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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收费工作自查报告篇一
根据《教育体育局关于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乱收费专项清查清理工作的通知》(*教发【2015】290号)精神,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学校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的.专项清理清查工作小组,于9月10日-9月14日,通过查、访、听、看等形式对全校的教育收费情况进行了认真清理清查,现将清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经过认真清理清查,我校各班均无乱收费现象,不存在擅自设立项目违规收费等问题。
学校严令禁止教师私自办班、补课,更不允许学校为办班者提供教室及课桌凳等物品。近几年以来,我学校没有一名教师利用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和课余时间为学生进行有偿家教。
我校一直以来严格要求各位老师,不准为学生征订任何教辅资料或变相征订教辅资料,经学校多次的抽查及专项督查,我校均无强制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及以各种名义变相引导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教辅资料的现象。
为充分响应及宣传党和政府“两免一补”这一惠民政策,我校积极宣传、认真落实,全部免除教科书费及学杂费。对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所补资金直接汇入受助学生家粮食直补存折账户,从源头上确保了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
总之,我校在办学过程中严格执行上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乱收费现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努力,创造优美的育人环境,为培养学生的全面发展做不懈的努力。
学校收费工作自查报告篇二
根据《浙江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年度审验制度的通知》(浙价费【1993】21号)规定,我校对收费政策执行有关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我校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收费政策,坚持按照国家物价收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校内所有收费项目做到先报批备案,后收费。目前,我校的收费项目和依据如下:
我校严格执行国家及省的有关教育收费政策和规定,大力实施“阳光收费”,同时,围绕收费工作制定和完善了相关的规章制度,并采取了一系列具体措施,确保国家的收费政策能够落到实处。
补偿和非营利的原则,保证质量,义务服务,让学生从中得到实惠。三是坚决杜绝乱收费行为。
我校制订了《希望小学学杂费收缴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收费报批和收费许可证制度。学校按照教育收费的有关制度和规定,将各项收费均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收入全额上缴学校,并由学校上缴局财基科预算外资金账户,所有收费项目均购领和使用由省财政厅监制的正规票据,并对收费票据的购入、领用和核销实行严格管理,没有“白条收费”和私设“小金库”行为。
我校认真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主要措施有:对于学校收费项目、标准及收费通过校讯通告知每一位家长,积极做好宣传工作,以保证社会、家作和学生有充分的知情权;按照《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制作收费公示牌,设置于公示栏,以增加收费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接受社会、家长和学生的监督。通过大力实施阳光收费工程,进一步规范了收费行为,保护了每位学生及学校自身的合法权益。
为了部分学生不因家庭困难而失学,学校采取缓、补等不同举措。对于一次性交不齐的学生,让他们先交一部分,所欠部分等家里宽裕一点时交上,有些学生家庭确实困难,学校给予部分补助,以保证他们能正常入学。
20xx年度,由于我校领导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学校的收费政策和措施能够落实到位,没有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得到了家长的肯定与社会的认可,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一如既往的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在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税务局领导下,做好收费工作。
学校收费工作自查报告篇三
6月初,我们我们召开了小学校长会议,学习了上级关于收费工作的文件精神,并就我镇收费和财务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随后安排学校自查。紧接着,学校利用进校检查工作之机,对学校收费工作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认真的检查。现就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经认真深入的自查,我们学校办学行为比较规范,符合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意愿。
1、无补课乱收费行为。我们各学校均没有延长在校作息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补课现象,更没有补课费之说。
2、无择校乱收费行为。学生休转学一律规范运行,阳光操作,无任何收费行为。
3、严格控制和管理教辅材料的征订。我们严格执行县教体局关于所有学生只征订配套练习一项教辅资料的征订要求,坚持全面实行免费教材、教辅的要求。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学校借本次检查自查的契机,均成立了领导班子,并多次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收费工作文件,提高认识。通过学习,全体教师认识到认真做好学校收费工作,是规范办学,加强学校管理,树立行业之风,提高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方面。办家长满意学校,收费工作是重要方面。因此,应该把收费工作看作是学校依法办学的重要方面。因此,在我校形成了校长亲自抓,各部门协调抓,班主任人人抓收费工作的良好局面。
建章立制,依法操作。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规章制度无法约束教师的行为。各视规模大小,成立了财务工作领导小组,并且认真学习了学校制定下发的财务工作管理细则,开学报到时对学校收费进行进行公示,学校每月对学校财务进行公布,使财务公开落到实处。今后,要形成学校领导不定期向全体教师公布学校财经情况,接受全校教职工对财物工作的监督机制。
各学校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禁止教师节假日补课制度》、《禁止教师乱定资料制度》等规章制度,实施制度管理。学校成立了“家长委员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他们的职责其中一项,就是监督学校收费工作。部分学校与教师签定《禁止有偿补课和不乱定学生学习资料》责任书。
各学校及时对代收的作业费进行了核算,都留有结算清单,并存档备查。大多数学校制定和完善了有关代办费使用、结算制度。经查,各校无乱订复习资料现象。“三乱”治理工作成效突出。
规范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格落实国家对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管理规定。
学校收费工作自查报告篇四
根据《20xx年濮阳县教育经费管理活动年工作方案》(濮县教〔20xx〕)71号)的要求,我单位对会计信息质量、财务预算、资金安全和财务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会计科目和会计账簿均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账簿、财务报表信息真实,账表之间、账账之间、账证之间对应真实。会计往来科目、会计结余科目真实。
财务报销制度完善,严格按照会计人员检查原始凭证、填写报销凭据、财务监督小组审核的报销程序进行,有效地保证取得的原始凭证真实、合法。财务收支无坐支现象。会计凭证及时整理装订,存放安全、规范。
根据20xx年预算明细说明,财务室每月都要把各项主要支出费用的实际数与预算数进行比较,各项支出必须向领导申请批准,务必将实际费用控制在预算费用之内。
根据单位实际工作情况,20xx年对原有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包括对财务管理办法整体上的修改,以及对差旅费开支标准和费用报销管理办法的修改。修改后的管理办法明确了职责权限,能有效防止舞弊;修改后的管理办法明确了经费支出的范围和开支标准,控制了经费开支,杜绝了浪费现象的发生。完善各项管理办法的同时,相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严格执行规定,相互监督,保证了会计工作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单位财产的安全。
通过自查,我校在财务管理和财务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预算管理制度、财务分析制度、稽核制度尚未建立健全,今后要进一步完善这方面的制度,实行更有力的措施,力求将这方面的工作做得更好。
学校收费工作自查报告篇五
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校长、行政、教师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围绕检查的八大内容认真对照、检查、分析,逐一进行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校认真落实义务教育经费。
20xx年3月29日召开义务教育经费的落实及资金到位的情况。
4、5月义务教育经费资金逐步到位,我校开始下发通知,召开家长会说明情况,6月全部退还给学生,并且学生家长在确认后签字、按手印认可。上半年的义务教育经费已经全部落实到位。并无虚报、冒领、截留、挤占和挪用教育经费等违法违纪的问题。
二、学校执行《广东省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的实施方案》情况。我们学校收费是按物价局批准的收费许可证内容进行收费的。学校无收择校费、无各种类型培训班、更没有存在乱收费的问题。
三、学校执行省教育厅等4部门
《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20xx年全省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的通知》等文件的情况。
学校按照程序从《广东省20xx年中小学教辅教材推荐目录》中选择教辅材料推荐给学生选用,坚决落实“一教一辅”要求,并没有存在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
四、学校认真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和《关于重申严禁中小学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的通知》等文件的情况。中小学校利用学校教育、教学场地、资源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收费培训、补课的行为;学校、教师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的行为。
我校能够依法依规办学,从来没有利用学校教育、教学场地和资源,举办面向小学生和各种收费的培训、补课行为;学校、老师都没有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的行为。我校坚持自己的办学宗旨,严格执行上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课程开设上坚决按照省颁布的标准,做到“开全”、“上足”,向培养学生各种能力的方向迈进,学校以良好的社会形象赢得了广大群众的好评。
五、学校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收费公示,收费政策调整后不及时更新相关公示内容行为。
根据上级物价部门的要求,我校在校园的显眼位置公示各项收费,在收费政策调整后,我校会及时更改公示内容,并严格按照公布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六、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不按规定执行“三限”政策的行为;向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又收取学费的行为。
七、学校违反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和代收费的行为;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或班委会等形式强制学生接受有偿服务或强制收费等行为。
我校一直都是按照上级部门下发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绝对没有任何的违规收费行为;更没有强制性或利用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或班委会等形式收取服务费、接受有尝服务等到行为。
八、我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义务教育经费已全部退还家长,不存在挪用义务教育经费来发放教师工资、各种津贴、福利及奖教的活动。通过自查,我校完全能够按照物价局及教育局有关规定进行收费,并未存在乱收费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