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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局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县局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优秀5篇)

时间:2023-09-24 18:25:35 作者:MJ笔神 2023年局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县局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优秀5篇)

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报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应该是准确无误的。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报告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局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篇一

为进一步指导和促进泾县各行政事业单位顺利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推动各单位于20底前如期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财会〔2016〕11号)、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财会〔2016〕1031号)要求,决定成立泾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名单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丁xx总会计师

副组长:预算股股长

王xx会计股(行政审批股)股长

成员:卫xx综合股股长

汪xx行财股股长

曹xx社保股股长

余xx农业股股长

查xx经建股股长

查xx企业股股长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县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的实施工作,研究解决实施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指导建立适合我县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体系。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工作由会计股牵头,王慧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制定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指导督查评价工作有效开展,协调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汇总评价工作报告以及其他日常事务。

局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篇二

201x年,学校内部审计按照教育部制定的教育审计基本思路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在完善内控制度建设,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发挥了内部审计所具有的预防、揭示和抵御的"免疫"功能。一年来,学校内审部门共接手各类审计事项131项,已完成119项,审计资金总额41,743万元。其中,校级财务预算执行审计调查1项;经济责任审计4项,审计金额21,087万元;大型建设项目前期工程预算审核20项,审核金额7,409万元;基建工程跟踪审计3项,审计金额8,058万元;修缮工程竣工结算审计74项,审计金额5,073万元;科研项目结项审签12项,审签金额116万元;其他有关经济事项审计5项。参与各类项目招投标109次。共提交审计报告79份,签发审计意见217份,提出审计整改建议17条,为学校减少不合理资金支出3,223万元。

学校内审部门构建以预算执行审计为统领、经济责任审计为抓手、工程建设审计为重点的"三位一体"内部审计工作格局,科学合理安排内审业务,切实履行好内部审计监督和服务职能。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工作的意见》(教财[2019]12号)的有关工作要求,审计处对学校2019年1-10月份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事中审计调查,目的在于增强预算执行的约束力,促进预算规范管理。审计调查过程中,重点关注了预算收支总体执行情况,并对近三年有关经费的开支情况进行了统计调查分析。调查结果显示,截至10月底学校财务预算总体执行情况比较好。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程序性较强的工作,审计处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执业标准,完善审计程序,做到审计事项公开透明。一是实施审前公告。公告期间,教职工可就被审计人履行经济责任的有关事项,通过信息平台、信件、电话、面谈等方式,向组织部、纪检监察处、审计处反映问题。此举增强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和群众参与度。二是实施审计约谈。召开进点会,通报审计事项,约谈不同层次的教职工代表,充分听取群众对被审计领导干部的意见和评价,并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职情况进行民主测评。三是实施审计报告复核。对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披露的每一经济事项,进行认真复核,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结论准确,在此基础上形成审计报告初稿,征求被审计对象反馈意见后最终定稿。四是实施前后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根据审计结果,完善前后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以及存在问题的后续整改,增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杜绝"新官"不理旧账,保证工作的延续性。

经济责任审计是促进领导干部正确履行经济职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途径。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教育系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召开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根据会议确定的工作计划,经组织部门授权,审计处完成了对动画学院、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传播研究院、资产管理处4个部门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从审计结果看,上述部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内履行经济责任的总体情况是好的,审计期间未发现领导干部个人存在严重的违纪问题,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和管理漏洞已建议相关部门整改和落实。审计结果向被审部门和个人进行了反馈,审计结果报告现已提交组织部。

审计处始终把工程建设项目审计列为重点,将事前控制、过程监督和事后结算审计有机结合起来,重点监控建设项目的实施。此项审计的开展,为学校节约大量资金,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了工程建设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和制度化。

本年度共开展大中型建设项目前期工程预算审核20项,审核金额7,409万元,审定金额5,945万元,核减金额1,464万元,核减率19.76%。通过审计事前的介入,有效控制了工程造价,维护了学校合法权益。

审计处继续对学校3项在建工程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本年度重点跟踪审计项目为新建图书馆和教学楼b栋工程,跟踪内容主要为项目的变更洽商。审计金额 8,058万元,审定金额6,784万元,审减金额1,274万元。中蓝二期学生公寓是中途介入跟踪,2019年底已基本完成,审减金额664万元。审计处在跟踪审计过程中坚持同步介入,与基建、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共同配合,全过程控制工程造价。为使建设工程有序顺利进行,审计、基建两部门建立了工程事项通报制度。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召开内部协调会,围绕问题充分发表建设性意见,力争在短时间内把问题解决。由于搭建了良好的沟通平台,本着理解、信任、支持和配合的态度对待工作,杜绝互相扯皮与推委,保证了工程建设有序和规范地进行。

本年度审计处共接手各类修缮工程报审项目86项,完成审计74项。在已完项目中,审计金额5,073万元,审定金额4,588万元,审减金额485万元,审减率9.6%,审减率较往年相比有了明显的下降。内审人员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对实际工程量进行核查,力求审计结果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建立了报审工程项目的"三审"制度。即工程管理部门初审,审计部门二审,使用方三审。通过"三审"结合,对不合理的工程造价和费用坚决予以审减,尽可能地维护学校利益不受侵害。

学校内审部门注重实践积累和调查研究,在工作中积极创新,保证内审工作规范有序并能见到实效。

一是树立建设性审计理念。在揭示具体问题、针对性查处漏洞的基础上,更多、更好的从制度建设层面提出可操作性的审计建议,帮助关键部门优化管理。二是树立审纠结合理念。注重审计成果的运用,发挥审计结果落实整改对完善内部控制的作用。使审计结果真正变为管理的自觉行动,纠正管理偏差,防范和降低经济风险。三是树立和谐审计理念。客观评价自身作用,依法、科学地开展审计业务,实施和谐审计,形成纪委、监察、财务、资产、后勤、审计等多个部门互动的监督局面,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渠道,有效促进预期审计目标的实现。

根据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制的要求,制定了《中国传媒大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的组织原则与管理职能、经济责任审计程序及审计对象的确定方式,在干部管理和监督上形成合力,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的意识。制定了《中国传媒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结果整改落实的暂行规定》,对审计结果整改落实、责任追究、审计结果运用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印发了《关于规范校内修缮工程报审前后相关工作流程的通知》,明确了修缮工程从合同签署、工程款支付、项目报审和竣工结算审计等各个阶段的具体操作流程。

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内审队伍,是审计处队伍建设的奋斗目标。一是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升职业道德修养。要求内审人员严格遵守《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履行职责时做到独立、客观、公正和勤勉,严守工作纪律。二是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活动,提升内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年度内共有5人次参加了中国教育审计学会组织的审计人员后续教育培训,通过培训了解和掌握了开展审计工作的新规范和新方法,学以致用。三是积极鼓励审计人员在职学习,提升自身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水平,为将来更好的胜任本职工作打基础。四是加强实践锻炼和沟通能力,能独立承担交办的工作任务,遇事勤思并能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提高岗位胜任能力。要学会与人沟通,在沟通与理解中使自己的人格魅力逐步得到升华。

审计处制定印发了中国传媒大学《关于2019年度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工作内容和要求。所有涉及教育收费的责任单位,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完善收费程序,加强收费资金管理,在日常工作中落实教育收费政策。根据《实施意见》安排,审计处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了春、秋季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根据检查结果,学校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总体情况较好。针对个别存在的收费项目,审计处已向有关部门发出了检查意见函,要求将收费的依据、资金使用及管理等情况报教育收费审核办公室备案,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审计处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其他经济事项的审计监督。完成了校级及所属部门银行对账单"审签"工作;完成科研项目结项经费决算审签12项,审签金额116万元;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项目招投标109项;协助纪检监察完成了有关部门往来资金的账目核查;配合完成了学校交办的"小金库" 专项治理检查等工作。

(一)领导的重视支持是做好内审工作的重要前提

领导的重视程度越高,内审发挥的作用也越大。我们特别注重同校领导的沟通,定期汇报内审工作进展情况,听取校领导的指示和要求,在工作上取得校领导的重视和支持。由于学校领导的求真务实和对审计的重视,为内审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氛围,也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二)与部门协调配合是提升审计效果的重要支撑

在内审工作中,审计处与相关职能部门相互沟通、协调配合,建立部门间联动机制,是提升审计效果的重要支撑。一是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功能,按照所赋予的工作职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二是建立部门间相互沟通协调工作制度,促进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在"堵、防、促"等方面帮助被审单位解决问题。三是审计自身要摆正位置,工作中要注意把握到位而不越位,监督而不干预的原则。

(三)监督与服务并重是体现内部审计价值的重要途径

要正确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审计的目地是通过监督和服务,帮助学校和部门加强内部管理,堵塞漏洞,整章建制,提高效益。因此,既要严格依法审计,纠正被审计单位的违规问题,又要从创造价值和提升管理效益层面提供咨询和指导,帮助被审单位解决实际问题。

一年来,学校内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主管部门、学校领导以及群众的要求和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一是内审工作覆盖面有限。一些重要的审计业务如内部控制审计、科研专项经费审计、大宗设备采购审计等尚未开展。二是内审力量仍显不足。内审工作长期面临工作量大,任务安排紧,人员少的局面,对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三是内审人员专业面略显狭窄,"一专多能"的综合业务素质有待锻炼和提升。

面对学校内部审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需要不断地实践和探索,抓住重点,在突出实效、突出质量、突出特色方面下功夫,有针对性地拓宽审计工作覆盖面,细化审计工作,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果,加强审计结果运用力度,在学校领导的支持和关注下,把学校的内审工作做得更好。

局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篇三

日前,资中县及时召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专题会,认真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有序开展。

制发方案,落实责任。资中县制发《资中县财政局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使内控评价工作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成立资中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强力推进评价工作。

开展评价,突出重点。要求各单位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为依据,在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从单位和业务2个层面对内部控制建设启动情况、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责任情况等12个具体指标进行如实评价,确保在2016年底如期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

强化监督,注重实效。建立联合监督工作机制,财政、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派出人员组成检查组,不定期对各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进展情况和评价结果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组织不到位、进度迟缓、工作不实、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将监督检查结果、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作为安排财政预算、实施预算绩效评价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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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篇四

为切实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财会〔2016〕11号)要求,进一步指导和促进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方面,旨在发现单位现有内部控制基础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推动各单位于底前如期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贯穿于单位的各个层级,确保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各类经济业务活动的全面覆盖,综合反映单位的内部控制基础水平。

(二)坚持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特别是涉及内部权力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着力防范可能产生的重大风险。各单位在选取评价样本时,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优先选取涉及金额较大、发生频次较高的业务。

(三)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针对单位内部管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特别是已经发生的风险事件及其处理整改情况,明确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的方向和重点。

(四)坚持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立足于单位的实际情况,与单位的业务性质、业务范围、管理架构、经济活动、风险水平及其所处的内外部环境相适应,并采用以单位的基本事实作为主要依据的客观性指标进行评价。

三、组织领导

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实施工作,督促检查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内控评价工作成果验收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会计处,负责内控实施日常工作。

各市(州)、县(市)、省直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及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参照省里模式,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工作部署、宣传培训、督促落实、进度跟踪、检查指导、信息报送等工作,确保所辖地区、部门单位全面完成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推动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工作的整体提升。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落实。208月31日前为部署任务阶段。各市(州)、县(市)、各部门各单位要尽快将国家和省厅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要求,部署到基层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的工作方案和评价要求,通过纸质和电子文档两种方式,把评价表和评价要求发给基层填报单位。同时,要加强培训指导,让基层单位熟悉掌握评价要求和填报要求,以保证评价工作顺利开展。

(二)单位自我评价。2016年9月1日至10月31日为单位自我评价阶段。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吉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吉财会〔2016〕189号)通知要求,按照内控建设新的目标、任务、要求,尽快健全完善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工作,并以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1号)、《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财会〔2016〕11号)和《吉林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实施方案》为依据,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完成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同时对照填表说明(附件4)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附件2)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手册建立情况评价表》(附件3),并形成部门或单位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5)。

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要对各单位建立的内控手册情况一并进行评价。我们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财会〔2012〕21号)、《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4号)、《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财会〔2016〕11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整理了《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主要工作内容》,附带列举了《单位内控手册》中应包含的主要内容,供各单位在内控建设时参考使用。《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主要工作内容》已经上挂《吉林省会计网》,可登录下载参考使用。

各市(州)、县(市)、各部门及单位也可根据自身性质及业务特点,在评价过程中增加其他与单位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评价指标,作为补充评价指标纳入评价范围。补充指标的所属类别、名称、评价要点及评价结果等内容作为补充指标说明项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附件5)中单独说明。

(三)财政指导完善。各级财政部门在本地各单位开展自我评价过程中,要全程加强指导工作,收到基层单位填报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后,要进行认真审核,对工作开展不到位的,评价报表填写不认真不准确的,应指导单位进行重新填写,重新上报。

(四)评价报告及其使用。各单位应将包括评价得分、扣分情况、特别说明项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内容在内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以明确下一步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重点和改进方向,确保在2016年底前顺利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各单位可以将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得分与同类型其他单位进行横向对比,通过对比发现本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不足和差距,并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和效果。

各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作为2016年决算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

(五)上报材料及时间。市(州)、县(市)级单位要于2016年10月31日前将填报完成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附件2),《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手册建立情况评价表》(附件3)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5),以纸质和电子文档方式两种方式上报本地财政部门,各单位在上报时,要连同重新修订完善的《单位内控手册》电子文档一并上报,便于财政部门考核评价工作使用。

各地财政部门在收到基层单位上报材料后,要对本地评价工作进行汇总分析,并于2016年11月15日前向省财政厅报送本地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汇总表(市县汇总并报省)》(见附件6),总结报告内容包括本地开展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经验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工作建议及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等。

省直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在部门本级及各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基础上,对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综合性评价,形成部门或单位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附件5),并于2016年11月15日前以纸质和电子文档方式两种方式向省财政厅报送评价报告及填报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附件2)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手册建立情况评价表》(附件3),在上报时,要连同重新修订完善的《单位内控手册》电子文档一并上报,便于财政部门考核评价工作使用。

(六)总结经验。各地财政部门要注意发现内控制度建设典型案例,按照行业类别或者业务模块建设案例库,并于2016年11月15日前向省财政厅推荐至少三个典型案例。对具有较高推广价值和借鉴意义的典型案例,省财政厅将组织有关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并将其纳入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案例库,供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学习交流,并选至优秀案例推荐给财政部。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落实。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有利于行政事业单位明确实施内部控制的重点内容和基本要求,发现内控建设存在的问题,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各地财政、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把这项工作做为下半年一项中心工作任务,认真组织,抓好抓实。省财政厅已经把这项工作纳入全省会计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内容,考核分值10分。

(二)检查指导,及时改进完善。各地各部门单位应当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认真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和基础性评价工作,确保评价结果真实有效。各地财政部门应加强对本地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进展情况和评价结果的检查指导,对工作进度迟缓、改进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应督促其调整改进;对在评价过程中弄虚作假、评价结果不真实的单位,一经查实,应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评价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应及时协调解决。

(三)强化宣传,推广经验成果。各市县、各部门要加大对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及其成果的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等媒体资源,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持续宣传报道。同时,组织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先进单位,通过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工作会等形式,推广先进经验与做法,发挥先进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以推动全省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工作的深入开展。

联系人:省财政厅会计处1626室谷秀云

通讯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3646号

局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篇五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今年4月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人力社保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通知》(浙财会〔2016〕6号),对我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总体要求、主要措施和年度自我评价报告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近日,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浙财会〔2016〕26号),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指导和促进各单位有效开展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工作,决定以量化评价为导向,开展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推动各单位于20年底前如期完成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本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工作部署、部门协调、进度跟踪、信息报送等工作,通过“以评促建”方式,推动单位内部控制水平的整体提升。

2.认真组织开展基础性评价工作。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认真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确保评价结果真实有效,并于2016年11月15日前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报送省教育厅,评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工作经验、存在问题(逐项列示存在扣分的评价指标、评价要点、扣分分值和扣分原因)和下一步重点工作、改进方向等。联系人:省教育厅计财处单兴苗,电话:057188008912。

3.加强监督检查。2016年910月,省财政厅计划会同省审计厅、省人力社保厅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建设情况专项检查。省教育厅将根据省里的统一部署,适时对各单位的内部控制建设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和检查,对未按要求及时提供评价报告,或在评价过程中弄虚作假、评价结果不真实的单位,作为今后各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关注对象,一经查实,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8月22日

浙江省财政厅文件

浙财会〔2016〕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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