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工作计划>江苏省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江苏省劳动合同(优质8篇)

江苏省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江苏省劳动合同(优质8篇)

时间:2023-09-15 00:31:21 作者:翰墨 江苏省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江苏省劳动合同(优质8篇)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书面协议,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最新江苏省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江苏省劳动合同通用篇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_________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b.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c.以完成工作任务为劳动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完成本项工作任务之日即为劳动合同终止日。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_________工作。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服从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订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三)_________。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a.甲方实行每天_________小时工作制。具体作息时间,甲方安排如下:_________。

b.甲方实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实行_________班运转工作制。

c.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_工作岗位,属于不定时工作制,双方依法执行不定时工作制规定。

d.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_工作岗位,属于综合计算工时制,双方依法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规定。

(二)甲方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三)甲方为乙方安排带薪年休假。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四)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甲方应当执行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

五、劳动报酬

(一)甲方承诺每月_________日为发薪日。

(二)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每月_________元。

a.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确定,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其每月工资为_________元。

b.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_________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c.甲方实行计件工资制,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应当是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按质完成甲方定额,甲方应当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四)甲方根据企业经营效益、当地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资。乙方的工资增长办法按照_________(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内部工资正常增长办法)确定。

(五)乙方加班加点的工资,以双方经过协商确定的_________工资为基数计算。

(六)乙方事假期间,甲方扣除工资的标准为_________。

(七)乙方依法享有带薪假期(婚假、丧假、年休假、探亲假)期间的工资,按乙方的_________工资支付。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二)甲方应当将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公示,乙方有权向甲方查询其各项社会保险的缴费情况,甲方应当提供帮助。

(三)如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负责及时救治,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四)乙方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甲方应当执行。

(五)_________。

七、劳动纪律

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执行。

八、协商条款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选择_________条约定条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业秘密的,甲方应当事前与乙方依法协商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的事项,并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

b.由甲方出资招用或培训乙方,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c.甲方出资为乙方提供其它特殊待遇,如_________(住房、汽车等),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d.甲方同意为乙方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情况,具体标准为:_________。

f.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g.甲乙双方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

九、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_________。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依法执行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续订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二)当事人一方故意或者过失违反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并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规定或者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举报。

十二、其他

(一)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于联系。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时用中文、_________文书写,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

甲方盖章(盖章):_________乙方(签):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

最新江苏省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江苏省劳动合同通用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提出的“三严三实”要求,推动党员领导干部按照“三严三实”修身做人、律己用权、干事创业,团结带领全省人民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努力奋斗,经十二届十次全会讨论,结合实际提出如下行为规范,全省党员领导干部共同遵守。

必须加强党性修养,在大是大非和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态度鲜明,严禁质疑或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严禁有影响中央权威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错误言行。

必须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严禁传播质疑或否定马克思主义和党的领导的言论,不准参加宗教组织、参与非法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

必须牢记为民宗旨、践行群众路线,从群众角度出发想问题办事情,不得漠视群众合理诉求,严禁冷硬粗暴对待群众、侵害群众利益。

必须加强道德修养,提升道德境界,不得为官不正、品行不端,不得发生不注意公众形象、不讲规矩诚信、不尽抚养赡养责任等有悖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行为,不得放松家庭教育和家风建设。

必须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抵制歪风邪气,不准参加有赌博性质的娱乐活动,不准出入私人会所,不准参与有异性陪侍服务的.活动。

二、严以用权

必须用权为民,严禁巧立名目、与民争利,不准在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决策中无视群众意见,在推进工作中简单粗暴、强迫命令。

必须按法律、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不准在选人用人、资金使用、重大项目等方面搞个人说了算,不得以领导圈阅代替集体研究、以个人意见代替政策规定,严禁以权压法、以言代法甚至干预司法。

必须秉公用权,任何时候都不以权谋私,不准个人或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及违规从事其他营利性活动,严禁插手工程项目、征地拆迁、物资采购等,严禁在行政审批、资金拨付等过程中吃拿卡要,严禁利用职权为个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必须做到敬畏权力、慎用权力,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得违反住房、办公用房、用车、差旅、医疗、工作人员配备等工作和生活待遇规定,不得在亲属入学、就业、晋升等方面给予特殊照顾。

必须正确行使选人用人权,坚持“20字”好干部标准,不准违反规定动议、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免干部,严禁跑风漏气、封官许愿、任人唯亲等不正之风。

三、严以律己

必须严守政治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准传播甚至制造政治谣言,转发丑化党和政府的视频、图片、“灰段子”、顺口溜。

必须严格遵循组织程序,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不准搞先斩后奏、边斩边奏甚至斩而不奏,不准出差出访、离岗休假学习不按规定请假、报备。

必须服从组织决定,积极完成党的任务,严禁对抗组织、拒不服从组织安排,不准在承担组织分配的任务和个人进退留转等方面跟组织讨价还价。

必须自觉维护党的团结,保持健康同志关系,不得搞团团伙伙、小圈子,不得组织或参加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同事会互通款曲,不得抵制批评和自我批评、对提批评意见的同志打击报复。

必须严守廉政准则,慎独慎微、勤于自省,不得为官不廉,不准用公-款请客送礼、旅游等,不准参与由公-款支付的打高尔夫球、健身美容等高消费娱乐休闲活动,不准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准搞“勾肩搭背”的政商关系。

四、谋事要实

必须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尊重客观规律、科学精神和群众意愿,不得为官乱为,不准脱离实际盲目决策,不准为片面追求数量、规模和速度违背科学发展铺摊子、上项目。

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不得随意更改经法定程序作出的城乡规划、产业规划、发展计划和政策规定等,不得对遗留问题“新官不理旧事”。

必须坚持打基础利长远,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理念,不准只顾眼前不顾将来、只重显绩不重潜绩,搞牺牲环境、过度举债等短期行为。

必须坚决服从和维护大局,不得在制定政策和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时,不顾全局片面追求地方和部门利益,不准以地方和部门工作为借口消极应付,甚至拒不配合做好中心工作。

必须解放思想、锐意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得因循守旧、安于现状、停滞不前,不得简单照抄照搬、照本宣科,不得在深化改革中怕事畏难、行动迟缓、推进不力。

五、创业要实

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不准搞虚假政绩、数字掺水、报喜不报忧,不得好大喜功、盲目攀比、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

必须真抓实干、埋头苦干,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不得浅尝辄止、半途而废,不得简单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用写总结、报数据代替实际工作,用抓一两个“盆景”代替面上工作推进。

必须履职尽责,奋发有为,不得为官不为,不得庸懒散、怕吃苦、混日子,不得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或门好进、脸好看、事不办。

必须敢于担当,勇于攻坚克难,不得见到矛盾推、遇到问题躲、碰到难事拖,不得在重大任务、突发事件面前畏首畏尾、敷衍塞责。

必须艰苦奋斗、转变作风,不得贪图享乐,讲排场比阔气、挥霍浪费公-款公物及公共资源,不得作风虚浮,调研工作走过场、谋划工作搞形式、布置工作大呼隆、检查工作一阵风。

六、做人要实

必须对党忠诚老实,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不得搞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不准在执行中央和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不得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必须对组织忠诚老实,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重要事项,不得瞒报房产、婚姻、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不准在年龄、工龄、党龄和学历、工作经历等方面弄虚作假。

必须对人民忠诚老实,保持公仆本色,不得居高临下摆“官架子”、脱离群众,不得用大话、假话欺骗糊弄群众,不得台上一套台下一套、说一套做一套。

必须对同志坦诚相待,相互支持,不得只顾自己不顾他人,不得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不得对同志身上的缺点错误不提醒不指出,不得无事生非、搬弄是非,甚至匿名诬告、造谣中伤。

最新江苏省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江苏省劳动合同通用篇三

中国 公司和 国(地区)注册的 公司,根据《^v^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等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 ^v^福建省 ,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资各方

第一条 合资各方为:

中国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是依据^v^法律成立的企业,在中国 省 市登记注册。

法定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 国 籍: 证件及号码:

企业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 国 籍: 证件及号码:

第三章 成立合资公司

第二条 合资各方根据《^v^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福建省 市合资设立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合资公司英文名称为: 。

第三条 合资公司的法定地址:

第四条 合资公司是中国企业法人,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v^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五条 合资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各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资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合资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经营目的、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

第六条 合资公司的经营目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经济、技术合作,并采用先进的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 合资公司经营范围是:

第八条 合资公司经营规模: (视具体情况写)

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 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为: 。

第十条 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 。

其中:甲方出资 ,占注册资本的 %,乙方出资 ,占注册资本的 %。

第十一条 双方将以下列作为出资:

乙方:现汇 ;机械设备 ;工业产权 ;其它 ,共 元 外汇与人民币的折算按投入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折算。

第十二条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由合资各方按其出资比例(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投入20%,其余在两年内分期缴付完毕)或(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六个月内一次性缴清)。

第十三条 合资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合资他方同意,并经原合同审批机关批准。

合资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合资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 合资各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 合资各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务:

甲方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写)主要有:

1.按第五章规定出资并协助安排资金筹措;

3.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5.建设期间,协助办理物资、机械设备进口的报关手续;

6.协助合资公司联系落实水、电、能源的供应,交通、通讯等设施配备;

7.协助合资公司招聘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8.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等手续

9. 负责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乙方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写)主要有:

1.按第五章规定出资并协助安排资金筹措;

2.办理合资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原材物料等有关事宜

4.协助培训合资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5.负责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 董事会

第十五条 合资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资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撤换董事,每次应向中国有关政府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董事会由 人组成,其中:甲方委派 人,乙方委派 人。董事长由 方委派,副董事长由 方委派。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任期三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一、合资公司章程的修改;

二、合资公司的中止、解散和延长合资期限;

三、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

四、合资公司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分立。

对下列其他事宜,可采取参加董事会会议的多数或三分之二多数董事通

过决定: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臵;

四、制定合资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合资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决定设立分支机构;

七、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报表、收支预算;

八、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第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案。

第八章 监事会

第十九条 合资公司设监事会,由 人组成。监事会应当包括投资者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或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人)。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不设监事会删除) 监事由股东选举产生(或共同委派),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撤换监事,每次应向政府有关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会(或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章 经营管理机构

荐 人,乙方推荐 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 年。

第二十二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资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经营管理部门可设若干部门经理,分别负责企业各部门的工作,办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第二十三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四条 合资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宜,按照《^v^劳动法》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个人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

劳动合同订立后,送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五条 各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奖励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一章 税务、财务、会计

第二十六条 合资公司应按中国的税法和有关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二十七条 合资公司职工按《^v^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二十八条 合资公司按《^v^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蓄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及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企业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二十九条 合资公司的会计年度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账凭证、单据、报表、账簿,用中文书写。

第三十条 合资公司的财务年度决算应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并将查账报告送董事会和总经理。

如其中一方认为需要另行聘请其他的会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另一方应予以同意。其所需要一切费用由聘请方负担。

第三十一条 每一会计年度的头四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营业年

度的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查通过。

第十二章 外汇管理

第三十二条 本合资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v^外汇管理规定办理。

第三十三条 本合资公司应分别开立外币和人民币帐户。

第三十四条 本合资企业的一切外汇收入都必须入中国银行或经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他国外银行,一切外汇支出由合资企业外汇存款帐户中支付。

第三十五条 本合资公司的外籍和港澳员工的工资和其他正当收益,在依法缴纳税款后,有权汇出国外。乙方分得的红利,依法缴纳税收后汇出国外。

第十三章 合资期限

第三十六条 合资公司的期限为 年,自合资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

如需延长经营期限,经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可以在经营期满六个月前向本合同审批机关申请延长。如需提前终止,经董事一致同意,报本合同审批机关批准。

第十四章 合资期满财产处理

第三十七条 合资期满或提前终止经营,由合资公司组成的清算委员会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清偿债务、损失以及支付清算费用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合资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资产净额或剩余财产超过注册资本的增值部分,应依法缴纳所得税。

第十五章 保 险

第三十八条 合资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境内保险机构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资公司决定。

第十六章 合同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三十九条 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才能生效。

终止经营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四十一条 由于合资一方不履行合同(协议)、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资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向原审批机关申请批准终止合同。如合资各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资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七章 违约责任

第四十二条 合资公司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投资的各条规定依期出资,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出资额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四十一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四十三条 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有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各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四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告知各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正机构出具。按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各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一旦不可抗力消失后,受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采取措施,继续履行需履行的合同。

第十九章 适用法律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v^法律的管辖。

第二十章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六条 凡应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四十七条 在仲裁过程中,除各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一章 文字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用中文写成。

第二十二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九条 按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的附属协议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十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须经^v^审批机关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五十一条 合资各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合资各方的法定地址即为合资各方的收件地址。

第五十二条 本合同有关条款违反中国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及规章规定的,以中国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及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五十三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合资各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 签字。

甲方: 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xxx (签名):

乙方: 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xxx (签名):

最新江苏省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江苏省劳动合同通用篇四

甲方(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名称

用人单位住所

工商登记

注册类型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户籍所在地址

现居住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社会(养老)保险号码

就业登记证号码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并约定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b、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并约定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c、以完成工作任务为劳动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完成本项工作任务之日即为劳动合同终止日。

二、工作地点

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

三、工作内容

(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工作。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可依法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基准和甲方依法制订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

(三)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经协商确认执行条款,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小时。

a、甲方实行每天小时工作制。

具体作息时间,甲方安排如下:

每周周至周工作,上午,下午。

每周周为休息日。

b、甲方实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实行班运转工作制。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属于不定时工作制,双方依法执行不定时工作制规定。

(三)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属于综合计算工时制,双方依法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规定。

(四)甲方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五)甲方依法为乙方安排带薪年休假,具体休假时间双方协商决定。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病危害防护

(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减少职业病危害。

(二)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并在乙方离职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四)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执行。

六、劳动报酬

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甲方承诺每月日为发薪日。

(二)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每月元。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选择确定条款:

a、 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确定,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其每月工资为元。

b、 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c、 甲方实行计件工资制,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应当是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按质完成甲方定额,甲方按照约定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根据乙方的业绩,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d、……

(四)甲方根据企业经营效益、当地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资。乙方的工资增长办法按照(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内部工资正常增长办法)确定。

七、社会保险

(一)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二)甲方应当依法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每年向职工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三)如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负责及时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帮助,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八、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下列条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甲方可以事前与乙方依法协商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的事项,并签订保守商业秘密 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

b、由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d、甲方依法执行国家有关福利待遇,并同意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

e、甲乙双方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九、劳动争议处理

(一)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全面履行,并严格执行依法执行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和给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二)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

十、其他事项

(一)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于联系。

(二) 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时用中文、外文书写,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本合同附件包括:

甲方盖章:

最新江苏省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江苏省劳动合同通用篇五

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管理工作细则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千步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考评人员的考评行为,提高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是指在规定职业(工种)及其资格级别范围内,按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对职业技能鉴定对象进行考核、评审的人员。

第三条 考评人员分为考评员和高级考评员(以下统称为“考评人员”)。

考评员可承担初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的考核、评审。

高级考评员可承担初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的考核、评审。

第四条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实行资格认证制度。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政策,按照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开展工作。

第二章 考评人员的申报条件

第五条 考评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掌握职业技能鉴定理论和相应职业(工种)技能标准和鉴定考评的技术和方法,熟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

(二)热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廉洁奉公,办事公道,作风正派。

(三)考评员必须具有高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资格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资格,熟悉了解本职业(工种)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并具有一定考评工作经验。

高级考评员必须具有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熟悉了解本职业(工种)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并具有丰富的考评工作经验。

第六条 申报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应按照考评人员的申报条件要求,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推荐,向相应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申报,填写《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申报表》,并附本人有关资历证明。考评员由所在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高级考评员,由各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报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

第三章 考评人员的职责

第七条 考评人员在实施鉴定中的职责:

(四)按照《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规程》要求,严格执行考评人员工作守则和考场规则。对考评现场发生的违纪行为,应视情节轻重可给予劝告、警告、终止考核或宣布成绩无效等处理三并及时向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报告。

第八条 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采取轮换方式派遣考评人员,组成考评小组,并指定考评组长一人。考评组长应具备相应组织能力和评判水平,并具有丰富的考评经验。考评组长负责本组考评工作,并最终裁决有争议的技术问题。每次考评工作完成后,在3日内考评组长应向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提交考评报告。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小组人数根据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视考生人数而定,但每组考评人员不得少于3人。

第九条 考评人员接受鉴定中心委派的任务后,应按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的鉴定场所。由考评组长召开考前准备会,分析鉴定题目,确定工作流程和评分标准,明确各环节考评人员的工作职责。

第十条 考评人员有权对鉴定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各级鉴定机构应认真听龋同时,考评人员应自觉接受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考评人员权益受到损害时,可向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申诉,各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必须维护考评人员的合法权利。

第四章 考评人员的培训、考核与认证

第十二条 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全省考评人员的资格培训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可以委托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对本地区考评员进行资格培训。

第十三条 考评人员的培训应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制定的教学大纲和教材组织进行。

培训采取集中讲授和按职业(工种)分组研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十四条 考评人员培训的主要内容为:

(一)职业技能鉴定的政策、制度、法规和基本理论;

(二)考评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守则以及相应的规章制度;

(三)职业标准、鉴定命题以及鉴定程序和考评技术。

第十五条 考评人员资格考核分公共知识和专业技能两部分进行。公共知识试题由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从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考评人员试题库抽取;专业技能考核由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命题二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全省高级考评员资格考核和省属鉴定机构考评员资格考核;受委托的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本地区考评员资格考核。

第十六条 考评人员实行资格认证制度。符合条件并经培训考核合格的,由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核准颁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证卡,其证卡照片处加盖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印章(钢印),有效期为三年。

第五章 考评人员的聘用与管理

第十七条 全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的管理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指导下,由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具体负责并组织实施全省考评人员的资格培训、考核和认证工作。

第十八条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实行聘任制。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全省高级考评员和省属鉴定机构考评人员的聘用;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本地区考评员和高级考评员的聘用,并报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备案。

第十九条 各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必须在取得相。应考评人员资格者中聘用,并签定聘约,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和聘用期限等。

第二十条 考评人员聘任期为三年。期满后需继续聘用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考核。

第二十一条 考评人员任期届满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

(三)经考核合格者报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重新核发考评人员资格证卡,并由相应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续签聘约后,方可继续从事考评工作。

(四)不按时提交申请报告和工作总结的;聘期满后不得再承担任务。

第二十二条 考评人员的使用应严格执行轮换制度。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派遣考评人员时,应采取定期轮换方式。考评小组成员中,考评人员在同一鉴定所(站)不能连续鉴定三次;考评小组成员中每次人员轮换不得少于三分之一。

第二十三条 考评人员,的使用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具有考评员资格的任课教师不得担任本班次的考评工作:考评人员亲属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时,严格实行亲属回避制度。

第二十四条 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应加强考评过程的质量监督,建立考评人员日常管理档案、记录考评人员考评工作情况。

第十五条 各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对考评:人员实施年度考核制度,要建立考核档案。对考核优秀的考评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考评人员,要取消其考评人员资格。

考核内容包括职业道德、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

第十六条 对于长期无故不参加考评工作或在考评工作中违反规定、徇私舞弊、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考评人员,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报经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核准后取消其考评人员资格,不得再聘用。

第二十七条 考评人员实施考评后,考评费用由实施职业技能鉴定的鉴定机构承担。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原有关规定与本细则相抵触的,以本细则为准。今后国家颁布新规定的,按国家新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最新江苏省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江苏省劳动合同通用篇六

1.约定严格的装修标准。消费者不应受开发企业在广告宣传中“高档”“进口”“名牌”等产品的模糊表述影响,而是应当将装修产品的品牌、型号、价格等在合同中明确的记载。同时,对于开发企业使用的原材料型号、规格、质量等予以明确表述、记载,对于施工工艺、装修布局等图纸做为合同附件进行明确。最好签订专门的装修合同或者补充协议进行全面、详细的约定。

2.约定严格的违约处理方式。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于装修违约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双倍赔偿装修差价,二是双方自行约定。不论采取哪一种方式,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明确标注,以避免在发生争议时,没有合同依据,以致维权受阻。

3.明确装修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空气质量检测。

消费者在与开发企业的补充协议中,对于装修的验收主体、验收程序以及验收标准应当有明确的记载,对于施工规范等都详细的进行约定,最好能在合同中约定由第三方出具验收报告,以保证验收的规范性。同时,开发企业的样板房往往是他们获取消费者青睐的“杀伤性武器”,而消费者则更应该将其作为维权的一个重要证据。曾经有个较大的房产楼盘,当消费者发现自己的房屋装修与当初看到的样板房相差甚远而前往理论时,样板房已经“灰飞烟灭”,失去踪影。当初究竟看到了什么样的装修标准,无据可查。因此,消费者应当对样板房证据的留取严格重视,早做拍照或者视频留存,甚至包括所用材料的品牌和细节之处。还有一项值得注意,那就是要约定对空气质量的验收,要求符合国家对装修材料以及室内空气污染控制的规范,以避免空气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造成人身损害。

4.要明确保修责任。

消费者与开发企业签订合同时,要明确房屋装修责任的归属,确定保修责任由开发企业来承担,约定装修项目等具体保修期限为2年。由于精装房内设备一般由《产品质量法》来保护,从产品销售之日起计算,消费者在领取钥匙时可能已经超出保修期。在此情形下,消费者应同时约定设备保修期,自消费者入住时起算2年,保修责任由开发企业和装修公司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二)精装房出现问题时消费者如何选择维权方式

面对购买精装房后出现的问题,消费者通常会首先选择和开发企业协商,但是往往协商不成,迫使消费者寻求通过诉讼程序进行维权。笔者认为主要通过以下两种诉求来进行维权。

1.装修不达标准,是根本性违约,消费者可以与开发企业解除合同。

消费者与开发企业就精装修部分产生纠纷后是否可以推翻商品房买卖合同,这主要看合同对装修的约定。实践中开发企业与消费者签订的合同范本,基本把装修作为开发企业的辅助义务,开发企业没有按合同约定的装修标准交房的,一般仅承担修复、补偿责任,或者违约责任,无法以开发企业没有达到装修标准为由解除买卖合同。

笔者认为,如果开发企业出售的商品房其装修标准很高,装修成本在整个房价中所占的比例也很大,消费者与开发企业将装修不达标准约定为根本性违约,或者虽没有将装修不达标准作为根本性违约,但将装修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加以约定,则开发企业未按约定装修标准交房,即可认定为根本性违约,消费者可以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但在实践中,消费者在与开发企业签订合同时,往往对此疏于重视,并未进行严格的约定。或者开发企业要求消费者签订格式合同,对开发企业的责任约定不够明确,导致消费者在维权时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合同依据,以致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无法支持消费者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

2.消费者追究开发企业装修违约责任,主张企业赔偿装修差价。

(1)法院支持赔偿差价,必须有第三方鉴定机构对装修标准进行鉴定,以确定装修标准是多少,装修差价是多少。同时,鉴定机构只能对室内装修标准进行鉴定,对于消费者公摊部分的装修是否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无法鉴定,而且法院认为消费者也无法具体行使此项权利。这就造成判决时,没有证据支持法院认可消费者退还公摊部分装修差价的诉求,对于该部分损失,消费者无法得到赔偿。

(2)开发企业按照高的装修标准收取装修费后,所交税金、规费以及企业利润都是据此核算得出,比实际装修消费者应当交的税金、规费以及企业利润高出数倍,该部分损失,消费者无法得到赔偿。

(3)开发企业在合同中约定赠送的部分设备,也未必是完全免费的。如果未明确排除在装修价款之外,消费者主张赔偿装修款时,法院对于该部分的赔偿主张也不能支持。

总体来说,精装修交房是未来的趋势,国家从节能、环保等方面考虑,也鼓励开发企业精装交房。但是如何更好的解决“精装房”装而不精的情况,尤其是在“精装房”遇到“限价政策”的情况下,如何维护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不但需要国家政策的支持,更需要开发企业和消费者都能够自觉遵守契约精神,诚信开发、信守承诺,未来让“精装房”真正的变成物有所值的精品工程。

参考文献:

[1]《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装饰装修管理的通知》

最新江苏省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江苏省劳动合同通用篇七

第一条根据《^v^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依据(以下简称甲方)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共同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的合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合资经营企业的名称为:

(中文)(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英文)

第三条合营各方的名称、法定地址:

甲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电话:传真:

法定地址:江苏省如皋市

乙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电话:传真:

法定地址:

第四条合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条合营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法律、法规。

第六条合营公司的宗旨为:

第七条合营公司经营范围为:

第八条合营公司初期的生产规模为:年产

第九条合营公司的产品直接外销比例为,余下的在国内市场销售。外销产品由方负责销售。若合营公司直接销售的价格高于方销售价格时,合营公司可直接销售。

第十条合营公司投资总额为万美元,注册资本为万美元。

第十一条合营各方出资如下:

甲方:认缴出资额为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以

乙方:认缴出资额为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以

人民币与美元的折算按收到出资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率计算。

合营各方认缴的出资现金、现汇汇入合营公司帐户后统一使用。

合营一方出资以实物作价投入,其价格、质量等须得到合营另一方的认可。

第十三条合营双方缴付出资额后,经合营公司聘请的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合营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

第十四条合营期内,合营公司不得减少注册资本数额。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发生变化,确需减少的,须经审批机构批准。

第十五条合营任何一方如转让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合营他方同意,一方转让时,在同等条件下,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六条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经董事会一致同意后,应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应在批准之日起三十日之内,到原登记注册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七条合营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八条董事会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其主要职权如下:

1.决定聘用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职员;

3.批准年度财务报表、收支预算、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4.通过合营公司重要规章制度;

5.决定设立分支机构;

6.修改合营公司章程;

7.讨论决定合营公司延期、中止、解散或与其它经济组织的合并;

8.讨论决定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

9.负责合营公司中止和期满时的清算工作;

10.其它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第十九条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董事任期三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条董事会董事长由方委派,副董事长名,由方委派。

第二十一条合营各方在委派和更换董事人选时,应书面通知董事会。

第二十二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经过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可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原则上在公司所在地举行,如董事会认为有必要,也可在其它地方召开。

第二十四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缺席时由董事长委托副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五条董事长应在董事会开会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各董事,写明会议内容、时间和地点。

第二十六条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董事会。如届时未出席,也未委托他人出席,则作为弃权。

第二十七条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为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人数少于人,其通过的决议无效。

第二十八条董事会每次会议,须作详细的书面记录,并由全体出席董事签字,代理人出席时,由代理人签字,记录文字使用中文,该记录由合营公司存档。

第二十九条下列事项须董事会一致审查通过:

1.合营公司

章程的修改;

2.合营公司的延期、中止、解散;

3.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

4.合营公司与其它经济组织的合并;

对其它事项,可采取简单多数通过决定。

第三十条董事长以及董事长授权的副董事长或董事,有权监督、检查总经理执行董事会决议的情况,但不得干预总经理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三十一条合营公司经营管理机构设部、部、部等个部门。

第三十二条合营公司总经理,由方推荐,副总经理人,由方推荐。正、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

第三十三条总经理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定,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当总经理不在时,经总经理委托可代理先行使总经理职责。

第三十四条总经理任期三年,经继续推荐,董事会聘请可以连任。

第三十五条董事长或副董事长、董事经董事会聘任,可兼任合营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它高级职员。

第三十六条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经济组织的实职,不得参与其它经济组织对本合营公司的商业竞争。

第三十七条总经理、副总经理只代表合营公司工作,不得代表合营的任何一方。

第三十八条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职员请求辞职时,应提前六十天向董事会提出书面报告。

以上人员如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解聘,如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按照《^v^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管理规定》、《^v^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和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条合营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四十一条合营公司的一切凭证、帐簿、报表均用中文书写。

第四十二条合营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人民币与其它货币的折算方法,按《^v^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执行,以实际发生之日起^v^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率计算。

第四十三条合营公司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的银行开立外汇帐户。

第四十四条合营公司采用权责发生制和借贷复式记帐法记帐。

第四十五条合营公司财务部应在每个会计年度头三个月编制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表,经总经理审核签字后,提交董事会会议通过。

第四十六条合营各方有权自费聘请注册会计师查阅帐簿,查阅时合营公司应提供方便。

第四十七条合营公司按照《^v^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施行细则的规定,由董事会确定其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加速折旧需报有关部门批准。

第四十八条合营公司一切外汇事宜,按照《^v^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九条合营公司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里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其中每年提取储备基金的比例不得低于税后利润的10,提取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合营公司经营情况讨论确定。

第五十条合营公司依法交纳所得税和提取各项基金后的利润,按照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所占比例进行分配。

第五十一条合营公司每年分配利润一次,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公布利润分配方案及各方应分的利润额。

第五十二条合营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上一个会计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会计年度的利润分配。

第五十三条合营公司用工实行劳动合同制,职工的招收、辞退和解除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劳动争议等事宜,按照《^v^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办理。

第五十四条合营公司所需职工,应首先择优录用甲方推荐的原有职工,如人员不能满足需求,应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编制劳动计划,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后,由合营公司向社会公开招收、择优录用,招收的人员应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第五十五条合营公司有权对违犯合营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职工视其违纪情节给予敬告、记过、降薪和开除的处分。

对职工的处分决定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五十六条职工的福利及待遇,按照中国有关规定,根据合营公司具体情况,由董事会规定,并在劳动合同中具体确定,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

合营公司随着生产的发展,职工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提高,应适时提高职工的工资。

第五十七条职工的编制、奖金、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事宜,合营公司分别在各项制度中加以规定,确保职工在正常条件下从事生产和工作。

第五十八条合营公司职工有权按照《^v^工会法》的规定,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第五十九条合营公司工会是职工的代表,其职责是: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和物质利益,组织职工学习政治、业务、科学技术知识,开展文娱、体育活动,教育职工遵守劳动纪律,努力完成合营公司各项生产任务。

第六十条合营公司工会代表职工与合营公司签订集体劳动合同,指导职工与合营公司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并监督合同的执行。

第六十一条合营公司工会负责人有权向合营公司董事会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第六十二条合营公司工会参与调解职工与合营公司之间发生的争议。

第六十三条合营公司每月按合营公司中方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拨交工会经费,合营公司工会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的《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使用工会经费。

第六十四条合营期限为年,自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期登记手续。

第六十六条合营各方如一致认为终止合营符合各方最大利益时,经董事会决定可提前终止合营。

合营公司提前终止合营,需董事会召开全体会议作出决定,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六十七条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经营,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提前终止合营。

第六十八条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时,董事会应提出清算程序,组成清算委员会,依法对合营公司财产进行清算。

第六十九条清算委员会任务是对合营公司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制定清算方案,提请董事会审查通过后执行,并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

第七十条清算期间,清算委员会代表合营公司起诉或应诉。

第七十一条清算费用和清算委员会成员的酬劳,应从合营公司现有财产的清算收入中优先支付。

第七十二条清算债务的清偿顺序为:

1.合营公司支付职工工资及保险福利费用等;

2.合营公司应缴国家的税金以及其它款项;

3.合营公司尚未偿付的有担保债务;

4.合营公司尚未偿付的其它债务。

在同一顺序内不足清偿的,按比例清偿。

第七十三条清算终了,合营公司的资产净额或剩余财产超过注册资本与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资本公积及未分配利润之和的部分,视同利润,依法缴纳所得税。

第七十四条清算结束后,合营公司应向原审批机关提出报告,并到原登记注册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回营业执照,同时对外公告。

第七十五条合营公司终止后,其各种帐册由甲方保存。

第七十六条合营公司通过董事会制定的规章制度有:

1.经营管理制度,包括所属各个管理部门的职责;

2.职工守则;

3.劳动工资制度;

4.职工考勤、升级与奖惩制度;

5.职工福利制度;

6.财务会计制度;

7.合营公司解散时的清算程序;

8.其它必要的规章制度。

第七十七条本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七十八条本章程用中文书写。

第七十九条本章程需经^v^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委托的审批机关批准后方能生效,修改时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最新江苏省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江苏省劳动合同通用篇八

受让方(甲方):

让与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

填写说明

一、本合同为^v^科学技术部制定的技术转让(技术秘密)合同示范文本。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让与人将其拥有的技术秘密提供给受让方,明确相互之间技术秘密使用权和转让权,受让方支付约定使用费而订立的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受让人或共同让与人。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受让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让与方(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相关范文推荐
  • 09-15 最新英语培训机构合同 培训机构加盟合同(大全6篇)
    生活当中,合同是出现频率很高的,那么还是应该要准备好一份劳动合同。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
  • 09-15 2023年餐饮店协议 餐饮合作合同(精选7篇)
    生活当中,合同是出现频率很高的,那么还是应该要准备好一份劳动合同。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
  • 09-15 2023年劳动合同草拟签订(精选10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合同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合同。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
  • 09-15 圆柱木采购合同(大全5篇)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合同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合同。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
  • 09-15 聘用总经理劳动合同 经理聘用合同(大全7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
  • 09-15 最新楼体改建合同规定(精选5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
  • 09-15 北京租房合同电子版 北京市租房合同(汇总8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
  • 09-15 最新合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大全7篇)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书面协议,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这里我整理了
  • 09-15 2023年船舶买卖交易合同(优质9篇)
    合同内容应包括劳动双方的基本信息、工作内容与职责、工作时间与休假、薪酬与福利、劳动保护与安全等方面的内容。合同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合同。下面
  • 09-15 最新疫情劳动合同(实用5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