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合同。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款篇一
**臵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方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咨询的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4#、5#、6#楼工程工程地点:潍城区**路以东,**街以北工程规模:30109.01m2总投资额:约5600万元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工程预算、过程割算、竣工结算审计。
二、本合同中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函;
2、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3、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4、工程造价咨询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方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10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完成。
七、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方执一份,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执一份。
委托方:(签章)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邮编:
电话:
年
月日地址:开户银行:帐号:邮编:电话:201x年10月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款篇二
委托人(全称):
咨询人(全称):
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义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一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义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年11月26日开始实施,至2012年12月15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壹份。
委托人:(盖章)咨询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款篇三
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
2.服务类别: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委托人:(盖章)
咨询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
住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年月日
年月日
第二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
第四条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第五条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六条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的.义务
第七条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八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第九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第十条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咨询人的权利
第十一条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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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款篇四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
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委托人:(盖章)咨询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住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年月日年月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款篇五
(以下简称委托方)山东正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方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咨询的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总投资额:
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招标控制价(工程预算)编制,施工阶段的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协助委托方签订相关施工合同并为委托方提供与之相关的咨询服务。
二、本合同中的措词何用语与所属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函;
2、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3、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4、工程造价咨询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方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实施至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后结束。
七、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贰份各执壹份。
委托方:(签章)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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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