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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政治巡查近三年工作汇报(精选5篇)

时间:2023-09-29 07:41:21 作者:紫衣梦 2023年政治巡查近三年工作汇报(精选5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政治巡查近三年工作汇报篇一

房庄村下辖13个自然村,耕地5241亩,共1168户,总人口5892人。房庄村2015年建档立卡贫困户126户487人,2015年脱贫25户110人,2016年脱贫83户332人,2017年脱贫3户11人。现有贫困户101户377人,其中未脱贫户15户34人,占全村总人口的0.58%。2018年拟脱贫8户15人,20xx年拟脱贫7户19人。贫困户内分五保贫困户2户2人,低保贫困户75户302人,一般贫困户72户297人,其中因残致贫28户102人,因病致贫78户303人,缺技术36户172人,缺资金4户14人,因交通条件落后致贫1户7人,因缺劳动力致贫2户3人。

1、14年、15年贫困户没有享受到政策

2014年至2015年间,扶贫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刚刚开始,由于指导性的政策规范较少,村里也没有专业的人员指导扶贫工作,所以各项工作均处在摸索的阶段。对于如何脱贫、怎样脱贫、贫困户应该享有什么样的政策这些问题都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这一阶段村里的扶贫工作比较粗糙。在2015年底“回头看”行动核查中发现,许多人口没有达到贫困标准,不属于贫困人口,但是这时候已经在扶贫信息系统中录入了信息,无法退出,所以这些人口并没有享受到扶贫政策。

2、部分群众存在攀比思想,“争贫”现象严重

在今年5月份临泉县开展的“百日走访”行动中,房庄村联合帮扶单位临泉县委党校组织了15名精干力量对房庄进行了地毯式的走访。在走访过程中发现部分群众不以贫困为耻,反以贫困为荣,争当贫困户。这一现象在非贫困十类人员中普遍存在,这类人员中家中有人患有疾病或者残疾,但是大部分都享受着低保、大病医疗报销,或者家中有青壮年劳动力在外打工或在家务农务工,年收入高于国家的贫困标准,不符合纳入贫困户的条件。

“争贫”现象的存在也使个别贫困户对扶贫政策不满意,在下乡走访的过程中,我们也听到了部分非贫困户不满意的声音,看到有些人享受国家的扶贫政策便相互攀比,认为自己也应该享受扶贫政策。

3、贫困户家中普遍存在“脏、乱、差”问题

这一问题在贫困户中普遍的存在,家中物品堆放杂乱、生活垃圾到处倾倒、环境卫生不及时打扫,不仅降低了自己的生活质量,同时也影响着整个村庄的环境。由于没有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他们对于环境卫生缺乏危机意识。这些问题都影响着贫困户的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例如方庄李保明家,刘营解建怀家。

4、贫困户的发展内生动力不足

内生动力不足主要的原因就是贫困户自身,习总书记指出,脱贫致富终究要靠贫困群众用自己的辛勤劳动来实现。有些贫困户习惯了“等靠要”的思想,家庭生活没有目标规划、自身缺乏劳动技能,只局限于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习惯了“贫困”。还有些贫困户不愿意脱贫,他们说自己一旦脱贫就没有钱拿了,总想着把自己的包袱甩给政府,躺在政府身上脱贫。

5、部分贫困户识别不精准

目前房庄村在贫困户识别方面还存在着问题,户内漏人的现象还依然存在。在“百日走访”行动中,系统的梳理了这些问题,出现这些问题原因是对贫困户家庭新出生人口、死亡人口、嫁娶人口没有及时更新,比如徐庄徐勤俭漏其孙子徐耀一,方庄李保明漏其孙子李金星、李灿星。

6、危房改造质量不高

2017年危房改造户存在质量问题,贫困户房屋门头出现裂缝,没按要求按安装大门。

7、小额信贷使用不精准

用户自贷自用的少,部分贫困户不了解贷款的用途和贷给的企业。

1、针对存在的“攀比”、“争贫”问题。房庄村大力开展乡村大课堂活动,目前13个自然村已经全部宣讲完毕,后续还要进行持续宣讲,保持乡村大课堂的常态化开展。宣讲的内容包括扶贫政策、家庭伦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从思想上消除“攀比”、“争贫”的心理。针对那些不满意的非贫困户定期上门走访,了解情况,主动找他们谈心谈话,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化解“争贫”心理。

2、针对贫困户生活环境“脏、乱、差”问题。房庄村依托乡村环境整治的契机,大力开展环境治理宣传,号召贫困户主动进行环境清理,并且积极联系帮扶联系人对贫困户进行五净六有两规范指导,帮助贫困户改善卫生环境状况。同时在贫困户之间进行环境卫生评比,对家庭环境好的进行适当的物质奖励。现在已经取得了成效,贫困户家中的生活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善。

3、针对贫困户发展动力不足的问题。要增强贫困户的发展动力,必须打破“等靠要”的思想,房庄村高度重视贫困户的劳动技能培训,目前已经组织了13人参加县人社局组织的劳动技能培训,开发了32个互助性岗位,调动贫困户干事的积极性,让他们的手动起来,心热起来,摈弃“等人送小康”的思想。

4、针对部分贫困户识别不精准问题。房庄村根据扶贫办的要求建立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制度,每月摸排出“漏人、错退”的人员名单,上报镇扶贫办,及时更新信息。对村干部进行扶贫业务培训,每周抽出半天时间学习《脱贫攻坚怎么看业务工作怎么干》知识读本,增强业务能力水平。

5、针对危房改造质量不高的问题。房庄村联系施工方,对于出现裂缝的及时修缮,大门安装不合格的及时更换,没有搬入新房的动员及时搬迁。

6、针对小额信贷使用不精准问题。房庄村根据《2018年扶贫小额信贷实施方案》,按照要求小额信贷资金要用于“户贷户用”,自身发展或抱团发展,积极落实发放小额信贷。

房庄村属于建档立卡的贫困村,贫困人口基数大。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帮扶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房庄村两委带领全体村民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经过不懈的努力于2016年脱贫出列。但是摘掉了贫困的帽子并不意味着扶贫工作的结束。始终和全体村民保持密切的联系,始终以全体村民的利益为中心是房庄村两委工作的中心。为彻底打赢脱贫攻坚战,防止贫困人口返贫,提出如下工作建议:

1、大力发展村级产业,壮大村集体经济

乡村要想稳定持续的发展,必须要有支柱性的产业,脱贫攻坚要取得实效,也必须依靠村集体经济的壮大。房庄村集体经济依托三豪养殖有限公司,改善经营,不断壮大,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实的经济支撑。

2、充分调动干部群众的积极主动性

打赢脱贫攻坚战,内因起决定性的作用,脱贫致富最终要靠群众自己的辛勤劳动来实现。因此要充分激发贫困人口的内生动力,形成外部多元帮扶与内部自我脱贫的互动机制,变“输血”为“造血”。

3、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乡村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我们要紧紧的把握住机遇,顺势而为,推动房庄村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政治巡查近三年工作汇报篇二

县安委会:

按照周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安委会第五巡查组对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巡查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分工的通知,我镇党委、政府迅速进行传达贯彻,针对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多次召开班子会议和专题会部署落实,认真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明确责任、理顺关系,建立严密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1、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防为主,综合治理”落实到生产经营的每一个岗位。

2、突出村的属地管理责任

各村对辖区内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属地管理责任,村主要负责人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对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镇党委、政府严格要求村书记、主任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强化源头监管,做到尽心尽职、守土有责,各村迅速召开班子会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本村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时时有人抓,有人管。不断强化教育、督查、自查,健全体制机制,真正把压力层层级级传递到最基层,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形成各级齐抓共管安全生产的强大合力。

3、强化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

进行年度考核等方法,构筑安全生产齐抓共管机制,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动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村属地监管责任真正落到实处,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抓住重点、强化措施,迅速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工作

1、举一反三抓隐患排查整改

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细化目标,强化措施,实化责任,规范实施重大隐患分级管理、挂牌督办和公告制度,切实做到整改的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适时组织相关部门队所排查隐患整改进展情况进行抽查。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户籍化”管理,研究制定分级监管标准,明确消防监督执法责任。

2、深化开展各类安全专项整治

立即整改,防范类似事故的发生。

二是突出对“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五小企业、违法建设堵塞消防通道问题、危险化学品安全突出问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市场等方面进行专项整治。加强执法检查,严格开展监测,深入整改隐患;同时,认真排查和整治危化品企业事故风险和隐患,着力辨识可能导致危化品爆炸、冲料、泄漏、火灾、中毒(窒息)事故风险和隐患,实施高标准系统性设防,防范事故发生。对现有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检查,摸清底数,对存在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责令改正,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和区域,政府挂牌督办,彻底整治;组织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对全镇凡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消防车道和安全出口的企业、经营单位和场所,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全部拆除违建设施,一时整改不了的,要依法停产停业。针对全镇建筑施工生产事故高发种类和薄弱环节,通过安全隐患排查,加大工地标准化建设力度,整合监管执法力量,强化建筑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并建立“黑名单”制度等措施,有效预防高处坠落、坍塌和建筑起重机械伤害等事故的发生。

3、广泛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组织各村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遵

循“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组织原则,全面排查危险行业安全生产情况。认真排查全镇各网格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企业、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疑似“三合一”场所和在建工地,明确由各村书记、主任、镇挂钩片长亲自带队参加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全部列出具体内容,根据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出具执法文书责令企业单位限期完成整改。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采取“四不两直”暗访方式开展检查,发现隐患,当场严肃指出,严格要求,严厉查处,立即整改。

三、夯实基础,完善网络,全面补强安全工作基础建设

1、健全安全网格

进一步充实网格管理力量,明确镇领导班子成员分头挂钩各个网格,镇级机关干部下沉到各个网格,实行分片包干制度,形成安全生产齐抓共管、层层落实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要求各村(社区)制定更细致明确的督查考核机制,充分激发网格协管员、监管员工作积极性,坚决杜绝监管巡查敷衍了事、对待隐患熟视无睹等现象。

2、提升专业能力

四、控制源头、加快转型,全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严格招商引资门槛。在招商引资过程中,把安全生产作为前置条件之一,严格把关。制定严格控制引进的产业、企业名单。村级存量土地出租,一律由镇集中把关和审核;出租厂房严把准入关口,坚决拒绝有安全隐患的落后企业落户,做到“清前堵后”。同时,加强有关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环节的安全把关,依靠科技创新,注重本质安全,提高安全意识,实施超前投入,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事故,有效应对安全风险,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对不符合我镇发展方向,不符合环保、安全、卫生、消防等规定的生产要求,存在着严重安全生产隐患的劣势企业实施关闭或“提升改造型”搬迁至外地。

五、宣传教育、落实责任,全面建立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1、全面开展安全产宣传教育

一是以镇村两级干部、工作人员为主体,着重提升干部安全意识。把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作为当前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课程,精心组织,认真谋划,邀请专家解读新安全法,对镇机关驻地单位、村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条线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把安全生产法治意识、法律责任传递到基层,传递到各级、各部门一把手和全体干部。

二是以企业负责人、一线企业职工为主体,全面提升企业和职工安全生产和自我保护意识。在原来对企业法人的培训基础上,进一步向下延伸,开展对企业中层培训计划,计划对全镇班、组长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实行规上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行动,邀请专业培训机构到各个规上企业分期分批上门培训,制作“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手册”发放到各企业,将安全生产知识技能传递到每一位员工。

三是以社会普通大众为主体,增强全民安全意识。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联合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开展“六进”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上门送安全等形式,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消防安全知识、应急逃生技能等,在全社会形成全民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2、严格责任落实

一是强化责任考核。全面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与村、部门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加大对村安全生产考核权重,加大奖励和处罚力度。对因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引发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多轻微安全生产事故的村、责任单位严肃追究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影响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对相关责任人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决不放纵和姑息。

二是加大依法惩戒力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凡未采取有效措施整改、未即时消除隐患的企业,一律采取停电停水等果断措施,并依法对企业法人、对企业采取“双罚”措施,对整改依然不到位的,依法停产整顿,直至关闭。对因未落实主体责任而发生事故的企业,加大事故处罚力度,依法依规从严追究责任,从重进行处罚,对涉及违法犯罪的责任人一律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村(社区)和部门责任人,实施最严格问责追究。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举一反三,深挖细究,实行延伸式、全链条执纪监督。

我镇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安委办相关精神,对深刻吸取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积极进行问题整改,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切实维护安全稳定大局。

特此报告。

xxx镇镇人民政府

政治巡查近三年工作汇报篇三

两当县河道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自开展河道整治工作以来,我局严格按照省、市、县统一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两级明察暗访问题,扎实开展“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以巩固提升河长制、全面实施湖长制为工作目标,以保护江河湖泊,维护河湖健康为目的,在全县范围内实施了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河道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问题治理集中整治行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张庆文为组长,以政府副县长汪小波、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尚步才,县水务局局长吕小文为副组长,水务、环保、农业、住建、发改、工信、国土、公安等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及各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清四乱”行动领导小组,由县河长办统筹协调推动“清四乱”行动工作。转发了《陇南市水务局转发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嘉陵江(含白龙江)暗访发现问题及整改意见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两河办发〔20xx〕9号,印发了《两当县河道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两河办发【20xx】2号和《关于开展红崖河河道“清四乱”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两河办发〔20xx〕8号,明确了行动目标、工作任务、职责分工、时间节点及工作要求。联合两当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议,联合印发了《两当县“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就信息沟通、日常联络、线索摸排、线索移送、联合巡查、情况反馈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全方位协作配合整治格局。

二、加大专项整治,做好社会宣传为贯彻落实专项行动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加强河流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扎实推进河湖长制“有名”向“有实”转变,于3月19日联合县检察院印发了《两当县“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两当县“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县水务局副局长担任副组长。20xx年3月22日联合召开了全县“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会议提出全面落实河道专项整治工作。为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开展了红崖河道专项整治行动,由水务局局长、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吕小文负责河道巡查总指挥进行统一领导,水务局副局长成卫东、水政监察大队队长张春林负责专项行动及具体河道整治工作的实施,抽调我局相关站所骨干人员分工协作、轮班值守,以日为周期对于河道整治进行现场监督指导,并制成河道巡查人员表以及河道现场巡查工作记录。自“清四乱”工作开展以来我县指导检查“清四乱”30余次,通过明察暗访、抽查和重点检查等方式,确保专项行动达到预期效果。加强宣传力度,联合各个乡镇通过微信、微博方式发布清四乱公告15期,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在重点河段制作宣传牌4个,为全县“清四乱”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我县对境内所有江、河、湖、库管理保护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河道“四乱”问题进行调查摸底。经过调查摸底,建立了两当县河湖“清四乱”问题清单,其中省级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共12个,市县两级自查发现共5个。自20xx年2月起我县在全县范围内对县、乡、村领导担任河长的河湖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对摸底发现的江河湖库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问题进行全面清理整治,截至目前“清四乱”专项行动见到明显成效,问题整改完善并进行销号,销号率为100%,河道内砂石料已基本清理出河道,保证了汛期河道行洪畅通和安全。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县将继续提高河湖河道整治力度,做到全面整改,继续加大河湖、水库巡查强度,巩固整治成果,做到整治效果不反弹,采取“河长挂帅、水务牵头、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河道管理及河长制各项工作制度,基本解决河湖管理保护中的“四乱”突出问题以及侵害河湖安全运行、危害河湖生态健康的违法行为,逐步实现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管理保护目标。

政治巡查近三年工作汇报篇四

20**年我局水政河道巡查工作在上级河务局的领导下,以河道范围维权为突破口,根据本河道管辖实际情况,坚持河道巡查制度,主动出击,及时发现查处水事案件,现将我局20**年河道巡查工作做以下总结:

我局水政水资源科认真执行《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和《河道管理巡查制度》,并将制度装订上墙。水政长每月带队巡查不少于一次,水政监察人员每周巡查不少于一次并认真填写巡查记录登记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赋予的权力依法对辖区水事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依法维护河道持续,保障工程安全。

水政工作人员在第十六届“世界水日”和二十一届“中国水周”到来之际,3月22日,本局组织水政人员在县广场设立水法宣传站,围绕“涉水卫生”和“发展水利、改善民生”为主题,进行水法宣传。面向社会宣传《水法》、《防洪法》等法律知识,提高沿黄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预防和减少水事违法行为的发生,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

(一)春季是河道违章种植案件的高发期。为杜绝黄河河道内新生片林、乱耕乱种和违章建筑的发生。坚持经常巡查、定期巡查和不定期巡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河道巡查力度。3月6日,水政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铁桥下凹里村民徐云亮在河道管护范围内乱耕乱种行为,我局水政人员及时制止,办理相关手续。

(二)“五一”长假来临之际,为确保节日期间河道及防洪工程设施的完整,针对春季偷盗七里村工程树木、偷盗工程地面铺设的花砖、在河道范围内非法乱垦乱占滩地行为,4月30日水政科全体人员组织了一次联合河道巡查。

(三)20**年8月17日下午,水政人员在防汛、工程巡查中,发现山西高速公路集团公司大桥管理处未经河道主管部门许可,擅自在河道管护范围内栽设电杆,架设录像监控设备时,立即进行了阻止,责令其立即停工,办理相关手续。

(一)对凹里村民在河道管护范围内乱耕乱种行为,我局水政人员采取宣传教育相结合的方式,以增强沿河群众的法制意识,提高遵守水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使其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同河务局签订了滩地管护协议,服从我局统一管理。

(二)在联合巡查过程中,在沿黄村庄采取入户调查、多方打听、散发传单、说服教育等多种方法对所辖范围进行全方位的执法巡查,防止各类水事违法活动的发生。由于管辖段河道,面广线长,任务艰巨,针对管辖范围大、巡查人员少的特点,我局结合实际,一是建立以水政科为主体,运行观测等部门密切配合的巡查体系,充分调动巡查人员的积极性,分工协作,联合进行巡查。二是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深入沿黄村庄宣传水法规,向当地群众发放水法规宣传资料,讲解水利法规知识,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水法规,保护河道和防洪工程设施,检举揭发破坏水利设施的行为。三是严格按照《河道管理巡查报告制度》,加大巡查密度和次数,确保巡查到点、到位。四是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对巡查时间、巡查范围、发现问题及处理措施等进行详细登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维护节日期间辖区内正常的水事秩序。

(三)对山西运速公路集团公司大桥管理处未经河道主管部门许可,擅自在大桥南端河道管护范围内栽设电杆,架设录像监控设备,我局水政人员立即进行了阻止,责令其立即停工,办理相关手续,对方已停止了违法行为。

我局的河道巡查工作,在各级领导的亲切关怀和指导下,在有关管理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领导的希望和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决心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加努力,把我局的河道巡查工作搞得更好。

政治巡查近三年工作汇报篇五

为更好贯彻省州县委关于河长制工作的相关重要部署,保障流域水域清畅,生态环境稳定,切实巩固河长制工作成效,确保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长制工作做好创建省文明城市的通知》)相关要求,我局赓即安排相关人员到流域开展了集中巡查工作,现将巡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我局在收到河长办印发通知后,赓即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工作会议,部署落实工作,要求相关人员认真领会文件精神,从思想上认识到河长制工作及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重要性,树立责任意识,扎实开展好流域巡查工作。

我局负责河长制工作分管领导及相关经办人员到河段开展了集中巡查工作,对沿线的河道清洁卫生、河道周边砂场占地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流域河段环境整体上较好,未发现乱到垃圾等现象。

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河流日常巡查工作力度,按照河长办印发相关文件要求,切实履行好联络员单位职责,常态化开展河长制工作宣传动员工作,积极营造爱护水域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确保河长制工作成效及我县创建升级文城市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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