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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安全风险管控管理制度(案例14篇)

时间:2023-10-26 18:39:40 作者:雁落霞 精选安全风险管控管理制度(案例14篇)

规章制度是为了规范行为、维护秩序而制定的一系列准则和规定。规章制度的制定需要全员参与和共同努力,以下是一些好的实践方法和经验分享,供大家参考借鉴。

安全风险管控管理制度办法

为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实现管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做到事前预防,达到消除减少危害、控制预防的目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识别生产中的所有常规和非常规活动存在的危害,以及所有生产现场使用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害,采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进行评价。加强管理和个体防护等措施,遏止事故,避免人身伤害、死亡、职业病、财产损失和工作环境破坏。

(一)项目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

(二)常规和异常活动;

(三)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四)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活动;

(五)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

(六)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

(七)人为因素,包括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八)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

(九)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

(一)工作危害分析法、安全检查表分析法

1.工作危害分析法:从作业活动清单选定一项作业活动,将作业活动分解为若干个相连的工作步骤,识别每个工作步骤的潜在危害因素,然后通过风险评价,判定风险等级,制定控制措施。该方法是针对作业活动而进行的评价。

2.安全检查表分析法:安全检查表分析法是一种经验的分析方法,是分析人员针对分析的对象列出一些项目,识别与一般工艺设备和操作有关已知类型的危害、设计缺陷以及事故隐患,查出各层次的不安全因素,然后确定检查项目。再以提问的方式把检查项目按系统的组成顺序编制成表,以便进行检查或评审。安全检查表分析可用于对物质、设备、工艺、作业场所或操作规程的分析。

常规活动每年一次,非常规活动开始之前

采用风险度r=可能性l×后果严重性s的评价法。

1.公司成立的风险评价领导小组

2.公司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参与风险评价工作,岗位员工要积极参与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工作。

1.根据评价结果,确定重大风险,并制定落实风险控制措施。

2.评价出的重大隐患项目,应建立档案和整改计划。

3.风险评价的结果由各单位组织从业人员学习,掌握岗位和作业中存在的风险和控制措施。

4.按照实际情况不断完善风险评价的内容。

安全风险管控管理制度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在人身安全方面引入风险机制和激励机制,局决定从年月日开始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1、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适用于全局在岗职工。

2、考核期为每年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1、局领导对全局人身安全负管理责任。生技科、用电科、分别对配网、用电、系统的人身安全负管理责任(见附表)。

2、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要按安全责任规定,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基层,督促生产。

3、生产班所要贯彻落实局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以人身安全为中心,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发生人身事故。

1、局长: 1200元

2、其他局领导: 1000元

3、科室负责人、安监员: 800元

4、班站所长、科室其他人员700元

5、班站所安全员: 600元

6、其它生产人员: 500元

1、当年全局不发生人身事故,按各人所缴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数额金额发放人身安全奖。

2、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全局不发人身安全奖,并按如下标准扣除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

(1)事故部门的负责人、安全员、事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人100%

(2)事故次要负责人80%

(3)事故部门的其它人员40%

(4)对应管理职责部门人员50%

(5)其它部门人员20%

(6)局领导 40%

3、发生人身重伤事故,事故部门全体人员不发人身安全奖,其余部门及人员按各人所缴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数额的60%发人身安全奖。

(1)事故部门的负责人、安全员、事故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50%

(2)事故次要责任人40%

(3)对应管理职责部门人员25%

(4)其人部门人员10%

(5)局领导20%

4、发生人身轻伤事故,事故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人不丰安全奖。事故部门负责人、安全员、次要责任人按各人所缴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数额的60%发人身安全奖。与事故对应的管理、联责部门人员、其他部门人员局领导按各人所交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数额的90%发人身安全奖。对有关人员按如下标准扣除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

(1)事故部门的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每次30%,事故的次要责任人每次20%

(2)事故部门的负责人、安全员每长15%

(3)事故部门的其他人员、对应管理、联责部门人员每次10%

(4)其它部门人员、局领导每次50%

(5)发生人身事故按上述条款执行外,还要按局有关规定考核。

(6)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扣完为止,不再倒扣。

(7)管理部门、联责部门发生人身事故,比照本办法对应条款执行。

(8)上述各条所列人身事故均指电力生产人身事故,若发生非电力生产人身事故,经调查分析后酌情处罚。

1、局属各部门自行收齐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交局财务科。

2、财务科全部收齐后,造册登记,列专帐管理,并同时抄办公室、生技科花名单各一份。

1、当年的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奖惩于下年初兑现。生技科根据人身安全情况造花名单报局办公,由办公室算清各有关人员受奖金额,造册后经主管局长批准,财务科进行奖惩兑现。多经部门奖惩兑现,奖金自理。

2、因人身事故被扣除了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的人员,在每年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奖惩兑现时应按标准补齐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

3、当年所缴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转作下年的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的利息和扣除累计的人身安全担抵;押金,由局财务科列专帐作为安全奖励基金。

1、职工离岗退还所缴抵押金外,若当年在岗时超过半年且未发生人身事故贶额发人身安全奖。若委超过半年发给半奖,若发生人身事故减半奖惩。

2、新上岗职工(包括未转正定级之前),应按相应金额缴纳的风限抵押金,兑现时减发并奖。

3、脱产学习在一年及以上者,不缴纳风险抵押金,也不进行奖惩,脱产学习超过六个月者,但不足一年的,应按规定足额缴纳风险抵押金,兑现时减半发奖。

4、调换工作岗位者,当年抵押金奖惩兑现仍按原所在岗位执行。下年初办理变更手续,按变更后的岗位兑现奖惩。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范文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各专业、科室、单位:为全面辨识、管控矿井在生产过程中,针对各系统、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险源,将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可能导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

各专业、科室、单位:。

为全面辨识、管控矿井在生产过程中,针对各系统、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险源,将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可能导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根据集团公司要求并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是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针对各系统、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险源,进行超前辨识、分析评估、分级管控的管理措施。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各业务科室是本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

组长:矿长。

常务副组长:安全矿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生产矿长、通风矿长、机电矿长、基建矿长。

成员: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及科室和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科。办公室主任由安监科科长兼任,主要负责检查、督促“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实施。

(二)领导组职责。

1、制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辨识程序、评估方法、管控措施以及层级责任、考核奖惩等内容。

2、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的程序和方法(通过对系统的分析、危险源的调查、危险区域的界定、存在条件及触发因素的分析、潜在危险性分析)。

3、指导、督促各专业及科室和单位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三)办公室职责。

1、办公室负责“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检查、督促“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实施。

2、组织相关人员对全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3、承办上级部门和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职责分工。

1、矿长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风险管控全面负责。对安全风险分级辨识评估工作进行总体牵头和安排,并按照矿井安全风险评估辨识结果应用于确定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指导和完善年度生产计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应急救援预案,对安全风险评估辨识的危险因素,按管控措施要求,进行安全管控措施的安排。

2、技术负责人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并对评估分级结果和管控措施进行技术审核。

4、各副矿长具体负责实施分管系统范围内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5、专业副总工程师及业务科室负责具体实施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控制管理、公告警示等工作。

6、区队负责人负责本作业区域和工艺工序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落实。

7、班组长负责本作业区域的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岗位人员负责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具体承办,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的后续落实,进行现场跟进,负责本岗位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实施。

8、安全监察科负责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具体开展,督促各专业及业务科室,定期对矿井所有范围内的危险因素进行排查辨识评估分级;及时更新完善矿井安全风险相关内容,对现场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风险分级管控管理档案。

9、通防科负责全矿范围内瓦斯、煤尘、通风系统、压风自救和供水施救系统、瓦斯监测系统、防灭火监测系统及主要回风巷等地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工作,并编制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10、生产调度指挥中心负责通讯广播系统、信息传输系统、地面机房和信息传输设备、电子显示屏、电磁辐射等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工作,并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11、机电运输科负责井上下大型机械设备、小巷运输及地面机电检修厂区、瓦斯抽放泵站、风机房、井上下配电室、井下变电所、水仓、大巷运输、排矸线路等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工作,并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12、地质测量科负责地质构造、水灾等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工作,并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13、生产技术科负责井下各作业地点顶板、巷壁、支护等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工作,并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14、总务科负责食堂、澡堂、办公区域、宿舍楼等地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工作,并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15、供应科负责油库、材料库等地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工作,并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16、保安队负责人员密集场所、火药库、交通路面等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工作,并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一)综合辨识程序。

1、年度辨识评估。

每年由矿长亲自组织,制定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方案,抽调各系统技术人员和专家,围绕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和管理缺陷等要素,结合矿生产系统、设备设施、作业场所等区域、部位和环节,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并对辨识出的各类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综合考虑作业场所、受威胁人数、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通过对系统的分析、危险源的调查、危险区域的界定、存在条件及触发因素的分析、潜在危险性分析,确定安全风险类别。

2、月度辨识评估。

每月由各专业副总工程师或分管副矿长牵头组织相关业务部门进行一次本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及隐患排查,并于当日下午各专业副总工程师或分管副矿长组织本系统骨干精英,召开本系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会议,结合本专业各系统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以及操作行为、职业健康、环境条件、安全管理等,进行一次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

3、周辨识评估。

区队主要负责人每周组织本单位生产骨干,对本单位作业区域,开展全面的安全风险辨识,由本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根据辨识情况编写作业区域安全风险综合评估报告,明确辨识的时间和区域、存在的风险和等级、管控措施和建议等内容,做到“谁辨识、谁签字、谁负责”,存档备查。

4、日辨识评估。

上岗干部、班组长每班交接班前组织本班组岗位员工对重点工序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全面掌控作业现场班组、岗位人员的风险辨识情况;岗位员工上岗前严格按照《岗前安全确认单》对上岗区域内的环境、设备、设施、劳动防护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发现安全风险后及时向当班上岗干部、班组长汇报,若发现存在不符合项应立即处理,处理不了的及时汇报本班班组长及跟班干部,由上岗干部组织人员处理并汇报单位值班室。值班人员在岗位工种值班日志中记录,本单位处理不了的报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公室。

(二)专项辨识程序。

1、山西省其他煤矿发生重特大事故后或矿发生涉险事故、出现重大非伤亡事故隐患,由矿长组织分管副矿长、副总工程师及业务科室和单位,从汲取事故教训和消除事故隐患的角度,开展一次针对性的专项辨识,辨识评估结果用于识别以前的安全风险辨识结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区,指导修订完善设计方案、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

2、新水平、新采(盘)区、新工作面设计前,由总工程师组织相关副总工程师及业务科室,重点对地质条件和隐蔽致灾因素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一次专项辨识,辨识评估结果用于完善设计方案,指导生产工艺选择、生产系统布置、设备选型、劳动组织确定等。

3、在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设备、隐蔽致灾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时,由分管副矿长组织相关副总工程师及业务科室和单位,重点对作业环境、生产过程、隐蔽致灾因素和设施设备运行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一次专项评估,辨识评估结果用于指导重新编制或修订完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4、启封火区、排放瓦斯及石门揭煤等高危作业实施前,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推广新应用前的风险辨识,由分管副矿长组织相关副总工程师及业务科室和单位,重点对作业环境、工程技术、设备设施、现场操作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一次专项评估,辨识评估结果作为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依据。

(三)风险辨识评估方法。

由矿长牵头组织,在“煤矿安全风险预控”辨识标准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标准、规范以及集团公司煤矿专业委员会确定的重大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标准,结合我矿实际,制定安全风险等级评估标准,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识。其中:。

重大风险: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主要系统损坏的。

较大风险: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但不会降低主要系统性能或损坏的。

一般风险:是指不会造成人员伤害,但会降低主要系统性能或损坏的。

低风险:是指不会造成人员伤害和主要系统损坏的。

2、安全风险评估。

(1)矿、各专业系统每次风险辨识结束后,分别由矿长、各分管副矿长组织,针对各系统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按照矿制定的安全风险等级评定标准,建立一整套安全风险数据库、重大安全风险清单、绘制“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汇总造册。要完善本系统安全风险档案,明确级别、管理状况、责任人、管控能力等基本情况,实行风险档案管理,并按照风险等级,用红、橙、黄、蓝等色彩对档案进行分类管理。对现场辨识出现的不同类别安全风险,必须明确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经评估存在不可控风险的,必须立即停止区域作业或停止设备运行,撤出危险区域人员,督促责任单位制定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再重新进行评估并进行实时监控。

(2)矿、各专业系统每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定级结束后,要组织编写安全风险综合评估书,明确辨识的时间和区域、存在的风险和等级、管控措施和建议等内容,做到“谁辨识、谁签字、谁负责”,存档备查。

1、根据安全风险评估,针对安全风险类型和等级,从高到低,分为“矿、区队、班组、岗位”四级,逐级分解落实到每级岗位和管理、作业员工身上,确保每一项风险都有人管理,有人监控,有人负责。

2、由矿长亲自组织实施,针对重大、较大安全风险,采取设计、替代、转移、隔离等技术、工程、管理手段,制定管控措施和工作方案,人员、资金要有保障,并在划定的重大、较大安全风险区域设定作业人数上限。

3、由矿长牵头组织召开专题会,每月对评估出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进行检查分析,识别安全风险辨识结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区,针对管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调整完善管控措施,并结合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布置下一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

4、由分管副矿长牵头组织召开专题会,每周各专业系统针对本系统存在的每一项安全风险,从制度、管理、措施、装备、应急、责任、考核等方面逐一落实管控措施,组织对月度安全风险重点管控区域措施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落实管控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不断完善改进管控措施。检查分析要有记录,存在问题要持续管控方法。

5、由安全副矿长牵头,“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公室负责严格对照每一项安全风险的管控措施,抓好日常监督检查,确保管控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6、矿领导带班上岗过程中,严格按照集团公司“三走到、三必到”原则,跟踪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7、各业务科室要突出管控重点,对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系统、生产区域、岗位实行重点管控,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等日常管控工作。

8、实时动态调整,高度关注生产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实时分析风险的管控能力变化,准确掌握实际存在的风险状况等级,并随着风险变化而随时升降等级,防止出现评级“终身制”,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1、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全矿要在井口电子显示屏或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区域的显著位置,公告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安监科负责做好日常监督检查。

2、加强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培训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技术人员进行辨识评估专项培训;每年对全矿所有入井人员进行以年度、综合、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和与本岗位相关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为主的教育培训,确保每名员工都能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风险的基本特征及防范、应急措施。

3、各业务科室要探索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对安全风险的记录、跟踪、统计、监测和预警等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加强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由技术部门及时将安全风险区域的有关信息及应急处置措施,告知受风险危害的相邻作业区域区队、班组、岗位。

2、各系统针对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未按规定建立安全风险数据库、重大安全风险清单、绘制“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并汇总造册的单位,罚单位主要负责人各200元;编制内容不全,编制不合格的,罚单位主要责任人100元。

3、各系统未按规定编写系统安全风险综合评估书的单位,罚单位主要负责人200元;编制内容不全,编制不合格的,罚单位主要责任人100元。

4、本单位作业区域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未编制或弄虚作假的,罚单位主要负责人200元,罚主要责任人100元。

5、上岗干部、班组长每班交接班前未组织本班组岗位员工对重点工序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或未严格按照《班组、岗位安全管控现场检查考核表》现场监管的,罚跟班干部、班组长各100元。

6、岗位员工上岗前未严格按照《安全确认单》对上岗区域进行安全风险辨识的,罚责任人100元;凡发现安全风险未及时汇报或处理的,罚责任人100元。

7、岗位员工汇报的安全风险值班人员未在岗位工种隐患排查中记录的罚当班班组长100元。

8、各业务部门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的结果未按要求进行跟踪落实闭合管理的,罚责任单位正职各100元。

9、各相关科室未按规定在井口电子显示屏或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区域的显著位置,公告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的,罚责任单位正职各100元。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保障。也是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和进一步改革开放的基本条件。因此,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风险因素辨识管控(以下简称风险管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以下简称隐患治理)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应当坚持关口前移、源头管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及从业人员的责任,并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总监(首席安全官),专职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教育培训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和培训,确保从业人员知悉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的风险因素、风险等级、防范措施、应急方法以及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可视、有痕、便捷、实用的原则,科学设计作业审批票(证)、生产作业现场点检表、告知卡(单)、工作流程图、公示牌(板)等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工具,用于本单位各层级、各岗位的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发包或者出租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应当在专门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承包、租赁合同中,约定涉及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的相关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社会服务机构提供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服务的,安全生产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各类开发(园)区管理机构等应当按照职责做好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相关工作,并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履行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的管理责任。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对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以及公众的安全生产风险与事故隐患防范意识。

第二章风险因素辨识管控。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风险管控职责:

(二)根据生产组织、工艺等行业特点,逐级编制并发布风险分布图;

(四)建立危险作业、动能隔离上锁挂牌、风险岗位应急处置等管理制度;

(五)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安排专门课时对风险辨识方法和风险管控措施进行培训;

(六)定期评估分析和改进有关管理制度,并告知从业人员;

(七)其他风险管控职责。

第九条风险因素辨识分为全面辨识和专项辨识。

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三年内,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全面辨识。本规定施行满三年后,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应当每年开展一次全面辨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辨识。

在生产经营环节或者生产经营要素发生重大变化,高危作业实施前,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者推广应用前以及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及时开展专项辨识,并根据辨识情况及时调整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分层次逐级划分和确定风险因素评估单元,并根据评估的目标、范围、专业技术力量等客观情况,选择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风险辨识方法。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下列因素开展全面辨识:

(一)生产工艺和生产技术;

(四)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安全防护和安全作业行为;

(六)其他可能产生风险的因素。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生产工艺和生产技术,综合考虑职业病危害风险和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将辨识出的风险确定为重大、较大、一般和低四个等级,分别以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注。

对重大危险源、极易造成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应当确定为重大风险。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风险等级,逐一制定风险管控措施,明确管控重点、管控部门和管控人员。其中,对较大及以上等级的风险,还应当制定专门管控方案。

在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使用新设备、变更工艺技术过程中,以及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对相应的风险重新进行辨识、制定管控措施或者管控方案。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每季度至少组织检查一次风险管控措施和管控方案的落实情况。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班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前或者交接班时,应当进行风险确认和风险管控措施预知、设备设施检查等安全确认,并及时排除新产生的风险;生产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对作业场所、设备设施、物品存放等涉及安全的事项进行检查。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风险管控动态评估,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立即开展评估。评估结果用于指导生产计划、应急预案、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以及安全生产管理、风险管控、隐患治理等工作。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风险、管控措施或者管控方案在风险部位、岗位或者车间进行公示。在有较大及以上等级风险的生产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关键部位和有关设施设备上应当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标识,设立包括疏散路线、危险介质、危害表现和应急措施等内容的公示牌(板)。学校、医院、车站、码头、机场、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以及玻璃栈桥、悬空桥梁、人行隧(廊)道等设施,还应当按照规定的距离、密度、内容设置安全风险警示牌(板),避免造成意外伤害。

第三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应当对照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检查风险部位、风险管控措施或者管控方案的落实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据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并编制隐患治理信息台账。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应当包括排查的风险部位、风险管控措施、风险失控表现、失职部门和人员、排查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排查时间等内容;隐患治理信息台账应当包括隐患名称、隐患等级、治理措施、完成时限、复查结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

第十七条事故隐患排查包括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隐患排查制度要求,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排查事故隐患。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并参加一次,安全管理部门每旬至少组织一次,车间每周至少组织一次,班组每天组织一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开展专项排查:

(二)设备设施、工艺、技术、生产经营条件、周边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停工停产后需要复工复产的;

(四)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险情的;

(六)气候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者预报可能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对安全生产构成威胁的。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下列因素开展隐患排查:

(一)从业人员是否存在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生产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标准要求;

(三)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规定建立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四)其他可能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因素。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行业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将隐患等级确定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

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消除隐患。整改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隐患清单;

(二)治理的标准要求;

(三)治理的方法和措施;

(四)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五)负责治理的机构、人员和工时安排;

(六)治理的时限要求;

(七)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八)复查工作要求和安排;

(九)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重大隐患整改方案实施前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相关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具体负责整改人员进行论证,必要时可以聘请专家参加。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省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应当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六个月内,制定并发布各自监管、主管行业领域的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手册或者指引,每两年修订一次。

制定指导手册或者指引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的自辨自控、隐患的自查自改工作实行分级分类监管,通过强化信息化监管等手段,实现数据共享、动态监管。将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对生产经营单位履行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主体责任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在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时,应当对照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与隐患治理信息台账,重点检查风险的辨识、分级和管控以及隐患的排查、分级和治理等内容。

在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消除隐患;其中,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依法作出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的决定。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重大隐患督办制度,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案件查办、违法企业处罚和追责问责等清单工作机制。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重大隐患的现状及产生原因、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治理方案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对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者不按照行政决定进行整改消除隐患的,降低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安全生产诚信等级或者列入失信名单,并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三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类开发(园)区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通过购买服务、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等方式,广泛听取对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措施。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建立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隐患治理信息台账的;

(二)未按规定开展全面辨识或者专项辨识的;

(三)未按规定制定风险管控措施或者管控方案的;

(四)未按规定开展风险管控动态评估的;

(五)未按规定开展隐患排查、确定隐患等级的;

(六)未按规定制定隐患整改方案或者未按方案组织整改的;

(七)未按规定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的。

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拒不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整改指令、消除隐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未设置警示标志、标识,未设立公示牌(板)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未按规定检查风险管控措施和管控方案落实情况、组织并参加事故隐患排查的,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履行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领导责任和协助责任的;

(二)未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

(三)未按规定制定、发布和修订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手册或者指引的;

(四)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微小企业的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按照国家和本省微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一、目的。

为加强安全管理,消除或减少危害,增强事故防控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降低安全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的所有部门的所有活动,包括生产活动、设备设施、原料产品、安全防护、正常和异常活动、人为因素、违反规程、规章等。

三、定义。

3.1危害: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3.2危害识别:认知危害的存在并确定其特征的过程。

3.3安全风险:按照“自主排查、科学评估、分类分级、分级管控”的原则,实行差异化、动态化管控。

3.4风险点:风险点是指伴随风险的部位、设施、场所和区域,以及在特定部位、设施、场所和区域实施的伴随风险的作业过程,或以上两者的组合。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1、公司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2、职责。

1)厂长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风险管控全面负责,同时,负责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的监督、管理、考核。

2)安全员具体负责实施分管系统范围内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具体实施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控制管理、公告警示等工作。

4)班组长负责本作业区域的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岗位人员负责本岗位的安全风险辨识管控。

1、辨识评估。

由厂长亲自组织,制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方案,抽调技术人员和专家,围绕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和管理缺陷等要素,结合我厂生产系统、设备设施、作业场所等部位和环节,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并对辨识出的各类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综合考虑作业场所、受威胁人数、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通过对系统的分析、危险源的调查、危险区域的界定、存在条件及触发因素的分析、潜在危险性分析,确定安全风险类别。

2、风险评价方法。

(1)、风险等级标准。

由厂长牵头组织,在安全风险辨识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标准、规范,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安全风险等级标准,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识。

(2)、风险评价及方法。

本公司采用风险矩阵法对各系统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评价方法的详细情况参照本《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实施指南》。

风险辨识结束后,分别由安全员组织,针对各系统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按照公司制定的风险等级标准,建立一整套安全风险数据库、较大、重大安全风险清单。要完善系统安全风险档案,明确级别、管理状况、责任人、管控能力等基本情况,实行“一风险点一档案”,并按照风险等级,用红、橙、黄、蓝等色彩对档案进行分类管理。对现场辨识出现的不同类别安全风险,必须明确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经评估存在不可控风险的,必须立即停止区域作业或停止设备运行,撤出危险区域人员,督促责任单位制定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再重新进行评估并进行实时监控。

1、根据安全风险评价,针对安全风险类型和等级,从高到低,分为“公司、车间、班组、岗位”四级,逐级分解落实到每级岗位和管理、作业员工身上,确保每一项风险都有人管理,有人监控,有人负责。

2、由公司厂长亲自组织实施,针对较大、重大风险,采取设计、替代、转移、隔离等技术、工程、管理手段,制定管控措施和工作方案,人员、资金要有保障,并在划定的较大、重大风险区域设定作业人数上限。

3、由公司厂长牵头组织召开专题会,每月对评价出的较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进行检查分析,识别安全风险辨识结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区,针对管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调整完善管控措施,并结合隐患排查的结果,布置风险管控重点。

4、由安全员牵头,各岗位负责严格对照每一项安全风险的管控措施,抓好日常监督检查,确保管控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5、公司领导带班上岗过程中,跟踪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6、各业务部门要突出管控重点,对存在较大、重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系统、生产区域、岗位实行重点管控,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等日常管控工作。

7、实时动态调整,高度关注生产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实时分析风险的管控能力变化,准确掌握实际存在的风险状况等级,并随着风险变化而随时升降等级,防止出现评级“终身制”,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七、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及培训。

1、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全公司要重点区域的显著位置,公布本企业的主要风险点、风险类别、风险等级、管控措施和应急措施,让每一名员工都了解风险点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对策。对存在安全生产风险的岗位设置告知卡,标明本岗位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报告电话等内容。对可能导致事故的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应急设备设施和撤离通道等。企业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明示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2、加强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安全科每半年至少组织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技术人员进行辨识评估专项培训;每年对全公司所有人员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与本岗位相关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为主的教育培训,确保每名员工都能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风险的基本特征及防范、应急措施。

3、各业务部门要探索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对安全风险的记录、跟踪、统计、监测和预警等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

八、分级管控的效果。

通过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企业应至少在以下方面有所改进:

——重大风险场所、部位的警示标识得到保持和改善;

——涉及重大风险部位的作业、属于重大风险的作业建立了专人监护制度;

——员工对所从事岗位的风险有更充分的认识,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提高;

——保证风险控制措施持续有效的制度得到改进和完善,风险管控能力得到加强;

——根据改进的风险控制措施,完善隐患排查项目清单,使隐患排查工作更有针对性。

九、持续改进。

1、评审。

企业每年至少对风险分级管控体系进行一次系统性评审或更新。企业应当根据非常规作业活动、新增功能性区域、装置或设施等适时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

2、更新。

企业应主动根据以下情况变化对风险管控的影响,及时针对变化范围开展风险分析,及时更新风险信息:

(1)法规、标准等增减、修订变化所引起风险程度的改变;

(2)发生事故后,有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对相关危险源的再评价;

(3)组织机构发生重大调整;

(4)风险程度变化后,需要对风险控制措施的调整;

(5)根据非常规作业活动、新增功能性区域、装置或设施以及其他变更情况等适时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

十、考核办法。

针对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过程中存在以下情况的,根据相关制度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1、未按规定进行安全风险辨识活动的单位;

3、本单位作业区域安全风险分析记录编制不认真或弄虚作假的;

4、岗位员工上岗前未严格按照要求对上岗区域进行安全风险辨识的;

5、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的。

十一、附则。

1、本制度综合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1.目的。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完善和规范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机制,明确各级管控职责,增强事故防控能力,降低安全风险,有效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风险管控的职责、风险辨识和评估及考核等要求,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车间、班组和岗位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活动。

3.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大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4.工作原则。

5.组织机构及职责。

5.1组织机构。

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组织机构由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各分管副总经理、各部门和车间及班组负责人组成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安全和生产的副总经理担任。

5.2职责。

5.2.1领导小组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构建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预防机制工作,组织协调制定和修订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理的相关制度,明确相关工作内容、责任部门、责任人员、管控措施及绩效考核等工作要求,提供构建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预防机制工作的资金和物资及人力等资源保障,督查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理的相关制度落实情况及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5.2.2组长职责。

5.2.2.1负责组织构建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预防机制工作,组织成立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领导机构,发布授权命令。

5.2.2.2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负责组织制定或修订、审批、发布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预防机制的相关制度。

5.2.2.3负责组织公司的风险管理活动,组织风险辨识和评估工作,负责公司违反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中强制性条款的,或发生过死亡、重伤、职业病、重大财产损失事故,或三次及以上轻伤、一般财产损失事故,且现在发生事故的条件依然存在的,或涉及重大危险源的,或具有中毒和窒息、爆炸、火灾等危险的场所,作业人员在9人(不含9人)以上的,或经风险评价确定为最高级别风险的等重大风险的管控,组织制定和审批重大风险控制措施。

5.2.2.4负责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车间、部门以上级别的安全生产责任状,审查车间、部门以上级别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5.2.2.5负责组织制定风险报告、公告制度,审查车间、部门以上级别的安全风险防控可靠性报告单,审批对外发布的风险公告。

5.2.3副组长职责。

5.2.3.2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负责组织、协调制定或修订、审核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预防机制的相关制度。

5.2.3.3负责组织、协调公司的风险管理活动,组织分管职责的风险辨识和评估工作,协助组长进行重大风险的管控,负责较大风险的管控,组织制定和审批较大风险控制措施。

5.2.3.4协助组长组织、协调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职责范围的下级部门或岗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审查下级部门或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5.2.3.5协助组长组织、协调制定风险报告、公告制度,审核、研判车间、部门以上级别上报的安全风险防控可靠性报告单的内容,组织填写公司级安全风险防控可靠性报告单和风险公告,并报组长审批对外发布。

5.2.4部门职责。

(2)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负责编制或修编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预防机制的相关制度。

(3)负责定期进行公司风险辨识和评估工作,编制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制作企业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协助公司较大以上风险的管控,负责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并逐级上报。

(4)负责编制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与部门内各岗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审查部门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5)负责编制风险报告、公告制度,制作安全风险防控可靠性报告单,负责收集、汇总、研判车间(工段)、部门以上级别上报的安全风险防控可靠性报告单,填写公司级安全风险防控可靠性报告单和风险公告,并报副组长审核上报。

(6)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编制风险评估报告,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和公告栏,绘制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

(7)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负责组织实施风险分级管控的教育培训。

(9)负责全公司风险分级管控绩效考核的汇总和上报,并对本部门的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绩效考核。

5.2.4.2采购部职责。

(2)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活动,组织本部门的风险辨识和评估工作,协助公司进行较大以上风险的管控,负责本部门的一般风险管控,组织制定和审批本部门一般风险控制措施。

(3)负责与公司签订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状,与部门各岗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审查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负责审核、研判、上报本部门的安全风险防控可靠性报告单。

5.2.4.3财务部职责。

(2)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活动,组织本部门的风险辨识和评估工作,协助公司进行较大以上风险的管控,负责本厂的一般风险管控,组织制定和审批本厂一般风险控制措施。

(3)负责与公司签订本厂安全生产责任状,与厂各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审查各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负责审核、研判、上报本厂的安全风险防控可靠性报告单。

5.2.4.4质量部职责。

(2)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活动,组织本部门的风险辨识和评估工作,协助公司进行较大以上风险的管控,负责本厂的一般风险管控,组织制定和审批本厂一般风险控制措施。

(3)负责与公司签订本厂安全生产责任状,与厂各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审查各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负责审核、研判、上报本部门的安全风险防控可靠性报告单。

5.2.4.5技术部职责。

(2)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活动,组织本部门的风险辨识和评估工作,协助公司进行较大以上风险的管控,负责本厂的一般风险管控,组织制定和审批本厂一般风险控制措施。

(3)负责与公司签订本厂安全生产责任状,与厂各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审查各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负责审核、研判、上报本部门的安全风险防控可靠性报告单。

5.2.4.6办公室职责。

(2)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活动,组织本部门的风险辨识和评估工作,协助公司进行较大以上风险的管控,负责本厂的一般风险管控,组织制定和审批本厂一般风险控制措施。

(3)负责与公司签订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状,与厂各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审查各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负责审核、研判、上报本部门的安全风险防控可靠性报告单。

5.2.4.7设能部职责。

(2)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活动,组织本部门的风险辨识和评估工作,协助公司进行较大以上风险的管控,负责本厂的一般风险管控,组织制定和审批本厂一般风险控制措施。

(3)负责与公司签订本厂安全生产责任状,与厂各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审查各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负责审核、研判、上报本部门的安全风险防控可靠性报告单。

5.2.4.8制芯工段职责。

(2)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活动,组织本部门的风险辨识和评估工作,协助公司进行较大以上风险的管控,负责本部门的一般风险管控,组织制定和审批本部门一般风险控制措施。

(3)负责与公司签订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状,与厂各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审查各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负责审核、研判、上报本部门的安全风险防控可靠性报告单。

5.2.4.9铸一工段职责。

(2)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活动,组织本部门的风险辨识和评估工作,协助公司进行较大以上风险的管控,负责本部门的一般风险管控,组织制定和审批本部门一般风险控制措施。

(3)负责与公司签订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状,与厂各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审查各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负责审核、研判、上报本部门的安全风险防控可靠性报告单。

5.2.4.10铸二工段职责。

(2)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活动,组织本部门的风险辨识和评估工作,协助公司进行较大以上风险的管控,负责本部门的一般风险管控,组织制定和审批本部门一般风险控制措施。

(3)负责与公司签订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状,与厂各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审查各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负责审核、研判、上报本部门的安全风险防控可靠性报告单。

5.2.4.11清理工段职责。

(2)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活动,组织本部门的风险辨识和评估工作,协助公司进行较大以上风险的管控,负责本部门的一般风险管控,组织制定和审批本部门一般风险控制措施。

(3)负责与公司签订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状,与厂各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审查各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负责审核、研判、上报本部门的安全风险防控可靠性报告单。

5.2.4.12维修工段职责。

(2)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活动,组织本部门的风险辨识和评估工作,协助公司进行较大以上风险的管控,负责本部门的一般风险管控,组织制定和审批本部门一般风险控制措施。

(3)负责与公司签订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状,与厂各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审查各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负责审核、研判、上报本部门的安全风险防控可靠性报告单。

5.2.4.13设计制作工段职责。

(2)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活动,组织本部门的风险辨识和评估工作,协助公司进行较大以上风险的管控,负责本部门的一般风险管控,组织制定和审批本部门一般风险控制措施。

(3)负责与公司签订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状,与厂各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审查各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负责审核、研判、上报本部门的安全风险防控可靠性报告单。

5.2.4.14模具加工工段职责。

(2)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活动,组织本部门的风险辨识和评估工作,协助公司进行较大以上风险的管控,负责本部门的一般风险管控,组织制定和审批本部门一般风险控制措施。

(3)负责与公司签订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状,与厂各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审查各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负责审核、研判、上报本部门的安全风险防控可靠性报告单。

5.2.5物资库房职责。

(2)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活动,组织本部门的风险辨识和评估工作,协助公司进行较大以上风险的管控,负责本部门的一般风险管控,组织制定和审批本部门一般风险控制措施。

(3)负责与公司签订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状,与厂各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审查各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负责审核、研判、上报本部门的安全风险防控可靠性报告单。

5.2.6班组职责。

(2)负责本班组的风险管理活动,组织本班组的风险辨识和评估工作,协助车间进行一般以上风险的管控,负责本班组的低风险管控,组织制定和审批本班组及各岗位低风险控制措施。

(3)负责与车间签订本班组安全生产责任状,与班组各岗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审查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负责组织召开班组班前安全生产例会,布置生产任务,告知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和职业危害,督促和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及佩戴情况,检查岗位风险告知卡的佩戴和掌握情况,讲解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及应急措施等安全生产相关内容,负责组织审核、研判、上报本班组的安全风险防控可靠性报告单。

5.2.7岗位职责。

(2)负责本岗位的风险辨识和评估活动,协助班组进行一般以上风险的管控,负责本岗位的低风险管控,负责落实本岗位低风险控制措施。

(3)负责与班组签订并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状。

(4)参加班组组织的班前安全生产例会,接受生产任务,了解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和职业危害及注意事项,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设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相关应急措施等安全生产相关内容,负责检查本岗位的作业环境、设备设施、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供辅设施、原材料等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填写、上报安全风险防控可靠性报告单。

6.管理要求。

6.1制定或修订规章制度。

6.1.1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每年进行一次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或修订及评审工作,建立完善的责任制度和责任制、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风险报告和公告制度,并组织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当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提出新的要求、组织机构、人员或职责等发生变化时,及时组织修订相关制度并及时发布实施。

6.1.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根据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负责进行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或修订及评审工作,当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提出新的要求、组织机构、人员或职责等发生变化时,及时进行修订相关制度,并做好相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6.2风险评估。

6.1.1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每年进行一次公司的风险评估工作,当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提出新的要求,或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危险源发生变化时应及时组织进行风险评估,组织制定和审核、审批较大以上风险控制措施。

6.1.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根据领导小组构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预防机制工作的要求,具体负责公司的风险辨识工作,获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编制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确定风险级别,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案,制作和填写企业安全风险清单,协助公司较大以上风险的管控,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审批一般风险控制措施。

6.3.1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负责编制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各部门和各岗位的风险管控职责,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审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并制定、审核、审批风险控制措施。

6.3.1.1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组织和实施重大风险(红色)的管控,审批重大风险的控制措施,督促检查重大风险、较大风险管控的职责落实情况。

6.3.1.2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组织和实施较大风险(橙色)的管控,审核重大风险的控制措施,审批较大风险的控制措施,组织督促检查较大以下风险管控的职责落实情况。

6.3.1.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一般风险(黄色)的管控,审核较大风险的控制措施,审批一般风险的控制措施,督促检查一般以下风险管控的职责落实情况。

6.3.1.4采购部负责组织和实施本部门一般以下风险(黄色、蓝色)的管控,审核一般风险的控制措施,审批低风险的控制措施,督促检查本部门一般以下风险管控的职责落实情况。

6.3.1.5财务部负责组织和实施本部门一般以下风险(黄色、蓝色)的管控,审核一般风险的控制措施,审批低风险的控制措施,督促检查本部门一般以下风险管控的职责落实情况。

6.3.1.6质量部负责组织和实施本部门一般以下风险(黄色、蓝色)的管控,审核一般风险的控制措施,审批低风险的控制措施,督促检查本厂一般以下风险管控的职责落实情况。

6.3.1.7技术部负责组织和实施本部门一般以下风险(黄色、蓝色)的管控,审核一般风险的控制措施,审批低风险的控制措施,督促检查本厂一般以下风险管控的职责落实情况。

6.3.1.8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实施本部门一般以下风险(黄色、蓝色)的管控,审核一般风险的控制措施,审批低风险的控制措施,督促检查本部门一般以下风险管控的职责落实情况。

6.3.1.9设能部负责组织和实施本部门一般以下风险(黄色、蓝色)的管控,审核一般风险的控制措施,审批低风险的控制措施,督促检查本部门一般以下风险管控的职责落实情况。

6.3.1.10制芯工段负责组织和实施本部门一般以下风险(黄色、蓝色)的管控,审核一般风险的控制措施,审批低风险的控制措施,督促检查本部门一般以下风险管控的职责落实情况。

6.3.1.11铸一工段负责组织和实施本部门一般以下风险(黄色、蓝色)的管控,审核一般风险的控制措施,审批低风险的控制措施,督促检查本部门一般以下风险管控的职责落实情况。

6.3.1.12铸二工段负责组织和实施本部门一般以下风险(黄色、蓝色)的管控,审核一般风险的控制措施,审批低风险的控制措施,督促检查本部门一般以下风险管控的职责落实情况。

6.3.1.13清理工段负责组织和实施本部门一般以下风险(黄色、蓝色)的管控,审核一般风险的控制措施,审批低风险的控制措施,督促检查本部门一般以下风险管控的职责落实情况。

6.3.1.14维修工段负责组织和实施本部门一般以下风险(黄色、蓝色)的管控,审核一般风险的控制措施,审批低风险的控制措施,督促检查本部门一般以下风险管控的职责落实情况。

6.3.1.15设计制作工段负责组织和实施本部门一般以下风险(黄色、蓝色)的管控,审核一般风险的控制措施,审批低风险的控制措施,督促检查本部门一般以下风险管控的职责落实情况。

6.3.1.16模具加工工段负责组织和实施本部门一般以下风险(黄色、蓝色)的管控,审核一般风险的控制措施,审批低风险的控制措施,督促检查本部门一般以下风险管控的职责落实情况。

6.3.1.17物资库房负责组织和实施本部门一般以下风险(黄色、蓝色)的管控,审核一般风险的控制措施,审批低风险的控制措施,督促检查本部门一般以下风险管控的职责落实情况。

6.3.2班组负责组织和实施本班组低风险(蓝色)的管控,组织制定和实施本班组及各岗位低风险控制措施,督促检查本班组低风险管控的职责落实情况。

6.3.3岗位负责本岗位的风险辨识和低风险管控,落实本岗位低风险控制措施。

6.4风险分级管控要求。

风险分级管控应遵循风险越高管控层级越高的原则,对于操作难度大、技术含量高、风险等级高、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作业活动应重点进行管控。上一级负责管控的风险,下一级必须同时负责管控,并逐级落实具体措施。风险管控层级可进行增加或合并,根据风险分级管控的基本原则,结合本单位机构设置情况,合理确定各级风险的管控层级。

6.5风险报告和公告。

6.5.1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组织编制风险报告、公告制度。

6.5.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编制风险报告、公告制度,制作安全风险防控可靠性报告单,明确各级安全风险防控可靠性报告单和风险研判的内容及风险报告的流程和方式方法,收集、汇总、研判车间(工段)、部门以上级别上报的安全风险防控可靠性报告单,填写公司级安全风险防控可靠性报告单和风险公告,报副组长审核上报,由组长审批公告。

6.5.3公司在各部门(工段)门口的显著位置,公告存在的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

6.6风险评估报告。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编制风险评估报告,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和公告栏,绘制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

6.7教育培训。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负责组织实施风险分级管控的教育培训。每年对公司全员进行安全风险知识为主的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每名员工都能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风险的基本特征及防范、应急措施。

6.8上报归档。

7.绩效考核。

各级、各部门结合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风险分级管控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参照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全公司风险分级管控绩效考核的汇总和上报,并对本部门的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绩效考核。

各级、各岗位风险分级管控应做好记录,记录至少保存3年。

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管理制度

内部控制,是指一个单位为了实现其经营目标,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会计信息资料的正确可靠,确保经营方针的贯彻执行,保证经营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而在单位内部采取的自我调整、约束、规划、评价和控制的一系列方法、手段与措施的总称。其中制定和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5号――全面预算》,旨在引导和规范企业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各环节的风险管控,促进全面预算管理在推动企业实现发展战略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本文仅对实施全面预算管理过程中涉及到的主要业务风险及控制措施进行论述。

我所在的单位为大型国有、中央直属企业,其发展历程与机制转换、公司治理、内控制度的应用与完善息息相关,逐步建立了一整套为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特别是2000年开始实施的全面预算管理,突出了财务管理的计划和预算职能,突出强调以资金管理为主线,以资金投入为起点、资金增值为落脚点,企业管理以财务管理为中心,确立了“全面预算管理、全员广泛参与、全过程成本控制”的财务管理模式。通过实施全面预算管理,使公司的销售规模连年增长,财务状况得到极大改善。而全面预算管理的有效实施,取决于其内控制度的健全与完善,现对预算业务管理实施过程中的主要风险点进行归纳和总结,旨在提高预算执行力,有效防范风险。

一、我公司预算业务管理体系基本架构和基本业务流程。

二、预算管理流程主要业务风险及控制措施。

全面预算是企业加强内部控制、实现发展战略的重要工具和手段,同时也是企业内部控制的对象。其基本流程一般包括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考核三个阶段。这些业务环节相互关联、相互作用、相互衔接,周而复始地循环,从而实现对企业全面经济活动的控制。

(一)预算编制环节主要业务风险及控制措施。

1、预算编制以财务部门为主,业务部门参与度较低,可能导致预算编制不合理,预算管理责、权、利不匹配;预算编制范围和项目不全面,各预算之间缺乏整合,可能导致全面预算难以形成。

针对这方面风险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1)预算管理委员会由最高管理层成员和关健职能部门行政负责人共同组成,融入了生产、经营、质量、投资、装备、财务等各职能部门行政负责人,在预算的审核过程中能够对预算的各个方面从专业角度提出不同意见。

(2)在预算编制过程中明确了各个部门、单位的预算编制责任,使企业各个部门、单位全部参与到预算的编制过程中。首先由各专业管理部门在对今年实际预算执行情况、全年预完情况以及预算年度swot分析(即优劣势和机会风险分析评估)的基础上做出专业预测,提出归口管理的年度建议指标;其次由计划财务部综合各专业管理部门提出的建议指标和今年实际预算执行情况,对预算年度的各种情况进行反复平衡,提出公司财务预测方案,经预算管理委员会研究后提出年度预算总目标,报公司经理办公会审定后,由预算管理委员会下达;然后由各专业管理部门围绕年度预算总目标编制专业预算,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逐层分解落实预算指标和具体的作业计划,报计划财务部审查;最后经计划财务部反复平衡、汇总后,编制公司年度预算,编制预算说明和年度预算实施方案,确定一级指标体系的分解落实,提交预算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发布实施。

(3)将企业经营、投资、财务等各项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纳入预算编制范围,形成由经营预算、投资预算、筹资预算、财务预算等一系列预算组成的相互衔接和勾稽的综合预算体系。我公司全面预算指标体系包括四部分内容:生产经营成果预算、资本运营预算、资金平衡及绩效评价指标预算和预算指标分解实施方案。前三部分内容以利润预算为中心平衡财务预算与专业预算,保证年度经营效益目标实现;以资金平衡为手段统筹当期效益与后劲投入,保持企业可持续发展;以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为控制企业整体运行情况的“晴雨表”。根据其相互间的内在联系,以资金为纽带,构成完整的全面预算指标体系。预算指标分解实施方案,是根据年度预算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各责任单位,确定各责任单位的横向归口管理指标和部门自身控制指标,以保证一级预算指标的顺利完成。

(4)公司成立了绩效考核评审委员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任正副主任,与关键职能部门的行政负责人共同组成,其工作职责主要是确定考核原则,审定考核范围,核定考核指标,制定考核办法,提出奖惩措施,客观公正地评价各单位、各职能部门在经营管理、生产运营、服务质量等方面的工作业绩,以达到实现企业经营目标、提高员工满意度和促进企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2、预算编制所依据的相关信息不足,可能导致预算目标与战略规划、经营计划、市场环境、企业实际等相脱离;预算编制基础数据不足,可能导致预算编制准确率降低。

针对这方面风险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1)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即中长期发展规划确立公司的年度预算总目标,使企业战略发展目标在各个年度预算中得到体现,从而保证企业战略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确保预算编制真正成为战略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的年度具体行动方案。

(2)全面预算中的专业预算主要由销售预算、生产预算、采购预算、质量预算和相关费用预算等组成,由各个专业管理部门深入开展企业外部环境的调研和预测,在对预算年度情况充分分析的基础上,围绕年度预算总目标进行编制,全面考虑在市场、价格、生产能力、产品工艺、合理库存等方面的因素,从专业角度提供具体实施方案,确保预算编制以市场预测为依据,与市场、社会环境相适应。

(3)重视和加强预算编制基础管理工作,包括合同管理、生产统计报表、质量统计报表、材料采购情况表、会计核算等,确保预算编制以可靠、翔实、完整的基础数据为依据。

3、预算编制程序不规范,横向、纵向信息沟通不畅,可能导致预算目标缺乏科学性和可行性。

针对这方面风险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1)坚持“以充分预测分析为基础,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双向反复相互整合,再自上而下层层落实”的方法编制年度预算。

(2)年度预算编制程序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做好本年度预算完成情况分析,对影响主要预算指标完成情况的非经常性因素、事项进行逐项剖析,全面、客观地分析评价本年度实际运行情况,作为下年度预算对比的基础。

第二、依据本年实际运行情况及各专业预算初步匡算公司预算基本情况。

第三,以公司预算要求的收入规模、利润目标为导向进行调整。对预算年度各影响因素进行调研、预测和评估后,依据各因素对预算利润目标的影响,要求各部门对专业预算进行调整。

第四,依据调整后的各专业预算编制公司预算。在专业预算调整不到位或无法满足公司预算要求时,调整相关专业预算。

第五、上报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年度预算草案,由预算管理委员会在听取汇报后确定公司预算规模及各专业预算调整方向。

第六、根据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确定的年度预算规模及各专业预算调整方向编制公司全面预算(草案)。

第七,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定年度预算(草案)。

第八,下达审定后的年度预算。

4、预算编制方法选择不当,或强调采用单一的方法,可能导致预算目标缺乏科学性和可行性。

针对这方面风险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1)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在不同的外部市场环境下选择不同的预算编制方法。如在编制2009年度预算时,为积极应对外部市场变化的不确定性,反映各种不同变化情况下的预算水平,更好地发挥全面预算管理的控制和导向作用,按弹性预算方法编制了预算,分别确定了年度预算确保指标、力争目标和奋斗目标,有利于根据市场情况的不断变化调整预算的执行。

(2)根据各预算的不同特点采用不同的预算编制方法。如对收入预算,采用增量预算法,对费用预算采用零基预算法,对利润预算采用固定预算法等。

5、预算目标及指标体系设计不完整、不合理、不科学,可能导致预算管理在实现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促进绩效考评等方面的功能难以有效发挥。

针对这方面的风险,设定全面预算指标体系包括四部分内容:生产经营成果预算、资本运营预算、资金平衡及绩效评价指标预算和预算指标分解实施方案。其中:

(1)生产经营成果预算包括专业预算和财务预算,它以利润预算为中心平衡编制。专业预算主要包括销售预算、生产预算、采购预算、质量预算和相关费用预算等,由各个专业管理部门在对预算年度情况充分分析的基础上,围绕年度预算总目标进行编制,全面考虑在市场、价格、生产能力、产品工艺、合理库存等方面的因素,从专业角度提供具体实施方案;财务预算主要包括销售收入预算、产品成本预算、费用预算、税金预算、利润预算等,要求依据公司确定的年度预算总目标,正确平衡生产、销售、采购等各环节情况来加以编制。

(2)资本运营预算包括短期投资预算、长期投资预算、固定资产投资预算和科研及新产品开发预算等,要求相关部门根据公司发展规划、近期财力、筹融资渠道、生产技术需要等方面制定,重点保证企业技术改造预算。

(3)资金平衡及绩效评价指标预算。包括现金流量预算、货币资金收支平衡预算、资金筹措预算、资产负债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预算等。

(4)预算指标分解实施方案。根据年度预算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各责任单位,确定各责任单位的横向归口管理指标和部门自身控制指标,以保证一级预算指标的顺利完成。

6、编制预算的时间太早或太晚,可能导致预算准确性不高,或影响预算的执行。

针对这方面的风险,每年自8月份开始即对上半年或1-7月份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系统分析、评价,根据当年实际预算执行情况,考虑各种因素预测全年各项指标预完情况,对预算年度主要预算指标做出大体预测,10月份重新对1-9月份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对预算年度主要预算指标做出修正,11月份预算将要定稿时,对1-10月份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对预算年度主要预算指标再次做出修正,12月份集中进行平衡、汇总、汇报、审核,至预算年度1月1日正式下发,既保证预算指标接近实际,又能在预算年度开始时及时执行。

(二)预算执行环节主要业务风险及控制措施。

1、缺乏严格的预算执行授权审批制度,可能导致预算执行随意;预算审批权限及程序混乱,可能导致越权审批、重复审批,降低预算执行效率和严肃性。

针对这方面风险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1)强调以预算指标为各项收支的依据。经批准的预算是公司全部经营管理活动收支的依据。成本费用预算是各职能部门管理控制的主要依据,非出现“情势重大变化”的特殊情况,公司各项成本费用支出不得突破业已审定的预算额度。

(2)严格财务支出审批程序。各项成本费用、资本性支出等预算的执行应严格审批手续,预算内资金支出实行责任人限额审批制度;对归口管理的费用,各费用支出单位需经过管理部门审批备案方能到财务部门报销;对于预算外事项必须履行事前审批程序后方能予以报销,小于5000元的预算外事项由主管副总审批,大于5000元的预算外事项由总经理审批,重大预算外支出需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3)强化现金流量预算管理,细化资金预算安排,坚持量入为出,不留缺口,确保现金流安全。

2、预算执行过程中缺乏有效监控,可能导致预算执行不力,预算目标难以实现。

针对这方面风险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1)建立了主体公司、主体子公司和辅助子公司等各单位一级预算指标分解体系,确定了各职能部门的横向归口管理指标、自身控制费用指标和各二级单位的纵向承包指标。各单位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要求进行全面预算指标的内部再分解,同时各单位负责人负责具体经济指标,建立与其匹配的预算指标过程控制和措施保证体系,确保年度各项预算指标的全面完成。

(2)建立预算执行实时监控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预算执行中的偏差。对于工程项目、对外投资等重大预算项目,密切跟踪其实施进度和完成情况,实行严格监控。

(3)为了提高预算的执行力,确保年度预算目标的完成,在此基础上实行了月预算管理,进一步提高过程运行质量和效率,强化预算的预测、管控功能,通过月度预算编制、预测、执行、控制、反馈、考评,对实际情况和全年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连续动态地实时监控,给决策者提供决策依据。月度执行预算作为每月的控制预算,是保证年度目标完成的有效手段。

3、缺乏健全有效的预算反馈和报告体系,可能导致预算执行情况不能及时反馈和沟通,预算差异得不到及时分析,预算监控难以发挥作用。

针对这方面风险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1)按月编制《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并定期向预算管理委员会报告,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加以改进,使各项预算指标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2)针对预算执行过程中产生较大偏差的重点指标,在深入现场调查研究、掌握大量现场活情况、充分搜集相关资料的基础上,运用财务管理和管理会计的技术方法和手段,形成《专题分析报告》上报预算管理委员会,指出问题存在的现状、形成的原因及应采取的对策,有利于公司管理层对重点环节进行疏导畅通,保证预算指标按计划、有步骤的运行。如对产品质量问题、应收帐款超占问题、成品资金积压问题、存在较大产销差问题等都进行过专题分析,得到了公司管理层的高度重视,并且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缓解,保证了预算目标的顺利完成。

(3)建立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例会制度。每月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报出后,由计划财务部组织预算管理委员会成员逐家到各责任单位召开现场经济运行分析例会,先由责任单位行政负责人汇报本月本单位预算指标完成情况,说明存在的差距和原因,提出按计划完成预算指标存在的困难和需要各专业部门配合的工作,然后各专业部门对该责任单位在市场服务、产品质量、生产组织、能源消耗、信息化建设、人员管理等方面的表现进行简要评价,对需要本部门配合的工作予以答复或做出承诺,对保证各责任单位按进度完成其承担的预算指标、理顺经营活动中各方面的关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预算考核环节主要业务风险及控制措施。

预算考核环节的主要风险是预算考核不严格、不合理、不到位,可能导致预算目标难以实现、预算管理流于形式。针对这方面风险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1)建立健全预算执行考核制度。公司成立了绩效考核评审委员会,其工作职责主要是确定考核原则,审定考核范围,核定考核指标,制定考核办法,提出奖惩措施,客观公正地评价各单位、各职能部门在经营管理、生产运营、服务质量等方面的工作业绩。

(2)制定科学的预算考核指标体系。建立了分层次的、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的内部绩效考核模式,分别确定各层次的绩效考核指标。第一层次:对主体生产分厂、主体子公司、辅助子公司、经营部门实行以定量指标为主、辅以定性指标的绩效考核。第二层次:对中层管理干部、各职能部室、党群部门实行以定性指标为主、辅以定量指标的绩效考核。同时各专业部门依据专业管理考核细则对生产单位、辅助服务单位及职能部室实施专业管理考核,生产及辅助服务单位依据逆向考核标准对职能部室、辅助服务单位实施逆向考核,均采用加、扣分考核模式,按各单位相应分值兑现奖惩。第三层次:对员工实行“业绩定岗、绩效分配、鼓励创新、按劳取酬”的绩效挂钩薪酬制度。第四层次:设立总经理奖励基金,用于全面完成公司生产经营目标时对全体员工实施奖励,或用于在一定时期内构成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重点环节、重要专项工作及做出突出贡献员工的奖励支出。

(3)坚持公开、客观、反馈和时效的原则。考核过程公开化、制度化,用事实说话,把考核结果与被考核者进行沟通,将平常考核与月度、季度、年度考核有机结合起来,保证考核结果及时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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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风险因素辨识管控(以下简称风险管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以下简称隐患治理)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应当坚持关口前移、源头管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及从业人员的责任,并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总监(首席安全官),专职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教育培训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和培训,确保从业人员知悉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的风险因素、风险等级、防范措施、应急方法以及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可视、有痕、便捷、实用的原则,科学设计作业审批票(证)、生产作业现场点检表、告知卡(单)、工作流程图、公示牌(板)等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工具,用于本单位各层级、各岗位的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发包或者出租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应当在专门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承包、租赁合同中,约定涉及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的相关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社会服务机构提供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服务的,安全生产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各类开发(园)区管理机构等应当按照职责做好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相关工作,并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履行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的管理责任。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对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以及公众的安全生产风险与事故隐患防范意识。

第二章风险因素辨识管控。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风险管控职责:

(二)根据生产组织、工艺等行业特点,逐级编制并发布风险分布图;

(四)建立危险作业、动能隔离上锁挂牌、风险岗位应急处置等管理制度;

(五)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安排专门课时对风险辨识方法和风险管控措施进行培训;

(六)定期评估分析和改进有关管理制度,并告知从业人员;

(七)其他风险管控职责。

第九条风险因素辨识分为全面辨识和专项辨识。

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三年内,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全面辨识。本规定施行满三年后,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应当每年开展一次全面辨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辨识。

在生产经营环节或者生产经营要素发生重大变化,高危作业实施前,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者推广应用前以及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及时开展专项辨识,并根据辨识情况及时调整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分层次逐级划分和确定风险因素评估单元,并根据评估的目标、范围、专业技术力量等客观情况,选择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风险辨识方法。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下列因素开展全面辨识:

(一)生产工艺和生产技术;

(四)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安全防护和安全作业行为;

(六)其他可能产生风险的因素。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生产工艺和生产技术,综合考虑职业病危害风险和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将辨识出的风险确定为重大、较大、一般和低四个等级,分别以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注。

对重大危险源、极易造成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应当确定为重大风险。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风险等级,逐一制定风险管控措施,明确管控重点、管控部门和管控人员。其中,对较大及以上等级的风险,还应当制定专门管控方案。

在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使用新设备、变更工艺技术过程中,以及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对相应的风险重新进行辨识、制定管控措施或者管控方案。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每季度至少组织检查一次风险管控措施和管控方案的落实情况。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班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前或者交接班时,应当进行风险确认和风险管控措施预知、设备设施检查等安全确认,并及时排除新产生的风险;生产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对作业场所、设备设施、物品存放等涉及安全的事项进行检查。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风险管控动态评估,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立即开展评估。评估结果用于指导生产计划、应急预案、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以及安全生产管理、风险管控、隐患治理等工作。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风险、管控措施或者管控方案在风险部位、岗位或者车间进行公示。在有较大及以上等级风险的生产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关键部位和有关设施设备上应当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标识,设立包括疏散路线、危险介质、危害表现和应急措施等内容的公示牌(板)。学校、医院、车站、码头、机场、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以及玻璃栈桥、悬空桥梁、人行隧(廊)道等设施,还应当按照规定的距离、密度、内容设置安全风险警示牌(板),避免造成意外伤害。

第三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应当对照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检查风险部位、风险管控措施或者管控方案的落实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据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并编制隐患治理信息台账。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应当包括排查的风险部位、风险管控措施、风险失控表现、失职部门和人员、排查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排查时间等内容;隐患治理信息台账应当包括隐患名称、隐患等级、治理措施、完成时限、复查结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

第十七条事故隐患排查包括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隐患排查制度要求,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排查事故隐患。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并参加一次,安全管理部门每旬至少组织一次,车间每周至少组织一次,班组每天组织一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开展专项排查:

(二)设备设施、工艺、技术、生产经营条件、周边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停工停产后需要复工复产的;

(四)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险情的;

(六)气候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者预报可能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对安全生产构成威胁的。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下列因素开展隐患排查:

(一)从业人员是否存在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生产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标准要求;

(三)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规定建立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四)其他可能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因素。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行业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将隐患等级确定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

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消除隐患。整改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隐患清单;

(二)治理的标准要求;

(三)治理的方法和措施;

(四)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五)负责治理的机构、人员和工时安排;

(六)治理的时限要求;

(七)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八)复查工作要求和安排;

(九)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重大隐患整改方案实施前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相关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具体负责整改人员进行论证,必要时可以聘请专家参加。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省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应当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六个月内,制定并发布各自监管、主管行业领域的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手册或者指引,每两年修订一次。

制定指导手册或者指引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的自辨自控、隐患的自查自改工作实行分级分类监管,通过强化信息化监管等手段,实现数据共享、动态监管。将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对生产经营单位履行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主体责任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在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时,应当对照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与隐患治理信息台账,重点检查风险的辨识、分级和管控以及隐患的排查、分级和治理等内容。

在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消除隐患;其中,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依法作出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的决定。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重大隐患督办制度,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案件查办、违法企业处罚和追责问责等清单工作机制。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重大隐患的现状及产生原因、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治理方案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对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者不按照行政决定进行整改消除隐患的,降低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安全生产诚信等级或者列入失信名单,并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三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类开发(园)区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通过购买服务、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等方式,广泛听取对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措施。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建立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隐患治理信息台账的;

(二)未按规定开展全面辨识或者专项辨识的;

(三)未按规定制定风险管控措施或者管控方案的;

(四)未按规定开展风险管控动态评估的;

(五)未按规定开展隐患排查、确定隐患等级的;

(六)未按规定制定隐患整改方案或者未按方案组织整改的;

(七)未按规定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的。

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拒不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整改指令、消除隐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未设置警示标志、标识,未设立公示牌(板)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未按规定检查风险管控措施和管控方案落实情况、组织并参加事故隐患排查的,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履行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领导责任和协助责任的;

(二)未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

(三)未按规定制定、发布和修订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手册或者指引的;

(四)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微小企业的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按照国家和本省微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确保不符合产品要求的产品得到识别和控制,以防止非预期的使用或交付。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原料、辅料(含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及出厂产品所发生的不合格品的控制。

3程序

3.1 在超出关键限值条件下生产的产品由关键控制点监视人员直接识别潜在不安全产品,对其进行标识和隔离。

3.2 不符合操作前提方案条件下生产的产品,现场生产人员先行将其标识和隔离。通知质检人员评价不符合的原因和对由此对食品安全造成的后果,满足如下情况的取消标识和隔离,否则应更改标识为潜在不安全产品。

a)相关的食品安全危害已降至规定的可接受水平;

b)相关的食品安全危害在产品进入食品链前将降至确定的可接受水平;

c)尽管不符合,但产品仍能满足相关食品安全危害规定的可接受水平。

3.3 对潜在不安全产品由质检员从如下方面获得证据可作为安全产品放行,否则应作为不合格产品处理:

a)除监视系统外的其他证据证实控制措施有效;

c)充分抽样、分析和(或)充分的验证结果证实受影响的批次产品符合被怀疑失控的食品安全危害确定的可接受水平。

3.4当认定为不安全产品时

b)当发现个别不合格品,由生产部确认后作出处置,处置方案有:报废、移作他用、返工,并应在相应的检验记录上作详细记录;返工产品应重新进行检验。

c)报废产品需放置到报废区,按规定作好标识,由生产部负责具体实施。

风险管控管理制度【精选】

企业的内部环境是风险管理要素的基础,为其他要素提供规则和结构,内部环境影响企业战略和目标的制定、业务活动的组织和风险的识别、评估和执行等等,还影响控制活动的设计与执行、信息和沟通系统以及监控活动。内部环境包括公司治理结构、员工道德与胜任能力、人员培训、经营模式、分配权利与职责方式等,只有改善内部环境中不适应的环节,努力培育出与风险管理运作相适应的内部环境,从而促进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

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督促公司各单位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四川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川财企〔xxxx〕33号)、《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核工业地质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核地安〔xxxx〕223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是指各单位重大项目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向公司财务部缴存的用于本单位重大项目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核工业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核工业四川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各分院、设计所、包括各合作单位的重大项目等。

第四条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由各所属单位重大项目自行负担,在自有资金中支付。

第五条本办法由公司质安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单位重大项目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统一交公司财务部设置的专项账户单列管理。

第六条凡符合第三条规定范围的公司所属单位重大项目,必须按照规定要求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交纳一定数量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原则上按照‰提取,且不得低于万元。

各单位可以参照以上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所属重大项目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收取标准。

第七条不因以任何情况缓交、少交或不交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职工摊派风险抵押金。

第八条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使用。

(一)作为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而直接发送的抢险、救援费

用支出。

(二)作为处理办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善后事宜而直接发送的费用支出。

(三)生产经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后产生的抢险、救援及善后处理费用,原则上应由各单位先行支付。确实需要动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专户资金的,由本单位提出申请,经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及财务处研究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九条各单位重大项目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未予发生开支的,在项目结束后可申请取回。

第十条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实行专款专用、严格管理,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截留、挪用,同时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十一条

(一)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风险管控管理制度【精选】

金融风险管理的产生与发展主要得益于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首先,在过去的三十多年时间内,世界经济与金融市场的环境和规则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金融市场大幅波动的频繁发生,催生了对金融风险管理理论和工具的需求;其次,经济学特别是金融学理论的发展为金融风险管理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最后,计算机软,硬件技术的迅猛发展为风险管理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持与保障。

世界经济环境主要发生了以下两个方面的变化:首先,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世界经济一体化的浪潮席卷全球。世界各国的经济开放程度逐渐提高,任何国家的经济发展、经济政策的制定都受到外部经济环境的制约;其次,20世纪70年代初,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崩溃,宣告了世界范围内的固定汇率制度的衰落。从此以后,公司以及个人就必须要面对诸如汇率风险等各种各样的金融风险了。特别是在过去短短的十多年内,爆发了几次震惊世界的大规模金融危机,如1987年美国的“黑色星期一”大股灾,1997年的亚洲金融风暴等等。这些事件的发生给世界经济和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造成了巨大的破坏,同时也使人们意识到了金融风险管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2o世纪7o年代以后,新古典经济学占据了经济学研究的主流地位。新古典经济学建立了一套基于信息和不确定性的经济分析框架,从而使人们对传统的经济发展理论和模式进行了重新审视。同时,2o世纪6o年代以后,金融学作为-fj独立学科的地位得以确立。期间产生了大量为广大金融学理论界和实务界广泛接受和运用的经典金融理论和模型,比如说,20世纪60年代由被称为“有效资本市场之父”的尤金·法玛提出的“有效市场假说”,威廉·夏普和约翰·林特纳等人创立的“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斯蒂芬·罗斯的“套利定价模型”以及布莱克-斯科尔斯期权定价模型(black-scholesoptionpricingmodel)等。上述经济和金融理论的确立,为金融风险管理理论和工具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计算机硬件技术和软件开发能力的迅猛发展,使人们有能力运用数学模型、仿真模拟等手段来解决各种金融风险管理问题,从而直接导致了2o世纪8o年代一门新兴学科——“金融工程学”的产生和发展。

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有效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规范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是通过系统和持续地收集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的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并进行综合分析和及时通报的活动。

第三条 卫生部会同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以及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本着及时性、代表性、客观性和准确性的原则制定、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第四条 卫生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在综合利用现有监测机构能力的基础上,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需要,制定和实施加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的建设规划,建立覆盖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会同省级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和本地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需要,制定和实施本地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规划,建立覆盖各市(地)、县(区),并逐步延伸到农村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

第二章 监测计划的制定

第五条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应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与修订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的需要制定。

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的需要,提出列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建议。建议的内容应包括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有害因素的名称、相关食品类别及检测方法、经费预算等。

第六条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负责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需要,提出制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建议,于每年6月底前报送卫生部。

卫生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于每年9月底以前制定并印发下年度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在制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时,应征求行业协会、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估专家委员会的意见。

第七条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应遵循优先选择原则,兼顾常规监测范围和年度重点,将以下情况作为优先监测的内容:

(一)健康危害较大、风险程度较高以及污染水平呈上升趋势的;

(二)易于对婴幼儿、孕产妇、老年人、病人造成健康影响的;

(三)流通范围广、消费量大的;

(四)以往在国内导致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受到消费者关注的;

(五)已在国外导致健康危害并有证据表明可能在国内存在的。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应包括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

第八条 制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同时应制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实施指南,供相关技术机构参照执行。

第九条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应规定监测的内容、任务分工、工作要求、组织保障措施和考核等内容。

第十条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应规定统一的检测方法。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采用的评判依据应经卫生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认。

第十一条 卫生部根据医疗机构报告的有关疾病信息和国务院有关部门通报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 承担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技术机构应由卫生部会同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确定。

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技术机构应具备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按照规范进行检验的能力,原则上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非常规的风险监测项目除外)。

第十三条 承担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技术机构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实施指南的要求,完成监测计划规定的监测任务,按时向卫生部等下达监测任务的部门报送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客观。

第十四条 卫生部指定的专门机构负责对承担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技术机构获得的数据进行收集和汇总分析,向卫生部提交数据汇总分析报告。卫生部应及时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通报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以及国务院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

第十五条 卫生部会同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及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制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质量控制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同级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结合本地区人口特征、主要生产和消费食物种类、预期的保护水平以及经费支持能力等,制定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方案调整情况报卫生部备案,并向卫生部报送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备案情况、风险监测数据分析结果通报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以及国务院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

第十七条 本规定相关术语定义如下:

食源性疾病监测:指通过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对食源性疾病及其致病因素的报告、调查和检测等收集的人群食源性疾病发病信息。

食品污染:指根据国际食品安全管理的一般规则,在食品生产、加工或流通等过程中因非故意原因进入食品的外来污染物,一般包括金属污染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超范围或超剂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以及致病微生物、寄生虫等。

食品中有害因素:指在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除了食品污染以外的其他可能途径进入食品的有害因素,包括自然存在的有害物、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以及被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一、凡出现安全事故的单位,取消参与在本年度内的评优资格,其主要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评选为年度先进个人。

二、公司现制定安全风险金制度。凡每年在新年上班30天内,各项目第一负责人必须交纳安全风险金到公司财务部,建立安全风险基金,限定每人每人每年交纳风险保证金7000元人民币。

三、公司实行安全风险责任制度,凡在本年度内出现安全风险责任事故的项目及管理本项目的第一负责人,一律取消返还风险保证金资格及取消公司年度内进行的安全方面的考评资格。凡在本年度内未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项目第一负责人,在年度终了时一次性返还安全保证金,并对其实行年度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与交纳数额比例设定为0.7:1。

四、公司应实行全员安全管理,各项目单位的第一负责人应负责抓好安全思想教育工作,并切实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定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各项目可以切合现场实际制定,但应报公司相关上级领导同意及备案),坚决杜绝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常抓不懈。

五、各施工项目一旦出现安全事故,现场安全第一负责人应立即负责对当事人进行抢救及送达当地医院,并负责做好施工现场及当事人家属等相关善后工作。

六、各项目负责人为安全第一负责人,主持该项目现场的所有安全管理工作。

七、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工程部。公司工程部负责本公司生产,负责各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管理。

风险管控管理制度

识别、评价影响职业安全健康的危险源,确定、更新《重大危险源清单》,为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目标的制定和危险源的控制提供依据。

适用于公司在各项管理、生产和服务过程中危险源的识别、评价、确定和更新。

1、事故: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其它损失的意外情况。

2、事件:造成或可能导致事故的情况。

3、危险源(危害):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4、相关方:关注组织的职业安全健康状况或受其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5、风险:某一特定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组合。

6、风险评价:评估风险大小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允许的全过程。

7、安全:免除了不可接受的风险的状态。

8、可容许的风险:组织根据法律义务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已降至组织可接受程度的风险。

1、总经理承诺常规活动每年一次(一般不超过12个月)。

2、非常规活动开始之前,遇有下列情况应在开始之前: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技术改进项目;

生产设施的变更项目。

1、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有关行业的规范,技术标准。

3、公司的安全管理标准、技术标准。

4、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

5、合同规定。

1、各部门负责人组织本部门进行危险源的识别、评价、确定和更新,并将结果填入《危险有害因素辨识评价表》,书面报送安全环保科。

2、安全环保科负责对全公司的危险源作进一步辩识、汇总、登记及评价。

3、综合办公室、安全环保科负责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熟悉工艺、设备、电器仪表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风险评价。

4、安全环保科负责确认重大危险源清单。

xx。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选择:安全检查表分析(scd对设备设施(安全生产条件)、工作危害分析表(jha)对作业活动、预危险性分析(pha对系统危险性、hazo就对危险性工艺等进行风险评价。

1、风险评价的组织,公司设立风险评价组织。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

成员:安全环保部、设备管理部、生产管理部、技术中心、工会有关人员。

2、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价。

(1)频次、时机。

a、安全环保部对公司级五个重大危险源(包括上报盐城市安全局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等),每季度评价一次,分别在每季度上旬找出其危险因素,确定其危险等级,注意其变化趋向,写出安全评价报告,报到盐城市安监局,制定安全措施,使其风险降低。

b、对其他危险部位每年进行两次风险评价,分别在第二、四季度每月上旬关注其他危险部位危险动态,特别是随气温变化趋势,写出报告报到安全环保部备案。

c、班组级危险点,每年进行一次风险评价,时间定在大中修后的10天内,针对情况变化,确定其危险程度,特别注意工艺设备变动后的人员培训教育。

d、随时进行风险评价,生产运行中突然出现问题或经过短暂超温、超压运行,受到外界因素影响后或重大变更时,发生各类事故时或按照实际要求接受同行业事故教训时,由公司安全环保部组织一次风险评价。

(2)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价。

a、依据已确定的风险评价方法、评价准则,定期进行风险评价。风险评价应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分析,评价内容应全面。

b、根据风险评价,正确划分风险等级,记录重大风险,形成《重大风险清单》。

控制措施。

a、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及经营运行情况等,确定优先控制的顺序,逐项采取控制措施,并形成控制措施清单。

b、控制措施应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个体防护措施。

d、安全部门应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并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

e、安全部门应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f、公司安全环保监察处应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g、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新建企业与周边的防护距离应满足国家标准或有关规定。老企业与周边的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应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

风险控制。

a、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落实所选定的风险控制措施。

b、对确定为重大隐患的项目,应建立档案。

c、评价结果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培训。

3、非重大危险源的评价频次、时机。

a、按照公司生产装置和生产管理分工,按厂房所在的位置,内部各种设备装置及工艺性质,所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人数状况、活动频次等,作业流程各阶段、各步骤、分析每一个生产经营活动,每个时段存在什么危害,一旦出问题,首先会受到伤害的人员及人数,伤害程度可能性大小进行全面分析形成文件,提出措施,一方面单位以一定形式进行公布、学习、考核,另一方面车间备案。

b、非重大危险源评价由车间安全第一责任人任组长,由安全员、技术员和个别班组长为成员,进行经常性危害辨识,辨识结束写出报告,经生产处、设备处、安全处审阅批准后实施。

c、各车间按其各白的工作性质以岗位、工段或工种为主,每年进行一次评价。当遇有重大变更时,应随时进行。

4、风险评价结束。

编制风险评价报告,除本单位留存外,还应报送上一级管理部门备案。

a、对常规活动每年应定期进行风险评价和评审,非常规活动应在实施前进行风险评价,要求识别出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风险和隐患。

b、每年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控制结果。

c、当发生事故或变更时,应及时进行风险评价。

风险管控管理制度【精选】

为大力推行我行的合规管理工作,提升人员自我管理能力,加强我行服务体系,营造“人人合规,事事合规,时时合规”的工作环境,以此来提高邮政储蓄工作的高质、高效,全行人员在09-xx年开展了“合规管理年”和“业务行为规范年”等主题活动,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今年为了进一步提高合规工作在我行的施行,我们开展了“合规管理回头看”学习活动。通过这次活动的参与和学习,对我来说可谓受益匪浅。参加这次活动的心得体会如下:

通过此次合规教育活动,找到了自我正确的价值取向与是非标准,找准了工作立足点,增强了合规办理和合规经营意识,通过对相关制度的深入学习,对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和执行制度的自觉性有了更高的要求,为识别和控制业务上的各种风险增强能力,积极规范操作行为和消除风险隐患,树立对中行改革的信心,增强维护中行利益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及建立良好的合规文化都起到了极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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