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店铺经营转让合同篇一
转让方(下称甲方):
受让方(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商铺经营权转让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座落在河源市龙川县老隆镇新城经济开发区(县国土资源局右则)的龙川县旺兴成三鸟批发市场商铺的经营权转让给乙方(商铺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转让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本合同项下经营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元)。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后按甲方规定的交款期内将上述款项一次性付清,甲方收到款项后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
三、甲方提供的商铺必须符合河源市消防管理规定,甲方负责商铺经营权转让期间的土地使用费;乙方负责商铺经营权受让期间的水、电费。乙方逾期末交费的,每天予以1%滞纳金。
四、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商铺的`结构。未经甲方批准擅自动工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所租赁商铺内的一切活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概由乙方负责。经营权期限届满,乙方装修的设备属不动产的,如装修的楼板、墙壁、办公室等不得破坏,如需拆除的,需经甲方批准同意,属可动产的乙方自行处理,但应保持商铺交付时的原状交还给甲方。乙方如有违反,并责令其恢得商铺原状或处以经济赔偿。
五、乙方经营期间如甲方提供的商铺出现地质下陷、地面及楼层断裂和房屋倒塌(自然灾害除外),甲方负责协助修复。
六、乙方经营期内甲方应保障乙方合法经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国家税费、市场管理费、垃圾费除外)。
七、乙方经营期内甲方与任何单位或个人、国家和集体发生债权债务与乙方的享有的经营权无关。
八、经营权届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受让权,但乙方必须在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方可办理。
九、经营权届满,乙方必须搬出全部货物,逾期不搬的,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财产所有权,由甲方自行处理。
十、乙方经营期间,商铺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不能继续经营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不可抗拒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不能继续经营的,乙方有权自行修复本商铺并继续经营,经营权使用年限不变。
十一、乙方经营期间,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商铺外的交通通畅,商铺的水、电安全正常使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正常安全使用水、电因此构成修复水电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不得经营水果、饮食及水产类行业。
十二、甲方负责市场的统一管理,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与甲方管理部门签订经营者契约并缴纳保证金(人民币)元。乙方应服从市场管理部门管理,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市场管理公约》。如有违反市场有关规定的按市场《市场管理公约》给予教育和处罚。期满后,甲方免息全额退还其保证金。
十三、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则由双方协商作出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就履行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当地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复印涂改无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经营权转让合同
店铺经营转让合同篇二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转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位于________的店铺(转让给乙方使用,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年租金为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租金为一次性交清,并于约定日期提前一个月交至甲方。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三、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出租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
四、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1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____,(大写:____),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____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须按照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店铺经营转让合同篇三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
顶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两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位于街号的转
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房主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元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向房主履行该租赁合同。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包括八台桌球和电脑记费系统及附带设施)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房主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四、乙方在年月(转让费)为_____元人民币(大写)。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该的营业执照由乙方转让后,甲方将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
六、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因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店铺经营转让合同篇四
承让方(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房东(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的店铺(原店名为:)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_________,年租金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押金为_________,租金每半年交付一次。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三、店铺转让后,商铺原有在售商品归所有,门面现有的'装修、装饰及相关设备(详见附件)全部归乙方所有,经营权归乙方所有,乙方独立承担商铺的收益及风险。
三、商铺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包括固定设备、剩余房租、押金,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元定金,其余在内付清。
四、甲方在合同签订天内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内,甲乙双方应一同到当地工商部门办理店名更名手续,商铺登记过户至乙方名下。
五、本协议签订后,原甲方与丙方签订的“商铺租赁协议”作废。
六、若乙方未能在限期内结付转让费,甲方有权收回商铺,并没收定金。若甲方未能按时向乙方交付门面,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相应损失。如出现单方面毁约,调解不成情况下,双方可诉诸法律。
七、乙方接手前该商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手印):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乙方(手印):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丙方(手印):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店铺经营转让合同篇五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转让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位于贵州省__县__社区内(_________栋_________单位_________号门面)的中通速递公司转让给乙方。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转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
三、转让物权有:
1、贵州省__县中通速递公司经营权;
2、位于贵州省__县__社区内的中通速递公司门面资产:门面装修、门面租金(到期时间为20__年6月_________日)、电动三轮摩托车一辆、中通公司未结货款_________元、凯里公司押金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门面内的电脑、视频监控和快递工具等。
四、付款方式:乙方先付定金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甲乙双方至___________公司签属转让协议后,当日付转让费尾款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乙方不得无故拖欠甲方,如有拖欠视为违约。
五、本协议甲乙双方到中通__公司签属转让后生效。
六、转让生效后,乙方有业务操作方面的'问题向甲方请教,甲方应及时解答,并在转让后7个工作日内免费予以业务指导。
七、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