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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心得(案例13篇)

时间:2023-10-26 11:57:14 作者:曼珠 最新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心得(案例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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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心得体会

庸俗化是党内生活的腐蚀剂。防止和克服这一问题,就要按照习总书记强调的,坚持不懈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不断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和水平。

严格的党内生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解决党内存在问题、加强党员干部党性锻炼的有效途径,也是保持党的团结统一、增强党的生机活力的重要措施。一个领导班子强不强、有没有战斗力,与党内政治生活严不严格密切相关;一个党员干部党性强不强、有没有感召力,也同是否经受过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密切相关。从领导干部到普通党员都严格按照党章过组织生活,人人都在组织中,人人都在监督中,是各级党组织始终保持强大凝聚力战斗力的根本原因。

党的xx大以来,特别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展开以来,党内政治生活得到明显加强。但是,随着社会环境和条件的变化,一些消极的东西不断渗透到党内政治生活中来,党内生活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的问题依然存在。

有的党组织软弱涣散,政治性淡薄、原则性缺失、战斗性减弱,一些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游离于党组织之外。有的好人主义盛行,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不起来,思想交锋“你好我好”,甚至搞变相表扬、相互吹捧那一套;有的自由主义泛滥,把个人凌驾于党组织之上,搞个人说了算,主要领导“一言堂”,班子其他成员“看脸色”,工作决策“一致通过”,出了问题集体负责,破坏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破坏党内风气,腐蚀党员干部思想,削弱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损害党的形象和事业。一些党员干部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与党内政治生活不健全、不严格有很大关系。现在,我们正在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党面临许多新的考验和挑战。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从严治党,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重要和紧迫。如果没有积极健康的党内生活,必然无法打造一支过硬的先锋队伍,实现中国梦强军梦就是一句空话。

小平同志指出,对党内制度“要当作法律一样坚决执行”。不论是历史经验,还是教育实践活动,都表明一个共同的规律:党的建设的成效来自从严要求、从严管理,党内存在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要突出一个“严”字,制度要严、纪律要严、执行要严,对各种违法违纪现象毫不留情、决不手软,依照法律法规严肃惩处,实行“零容忍”,真正使严格的党内生活成为解决党内自身问题的重要途径。

严格党内政治生活,领导干部是关键。上行下效,源清流洁。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关系党内生活的质量,具有重要示范和导向作用。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上率下,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带头强化监督约束,带头执行各项纪律,带头发扬民主作风,生活在“一班人”之中,不凌驾于“一班人”之上;高人一筹,不高人一等;用好一票之权,不搞一人专断,营造健康民主的党内生活氛围。

教育实践活动有尽时,改进作风无穷期。我们要把教育实践活动中好的经验做法固化下来、形成制度,严格遵守《军队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若干规定》,在严格的党内生活中反复锻炼,坚强党性,百炼成钢。

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心得体会

中央刚刚发布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把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作为一条重要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明确强调要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充分认识“三会一课”制度的功能和重要性,对于我们在具体工作中落实好六中全会精神具是非常必要的。

“三会一课”制度,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是党章规定的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的基本方式和重要制度,也是党员参与党内生活、接受党内教育的基本保障。“三会一课”是落实好党建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基层党组织执政能力的制度保证。

“三会”既是党的基层组织基本的组织方式,又是党员参与党内政治生活,接受党内教育的主要途径。按时上好党课,是落实党员接受党内教育和培训权的重要方式和途径。“三会一课”的功能,主要有两个方面,即对于基层党组织履行职责的提供组织保证的功能和对党员个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提供制度保证功能。

指出,“一个班子强不强、有没有战斗力,同有没有严格的党内生活密切相关。一个领导干部强不强、威信高不高,也同是否接受过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密切相关。”“三会一课”作为党员参与党内生活的基本途径与方式,其质量高低直接决定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决定着基层领导干部的威信高低和党性强弱,也决定着党员先进性的发挥程度。正确认识“三会一课”的重要性,是落实好这个制度的前提。

首先,“三会一课”是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严肃党内生活首先要严肃“三会一课制度,基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落实好“三会一课”,发挥好“三会一课”管理党员、锤炼党性平台的作用。从严治党,最根本的就是要使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都按照党的各项规定办事。锤炼党性,就是要求共产党人无论是想问题、搞研究,还是作决策、办事情,都必须站在党和人民立场上,而不能把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三会一课”重要的功能就是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督促领导干部和党员学习党内各项规定的重要形式,也是检验领导干部和党员执行党内规定状况的重要方式。任何党员的党性都不是与生俱来的,需要在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中加以锤炼。通过“三会一课”,党员可以培养自己党的意识,避免工作中的自由主义、分散主义、好人主义、个人主义,提醒自己时刻不忘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时刻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忠于组织。

其次,落实好“三会一课”是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基层的必然要求。全面从严治党,基础是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全面”就是要管全党、志全党,就是面向八千八百多万党员、四百四十多万个党组织,覆盖党的建设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部门。因此,落实好“三会一课”不仅是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全体党员队伍的必然要求,也是覆盖到全部基层党组织的必然要求。尽管每个党员都编入一个党组织进行管理,也有严明的组织纪律规定,但是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一些党组织软弱涣散、一些党员、干部难以受到监督、队伍管理缺位、不到位的情况依然常见。落实好“三会一课”是克服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提高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使全面从严治党真正全覆盖的有效途径。今年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央明确要以“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来推进和实施,要求“党小组要定期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不设党小组的,以党支部为单位集中学习。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党员会议,每次围绕一个专题组织讨论。”要求用创新方式讲党课。党员领导干部要在所在党支部讲党课,到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党支部讲党课等,也充分说明了“三会一课”在基层党组织落实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从严治党中的重要作用。

最后,落实好“三会一课”是积极发扬党内民主的必然要求,也是检验党内民主质量的重要指标。“三会一课”是党员行使党内权利、参与或决定党内事务、表达诉求、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思想交流的最基本的形式。改进“三会一课”的内容和形式,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不仅可以疏通和拓展党员反映和表达意愿的渠道,扩大党员对基层党组织工作的参与,活跃基层组织生活,提高党组织工作的民主化、规范化,并且可以切实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和实际效果,真正使基层党组织成为党员行使民主权利、增进党内团结、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力的平台和载体。

一再强调“‘三会一课’制度要坚持”,“不仅要坚持,而且要全覆盖,概莫能外,不能搞特殊,中央的同志也要坚持。”《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也要求“‘三会一课’要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使“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获得了党内大法的有力保障,必将推动我们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进一步严格和完善。

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心得体会

党的xx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与1980年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既相互联系、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系统总结近年来尤其是党的xx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新举措、新经验、新成果,形成了新的制度安排。《准则》明确了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方向、目标、原则、任务、举措,从12个方面作出具体规定,为我们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让这个熔炉“热”起来提供了基本遵循。

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新形势下,我们党面临“四大考验”、“四种危险”,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的问题依然存在,我们要夺取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胜利,就必须用好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这个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根据时代发展和管党治党的新要求制定《准则》,是完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需要、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解决党内存在突出矛盾和问题的需要,是我们党的建设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贯彻落实《准则》,让党内政治生活的熔炉“热”起来,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按照六中全会提出的“四个着力”要求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努力在全党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是一篇大文章,既要谋篇布局,又要抓细抓实。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首要任务,坚定“四个自信”,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把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立起来;要抓好纪律严明这个重要内容,把纪律挺在前面,用铁的纪律从严治党,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全党令行禁止;要按照坚持根本宗旨、保持血肉联系的根本要求,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当好人民公仆;要用好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这个组织保证,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大力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以用人环境的风清气正促进政治生态的“山清水秀”;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使党内政治生活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使之成为煅炼党性、提高觉悟、强身治病的熔炉;要着眼反腐倡廉的重要任务,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风成于上,俗化于下。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子帅以正,孰敢不正?”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既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又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才能作出表率、树立标杆,为开展好党内政治生活提供上率下行、层层传导的强大动力。

磨砺锐锋芒,百炼始成钢。让我们行动起来,在贯彻落实《准则》的实践中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使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学习心得体会

党的以来,党内政治生活明显加强,但是,基层党内生活庸俗化、随意化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好人主义、自由主义、形式主义等不良风气尚未根本杜绝。具体表现如下:

普通党员党员意识淡薄。有的党员理想信念滑坡,宗旨意识缺失,在党不言党,在党不护党。参加政治学习被动应付,接受思想教育言不由衷,茶余饭后乐于发发段子、碰碰杯子、摇摇骰子,就是不学理念、不看文件、不钻政策。有的说话不讲党性,办事不讲原则,奉行“好人主义”哲学,“只栽花,不栽刺”。有的为了当干部、捞好处,千方百计钻进党的队伍,只讲党员权利,不讲党员义务,没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党员干部政治意识淡薄。有的党员干部政治方向迷失,崇尚西方政治模式,攻击国家政治体制,不论场合,不讲身份,信口开河,口无遮拦。有的党员干部工作唯上、唯利,不唯实,对上过捧,对下过哄。有的党员干部宁伤原则,不伤感情,面对不良风气不敢批评抵制,对不良现象不敢较真碰硬。有的党员干部喜欢打着同学会、校友会、同乡会等旗号拉小圈子、搞小派别,有的利用职权培植私人关系,扩张私人势力,将上下级间的同志关系异化为封建式的人身依附关系。

党组织书记管党意识淡薄。有的党组织书记职能错位,过分强调经济基础的决定性作用,轻视了上层建筑的反作用,认为“抓经济发展是硬任务,抓党建工作是软指标”,而放松了管党治党责任。有的地方行政主职完全忘记了自己党组织副职的身份,一门心思扑在政务工作上,对党务工作完全不过问,时刻关注“gdp”的增长,从不研究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有的党组织书记不敢坚持原则,对党员不教育、不管理,放任自流,有的在教育管理上不发力、不动真,流于形式。

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心得体会_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学习感想

党的以来,党内政治生活明显加强,但是,党内政治生活仍然不严格存在的问题,基层党内生活庸俗化、随意化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好人主义、自由主义、形式主义等不良风气尚未根本杜绝。但是,“七一”前夕,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讲了营造良好从政环境的问题,引起强烈反响。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坚守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这样才能形成好的政治生态,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存在的问题。

党的以来,党内政治生活明显加强,但是,基层党内生活庸俗化、随意化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好人主义、自由主义、形式主义等不良风气尚未根本杜绝。具体表现如下:

普通党员党员意识淡薄。有的党员理想信念滑坡,宗旨意识缺失,在党不言党,在党不护党。参加政治学习被动应付,接受思想教育言不由衷,茶余饭后乐于发发段子、碰碰杯子、摇摇骰子,就是不学理念、不看文件、不钻政策。有的说话不讲党性,办事不讲原则,奉行“好人主义”哲学,“只栽花,不栽刺”。有的为了当干部、捞好处,千方百计钻进党的队伍,只讲党员权利,不讲党员义务,没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党员干部政治意识淡薄。有的党员干部政治方向迷失,崇尚西方政治模式,攻击国家政治体制,不论场合,不讲身份,信口开河,口无遮拦。有的党员干部工作唯上、唯利,不唯实,对上过捧,对下过哄。有的党员干部宁伤原则,不伤感情,面对不良风气不敢批评抵制,对不良现象不敢较真碰硬。有的党员干部喜欢打着同学会、校友会、同乡会等旗号拉小圈子、搞小派别,有的利用职权培植私人关系,扩张私人势力,将上下级间的同志关系异化为封建式的人身依附关系。

党组织书记管党意识淡薄。有的党组织书记职能错位,过分强调经济基础的决定性作用,轻视了上层建筑的反作用,认为“抓经济发展是硬任务,抓党建工作是软指标”,而放松了管党治党责任。有的地方行政主职完全忘记了自己党组织副职的身份,一门心思扑在政务工作上,对党务工作完全不过问,时刻关注“gdp”的增长,从不研究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有的党组织书记不敢坚持原则,对党员不教育、不管理,放任自流,有的在教育管理上不发力、不动真,流于形式。

对策。

落实管党责任,突出示范性。各级党组织书记是管党治党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管党治党的直接责任人,要进一步落实管党责任。要坚持“书记抓、抓书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全面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联述联评联考”制度,增强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的责任意识。各级党组织书记不仅要带头履行管党责任,还要带头执行党内制度,做到以上带下。

加强思想管理,突出先进性。当前,各种思潮泛滥,不少党员思想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冲击。要出台详细的规定,加强管理,杜绝党员随意发表有损党的形象的不当言论。要坚持“质量建党”要求,控制党员数量,提高党员质量。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党员思想觉悟。

加强学习教育,突出经常性。要突出政治性原则,加强党员教育。针对当前党员教育中存在的“泛理论”、“纯说教”现象,要切实改进教育手段,更新教育内容。要适应信息化发展要求,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短信等传播媒介,探索网上组织生活新模式,实现党员学习教育立体化、全覆盖。加强对党员学习教育的督查考核,保证学习教育经常、有效开展。

严格监督惩处,突出纯洁性。要及时对一些不合时宜的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建立党内政治生活考核评价体系,健全权力约束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力度,对违纪违法行为从严惩处。对主要领导、掌管人财物关键岗位的同志要重点监督。出台操作性强的办法,及时、谨慎地处置不合格党员。坚持出重拳、用重典,加大对违纪行为惩处力度。

二论贯彻在听取河南兰考教育实践活动情况汇报时讲话精神。

怎样形成好的政治生态?如何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关键就是按照在听取兰考县委和河南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情况汇报时所强调的,坚持不懈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不断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和水平。

教育实践活动中,广大党员干部过上了有质量的党内政治生活,批评有“辣味”,通过红脸、出汗,实现了思想的提升、灵魂的净化,不少同志感慨党的好传统又回来了。但也有一些同志不适应、不习惯,发出“有必要这么认真吗”的疑问。有的党员、干部以当导演、演员的心态对待和参加活动,表面上轰轰烈烈、真刀真枪,内心里都“有数”、不去当真。这说明一些同志思想上仍然没有转过弯来,对为什么要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缺乏正确认识。

我们常讲,一个人组织上入党是一时的事,思想上入党是一生的事。但光靠个人觉悟、修养,没有党内政治生活对党员的教育、改造、提高,是不行的。现在,一些党员把夹杂着自由主义、好人主义、个人主义色彩的现象视为一种正常状态,把不讲纪律、不讲原则、拉拉扯扯、吹吹拍拍的庸俗习气当作潜规则,甚至在党内培植小团体、小群体、小圈子、小山头。这些问题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地方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下降,一些党员得不到应有的党性锻炼。因此,我们要从严格规矩、破潜规则入手,全面加强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严肃性。

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全文

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也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根本保证。必须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偏离和动摇。

全党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聚精会神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努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打下坚实物质基础。

全党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根本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做到头脑清醒、立场坚定,矢志不移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全党必须毫不动摇坚持改革开放,发挥群众首创精神,勇于自我革命,勇于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坚定不移实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决不能安于现状、墨守成规。新形势下,党领导人民全面深化改革,是为了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

全党必须把坚持党的思想路线贯穿于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全过程,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一切从实际出发,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既反对各种否定马克思主义的错误倾向,又破除对马克思主义的教条式理解。坚持从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出发,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全党必须坚决捍卫党的基本路线,对否定党的领导、否定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否定改革开放的言行,对歪曲、丑化、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言行,对歪曲、丑化、否定党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人民军队历史的言行,对歪曲、丑化、否定党的领袖和英雄模范的言行,对一切违背、歪曲、否定党的基本路线的言行,必须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

考察识别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首先看是否坚定不移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在大是大非面前不能态度暧昧,不能动摇基本政治立场,不能被错误言论所左右。当人民利益受到损害、党和国家形象受到破坏、党的执政地位受到威胁时,要挺身而出、亮明态度,主动坚决开展斗争。对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没有立场、没有态度、无动于衷、置身事外,在错误言行面前不抵制、不斗争,明哲保身、当老好人等政治不合格的坚决不用,已在领导岗位的要坚决调整,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

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全党令行禁止,是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所系,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目的。必须坚持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核心是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一个国家、一个政党,领导核心至关重要。全党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的各级组织、全体党员特别是高级干部都要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涉及全党全国性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只有党中央有权作出决定和解释。各部门各地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可以向党中央提出建议,但不得擅自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对党中央作出的决议和制定的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向党组织提出保留意见,也可以按组织程序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党中央提出。

全党必须自觉服从党中央领导。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人民军队,各人民团体,各地方,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其党组织都要不折不扣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

全党必须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全国人大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其党组织要定期向党中央报告工作。研究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项或作出重大决定要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执行党中央重要决定的情况要专题报告。遇有突发性重大问题和工作中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情况紧急必须临机处置的,要尽职尽力做好工作,并迅速报告。

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在党中央领导下开展工作,同级各个组织中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同级党委领导、向同级党委负责,重大事项和重要情况及时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

全党必须自觉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对党中央决策部署,任何党组织和任何党员都不准合意的执行、不合意的不执行,不准先斩后奏,更不准口是心非、阳奉阴违。属于部门和地方职权范围内的工作部署,要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为前提,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但决不允许自行其是、各自为政,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纪律严明是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的重要保障,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必须严明党的纪律,把纪律挺在前面,用铁的纪律从严治党。

坚持纪律面前一律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党内决不允许存在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组织和特殊党员。每一个党员对党的纪律都要心存敬畏、严格遵守,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违反党的纪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坚决同一切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作斗争。

政治纪律是党最根本、最重要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全党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员不准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不准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不准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不准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不准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党员不准搞封建迷信,不准信仰宗教,不准参与邪教,不准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

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不准在党内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严禁在党内拉私人关系、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对那些投机取巧、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的人,要严格防范,依纪依规处理。坚决防止野心家、阴谋家窃取党和国家权力。

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如实向党反映和报告情况,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反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反对隐瞒实情、报喜不报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名义纵容、唆使、暗示或强迫下级说假话。凡因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重大损失的,凡因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骗取荣誉、地位、奖励或其他利益的,凡因纵容、唆使、暗示或强迫下级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都要依纪依规严肃问责追责。对坚持原则、敢于说真话的同志,要给予支持、保护、鼓励。

党内不准搞拉拉扯扯、吹吹拍拍、阿谀奉承。对领导人的宣传要实事求是,禁止吹捧,禁止给领导人祝寿、送礼、发致敬函电,禁止在领导干部国内考察工作时组织迎送、张贴标语、敲锣打鼓、铺红地毯、举行宴会等。

党的各级组织必须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责任,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要坚决批评制止,不能听之任之。党的各级组织和纪律检查机关要加强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执行纪律宽松软的问题。

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全文

人民立场是党的根本政治立场,人民群众是党的力量源泉。我们党来自人民,失去人民拥护和支持,党就会失去根基。必须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要求。

全党必须牢固树立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站稳群众立场,增进群众感情。党的各级组织、全体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做到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当好人民公仆。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决不允许在群众面前自以为是、盛气凌人,决不允许当官做老爷、漠视群众疾苦,更不允许欺压群众、损害和侵占群众利益。改进和创新联系群众方法,建立和完善民意调查等制度,利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各种渠道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把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一致起来,着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

全党必须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以身作则。反对形式主义,重在解决作风飘浮、工作不实,文山会海、表面文章,贪图虚名、弄虚作假等问题。反对官僚主义,重在解决脱离实际、脱离群众,消极应付、推诿扯皮,作风霸道、迷恋特权等问题。反对享乐主义,重在解决追名逐利、贪图享受,讲究排场、玩物丧志等问题。反对奢靡之风,重在解决铺张浪费、挥霍无度,骄奢淫逸、腐化堕落等问题。坚持抓常、抓细、抓长,特别是要防范和查处各种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

党的各级组织、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提高做群众工作能力,既服务群众又带领群众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把党的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引领群众听党话、跟党走。坚决反对命令主义,坚决反对“尾巴主义”,不允许为了个人政绩、选票和形象脱离实际随意决策、随便许愿。

坚持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同干部群众谈心、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制度。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到条件艰苦、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地方解决问题,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领导干部下基层要接地气,轻车简从,了解实情,督查落实,解决问题,坚决反对作秀、哗众取宠。对一切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行为,要严肃问责追责,依纪依法处理。在应对重大安全事件、重大突发事件、重大自然灾害事件等事件中,领导干部必须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党员、干部必须顾全大局,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遇到涉及自身利益和局部利益的问题应该通过正常渠道向上级反映,积极主动做好化解社会矛盾、防控社会风险工作,不准组织、参与、纵容扰乱社会秩序的非法活动。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重要制度保障。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是民主集中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始终坚持,任何组织和个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以任何理由违反这项制度。

各级党委(党组)必须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凡属重大问题,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不允许用其他形式取代党委及其会(或党组)的领导。落实党委会(或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健全会向全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制度,坚决反对和防止独断专行或各自为政,坚决反对和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实,坚决反对和防止以党委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各级党委(党组)要善于观大势、抓大事、管全局,及时发现和解决矛盾和难题,不上推下卸,不留后遗症。建立上级组织在作出同下级组织有关重要决策前征求下级组织意见的制度。

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增强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在研究工作时充分发表意见,决策形成后一抓到底,不得违背集体决定自作主张、自行其是。坚决反对和纠正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会上不说、会后乱说,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等错误言行。坚持讲原则、讲规矩,共同维护坚持党性原则基础上的团结。

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责。在研究讨论问题时要把自己当成班子中平等的一员,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程序决策、按规矩办事,注意听取不同意见,正确对待少数人意见,不能搞一言堂甚至家长制。支持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开展工作,坚决防止和克服名为集体领导、实际上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坚决防止和克服名为集体负责、实际上无人负责。

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党组织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但在上级或本级党组织改变决定以前,除执行决定会立即引起严重后果等紧急情况外,必须无条件执行已作出的决定。

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按规定向上级党委报备,无正当理由、未向上级党委报备不得调整。领导干部要自觉服从组织分工安排,任何人都不能向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安排。领导干部不准把分管工作、分管领域和地方当作“私人领地”,不准搞独断专行。

在党的工作和活动中,该以组织名义出面不能以个人名义出面,该由集体研究不能个人擅自表态,不允许用个人主张代替党组织的主张、用个人决定代替党组织的决定。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是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健康的重要基础。要坚持和完善党内民主各项制度,提高党内民主质量,党内决策、执行、监督等工作必须执行党章党规确定的民主原则和程序,任何党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压制党内民主、破坏党内民主。

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和党的各级委员会作出重大决策部署,必须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凝聚智慧和力量,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必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保障全体党员平等享有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坚持党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党内一律称同志。任何党组织和党员不得侵害党员民主权利。

畅通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拓宽党员表达意见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健全党内重大决策论证评估和征求意见等制度。党的各级组织对重大决策和重大问题应该采取多种方式征求党员意见,党员有权在党的会议上发表不同意见,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党中央提出。推进党务公开,发展和用好党务公开新形式,使党员更好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

党内选举必须体现选举人意志,规范和完善选举制度规则。党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碍选举人依照规定自主行使选举权,坚决反对和防止侵犯党员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现象,坚决防止和查处拉票贿选等行为。

坚持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提前或延期召开党的代表大会。落实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实行代表提案制,健全代表参与重大决策、参加重要干部推荐和民主评议、列席党委有关会议、联系党员群众等制度。更好发挥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及委员作用。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畅通党员表达意见、要求撤换不称职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渠道。按期进行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和支部委员会换届。

党员有权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提倡实名举报。党员有权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党组织既要严肃处理对举报者的歧视、刁难、压制行为特别是打击报复行为,又要严肃追查处理诬告陷害行为。对受到诽谤、诬告、严重失实举报的党员,党组织要及时为其澄清和正名。要保障党员申辩、申诉等权利。对执纪中的过错或违纪行为,要依规及时纠正、消除影响并追究有关组织和人员的责任。

学习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心得体会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专题研究了全面从严治党问题,制定了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并修订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1980年制定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颁布施行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对我们严肃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30多年来,党中央形势任务和党内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党的建设既积累了大量新成果新经验,又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所以党中央有必要在新形势下针对党内政治生活提出新的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一直把全面从严治党紧紧抓在手上,采取了一系列新的举措加大管党治党力度,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遏制腐败,着力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党内政治生活出现了许多新气象。

但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虽然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很多得到了有效解决,但一些问题依然存在,我们必须继续努力,不断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制度上防范和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只有完善规范、健全制度,才能把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解决好,更有效地进行全面从严治党。

作为党员,我们就应该自觉遵守党内生活准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防止由少数人说了算,更不允许个人专断;每一名党员对组织都要忠诚老实,要讲真话、报实情,不能耍小聪明,不糊弄和欺骗组织;各级党组织尤其是领导干部更要勇于坚持真理,敢于同歪风邪气作坚决斗争。

“遵守党的纪律是全面的、无条件的,不能做选择题。”现实生活中,有的干部,工作很辛苦,也做了一些有益的事情,但老百姓却不那么认可,究其原因,不是群众的要求高了、口味变了,从根本上说还是某些党员干部的群众观念出现了偏差,党的群众纪律执行得不够好。扎实抓好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在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制度机制,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而党内监督也已经不是一个新问题,党内制定一个党内监督的规范性文件,是党的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党内外强烈的呼声。这个条例的制定,表明我们党在制度建设上有了新的进展和新的成果。目前,我们党内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形势还很严峻,党风不正和腐败现象的蔓延,原因不外乎体制上的弊端、监督不力和纪律松弛这些方面。而新修订的《准则》与《条例》正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们作为党员就要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准则》与《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反映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在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人生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做一名廉洁自律、爱岗敬业的党员干部,为党、为社会做好自己的工作,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心得体会

强调:“党内政治生活是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机关党建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建大格局中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新时期新形势下,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应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抓起。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保证党团结统一的重要法宝。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中,摸索形成并不断改进完善的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在党的建设中发挥了巨大作用。回顾党的历史,什么时候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得好,党的事业就充满生机活力;什么时候党内政治生活遭到异化和破坏,党的事业就会遭受挫折、蒙受损失。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机关党建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必然要求。机关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要阵地之一。全面从严治党对机关党建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决定了各级机关党组织必须始终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和行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实践证明,党内政治生活松一寸,党员干部队伍就散一尺。如果党内政治生活质量无法保证,那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服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保证。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理论水平、党性修养、能力素质和工作作风情况,直接影响着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系到党的事业兴衰成败。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生活,能充分保证机关党员干部对党内事务享有平等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能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在服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进程中充分发挥聪明才智,充分表达主张和意愿,保证党内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同时也对各项决策达成广泛共识,形成广泛认同,为顺利贯彻落实奠定扎实基础。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加强机关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党内政治生活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基本作用之一就是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理论,不断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生活对机关党员干部具有教育、改造、管理和监督作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有助于机关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提升思想政治素质,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打造政治、能力、作风过硬的党员队伍。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机关党内政治生活得到了明显加强,从总体上看是积极健康的。但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有的地方和单位的党内政治生活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问题。

有的党员干部在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自由主义、个人主义问题。有的机关党员干部对参加党内政治生活不感兴趣,缺乏严肃态度,会上“打瞌睡”“开小差”,会下“说怪话”“发牢骚”,热衷于散布小道消息,只议论人,不议论事。有的同志无视党的纪律规定,想事情、干工作以自己是否喜欢、是否对自己有利为原则,遇事挑三拣四,与组织讨价还价,合意的就干,不合意的就不干。

有的机关党组织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存在发扬民主不够、正确集中不够问题。有的机关党组织在党内政治生活中,没有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既有发扬民主不够、搞“一言堂”问题,也存在正确集中不够、班子里各自为政问题。有的党组织书记家长式作风严重,忽视自己作为普通党员的身份,凡事只讲集中不讲民主,先定调子,事无巨细都个人拍板,把集体讨论当形式,对多数人的意见置若罔闻。有的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把分管领域当成“私人领地”,集体意识淡化、组织原则弱化,班子成员间互不买账,遇事推卸责任,互相扯皮,内耗严重。

有的机关党组织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存在形式化、庸俗化问题。有的机关党组织开展党内政治生活,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时搞形式、走过场,“辣味”不够,“甜味”十足。有的同志“怕”字当头,批评领导怕被“穿小鞋”,批评同级怕“伤和气”,批评下级怕“丢选票”,自我批评怕“丢面子”;要么一言不发、沉默不语,要么只唱赞歌、不讲真话。有的同志“虚”字作怪,批评他人避重就轻、浮光掠影,谈自身不足避实就虚,即使被其他同志当面指出问题,也往往强调客观因素,为自己开脱。

有的机关党组织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存在搞变通、随意化问题。有的机关党组织不重视组织生活的开展,存在不经常、不严肃、不认真的问题。组织生活制度“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说在嘴上”,就是没有落实到实际行动上。有的存在“例行公事”的片面想法,将严肃的组织生活简化为读读报纸、学学文件、听听党课、写写体会,或者片面地以“业务单位”自居,用业务学习和布置工作代替思想交流。有的把组织生活会开成“聊天会”和“茶话会”,甚至借组织生活会之名,行“享乐”之实,在革命圣地游山玩水、吃吃喝喝。

加强思想理论教育是根本。严肃机关党内政治生活,要将思想建党摆在至关重要的位置。一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补足精神之“钙”,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事业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二是加强党性教育。党性观念淡薄,就容易在党内滋生庸俗风气。要结合“。

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培训,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自觉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上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不断强化党性修养。三是强化党员主体意识。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员主体意识,把扎扎实实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当成必须履行的政治义务,做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把爱党、忧党、兴党、护党责任落到实处。

健全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是基础。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建设是维护党内政治生活正常运行的前提基础。一是完善党内政治生活制度。重点完善“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警示教育、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等制度,确保党内政治生活健康开展。同时,要完善党员民主权利保障制度,健全党务公开和情况通报制度,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在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主体作用。二是注重制度建设的科学性。要对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做好制度的立、改、废工作,注重制度间的衔接和配套。三是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严格按照党章和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制度规范中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来执行,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执行力,绝不允许搞变通、做选择。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重要保障。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严明党的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保障。一是加强纪律教育。教育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纪律规定,做到入耳入脑入心,不断提高贯彻执行党纪党规的自觉性。二是严格纪律执行。要以严明的纪律不断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维护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三是加强执纪问责。对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经常、不严肃、不认真,领导班子纪律松散、软弱涣散的单位,要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执行党纪党规情况进行检查,严肃问责。

坚持党组织书记率先垂范是关键。党内政治生活的质量高低,机关党组织书记是否发挥领导和示范作用至关重要。一是带头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从严管党治党,机关党组织书记责无旁贷,要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思想,履行好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二是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机关党组织书记要带头坚持“四个服从”,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鼓励班子成员讲真话、实话、心里话,健全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度。三是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机关党组织书记要本着对自己、对同志、对班子、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带头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他人动真碰硬、触动灵魂,自我批评真刀真枪、揭短亮丑,积极营造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

加强监督制约是有效途径。严格监督制约是增强党内政治生活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的有效途径。一是健全党内政治生活监督机制。改变以党内监督为主的单一监督方式,探索将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对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情况的完整监督链。二是突出监督重点。加大对机关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的监督力度,重点监督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三是正确运用监督结果。建立健全党建责任考核制度,将监督结果运用到党建责任考核中去。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在党内政治生活中失职失责情况倒查机制,及时发现问题、追究责任。

中国共产党是一个伟大的党,它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根本宗旨。自从满18岁起,我就渴望着自己能够成为这个伟大的组织中的一员。通过自己的努力在20xx年10月我终于成为了一名预备党员。成为预备党员以来,我就更加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努力工作,积极参加各方面的活动。

在第xx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重温《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今天,我们综采党支部组织队里的全体党员干部对《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行了集体学习。通过学习,我对党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思想得到了提升,知道了党对我们每一个党员提出的要求。同时,我也明确了今后应该努力的方向。

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是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中最根本的一条。而作为一名党员,我们就必须毫不犹豫地贯彻这一准则。党的政治路线是一条能够让我们国家走向繁荣、变得富强的路线。思想路线是党制定和执行政治路线的基础。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是党的思想路线的本质内容。我们要有明辨是非的能力,不要受到错误思想的影响。我们办事情的时候一定要从实际出发,纵观全局,了解事情的本质及其来龙去脉,合理运用理论知识,进而做出正确的决定。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严守党的纪律是每一个党员都必须履行的义务。身为党员,我们必须服从党的领导,执行党的命令,坚守党的原则。无论在何时何地处理任何事情都要顾全大局,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全党服从中央,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的首要条件,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根本保证。

忠于党和人民的事业,说老实话,做老实事,当老实人,光明磊落,表里如一,是共产党人应有的品质。作为一名党员,我们应该继承前辈流传下来给我们的这一优良品质。我们说话、做事都必须实事求是,不做作,不夸大更不歪曲事实。

党员必须敢于同错误倾向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社会上的一些歪风邪气,错误和反动的思潮,我们必须对其进行批判和斗争。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正确对待那些犯错的同志。我们不能因为一个人在一件事情上犯了错误就全面否定他,更加不能歧视他。面对犯错的同志,采取“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我们在对其进行批评的同时也应该关心他们,从正面积极引导他们,让他们回到正道上来,达到既弄清思想、又团结同志的目的。

人无完人、学无止境,通过学习使我发现了自己很多的不足和缺点,更有很多东西是我需要努力学习的。在以后的工作、学习中,我们要以无产阶级先锋战士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不断提高觉悟程度和进行现代化建设的本领,以求为单位、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庸俗化是党内生活的腐蚀剂。防止和克服这一问题,就要按照习强调的,坚持不懈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不断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和水平。

严格的党内生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解决党内存在问题、加强党员干部党性锻炼的有效途径,也是保持党的团结统一、增强党的生机活力的重要措施。一个领导班子强不强、有没有战斗力,与党内政治生活严不严格密切相关;一个党员干部党性强不强、有没有感召力,也同是否经受过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密切相关。从领导干部到普通党员都严格按照党章过组织生活,人人都在组织中,人人都在监督中,是各级党组织始终保持强大凝聚力战斗力的根本原因。

党的以来,特别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展开以来,党内政治生活得到明显加强。但是,随着社会环境和条件的变化,一些消极的东西不断渗透到党内政治生活中来,党内生活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的问题依然存在。有的党组织软弱涣散,政治性淡薄、原则性缺失、战斗性减弱,一些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游离于党组织之外。有的好人主义盛行,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不起来,思想交锋“你好我好”,甚至搞变相表扬、相互吹捧那一套;有的自由主义泛滥,把个人凌驾于党组织之上,搞个人说了算,主要领导“一言堂”,班子其他成员“看脸色”,工作决策“一致通过”,出了问题集体负责,破坏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破坏党内风气,腐蚀党员干部思想,削弱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损害党的形象和事业。一些党员干部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与党内政治生活不健全、不严格有很大关系。现在,我们正在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党面临许多新的考验和挑战。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从严治党,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重要和紧迫。如果没有积极健康的党内生活,必然无法打造一支过硬的先锋队伍,实现中国梦强军梦就是一句空话。

小平同志指出,对党内制度“要当作法律一样坚决执行”。不论是历史经验,还是教育实践活动,都表明一个共同的规律:党的建设的成效来自从严要求、从严管理,党内存在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要突出一个“严”字,制度要严、纪律要严、执行要严,对各种违法违纪现象毫不留情、决不手软,依照法律法规严肃惩处,实行“零容忍”,真正使严格的党内生活成为解决党内自身问题的重要途径。

严格党内政治生活,领导干部是关键。上行下效,源清流洁。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关系党内生活的质量,具有重要示范和导向作用。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上率下,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带头强化监督约束,带头执行各项纪律,带头发扬民主作风,生活在“一班人”之中,不凌驾于“一班人”之上;高人一筹,不高人一等;用好一票之权,不搞一人专断,营造健康民主的党内生活氛围。

教育实践活动有尽时,改进作风无穷期。我们要把教育实践活动中好的经验做法固化下来、形成制度,严格遵守《军队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若干规定》,在严格的党内生活中反复锻炼,坚强党性,百炼成钢。

学习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心得体会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准则》继承了党在不同历史时期形成的政治生活的优良传统,反映了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成果,是新形势下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根本遵循,是更好地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有力武器。

一、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大意义。

1、政治生活决定政治生态。有什么样的政治生活就有什么样的政治生态,有明君才会有大量忠臣出现,是昏君必然会无数佞臣横行。明朝初期的时候,曾经出现了一批敢提意见的言官,并且形成了传统。但到了嘉靖皇帝的时候,因为有人对他当皇帝以后到底谁是皇考的问题提不同意见,嘉靖的态度是谁提意见就打谁的屁股,直至活活打死了好多人,导致的后果是后来忠诚耿直之士越来越少,阿谀奉承之徒越来越多。现在这个政治生活准则前身是1980年制定的,当时的目的就是要扭转_当中由于不正常的党内政治生活导致的特殊的政治生态。

2、严肃政治生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起点。全面从严治党是习近平总书记“四个全面”战略的最后一环,能否真正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关系我们事业的成败。全面从严治党首先就应该从政治生活的规范抓起,这些规范、规矩、规则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的依据,为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严肃自身行为,掌好权、用好权提出了标准和具体的要求。特别是在新形势下,许多领导干部犯错误,首先就是政治生活出了问题,而出现的问题也与以往有所不同,这就是有必要修订党的政治生活准则的主要原因。

3、规范政治生活是党保持先进性提高战斗力的有效武器。我们党不仅是中国先进生产力和最广大人民利益的代表,更代表着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党要保持先进性,必须首先自身过得硬,所以作为执政党必须在自身建设方面有严格的要求和规范,并且通过这些规范的实施来凝聚力量,凝聚共识,这样做一方面是党自身建设的需要,另一方面也为其他民主党派和社会组织的建设起到了示范效应,从而能够为整个社会的进步起到推动作用。

4、严肃政治生活关键是执行。我们党的政治生活规矩不是从今天才有的,毛泽东同志早在革命战争年代撰写的《党委会的工作方法》讲的就是党的政治生活规矩的建立。但是_十年,他本人却破坏了许多自己制定的规矩。周永康、令计划是党和国家的高级干部,政治生活的规矩他们最清楚,但他们却背着中央搞阴谋。我们很多基层单位经常可以看到,政治生活的规矩挂在墙上醒目的地方,一进门就可以看到,但是许多人很多人不遵守。可见,主要是没有敬畏之心,认为可有可无,不能够真正执行下去。

1、理想信念不够坚定。现在在职的大多数基层干部没有经过革命战争年代风雨的洗礼,人生的经历比较简单,很多80后90后的干部是从学校直接到机关,缺乏艰苦环境的历练,对人民群众的感情不深。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对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够坚定,有些干部缺乏对科学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现实过程的清晰认识,对这一理论的科学性感悟不深,认为是空洞的说教;不能自觉地用辩证的观点看待和解决问题,工作方法简单粗暴。遇到难题喜欢蛮干、硬干,一旦矛盾激化,又甩手不管,患逃跑主义的错误。对社会主义事业需要几代人不懈奋斗成功的长期性理解不深,没有功成不必在我的谦卑,爱出风头、摆阔气,这些都是理想信念不坚定的表现。

2、重大政治问题认识模糊。对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长期性、坚定性认识不足,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认识不到位,随遇而安,上边安排什么就做什么,领导要求什么什么就是中心工作,中心工作摇摆不定,搞得群众无所适从;对历史虚无主义等所谓的新思潮认识不清,看不到他们否定共产党领导,推翻人民当家作主政权的险恶用心;有的干部一心羡慕西方的民主制度,认为人家才是真正的民主,对西方民主的实质搞不清,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合中国国情的政治制度没有自信心;有的党员干部对封建迷信思想的传播没有免疫力,听之任之,甚至参与其中,甘当马前卒。

3、民主集中制贯彻不力。在实际工作中,一种倾向是一把手搞一言堂,个人独断专行,为所欲为,班子成员对重大问题不敢说、不愿说,不提反对意见,群众不让说,搞虚假的团结。另一种倾向是,班子成员各干各的,各说各有理,一开会就吵,意见不能集中,很多措施不能出台,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久拖不决,班子内部极不团结。

4、组织规矩执行不严。有的地方,“三会一课”制度形同虚设,党日活动走过场,甚至长期不开组织生活会;有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变成了下达任务和指示的工作安排部署会,只允许自己批评别人,不允许别人批评自己,更不做自我批评;有的地方发展党员不按规定程序,任人唯亲,把党支部搞成了“兄弟连”,党员大会开成了“老乡会、同学会”;有的地方党务开支混乱,缺乏监督,党员意见很大。

三、基层干部要做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表率。

党内政治生活的规矩主要约束的是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只有干部带头执行,才能迅速扭转风气,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态,基层干部对照《准则》要求,关键是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表率。

1、做坚定理想信念的表率。基层干部要系统的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三大主课必须认真研读,真正理解和把握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精髓,自觉运用到工作当中。要采用丰富多样的形式开展党性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自觉和实践自觉,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和水平。

2、做坚持基本路线的表率。领导干部要始终紧紧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放松,对经济发展的实际问题要有对策、有招数;把解决民生问题紧紧抓在手上,真正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要坚持改革,敢于攻坚克难,大胆先行先试,打破旧有的框框条条,解放思想,让推动经济发展的要素奔涌,破除因循守旧、陈规陋习,地域限制的枷锁,用开放的思维站在市场的高度看待和解决问题。

3、做维护党中央权威的表率。要自觉保持同党中央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这个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做到思想上拥戴核心,政治上维护核心,行动上紧跟核心。基层干部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定力,与一切反党行为做坚决的斗争。

4、做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表率。基层干部要提高领导艺术和水平,认真汲取传统文化的智慧,既要广泛发扬民主,也要适时有效的集中;既要严格遵守组织程序,又要实现体制工作高效的运转。要正确对待有不同意见的同志,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及时解开思想的疙瘩;多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要知人善任,让合适的人做合适的事,形成人尽其才的局面。

5、做遵守组织纪律的表率。坚持党的组织规矩,反对一切非组织的行为,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讨论的要讨论。要充分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正确对待党员的监督。领导干部要放下架子,自觉参加基层组织生活会,说真话、办实事、敢较真,让红脸出汗成为发扬党内民主,提高决策质量的有效手段。领导干部要善于讲党课,党课不仅要宣传好党的理论、路线、政策,还要当做与党员思想碰撞,凝聚共识的途径。

政治生活的规矩建立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过程,是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的一个关键措施阶段,基层的党员干部只有严格从自身做起,知敬畏、守规矩、做表率,抓实推进工作的落实,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全文

忠于党和人民的事业,说老实话,做老实事,当老实人,光明磊落,表里如一,是共产党人应有的品质。全党同志一定要努力肃清林彪、“_”横行时期造成的假话盛行的歪风邪气,恢复和发扬党一贯倡导的讲真话,不讲假话,言行一致的优良作风。

共产党员要忠诚坦白,对党组织不隐瞒自己的错误和自己的思想、观点。对人对事要开诚布公,有什么意见,有什么批评,摆在桌面上。不要会上不说,会下乱说;不要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不要口是心非,阳奉阴违。

要坚决反对拉拉扯扯,吹吹拍拍,看领导眼色说话办事,拿原则做交易,投机钻营,向党伸手要名誉地位的官僚政客作风和市侩行为。

共产党员无论何时何地、对人对己都要尊重事实,按照事物的本来面貌如实地向党反映情况。不可看领导需要什么就提供什么,报喜不报忧,更不许可弄虚作假,骗取信任、荣誉和奖励。不准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名义纵容、暗示、诱使、命令或强迫下级说假话。

凡是弄虚作假给党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凡是说假话骗取了荣誉地位的;凡是用说假话来掩饰严重过失或达到其他个人目的的;凡是纵容或诱迫下级说假话的,都必须绳以党纪。对于那些不怕打击报复,敢于为保卫党和人民的利益说真话的人,应该给以表扬。

各级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做实事求是的模范。在工作中,各种不同意见都要听,成绩、缺点都要了解。要鼓励下级同志讲心里话,反映真实情况。要努力造成和保持让人当面提意见包括尖锐意见而进行从容讨论的气氛。

发扬党内民主,正确对待不同意见。

发扬党内民主,首先要允许党员发表不同的意见,对问题进行充分的讨论,真正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只要不反对党的基本政治立场,不搞阴谋诡计,不在群众中进行派性分裂活动,不在群众中散布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不泄漏党和国家的秘密,由于认识错误而讲错了话或者写了有错误的文章,不得认为是违反了党纪而给予处分。要严格实行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的“三不主义”。所谓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就是禁止任意夸大一个人的错误,罗织成为罪状,并给予政治上、组织上的打击甚至迫害。

要纠正一部分领导干部中缺乏民主精神,听不得批评意见,甚至压制批评的家长作风。对于任何党员提出的批评和意见,只要是正确的,都应该采纳和接受。如果确有错误,只能实事求是地指出来,不允许追查所谓动机和背景。

必须注意区别:反对某个同志的某个意见,不等于反对这个同志,反对某个领导机关的某个同志,不等于反对这个组织,不等于反领导,更不等于反党。

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对同志挟嫌报复、打击陷害,用“穿小鞋”、“装材料”的办法和任意加上“反党”、“反领导”、“恶毒攻击”、“犯路线错误”等罪名整人,是违反党内民主制度和违反革命道德品质的行为。对敢于坚持真理的同志妄加反革命的罪名,乱用专政手段,进行残酷迫害,这是严重违法的罪行,必须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党内在思想上理论上有不同认识、有争论是正常的。对待思想上理论上的是非,只能采取摆事实、讲道理、民主讨论的办法求得解决,决不能采取压服的办法。有些思想理论是非一时解决不了的,除了具有重大政治性的和迫切现实性的问题以外,不要匆忙作结论,留待以后进一步研究和经过实践来解决。

把思想认识问题任意扣上“砍旗”、“毒草”、“资产阶级”、“修正主义”种种政治帽子,任意说成是敌我性质的政治问题,不仅破坏党内正常的政治生活,造成思想僵化,而且易于被反党野心家所利用,破坏社会主义国家的民主秩序。这种做法必须制止。

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各级党组织必须切实保障党员的各项权利。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是严重违反党纪的。

党员有权在党的会议上和党的报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的制定和实施问题的讨论,有权在党的会议上对党的任何组织和个人提出批评。党员对党的方针、政策、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以在党的会议上提出,也可以向各级党组织直至中央作口头或书面的报告。党组织应当欢迎党员群众的批评和建议,并且鼓励党员为了推进社会主义事业提出创造性的见解和主张。

对于犯了严重错误拒不改正或不称职的干部,党员有权建议罢免或调换。

党员对党组织关于他本人或其他人的处理,有权在党的会议上、或向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声明、申诉、控告和辩护。党组织对党员的声明、申诉、控告和辩护必须及时处理或转递,不得扣压,承办单位不得推诿。申诉和控告信不许转给被控告人处理。不许对申诉人或控告人进行打击报复。控告人和被控告人都不允许诬陷他人,对诬陷他人者,要按党纪国法严肃处理。

党组织对党员的鉴定、结论和处分决定,必须同本人见面。在通过处分决定的时候,如无特殊情况,应通知本人出席会议。党组织要认真听取和考虑本人的意见。如本人有不同的意见,应将组织决定和本人意见一并报上级党组织审定。

选举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党内真正实行民主选举,才有可能建立起在党员和群众中有威信的强有力的领导班子。

各级党组织应按照党章规定,定期召开党员大会和代表大会。党的各级委员会要按期改选。每届代表和委员,应有一定数量的更新。选举要充分发扬民主,真正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候选人名单要由党员或代表通过充分酝酿讨论提出。选举应实行候选人多于应选人的差额选举办法,或者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产生候选人作为预选,然后进行正式选举。党员数量少的单位,可不实行差额选举或实行预选。候选人的基本情况要向选举人介绍清楚。选举一律用无记名投票。

选举人要注意把那些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大公无私,严守法纪,坚持党性,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心,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的干部选进领导班子。还要特别注意选举符合上述条件的中青年干部。不得规定必须选举符合上述条件的中青年干部。

不得规定必须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个别有特殊情况的人,需要由组织上推荐选入的,也必须确实取得多数选举人的同意。要坚决反对和防止侵犯党员选举权利,使选举流于形式,妨碍选举人体现自己意志的现象。

在各级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委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任免、调动下级党委的负责人。

凡是需要整顿,暂不具备民主选举条件的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暂缓举行选举,其领导人由上级指派。

同错误倾向和坏人坏事作斗争。

为了端正党风,巩固无产阶级专政,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团结全体人民同心同德搞好四化,必须同错误倾向和坏人坏事作斗争。

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率领党员和群众,坚决揭露和打击反革命分子、贪污盗窃分子、刑事犯罪分子和严重违法乱纪分子。

对于派性、无政府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官僚主义、特殊化等错误倾向,要进行严肃的批评和斗争。

对社会上的歪风邪气、错误的和反动的思潮,必须进行批判和斗争。

对于错误倾向和坏人坏事,采取明哲保身的自由主义态度,不制止,不争辩、不斗争,躲闪回避,就是放弃了共产党员的战斗责任,就是缺乏党性的表现。

共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在同错误倾向和坏人坏事作斗争中,要有大无畏的革命精神,敢于挺身而出,不怕得罪人,不怕撕破脸皮,不怕受到打击迫害。只有这样,才能使错误倾向得到克服和纠正,使犯错误的人得到挽救,使坏人受到应有的制裁。

正确对待犯错误的同志。

在党内斗争中,对犯错误的同志,采取“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达到既弄清思想、又团结同志的目的,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对于一切犯错误的同志,要历史地全面地评价他们的功过是非,不要一犯错误就全盘否定;也不要纠缠历史上发生过而已经查清的问题和历史上犯过而已经纠正了的错误。要在弄清事实的基础上,具体分析他们所犯错误的性质和程度,以热情的同志式的态度,帮助他们认识犯错误的原因,指出改正的办法,启发他们做必要的检查。要相信犯错误的同志大多数是可以改正的,要给他们改正错误、继续为党工作的条件。

在分析一个同志所犯错误的时候,首先必须严格分清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不可把工作中的一般错误或思想认识上的错误说成是政治错误,不可把一般的政治错误说成是路线错误,也不可把犯了路线错误、但仍属于党内斗争性质的问题,同属于企图颠覆党、颠覆社会主义国家的反革命性质的问题混淆起来。企图颠覆党、颠覆社会主义国家的阴谋家、野心家、反革命两面派,同党和人民的矛盾属于敌我矛盾。这种人是极少数。要把跟着上级或主要领导人犯了路线错误的人,同参与篡党夺权阴谋活动的人加以区别。

党内斗争,不许实行残酷斗争、无情打击。对犯错误的同志进行批评是完全必要的,但是不可采取一哄而起的围攻、不让本人辩解、也不让其他同志发表不同意见的“斗争会”方式,因为这种方式实际上是以势压人,而不是以理服人。党内不准用超越党的纪律或违犯国家法律的手段对待党员。要绝对禁止采用林彪、“_”的封建法西斯手段解决党内问题。严禁所谓揪斗,严禁人身侮辱和人身迫害,严禁诱供逼供。

对人的处理应十分慎重。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一时分不清的,先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凡涉及定敌我矛盾、开除党籍、提交司法机关处理的,更要慎重。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株连无辜的家属和亲友。

建国以来的冤案、假案、错案,不管是哪一级组织、哪一个领导人定的和批的,都要实事求是地纠正过来,一切不实之词必须推倒。

犯了错误的同志,应该诚恳地接受党组织和同志们的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要吸取教训,认真改正,更好地为党工作。对于确实犯有严重错误、拒不承认而又坚持无理取闹的人,要加重处分。

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不准搞特权。

各级领导干部都是人民的公仆,只有勤勤恳恳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在政治上、生活上搞特殊化的权利。按照工作需要,对领导人提供某些合理的便利条件并保证他们的安全是必要的,但绝不允许违反制度搞特殊化。

在我们的国家中,人们只有分工的不同,没有尊卑贵贱的分别。谁也不是低人一等的奴隶或高人一等的贵族。那种认为自己的权力可以不受任何限制的思想,就是腐朽的封建特权思想,这种思想必须受到批判和纠正。共产党员和干部应该把谋求特权和私利看成是极大的耻辱。

必须坚持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在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党内决不容许有不受党纪国法约束或凌驾于党组织之上的特殊党员。决不允许共产党员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任何领导干部都不允许超越党组织所赋予自己的权限,侵犯集体的权限和别人的权限。所有的党员都是平等的同志和战友,党的领导干部要以平等的态度待人,不能以为自己讲的话不管正确与否,别人都得服从,更不能摆官架子,动辄训人、骂人。由于上级领导人员的缺点和错误,使下级的工作出了问题,上级要主动给下级承担责任,首先作自我批评。

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保持和发扬我党艰苦奋斗,与群众同甘共苦的光荣传统。要坚决克服一部分领导干部中为自己和家属谋求特殊待遇的恶劣倾向。禁止领导人违反财经纪律,任意批钱批物。禁止利用职权为家属亲友在升学、转学、晋级、就业、出国等方面谋求特殊照顾。禁止违反规定动用公款请客送礼。禁止违反规定动用公款为领导人修建个人住宅。禁止公私不分,假公济私,用各种借口或巧立名目侵占、挥霍国家和集体的财物。

党的各级领导人员必须自觉地严格遵守关于生活待遇的规定,同时加强对子女的教育。如果违反了有关规定,经过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必须给予党的纪律处分。

任何领导干部,不得违反党的干部标准和组织原则,将自己的亲属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不得让他们超越职权干预党和国家的工作;不应把他们安排在身边的要害岗位上。

为了保持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防止党的领导干部和党员由人民的公仆变成骑在人民头上的老爷,必须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党内和党外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党组织和群众对党的领导干部和党员的监督。要监督他们是不是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不是遵守党纪国法,是不是坚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不是搞特权,是不是在生产、工作、学习和对敌斗争中起模范作用,是不是密切联系群众和为人民谋利益。要表扬那些觉悟高、党性强、表现好的同志,批评教育表现差的同志。

要在充分走群众路线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对干部的考试、考核、奖惩,轮换、退体、罢免等一整套制度。通过实行这些制度,真正做到功过分明,赏罚分明,鼓励先进,激励后进。

各级领导干部要定期听取所在单位的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评论。各级党组织要重视群众来信来访中对领导干部、党员的批评和意见。党组织要将党员和群众的评论、批评和意见经核实后报送上级党委,作为考核干部的一个重要依据。

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参加组织生活。各级党委或都应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交流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努力学习,做到又红又专。

四个现代化建设的艰巨任务,需要培养和造就一支宏大的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具有专业知识的干部队伍,同时要把适合于这个要求的中年和青年干部(包括党员和非党员)大胆地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让他们在工作中发挥长处,弥补短处。这是摆在全党面前一项迫切、重大的政治任务。

共产党员必须成为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先锋战士,努力做到又红又专。“红”就是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专”就是学习和掌握现代化建设的专业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内行和能手。专不等于红,但红必须专。一个共产党员不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在本职工作上长期当外行,不能对四化建设做出真正的贡献,他的所谓政治觉悟和先进性就是空谈。

为了改善和加强党对现代化建设的领导,必须大大提高全体党员的文化、科学技术和业务水平。每个共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以高度的革命进取精神,顽强刻苦地学习和掌握专业知识,必须成为本职工作的内行。干那一行就必须精通那一行。满足于一般化的领导,甚至长期安于当外行,不学无术,违反客观规律,搞瞎指挥,必然会给现代化建设带来严重损害。这样的人,经过批评教育,仍然不能改正的,要从领导岗位上撤换下来。

每个共产党员都必须以无产阶级先锋战士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学习和领会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不断提高觉悟程度和进行现代化建设的本领,以求对四化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某些党员和领导干部,革命意志衰退,不努力学习,不积极工作,不能在生产、工作、学习以及对敌斗争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他们的行为不符合共产党员的光荣称号,损害了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对于这样的同志,必须进行严肃的教育和批评。经过长期教育不能改正的,不具备或者丧失了共产党员条件的人,应该劝其退党。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是党的重要法规,全体党员要认真学习,自觉遵守,要对照“准则”的规定,认真检查自己的工作和作风。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任何党员如果有违反本准则的行为,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必须按照党的纪律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各级党委和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定期检查本准则的执行情况,由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党的代表大会或党的委员会提出报告。

全党同志一定要振奋革命精神,彻底肃清林彪、“_”的流毒,排除各种干扰和阻力,把维护党规党法,切实搞好党风这件关系到四个现代化的成败,关系到党和国家前途和命运的大事做好,使我们党成为更加团结一致,更加朝气蓬勃,更加具有战斗力的无产阶级先锋队组织。

党的政治路线的正式表述,以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将要通过的党章总纲为准。

学习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心得体会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更为坚实的制度支撑。结合当前正在推进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市基层党组织要让“两学一做”成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中的重要途径,组织广大党员在“学”与“做”中进行党性锻炼,从而永葆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

第一,学党章党规,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中筑牢基础。

党章党规是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理论基础,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和范围要在党章党规之内。只有加强对党章党规的学习,领悟党章党规的思想内涵,牢记党章党规的基本要求,在学习中进一步增强党员党性宗旨,才能为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筑牢思想政治基础。对基层党组织来讲,就是要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推动党内教育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着力解决一些党员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党的意识淡化、宗旨观念淡薄、精神不振、道德行为不端、法治意识不强、服务转型发展能力不足等问题,真正把党的组织生活和党员教育管理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在学党章党规过程中,广大党员要学懂弄通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目标、组织原则、优良作风、党员的义务权利、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内容。党员领导干部更要以身示范,做到学深一层,悟透本质。带头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制度,促使党内生活规范化、制度化,教育党员认清党员身份,自觉向党章党规看齐,在思想和行动上保持与上级党组织高度一致。

第二,学系列讲话,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中把握遵循。

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是对党的执政规律和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深刻把握。将党内政治生活与学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结合起来,既充实了党内政治生活的内容,又能让党员干部在学习中提高执政能力。对基层党组织来讲,就是必须落实“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全党同志都要行动起来,为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作出贡献”等要求,不断提高党员认识,全面把握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内涵。通过学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当成必须履行的政治义务,真正做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把爱党、忧党、兴党、护党落实到工作生活各个环节。在学系列讲话过程中,广大党员要学懂弄通《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在参加我省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五大发展理念的基本内容、“四个意识”主要内容。党员领导干部更要学深悟透总书记视察伊春的特指要求,不断坚定绿色化转型发展的道路自信,主动在绿色化转型发展的实践中担当作为。

第三,做合格党员,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中树立形象。

做合格党员,让党员发挥应有作用,党的根基才能牢固,党才能有战斗力。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目的是通过“两学”到达“一做”,突出党员模范效应,树立起党员的良好形象。这是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制度化的重要基准。对基层党组织来讲,就是要通过经常的、反复的、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唤醒党员的身份意识,不断改造主观世界,牢记第一身份是一名党员,牢记第一使命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不渝地保持着坚定的理想信念、优良的政治本色。广大党员不论职务高低、资历深浅,都要积极参加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从工作中、思想上、党性上寻找差距,深挖问题根源,力争在组织生活中红红脸、出出汗,利用组织力量进行自我净化、利用制度力量进行自我完善。在做合格党员过程中,要对照“四讲四有”基本要求,结合伊春转型发展,坚持以“创先争优、做合格党员、争当时代先锋”为主题,广泛开展“双管双创”、“双建双带”、“双联双促”、“双推双为”、“双亮双比”、“双强双争”等特色鲜明的实践活动,从而使每一名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实践中得到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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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心得体会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强调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这是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一项重要要求,是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的再一次规范化要求。

以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为新标杆,坚定新形势下政治理想信念。党内政治生活是对党员提出的基础性党内生活要求,要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的氛围下,保持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发扬中国共产党的奋斗精神。在生活中,时刻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按章办事,加强对共产党的理性认识,保持政治上的高尚情操,坚定理想信念,更好地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

以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为新要求,对照自身查找问题改进不足。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要对照《准则》要求,结合自身工作生活实际,认真查找自己身为一名共产党员在理想信念、遵守纪律、工作生活中存在的问题,要真正切合实际,端正自身态度,深入查找原因,认真制定改进措施,定好改进措施以及需要取得的效果,从自身做起,在自身身边营造“两学一做”良好的学习氛围。

以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为新契机,常态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以来,在全体党员中掀起了一股股学习的热潮,取得了很好的学习效果。十八届六中全会的召开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又提出了新的要求,《准则》对党员党内政治生活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各党组织要以《准则》为契机,规范化党员的教育管理,严肃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加强党组织建设,使党组织更具战斗力和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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