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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八条(汇总8篇)

时间:2023-10-04 02:10:42 作者:紫薇儿 2023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八条(汇总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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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八条篇一

第一条为加强办税服务厅管理,有效处置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发生的突发事件,提高预防和处置应急事件能力,保障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维护国税系统干部职工和纳税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结合区国税局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指突发性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响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窗口正常工作的紧急事件。

突发事件主要包括的内容:

(四)事故灾害类:主要包括火灾、水灾、雷电、爆炸、触电、疫情等;

(五)其他类:其他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响办税服务厅正常工作开展的紧急事件。

第三条应急事件的处置应坚持下列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增强忧患意识,建立健全应急工作机制,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与应急相结合,把保障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认真做好应急事件的各项预警预防工作。

(二)统一领导,分级处理。市区国税局成立应急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对应急事件实行统一领导,负责处理本辖区内办税服务厅发生的应急事件。

(三)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充分发挥税务人员的作用,提高对应急事件的反应和处置能力,综合运用法律、行政、调解等多种手段果断处置应急事件,把不良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

(四)因情施策,区别对待。要严格区别对待应急事件中的组织策划者与一般群众。对组织策划者,要密切关注动态,把握有利时机,根据上级指示,严密控制,妥善处置;对一般参与者,认真做好宣传疏导劝阻工作。

(五)保障运行,注重实效。应急事件发生后,要充分利用各种条件,确保办税服务厅各项业务能够及时正常开展,先行处置纳税人需办理的涉税事宜,待应急状态解除后,再补办相关手续。

第四条区国税局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具体负责指挥、控制、协调应急事件的处置。

第五条应急领导小组下设业务组、技术组、保障组和综合组。

综合组由征管部门负责人任组长,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总结应急事件产生的原因、影响的范围及造成的后果,监督应急事件的处置,提出应对应急事件的措施,改进应急事件处置的方法。

第六条办税服务厅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各部门按职责承担,负责区国税局突发事件处置、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工作。

第七条应急领导小组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组长或副组长及时召集有关成员初步研究事件情况,并立即通报相关部门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同时按照有关规定上报上级管理部门,启动应急预案。

第八条应急领导小组召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紧急会议,研究应急处置工作,经确定后由分管领导以及相关部门迅速组织实施,确保人员及时到位。

第九条突发事件处置完后,要及时总结,形成书面报告,并提出加强处置应急事件工作的建议,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第十条突发事件如需对外宣传解释,由区国税局统一做出,未经市区国税局领导同意,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向新闻媒体透露事件的相关信息及发表言论。

第十一条加强对办税服务厅各项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纳税申报期领导值班制,同时加强与辖区公安部门的联系,保障办税服务厅的工作正常开展。发生应急事件时,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别启动应急处置程序:

(一)应急领导小组要及时对办税服务厅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指导,及时开展疏导、劝解和处置工作,并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随时与各有关方面保持联系,及时沟通情况。

(二)应急领导小组了解原因、经过及诉求等相关信息后,要认真做好书面记录,指引当事人按照有关规定提供资料,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要明确下一步处理办法及时限。

(三)办税服务厅按照要求,在办理期限内回复当事人、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处置情况。若涉及的问题超越办税服务厅管辖权限的,要在规定处置时限内向应急领导小组请示与办理相关的回复、报告。

(四)办税服务厅应及时掌握接待处置工作中的相关信息,并向急领导小组报告情况,情况紧急或当时不能了解清楚的,应先报简要情况,再报后续情况和处置结果。

第十二条税收业务类应急事件处置程序:

发生税收业务类突发事件后,办税服务厅人员要在事件发生后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向纳税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维持好现场秩序。同时,应急领导小组业务组应立即组织人员通过增开窗口等方式进行疏导分流,对当场无法办结的业务,原则上只要资料齐全,要先行进行受理,并明确告知纳税人办结时限;保障组应积极提供帮助,负责设备供应、车辆安全等后勤工作;综合组监督应急事件处置的同时,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总结应急事件产生的原因、影响的范围及造成的后果,以提高应对此类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无法处理或需向上级请示的,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报告市局相关负责人。

(一)税务登记业务按以下应急流程处理:

因突发事件导致纳税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办理税务登记业务的,办税服务厅应出具情况说明,不予处罚。

(二)发票发售业务按以下应急流程处理:

对购买发票的纳税人,原则上不留存纳税人的资料,可登记纳税人的联系方式,待业务处理恢复正常后及时通知纳税人。

(三)发票认证业务按以下应急流程处理:

原则上不留存纳税人的发票资料,做好登记,待业务处理恢复正常后及时通知纳税人;

因突发事件导致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无法办理认证业务的,经办税服务厅出具情况说明,由应急领导小组报请上级税务机关按照相关规定协助处理。

(四)税控企业报税业务按以下应急流程处理:

原则上不留存纳税人的资料,做好登记,待业务处理恢复正常后及时通知纳税人。

(五)申报征收业务按以下应急流程处理:

因突发事件导致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无法办理申报业务和税款缴纳业务的,由办税服务厅出具情况说明,不予加收滞纳金和罚款。

(六)文书受理业务按以下应急流程处理:

纳税人提交资料不全或不愿意留存资料的,应当一次性告知所需补充的资料,做好登记,待业务处理恢复正常后及时通知纳税人补办。

第十三条信息网络类应急事件处置程序:

发生信息网络类应急事件后,办税服务厅人员要于事件发生后应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向纳税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应急处理,原则上先手工进行受理,并向纳税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应急领导小组技术组成员应第一时间负责对网络系统进行修复。同时,积极协调其他部门或单位进行解决。对于系统无法修复的情况,经市局有关领导批准,应协调其他部门采取“同城通办”等有关措施进行解决。

(一)排队叫号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在叫号机显著位置公告并向应急领导小组技术组组长报告,同时抄报分管领导。技术组要及时向维修单位联系维修事宜。同时,办税服务厅采取人工排队的方式办理涉税事项,增加导税员维持办税服务厅秩序。当天不能解决问题时,要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二)税收征管信息系统遭受破坏或其他原因导致系统瘫痪时,应急领导小组要立即查明事故原因和系统受损情况,按要求上报市局相关领导,属市局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由市局组织人员进行抢修。属电力、电信原因导致事故发生的,要立即与电力、电信等部门协调,保障系统的电力供应和线路畅通。属人为破坏引起的此类突发事件,要及时通报公安机关,彻底追查事故原因,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第十四条公共安全类应急事件处置程序:

发生公共安全类突发事件后,办税服务厅应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综合组报告,综合组有关责任人要立即引导纳税人到后台进行沟通调解。经了解后如确属工作人员的错误,应由工作人员及时向纳税人道歉,并保证不再出现同样的问题;如果不是,向纳税人解释说明,以便排除误解。对于其他公共安全类事件,办税服务厅人员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后,应急领导小组各部门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应急处理,需其公安部门协助的,应立即进行协调处理。

(一)此类事件发生时,应急领导小组综合组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迅速向市局报告情况,事态紧急时应立即向110报警求助,控制事态发展。

(二)办税服务厅要迅速控制现场,为保证办税服务厅秩序,可将当事人带至指定的分流处置场所进行分流,同时要迅速查明事件原因,并耐心做好纳税人的宣传解释工作,现场主管领导要在职权范围内立即给纳税人以答复;处置工作需要其他部门协助的,应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处置工作。

(三)应急领导小组综合组主要领导要及时对办税服务厅进行指导,并派员指导事发地办税服务厅开展疏导、劝解和处置工作,并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随时与各有关方面保持联系,及时沟通情况。

(四)办税服务厅相关负责人了解原因、经过及诉求等相关信息后,要认真做好书面记录,指引当事人按照有关规定提供资料,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要明确下一步处理办法及时限。

第十五条事故灾害类应急事件处置程序:

发生事故灾害类应急事件后,办税服务厅人员要立即组织疏散或妥善安置纳税人,并积极开展自救,确保纳税人和自身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要立即与公安、交管、医疗卫生部门联系,以便及时取得帮助。同时,应急领导小组要维护办税服务厅现场秩序,保障公共财产及纳税人财产安全,做好现场的防火、防盗等防护工作,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事故灾害类事件要立即上报市局相关领导。

(一)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处置程序

1、应急领导小组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灾害现场,摸清情况,立即向市局和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报告;紧急情况下要根据具体灾害需要,先行拨打110或119报警台和120急救台报警后,再向市局报告。

2、办税服务厅在外部救援人员到来之前,组织工作人员开展自救。自救的重点和顺序为:受伤人员、税收票证、财产物资。对抢救出的税收票证和财产物资,由应急领导小组指定两名以上税务干部进行登记和保管。

3、转移后的第一时间要安排专人清点人数,核对本单位转移出人员,对外单位人员要造册登记。

4、受抢救器械、装备等客观条件限制,办税服务厅自身无法实施自救时,应全力确保受伤被困人员的生命安全,并派员维护现场秩序,等待专业人员到场救援,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灾害现场。

5、及时将受伤人员送到医院救治,通知伤员家属,协助家属做好对伤员的护理。

6、灾害现场处理完毕后,向市局上报灾害情况书面报告。

(二)各种重大流行疾病突发事件的处置程序

1、在高危疾病流行期间,要在办税服务厅开展相关的疾病预防宣传,并根据疾病预防中心的统一部署,发放有关的疾病预防药物,预防和避免疾病的感染和流行。

2、在办税服务厅发现疑似病例时,发现人要立即向办税服务厅负责人报告。对发现的疑似病例进行必要的隔离处理,联系120送医院确诊。此后第一时间内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3、如发生的流行疾病得到当地疾病控制中心证实,确属危害性较大,应急领导小组经市局批准,可以采取封锁现场、停止办公等必要的保护措施,并向纳税人发布公告,争取纳税人谅解。

4、对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体检,请求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提供帮助,尽快对办税服务厅进行消毒处理,力争尽快恢复正常工作。

第十六条其他类应急事件处置程序:

发生其他应急事件是,办税服务厅人员要立即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并做好应急处理。对于重大突发性事件,要立即上报市局国税机关。

第十七条秩序重建

突发事件消除后为不影响办税服务厅继续开展工作,事发单位要立即恢复正常工作秩序,继续开展各项工作。对于突发事件消除后,由于办税服务厅软、硬环境受到严重破坏无法正常运转且办税服务厅无能力自行解决问题的,由应急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办税服务厅各相关事项。

(一)办税场所或其内设硬件设施受到严重破坏,短期无法修复的,应急领导小组应请示市局相关领导,经同意后,指定相邻国税办税服务厅代为办理相关涉税事项,或在原地搭建临时工作场所开展工作。

(二)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受到伤害,且无法安排后援力量的,应急领导小组请示市局相关领导,经同意后,从全市系统内抽调人员支援。

(三)由于受到突发事件影响,办税服务厅虽受到一定影响、不能立即恢复正常秩序,但可预计恢复正常工作时间的,办税服务厅要立即在突出的位置张贴公告,告知纳税人恢复正常工作的时间。

第十八条奖惩制度

办税服务厅发生突发事件后,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及现场工作人员要团结一致、全力以赴采取有力措施平息事件,根据表现分别给予奖惩。

(一)对在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预警及时、处理果断、有效保护生命安、公共财产或控制措施妥当的部门或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由于主观原因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突发事件进一步演变,导致更大损害的,须按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确定责任人的顺序为:办税服务厅负责人(包括在办税服务厅值班的其他领导)、单位主管办税服务厅工作的领导、单位负责人、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办税服务厅没有及时上报的除外)、突发事件现场的党员干部、突发事件现场的其他工作人员。

第十九条宣传教育

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程序,明确各级领导和各岗位在处置突发事件中的任务和职责。在制定方案时,要结合市区局国税局实际情况,详实具体,方便操作。

加强宣传教育,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紧急情况下转移、逃生、安置等演练活动,增强市区国税系统干部职工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市区局国税干部职工应急反应、处置能力,确保市区国税局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国税队伍的和谐稳定。

第二十条本预案由区国家税务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八条篇二

建设局建管科,联系电话:

领导小组

职责:负责协调处理因拖欠工程款或民工工资而产生的突发事件。

处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办公室应迅速通知处理突发事件应急小组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如遇不可预料的特殊原因不能及时赶赴现场,应立即报告办公室,同时通知事件单位负责人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进一步恶化。

1.首先向先期到达的相关单位或现场负责人了解情况;

2.召集相关单位和现场负责人对聚集民工进行疏散,并做好民工的说服安抚工作;

4.要求造成突发事件的相关各方写出书面情况报告及内部处理意见;

5.将现场协调处置情况向信访局写出情况快报;

6.将突发事件的最终处理意见结果及时报告信访局。

1.反映迅速,加强协作

接到通知后迅速行动,立即通知相关单位及人员到现场协调处理。

2.耐心细致,做好说服

对事件涉及各方做好认真细致的政策、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说服当事各方通过友好协商,化解矛盾,解决纠纷。

3.依法协调,妥善解决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进行协调,将矛盾冲突、纠纷予以妥善解决。

4.及时通报,增加处罚

对处理结果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对违规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坚决依法查处,及时通报处罚情况,防止类似事件的再度发生。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八条篇三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生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在校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营造良好育人环境,根据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学生突发事件”主要是指危及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突发性意外事件,如学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学生打架或群殴事件,学生发生交通意外等事件。

1、及时报告值班人员应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将情况向校长报告。

2、先期处理

发生突发事件后,除了向有关领导及时报告外,所有被通知人员应立即停止正常工作和休息,在第一时间内组织教师做好先期处理(如:保护现场、抢救伤员、抢险救灾等工作),阻止事必要时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可分别拨打110、120或119;并应抓紧进行现场调查取证,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获得第一手材料。

3、善后处理

先期处理之后,事件处理组应将整个突发事件的经过、应急处理措施向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处理工作指挥部汇报处理意见,及时做好善后工作。

1、学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的处理

(1)学生发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并立即实施救治外。

(2)班主任荻悉情况后,应立即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3)学校应及时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家长来校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4)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立即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调查,必要时应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情况不明的案件的侦查工作。

2、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的处理。

(1)学生擅自离校后,知情人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

(2)班主任在获悉学生擅自离校的情况后,应自即向学校领导汇报,同时及时进行调查了解;对去向不明的学生应立即组织查找,及时查明该学生的去向。

(3)在无法查明学生去向的情况下,应在2小时之内将情况向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同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4)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在2小时之内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3、学生打架或群欧事件的处理。

实行“首遇负责制”,学校每一位教职工都是应急处理小组的成员,面对应急纠纷时,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学生发生打架或群欧事件,立即劝阻,并呼喊近处教工,共同制止纠纷。

(2)学校分管领导和班主任或辅导员在获悉情况后,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设法稳定局势,防止事态恶化;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组织人员将伤员送至诊所诊治,若事态严重,送县医院或立即拔打120请求帮助;同时班主任或辅导员应立即将情况向学校领导汇报。

(3)发生学生伤亡的,学校应及时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5)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将后果严重的学生打架事件,在2小时之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6)学校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尽早向目击者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及时查清突发事件的原因和经过。

(7)相关人员应立即提出整改措施,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

4、学生发生交通意外或其重大恶性事故的处理。

(1)学生发生交通事故,班主任在接到通知后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应立即向学校应急小组汇报。

(2)首遇人员应立即将情况向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并积极配合医院和交警部门,做好学生的救治和事故处理工作。

(3)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和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学生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4)程序:

l 发生交通事故时,对受伤人员及时送医院抢救,并要记清肇事车辆的型号、牌号。

l 保护好事故现场以及重要物品、证据。

l 迅速拨打120向交警部门报告,再向学校、家庭、教育局报告。

l 做好家长、家属的工作。配合交警部门做好调查、取证、事故处理等工作。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八条篇四

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有效地预防和控制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危害,提高公司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做到“突而不急、而不乱”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特别是人员伤亡),制定本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是指不可预见,突然有可能发生的火灾、洪涝灾、工程事故、电击、中毒等事故。

1、公司应急救援指挥小组

组 长:冯志刚

常务副组长:朱福龙

副 组 长:刘瑞华、梁 平

成 员:孙红霞、

2、办公地点:办公室

3、电 话:

4、应急车辆:

1、组织全体职工学习掌握应急救援知识、规程,对应急救援器材提前准备,做到质量合格、完好存放、地点合适,使用方法正确。

2、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演练每年春季应进行一次。

3、发现突发事件,发现人要在第一时间向上报告,并保护现场,积极抢救伤员。

4、各级救援指挥小组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要立即根据事件性质、规模、启动应急救援方案,在调动救援队伍实施救援的同时向有关特警电话报警 (火警119、急救120、交通事故122、其他110)请求支援。

5、救援实施时,要做到指挥有序、措施得当、急而不乱。

6、突发事件救援完毕后,相关人员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八条篇五

组长:(校长)

副组长:(后勤主任)

组员:

在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学校重点部位安全保卫责任,做到防范于未然,切实做到学校消防安全无事故。为应对突发的消防隐患,特制定学校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一旦发现火警,要立即打电话报119和副组长,学校办公室及时通知各有关人员。

2.迅速切断配电箱总电源;

4.现场有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迅速搬离。

1.了解学校建筑格局及道路情况;

2.了解电铺设的线路;

3.了解学校内楼房装修材料的性质;

4.清楚学校所有消防设施的放置地点;

5.了解消防设备的保养维护与操作方法;

6.了解火的走势;

7.清楚逃生路线以便疏导他人逃生。

8.在警戒线负责拦阻无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

火灾发生后,学校要积极协助xx消防机关查明火灾原因,提供必要的信息,属人为的火灾事故,坚持做到“三不放过”(原因没有查清不过,事故责任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八条篇六

校园突发治安事件应急预案,是应对校外人员对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滋扰突发事件,控制事件发展,降低事故损失的有效措施。

一、完善防范机制,落实防范责任

学校建立以xx副校长为组长的处置突发治安事件工作小组,构建校园防范网络,明确职责,落实到人。

二、事件预防

1、建立严格的门卫制度,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

2、学校聘请的保安应接受专门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增加责任意识。

3、来人来访必须查验登记,执行好登记制度。

4、学校报警、监控设备应时刻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5、学生进校后一般不得中途离校,确有需要,应出具出门证明。

6、学生不得携带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进校。

7、如发现不良分子袭扰,应立即制止、制服,并拨打“ 110”报警。

8、如遇恐怖事件,要尽力稳住局势,迅速疏散师生,并立即向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报案。

9、加强平时的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应急疏散、救护演练。

三、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若外来人员强行闯入校园,学校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向其发出警告,并应尽力将其驱逐。对不听劝拒者或遇突发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迅速与校领导取得联系并拉响警报铃,同时立即启动如下应急程序:

1、学校领导立即报警110请求援助。

2、校长指挥护校队立即赶到出事地点,应首先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制止、制服,使之停止侵害行为,及时控制事态、保护现场为公安部门勘察取证提供方便。同时,安全专干xx组织教师安抚保护好学生,作好疏散撤离准备,并视实际情况将学生紧急疏散撤离至安全区域。同时,学校应及时向教育局报告情况。

3、总务处负责联系xx职工医院,请求“120”支援。一名学校领导带领总务后勤人员负责劝散围观群众,分散堵塞进入校门通道的车辆。一名值日教师佩带标志,负责到路口引路接“110”、“120”车辆。

4、校医老师对受伤师生及时紧急止血、初步救治、护理。

5、一名学校领导带领政教处或教导处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xx学校

20xx年5月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八条篇七

为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提高社区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持社会政治稳定,实现辖区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结合宜春里社区的实际,特制定社区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目的

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是为了在社区面临突发火灾事故时,能够统一指挥,及时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等资源,迅速针对火势实施有组织的控制和扑救,避免火灾现场的慌乱无序,防止贻误战机和漏管失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因素

重大火灾事故一旦发生,势必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的损失,而且直接影响的社会的稳定和经济建设的发展。

三、机构设置

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社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设立专项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负责重大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任务确定总体处理方案和行动决策,及时掌握事故处理和变化情况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区有关部门。工作小组负责执行有关决定,协调交通、医疗救护等部门组织伤员急救、善后处理等工作。

四、抢救措施

社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火灾事故后,单位自救机构要果断采取措施,立即控制事态、封闭现场、疏散群众、对伤员实施抢救、切断一切火源,防止火灾蔓延,并向有关部门报警,寻求救援,领导小组立即赶赴现场,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及时调度救援力量,指挥现场救助,疏散群众维护现场,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如发现有伤亡情况迅速与抢救医院等抢救单位联系抢救。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

社区成立消防安全应急指挥工作站,负责社区火灾现场指挥,消防安全应急指挥工作站由社区党支书记和社区居委会成员、社区消防志愿者组成。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八条篇八

为了确保我校20xx年秋季运动会如期、顺利开展,保障运动会期间安全和事故的有效处理。经研究决定,制定运动会安全预案,以做到职责明确、遇事不乱。

1、学校及班主任就运动会过程中的每个细节提出纪律要求和注意事项。

2、班主任做好特质学生的登记工作,防止学生参加自己体质不允许的运动项目;在报名和运动会期间实施监督,杜绝超规定参加项目及冒名顶替行为。

3、体育组及裁判员应在赛前认真检查比赛器械及场地,保证运动员比赛安全。

4、设置安全责任岗,在大会期间加强对操场、跑道等重要比赛场地的安全工作,责任到人。

5、校医室应提前准备好急救药品和器械。

6、各班要安排好学生负责有关运动项目的保护工作。

1、学生入场后不许私自离开学校或进入比赛场地围观,学生有事应向班主任请假。

2、运动员在点名后方能进入比赛场地,认真进行准备活动,以防止运动伤害,比赛完毕立即退场,不得在场内逗留围观。

3、裁判员负责本场地的比赛安全、赛前指导运动员做好准备活动,向运动员讲清比赛中应注意的安全问题;以减少运动伤害,及时清理闲散围观人员(对拒不离开或与裁判员发生顶撞,上报政教处、安全办),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方能进行比赛。举行投掷项目时,禁止任何老师同学围观,以确保安全。

4、门卫应加强在校内的巡视,严禁非本校人员私自进入校内观看比赛或滋事,严禁学生无故离校。

5、校医在开会期间始终要坚守岗位,随时准备处理可能有发生的运动伤害。

6、学生视自身身体情况可终止自己的比赛,任何人不得阻拦;裁判员应密切关注运动员身体情况,发现学生身体出现异常,可强制其停止比赛。

7、各比赛场地、弯道由安全纠察负责,人员另定。

8、运动员在比赛时如果对比赛成绩有疑义的,必须通过班主任向大会仲裁小组提出,不得私自找裁判裁决,更不允许寻衅滋事。

1、比赛场地内出现摔伤等突发事件,首先由校医应进行救助、处置。处置有困难的,就近急送医院,通知家长。

2、比赛场地之外出现突发事件,班主任要立即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置。处置有困难的,属于医疗急救方面的突发事件,立即拨打120电话。

3、比赛中,如果出现各种不可预知的紧急情况,由班主任老师及时组织好学生,听从大会组委会的统一指挥,按指定的路线有序撤离。

校运会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各年级组长、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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