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工作报告>公文报告中请示事项(实用14篇)

公文报告中请示事项(实用14篇)

时间:2024-01-11 09:44:04 作者:雅蕊

在面对重要决策时,向相关专家请示可以获得更多的意见和建议。请示是一种常见的书面表达方式,以下是一些请示的典型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工作报告中请示事项

公司领导:

在公司领导班子的高度重视和亲自过问下,老年餐厅自20__年10月13日开业以来,受到了广大__职工们的普遍青睐和交口称赞。

老年餐厅目前管理模式为__中心负责经营管理,__管理中心协助管理,全心全意为老人服务,负责餐前餐后电瓶车接送部分行走不便的__职工按时在老年餐厅用餐。

截至20__年2月28日,已为80岁以上(含80岁)离退休夫妻、70岁以上(含70岁)及非因公死亡职工家属的空巢、孤寡老人__人办理就餐卡,餐厅日均接待40名老人就餐。

春节过后,随着天气转暖,就餐人数逐步呈迅猛增加态势,预计就餐高峰时将达到每日__多人次的用餐规模,乃至达到__人同时用餐规模。而餐厅目前就餐区域最多可摆放8张圆桌,最多满足__名老人同时用餐,已远远满足不了即将到来的用餐高峰老人们的正常用餐。为此,特向公司申请增加和改造老年餐厅现有就餐区域。

经我中心先期深入老年餐厅同餐厅负责人沟通交流和调查了解,餐厅厨房西边闲置多年的区域,具备增加和改造老年餐厅现有就餐区域的条件。该西边区域现有2个卫生间、3个包间和1个较大集中就餐区。每个包间可摆放一张圆桌,外边较大集中就餐区可同时容纳__多人用餐。据了解,__中心领导3月27日实地查看了该区域;工程管理部技术室相关人员也于3月28日实地测量了该区域工程数据。

据初步估算,根据每年新增约__名符合就餐条件老人的情况,公司增加和改造老年餐厅现有就餐区域后,老年餐厅每天可同时接待__多名老人用餐,基本可以缓解未来三至五年的新增老人就餐压力。

特此请示。

妥否,请批示!

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请示报告制度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对于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具有重要意义。制定出台《条例》,有利于提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学习《条例》,使广大党员干部准确把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负起政治责任,保证本地区本部门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主体、事项、程序和方式,认真做好请示报告工作。中央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党组(党委)要带头执行《条例》,切实加强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工作,并按照《条例》要求加强对本系统本领域请示报告工作的指导。要加强对《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规定不折不扣落实。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保证全党全国服从党中央、政令畅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贯彻民主集中制,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向党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相关活动。

本条例所称重大事项,是指超出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自身职权范围,或者虽在自身职权范围内但关乎全局、影响广泛的重要事情和重要情况,包括党组织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事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党员履行义务、行使权利,领导干部行使权力、担负责任的重要事情和重要情况。

本条例所称请示,是指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向党组织就重大事项请求指示或者批准;所称报告,是指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向党组织呈报重要事情和重要情况。

(一)坚持政治导向。树牢“四个意识”,落实“四个服从”,把请示报告作为重要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讲政治要求贯彻到请示报告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坚持权责明晰。既牢记授权有限,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又牢记守土有责,该负责的必须负责,该担当的必须担当。

(三)坚持客观真实。全面如实请示报告工作、反映情况、分析问题、提出建议,既报喜又报忧、既报功又报过、既报结果又报过程。

(四)坚持规范有序。落实依规治党要求,严格按照党章党规规定的主体、范围、程序和方式开展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

第五条各地区各部门党组织承担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对请示报告工作负总责。

中央办公厅负责接受办理向党中央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并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向党中央的请示报告工作。地方党委办公厅(室)负责接受办理向本级党委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并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本地区的请示报告工作。

第六条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一般应当以组织名义进行,向负有领导或者监督指导职责的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以党组织负责同志名义代表党组织请示报告。

请示报告应当逐级进行,一般不得越级请示报告。特殊情况下,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直接向更高层级党组织请示报告。

第七条接受双重领导的单位党组织,应当根据事项性质和内容向负有主要领导职责的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同时抄送另一个上级党组织。特殊情况下,可以不抄送另一个上级党组织。

第八条接受归口领导、管理的单位党组织,必须服从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的领导,向其请示报告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向归口领导、管理单位党组织请示报告。

第九条接受归口指导、协调或者监督的单位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一般应当抄送负有指导、协调或者监督职责的单位党组织。

负有指导、协调或者监督职责的单位党组织应当统筹所负责区域、领域、行业、系统内各单位党组织的请示报告工作,归口统一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总体情况、牵头事项完成情况等。

第十条涉及跨区域、跨领域、跨行业、跨系统的重大事项,应当由有关党组织向共同上级党组织联合请示报告。联合请示报告应当明确牵头党组织。

党政机关联合请示报告的,一般应当将上级党政机关同时列为请示报告对象。

第十一条根据党内法规制度规定,党的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和党的工作机关可以在其职权范围内接受下级党组织的请示报告并作出处理。

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可以就全面工作或者某些方面工作接受下级党组织请示报告;有关负责同志可以就分管领域工作接受下级党组织请示报告,也可以受党组织或者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委托,就全面工作接受下级党组织请示报告。

第十二条涉及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重大方针政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的重大原则和问题,国家安全、港澳台侨、外交、国防、军队等党中央集中统一管理的事项,以及其他只能由党中央领导和决策的重大事项,必须向党中央请示报告。

第十三条党组织应当向上级党组织请示下列事项:

(三)明确规定需要请示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文件等;。

(六)属于自身职权范围内但事关重大或者特殊敏感的事项;。

(七)重大决策时存在较大意见分歧的情况;。

(八)跨区域、跨领域、跨行业、跨系统工作中需要上级党组织统筹推进的重大事项;。

下列事项不必向上级党组织请示:属于自身职权范围内的日常工作;上级党组织就有关问题已经作出明确批复的;事后报告即可的事项等。

第十四条党组织应当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下列事项:

(四)全面。

工作总结。

和计划;。

(五)重大专项工作开展情况;。

(六)重大敏感事件、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应对处置情况;。

(七)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舆情;。

(八)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作中具有在更大范围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和意见建议;。

下列事项不必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具体事务性工作;没有实质性内容的表态和情况反映等。

第十五条党组织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党组织报备下列事项:

(一)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二)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三)有关干部任免;。

(四)党委委员、候补委员职务的辞去、免去或者自动终止;。

(五)其他应当报备的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中央各决策议事协调机构、中央各部门、有关中央国家机关党组(党委)应当对本领域、行业、系统内请示报告的具体事项提出明确要求、加强工作指导。

上级党组织应当从实际出发,对下级党组织请示报告中主题相近、内容关联的同类事项归并整合提出要求,促使请示报告精简务实。

第十七条党组织应当根据本条例规定的请示报告事项范围和内容,结合上级要求和自身实际,制定请示报告事项清单。

第十八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一般应当经党组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或者传批审定,由主要负责同志签发或者作出。必要时应当事先报上级党组织分管负责同志同意。

两个以上党组织联合请示报告的,应当协商一致后呈报。未取得一致意见的,应当对有关情况作出说明。

第十九条向上级党组织请示重大事项,必须事前请示,给上级党组织以充足研判和决策时间。情况紧急来不及请示必须临机处置的,应当按照规定履职尽责,并及时进行后续请示报告。

定期报告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专题报告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进行,学习贯彻上级党组织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的专题报告应当注重反映落实见效情况,不得一味求快。对上级党组织交办的重大事项,应当按照时限要求报告。突发性重大事件应当及时报告,并根据事件发展处置情况做好续报工作。

第二十条提出请示应当阐明请求事项及相关理由。报送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对下级党组织请示的重大事项,受理党组织如需以其名义再向上级党组织请示的,应当认真研究并负责任地提出处理建议,不得只将原文转请示上级党组织。

第二十一条上级党组织收到请示后,一般由综合部门提出拟办意见报党组织负责同志按照规定批办。

党政机关联合提出的请示,由上级党组织牵头办理。

第二十二条上级党组织对受理的紧急请示事项应当尽快办理。有明确办理时限要求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毕,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毕的,应当主动向下级党组织说明情况。

第二十三条请示的答复一般应当坚持向谁请示由谁答复,特殊情况下受理请示的党组织可以授权党组织有关部门代为答复。

第二十四条报告应当具有实质性内容和参考价值,有助于上级党组织了解情况、科学决策,力戒空洞无物、评功摆好、搞形式主义。报告应当简明扼要、文风质朴,呈报党中央的综合报告一般在5000字以内,专项报告一般在3000字以内,情况复杂、确有必要详细报告的有关内容可以通过附件反映。

第二十五条上级党组织收到报告后,应当由综合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报送党组织负责同志阅示。综合部门可以将主题相同、内容相近的报告统一集中报送,或者摘要形成综合材料后报送。

党组织负责同志对报告作出批示指示的,综合部门应当及时按照要求办理。

第二十六条上级党组织应当加强对报告的综合分析利用。对于有推广价值的典型经验做法,可以通过适当形式进行宣传;对于共性问题,应当予以重视并研究解决;对于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应当认真研究吸收、推动改进工作。

第二十七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办理情形的,有关人员应当回避。

第二十八条党组织应当根据重大事项类型和缓急程度采用口头、书面方式进行请示报告。

第二十九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适宜简便进行的,可以采用口头方式。对于情况紧急或者重大事项处理尚处于初步酝酿阶段的,可以采用口头方式先行请示报告,后续再以书面方式补充请示报告。

第三十条口头请示报告视情采用通话、当面、会议等方式。内容较为简单或者情况十分紧急的,可以采用通话方式;内容较为复杂或者情况敏感特殊的,可以采用当面方式;内容较为正式或者涉及主体较多的,可以采用会议方式。

口头请示报告应当做好记录和资料留存,确保有据可查。

第三十一条非紧急情况、重大事项处理处于相对成熟阶段或者不适宜简便进行的请示报告,应当采用书面方式。

第三十二条书面报告视情采用正式报告、信息、简报等方式。信息侧重于报告重大突发事件,需要注意的问题、现象和情况等,应当做到及时高效、权威准确。简报侧重于报告某方面工作简要情况。

党组织应当统筹用好书面报告方式,坚持“一事不二报”,一般不得就同一内容使用多种方式重复报告。上级党组织明确要求正式报告的,不得以其他方式代替。

第三十三条党组织可以利用电话、文件、传真、电报、网络等载体开展请示报告工作。涉密事项应当按照有关保密规定执行。

基层党组织开展请示报告工作可以更加灵活便捷、突出实效。

第三十四条党员一般应当向所在党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向所属党组织请示报告重要工作。

党员、领导干部向党组织请示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党员应当向党组织请示下列事项:

(一)从事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二)代表党组织发表主张或者作出决定;。

(三)按照规定需要请示的涉外工作交往活动;。

(四)转移党的组织关系;。

(五)其他应当向党组织请示的事项。

第三十六条党员应当向党组织报告下列事项:

(一)贯彻执行党组织决议以及完成党组织交办工作任务情况;。

(二)对党的工作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建议;。

(三)发现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情况;。

(四)流动外出情况;。

(五)其他应当向党组织报告的事项。

第三十七条领导干部应当向党组织请示下列事项:

(一)超出自身职权范围,应当由所在党组织或者上级党组织作出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属于自身职权范围但事关重大的问题和情况;。

(三)代表党组织对外发表重要意见;。

(四)因故无法履职或者离开工作所在地;。

(五)其他应当向党组织请示的事项。

第三十八条领导干部应当向党组织报告下列事项: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正确行使权力,参与集体领导情况;。

(四)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情况;。

(五)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遵守廉洁纪律情况;。

(七)可能影响正常履职的重大疾病等情况;。

(八)其他应当向党组织报告的事项。

第三十九条党员、领导干部按照规定采用口头、书面方式进行请示报告。党组织应当及时办理党员、领导干部的请示事项,必要时可以对报告事项作出研究处理。

第四十条党组织应当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

第四十一条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督查机制,并将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和巡视巡察范围。

第四十二条党组织应当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情况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内容,对下级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可以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党建工作考核等相结合,结果应当以适当方式通报。

第四十三条建立健全纠错机制,对于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中出现的主体不适当、内容不准确、程序不规范、方式不合理等问题,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提醒纠正,并将有关情况体现到考评通报中。

第四十四条实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责任追究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规依纪追究有关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以及工作人员的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二)履行领导责任不到位,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不重视不部署,工作开展不力的;。

(三)违反组织原则,该请示不请示,该报告不报告的;。

(四)缺乏责任担当,推诿塞责、上交矛盾、消极作为的;。

(五)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请示报告内容不实、信息不准,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违反工作要求,不按规定程序和方式请示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第四十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各决策议事协调机构,中央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应当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措施。

第四十六条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规定。

第四十七条本条例由中央办公厅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本条例自20xx年1月31日起施行。

公文之请示与报告的区别

公文请示与报告有什么区别?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公文之请示与报告的区别,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在20xx年4月16日颁布,7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是这样定义的:请示是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的公文。

1.定义说明了请示两个重要的特点,一个是请示属于上行公文,还有一个就是请示是请求性的文种。

2.请示的特点。

(1)请求性。

(2)事前性。

(3)单一性。

(4)针对性。

(5)隶属性。

3.请示的写作要求。

(1)一文一事原则。即前面说到的单一性。

(2)单头请示。一般只主送一个上级领导机关不多头主送,如果需要,可以抄送有关机关。这就可以避免出现推诿、扯皮的现象。请示与报告不能混用,不能将请示写成报告,即不写“请示报告”。

(3)不越级请示。这一点,请示与其他行政公文是一样的。如果因特殊情况或紧急事项必须越级请示时,要同时抄送越过的直接上级机关。除个别领导直接交办的事项外,请示一般不直接送领导个人。

(4)不抄送下级机关。请示是上行公文,行文时不得同时抄送下级以免造成工作混乱,更不能要求下级机关执行上级机关未批准和批复的事项。

1.报告的概念。

报告是“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询问”的公文。

报告属上行公文,应用相当广泛。它可以用于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本本单位贯彻执行各项方针、政策、批示的情况,反映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2.报告的特点。

(1)陈述性(以叙述和说明为主要表达方式的文种,但它的叙述和说明是概括性的,除非情况特殊。)。

(2)建设性。报告的馔写目的是为了向上级机关达情献策,是为了上级机关更好地作出政策、指导工作服务的。

(3)沟通性。报告是“上传下达”的主要手段,目的在于加强交流。报告是上下级间沟通情况、交流信息的主要公文之一。

相同点:同属于报请性的上行公文。

不同点:

(1)含义不同。请示是“请求指示、批准”,带有紧迫性;而报告是“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重点在反映情况上。

(2)性质不同。报告是陈述性的文件;请示是请求性文件。

(3)行文时间不同。报告是在事件前、事情进行过程中和事件后都可以行文;而请示是事先行文。

请示与报告都是上行公文,但二者之间的不同之处却是十分明显的。

1.行文目的不同。

请示是有所恳求,要求上级机关批复;报告主要是下情上达,不要求批复。

2.行文内容不同。

请示主要写带有迫切性、需上级机关明确指示或批准的事项,行文时只能一文一事;报告则着眼于汇报或反映情况,既可一文一事,亦可一文数事。

3.行文时间不同。

请示必须在事前行文,不允许“先斩后奏”;报告主要是事后行文,也可根据情况在事中、事前行文(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或开展工作、活动的打算等)。

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请示报告制度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对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具有重要意义。制定出台《条例》,有利于提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学习《条例》,使广大党员干部准确把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负起政治责任,保证本地区本部门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主体、事项、程序和方式,认真做好请示报告工作。中央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党组(党委)要带头执行《条例》,切实加强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工作,并按照《条例》要求加强对本系统本领域请示报告工作的指导。要加强对《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规定不折不扣落实。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保证全党全国服从党中央、政令畅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贯彻民主集中制,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向党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相关活动。

本条例所称重大事项,是指超出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自身职权范围,或者虽在自身职权范围内但关乎全局、影响广泛的重要事情和重要情况,包括党组织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事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党员履行义务、行使权利,领导干部行使权力、担负责任的重要事情和重要情况。

本条例所称请示,是指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向党组织就重大事项请求指示或者批准;所称报告,是指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向党组织呈报重要事情和重要情况。

(一)坚持政治导向。树牢“四个意识”,落实“四个服从”,把请示报告作为重要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讲政治要求贯彻到请示报告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坚持权责明晰。既牢记授权有限,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又牢记守土有责,该负责的必须负责,该担当的必须担当。

(三)坚持客观真实。全面如实请示报告工作、反映情况、分析问题、提出建议,既报喜又报忧、既报功又报过、既报结果又报过程。

(四)坚持规范有序。落实依规治党要求,严格按照党章党规规定的主体、范围、程序和方式开展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

第五条各地区各部门党组织承担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对请示报告工作负总责。

中央办公厅负责接受办理向党中央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并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向党中央的请示报告工作。地方党委办公厅(室)负责接受办理向本级党委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并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本地区的请示报告工作。

第六条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一般应当以组织名义进行,向负有领导或者监督指导职责的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以党组织负责同志名义代表党组织请示报告。

请示报告应当逐级进行,一般不得越级请示报告。特殊情况下,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直接向更高层级党组织请示报告。

第七条接受双重领导的单位党组织,应当根据事项性质和内容向负有主要领导职责的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同时抄送另一个上级党组织。特殊情况下,可以不抄送另一个上级党组织。

第八条接受归口领导、管理的单位党组织,必须服从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的领导,向其请示报告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向归口领导、管理单位党组织请示报告。

第九条接受归口指导、协调或者监督的单位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一般应当抄送负有指导、协调或者监督职责的单位党组织。

负有指导、协调或者监督职责的单位党组织应当统筹所负责区域、领域、行业、系统内各单位党组织的请示报告工作,归口统一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总体情况、牵头事项完成情况等。

第十条涉及跨区域、跨领域、跨行业、跨系统的重大事项,应当由有关党组织向共同上级党组织联合请示报告。联合请示报告应当明确牵头党组织。

党政机关联合请示报告的,一般应当将上级党政机关同时列为请示报告对象。

第十一条根据党内法规制度规定,党的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和党的工作机关可以在其职权范围内接受下级党组织的请示报告并作出处理。

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可以就全面工作或者某些方面工作接受下级党组织请示报告;有关负责同志可以就分管领域工作接受下级党组织请示报告,也可以受党组织或者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委托,就全面工作接受下级党组织请示报告。

第十二条涉及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重大方针政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的重大原则和问题,国家安全、港澳台侨、外交、国防、军队等党中央集中统一管理的事项,以及其他只能由党中央领导和决策的重大事项,必须向党中央请示报告。

第十三条党组织应当向上级党组织请示下列事项:

(三)明确规定需要请示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文件等;。

(六)属于自身职权范围内但事关重大或者特殊敏感的事项;。

(七)重大决策时存在较大意见分歧的情况;。

(八)跨区域、跨领域、跨行业、跨系统工作中需要上级党组织统筹推进的重大事项;。

下列事项不必向上级党组织请示:属于自身职权范围内的日常工作;上级党组织就有关问题已经作出明确批复的;事后报告即可的事项等。

第十四条党组织应当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下列事项:

(四)全面工作总结和计划;。

(五)重大专项工作开展情况;。

(六)重大敏感事件、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应对处置情况;。

(七)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舆情;。

(八)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作中具有在更大范围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和意见建议;。

下列事项不必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具体事务性工作;没有实质性内容的表态和情况反映等。

第十五条党组织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党组织报备下列事项:

(一)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二)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三)有关干部任免;。

(四)党委委员、候补委员职务的辞去、免去或者自动终止;。

(五)其他应当报备的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中央各决策议事协调机构、中央各部门、有关中央国家机关党组(党委)应当对本领域、行业、系统内请示报告的具体事项提出明确要求、加强工作指导。

上级党组织应当从实际出发,对下级党组织请示报告中主题相近、内容关联的同类事项归并整合提出要求,促使请示报告精简务实。

第十七条党组织应当根据本条例规定的请示报告事项范围和内容,结合上级要求和自身实际,制定请示报告事项清单。

第十八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一般应当经党组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或者传批审定,由主要负责同志签发或者作出。必要时应当事先报上级党组织分管负责同志同意。

两个以上党组织联合请示报告的,应当协商一致后呈报。未取得一致意见的,应当对有关情况作出说明。

第十九条向上级党组织请示重大事项,必须事前请示,给上级党组织以充足研判和决策时间。情况紧急来不及请示必须临机处置的,应当按照规定履职尽责,并及时进行后续请示报告。

定期报告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专题报告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进行,学习贯彻上级党组织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的专题报告应当注重反映落实见效情况,不得一味求快。对上级党组织交办的重大事项,应当按照时限要求报告。突发性重大事件应当及时报告,并根据事件发展处置情况做好续报工作。

第二十条提出请示应当阐明请求事项及相关理由。报送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对下级党组织请示的重大事项,受理党组织如需以其名义再向上级党组织请示的,应当认真研究并负责任地提出处理建议,不得只将原文转请示上级党组织。

第二十一条上级党组织收到请示后,一般由综合部门提出拟办意见报党组织负责同志按照规定批办。

党政机关联合提出的请示,由上级党组织牵头办理。

第二十二条上级党组织对受理的紧急请示事项应当尽快办理。有明确办理时限要求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毕,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毕的,应当主动向下级党组织说明情况。

第二十三条请示的答复一般应当坚持向谁请示由谁答复,特殊情况下受理请示的党组织可以授权党组织有关部门代为答复。

第二十四条报告应当具有实质性内容和参考价值,有助于上级党组织了解情况、科学决策,力戒空洞无物、评功摆好、搞形式主义。报告应当简明扼要、文风质朴,呈报党中央的综合报告一般在5000字以内,专项报告一般在3000字以内,情况复杂、确有必要详细报告的有关内容可以通过附件反映。

第二十五条上级党组织收到报告后,应当由综合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报送党组织负责同志阅示。综合部门可以将主题相同、内容相近的报告统一集中报送,或者摘要形成综合材料后报送。

党组织负责同志对报告作出批示指示的,综合部门应当及时按照要求办理。

第二十六条上级党组织应当加强对报告的综合分析利用。对于有推广价值的典型经验做法,可以通过适当形式进行宣传;对于共性问题,应当予以重视并研究解决;对于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应当认真研究吸收、推动改进工作。

第二十七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办理情形的,有关人员应当回避。

第二十八条党组织应当根据重大事项类型和缓急程度采用口头、书面方式进行请示报告。

第二十九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适宜简便进行的,可以采用口头方式。对于情况紧急或者重大事项处理尚处于初步酝酿阶段的,可以采用口头方式先行请示报告,后续再以书面方式补充请示报告。

第三十条口头请示报告视情采用通话、当面、会议等方式。内容较为简单或者情况十分紧急的,可以采用通话方式;内容较为复杂或者情况敏感特殊的,可以采用当面方式;内容较为正式或者涉及主体较多的,可以采用会议方式。

口头请示报告应当做好记录和资料留存,确保有据可查。

第三十一条非紧急情况、重大事项处理处于相对成熟阶段或者不适宜简便进行的请示报告,应当采用书面方式。

第三十二条书面报告视情采用正式报告、信息、简报等方式。信息侧重于报告重大突发事件,需要注意的问题、现象和情况等,应当做到及时高效、权威准确。简报侧重于报告某方面工作简要情况。

党组织应当统筹用好书面报告方式,坚持“一事不二报”,一般不得就同一内容使用多种方式重复报告。上级党组织明确要求正式报告的,不得以其他方式代替。

第三十三条党组织可以利用电话、文件、传真、电报、网络等载体开展请示报告工作。涉密事项应当按照有关保密规定执行。

基层党组织开展请示报告工作可以更加灵活便捷、突出实效。

第三十四条党员一般应当向所在党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向所属党组织请示报告重要工作。

党员、领导干部向党组织请示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党员应当向党组织请示下列事项:

(一)从事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二)代表党组织发表主张或者作出决定;。

(三)按照规定需要请示的涉外工作交往活动;。

(四)转移党的组织关系;。

(五)其他应当向党组织请示的事项。

第三十六条党员应当向党组织报告下列事项:

(一)贯彻执行党组织决议以及完成党组织交办工作任务情况;。

(二)对党的工作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建议;。

(三)发现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情况;。

(四)流动外出情况;。

(五)其他应当向党组织报告的事项。

第三十七条领导干部应当向党组织请示下列事项:

(一)超出自身职权范围,应当由所在党组织或者上级党组织作出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属于自身职权范围但事关重大的问题和情况;。

(三)代表党组织对外发表重要意见;。

(四)因故无法履职或者离开工作所在地;。

(五)其他应当向党组织请示的事项。

第三十八条领导干部应当向党组织报告下列事项: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正确行使权力,参与集体领导情况;。

(四)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情况;。

(五)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遵守廉洁纪律情况;。

(七)可能影响正常履职的重大疾病等情况;。

(八)其他应当向党组织报告的事项。

第三十九条党员、领导干部按照规定采用口头、书面方式进行请示报告。党组织应当及时办理党员、领导干部的请示事项,必要时可以对报告事项作出研究处理。

第七章监督与追责。

第四十条党组织应当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

第四十一条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督查机制,并将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和巡视巡察范围。

第四十二条党组织应当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情况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内容,对下级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可以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党建工作考核等相结合,结果应当以适当方式通报。

第四十三条建立健全纠错机制,对于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中出现的主体不适当、内容不准确、程序不规范、方式不合理等问题,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提醒纠正,并将有关情况体现到考评通报中。

第四十四条实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责任追究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规依纪追究有关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以及工作人员的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二)履行领导责任不到位,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不重视不部署,工作开展不力的;。

(三)违反组织原则,该请示不请示,该报告不报告的;。

(四)缺乏责任担当,推诿塞责、上交矛盾、消极作为的;。

(五)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请示报告内容不实、信息不准,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违反工作要求,不按规定程序和方式请示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各决策议事协调机构,中央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应当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措施。

第四十六条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规定。

第四十七条本条例由中央办公厅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本条例自1月31日起施行。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范文

一、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副科级以上干部。

三、报告人应报告下列重大事项:

2、凡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婚丧嫁娶、庆贺生日、乔迁新居等易引起群众议论的;。

3、凡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接受国外和港澳人士邀请赴外考察、参观的;。

4、凡配偶、子女及其直系亲戚在自己单位单位安排工作或就业的;。

6、凡配偶、子女及其直系亲属劳务输出、出国、出境、探亲、定居、自费留学的;。

8、凡配偶、子女、父母及直系亲属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重大民事纠纷的;。

9、本人认为其他可能引起群众议论的事项。

四、报告的重大事项,应由报告人在事后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告的,应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按照有关规定需要事前请示批准的,应按规定办理。本人认为需要事前请示的事项,也可以事前请示。

五、局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负责受理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的报告。

六、对于需要答复的请示,受理报告的部门应认真研究,及时答复报告人。报告人应根据答复意见办理。

七、对报告的内容,一般应保密。组织认为应公开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八、领导干部不按本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由局党组、纪检级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等处理。

九、局党组、纪检组要加强对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要把领导干部执行本规定的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一项内容。负责受理领导干部报告的部门每年须将执行本规定的情况向局党组、纪检组报告一次。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模板

尊敬的领导:

按照市委工作部署,今年4月底前我县要需要完成20个村的实地测绘,工作量非常巨大,但我局目前所用设备均为xxx年前购进,非常落后,已远无法适应工作需要,根据工作要求,现需购买br—8新型测绘仪器6台,gf9型绘图仪1台,大型打印、复印机1台,特此报告,请领导批示拨付所需资金12万元。

申请部门:xxx中学。

20xx年8月30日。

申请日期: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心得体会

在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后本人感受颇深,这项条例严肃了党员干部的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确保广大党员干部能准确把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各项工作要求。

此项条例使广大党员干部能在不受自己职权范围内却又关乎全局、影响广泛的重要事情和重要情况做出自己好的看法和解决方式上报上级党组织,都说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通过大家的努力再棘手的事情都会迎刃而解,着也大大的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干工作的积极性,更是提高了在队伍的发展,也能快速的找到优秀的党员干部并进行培养。

此项条例也是一份制约,给那些坐在位置上不作为的人一个制约,在其位就要谋其职,如果只知道“守位置”而不愿发展,那么也就不配当党的干部,既然在那个位置上了就要好好的干工作,好好的服务广大群众,切实做一个新时代忠诚、干净、有担当的党员干部。

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此《条例》为基础,切实做好请示报告工作,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树牢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起意识,始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定不移的用马克思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把请示报告作为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将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这“六大纪律”落到实处,通过各项纪律严格要求自身,严明党的廉洁纪律,遏制腐败,让广大党员干部洁身自好,用自己的权利来服务群众,用自己的权利来发展社会,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公文知识:请示与报告的辨析

报告与请示不同之处:

概念定义不同。

请示是“向上级领导或部门请求指示、批准”;。

报告是“向上级领导或部门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领导或部门的询问”。

报告则多是下级在所辖工作范围权限范围内向上级领导或部门汇报工作、反映情况、陈述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报送表册资料或物品以及回答上级的询问。

行文区别。

请示与报告虽同为上行文,但在行文上却存在很大区别。

(一)行文目的不同。

请示是请求性公文,重在呈请,行文宗旨是希望得到上级领导或部门的支持或批复;报告是陈述性公文,重在呈报,行文宗旨是下情上达,使上级领导或部门及时了解情况,掌握动态。

(二)行文作用不同。

请示作为请求性公文,要求上级必须做出批复,体现了请示主旨的求答性与执行性的统一,这是请示所独有的;而报告只是陈述性公文,主要叙述事实,起备案作用,不需上级做出答复(呈转性报告除外)。

(三)行文时间不同。

请示必须在事前行文,绝不允许先斩后奏;报告则比较灵活,尽量事前行文;。

报告可事后报告或在事情进行过程中随时报告。

(四)主送上级领导或部门不同。

不能将多事件写入一个请示中。而报告一般应坚持一个主送上级领导或部门,但根据需要可同时报送两个或多个主送上级领导或部门。

(五)行文内容不同。

报告可以是“一文一事”的专题性报告,也可以视情况将若干有关联的事情综合在一起陈述,形成综合性报告。

请示之中可以包含原本属于报告的内容,作为背景或缘由而使请示事项获得一种充足支持;但在报告中则不可以包含任何属于请示的内容,以免领导忽视对所请示问题的处理,从而影响工作。

(六)正文的格式不同。

报告的正文,特别是汇报工作和反映情况的.报告,一般涉及面广,写法多采用总述与分述相结合。

(七)结束语不同。

请示与报告都要在结尾处提出希望和要求,但请示是向上级领导或部门请求批准急需得到解决的问题,行文用语一般用“当否,请批示”、“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准”、“可否,请指示”等固定结语,且结语应单独成段;而报告是向上级汇报反映情况,无需批准,无固定用语,常用的有“特此报告”、“以上报告如有不妥,请指正”等结语,但绝不能使用类似“请批示、批准”等结语。

归档处理不同。

作为收文上级领导或部门,请示应该归于“批办类”,供有关领导及时批阅、审查,给予回答;报告则应归于“传阅类”,相对于请示来说,有关领导可以先办紧要事,后看报告一类的公文,主要了解下情,不用回答。

作为发文上级领导或部门,请示类文件归档时应尽量将上级领导或部门的批复一并归档处理;报告类则无这种要求。

报告。

报告是陈述性文件。它的种类很多,按内容可分专题报告、综合报告、总结报告;有按时间可分年度报告、季度报告、月度报告和工作进度报告等。

为了陈述清楚,报告的拟写方法一般可分为四个部分:

情况;经验;问题;今后意见。

如果属于自我批评、工作反省的专题报告,也可以分为四个部分:

情况;原因;责任;处理情况和意见。

请示报告是向主管上级机关请求对某项工作或问题作出指示、给予答复、审核批准时所使用的公文。它与报告应该是不同的,现在有人习惯把纯属报告的叫做“请示报告”,严格讲,这并不确切。

一般而言,凡向上请示的问题,应属于以下几种情况:

属于主管上级单位明确规定必须请示批准才能办理的事项。

对现行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制度不甚了解有待上级单位明确答复才能办理的事项。

工作中发生了新情况,而又无章可循,有待上级明确指示才能办理的事项。

因意见分歧,无法统一,难于工作,有待上级裁决才能办理事项。

按上级明文规定,完成一个任务,需要请上级审核的有关事项。

撰写请示,一般要掌握的三个要领:

详细、准确地写明请示事由。这是请示的主体内容。不仅应在标题上写清楚,还要在正文里写明请示什么问题,为什么要向上级请示。请示的事项,最好专题专文,以便上级及时批复。

明确提出本单位或个人对解决这一问题的意见,供上级参考。意见要写的有根有据,必要时可引证有关的现行政策、规定条文。如果本单位意见分歧,要分别陈述不同意见的内容,并加以分析、比较、各述利弊,还可提出倾向性的意见,供上级权衡、批复。

具体提出对上级的要求。包括希望按某个最佳方案批示;由于时间限制,或事态严重,希望上级尽快答复,甚至务请在什么时限内批复;提请上级批复时需要注意或强调的内容,否则可能引起什么不良后果,在上级正式批复前,建议上级同意暂时先按什么原则进行工作;等等。向上级提出上述要求的目的,是为了得到上级及时、准确的批复,但行文中勿用要挟的言辞。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落实情况

市国资委及集团公司关于开展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有关制度要求落实落地的通知部署要求,xx公司党总支结合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情况,现就xx公司开展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落实情况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思想认识方面。

1.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不放松。20xx年2月28日印发《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条例》要求党的领导干部要把请示报告和履职尽责统一起来,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该负责的必须负责,该担当的必须担当。

-直以来,xx公司党总支及领导班子集体以“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市国资委党委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有关要求,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三个一”、“四个决不允许”;严格落实“四个服从”,深入贯彻中央、市委、市国资委党委和集团公司党委工作部署,始终坚持把请示报告作为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主动向上级部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

《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是贯彻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的又一重大举措,对于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严格执行《条例》,就是从严管党治吏的一项重要抓手,是全面从严管党治吏的一把利器。xx公司党总支深谙在加强党的建设过程中做好请示报告工作重要性,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的同时,也及时传达学习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有关制度文件。

3.带头履行责任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工作。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请示报告是对上级领导负责的需要。“对上负责”,要求在工作中自觉维护上级的威信,坚决贯彻、落实、执行上级的决议,真实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群众的,意见、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结合xx公司当前实际,党总支领导班子集体对标《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各项规定和要求,就公司发展过程中发生的各类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有关工作开展专题研究,并做好工作谋划部署。

二、制度机制方面。

1.建立完善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按照集团公司要求,xx公司已建立xx公司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请示报告事项清单。包括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下级请示、报告的重要问题;突发性事件、事故、问题;每月重要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项目施工生产安全质量安全隐患的重大问题及疫情防控等重大事项问题;需要报告的其他重要问题等。

2.建立科学有序及时有效请示报告工作流程。在各项重大事项报告工作开展过程中均按照公司制定的清晰有序、及时有效的请示报告工作流程严格执行;坚持主责部门申请、分管、主管领导讨论审核,党总支、董事会集中他讨论研究签批。

3.建立完善的请示报告机制。由党总支及班子集体为统领挂帅,办公室为体系执行主责部门,建立并明确请示报告工作机构、责任主体和具体工作要求,同时建立请示报告工作台账,健全工作落实、督察督办和责任追究的请示报告工作机制;就包括“三重一大”等重大实行报告事项的请示报告工作以书面和表格的形式严格登记造册,并留档。

4.党总支、董事会严格履行监管职责。由xx公司党总支班子集体挂帅加强对所属各部门各单位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监督管理,指导相关单位和职能部门建章立制、建立清单,层层落实监管责任,规范下属单位和部门的请示报告行为。

三、落实情况方面。

1.党总支严格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xx公司党总支按照上级党委部署要求,切实承担起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主体责任,党总支书记严格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并按照请示报告事项要求履行决策程序。

2.已建立集团领导重要批示落实工作台账。xx公司党总支工作部是落实集团重要批示落实工作的主责部门,各类批示件均按要求办结,不存在报告已办结而实际未办结、以及形式上办结而工作实效较差的情况。

3.已据实报告各类重大事项。xx公司党总支按照《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的具体措施》(京办发(20xx)1号)、《市国资委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国资委系统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通知》(京国资党发(20xx)5号)和集团公司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的实施细则(b-0)的通知》要求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向集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不存在瞒报、漏报、迟报的问题。

4.已建立健全纠错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明确改进措施。

5.请示报告文件均按照标准格式上报。xx公司所有上报请示报告均符合规范要求,不存在主题不适当、内容不准确、程序不规范、方式不合理等问题。

四、下步工作打算xx公司党总支在对认真落实、抓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落实情况的自查工作的过程中,将持续加强对下属各单位各部门请示报告工作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同时加大制度体系建设方面指导。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和市国资委、集团党委下发的相关通知要求,从xx公司实际出发,深入自查分析,务求实效,坚决杜绝形式主义,逐步完善请示报告工作。方面还存在的不足,脚踏实地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对存在的不足和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改进提升,对未覆盖到的工作盲区和空白点要及时“填补”。

公文知识:请示与报告的辨析

1、通知。

通知是党政公文下行文中适应性最广、使用频率的一个文种。通知适用于转批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通知的结构由标题、正文、落款和附件四部分构成。

通知的标题有三种形式:(1)发文机关名称+事由+文种,如苏州大学关于召开会议的通知。(2)事由+文种,如,关于放暑假的通知。(3)特殊情况下形成的通知,标题要注明性质,在文种前加上“紧急”、“补充”、“联合”、“转发”、“批转”、“印发”等字样。

通知的正文由开头、主体和结尾三部分构成:(1)开头用一自然段简明交待通知形成的缘由和根据。(2)主体简要叙述通知的事项。(3)结尾另起段写明通知执行要求,常用“以上通知,望认真执行”、“特此通知。”“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等习惯用语表示。

制发各类通知是为了解决实际问题,这就要求在通知的写作上要主题明白显露、文字简明扼要、结构先总后分,使人一目了然。

2、通报。

通报是“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时使用的文种。通报的类型有四种:

(1)用于表扬好人好事的,称“表彰性通报”;

(2)用于批评错误的,称“批评性通报”;

(3)用于传达情况的,称“情况性通报”;

(4)用于传达上级指示精神的,称“指导性通报”。

通报是用典型事实教育干部群众的,因此通报的事情应当是具有先进的代表性或具有反面代表性的人和事以及能给人以启迪和警省作用的典型事件。只有选这样的材料进行通报,才能起到教育大家、鼓舞一片、警戒八方的作用。

通报中的议说,必须是通报中典型事实的延伸,褒贬的尺度、结论的分寸、今后的工作意见都是典型事实的引发,不能牵强附会。

3、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是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会议纪要按内容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日常办公会议纪要;第二类是指示性会议纪要,即对某一重要方面的工作综合整理的会议纪要;第三类是讨论型会议纪要,主要是对某一重大理论、实践课题进行研讨的会议所使用的一种纪要,它具有参考性,不具有指挥性。

一次工作会议,涉及问题很多,在写会议纪要时,必须抓住会议所集中讨论的几个主要问题,形成纪要的中心,切不可面面俱到。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落实情况

按照xxx要求,现将xx党委履行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条例》,强化规矩纪律意识。

xx党委研究制定《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列为个人自学重点研学内容,并在xx月xx日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上集体专题学习《条例》,进一步学懂弄清请示报告的原则、程序和具体内容。党委班子充分认识到坚决贯彻执行《条例》是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是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的重要内容,对保证全体党员干部思想统一和行动一致具有重要意义,要求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条例》,结合实际,从最基本的请休假做起,不折不扣落实各项规定。

二、对照《条例》,明确请示报告内容。

各部门和党员干部需要执行请示报告的内容,进一步规范了请示报告工作。

三、落实《条例》,做到严格贯彻执行。

xx党委把请示报告工作抓在经常、融入日常,能够带头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重大事项能及时向省厅请示,对重要工作进展能及时向省厅报告。今年以来,按季度向省厅报告年度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向省厅请示开工建设xx项目,按规定报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按时报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及时报告学习教育开展情况、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等内容。党委班子成员按照要求在年初向省厅作述职述廉述效报告,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党政主要领导能够带头执行请休假制度和外出报备制度,党委班子其他成员也能够按管理权限向省厅报告请休假。公司下设的党支部、各部门和党员干部也能够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在支委改选、党员组织关系接收转入、党费使用、干部选拔等工作中,均能够按规定向公司请示报告,特别是通过信息化管理平台,对干部、职工的出差、请休假等实行线上审批,进一步规范了工作流程、严明了工作纪律。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条例》要求党的领导干部要把请示报告和履职尽责统一起来,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该负责的必须负责,该担当的必须担当。《条例》的制定出台进一步提高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条例》的制定出台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必要手段。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党要管党,关键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严格执行《条例》,就是从严管党治吏的一项重要抓手,是全面从严管党治吏的一把利器。《条例》的出台是贯彻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的又一重大举措,对于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条例》的制定出台是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指示要求和中央新精神的重要举措。***总书记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高度重视,多次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并作出重要指示、在有关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总书记的指示要求和中央的新精神,为《条例》的制定出台指明了方向。

《条例》的制定出台为选拔任用忠诚廉洁干部提供了有效依据。广大领导干部普遍认识到,是否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对党忠不忠诚、老不老实的具体体现,瞒报非小事、说谎有代价,自觉接受监督意识明显增强。个人重大事项查核结果运用从严从实,作用发挥越来越好,有力强化了对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有效防止了“带病提拔”。

《条例》的制定出台是与时俱进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的现实需要。随着管党治党形势的发展变化,原来的规定也要与时俱进适应实践发展的需要,对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完善制度来解决。随着改革不断深化,干部管理监督需要更加科学化、精准化,《条例》的制定出台坚持问题导向,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彰显了中国特色的制度自信,必将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促使领导干部对党忠诚、遵规守纪、诚实守信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范文

全县范围内发生的或与我县密切相关急需解决的重特大突发性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

(二)重要工作事项。

2.中央、区、州、县委研究制定的事关经济社会和重大民生工作的政策措施;。

3.中央、区、州批复的我县重大规划、重大项目情况以及对我县相关工作的重要通报;。

5.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职能部门涉及全县工作的重要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建设、重要资金安排情况。

(三)重要会议。

县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县人民政府工作例会以及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召开的行业会议或其他重要会议。

(四)重要活动。

1.需要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出席的公务活动;。

2.以县人民政府名义举办、申办的重要公务活动;。

3.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职能部门组织的重要公务外出考察活动。

(五)重要接待。

2.中央、区、州及其他地区重要媒体到我县从事新闻采访活动的接待。

(六)其他重大事项。

县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县人民政府工作例会和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召开的行业会议精神落实情况以及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确定并交办的重要工作进展情况。涉及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职能部门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等事项。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职能部门必须严格遵守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不得迟报、漏报、错报、压报、瞒报。凡重大事项必须及时形成公文向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请示报告。时间紧急可当面或用电话逐级向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请示报告,事后根据事项进展情况补交公文。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职能部门向县人民政府报告;直属部门、各单位向分管副县长报告;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办公室主任向县长报告。

(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管理重大事项报告工作,收到各部门重大事项公文后,及时呈送办公室主任审核并逐级呈送政府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阅示,并将领导批示转相关部门办理。

(四)凡县人民政府领导批示的公文,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职能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按照批示要求抓紧认真办理,并及时将办理情况上报县政府办公室履行公文流转程序。

(五)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离开本县及邀请县人民政府领导参加的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应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向县人民政府请示报告。

(六)县委督查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不定期对各部门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执行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县人民政府将严肃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落实情况

在收到区直工委、中共xx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的通知》后,引起我局党组高度重视,于20xx年8月7日开展党日活动,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集中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

经过党组研究决定要对《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进行认真学习,并要求每名党员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将思想统一到《条例》要求上来,将行动落实到《条例》规定上来,切实将《条例》精神学深学透,强化全体机关党员的纪律观念和组织意识,确保《条例》精神贯彻落实出实效。

二、书记领学、深入研读。

部要带头学、深入学,切实负起政治责任,率先垂范、亲力亲为,带头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保证我局各部门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主体、事项、程序和方式,认真做好请示报告工作。

三、健全制度、认真落实。

结合《条例》精神,修订完善已有制度,建立健全新的制度。加强作风建设要求,与现行法规制度相抵触、不一致的,与中央、省市县委文件精神不相符的,坚决予以废止;对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的,要修订完善;对于制度缺位的,迅速研究建立,形成便于遵循、便于落实、便于检查的制度体系,从而促进单位作风进一步转变。做到三个坚持,落实《条例》规定,对于一些重大事项,事前无法报告的,事中或事后必须及时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相关范文推荐
  • 01-11 养老防诈骗宣传工作总结(热门22篇)
    一个月的工作总结不仅要对完成的任务和项目进行详细说明,还要注重总结工作中的心得和体会,为自己的成长留下有价值的记录。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实用的月工作总结范
  • 01-11 开学班会教案大班(通用18篇)
    大班教案应该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评估方式等方面的内容。您可以参考一下这些优秀的大班教案范文,了解一下其他教师的教学思路和实践方法。理解成长的概念,
  • 01-11 辅警队伍年度总结(热门15篇)
    在年度总结中,我们需要客观地评价自己的表现,并制定具体的目标和计划以实现更好的发展。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年度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每当在电视上看见播
  • 01-11 外联部个人期末工作总结(通用15篇)
    通过月工作总结,我们可以及时调整工作计划,并制定下一个月的工作目标。以下是一些关于月工作总结的案例分享,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参考和思考的方向。证明了我们组员间
  • 01-11 格列佛游记第章读后感(精选13篇)
    读后感是一种思考和表达的过程,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消化和吸收所读的内容。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格列佛游记》讲述英国船医格列佛因海
  • 01-11 军训开营仪式上的发言大全(18篇)
    发言稿是在特定场合下,为了传递观点、表达立场或展示想法而准备的正式演讲文稿,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组织思路、准确表达,并使我们的发言更有针对性和说服力。我想我们需
  • 01-11 小学二年级班主任工作日志(通用15篇)
    工作汇报可以帮助我们反思和总结已经完成的工作,找出其中的问题和不足,为后续工作提供参考和改进的方向。借鉴别人的经验和做法,并在自己的工作中进行创新和改进,才能更
  • 01-11 司法所所长述职报告(模板14篇)
    述职报告也是一个展示个人价值和能力的机会,可以提升个人在组织中的形象和地位。下面是一些成功的述职报告范文,从中我们能够学习到很多关于撰写述职报告的技巧和方法。
  • 01-11 离任审计报告(实用19篇)
    审计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以便准确、全面和客观地进行审计工作。这些审计范例还展示了审计工作对于组织和个人的积极影响,为我们提供了信心和动力。xxx,性别,
  • 01-11 硬件工程师面试自我介绍说(通用17篇)
    自我介绍是一种展示自己能力和背景的机会,也是树立自信和留下良好印象的重要手段。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一些成功的自我介绍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面试官:大家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