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实习报告>贸易实务实验报告心得(汇总10篇)

贸易实务实验报告心得(汇总10篇)

时间:2023-10-05 19:11:24 作者:纸韵 贸易实务实验报告心得(汇总10篇)

随着个人素质的提升,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逻辑的合理性。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贸易实务实验报告心得篇一

贸易实践,指的是在商业活动中所体现出来的各种经验教训。它是在实践中不断涌现的一种经验积累,是商业实践者们在市场经济瞬息万变的环境中不断总结经验的结果。在这样的过程中,人们得到了各种各样的教训和启示。下面,我想谈一下我的贸易实践心得体会。

第二段:拼点论证

首先,我认为在贸易实践中,我们需要具备一定的市场洞察力。市场洞察力是指对市场和行业的敏锐洞察力、认知能力和决策能力。而在统计数据和市场报告的基础上,我们还应该了解市场中消费者的需求,掌握市场资讯,和时调整自己的战略。在实践中,我也遇到过因为缺乏市场洞察力而出现营收下滑等问题。因此,市场洞察力是贸易实践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因素。

第三段:分析案例

其次,我认为在贸易实践中,诚信与信誉是无可替代的。诚信是商业活动的基础,信誉是商业活动的根本。在实践中,我们要遵守规则,遵循诚信第一的原则,提升信誉。曾经,在我和客户交易时,由于某个原因,我未能按照合约进行交付,这样的行为直接影响了我们的信誉度。后来,经过反思和经验总结,在复杂的商业交易活动中,诚信和信誉是保障交易成功的关键要素。俗话说得好,信誉是铁,慕名前来的人是金。无论是客户还是合作伙伴,都更愿意选择具有良好信誉的交易对象。

第四段:逻辑论证

同时,我认为在贸易实践中,要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服务水平是指商业活动中对顾客用心呵护的程度和水平。我们必须处理好与客户之间的关系,并提供高质量的服务,这样才能满足各方的需求。以往的时间里,我曾经遇到许多客户对我提出了很多“坑人”的问题,但是如果我们没有真正解决了这些问题,类似这样的事件就可能会一再地发生。为了确保客户能够得到满意的服务,提高服务水平,比如在产品质量上,我们可以提高自己的品控标准,确保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从而提升客户对我们的满意度。

第五段:总结

综上所述,贸易实践心得体会提示我们,在商业活动中不要忘记市场洞察力、诚信与信誉和服务。市场洞察力是揭示市场与行业发展现状的锐利洞察力,目的是更好地把握市场机遇。诚信与信誉是商业活动中的基本要素之一,也是一种宝贵的财富。优质服务则是一项重要的监管标准和客户口碑评价,以优质的服务、诚信的守信承诺、专业体贴的服务心态作为自己商业征战的基石,我们才能成功闯过商业诸般风波。总之,在贸易实践中,秉持着这些基本理念和原则,我们就能够更好地开展商业活动,提高经济利益,增强成长动力。

贸易实务实验报告心得篇二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a."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b."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

c."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和域其材料。

贸易实务实验报告心得篇三

在国际贸易中,我们遇到的问题可能会有很多,为了更好地应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学会从实践中总结经验和教训。在我参与的贸易实践中,不断发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并得到了一些经验。

第一段:取得优质供应商的重要性

在贸易实践中,供应商是我们的合作伙伴,我们需要与供应商达成一些共同的目标。寻找合适的供应商对于实现成功的贸易实践至关重要。在我实践过程中,我发现取得优质供应商是至关重要的。而如何判断一个供应商是否是优质的呢?根据我个人的经验,供应商的协作能力、服务水平、品质保证、交付能力、自主创新等方面是考察一个供应商的重要指标。

第二段:把握市场动态的重要性

市场是我们贸易实践中的基石,我们的成功或失败都与市场相关。因此,在我们的贸易实践中,把握市场动态同样非常重要。了解市场的变化趋势和需求状况可以帮助我们从客户的角度出发,更好地满足客户的需求。同时,对市场动态的了解也可以让我们做出正确的产品和价格决策,达到更好的销售效果。

第三段:文化差异在贸易实践中的影响

在国际贸易中,文化差异是一个难以回避的问题。在我实践中,我发现文化差异会对我们的贸易实践产生影响。从不同国家、地区的文化和商业习惯中,我们可以学到很多东西,并且在实践中更好地了解各种文化的习惯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避免一些商业场合的尴尬和贸易争端。

第四段:与客户建立良好关系的重要性

客户是我们的合作伙伴和贸易实践的重要对象。与客户建立良好的关系是我们贸易的保障。在我参加贸易实践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建立一份良好的合作关系对于推动贸易实践成功非常重要。与客户建立良好的关系不仅可以为我们提供更多的商机和销售机会,还可以提高客户的满意度并为我们的贸易实践奠定基础。

第五段:跨文化交流的价值

在跨越地域和国界的贸易实践中,跨文化交流是不可避免的。从跨文化交流中,我们可以了解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商业文化,学习不同的商业习惯和交流技巧,学习如何与不同文化背景的客户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合作。这些都是我们丰富经验和提高实践效果的宝贵资源。

总之,在贸易实践中,我们需要不断探索和总结经验。当我们能够依据实际情况作出不同的决策时,贸易实践才能更好地发展。希望我的个人体会和经验会对你的贸易实践有所启发。

贸易实务实验报告心得篇四

随着中国加入wto,国际货物的买卖也开始频繁起来。而这种买卖,总是以签订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方式来进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也是一种合同,因此,合同法之原理原则,如契约自由,当事人意思自治,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同样应当适用。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合同成立的一般要件也要求当事人应具有完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应该一致且不存在瑕疵,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区别于一般合同之处就在于:它是有形货物买卖的合同,货物的买卖要进行跨越国界的流动,其双方当事人的营业地一定是在不同的国家,而对于当事人的国籍或合同的民事或商业性质,则不予考虑。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具有国际因素,在特定国家看来就是具有涉外的因素,为了保证国际货物买卖的顺利进行,国际上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则与法律,以规范合同的形式,以保障交易的公平与安全。

就合同的形式而言,无论是以非立法的方式统一和协调法律的《国际商事合同通则》还是以示范法形式约束当事人行为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都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形式有着明确的规定。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的目标是要制定一套可以在世界范围内使用的均衡的规则体系,而不论在它们被适用的国家的法律传统和政治经济条件如何。这一目标在《通则》正式文本中和这些规则所反映出的总的指导方针中都能得到体现。它还可作为国内和国际立法者在一般合同法领域或是针对一些特殊类型的交易起草立法时的范本。就国内立法而言,《通则》对有些国家可能更为有用,尤其是对象我国这样的缺乏完善的合同法规则体系,但又力图使其法律达到现代国际水准的国家,借鉴《通则》的规定可以对我国的法律至少是有关对外经济关系方面的法律更符合国际趋势。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第一章总则里的第1。2条 即指明了国际商事合同中的无形式要求原则。《通则》规定:“通则不要求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或由书面文件证明。合同可通过包括证人在内的任何形式证明。”这也就说明了:

该条阐述了这样一个原则:作为一种规则,合同的订立不以任何形式方面的要求为条件。虽然该条只提及了书面形式的要求,但这还可延伸到其他的形式要求。该原则不仅适用于合同的订立,同时还适用于合同订立后经当事人同意所进行的合同的修改或终止。这条原则虽不会被所有的法律体系采纳,但会得到很多法律体系的认可。它似乎特别适合国际贸易关系,这主要是得益于各种现代化的`通讯方式,很多交易能非常迅速地进行,并且无纸化。从贸易便利的角度而言,单一的书面合同形式原则由于繁琐而不利于当事人的市场交易的及时性;从各国司法的角度而言本条的第一句考虑了这样一个事实,即一些法律体系把形式要求看作实质要件,而其他的法律体系则仅将之作为证明文件。本条第二句旨在进一步表明:当采用形式自由的原则时,就意味着口头证据在司法程序中的可接受性。当然,这也要求法官在司法技术上的把握。

由于《通则》第1。4规定:“通则的任何规定都不得限制根据有关国际私法原则而应适用的强制性规则的适用,无论这些强制性规则是国家的、国际的还是超国家的”,因此,形式自由的原则可以被适用法的强制性规定所取代,因此在商事活动中这种合同形式的自由并不是绝对的。

由于合同法中契约自由以及意思自治的原则,《通则》也规定了当事人自己可以商定合同订立、修改或终止的特殊形式。因此就国际商事活动而言,大部分的合同应适用无形式要求原则,但这一规定并不是绝对的。

再从国际货物买卖法的角度来看,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不是一定要用书面形式这有不同的立法例。在英国,无论国际或国内的货物买卖合同,都既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还可采用部分书面部分口头的形式。而在美国,则主张用书面形式,但对于口头形式并非完全无效,只是交易金额在500美元以上的买卖合同,如果没有书面证明,在诉讼中法院将不以强制执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完全从英国立法例,第十一条规定:“销售合同无须以书面订立或书面证明,在形式方面也不受任何其它条件的限制。销售合同可以用包括人证在内的任何方法证明。”在旧的《涉外合同法》中规定了国际货物的买卖必须要具备书面形式,因此,我国在加入公约时对第11条做了保留。但是1999年10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了:“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才用书面形式,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应当说,《合同法》的规定是我国的法律制度向国际接轨的一个标志,它符合了《国际商事通则》的规定,是我国合同法规则体系的一大进步。据此,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已经不必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并经过当事人签字,而是采用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都可以,这也是为了适应电子商务的需要。

由此可见,对于我国的涉外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从形式上讲可以适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而对于合同的变更以及根据协议终止,《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十二条规定:“本公约第十一条、第二十九条或第二部分准许销售合同或其更改或根据协议终止,或者任何发价、接受或其它意旨表示得以书面以外任何形式做出的任何规定不适用,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营业地是在已按照本公约第九十六条做出了声明的一个缔约国内,各当事人不得减损本条或改变其效力。” 第二十九条规定:“(1)合同只需双方当事人协议,就可更改或终止。(2)规定任何更改或根据协议终止必须以书面做出的书面合同,不得以任何其它方式更改或根据协议终止。但是,一方当事人的行为,如经另一方当事人寄以信赖,就不得坚持此项规定。” 第九十六条规定:“本国法律规定销售合同必须以书面订立或书面证明的缔约国,可以随时按照第十二条的规定,声明本公约第十一条、第二十九条或第二部分准许销售合同或其更改或根据协议终止,或者任何发价、接受或其它意旨表示得以书面以外任何形式做出的任何规定不适用,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营业地是在该缔约国内。”从立法的角度而言,这完全符合《国际商事通则的规定》,在示范法的基础上充分的尊重了当事人的契约自由,意思自治,就我国的对外贸易而言,作为wto的成员国,《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在涉外货物贸易过程中,应该遵循公约的规定,做到与国际接轨。

贸易实务实验报告心得篇五

出卖人:

买受人: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合同法,保证买卖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9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分合同。双方可以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买卖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买卖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15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15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按买受人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确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买受人负担;如出卖人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出卖人负担。

第三条 买受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买受人,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出卖人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买受人负担;对同城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买受人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买受人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出卖人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出卖人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买受人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出卖人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10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15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买受人要求分批交货的,出卖人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出卖人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出卖人代办托运,如买受人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买受人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买受人在 货款结算后7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买受人负责仓储费用。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买受人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30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2/3以上的,出卖人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2/3以下的,出卖人应征得买受人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出卖人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第十条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买受人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买受人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出卖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买受人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出卖人负担。

故,由买受人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出卖人过错,不可向出卖人提出索赔。但出卖人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买受人索赔。买受人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10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出卖人的,买受人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15天内,向出卖人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出卖人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5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买受人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在接到通知后1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买受人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天内通知出卖人,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出卖人负担。

由出卖人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买受人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 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买受人应在货到90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0xx元以上的在15天内),向出卖人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30天内通知出卖人。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货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买受人收货后的60天,逾期出卖人可不受理。买受人向出卖人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出卖人应在接到“查询单”后15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出卖人供货的,出卖人可要求买受人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5元以下,残损在10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买受人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出卖人,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买受人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出卖人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30天内通知出卖人,逾期则出卖人可不受理,同时买受人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出卖人。出卖人在收到通知后15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买受人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出卖人责任的退货,其损失由买受人负担。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买受人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出卖人。

买受人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30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出卖人。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买受人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经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4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的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出卖人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买受人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买受人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 %(在10%~30%之间确定)。

2.出卖人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买受人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出卖人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买受人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出卖人负担。

4.买受人未经出卖人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出卖人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10%(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5.买受人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出卖人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买受人承担因提供给出卖人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出卖人或运输部门因处理买受人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出卖人保管的商品因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依据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没有合法有效的仲裁协议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1份。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满双方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1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1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按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 月 日

出卖人盖章 买受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电 话: 电 话:

百货、文化用品买卖分合同

(买受人) (出卖人) 站

公司 站

xx年 季度 公司

针纺织品买卖分合同

签订地点

针纺织品购销分合同台帐明细表

贸易实务实验报告心得篇六

中国_________公司(简称甲方)和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简称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同意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方同意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止,分期分批向乙方提供产吕_________套(件),计总值_________万美元。

品号品名: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

交货日期:_________

第一期:_________

第二期:_________

第三期:_________

目的口岸:_________

支付办法:_________

包装:_________

其他:

1.甲方每次交货时,将出运的品名、规格、数量、金额、船名等在_________小时前电告乙方。出运后,将全套正本货运单据:全套洁净装船提单(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发票(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包装单;产地证明书;质量检验证书,由甲方直接寄给乙方的议付银行。同时,由甲方将上述单据的副本_________份,分别寄给乙方或乙方的代理人。

2.乙方同意在_________产品中,接受甲方次品不超过_________%。次品价格,双方根据质量情况,另行协商确定。

3.其他条款根据中国_________进出口总公司对_________国出口商品合同规定。

第二条 乙方同意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止,提供_________机器_________台,准备设备_________台,以及测试仪器_________台,附配件_________套等,计总值_________万美元。

交货期:

1._________机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交货。

2._________机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交货。

3.其他设备,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交货。

目的口岸:_________

支付办法:_________

包装:_________

其他:乙方在发运设备时,应先将发运的设备型号、名称、件数、金额、重量、体积等电告甲方。发运后,应将全套洁净的装船正本提单;发票;包装单;产地证明书;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有关设备详细的技术图纸和安装、使用、操作等说明书寄送甲方。为便于甲方做好准备工作,乙方同意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前,先将各机全套图纸(包括基础图)寄交甲方。

第三条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_________国_________仲裁机构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四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同意后修改之。

第五条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生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各方应立即把上述情况的发生通知对方,说明情势并预计持续时间的长短,以便对方采取相应措施。

第六条 本合同以中、_________文书写,两种方体具有同等效力。自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贸易实务实验报告心得篇七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1、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___台(套)设备及其性能规格资料、辅助设备和零、备、附件及试车用原材料(提供设备另用附件详列)。

2、甲方将用乙方提供的设备所生产的________________产品,偿付上述设备的价款,也可用其他商品来偿付。偿付商品的品种、数量、价格、交货条件等,详见合同附件。

1、甲方分期开出以乙方为受益人的远期信用证,分期、分批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

2、乙方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证,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

3、当乙方支付货款不能相抵甲方所开远期信用证之金额时,乙方用预付货款方式,在甲方远期信用证到期之前汇付甲方,以便甲方能按时议付所开出的远期信用证。

4、由于甲方所开立远期信用证的按期付款以乙方开出即期证及预付货款为基础,所以乙方特此保证及时按合同规定开出即期证及预付货款。

2、对其他商品,双方同意分批签署供货合同。供货条件由双方另议。

2、甲方可以提前偿还,但应在____天之前通知乙方。

3、在甲方用补偿商品偿还设备价款期间,乙方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开立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足额、即期、不可撤销、可分割可转让的信用证。

限于本合同生效后____个公历月内偿还完毕。

1、双方商品均以________(币种)计价。

2、乙方提供的设备及零、备、附件等均以________(币种)作价。

3、甲方提供的补偿商品,按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出口货物的人民币基价,以当时的人民币对____币的汇率折算成________币,或经甲方主管部门同意后,以____币结算。

1、双方议定,本合同项下的____币及____币的年利息分别为____%和____%。

2、甲方所开立的远期信用证及乙方预付货款的利息均由甲方负担。

1、甲方自行将设备在厂房就位。

2、在主要设备安装调试时,乙方须自费派遣____人到现场指导,为期____天;如指导错误,乙方负责赔偿损失。

3、甲方提供安装调试地点的住宿、交通及参加调试、验收的劳务、水、电、汽供应及原材料等。

4、双方代表共同确认验收合同标准。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当中,如发现本合同项下的机械设备在配套生产时,还需增添新的设备或测试仪器,可由双方另行协商,予以补充。补充的内容仍应列入本合同范围之内。

设备进口后由乙方投保。设备所有权在付清货款发生移转后,如发生意外损失先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赔偿,再按比例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设备货款。

本补偿贸易项目中所涉及的一切税收与费用的缴付,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办理。

乙方不按合同规定购买补偿商品或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提供商品时,均应按合同条款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该项货款总值的____%的罚款。

为保证合同条款的有效履行,双方分别向对方提供由各自一方银行出具的保函,予以担保。甲方的担保银行为中国银行____行,乙方的担保银行为____国____银行。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遇特殊情况需要补充或变更内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方可有效。

由于人力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有关条款,应及时向对方通报有关情况,在取得合法机关的有效证明之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有关合同义务,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终的,甲乙双方均受其约束,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机关申请变更。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本合同用中、____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期满后,双方如愿继续合作,经向我国政府有关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可延期____年或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附件____份,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公司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公司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贸易实务实验报告心得篇八

贸易实践是现代商业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既包括海外贸易,也包括国内贸易。在当今全球化经济中,贸易实践显得越来越重要。通过贸易实践的学习和实践,我深刻认识到了贸易实践的重要性,并积累了一些实践心得体会。

1. 必须掌握贸易实践的基本知识

贸易实践是一项复杂而严谨的活动,需要掌握基本的贸易知识,如贸易考量、贸易运作、贸易支付、贸易保险等。在实践中,我发现只有掌握这些基本知识,才能做好贸易计划、制定贸易策略,以及识别和解决贸易中的各种风险问题。

2. 实践中需要注重风险控制

贸易实践中,风险是无处不在的。为了避免出现各种不良后果,必须注重风险控制。对于海外贸易来说,必须了解目标国家法律法规、文化传统和商业习惯等方面的差异,制定相应的策略保证交易顺利进行。此外,还需要通过贸易保险等手段来降低贸易风险。

3. 了解目标市场特点和需求

贸易实践最终要实现的是市场需求的匹配,因此了解目标市场的特点和需求非常重要。在海外贸易中,要了解目标国家的文化、经济、政治等方面的情况,以此调整产品的定价、营销策略和销售方式等,以满足目标市场需求。

4. 重视人际交流与沟通

贸易实践中,人际关系和良好沟通至关重要。顾客、供应商、合作伙伴都是贸易实践中的重要角色。良好的人际关系可以带来长期、互惠的合作关系。而良好的沟通可以解决合作中的分歧和问题。因此,我们需要不断努力加强沟通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5. 提高综合素质,多方面提升自己

贸易实践要求我们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不仅要有丰富的专业知识,还要注重自我修养和语言、领导力等方面的培养。只有在这些方面的全面提升后,才能更好地在贸易实践中应对各种挑战,实现商业价值。

总之,贸易实践是一项极具挑战性的商业活动,需要在不断的实践和学习中不断提升自己的实践能力。多方面提升自己,注重风险控制和市场需求,重视人际交流和沟通,这些都是我在实践中深刻认识到的实践心得体会。

贸易实务实验报告心得篇九

第一段:贸易史的背景介绍(200字)

自古以来,贸易一直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与发展,贸易也在不断演变。贸易史是研究贸易活动的发展和影响的学科,对于我们了解经济发展的规律以及人类文明的演进有着重要的意义。通过研究贸易史,我们可以认识到贸易对于推动经济繁荣、促进文化交流以及引发战争和冲突的作用。贸易史让我深深体会到,贸易不仅是经济活动的一部分,也是人类社会进步的重要动力。

第二段:古代贸易带来的繁荣(250字)

在古代,贸易是国与国之间联系的桥梁,也是国家繁荣的象征。古代丝绸之路就是一个著名的例子。通过丝绸之路,东方的丝绸、瓷器以及其他稀有商品被运往西方,而西方的黄金、珠宝和香料则运往东方。这种贸易活动促进了两个地区之间的繁荣,推动了世界文明的交流和发展。从古代的贸易史中,我们可以看到贸易活动带来了经济增长、文化交流以及技术发展,这些都为后世的贸易奠定了基础。

第三段:“新大航海时代”的到来(300字)

所谓“新大航海时代”,指的是15世纪至18世纪间欧洲列强进行的大规模海外探险和贸易活动。这个时期见证了人类历史上最激动人心的贸易发展。欧洲人通过海上贸易开辟了新的航线,与亚洲、非洲以及美洲建立了紧密的联系。这使得大量商品和财富流入欧洲,推动了欧洲资本主义经济的崛起。同时,这也带来了世界地理知识的大幅度增长,促进了科学和技术的发展。在这个时期,贸易不仅仅是商品的交换,更是文化的交融和民族间的交流,让我充分认识到贸易的重要性。

第四段:贸易引发的矛盾与冲突(250字)

虽然贸易带来了繁荣和发展,但也难免在一定程度上引发矛盾与冲突。历史上有许多战争与冲突的根源可以追溯到贸易问题。例如,19世纪的鸦片战争就是由于中国对鸦片的禁运政策引发的。这说明贸易不仅仅是商品交换的问题,还牵扯到了国家的利益、领土的争夺以及政治的斗争。贸易引发的冲突也反映出了人类社会的本性和欲望。通过研究贸易史,我深刻地认识到贸易背后隐藏的复杂性,以及在贸易中如何处理矛盾与冲突的重要性。

第五段:贸易史的启示(200字)

贸易史给予我许多的启示与反思。首先,贸易是世界经济的推动力量,是各国互相依存和合作的基础。其次,贸易不仅仅是经济活动,更是文化交流和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催化剂。最后,贸易也面临着许多挑战和问题,我们需要在贸易中保护自己的利益的同时,也要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学习贸易史,我们可以更加理解和应对当代贸易的变化和挑战,为全球的繁荣与发展做出贡献。

总结:通过贸易史的研究,我们可以认识到贸易对于推动经济发展、促进文化交流以及引发战争和冲突的作用。贸易的历史经验提醒我们在贸易中保护自身利益的同时,也要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贸易的发展不仅仅是经济的发展,更是文明的发展,我们应当认识到贸易的价值和意义,为全球的繁荣与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贸易实务实验报告心得篇十

第一段:引言(150字)

贸易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它推动了商品的流动和资源的配置。通过研究贸易史,我深刻理解到贸易不仅仅是经济活动,更是文明交流和人际互动的方式。在贸易史中,我们可以看到许多重要的交流和合作,也能够理解经济全球化的历史进程。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对贸易史的心得体会,从而更好地认识贸易对人类发展的重要性。

第二段:贸易的起源与发展(250字)

贸易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人类社会的早期,当时人们从事的是物物交换。随着社会分工的增加,商品的交换也趋于复杂和多样。贸易的发展推动了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不同地区的特产商品得以流通,资源得以优化配置。从古代丝绸之路到现代的国际贸易体系,贸易一直在不断地演变和发展。贸易不仅满足了人们的物质需求,也促进了文化、思想和科技的交流。

第三段:贸易史的重要事件与影响(350字)

贸易史中有许多重要事件对人类社会产生了深远影响。例如,哥伦布的航海发现开拓了欧洲与美洲之间的贸易,也带来了新世界资源的充分利用。此外,19世纪的工业革命和现代交通运输的发展使全球贸易规模大幅增加,国与国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贸易带来的繁荣和发展,为人类文明的进步提供了物质基础,也催生了许多科技和商业创新。

第四段:贸易对经济全球化的推动(250字)

贸易对经济全球化起到了推动作用。随着贸易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家参与到全球贸易体系中,形成了一个相互依赖的经济网络。贸易激发了国家之间的经济竞争,推动了技术和管理的进步。贸易合作使得各国可以以自己的优势产业融入全球市场,提高经济效益,同时也使得国际市场更加多元化和竞争激烈。贸易的自由化和开放促使了全球经济的繁荣和发展。

第五段:贸易史给予我们的启示(200字)

贸易史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给予了我们许多宝贵的启示。首先,贸易让我们看到了经济发展是多样化和互动的结果,没有单一的模式可以适用于所有国家和地区。其次,贸易带来的繁荣不仅仅是物质上的,更重要的是文化、思想和科技的交流与创新。最后,贸易的发展需要一个稳定和开放的国际环境,各国应该加强合作与沟通,共同推动经济全球化的进程。

总结(100字)

通过对贸易史的学习和思考,我深刻认识到贸易对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性。贸易不仅满足了物质需求,还推动了经济全球化和文明进步。与此同时,贸易史也给我们提供了许多有益的启示,例如多样化发展和开放合作的重要性。我相信,在未来的发展中,贸易仍将发挥重要作用,促进人类社会的进步和繁荣。

相关范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