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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种植合同篇一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v^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所服务小区公共绿化养护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服务场所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
项目:
第二条:绿化养护范围
第三条:绿化养护内容
上述第二条范围的乔木、灌木、花卉、草坪、盆栽等绿化的日常绿化清洁、除草、浇水、施肥、病虫防治、修剪、补苗移植、中耕松土、做保水圈、防风防寒等工作。
第五条:绿化养护服务质量要求及扣分(支付违约金)标准、检查方式见附件。
第六条:承包方式
采用由乙方包工、包料(即养护肥料、养护水电、药物、待补苗木、绿化垃圾清运)、包工具、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包风险的方式。
第七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绿化养护服务质量、计划落实进行监督检查;
2、批准乙方依据季节和植物生长特征编制的年度养护计划;
3、甲方为乙方无偿提供存放养护工具的场所;
4、甲方应按时、足额(扣除违约金后)支付乙方绿化养护服务费用;
5、不得干涉乙方内部员工工作分配、日常的绿化养护保洁安排、正常的经营活动。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依照本合同约定获取提供绿化养护服务的报酬;
7、乙方应做好以下工作,确保住户、甲方员工、行人及他人人身及财产安全:
(1)暴雨、飓风来临前大型乔木加固;
(2)增加可能影响到行人、游人安全的树木加固设施;
(3)及时拆除固定树木的支架、铁线;
(4)加强带刺树木对人身安全的防护;
(5)路边、停车位(场)边等公共场所树木、花草定期修剪;
(6)绿化垃圾及时清理;
(7)喷施农药前、中的安全通告与警示;
(8)修剪、更换树木、花草时现场的安全防护;
(9)养护工具的安全使用、管理与使用时现场安全管理;
(10)使用安全、达标的养护设备设施、病虫害防止药品;
(11)采用安全、合理、有效的工作方式、方法;
(12)其他可能发生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作。
9、乙方工作人员应穿着统一服装,形象端正;
12、乙方在养护期间应对生长不良、已老化的花卉及时进行更换;应保持草坪平整,经常性积水的低洼处,应逐步用河沙或黄泥填高;保持工程环境干净整洁;可修剪类的灌木、草坪修建整齐;自然造型类花草长势良好;向外移植花苗,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私自改变小区绿化设计、配置。
第十条:绿化养护服务费用 (注:含税,未扣违约金)
1、 绿化养护费用按月计取,每月甲方应付费用为rmb:____ 元(大写人民币:____ 元),年度总费用为rmb:____ 元(大写人民币:____ 元)。
2、绿化养护费在每月15日前支付,如支付日为节假日、公休日,则支付日顺延至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因工作疏忽导致甲方、住户、他人人身及财产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责任,当该疏忽导致甲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乙方应承担甲方承担的全部责任;乙方员工故意偷窃、破坏甲方及住户财产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扣除两倍偷窃或破坏物品价值的违约金,并要求乙方更换肇事员工;乙方员工辱骂、殴打甲方工作人员、住户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要求乙方支付1个月服务费的违约金;乙方员工侵犯住户、甲方员工其他合法权益的,除应依法承担责任外,根据性质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两倍经济责任的违约金。
2、合同有效期内,非因苗木老化、他人故意破坏造成乔木、灌木、花草死亡的,乙方承担更换或赔偿责任,更换的苗木应基本与死亡苗木的品种、规格、长势相当,否则应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
3、乙方提供的绿化养护服务不符合约定要求,甲方可责令乙方现场负责人随时整改。若整改不及时或多次违反同一质量要求,可按合同附件扣分(支付违约金)标准扣除违约金;严重违反质量要求、特定质量要求的,不经事先通知可直接扣除违约金。违约金从下月支付上月的服务费中扣除。
4、违反第九条第5款规定,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提交年度方案、月计划的,应按每日3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按方案、计划实施且没有合理理由的.,每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300元,且甲方保留要求乙方弥补未实施措施的权利。
5、违反第九条第3、6、7、8、9、10、12规定的,根据性质每次/每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200元,严重的应支付违约金200——600元。
6、因甲方原因每推迟一天支付绿化养护服务费用,甲方应每天向乙方按延期支付总额款3‰的滞纳金。
第十二条:合同解除
1、若双方之一方宣布或者被地方法院判定破产,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仍需清算。
2、乙方每年违约金累计超过2000元,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3、违反第九条第4款规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本合约议定项目直接或者间接方式转包或者分包给第三方及其他个人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
第十三条:其他事项
1、乙方更换现场管理人员应在3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确认相关管理人员紧急联络方式。
2、甲、乙双方工作衔接均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现场主管人员签署意见。
3、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企业经营许可执照等相关法定证照正本供甲方验证,复印副本交由甲方存档备案。
4、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三十日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6、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及时协商处理。
7、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依法裁判。
8、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v^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9、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 页,一式 ____ 份,甲、乙双方及____ 各执一份。
10、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园林绿化种植合同篇二
甲方:
乙方:常州绿洲园林工程公司
甲乙双方依照《_合同法》、《_建设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绿化施工、道路改建、养护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质量与技术要求
按照《徐州市园林绿化工程植物栽植技术规程》(试行)组织栽植施工和《徐州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细则》组织养护管理二年。
三、工程造价
工程合同造价为人民币 (人民币 元),工程包含绿化范围内的管线和地面铺设、道路、树木栽植、景石、牌坊、路灯等施工项目(最终造价在综合单价不变的基础上按实际计量结算)。
对甲方增加或调整的原规划设计的施工项目,按实际计量的工程量和工程齐整变更,与乙方进行结算。
四、付款方式
本工程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预付合同价款的30%;工程量完成80%时,付合同价款的30%;工程完工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竣工审计核定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5%,留合同总价款的 5%作为绿化养护保证金,在植被树木一年养护期后验收合格后予以支付,绿化养护保证金不计利息。
五、工程施工日期
绿化工程施工工期为 天,如遇恶劣天气等不可抗拒因素或甲方特殊原因,工期顺延。
六、双方责任
1、甲方委派 同志为本工程工地代表,协调施工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对乙方栽植苗木的质量和各个环节进行监督。
2、施工中注意安全保护,出现各类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栽植的苗木规格须符合合同要求(详见附表),如规格不符合要求,乙方负责免费退苗更换。且苗木生长正常、均匀,无病虫害。出现死亡、缺株的要及时补植。草坪地型重点处理(沉降、压实、黄沙找平、确保较好的平整度)。
4、本合同乙方不得分包,转让。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道路及施工现场的卫生保洁,同时在二年养护期内做好绿化带的卫生保洁工作。
6、微地形处理的土方由乙方提供并运至施工现场,乙方负责做好微地形处理并达到设计要求。
7、初验、终验前对效果较差被领导点名批评的,推迟验收,待调整后再进行验收,并由验收小组提出意见作出相应经费处理。
七、约定事项
1、按《徐州经济开发区绿化工程质量和技术要求》做好栽植、养护、管理等各项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服从甲方工地代表指挥,未按工程要求施工的应在甲方限制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整改。
2、苗木数量以实际放线定点为准,乙方应据情精算。如工程量出现变更以甲方要求为准,乙方无条件服从甲方对工程量及施工时间变更的通知,变更新增苗木价格由施工单位报价,甲方绿化主管部门以市场价签定,最后按审计价结算。
3、乙方施工负责人,按时参加甲方召开的工程调度会。
4、乙方施工要确保按合同约定期限完成。如未按期竣工验收,每延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处罚金1000元。同时,乙方赔偿甲方因该工程延期所产生的费用与损失。
5、乙方出现欺诈、以次充好等行为的,须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并处以三倍的罚金,同时甲方可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6、施工及养护期间,乙方应做好相应的绿地保洁等工作,发生毁绿等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向云龙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附件1:绿化工程苗木清单
附件2:土建工程量清单
附件3:《徐州市园林绿化工程植物栽植技术规程》(试行)
附件4:《徐州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细则》
附件5:《徐州经济开发区绿化工程质量和技术要求》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园林绿化种植合同篇三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对苗木基地的苗木进行种植。经双方商定,签订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种植范围:约35亩
工程期限:本工程工期为壹个月,
二 承包形式
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护管理的形式由乙方组织施工。
三、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图纸
3、工程量清单
4、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 苗木规格价格及合同总价
五 质量标准及质量保证
1.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用绿化材料应符合指定的品种和规格
2. 乙方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绿化的养护管理,苗木成活率保证达到100%
六 付款方式
1、本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方式
2、工程付款: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1) 本合同签订后由甲方预付30万作为预付款,于20xx年11月23日之前付清。
(2) 施工完毕支付至工程总价的90%
(3) 结算总价的10%将作为工程养护金,质保金完工后壹年内一次性付清
七 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临时用房,提供水电,保证施工正常运行;
2.甲方协调、处理施工中发生的不可预见问题
4. 乙方负责派项目经理对工程实施全面负责。
八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对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二)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
1.因发包人原因或发生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工期,造成工期延长的,承包人需办理延期手续,批准后方可顺延工期。因施工单位原因延误总工期每延迟一天罚款500元.
2.工程质量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施工单位须无偿返工直至达到合格。
九 合同生效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_份,甲乙双方各 _份。
合同订立时间:20xx年__月__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园林绿化种植合同篇四
甲方:
乙方:
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合同:
一、工作内容:甲方将绿化栽植部分及养护承包给乙方。
二、苗木名称:朴_或黄连木,规格见附表。
三、苗木到场质量要求:土球完整,根据国家要求确定土球大小,无病虫害,保证90%冠幅,分枝点。
四、乙方应根据国家相关技术要求,及自身经验和苗木生长情况进行栽植,栽植完后做好养护工作。
五、苗木的养护期满天,乙方保证苗木成活率满100%。
六、付款方式:栽植完毕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栽植费的,即人民币:。达到成活率100%,甲方一次性支付清乙方苗木栽植费的余款。
七、施工及养护期内,乙方必须按照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施工,若因操作不当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在施工、养护期间,乙方应加强成品保护,若因人为因素或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违约责任:若任何一方违约则支付守约方总额的违约费。乙方苗木到场后经甲方验收后开始栽植,甲方应按时支付苗木款。
九、有效期: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有效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付清余款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园林绿化种植合同篇五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xxx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 村里的核桃园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承包果园名称及座落:
果园名称: ;
果园地点:__ ___ ,
土地面积约为_ _亩的土地转承包给乙方。
二、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三十年。
三、承包价格:
1. 双方商定,土地承包金按 年一次交纳。
2. 承包金按每亩 元,乙方承包的土地亩数是 亩,共 元,交款以甲方出具的收款凭证为准。该承包金包括依法向国家和集体缴纳的地租、税费等各项费用。
四、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
甲方同意将地上属甲方所有的林木资产及甲方所有的其他资产、一次性无偿转让给乙方。期满后地面上原来的基础设施:房屋、水井,树木等地上附属物按当时的合理价位折价归还村委,如乙方续包,即按市场的价格优先。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单方面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在本合同期限内,承包金按每 年一次交纳。
6、甲方与土地所有权人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转包合同义务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约时,乙方应与甲方一起承担连带违约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乙方对发包责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内容或不合理的摊派有权拒绝;
5、按合同约定的土地承包价格和支付方式交纳承包费。
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2.土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3.土地流转后的土地承包费、承包费缴纳时限、方式,仍由乙方按合同规定执行。
七、债权债务的承担
本合同签订之前涉及到所承包土地的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乙方在承包过程中涉及的所承包土地与第三方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八、征地补偿及承包金变更
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单方强行收回发包的土地,如遇国家建设征地、统一规划农田基本建设、土地开发和综合治理等不可预见的事件发生,土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地上作物及附着物的补偿应按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分配。并根据情况甲方负责对乙方承包土地的承包金按减少的面积以比例减少。
九、违约责任
2、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乙方具体赔偿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甲方如违反合同约定应赔偿数额为乙方在所承包土地上的所有投入。
十、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保亭县人民法院裁决。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制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