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民法典合同相对性的条款篇一
根据《^v^合同法》和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履行下列条款:
甲方:
乙方:
甲方将从港交给乙方承运到码头,运价元/,共计:元。
一、运费结算方式:启航时,甲方预付乙方运费元,剩余运费待承运煤炭卸剩,甲方应全部结清乙方水运费。
二、装船方式:
甲方装船后。乙方运到码头卸货时,甲方进行验收,验收无误后,质量和数量与乙方无关。
三、船到卸货码头途中,如因底浅桥矮、桥窄不能通行,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卸货期限:船到码头报港后,装天,卸天,雨天、节假日、停电和机械故障造成的意外原因除外。如超过卸货期限,按省有关航运规定处理,甲方付乙方延期费元。
五、中途如需转港,双方另行协商,甲方付乙方转港费。
六、其它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七、本合同在执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解决不了由诉方法院受理。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电话:电话:
手机:手机: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民法典合同相对性的条款篇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设计______________活动的户内外广告装饰工程及与本广告装饰工程相关的户外广告的手续报批、制作、安装、维护、拆除。具体内容可详见附件。
二、户外广告的手续报批,包括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划部门、消防部门、气象部门等,一切与本次户外广告宣传有关的各部门申报审批手续均属此列。乙方报批手续完成后,要将手续复印件交与甲方一份。
三、甲方将在乙方完成户外广告报批手续后按协议工程总金额预付乙方_______%作为订金,其余款项,待乙方完成制作、安装工程后,再支付_______%,剩余款项待乙方履行维护及拆除所有广告协议内容后,再一次性付清。
四、户内外广告装饰工程因设计不合理、安装不牢固、维护不到位等原因而引起的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甲乙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后,乙方未按协议要求时间完成,造成甲方广告宣传工作延误的,每延误一天,甲方将按本协议总款项的_______%进行罚款。
六、甲乙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后,乙方制作、安装内容,未按协议要求达到质量标准,每出现一项内容,甲方将扣减本协议总款项的_______%。
七、本协议所指广告装饰工程完工后,乙方须承担维护、维修责任。一旦出现问题需要乙方派人到现场进行维修、维护,乙方未及时到达现场维修、维护的,甲方将按每延误_______个小时扣减本协议总款项_______%的标准进行罚款,若因此出现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因人为破坏、不可抗力等原因出现的一切事故与乙方无关。
十、协议的变迁、终止与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解除、终止协议,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方可变更、解除和终止。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广告协议合同篇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v^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广告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委托制作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制作(详见附件效果图和预算表)。
委托制作方式: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的要求,包材料包人工派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安装、文明施工。
二、委托制作价格及金额
1、协议总金额:_______元
2、协议数量:委托制作时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制作验收
乙方在制作完毕后交付甲方验收。
展期完毕后,物料由乙方拆除回收。
四、制作款支付方式
1、甲方在签订合同时应支付乙方总金额的_______%即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即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安全责任
本合同内容安装施工期间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六、违约责任
若乙方逾期完工,均属违约,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按日支违约金总金额的_______%。若甲方预期未付款,甲方按实际拖欠天数和欠款总额度按每日3%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七、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民法典合同相对性的条款篇三
某《房产买卖经纪合同》规定,“甲、乙一方或双方违约,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仍应全额支付丙方的居间服务佣金”。
另一《房屋买卖经纪合同》规定,“若有违约行为,交易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与其他服务费及买卖双方应付丙方的佣金优先从违约赔偿金中扣除”。
律师点评:前者,中介公司利用格式合同使自己居于无论居间行为是否成功均可获得佣金的有利地位,这显然与当事人应当遵守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相悖。(《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后者,中介利用格式合同的有利地位享受优先求偿权,规避自身风险,违背合同应遵循公平、平等原则来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实际上是规定消费者承担应当由经营者承担的经营风险责任。
二、减免责任巧设计
某《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365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
另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中规定,“交房通知由出卖人根据合同地址以挂号信形式发出,并在出卖人销售部张贴公告,公告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后视为送达;买受人延期办理交房手续的,视为该商品房已按期交付”。
律师点评:关于前者,《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中规定,“预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承购人应当持有关凭证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开发企业应当予以协助,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后者,房屋的销售对象往往是特定的购房者,交房通知并不是行政意义上的法律文书,出卖人擅自在合同补充协议中规定,交房通知只要张贴在销售部三个日历日即视为送达,显然是单方面免除自己的责任;如果因为出卖人的原因造成房屋质量问题,买受人在办理交房手续前发现从而不愿意交房,造成延期,不能视为已交付。
三、剥夺消费者获赔权
某《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规定,“开发商告知实际情况可延期交房”。
其他类似表述:因遭受不可抗力而导致的违法行为,出卖人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爆发、政府管制及办证行为滞后、政府市政配套未到位、第三人破坏、高考期间停工或其他政府规定、施工单位工期延误、施工期间停水停电等。出卖人在交房时告知买受人即可据实予以延期交房。
某《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规定,“买受人退房时,若房屋已装修,出卖人不承担装修的费用及损失”。
律师点评:《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规定,不可抗力,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显然,在上述格式条款中,开发商私自扩大了自己的免责范围,单方免除己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将第三方对开发商违约的风险转嫁到消费者头上。
后者,在没有注明是否是出卖人违约的情况下,单方面免除自身的责任,剥夺消费者应享有的权利。
四、单方扩大解约权
某《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中规定,“因市政规划变化、消防等其他非出卖人的原因所做的设计变更,买受人无权选择解除合同,出卖人也可不再另行通知买受人”。
某《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出现不可抗力的情况时,合同履行期限自然顺延,出卖人不须通知买受人”。
专家点评:前者,设计变更属于合同的重大变动,出卖人应通过合理的方式通知买受人,此条款将第三人造成的合同变更责任转嫁到买受人身上,并限制买受人解除合同的权利,免除出卖人自身应承担的责任。
第九百六十二条 【居间人如实报告义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民法典合同相对性的条款篇四
运输合同的种类根据不同的标准,运输合同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种类。
(一)按运输方式分类
据运输方式的不同,运输合同可以分为铁路运输合同、公路运输合同、水路运输合同、航空运输合同和多式联运合同五大类。这五类运输合同主体的承运人是不同的运输企业,而托运人和旅客可以是企事业单位,也可以是公民个人。
(二)按照运送对象分类
根据运送对象,运输合同可以分为旅客运输合同和货物运输合同两类。
旅客运输合同是指把旅客作为运送对象的合同。根据运输方式的不同,旅客运输合同又分为铁路旅客运输合同、公路旅客运输合同、水路旅客运输合同以及航空旅客运输合同。与旅客运输相关的行李包裹运输,可以看作是一个独立的运输合同关系,也可以作为旅客运输合同的一个组成形式。
货物运输合同是指以货物作为运送对象的合同。根据运送方可以分为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管道、多式联运等货物运输合同。
(三)按照是否有涉外因素分类
根据是否有涉外因素,运输合同还可以分为国内运输合同和涉外运输合同两类。
国内运输合同是指运输合同当事人是中国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公民、起运地和到达地等都在国内的运输合同。
涉外运输合同是指当事人或者货物的起运地、到达地有一项涉及国外的合同,例如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合同,国际航空运输合同等。
民法典合同相对性的条款篇五
甲方:
质权人:(简称乙方)
根据公司(借款人)与乙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编号为:的《担保协议书》(以下简称担保书)中第一条第二款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根据担保书,为公司(借款人)向贷款币 万元提供担保,贷款期限为,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股权质押反担保期限为上述主债务发生代偿后之日起两年。
二、甲方愿意以其拥有的占公司(借款人) %的股权质押给乙方,作为反担保,以偿付乙方履行担保责任后所发生的债务。甲方保证公司(借款人)过半数股东同意甲方以其持有的该公司股权出质,并且甲方向乙方出具与此相关的股东会决议。甲方用作质押的股权,评估价值为币 万元。
三、甲方保证对上述质押的股权拥有完全的、有效的处分权,保证上述股权在此之前未设置抵押权,并免遭第三人追索。
四、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财务报表,以及对上述股权的评估等资料。甲方应对其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五、上述股权的所有权证明文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交付乙方,质押期间由乙方保管,质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处置上述质押股权。
六、如公司未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致使乙方承担了担保责任。乙方有权以折价、拍卖、变卖等方式处理所质押的股权,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经双方协商,由乙方收购上述股权。
七、乙方有权收取上述股权质押的孳息。
八、甲方若以上市公司的股票出质,须在签订本协议后,到证券登记机关办理出质登记,本协议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甲方若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或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出质,该股份质押应记入公司的股东名册,本协议自记入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甲方将记载股份质押登记的股东名册(原件一份)交给乙方。
九、本协议适合_法律及深圳市地方法规。如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深圳市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经协商,另签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甲方(盖章):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民法典合同相对性的条款篇六
合同的效力,又称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约束当事人的强制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在法律上产生既定力和约束力,无效合同不产生法律效力。《^v^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这是《民法通则》规定的有效合同标准。判断一个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应主要依据上述《民法通则》所规定的条件,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同时具备上述条件,便确认合同有效。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交付商品房并移转商品房所有权于他方,他方受领商品房并支付价金的合同。其中负转移商品房所有权义务的一方当事人称为商品房出卖人,负给付价金义务的他方当事人称为商品房买受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不仅要遵守《民法通则》、《合同法》等的规定,还应当受《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等的规范和管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商品房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第六十条第三款规定:“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商品房所有权证书向同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此处的“应当”应理解为强制性规范,说明房地产物权的变动以登记为成立要件。
实践中商品房买卖纠纷时有发生。商品房买卖纠纷涉及到产权、价款、面积、原承租户的利益等多种问题,但都离不开买卖合同的有效性问题。那么,究竟哪些商品房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呢?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由于商品房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商品房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商品房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或随商品房转移。如果出卖人将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分别卖与不同的买受人,或者出卖商品房时只转让商品房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受人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出卖商品房的主体必须是该商品房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人出卖他人商品房的,其买卖行为一般无效 。商品房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商品房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卖共有商品房的,其买卖行为一般认定无效 。
商品房所有人出卖共有商品房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商品房所有人出卖租赁商品房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商品房所有人出卖房商品房侵犯共有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商品房卖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