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三年以上的合同试用期是篇一
3年以上(含3年)固定期或无固定期年限,国家劳动法规定员工试用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所以,您若签的是三年期合同,只要试用期没有超过六个月就是合法的`。1、《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这家酒店在打“擦边球”。签三年合同试用六个月,按第1所说的规定不违法。
3、试用期是在进入酒店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约定的。你当时不明白,所以没有主张你的权利(当时你可以主张签1年、签2年,即使签3年也可主张3个月试用期)。
4、如果你不愿在此酒店干了,在试用期(即6个月内)提前3天书面提出辞职,3天后可离开。这是法律赋予你的权益。
劳动法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如果公司答复是试用合同结束,那公司是违反劳动合同,如果公司在正常情况下无故解除劳动合同,是要进行赔偿的,并非只要解除劳动合同就可以获得赔偿,比如如果员工屡次犯错,教而不改,或者犯罪灯不当行为的时候,公司解除员工劳动合同是不需要赔偿的。所以要知道是否可以获赔,首先应该要弄清楚解除合同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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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以上的合同试用期是篇二
郭先生与用人单位某实业公司签订了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却约定了3个月。郭先生认为公司违法约定试用期,要求支付赔偿金,得到劳动仲裁委员会支持。实业公司却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仲裁裁决。近日,市一中院判决实业公司败诉。
三年以上的合同试用期是篇三
“试用期”是伴随着劳动法的出台而出现的。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方面可以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为每个工作岗位找到合适的劳动者,试用期就是供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适合其工作岗位的一项制度,给企业考察劳动者是否与录用要求相一致的时间,避免用人单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第一个问题“劳动合同签满3年的试用期为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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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以上的合同试用期是篇四
解除劳动合同
你好!我想问一下,如果再提前一个月的时间向公司提出申请辞职。而公司却以招不到人为由,而说批到公司招到人为止。这样是否算违法。
进公司3个多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且就因这件事公司放三天假给我,说我上班闹-事罚款50。还说如果想辞到下个月就自己自离。
劳动合同续签帮助
我是在08年1月1日新劳动法实施时与公司续签了三年的合同,即将于12月31日到期,在此之前,与公司的子公司签订了三年的合同,也就是说,我与公司签了两次共六年的合同。在这份即将到期的合同里有约定,公司必须在到期30日前书面做出签与不签的通知,现在离到期剩半月,公司口头提出想降薪或降级跟我续签,问我的意见,在此情况下,我有如下问题请求解答:
2、降级算不算降低合同条件(我知道降薪算降低),如算,那我应该能提出补偿吗?
3、补偿年限的计算:新法实施前的三年可以计算补偿吗,即是不是6年算6个月?
工作近2年未签劳动合同
劳动就业问题
并且还拖欠工资。
劳动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必须满一年才可以辞职么
工作一个月,矿工一个星期,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不结算工资,我怎么拿回自己的工资?
本人于2011年7月进厂,在此期间,不知道什么原因并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
工厂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购买社保无故克扣工资能否获得赔偿。
我入厂已4个月了,工厂一直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给我购买社保,并且要求每月工作28天,每天最少工作12小时,且无加班费,平时工资也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发工资时,工厂又无故克扣工资,现在我被-迫提出离职,但工厂拒不同意,并在工作上百般刁难,寻找借口乱罚款,罚款金额少则几百元/次。且不批辞工,也不批请假,到当地劳动部门投诉时,劳动部门却维护工厂利益,要求我必须继续在厂工作满一个月后才能离职,请问我需到那里处理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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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以上的合同试用期是篇五
试用期的协议算劳动合同,试用期应当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一、试用期期间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1、《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因此,你单位与你签订的试用期协议不成立,该试用期为劳动合同期限。
2、你可以2个单位为共同被申请人。
3、你可以要求的那位支付你加班工资、补缴社会保险,如果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主张经济补偿金。
4、《试用期协议》属于劳动合同,超过试用期1个月后的工作期限可以主张二倍工资。
合同有效无效对你来讲都无所谓。在试用其内,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赔偿违约金/培训费等。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因招用劳动者直接支出了费用,那么即使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付该费用。
能不能算劳动合同,以劳动部门认定为准,具体地还是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去咨询吧,因为协议的具体条款不清楚,不太好说。如果不是劳动合同,可以申请赔偿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