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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企业服务合同篇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受托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售单位、委托方)
甲、乙双方根据常政发[1994]107号文颁发的《__市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议定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 房屋管理
(一) 乙方根据市__________文件规定将__________新村住房共计__________套_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出售给职工个人(说见清册),现委托由甲方管理并按本合同第三条款规定向甲方支付委托管理费。
(二) 上述房屋由甲方实行统一的专业化管理。
二、 房屋修缮
(一) 甲方负责乙方委托房屋共用部位及设施的维修及日常养护,保证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二) 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若委托甲方负责,费用由购房人自理。
三、 托管费用
(一) 根据市政府文件关于“建立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规定,乙方向甲方支付优惠出售房或补贴出售房房价款______%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作为房屋委托管理费。乙方在本合同签字后15天内,将上述款项金额拨入甲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帐户”,帐号_______________,甲方保证专款专用,并接受乙审查。
(二) 甲方负责乙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日常维修,所需费用从上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增值部分中开支。遇有中、大、修以上项目,若上述基金增值部分不足时,不足部分由乙方按实分摊。
(三) 甲方对托管房屋共用部位设施提供及时的维修、养护。若因甲方维修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 其它
(一) 为了便于托管房屋的管理和维修,乙方将有关房屋档案、图纸及其它技术资料移交给甲方存档备查(合同终止,一并返回)
(二) 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损坏、倒塌等、非甲方责任。
备注:
(一)本合同在签订后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到位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
(三) 本合同适用优惠和补贴出售两类房屋。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注:前款合同为合同(a)
合同(b)适用于各类公房,与合同(a)不同的是:
1. 房屋修缮第二款变为“乙方按市房产管理局核定的标准从房屋租金中提拨修缮及管理费用给甲方,托管房屋内自用部位正常零修(人为损坏除外),上甲方负责。”
2. 合同(b)中增加了“租金征收及管理”部分。并规定标准执行。
(1) 乙方公有房屋的租金,按__市房产管理局核定的统一标准执行。
(2) 租金由甲方负责征收,其中租金收入________%返回乙方用于日常管理,其余________%留作甲方用于托管理房屋室内自用部位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与管理。
合同(c)是针对各类私房(优惠和补贴出售房除外)而制定的。与合同(a)相比仅变动:
1. 房屋修缮第二款变为“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按( )种方式进行:
(1) 乙方自行修理。
(2) 乙方委托甲方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2.房屋管理部分增加一款“乙方上述房屋的所有权性质不变。”
物业企业服务合同篇二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花园商住小区委托给乙方实施前期物业管理,特制订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普通住宅小区
座落位置: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如楼盖、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重结构部位、外墙面、走廊通道、设备用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五条 小区共用设施、设备,如上下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系统、配电系统、供水系统、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
第六条 市政公用设施及附属建筑物、构筑物,如道路、路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地面与地下停车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七条 公用楼顶、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如商业网点、文体娱乐场所、幼儿园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九条 楼道、道路、绿地、公共场所的卫生清洁,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行驶与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 维持小区公共秩序,包括24小时内的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
勤,配合、协助当地公安机关维护小区治安秩序。
第十二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三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四条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其他相关费用。
第十五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 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六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律、法规及业主公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并提请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 法律、政策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3年,自20__年8月15日时起,至20__年8
月15日时止(如到期前业主委员会成立并选聘其它物业公司管理小区物业,则委托管理期限至选聘的物业公司正式接管之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维护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公约并将其作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协助乙方制订年度管理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并进行审定。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每年进行一次评定,
如因乙方管理不善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严重失误,经甲方监管人员调查确,甲方视乙方所损失程度进行赔偿。乙方在管理过程中,如有违法、违规行为,甲方有权提请政府主管部门处理,并有权终止合同。
4、甲方物业的绿化种植投入使用后,将由乙方全权接管小区的园林绿化护理工作。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并已办理验收手续。如存在质量问题,属保修期限内的,甲方应无条件负责返修、更换或改造,如委托乙方维修,需支付全部费用。
6、甲方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工程图纸、档案、住户基本资料等,于物业交接的同时移交给乙方管理。
7、甲方监督乙方依法或依照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8、小区标志牌(包括公共场所、办公场所的标志牌)和环保设施由甲方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制作。小区消防设施、器材由甲方配置完善后移交给乙方管理。
9、甲方向乙方提供不小于12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管理用房,产权归全体业主共有。
第二十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按本合同的约定,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法律、法规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规劝、警告、小区公示,严重者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监督。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二十一条 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实现物业目标管理,为业主创造优美、
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具体要做到: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
2、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定期检修、保养;
3、公共环境:环卫设备齐全、垃圾日产日清、标准化保洁;
4、绿化:花木养护良好、定期修剪、整齐美观、无损坏;
5、交通秩序:道路畅通、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停放有序,及时处理堵塞现象;
6、公共秩序维护:24小时值勤、巡逻、确保小区安全。
7、急修:尽快组织相关人员到达现场,及时解决;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已交付使用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具体标准为多层住宅每月每平方米0.5元,小高层住宅每月每平方米0.65元,商业用房每月每平方米1元,其他物业每月每平方米0.5元(最终以物价局审批文件为准)。
2、乙方按物价局审批文件进行收费,不得以任何理由变相收取额外费用(其他单位委托的代收费用除外),甲方有权进行监督。如因乙方私自收取额外费用的行为所引起的业主投诉和连带责任的,则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3、新入住业主的物业管理费应从甲方告知业主的收房日期计算。
4、对于甲方未出售的空置房屋,乙方不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费用。
5、小区公用设施水、电费用据实分摊,由乙方向业主收取。
6、每月5日至18日由乙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缴物业管理服务费、水电费、电梯维护费及其他相关费用。逾期交纳的,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交物业管理费用的千分之五扣罚滞纳金。
第二十三条 乙方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时,由当事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乙方应接受业主委员会、甲方对上述收费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公共绿地、园林小品及市政配套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改造、更新,如已不在保修时间范围内,由乙方提出方案,征得甲方同意,并获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费用由乙方根据服务受惠范围向业主平均收取。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 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未能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六条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物业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七条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提高各项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 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合同。一方擅自提前终止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管理目标,管理成绩优秀,并得到大多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赞扬和支持,可续订合同。
第三十一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详细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所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附件以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一共4页,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物业主管部门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七条 合同期满后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30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附件:《_花园业主公约》
《_花园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_花园物业服务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
物业企业服务合同篇三
组织名称:_________
业主委员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__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根据《_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物业区域《业主公约》的约定,甲方通过招标、议标等方式选聘乙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物业名称)实施本物业区域的物业管理服务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物业类型:_________;座落位置:_________;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四至:东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第二条 具体物业构成明细及所配置的共用设备设施明细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 委托服务事项
第三条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为: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物业企业服务合同篇四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
______________物业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市设立,由甲方与___________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其中,甲方占_______%股权。甲方愿意将其占公司___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占有公司_______%的股权,根据原公司章程规定,甲方应出资人民币_______万元,实际出资人民币_______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公司_______%的股权以人民币_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_______天内按前款规定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银行转帐方式分_______次支付给甲方。
(1)甲方保证
1、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保证所与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实、且合法有效;
4、保证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权益;
(2)乙方声明
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乙方承认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一条所规定的方式支付价款。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2、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将争议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本协议书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公司、公证处各执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甲方(签名或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名或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物业企业服务合同篇五
转让方:_______(甲方)
住所: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乙方)
住所:________
本协议由甲方与乙方就_______物业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市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同意将持有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的股权共_______万元出资额,以_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协议订立十五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权。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_______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_______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由(双方)承担。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协议,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协议。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协议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协议。
1、与本协议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北京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