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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通用19篇)

时间:2023-11-19 09:33:18 作者:笔舞 民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通用19篇)

工作方案是为了实现某个具体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工作步骤和方法。以下是一些成功团队制定的工作方案范文,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应用工作方案的原则和方法。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抓好此项工作事关国家的安宁、人民的幸福,事关持续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中央第十督导组已于8月28日进驻,从即日起将对我省展开为期一个月的专项督查,为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为确保此项工作抓好抓实达到预期目标,根据208月29日县《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第10督导组督导省工作动员会》和通委办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迎检方案于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

要严格聚焦“六个围绕”:围绕政治站位、围绕依法严惩、围绕深挖彻查、围绕综合治理、围绕基层组织、围绕组织领导,各村各单位要建立相应领导小组,各村支部书记任组长,学校、医院由校长和院长任组长,相关工作要有具体负责人。

二、对标补短、规范软件资料。

1、从2018年1月起按照每月一次会议的要求,认真做好会议记录,杜绝过于简单几笔带过。

2、每月至少有一次深入农户(院户)宣传,且有记录、有影像资料。

3、各村要强化宣传,做到:有横幅标语、有板报、对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和打击的重点对象要有公告,学校、医院还要有展板,有led电子显示屏宣传。

4、努力提高当地群众或本单位职工或师生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做到熟知打击的12类黑恶势力和25种黑恶帮凶行为,发现线索勇于及时举报。

5、认真整改乡扫黑办在督促期间指出的问题,查漏补缺,做到万无一失,迎接中央督导组。

三、强化宣传、努力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

各村各单位务必认真召开群众会、职工会、师生会,并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和宣传方式,重点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打击的12类黑恶势力、25种帮凶行为以及线索举报奖励和保护的办法,努力调动当地群众投入线索举报的积极性。

四、奖惩结合、逗硬考核。

对于此项工作,中央督查结束后以及年底将根据各村各单位工作实绩,认真进行考核,奖励与处罚均实行精神与经济相结合,个人最高奖励与惩扣不低于1000元,对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职人员将上报纪委监委从严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为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和省、市、县委系列安排部署,扎实有效地推进我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特制定《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和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整合各类资源,调动各方力量,创新工作方式,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深入宣传党和政府打击黑恶势力的信心决心,不断壮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声势,形成强大的打击合力,努力营造全党动员、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氛围,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民战争,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二、主要目标任务。

宣传发动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工作内容,按照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和县委《实施方案》,2018年的主要任务是启动宣传发动工作。细化任务、创新载体、灵活方式向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标要求、重大意义和10类重点打击对象,充分昭示镇党委、政府对黑恶势力零容忍的决心和态度,动员广大群众踊跃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积极提供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在全镇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确保打好打赢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三、宣传工作重点。

(一)宣传专项斗争动态。深入学习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和中央、省、市、县、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广泛宣传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和中央、省、市、县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弘扬正气,提振广大人民群众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决心。

(二)宣传上级部署要求。持续加大对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国“两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重要思想、来川视察调研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系列部署要求宣传,镇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镇风文明达到新高度。

(三)宣传重要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对《宪法》的学习宣传力度,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人人尊崇《宪法》,全社会共同维护《宪法》权威;广泛开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其他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让人民群众真正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四、丰富宣传方式。

(一)统筹兼顾,常态抓宣传。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与基层治理、脱贫攻坚、“七五”普法和法律“七进”等工作结合起来抓,及时召开动员会、群众会宣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结合辖区和本单位实际,组织机关干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法治宣传教育志愿者和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深入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传达到基层,鼓励引导广大群众遵守法律法规,切实提高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识,积极踊跃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二)开展活动,集中抓宣传。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村(居)要形成多形式广泛宣传扫黑除恶的浓厚社会氛围,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等方式,集中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创新载体,灵活抓宣传。一是各党支部、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黑板报、公示(告)栏、标语、短信等传统媒介等形式持续深入报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态和成效,张贴公告和线索举报电话。二是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同县级主流媒体和报社的衔接,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对外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成效及涌现的先进典型。

(四)管控舆情,协同抓宣传。对办理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各党支部和单位要加强同宣传部门、网信部门的密切配合,及时发现、引导、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防止负面舆情扩散蔓延。加强法律政策宣讲,进一步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及时核查反馈实名举报,严格落实保护措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五、严格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党支部和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吃透中央精神,充分认识本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紧迫性和持续性,服从大局,结合职能职责,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细化宣传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实效。

(二)全面统筹,整合资源。各党支部和单位要整合宣传资源,丰富宣传载体,创新宣传形式,狠抓责任落实,积极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三)严把导向,逗硬考核。为确保舆论导向,凡拟在县级以上媒体宣传的稿件和信息,须报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审核批准,方可对外宣传发布。镇纪委、扫黑办将开展专项督查,对落实不力的党支部和单位予以通报,并纳入年度考核。对因消极懈怠、工作不力等原因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单位或个人,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环保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聚焦环境生态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排放废水、废气、固废(危险废物)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

2、插手企业排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充当“保护伞”的涉黑涉恶势力;。

3、插手企业偷排、暗排有毒有害污染物废水违法行为的黑恶势力;。

5、以环境污染为由策划、组织、煽动群众集体上访,围堵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交通要道,妨害执法人员正常执行公务,从中牟利,严重影响正常办公、教学、生产、经营秩序的“恶势力”。

6、为“散乱污”等严重落后生产企业或环境违法企业提供黑恶势力“保护伞”等行为和问题。

7、加强对村(居)“两委”的换届,坚决防止破坏生态的违法犯罪、涉黑涉恶等不符合干部条件的人进入村(居)“两委”班子。

7、其它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

(一)统一思想认识。全系统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紧扣水务职能职责,进一步统一思想,服从安排,加强工作协调,促进工作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把能否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衡量政治坚定不坚定、能力强不强的重要标准,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不断强化责任担当,真抓实干、精心组织、依法履职、密切协作,努力构建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二)严格督促指导。各督导组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从即日起,迅速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对督查过程中了解和掌握的相关情况,以及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指导整改。每次督查结束后,要迅速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移交相关情况。督导组对被督导对象实行分片包抓制度。在具体督导过程中,要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随机抽查、召开座谈会、听取专案汇报、反馈督查意见等方式,开展全面深入检查。督查工作要做到“九查一看”,即:组织部署情况必查、领导责任落实必查、宣传发动情况必查、线索摸排情况必查、案件办理情况必查、各单位参与情况必查、对上级交办和群众举报线索核查办理情况必查、辖区内排查整治和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必查、深挖“保护伞”情况必查。

(三)强化责任查究。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日常监管不到位、督导检查不到位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对应发现问题而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决策部署,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新特点,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依法依规打击行业内涉黑涉恶的违法犯罪活动,下大力气震慑、遏制水务行业涉黑涉恶现象,形成长效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水务系统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

二、工作措施。

(一)突出打击重点。

认真贯彻“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原则,严厉打击在水利项目承建或招投标过程中易发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在实施水利工程过程中易发生对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进行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河道治理过程中,易发生非法采砂、阻挠生态环境保护的黑恶势力,以及蓄意破坏或强行侵占水利设施、霸占破坏水资源、放高利贷、缠访闹访、聚众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强化线索排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要主动排查发现、反映辖区和行业领域涉及违法设置入河排污口、违法涉河建设、非法采砂、恶意阻碍工程施工等方面的线索,加强与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及时上报、移交扫黑除恶相关线索和证据,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执法行动,铲除水务行业涉黑涉恶势力。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三)强化宣传发动。

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工作,充分利用显示屏、悬挂横幅、刷写标语等形式和qq、微信等平台,把各级党委政府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措施和成效及时传递给水利基层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广泛动员全系统职工支持和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全体职工动员、每个职工知晓、全体职工参与的浓厚氛围,在水利系统形成防范和打击黑恶势力的强大声势。

(四)加强督促检查。

成立水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督导组名单见附件)对局属单位扫黑除恶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扫黑除恶活动开展不力的单位将重点督导、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五)建立长效机制。

对排查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要及时整改完善,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严格管理程序,堵塞管理漏洞,净化行业环境,严防黑恶势力滋生。同时在调查摸底、严厉打击的同时,从薄弱环节、规章制度、体制机制、执法监管、队伍能力建设等方面抓紧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三、

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

全系统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紧扣水务职能职责,进一步统一思想,服从安排,加强工作协调,促进工作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把能否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衡量政治坚定不坚定、能力强不强的重要标准,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不断强化责任担当,真抓实干、精心组织、依法履职、密切协作,努力构建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二)严格督促指导。

各督导组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从即日起,迅速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对督查过程中了解和掌握的相关情况,以及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指导整改。每次督查结束后,要迅速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移交相关情况。督导组对被督导对象实行分片包抓制度。在具体督导过程中,要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随机抽查、召开座谈会、听取专案汇报、反馈督查意见等方式,开展全面深入检查。督查工作要做到“九查一看”,即:组织部署情况必查、领导责任落实必查、宣传发动情况必查、线索摸排情况必查、案件办理情况必查、各单位参与情况必查、对上级交办和群众举报线索核查办理情况必查、辖区内排查整治和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必查、深挖“保护伞”情况必查。

(三)强化责任查究。

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日常监管不到位、督导检查不到位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对应发现问题而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全省、全市、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现就我局2019年继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的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平安”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

1、按照《关于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高司发〔2018〕50号)文件要求,持续深化“法律七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良好法治氛围。

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系统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牵头抓总的职能作用,将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纳入“七五”普法重要内容,列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作为普法重点工作深入推进。以“法律七进”为主要载体和关键抓手,深入开展“法治宣传进万家”活动,广泛宣传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涉黑涉恶线索举报方式和奖励政策,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在法律进机关中,贯彻落实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传达学习扫黑除恶决策部署,推动领导干部落实法治建设职责。在法律进学校中,做好防治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相关法律法规宣传,配合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在法律进乡村(社区)中,大力实施“六个一”工程,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揭发检举“村霸”、宗族恶势力、“保护伞”等黑恶势力,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2、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协调指导相关行政执法责任部门,大力宣传扫黑除恶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全区形成上下一体、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

深入开展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以案释法”制度,配合发布扫黑除恶指导性案例,发挥典型案件的教育引导作用,提升群众法治素养,对黑恶势力形成强大震慑。

3、聚焦重点时间、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功能,广泛宣传国家扫黑除恶的信心和决心,宣传扫黑除恶的目的意义、方式和方法,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家喻户晓,营造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

同时,要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避免和消除社会误解。

(二)进一步加强对涉黑涉恶“两类人员”监管。

1、切实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突出重点对象、重点时段管控,确保社区服刑人员无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

加强对刑释人员的安置帮教,预防阻止刑释人员被黑恶势力引诱、拉拢,确保无漏管失控现象。在2018年深入开展对涉黑涉恶“两类人员”摸排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掌握其在当地的现实表现,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重点人员,从严落实管理措施,及时惩处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行为,坚决杜绝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的脱管失控。2019年起要树立治本安全观,进一步强化对特殊人群的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使其了解黑恶势力的社会危害,认清参与黑恶势力的行为后果,督促其遵纪守法,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

(三)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1、督导律师事务所严格执行“四项制度”,一是接案管理制度。

律师事务所在接收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委托前,要严格审查。二是请示报告制度。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代理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的,要在5日内向区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报告备案,选派政治过硬、业务能力强、严格遵守执业纪律和要求、具有一定办案经验的律师具体承办。三是集体研究制度。遇到重大复杂问题的,律师事务所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案件处理方案和辩护意见。四是档案管理制度。律师事务所要严格管理公章、委托代理协议等法律文书和涉黑涉恶案件的档案管理。

2、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律师库,并对我区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一是全面掌握我区律师接受案件代理有关信息,掌握律师辩护代理工作情况。二是加强现场监督。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开庭审理时派员旁听,做好现场监督指导。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同志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中心及处所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全系统扫黑除恶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强化部门配合,坚持协同作战,持续有效推动扫黑除恶工作。

(二)强化督促指导。

局党组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不定时开展专项督查,全面评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

(三)落实工作责任。

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对应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按照失职、渎职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民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市、县扫黑除恶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

(二)健全各项制度。对涉黑涉恶线索建立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严格按程序制度处理,对所有问题线索做到条条有回音,件件有结果。

(三)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进一步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并协助相关部关及时核查反馈实名举报,严格落实保护措施。

(四)持继开展好村居“两委”换届“回头看”工作,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对不胜任、不合格、不称职的村委班子及时进行撤换补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

(一)突出打击重点。认真贯彻“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原则,严厉打击在水利项目承建或招投标过程中易发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在实施水利工程过程中易发生对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进行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河道治理过程中,易发生非法采砂、阻挠生态环境保护的黑恶势力,以及蓄意破坏或强行侵占水利设施、霸占破坏水资源、放高利贷、缠访闹访、聚众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强化线索排查。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要主动排查发现、反映辖区和行业领域涉及违法设置入河排污口、违法涉河建设、非法采砂、恶意阻碍工程施工等方面的线索,加强与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及时上报、移交扫黑除恶相关线索和证据,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执法行动,铲除水务行业涉黑涉恶势力。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三)强化宣传发动。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工作,充分利用显示屏、悬挂横幅、刷写标语等形式和qq、微信等平台,把各级党委政府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措施和成效及时传递给水利基层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广泛动员全系统职工支持和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全体职工动员、每个职工知晓、全体职工参与的浓厚氛围,在水利系统形成防范和打击黑恶势力的强大声势。

(四)加强督促检查。成立水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督导组名单见附件)对局属单位扫黑除恶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扫黑除恶活动开展不力的单位将重点督导、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五)建立长效机制。对排查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要及时整改完善,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严格管理程序,堵塞管理漏洞,净化行业环境,严防黑恶势力滋生。同时在调查摸底、严厉打击的同时,从薄弱环节、规章制度、体制机制、执法监管、队伍能力建设等方面抓紧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民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一是建立了县政法委、组织部、公检法司、国土、民政、农业、城管、规划等15个部门联审工作机制。共审核村(居)民委员会初步候选人员1299人,其中村1203人,社区96人;通过联审共取消候选人资格121人,其中“五不能”28人、“七不宜”93人。在源头上把不符合条件的人“拒在门外”,确保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群众信得过的人选进村(居)委会班子。二是积极履行工作职责,排查处理相关线索。民政局和县换届办对第十届村(居)民委员选举中8条信访线索都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调查核实,对5条与事实有出入和2条不属于换届选举事项与信访人进行沟通,并说明调查情况。对反映罗陂乡云下村陈乐发违规参加村主任竟选一事进行坚决查处。三是加大打击力度。罗陂乡云下陈乐发因违规参加竟选被取消村主任当选资格,陈福春因破坏选举被拘留5天;龚坊镇黄乐村黄春根等人因拉票贿选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招携镇汗上村第十届村委会主任谭方禄利用招携金沙公司涉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主任职务自行终止。县换届办向招携镇党委政府下发了《关于要求对汗上村进行重点整顿转化工作的通知》,要求汗上村进行补选。四是建立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严格按照《江西省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处置问题线索,确保线索件件有登记确保不出现泄露、私存、扣压、隐藏或遗失线索等现象,及时将相关线索报市民政局和县扫黑办。目前已建有《村(居)民委员会候选人初步人选任职资格联审台帐》、《xx县村(居)民委会员换届选举资格联审取消候选人资格台账》。

民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省委第四巡视组2020年1月13日向我县反馈了巡视发现的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今后加强和改进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我局对照巡视组反馈的有关扫黑除恶方面的整改要求,落实整改责任,狠抓整改落实,确保反馈意见条条“落地”。

(一)提高思想认识。3月6日召开扫黑除恶专项专题会议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并对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扫黑除恶方面意见整改情况进行部署。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巡视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xx县民政局关于认真做好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扫黑除恶方面意见的整改方案》。

(二)加大线索摸排力度。开展村居“两委”换届“回头看”排查清理,积极配合县委组织部,组织各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县第十届村居“两委”当选人员进行再联审和再排查,并健全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根据中央1号文件和省委1号文件,对第十届村委会成员中曾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进行梳理,目前已排查出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村居“两委”成员15人。

(三)强化部门协作。对摸排中发现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村“两委”成员15人,督促乡镇党委、政府,做好人员退出和思想稳控工作。目前,各乡镇拟清退人员已全部清理到位,对出现空缺职位的行政村,指导各乡镇和行政村按程序开展补选工作。目前招携镇汗上村完成了补选工作,选举产生了第十届新的村委会主任。对发现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严格按照《江西省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及时移送本级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确保线索“快速移送、快速反馈”确保不发生拖延、推诿、敷衍等行为。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落实县健委对扫黑除恶工作的有关部署,奉节县岩湾乡卫生院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活动。

一是迅速排查。组织职工围绕易滋生涉黑涉恶问题的插手医院纠纷、组织、实施医闹事件,垄断药品(械)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

二是营造氛围。通过悬挂横幅、刷写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扫黑除恶的精神,同时公开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积极检举。

三是强化督导。把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年终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奖惩有则,鼓励职工积极参与扫黑除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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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根据包头市教育局关于《包头市教育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通知,为切实做好学校扫黑除恶工作,保障师生人身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物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扫黑除恶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摸排举报扰乱影啊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黑恶势力线索,协助相关部门坚决查处黑恶势力和人员,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机制,认真摸排和举报线索,使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平安校园创建水平明显提高,校园周边环境和治安状况不断改善,广大师生的安全感明显增强,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组长:包对山 荆金奎。

 副组长:李亚光 乌兰哈达 巴图。

 组员:中层领导、年级组长、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校保卫科,负责日常工作,办公电话:5990836。

 

(一)是否存在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在学校周边是否有敲诈勒索学生,向学生索要财物的黑恶势力人员。

(三)在学校是否有黑恶勢力参与渗透的体罚、虐待、性侵、欺凌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情况。

(四)有无黑恶势力参与的“校园贷”、电信诈骗等涉及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线索。

(五)其它涉校涉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线索的摸排举报。

 学校各处室负责人、年级组长、班主任广泛发动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积极参与,全面开展涉黑恶势力线索的摸排举报,保卫科建立台账并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举报,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涉校涉生黑恶势力犯罪。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举报不到位,发生涉校涉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包头市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治理办公室:5110019。

 包头市蒙古族中学保卫科:5990836。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扫除黑恶,伸张社会正义;守护平安,百姓生活安宁。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既要立足当前,更要着眼长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实现新突破,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根据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把握“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总结经验、把握规律,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严打高压态势,坚持打早打小、除恶务尽,着力巩固和拓展专项斗争成果,高标准高质量落实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为xx镇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经济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镇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取得实效,成立xx镇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领导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x、(党委书记)。

xxx、(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xxx、(党委副书记)。

xxx、(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成员:xxx、(镇纪委副书记)。

xxx、(派出所所长)。

xxx、(综治办主任)。

xxx、(经发办主任)。

xxx、(计生办主任)。

xxx、(社事中心主任)。

xxx、(农综中心主任)。

xxx、(司法所所长)。

xxx、(应急所所长)。

xxx、(国土所所长)。

xxx、(集镇办主任)。

xxx、(水利站站长)。

xxx、(农经站站长)。

xxx、(林业站站长)。

xxx、(人武部副部长、退役军人事务站站长)。

xxx、(振兴办主任)。

xxx、(人社所所长)。

xxx、(党政办副主任)。

xxx、(党政办副主任、民政助理员)。

xxx、(综治办副主任)。

镇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治中心,朱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xxx、xx作文吧、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具体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宣传发动抓引导,着力营造浓厚氛围。

各村(居)要不断加大宣传广度深度,结合疫情防控、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等工作,通过入户宣讲、召开小组会、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村级广播宣传等多种形式,紧紧围绕扫黑除恶斗争主题,向群众广泛宣传扫黑除恶斗争政策法规和重大举措,持续营造全民参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浓厚氛围。

(二)黑恶线索抓摸排,深入排查全面梳理。

各村(居)要以打深打透、除恶务尽为目标,持续加大线索排查力度,常态化开展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排查工作,每月开展一次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对各行业领域涉黑涉恶线索开展全方位排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并将线索摸排情况及时报送镇扫黑办。

(三)黑恶犯罪抓打击,建章立制精准查处。

严格落实涉黑涉恶线索核查办理程序,强化线索移交移送、分析研判、交办督办、审核把关等工作,着力提升线索办理质效,持续保持对黑恶违法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坚持主动进攻、打早打小、露头就打。镇扫黑办在接到上级转办线索、村居摸排上报线索后,立即召集召开领导组会商会议,对黑恶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成立线索核查专班,按照要求对黑恶线索问题进行核查,切实做到查深查透,对相关黑恶犯罪行为进行坚决打击,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经济环境。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居)党支部书记、各单位负责人为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第一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积极组织、协调和落实本辖区范围内的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

2、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的重点是坚持“治”与“防”相结合。要切实做到以打促防,防治结合,继续开展,持续发力,全力维护治安稳定大局。

3、强化督查,务求实效。镇扫黑办要强化督查考核力度,及时通报工作进度,对工作开展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镇纪委将按照扫黑除恶相关规定进行执纪问责,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负责人的责任。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根据中央、省、州、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反腐败斗争和基层组织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彻底铲除黑恶势力及其滋生的土壤、条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新时代城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及时报党委审批,重大部署、重大措施、重大案件及时向党委报告,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请示。

(二)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严格执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坚持打早打小,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坚决打击涉黑犯罪组织和涉恶犯罪团伙,依法从严打击黑恶势力,依法从严从重惩处首恶和骨干分子。

(三)坚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推进反腐败斗争相结合。有效整合资源,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党政干部“零容忍”,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严肃查处参与涉黑涉恶犯罪以及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四)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在集中打击黑恶势力同时,注重发现日常管理防控漏洞、薄弱环节和制度规范空白短板,建立健全防范打击涉黑涉恶犯罪长效机制,着力完善制度体系,与打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相结合,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三、目标任务。

经过三年努力,使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黑恶势力及其首要骨干分子受到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治理,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被彻底摧毁,涉黑涉恶犯罪大幅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制度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涉黑涉恶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日常监管、动态管控、排查整治制度机制健全完善;软弱涣散基层组织得到整顿,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乡村组社会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广大基层清风正气普遍形成。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1月至底,为期三年,排查、打击、监管、建设等工作压茬推进、滚动开展。

2018年,动员部署,集中打击。全镇各村、镇所属站所、学校、企业要迅速落实、动员部署。全面开展线索排查,建立台帐,确保依法处理。全力配合专案侦查,对重大涉黑案件重点攻坚。宣传发动群众,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打管结合边打边建。坚持打、管、建并重持续保持专项斗争高压态势缉捕潜逃的黑恶分子及幕后操纵者、策划者深挖“保护伞”。全面梳理、严格整改重点行业领域的管理漏洞、制度机制空白和方法手段滞后等问题初步建立主动防范、发现、打击黑恶犯罪的制度机制。持续加强地方和行业的基层组织建设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建设坚强战斗堡垒。

20,督导检查,建章立制。对各村镇直各单位健全完善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仍然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确保基层党组织号召力、组织力、战斗力明显提升,属地管控责任落实到位,长效机制基本形成、运行良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为做好全镇村两委换届提供有力保障、创造良好环境。

五、重点打击对象。

在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扫除黑恶势力同时,重点打击以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对象: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骨干分子;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村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干扰阻碍全镇重大项目建设的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工程、沙石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滥盗滥伐的黑恶势力;在农贸市场、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讨账队”和“职业医闹”的黑恶势力;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包庇、纵容黑恶犯罪的公职人员。

六、主要措施。

(一)全面宣传发动。各村要召开村组干部、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并持续深化“红袖标行动”广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悬挂刷写标语、口号、发送手机短信、小手拉大手、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全方位、无盲点深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组织好宣传,大力宣传党委政府扫除黑恶的决心、举措和成效,及时宣传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例,宣传专项斗争中的先进事迹,鼓舞斗志,壮大声势,营造氛围。通过采取不同形式的宣传,做到街上有标语、村组有专栏,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迅速动员全镇上下参与专项斗争,营造扫黑除恶氛围。

(二)广泛收集线索。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力量深入黑恶犯罪活动活跃的地区访民声、听民怨,收集线索;要结合脱贫攻坚驻村工作,包村镇干、村组干部、帮扶责任人,一手抓脱贫攻坚,一手抓走访摸排,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对象,逐户走访,深入摸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鼓励群众大胆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和“保护伞”线索;要加强对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的核实处理,对举报人以及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采取必要的保密保护措施。镇派出所要把排查发现黑恶势力线索作为基层民警的重要工作职责,深入易滋生黑恶势力的行业、区域进行摸排调查。重点围绕林、矿、砂、交通、建筑、征地、拆迁等领域迅速开展专项整治,深挖细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纪检、信访部门对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提供给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对因工作不力、排查不出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而被群众举报或被上级督办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专班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案件侦办。对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由公安机关统一组织审查,立案后成立由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专案组,抽调专门力量组织侦办,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及时抓捕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彻底摧毁黑恶犯罪的组织基础;依法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黑涉恶财物、账户,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深挖细查背后的“保护伞”,彻底打掉黑恶犯罪的社会基础。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镇纪委要把扫黑除恶纳入执纪监督工作内容,要和政法机关建立对涉嫌充当“保护伞”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建立联动办案机制,同步彻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与“保护伞”案件。

(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要把扫黑除恶与基层组织建设和完善村级治理机制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党员干部带支部活动,所有党员干部全部分片包村,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委、镇所属站所、学习、企业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列入重要日程,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加强组织领导、检查督促,旗帜鲜明地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及时督导涉黑涉恶重特大案件、党政干部充当“保护伞”问题的侦办查处等重大事项。成立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派出所长任副组长,镇其他班子成员、村支部书记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派出所,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县委、镇党委部署,全力推进专项斗争。

(二)加强配合协作。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打击合力。镇派出所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全面收集固定证据。镇司法所加强对涉黑案件律师刑事辩护和代理工作的指导,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侦办协调机制,镇综治委牵头,协调派出所、司法所对办理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加强沟通协调,提高办案效率,对存在重大分歧的案件,按照备案规定上报县政法委协调研究。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村支部书记、镇直各单位负责人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将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和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村级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是专项斗争的直接责任人,要亲自组织、指挥、协调重大黑恶案件侦办,对黑恶势力诬告陷害、打击报复政法干警的坚决依法追究。专项斗争期间,镇党委将组织督导组到各村、镇直各单位和企业进行督导,发现镇、村干部对专项斗争重视不够、组织不力、不履行扫黑除恶职责,对黑恶犯罪发现不及时、整治不彻底、打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发现“保护伞”线索不追查、不报告、不移交的,依纪依法问责。

(四)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严禁党政干部插手案件干预司法活动、司法内部人员违规过问案件、办案人员与特定关系人不正当交往”的三项规定,党政干部尤其是政法干部对涉黑涉恶案件,不准通风报信、说情干扰办案,不准拖延、推诿压案不办,不准降格处理、宽纵罪犯。(五)建立长效机制。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负面清单制度、黑名单制度、资质审查制度等行业监管制度,加强行业准入管理和资格管理。要加强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建筑、运输、山林、采沙等重点行业监管防控机制,建立健全涉黑涉恶重点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建立健全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场所日常排查整治机制,确保长治久安。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和要求,更好地发挥民政部门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和破坏社会治安秩序,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方式干扰破坏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垄断集体经济资源、侵吞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遏制新的黑恶势力形成,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工作措施。

(一)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要采取各种形式,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整治斗争的宣传力度,采取制作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横幅、led电子显示屏集中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意义、方式和方法,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家喻户晓。同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相结合,聚焦关键时间、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功能,广泛宣传宪法、刑法、社会治安方面的法规以及与扫黑除恶相关的法律法规,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营造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避免和消除社会误解,提升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揭发检举“村霸”、宗族恶势力、“保护伞”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二)摸排线索,全面掌握情况。设置举报通道,畅通举报途径。通过设立“扫黑除恶”举报箱和公开举报电话,发动村(居)民通过举报电话,来信来访等形式来反映问题和线索,收集整理举报信息。通过调研、座谈、走访等形式,鼓励群众大胆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和“保护伞”线索,对涉及基层群众自治领域中涉黑涉恶总体情况及成因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移交线索,依法严厉打击。局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受理发现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或充当“保护伞”,视情节轻重移交相关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审查办理,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四)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基层政权建设,重点督导各地整治软弱涣散党组织、村(居)委会,提高村(居)“两委”班子的战斗力。把好村(居)“两委”换届入口关,防止“村霸”、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条件人员进入村(居)“两委”班子。

四、组织领导。

为更好地发挥民政部门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成立民政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将思想统一到省、州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把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基层政权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精心组织部署,强化落实,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严格考核。把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情况纳入民政综合评估和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内容中,严格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表彰的重要依据,通过专项督查、情况通报、重点约谈等方式,及时总结交流经验,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严格问责,责任追究。对因重视不够,问题线索摸排不到位、不彻底,或者发现问题不报告的,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和省、市、县系列安排部署,扎实有效地推进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优化社会法治环境,营造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的浓厚社会氛围,为进一步加快加快发展提供良好法治保障和舆论环境。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作出的系列重要指示,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要求和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会议精神,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深入宣传党和政府打击黑恶势力的信心决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采取的重要举措,不断壮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声势,形成强大时打击合力,努力营造全党动员、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氛围,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宣传重点。

(一)宣传专项斗争动态。深入学习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和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广泛宣传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和中央、省、市、县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弘扬正气,提振广大人民群众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决心。

(二)宣传上级部署要求。持续加大对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法治建设重要思想,中央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依法治省重要要求和中央、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系列部署要求。

(三)宣传重要法律法规。加大对《宪法》的学习宣传力度,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广泛开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其他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让人民群众真正做到知法、守法、信法、护法。

三、宣传方式。

(一)媒体宣传。镇文广新站要办好法治宣传专题广播,村(居)、各单位部门要办好专栏,加大版面和黄金时段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信息的发布。各村支部、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单位部门要认真把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上的主动性。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宣传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成效、经验及涌现的先进典型等。

(二)社会宣传。各村支部、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部门要在公路要道口、街道、临街墙体等重要区域和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广场、景区、车站、商场、市场、药店等公共场所,设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益广告,张贴专项打击通告和线索举报通告,开设宣传专栏(板报),发放宣传资料,发送手机短信,广泛开展以案说法、基层宣讲等主题活动,确保氛围浓厚、家喻户晓。

(三)舆情管控。对办理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要加强与同级或上级宣传部门、网信部门的密切配合,及时发现、引导、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防止负面舆情扩散蔓延。加强法律政策宣讲,进一步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及时核查反馈实名举报,严格落实保护措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四、工作要求。

各村支部、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吃透中央精神,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紧迫性和持续性,服从大局,结合职能职责,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宣传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实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查工作方案

广大团员青年们: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自1月起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委、市政府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狠抓不懈,一批批黑恶势力被绳之以法,一顶顶保护伞被强力打掉,已经形成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扫黑除恶是一场全民战争,全市广大团员青年是受益者,更应是践行者。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攻坚年,团市委号召全市广大团员青年积极行动起来,助力扫黑除恶,为建设平安安庆贡献青春力量,特发出如下倡议:

争做扫黑除恶宣传员。带头学习市委、市政府关于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带头宣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积极向家人、同学、朋友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和原则要求。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文明新风尚,传播青春正能量。

争做线索摸排情报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需要全民参与。我们倡导广大青年紧紧围绕黑恶势力打击重点,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自觉与黑恶作斗争,为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有力支持。

争做遵纪守法示范员。自觉学法、知法、用法、守法,深刻认识到违法犯罪的危害性,远离违法犯罪;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辨是非,分清善恶,坚决不参与黑恶势力,做新时代的好青年。

扫黑除恶,民心所向。青少年朋友们,让我们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打赢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共青团安庆市委员会。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的工作部署,扎实有序推进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部署安排。

按照县委、县政府总体要求,8月30日组织村干部、第一书记和机关全体干部参加了“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并多次召开党委会和乡村干部会议对该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各村也于9月3日前召开了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并将县乡会议精神做了传达,同时对本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工作做了详尽的安排。

二、强化领导,夯实工作责任。

乡党委、政府对扫黑除恶宣传工作高度重视,接《通知》后,党委、政府迅速组织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开会,及时传达《通知》精神,研究部署宣传工作,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乡长任组长,副乡长任副组长,综治维稳办主任、乡派出所所长、综治维稳专干、团委书记、妇联主席和工会主席等为成员的乡扫黑除恶宣传教育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维稳办,由兼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成员单位或部门做好扫黑除恶宣传教育活动相关事宜。村委会也成立了扫黑除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为做好宣传活动提供了组织保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由乡综治维稳办牵头,以派出所为主体,司法所、文化站和全乡网格员共同协助配合,充分利用会议、板报、标语等形式,以全民参与为主线,开展宣传:

1.利用赶场天悬挂扫黑除恶宣传图片、张贴宣传标语、播放扫黑除恶专题片等开展宣传,赶集过往群众积极观看扫黑除恶宣传图片,发放宣传资料900张,受教育群众约2000人/次。

2.到乡九义校、赵坪小学、卫生院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

3.在乡政府宣传栏上张贴相关扫黑除恶知识。

4、利用led、短信、村公告栏、阵地建设、各村外出党员微信群,在家村民微信群等开展宣传。

5、利用摩托车搭载音响流动播放扫黑除恶音频宣传。

四、突出管理,加强摸底排查。

对辖区内的重点人群进行专项检查,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乡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由班子成员牵头,组织派出所人员驻村干部、相关负责干部对所驻村、分管领域、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切实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

五、工作成效。

1、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扫黑除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调动了全乡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战争,对遏制黑势力人员滋生,落实宣传教育、打击违法犯罪等工作目标任务营造了良好的禁毒工作环境。

2、扫黑除恶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升了宣传教育,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中小学生打击恶霸意识。

3、扫黑除恶宣传教育活动,为巩固“平安”创建奠定了工作基础。通过广泛宣传,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打击恶霸势力的意识,在全乡范围内营造了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4、通过摸底排查,乡未发现一起黑恶势力。

六、目前存在问题。

1、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宣传地点多为村委会周边,对较为偏僻的组户宣传力度还不足。

2、摸排力度还有待于加强,各村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的重要性的紧迫感认识还不足,摸排的问题上报和反馈不及时。

3、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乡党委、政府和派出所、乡中心学校等部门和单位联系还不够密切,没有建立起联动联控机制,情报共享方面还存在短板。

七、下步努力方向。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人心,在全乡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并及时设立扫黑除恶举报信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

2、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加强与派出所等部门的沟通,营造一个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3、加强信息报送,各村要严格执行“月报告”,每月向乡综治维稳中心汇报上月全村扫黑除恶摸排问题及其矛盾纠纷问题汇总表,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村年终目标考核,对不报、瞒报、谎报的村进行责任追究。同时对平时的摸排行动加强信息的报送,一经发现有涉黑涉恶的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并及时向县扫黑除恶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4、加强基层干部队伍管理。加大力度、坚决打击对农村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横行乡里以及在农村组织从事涉“黄、赌、毒、抢”的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5、加大与各部门和单位相互协作,加强联动联控机制,实现资源和情报共享,坚决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镇所辖23个行政村,11493户,人口46723人。现有住户8000余户,扫黑除恶工作通过入户张贴宣传单、利用微信群、悬挂宣传条幅、出动宣传车、书写墙字等方式发动群众揭发举报、公开举报电话、拉网式排查摸底等举措,对23个行政村进行全面摸排。目前,共发现涉黑涉恶线索7件,其中公安机关处理1件,2件情况不属实,4件正在进行收集证据。

一、提高思想认识、及时安排部署。

自省、市分别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以来,我镇立即行动,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黄金利同志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召开了镇村干部动员大会。对镇村干部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同时,在镇村主要街道和出入口,张贴《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悬挂条幅236条,公布了举报电话,对这场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了全面部署。

二、充分依靠群众、广辟线索来源 。

一是坚持依靠群众,打人民战争。组织派出所民警及镇村干部深入各村,深入黑恶犯罪活动猖獗的行业,听民怨、听民声,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斗争。

三、积极安排部署,提高政治站位 。

通过组织全镇各村及镇直有关各部门召开专题会,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了周密的安排和部署,立足镇情、村情,以五个“坚持”为原则,在全镇范围内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四、明确目标任务,压紧压实责任。

五、成立工作专班,有序开展斗争。

为更加有序的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镇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在各个环节都有具体的责任人负责、跟踪、办结,问责,确保扫黑除恶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六、积极广泛动员,营造良好氛围 。

为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工作中来,我镇通过由联系村领导、包村干部、深入群众会广泛宣传动员、公布全镇扫黑除恶举报电话、邮箱和纪委举报渠道及有奖举报等方式,增强人民群众通黑恶势力做斗争的决心,在全镇范围内营造了全民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七、工作开展中发现的问题。

(一)部门协作不够紧密。扫黑除恶成员单位职责不够明确,协调、联动机制有待健全,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存在脱节、滞后等问题,未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导致工作成效不明显。对一些重点行业、领域监管不够深入全面,日常监管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摸排打击不够精准。部分职能部门在线索摸排核查等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短板和盲区,未及时建立摸排台账。摸排重点不够突出,对十类打击重点未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在征地拆迁、环保、打非治违、扶贫等易产生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的关键领域摸排不够深入。

(三)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全民配合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当前,广大群众对此次专项斗争的认识仅仅停留在知晓上,并未积极主动参与其中,对本区域内的突发事件和部分违法案例,群众并未主动举报。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查工作方案

各直属单位,机关各股室: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和要求,为全力做好人社领域法治宣传、信访维稳、劳动维权等各项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的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打造“美丽幸福,建设丘陵地区经济强县”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实施步骤。

(一)精心组织部署。切实履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职责,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干部职工大会专题研究、专题宣传动员,传达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部署全系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

(二)营造浓厚氛围。采取设立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集中宣传等形式,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到家喻户晓。同时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功能,结合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工地、送法进乡村等活动、送法进社区等活动,广泛宣传社会保险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与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

(三)形成工作合力。结合工作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对信访稳定、劳动维权、社会保险等领域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领域、特殊群体的安全监管,明确政策法律界限,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将日常劳动监察执法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直属单位及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政策法规股,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全系统扫黑除恶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强化部门配合,坚持协同作战,持续有效推动扫黑除恶工作。

(二)强化督促指导。各直属单位、相关机关股室要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实际相结合,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及工作措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相关人员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全面评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并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的个人进行大张旗鼓地表扬奖励。

(三)落实工作责任。建立班子成员联点(重点企业),相关干部包片(各建筑工地)、第一书记联村(精准扶贫帮扶村)联点工作责任制,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工作不主动,导致黑恶势力成势的,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追责。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对应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按照失职、渎职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根据委宣传部、政法委、扫黑办《关于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和委组织部、政法委、民政局《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整顿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扎实有效地推进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特制订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要求和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会议精神,创新工作方式,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努力营造全党动员、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氛围,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琐斗争人民战争,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决胜脱贫奔康、加快乡村振兴、建设全省丘陵地区经济强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政策及法律法规学习。在全局范围内,动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和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持续加大对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法治建设重要思想、中央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及中央、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系列部署要求。加大对宪法的学习宣传力度,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责任领导:

时间:4月至6月。

(二)加强社会氛围营造。运用展板、led显示屏、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等方式宣传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宣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宣讲党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赢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动员和激励群众积极参与整治工作,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责任领导:

时间:常态开展。

(三)开展调查摸底。协助公安机关,对涉黑涉恶、“村霸”“蝇贪”问题容易滋生的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资源富集村、重大工程项目等开展分析研判,公开举报电话,广泛收集掌握线索,重点摸排筛查突出问题。

责任领导:

时间:6月底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吃透中央精神,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紧迫性和持续性,服从大局,结合职能职责,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实效。

(二)全面统筹,整合资源。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线索摸排,整合资源,丰富载体,创新宣传形式,狠抓责任落实,积极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切实扫除辖区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经镇党委研究,决定迅速在辖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效整合部门资源力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充分发动群众,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努力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力争通过3年不懈努力,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我镇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镇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镇长、副镇长同志任副组长,党政办、综治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综治和安全生产办公室,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何万晓同志任副主任,李桂芳等同志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1.会议宣讲。各村、社区要迅速召开“两委”干部、网格员和党员群众会议,宣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新媒体宣传。组宣办要督促党员、干部利用手机微信、qq参与扫黑除恶宣传。

(二)加强线索摸排,全面掌握情况。

要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所辖区域、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1.畅通举报路径。政府机关、城东派出所、司法所、各村(社区)都要设立举报箱(每村设一个),各村、居要定专人管理,每天收集整理举报信息,并报送镇扫黑除恶办公室。

2.深入群众走访。各村、社区工作专班要深入群众开展走访调查,从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现象入手,收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公安派出所要发动在押人员检举揭发,同时做好检举人保护工作。

3.集中研判深挖。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要开展集中研判,对近年来信访案件、治安案件、职务犯罪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城东派出所要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和人力情报手段,从重点人员、重点场所和警情案件系统中排查涉黑涉恶线索。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努力做到每条线索都有结果。坚持边摸排、边取证、边收网,对掌握线索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派出所要第一时间果断出手,防止其毁灭证据、逃避打击。

(三)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厉打击。

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行业、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点打击以下黑恶势力:一是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二是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煽动、制造群体性事件,扶持群众与党和政府对抗的黑恶势力;三是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四是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五是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强装强卸、恶意竞标、非法占地的黑恶势力;六是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七是操纵、经营“黄赌毒”、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八是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九是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十是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非法宗教活动、乱建庙宇、滥塑宗教造像的黑恶势力。

(四)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1.健全部门齐抓共管机制,提高工作整体性、协同性。辖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将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2.组织发动群众,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镇“扫黑办”要通过多种形式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的实名举报,要及时核查反馈,做到件件有回音。完善并严格落实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相关保护措施,消除群众后顾之忧。完善群众安全感测评方式,切实加大群众意见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绩效考评中的权重,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3.坚持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遏制消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区域、行业、领域,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并会同公安机关健全和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对涉黑涉恶人员尚不构成犯罪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的,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建立违法活动记录;对涉黑涉恶人员开办的企业,管理部门依法严格资格审查,加强市场监管。加快建立防范黑恐势力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和相关案件及时报告制度。进一步健全重点人群帮教管控机制,对社区矫正对象中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的高危人员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管控,做好外来务工、无业人员和失学、辍学青少年服务管理工作,为他们在就学、就业、务工等方面提供服务,防止其拉帮结派和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进一步健全重点区域滚动排查整治机制,统筹基层资源力量,发挥综治中心和网格化服务管理重要作用,加快雪亮工程等信息化建设,完善派出所与群防群治队伍联勤巡逻等治安防控机制。对黑恶势力易于滋生和边打边发、屡打不绝的区域、行业、领域,加强跟踪督导,限期进行整改。

(五)结合反腐“拍蝇”,深挖黑“保护伞”。

1.加大监督力度。镇纪委要立足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地位,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工作内容。镇纪委和综治办、派出所要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防止就案办案、就事论事。有关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党员干部及其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违纪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镇纪委。纪委办要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管理台账,严格按规定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

2.加大执纪审查力度。镇纪委要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加大督办力度,把打击“保护伞”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同步侦办,尤其要抓住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重点督办。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案件,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3.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镇纪委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目常监督执纪,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规定,对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的公职人员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要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六)加强“反诈禁毒”,摧毁黑恶经济。

1.严厉打击涉诈涉毒违法犯罪。派出所要继续采取“拔钉子”、“端窝点”、“追逃犯”等措施,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全链条”打击,力争办一批有影响的案件。以“端制毒窝点、打贩毒团伙、控吸毒群体”为重点,组织开展缉毒严打攻势,严厉打击涉毒犯罪。加大对涉诈涉毒违法犯罪经济处罚力度,斩断黑恶势力的经济来源。

2.加强外流重点人员教育管理。社区民警和网格员队伍要加强流动人口尤其是外来人口的清理,彻底摸清行为反常、经济反常、交往反常的“三反常”重点人员。派出所要加强与流入地公安机关联系,建立信息传递和案件协作机制,实现“双向管理”,确保无漏管失控现象。建立管理延伸机制,将基层党组织、经济合作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向外出人员集中地延伸,坚持教育、疏导、服务、管理并重,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外出人员参与电信网络诈骗、制毒贩毒等违法犯罪。

3.完善源头治理工作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形成全民“反诈禁毒”的浓厚氛围。推进中心戒毒社区建设,加强吸毒人员网格化教育管理,将戒毒康复与帮扶管教结合起来,切实降低复吸率。组建志愿者同盟、反诈协会等民间组织,有针对性地修订村规民约,引导涉诈涉毒人员转换增收渠道、转换就业门道,走勤劳致富之路,彻底扭转当前涉诈涉毒犯罪高发态势。

三、时间要求。

20,重点是首战必胜。正式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全面推进“社会治安秩序、公共安全秩序、信访稳定秩序”三项治理和“禁枪爆、治赌博、净网络”三项行动;全面开展“侦办小案件、化解小纠纷、治理小问题、整改小隐患”的“四小”工程建设;全面落实“无信访”村(社区)、“无重大刑事案事件”村(社区)、“无治安案事件”村(社区)、“无毒”村(社区)、“无邪教”村(社区)、“无群体性事件”村(社区)的六无示范创建工作,全力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建设。

重点是巩固深化。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全面开展个案攻坚深摸其组织、经济体系;不断总结扫黑除恶的成果经验彰显法治、平安建设的新作为。

重点是提升质效。深化丰富扫黑除恶的新成果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总结基层社会治理新途径丰富完善党的基层核心战斗力的展现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风气良好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攀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办扫黑除恶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村(社区)负责人为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

(二)强化督导考核。镇党委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村(社区)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科学全面评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的地方、单位和个人,要大张旗鼓地表扬奖励,并在干部选拔任用中重点考察,树立鲜明导向。

(三)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区域、行业、领域,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对其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绝不姑息。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对相关区域应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按照失职、渎职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扫黑除恶斗争宣传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落实县健委对扫黑除恶工作的有关部署,奉节县岩湾乡卫生院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活动。

一是迅速排查。组织职工围绕易滋生涉黑涉恶问题的插手医院纠纷、组织、实施医闹事件,垄断药品(械)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

二是营造氛围。通过悬挂横幅、刷写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扫黑除恶的精神,同时公开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积极检举。

三是强化督导。把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年终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奖惩有则,鼓励职工积极参与扫黑除恶工作。

文档为doc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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