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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登记表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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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工作方案模板
根据县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度县事业单位服务高质量发展绩效党的建设指标评价标准》的通知(事考办[20xx]1号)和县事业单位考核委员关于印发《20xx年度县事业单位服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事考委[20xx]2号)文件精神,结合本行业事业单位职能,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范围
本行业纳入考核范围的事业单位共计9个。
二、内容指标
定量指标。
(一)定性指标。定性指标考核新时代党的建设质量,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建设、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作风纪律建设四个方面内容。考核要点按照“好”“中”“差”三个等次作出评价,每个考核要点的评价等次要有区别度,评定为“好”等次的不超过30%,其他等次要合理分布。
1、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着重考核执行干部人事管理法规规定情况;执行干部管理监督规定情况;建立完善党管人才工作机制,加强人才引进培育、评价、激励、服务保障,以及支持和引导人才发挥作用、提升人才发展成效情况。
2、基层组织建设。着重考核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巩固深化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等情况。
3、作风纪律建设。着重考核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注重抓实抓细,构建长效机制,弘扬新风正气以及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和问责追究情况。
(二)定量指标。定量指标考核履行职责、创新创优、综合评价,按百分制量化赋分,分别为60分、15分、25分。
履行职责主要包括重点任务、主要职责、登记管理和监督情况;创新创优主要包括工作创新、创先争优情况;综合评价主要包括单位职工评价、服务对象评价、领导评价、相关部门评价。
1、履行职责,分值60分。
(1)重点任务(20分)。考核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成效、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完成举办单位交办的年度工作任务情况。未承担重点任务的,该项分值计入主要职责。
(2)主要职责(30分)。履行主责主业工作成效及三定规定执行情况。
由于各行业领域事业单位职责任务差别较大,工作重点各不相同,各专考委也根据事业单位行业特点,另行确定履行职责二级指标分值。
(3)登记管理和监督(10分)。主要考核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情况,印章管理情况,年度公开情况,异常信息管理情况,监督检查情况等。
2、创新创优,分值15分。
(1)工作创新(5分)。主要考核理论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成效。
(2)创先争优(10分)。主要考核勇于探索、奋力赶超,破解重大发展难题,服务全县高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受到国家、省级、市级和县级表彰奖励情况;国家、省级、市级和县级有关部门推广经验做法,本行业或领域排名前移情况。
创新创优指标中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分值权重分别不超过10分、6分、3分、1分,不得重复计分。
3、综合评价,分值25分。
(1)单位职工评价(3分)。主要对履行职责、科学民主决策、班子团结情况评价。
(2)服务对象评价(4分)。主要对服务态度、服务能力、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服务纪律情况评价。
县领导、部门领导班子的评价情况来确定得分。
(4)相关部门评价(8分)。包括县委组织部的评价情况(2分);县委编办的评价情况(2分);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评价情况(2分);县财政局的评价情况(2分)。
三、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按照制定实施、设置评价评分标准、开展实地考核、随机抽查核验、确定考核等次、公开考核结果、反馈存在问题等程序进行,具体情况如下。
(一)制定实施方案。牵头单位组织完成专考委的组建工作,明确主任及成员,充分吸纳相关举办单位和业内专家学者等多方共同参与。各专考委按照行业特点,结合被考核单位实际,以本方案确定的考核内容为基础,研究制定具体的考核实施方案,经主任签字后报县事考办备案。
相关部门制定综合评价、创新创优指标及评价评分标准,经专考委主任签字后报县事考办备案。
(三)开展实地考核。12月底前,被考核单位对照考核指标评价评分标准进行自我评估,总结全年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列出问题清单,形成自评报告报专考委。2022年1月底前,各专考委按照指标评价评分标准,采取实地考核、综合评价、集中评审等方式组织年终考核。同时,撰写年度考核工作报告,含被考核单位成绩和问题清单,经专考委全体成员签字后报县事考办。
具体考核方式如下:
1、实地考核。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形式,了解单位实情,依据评分标准赋分。
(1)听取汇报。听取被考核单位情况介绍或直接审查书面汇报。
(2)个别谈话。随机抽取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一般工作人员为谈话对象(3-7人),逐一进行谈话,了解掌握事业单位履行职责情况。
(3)查阅资料。对照定性指标查看相关佐证材料,对照
定量指标查阅相关数据资料,依据考核标准评价赋分(指标得分要合理拉开差距,不得并列)。
2、综合评价。综合评估包括单位职工评价、服务对象评价、领导评价、相关部门评价。单位职工评价,由专考委组织事业单位内部职工进行评价(在编人数20人(含)以下的单位,全体人员参加评议;在编人数20人以上的单位,组织单位领导、中层干部、不少于20人的职工代表参与评议),根据评价结果为被考核单位计分。服务对象评价,由专考委通过电话访问、问卷调查等形式,获取服务对象的评价意见,根据评价结果为被考核单位计分。领导评价、相关部门评价由县事考办统一征求县领导或相关部门对事业单位的评价意见,根据评价结果为被考核单位计分,并反馈至各专考委。
3、集中评审。结合被考核单位自评报告、实地考核情况组织评审,提出考核等次初步意见。
(四)随机抽查核验。县事考办随机选取不低于10%的被考核事业单位,依据评价评分标准,采取实地二次评价或查看相关佐证材料等方式,对专考委考核结果进行核验,当其考核结果与核验结果差距较大时按核验结果计分。
占比原则上不低于10%,符合较差等次情形的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其他为良好等次。其中,定性指标(考核要点)有1个及以上“差”的,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有2个及以上“差”的,不得确定为“良好”以上等次;有3个及以上“差”的,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定量指标综合得分一般应在90分(含)以上的,确定为“优秀”等次;综合得分一般应在70分(含)以上的确定为“良好”等次;综合得分一般应在60分(含)以上的,确定为“合格”等次;综合得分60分以下的,确定为“较差”等次。县事考办根据各专考委提出的考核等次初步意见,结合征求有关部门提供的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和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的情形(见附件3),对考核情况综合研判,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报县事考委审核后,提请县委编委会会议研究确定。
(六)公开考核结果。经县委编委会会议研究确定后,县事考办将考核结果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专考委申请复议。公示期满后通报考核结果,并以适当方式公开。
(七)反馈存在问题。县事考办将考核中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反馈至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
四、结果运用
(一)做好综合研判。县事考办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分析考核工作情况,研究提出改进考核工作的意见建议,形成专题报告,经县事考委审定后报县委编委。
(二)促进整改提高。被考核单位针对反馈的问题,研究整改措施,切实改进工作,并于2022年8月31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县事考办。主管部门、专考委要强化督促指导,并将整改情况列为下年度考核内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三)强化激励约束。考核结果作为评先树优、干部选拔任用、物质奖励、机构编制和财政预算管理的重要依据。
五、有关要求
考核纪纪律造成考核结果失实的,依规依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登记表篇二
根据《平罗县其他事业单位设施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平政发【2014】号),以及《平罗县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办法》(平人社发【2014】69号)文件精神,为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在县人事局、财政局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建立符合其他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机制、工资水平合理决定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干部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推动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分配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分配以个人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和日常工作业绩作为主要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责任重大岗位、业绩突出的人员倾斜。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过程实行阳光操作,考核结果由节能检测中心张榜公布,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统筹兼顾节能检测中心各类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力求科学合理,并根据工作人员的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分配方案。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对象、额度及构成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对象:节能检测中心事业编制在册、在岗工作人员(名单附后)。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额度:
节能检测中心现有事业编制在岗、在编工作人员6名,201x年1月至12月绩效工资总量为153086元。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量107160元,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45926元。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个部分组成,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标准每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实际情况考核后予以发放。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和年终业绩奖励补贴三个部分构成。其中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每月造册发放。
(一)管理岗位(责任)补贴
1、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总额:管理岗位(责任)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5%,2014年总额为141516×5%=7075.8元。
2、管理岗位(责任)补贴的计算:现有股级干部9名,每月每人管理岗位(责任)补贴65元,全年总计65×9×12=7020元。
此项余额部分(7075.8-7020=55.8元)作为年终业绩奖励补贴。
(二)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发放办法
1、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总额: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85%,2014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总额为141516*85%=120288.6元。
2、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构成:包括出勤情况、正常工作量、超时工作量(加班),考核按《东街街道干部管理办法》实施。
3、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发放计算:对遵守考勤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无纪律处分的人,每月发放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5%;对受街道通报批评的人,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50元;对受区级以上通报批评的人,扣除当月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五、其他需完善调整及未尽事宜,由街道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后执行。
2022事业单位考核工作总结报告五篇
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做诗也会吟。为大家分享的6篇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6篇通知就到这里了,希望在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写作方面给予您相应的帮助。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登记表篇三
考核内容包括新时代党的建设、履行职责、创新创优、综合评价。考核指标由定性指标、定量指标组成。新时代党的建设质量为定性指标,履行职责、创新创优、综合评价为定量指标。
(一)定性指标。定性指标考核新时代党的建设质量,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建设、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作风纪律建设四个方面内容。考核要点按照“好”“中”“差”三个等次作出评价,每个考核要点的评价等次要有区别度,评定为“好”等次的不超过30%,其他等次要合理分布。
1、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着重考核执行干部人事管理法规规定情况;执行干部管理监督规定情况;建立完善党管人才工作机制,加强人才引进培育、评价、激励、服务保障,以及支持和引导人才发挥作用、提升人才发展成效情况。
2、基层组织建设。着重考核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巩固深化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等情况。
3、作风纪律建设。着重考核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注重抓实抓细,构建长效机制,弘扬新风正气以及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和问责追究情况。
(二)定量指标。定量指标考核履行职责、创新创优、综合评价,按百分制量化赋分,分别为60分、15分、25分。履行职责主要包括重点任务、主要职责、登记管理和监督情况;创新创优主要包括工作创新、创先争优情况;综合评价主要包括单位职工评价、服务对象评价、领导评价、相关部门评价。
1、履行职责,分值60分。
(1)重点任务(20分)。考核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成效、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完成举办单位交办的年度工作任务情况。未承担重点任务的,该项分值计入主要职责。
(2)主要职责(30分)。履行主责主业工作成效及三定规定执行情况。
由于各行业领域事业单位职责任务差别较大,工作重点各不相同,各专考委也根据事业单位行业特点,另行确定履行职责二级指标分值。
(3)登记管理和监督(10分)。主要考核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情况,印章管理情况,年度报告公开情况,异常信息管理情况,监督检查情况等。
2、创新创优,分值15分。
(1)工作创新(5分)。主要考核理论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成效。
(2)创先争优(10分)。主要考核勇于探索、奋力赶超,破解重大发展难题,服务全县高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受到国家、省级、市级和县级表彰奖励情况;国家、省级、市级和县级有关部门推广经验做法,本行业或领域排名前移情况。
创新创优指标中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分值权重分别不超过10分、6分、3分、1分,不得重复计分。
3、综合评价,分值25分。
(1)单位职工评价(3分)。主要对履行职责、科学民主决策、班子团结情况评价。
(2)服务对象评价(4分)。主要对服务态度、服务能力、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服务纪律情况评价。
(3)领导评价(10分)。县委、县政府直属及相关事业单位的领导评价以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班子的评价情况来确定得分;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领导评价以分管县领导、部门领导班子的评价情况来确定得分。
(4)相关部门评价(8分)。包括县委组织部的评价情况(2分);县委编办的评价情况(2分);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评价情况(2分);县财政局的评价情况(2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登记表篇四
一、环境卫生(40分)
1.寝室布置
寝室布置为宿舍评比的必要条件,凡未进行布置的不得被评为“四星”以上,且不得评为文明宿舍。
2.卫生情况(40分)
有下列情况的按规定扣分,直至该项分数扣完:
(1)不叠被子,一人次扣5分;被子叠放不整齐扣2分;
(2)未扫地,扣10分;未倒垃圾、厕纸扣5分;
(3)从楼上向下扔杂物,一人次扣10分;
(4)将饭菜带入宿舍,一人次扣10分。
二、遵守纪律(30分)
有下列情况的按规定扣分,直至该项分数扣完:
(1)不按时起身、按时早锻,一人次扣5分;
(2)不按时就寝,熄灯后室内有嘈杂声,或做其他事情,每(人)次扣5分;
(3)擅自离宿,擅自带外人留宿,一人次扣10分;
(4)情趣低下,说粗话、脏话,看格调低下或与学习无关的书刊,一人次扣5分;
(6)在宿舍内抽烟、喝酒、赌博,一人次扣10分;
(7)在宿舍区内调兴打闹、打球,一人次扣5分;
(8)不服从舍管处管理人员及学生干部的管理和检查,一人次扣5分;
三、安全保卫(10分)
(1)因安全意识薄弱,造成失窃现象,扣10分;
(2)不及时关锁门窗、橱柜,每次扣5分;
(3)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宿舍(履行相关手续者除外),一人次扣5分;
(4)随便乱拿他人钱、物,一人次扣5分;
(5)发生安全事故,不及时向舍管处管理人员或老师汇报,扣10分。
四、爱护公物、节约水电(20分)
(1)故意损坏公物,视情节轻重扣5——20分;
(2)不节约用水,不及时关好水龙头,每次扣5分;
(3)不节约用电,不及时关灯,每次扣5分。
五、若有其他违纪行为,比照上述规定扣分。
六、有下列违纪情况的,除扣分外,取消住宿资格:
(1)晚上擅自离宿外出的,擅自带外人留宿的;
(2)翻越围墙、铁栅栏的;
(3)偷窃他人钱物的;
(4)在宿舍内点蜡烛,使用打火机等明火的;乱拉乱接电线及使用电器设备的;
(5)故意损坏公物,造成较大损失的;
(6)打架斗殴的;看不健康书刊的;在宿舍宣扬凶杀、迷信、淫秽色情等不健康思想的;
(7)一般违纪累计达到三次的。
七、检查记载表由值日组长检查前到舍管处领取,检查结束交舍管处,舍管员每天第一课将前一天的汇总表(具体写明扣分原因)交政教处。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登记表篇五
考核工作按照制定实施方案、设置评价评分标准、开展实地考核、随机抽查核验、确定考核等次、公开考核结果、反馈存在问题等程序进行,具体情况如下。
(一)制定实施方案。牵头单位组织完成专考委的组建工作,明确主任及成员,充分吸纳相关举办单位和业内专家学者等多方共同参与。各专考委按照行业特点,结合被考核单位实际,以本方案确定的考核内容为基础,研究制定具体的考核实施方案,经主任签字后报县事考办备案。
(二)设置评价评分标准。考核前,县事考办会同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县委县直机关工委等相关部门制定新时代党的建设指标考核要点及评价标准,报县事考委领导审定后印发至专考委。事业单位根据职责和全年工作任务,制定履职指标考核要点及评价标准,报主管部门审核、专考委审定,经专考委主任签字后报县事考办备案。专考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综合评价、创新创优指标及评价评分标准,经专考委主任签字后报县事考办备案。
(三)开展实地考核。12月底前,被考核单位对照考核指标评价评分标准进行自我评估,总结全年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列出问题清单,形成自评报告报专考委。2022年1月底前,各专考委按照指标评价评分标准,采取实地考核、综合评价、集中评审等方式组织年终考核。同时,撰写年度考核工作报告,含被考核单位成绩和问题清单,经专考委全体成员签字后报县事考办。
具体考核方式如下:
1、实地考核。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形式,了解单位实情,依据评分标准赋分。
(1)听取汇报。听取被考核单位情况介绍或直接审查书面汇报材料。
(2)个别谈话。随机抽取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一般工作人员为谈话对象(3-7人),逐一进行谈话,了解掌握事业单位履行职责情况。
(3)查阅资料。对照定性指标查看相关佐证材料,对照定量指标查阅相关数据资料,依据考核标准评价赋分(指标得分要合理拉开差距,不得并列)。
2、综合评价。综合评估包括单位职工评价、服务对象评价、领导评价、相关部门评价。单位职工评价,由专考委组织事业单位内部职工进行评价(在编人数20人(含)以下的单位,全体人员参加评议;在编人数20人以上的单位,组织单位领导、中层干部、不少于20人的职工代表参与评议),根据评价结果为被考核单位计分。服务对象评价,由专考委通过电话访问、问卷调查等形式,获取服务对象的评价意见,根据评价结果为被考核单位计分。领导评价、相关部门评价由县事考办统一征求县领导或相关部门对事业单位的评价意见,根据评价结果为被考核单位计分,并反馈至各专考委。
3、集中评审。结合被考核单位自评报告、实地考核情况组织评审,提出考核等次初步意见。
(四)随机抽查核验。县事考办随机选取不低于10%的被考核事业单位,依据评价评分标准,采取实地二次评价或查看相关佐证材料等方式,对专考委考核结果进行核验,当其考核结果与核验结果差距较大时按核验结果计分。
(五)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较差四个等次,优秀等次占比原则上不超过30%,合格等次占比原则上不低于10%,符合较差等次情形的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其他为良好等次。其中,定性指标(考核要点)有1个及以上“差”的,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有2个及以上“差”的,不得确定为“良好”以上等次;有3个及以上“差”的,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定量指标综合得分一般应在90分(含)以上的,确定为“优秀”等次;综合得分一般应在70分(含)以上的确定为“良好”等次;综合得分一般应在60分(含)以上的,确定为“合格”等次;综合得分60分以下的,确定为“较差”等次。县事考办根据各专考委提出的考核等次初步意见,结合征求有关部门提供的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和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的情形(见附件3),对考核情况综合研判,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报县事考委审核后,提请县委编委会会议研究确定。
(六)公开考核结果。经县委编委会会议研究确定后,县事考办将考核结果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专考委申请复议。公示期满后通报考核结果,并以适当方式公开。
(七)反馈存在问题。县事考办将考核中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反馈至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