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工作计划>医院设备计划管理制度(汇总5篇)

医院设备计划管理制度(汇总5篇)

时间:2023-10-10 13:21:53 作者:纸韵 医院设备计划管理制度(汇总5篇)

计划是人们为了实现特定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行动步骤和时间安排。优秀的计划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计划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医院设备计划管理制度篇一

凡临床不能使用的,符合医疗设备报废条件的,应予以报废。

(一)医疗仪器设备的报废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属固定资产的医疗仪器设备应按报废处理:

1.严重损坏无法修复者;

2.超过使用寿命,基础件已严重损坏或性能低劣,虽经修理仍不能达到技术指标者;

4.机型已淘汰,主要零部件无法补充而又年久失修者;

5.原设计不合理,工艺不过关,质量极差又无法改装利用者;

6.维修费用过高,继续使用在经济上不合算者;

7.严重污染环境或不能安全运转可能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者;

8.计量检测或应用质量检测不合格应强制报废者。

(二)医疗仪器设备的报损条件

属固定资产的医疗仪器设备由于人为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毁损,丧失其使用功能的,按报损处理。

(三)医疗仪器设备报损、报废的处理原则

1.需要报废报损的属固定资产的医疗设备均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并填写"报废、报损固定资产审批单",经由技术鉴定部门鉴定确认无法修复使用的,再由医疗设备科审核(对十万元、二级医院为五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须经医院仪器设备管理委员会讨论同意),报主管院长同意后,由财务部门负责填写《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报卫生行政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2.凡减免税进口的医疗设备,除以上规定外还应按海关有关规定办理。

3.对于可供家用设备的报废处理,应加强审核,严格控制。

4.待报废固定资产在未批复前应妥善保管,已批准的报废的大型医疗设备应将其可利用部分拆下,折价入账,入库保管,合理利用。

5.已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可办理财务减账手续。其残值收益应列入医疗设备更新费、改造基金项目专项使用。

6.经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使用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处理,一律交回设备主管部门统一处理。如有违反者应予追查,交主管部门处理。

医院设备计划管理制度篇二

一、维修人员应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提高维修技术水平。

二、负责医疗设备的维修和二级保养。

三、对所妥管科室的医疗设备进行定时巡修和日常维修,填写巡修记录、维修记录、交档案管理人员存档。

四、负责新购设备的安装与验收。

五、遇不能解决的问题,应立即报告科长批准后联系外修。六、科室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文档为doc格式

医院设备计划管理制度篇三

1、全院各科医疗设备统一由设备科管理。

2、医疗设备购置应做好准备工作,包括效益预测、设备使用条件、安装设备的房屋和相应的辅助设施。

3、建立健全设备的技术档案,包括设备的采购、验收、登记、保管、发放、安装、保养、维修、报废等资料。

4、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维修、保养,保证医疗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避免闲置、积压、浪费,提高设备的使用率、完好率。

5、加强科室设备的管理,各科室要逐级建立使用管理责任制,指定专人管理,仪器使用人员要严格按照仪器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6、各科室对医疗设备必须建立保养、维护制度,认真做好使用情况登记,定期核对、反馈信息。对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应安排专人负责。

7、各科室使用的仪器一经发现异常,应立即通知设备科有关人员,以确保人机安全。

8、保持仪器设备(包括主机、附件、说明书)完整无缺,破损失灵部件凡未经设备科检验不得任意丢弃。

9、大型精密仪器要制订定期保养和检测制度,计量仪器、压力容器要定期检测,持证使用。

10、各科室医疗设备发生故障时,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带往外地维修。

11、医院所有医疗设备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必须经设备科同意,院领导审批后方能借出;收回时,由保管科室检查无误,并及时告知设备科。

医院设备计划管理制度篇四

1、凡属医疗、教学、科研所需的仪器设备,均由设备科统一负责采购、调配、供应、管理。

2、设备科应严格执行《仪器、设备、卫生材料采购制度》。根据各科购置申请和储备情况编制采购计划,报院长批准执行。

3、一般医疗器械,按计划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进行采购,贵重仪器应会同有关科室人员进行采购。

4、凡购入的器械、卫生材料等,必须履行严格的出入库手续。

5、购入或调入的国内外贵重仪器,应组织相关人员参加验收,然后入库上帐建卡,建立仪器技术档案。使用科室按'领取、使用和管理'的相关制度要求,做好设备的领取、使用和管理。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联系,按规定进行处理(包括办理索赔)。

6、库房要按照器械的性质分类保管,要求帐物相符。要注意通风防潮,保持整洁,防止损坏丢失。

7、各种医疗器械的请领和保管,须由专人负责,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使用,定期维护保养。

8、失去效能的各种器械,要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贵重仪器的报废、报损、变价、转让或无价调拨,由科室填写申请单,经本科审核后送院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9、各科室需要维修的仪器,应填写修理申请书,向维修部门报修,由维修人员组织维修。维修人员平时应经常深入科室进行检修。

医院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做好设备的维护与保养,以随时改善技术状况,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1、医院设备实行三级保养制:

(1)日常保养:由设备使用人员负责。

保养内容:清洁设备表面,检查运转是否正常,另部件是否完整,处理设备外部不正常情况,紧固(或调整一般机械)易损螺丝和零件。

(2)一级保养:由设备保养人会同使用人按计划进行(每季1次)。保养内容:清洁和保养设备内部,检查有无异常情况(如声音、指示灯、油位、电气绝缘、螺丝、另损部件等),及时给予更换和调整(精密仪器可在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

(3)二级保养:由设备保养人会同修理人员共同进行(与年度大修合并进行)。

保养内容:检查设备的主体部分和主要组件,调整精度,必要时更换易损部件(进口、大型仪器设备另按有关要求进行)。

设备保养人:是设备使用部门指定分工保养设备的人员,负责管理该设备,制订操作规程,查核设备使用人是否掌握操作技术和进行设备的各级保养,并与维修人员密切联系,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2、为使设备正常发挥效能,设备使用部门必须制定设备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并认真执行。设备管理部门应履行职责,定期检查考核,严格管理。

1、为使设备能正常为医院的各项业务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2、符合以下条件的设备可申请报废:

(1)设备使用多年,元器件已大部分老化,性能参数低劣,无修理价值或大修费用超过原值50%的设备。

(2)非定型产品,其性能低劣,不能使用,无配件来源,无修复可能的设备。

(3)淘汰产品,产品质量低劣,不具备修复的任何条件的设备。

(4)未达国家计量标准,又无法校正修复。

3、设备报废应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设备科组织人员作鉴定检查后,由设备科报请院领导批准。

4、设备报废后应完整上交仓库保管,严禁私自拆卸零部件,严禁私自占用,不准自行转卖。

5、设备报废后,原则上予以更新。由使用单位提出更新申请,设备科申报批准后办理。

6、设备使用率过低,长期达不到40%的设备,或使用单位不申请更新的设备,不予更新。

1、凡购入、调入的仪器设备和器械必须履行入库手续。

2、仪器设备和器械到货后,应及时进行到货验收。按照到货的验收程序:开箱、清点、查验外形、保存信息、填写到货验收报告。发现问题及时按规定进行处理。

3、一般器械设备,由设备科组织人员,在到货后48小时内验收入库。

4、贵重仪器设备须在到货后一个月内(或按合同规定)进行安装调试;按要求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然后入库上账立卡,建立设备技术档案。

5、凡列入《检验检疫机构商品目录》内的进口医疗设备,需按商检要求和规定进行商检。

医院设备计划管理制度篇五

为加强对设备采购活动的监督与管理,增加采购过程的透明度,有效预防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申请与计划

(一)单价5万元以上至30万元以下的医疗仪器设备,各科室根据工作需要,写出设备申请,单价30万元以上的设备填写《设备申购论证报告》,每年12月底报器械科。

(二)专题计划、临时计划各科室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填写《设备申购论证报告》或设备购置申请,报装备委员会、院领导研究审批。

(三)专题计划是指为完成某项医疗重点任务,需要配套和同步解决的医疗仪器设备计划,要求上级专题解决。

(四)临时计划是指为适应突发公共事件、临时医疗任务或科研项目的需要,提出临时需要的医疗仪器设备计划,临时计划必须是急需项目。

(五)5万元以下医疗设备,各科室根据工作需要,写出购置申请,报院长审批。

二、审批与购置

(一)器械科审查整理汇总各科室仪器设备申请,报医学装备委员会论证后,结合医学装备发展规划和医院财务预算,编制年度医疗装备购置计划,经分管院长审核后,报党政联席会研究后提交院职代会通过,报卫计局批准后实施。

(二)批准购置的仪器设备,根据临床需要的缓急程度,合理安排采购实施计划,临床急需的设备应优先采购。其它分期分批组织招标采购。

(三)专题计划、临时计划党政联席会研究批准购置后,及时组织招标采购。

(四)医院按照有关规定,由器械科牵头报医院监事后,委托招标代理公司进行采购招标。

(五)采购前,器械科对拟购置设备的基本信息进行调查,包含产品的资质证明、价格、配置、销售公司的相关情况等。

(六)购置单价小于5万元、批量较小的物资设备,报请院领导审批后,器械科按照计划确定数量、规格、型号,性能参数,进行市场调研和采购,确保优质优价。

(七)签署好的合同文本由器械科审核后,无问题的合同文本提请分管院长、院长签字。合同盖章后方可执行合同。

(八)甲、乙类大型仪器设备须经卫生部或卫生厅批准配置许可后再进行采购。

三、违纪行为

有下列违规违纪行为的`,医院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不按规定程序进行招标或业务谈判,徇私舞弊,干扰采购活动正常秩序的。

(二)与投标者或供货单位相互串通,高估冒算,有意多付货款的。

(三)不认真履行职责,购进的货物属以次充好、价高质次或假冒伪劣的。

(四)采购过程中,接受供货方贵重礼品、回扣或有价证券等各种好处费而不上交的。

(五)挥霍浪费或挪用、贪污、私分采购货款的。

(六)以各种理由化整为零,逃避上述条款约束的。

(七)采购过程拒绝监督,对违法违纪行为有意包庇的。

相关范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