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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精选18篇)

时间:2024-01-12 02:52:05 作者:书香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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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规范和加强“标准化微型消防站建设”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全面评估该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根据奉化区财政局财政监督局评价工作方案,秉着公正公开、实事求是和绩效相关的原则,现对20xx年度标准化微型消防站建设专项经费运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具体如下:

根据“消防安全品质提升”民生工程要求,20xx年度追加了“标准化微型消防站建设”专项。总预算242万元,包括消防器材采购132万元、电动消防巡逻车采购110万,用于我区已建成的30个社区微型消防站进行装备优化,提档升级,阳光、锦山、南溪和绿都社区新增设4个微型消防站;同时在全区人员集中、消防车道布局不合理、偏远的农村、老城区等人员集中的区域设立23个片区微型消防站,由属地街道直接管理,配备电动四轮消防巡逻车,随车携带消防水泵,水带、水枪、灭火器、对讲机等消防设施。

“标准化微型消防站建设”项目按计划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20xx年度完成消防器材招标采购,合同价131.3634万元,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第一次货款39.409万元。电动消防巡逻车采购公开招标将于20xx年1月完成。项目资金结转202.591万元。

“微型消防站建设”是应急管理部消防局党委结合现阶段消防工作实际作出的重要部署,微型消防站最基本的要求是“有人、有器材、有战斗力”,主要目的是一旦发生火灾,微型消防站力量能够在3分钟内赶到现场,快速处置或控制火灾蔓延,并组织人员疏散。项目建成后能有效稳定我区火灾形势、减少人员伤亡具有重要意义。

微型消防站弥补了我区消防队站不足。受城市集约化用地制约,近年来新建消防队(站)多数在建成区以外,布点不合理。微型消防站建设有效改善消防队接警出警速度,同时能有效补充我区消防救援力量,更好发挥消防救援作用。

就业服务中心就业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今年9月,县财政局委托第三方评价公司对我单位的2019年就业补助资金预算项目进行项目支出再评价工作,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宾阳县2019年度预算绩效再评价通报》的要求,现结合第三方评价公司给出的整改建议,对照自身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存在问题:

1、存在项目实施方案不够完善,项目档案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编制了项目实施方案,但方案内容不够完善,项目方案缺少项目质量控制方案及相关制度。

项目产出质量以及项目效果相关指标的实现情况佐证材料缺少归档,导致本项目产出质量及效果指标实现的有效性无法充分证明。

3、存在资金分配方案不够合理,部分项目缺少资金安排问题。

4、存在部分项目宣传不够充分,实际操作存在较大疑惑问题。

二、整改措施。

二是查阅台账,找出调整报告,并专人负责归档保存;

三是根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及各项目细则,严控补贴条件,提高项目质量。

认真落实档案管理制度,专人负责收集及归档保存。

三是局牵头成立一个资金监督小组,不定期对我单位的就业补助资金使用及管理进行检查,加强自我监督。

4、加强宣传就业创业服务政策。一是多渠道开展就业创业服务政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线下通过开展招聘会、政策汇编发放等方式大力宣传政策,线上通过开通“宾阳人社”微信公众号与“宾阳融媒体”、“宾阳印象”“宾阳吧”等热门媒体的对接,多平台宣传就业创业服务政策,多维度为企业和群众服务。针对有特定性的政策,主动电话告知群众。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政策,我部门筛选出全县贫困家庭应届毕业生,一一电话联系咨询其就业情况、推荐就业信息。通过主动出击,目前已有10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进入公益性岗位就业。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工作,提升服务水平。组织业务经办人员参加区、市部门单位开展的“打包快办”、“企业公益性岗位”等政策业务培训会,加强与上级部门和周边县区的交流学习,吃透相关文件政策,积极落实各项补贴政策。

三、

完成情况。

查阅台账,找出《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社〔2019〕54号)涉及的210万资金分配方案以及县级配套的16.45万的调整报告,并专人负责归档保存。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继续加强业务学习,提升实际工作能力。加强各项政策制度的学习,特别是财务制度的学习,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对政策解释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对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存疑部分,特别是新政策执行落实时的不确定性,及时跟上级单位沟通反映,获取反馈,把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落到实处。

宾阳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0年11月30日。

就业资金自查报告。

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报告

1、县统计局是负责本县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政府直属机构,是1个独立的核算行政单位,7个内设机构。

2、在职10人、共有编制12人(行政编制6人,行政工勤1人,普查中心事业编制5人,)。

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贯彻实施新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全国、全省、全州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完善和统一全县各项核算制度和方法。

(二)承担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指导全县统计工作业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依法治理统计工作,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以及《省统计管理条例》。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开展对统计违法案件的调查和查处工作,维护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

(三)负责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县情县力的普查及专项调查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县情县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负责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乡(镇)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基本统计资料。

(五)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的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六)负责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县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社会经济运行监测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为政府和管理部门决策提供信息和数据。

(八)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建立和维护全县基本单位名录库,发挥好全县统计系统广域网的服务功能。

(九)组织管理和实施全县社情民意调查工作,组织开展统计科学研究工作。

(十)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背景

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和管理是推进城乡一体化和统筹城乡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城市文明形象和人民的日常生活环境。为深化环卫体制改革,巩固和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长效机制,打造整洁卫生、环境优美的生态文明新农村,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设立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对张店区下辖房镇、马尚街道及湖田街道城乡环卫工作进行奖补。

(二)实施情况

1.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按照《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政办〔20xx〕7号)文件规定,根据月度区级考核结果向马尚街道、房镇及湖田街道拨付农村环卫保洁工作奖补资金。

2.马尚街道办事处、房镇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及湖田街道办事处根据《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张店区镇办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镇(村)环境卫生考核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对服务单位保洁质量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将服务费拨付至服务公司。

(三)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本项目预算资金为749.54万元,其中区级奖补预算资金为574.94万元,房镇配套预算资金86.58万元,马尚街道配套预算资金49.58万元,湖田街道配套预算资金38.44万元。

本项目实际支出资金为737.01万元,其中区级奖补资金571.22万元,房镇配套资金81.07万元,马尚街道配套资金47.98万元,湖田街道配套资金36.74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总体目标

实现卫生整洁、设施齐全、管理到位、运行科学、保障投入、机制长效的工作目标,高标准达到并保持山东省认定的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标准,确保实现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提升。

2.年度绩效目标

(1)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政办发〔20xx〕7号)及农村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标准对各镇办村居保洁质量进行考核,不断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及收运服务质量,改善环境面貌,创造干净、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2)健全城乡环卫基础设施,督促环卫单位完善专职保洁队伍,强化投入保障机制,增强群众卫生、环保意识,提高城乡文明程度。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及范围

1.评价目的

通过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科学、客观、公正地衡量和评判,考核项目实施的综合绩效水平,总结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揭示政策措施贯彻落实、项目建设管理运营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促进项目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进一步提高。

2.评价对象及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及具体实施情况,涵盖张店区房镇、马尚街道、湖田街道3个区域,结合资金划拨程序、财务管理规范及绩效目标要求等,评价范围包括项目决策情况、项目过程情况及项目产出、效益情况。

(二)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4.《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8.《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9.《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

12.《马尚镇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3.《房镇镇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4.《湖田街道办事处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6.资金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会计资料;

17.招投标资料、考核资料等过程资料;

18.其他相关资料。

(三)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由一级至三级指标及分值、指标解释及指标说明5个部分组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4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和22个三级指标。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成中,一级指标体系的权重分配为:项目决策类指标占14%,项目过程类指标占16%,项目产出设定指标占35%,项目效益设定指标占35%。

绩效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书面评价和现场评价相结合方式,运用案卷研究法、公众评判法、实地测评法、成本—效益比较法、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横向比较法等方法进行评价。

(一)项目综合评价得分

1.本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中”,最终得分为77.52分,其中项目决策11.67分,项目过程9.83分,项目产出29.34分,项目效益26.68分。

(二)分单位得分情况

房镇得分为73.66分,马尚街道办得分为77.77分,湖田街道办得分为81.1分。

(三)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决策指标分值为14分,评价得分为11.67分,得分率为83.36%。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设置的绩效目标合理;但个别绩效指标设置不够规范,马尚街道、房镇配套资金分配依据不明确。

2.项目过程

过程指标分值为16分,评价得分为9.83分,得分率为61.44%。各镇、街道办配套资金到位率为100%,项目资金使用合规。但存在各镇、街道办配套资金到位不够及时,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制度执行不够有效的问题。如:各镇、街道办监督考核内容不够严谨,项目招投标资料不够完整,房镇缺少服务单位考核记录;保洁人员存在岗位空置或年龄偏大的情况,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未能落实到位。

3.项目产出

产出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29.34分,得分率为83.83%。各服务单位保洁完成情况较好,各镇、街道办能够定期对服务单位进行巡查考核,成本控制较为有效,但部分区域存在保洁质量不高、垃圾清运不够及时现象,各镇、街道办整改验收记录较为简略。

4.项目效益

效益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26.68分,得分率为76.23%。项目实施后,张店区村居环卫保洁工作更加正规有序,农村面貌得到进一步改观,居民满意度为86.7%。但部分村居卫生质量保持不够好,居民环境卫生意识仍需进一步增强,同时,保洁人员数量、保洁设施配置、垃圾清运处理等方面与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

(一)绩效指标填报不规范

1.产出指标值及标准件填制不规范;

2.质量指标内容设置不全面;

3.项目绩效指标可量化程度低。

(二)资金分配依据不明确

1.房镇未根据镇办考核成绩核算服务费;

2.服务面积减少后,马尚街道办在未与服务机构签订书面变更协议,仅以口头约定服务内容及费用。

(三)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存在不足

1.各镇、街道办制定的监督考核制度部分考核内容不够严谨、针对性不强;

2.各镇、街道办未根据项目实际制定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3.各镇、街道办均未根据合同约定时间支付服务费;

4.各镇、街道办均未完整保存服务单位投标文件及招投标汇编资料;

5.各镇、街道办整改验收记录较为简略,房镇未根据巡检情况形成巡查记录;

6.服务单位日常巡查记录及整改记录等档案资料不够完善。

(四)保洁质量不达标

1.部分街道道路普扫质量不高,垃圾滞留时间长。

2.保洁工作时段内,村居保洁人员在岗率较低,服务单位对环卫工人监管不到位。

(五)项目长效管理机制存在短板

1.各镇办未根据精细化管理要求补充、完善对农村环境卫生考核制度。

2.服务公司现有保洁人员及保洁设施条件不足以满足实际保洁需求。

3.服务单位在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

(一)优化项目绩效指标

充分考虑项目的实际情况,提高绩效目标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二)关注制度执行标准和细则

1.建议各镇、街道办理顺环卫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市、镇、村三级的管理权限,结合辖区内具体情况,修订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办法,增加人员配置、机械化程度、垃圾分类、垃圾处理等具体考核要求,逐步推动村居环境提升。

2.建议各镇、街道办明确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细化资金管理、审批、支出使用程序等细则,增强制度的指导性和约束性,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及安全性。

3.建议各镇、街道办明确档案的归档制度、保管制度、借阅制度,积极推进数字档案室的建设,保证资料归档工作精细化、规范化开展。

(三)提高合同履约能力

1.建议马尚街道全面分析服务单位服务范围、工作标准、合同执行要点、合同风险防范措施,明确街道办与服务单位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并将约定落实到书面,为合同执行提供保障。

2.建议各镇、街道办增强合同履约过程控制意识,构建完善的合同履约管理制度,关注合同重要节点,及时调整履约偏差。

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建立跟踪管理检查机制,督促各镇、街道办提高合同履约效率。

(四)强化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巩固扩大综合整治成果

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及各镇、街道办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计划、有层次的推进城乡环境整治的深入开展;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和打击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面貌。

对环卫保洁难点区域,联合各部门开展大规模的专项治理,集中解决,以整治成果展示增强基层群众保护环境卫生的`自觉性;对重点地区和容易造成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难点地区,以“分片包保”的形式将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通过强化管理、考核,消除环境卫生管理的“盲点”和“死角”。

(五)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

1.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督促各镇、街道办及服务单位进一步完善三级环卫保洁管理网络,建立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长效运行管理机制。

2.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中心持续推进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引进垃圾综合处理技术路线,合理配置和规划垃圾处理设施,推动区域内定时定点垃圾分类收集站建设。

3.建议各镇、街道办科学制定环卫基础设施规划,根据平房区及村改社区的特点逐步加强环卫保洁力度。

4.建议各镇、街道办加强监督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城乡环境卫生的监管机构;针对监管面广点多的实际情况,设立有偿举报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在广播电视媒体上,加大对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的曝光力度,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5.建议各服务单位加强作业人员管理,优化人员结构,加强保洁督导,增强奖罚机制,提升人员的专业素质及服务水平;在现有机械化率较低的情况下,合理安排设备资源;在保洁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及时购置方便作业的小型清扫车辆。

6.建议各级部门进一步加大对环境卫生管理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分步骤、有针对性地大力向广大群众宣传环境卫生管理、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居民文明和环境秩序意识,提高遵守城市管理法规的自觉性,形成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人人有责的氛围。

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1x上半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扶贫和移民办的精心指导下,围绕整村推进、贫困户精准识别、扶贫搬迁移民、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扶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等工作重点,大胆创新,乘势而上,扶贫和移民工作有序推进。

一、工作开展情况。

1、主动申报20_年项目。根据省下达的资金指标和各乡镇、街道上报材料,主动申报了20_年度扶贫开发和移民后期扶持项目。上半年,已上报整村推进项目20个,金额300万元,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52个,金额507.92万元。

2、移民直补资金及时发放。根据大中型水库移民动态管理要求,对第一季度死亡、农转非、上学、入伍、移民繁衍人口中嫁出到非移民户的、服刑人员、其他按政策应核减的等七类人员进行核减,并根据省下达的资金指标,及时将今年第1季度直补资金发放至移民“一卡通”上。上半年,我区享受现金直补移民3907人,直补资金到位58.605万元。

3、及时组织验收20_年扶贫和移民项目。与财政部门、乡镇、项目单位共同对20_年已完成的扶贫和移民项目进行了验收,其中,扶贫项目26个,水库移民项目53个,拔付项目资金346万元。

4、搬迁移民扶贫调查摸底有序推进。上半年,根据省扶贫和移民办统一部署要求,我办全面深入开展了20_-2020年搬迁移民扶贫需求调查工作,为掌握全区搬迁移民扶贫对象现状,科学制定搬迁移民扶贫规划,起到了主动的作用。通过调查,全区20_-2020年搬迁移民扶贫对象为1921户8715人,其中贫困户297户928人,主要分布在全区15个乡镇街道,53个行政村,112个自然村组。

5、向上争资立项主动主动。上半年,我办主动主动与省、市办对接并汇报,并加大力度主动争取了军潭水库引水进城、江西中烟对口支援、移民示范村建设、产业扶持、搬迁扶贫移民进城进园等项目。

6、做好了“结对帮扶、精准扶贫”前期准备工作,研究制定了相关措施和方案。

一是制定了_区关于开展结对帮扶、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强调要求,要实现精准扶贫,必须确保五个精准:精准摸底、精准管理、精准发力、精准帮扶、精准督查。通过摸底核实,全区有贫困人口8696户24123人(其中:扶贫户2909户8691人,扶贫低保户1129户3196人,纯低保户3890户11442人,五保户768户794人),贫困发生率为3.1%。主要集中在东阳、毛村、嵩峰、铜钹山四个地处边远地区乡镇。其中:东阳588户、1633人,毛村496户、1516人,嵩峰1078户、2436人,铜钹山827户、2216人,这四个乡镇贫困户数占全区户数的34%。

二是制定了单位帮村、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129个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与228个村居结对帮扶。在调研、学习的基础上,起草了_区20_-2020年搬迁扶贫工作方案、20_-2020年保障扶贫工作方案、20_-2020年产业扶贫工作方案、20_-2020年教育扶贫工作方案、20_-2020年金融扶贫工作方案、20_-2020年就业扶贫工作方案,目前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讨论。

7、扎实做好资金监督检查。根据省涉农资金专项整治的相关要求,我办于20_年4月联合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深入到各乡镇、街道村组,采取资金核对、入户调查、现场查看等形式,对全区扶贫和移民资金进行了拉网式检查。通过检查,及时摸排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按照“问题及原因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的原则,全面要求整改到位,确保扶贫和移民资金运行安全,限度地惠及于民。

8、库区移民稳定切实维护。结合“三访三解三个全覆盖”和“三问三促”活动,落实移民工作领导干部包案制,变上访为下访,主动进村入户为移民办实事、做善事、解难事。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全力推进“五个精准”,确保扶贫开发工作取得实效。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帮扶全区农村贫困人口的硬任务,全力推进“五个精准”,大力实施产业、搬迁、教育、就业、保障、金融六大扶贫工程,确保到20_年全面实现扶贫对象人均年收入5000元以上,农村贫困发生率降到3%以下,农村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水平明显改善,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一是注重精准摸底。对扶贫对象认真开展再核查、再识别,准确掌握贫困家庭人员结构、住房、生产资源、经济来源、生活环境等情况,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明确告诉贫困对象,享受政策红利,只能借助产业扶贫、基本公共工程扶贫和干部帮扶等途径,通过劳动或以土地入股等形式实现。

二是推进精准管理。加快数据搜集,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和完善扶贫信息化管理网络,做到可检、可视、可督查。做到“十三五”扶贫开发规划与科技农业示范区规划有机对接,借助现代农业示范区平台,化解贫困村龙头企业融资与用地难问题。

三是做到精准发力。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完善政策,实现由“大水漫灌”到“精准滴管”的转变,增强贫困村“造血”功能和发展后劲,实行更加科学更加有效的扶贫。根据省里规定与我县实际,制定_区产业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四是实行精准帮扶。认真落实单位帮村、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帮扶全覆盖。采取“321”的方法,即县处级干部包3户、科级干部包2户、一般干部包1户,在错开帮扶时间的基础上,做到户随岗设、岗变户转,不脱贫不脱钩;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引导和鼓励企业家参与扶贫开发事业,做到公开透明,努力构建单位、干部、社会“三位一体”抓帮扶的大格局。

五是强化精准督查。坚持把帮扶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健全扶贫攻坚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严格考核、兑现奖惩。

(二)按照“精准”的要求,强力推进扶贫和移民工作。

要将改善贫困地区发展环境和条件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建立健全行业部门相互支持、合力做好扶贫工作的协调联络和信息沟通机制,共同搞好贫困地区扶贫开发。

一是强力推进搬迁扶贫。1、加大督查力度,按照省下达的20_年扶贫搬迁移民数,抓好落实,确保493户2417人年底搬迁新居;2、在对地处深山区、库区、地质灾害频发区、生态保护区生存环境恶劣的贫困群众准确、全面的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科学编制好20_-2020年搬迁移民扶贫规划;3、要主动整合国土、交通、教育、文化、公安、卫计等部门资源,强力促进移民搬迁进城进园集中安置,对特别困难的搬迁户,要进一步提高建房补助标准。

二是强力推进产业扶贫。1、联合财政等部门,尽快验收20_年产业扶贫项目,及时拔付资金,充分发挥产业扶贫资金项目带动贫困户增收的功能;2、以贫困村为重要平台,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主要对象,以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为实施主体,围绕山羊、鱼、猪为主的养殖业和以马家柚、芋头、蓝莓、油茶、毛竹、杨梅、花卉培育等为主的种植业,科学编制好20_年产业扶贫资金项目计划。

三是强力推进劳动力转移培训。要依托全县职业院校资源,瞄准沿海发达省份的市场用工需求,通过校企合作方法,落实好省下达的20_年“雨露计划”194名培训任务数。

四是强力推进村庄整治。1、整合各类涉农资源,结合新农村建设工作,大力实施水、电、路、绿化、网络、文化、教育、医疗、防疫和生态保护“十到村”及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改水、改路、改厕、改圈、改居、改厨“三清六改”到户工程,着力改善贫困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点生产生活环境,20_年力争完成25个自然村村庄整治任务;二是按照精准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的要求,科学编制好“十三五”扶贫攻坚规划和“十三五”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2号)等文件要求,天津市财政局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了绩效评价组,于20xx年9月-12月,对“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该项目评价结果为67.58分,评价等级为“中”,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公路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为改善公路使用质量,确保国民出行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公路进行养护,保证公路处于良好状态”。

为加快建立天津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天津市人民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xx〕24号)、《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xx〕97号),前者明确提出由市公路主管部门根据各区近三年平均资金使用水平和设施量核对区级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和大中修资金后,市财政部门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的公路养管资金分配方法;后者明确提出“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运行机制”的总体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家、天津市相关政策文件要求,20xx年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交通运输委”)延续申请设立“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用于东丽、津南、西青、北辰、滨海、蓟州、宝坻、武清、宁河和静海10个区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大中修工程支出,提升区级公路路域环境优美整洁水平,增强交通保障能力。

2.主要内容。

根据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等设施量,按照“津政发〔20xx〕24号”规定的“路面日常养护4.2元/平方米、桥梁日常养护16元/平方米、道路中修55元/平方米、道路大修188元/平方米”等补助标准,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用于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的养护管理。

市交通运输委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其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为项目组织单位,负责编制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资金补助计划,监督检查养护计划执行情况,做好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交通运输部门为项目实施单位,具体负责区级匹配资金申报,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管理工作。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资金投入情况。20xx年市财政局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3244万元用于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根据“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级配套资金要求,各区配套资金合计应不低于23244万元。

(2)资金到位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实际到位至各区末级资金使用单位的资金分别为11523.03万元、0万元,资金到位率分别为49.57%、0%。

(3)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实际支出9288.4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0.61%。

通过对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定期巡视、养护、维修,改善区域内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降低行驶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

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及因素分析法等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以及项目效益四个方面开展评价,并对6个涉农区进行了现场评价、对4个涉农区进行了非现场评价。

经过综合评价,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得分67.58分,评价等级为“中”。其中,项目决策14.35分,项目过程13.06分,项目产出24.22分,项目效益15.95分。

评价结论:本项目立项符合政策要求,市级层面立项程序较规范,业务和财务管理制度较健全,公路和桥梁日常养护面积达到预期目标,居民满意度较高。但存在以下方面问题:决策方面,部分区大中修工程立项前期未进行路面技术状况检测、部分预算测算内容不够合规、测算数据不够准确、绩效目标设置质量不高等;过程方面,资金到位率低、资金使用不够合规、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产出方面,公路大中修面积产出较低、部分工程存在延期、部分区养护巡查频次不达标、成本控制不够有效;项目效益在降低运输成本、改善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等方面需进一步提升。

(一)项目产出情况。

1.养护公路面积。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提供《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xx年度计划养护公路面积为1204.8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和各区提供的数据,20xx年度各区养护公路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2.公路大修面积。项目20xx年度各区计划公路大修面积为60.26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5%)。根据各区提交大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xx年度全市实际公路大修面积为33.08万平方米,全市大修完成率为54.9%,仅西青和武清2个区公路大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津南、北辰、滨海、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大修,实际完成率为0%。

3.公路中修面积。项目20xx年度计划公路中修面积为96.4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8%)。根据各区提交中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xx年度全市实际公路中修面积为32.2万平方米,全市中修完成率为33.40%,仅北辰区公路中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东丽、津南、西青、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中修,实际完成率为0%。

4.养护桥梁面积。根据《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xx年度项目计划养护桥梁面积为27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日志和各区提供数据,实际养护桥梁面积为25.3万平方米,各区养护桥梁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5.路面技术状况。《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函〔20xx〕49号)中规定“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80%”,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20xx年对各区区级公路路面技术状况评定报告显示,仅蓟州区和宁河区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低于80%,分别为74.9%、64.8%。

6.养护质量达标率。各区针对检查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均及时进行了整改。评价组对武清、西青、北辰、津南、宝坻、蓟州等6个区养护设施查看,养护设施状况良好,达到规定的养护标准,但部分区路面存在坑槽、裂缝,积水和保洁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如北辰区。

7.工程验收合格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的验收材料进行抽查审核,凡是组织了验收的养护工程均验收合格,验收合格率100%。

8.成本管控有效性。项目主体业务为日常养护和大中修工程。通过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各区基本能够按照相关规范要求通过公开招投标、市场询价等方式,确定性价比最优的服务商,较好地实现了源头成本控制。但各区在机械设备租赁方面的定价方式、定价标准上有一定差异,如津南区水车、装载机、双排等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项目总体层面缺乏行业统一规范标准,不利于进行有效的成本控制。

9.养护巡查频次。根据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部分区未达到规定的养护巡查频次。如静海区20xx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每月仅对辖区列养公路设施开展了3次巡查、宝坻区20xx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对部分列养公路设施每周开展了2次巡查,均未达到制度规定的每周完成2次辖区列养公路设施的全覆盖巡查的要求。

10.工程完工及时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资料进行抽查发现,部分工程完工不够及时。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工程计划工期45天,实际工期168天;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合同工期为45天,实际工期141天;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工程合同工期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1月18日,实际工期为20xx年2月19日至4月18日。

1.经济效益情况。

日常养护公路的车辆行驶环境必然比不进行养护的更优良,实际上在隐形条件下降低了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了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能够为不同地区经济的互动与形成良好的投资环境起到助益,形成社会性的经济效益。但从市对区开展路况检查结果看,尚有2个区路面技术状况(pqi)不达标,说明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进而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降低运输成本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

2.社会效益情况。

通过开展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工作,能够及时发现路面坑槽、裂缝、拥包等病害并及时整治,提高公路使用的便捷性、安全性和舒适性,也能够间接提升人们工作生活的质量和效率。20xx年度,各区未发生因公路安全隐患整治不及时所产生的重大交通事故,但评价组针对县道行驶舒适、安全性的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津南区5%、蓟州区10%、宝坻区18.75%的居民评价为一般,宝坻区12.5%的居民甚至表示不满意,说明相关工作尚有进一步提升空间。

3.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

评价组采取随机抽样方式,对津南、西青、北辰、蓟州、宝坻、武清6个区,共120位居民开展了区级公路养护方面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上述6个区的居民满意度分别为98.13%、97.74%、98.75%、79.38%、80.19%、95%,综合平均满意度为91.53%,说明居民对整体工作满意。

(一)市级层面统筹管理不足。

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在市区两级层面未实现有效同步,信息不够对称。调研发现,市级层面用于制定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量基础数据来源于始建移交后的养护投资台账及后续年度发生等级或数量等变更后的上报文件,但各区填报的数据采集表(评价组设计)中计划任务量与投资台账不一致。初步了解的原因有:从区到市经手台账数据(含年度变动)上报工作的责任人不清晰,从市到区下拨切块资金时也未明确统计确认的投资台账数据,各区在制定养护计划任务量时未能与投资台账数据进行有效对标;当年新接收或原道路降级为县道产生的新增,原道路升级不再按县道标准养护产生的减少等。该问题导致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结果与实际需求不够匹配。

(二)大中修切块资金分配方式欠合理。

大中修切块资金按因素分配法进行分配欠合理。其一,通过分析开展大中修区近5年的数据发现,切块划拨大中修资金采用的计量数据大修为5%、中修8%,跟各区实际差异较大,如蓟州、武清区大中修面积占比明显不足5%、8%,北辰区的大中修(20xx和20xx年大修、20xx年中修)明显超5%、8%,滨海新区20xx年仅有1项中修(以前年度数据因机构改革、人员变动等无法获取),占比为6.29%,低于8%。总体上,全市每年大中修的量未达5%、8%。其二,各区同一类型维修的单价因工程结构不同存在较大差异,但均价明显高于市级补贴标准188元/平方米、55元/平方米,特别是在各区财政资金无法按要求配套的情况下,不足资金由后续年度市级转移支付资金补齐。其三,在当年没有实施大中修的情况下,各区将切块下拨的大中修资金用于管理人员经费分摊。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情况差异较大,分配方式有待改进。

(三)区级配套资金未按政策要求落实到位。

各区未按照“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财政资金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落实区级配套资金,区级配套资金到位率0%。

(四)部分资金使用不合规。

1.部分资金支出方向不合理。津南区在20xx年度没有实施大中修工程的情况下,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531.85万元用于人员和各项公用经费支出;静海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32.37万元用于后勤管理人员工资和各项公用经费;东丽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238.55万元用于机关管理人员绩效工资、公积金等;宁河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88万元用于支付帮扶沿河路社区建设楼新建自行车棚及晾衣架;武清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1.14万元用于购置大米、油、食品类等。

2.部分资金拨付未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北辰区养护合同中明确全年养护费用的80%分4个季度进行支付,北辰区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xx年7月一次性将四个季度的80%款项支付给乙方。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合同中明确按照40%、40%、20%的支付比例分三批进行合同款支付,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xx年12月16日一次性支付合同款的86.64%给乙方。

3.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12月129#、132#凭证支付设计费和养护工程款时,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显示支付日期均早于支付审批单经办日期。

4.部分项目资金支出审批手续不够完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4月16#凭证支付农村公路(区县级)运营阶段安全生命防护情况评价费用时,资金支付审批单的审核人和单位负责人未签订审核日期。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7月94#、107#、108#凭证后附的《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资金支付审批单》中无分管领导意见,《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票据审批单》无业务分管领导意见及签字。

5.财务记账不够合理。部分材料费、机械费未按养护公路类型(国省干线、县道)、项目来源(上级主管部门委托、自营创收)等进行费用分配,如蓟州区。

(五)制度建设和执行有效性不足。

1.制度建设滞后。津南区路产路权保护“三员”人员虽已在各区、乡、村中配备,但区级路产路权保护“三员”管理制度尚未正式发布。

2.调整手续不完备。调研发现,蓟州区未对计划开展而实际未开展的“军蓟路边沟整治工程”履行内部备案手续。

3.部分工作组织实施未严格按照制度或合同执行。蓟州区公路管理所与5个公路站签订《县级设施养护协议书》中明确实行日抽查、百分制月考核等检查考核办法,但实际未制定与该协议内容相匹配的奖励办法,也未见百分制考核落实相关材料。津南区未按照机械租赁合同中规定“承租前,乙方提供设备必须保证性能良好,并填写设备进场验收表,经双方签字确认”开展相应工作。津南区20xx年区级公路养护项目年度资金使用预算未经中心党总支会或领导班子办公会讨论批准,与《“三重一大”决策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大额资金使用(年度资金的使用预算)应通过三重一大讨论决定”不符。西青区未按照《天津市西青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细则》中规定的“区公路管理机构每年开展路面技术状况评定”去开展相应工作。武清区青上路、河大路和梅石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的验收报告中设计单位均未参与验收工作,与《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规定“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接管养护等单位参加竣工验收工作”不符。

4.支付资金来源与合同内容未保持一致。蓟州区交通局塘承高速延长线综合整治合同协议中明确的资金来源为“自筹”,实际结算时将3项合同总金额166.01万元全部在市级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

5.资料或审批手续不完备。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监理合同中未约定计划开竣工时间、投资额,缺少委托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签订日期等内容,同时该工程施工合同未签署日期且工程最终支付证书等资料缺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签字和盖章。东丽区津汉支路维修工程(大修)施工、设计、造价咨询等合同盖章处均未签署日期。

6.合同签订时间晚于服务开始时间。如津南区机械租赁合同和劳务用工合同。

7.资料归档管理不够规范,部分资料缺失。宝坻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由于人员调整,未见相关资金支出相关“三重一大”会议纪要或记录。

(六)项目产出及效益实现尚有不足。

除因缺少大中修计划采取切块下达资金时核定的大中修工程量对标实际完成量导致的`产出数量完成率的评价结果较低外,项目其他产出及效益实现尚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北辰区路面养护不达标;津南区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静海区、宝坻区列养公路设施养护巡查频次未达到规定要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养护工程、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工程未及时完工;蓟州区和宁河区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市民对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以及整个项目实施满意度等的调查数据显示养护服务工作尚有改进空间。

(七)绩效目标表整体填报质量较差。

各区绩效目标表填报质量整体较差。一是西青区和宁河区未编制区域绩效目标。二是部分区指标设置不够清晰、量化,如东丽区数量指标值设置不够明确具体;滨海新区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和静海区数量指标的指标值可衡量性不足。三是部分区效益指标概念混淆,如津南区和静海区经济效益指标中出现社会效益相关的内容描述等。四是部分区绩效指标与项目目标任务或计划数不够对应,如蓟州区、静海区、滨海新区、武清区、北辰区未体现大中修工程的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五是部分区绩效目标未体现产出或效益,如蓟州区、东丽区、津南区、宝坻区、静海区、武清区。

(一)加强市级层面统筹管理,完善项目顶层部署。

一是建议市级主管部门后续年度严格按照《天津市市对区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7号)中相关要求,落实全市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指导区级部门和具体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分区目标和项目目标编制工作,并保障区级目标、项目目标与全市绩效目标有效衔接。

二是建议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完善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的动态更新机制,实现市区两级数据高效同步。在此基础上,建立市区两级数据变更信息统计、系统上传的工作责任落实机制,明确到人、落实到岗,形成上下联动、责任明晰的工作汇报和管理机制。

三是建议在“津财绩效〔20xx〕17号”基础上,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和财务监控制度,明确专项资金支出方向,加强对区级部门资金使用的指导;另一方面针对专项资金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及时跟踪资金使用,促进监管工作常态化。

(二)调整优化大中修资金分配方案,提升分配结果的合理性。

建议将大中修切块下拨资金由因素分配法调整为项目分配法,在市财政承受范围内,多干多补,少干少补。“津政办函〔20xx〕97号”已明确“到20xx年,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区人民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比例达到100%”。采用项目分配法一方面能够避免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差异较大的情况,另一方面能够避免区将切块资金用于管理人员支出,同时又从区财政获得管理经费导致的多渠道重复收入情况。

(三)严格落实区级配套责任,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建议各区在市级层面调整优化资金分配方案后,严格落实“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级财政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资金配套要求,强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保障,确保各区财政支出责任落实到位,避免因预算经费不足影响公路养护质量,无法实现市级补助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的联动效益。在区级落实支出责任确有困难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多渠道投融资方式,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市场驱动的作用,促进公路养护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四)增强资金使用合规意识,提升区级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效能。

建议各区级资金使用单位增强财务管理规范和资金使用合规意识。一是正视合同条款的法律效力,杜绝资金拨付不按合同条款执行,随意更改支付方式或支付额度的现象。二是加强资金支出审批手续管理,做到审批单据必须要素齐全、填写清楚,避免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三是专款专用、单独记账,杜绝国省干线和县道养护,上级主管部门委托和自营创收项目材料费、机械费等混用。

(五)完善养护相关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有效性。

一是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或养管单位,结合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和机构改革所带来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变革,及时修订或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完善体制机制建设,为相关改革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制度和机制保障,确保改革工作任务顺利高效完成。

二是建议各区养护主管部门或养管机构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养护管理制度或合同约定条款等组织项目实施,严格履行项目内容或预算金额调整备案手续;加强资料和审批手续完整性、合规性审核,做到凡签字必审核、凡审核必签字,涉及重要节点事项落实的资料签署具体日期等。

(六)加强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提升项目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和养管机构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了解预算绩效管理的基本理论,掌握项目支出绩效管理中目标设置、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环节关注重点以及对应环节的成果输出,并做好及时归档整理。针对此类多层级服务下放代办的项目,建立自上而下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通过逐级管理、层层把关的方式完善质量控制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0xx年7月,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xx〕24号),明确路面、桥梁、附属设施、道路大中修养护单价标准,提出“今后,将根据市财力状况相应调整公路养护单价”,以及“以20xx年6月底公路设施等级台账为依据,综合考虑道路技术等级、交通流量、重载交通影响等因素,参照公路养护平均单价,计算资金分配数额”的养管资金分配方式。20xx年12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xx〕97号),提出“市区相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评价发现,市交通运输委一直采用“津政发〔20xx〕24号”规定的县道路面、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单价标准,且在分配各区养管资金时仅将路面、桥梁等设施量作为唯一分配因素。对于已持续使用10年的标准,建议相关部门强化调研分析,适时完善相关政策文件,推动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四年来,按照“为耕者谋利、为食者造福”的宗旨,以“优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为主要目标,把“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作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内容,狠抓优质特色粮油品种种植基地建设,发展订单生产,提高绿色优质粮油产品的供给水平,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实现粮食供给从解决“吃得饱”到满足“吃得好”的转变。截止20xx年12月底,全市粮食播种面积为744万亩,产量324万吨,其中优质稻面积610万亩,优质稻面积中高档优质稻171.1万亩,比20xx年增加54.6万亩,增幅46.9%,粮油优质品率为81.9%。20xx年粮油加工总产值113亿元,比20xx年增加15亿元,增幅15%,20xx年至20xx年全市农民人均收入分别为10756元、11857元、13055元、14119元,分别增长10.6%、10.2%、10.1%、8.1%。

(一)项目决策情况:

1、积极响应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和省财政厅决策部署,踊跃参加“湖南优质粮油工程”项目申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优质粮油工程”工作,积极组织申报“好粮油行动”国家级示范县、省级示范企业、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粮食质监体系建设项目。20xx年,邵阳县成功入围“中国好粮油”国家级示范县,获得专项资金1400万元;湖南邵阳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隆回县粮食质量监测站获得质量体系建设项目分别获专项资金300万元和200万元。20xx年邵阳县成功入围“优质粮油工程”省级重点支持县,获得专项资金500万元。20xx年邵东市入围“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国家级示范县,获专项资金3200万元;湖南贵太太茶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入围省级示范企业,获得专项资金1000万元;邵东市、新邵县、隆回县、洞口县、武冈市入围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分别获得专项资金450万元、260万元、160万元、160万元、250万元。洞口军供站获得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获得专项资金200万元。

2、紧密结合各地的实际,科学制定“优质粮油工程”实施方案并启动项目建设。

根据省粮食局、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粮食行业实施“优质粮油工程”的决定》(湘粮行〔20xx〕86号)各入围“优质粮油工程”的县市积极行动,认真制定了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粮食产后服务中心、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邵阳县制订了《邵阳县“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邵优粮办发〔20xx〕2号),《邵阳县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邵政办法〔20xx〕4号),邵东市制定了《邵东市“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国家级示范县工程实施方案》(邵东政办函〔20xx〕3号),新邵、隆回、洞口、武冈都制定了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方案和质测体系建设方案,湖南贵太太茶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订了省级示范企业的实施方案。

3、结合实际,合理安排并下达资金。

根据各项目实施方案,各地财政及时拨付项目资金,项目单位严格按照资金下达有关文件执行,没有任意改变资金用途和扩大使用范围。

(二)项目管理情况。

1、组织领导。

为加强“优质粮油工程”项目的领导,各项目单位人民政府都成立了“优质粮油工程”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市)长或常务副县(市)长担任,职责是协调各部门、各方面的“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工作,确保“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

2、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各项目单位都制定了《优质粮油工程资金管理办法》,《优质粮油工程验收及绩效评估办法》和《安全实施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制度管理项目。

3、筹集资金。

为确保“优质粮油工程”的顺利进行,各项目建设单位和所在地人民政府积极筹集资金、调整财政支农支出结构,引导多元化社会资本投入,发挥示范企业的主人翁精神,多方筹措资金,全市共计投入资金4173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8080万元,地方配套及企业自筹资金33659万元,保障了项目的完工。一是邵阳县“优质粮油工程”20xx年和20xx年项目建设总投资17650万元,其中20xx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400万元,20xx年省财政补助资金5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6108万元,企业自筹9642万元。二是邵东市20xx年“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总投资1547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65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和企业自筹资金11822万元。三是湖南贵太太油茶科技有限公司“优质粮油工程”省级示范企业项目总投资3768万元,其中:企业自筹资金2768万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000万元。四是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337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83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2544万元。五是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总投资147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7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775万元。

(一)“好粮油”行动计划。

为加快实现我市粮食行业向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可持续发展转变,实现粮食供给从解决“吃得饱”到满足“吃得好”的转变。我市“优质粮油工程”好粮油示范县项目实施县市邵阳县和邵东市都制定了“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遴选评审方案。

1、邵阳县实施情况: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邵阳县确定湖南华强粮油发展有限公司、邵阳县兴隆食品粮油有限公司为重点示范建设企业,并下发了《关于明确全县市“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通知》,20xx年度邵阳县安排中央补助资金1000万元,其中优质粮油基地150万元,示范企业600万元,品牌宣传、技术创新及公众服务等工作250万元。20xx年度遴选湖南浩天米业有限公司,湖南日恋茶油有限公司、湖南一代伟仁科技有限公司为示范企业。安排省财政补助资金500万元,其中发展订单生产、推广优质特色粮油品种种植190万元,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发展现代粮油产业体系、做大做强优质粮油产业220万元,完善“好粮油”销售体系、拓展销售渠道40万元,打造品牌、开展“好粮油”品牌及膳食营养宣传50万元。

邵阳县“好粮油”行动计划建设,地方财政配套资金6108万元,企业自筹资金9642万元,目前已累计完成投资16133万元。经邵阳县商务局、发改局、财政局共同组织对20xx年度和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验收全部合格,按照“先建后补,财政奖励”的支持方式,奖补考核标准和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县“优质粮油工程”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邵政办发〔20xx〕4号)的规定进行了奖补。

2、邵东市实施情况: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邵东市确定湖南浩天米业有限公司和湖南省湘俏米业有限公司为重点示范建设企业,安排中央补助资金2750万元,邵东市发展和改革局公益服务类项目安排中央补助资金45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及企业自筹完成投资13349.1万元,邵东市“好粮油”行动计划建设总投资15472万元,目前已经累计完成投资14781.75万元,占行动计划总投资的95.3%。项目建设规模和资金均通过专家评审、科学制定、安排合理。

3、湖南贵太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情况: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好粮油行动省级示范企业获中央专项资金1000万元。项目20xx年实际已完成总投资3768万元,该建设项目经绥宁县发改局、财政局20xx年3月27日验收合格。20xx年7月中央专项补助资金1000万元已拨付到示范企业。

(二)产后服务中心建设。

通过各县市人民政府组织申报并严格按照程序要求,通过企业(合作社)申报,实地查看,遴选评审,公示确定等环节,邵阳县明确了20xx年“粮食产后服务中心”3家建设单位,总烘干能力达400吨,完成总投资1117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0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917万元。新邵县、隆回县、洞口县、邵东市、武冈市明确了20xx年“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共计23家项目建设单位,完成项目总投资504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28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3821万元。新增烘干能力2120吨,目前各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全部通过所在县政府组织的验收并已投入使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已全部拨付到各项目实施单位。其中:

1、新邵县确定了5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89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6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340吨/天,20xx年10月21日经县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验收合格,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60万元已拨付至各项目建设单位。

2、隆回县确定了4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71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390吨/天。项目建设单位在20xx年4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20xx年5月经县发改和财政部门组织验收合格,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已拨付至各项目建设单位。

3、洞口县确定了4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62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220吨/天。项目建设单位在20xx年9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20xx年9-10月经县发改和财政部门组织验收合格,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已拨付至各项目建设单位。

4、邵东市确定了6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167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45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790吨/天。6家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均已完成。

5、武冈市确定了4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113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5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380吨/天。项目建设单位在20xx年8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20xx年9月30日经武冈市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合格,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已下拨付各项目建设单位。通过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新增烘干能力2520吨,实现了粮油的清理干燥,科学储存,运输销售,加工兑换等基本服务功能,拓展了粮食生产、流通等延伸服务功能。

我市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成以来,累计完成烘干粮食147179吨,储存粮食35799吨,售粮134059吨,为农民减损近2亿元。

(三)粮食质监体系建设。

为完善落实粮食质量检测体系,切实维护流通环节粮食质量安全,我市20xx年获得中央“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资金700万元(其中邵阳市市本级市粮食质量检测站300万元、隆回县粮食质量检测站200万元、邵阳县粮食质量检测站200万元),20xx年获得中央“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资金200万元(洞口县粮食质量检测站)。

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建设项目单位都制定了建设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结合各项目建设单位实际,邵阳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300万元,邵阳县粮食质量监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隆回县粮食质量检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42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洞口县粮食质量检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4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项目资金主要投资仪器设备配置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我市20xx及20xx年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都已通过了验收,已投入了正常使用,检测粮油样品3680个。

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县市粮食农业等部门协同联动,各项目实施单位积极推行和支持引导优质特色粮油品种的'种植,大力促进优质粮油基地建设,合力打造市场占有率高、供给稳定、影响力强的优质粮油产品及品牌。

邵阳县在“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实施以来,全县优质稻种植面积达82.23万亩,粮油优质品率提高25%,优质品率达80.3%,全县完成油茶低改15.3万亩,新造优质油茶林23.3万亩,建成规模油茶示范基地69个,油茶林发展到68.4万亩,产油茶1.98万吨,全县优质粮食总产量比去年增产7.1万吨,油茶增产0.09万吨,合计农民增收8.97亿元。

邵东市在“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实施以来,全市20xx年粮食优质品率为67%,优质粮食年提高比例为11%,20xx年粮食优质品率为74%,优质粮食年提高比例为10%;全市20xx优质大米产品总量为54000吨,比上年度增加了12000吨,20xx年优质大米产品销售总量为59400吨,比上年同期增加了5400吨;全市20xx年优质粮食产品市场占有率为43.12%,优质品年提高率为38.71%,20xx年优质粮食产品市场占有率为47.44%,优质品年提高率为10%;20xx年较20xx年全市优质稻种植面积同口径扩大140500亩。通过优质优价收购,全市20xx年种粮农民增收6427万元,同比增长11.4%,20xx种粮农民将增收11166万元,同比增长16.17%,优质稻种植农户增收150元/亩以上。全市粮油产品加工销售总收入逐年增加,20xx年增加0.51亿元,较上年增长12.01%,20xx年增1.2亿元,较上年增长26.1%,突破5.8亿元。

湖南贵太太油茶科技有限公司在开展“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以来,截止20xx年,贵太太已完成46.5万亩优质油茶油菜籽原粮基地订单采购协议,优质粮油产品数量达到9.85万吨,研发新产品3个,申请国家专利6个,参与制定“湖南好粮油”质量标准2个。20xx年粮油加工业总产值已达23.47亿元,同比增长16.5%。通过优质优价原料采购等方式为种植农户增收1628.19万元,优质粮油产品市场占有率提高到52%以上。“贵太太”系列产品均符合绿色优质要求。

1、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力度应进一步加强。

我市虽然7个县市在政府的主导下进行了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新增烘干能力2520吨/天,但与我市粮食播种面积常年在750万亩左右、产量在320万吨左右不适应,20xx年秋季寒露风使种粮农民损失惨重。在政府补贴运费烘干设备24小时运转的情况下,芽谷发生率还有20%左右。恳请省局继续加大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力度,做到粮食产后服务全覆盖。再者,国有粮食企业没有烘干设备,不适应现在普遍在田间收湿谷子的收购环境,请求省局加大国有粮食收储企业烘干能力的建设,保障国有粮食企业收购的主导地位。

2、县级粮食质量检测站没有充分发挥作用。

我市有3个县建立了粮食质量检测站,但由于编制、待遇等问题,2个县级粮食质检站还没有开展好检测工作,原因是企业由于效益低,招不到检测专业人员,即使招到又留不住,事业单位又争不到编制。因此,请求省里重视专业检测人员队伍建设问题。

3、品牌宣传有待加强。

我市企业虽然拥有中国驰名商标6个,湖南省著名商标15个,绿色食品认证51个,有机食品认证8个,但市场占有率不高,特别是在全国全省范围内品牌宣传有待进一步强化。

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财政局关于20xx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转移支付任务计划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办规字〔20xx〕22号)和《江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xx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赣财绩〔20xx〕2号)精神,我局积极做好20xx年度全省中央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自评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省林业局下达我县林业局中央转移支付预算资金共计2451.33万元,其中中央林业改革发展项目资金1299.35万元,地方转移支付资金763.8万元,中央林业生态恢复保护项目资金388.18万元,绩效目标具体情况见附表。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下达我县中央项目资金共计1687.53万元,地方转移支付资金763.8万元,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生态恢复保护资金388.18万元,已发放337.57万元,资金执行率86.96%;改革发展资金1299.35万元,已发放1293.45万元,资金执行率99.55%。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根据生态恢复保护项目资金和中央改革发展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要求,做到专款专用,各项目资金使用科学合理,拨付及时;资金使用不存在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超标准开支等情况。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xx年改革发展项目资金和生态保护项目资金年初总体目标基本完成,各项绩效指标基本达标。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年初绩效指标逐项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天保工程区外国有天然商品林管护面积1.4685万亩,天保工程区外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管护面积6.4235万亩,天保工程区外国有林停伐产量0.4292万立方米,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7.1991万亩,集体和个人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26.1293万亩,新增退耕还林转国家公益林0.12万亩,造林面积5598亩,天保工程区外抚育面积0.78万亩,上一轮到期退耕还生态林面积0.4791万亩,湿地保护与恢复数量1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0.77万亩,林业贷款贴息的贷款额2647万元,上一轮完善退耕还林补助面积0.95万亩,国有林场场外造林640亩,天然林巡护设备购置11.39万元。

(2)质量指标:造林完成面积合格率100%,森林抚育质量合格率90%,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0.11%,国家级公益林当期任务完成率100%,造林任务当期任务完成率100%,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任务完成率100%,新造林面积合格率95%。

(3)时效指标:国家级公益林当期任务完成率100%,造林任务当期任务完成率100%,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任务完成率100%。

(4)成本指标:天然林资源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21.5元/亩,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补助标准21.5元/亩,造林中央财政补助标准500元/亩(中央追加补助100元/亩)、林业贷款年贴息率3%。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上一轮退耕还林补助兑现率63.1%(国有、集体退耕地落实不了退耕主体)。

(1)经济效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挽回经济损失0.0125亿元、

(2)社会效益:职工收入水平增幅5%,森林抚育带动就业160人,国家级公益林提供管护岗位带动就业人数110人,造林带动就业107人,湿地保护与恢复聘用临时管护50人,社会保险参保率95%。

(3)生态效益:减少水土流失取得一定效果,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94.08%,国家级公益林对生态环境改善效果明显。

(4)可持续影响:国家级公益林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湿地项目区生态效益持续发挥显著生态作用。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退耕农户和社会公众满意度95%,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员满意度98%,造林补助政策宣传满意度95%,湿地辖区及周边群众满意度95%,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辖区民众满意度97%。

上一轮退耕还林补助兑现率63.1%,原因是国有、集体退耕地落实不了退耕主体。有个别项目实施缓慢,资金执行率不高,下一步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尽快把资金发放到位。

绩效自评工作充分发挥中央项目资金效益促进林业项目资金预算执行,同时对项目资金申报起到引领作用。按相关要求,我局20xx年中央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及时向县财政局、市林业局上报。

项目绩效自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以谋划科学社会事业,以改善科普设施,提升科普能力,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开展产学研项目对接,团结带领全县各级科协组织及广大科技工作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履行“四服务一加强”工作职责,为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跨越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xx-20xx-20xx年)》,创新基层科普服务理念和服务方式,提升基层科普服务的覆盖面、实效性和获得感,增加科普公共服务产品供给,促进科普公平普惠,实现我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目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创新型国家厚植公民科学素质基础。

(1)制作科普知识读本33000本。

(2)建立1个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科技与科普分中心。

(3)创建科普示范基地1个、建设科普宣教室1个。

(一)前期准备。

我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工作的要求,组织成立了由单位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副主席任副组长,职工为成员的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对单位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针对在评价过程中出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完善。

(二)组织实施。

绩效评价工作具体由分管副主席的xx海同志具体抓落实,单位财务人员收集相关资料,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检查财务会计记录,督促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绩效评价工作。

(三)分析评价。

结合项目上报的绩效目标申报表,对照项目实施情况,逐项对照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评价,确保项目绩效评价真实准确。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资金预算的通知》(红财教发〔20xx〕64号),20xx年共拔入资金13万元,其中:公民科学素质提升服务经费2万元、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示范农技协)经费10万元、资金使用绩效考核补助经费1万元。按照泸西县财政局要求,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示范农技协)经费10万元由县财政局直接划拨至项目实施单位—泸西县生态循环农业发展联合会,其余项目经费划拨至泸西县科协零余额账户。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公民科学素质提升服务2万元用于制作科普知识读本33000本。

(2)资金使用绩效考核补助1万元用于建立1个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科技与科普分中心。

(3)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示范农技协)10万元划拨至项目实施单位—泸西县生态循环农业发展联合会,用于创建科普示范基地1个、建设科普宣教室1个。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科普资金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机制,项目实施单位承担资金使用和管理责任。科普资金按规定用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管理经局会议研究具体实施情况,指定公共设施管理科具体负责,同时按项目进度与财务科对接付款方式,做到事前有预算,事中有监督,事后有验收的原则落实好项目各项指标达到规范要求。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严格按照上级划拨资金实施项目,控制好成本,节约投入,尽可能以较少的投入完成预期目标。

2.项目完成质量。

按照项目实施内容及工作要求实施完毕,项目实施基本实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从项目实施的总体情况来看,20xx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资金项目都得到较好的实施,按规定时间完成项目指标任务。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该项目的实施解决了泸西县科协科普宣传资料紧缺的问题,丰富了科普宣传活动的.内容,有利于公民科学素质的提升。有利于多方整合资源,推动我县科普事业向前发展。使绿色农产品生产技术得到进一步普及,发展绿色种养产业观念得到进一步巩固,辐射带动其它配套服务业协同发展,解决城乡劳动就业人口,逐步推动生态循环农业发展,从而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最终实现农民增收致富,社会和谐的发展目标,为如期建成小康社会增光添彩。

从项目实施的总体情况来看,20xx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资金项目都得到较好的实施。评价结果为优秀。

(一)对项目绩效自评存在和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首先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提高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协调配合,加大保障力度,加强内部控制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审核、分析和使用等工作。

(二)对绩效自评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绩效目标编制,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绩效评价结果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对绩效好的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交财政。

(三)强化绩效目标跟踪分析,规范和改进项目管理。通过项目实施前、中、后全过程监督,及时发现绩效目标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绩效工作机制;揭示项目建设中的问题,规范项目实施。

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单位:盐边县共和乡人民政府。

项目主管单位牵头实施项目对该资金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根据《关于下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保障经费》(盐财资预〔2020〕8号)文件下达经费2万元。

根据《关于下达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经费》(盐财资预〔2020〕9号)文件下达经费3万元。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该资金由县财政局下达预算到盐边县共和乡人民政府进行核算。

资金支付范围:购买防疫物资、广告宣传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相关费用。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合理安排工作经费,确保专款专用,考虑因素以疫情防控宣传为主。

1、项目主要内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经费。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防疫物资、广告宣传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3、该资金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由财政所草拟自评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再报单位负责人审阅后再报送财政局。我单位自评分数100分。

该资金通过县财政局下达到我单位后,在大平台申报计划,再由县财政局审核计划,最后支付。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乡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由我乡牵头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疫情防控物资需求制定购买计划,经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采购。在人流量较大地方组织人员劝导疏散,规范佩戴口罩,制定横幅宣传展板等宣传新冠相关知识,提高群众防疫意识。

(二)项目管理情况。

此项目资金为新冠疫情防控相关资金,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专款专用,严格审核原始单据核实支出真实性,再通过大平台走支付程序。

(三)项目监管情况。

按照财政要求专款专用。

(一)项目完成情况。

根据《关于下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保障经费》(盐财资预〔2020〕8号)文件下达经费2万元,已于2020年使用2万元,主要用于购买防疫物资。

根据《关于下达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经费》(盐财资预〔2020〕9号)文件下达经费3万元,已于2020年使用3.万元,主要用于购买防疫物资及广告宣传。

(二)项目效益情况。

根据财政下达的预算资金额度,严格把控资金使用,不超支;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反应及时,保障基本民生;有效控制新冠疫情传播渠道,减少减免疫情发生;大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高群众疫情防控意识水平;辖区内群众满意度较高。

(一)评价结论。

按照财政要求专款专用,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达到预期社会效益,受益群众满意度较高。。

(二)存在的问题。

无问题。

(三)相关建议。

无建议。

项目资金使用绩效报告

(一)项目立项。

泾县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设立时间为2015年,设立依据为: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泾县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泾政办〔2017〕14号),并于20xx年6月予以修订《关于修订印发泾县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泾政办〔20xx〕13号)。

20xx年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对于加强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整治公共安全隐患,促进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等方面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达到了预期效果。

(二)项目预算。

20xx年县财政安排安全生产专项资金100万元,其中:用于执法检查12万元,用于安全生产运行保障11万元,用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演练32万元,用于安全生产宣传费用6.2万元,聘请专家费用9.6万元,六项机制建设25.3万元;截止20xx年12月31日支出96.25万元,;预算执行率96.2%,整体完成绩效目标。

(三)项目计划实施内容。

(1)组织安全生产检查、会议经费。

20xx年全县共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推进会、协调会6次,全年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4次,高危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4次,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4次,交办问题与隐患10余个,陪同上级检查调研考核若干次。通过县安委对传达落实了上级安全生产精神,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巩固了全县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2)安全隐患排查和打非治违。

全县扎实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专项行动,对查出来的非法违法问题,坚持提前处置、露头就打,共查出隐患1861处,已整改到位1719处,专项资金用于全县组织执法活动,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日常排查安全隐患,整改治理隐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应诉安全生产行政案件等。

(3)开展安全宣传培训教育。

1、全县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媒体报道、举办集中讲座、安全知识示范课等多种形式,突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有限空间专项治理、“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各类应急演练10余次。

2、强化安全培训,提升监管水平。对县、乡(镇)近200名安监干部,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等行业的100多名重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了安全知识培训,开展了复工复产培训。

通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经费投入,宣传覆盖面提高、安全生产事故的降低、死亡人数的减少以及推动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

(4)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县委县政府将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作为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和重要任务。聘请安徽鸿延传感信息有限公司,为企业安装“微安全”智慧安监系统,并推广全员使用。

(5)事故应急救援和应急队伍建设。

安排专项资金,保证了人力物力,确保了事故发生及时救援,指导企业搞好了事故演练和培训宣传。

(6)加大执法装备的配备力度,提高了安全监管执法的效率和科学化水平。11个乡镇都配置了基本的现场执法终端和便携式打印机,有效保证了安全生产违法案件事实清楚,减少了案件的争议。执法股室配备了便携式打印机和执法记录仪,实现了电脑打印执法文书,执法人员可以对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现场进行照相、录像、录音,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项目组织管理。

县应急管理管理既是项目主管部门又是项目实施主体,主要职责如下:

(2)编制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受理项目的补助申请;

(3)会同县财政局下达专项资金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4)对项目进行年度绩效自评价,会同县财政局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长期目标:促进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提升我县安全生产监管水平,进一步有效遏制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1、通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项目的投入,全面提升执法人员、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安全水平,减少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防范事故发生。

2、通过对安全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投入,建立高效、可靠的网络体系,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提高安全生产监督水平和工作效率。

3、通过新闻宣传方面的投入,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意识、防范意识,营造“关心健康、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4、通过对应急演练方面的投入,全面提升抵御重大灾害的能力。

5、通过加大对执法检查方面的投入,督促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政策及各项重大部署的落实。

6、通过专家技术服务方面的投入,帮助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二)20xx年度目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扎实开展。今年以来,我县以春节、疫情、五一、高温、汛期、国庆长假等重点时段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社会消防、校园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为主线,以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督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带队检查的方式,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共成立督查检查组177个,检查企业2726家次,发现问题隐患1861处,目前已整改1719处,约谈警示34家,责令停产整顿企业3家,其余隐患正在整改中。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六项机制建设初见成效,引导企业正确开展安全生产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的“六项机制”建设,通过加强检查频次、加大处罚力度,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县委县政府将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作为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和重要任务,目前已完成524家企业上线服务,真正把风险挺在隐患前面。

(一)评价目的。

了解泾县应急管理局20xx年度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使用和效益情况,为提高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和下年度预算安排提供重要依据。

(二)评价对象与范围。

评价对象为20xx年县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100万元的使用绩效;评价范围为县应急管理局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

(三)评价依据。

2.《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皖发〔20xx〕11号)。

3.;《关于印发宣城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绩〔20xx〕380号)。

4.;《关于开展20xx年度预算绩效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财绩〔20xx〕150号)。

5.与评价相关的其他资料。

(四)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按照科学规范、公开公正、分级分类、绩效相关原则,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开展绩效评价。

(五)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详述绩效评价指标、指标解释、评价标准、指标权重、数据来源、证据收集方式等。

(六)评价人员组成。

组长:江永胜局长。

副组长:陈彬副局长。

王金海副局长。

王造林副局长。

曹斌党委委员。

成员:方怡平、翟强、吴燕、孙梅根、曹军、张长江、王飞。

(七)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通知局相关股室,单位自评,成立绩效评价小组。

2、组织实施。整理相关资料,细化项目绩效目标,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查阅财务会计资料,了解项目实施情况。

3、分析评价。分析项目管理情况和资金效益,根据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建议。

泾县应急管理局作为项目实施单位,从项目概况、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项目组织实施情况、项目绩效情况和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方面进行了自评。自评情况:泾县应急管理局按照《泾县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泾政办〔20xx〕13号)规范资金使用管理,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开展了宣传、检查、隐患治理等工作,增强了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实现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全年工商贸行业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

综对照《20xx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我局自评得分96分,自评结论为“优秀”。

(一)项目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必要性: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减少安全生产隐患,保障企业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立项项目是公共财政支出范围,是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安排。

项目立项文件合理性:为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宣传,对安全生产重点项目提供资金保证,排查治理重大公共安全隐患,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立项文件、材料形式合规,内容合规。

项目立项程序的合规性:根据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指示,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关于实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宣办发〔2014〕25号),泾县人民政府结合泾县实际情况,修订印发了《泾县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泾政办〔20xx〕13号)。项目立项程序合规。

2、绩效目标的政策相符性:项目长期目标是促进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提升我县安全生产监管水平,进一步有效遏制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和国家、省市政府工作要求,为促进安全生产发展所必须。

(二)项目过程情况。

项目执行的规范性:泾县应急管理局日常管理、项目的实施能够完全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完备性:项目及支出本年度未进行调整。

项目档案管理情况:项目档案由财务科室管理,包括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采购合同等。项目档案管理资料齐全。

项目实施条件的落实情况:项目资金、资金管理办法、工作任务及分工已落实,落实情况好。

按规定进行绩效自评情况:泾县应急管理局按照规定进行了绩效自评,形成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的控制情况:泾县应急管理局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实施项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例如对设备进行验收;专家进行隐患检查,安监局工作人员共同参与;每日检查监控系统,对出现频繁报警、无故离线企业进行通报等。

项目支出与预算执行进度的相符性:20xx年安全生产专项资金100万元,实际支出资金96.245万元,正常结余资金3.755万元,预算执行率96.25%,结余资金财政已收回。

(三)项目产出情况。

1、项目实际完成率。

宣传工作完成率:20xx年完成了与电视台、泾县融媒体等主流媒体的宣传信息合作,制作拍摄了《应急网格化、综治保平安》汇报片,完成了“5.12”防灾减灾日宣传、安全生产宣传月宣传工作,宣传工作已完成。

应急管理局系统人员培训人次完成率:20xx年计划培训应急管理局系统人员100人次,实际培训108人次。

隐患排查完成率:20xx年通过专项执法检查与政府购买专家服务排查隐患,检查企业2726家次,发现问题隐患1861处,目前已整改1719处,约谈警示34家,责令停产整顿企业3家。

2、项目质量达标率。

隐患整改率:20xx年共发现隐患1861处,整改完成1719处,隐患整改率92.37%。

系统运行稳定性:“六项机制”管理系统、危化品监测总体稳定运行。

3、项目完成及时率。

隐患排查及时率:专项督查检查隐患排查及政府购买服务专家隐患排查及时完成,完成及时率100%。

培训组织及时率:培训工作按照计划及时组织完成,完成及时率100%。

4、项目成本节约率。

成本控制情况:项目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成本控制情况好。

产出成本控制措施的有效性: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对项目成本进行控制。产出成本控制有效。

(四)项目效益情况。

事故有效遏制:通过执法检查,减少了企业隐患,对企业安全生产起到了很好的预防作用;通过安全教育培训,提升了执法人员水平,提高了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提升了安全生产相关人员业务能力;通过“六项机制”平台建设,提升了全县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覆盖率,起到了防控风险的作用。

提高企业安全水平:通过专家隐患排查、专家技术服务、组织培训等,减少了企业安全隐患,降低了企业安全事故发生概率,提高了企业安全水平,保障了企业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可持续影响安全信息化建设保障情况:建立了“六项机制”系统,对企业安全动态实时监控,保障了对企业安全生产的可持续监管。

做好项目实施的跟踪检查工作。定期不定期地对项目实施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能实现预期绩效目标的项目予以充分肯定,对进展缓慢,预期绩效目标较差的项目,及时进行协调和提出整改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工作正常运行,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一)项目预算执行能力有待提升。

预算执行能力是项目实施完成的有效保障,20xx年度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预算安排100万元,实际支出96.25万元,预算执行率96.25%。

(二)项目缺少可行性研究。

可行性论证分析是项目决策实施的前提,“12350”呼叫中心自提供服务以来,未实质性提高效率。

(一)预算安排方面。

1、鉴于该项资金对减少企业安全生产隐患和企业经济财产损失,保障企业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完善社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具有重要作用,建议保留该项目。

2、自机构改革后,县应急管理局整合县安监局、县地震局、县水利局、县民政局、县林业局、县应急办等13个部门的全部或部分职责,增加了防汛抗旱、综合减灾、应急救援和火灾防治、应急物资规划与保障等多项应急管理职责职能,需对应急管理基础项目进行建设,如新建全县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全县应急管理“网格化”系统、尾矿库监测系统,升级原有的“六项机制”监管信息平台、危化品监测系统等。建议相关部门根据县应急管理局职责职能变化,科学合理安排增加相关预算资金金额。

(二)项目管理方面。

1、对于待支付合同尾款部分,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方式完成专项资金支付,并予以跟踪评价。

2、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加强专项资金核算工作,实现专项资金专账核算。

3、规范支出依据,加强财务管理,落实财务监控机制。

4、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进安全生产明察暗访工作常态化,进一步强化安全考核工作。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县林业和草原局通过项目申报20xx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项目资金,州财政局分三笔下达计划资金,共计1620.00万元。其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选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20xx名,完成1620.00万元补助资金的支付。本项目计划20xx年10月完成该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选聘方案的编制并取得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时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的选聘工作,该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项目实施时间为20xx年11月至20xx年10月,项目资金按月支付。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根据《凉山州财政局凉山州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凉财农〔20xx〕125号)(20xx年12月28日下达)、《凉山州财政局凉山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xx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的通知》(凉财农〔20xx〕70号)(20xx年7月4日下达)和《凉山州财政局凉山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xx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生态护林(草)员新增补助资金的通知》(凉财农〔20xx〕82号)(20xx年7月24日下达)文件,累计下达我县20xx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资金1620.00万元,项目资金均为中央资金,资金到位率100%,资金到位及时性100%。

2.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项目资金支出1450.00万元,其中:按照650元/月·人的标准,生态护林(草)员补助资金通过凉山州惠民惠农一卡通监管系统发放11个月,共发放生态护林(草)员补助1430.00万元;购买生态护林(草)员人身意外保险20xx份,支出20.00万元。资金使用率89.51%。项目按照县人民政府批复后的《选聘方案》实施,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美姑县20xx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项目资金严格按《四川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细则》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相关财务管理规范操作,严格实行专户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20xx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由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扶贫开发局和县财政局联合发文,组织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选聘工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通过乡镇、村选聘公示完成后,在与其签订劳务协议;本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保险中标机构,购买保险。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xx年10月,县林业和草原局完成20xx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的选聘工作。截止项目评价时点,项目资金支出1450.00万元,其中:按照650元/月·人的标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补助资金通过凉山州惠民惠农一卡通监管系统发放11个月,共发放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补助1430.00万元;购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人身意外保险20xx份,支出20.00万元。资金使用率89.51%。

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等的实现程度达到项目绩效目标。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

截止项目评价时点,本项目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就业岗位20xx个,人均劳务管护补助7150元。

2.社会效益。

在保护美姑县森林资源与生物多样性的同时还维护林区的安全与稳定。有效带动贫困户脱贫。

生态效益。

本年度所选聘的20xx名生态护林(草)员管护全县集体公益林地及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地面积118300hm2,在保护美姑县森林资源与生物多样性的同时,还维护林区的'安全与稳定。

4.可持续效益。

通过生态护林(草)员巡山护林,有效维护林区安全稳定。

5.服务对象满意度。

截止项目评价时点,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一)存在的问题。

由于美姑县的地理人文环境,部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不通汉语、不识汉字,对巡山中发现的问题未能及时上报县林草局,导致部分管护林区增加相应的难度。

相关建议。

县林草局在往后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的同时,对其做好相应的业务培训,并不定时对乡镇生态护林员在岗履职情况进行抽查。

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报告

市残联机关20xx年预算项目经费7962.55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截止到6月30日,共支出5165.09万元,其中直接支付371.87,转移支付4793.22万元。执行率达到了65.48%。

市残联业务部门对所属部门的项目运行负责,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来决定资金的拨付进度,对于部门的重点民生项目,通过第三方机构进行监督评估、市县残联督查抽查等方式,全方位立体监督工作开展情况,保障项目进度和质量,确保各项为残服务落到实处。

(一)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市残联年初申请项目资金7962.55万元,专项15个,截止到6月30日,共支出5165.09万元,执行率达到了65.48%。工作尚未开展的项目1个。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无障碍工作

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任务数为750户。截至6月,已完成800户入户筛查、方案制定、前期采购等工作,所有区县市已全面开工建设,其中建设完成101余户,全市完成进度为56.79%。在全市范围内对10个社区(村)进行无障碍改造,目前已完成设计工作,即将动工建设。为确保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保质保量完成,市残联已预拨80%的项目经费到各区县市,确保不误实事项目进度。

2.维权工作

接待日常来信来访来电700余件次,办理网络问政、网上信访、中国残联省残联交办件、市委督查室交办件7件,协调处理残疾人集访2起,做好了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及国家、省、市两会以及北京冬季奥运会、冬残奥会期间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配合市公安局重点人群组进行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控工作,全面排查化解管控风险。办理“12345”“12385”热线工单34起,做到了回复率100%。市县两级残疾人法律救助站运行规范,作用发挥良好,市站实行每周五天律师坐班制,及时解答残疾人的法律问题,上半年共接待处理残疾人法律救助案件38件。为残联全体干部职工举办了两期普法培训班。在市残联网站刊发法律知识4篇,较好地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为9人办理了大额临时困难救助,为38人办理了小额临时困难救助。为960人发放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并为911人申报了2023年度燃油补贴。

3.就业创业

联合人社部门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紧扣“就业帮扶真情相助”主题,走访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家庭户数173户,为111名残疾人进行重点援助。对97名应届残疾人毕业生就业需求情况100%摸底,并建立“一人一策”电子服务档案,积极配合省残联高校大学生网络招聘专场工作,推荐残疾大学生参加全国创业实训营。积极搭建残企双向交流平台,采取“线上+线下”两翼齐飞,分别在宁乡市、开福区、浏阳市和雨花区举办了“自强奋进路,一起向未来”四场线下残疾人专场招聘会和“就业帮扶,真情相助”等两场线上专场招聘会,取得良好社会效应;指导长沙黄花机场长沙分公司举办残疾人专场招聘会,提供保洁、绿化等残疾人专岗34个。上半年,全市共有204家单位参加招聘,提供岗位3200余个,1000余残疾人参加,达成就业意向692人次。加大残疾人创业扶持力度,全市创业扶持申报134家,已进入资料审核、实地核查阶段。各区县(市)举办培训班也在陆续开班中。全面优化残保金年审程序,1月起开展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认证工作,3月启动线上年审服务,共为2259家单位提供了认证服务。

4.职业技能培训

严格程序,完成市本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政府采购工作,拟开办残疾人培训班7期,培训残疾人210人,已全部进入招生阶段。

5.扶贫保障

开展全市农村户籍残疾人返贫致贫风险排查工作,召开了全市农村户籍残疾人返贫致贫风险排查工作动员及培训会,对全市农村户籍残疾人返贫致贫风险排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及业务培训。目前正在督促区县加快系统录入进度,力争在省残联要求的时间节点内完成工作任务。

继续实施“联村联户、四帮四促”行动,市本级和区县市残联持续各联系1个行政村,每名干部职工至少联系该村1户残疾人家庭,市级帮扶资金35万元已拨付到位。持续抓好省内对口帮扶。市本级对口帮扶龙山县残联,申请帮扶资金20万元。完成缴纳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残疾人个体户保费补贴审核,全市151名残疾人个体户受益。扶残助学市级配套资金680万元已预拨到区县(市)。完成20xx年适龄残疾儿童数据比对更新,上半年全市适龄残疾儿童人数4058人,在读3508人,未入学550人,入学率86.45%;及时将数据共享至教育部门,并积极对接教育部门解决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就学问题,力争在下半年完成入学率97%的任务目标。

6.残疾人托养

上半年,全市托养残疾人2800名,已超额完成年度托养任务目标。一是狠抓安全监管。市残联组织对全市为残服务机构进行了安全督查排查,市、县两级形成安全监管联动模式,对所有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进行了全面的`上门排查,通过对建筑、燃气、消防等相关安全问题的深入检查,发现两个农村残疾人托养机构存在安全隐患,已对有隐患场所进行封闭,所有托养对象都已经从有隐患的地方搬离。两个机构都在寻找新场地搬迁。二是狠抓服务监管。进一步加强对所有为残服务机构的管理,特别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供为残服务的机构,在加强日常督查的同时,结合以往第三方评估监管的经验,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加强监督;同时也通过市县两级残联工作人员的不定期督查,电话抽查等方式,全方位立体监督残疾人托养、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力求让为残服务落到实处。上半年,我市完成了托养机构第三方监测机构的招标和全市托养从业人员执证上岗培训的招标。教就部完成了对所有托养机构至少一次的督查和业务指导工作,在原有托养机构开展辅助性就业的基础上,指导4家残疾人托养机构申报了省绩效考核辅助性就业项目,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7.残疾儿童康复

20xx年,我会承担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任务数为2140名。截至6月底,根据省残联考核时间为8个月的要求,全市共有3996名残疾儿童接受康复救助,其中省实事任务2503人,完成整体进度的75%。

8.成人康复

纳入长沙市创建乡村振兴示范市项目内容,每年1400名低视力和白内障救助任务。各区、县残联积极与定点手术医院和教育部门进行对接协调,组织筛查人员到社区、学校等地进行筛查。符合救助标准的对象将接受助视器验配和白内障手术,目前已经完成908例,完成全年任务的65%。

9.春节慰问

全面开展了20xx年春节救助慰问贫困残疾人工作,累计救助慰问7000户困难残疾人,发放慰问金700万元。

10.宣传工作

联合长沙电视总台对长沙市帮扶和服务残疾人工作进行了全方位报道,并以“点亮万家灯火,长沙这样关爱残疾人”为题在《长沙观察》刊登,并被推送到“学习强国”首页。

积极挖掘、推荐和宣传优秀残疾人先进事迹。长沙市聋协副主席、省编织工艺大师、省级非遗项目《长沙棕叶编》市级代表性传承人周佳霖获评20xx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

11.组织工作

召开了20xx年长沙市残联组宣文体工作推进会,举行了长沙市第四届残疾人专职委员知识竞赛。

多措并举扎实推进长沙市第三代残疾人证换发工作,全市持证残疾人数约15万,开展跨省、跨市、跨区(县)通办500余本,累计换发三代证110834本,目前,全市所有区县都开展了三代证换发工作,争取今年年底全面完成换发工作。

12.文体工作

为推动国家残疾人健康事业的前进步伐,市残联、市体育局共同举办了长沙市第四届残健融合乒乓球比赛。本次比赛由长沙市残联及9个区县残联、长沙市精协、长沙市聋协、长沙希望之家组成的13支代表队共200余名选手参加比赛。

召开了全市重点残疾人体育教练员会议,对20xx年9月份在岳阳市举行的第十一届全省残运会进行了工作部署,完成了第一次报名工作。

13.档案电子化系统

通过内部采购程序,已完成招标,下半年就能完成档案电子化。

14.残疾人事业发展工作经费

机关正常运转,办公环境干净整洁,物业服务到位,为残疾人事业的工作开展提供了有效保障。

15.市协同办公平台集约化建设

该项工作由数据资源局统一招标,第三方实施,据数据资源局反馈,会在9月份完成招标工作。故该项工作尚未开展。

市残联所有项目均按年初计划有序进行,尚未发现问题。

项目资金使用绩效报告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益政发〔20xx〕10号)、《益阳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益财绩〔20xx〕198号)等文件精神,我中心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20xx年度“雪亮工程”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益阳市智慧城市和大数据中心(以下简称项目单位)是隶属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内设机构6个(均为副科级):综合科、开发应用科、项目建设科、大数据运行科、网站科、网络科,设副科级领导职数6名。主要职能:为市政府有关部门实施智慧城市、大数据与电子政务项目立项审查、财政投资评审、竣工验收等提供技术咨询与服务;根据授权,负责市政府投资智慧城市、大数据(含基础数据库、主题数据库、共享数据库与数据交换平台等)、电子政务项目的建设、安全运行、日常运维管理;负责智慧城市、大数据、电子政务项目硬件对接工作;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系统平台、政务云平台、容灾系统的建设、安全运行、日常运维管理;负责全市电子政务骨干网络的日常运维管理,承担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市级平台的建设、升级改造、运维管理;承担市政府门户网站、益阳政务服务门户网站、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门户网站、公共应用系统的开发建设、信息更新、运维与网络安全运行保障,协助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实施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负责市直部门互联网统一出口的运行管理;负责归口管理市级网络信息化机房的日常运维管理,负责市直部门托管主机、虚拟主机的运行管理。

(二)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20xx年市人民政府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共同制定的《益阳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顶层设计方案》部署安排,“雪亮工程”项目实行全市统一招标、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围绕平安益阳建设,落实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集约化、联网规范化、应用智能化的'有关要求,构筑平安建设新体系,全面提升全市的社会治安防控、应急处理和抢险救灾能力。该项目于20xx年启动建设,目前正在进行竣工验收。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一类视频监控点;在全市范围内建设综治中心及配套设备;新建和改造边界安全接入设备;新建益阳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交换共享总平台、益阳市综治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交换共享分平台,同时部署网格化管理系统等综治应用系统;新建益阳市公安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交换共享分平台,同时在视频专网部署视频结构化系统、车辆数据分析系统、车辆图片结构化系统、人脸结构化分析系统、视图库系统、公安视频侦查实战平台、融合信息分析平台等;在互联网新建视频资源发布及社会视频资源汇聚平台,实现社会资源的接入和发布;在政务外网和公安视频专网同时部署运维管理平台;依托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技术建设网络、计算、存储基础设施,并充分利用市级云计算服务器平台及配套网络设备降低建设成本。

20xx年第1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该项目按照市县分担、分期付款的原则,统筹资金安排。项目合同总金额为2.13亿元,其中,市本级合同金额为5221.56万元。根据合同约定,20xx年度支付建设费用20xx万元(利用中央下达资金支付)。剩余建设费用的支付,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完成终验后分五年进行,每年支付金额644.31万元,其中,我中心每年支付261万元,其余资金从公安机关办案经费中予以解决。20xx-20xx年,市财政共安排项目资金260.2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项目设计费、监理费和华为智慧城市峰会费用等,共计191.93万元,目前剩余68.34万元,从检查情况来看,项目资金支付程序基本合规,手续基本齐全。

项目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实施,目前正在组织开展竣工验收。一是明确工作职责。项目单位明确了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项目建设,统筹安排、协调处理相关事宜。二是开展调研论证。前期,对项目进行了可行性论证,制定了实施方案,经专家评审后,报市政府批准,确定实施方案。三是组织工程造价,实施财政评审。按照实施方案进行工程造价,并报财政评审中心审核。四是开展公开招标,签订施工合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项目(含材料、设备及施工)建设、监理等实施公开招标,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五是组织施工,加强质量管理。按照实施方案,施工单位组织对项目进行施工,监理公司按约定对项目建设进行跟踪监督和管理,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责令及时整改。同时,项目单位安排专人加强现场监督、管理。六是做好组织验收。项目完工后,正在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对项目进行验收。七是加强后期维护。项目正式运营后,计划将后期维护(主要包括数据、设备、网络稳定性等)委托施工单位实施,制定了考评制度,实行服务费与考评结果挂钩办法。同时,签订相关协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八是妥善保管资料。对项目设计、申报、验收等相关资料及时整理,并归档保管。

(一)绩效评价目的。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全面了解、分析20xx年度项目实施程序是否规范,后期维护是否完善,资金使用、管理是否合规,项目绩效目标是否实现,进一步健全相关制度,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加强项目后期运行维护,确保项目正常运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过程。按照益财绩〔20xx〕198号文件要求,严格按照下列步骤开展评价:

1、做好前期准备。抽调专人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制定了现场评价方案,联系相关部门单位,确定工作安排。

2、明确实施步骤。

(2)收集核查资料。收集项目建设相关政策文件和项目单位相关制度,查验项目实施合同等,核查相关制度是否完善,项目建设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拨付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等情况。

(3)现场查看。到该项目现场查看,相关单位调查走访,了解相关情况。

(4)形成结论,撰写评价报告。

根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检查情况,该项目整体绩效分值100分,实得89分,被评为“良好”等级(详见附件:20xx年度“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主要绩效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提升了前端视频智能化感知。雪亮工程三期智能化程度显著提高,全市新建1250路人脸、1490路车辆卡口等新一代华为智能摄像机,将一类点位摄像机智能化占比30%,形成有效的一体化“圈层防控”格局。

(二)整合了视频资源。完成雪亮工程二期700路摄像机、交警659路卡口摄像机、原天网赫山监控视频500路的视频整合接入工作。视频资源共享总平台及综治分平台已接入雪亮三期建设点位、社会资源点位共计3200余路。覆盖了教育局、司法局、劳动局、国土局、政务中心、检察院、城管局等部门及重要交通路口、重要区域、人员流动密集场所,打通了各单位之间的视频信息交换壁垒。

(三)构建了视频侦查实战平台。雪亮工程三期引入视频侦查实战平台,加强了视频监控智能化应用和一线实战效能,完成了以图搜车、特征搜车、多维搜车,人脸比对、车辆轨迹等智能化应用功能。部署了安全准入平台,实现视频接入智能化。20xx年9月23日,视频侦查实战平台作为我市雪亮工程三期建设的核心项目部署正式上线。截止目前已利用视频侦查实战平台抓获21名逃犯。有力震慑了犯罪事件的发生,全市治安形势持续好转,人民群众安全感不断提升。

(四)建设了网格化管理平台。一是实现了信息采集多方共享。网格化管理平台全市共划分了网格3135个。目前已采集或导入楼栋信息1339134条,房屋1335630套,人口1881431人。通过多方渠道归整的这些数据,实现多方共享与授权使用。二是实现了社情民意多渠道有效整合。我市制定了网格巡查工作机制,网格员在排查过程中如果发现自己能处理的事件,则立即处理并登记到网格化管理平台,将社区事务记录永久保存。同时网格化管理平台将对接市长热线、在网格事件处置系统统一受理、派发和处置。网格事件处置系统将形成居民诉求的快速响应渠道。三是形成网格化管理“一张图”,实现精细化管理。我市网格化管理平台实现了gis地理信息管理模式,开发仿三维地图,以图层模式展示,实现精细化管理。通过与视频资源共享平台对接,在网格化地理信息平台实时调取查看网格内的摄像头,构建并完善“天上、地下、部门、中心”社会治理网络体系。四是为绩效考评提供依据。网格化管理平台提供了全套的监督考核机制,根据乡镇、社区(村)、网格员、职能部门工作特性定制考核报表,自动生成考核结果。实时掌握基层动态。

(一)项目统筹管理方面。该项目由市县共同建设,涉及市县乡村四级,工作面广,参与建设的单位较多,全过程管理体制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后期运行维护需进一步加强。下阶段将按照全市“一盘棋”,统筹项目管理、运行、维护,实现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二)人才队伍支撑方面。该项目作为技术性、专业性较强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之一,对建设、安全、运行、维护等方面的要求较高,而我市信息化人才相对缺乏,支撑力量不足。下阶段将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同时对现有信息化人才队伍实行集中培训或轮训,提升信息化支撑能力。

(三)项目资金管理方面。按照有关要求,专项资金应专款专用,专账管理,目前,项目资金仅纳入单位日常经费统一管理、核算,未单独列账,无法及时、准确反映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下阶段将严格按照资金使用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资金规范管理水平。

项目资金使用绩效报告

根据《资兴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资财绩〔20xx〕48号)文件要求,对项目前期经费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基本情况及立项依据。项目前期经费专项主要包括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和争资立项工作专项考核经费两部分。根据20xx年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1000万元争资立项工作经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用于项目前期包装、向上沟通衔接等。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由市发改局、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财政设立专户统一管理,具体可分为项目前期经费和工作经费,前期经费主要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项目初步设计、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规划方案等文件资料形成过程中的业务工作,如研讨、编制、拟定、委托设计、论证、评估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调研费、规划费、资料费、委托编制费等费用,不包括报批国土等审批费用以及按照相关规定能够计入项目成本的费用。工作经费主要指向上沟通、衔接、汇报等项目争取活动中产生的费用,包括差旅费、交通费等。项目前期经费安排范围为纳入当年度争资立项责任项目表的项目、依据国、省最新政策包装提出的争资项目以及其他经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重大项目。根据《资兴市争资立项工作专项绩效考核办法》(资办字〔20xx〕97号)文件要求,市财政预算每年安排1000万元作为争资立项专项考核经费,用于奖励争资立项责任单位和对争资立项有特别贡献的人员。

(二)专项绩效目标设定情况。依据项目资金争取到位情况、项目前期推进情况,评价项目前期经费使用的质量和成效,科学系统评估项目前期经费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以后项目前期经费的投入提供参考依据。20xx年全市争资立项工作目标20亿元。

(一)专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情况。项目前期经费专项共20xx万元,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000万元,争资立项专项考核经费1000万元,由市财政列入部门专项资金预算。

(二)专项资金安排落实及到位情况。20xx年经市委常委会研究讨论通过,共兑现20xx年全市争资立项工作专项考核奖励资金567.19万元(《资兴市争资立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xx年度全市争资立项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资争资﹝20xx﹞1号))。20xx年,经发改口商财政共安排两期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涉及30多家单位,100多个项目,共计865.03万元,其中工作经费382万元,前期经费483.03万元,建议走政府采购程序按合同据实拨付资金项目8个。经财政口安排项目前期工作相关经费252.17万元,全年共安排项目前期专项经费约1684.39万元。

(三)专项资金实际支出使用情况。20xx年全市争资立项工作专项考核奖励资金和20xx年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均已拨付到相关单位。

(四)专项资金管理情况。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安排和使用严格依据《资兴市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资发改发〔20xx〕11号)、《资兴市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安排原则和标准》(资发改发〔20xx〕45号)文件执行,按照相关项目财务制度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程序得当。要求各部门要严格遵守有关财务制度,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实行专帐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为他用。争资立项工作专项考核奖励资金原则上主要用作单位争资立项工作经费和弥补单位的`公用经费。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对前期项目前期经费使用情况、资金使用效益情况进行跟踪。

项目前期经费的安排先由部门申报,市发改局会同市财政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后,提出经费安排建议报市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各部门凭市发改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安排红头文件办理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拨付手续。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中属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的独立项目,必须履行政府采购程序。争资立项工作专项考核奖励严格按照《资兴市争资立项工作专项绩效考核办法》(资办字〔20xx〕97号)执行,由市发改局和市财政局负责对全市各责任单位争资立项工作情况进行考核,依据考核得分情况,由市争资立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奖励方案,经市争资立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并予以兑现。

20xx年度全市共争取国家、省、郴州市各类项目资金22.19亿元,比去年同期(16.08亿元)增长38%,超额完成全年20亿元争资立项工作目标,为资兴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资金保障。一批补短板强基础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有序推进,相继开工建设,有效拉动了投资,带动了我市经济增长。

根据综合评估,该项目得分100分(见附件: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共性指标评分表)。

(一)有关问题。通过此次评价,以及结合在实际专项资金安排过程中部门反馈情况看,项目前期经费安排满足不了各部门实际需求,解决的只是项目前期工作推进过程中个别程序所需经费,后续前期工作推进经费得不到保障。个别部门政策研判不准确,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项目前期工作停滞不前,项目资金难以争取到位,安排的前期经费难以产生经济效益。

(二)有关建议。建议市财政预算确保继续每年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和1000万元的争资立项工作专项考核经费。结合部门项目需求以及当年可供安排的资金,在原有基础上适当增加部分项目前期经费,最大程度激发各部门的争资积极性,确保全市争资立项工作和项目前期工作顺利开展,促进资兴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消防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2号)等文件要求,天津市财政局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了绩效评价组,于20xx年9月-11月,对20xx-20xx年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天津市蓟州区森林防火建设”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该项目评价结果为82.8分,评价等级为“良”,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为提升蓟州区防范森林大火能力,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改善蓟州区生态环境,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市规划资源局”)部署天津市蓟州区林业局(以下简称“区林业局”)实施20xx-20xx年度天津市蓟州区森林防火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森林防火项目”),旨在提高天津市资源和环境的承载能力,推动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新方式,为适应新常态、建设生态文明开创新的发展空间。

2.主要内容。

森林防火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是宣教工程、预警监测系统工程、森林防火信息化工程、林区电力线路改造工程、防火应急道路建设及林火阻隔系统工程、森林消防队伍能力工程和以水灭火系统工程七大项。

3.项目组织管理。

项目实施主体为市规划资源局(原实施主体为天津市林业局),具体由区林业局负责实施。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项目总投资7603.98万元,其中20xx、20xx年各2500万元,20xx年2603.98万元,按事权划分原则,由市、区两级财政统筹解决,其中市级财政资金6083万元,占比80%,区级财政配套1520.98万元,占比20%。截至20xx年9月30日,天津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市级资金已到位6083万元,天津市蓟州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区级资金未到位;项目实际支出市级资金为6061.4万元,市级资金预算执行率为99.64%。市级资金具体情况见表1:

森林防火项目绩效目标为“形成完备的森林火灾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预警响应规范化、火源管理法制化、火灾扑救科学化、队伍建设专业化、基础工作信息化建设取得进展,人力灭火和机械化灭火、风力灭火和以水灭火、传统防火和科学防火有机结合,森林防火长效机制基本形成,森林火灾防控能力显著提高,扑火人员伤亡率为零,24小时火灾扑灭率达到95%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1‰以内”。

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主要运用指标分析法结合比较法、专家咨询法等方法进行评价。坚持定量指标优先、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的方式,同时通过文献法进行资料搜索以及多因素分析来支撑评价内容的逻辑紧密性与客观性。从决策、过程、产出以及效益四个方面开展评价,并选取罗庄子镇、九龙山等六个镇及林区进行了现场评价。

经过综合评价,森林防火项目得分82.8分,评价等级为“良”。其中,项目决策16分,项目过程19.99分,项目产出31.81分,项目效益16分,因本项目自评内容指标情况分析不明确扣1分。

具体情况见表2:

评价结论:项目立项程序规范,绩效目标设定明确,市级财政资金及时到位,服务对象对项目整体执行效益满意度较高。但是项目存在绩效指标值制定不可衡量、区级资金尚未到位、实际工作内容与计划不符、缺少支撑数据、管理工作有待加强等问题。

(一)项目产出情况。

森林防火建设项目范围涉及蓟州区山区镇乡14个、国有林单位5个,覆盖北部山区林地面积96万亩。区林业局计划在20xx-20xx年完成七项森林防火建设内容,包含23小项具体建设工作,其中:完成建设工作18项,验收合格18项,及时开展工作20项,总体成本节约金额为97.91万元。但现场评价发现,森林防火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存在项目验收及时性不高,项目实施内容与计划标准不统一,项目实际开展时间与实施方案规划时间不符,项目签订合同金额与规划造价金额不一致的情况。

(二)项目实现的效益。

1.社会效益情况。

经现场评价,区林业局森林火灾预防能力有所提升,森林防火知识群众知晓率为100%,森林防火宣传设备运转率为97.27%,护林员日常巡护范围涉及全部14个镇乡林区,全年及时预警扑救森林火灾12起,防火应急通道建设可保障火情发生时车辆及消防人员及时到达火场;森林防火队伍专业水平有所提高,森林防火专业消防队伍参培100人次考核全部达标,各类防火设备配备率达100%;森林火灾扑救能力有所提升,过火面积共计342.93亩,不足林区总面积的1‰,扑火人员伤亡率为零。但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区林业局无法提供测算标准数据、储水设施管理不严、购置设备使用率不足等问题。

2.生态效益情况。

经现场评价,区林业局采用广谱性药剂进行防火隔离带割打,一方面,易导致山区岩石松动滑落,另一方面,割打时间在雨季,药剂易随雨水流入农田,造成农户经济财产损失。

3.可持续影响效益情况。

经现场评价,区林业局根据项目工作内容制定了《乡村护林(草)员管理办法》《设备维修维护管理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较为健全,护林员巡护工作内容及范围按照办法要求执行,设备维修维护依据制度管理,有效保障项目后期的持续开展。但区林业局一方面未对护林员巡护工作出台适当的奖惩措施,另一方面也未按照制度要求进行已损坏设备的维修维护。

区林业局森林防火项目20xx年绩效目标中数量指标为“20xx年度生态效益补偿=200.2万元”,该内容不应设为数量指标;20xx年绩效目标中质量指标为“宣教工程=100%”,该指标未进行细化。上述问题反映出区林业局对绩效工作的理解、认识不深,同时,市规划资源局、区财政局对市级资金绩效的监督管理有待加强,不利于单位项目的顺利实施,对项目的预期产出和效益完成情况无法提供有力支撑。

(二)区级资金到位不及时。

森林防火项目共计申请预算资金7603.98万元,由市、区两级财政统筹解决,但截至20xx年9月30日,区级匹配资金仍未到位,导致项目中部分已完工工程尾款拖欠,部分工程无法按期完成验收,不利于项目后续工作及规划的开展。

(三)资产管理有待规范。

依据《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财资〔20xx〕97号)规定,固定资产应及时登记入账,但区林业局部分已验收设备并未登记固定资产账,导致账实不符;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财会〔20xx〕4号)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应按使用年限逐步将固定资产价值用折旧方式计入费用,但区林业局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无法根据资产实际使用年限计提折旧,无法反映单位实际资产损益情况。

(四)规划调整不及时。

区林业局实施方案要求高山增雪机应建设在罗庄子镇、下营镇、出头岭镇等林区,但根据高山增雪机建设完工后的验收报告及现场评价发现,实际建设地点与规划要求不符,区林业局并未根据项目中的实际变动,调整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也未按照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审批,规划调整手续不完备。

(五)项目完成情况与实施方案要求不符。

区林业局森林防火项目中,部分工作内容完成情况与实施方案要求不符。一是未按实施方案要求购置设备,如未购置球型升降灯车(3kw)、球型升降灯车(1kw);二是实际建设内容与实施方案中标准不符,如20xx年防火应急通道建设了3米宽水泥路,未达到实施方案中要求的新建水泥路不低于4米宽的标准要求;三是部分建设内容开展时间与实施方案时间要求不符,如20xx年构建森林防火大数据及可视化三级联动指挥平台工作签订合同时间为20xx年2月11日,晚于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时间。

(六)统计数据无法体现预期效益。

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了规划完成后应达到的具体目标,如以水灭火设备覆盖率,国有林区路网密度,与外省市交界地带、国有林区边界防火隔离带割打率等,但区林业局目前无法提供上述目标的算法和具体数据,导致规划中的各项数据来源不明,无法计算项目实施完成后实际达到的效果,难以衡量项目预期效益的实现程度。

(七)超需求配置设备造成资产闲置浪费。

现场评价发现,区林业局购置的设备中部分设备未及时使用。20xx年2月6日购置的5台服务器中,有3台在用、2台备用,在用服务器能保障区林业局预警监测等信息化系统正常运转,但备用服务器目前并未对局内信息化系统做灾备管理,无法起到备用效果,服务器等电子产品更新换代较快,长期闲置将导致资产贬值,造成资产浪费;20xx年3月1日区林业局九龙山电力线路改造共建成电站2座,其中一座用于林区内娱乐设施运转,但该电站长期处于未供电状态,电站属于大额资金产品,长期闲置造成财政资金浪费。

(八)生态环境安全关注度不足。

蓟州区防火隔离带割打一般采用喷洒除草剂后进行人工割打的方式,虽然方便快捷,但同时会对该地造成一定程度的环境影响。一方面由于蓟州区多山,山上岩石较多,药剂喷洒后会导致草体根部受损,对隔离带附近的沙土吸附能力减弱,导致砂石松动,易出现山石滑落;另一方面,药剂喷洒多集中在7月雨季,喷洒后残留药剂随雨水流入下游,由于采用广谱性除草剂,易对农户周边环境及山体生态造成影响。

(九)森林防火巡查奖惩机制有待完善。

《关于报送山区护林员名单的函》(蓟林业函〔20xx〕55号)规定“区林业局、乡镇政府分别采取软件定位、现场抽查等形式对护林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出勤情况将不定期予以公布”。20xx年区林业局组织开发了护林员管理软件,定时公布考勤结果,总结巡护完成情况,但区林业局对巡护工作完成优秀的护林员并未采取奖励措施,同时对出勤率较低、巡护范围较差的护林员也未采取任何惩罚,导致优秀护林员工作积极性降低,工作完成较差的护林员巡护意识无法提高,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将影响蓟州区生态环境,甚至给周边居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隐患。

(十)设备维修维护机制执行度不高。

森林防火项目除工程建设外,还涉及日常设备的购置工作,如宣教工程设备、信息化设备、扑火装备等。经现场评价和问卷调查发现,宣教工程部分设备维修范围覆盖不全面,日常办公设备维修不及时、维修效果不佳,无法发挥设备作用,不利于项目后期的持续开展。

(十一)部分工程建设不合理。

森林防火项目建设内容中,部分工程的`建设不合理。一是九龙山地区山顶处水窖储水量较低,导致发生火情时,需从山下储水窖抽水至山顶后,由森防队员通过移动水囊灌水灭火。山顶处水窖的建设目的是为森防队员提供更多水源,保障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应对火情,但由于山顶处水窖储水功能暂未完善,导致该水窖无法在灭火过程中发挥直接作用。二是九龙山电力线路改造后,其中一座为周边娱乐设施供电,现场评价发现,九龙山地区周边娱乐设施已停业,暂无重新开业意向,并无实际供电需求,该电站无建设必要。

(一)加强绩效管理能力,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一是建议区林业局在设定项目绩效目标时,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确保绩效目标设定具有适当性,绩效指标表述清晰、规范,具有一定可衡量性。二是加强单位的绩效培训力度,提高单位绩效工作质量,加强对市级资金绩效的监督管理,定期对市级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跟踪和评价。三是建议区财政局全面了解市级资金项目的产出和效益完成情况,加强对项目绩效审核规范性,为后期绩效的评价打下良好基础,确保项目预期产出和效益的顺利完成。

(二)建立良好沟通渠道,推进资金及时到位。

一是建议区财政局落实《天津市林业局关于〈天津市蓟州区森林防火建设项目(20xx-20xx年)实施方案〉的批复》(津林计〔20xx〕20号)要求,积极筹措资金,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保障项目区级资金及时到位;二是建议区林业局与区财政局加强沟通,强化项目进展情况与预算执行情况的信息互通,积极推进项目资金的落实到位,保障项目及时完成。

(三)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主体责任。

一是建议区林业局制定规范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监管,以制度为基础,在职工内部树立正确的资产管理观念;二是加强监督管理,规避风险,落实相关管理人员的职责,同时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对单位的固定资产定期审计,鉴别相关风险;三是加强专业培训,提升资产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素质水平,重视具有相关专业素质人员的储备选拔任用,及时开展培训与讲座,对国家最新的政策及时解读,帮助管理人员更好地理解国家的相关政策及规定。

(四)及时调整工作内容,保障项目实施效果。

一是建议区林业局及时完善项目调整制度,全面规范项目调整各环节内容,保障项目调整制度的完整性;二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调整项目规划,并针对调整内容形成情况说明上报上级部门审批。对规划变动较大的事项,应及时会同具体实施部门重新核定项目成本,根据核定结果进行预算调整并严格履行预算调整流程,对已完成调整审批的项目及时整理归档,并妥善保存,为后续项目验收提供有力支撑。

(五)严格执行实施方案,确保项目顺利开展。

一是建议区林业局在项目实施中严格执行项目实施方案内容,把控项目资金安排,保障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二是建议市规划资源局定期监督涉及市级资金项目的开展执行情况,必要时制定相应的考核措施,对项目进行有效监管,避免出现项目实施结束后与预期效益不符的情况。

(六)加强统计数据采集,强化信息化技术支撑。

一是建议区林业局在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时妥善保存项目各类数据及测算方式,为后续项目实施完成后的评价提供有力数据支撑,同时及时收集项目所需的各项数据并建立信息库,将历年数据妥善留存,确保各项数据可查,做到横向可对比,纵向可拓展。二是充分利用已建立的信息化系统功能及后台数据,完善系统模块的功能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为后续项目的决策、开展提供数据支撑依据。

(七)增强按需购置意识,提升资金使用效能。

一是建议区林业局在设备购置前进行充分论证,确保购置设备的必要性,增强单位内部按需购置意识,定期清查库存信息,避免重复购置,造成财政资金浪费;二是完善设备管理制度,全面建立单位设备管理规范标准,并建立设备台账,对资产的领用及购置信息逐一登记在册,避免因人为原因重复购置设备,导致购置设备因闲置造成损坏,从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八)发展多元化工作方式,降低生态环境影响。

一是建议区林业局在使用除草剂清理隔离带时,购买专一性草药剂,减少对隔离带周边生态环境的破坏,有效保持水土;二是改进防火隔离带割打方式,参考其他省市相关经验,利用多种可燃物清理方式,必要时聘请森林防火专家现场勘查提供意见;三是优化割打标准,注重评估割打后对蓟州区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在完成割打任务的同时,保证林区绿化水平。

(九)完善防火巡查措施,保障巡护持续开展。

一是建议区林业局建立护林员巡护工作奖惩机制,及时表彰巡护工作优秀的护林员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同时对未按巡护要求进行巡护的护林员进行处罚。二是积极开展护林员培训工作,加强护林员巡护工作能力和水平,提高护林员防火知识储备,增强森林防火意识,提高防火责任感,保证巡护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加强无人机等现代化巡护手段应用,提升无人机巡护的使用率,使其在巡护工作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一方面提升巡护覆盖范围,另一方面避免因巡护造成的人身安全问题。

(十)健全维修维护机制,落实制度执行效果。

一是建议区林业局定期开展设备检查,及时登记设施设备损坏情况,同时要求下属各林业站定期上报所属范围内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及时更新设备信息,对损坏设备及时维修;二是要求设备供应商定期提供服务保障,对服务期内已损坏但无法维修的设备,根据合同要求及时追责,必要时通过法律手段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十一)充分论证规划内容,及时改造不合理设施。

一是建议区林业局在制定规划时充分调查研究及论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实施方案,必要时与周边居民或当地管理人员沟通,询问规划意见,避免出现建设内容不合理的情况。二是建议区林业局积极改造已完工的设施,如对九龙山顶水窖及时增盖储水设备,对电站进行线路改造,扩大供电范围,保障设施改造后可用,与林区实际工作内容相符。

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沅陵县财政局位于沅陵县沅陵镇天宁南路60号。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财政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现有行政编制2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会计师1名。核定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15名。有在职干部职工292人,其中局机关171人,乡镇财政所121人。下设正科级事业单位1个(城市资金管理中心)、副科级二级机构3个(财政事务中心、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沅陵县财政会计学校)、全额拨款事业单位5个(国有资产服务中心、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农村综合改革服务中心、财政工资统发中心、政府采购监督服务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个(住房资金管理部)。

2.项目的实施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本级财政投资评审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办法〉的通知》(湘财办〔2013〕17号)《沅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沅陵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沅政办发〔2018〕6号)。预算管理一体化关于“特定目标类项目”规定。

3.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财政投资评审项目经费是财政部门履行评审职责、开展评审业务、实施评审行动、出具评审报告等的必要保障。主要用于与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相关支出,包括到项目现场核查、聘请中介机构等支出。涉及评审工作的办公费、咨询费、差旅费、培训费、绩效工资、水电费、其他支出等。

1.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总目标:保障年度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正常运转。阶段性目标:保障预算单位送达的项目评审材料能够快速评审,不拖延;保障财政部门正常履职,评审程序公开公平公正、评审活动依法依规依政策、评审结论经得起核查。

2.预期主要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未涉及。社会效益: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财政投资评审行为,正确回应社会关切。经济效益:事前避免项目预算虚高,事中避免项目实施偷工减料,事后避免项目结算掺杂使假。

绩效评价工作过程:成立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小组,由本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项目负责人员及局属相关股室长组成,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湖南省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5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开展自评工作,对项目的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各项指标逐个对照评价,确保评价真实客观原则。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21年1月5日,县财政局将财政投资评审专项业务项目经费150万元列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告,立项合法合规。2021年3月5日收到财政投资评审专项业务项目经费15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相适应,预算资金分配合理。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2021年财政投资评审专项业务项目经费共支出120.06万元,明细为绩效工资(聘请造价师李碧秀)8万元、办公费37.43万元、咨询费(聘请中介机构)73.4万元、水费0.22万元、差旅费0.5万元、培训费0.32万元、公务接待费(加班工作餐)0.19万元。使用率100.05%,超支部分从财政局公务费中列支。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财政投资评审专项业务项目经费”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实施。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由投资评审服务中心根据财政投资评审业务推进情况,按月支付聘请人员绩效工资,及时支付中介机构评审经费,适时结算与投资评审有关的业务经费。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财政投资评审专项业务项目经费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列入部门预算,按全县项目经费申拨机制申拨资金,按《沅陵县财政局机关内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使用资金和进行相关会计核算。

1、项目经济性分析。

(1)项目预算控制情况。严格按项目内容进行资金预算管理,从严控制项目资金支出。

(2)项目预算节约情况。管理使用得当,收支基本持平,略有超支(超支部分由局机关公务费支付)。

(1)项目的实施进度。按规定时间完成工作量。

(2)项目完成质量。通过多年运作,已经建立财政投资评审专项业务项目经费收支机制,按照项目实施进度计划,通过跟踪监管,项目完成质量优良。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项目资金投入120万元,均完成了年初指标目标任务,确保了财政投资评审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2021年完成县政府投资项目评审270个,评审总金额达9.77亿元,净审减金额0.6亿元,审减率达6.14%。加强与预算股及各资金股室的密切沟通配合,从预算编制、项目送审、资金支付等各环节构建财政评审横向联动机制,大幅减少项目预算中的不合理支出,保障财政资金充分有效利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重点,助力“统筹整合涉农项目”,强化攻坚成效,全面落实退捕禁捕、禁食退养系列政策,以及完善老旧小区改造、推进医疗改革等重点,有所侧重的开展预算评审业务。重点聚焦贫困村农业产业发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治理黑臭水体、着力环保督察整改项目,推进乡村卫生院建设,强化服务力度,高质量、高水平、高标准完成重大项目评审。

(见评分表)。

财政投资评审专项业务经费项目总体得分100分,绩效自评结果为优,主要绩效资金拨付率100%,按照预期完成了数量目标,达到了预期效益。建议:每年正常安排财政投资评审专项业务项目经费并随物价水平、业务量适当提高。

经验及做法:严格按照项目实施办法执行,对照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及时结合项目实际进度,及时对预计未能完成的目标进行整改。

存在的问题:通过自查,我们发现财政投资评审专项业务项目经费在使用过程中尚有不足之处,主要是绩效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有待进一步完善。

无。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上杭县商务局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7人,参公编制7人,20xx年末,我局在职人员共18人。下设4个股室,包括综合股、市场流通管理股、外经外贸股、第三产业发展股、招商引资股。其中,市场流通管理股的主要工作职能有:

负责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促进工作,组织拟订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政策措施;推进流通标准化;组织申报各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市场体系建设重大投资项目;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改造升级;指导汽车、建材、农机等工业品流通服务体系建设。

起草有关市场运行调节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全县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研究提出市场调控的政策建议;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组织实施重要商品(肉、糖、蛋、菜等)市场调控、储备管理和应急商品调控;负责协调副食品生产供应工作,指导管理“菜篮子”商品流通和城市副食品基地建设;按有关规定监督管理原油、成品油流通;负责全县重大商品交易活动和会展业管理;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

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商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牵头协调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打破市场垄断、行业垄断和地县封锁,牵头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促进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协调管理我县商品贸易经营秩序,指导、管理商务举报投诉;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信用担保、商业担保工作;承担全县流通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承担商贸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项目基本情况。

1.立项申报情况:制定出台了《20xx年“菜篮子”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杭政办[20xx]63号)。

2.项目涉及范围:

(1)抓好常年蔬菜基地保护区的管理。

(2)抓好县副食品基地建设。

(3)着力扶持蔬菜设施栽培。

(4)发展畜禽水产品生产。

(5)搞活市场流通。

3.总体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满足我县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为出发点,以实现“菜篮子”产品量足价稳质优为目标。

(一)项目的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执行情况:一是市场建设稳步推进。完成白砂、庐丰、下都、通贤集贸市场、商品交易市场改造建设;东门综合体项目、帝豪时代广场(二期)项目正有条不紊地进行;冠超市在我县设立第2家分店,华润爱家超市、润和购物广场投入运营;二是现代物流项目扎实开展。年产3万吨蔬菜瓜果冷链物流项目建成投产,紫金顺安综合物流园项目建设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三是菜篮子工程建设有序进行。20xx年下拨“菜篮子”建设资金到乡镇、基地,用于支持乡镇农贸市场建设、基地生产项目建设,中农批智能化现代设施农业项目已开工建设,福欣牧业等9家县副食品调控基地完成新改扩建项目。四是市场监管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加大了对肉品可追溯体系的管理力度,加强了生猪屠宰、销售的全程信息化管理;积极配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了打击私屠滥宰强化肉品卫生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2、采取的纠偏相关措施:

(1)密切部门配合。“菜篮子”工程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任务重,涉及部门多,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加强协调配合,努力提高“菜篮子”工程建设成效。商务部门要主动牵头,进一步完善保障市场供应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菜篮子”工程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研究解决办法。发改(物价)、财政、农业、住建、国土、交通、环保、质监、工商、检验检疫等部门要在主动履职的基础上支持配合其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共同为“菜篮子”工程建设做出贡献。

(2)构建扶持菜篮子工程建设政策体系。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建立以政府投资为引导、农民和企业投资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菜篮子”产品生产、流通及基础设施建设。县财政今年将继续安排500万元以上财政资金用于“菜篮子”工程建设,主要用于蔬菜主产区钢架大棚及省市县直控基地基础设施、管理平台、销售体系建设,提升副食品基地抗灾能力,拓宽销售渠道。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带动农户多、有竞争力、有市场潜力的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大对“菜篮子”产品实施标准化生产和认证的支持力度。扶持发展“菜篮子”产品专业合作组织。扩大名牌认定和“三品”(即无公害、绿色、有机)认证,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

(3)建立“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蔬菜保护区重点乡镇及蔬菜直控基地要建立农残检测室,加大上市产品检测力度,县农产品检测站要定期、不定期对蔬菜进行抽检。积极探索蔬菜、畜禽水产品等“菜篮子”产品全程质量追溯体系建设,保障产品质量;着力抓好城区肉品安全信息可追溯系统的日常运行。

(4)提升信息化服务体系水平。依托上杭县农业信息网,建设覆盖全县的“菜篮子”产品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开展对专业合作社、种植、养殖大户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产品销售等系列化服务。完善商务“12312”、工商“12315”和农业“12316”网络服务平台,畅通“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申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菜篮子”产品消费者申诉举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3、项目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20xx年中共上杭县委办公室和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20xx年“菜篮子”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杭政办[20xx]63号),对项目任务、补助范围、补助条件、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办理机构等作了明确规定。二是加强配合。加强与各相关单位的配合,无缝对接工作流程,确保年度工作任务完成。

(二)项目财务管理状况。

1、项目总投入情况和实际支出情况:本年专项资金总投入551.82万元,都属于地方财政资金;本年专项资金实际支出551.82万元,支出实现率为100%。

2、资金到位情况:本年地方财政专项资金共到位551.82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合法性、合规性等:我单位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规范“菜篮子”工程补助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严格财政专项资金的审批拨付程序,实行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截留等违法违规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的现象。

一是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根据省市县文件要求,我局编制了20xx年度绩效目标申报表,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确定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二是根据工作方案要求对本单位进行考核,核实其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主要经济社会效益:生产更多产品和劳务,居民就业率提高,税收收入增加,增加企业盈利和国家收入,从而有利于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和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满足。

2.环境影响:健全完善了领导分工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行政不作为和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削减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办事程序,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1.投入情况(平均得分30分):全年“菜篮子”工程到位率为100%。以地方投入为主,地方财政配套资金551.82万元。本年度招商引资专项资金实际支出551.82万元,支出实现率100%。我单位能严格按照有关财经规章制度及相关规定,规范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项资金安全运行,有效使用。

2.产出与效益(平均得分30分):全县全年完成“菜篮子”工程补助551.82万元。服务环境优化,生态环境条件改善,产业结构升级,税收收入提高。

3.项目管理(平均得分40分):强化组织领导,制定目标责任,确保任务完成。单位财务制度完善,会计核算规范,能准确反映补助资金收、支结余情况,促进项目建设进度,提高项目实施质量。

(四)项目存在的问题。

商务执法管理力度还不够,个别领域的执法工作还没有启动,没有配备专门的执法用车,执法队伍参差不齐,难以形成有效的执法合力,执法程序和行为还需要进一步规范。

做好常年蔬菜基地保护区的管理工作,做好生猪活体、禽蛋、蔬菜储备和省、市、县副食品基地建设工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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