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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优秀13篇)

时间:2023-12-27 00:28:44 作者:ZS文王

优秀学生积极主动,善于合作,能够与同学和老师友好相处,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学生的总结,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启发。

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集合

工作计划是未来重要工作的最佳安排,具有较强的方向性和指导性。它是应用写作的计划风格之一。在现代领导科学中,为了达到特定的效果,决策助理需要有远见、有思想、仔细思考,并从不同的角度设计各种工作计划,供领导参考。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更好地满足中小学生课后服务需求,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办有温度的济南教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结合本校实际,以丰富校园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指导,在放学后时间内组织学生参加丰富多彩的兴趣小组活动,激发学习兴趣,发展个性特长,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现就济南市燕山学校小学部开展小学生课后服务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学校事先充分征求家长的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在自愿的前提下,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委托申请,并报名登记,经审核同意后,学校向家长明确双方职责和课后服务有关事项,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二)坚持教育性、科学性和安全性相统一的原则。课后服务要以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为主题,以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为主线,以学校教师为指导和管理主体,同时可充分发挥家长、义工、志愿服务者以及学长作用,参与课后服务工作。课后服务安排在校园内进行,并合理利用学校现有条件。学校无偿提供校园内教室、运动场地、功能室等场所及其它后勤安全保障。

(三)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保障课后服务学生安全。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措施。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对早入校和晚离校学生切实负起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意识教育,配备数量足够的值班人员,明确警卫和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管理、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

学校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工作小组。校长任组长,副校长和中层管理人员任副组长,全体教师为成员。领导工作小组主要做好以下工作内容:

1、制订好活动方案,落实具体的活动小组,提出明确的活动要求;

2、根据实施情况及时总结,及时调整有关兴趣小组(内容、指导教师、学生等等);

3、每天查看每组活动是否开展,活动是否正常,存在什么问题,定期召开会议,进行交流、总结,努力使兴趣小组活动开展得富有成效。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和中层领导。

组员:全体教师。

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学生年龄特点,一、二年级安排教师免费看护学生写作业,三至六年级本着“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互相配合,互相促进,照顾学生的兴趣和特长,因地、因校制宜”的原则,以切实减轻学生学习负担,在活动中学习,在活动中进步为目的,开展课后服务活动。

1.作业辅导安排:

一、二年级进行语文和数学的作业辅导;

三—六年级语文、数学、英语教师进行作业辅导。

2.以班为单位开展兴趣小组活动。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心理特征及兴趣爱好,兴趣小组课程设置如下:

三年级:面塑。

四年级:国际象棋。

五年级:书法。

六年级:自主阅读。

3.除了开展班级兴趣小组活动外,学校还将成立各学科社团,以更好地延伸课堂学习知识,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比如:兴趣阅读社团、合唱社团、美术社团、英语课本剧社团、乐器社团、足球社团等,通过社团活动培养学生广泛的兴趣爱好、扩大学生求知领域、激发学生创造能力,使他们在快乐中成长。

(三)课后服务活动形式。

课后服务分学校和班级两种活动方式。

1.班级活动:

组织活动必须由教师分工负责,学生有组织、有计划的活动,不得随意活动,活动内容以班为单位做好计划,由班主任每周填写活动记录,期末上交学校存档,作为教导处和学校检查落实情况的依据。

活动时间要求:周一至周四下午第三节课。

2.学校活动:

学校组织的各社团或兴趣小组活动由学校统一安排时间,并认真安排好活动内容,及时地做好相关记录,整理好兴趣小组档案。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保证每次活动质量。教导处将根据学校的课后辅导活动计划表采取定期普查与不定时抽查的方式,进行督导检查。检查成绩将记入年度考核。

活动时间要求:周二、周四下午第三节课。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18〕22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课后服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满足学生和家长不同需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课后服务主要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根据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统筹做好本区域中小学生课后服务。

(二)公益普惠。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政府、学校、家长共同合理分担课后服务运行成本,为学生提供适当的课后服务。

(三)自愿参与。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报名参加,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严禁拒绝有需求的学生参加。中小学开展课后服务要通过多种方式主动告知家长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等。

(四)安全有序。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明确课后服务的组织机构、内容形式、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各中小学要落实安全责任,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课后服务工作安全、科学、规范、有序。

服务内容。

课后服务主要包括午餐服务和课后托管服务。

(一)午餐服务。午餐服务按照《合肥市教育局合肥市财政局合肥市卫健委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市中小学午餐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教〔2016〕194号)执行,到2020年底,确保有在校午餐需求学生的午餐提供率达到100%。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不断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规范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留样、配送等管理,严格落实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做好陪餐记录。不断完善学生餐后管理,拓宽学校服务内容。

(二)课后托管服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托管服务一般从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开始,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规定。高中阶段课后托管服务按照《合肥市市属寄宿制学校晚自习管理办法》(合教〔2018〕332号)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托管服务分为“普惠托管”和“个性化课程”两种模式。

“普惠托管”由本校教职工参与,主要提供安全看护等基本服务,学校可结合实际情况开展作业辅导、课外阅读、手工操作、体育艺术活动、团队活动等。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依据实际参与学生数,按照不低于150元/学期·生标准予以保障。

鼓励有条件学校引进第三方机构开展艺术、体育、科普活动等“个性化课程”。所产生的成本在学校无偿提供场地、水电费等基础上由家长承担,按照公益普惠原则,根据参与学生数、服务内容等因素,由自愿参加的家长按照不超过600元/学期·生(不含耗材费)缴纳;需使用耗材的,应明确耗材具体标准,由家长自行购买或在学校的监督下委托开课机构购买。

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体育局、市数据资源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开发区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属地课后服务工作的统筹管理。发改和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收费行为的指导和监督,财政部门负责课后服务保障经费的落实和管理,数据资源部门负责课后服务平台项目审核把关,人社、财政、教育等部门负责对教师取酬进行监管。

(二)健全保障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当建立政府指导、部门联动、学校主体、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共建共治共享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市级财政部门从教育转移支付中单独安排课后服务专项补助资金,分配额度与课后服务工作考评结果挂钩。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按照参与课后服务的内容、时间等因素给予适当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确定。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取得的补助不列入绩效工资总量,由学校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发放。

(三)确保服务水平。课后服务实施前,由学校、家长、第三方社会机构共同签订课后服务协议,明确各方权责关系。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风险共担机制,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校方责任险保障范围,倡导家长自愿为学生购买意外商业险。开展“个性化课程”的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搭建课后服务管理平台,实现“线上”+“线下”高效服务,加强对提供“个性化课程”的第三方机构监管。

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组织领导,整合高校、社区、志愿服务等社会资源,建立前期规划、中期检查、年度考核的监管机制。提供“个性化课程”涉及服务性代收费的,每生每学期只能收取一次费用,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确保“个性化课程”资金安全。

(二)严肃工作纪律。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课后服务工作,规范中小学生课后服务,严禁学校或第三方机构借机开展学科集中教学或集体补课;严禁第三方机构强迫、变相强迫或诱导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或“搭车”开展其他商业行为;严禁乱收费、挪用专项经费、利益输送等行为;严禁未按程序审核的机构或个人入校提供课后服务。

(三)强化检查督导。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做好信息公开,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资金使用等监管,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对参与入校服务的第三方社会机构要建立公平竞争和服务监督机制。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纳入督导评估范围,加强督查检查。

(四)做好宣传引导。要广泛解读和宣传课后服务政策,充分发挥家委会、家长学校的作用,做好家长培训和引导,鼓励家长做好子女的家庭服务工作,促进家校共育。注重总结课后服务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形成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先进做法,不断提升中小学生课后服务质量。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满足学生和家长对课后服务的需求,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基一〔2019〕329号)、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教基〔2020〕56号)精神,在认真总结2019年课后服务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鹤壁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方案》(暂行)。具体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问题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落实减负为目标,积极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构建机制健全、保障完善的课后服务体系,破解中小学生“放学早、接送难”矛盾,满足学生多样化课后服务需求,进一步提升教育服务能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属地管理。各县区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主体,统筹管理本区域的课后服务工作。教育行政部门承担课后服务的管理职责,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课后服务管理工作。

(二)学校为主。学校利用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针对确实有接送困难的家庭,积极发挥主渠道作用,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各项制度,确保课后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三)自愿参加。课后服务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内容、时间、场地、师资、费用等事项,由学生及家长自愿选择。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与,严禁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学生参与。

(四)公益惠民。课后服务要坚持公益导向,不得营利。各县区根据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性质,坚持成本补偿原则,由政府和家长共同负担服务成本。要对家庭贫困学生提供免费课后服务。

(五)稳妥推进。要统筹考虑城乡差异、学段差异、地域差异等因素,因地制宜,分步推进,把好事办好。

(一)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对象是有服务需求的义务教育阶段本校在读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二)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一般在上学日下午正常放学后进行,时间一般应控制在1.5小时以内,小学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初中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30。具体服务时间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所属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家长需求和季节确定。

(三)服务内容。

课后服务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结合学生个性特长、兴趣爱好,加强学生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课后服务内容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中小学校要积极主动开放体育、艺术、图书等场馆,提供体育艺术器材、设施和图书等。鼓励中小学校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小学阶段以团队活动、体育艺术科普活动、课外阅读、综合实践、作业辅导等为主。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借课后服务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初中阶段以体育艺术活动、科技创新、作业辅导、答疑解惑、课外阅读、综合实践、团队活动等为主。严禁中小学校将课后服务办成变相集体教学或变相补课。作业辅导和答疑解惑等学习性活动时间不得超过一个课时。

(四)服务程序。

各中小学校要按照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原则制定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以学期为节点,以需求为依据,认真组织开展针对性课后服务,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

1.摸底调查,征求意见。学校结合本校各类场馆、功能室、活动场地、仪器设备、师资等资源设计课后服务项目,并向全体学生发放课后服务意向调查表,广泛征求学生课后服务需求。

2.编制目录,告知家长。学校结合学生需求和校内外资源,依据学段和学生年龄结构,编制课后服务内容目录,通过家长会等形式将课后服务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收费事项、费用开支、安全措施等告知家长。

3.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家长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向班级提出课后服务申请,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加强指导,帮助学生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课后服务项目。在审核时,对于家长申请不能满足的,要加强协调,安排其参加其他适合的课后服务项目。

4.明确责任,分类实施。学校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协议,明确课后服务权责问题。学校依据学段和学生年龄结构,对所有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进行统筹安排,分类组织实施,并根据服务条件的变化及学生需求对服务内容进行动态调整。

5.加强研究,不断完善。学校要将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校本教研,积极开发课后服务内容,创建课后服务精品课程,推动课后服务工作深入开展。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组织家长代表全过程参与,定期收集学生、家长对课后服务的意见建议,推进各方面信息公开,规范和监督课后服务工作。

(五)服务组织。

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所需师资要以本校教职工为主,鼓励教职工发挥爱好特长、跨学科指导学生。师资力量确实不足的,可以临时聘请退休教师、文体工作者、科普工作者、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家长志愿者等校外专业人员参与校内课后服务。临时聘请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学校要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按合同或协议支付劳动报酬和保障相关待遇。严禁有不良记录人员参与课后服务,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课后服务工作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管理、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市级层面将成立鹤壁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管理、监督全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见附件1)。市委改革办负责统筹指导课后服务改革工作;市发改委负责会同教育部门提出收费标准指导意见;市人社局负责保障课后服务师资权益;市财政局根据《鹤壁市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采取财政补贴形式予以支持;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对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的监管;市教体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区、各中小学校也要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课后服务工作方案。

(二)加大投入,保障经费。各县区要建立完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制度,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确需收取课后服务费的,具体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根据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提出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执行。对学校外聘的参与课后服务的社会专业人员,可由双方协议确定劳务报酬。课后服务收取的服务费,必须纳入学校财务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只能用于参与课后服务人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并适当用于水费、电费支出,消耗品购置,场地器材维护等,不得挪作他用。有关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当适当考虑学校和单位开展课后服务因素;学校和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

(三)健全机制,确保安全。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坚持把学生安全管理放在首位,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等管理制度,制定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切实消除场地、设施设备、消防、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参加课后服务学生的人身安全。要建立损害赔偿的多方承担共担机制,确保课后服务工作科学、规范、安全、有序开展。

(四)强化监督,注重宣传。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督导检查。各中小学要严格上下学制度,严禁将放学后的课后服务时间作为正常教学时间集体上课或以各种形式变相集体补课,严禁借课后服务之名乱收费。要加强宣传,积极争取社会各方支持,及时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新形势下如何针对少年儿童成长的特点,加强学生的体育、卫生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强壮的体格、较强的活动能力、健康的生理和心理、勇敢顽强的毅力、艰苦奋斗和团结合作的精神,使他们更加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是小学阶段的体育和健康教育迫切需要解决的新课题、新任务。因而本着科学、全面、可比、可行性原则,制定本计划。

学校健康教育是学校系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培养学生的各种有益于自身、社会和全民族健康的行为和习惯,提高卫生科学知识水平,从而达到预防和减少儿童少年某些常见病和多发病,尽可能避免意外伤亡事故,增强体质,促进身心发育,为一生的健康奠定基础。

1、提高学生卫生知识水平;。

2、降低学校常见病的发病率;。

3、提高生长发育水平;。

4、促进儿童少年心理健康发展、预防心理卫生问题;。

5、改善学生对待个人公共卫生的态度;。

6、培养学生的自我保健能力。

1、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保证学生们具有旺盛的精力、愉快的心情投入学习,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

2、培养学生正确的饮食和卫生习惯。注意饮食卫生,吃好早餐,一日三餐,定时定量,不偏食,让学生知道暴饮暴食的危害。

3、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由浅入深,循序渐进,达到教材要求,提高健康教育课的效果。

1、通过课堂内外的教育,向学生传授卫生科学知识,培养学生生活自理能力、个人清洁习惯,使他们自幼养成讲卫生、爱清洁、维护环境的良好品德。

2、培养学生有规律的生活作息制度,养成早睡早起、定时定量进食,既不偏食、挑食、也不过量进食。懂得环境污染对人体的危害,自觉地保护环境,并懂得预防接种的好处,自觉接受预防接种。

3、让学生观察自己身高、体重的变化,了解儿童期的正常生长发育,并注意生长发育期应注意的事项。知道保护眼睛、牙齿、耳朵、鼻子的重要。

4、认识到阳光、空气、水与身体健康的关系。

5、了解均衡饮食对身体发育的好处,培养良好的饮食习惯。总之,加强学生的体育、卫生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强壮的体格、健康的生理和心里、勇敢顽强的毅力、艰苦奋斗、团结合作的精神,是学校教师的职责;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必须抓紧抓好,使学生不仅能学到知识,而且身心健康,体格健壮,使我校的健康教育工作及卫生管理工作再上一个台阶。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小学生放学后托管问题,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结合区各小学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促进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落脚点,以服务学生、家庭和社会为宗旨,着力破解学生放学后,家长下班前孩子难以接回、无人看护的问题。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和《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通知》(吉教联〔2018〕14号)文件精神,着力破解“三点半难题”,解除群众后顾之忧,使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明显增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自愿参加。以服务学生、家长为宗旨,着力破解“三点半难题”。本着家长自愿参加的原则,充分尊重家长需要和意愿,由有需要的家长自愿报名,接受课后托管服务。

2.坚持以学校为主体。课后托管服务由学校组织实施,在教育局的指导下和监督下进行,确保托管科学、规范、安全、有序。

3.坚持规范操作。各校在本方案指导下制定本校的实施方案,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规范操作。以学生自习、为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提供辅导,以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为主。坚决不允许利用课后托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

4.坚持以安全为主。加强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发挥学生校园保险作用,切实保证课后服务期间学生安全问题。

(一)实施范围。

从2020年秋季开学开始,在城区各小学全面实施课后托管。

(二)托管时间。

托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下午3:30放学后至5:00(夏季可延长至5:30)。每周五下午3:30放学,3:30-5:00为教师集备或者政治、业务学习时间。

(三)实施步骤。

1.调查动员阶段:

各个学校要成立课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教师大会,做好教师动员工作,向家长做好宣传工作。

2.工作准备阶段:

学校制定课后托管工作实施方案及安全预案等各项制度,进一步明确托管工作职责分工,上报教育局审核。结合学校实际确定特色活动科目、教师、场所等,为实施课后托管服务做好准备。

3.实施阶段:

课后托管开始实施,学校课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对托管服务全程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职责,确保托管服务安全运行。教育局也将加强对课后托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学校课程设置和活动安排进行规范。

(一)师资力量。学校管理和服务工作要由校内教师自愿承担,要筛选身心健康、业务能力精专的教师负责具体工作,学校和教师要签订责任状。

(二)课程内容。采取作业辅导加特色活动课的形式,其中特色活动以体育、艺术、社团活动为主,将琵琶社团活动纳入其中。不得利用课后托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不得将课后托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

(三)管理形式。以“静态辅导+动态活动”为基本托管运行模式,主要以学校为主,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实施。

(一)托管经费来源。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要求,“各地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设定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按有关规定由省级教育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联合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基于我区实际,拟采用收取服务性费用的方式筹措课后服务经费。考虑我区的学校实际、教师工作量、家长承受能力等,同时借鉴其他县市的收费标准,我区收费标准拟暂定为每生每月80元,按月收取。将来省相关部门确定统一收费标准后,如有偏差再依据规定重新核算。

(二)托管经费的使用。

课后服务经费专项用于保障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所产生的开支,如参与课后服务的一线教师、带班领导、后勤保障人员的补助费和因开展课后服务而产生的水电费、开展活动所用设备和耗材的购置、管理运行经费及集体培训等。各学校要定期公示托管经费的使用情况,经费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托管经费的管理。

区教育局财务科、监察室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要确保托管经费专款专用。

是否参与课后托管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参加托管服务的学生,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确定后,学校与家长签订托管协议,按照本校工作方案实施。学校要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带班制度,每天由副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督促检查课后服务情况,同时设定专人以年组或者楼层为单位进行监管,做到全程有效监管,确保课后服务安全。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学生课后托管服务,事关百姓福祉、事关社会和谐,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区教育局成立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谋划、指导和监督。局相关科室、直属部门、各小学校要统一思想,切实把学生课后服务作为民生工程抓实、抓好,积极稳妥推进。

(二)强化学校主体责任。

学校要制定完善的服务方案和管理制度,负责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要成立组织机构,每学期要制定详细的课后服务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建立学生安全保障机制、家校联系制度、准入和退出机制、公示制度、课后看护日志等各项管理制度和机制,做到集中有人监管,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保障工作安全有序开展,要建立信息平台,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托管的科学化水平。课程设置要科学合理,学校要审核任课教师的教学内容,并给予恰当的指导,确保课后托管服务让学生满意。要加强对参与课后托管服务教师的在岗培训,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观念。

(三)加强安全管理。

要加强课程设置、活动场所、设施设备的风险预评估,同时积极协调保险公司,将该时段纳入校方责任险和学生校园意外伤害险的承保范围。各学校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建立托管服务安全管理办法,做好活动安全预案,保障师生的安全,确保托管服务顺利实施。

(四)坚持利民惠民。

课后托管服务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贫困家庭学生参与课后服务的给予适当的费用减免政策(以建档立卡为主的贫困学生,每月按收费标准减免一半费用),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也能享受到托管服务,确保惠民实事落到实处。

(五)坚持家校协作。

加大宣传力度,增进家长和社会的理解和认识,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通过发放告知书、信息提示、召开家长会、签订托管协议和责任书等形式,明确学校、社会、托管人员和学生的权利义务,切实界定清楚责任、保障各方知情权。定期征求家长意见,及时完善改进课后服务工作质量。要建立以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为主,社会评价机构参与的督导评估体系,切实加强课后托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在检查和督导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教育文体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直属义务学校,安师大附小: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将推进和保障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作为“顺民意、暖民心”的民生工程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民生项目,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发展理念,积极发挥学校教书育人的主体功能,充分利用中小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全面推进课后服务,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有效减轻中小学过重的作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更好地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属地管理。按照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各县市区政府是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统筹做好本区域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

(二)公益普惠。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政府、学校、家长共同合理分担课后服务运行成本,为学生提供适当的课后服务。

(三)自愿参与。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报名参加,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严禁拒绝有需求的学生参加。

(四)安全有序。各县市区和学校要落实安全保障责任,完善管理制度,确保课后服务工作安全有序、规范科学。

(一)规范服务时间。2021年秋季开学后课后服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覆盖,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时间一般从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开始。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可以结合实际提供延时托管服务,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好家长接学生困难问题。有条件的初中,周一至周五可设晚自习(一般安排2小时以内,原则上不晚于20:30结束)。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

(二)规范服务内容。课后服务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课后服务主要是安排学生完成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劳动实践,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学校要充分用好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具体服务内容由各地各校结合实际确定。不得用课后服务时间开展集体教学,不得上新课、补课和考试训练,不得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三)规范服务流程。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的原则开展课后服务,引导学生自愿参加课后育人活动。学校要充分听取学生和家长意见,根据学校资源状况和学生、家长的实际需求,制定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要通过家长告知书、学校公告公示栏、校园网、各类家校联系平台等方式主动公开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安全措施、收费事项等,为学生和家长选择提供便利,并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四)规范服务队伍。建设一支以学校教师为主、校外专业人员或志愿者参与的课后服务师资队伍。学校要善于挖掘本校师资的潜力,充分发挥本校教师的专业和爱好特长,为学生提供丰富的课后个性化课程。在校内资源不足的情况下,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可组织区域内优秀教师到师资力量薄弱的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支持退休教师、体育教练、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及社会热心人士、学生家长、高校优秀学生等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专业化课程服务,提升学校课后服务能力和吸引力。亦可与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社区活动中心等具备资质、规范的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联合提供服务。

(一)落实组织保障。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开发区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属地课后服务工作的统筹管理。发改部门负责收费行为的指导,财政部门负责课后服务保障经费的落实、监督和管理,人社、财政、教育等部门负责对教师取酬进行监管。

(二)健全保障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当建立政府指导、部门联动、学校主体、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共建共治共享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要建立健全教育行政部门与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的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对课后服务工作的资源、资金、人员队伍等的保障力度和行为监督。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一校一案”制定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做好人员调配、服务内容安排、经费保障、安全管理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学期开学后立即启动开展课后服务。

(三)强化经费保障。各县市区、各校可根据所提供的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切实保障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有效开展。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经费予以支持。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师资队伍,按照参与课后服务性质内容、时间等因素给予适当补助。在绩效工资以外,各级教育部门以学校为单位,根据学生实际需求规模核定财政补贴总额,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经费用于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或其他相关人员补贴(补贴标准按实际参加教育服务每生不高于500元/年统一发放至学校,由学校统筹,偏远地区补贴标准上浮不超过20%)。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或提取课后服务管理费,不得从课后服务经费中列支其他无关费用,学校课后服务费用支出情况要定期公开公示。

(四)严格规范收费行为。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将按规定权限批准的课后服务收费项目、标准等列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主动向社会公开。各校要将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及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在醒目位置设立固定公示牌、公示栏予以公示。未经公示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不得收取课后服务费。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与课后服务的要减免费用。课后服务费必须专款专用,由各校根据开展课后服务的实际支出列支。严禁将课后服务费用于学校的其他支出,严禁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课后服务费。每学期末学校要主动向家长公示课后服务费的收支情况。课后服务费原则上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并收费。

(一)强化指导监督。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建立学校主责、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工作机制,建立前期规划、中期检查、年度考核的监管机制,确保课后服务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进行。各县市区要将课后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学校的督导范围,作为学校参加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指标。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按要求提供课后服务的学校和个人,取消年度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建立退出机制。课后服务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也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适当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等第三方专业力量参与课后服务,由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负责组织遴选,供学校选择使用,并建立评估退出机制,对出现服务水平低下、恶意在校招揽生源、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等问题的培训机构,坚决取消培训资质。学校要对第三方提供的课后服务内容严格把关。不得开展学科教学。防止将课后服务变成集体教学或“补课”。

(三)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加强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结合当地实际,综合考虑物价水平等因素,制定课后服务参与教师和相关人员补助办法和补助标准。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根据当地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的实际情况,相应增加绩效工资总量,增核的绩效工资总量,专项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的分配。对聘请校外人员提供课后服务的,课后服务补助可按劳务费管理,可由双方协议确定有关劳务报酬,所需经费可从专项经费中列支。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应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

(四)严格规范管理。严格执行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十严禁”,即严禁违背学生、家长意愿组织开展课后服务;严禁把课后服务演变为学科类集体教学、集体补课或奥数等竞赛培训;严禁增加学生作业量和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严禁以课后服务为名违规收费、乱收费;严禁以课后服务为名违规乱发津补贴;严禁有师德师风问题的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严禁有不良记录的机构和人员参与课后服务;严禁未按程序审核的机构和个人入校提供课后服务;严禁在课后服务时段“搭车”开展商业活动;严禁以开展课后服务为名,将学校资源提供给社会培训机构作为经营场所。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学校,视情节轻重将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并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加强宣传督导。学校要做好课后服务工作的宣传动员,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要通过发放告知书、信息公示、召开家长会、签订服务协议等形式,明确学校、家长、指导人员、学生等各方权利和义务,厘清责任,保障各方知情权。各县市区教育部门、政府教育督导室要把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纳入经常性督导,责任督学要对责任学校课后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措施等加强过程性指导和督查,确保课后服务工作规范有序。

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实施计划是指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法、工作步骤等方面对工作进行全面、具体、明确安排的计划文件。这是一种应用写作风格。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增强教育公共服务能力,帮助家长解决工作日期间按时接送学生的实际困难,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更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根据市教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延市教基〔2019〕7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政府主导、学校组织、学生自愿、社会参与、试点先行,逐步建立健全中小学课后延时服务体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部门协作的原则。市教科体局承担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主要管理职责,经发、人社、综治、公安、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统筹规划,密切配合,扎实推进,精心指导中小学校做好课后服务管理工作。

(二)坚持学校主导的原则。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师资、场地、设施设备等实际主动承担责任,自主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充分发挥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尽可能满足学生需求。

(三)坚持非营利性的原则。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所需经费,根据课后服务的性质,通过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免收相应费用,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四)坚持自愿选择的原则。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三、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的对象为中小学生。优先保障小学低年级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群体的需求。

四、时间安排。

各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于2021年4月1日起施行。课后服务的时间为在校学习日下午放学后,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当日18:00。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五、组织形式。

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尊重学生及家长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事先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或实施细则,及时公开课后服务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收费标准、安全事项等信息并主动告知学生和家长。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需依照学校规定自愿提出申请,经班级或家长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学校统筹安排,统一组织。

六、服务内容。

(一)提供延时托管。学校安排专人照管学生在指定场所进行自主复习、作业、预习或课外阅读等,可进行学生作业个别答疑,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加强帮扶,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导,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

(二)开展集体活动。学校根据办学特色和学生特点,组织学生参加有意义的集体活动,发展学生兴趣与爱好,增强学生体魄。可组织学生集体进行阅读交流、电影观赏、音乐欣赏、美术欣赏、体育运动、劳动实践、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等活动,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可根据本校设施设备、师资条件,组织丰富多样的社团活动、兴趣小组活动或综合实践活动供学生选择,培养学生兴趣特长。

七、人员配备。

1.组建以在职教职工为主的课后服务工作队伍。对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在职教职工,将服务时间计入工作量,纳入绩效工资管理,充分调动在职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创设良好政策环境,动员离退休教师、学生家长、社会专业人士、大学生志愿者和其他社会热心人士等志愿服务力量参与课后服务,统筹解决人员不足问题。

八、组织保障。

(一)落实经费保障。加强对课后服务经费的监管,保证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支出。对于违规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学生课后服务费按规定标准,由家长缴纳。严格监管课后服务经费,保证专账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支出。学校要主动公开课后服务的方式、内容、财务收支和服务质量等有关信息,接受社会和家长监督。

(二)明确家校责任。校长是实施课后服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要重视与家长的沟通和协商,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组织协调作用,及时将申请程序、服务内容、人员安排、收费标准、时间安排等告知学生及家长,便于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保证课后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三)争取社会支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取得社会各界对课后服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学校要主动公开课后服务的方式、内容、财务收支和服务质量等有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四)强化安全管理。要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切实消除在交通、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维护好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使用好校方责任险。

(五)完善监督管理。市教科体局将不定期对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进行检查与指导,确保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持续高效开展。学校和家长委员会要加强对课后服务工作的监管,针对存在问题及时修订学校课后服务相关制度。

为切实做好我校学生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促进学生健康、快乐、幸福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无法按时接送孩子的难题,结合我校实际,经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后,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以服务好家长、学生为宗旨,把开展好放学后延时服务作为一项重要工程来抓,切实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有效整合学校、家庭等方面资源,着力破解学校放学后、家长下班前我校学生无人看管的社会性难题。

二、总体目标。

1、让每位家长放心。满足家长合理需求,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不断提升我校公信力。

2、对每位学生负责。以“放学后延时服务”为平台,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让学生在校园学习生活中享受幸福、健康成长。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能够扎实有效开展,成立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科。

副组长:王金峰、王传高。

成员:袁春果李云曹禄。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王金峰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级班主任及任课教师为成员。

四、放学后延时服务具体要求。

1、服务对象: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主要针对放学后家长接送困难、在家无人照料的学生。

2、服务主体:校内延时看管服务工作,有学校安排教师值日看管。

3、服务时间: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时间原则上为学校工作日下午放学后,一般情况下冬季到18:30,其它季节到19:00。

4、服务场所:学校教室、活动室、运动场等地。

5、服务内容:遵循教育规律,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个性成长的形式灵活、内容丰富的活动,包括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等教育娱乐活动。

(1)快乐游戏课程。鉴于放学后学生刚从课堂出来,需要放松,缓解疲劳,因此要设计针对不同年级学生的游戏课程。如三年级段可以“跳房子”“捉小鸡”“击鼓传花”“足球操”等,四、五、年级段可以“猜字谜”“成语接龙”“病句诊所”“足球操”等游戏。

(2)自主学习课程。组织学生自主完成课后作业;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或充分利用学校的图书资源组织学生进行自主阅读等。

(3)社团拓展课程。组织学生参加体育、艺术、科技等形式多样、学校特色的社团活动、兴趣小组和课外拓展训练。社困课程共分三大类,即艺术类:唱歌、绘画、书法、手工制作;语言类:演讲、辩论、朗诵等;体育类:围棋、象棋、足球、乒乓球、田径等。

(1)调査摸底。通过家长会、微信群等渠道向家长宣传上级有关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通知的精神。各班主任对家长下班晩、无法及时接学生放学的学生情况进行调査摸底.做好统计。

(2)家长申请。家长和学生有意愿参加延时看管服务的,要由家长书面向学校申请,学校向有需求的家长和学生发放《延时看管服务申请书》。

(3)学校审核。根据家长的申请进行审核认为属实后与家长签订《延时看管服务安全责任书》,明确看护的时间、形式管理要求双方权利和义务等。对具备条件按时离校的,要在规定时间放学。

(4)合理安排志愿教师。根据家长申请情况,结合学校设立的放学后延时服务特色课堂,合理安排每日志愿教师的人数以及不同学科的教师,提高放学后延时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5)重新组班。根据需要将不同班级的参加延时服务的学生根据兴趣爱好组成规模不超过40人的“临时班”,设立“临时班主任”。放学后;临时班主任”将学生带领到相应场所,进行延时服务。

(6)无缝衔接“临时班主任”负责接待家长,指引家长到“临时班”接孩子,家长孩子互相确认后,才能离开校园。

五、放学后延时服务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各班主任及值班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将放学后延时服务作为一项分内工作,组织好,服务好,真正让延时服务成为学校的实事工程。

2健全制度。建立健全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相关制度,包括学生看管申报审批制度、家校衔接制度、学生管理制度、志愿服务制度、檢査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以及学生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理机制等确保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3规范管理。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1)坚持“家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将看管服务工作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补课或举办各种兴趣班。

(3)不得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

(4)看管教师要做好看管记录,详细记录每天看管情况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市教育大会精神,积极回应广大家长的呼声和诉求,优化学校服务和教育服务,努力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8〕98号)和《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苏教基〔2018〕24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强化校内教育,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孩子放学困难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学生学习、培养学生兴趣、促进个性发展、发展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是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各地各校、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站稳人民立场,增强“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思想和行动自觉,高度重视并做细做实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积极构建课内外相结合的良好育人生态。

1.属地管理为主,部门合力推进。课后服务工作坚持市(县)区属地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担负起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管理职责,同时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发改、财政、人社等部门根据职责共同推进。

2.公开服务事项,主动接受监督。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公开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安全措施、收费事项等,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3.坚持自愿选择,解决群众急需。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不得因此增加学生课业负担。

4.发展学生素质,创新服务模式。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开展丰富多样的课后服务,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升。

5.公益性质为主,加强有效监管。开展课后服务可采用政府财政补助、社会支持、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的做法,坚持公益导向,不得营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以财政投入为主,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二、工作安排。

1.服务范围。课后服务的范围为小学、初中学生。

2.服务时间。课后服务一般从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开始,结束时间不晚于18:00。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不同季节可适当区别。

3.服务对象。课后服务对象是本校在读的正常放学后按时离校有困难的学生(寄宿学生和乘坐校车的学生除外),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中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4.组织方式。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自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统筹安排,统一组织。具体安排由学校负责,学校要充分利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开展课后服务工作,也可与当地(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社区活动中心等机构开展合作,联合提供服务。课后服务原则上以一学期为相对固定期。

5.服务内容。课后服务要因校制宜,量力而行,服务内容可以包括:(1)集中完成作业。安排学生在指定场所自主完成作业,并可进行学生作业个别答疑,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鼓励利用网络“名师课堂”等面向学生开展个性化学习辅导。(2)学生社团活动。安排学生参加各种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学校要立足本校实际和特色建设,开展覆盖面广的、满足学生兴趣爱好的各类社团活动,可依托体育、科技、文化艺术等部门,充分挖掘和重点建设体育训练、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传统工艺等各类社团或兴趣小组,为学生提供“菜单式”服务。(3)自主阅读交流。安排学生在阅览室等区域自主阅读或开展读书交流活动。(4)组织专题教育活动。学校统一安排专题教育等其他有益活动。活动安排要体现实践性、体验性、自主性。(5)其他根据学校特色开展的活动。充分发挥各类课程基地等学习场所的作用,促进课后服务与转变学生学习方式的有机结合。

三、组织实施。

1.制定实施方案。我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从2019年春学期2月25日起正式实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经与当地发改、财政、人社等部门沟通后,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并于2019年2月11日前报市教育局基教处。

2.学校为主实施。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主动承担课后服务工作,尽可能满足学生的需求。学校要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将开展课后服务的具体方式、服务内容、人员安排、容纳人数、社团活动菜单、收费事项等信息及时告知学生及家长,方便学生家长自愿选择,提出申请。

3.加强队伍保障。鼓励学校教师发挥爱好特长、跨学科指导学生。支持各地各校组织社会专业人员、学生家长、高校优秀学生、退休教师等为学生提供各种专业化的服务,动员体育教练、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及社会热心人士等志愿服务力量,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服务,提升课后服务能力。各学校及相关机构要对参与人员严格把关。

4.人员合理取酬。各地人社、财政部门在核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对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应当根据课后服务内容、时长等情况,适当增核绩效工资总量;增核的绩效工资总量,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的分配。对学校外聘的参与课后服务的社会专业人员,可由双方协议确定有关劳务报酬,所需经费可从收取的费用中列支。民办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纳入民办教育奖补政策体系。

四、保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课后服务涉及城乡千万学生,涉及学校、家庭和社会方方面面,涉及发改、财政、人社、公安、应急管理等各个部门的密切合作。市政府已将开展课后服务作为201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我市还将把课后服务纳入对市(县)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评的内容予以推进。各地要成立由政府牵头的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开展课后服务的各项工作,确保安全稳定、群众满意。

2.落实经费保障。各地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费用、社会捐助等方式筹措经费。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联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实行收费服务的地区,应对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服务费。

3.争取社会支持。充分依靠和发挥学校理事会、家长委员会的优势,参与课后服务的管理并提供相关支持。结合社团服务,争取社会各方支持,帮助建设各类学生社团,鼓励向学校捐赠社团专业器材、图书资料,提供经费支持和各类志愿者活动。

4.加强监督管理。各地各校要建立课后服务相关制度,加强学校课后服务的管理。财政补贴及收取的课后服务费用等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支出。学校主要负责人是课后服务的第一责任人,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也不得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有困难学生参与;任何学校不得利用课后在校时间集体上课。要加强学生活动安全管理,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加强督查,切实做好课后服务工作,共同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而努力。

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渝教发〔20xx〕20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xx〕1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学校管理、多方参与”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机制做好课后服务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深化万州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积极回应学生家长的现实需求和社会关切,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优势,拓展学生学习空间,对全区有需求的中小学生提供课后服务,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人文艺术修养、科学文化素养和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建立政府、家长成本合理分担机制,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减轻学生家长过重负担,增强群众教育获得感。

(一)坚持自愿选择。充分尊重家长和学生需求和意愿,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参加课后服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二)坚持公开透明。公开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收费标准等事项,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三)坚持学校为主。学校是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主体,可结合自身实际,实施多样化课后服务工作模式。

(四)坚持安全第一。建立安全保障机制,明确安全保障责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一)服务对象。本校自愿接受课后服务的在校中小学生。

要优先保障双职工家庭子女、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家庭儿童和中低年级学生等群体接受课后服务。

(二)服务时间。上学日下午正常放学后至18:30期间,每天课后服务不超过3课时。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学校根据地域实际、家长需求等弹性确定,原则上以一学期为相对固定周期。

(三)服务项目。开展作业辅导、自主阅读、文体、科普、劳动体验、安全演练、公益讲座、法制宣传等课后服务指导活动,提倡对单个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辅导帮助。参加课后服务的小学生,放学后不再有书面家庭作业。

(四)师资队伍。各学校可结合实际组建多样化的课后服务队伍,可支持中小学教职工发挥爱好特长,积极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可与少年宫、科技馆、博物馆等单位开展合作;可鼓励家长、各类志愿者为课后指导提供公益服务;可引导退休教师、高校优秀学生、非物质文化传承人、企事业人才等各界人士,主动参与课后服务,建构多路径、多维度、多形式的课后服务。

(五)实施步骤。

1.建立体系。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相关部门配合、学校具体实施的运作体系。区教委负责对全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进行全面指导和监管,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局等相关部门根据职能职责,全力配合。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收集学生家长对课后服务的意见建议,做好服务项目开发等前期工作。

2.加强宣传。利用电视、报纸、公众号、问卷调查、会议等方式,广泛宣传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安全保障措施等,引导社会和家长配合与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3.分步实施。各学校按照家长申请、班级审核、统筹安排、分类实施的流程,以学期为节点、以需求为依据,认真组织实施。

4.评估总结。对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进行绩效考核、评估验收,提炼课后服务高效模式,推广课后服务优秀经验。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区政府领导下,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局、区教委等部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统筹协调课后服务各项工作,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课后服务工作规范有序、安全稳定。区教委牵头,部门配合,建立课后服务质量监管体系,不断提升课后服务水平。各中小学成立课后服务工作组织机构,完善课后服务工作组织体系,制定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此项工作规范有序、群众满意。

(二)强化经费保障。建立课后服务经费合理分担机制,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等多种方式筹措经费。坚持家长自愿、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在中小学服务性收费项目中增加“课后延时服务费”项目,我区中小学课后延时服务费收费标准:3.00元/生·课时、每生每月不超过170元。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保家庭学生减免课后服务费用。课后服务收费按照有关财经制度纳入学校财务管理,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的校内教师及外聘校外人员补助、保障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开支。不得截留或提取管理费;不得列支其他无关费用;费用支出情况要定期公开公示。按照《重庆市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二)》(渝人社发〔2018〕144号)相关规定,向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发放的适当补助,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对学校外聘的参与课后服务的社会专业人员,可由双方协议确定劳务报酬。

(三)落实安全责任。校长是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积极稳妥推进课后服务工作,把学生安全管理放在做好课后服务工作的首位,完善场地、设施设备和门卫登记等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安排足够数量人员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进一步保障师生在校期间的安全和良好秩序。学校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协议书,明确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具体内容、服务形式和接送学生时间等,学校、家长依照协议落实各方责任。学校应投保校方责任险,根据中小学课后服务需求,探索“综合意外、户外运动人身意外伤害”等项目的新险种,切实保障学生安全。

(四)严格规范管理。严格执行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十严禁”,即严禁违背学生、家长意愿组织开展课后服务;严禁把课后服务演变为学科类集体教学、集体补课或奥数等竞赛培训;严禁增加学生作业量和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严禁以课后服务为名违规收费、乱收费;严禁以课后服务为名违规乱发津补贴;严禁有师德师风问题的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严禁有不良记录的机构和人员参与课后服务;严禁未按程序审核的机构和个人入校提供课后服务;严禁在课后服务时段“搭车”开展商业活动;严禁以开展课后服务为名,将学校资源提供给社会培训机构作为经营场所。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学校,视情节轻重将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并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加强督导评估。加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督导检查,切实履行课后服务的管理、指导、监督职责,并作为教育督导评估、教育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责任督学在日常督导工作中,要对责任学校的课后服务时间、方式、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加强指导和检查,确保课后服务有序开展。

《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近年来,各地在这方面作了积极努力和有益探索,积累了许多好经验好做法。但在一些地方还存在着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没有开展、服务机制不健全、服务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为切实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发挥中小学校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广大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积极作为,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要强化学校管理,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制度。要完善工作措施,认真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统筹规划,指导辖区内中小学校具体做好课后服务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对确实不具备条件但有课后服务需求的,要积极协调学校、社区、校外活动中心等资源,做好课后服务工作。具体课后服务时间由各地根据实际自行确定。

二、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学生家长自愿原则。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要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课后服务要优先保障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亟需服务群体。对于家长要求在校外另行实施的,中小学校要主动提醒家长选择有资质、有保障的课后服务机构。

三、科学合理确定课后服务内容形式。课后服务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课后服务内容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鼓励中小学校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四、切实保障课后服务学生安全。要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

应急预案。

措施。由学校组织在校外实施课后服务的,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综治、公安、卫生、食药监督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消除在交通、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五、进一步加强对课后服务工作的领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担当、落实责任,统筹规划各类资源和需求,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努力形成课后服务工作合力。要积极向本地区党委、政府汇报,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资金支持,不断完善经费保障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等方式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学校、单位和教师给予适当补助,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要把课后服务工作纳入中小学校考评体系,加强督导检查。要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积极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课后服务工作模式。

教育部办公厅。

20xx年2月24日。

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该方案从目的、要求、方法、方法、进度等方面都是一个具体、细致、可操作性强的计划“方案”,也就是说,案例之前获得的方法和案例之前呈现的方法是“方案”。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向学生有计划地进行卫生保健知识教育,使小学生能够有卫生保健常识,根据国家发的《中小学健康教育基本要求(试行)》和《小学生健康教育精神,开展扎实有效的健康教育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计划。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使学生了解卫生健康的重要意义,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的卫生与教学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与治疗。

2、使学生了解一些卫生保健常识。

3、开展学生卫生健康与咨询服务。

4、增进学生身心健康,不断提高其健康水平。

5、动员学生家长主动配合学校进行卫生教育。

1.开展好健康教育。

(1)课堂健康教育,做到“五个有”:即有计划、教材、教师、教案、课时,保证每两周一课时。

(2)为学生提供心理、生理卫生知识教育服务。各年级开设心理健康讲座,培养少年儿童提高调控情绪的能力,形成坚强的意志品质,具有预防心理障碍和保持心理健康的能力,具有和谐的人际关系、良好的合作精神。

(3)提高预防疾病的意识和能力,让学生了解艾滋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了解流行性感冒、病毒性肝炎、细菌性痢疾等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

2.着力搞好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

(1)在硬件上,校舍、采光、厕所、桌椅配置等均达到国家标准。在软件上,政策落实,制度到位,急救、防灾有预案,卫生服务优良,档案资料齐备,实行依法治理。

(2)通过宣传教育,让全体师生懂得环境对身体健康的影响,避免在不利于身体健康的环境(如大雾、灰尘、噪声等)中进行体育活动等。提升绿色环保理念,理解可持续发展观。

(3)学生个人卫生做到头发整洁、无异味;指甲勤剪;面、耳、颈干净;衣服鞋帽整洁、无异味。教育师生逐步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自觉注意合理的营养和饮食卫生,较为合理地安排作息时间,自觉做到不吸烟、不酗酒、远离毒品。

(4)搞好健康教育宣传橱窗,印发健康知识宣传资料,利用学校媒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组织厕所消毒、垃圾无害处理等工作。

(5)开展环境卫生评优活动。各班划分包干区。每天由专人检查,当日整改。打分结果公布。学生宿舍开展流动红旗竞赛。积极开展“讲卫生、增进健康”的知识竞赛活动。使我校的健康教育工作持之以恒、不断深入。

3.做好预防工作。

(1)建立健全小学生体质健康卡制度,分析体检数据。

(2)做好常见病的防治工作,以取得好的效果。

(3)加强学生视力保护工作。以“防近”为中心,定期检查学生的用眼卫生,努力提高眼保健操的质量,各班进行眼保健操的检查评比,积极改善学校卫生条件和设备,保证教室有良好的采光和照明。

(4)做好传染病控制工作。积极配合疾病控制中心抓好传染病监测控制,落实好校园消毒、杀虫、灭鼠和注射相关疫苗等预防措施,建立有效免疫屏障,严防烈性传染病传入我校。如发生疑似传染病疫情,应立即向县疾控中心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以便及时调查处理。

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教育文体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直属义务学校,安师大附小: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将推进和保障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作为“顺民意、暖民心”的民生工程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民生项目,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发展理念,积极发挥学校教书育人的主体功能,充分利用中小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全面推进课后服务,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有效减轻中小学过重的作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更好地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属地管理。按照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各县市区政府是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统筹做好本区域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

(二)公益普惠。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政府、学校、家长共同合理分担课后服务运行成本,为学生提供适当的课后服务。

(三)自愿参与。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报名参加,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严禁拒绝有需求的学生参加。

(四)安全有序。各县市区和学校要落实安全保障责任,完善管理制度,确保课后服务工作安全有序、规范科学。

(一)规范服务时间。2021年秋季开学后课后服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覆盖,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时间一般从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开始。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可以结合实际提供延时托管服务,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好家长接学生困难问题。有条件的初中,周一至周五可设晚自习(一般安排2小时以内,原则上不晚于20:30结束)。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

(二)规范服务内容。课后服务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课后服务主要是安排学生完成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劳动实践,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学校要充分用好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具体服务内容由各地各校结合实际确定。不得用课后服务时间开展集体教学,不得上新课、补课和考试训练,不得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三)规范服务流程。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的原则开展课后服务,引导学生自愿参加课后育人活动。学校要充分听取学生和家长意见,根据学校资源状况和学生、家长的实际需求,制定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要通过家长告知书、学校公告公示栏、校园网、各类家校联系平台等方式主动公开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安全措施、收费事项等,为学生和家长选择提供便利,并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四)规范服务队伍。建设一支以学校教师为主、校外专业人员或志愿者参与的课后服务师资队伍。学校要善于挖掘本校师资的潜力,充分发挥本校教师的专业和爱好特长,为学生提供丰富的课后个性化课程。在校内资源不足的情况下,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可组织区域内优秀教师到师资力量薄弱的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支持退休教师、体育教练、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及社会热心人士、学生家长、高校优秀学生等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专业化课程服务,提升学校课后服务能力和吸引力。亦可与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社区活动中心等具备资质、规范的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联合提供服务。

(一)落实组织保障。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开发区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属地课后服务工作的统筹管理。发改部门负责收费行为的指导,财政部门负责课后服务保障经费的落实、监督和管理,人社、财政、教育等部门负责对教师取酬进行监管。

(二)健全保障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当建立政府指导、部门联动、学校主体、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共建共治共享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要建立健全教育行政部门与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的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对课后服务工作的资源、资金、人员队伍等的保障力度和行为监督。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一校一案”制定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做好人员调配、服务内容安排、经费保障、安全管理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学期开学后立即启动开展课后服务。

(三)强化经费保障。各县市区、各校可根据所提供的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切实保障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有效开展。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经费予以支持。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师资队伍,按照参与课后服务性质内容、时间等因素给予适当补助。在绩效工资以外,各级教育部门以学校为单位,根据学生实际需求规模核定财政补贴总额,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经费用于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或其他相关人员补贴(补贴标准按实际参加教育服务每生不高于500元/年统一发放至学校,由学校统筹,偏远地区补贴标准上浮不超过20%)。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或提取课后服务管理费,不得从课后服务经费中列支其他无关费用,学校课后服务费用支出情况要定期公开公示。

(四)严格规范收费行为。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将按规定权限批准的课后服务收费项目、标准等列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主动向社会公开。各校要将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及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在醒目位置设立固定公示牌、公示栏予以公示。未经公示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不得收取课后服务费。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与课后服务的要减免费用。课后服务费必须专款专用,由各校根据开展课后服务的实际支出列支。严禁将课后服务费用于学校的其他支出,严禁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课后服务费。每学期末学校要主动向家长公示课后服务费的收支情况。课后服务费原则上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并收费。

(一)强化指导监督。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建立学校主责、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工作机制,建立前期规划、中期检查、年度考核的监管机制,确保课后服务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进行。各县市区要将课后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学校的督导范围,作为学校参加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指标。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按要求提供课后服务的学校和个人,取消年度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建立退出机制。课后服务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也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适当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等第三方专业力量参与课后服务,由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负责组织遴选,供学校选择使用,并建立评估退出机制,对出现服务水平低下、恶意在校招揽生源、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等问题的培训机构,坚决取消培训资质。学校要对第三方提供的课后服务内容严格把关。不得开展学科教学。防止将课后服务变成集体教学或“补课”。

(三)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加强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结合当地实际,综合考虑物价水平等因素,制定课后服务参与教师和相关人员补助办法和补助标准。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根据当地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的实际情况,相应增加绩效工资总量,增核的绩效工资总量,专项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的分配。对聘请校外人员提供课后服务的,课后服务补助可按劳务费管理,可由双方协议确定有关劳务报酬,所需经费可从专项经费中列支。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应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

(四)严格规范管理。严格执行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十严禁”,即严禁违背学生、家长意愿组织开展课后服务;严禁把课后服务演变为学科类集体教学、集体补课或奥数等竞赛培训;严禁增加学生作业量和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严禁以课后服务为名违规收费、乱收费;严禁以课后服务为名违规乱发津补贴;严禁有师德师风问题的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严禁有不良记录的机构和人员参与课后服务;严禁未按程序审核的机构和个人入校提供课后服务;严禁在课后服务时段“搭车”开展商业活动;严禁以开展课后服务为名,将学校资源提供给社会培训机构作为经营场所。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学校,视情节轻重将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并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加强宣传督导。学校要做好课后服务工作的宣传动员,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要通过发放告知书、信息公示、召开家长会、签订服务协议等形式,明确学校、家长、指导人员、学生等各方权利和义务,厘清责任,保障各方知情权。各县市区教育部门、政府教育督导室要把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纳入经常性督导,责任督学要对责任学校课后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措施等加强过程性指导和督查,确保课后服务工作规范有序。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满足学生和家长对课后服务的需求,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基一〔2019〕329号)、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教基〔2020〕56号)精神,在认真总结2019年课后服务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鹤壁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方案》(暂行)。具体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问题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落实减负为目标,积极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构建机制健全、保障完善的课后服务体系,破解中小学生“放学早、接送难”矛盾,满足学生多样化课后服务需求,进一步提升教育服务能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属地管理。各县区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主体,统筹管理本区域的课后服务工作。教育行政部门承担课后服务的管理职责,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课后服务管理工作。

(二)学校为主。学校利用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针对确实有接送困难的家庭,积极发挥主渠道作用,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各项制度,确保课后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三)自愿参加。课后服务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内容、时间、场地、师资、费用等事项,由学生及家长自愿选择。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与,严禁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学生参与。

(四)公益惠民。课后服务要坚持公益导向,不得营利。各县区根据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性质,坚持成本补偿原则,由政府和家长共同负担服务成本。要对家庭贫困学生提供免费课后服务。

(五)稳妥推进。要统筹考虑城乡差异、学段差异、地域差异等因素,因地制宜,分步推进,把好事办好。

(一)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对象是有服务需求的义务教育阶段本校在读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二)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一般在上学日下午正常放学后进行,时间一般应控制在1.5小时以内,小学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初中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30。具体服务时间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所属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家长需求和季节确定。

(三)服务内容。

课后服务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结合学生个性特长、兴趣爱好,加强学生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课后服务内容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中小学校要积极主动开放体育、艺术、图书等场馆,提供体育艺术器材、设施和图书等。鼓励中小学校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小学阶段以团队活动、体育艺术科普活动、课外阅读、综合实践、作业辅导等为主。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借课后服务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初中阶段以体育艺术活动、科技创新、作业辅导、答疑解惑、课外阅读、综合实践、团队活动等为主。严禁中小学校将课后服务办成变相集体教学或变相补课。作业辅导和答疑解惑等学习性活动时间不得超过一个课时。

(四)服务程序。

各中小学校要按照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原则制定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以学期为节点,以需求为依据,认真组织开展针对性课后服务,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

1.摸底调查,征求意见。学校结合本校各类场馆、功能室、活动场地、仪器设备、师资等资源设计课后服务项目,并向全体学生发放课后服务意向调查表,广泛征求学生课后服务需求。

2.编制目录,告知家长。学校结合学生需求和校内外资源,依据学段和学生年龄结构,编制课后服务内容目录,通过家长会等形式将课后服务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收费事项、费用开支、安全措施等告知家长。

3.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家长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向班级提出课后服务申请,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加强指导,帮助学生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课后服务项目。在审核时,对于家长申请不能满足的,要加强协调,安排其参加其他适合的课后服务项目。

4.明确责任,分类实施。学校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协议,明确课后服务权责问题。学校依据学段和学生年龄结构,对所有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进行统筹安排,分类组织实施,并根据服务条件的变化及学生需求对服务内容进行动态调整。

5.加强研究,不断完善。学校要将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校本教研,积极开发课后服务内容,创建课后服务精品课程,推动课后服务工作深入开展。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组织家长代表全过程参与,定期收集学生、家长对课后服务的意见建议,推进各方面信息公开,规范和监督课后服务工作。

(五)服务组织。

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所需师资要以本校教职工为主,鼓励教职工发挥爱好特长、跨学科指导学生。师资力量确实不足的,可以临时聘请退休教师、文体工作者、科普工作者、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家长志愿者等校外专业人员参与校内课后服务。临时聘请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学校要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按合同或协议支付劳动报酬和保障相关待遇。严禁有不良记录人员参与课后服务,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课后服务工作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管理、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市级层面将成立鹤壁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管理、监督全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见附件1)。市委改革办负责统筹指导课后服务改革工作;市发改委负责会同教育部门提出收费标准指导意见;市人社局负责保障课后服务师资权益;市财政局根据《鹤壁市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采取财政补贴形式予以支持;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对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的监管;市教体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区、各中小学校也要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课后服务工作方案。

(二)加大投入,保障经费。各县区要建立完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制度,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确需收取课后服务费的,具体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根据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提出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执行。对学校外聘的参与课后服务的社会专业人员,可由双方协议确定劳务报酬。课后服务收取的服务费,必须纳入学校财务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只能用于参与课后服务人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并适当用于水费、电费支出,消耗品购置,场地器材维护等,不得挪作他用。有关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当适当考虑学校和单位开展课后服务因素;学校和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

(三)健全机制,确保安全。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坚持把学生安全管理放在首位,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等管理制度,制定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切实消除场地、设施设备、消防、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参加课后服务学生的人身安全。要建立损害赔偿的多方承担共担机制,确保课后服务工作科学、规范、安全、有序开展。

(四)强化监督,注重宣传。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督导检查。各中小学要严格上下学制度,严禁将放学后的课后服务时间作为正常教学时间集体上课或以各种形式变相集体补课,严禁借课后服务之名乱收费。要加强宣传,积极争取社会各方支持,及时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满足学生和家长对课后服务的需求,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基一〔2019〕329号)、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教基〔2020〕56号)精神,在认真总结2019年课后服务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鹤壁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方案》(暂行)。具体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问题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落实减负为目标,积极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构建机制健全、保障完善的课后服务体系,破解中小学生“放学早、接送难”矛盾,满足学生多样化课后服务需求,进一步提升教育服务能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属地管理。各县区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主体,统筹管理本区域的课后服务工作。教育行政部门承担课后服务的管理职责,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课后服务管理工作。

(二)学校为主。学校利用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针对确实有接送困难的家庭,积极发挥主渠道作用,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各项制度,确保课后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三)自愿参加。课后服务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内容、时间、场地、师资、费用等事项,由学生及家长自愿选择。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与,严禁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学生参与。

(四)公益惠民。课后服务要坚持公益导向,不得营利。各县区根据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性质,坚持成本补偿原则,由政府和家长共同负担服务成本。要对家庭贫困学生提供免费课后服务。

(五)稳妥推进。要统筹考虑城乡差异、学段差异、地域差异等因素,因地制宜,分步推进,把好事办好。

(一)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对象是有服务需求的义务教育阶段本校在读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二)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一般在上学日下午正常放学后进行,时间一般应控制在1.5小时以内,小学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初中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30。具体服务时间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所属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家长需求和季节确定。

(三)服务内容。

课后服务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结合学生个性特长、兴趣爱好,加强学生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课后服务内容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中小学校要积极主动开放体育、艺术、图书等场馆,提供体育艺术器材、设施和图书等。鼓励中小学校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小学阶段以团队活动、体育艺术科普活动、课外阅读、综合实践、作业辅导等为主。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借课后服务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初中阶段以体育艺术活动、科技创新、作业辅导、答疑解惑、课外阅读、综合实践、团队活动等为主。严禁中小学校将课后服务办成变相集体教学或变相补课。作业辅导和答疑解惑等学习性活动时间不得超过一个课时。

(四)服务程序。

各中小学校要按照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原则制定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以学期为节点,以需求为依据,认真组织开展针对性课后服务,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

1.摸底调查,征求意见。学校结合本校各类场馆、功能室、活动场地、仪器设备、师资等资源设计课后服务项目,并向全体学生发放课后服务意向调查表,广泛征求学生课后服务需求。

2.编制目录,告知家长。学校结合学生需求和校内外资源,依据学段和学生年龄结构,编制课后服务内容目录,通过家长会等形式将课后服务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收费事项、费用开支、安全措施等告知家长。

3.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家长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向班级提出课后服务申请,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加强指导,帮助学生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课后服务项目。在审核时,对于家长申请不能满足的,要加强协调,安排其参加其他适合的课后服务项目。

4.明确责任,分类实施。学校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协议,明确课后服务权责问题。学校依据学段和学生年龄结构,对所有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进行统筹安排,分类组织实施,并根据服务条件的变化及学生需求对服务内容进行动态调整。

5.加强研究,不断完善。学校要将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校本教研,积极开发课后服务内容,创建课后服务精品课程,推动课后服务工作深入开展。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组织家长代表全过程参与,定期收集学生、家长对课后服务的意见建议,推进各方面信息公开,规范和监督课后服务工作。

(五)服务组织。

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所需师资要以本校教职工为主,鼓励教职工发挥爱好特长、跨学科指导学生。师资力量确实不足的,可以临时聘请退休教师、文体工作者、科普工作者、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家长志愿者等校外专业人员参与校内课后服务。临时聘请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学校要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按合同或协议支付劳动报酬和保障相关待遇。严禁有不良记录人员参与课后服务,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课后服务工作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管理、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市级层面将成立鹤壁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管理、监督全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见附件1)。市委改革办负责统筹指导课后服务改革工作;市发改委负责会同教育部门提出收费标准指导意见;市人社局负责保障课后服务师资权益;市财政局根据《鹤壁市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采取财政补贴形式予以支持;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对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的监管;市教体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区、各中小学校也要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课后服务工作方案。

(二)加大投入,保障经费。各县区要建立完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制度,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确需收取课后服务费的,具体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根据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提出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执行。对学校外聘的参与课后服务的社会专业人员,可由双方协议确定劳务报酬。课后服务收取的服务费,必须纳入学校财务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只能用于参与课后服务人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并适当用于水费、电费支出,消耗品购置,场地器材维护等,不得挪作他用。有关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当适当考虑学校和单位开展课后服务因素;学校和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

(三)健全机制,确保安全。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坚持把学生安全管理放在首位,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等管理制度,制定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切实消除场地、设施设备、消防、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参加课后服务学生的人身安全。要建立损害赔偿的多方承担共担机制,确保课后服务工作科学、规范、安全、有序开展。

(四)强化监督,注重宣传。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督导检查。各中小学要严格上下学制度,严禁将放学后的课后服务时间作为正常教学时间集体上课或以各种形式变相集体补课,严禁借课后服务之名乱收费。要加强宣传,积极争取社会各方支持,及时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小学生放学后托管问题,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结合区各小学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促进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落脚点,以服务学生、家庭和社会为宗旨,着力破解学生放学后,家长下班前孩子难以接回、无人看护的问题。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和《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通知》(吉教联〔2018〕14号)文件精神,着力破解“三点半难题”,解除群众后顾之忧,使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明显增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自愿参加。以服务学生、家长为宗旨,着力破解“三点半难题”。本着家长自愿参加的原则,充分尊重家长需要和意愿,由有需要的家长自愿报名,接受课后托管服务。

2.坚持以学校为主体。课后托管服务由学校组织实施,在教育局的指导下和监督下进行,确保托管科学、规范、安全、有序。

3.坚持规范操作。各校在本方案指导下制定本校的实施方案,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规范操作。以学生自习、为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提供辅导,以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为主。坚决不允许利用课后托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

4.坚持以安全为主。加强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发挥学生校园保险作用,切实保证课后服务期间学生安全问题。

(一)实施范围。

从2020年秋季开学开始,在城区各小学全面实施课后托管。

(二)托管时间。

托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下午3:30放学后至5:00(夏季可延长至5:30)。每周五下午3:30放学,3:30-5:00为教师集备或者政治、业务学习时间。

(三)实施步骤。

1.调查动员阶段:

各个学校要成立课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教师大会,做好教师动员工作,向家长做好宣传工作。

2.工作准备阶段:

学校制定课后托管工作实施方案及安全预案等各项制度,进一步明确托管工作职责分工,上报教育局审核。结合学校实际确定特色活动科目、教师、场所等,为实施课后托管服务做好准备。

3.实施阶段:

课后托管开始实施,学校课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对托管服务全程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职责,确保托管服务安全运行。教育局也将加强对课后托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学校课程设置和活动安排进行规范。

(一)师资力量。学校管理和服务工作要由校内教师自愿承担,要筛选身心健康、业务能力精专的教师负责具体工作,学校和教师要签订责任状。

(二)课程内容。采取作业辅导加特色活动课的形式,其中特色活动以体育、艺术、社团活动为主,将琵琶社团活动纳入其中。不得利用课后托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不得将课后托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

(三)管理形式。以“静态辅导+动态活动”为基本托管运行模式,主要以学校为主,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实施。

(一)托管经费来源。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要求,“各地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设定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按有关规定由省级教育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联合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基于我区实际,拟采用收取服务性费用的方式筹措课后服务经费。考虑我区的学校实际、教师工作量、家长承受能力等,同时借鉴其他县市的收费标准,我区收费标准拟暂定为每生每月80元,按月收取。将来省相关部门确定统一收费标准后,如有偏差再依据规定重新核算。

(二)托管经费的使用。

课后服务经费专项用于保障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所产生的开支,如参与课后服务的一线教师、带班领导、后勤保障人员的补助费和因开展课后服务而产生的水电费、开展活动所用设备和耗材的购置、管理运行经费及集体培训等。各学校要定期公示托管经费的使用情况,经费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托管经费的管理。

区教育局财务科、监察室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要确保托管经费专款专用。

是否参与课后托管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参加托管服务的学生,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确定后,学校与家长签订托管协议,按照本校工作方案实施。学校要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带班制度,每天由副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督促检查课后服务情况,同时设定专人以年组或者楼层为单位进行监管,做到全程有效监管,确保课后服务安全。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学生课后托管服务,事关百姓福祉、事关社会和谐,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区教育局成立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谋划、指导和监督。局相关科室、直属部门、各小学校要统一思想,切实把学生课后服务作为民生工程抓实、抓好,积极稳妥推进。

(二)强化学校主体责任。

学校要制定完善的服务方案和管理制度,负责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要成立组织机构,每学期要制定详细的课后服务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建立学生安全保障机制、家校联系制度、准入和退出机制、公示制度、课后看护日志等各项管理制度和机制,做到集中有人监管,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保障工作安全有序开展,要建立信息平台,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托管的科学化水平。课程设置要科学合理,学校要审核任课教师的教学内容,并给予恰当的指导,确保课后托管服务让学生满意。要加强对参与课后托管服务教师的在岗培训,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观念。

(三)加强安全管理。

要加强课程设置、活动场所、设施设备的风险预评估,同时积极协调保险公司,将该时段纳入校方责任险和学生校园意外伤害险的承保范围。各学校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建立托管服务安全管理办法,做好活动安全预案,保障师生的安全,确保托管服务顺利实施。

(四)坚持利民惠民。

课后托管服务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贫困家庭学生参与课后服务的给予适当的费用减免政策(以建档立卡为主的贫困学生,每月按收费标准减免一半费用),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也能享受到托管服务,确保惠民实事落到实处。

(五)坚持家校协作。

加大宣传力度,增进家长和社会的理解和认识,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通过发放告知书、信息提示、召开家长会、签订托管协议和责任书等形式,明确学校、社会、托管人员和学生的权利义务,切实界定清楚责任、保障各方知情权。定期征求家长意见,及时完善改进课后服务工作质量。要建立以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为主,社会评价机构参与的督导评估体系,切实加强课后托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在检查和督导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18〕22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课后服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满足学生和家长不同需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课后服务主要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根据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统筹做好本区域中小学生课后服务。

(二)公益普惠。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政府、学校、家长共同合理分担课后服务运行成本,为学生提供适当的课后服务。

(三)自愿参与。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报名参加,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严禁拒绝有需求的学生参加。中小学开展课后服务要通过多种方式主动告知家长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等。

(四)安全有序。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明确课后服务的组织机构、内容形式、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各中小学要落实安全责任,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课后服务工作安全、科学、规范、有序。

服务内容。

课后服务主要包括午餐服务和课后托管服务。

(一)午餐服务。午餐服务按照《合肥市教育局合肥市财政局合肥市卫健委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市中小学午餐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教〔2016〕194号)执行,到2020年底,确保有在校午餐需求学生的午餐提供率达到100%。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不断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规范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留样、配送等管理,严格落实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做好陪餐记录。不断完善学生餐后管理,拓宽学校服务内容。

(二)课后托管服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托管服务一般从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开始,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规定。高中阶段课后托管服务按照《合肥市市属寄宿制学校晚自习管理办法》(合教〔2018〕332号)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托管服务分为“普惠托管”和“个性化课程”两种模式。

“普惠托管”由本校教职工参与,主要提供安全看护等基本服务,学校可结合实际情况开展作业辅导、课外阅读、手工操作、体育艺术活动、团队活动等。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依据实际参与学生数,按照不低于150元/学期·生标准予以保障。

鼓励有条件学校引进第三方机构开展艺术、体育、科普活动等“个性化课程”。所产生的成本在学校无偿提供场地、水电费等基础上由家长承担,按照公益普惠原则,根据参与学生数、服务内容等因素,由自愿参加的家长按照不超过600元/学期·生(不含耗材费)缴纳;需使用耗材的,应明确耗材具体标准,由家长自行购买或在学校的监督下委托开课机构购买。

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体育局、市数据资源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开发区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属地课后服务工作的统筹管理。发改和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收费行为的指导和监督,财政部门负责课后服务保障经费的落实和管理,数据资源部门负责课后服务平台项目审核把关,人社、财政、教育等部门负责对教师取酬进行监管。

(二)健全保障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当建立政府指导、部门联动、学校主体、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共建共治共享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市级财政部门从教育转移支付中单独安排课后服务专项补助资金,分配额度与课后服务工作考评结果挂钩。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按照参与课后服务的内容、时间等因素给予适当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确定。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取得的补助不列入绩效工资总量,由学校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发放。

(三)确保服务水平。课后服务实施前,由学校、家长、第三方社会机构共同签订课后服务协议,明确各方权责关系。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风险共担机制,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校方责任险保障范围,倡导家长自愿为学生购买意外商业险。开展“个性化课程”的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搭建课后服务管理平台,实现“线上”+“线下”高效服务,加强对提供“个性化课程”的第三方机构监管。

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组织领导,整合高校、社区、志愿服务等社会资源,建立前期规划、中期检查、年度考核的监管机制。提供“个性化课程”涉及服务性代收费的,每生每学期只能收取一次费用,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确保“个性化课程”资金安全。

(二)严肃工作纪律。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课后服务工作,规范中小学生课后服务,严禁学校或第三方机构借机开展学科集中教学或集体补课;严禁第三方机构强迫、变相强迫或诱导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或“搭车”开展其他商业行为;严禁乱收费、挪用专项经费、利益输送等行为;严禁未按程序审核的机构或个人入校提供课后服务。

(三)强化检查督导。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做好信息公开,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资金使用等监管,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对参与入校服务的第三方社会机构要建立公平竞争和服务监督机制。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纳入督导评估范围,加强督查检查。

(四)做好宣传引导。要广泛解读和宣传课后服务政策,充分发挥家委会、家长学校的作用,做好家长培训和引导,鼓励家长做好子女的家庭服务工作,促进家校共育。注重总结课后服务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形成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先进做法,不断提升中小学生课后服务质量。

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新形势下如何针对少年儿童成长的特点,加强学生的体育、卫生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强壮的体格、较强的活动能力、健康的生理和心理、勇敢顽强的毅力、艰苦奋斗和团结合作的精神,使他们更加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是小学阶段的体育和健康教育迫切需要解决的新课题、新任务。因而本着科学、全面、可比、可行性原则,制定本计划。

学校健康教育是学校系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培养学生的各种有益于自身、社会和全民族健康的行为和习惯,提高卫生科学知识水平,从而达到预防和减少儿童少年某些常见病和多发病,尽可能避免意外伤亡事故,增强体质,促进身心发育,为一生的健康奠定基础。

1、提高学生卫生知识水平;。

2、降低学校常见病的发病率;。

3、提高生长发育水平;。

4、促进儿童少年心理健康发展、预防心理卫生问题;。

5、改善学生对待个人公共卫生的态度;。

6、培养学生的自我保健能力。

1、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保证学生们具有旺盛的精力、愉快的心情投入学习,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

2、培养学生正确的饮食和卫生习惯。注意饮食卫生,吃好早餐,一日三餐,定时定量,不偏食,让学生知道暴饮暴食的危害。

3、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由浅入深,循序渐进,达到教材要求,提高健康教育课的效果。

1、通过课堂内外的教育,向学生传授卫生科学知识,培养学生生活自理能力、个人清洁习惯,使他们自幼养成讲卫生、爱清洁、维护环境的良好品德。

2、培养学生有规律的生活作息制度,养成早睡早起、定时定量进食,既不偏食、挑食、也不过量进食。懂得环境污染对人体的危害,自觉地保护环境,并懂得预防接种的好处,自觉接受预防接种。

3、让学生观察自己身高、体重的变化,了解儿童期的正常生长发育,并注意生长发育期应注意的事项。知道保护眼睛、牙齿、耳朵、鼻子的重要。

4、认识到阳光、空气、水与身体健康的关系。

5、了解均衡饮食对身体发育的好处,培养良好的饮食习惯。总之,加强学生的体育、卫生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强壮的体格、健康的生理和心里、勇敢顽强的毅力、艰苦奋斗、团结合作的精神,是学校教师的职责;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必须抓紧抓好,使学生不仅能学到知识,而且身心健康,体格健壮,使我校的健康教育工作及卫生管理工作再上一个台阶。

健康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认真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健康意识和疾病预防能力,全面推进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特制定20年学校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根据本工作计划的内容和要求,努力推进健康教育工作,增强学生健康意识,提高学生健康水平。

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以提高师生健康素质为目标,把增强学生健康素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规范公共卫生行为,增强健康防病意识,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努力提高卫生健康水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学校充分认识到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站在培养全面发展人才的高度,健全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网络,落实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卫生安全及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配备健康教育专职或兼职教师、卫生保健教师,落实健康教育工作责任制,不断增强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的自觉性,认真落实健康知识的教育教学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健康教育环境。

课教师认真学习钻研教材,制定好教学计划,坚持集体备课,充分利用有关文稿、图片、光盘等开展校本培训,及时总结交流教学经验,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课后服务工作总结

根据上级教育部门关于做好中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了丰富校园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个性特长,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我校自20xx年3月开始开展学生课后服务工作。

1、安全第一原则。

2、学生自愿参与、家长同意的原则。

3、活动开展在校园内部的原则。

4、学校统筹、班级组织的原则。

(略)。

领导工作小组主要工作内容。

1、制定好活动方案,落实具体的活动开展,提出明确的活动要求;

2、根据实施情况及时总结,及时调整有关兴趣小组;

3、每天查看各组活动是否开展,活动是否正常,存在什么问题,及时总结交流。

3、兴趣活动小组负责人:

4、活动期间校园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人:

课后服务是教育部统一部署的民生工程,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凡是参与此项课后服务的老师必须提高“四个意识”,切实做到真正为广大家长排忧解难,所有参加的老师要按学校的安排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这项工作。

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必须是完全自愿参加,需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家长签字即可参加以上学校举行的课后服务活动。

学校将参与课后服务的辅导教师工作表现纳入教师考核范围,并对参与课后服务的老师计算一定的工作量,每月将对课后服务的出勤情况等常规管理的情况给予公示。

经过探索与实践,我校课后服务工作初见成效。老师们、同学们在活动中收获了成功的喜悦,携手合作,共同成长、共同进步。同时深知课后服务工作欲想精益求精,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课后服务工作,我们一直在路上。

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课后服务主要包括安排学生做作业、独立阅读、体育、艺术和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区和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合儿童的电影等。2017年2月24日,教育部办公厅根据儿童早退、家长晚退的事实,提出了《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余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满足学生和家长对课后服务的需求,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基一〔2019〕329号)、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教基〔2020〕56号)精神,在认真总结2019年课后服务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鹤壁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方案》(暂行)。具体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问题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落实减负为目标,积极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构建机制健全、保障完善的课后服务体系,破解中小学生“放学早、接送难”矛盾,满足学生多样化课后服务需求,进一步提升教育服务能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属地管理。各县区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主体,统筹管理本区域的课后服务工作。教育行政部门承担课后服务的管理职责,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课后服务管理工作。

(二)学校为主。学校利用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针对确实有接送困难的家庭,积极发挥主渠道作用,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各项制度,确保课后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三)自愿参加。课后服务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内容、时间、场地、师资、费用等事项,由学生及家长自愿选择。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与,严禁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学生参与。

(四)公益惠民。课后服务要坚持公益导向,不得营利。各县区根据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性质,坚持成本补偿原则,由政府和家长共同负担服务成本。要对家庭贫困学生提供免费课后服务。

(五)稳妥推进。要统筹考虑城乡差异、学段差异、地域差异等因素,因地制宜,分步推进,把好事办好。

(一)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对象是有服务需求的义务教育阶段本校在读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二)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一般在上学日下午正常放学后进行,时间一般应控制在1.5小时以内,小学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初中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30。具体服务时间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所属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家长需求和季节确定。

(三)服务内容。

课后服务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结合学生个性特长、兴趣爱好,加强学生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课后服务内容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中小学校要积极主动开放体育、艺术、图书等场馆,提供体育艺术器材、设施和图书等。鼓励中小学校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小学阶段以团队活动、体育艺术科普活动、课外阅读、综合实践、作业辅导等为主。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借课后服务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初中阶段以体育艺术活动、科技创新、作业辅导、答疑解惑、课外阅读、综合实践、团队活动等为主。严禁中小学校将课后服务办成变相集体教学或变相补课。作业辅导和答疑解惑等学习性活动时间不得超过一个课时。

(四)服务程序。

各中小学校要按照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原则制定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以学期为节点,以需求为依据,认真组织开展针对性课后服务,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

1.摸底调查,征求意见。学校结合本校各类场馆、功能室、活动场地、仪器设备、师资等资源设计课后服务项目,并向全体学生发放课后服务意向调查表,广泛征求学生课后服务需求。

2.编制目录,告知家长。学校结合学生需求和校内外资源,依据学段和学生年龄结构,编制课后服务内容目录,通过家长会等形式将课后服务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收费事项、费用开支、安全措施等告知家长。

3.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家长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向班级提出课后服务申请,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加强指导,帮助学生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课后服务项目。在审核时,对于家长申请不能满足的,要加强协调,安排其参加其他适合的课后服务项目。

4.明确责任,分类实施。学校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协议,明确课后服务权责问题。学校依据学段和学生年龄结构,对所有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进行统筹安排,分类组织实施,并根据服务条件的变化及学生需求对服务内容进行动态调整。

5.加强研究,不断完善。学校要将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校本教研,积极开发课后服务内容,创建课后服务精品课程,推动课后服务工作深入开展。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组织家长代表全过程参与,定期收集学生、家长对课后服务的意见建议,推进各方面信息公开,规范和监督课后服务工作。

(五)服务组织。

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所需师资要以本校教职工为主,鼓励教职工发挥爱好特长、跨学科指导学生。师资力量确实不足的,可以临时聘请退休教师、文体工作者、科普工作者、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家长志愿者等校外专业人员参与校内课后服务。临时聘请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学校要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按合同或协议支付劳动报酬和保障相关待遇。严禁有不良记录人员参与课后服务,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课后服务工作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管理、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市级层面将成立鹤壁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管理、监督全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见附件1)。市委改革办负责统筹指导课后服务改革工作;市发改委负责会同教育部门提出收费标准指导意见;市人社局负责保障课后服务师资权益;市财政局根据《鹤壁市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采取财政补贴形式予以支持;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对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的监管;市教体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区、各中小学校也要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课后服务工作方案。

(二)加大投入,保障经费。各县区要建立完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制度,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确需收取课后服务费的,具体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根据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提出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执行。对学校外聘的参与课后服务的社会专业人员,可由双方协议确定劳务报酬。课后服务收取的服务费,必须纳入学校财务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只能用于参与课后服务人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并适当用于水费、电费支出,消耗品购置,场地器材维护等,不得挪作他用。有关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当适当考虑学校和单位开展课后服务因素;学校和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

(三)健全机制,确保安全。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坚持把学生安全管理放在首位,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等管理制度,制定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切实消除场地、设施设备、消防、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参加课后服务学生的人身安全。要建立损害赔偿的多方承担共担机制,确保课后服务工作科学、规范、安全、有序开展。

(四)强化监督,注重宣传。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督导检查。各中小学要严格上下学制度,严禁将放学后的课后服务时间作为正常教学时间集体上课或以各种形式变相集体补课,严禁借课后服务之名乱收费。要加强宣传,积极争取社会各方支持,及时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拓展学生学习空间的民生工程。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积极回应广大家长对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发〔2018〕36号)和《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黑教联〔2019〕70号)要求,结合我市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际,提出相关意见如下:

(一)以生为本原则。课后服务要树立以生为本思想,从培育学生核心素养和关键能力出发,根据学生身心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工作,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二)公益性原则。坚持公益普惠属性,合理确定运行成本,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增加家长过重经济负担。

(三)自愿性原则。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严禁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四)服务性原则。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提供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内容,合理确定学生离校时间。

(五)公开性原则。学校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收费事项等,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六)因校制宜原则。学校可根据学生、家长需求及办学实际,采取合班、走班等方式组织实施课后服务工作。

(一)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的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在校学生,优先保障留守儿童、随迁子女、困难家庭学生等亟需服务对象。

(二)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一般为正常上课日的下午放学后。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根据学校实际及家长需求情况确定。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17时30分,小学和初中非毕业年级不晚于18时30分,初中毕业年级和高中阶段原则上不晚于20时30分(以有老师在班在场服务时间为准)。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高中学校可在20点30分后为学生提供校内晚自习环境,学生离校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实行弹性离校政策。

(三)服务内容。

1、集中完成作业。安排学生按年级或班级,在指定场所(教室)完成作业,并可进行学生作业个别答疑,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

2、组织特色活动。安排学生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组织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

3、自主阅读交流。安排学生在阅览室、图书馆等区域自主阅读或开展学生自主交流。

4、开展社会实践。鼓励中小学校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5、学科潜质培养。普通高中课后服务内容可以根据学情及学生意愿确定,可以是看护、辅导、答疑、组织复习、教学检测等,也可根据教学和学生实际,进行学科潜质培养开发等。

(四)服务方式。

1.学校自主开展。学校可利用校内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计算机教室、体育和艺术场馆等资源场所,发挥在职教职工、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退休老教师、大学生及社会热心人士等作用,因地制宜设计课后服务项目,采取分类编组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后活动。

学校要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并取得相应的劳务报酬。要妥善解决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与课后服务时间上的冲突问题,不得增加教师过重工作负担。积极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鼓励家长自愿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及管理。要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质量观,不要额外给孩子增加作业或练习。

2.引入公益性机构。学校可与公益性机构合作,由学校提供课后闲置的场所、设施设备等资源,由符合条件的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少年宫、高校、科研院所、社区等公益性专业机构派驻工作人员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实现场地、人员资源整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担当,把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核,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主责、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课后服务工作机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课后服务推进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发展改革部门负责课后服务收费的指导和监管;财政部门负责课后服务财政资金的筹措,并加强教育、公安、卫生、消防、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统筹规划各类资源,加强安全管理,形成课后服务工作合力,积极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课后服务工作模式,共同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管理工作。不得把课后服务情况作为学校、教师考核评比指标。

(二)加强经费保障。

各地各校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政府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设定课后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收费标准由各县(市)、梅里斯区发展改革部门、教育部门核定,报县(市)、梅里斯区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市直和市区(梅里斯区除外)各中小学校,课后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小时5元,服务时间超过或不足1小时的按此标准进行折算,当天低于30分钟的不可向学生收取费用。各高中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此收费标准基础上,可上浮10%,下浮不限。收费的课后服务时间必须有老师在场服务。课间休息时间和学生自习时间不得向学生计时收费。学校和老师应该设计、安排、指导学生有效用好课后服务时间,科学安排好课后服务内容,保障学生课后服务效果。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参加课后服务,要建立免收费政策,免收费额度的50由同级政府统筹解决。

(三)加强安全管理。

要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要加强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公益性机构资质的审核和监督管理,探索建立符合资质的公益性机构目录。要严格审核参与课后服务人员的政治、品德、健康等情况。鼓励建立校园伤害风险,尤其是损害赔偿的多方承担共担机制,健全学生的校园伤害保险、学生意外商业险等制度,为课后服务提供安全保障。学校要安排责任心强、素质高的行政人员和教师负责课后服务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确保课后服务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四)加强监督检查。

要把中小学课后服务纳入规范办学行为重要内容,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严禁与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合作,严禁引入经营性企业或其他以盈利为目的的第三方机构,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超标准、超范围乱收费。要严格审核公益性机构资质,并经县区教育局核准,报市级、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实行课后服务公益性机构黑白名单制度。

(五)加强家校联系。

学校要完善家长委员会制度和家校联系机制,有效进行家校沟通,在广泛征求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家长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内容详尽、操作性强的《课后服务工作管理办法》,经教师代表大会和家长委员会通过后实施,明确学校、服务人员和学生及家长的权利和义务,理清责任,保障各方知情权。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学校与家长要签订服务协议、安全责任与保障协议。学生退出课后服务同样要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退出。

(六)加强宣传引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课后服务工作的宣传,及时总结推广课后服务的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落实工作责任,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有关情况及时报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齐教联发〔2020〕9号同时废止。

为切实做好我校学生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促进学生健康、快乐、幸福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无法按时接送孩子的难题,结合我校实际,经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后,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以服务好家长、学生为宗旨,把开展好放学后延时服务作为一项重要工程来抓,切实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有效整合学校、家庭等方面资源,着力破解学校放学后、家长下班前我校学生无人看管的社会性难题。

二、总体目标。

1、让每位家长放心。满足家长合理需求,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不断提升我校公信力。

2、对每位学生负责。以“放学后延时服务”为平台,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让学生在校园学习生活中享受幸福、健康成长。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能够扎实有效开展,成立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科。

副组长:王金峰、王传高。

成员:袁春果李云曹禄。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王金峰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级班主任及任课教师为成员。

四、放学后延时服务具体要求。

1、服务对象: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主要针对放学后家长接送困难、在家无人照料的学生。

2、服务主体:校内延时看管服务工作,有学校安排教师值日看管。

3、服务时间: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时间原则上为学校工作日下午放学后,一般情况下冬季到18:30,其它季节到19:00。

4、服务场所:学校教室、活动室、运动场等地。

5、服务内容:遵循教育规律,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个性成长的形式灵活、内容丰富的活动,包括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等教育娱乐活动。

(1)快乐游戏课程。鉴于放学后学生刚从课堂出来,需要放松,缓解疲劳,因此要设计针对不同年级学生的游戏课程。如三年级段可以“跳房子”“捉小鸡”“击鼓传花”“足球操”等,四、五、年级段可以“猜字谜”“成语接龙”“病句诊所”“足球操”等游戏。

(2)自主学习课程。组织学生自主完成课后作业;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或充分利用学校的图书资源组织学生进行自主阅读等。

(3)社团拓展课程。组织学生参加体育、艺术、科技等形式多样、学校特色的社团活动、兴趣小组和课外拓展训练。社困课程共分三大类,即艺术类:唱歌、绘画、书法、手工制作;语言类:演讲、辩论、朗诵等;体育类:围棋、象棋、足球、乒乓球、田径等。

(1)调査摸底。通过家长会、微信群等渠道向家长宣传上级有关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通知的精神。各班主任对家长下班晩、无法及时接学生放学的学生情况进行调査摸底.做好统计。

(2)家长申请。家长和学生有意愿参加延时看管服务的,要由家长书面向学校申请,学校向有需求的家长和学生发放《延时看管服务申请书》。

(3)学校审核。根据家长的申请进行审核认为属实后与家长签订《延时看管服务安全责任书》,明确看护的时间、形式管理要求双方权利和义务等。对具备条件按时离校的,要在规定时间放学。

(4)合理安排志愿教师。根据家长申请情况,结合学校设立的放学后延时服务特色课堂,合理安排每日志愿教师的人数以及不同学科的教师,提高放学后延时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5)重新组班。根据需要将不同班级的参加延时服务的学生根据兴趣爱好组成规模不超过40人的“临时班”,设立“临时班主任”。放学后;临时班主任”将学生带领到相应场所,进行延时服务。

(6)无缝衔接“临时班主任”负责接待家长,指引家长到“临时班”接孩子,家长孩子互相确认后,才能离开校园。

五、放学后延时服务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各班主任及值班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将放学后延时服务作为一项分内工作,组织好,服务好,真正让延时服务成为学校的实事工程。

2健全制度。建立健全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相关制度,包括学生看管申报审批制度、家校衔接制度、学生管理制度、志愿服务制度、檢査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以及学生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理机制等确保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3规范管理。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1)坚持“家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将看管服务工作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补课或举办各种兴趣班。

(3)不得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

(4)看管教师要做好看管记录,详细记录每天看管情况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健康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认真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健康意识和疾病预防能力,全面推进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特制定20年学校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根据本工作计划的内容和要求,努力推进健康教育工作,增强学生健康意识,提高学生健康水平。

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以提高师生健康素质为目标,把增强学生健康素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规范公共卫生行为,增强健康防病意识,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努力提高卫生健康水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学校充分认识到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站在培养全面发展人才的高度,健全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网络,落实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卫生安全及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配备健康教育专职或兼职教师、卫生保健教师,落实健康教育工作责任制,不断增强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的自觉性,认真落实健康知识的教育教学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健康教育环境。

课教师认真学习钻研教材,制定好教学计划,坚持集体备课,充分利用有关文稿、图片、光盘等开展校本培训,及时总结交流教学经验,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2、按照《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具体目标和基本内容,开设好健康教育课,使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100%,做到开课率、课时、教材、教师和教案、考核和评价“五落实”,健康教育学科教学每学期要安排6—7课时。健康教育课程内容包括健康行为与生活方式、疾病预防、心理健康、生长发育与青春期保健、安全应急与避险等五个领域。同时,还要开设一定的专题健康教育讲座。结合学段、地域、季节及学校实际,有针对性地安排教育内容,确保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性强,针对性突出,教育成效明显。

3、在保证健康教育教学质量的同时,在各科教学中渗透健康教育知识,如在体育课教学中渗透个人卫生习惯教育,在生物课中渗透环境卫生和人口教育、青春期教育,在思想品德课中渗透心理健康教育等,使学生接受健康教育率达100%,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95%以上。

4、着眼于师生疾病预防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的提高,通过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让学生了解非典型肺炎、甲型h1n1、流行性感冒、禽流感、手足口病、肺结核病、病毒性肝炎、霍乱、流行性腮腺炎、急性结膜炎等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了解地方病(血吸虫病、碘缺乏病等)等非传染性疾病的起因和预防措施,了解性病、艾滋病等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对学生进行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5、学校在开设健康教育课程的基础上,还要积极举办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建立心理咨询室,为广大留守学生、高考应考学生及存在心理困惑的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帮助他们提高情绪调控能力、心理障碍预防能力,促进坚强意志品质的磨练和团结协作人际关系的培养。

6、把血吸虫病、碘缺乏病等地方病防治知识列入健康教育内容,血防等地方病知识教育每学期安排2-3课时。积极开展创建“无急性血吸虫病人学校”活动。

7、积极开展预防近视眼的健康教育,按照《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和《中小学生视力健康防控工程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中小学生视力普查和建档工作,普及用眼、爱眼知识,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用眼习惯,提高学生视力健康水平。积极开展青春期健康教育,并开展“青春期教育合格学校”的创建工作。

8、强化食品安全教育,通过教学,帮助学生掌握和应用营养知识,了解食物营养价值与合理膳食的构成,懂得学习、劳动、生活过程中对饮食营养卫生的要求,了解和掌握预防食物中毒知识。加强学校食堂管理,食堂食品卫生许可证领证达100%。

加大对健康知识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校园电视台、校园网、黑板报、橱窗、宣传栏等载体普及健康生活知识;要根据自身的实际,组织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在4月7日世界卫生日、5月31日世界无烟日、6月6日全国爱眼日、9月20日全国爱牙日、12月1日世界爱滋病日等开展相关活动。积极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努力改善校园环境卫生,为师生营造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推进学校的整体卫生水平。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满足学生和家长对课后服务的需求,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基一〔2019〕329号)、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教基〔2020〕56号)精神,在认真总结2019年课后服务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鹤壁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方案》(暂行)。具体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问题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落实减负为目标,积极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构建机制健全、保障完善的课后服务体系,破解中小学生“放学早、接送难”矛盾,满足学生多样化课后服务需求,进一步提升教育服务能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属地管理。各县区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主体,统筹管理本区域的课后服务工作。教育行政部门承担课后服务的管理职责,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课后服务管理工作。

(二)学校为主。学校利用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针对确实有接送困难的家庭,积极发挥主渠道作用,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各项制度,确保课后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三)自愿参加。课后服务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内容、时间、场地、师资、费用等事项,由学生及家长自愿选择。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与,严禁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学生参与。

(四)公益惠民。课后服务要坚持公益导向,不得营利。各县区根据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性质,坚持成本补偿原则,由政府和家长共同负担服务成本。要对家庭贫困学生提供免费课后服务。

(五)稳妥推进。要统筹考虑城乡差异、学段差异、地域差异等因素,因地制宜,分步推进,把好事办好。

(一)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对象是有服务需求的义务教育阶段本校在读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二)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一般在上学日下午正常放学后进行,时间一般应控制在1.5小时以内,小学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初中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30。具体服务时间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所属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家长需求和季节确定。

(三)服务内容。

课后服务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结合学生个性特长、兴趣爱好,加强学生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课后服务内容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中小学校要积极主动开放体育、艺术、图书等场馆,提供体育艺术器材、设施和图书等。鼓励中小学校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小学阶段以团队活动、体育艺术科普活动、课外阅读、综合实践、作业辅导等为主。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借课后服务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初中阶段以体育艺术活动、科技创新、作业辅导、答疑解惑、课外阅读、综合实践、团队活动等为主。严禁中小学校将课后服务办成变相集体教学或变相补课。作业辅导和答疑解惑等学习性活动时间不得超过一个课时。

(四)服务程序。

各中小学校要按照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原则制定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以学期为节点,以需求为依据,认真组织开展针对性课后服务,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

1.摸底调查,征求意见。学校结合本校各类场馆、功能室、活动场地、仪器设备、师资等资源设计课后服务项目,并向全体学生发放课后服务意向调查表,广泛征求学生课后服务需求。

2.编制目录,告知家长。学校结合学生需求和校内外资源,依据学段和学生年龄结构,编制课后服务内容目录,通过家长会等形式将课后服务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收费事项、费用开支、安全措施等告知家长。

3.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家长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向班级提出课后服务申请,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加强指导,帮助学生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课后服务项目。在审核时,对于家长申请不能满足的,要加强协调,安排其参加其他适合的课后服务项目。

4.明确责任,分类实施。学校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协议,明确课后服务权责问题。学校依据学段和学生年龄结构,对所有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进行统筹安排,分类组织实施,并根据服务条件的变化及学生需求对服务内容进行动态调整。

5.加强研究,不断完善。学校要将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校本教研,积极开发课后服务内容,创建课后服务精品课程,推动课后服务工作深入开展。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组织家长代表全过程参与,定期收集学生、家长对课后服务的意见建议,推进各方面信息公开,规范和监督课后服务工作。

(五)服务组织。

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所需师资要以本校教职工为主,鼓励教职工发挥爱好特长、跨学科指导学生。师资力量确实不足的,可以临时聘请退休教师、文体工作者、科普工作者、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家长志愿者等校外专业人员参与校内课后服务。临时聘请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学校要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按合同或协议支付劳动报酬和保障相关待遇。严禁有不良记录人员参与课后服务,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课后服务工作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管理、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市级层面将成立鹤壁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管理、监督全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见附件1)。市委改革办负责统筹指导课后服务改革工作;市发改委负责会同教育部门提出收费标准指导意见;市人社局负责保障课后服务师资权益;市财政局根据《鹤壁市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采取财政补贴形式予以支持;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对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的监管;市教体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区、各中小学校也要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课后服务工作方案。

(二)加大投入,保障经费。各县区要建立完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制度,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确需收取课后服务费的,具体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根据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提出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执行。对学校外聘的参与课后服务的社会专业人员,可由双方协议确定劳务报酬。课后服务收取的服务费,必须纳入学校财务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只能用于参与课后服务人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并适当用于水费、电费支出,消耗品购置,场地器材维护等,不得挪作他用。有关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当适当考虑学校和单位开展课后服务因素;学校和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

(三)健全机制,确保安全。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坚持把学生安全管理放在首位,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等管理制度,制定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切实消除场地、设施设备、消防、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参加课后服务学生的人身安全。要建立损害赔偿的多方承担共担机制,确保课后服务工作科学、规范、安全、有序开展。

(四)强化监督,注重宣传。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督导检查。各中小学要严格上下学制度,严禁将放学后的课后服务时间作为正常教学时间集体上课或以各种形式变相集体补课,严禁借课后服务之名乱收费。要加强宣传,积极争取社会各方支持,及时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10月13日,《合肥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发布,《方案》明确,中小学课后托管服务分为“普惠托管”和“个性化课程”两种模式,一般从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开始,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均由学生自愿参与。严格规范课后服务工作,严禁未按程序审核的机构或个人入校提供课后服务,严禁学校借机集体补课,严禁诱导学生参加校外培训!

据介绍,2017至2019年,合肥市教育局在城区开展“课后三点半公益项目”试点;2019年、2020年,“三点半”课后服务列为合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事项。截至2019年底,城区152所小学全部纳入试点,服务学生约12万人,学生参与率达到44%。因疫情影响,2020年春季学期课后服务试点暂停。秋季学期已逐步恢复中小学课后服务。

此次,《方案》明确课后服务内容:中小学课后托管服务分为“普惠托管”和“个性化课程”两种模式,一般从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开始,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均由学生自愿参与。“普惠托管”主要提供安全看护等基本服务,学校可结合实际情况开展作业辅导、课外阅读、手工操作、体育艺术活动、团队活动等;鼓励有条件学校引进第三方机构开展艺术、体育、科普活动等“个性化课程”服务。

费用方面,“普惠托管”向自愿参加的学生免费提供安全看护、课外阅读等服务,由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依据参与人数,按照不低于150元/学期·生标准予以保障。“个性化课程”可引进第三方机构进校开展艺术、体育、科普等活动,由自愿参加的学生家长按照不超过600元/学期·生的标准缴纳。

为向学生有计划地进行卫生保健知识教育,使小学生能够有卫生保健常识,根据国家发的《中小学健康教育基本要求(试行)》和《小学生健康教育精神,开展扎实有效的健康教育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计划。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使学生了解卫生健康的重要意义,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的卫生与教学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与治疗。

2、使学生了解一些卫生保健常识。

3、开展学生卫生健康与咨询服务。

4、增进学生身心健康,不断提高其健康水平。

5、动员学生家长主动配合学校进行卫生教育。

1.开展好健康教育。

(1)课堂健康教育,做到“五个有”:即有计划、教材、教师、教案、课时,保证每两周一课时。

(2)为学生提供心理、生理卫生知识教育服务。各年级开设心理健康讲座,培养少年儿童提高调控情绪的能力,形成坚强的意志品质,具有预防心理障碍和保持心理健康的能力,具有和谐的人际关系、良好的合作精神。

(3)提高预防疾病的意识和能力,让学生了解艾滋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了解流行性感冒、病毒性肝炎、细菌性痢疾等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

2.着力搞好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

(1)在硬件上,校舍、采光、厕所、桌椅配置等均达到国家标准。在软件上,政策落实,制度到位,急救、防灾有预案,卫生服务优良,档案资料齐备,实行依法治理。

(2)通过宣传教育,让全体师生懂得环境对身体健康的影响,避免在不利于身体健康的环境(如大雾、灰尘、噪声等)中进行体育活动等。提升绿色环保理念,理解可持续发展观。

(3)学生个人卫生做到头发整洁、无异味;指甲勤剪;面、耳、颈干净;衣服鞋帽整洁、无异味。教育师生逐步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自觉注意合理的营养和饮食卫生,较为合理地安排作息时间,自觉做到不吸烟、不酗酒、远离毒品。

(4)搞好健康教育宣传橱窗,印发健康知识宣传资料,利用学校媒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组织厕所消毒、垃圾无害处理等工作。

(5)开展环境卫生评优活动。各班划分包干区。每天由专人检查,当日整改。打分结果公布。学生宿舍开展流动红旗竞赛。积极开展“讲卫生、增进健康”的知识竞赛活动。使我校的健康教育工作持之以恒、不断深入。

3.做好预防工作。

(1)建立健全小学生体质健康卡制度,分析体检数据。

(2)做好常见病的防治工作,以取得好的效果。

(3)加强学生视力保护工作。以“防近”为中心,定期检查学生的用眼卫生,努力提高眼保健操的质量,各班进行眼保健操的检查评比,积极改善学校卫生条件和设备,保证教室有良好的采光和照明。

(4)做好传染病控制工作。积极配合疾病控制中心抓好传染病监测控制,落实好校园消毒、杀虫、灭鼠和注射相关疫苗等预防措施,建立有效免疫屏障,严防烈性传染病传入我校。如发生疑似传染病疫情,应立即向县疾控中心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以便及时调查处理。

4月27日,在贵州省锦屏县三江镇潘寨大公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志愿者带着孩子们玩“老鹰抓小鸡”游戏、下五子棋、指导小学生观察龙虾的特征。

近年来,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锦屏县为解决易地移民搬迁小区小学生下午放学后无人看管的问题,设立“四点半课堂”,组织志愿者在下午四点半到六点之间,对小学生进行课业辅导和组织开展趣味活动等,满足学生课后学习及发展兴趣爱好的需求,深受学生及家长欢迎。杨晓海/摄(新华社发)。

“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现象突出。减轻学生负担,根本之策在于全面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做到应教尽教,强化学校教育的主阵地作用。会议指出,要鼓励支持学校开展各种课后育人活动,满足学生的多样化需求。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依法保障教师权益和待遇。

开展中小学课后服务,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三点半”接送难题等实际困难的重要举措。中央深改委这次会议释放出明确的信号,表明对校外培训彻底治理的决心,也为中小学课后服务政策落地奠定坚实的基础。

2017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各地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提出要求;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提出针对“课后三点半”难题,要求各地要强化中小学校在课后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根据教育部统计数据,截至2020年10月,全国已有29个省份出台了中小学课后服务政策,30个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制定了具体实施办法。

中小学课后服务现状如何?是什么原因导致这种现状?还有哪些措施急需改进?2019-2020年,华中师范大学国家教育治理研究院课题组(以下简称课题组)在山东、广东、湖南、湖北、广西、四川等六省份进行实地调研,对中小学课后服务有关内容进行了专项调查。课题组分别对省会城市、地级市及县级市的中小学进行抽样调查,样本涵盖东中西部地区130余所中小学的一万余名学生。

课题组调查的数据显示,在中小学课后服务上,没有参加过课后服务的占比约51%,参加中小学课后服务的占比约49%,即大约一半的学生参加过课后服务。

课题组实地调研发现,中小学课后服务形式多样,大致可以分为四种类型:一是学校主导模式,如广东等地,以学校为主体,利用学校师资和场地优势提供课后服务;二是家委会主导模式,如湖北和山东等地,以家长委员会为组织主体,依托学校的场所开展课后服务;三是校外机构主导模式,如江苏和福建等地,鼓励校外机构和学校密切合作,调动校内外教育资源,共同开展课后服务;四是社区主导模式,如四川和广西等地,以社区工会和团组织等为主体,借助社区图书馆、博物馆等资源,为社区内中小学生学生提供课后服务。

家长最关心课后服务的哪些内容呢?课题组调查的数据显示,孩子的人身安全(87.5%)、内容安排(82.7%)和课后服务效率(78.2%)是家长最关心的三个方面。可见,大部分家长对中小学课后服务的安全保障和高质量高效率充满了期待。

是什么原因驱使学生参加中小学课后服务呢?课题组的调查显示,32%的学生表示“父母上班没时间接送”,22.5%的学生认为“自己学习成绩差”,有26.3%的学生表示“别人都参加”,也有19.1%的学生表示“学校或教师有要求”。从主观愿望来说,81.4%的学生表示“完全自愿”,18.6%的学生认为参加中小学课后服务“并非自己的意愿”。课题组分析,中小学生参与课后服务的原因多种多样,除了父母工作忙、学生学习需要补习外,也有部分学生是盲目跟风,还有一小部分学生是迫于学校或教师的压力,本是学生按需参加,却变成了“被自愿”同意。

课题组分析,课后服务之所以受到学生的欢迎,一方面它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学校课内教育差距,另一方面能为家庭教育缺位和社会教育失范的学生进行优质替代。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小学生放学后托管问题,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结合区各小学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促进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落脚点,以服务学生、家庭和社会为宗旨,着力破解学生放学后,家长下班前孩子难以接回、无人看护的问题。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和《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通知》(吉教联〔2018〕14号)文件精神,着力破解“三点半难题”,解除群众后顾之忧,使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明显增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自愿参加。以服务学生、家长为宗旨,着力破解“三点半难题”。本着家长自愿参加的原则,充分尊重家长需要和意愿,由有需要的家长自愿报名,接受课后托管服务。

2.坚持以学校为主体。课后托管服务由学校组织实施,在教育局的指导下和监督下进行,确保托管科学、规范、安全、有序。

3.坚持规范操作。各校在本方案指导下制定本校的实施方案,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规范操作。以学生自习、为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提供辅导,以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为主。坚决不允许利用课后托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

4.坚持以安全为主。加强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发挥学生校园保险作用,切实保证课后服务期间学生安全问题。

(一)实施范围。

从2020年秋季开学开始,在城区各小学全面实施课后托管。

(二)托管时间。

托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下午3:30放学后至5:00(夏季可延长至5:30)。每周五下午3:30放学,3:30-5:00为教师集备或者政治、业务学习时间。

(三)实施步骤。

1.调查动员阶段:

各个学校要成立课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教师大会,做好教师动员工作,向家长做好宣传工作。

2.工作准备阶段:

学校制定课后托管工作实施方案及安全预案等各项制度,进一步明确托管工作职责分工,上报教育局审核。结合学校实际确定特色活动科目、教师、场所等,为实施课后托管服务做好准备。

3.实施阶段:

课后托管开始实施,学校课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对托管服务全程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职责,确保托管服务安全运行。教育局也将加强对课后托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学校课程设置和活动安排进行规范。

(一)师资力量。学校管理和服务工作要由校内教师自愿承担,要筛选身心健康、业务能力精专的教师负责具体工作,学校和教师要签订责任状。

(二)课程内容。采取作业辅导加特色活动课的形式,其中特色活动以体育、艺术、社团活动为主,将琵琶社团活动纳入其中。不得利用课后托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不得将课后托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

(三)管理形式。以“静态辅导+动态活动”为基本托管运行模式,主要以学校为主,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实施。

(一)托管经费来源。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要求,“各地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设定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按有关规定由省级教育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联合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基于我区实际,拟采用收取服务性费用的方式筹措课后服务经费。考虑我区的学校实际、教师工作量、家长承受能力等,同时借鉴其他县市的收费标准,我区收费标准拟暂定为每生每月80元,按月收取。将来省相关部门确定统一收费标准后,如有偏差再依据规定重新核算。

(二)托管经费的使用。

课后服务经费专项用于保障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所产生的开支,如参与课后服务的一线教师、带班领导、后勤保障人员的补助费和因开展课后服务而产生的水电费、开展活动所用设备和耗材的购置、管理运行经费及集体培训等。各学校要定期公示托管经费的使用情况,经费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托管经费的管理。

区教育局财务科、监察室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要确保托管经费专款专用。

五、托管服务。

课后服务工作总结

参预课后延时服务的同学分成两部分,一部分同学是周一至周五在班内完成作业,这部分占大多数;另一部分是参预兴趣班,这部分同学偏少,我们开设了武术、合唱、太极、足球、口才等兴趣班。

1、学校组成由张春萍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从任课,教室支配、卫生、平安等方面进行全盘的考虑,让课后延时服务有序的进行。

2、坚持自愿原则,学校依据同学自愿、家长托付、学校统筹的原则,由同学及家长向学校申请课后服务,学校并与家长签订《自愿参预课后服务协议书》。

3、每个班级有两名任课老师进行看班,以本班老师为主,一来便利管理,老师依据本班教学状况,对同学可以进行有针对性辅导;二来符合家长和同学的意愿。

4、结合学校各兴趣班时间支配,迅速而灵敏机动进行类似走班制的'课后延时服务,有兴趣小组活动的同学去参预兴趣小组,当天兴趣小组没有活动的回到班级参预课后延时服务。

5、课后服务以同学完成作业为主,兴趣班为辅,不集中辅导,不加重同学的课业负担,延时服务期间,学校支配中层领导巡察,切实保障同学的平安,和服务质量。

1、课程较为单一:看护老师均为本校老师,具有各项特长的专任老师特殊少,课后延时服务的课程内容较为单一,大部分以辅导作业为主,除了专职老师外,大部分学科开展兴趣小组的意愿不大。

2、家长更情愿让孩子参预做作业的课后延时服务,反而对于免费的兴趣班,家长报名意愿并不猛烈。

课后服务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河北省、关于中小学实行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做好我校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帮助家长解决不能按时接孩子的难题,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后,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县教育局的相关要求,丰富校园生活,促进学生健康、快乐、幸福成长、挖掘学生艺术天赋,满足新时代家长对丰富多彩课后服务的需求。

1、安全第一原则。课后服务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保证学生安全的同时顺利开展课后服务项目。

2、坚持自愿选择原则。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及家长自愿选择。学校要先征求家长意见,并签订《自愿服务协议书》。

3、坚持服务公开原则。课后服务公开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4、学校统筹组织的原则。课后服务由学校统筹规划,组织安排,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全面落实课后服务。

三、

服务目标。

1、让每位家长放心。满足家长合理需求,提供高质量的课后服务。

2、对每位学生负责。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后服务,让学生在校园学习生活中享受幸福、健康成长。

四、确立组织机构。

为确保校内课后服务工作能够扎实有效开展,成立课后服务工作小组。

五、工作小组主要工作内容:

1、制订好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具体的课后服务开展,提出明确的活动要求。

2、根据实施情况及时调整有关课后服务。

3、每天查看各课后服务是否开展,活动是否正常,存在什么问题,定期,进行交流、

总结。

六、相关事项安排。

1、召开课后服务筹备会。每学期开学前召开课后服务筹备会,完成课后服务注意事项及相关工作的安排,保障开学后课后服务的顺利进行。

2、完成相关通知发放,协议书的签订。按时间节点,完成《自愿服务协议书》的签订,发放《关于课后服务工作致家长的一封信》、《关于开展课后服务社团活动项目的通知》和《室外“素质拓展”项目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

3、课后服务家长自愿报名。课后服务由学校统一实施服务,服务协议每学期签订一次。社团活动本着“自愿选择”的原则,按照“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复核、统筹安排”的“四步走”工作流程组织实施。

4、课后服务内容。以班级和社团为单位进行课后服务,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心理特征及兴趣爱好,开设丰富多彩的活动,包括作业辅导、阅读、习字、绘本阅读、科普知识、趣味英语、数学绘本、课桌操等课后服务和足球社团、美术社团、轮滑社团、口才社团、跆拳道社团、合唱社团、田径社团、舞蹈社团、棋艺社团9个兴趣社团。

5、课后服务开展时间和地点。各课后服务,于周一至周五下午3:30至放学开展。

6、课后服务开展地点。各班级和专用教室。

7、课后服务教师做好服务记录。详细记录每天服务地点、服务教师、服务内容,服务效果。

七、工作要求。

课后服务是教育部统一部署的民生工程,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切实做到真正为广大群众排忧解难,真正做到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各课后服务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将课后服务作为一项分内工作,组织好、服务好,真正让“延时服务”成为学校的实事工程。

课后服务工作总结

在近一段的学习中,使我对高效课堂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我觉得它主要是指教学过程的最优化,教育效果的最大化。是每一位教师不断追求的目标,是师生的共同提高,是知识和素养的共同提高。所谓的高效课堂,就是指高效率的课堂,这样的课堂才是时下最需要的,才是顺应局势发展的,仅有课堂效率,提高了,才能保证学生的学习成绩,才能将“惜时增效,轻负高效”的口号贯彻落实。

我理解的高效课堂,就是要改变“一块黑板,一支粉笔,一张嘴,一讲到底”的旧貌,是在课堂教学中,经过学生积极主动的学习过程配合教师的点拨指导,在单位时间内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教学任务、促进学生获得高效益发展。教学高效益就其内涵而言,是指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维目标”的协调发展。就其外延而言涵盖高效的课前精心预习、课堂教学中实践展示和课后反馈来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前提是看学生是否愿意学、会不会学,乐不乐学,核心是教学三维目标的达成。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而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就是课堂教学。学生的激情是无限的,只是隐藏在内心深处。这就要求要我们用热情去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让教师讲的简便自如,学生学得轻简便松,在简便愉快的氛围下完成课题资料,这样学生才不会有厌学情绪,学习兴趣就会更加浓厚。

从我们教师的角度来说,高效课堂应做好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教师能够依据课程标准的要求和学生的实际情景,科学合理地确定课堂的三维教学目标,编制科学合理的导学案。

二是教学的过程必须是学生主动参与的.过程。这种主动参与主要体此刻教师能否采取灵活机动的教学策略和评价方式调动和激励学生学习的进取性。

三是教学中适时指导、监控、反愧激励,以多种方式巩固学生的学习成果,使三维教学目标的达成度更高。打造高效课堂,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首先,在备课方面要准备更加充分,每节课上课前,要自己问自己几个问题:我打算让学生获得什么?我打算让学生用多长时间获得,我打算让学生怎样获得?我怎样明白学生到达了要求?这课前四问能够让教师对于课堂有了大概地了解,准备就要更加充分,做到不上无准备之课。在上课时,应当合理分配课堂时间,什么时间学生自己学,什么时间教师开始讲,什么时间开始练,这些都应当做到心中有数。更应当准确把握课堂节奏,重难点精讲细讲。

课堂是我们教学的主阵地,更是现今我们课改的主阵地,必须切实的提高教育教学效率。影响课堂效率的因素很多,我们仅有理性地认识我们的课堂教学,客观地应对我们的课堂教学存在的问题,才能不断改善我们的课堂教学。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的方法有很多,除了课前的预习准备、不断改善课堂结构和教学方法、营造和谐教学氛围外,还有很多很多需要我们去不断思考与实践。我们遇到的困难也会不少,碰到的问题也会很多,把追求课堂教学的高效益作为自己一生孜孜不倦的追求。只要我们应对问题和困难,冷静思考,勇于实践,善于总结,终会取得高效课堂教学改革的成功。

课后服务工作总结

为为切实做好我校学生课后延时服务工作,帮助家长解决无法按时接送孩子的难题,促进学生健康、快乐、适性成长,我校根据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生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幼儿园)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校务会议研究后,特制订2022年春季课后服务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做好小学生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生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系列文件精神,以服务好家长、学生为宗旨,把开展好放学后延时服务作为一项重要工程来抓,切实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有效整合学校、家庭等方面资源,着力破解学校放学后、家长下班前我校学生无人看管的社会性难题。

学校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管理措施,根据家长和学生自愿需求落实责任教师,安排活动场所,规范作息时间,加强管理措施,确保参加课后服务的每一名学生在校期间安全。

组长:xxx。

副组长:xxxx。

成员:xxxxx。

xxxx全体教师。

1.坚持规范原则。

杜绝集体教学、补课行为,坚持课外阅读、兴趣小组、作业辅导、答疑解惑等工作原则,学校加强监管检查力度。

2.坚持自愿参加原则。

开展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应遵从家长意愿,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对象、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收费、安全保障等,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3.坚持公益惠民原则。

开展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应坚持公益性、非盈利性。

4.坚持循序渐进原则。

从实际出发,根据场地、设施等资源配置情况,以及学生、家长对放学后学生活动的实际需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扎实稳妥、分步推进学生校内课后服务试点工作。

小学在校学生(上午正常放学后有课后服务需要的学生)。优先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低年级学生等群体。

1.时间安排。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放学起至下午上学前午托服务按3课时(2小时)计算,起止时间:11:10—13:30。

2.地点安排。

原则上安排在小学本班级教室。

3.编班安排。

根据家长申请及班级审核确定的参加学生数量,30人及以上以原班级编成一个班;年级不足30人,按照相邻年级跨年级调整混合编班。

基于课后服务不少于2小时的规定,加上学校下午放学时间一般在5点左右,如果晚托大概7点才能结束,这样违背了课后服务的初心,所以学校决定实行午托服务,并保证每天不少于2小时,根据学生和家长自愿申请,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实际情况,在中午这一时间段内开展下列课后服务内容。

1.在校午餐服务:由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学校、国有企业或社会力量建立便捷、质优、安全的集中配送午餐机制,或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集中招投标确定服务机构。餐费由学生家长承担。

2.课后托管服务:课后托管活动形式及内容由学校会同家长委员会协商确定。在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和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组织学生午间休息、自主阅读、完成作业,教师进行巡视指导。

(1)把课后服务与“书香校园”结合起来,开展课外阅读活动。课外阅读活动打破班级单位,根据实际申请人数组织学生到学校阅览室开展课外阅读,落实责任教师与管理措施。

(2)把课后服务与巩固学习成果结合起来,开展作业辅导、答疑解惑活动。作业辅导、答疑解惑活动,根据实际申请人数,以班级为单位开展活动,落实责任教师与管理措施,杜绝集体教学、补课行为。

(3)把课后服务与兴趣小组结合起来,开展兴趣小组活动。由于我校综合科教师配备较齐全,可以组织美术兴趣小组、音乐兴趣小组。兴趣小组根据学生报名人数以校为单位开展活动,并落实责任教师与管理措施。

(一)认真做好宣传。

学校召开行政会议、教职工会议和家长会,传达上级工作精神,公布学校实施方案,确保全校师生及家长知晓。

(二)组织自愿报名。

坚持自愿参加原则,由家长书面申请,有序组织学生报名,经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审核通过后,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协议书。参加课后服务学生名单确定后在全校进行公示。

学校按照校内课后服务实施方案,按规定落实配备参加课后服务的教师、管理或教辅人员,细化工作分工安排,做到服务方案详细具体、措施有效有力、保障切实到位,确保课后服务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四)具体参与课后服务人员安排及职责,由学校统一安排并认真做好以下服务工作:

1.上午第三节课结束后,该节课科任老师负责清点需要留校课后服务的学生,清点好人数交接给当天的课后服务看护教师。如有学生请假,科任老师要及时通知到看护教师。

2.看护教师每天看护时要核对好名单后,和当天最后一节课科任老师做好交接工作,组织师生做好签到工作,保证不遗漏一个学生,确保学生的安全。

3.看护结束后,由各班看护教师负责各班学生整队返回原班级,清点好人数交接给当天的导护值班教师。

4.值班领导要做好各班看护时间的巡视工作,看护结束时值班领导配合看护教师做好各班学生有序返回。其他教辅人员要按照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加强对师生卫生安全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对入校参与课后服务的志愿者在教育资质和身体条件等方面进行审核,并将相关材料报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建立健全校内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校内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强化学生活动场所、应急救护、消防设施安全检查,做好安全预案。要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门卫登记等制度,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

1.经费来源。

(1)课后服务经费来源由上级拨款,不足部分向家长收取相结合。

(2)在校午餐餐费每月结算一次,于当月初的五个工作日内由用餐学生家长通过用餐配送公司提供的公司收款码收费。每天每餐大约15元,具体价格按原定协议或协商改按上级招投标中标价格,另行确定。

2.课后托管服务坚持公益惠民原则。根据本校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的'学生人数、服务内容、服务时间、设施设备损耗、维修成本及教职工、安保人员劳务报酬等因素制订收费标准,暂定上午放学后课后服务费为不超过3元/人/课时(具体价格根据参加午托的班生规模按实核算),专项用于课后服务开展期间所发生的本校教师、后勤管理人员劳务费、外聘人员劳务费,以及学校因开展课后服务增加的水费、电费、保洁费、设备、安防费用等。课后托管服务费用由上级财政部门拨付后,不足部分由学校向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每月收取一定服务费,每学期末按实结算,多还少补。加强收费管理,单独设账,专账核算,保障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合理支出。主动向家长公布收支情况,主动接受家长监督。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开展盈利性活动。对借校内课后服务进行违规乱收费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1.高度重视。各班主任及值班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将放学后延时服务作为一项分内工作,组织好,服务好,真正让延时服务成为学校的实事工程。

2.健全制度。建立健全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相关制度,包括学生看管申报审批制度、家校衔接制度、学生管理制度、志愿服务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以及学生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等,确保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3.规范管理。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1)坚持“家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将看管服务工作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补课或举办各种兴趣班。

(3)不得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

(4)自愿参加延时看管的学生须由家长为其投保人身保险。

(5)看管教师要做好看管记录,详细记录每天看管情况,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本课后服务经学校家委会于上午召开会议后通过。

课后服务工作总结

开展学生课后服务,是促进学生健康欢乐成长、帮助学生告辞厌学、不自信、不注意团队协作等方面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加教育服务实力、促进学生乐学、好学的系统工程。为切实做好我校学生课后服务工作,依据xx文件精神,本着“课后服务人人悦师生协作共成长”的原则制定了详实的工作方案。切实地解决了中职生课后时间无所事事的实际问题,得到了家长、学生一样好评。

仔细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看法》文件精神,为协作教育改革督查及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的实施,结合学校的实际状况,做到真办职教、办真职教宗旨,办人民满足的教育。

顾问:xxx。

组长:xx。

副组长:xxx。

成员:中层各科室负责人及处室成员、各年级组长及各教研组长、学生社团负责人、各班主任、各宿舍楼层生活老师、图书馆管理员。

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由肖国林副校长详细负责支配各项课后服务工作,集中学校师资力气,调配各方资源,课后服务下设工作办公室设在校团委,蒋作圣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

学生是否参与课后服务,由学生或家长自愿选择。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要事先充分征求学生或家长看法,主动向学生及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平安保障措施等,建立学生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

基于中职生特点,课后服务工作覆盖学生旨在全员参加。学生课后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每天下午放学后的其次课堂-校内活动、每天校内之声广播站辅导校稿播音、青年志愿者执勤“卫生文明监督岗”、每天晚自习前四非常钟读书活动、各种爱好小组辅导及活动开展、体育教研组组织师生活动、图书馆阅览、学生社团例会辅导以及社会实践活动等。

我校绝大部分学生来自农村且系寄宿制学校,主旨时间支配如下:xxx。

课后服务工作总结

参与课后延时服务的学生分成两部分,一部分学生是周一至周五在班内完成作业,这部分占大多数;另一部分是参加兴趣班,这部分学生偏少,我们开设了武术、合唱、太极、足球、口才等兴趣班。

1、学校组成由张春萍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从任课,教室安排、卫生、安全等方面进行全盘的考虑,让课后延时服务有序的进行。

2、坚持自愿原则,学校按照学生自愿、家长委托、学校统筹的原则,由学生及家长向学校申请课后服务,学校并与家长签订《自愿参加课后服务协议书》。

3、每个班级有两名任课教师进行看班,以本班教师为主,一来方便管理,老师根据本班教学情况,对学生可以进行有针对性辅导;二来符合家长和学生的意愿。

4、结合学校各兴趣班时间安排,灵活机动进行类似走班制的课后延时服务,有兴趣小组活动的同学去参加兴趣小组,当天兴趣小组没有活动的回到班级参加课后延时服务。

5、课后服务以学生完成作业为主,兴趣班为辅,不集中辅导,不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延时服务期间,学校安排中层领导巡视,切实保障学生的安全,和服务质量。

1、课程较为单一:看护教师均为本校教师,具有各项特长的专任教师非常少,课后延时服务的课程内容较为单一,大部分以辅导作业为主,除了专职教师外,大部分学科开展兴趣小组的意愿不大。

2、家长更愿意让孩子参加做作业的课后延时服务,反而对于免费的兴趣班,家长报名意愿并不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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