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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读后感提纲和(优质5篇)

时间:2023-10-07 11:09:05 作者:雨中梧 最新读后感提纲和(优质5篇)

写读后感绝不是对原文的抄录或简单地复述,不能脱离原文任意发挥,应以写“体会”为主。什么样的读后感才能对得起这个作品所表达的含义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读后感提纲和篇一

读《长在心里的手》, 捕捉感点:

1. 多一次绝境,就多一次机遇,多一次超越

2. 要乐观向上,不失掉对生活的信心

3. 信心和毅力是你走向成功的法宝!

4. 保持乐观向上的心态

5、只要努力,一切皆有可能

5. 鼓励孩子树立生活的信心

6. 给孩子希望,让他增强自信心

7. 善意的谎言使他坚持不懈、积极向上

8. 要让孩子看到未来的希望

二、选择感点,议论联想(摆事实、讲道理)

绝境是人生的醒悟和升华

生活的道路不可能永远是坦途,必然会遇到令人无奈的困境,甚至人生绝境。 如果你已经陷入绝境,那么就证明你已经得到了上帝的垂青,将获得一次改变命运的机会。如果你已经取得了成功,你要由衷的感谢的不是你的顺境,而应该是你的绝境。

顺境中,你收到的仅仅是代表财富的东西,然而大部分时间里,你在不断地丧失,丧失着原始的豪迈与激情。顺境是一种麻醉剂和腐蚀剂,让你完成从呼啸山林的兽中之王到懒猫的转化,让你经历从将军到囚犯的的蜕变。

绝境不仅仅是一场磨难,更是人生的一种醒悟和升华。

置身人生绝境,你必然

会饱受痛苦的煎熬,忍受非人的折磨、它迫使你不得不躲在一个僻静的角落,反观自身的内心和灵魂,扫清思想上的障碍,触摸心灵中最脆弱的部分,对生命进行深层的、近乎本质的思考,正视这突如其来的人生绝境,把它当做一块磨砺人的砺石,锤炼自己,激发生命活力。

越王勾践面对亡国的人生大耻,痛定思痛,卧薪尝

天才的进身之阶,信徒的洗礼之水,能人的无价之宝,弱者的无底深渊。”

一条途径,一次机遇。而失败者在逆境中怨天尤人,再绝境中慨叹命运不济,最终放弃了改变命运的努力。 所以说,绝境是你错误想法的结束,也是你选择正确做法的开始。

1、春天犹如一个初出茅庐的少年,刚刚萌发出了伟大理想,刚刚踏上人生的征程。她的未来充满希望、充满色彩、充满快乐。在春风笼罩的大地上,坚强不屈,慢慢成长。为之追求、为之奋斗、为之疯狂。...

1、找到照亮黑暗的那盏灯,它会陪你度过黑暗中的恐惧和孤独!把你带向充满希望的方向!2、有多少人坚持走过黑暗,见到了那夺目的曙光?3、当黑暗只剩下哀愁,为何你,不自己点燃一簇火把?4、不是每个黑暗,都有那么地完美。...

1、表姐刚来的时候,身穿一件方格衬衣,补了几块补丁,脚穿一双沾着泥土的白凉鞋,走路说话都不敢大声,我们都说她土里土气。可是现在,我们不敢说表姐了。...

关爱是一片照射在冬日的阳光,是贫病交迫的人感到人间的温暖。以下是有关作文的优秀片段,欢迎大家阅读!关于关爱的开头结尾开头:关爱,就是关心爱护,它在我们身边无处不在。...

1、残阳如血,彤云翻滚,胭脂凝紫,地平线裸露出高度发达的、要塞化的城市群黑色的巨大剪影,城际轨道呈放射线在荒原上奔驰。近处黄沙漫卷,重装部队铁灰的轮廓反射着一丝凛然的粹金,扬起浮尘蔽日,开赴远方,机械的轰鸣炙热而粗砺。...

篇一:《唯美古风小段子,轻斟浅醉,慰一生沧桑》1.一座山,隔不了两两相思,一天涯,断不了两两无言,我用三生把你思念,独饮那一碗梦婆汤,把自己葬于山骨间,静听那涓涓流水,那清风伴着落花飞舞!且听风吟,吟不完我一生思念,细水长流,...

1、情话说多了,就变成了谎话。可总有女人会傻傻的沉浸在谎话里,自己欺骗着自己。偷偷地看你,偷偷地想他,偷偷地爱他,最后,偷偷地哭了。2、如果真诚是一种伤害,我选择谎言;如果谎言是一种伤害,我选则沉默;如果沉默是一种伤害,我...

曹操招兵买马,会合袁绍、公孙瓒、孙坚等十七路兵马,攻打董卓。刘备、关羽和张飞追随公孙瓒一同前往。董卓大将华雄打败了十八路兵马的先锋孙坚,又在阵前杀了两员大将,非常得意。...

腊梅花是腊梅科植物,又名雪里花。故名思义,它是一种在寒冷冬天里绽放的花。腊梅花一般在每年的十一中旬开放,直到次年三月左右,花期很长。腊梅花分为两种,一种是素心腊梅,另一种是狗心腊梅。...

读后感提纲和篇二

费尔巴哈提纲读后感

姓名:杨腾飞

学号:10383038

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大学:中山大学

引言:

马克思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是对旧的唯物论的完善和提高,指出了旧唯物论的不足,建立了自己的唯物论,让唯物论变成一种通过实践来获得真理的哲学,来指导我们的生活,进而去改变我们的世界。

关键词:费尔巴哈提纲马克思实践哲学

在写《费尔巴哈提纲》读后感前,先介绍一下费尔巴哈的《基督教的本质》:费尔巴哈的《基督教的本质》艺术出版,可以说是一次具有时代意义的事情,因为它标志着“唯物主义重新登上历史的王座”。历史上可以说有很大一部分时间,都是唯心主义在做主导,他们鼓吹天才和英雄创造历史的唯心主义观点。《基督教的本质》一书在一定程度上否定了这种唯心主义的观点,建立起自己的唯物主义的观点。但是这种观点有她片面的一面,而且有很多的局限性、消极性和直观性。就是我们所说的旧的唯物主义。而马克思在阅读《基督教本质》时,写下了这一片字数不长,但却是马克思主义思想精髓的《费尔巴哈提纲》。恩格斯这样评价这一片文章:“作为包含着心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的确是这样的,在这字数不多的提纲中,我们可以看到每一句话都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经典语句,可谓之“一字千金”,而且“惜墨如金”,没有丝毫的赘言,句句切中肯綮,直接指明真理的所在。

可以这样理解,《基督教的本质》是旧的唯物主义,而这个提纲则是马克思唯物主义的“萌芽”。它在这提纲中最重要的观点就是:实践。换一句大家都知道的一句话“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插一段话:“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是邓小平最经典的话之一。当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后,讨论中国该走怎样的路线时,我们依旧要依靠马克思主义来指导我们,同时我们还必须在马克思的基础上创新,与中国实际国情相结合,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我们通过实践来明确自己走什么路线,检验真理。我们中国有今天的发展,有今天的地位,离不开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同时也离不开我们将马克思在主义与中国的实际国情相结合的轰轰烈烈的现代化运动的伟大实践。

所以又回到了《费尔巴哈提纲》一个本质上的问题:实践。引用一段他人的话:

马克思在《提纲》中十分强调革命实践的伟大意义,把实践

观点引进认识论,奠定了辩证唯物主义的基础,把实践观点应用

于社会历史领域,提出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从而阐明

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显著特点,提出了无产阶级哲学的历史使

命和根本任务。

马克思把是将实践的观点应用于认识论,相对于费尔巴哈的就唯物主义理论有一个很大的进步就是:革命的实践意义。而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哲学虽然比传统上的唯心主义有一定的进步,但是却有很多的狭隘性,引用马克思的一句话就是“他在《基督教的本质》中仅仅把理论的活动看作是真正人的活动,而对于实践则只是从它的卑污的犹太人的表现形式去理解和确定。因此,他不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他没有掌握革命的实践性,在提纲中的第二条写到“人的思维是否具有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是一个实践问题”。只有实践才可以判定你的思维是不是真理。

可以说人类因为有了思维,才让我们有更广阔的想象空间,但是我们的思维不能离开实践。

费尔巴哈在《基督教的本质》中,批判了宗教理论。但是他并没有将这件事情做得彻底,只是稍微起了一个头,对于宗教没有从本质上去分析,比如宗教的来源怎样消灭这些宗教的影响等等,这些问题,都没有解决,就如马克思所说,“他做的工作只是把宗教师节归结为它的世俗基础”。而马克思的观点则是“对于世俗基础本身应当在自身中,从他的矛盾中去理解”,进而分析这些矛盾,认识这些矛盾,在实践中通过革命的手段来推翻原来的制度,建立起一个全新的世界。

对于这一句“旧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市民社会,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则是人类社会或社会的人类”,对于这句话,可以说马克思主义中的唯物论是费尔巴哈就唯物论的升级版,在费尔巴哈的《基督教的本质》中,费尔巴哈只是将“直观的唯物主义作为唯物主义”,而马克思给新的唯物主义定义为“把事物、现实和感性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并从主观方面去理解的实践的唯物主义”。那么我们就可以得到一个结论:费尔巴哈的就唯物论的立足点就是市民的社会,而马克思的唯物主义理论才是实质意义上的唯物论,因为他的出发点是“人类社会抑或是社会人类”,马克思是站在全人类的角度去思考这个问题。正如马克思主义的终极目标是“追求全人类的解放”“创建一种超越既有形式的自由、平等和实现全人类解放的‘自由王国’”。这是一种不同于资本主义现代文明的形式。

整体来说[1][2]下一页

《费尔巴哈提纲读后感》

读后感提纲和篇三

费尔巴哈的《提纲》是一份透露着新世界观萌芽的天才大纲。正是它的问世,才标志着马克思主义哲学开始形成。

全文由11条大纲构成,全都紧紧地围绕着“实践”这个中心,强调实践的决定性作用。费尔巴哈由于不理解实践的概念和意义,因此他的人本主义唯物主义思想是直观的、非实践的,这导致他在社会历史领域无法摆脱唯心论的巢臼。马克思正是对费尔巴哈进行了扬弃,在提纲中主要提到这样几个观点:旧唯物主义是没有把事物、现实等当作感性活动当作实践;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是一个实践的问题;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是一致的,都是实践;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社会生活本质上是实践的。从中我们可以看得到现在大量被引用的关于实践的理论的雏形。

扼要的提纲勾画出这样一个有异于先前哲学家所确立的“人”:这个人与其周围的一切的联系都是一种东西——即是实践。这个实践是最广义的,它涵盖了“社会化了的人类”的一切活动,包括自然人体对周围环境的作用以及环境对人的作用,以及人的思维。我们从这里可以看到:实践本身就代表了一个辩证唯物主义的观念:人的一切活动是一个客观的存在,可以作为一个外在因素而作用于他人,而同时又是具有主观能动性,有特殊的感性和情感,因此,人的客观真理性仍然需要通过来实践证明。马克思很明确地写到:“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真理作为人的思维的经验性的东西是要靠实践来证明的。

马克思认为:人的一切活动都可视为实践,实践乃是唯一的存在或者实在。实践即是存在,实践之外别无存在,实践决不是停留在书本和理论上的夸夸其谈,并不是如青年黑格尔派在思辨哲学上的纠缠不清。因此,实践也就是我们理解马克思整体思想的必由之路,是理解马克思整体思想的一把唯一的钥匙。有人径直地把马克思的哲学称为“实践主义”(practicalism)。所谓“主义”(—ism),就是一种学说或信念;所谓“实践主义”,就是一种关于实践的哲学学说和对于实践的理论信念(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一度自称他们的哲学为“实践的唯物主义”),但在今天,“实践唯物主义”实际上已成为八十年代以来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研究当中的一个特定流派的称谓。

在马克思看来,实践被界定为有着“主观”、“能动”内涵的“人的感性活动”,亦即人的对象化活动。对象化意味着人的预期目的在其存在对象上的实现,即包含着人化的意味。实践既然有了人的对象化,也便有了主体性的意味,因而实践决不仅仅停留在理论和思辨哲学上,更多的是社会性和人的主体活动当中。他不像费尔巴哈那样回避主体的人的活动与作用,而是使问题又回到主体的能动方面。他认识到,只有在主体感性的参与下,才有认识的发生,否则就不可能建构起任何认识论。为此,马克思把人的活动“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另一方面,马克思也决不是象黑格尔那样,把主体感性束缚在思想和观念所决定的范围,而是把主体的人的活动理解为感性的物质活动,即对象性的活动。他说:“费尔巴哈想要研究跟思想客体确实不同的感性客体,但是他没有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对?象?性?的活动。”这样,按照马克思所提供的思维方式,实践活动被赋予一身二任的品格,既体现了认识活动的主体性原则,同时也体现了认识活动的客体性原则,从而使主体感性在实践中获得了自身的完满统一。

这个广义的实践与“社会性”是密切相关的,这是因为人的任何认识活动所面对的任何“客观对象”实际上都已经处在实践的“域内”,因而都总是已经有人的“主体能动性”参与其中了。我们确实可以在认识过程中尽量去排除不同认识主体的意识主观性的干扰,努力争取“主观符合客观”,把握客观规律;但我们却无法将人的存在、为满足其需要的活动从客体对象中排除,因为任何客体对象都只能是在人的自为存在背景上面呈现出来的。因此,当我们谈到任何一个客观对象时,它的所谓“客观性”,只是相对于我们“当下的”意识而言,即它是独立于“这一次”的意识,先于“这一次”的认识而存在的;但它仍然是在实践域内。而意识同样是实践的内在要素,因而客观对象仍在此前的意识域内,即最终不可能独立于意识、外在于意识。于是无论如何,在一定意义上,我们所寻求的客观规律就已经具有了某种“实践的规律”甚至“意识本身的规律”的意义了。

社会是由个人组成的,个人是社会的成员,所以个人的活动应该且必然社会化。,从现实的某种程度上说,我们的每个个体的活动都具有社会性,这是它的本质属性,虽然我们依然还有相对孤立的生活。作为单一个人,活动的空间和时间,接触的人和事,相对来说是比较局促狭小的,这样的生活如果没有着意去拓宽就会变得僵化,人身处于社会当中,活动却局限于社会的一个微小的角落,显然人只是这沧海一粟,晦朔相比于春秋。

在此,我们强调人的认识对象与人的存在的不可分离性,这并不会影响客体对象及其规律的客观实在性。恰恰相反,我们是把“客观实在性”从旧哲学所想象的纯粹自在的。领域归还于人的现实实践之中。人的存在、人的实践活动本身就是最根本的而且唯一的“实在”。既为“实在”,就有一个需要、也能够对之加以认识和把握的问题,也就有一个认识是否符合对象、正确地呈现对象的问题。因而作为“求是”对象的规律,也同样表现为本质特性、客观联系等等,也同样具有普遍性与必然性。但这里的“本质”,是人的存在、人的实践活动的内在特性;这里的必然性、规律性,是人的活动内部以及不同活动之间的内在必然关联。中国哲学中有所谓“理在事中”,强调的就是规律乃是人之“实事”中的“理”。

为此,我们需要以高远的视野把宇宙浓缩,把活动放到更广阔的现实中去,这个活动包括间接的和直接的,间接的方式是通过各种媒介获取海量的信息,直接的方式指亲身实践,尝尝梨子的滋味,前者主要是“读万卷书”,当然在日新月异的今天不止是是读书了,后者主要是“行万里路”,自然也不仅指行路一途,通过两种方式互相补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从而可以使得我们的思维更加的全面、灵活、精深,使我们的实践活动更加合乎科学,更具革命性。

马克思在文中提到:实践是革命的。而最后一条纲要引起了我最大的共鸣:“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实践是人能动地改造世界的活动。实践把居于能动与主导方面的主体和居于依据与基础方面的客体联结起来,形成了改造与被改造关系,它改造着自然界,改造着社会,改造着人们之间的关系和人自身。人类发展的历史表明,没有实践,就没有历史的进步和人自身的进步。

马克思的全部思考既是围绕“改变世界”——即“实践”而展开,而不是对思想史上某种问题作纯学理的逻辑推演,因此,一切认识与思考都必须围绕实现目标所需要的实践而展开。“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是否具有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马克思很早就用这句话明确地表示了他对“离开实践的思维”不感兴趣。这是一个肩负“改变世界”使命的人自然而必然的思维倾向。

我认为我们的实践应该以“致用”为终极目标和最后归宿,即必须以能作用于原有的实践结果为目标,对现实的人生和全人类从物质或精神两个方面有益处为衡量标准,“生活的理想是为了理想的生活”,任何无助于现实生活向前、向上的改变不应看作有效的实践,比如“永动机”只是天才的幼稚的火花,终于会在现实面前破灭。在改造世界的实践过程中,必然要发生主体对客体的认识关系。认识关系在改造关系的基础上产生,又作用于改造关系。我们从外界择取种种信息,先把它们内化为自己的认识、思维甚至理论,然后知道我们自身的行为实践,反馈、反作用于活生生的现实环境中。前者是自身思维、精神部分的革命,也就是“解释世界”,后者是非自身思维方面的现实行动,我把它理解为改变世界;只有把“主观能动性”和“现实操作性”两者结合,实践才可以说是完整的,具有真正改变现实的革命意义。

读后感提纲和篇四

全文由11条大纲构成,全都紧紧地围绕着“实践”这个中心,强调实践的决定性作用。费尔巴哈由于不理解实践的概念和意义,因此他的人本主义唯物主义思想是直观的、非实践的,这导致他在社会历史领域无法摆脱唯心论的巢臼。马克思正是对费尔巴哈进行了扬弃,在提纲中主要提到这样几个观点:旧唯物主义是没有把事物、现实等当作感性活动当作实践;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是一个实践的问题;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是一致的,都是实践;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社会生活本质上是实践的。从中我们可以看得到现在大量被引用的关于实践的理论的雏形。

扼要的提纲勾画出这样一个有异于先前哲学家所确立的“人”:这个人与其周围的一切的联系都是一种东西——即是实践。这个实践是最广义的,它涵盖了“社会化了的人类”的一切活动,包括自然人体对周围环境的作用以及环境对人的作用,以及人的思维。我们从这里可以看到:实践本身就代表了一个辩证唯物主义的观念:人的一切活动是一个客观的存在,可以作为一个外在因素而作用于他人,而同时又是具有主观能动性,有特殊的感性和情感,因此,人的客观真理性仍然需要通过来实践证明。马克思很明确地写到:“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真理作为人的思维的经验性的东西是要靠实践来证明的。

在马克思看来,实践被界定为有着“主观”、“能动”内涵的“人的感性活动”,亦即人的对象化活动。对象化意味着人的预期目的在其存在对象上的实现,即包含着人化的意味。实践既然有了人的对象化,也便有了主体性的意味,因而实践决不仅仅停留在理论和思辨哲学上,更多的是社会性和人的主体活动当中。他不像费尔巴哈那样回避主体的人的活动与作用,而是使问题又回到主体的能动方面。他认识到,只有在主体感性的参与下,才有认识的发生,否则就不可能建构起任何认识论。为此,马克思把人的活动“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另一方面,马克思也决不是象黑格尔那样,把主体感性束缚在思想和观念所决定的范围,而是把主体的人的活动理解为感性的物质活动,即对象性的活动。他说:“费尔巴哈想要研究跟思想客体确实不同的感性客体,但是他没有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对·象·性·的活动。”这样,按照马克思所提供的思维方式,实践活动被赋予一身二任的品格,既体现了认识活动的主体性原则,同时也体现了认识活动的客体性原则,从而使主体感性在实践中获得了自身的完满统一。

这个广义的实践与“社会性”是密切相关的,这是因为人的任何认识活动所面对的任何“客观对象”实际上都已经处在实践的“域内”,因而都总是已经有人的“主体能动性”参与其中了。我们确实可以在认识过程中尽量去排除不同认识主体的意识主观性的干扰,努力争取“主观符合客观”,把握客观规律;但我们却无法将人的存在、为满足其需要的活动从客体对象中排除,因为任何客体对象都只能是在人的自为存在背景上面呈现出来的。因此,当我们谈到任何一个客观对象时,它的所谓“客观性”,只是相对于我们“当下的”意识而言,即它是独立于“这一次”的意识,先于“这一次”的认识而存在的;但它仍然是在实践域内。而意识同样是实践的内在要素,因而客观对象仍在此前的意识域内,即最终不可能独立于意识、外在于意识。于是无论如何,在一定意义上,我们所寻求的客观规律就已经具有了某种“实践的规律”甚至“意识本身的规律”的意义了。

社会是由个人组成的,个人是社会的成员,所以个人的活动应该且必然社会化。从现实的某种程度上说,我们的每个个体的活动都具有社会性,这是它的本质属性,虽然我们依然还有相对孤立的生活。作为单一个人,活动的空间和时间,接触的人和事,相对来说是比较局促狭小的,这样的生活如果没有着意去拓宽就会变得僵化,人身处于社会当中,活动却局限于社会的一个微小的角落,显然人只是这沧海一粟,晦朔相比于春秋。

马克思的全部思考既是围绕“改变世界”——即“实践”而展开,而不是对思想史上某种问题作纯学理的逻辑推演,因此,一切认识与思考都必须围绕实现目标所需要的实践而展开。“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是否具有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马克思很早就用这句话明确地表示了他对“离开实践的思维”不感兴趣。这是一个肩负“改变世界”使命的人自然而必然的思维倾向。

我认为我们的实践应该以“致用”为终极目标和最后归宿,即必须以能作用于原有的实践结果为目标,对现实的人生和全人类从物质或精神两个方面有益处为衡量标准,“生活的理想是为了理想的生活”,任何无助于现实生活向前、向上的改变不应看作有效的实践,比如“永动机”只是天才的幼稚的火花,终于会在现实面前破灭。在改造世界的实践过程中,必然要发生主体对客体的认识关系。认识关系在改造关系的基础上产生,又作用于改造关系。我们从外界择取种种信息,先把它们内化为自己的认识、思维甚至理论,然后知道我们自身的行为实践,反馈、反作用于活生生的现实环境中。前者是自身思维、精神部分的革命,也就是“解释世界”,后者是非自身思维方面的现实行动,我把它理解为改变世界;只有把“主观能动性”和“现实操作性”两者结合,实践才可以说是完整的,具有真正改变现实的革命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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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崇武

读后感提纲和篇五

寒假里,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叫《我的叔叔于勒》,它的作者是莫泊桑。读完后,我有许多深刻的感受。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一家人生活很苦,但父亲明白他的一个兄弟—于勒在美国致富了,而且“我”的二姐也要结婚了。在二姐结婚前,“我”的全家去一个岛上旅行。在去小岛的船上,有一个卖牡蛎的人。许多人都买了,父亲带着姊姊去吃牡蛎。父亲走向他的摊前,无意中发现他是于勒。父亲向船长打听状况,进一步证实了那个卖牡蛎的人就是自己的亲弟弟—于勒。因为他的头发乱糟糟的,身上脏兮兮的。他还很贫穷、一无所有、处境落魄,父母亲怕他连累自己,所以父母亲和姊姊们都避的远远的,不愿意理他。

我觉得,文章中的那个卖牡蛎的人虽然衣着不得体,但是他做的牡蛎却十分美味。我觉得虽然他可能很穷,但是他愿意把牡蛎做的很美味,还物美价廉。

我们就应努力工作,改善我们的生活。

我们更不就应瞧不起那些穷人,就应无私的、不求回报的帮忙他们,只有这样,世界才会变成一个友好的世界。

读了这篇莫泊桑写的文章《我的叔叔于勒》,感慨良多。

在这篇文章中,“我的叔叔”于勒有了钱,我们全家人都盼望他早日归来,能够给“我们”带来幸福、奢华的生活。

但是这次旅行,当“我们”在船上看见了他,他并没有发什么财,而是又老又穷苦的卖牡蛎的老水手时。“父亲”和“母亲”却像遇到瘟神一样,尽量躲着他。原因是什么?因为他没有钱。

换个角度想想。难道于勒真的没有认出自己的侄子么?难道真的没有认出买自己牡蛎的是自己的哥哥么?答案是否定的,他肯定认出了。因为他明白自己以前犯下许多错,不好意思和他相认。

再想想,为什么于勒没有回自己的家乡呢?答案能够从船长口里得知:“据说他在哈佛尔还有亲属,但是他不愿意回到他们的身边,因为他欠了他们的钱……”这样说来,于勒已经从以前的“流氓”变成此刻明白钱来之不易历尽沧桑的“卖牡蛎的老人”了,他最起码也明白了要自力更生。而克拉丽丝却看他此刻没钱,怕他回来吃他们的。这说明了“我的母亲”是见钱眼开的市井妇人。而“我的父亲”菲利普也和母亲一样“见利忘义”,他们认定“我的叔叔”这辈子没有出息。

如果我是克拉丽丝,我也会和弟弟相认,因为人犯错误是难免的,若能改邪归正也是一种宝贵的财富,我们就应原谅他;如果我是菲利普,不管我的弟弟再穷,再流氓也好,我也会和他相认的,毕竟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永不磨灭的。

这是一篇莫泊桑著名的的短篇小说。故事很简单:发生在法国西北一个拮据家庭中的小插曲。主要人物有菲利普夫妇、于勒还有若瑟夫——也就是文中的“我”。文章透过“我”和一家人在去哲尔赛岛的途中偶遇于勒的经过和菲利普夫妇在发现于勒其实并不如想象中阔绰的反应,深刻地揭示和讽刺了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人纯粹的金钱关系。

之外,也是情理之中的。最后,“我们回来的时候改乘圣玛洛船,以免再遇见他”。菲利普夫妇对于勒的“盼”、“赞”立即转为“怕”、“躲”,让人读来又增添一丝失落和对当时人们金钱关系的失望。

这篇文章没有深奥的主题、复杂的情节,而是用平淡、自然地语言叙述简单的故事。但是其中一些看似简单的细节描述却尖锐的讽刺了人们的金钱关系。例如:当于勒据说赚了大钱的时候,菲利普太太说“这个好心的于勒”,“他真是个有办法的人”;当他又成了穷光蛋的时候,这位太太立刻把他说成了“这个东西”,“这个贼”,“有办法的人”立刻成了“决不会有出息的”。在情节发展方面,作者的笔调也是平淡的,不慌不忙地慢慢展开叙述,丝毫不见刻意的铺垫,却让读者的心无法平静下来,必须要一口气把这篇文章读完不可。这两点,是我最为欣赏的。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总之,《我的叔叔于勒》是一篇平淡而极精巧的、值得玩味的文章。

最近,美国大选闹得沸沸扬扬,尤其是特朗普与希拉里的口水战,双方极尽所能,互相攻击,你来我去的,更是让观众看得“过瘾”,最终,特朗普取得出乎意料的胜利,着实让各位看客唏嘘不已。

美国大选,是西方资本主义民主最重要的体现。资本主义制度从十六世纪开始至今,已历经大约五百年,五百年的荣辱兴盛,它的体制理念,早已深深植入每一个国民的血液里,主宰着他们的一言一行。《我的叔叔于勒》中的菲利普夫妇就是其中的一个缩影。

这几天我在上《我的叔叔于勒》这篇课文,这是我第二次研读此文,感触也更加不同。此文是法国著名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最著名的小说名篇之一。这篇文章主要写“我”一家人在去哲尔赛岛途中,巧遇于勒经过,刻画了菲利普夫妇在发现富于勒变成穷于勒的时候的不同表现和心理,通过菲利普夫妇对待于勒的不同态度,揭示并讽刺了在阶级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疏远情形。故事不长,却耐人寻味。

“贫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文中的菲利普夫妇就是这样的人。他们身上体现了资本主义社会中小人物的悲哀,无奈,挣扎和企盼。他们从没试着去改变命运,而是把一切的希望寄托在一个不切实际的于勒身上,或许,他们只能如此,这也是他们最大的悲哀-------平静的接受命运的安排。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像菲利普夫妇那样的人却也不少见。

在食品里添加各种色素,添加剂,甚至许许多多形形色色的工业原料,为了谋取私利,不惜一切手段,“金钱至上”的观念支配着他们的一切行为。这是一种精神的缺失,一种关注内心的缺失,急功近利的物质主义者。

我想,无论我们身处何时何地,我们更该关注我们的内心世界,以清丽的双眼凝眸世界,用爱与责任铸造生命的意义,谱写新世纪的辉煌。因为,金钱并不是万能的,正如著名作家龙应台所说:“钱可以买到房屋,但买不到家;钱可以买到珠宝,但买不到美;钱可以买到药物,但买不到健康;钱可以买到纸笔,但买不到文思;钱可以买到书籍,但买不到智慧……”由此可见,拥有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的,也才是最幸福的。

平淡中的波折,朴素中的锋芒

——关于《我的叔叔于勒》

李梦妤

让我们看看故事是如何发展的。首先作者写了主人公一家的拮据生活。“家里样样都要节省,有人请吃饭是从来不敢答应的,以免回请。买日用品也是常常买减价的。”这闲闲的两笔让读者深刻的了解了主人公的家庭情况。等读者了解了主人公的家庭情况,作者笔锋一转:“可是每星期日,我们都要衣冠整齐地到海边栈桥上去散步”从而巧妙的引出了故事的另一个主要人物——于勒。于勒是什么样的人呢?一开始他“行为不正、糟蹋钱”,“不仅把自己应得的那部分遗产吃得一干二净,还大大占用了我父亲应得的那一部分。”于是人们按照当时的惯例,把他送到美洲去。请注意,这里作者用了“惯例”一词,这暗示了当时社会中人们普遍的金钱关系。后来呢?于勒来信说他赚了点钱,于是,“大家都认为分文不值的于勒,一下子成了正直的人、有良心的人”。大家每天都在盼望着于勒归来。前后对比之强烈,人们之间以金钱维系的亲情可见一斑。再后来,因为二姐的婚事,一家人要到哲尔赛岛游玩。作者写一家人很自然的上船、很自然的想吃牡蛎,在“自然”中一步一步慢慢地将故事推向了高潮——父亲发现那个穷苦的卖牡蛎的年老水手竟然是他们日日夜夜盼望着的于勒!读到这里,相信每个人都会为之惊讶。可是,这种结果既是意料之外,也是情理之中的。最后,“我们回来的时候改乘圣玛洛船,以免再遇见他”。菲利普夫妇对于勒的“盼”、“赞”立即转为“怕”、“躲”,让人读来又增添一丝失落和对当时人们金钱关系的失望。

这篇文章没有深奥的主题、复杂的情节,而是用平淡、自然地语言叙述简单的故事。可是其中一些看似简单的细节描写却尖锐的讽刺了人们的金钱关系。例如:当于勒据说赚了大钱的时候,菲利普太太说“这个好心的于勒”,“他真是个有办法的人”;当他又成了穷光蛋的时候,这位太太马上把他说成了“这个东西”,“这个贼”,“有办法的人”马上成了“决不会有出息的”。在情节发展方面,作者的笔调也是平淡的,不慌不忙地慢慢展开叙述,丝毫不见刻意的铺垫,却让读者的心无法平静下来,一定要一口气把这篇文章读完不可。这两点,是我最为欣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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