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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工程建设项目代建协议(通用17篇)

时间:2023-10-27 22:13:23 作者:笔舞 2023年工程建设项目代建协议(通用17篇)

在签署合同协议之前,双方应该仔细阅读并理解合同内容,确保自己的权益不被侵犯。请大家参考下面的合同协议范文,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

工程建设项目代理协议书

鉴于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日期)提交了建设_________(合同名称)的投标书(以下称投标书)。

根据本文件,兹宣布,我行_________(以下称银行)向业主立约担保支付_________的保证金。

本保证书对银行及其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

银行名称(盖章):

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本保证义务的条件是:

(1)如果投标人在投标书中规定的投标书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书;。

或如果投标人在投标书有效期内接到业主所发的中标通知书后;。

(2)未能或拒绝根据投标须知的规定,按要求签署合同协议书;。

或未能或拒绝接投标须知的规定,提供法的保证金。

我行保证在收到业主第一次书面要求后,即对业主支付上述款额,无须业主出具任何证明,只需在其书面要求中说明条件是在此要求业主将注意到索款是由于出现了上述条件中的一种或两种,并具体说明情况。

本保证书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有效期或在该日期前已延长的投标书有效期后30天(会第30天)内有效。

延长投标书有效期无须通知银行,任何索款要求应在上述日期前交到银行。

银行名称:_________(盖章)。

证人:_________(签字)。

证人所在单位: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程建设项目代理协议书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项目)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地点:

招标规模:

招标内容:

总投资额:

招标方式: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项目)工程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招标代理工作。

(一)甲方职责。

4.提供项目付款方式并负责按规定支付进度款;。

5.委派代表或委托乙方抽取项目的评审专家;。

6.委派代表参加招标会、评标会;。

7.审定评标报告,并按规定确定乙方经合法招标程序产生的中标人;。

9.对评标内容有关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职责。

(二)乙方职责。

1.拟定工作计划并提供给甲方审定后执行;。

2.编写招标公告,在指定的网上刊登和发布招标公告;。

3.编制招标文件和开标、评标程序等,并按规定送甲方审定;。

4.印制并出售招标文件;。

6.按规定收取和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7.按规定抽取专家评委;。

8.组织开标、评标会,复核评标报告;。

9.提交评标全套资料供甲方定标;。

10.发出中标通知书和致谢函;。

11.按规定收取中标服务费;。

12.公布中标结果,印制合同书并组织甲方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三、合同价款。

根据桂价费字〔20__〕55号文件有关精神,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__]1980号文件工程类收费标准的80%计取。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合同订立时间日起生效。

委托人(盖章):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建设项目工程承包协议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________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五、工程造价: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一、开竣工日期:依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双方应根据工程协议书中第三条规定,分别负责按时完成。

三、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建工单位(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项目工程承包协议书

根据需要,甲方将小区供暖项目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执行,内容如下:

一、承包年限。

为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止。

二、承包费。

承包管理费为元。

三、支付方式。

甲方于供暖期内每月底以现金方式支付承包管理费的五分之一。

四、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锅炉、管道等供暖设备的运作、维修、维护保养和相关费用的支付。

(2)甲方负责提供供暖必备的工具设施和水、电线路及其必要的费用,并保证乙方能正常使用,同时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住宿。

(3)甲方按乙方要求,及时进行设备设施的检查、保养和清理,如锅炉、管道等供暖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故障扩大,减少损失。

(4)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各种行政管理,如:卫生、安全、治安消防、综合治理、监督等,特别要禁止火灾等事故发生,一旦发生类似事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5)若因甲方提供取暖煤源质量出现问题,导致乙方供热未达到规定标准,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2、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按照东港供暖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时、按量供暖,工作日内保证室内温度保证在正负16摄氏度。

(2)乙方负责锅炉工的招聘选任工作,保证锅炉工证照齐全,持证上岗,乙方负担其工资发放。

(3)一旦出现锅炉工操作失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及时维修设备,造成乙方不能按时、按量供暖,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2、甲方若未按约定方式支付承包管理费,乙方有权中断供热,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3、乙方供热未达到标准,每延误一天,甲方按照不同程度从承包费用中扣除相应费用。

4、若因停水、停电造成供热中断的,或因供热设施正常的检修和抢修造成锅炉停烧,乙方不承担责任。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建设项目工程承包协议书

订立合同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订立合同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全面推行项目管理,明确双方责任,实现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确保日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订立以下承包合同,供双方共同执行。

一、承包性质。

2、承包方属风险性总包干承包经营,额定上交,盈亏自理。

二、承包期限。

该项目与建设单位合同中的所有条款全部履行结束。

三、上交指标。

按完成结算收入的_____%上交(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四、安全责任约定。

乙方施工中出现工伤事故无论大小责任均由乙方全额承担。

五、其他约定。

1、乙方必须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守法经营;遵照行业管部门规定,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2、乙方应全面履行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全额享受和承担建设单位的奖或罚,并承担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的合同条款中全部的责任和义务。

3、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对承建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的监督和检查,甲方对乙方常规性的生产经营提供服务(技术方面的工作实行有偿服务)。

4、本合同签章生效时,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纳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全部退还乙方。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竣工财务结算手续结清后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建设项目代理协议书

合同编号:

委托人:

受托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地点:

规模:

结构类型/层数:

招标范围:包含图纸范围内容的工程。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招标全过程代理及工程量清单、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工作。

三、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即委托代理报酬)包括招标代理服务费和工程量清单、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费。

1、招标代理服务费经双方商定,由乙方向甲方收取,按下列第种方式计取:

(2)、按工程招标控制价总价的%计取;。

(3)、根据本项目规模和特点,按元(大写:元)总价包干计取;。

上述费用中不含甲方及中标人缴纳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服务费及评标委员会评审劳务费。

2、工程量清单、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费:由乙方向甲方收取,按下列第种方式计取:

(2)、按本项目审定预算控制价总价的%计取;。

(3)、根据本项目规模和特点,按元(大写:元)总价包干计取。

3、合同价款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拾日内一次付清;。

4、若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招标失败,甲方可拒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5、合同价款的支付货币为人民币。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后生效。

委托人(盖章):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年月日年月日。

建设项目工程承包协议书

发包单位(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依据国家建筑业有关各项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和内容,本着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_______工程内部承包经营合同。

第一条承包范围及方式。

1.2工程承包方式:依法经营、照章纳税、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二条承包指标。

2.1上缴甲方管理费:本工程总造价为_______元,乙方按工程总造价的___%上缴甲方管理费,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本工程决算定案后总造价如有增减,上缴管理费则相应调整。乙方除上缴甲方管理费外,其余额由乙方对工程实行承包。所有与工程有关的费用支出均由乙方承担。

2.2安全:杜绝死亡事故,无重伤事故,无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无火灾事故,轻伤事故月频率控制在1.2‰以下,严格执行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2.3文明施工:严格执行当地及集团公司《文明施工管理规范》;季度检查必须达到优良。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必须达到_______工程。

2.4质量:合格率100%;分部及分项工程优良率分别不低于60%;观感质量评定得分不低于85%2;集团公司季检必须达到优良;技术质量保证资料齐全;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工程。

2.5工期:自___年____月___日开工至___年____月___日竣工,总工期___日。

第三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3.1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的行业政策及甲方,企业各项管理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承包的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服务。

3.2甲方对乙方在承包施工过程中实行跟踪考核监督。若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条款并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解聘乙方职务,扣罚乙方履约保证金,赔偿甲方各项项经济损失。

第四条乙方权利和义务4.1根据本合同之相关约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以及甲方的各项企业管理制度,在甲方授权承包范围内,开展正常业务。

4.2乙方应一次性上缴甲方管理费或在承包施工过程中,每月依据工程进度产值,按合同核定的上缴率逐月上缴甲方管理费。

4.3乙方需承担营业税、个人所得税、防洪基金、资源税(具有“完税证明单”的除外)及其他应由乙方项目承包范围内支出的税金等,以上各项税金由甲方统一代扣代缴。

4.4按照甲方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履行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确保工程质量、工期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努力维护和树立甲方信誉和形象,全面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5建立健全项目部管理体系。乙方须按规定组建工程项目经理部,其中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材料员必须持证上岗.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专业任职资格,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特种作业上岗证;并将所有管理人员及持证上岗人员的上岗资格证书复印件和体检报告书(原件)报甲方备案。

4.6乙方自主调配和管理进入工程项目的人力、资金、物资、材料、机具等生产要素。

4.7乙方须严格遵守国家、地方税收政策和甲方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工程项目的财务账册,完善记帐科目和其它财务手续。

4.8乙方须遵守国家和地方及甲方劳动用工管理制度,按规定办理相关人员的“三保”手续和所有现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的保险以及第三者意外伤害保险手续。

第五条乙方责任。

5.1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贷款、租赁、担保、借款、赊欠等经济活动,否则,乙方之行为将被视为对本合同的单方面、实质性和根本性之违约行为,甲方有权随时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依照相关法律追索乙方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5.2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杜绝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全部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后果及责任。

5.3遵守甲方的经营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和控制,不得转包工程,如在工程需要进行分包,必须选择成建制、同时具备施工能力的队伍作为分包方,乙方应当对其分色方的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5.4作为第一责任人独立及全部承担生产经营活动中(包括质量、安全事故)所有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5.5工程所发生的一切债务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管理制度6.1项目承包人按规定交纳___万元履约保证金,在签订本合同书后,即被聘为本工程项目经营负责人。

6.2乙方应按甲方各业务部门要求,及时如实填报各种工程技术资料和经济资料。

6.3乙方必须将工程各项建筑材料、产品试验委托具备资质条件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进行检测。

6.4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财务管理制度》,工程项目必须建立会计台账,规范和完善财务管理。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将会计台账及工程造价决算书(经建设单位委托的法定中介机构审定)呈交甲方存档备查。

6.5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在30天内向发包方提供书面资料如下:

(1)甲方技术、质量、安全管理部门签字认可的全套工程技术质量、安全资料;。

(2)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备案机关签字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第七条奖惩规定。

7.1安全生产施工按与甲方签定的《安全生产责任状》执行。

7.2技术、质量按与甲方签定的《施工质量责任状》执行。

7.3工期:按与建设单位签定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有关条款执行。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本合同甲乙双方均应当妥善和全面履行在本合同中约定的各自义务,任何一方违反或规避本合同书的任何条款,均被视为违约行为。

第九条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9.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约束。

9.2甲乙双方若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寻求司法调解。

第十条全部合同文件(补充协议)。

10.1本合同视为缔约双方签署的关于双方合作的基础性、原则性和框架性法律文件。双方可根据奉合同履行进程中实际情况,根据本合同的基本原则,签署针对本合同的书面补充协议,但在未达成书面补充协议之前,本合同之全部约定,对双方均具有完整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包括双方签订的《工程质最技术管理达标责任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责任状》、)及附件、以及书面补充协议为双方签署之完整法律文件。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11.1本合同缔约双方履行完毕所有合同约定的权利及义务,各项费用收支完毕,所承担工程合同履行完毕且工程保修期满,相关第三方的诉讼时效过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十二条附则。

12.1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法律效力相同。

12.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承包方单位(盖章):

发包方单位(盖章):

建设项目委托代建协议书

委托人:

代建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经委托人研究,同意将______建设项目委托给代建人实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代建管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前期工作代理和建设实施代建。

总投资: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二、工程总建设期。

工程总建设期:__.__.__-__.__.__,。

三、质量标准:优良。

四、合同价款:。

甲方以项目总概算的2%作为乙方的代建管理费。工程竣工后,根据审计结果据实调整代建管理费。

五、合同组成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双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描述代建项目的技术性文件。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六、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代建人向委托人承诺,按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范围内的工程委托代建工作。

八、委托人向代建人承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的期限、方式和币种,向代建人支付代建管理费。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协议书

发包人:发展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设计人:xx市建筑设计院(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中心综合开发项目x区第一组团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以共同执行。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范。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1.4甲方提供的修建性规划方案图、园林规划方案图及大样详图、单体建筑方案图(三道尺寸线)及大样详图、园林小品(构筑物)建筑方案图、小区智能化设计方案。

1.5甲方提供的《建设工程设计任务书》。

1.6规划部门提供的建筑规划设计要点及市政规划设计要点。

1.8场地地质勘察报告。

1.9本协议解释权属于甲方。

2.1工程名称:中心综合开发项目x区第一期。

2.2项目地点:xx市城东新区。

2.3委托设计范围。

规划部分:

x区市政管线规划图及施工图(竖向、道路、给水、排污、排雨水系统,消防系统,煤气瓶组站及煤气管网,污水处理及管网,闸门,水环境,背景音乐,垃圾站,供电系统,电信、电视、智能化系统预留管线,管线综合);园林景观规划报建图及施工图设计;建筑规划报建图及施工图设计。占地约570亩。

单体部分:

115区第一组团建(构)筑物工程施工图设计:含单体施工图设计;停车场施工图设计;围墙施工图设计;小区入口施工图设计;泳池施工图设计,园林景点施工图设计等;闸门施工图设计。建(构)筑物面积约5万平方米。

市政部分:

各单体建筑、构筑物的给排水,消防,强电,电信、电视、智能化管线预留,通风空调,防雷接地施工图,人防工程等设计。

详见设计任务书。

2.4设计要求。

2.4.1各专业设计均应满足规划报建和施工图设计深度与技术要求。

2.4.2规划设计阶段:

配合方案设计单位(国际设计顾问公司)及园林景观设计单位(单位待定)完成规划和园林景观的规划施工图设计,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具体方式:

乙方根据甲方可提供的方案(调整和修改方案要由甲方批准),按报建图要求进行审核,给出修改意见,由甲方负责修改。修改后由乙方出图,经甲方同意,报规划部门审批。若规划部门提出修改意见,由乙方负责修改,完成报建图及施工图设计、相关文件资料的说明,直至规划部门批准通过。

由乙方独立完成115区总图施工图设计任务。

2.4.3初步设计阶段。

根据xx公司的建筑初步设计文件,主持完成本项目各专业的初步设计及相关文件资料。

具体方式:

乙方根据甲方可提供的建筑初步设计图(调整和修改方案要由甲方批准),按报建图要求进行审核、修改。修改后由乙方出图,经甲方同意,报规划部门审批。若规划部门提出修改意见,由乙方负责修改,完成报建图设计、相关文件资料的说明,直至规划部门批准通过。

其他各专业,乙方须按报建图要求进行初步设计。

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如规划部门、方案设计单位、小区智能化设计单位等)做好设计协调工作。

2.4.4施工图设计阶段。

主持完成本协议委托设计范围内的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文件和资料。

具体方式: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按施工图要求进行技术设计。设计后经甲方审查提出建议,由乙方负责修改,完成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文件资料的说明,报建设部门审查,直至建设部门批准通过。

2.5设计成果。

必须符合20xx年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和广东省地方标准和管理文件的有关规定,应充分满足整个项目的总体规划要求,兼顾项目发展的阶段性和连续性。

2.5.1提交的设计成果数量:

规划报建文件:各专业蓝图及文本八套,电子文件(光盘)一套。

初步设计文件:各专业蓝图及文本八套,电子文件(光盘)一套。

施工图设计文件:建筑专业蓝图十三套,其他各专业蓝图十套。文本、电子文件(光盘一套)。

超过协议要求的数量,可另收晒图费。

2.5.2提供与设计成果相应的设计概算。

3.1项目设计收费。

3.1.1本协议项下的设计范围与内容,涉及到的所有收费统一以单体建筑面积(含地下室、单体类型不分住宅及公建)为单位计算,设计费均按多层7元/平方米,小高层9元/平方米的包干价计取。总设计费按实际承担设计的单体总建筑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的计算原则以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和规定为准,由甲、乙双方认可。预计总建筑面积约为5万平方米,则总设计费约为35万元(最终单体总建筑面积以实际完成设计的建筑面积为准计算,同时不超过第一组团的范围)。

3.1.2套用图的设计不计入总建筑面积,按每增加一栋:基础不变增加原该栋设计费的30%,基础改变增加原该栋设计费的40%计算。

3.2设计费支付方式。

3.2.1本协议签定后一星期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设计费的5%作为定金。协议生效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3.2.2乙方向甲方提交规划方案设计文件并获政府批准后一星期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设计费的10%。

3.2.3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已完成工作量的设计费的25%。

3.2.4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后一星期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已完成工作量的设计费的45%。

3.2.5乙方向甲方提交市政、园林施工图设计文件后一星期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设计费的5%。

3.2.6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星期内,支付竣工验收合格工程部分的余款10%。

3.2.7甲方应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付款,甲方不按时付款,乙方有权要求从逾期第二日起按该阶段应付设计费数额每日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而且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直到收到款项为止。

3.2.8乙方未按时交付图纸或因设计差错,造成甲方工作进度延期或损失,乙方除应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逾期第二日起按该阶段应付设计费数额每日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而且甲方可终止协议,并有权依据其损失索赔。

4.1规划方案设计阶段:

在甲方提供规划设计方案后5天内,乙方完成规划报建图及相关资料。

4.2初步设计阶段:

在规划设计方案通过有关部门审批后,15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4.3施工图设计阶段:

4.3.1在甲方提供设计要求及相关资料和初步设计报审通过后,30天内提供全套施工图。(在15天内先提供两栋单体全套施工图)。

4.3.2乙方需根据甲方总体计划时间提交施工图,根据甲方书面要求,乙方可适当调整出图次序,尽可能满足甲方开发建筑的需要。

4.3.3对本项目市政工程,园林工程等配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乙方应根据甲方需要提供全部和部分施工图。该项工作出图时间为单体施工图提交完成后20天内。

4.4施工图审查修改。

4.4.1乙方需在政府部门提出设计审查修改意见书后,4天内向甲方提交符合要求、签章齐全的回复意见和修改变更图直至通过。

4.5所有设计文件提交时间以甲方相关人员与乙方设计联络人员收发设计文件并签认时间为准。

5.1甲方责任。

5.1.1甲方负责及时提供有关技术设计所需的确切资料(包括方案设计成果、设计任务书、用地红线图与地形图、政府有关批文与规定,设计要点),并对所提交资料及文件的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

5.1.2甲方负责跟进乙方设计进度,及时提出使用功能、技术配置等要求意见,及时审查确认各阶段设计图纸及相关的设计文件。

5.1.3甲方负责管理部门、设计部门之间的协调,向有关部门办理各项报建报批工作,并及时向乙方提供批复文件。

5.1.4甲方若要求乙方比协议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乙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

5.2乙方责任。

5.2.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协议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乙方负责提供上述设计范围所定的设计服务,包括到场地现场发生的所有费用。

5.2.2乙方确保设计深度和质量,按时完成协议规定的设计任务。对设计成果的正确性、实用性、可靠性负责。乙方应优化设计,在做到安全合理的基础上,须认真考虑经济效益、节省投资。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改或调整,直至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5.2.3乙方按双方设定的工作计划按时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图纸、图册、电子文件。乙方应尽力配合甲方的开发工期。

5.2.4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2.5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5.2.6设计文件中选用的标准图由乙方复印提供给甲方。

5.2.7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到现场参加有关部门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在原定工作范围内做必要修改补充。

5.2.8乙方负责跟进甲方所委托其它设计院完成的与乙方设计有关的图纸,以及按规范提出设计修改意见,乙方负责技术性方面的把关。

5.2.9乙方向甲方提供参与本项目的全部设计人员名单,明确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和主要联系人,并出具委托授权书,甲、乙双方所有的设计联络及文件收发通过该员完成。项目成员中必须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师进行相关专业设计。项目小组成员的调整须经甲方同意。

5.2.10项目设计变更须经甲方同意,如因无效变更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乙方负责。

5.2.11若因实际工作需要,乙方须应甲方要求随时到有关部门或施工现场解决技术问题。一般问题当场解决,重大技术问题不超过两天。

5.2.12乙方须到现场参加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并参加基础工程、隐蔽工程、主体结构及竣工验收。

5.2.13乙方须到现场参加专家评审会和鉴定会。

5.2.14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局部修改、技术难题应及时完成修改图并签字盖章,同时不增加设计费。

5.2.15乙方不得将甲方的设计成果用于其他项目。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协议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协议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方法解决,协商不成时,协议双方任何一方可向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8.1施工图完成后,因非乙方原因,甲方如有重大变更和修改,设计费双方另行协商。

8.2因乙方原因造成设计工作的返工和修改,或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或不能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从而影响甲方的开发建设计划,甲方将按本协议对乙方收取违约金和延迟付款时间,并可单方面解除协议和提出索赔。

8.3因甲方原因,甲方不履行协议,致使协议终止,甲方无权要求返还已付定金。

8.4因乙方原因,乙方不履行协议,致使协议终止履行,应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及全部费用。

8.5乙方为本协议项目的服务至委托设计范围内的项目施工竣工综合验收合格时为止。

8.6本工程项目中,乙方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甲方需要乙方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8.7如甲乙双方协作较好,乙方配合工作经甲方认可,甲方将后期开发设计任务委托乙方完成,其协议另行签定。8.8如甲方要求的工作范围或设计图纸深度超出本协议所限,或因非乙方原因造成设计工作的返工或修改,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并顺延工期,所需增加的费用与时间由双方另行商定。如乙方设计未被政府部门通过、或因自身原因造成设计工作的返工或修改,则增加的费用与时间由乙方负责。

8.9本协议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费用由甲方负责。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

8.10关键词定义:

单体总建筑面积——包含多层、小高层建筑物及配套辅助设施(如煤气站)等。凡建筑规划、总图工程、景观小品、建筑小品、构筑物等不计建筑面积,但游泳池按其占地面积计算,地下室按实际面积计算。

多层及小高层——多层即9层半及以下,小高层即10层及以上。

套用图——按国家有关规定界定。

9.1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或甲方或乙方经营发生重大变故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及时解决善后事务。

9.2建筑、市政、规划设计任务书、项目成员名单为本协议的附件。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对本协议任何一方需要另作修改或补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

9.4本协议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5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即生效,双方履行完协议规定的义务后,本协议即行终止。

本协议附件为《建筑工程设计任务书》、《项目设计成员名单》。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日期:年月日

建设项目委托代建协议书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委托单位(甲方):

承担单位(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发包人:

设计人:

经招投标,设计人中标承担项目勘测设计工作,工程地点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本工程设计成交通知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3、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4、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设计依据。

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现行国家标准和规范。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中标函(文件)。

3.3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3.4投标书。

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

1、项目名称:

2、规模:

3、阶段:

4、设计内容:

5、设计周期:

第五条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附:分标段提供图纸份数等同):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

事宜。

第六条费用。

根据本工程设计采购、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本合同的设计费总包干价为:。(项目采取包干价承包,含工程现场踏勘、办公条件,初步设计编制及评审,施工图编制等一切费用)。

项目设计费情况一览表。

编号项目名称中标费率。

合计。

第七条支付方式。

2、提交所有施工图成果后3日内支付合同额的30%,即;。

3、项目竣工验收后3日内支付剩余10%尾款。

4、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5、项目因各种原因无法实施的,设计费用将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支付完毕。

第八条双方责任。

8.1发包人责任。

8.1.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按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

8.1.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如逾期支付,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8.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8.1.4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方面的便利条件。

8.2设计人责任。

8.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8.1.3、8.1.4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8.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各单位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8.2.3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

8.2.4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并严格按照发包人意图进行项目设计。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为不超过设计费总额的100%。

8.2.5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一,此项违约金限额为合同价款的4%。

8.2.6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8.2.7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设计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第九条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仲裁。

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如不能通过电话互联网解决时须在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配合以解决。

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设计人应无条件配合。

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5、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6、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份,发包人份,设计人份,采购代理份。

7、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或。

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税号:税号:

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银行账户: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协议

1.双方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建立委托代理关系,遵守和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条例和法规,以保证招标工作的顺利完成。

2.双方承诺本着对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负责的原则,为保证项目设计的质量,在工作中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努力,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招标工作。

1.委托项目:xx

2.委托内容:xx

1、甲方职责:xx

(1)向国家有关部门办理项目审批手续。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招标项目的背景情况、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和项目招标所必需的技术资料、图纸等。

(3)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招标项目所需资金落实情况的证明。

(4)协助乙方进行有关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和修改工作。

(5)参与标前答疑会和开标大会。

(6)组建评标委员会。

(7)根据乙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2、乙方职责:xx

(1)在甲方委托的招标范围内,组织招标工作。

(2)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制。

(3)招标文件的印刷和发售。

(4)编写和刊登本项目的招标公告。

(5)澄清投标人提出的有关招标文件中的问题。必要时,修改招标文件。

(6)组织现场勘察和标前答疑会。

(7)接收投标文件、组织和主持开标,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将开标记录报送有关主管部门。

(8)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与甲方共同研究确定评标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中技术及经济专家由业主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从当地政府专家库(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9)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人与甲方签订合同。

(10)整理招标、评标文件交甲方存档。

3、共同责任

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招标活动进行过程中和招标完成后,双方均有责任对对方的有关商业和技术秘密保密。

1、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招标过程中自己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2、乙方直接向中标方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78000元(七万八千元人民币)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5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40%的代理费用作为本项目招标的前期费用,待整个招标结束后,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其余的全部代理费。

3、乙方按有关规定收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在招标文件中确定),并在招标完成后按有关规定负责退回给投标单位(不计利息)

有关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名单,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均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人员。

1.本代理协议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的方式解决,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或规定与本协议相矛盾,以国家法律规定为准。

甲方:xx乙方:xx

地址:xx地址:xx

电话:xx电话:xx

传真:xx传真:xx

法人代表:xx法人代表:xx

授权代表:xx授权代表:xx

签约地点:xx

时间:xx

桥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协议

委托人:

受托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地点:

规模:

招标规模:

总投资额: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

三、合同价款。

代理报酬为人民币元。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委托人(盖章):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第一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l.2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1.3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l.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代表。

1.7工程建设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9附加服务: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4.1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代理报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

1.11图纸: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2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3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4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l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招标代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委托人将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2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5)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6)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支付代理报酬;。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3受托人在履行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标代理范围的合理化建议,经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经济奖励。

4.4委托人负有对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

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有关损失。

5、受托人的义务。

5.1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5.2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

(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3受托人应对招标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

5.4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5.5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受托人专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受托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5.6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5.7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

6、委托人的权利。

6.1委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3)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5)与受托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8)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7、受托人的权利。

7.1受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受托人有权提出建议;。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

(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7)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金额、币种、汇率和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8.2受托人对所承接的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用,经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8.3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所发生的费用(如: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公证费等),由委托人与受托人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由委托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报酬20%的代理预付款,具体额度(或比例)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中标人与委托人签订承包合同5日内,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委托代理报酬一次性支付给受托人。

9.2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附加服务项目,应收取的报酬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9.3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预付费用,自应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代理预付费用的利息。

9.4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报酬,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应付代理报酬的利息。

9.5委托代理报酬应由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法和时间,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人按照约定直接向中标人收取。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委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受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人赔偿受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委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10.2受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受托人赔偿委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受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最高不应超过委托代理报酬的金额(扣除税金)。

10.3第三方违约。如果一方的违约被认定为是与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则应由合同双方中有违约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再由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赔。

11.1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11.2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委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委托人发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7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受托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11.3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受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委托人可按11.2款确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赔。

12、争议。

12.1委托人和受托人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向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合同变更、生效与终止。

13、合同变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续履行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及时通知受托人暂停招标代理业务。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应当在正式恢复前7天通知受托人。

若暂停时间超过六个月,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支付重新启动该招标代理工作一定的补偿费用,具体计算方式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确定。

13.2本合同签订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或由于任何后续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导致服务所需的成本或时间发生改变,则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报酬和服务期限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相应调整。

13.3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因解除合同使当事人一放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的损失,赔偿方法与金额由双方在协议书约定。

14、合同生效。

14.1除生效条件双方在协议书中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终止。

15.1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标代理业务,且委托人或中标人支付了全部代理报酬(含附加服务的报酬)后本合同终止。

15.2本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15.3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双方不能就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行终止。除委托人应付给受托人已完成工作的报酬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15.4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数。

16.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副本根据双方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合同招标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未涉及的内容进行补充。

第二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采用的文字为:。

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

4.2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代理招标业务所需的全部资料的时间:;。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

(4)指定的与受托人联系的人员。

姓名:

职务:

职称:

电话:;。

(5)需要与第三方协调的工作:;。

(7)应尽的其他义务:。

5、受托人的义务。

5.1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

5.2受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2)为招标人提供的为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

(3)承担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应由受托人支付的费用:;。

(4)应尽的其他义务:。

6、委托人的权力。

6.1委托人拥有的权力:。

(8)委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

7、受托人的权力。

7.1受托人拥有的权力:

(7)受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

代理报酬的金额或收取比例:;。

代理报酬的币种:汇率:;。

代理报酬的支付方式:;。

代理报酬的支付时间:。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预付委托代理费用额度(比例):。

9.3逾期支付时,银行贷款利率:。

9.4逾期支付时,应收取的利息:。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本合同关于委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3)双方约定的委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10.2本合同关于受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4)双方约定的受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12、争议。

12.1双方约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

16、合同分数。

16.2双方约定本合同副本份,其中,委托人份,受托人份。

17、补充条款:

委托单位(甲方):

承办人(乙方):

协议签订日期:年月日

建设项目工程承包协议书

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工程施工项目承包乙方。为加强管理,明确责任,体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4、承包范围:

5、开竣工时间:

6、质量等级:

7、合同价款:

二、工程费用。

1、有关部门征收的劳保基金、劳动定额测定费、预算定额费、招投标服务费、建管费、保险费、噪声费、合同鉴证费、合同印花税、暂住证和施工许可所含的其他规费,乙方应当及时配合缴纳。若缴纳有困难者,由甲方代缴后,从工程结算造价中扣留。

2、甲方从本工程中按结算总价%扣留营业税和附加税;按%扣留企业所得税;按%扣留企业管理费。合计共扣留工程结算价款的%.

三、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2、凡从建设单位收取的工程款,均应进入甲方帐户。按甲方规定办理了有关审批手续后,再拨付乙方使用。该费用包括建设单位供给的各种材料。

3、甲方按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的约定,向建设单位收取工程进度款,扣除各种费用后,向乙方拨付工程进度款。

4、工程主体完工,甲方累计向乙方拨付的工程款要达到应付工程款总额的70%,剩余款项待工程验收合格交工后拨付。

5、因建设单位迟延或不能足额拨付工程进度款,导致甲方不能及时足额向乙方拨付工程进度款的,不构成甲方对乙方的违约。

6、劳动人员的工资发放由乙方造册,报甲方审批后,由乙方发放。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全面履行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所约定的各项条款,以及对建筑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工期等内容所做的承诺。

2、遵守工程施工及本合同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技术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图纸规范要求施工,施工中的图纸变更需经甲方同意并经设计人员签字认可办理签证手续。

3、随时接受甲方及监理、建设单位的质量、安全、治安人员的监督检查。执行施工现场安全保卫等规章制度,搞好现场文明施工,对出现的质量、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如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上级有关部门的处罚,均由乙方承担,同时接受公司在上级有关部门罚款额上增加2倍处罚额的罚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如质量、工期达不到合同规定要求,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所进场的材料必须“三证”齐全,所有检试报告均提供甲方检查后方可使用。把好材料质量关,如发现使用不合格材料,甲方有权停工并罚款。乙方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全额承担。

6、要按实际工作进度如实填报工作量,工资报表。在保证工程任务符合约定标准的前提下进行工程结算。甲、乙双方之间的工程结算以甲方同建设单位之间进行的工程结算为准。因建设单位原因致使工程结算久拖不决的,不构成甲方对乙方的违约。

8、凡乙方与其他单位的一切经济、财务、材料往来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如发生经济纠纷,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四、工程保修。

本工程预留总造价%的保修款。在甲方同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所约定的保修期满后,支付保修款。保修期内因质量问题所发生一切经济支出均从保修款中扣除,不足的由乙方向甲方补足。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由于非甲方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全面履行,不构成甲方违约。

3、本合同未尽事宜协商解决或另行签订协议。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协议书

委托人:

受托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地点:

规模:

招标规模:

总投资额: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

三、合同价款。

代理报酬为人民币元。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委托人(盖章):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人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第一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

1.2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1.3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代表。

1.7工程建设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8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工作内容。

1.9附加服务: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4.1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代理报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

1.11图纸: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2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3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4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招标代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委托人将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2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5)根据需要,做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6)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支付代理报酬;。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3受托人在履行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标代理范围的合理化建议,经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经济奖励。

4.4委托人负有对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

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有关损失。

5、受托人的义务。

5.1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5.2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

(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3受托人应对招标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

5.4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5.5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受托人专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受托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5.6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5.7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他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露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

6、委托人的权利。

6.1委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3)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5)与受托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8)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7、受托人的权利。

7.1受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受托人有权提出建议;。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

(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7)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金额、币种、汇率和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8.2受托人对所承接的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用,经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8.3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所发生的费用(如: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公证费等),由委托人与受托人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由委托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报酬20%的代理预付款,具体额度(或比例)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中标人与委托人签订承包合同5日内,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委托代理报酬一次性支付给受托人。

9.2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附加服务项目,应收取的报酬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9.3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预付费用,自应支付之日起,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代理预付费用的利息。

9.4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报酬,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应付代理报酬的利息。

9.5委托代理报酬应由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法和时间,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人按照约定直接向中标人收取。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委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受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人赔偿受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委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10.2受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受托人赔偿委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受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最高不应超过委托代理报酬的金额(扣除税金)。

10.3第三方违约。如果一方的违约被认定为是与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则应由合同双方中有违约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再由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赔。

11.1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11.2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委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委托人发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11.3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受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委托人可按11.2款确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赔。

12、争议。

12.1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向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合同变更,生效与终止。

13、合同变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续履行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及时通知受托人暂停招标代理业务。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应当在正式恢复前7天通知受托人。

若暂停时间超过六个月,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支付重新启动该招标代理工作一定的补偿费用,具体计算方法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确定。

13.2本合同签订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或由于任何后续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导致服务所需的成本或时间发生改变,则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报酬和服务期限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相应调整。

13.3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因解除合同使当事人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的损失,赔偿方法与金额由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

14、合同生效。

14.1除生效条件双方在协议书中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终止。

15.1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标代理业务,且委托人或中标人支付了全部代理报酬(含附加服务的报酬)后本合同终止。

15.2本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15.3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双方不能就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行终止。除委托人应付给受托人己完成工作的报酬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15.4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数。

16.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副本根据双方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合同招标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未涉及的内容进行补充。

第二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采用的文字为:。

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

4.2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代理招标业务所需的全部资料的时间: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

(4)指定的与受托人联系的人员。

姓名:

职务:

职称:

电话:

(5)需要与第三方协调的工作:

(7)应尽的其他义务:

5、受托人的义务。

5.1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

5.2受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组织招标工作的内容和时间:(按招标工作的程序写明每项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时间)。

(2)为招标人提供的为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

(3)承担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应由受托人支付的费用:;。

(4)应尽的其他义务:

6、委托人的权利。

6.1委托人拥有的权利:

(8)委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

7、受托人的权利。

7.1受托人拥有的权利:

(7)受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

代理报酬的金额或收取比例:;。

代理报酬的币种:汇率:;。

代理报酬的支付方式:;。

代理报酬的支付时间:。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预付委托代理费用额度(比例):。

9.3逾期支付时,银行贷款利率:。

9.4逾期支付时,应收取的利息:。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本合同关于委托违约的具体责任:

(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双方约定的委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10.2本合同关于受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不应泄露的招标资料和情况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4)双方约定的受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12、争议。

12.1双方约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

16、合同份数。

16.2双方约定本合同副本份,其中,委托人份,受托人份。

17、补充条款:

桥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协议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l.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2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1.3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代表。

1.7工程建设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9附加服务: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4.1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代理报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

1.11图纸: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2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3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4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

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

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

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招标代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

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委托人将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2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5)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6)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支付代理报酬;。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3受托人在履行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标代理范围的合理化建议,经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经济奖励。

4.4委托人负有对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

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有关损失。

5.受托人的义务。

5.1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5.2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

(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3受托人应对招标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

5.4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咨询业务。

5.5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受托人专有。

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受托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5.6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5.7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

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

6.委托人的权利。

6.1委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3)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5)与受托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8)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7.受托人的权利。

7.1受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受托人有权提出建议;。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作出解释;。

(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知识产权,委托人,使用或复制的权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金额、币种、汇率和支付方式、时间。

8.2受托人对所承接的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用,经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8.3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所发生的费用(如: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公证费等),由委托人与受托人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由委托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报酬20%的代理预付款,具体额度(或比例)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中标人与委托人签订承包合同日内,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委托代理报酬一次性支付给受托人。

9.2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附加服务项目,应收取的报酬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9.3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预付费用,自应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代理预付费用的利息。

9.4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报酬,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应付代理报酬的利息。

9.5委托代理报酬应由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法和时间,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人按照约定直接向中标人收取。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委托人违约。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受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人赔偿受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委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10.2受托人违约。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受托人赔偿委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受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最高不应超过委托代理报酬的金额(扣除税金)。

10.3第三方违约。

如果一方的违约被认定为是与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则应由合同双方中有违约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再由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赔。

11.1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11.2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委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委托人发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7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受托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1.2款确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赔。

12.争议。

12.1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向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合同变更、生效与终止。

13.合同变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续履行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及时通知受托人暂停招标代理业务。

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应当在正式恢复前7天通知受托人。

若暂停时间超过六个月,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支付重新启动该招标代理工作一定的补偿费用,具体计算方法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确定。

13.2本合同签订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或由于任何后续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导致服务所需的成本或时间发生改变,则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报酬和服务期限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相应调整。

13.3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未达成书面协议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因解除合同使当事人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的损失,赔偿方法与金额由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

14.合同生效。

14.1除生效条件双方在协议书中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终止。

15.1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标代理业务,且委托人或中标人支付了全部代理报酬(含附加服务的报酬)后本合同终止。

15.2本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15.3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

如果双方不能就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行终止。

除委托人应付给受托人已完成工作的报酬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15.4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数。

16.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

副本根据双方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合同招标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未涉及的内容进行补充。

第二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采用的文字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__。

4.2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代理招标业务所需的全部资料的时间:_____________。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

(4)指定的与受托人联系的人员。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5)需要与第三方协调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应尽的其他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受托人的义务。

5.2受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4)应尽的其他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6.委托人的权利。

6.1委托人拥有的权利:

(8)委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__;。

7.受托人的权利。

7.1受托人拥有的权利: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代理报酬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报酬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3逾期支付时,银行贷款利率:______________;。

9.4逾期支付时,应收取的利息:______________;。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本合同关于委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0.2本合同关于受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4)双方约定的受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

12.争议。

12.1双方约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他。

1.本协议未详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行生效,全部招标代理工作完成,且中标通知书发出并结清款项后失效。

委托人: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协议书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投资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

三、合同价款。

代理报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

建设项目工程承包协议书

雇主: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商: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已就建设项目充分协商签署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项目面积(包括土木工程、管道工程和电气工程):

共______平方米。

5.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

7.项目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

8.项目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

9.工程质量:依据国家颁布的施工图、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

12.违约责任:。

(1)甲方因自身原因延误支付工程价款时,每逾期一天,违约金按应付金额__________计算。

(2)如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每逾期一天,违约金按未完成工程的成本计算。

(3)如果甲方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和技术资料,乙方可要求延长工程日期,也可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4)保险期为工程竣工后一年。

供热工程的保修期是供热期。

在保修期内,承包商应负责修复因其施工责任而导致的雨水渗漏、温水加热和管道泄漏。

如果是由业主或设计责任造成的,甲方应自行处理。

(5)因乙方原因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3.本合同附件:共______。

14.合同有效期: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直到工程竣工进行竣工验收和付款结算。

除了一个保修。

15.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5份,承包人7份,发包人7份,发包人1份送建设银行。

雇主(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商(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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