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有一个明确的目标时,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想要达到的结果,并为之制定相应的计划。通过制定计划,我们可以更好地实现我们的目标,提高工作效率,使我们的生活更加有序和有意义。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计划书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银行贷款工作计划报告 必备银行贷款工作计划系列篇一
针对今年信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社将继续围绕改革工作重点,从信贷管理入手,规范信贷操作行为,进一步加大信贷支农力度,大力清收盘活不良贷款,实现信贷资产良性循环。
xxx六个xxx严格定规范。即:严格贷款程序,杜绝逆向操作;严格贷款条件,把好贷户准入关;严格贷前调查,摸清贷户底数;严格贷款责任,实行终身负责;严格贷款审批,确保科学决策;严格贷款手续,把好资金xxx闸门xxx。
五个xxx坚持清思路。即:坚持正确投向,合理发放贷款;坚持立足社区,支持县域经济;坚持小额分散,扩大农户贷款面,弱化风险、站稳农村市场;坚持放开质押、提倡抵押、控制保证,优化贷款结构;坚持效益第一,加大营销力度。
xxx八个xxx加强促效益。即:加强贷后管理,防范资金风险;加强档案管理,为业务发展服务;加强贷款考核,提高管理效果;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行为;加强社政协调,优化管理环境;加强手段创新,提高管理效率;加强稽核监督,保障管理规范。
一是继续加大对xxx三农xxx贷款的投放力度。强化为农服务意识,积极推广农户联保贷款、小额信用贷款、助学贷款,逐步尝试开办商品房按揭贷款,切实解决农民贷款难,紧紧扎根农村,努力扩大小额信贷零售业务的市场份额。
二是紧抓沿江开发的契机,重点支持个私经济发展。对产品适销对路、经济效益好、保全措施到位的私营企业,特别是一些新入工业园区的个私企业,只要其产权明晰,手续齐全,我们将集中信贷资金,为其提供各类信贷服务,促使其上规模、上档次,将企业做大做强。
三是加大对优良客户的授权授信额度。在xx年的基础上,根据企业的行业、性质及产品的市场前景、技改投入等实际情况,对xx年度企业授信额度和信用社权限进行合理的调整,确保企业正常经营。同时,对符合授信条件的在农业贷款科目管理的个私企业,也给予一定贷款授信额度,视同授信企业管理,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
一是积极开展信用村(镇)创建活动。把信用村(镇)创建工作紧紧与创建金融安全区和诚信社会环境结合在一起,通过创建活动的不断深入,逐步提高社会信用观念,感受诚信带来的好处,减少逃债、赖债行为,化解信用社不良贷款。
银行贷款工作计划报告 必备银行贷款工作计划系列篇二
一般来说,企业申请银行贷款时,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国地税证件;
4、开户许可证;
4、贷款卡;
5、连续两年已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最近一期未审计月度财务报表。
当然,各银行的特殊要求均不一致,所以具体情况要以银行规定为准。
银行贷款工作计划报告 必备银行贷款工作计划系列篇三
(一)小额人身保险是一类面向低收入人群提供的人身保险产品的总称,具有保费低廉、保障适度、保单通俗、核保理赔简单等特点。小额人身保险推广过程中应坚持控制风险、鼓励创新、适度竞争、审慎监管、适当保护、持续发展、普惠服务的原则,使低收入群体买得起、买得到和愿意买小额人身保险,不断扩大保险覆盖面,让保险保障惠及最广大人民群众。
(二)小额人身保险应服务于全国范围内的以下低收入群体:
1.县以下乡(镇)和行政村的农村户籍居民;
2.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低收入群体、优抚对象,以及无城镇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
二、小额人身保险的产品要求
(一)小额人身保险产品类型限于普通型定期寿险、意外伤害保险、以及疾病保险和医疗保险。
(二)小额人身保险产品的保险金额应不低于10,000元,不高于100,000元。其中,定期寿险,以及除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合的补充医疗保险以外的健康保险的保险金额不得高于50,000元。小额人身保险产品的保险期间不得低于1年,不得高于5年。其中,团体保险的保险期间应为1年。
(三)小额人身保险产品的设计应结合低收入群体的实际情况,确保价格低廉、条款简单明了,除外责任尽量少,核保理赔手续简便。
(四)小额人身保险产品的所有相关单证和宣传资料中应突出显示“小额人身保险”或“小额”图(字)样。
三、小额人身保险的推广和服务
(一)保险公司应高度重视小额人身保险产品和经营模式创新在实现小额人身保险服务低收入群体目标中的统一性,在推广小额人身保险过程中应结合当地经济文化特点和民俗风情,积极探索创新销售和服务模式,使更多低收入群体买得起、买得到适合自身需求的保险保障。
(二)保险公司应使用简单明了的语言,向小额人身保险个人投保人签发保单。保单应载明服务热线和保单签发人名称及地址。
对于居住地集中,或同属某个组织的`客户,可采用团体保险方式承保,但保险公司应向每个被保险人签发团体保险的保险凭证。
团体保险的保险凭证上应包含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名称、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承保人地址和客户服务热线等必要信息。
(三)小额人身保险开办过程中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投保,协助办理小额人身保险的机构不得将投保小额人身保险作为客户获取本机构相关服务的前提条件。
(四)保险公司应不断改进业务流程,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建立小额人身保险绿色理赔通道,简化索赔程序,提高赔付速度。
(五)在有条件的地区,鼓励各种公益组织、个人,或者低收入群体所属团体机构,为低收入群体购买小额人身保险提供部分保费资助,调动低收入群体的投保积极性,让低收入群体通过实际的保险体验培育和增强保险意识,扩大小额人身保险覆盖面。
银行贷款工作计划报告 必备银行贷款工作计划系列篇四
主责任人制,即第一责任人制,是适应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展需要,在实行审贷分离、明确岗位职责和部门职责的基础上,针对有权决策人在决策各环节中的作用及行为而承担责任的管理制度。主责任人制的建立,是对信贷决策各环节有权决策人管理责任的进一步明确,有利于规范信贷决策行为,有利于克服多年来信贷业务逐级报批而由一人承担责任或名为集体承担责任而实际无人承担责任的弊端,是信贷管理制度的又一个创新。通过建立主责任人制,进一步强化责任人的责任意识,确保责任人严格认真履行职责,共同为信贷业务的稳健发燕尾服负责,共同为提高信贷资产质量负责,共同为防范和化解贷款风险负责,建立有效的信贷风险监管机制。
冷静分析多年来信贷管理不规范和“三违”现象屡禁不止的原因,除信贷管理制度本身不完善的原因外,还有一个比较突出的原因,那就是有章不循,违章不究或追究不严,使信贷人员存有侥幸心理和依赖思想,养成了一边纠改一边违章或只查违章不认真纠正的不良习惯,信贷业务处于一种放任发展的态势,可以说已经给我们带来了沉痛的教训。为了确保信贷业务的健康快速发展,尽快改变信贷人员的惰性思维,必须通过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调查、审查、审批各决策环节有关人员的责任,规范主责任人的行为。
贷款本金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必须全额收回,到期未能及时回笼应查明原因,依据实际情况确认各自责任,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不能收回的贷款可进行延期,如是人为因素造成的,不良贷款则要进行追究,出现一笔到期未收回贷款,信贷员承担80%的赔偿责任,信用社主管信贷的副主任负10%的赔偿责任,信用社主任负10%的赔偿责任(可从每月工资中扣发,或让信贷员交一定的保证金)。出现两笔到期未收回贷款除承担以上赔偿外,信贷员要停职清收,停职期间内只发生活费,三个月内如收不回,进行下岗清收。出现三笔以上到期未收回贷款,除进行经济赔偿外,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信用社正、副主任要给予记过处分。
信用社在进行审批超授权范围内的贷款,要经过的岗位有信贷员岗、审查岗、审批岗,如出现贷款未收回(除去不可抗力因素),信贷员负70%收回责任,审查岗负10%收回责任(审查主责任人负5%责任,其余负5%责任),审批岗负20%收回责任(审批主责任人员负10%责任,其余负10%责任),如出现一笔贷款未收回,根据以上责任划分各自承担相应责任,至贷款收回;如出现两笔贷款未收回,信贷员要停职清收,停职期间内只发生活费,三个月内如收不回,进行下岗清收;出现三笔以上到期未收回贷款,除进行经济赔偿外,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信用社正、副主任要给予记过处分,联社有关人员也要得到处分。
对收回1978年以前的不良贷款按收回利息的xx计发;对收回1979年—1985年以前的不良贷款按收回利息的x0%计发;对收回1986年—1996年的不良贷款按收回利息的x%计发;对收回1997年—20xx年的不良贷款按收回利息的x%计发;对收回20xx—20xx年的不良贷款按收回利息的x%计发;对收回呆帐贷款、已置换的不良贷款、抵债资产处置后剩余部分的贷款按收回本息的x计发。上述奖励由信用社按月统计上报收回信息单,经县联社稽核部门审查,直接发给清收人。在清收过程中因贷户当时资金不到位,暂无法收回,但能于贷户签发催收通书并制定还款计划的每户奖励信贷员1元。
银行贷款工作计划报告 必备银行贷款工作计划系列篇五
某物资公司因购买煤炭曾向某银行借贷50万元,我公司为物资公司贷款作了担保。后物资公司经营不善倒闭无力归还银行贷款。银行我公司为物资公司还贷,在诉讼中我公司发现物资公司贷款不是用于购买煤炭,而是归还了欠银行以前的旧贷款50万元,不知我公司应不应该为物资公司负担保责任。
天津王和平
王和平:
你公司是否负担保责任,要根据贷款的具体情况而定:如你公司担保时不知物资公司贷款是用于归还旧贷款,则根据我国担保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除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即你公司不仅不承担担保民事责任,也不承担其他民事责任。反之,则要承担担保责任。此外,如物资公司的旧贷款也是你公司担保的话,则你公司仍应负担保责任。
开发公司的行为违法吗
律师老师:
上海李为民
李为民:你的这种情况在目前较为普遍。但是相关法规对此情形作了严格的规定。^v^颁布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均规定:面积误差在3%之内,购房者无权要求退房(或解除合同)。且开发公司交付你的房屋面积未超过你们合同中约定的范围,所以,开发公司的这种行为并没有违约或违法。
变更贷款用途的担保人责任应如何裁决
律师同志:
江苏南通许吉昌
许吉昌:
根据我国《担保法》第十条“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和第二十九条“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因此,贵公司营业部不具有签订该三方协议并承担保证责任的主体资格,该三方协议中有关担保的部分无效,贵公司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在本案中,a公司与某银行擅自变更了三方协议中约定的贷款用途,这无疑增加了担保人的风险。根据我国《担保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除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对于300万元贷款中的270万元,贵公司可以不予承担保证责任,也可以不予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此,贵公司只需要就其中30万元依据具体情形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债务人可作为破产申请人申请企业破产吗?
律师同志:
河南 王大勇
王大勇:
银行贷款工作计划报告 必备银行贷款工作计划系列篇六
现如今市场上的企业是非常多的,而对于银行的贷款业务来说,企业的贷款申请一直都是业务的来源中非常大的一块。企业需要资金为将来的发展做铺垫,而因此对于贷款的需求是非常大的,那么企业在进行贷款的申请过程中需要提供的资料具体有哪些呢?淘钱宝就为您介绍一下。
一、企业银行贷款所需材料
1、申请书;
2、公司简介;
3、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代码证;
5、纳税登记证(国税、地税);
6、特殊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资质证明;
7、公司章程;
8、验资报告;
9、法定代表人简介;
10、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11、由公司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2、董事会同意贷款的决议;
13、近三年会计(审计)事务所验证的财务报表;
14、近三个月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16、贷款卡及其密码;
17、为其它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的情况说明;
18、还款计划;
19、正在发生和将要发生的业务合同复印件;
20、资金使用计划或项目可行性报告;
21、抵押物所需提供材料:a)抵押物权属证明(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权属所有权证);b)抵押物评估报告。
二、企业银行贷款流程
1、贷款申请
(1)借款人及保证人基本情况;
(3)原有不合理占用的贷款的纠正情况;
(5)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
(6)贷款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2、银行受理审查
(1)银行接到客户提交的《借款申请书》及有关资料后,对客户情况进行核实,对照银行贷款条件,判别其是否具备建立信贷关系的条件。
(2)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评估。根据借款人的领导者素质、经济实力、资金结构、履约情况、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等因素,评定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评级可由贷款人独立进行,内部掌握,也可由有权部门批准的评估机构进行。(3)贷款调查。贷款人受理借款人申请后,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以及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抵押物、质物、保证人情况,测定贷款的风险度。审查人员对调查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评定,复测贷款风险度,提出意见,按规定权限报批。
3、签订借款合同
如果银行对借款申请审查后认为借款人符合贷款条件,同意贷款的,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应当约定借款种类、用途、金额、利率、期限、还款方式,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银行对于企业贷款的评估是非常全面的,而一个企业如果有好的信用好的发展,好的底子,相信如果申请企业贷款的话也是相对来说比较容易的,所以企业一定要非常关注自己的企业信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