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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食品药监工作报告 食品安全工作报告(模板9篇)

时间:2023-09-04 17:32:39 作者:雨中梧 最新食品药监工作报告 食品安全工作报告(模板9篇)

报告,汉语词语,公文的一种格式,是指对上级有所陈请或汇报时所作的口头或书面的陈述。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报告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报告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食品药监工作报告篇一

1、小作坊提升工作:县局将2020年定为“小作坊规范提升年”,全面开展小作坊规范提升工作。办事处接到通知文件后,立即行动,制定出台工作方案,切实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2、小餐饮规范工作:按照“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的要求,从摸排建档、培训教育、整顿示范和建章立制等方面,对辖区小餐饮进行了整治,并对学校食堂、学校周边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实行月检查制度,截止目前共整顿规范小餐饮351家,全面完成县局分配的工作任务。

3、流动摊点规范及证照办理工作:为保证辖区群众饮食安全,确保零事故发生,今年对政府驻地、学校周边、旅游点周边、各集贸市场的流动摊点进行了规范提升,并要求办证经营、原材料公示、求索证索票齐全、按流动摊点证上的时间地点经营。

4、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工作:根据县局的部署要求,每天开展“集集检、百分百、全覆盖”快检活动,重点检测集贸市场流通蔬菜中的农药残留,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截至目前共开展快检活动200余次,抽检7500批次,合格率达99.9%,覆盖全镇各主要集贸市场以及餐馆超市。

5、抽检工作:全力配合县抽检中心人员对我镇小作坊、小餐饮及流通行业进行了抽检,全面完成了县局分配的工作任务。

6、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接到上级通知后办事处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非洲猪瘟疫情危害的严重性和防控工作的紧迫性,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会同兽医站、食药所对各商超、集市的肉摊进行了拉网式排查,与各大酒店、小餐饮店、学校食堂签订了泔水处理协议,并对外出务工人员进行统计,未发现在外地养殖厂工作的外出务工人员。

7、宣传工作:在全辖区各主要街道以及人员密集的地方开展宣传工作,今年以来共发放食品安全相关材料2000多份,在辖区所有的行政村内悬挂食品安全宣传牌,为每家涉食单位制定一块食品安全宣传牌,全力普及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防范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五进”科普宣传等专项活动,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宣传氛围,达到人人共享食品安全的目的。

8、培训工作:召开辖区涉食单位食品安全培训会、各业态专门培训会以及食品安全协管员培训会等4次,辖区所有涉食单位的负责人参加,通过培训提高了食品安全意识,增强了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

9、学校食品安工作:为保证师生用餐安全,办事处食安办会同市管所每月检查一次学校食堂,并开展学校(幼儿园)食堂开放日活动3次,在校园开展了科普讲座,向学生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组织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社会监督员参观学校食堂,让公众了解食品原料购进渠道、加工程序、餐饮具清洁消毒、食堂环境等,同时召开了家长师生座谈会,听取大家意见建议。

10、巡查工作:重点巡查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食品店,开学季联合市管所检查辖区5所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隐患,包括原材料的购入、加工、索证索票等。联合安监办、教委、市管所等开展学校食堂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不出任何安全问题;严格食品摊贩规范管理,致力于摊贩的集中整治;着重对流通业、小作坊、保健食品、化妆品、油坊等企业进行巡查检查。

1、食品企业监管点广,监管人员少,致使监管力度不够。一是各食品行业比较松散,交通不便利,给监管造成一定阻碍;二是食品安全监督时间紧迫,进行专业的培训学习不够,需要进一步提升专业人员素质。

2、“低、小、散”问题突出,监管难度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量大面广,规模小、分布散乱,科技含量低,绝大多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工艺简单,设备落后陈旧,作业时间、方式随意性大,再加上从业人员素质低,管理混乱,流动性大,始终存在食品质量安全隐患。因此,监管工作难以覆盖不留死角,监管工作难度大。

3、食品经营业户守法意识不强。农村一些食品生产、经营业户整体素质偏低,缺乏必要的生产、加工条件,原材料购入不索证索票,有的甚至无证经营,守法经营、自我保护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1、深化“三小”规范管理工作。

2、持续促进食品快检常态化运行。

3、加大对学校食堂的执法检查,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4、强化食品安全宣传工作。

5、强化执法检查,严格食品监管,确保食品安全零事故。

食品药监工作报告篇二

1、何谓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安全标准是国家为保证食品质量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食源性疾病发生,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本着最大限度释放风险确保品质安全的原则,对食品、食品相关产品、食品添加剂的卫生要求及其在生产、加工、贮存和销售等方面所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措施。食品安全标准是对国家原有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食品行业标准中强制性条款的整合,它既是市场准入的基本条件,也是各级行政部门食品监督执法的依据。

2、食品标准现状

建国初期,我国的食品类标准较少,20 世纪70年代末以后我国食品类相关标准开始日益丰富,当时颁布的主要是食品添加剂的产品标准,食品的卫生标准和产品标准较少。20 世纪80 年代后陆续发布了一系列的食品卫生标准和产品标准。在1981 年颁布的gb 2757-1981《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开创了中国酿酒行业的新纪元。1983年颁布了gb 3865-83《中式糕点质量检验方法标准》和gb 3866-83《西式糕点质量检验方法标准》。1985年颁布了粮食、油料检验方法标准和一系列植物油脂检验方法标准。1986 年和1987 年颁布了gb 7100-86《糕点、饼干、面包卫生标准》、粮食类产品标准和以zbx 为编号的一系列专业生产技术规程。1988年国家卫生部又颁布了19 个食品类卫生标准。20 世纪90 年代初商检局颁布了一系列的进出口产品标准和检验方法标准,卫生部还颁布了一批残留等检验方法标准。1995 年中国农业部颁布了第一批绿色食品相关标准,xx 年颁布了第一批无公害食品相关标准,标志着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在中国走向制度化,也说明了人们食品安全意识的提高和国家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1996年、xx年和xx年中国对食品方面卫生标准进行了三次大范围的颁布和修订,使卫生标准的覆盖范围更加广泛。这些工作,对食品标准建设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归结起来,在《食品安全法》实施以前,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形成了四个层次,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企业标准。从属性方面看,又分属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工业标准、食品质量标准、食品进出口检验检疫标准四个类型。这些标准总计4700余项。因为标准制定的立足点不同,客观上造成了食品标准政出多门的问题,针对同一种食品,既有国家标准,也有行业标准。如苹果,既有标准委颁布的国家标准,又有农业部颁布的无公害标准、绿色标准、外观等级标准,还有原商业部颁布的苹果销售质量标准。这些标准往往规定各异,互相矛盾,造成食品生产流通领域秩序混乱,令执法部门和企业无所适从。与此同时,对一些重要的品种,各部门似乎都视而不见,迄今没有标准问世,留下空白和盲区,导致生产经营或执法监督无据可依。此外,一些标准数十年不作修订,与形势发展严重不相适应,老化滞后现象十分突出。

3、《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

为解决上述问题,《食品安全法》要求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工业标准、食品质量标准等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安全标准,并明确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性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强制性标准。明确了食品安全标准由卫生部负责制定和公布、国家标准委提供编号,强调了有关产品国家标准涉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内容的,应当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一致。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包括8个方面的内容,即: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其中,人体摄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会危害人体健康,因此必须测定一个保障人体健康允许的最大值,规定食品中各种危害物质的限量。

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天然物质。食品添加剂是食品生产加工中不可缺少的基础原料,但是,滥用食品添加剂会危害人体健康,必须制定标准严格限定其品种、使用范围和限量。

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主辅食的营养成分不仅关系到食品的营养,而且关系到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主辅食的营养成分有特殊要求,需要制定标准。

食品的标签、标识和说明书具有指导、引导消费者购买、食用食品的作用,许多内容都直接或间接关系到消费者食用时的安全,这些内容的标示应该真实准确、通俗易懂、科学合法,需要制定标准统一的要求。

食品的生产经营过程是保证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其中的每一个流程都有一定的卫生要求,对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预防疾病,具有重要意义,都需要制定标准统一要求。

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主要包括营养要求;食品的物理或化学要求,如酸、碱等指标;食品的感觉要求,如味道、颜色等,这些也属于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检验方法是指对食品进行检测的具体方式或方法,检验规程是指对食品进行检测的具体操作流程或程序,采用不同的检验方法或规程会得到不同的检验结果,所以要对检测或试验的原理、抽样、操作、精度要求、步骤、数据计算、结果分析等检验方法或规程作出统一规定。

以上都是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食品安全标准是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强制性标准,负责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部门应该积极主动地研究制定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已经制定的,应该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修订,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4、目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发布情况

《食品安全法》授权卫生部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唯一的制定和发布机构。近两年来,卫生部颁发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组建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评审委员会,并颁布了一批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据统计,目前已公布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76项,包括68项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限量、预包装食品标签等基础标准,完成了指定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58项。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为配合食品添加剂“严打”行动,今年5月13日公布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包括食品添加剂、食品加工助剂、胶姆糖基础剂和食用香料等2314个品种,涉及16大类食品,23个功能类别。从法律角度讲,今后,在食品构成中,除食品工艺配方核定的主料、辅料外,凡是发现不在《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品种目录(总计2314种)之内的任何成分,均可视为在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凡是发现在食品加工过程中违反《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特定限制,超范围、超量使用目录中的添加剂的,均可视为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必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实施。但是在在检验检测和监督执法实践中,时常会遇到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不全品类残缺的问题。在处置此类问题是,要把握以下原则:一是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产品标准的食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部门可以参照食品安全法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的规定,组织制定、修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并报国务院授权负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的部门备案;二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实施前,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按照现行食品卫生标准、食品产品标准生产经营食品;三是既无国家标准,也无地方标准的,鼓励企业制定符合食品质量安全保障要求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须备案登记,必须严格遵守。监督执法过程中也可作为参照。

6、食品安全标准与国家标准接轨的必要性

近年 来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际食品贸易也在飞速发展,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世界关注的焦点问题,各国政府十分重视,因而贸易争端也不断出现。有不少发达国家的标准严于cac(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等国际标准,采取了比较高的技术壁垒措施。好在sp和tbt(贸易技术壁垒协议)协定规定,各成员国在发生食品贸易争端时,必须以cac标准或风险分析的结论为依据,可以在wto争端解决机构中解决。且wto规定了cac的标准要以科学性为基础,采用风险分析的原理进行制定。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若贸易对方国标准严于cac规定的标准,可以要求其按照风险分析的原理提供科学依据,以保障自身国家的合法贸易权益。这对相关贸易国设立不合理的贸易壁垒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公平合理的对策。因此,我国充分利用sps和tbt协定的规定,积极应对,成立了专家委员会,开始对我国食品标准进行制、修订。检验检疫行业规划在xx-xx年对本行业标准制、修订。但根据目前一些发达国家对食品标准的不断加严、更新及我国出口食品屡屡遭受技术壁垒的情况来看,我国在对食品标准的制修订过程中,要站高望远,加快步伐,以尽快与cac标准接轨,为我国的进出口食品贸易保驾护航。

(一)分工依据

1、食品安全法及实施细则。从国际上看,监管体制一般分三大类,有多部门体系的、单部门体系的、综合型体系的,目前中国实行的是多部门体系的模式。这种监管体制,中国目前食品安全分阶段管理的一个现实,就是生产经营分了若干阶段,现在我们按照这个特点进行监管,是发挥各部门的优势,既体现相互分工,又能够实现综合协调,这也是法律的要求。但是能不能真正做到无缝呢?有时候比较难。这是多部门监管最容易出现的问题。就是部门职能要么重叠,要么出现空白。针对这样的情况,《食品安全法》特别对综合协调和部门分工进行了明确的规范。

《食品安全法》第四条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食品安全法》同时对各级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责任也进行了明确。《食品安全法》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上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在下级行政区域设置的机构应当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依法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对以上职责做了进一步的细化。

2、xxx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为实现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和无缝衔接,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隐患,杜绝的实践中存在食品安全监管盲区,xx年12月29日,xxx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x政办发[xx]130号),对销售非自产初级农产品从业者监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食品摊贩监管、现场制售食品从业者监管、“小饭桌”、“农家乐”、公开举办农村家宴、食品展销、仓储、专业食品运输等从业者监管、放心早餐食品安全监管。放心早餐的生产加工单位食品安全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监管。放心早餐销售点的食品安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管、食品生产经营的兼营行为监管、无证照非法生产经营食品行为的监管等情形进行了明确和界定,堵塞了监管漏洞。意见授权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在实施本意见的过程中,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作适当调整。同时,要求各级政府要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各有关监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和配合。对于本意见没有明确或新出现的事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精神,确定相应的监管部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支持。对难以界定具体监管部门的一些食品生产经营业态,由当地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通过联合执法和综合整治等办法进行监管,各部门应当服从并积极参与或配合,杜绝监管盲区。

3、xx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x食安委发〔xx〕4号)。为切实加强学生营养餐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学生饮食安全,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学生营养餐实施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xx年4月27日,xx食品安全委员会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x食安委发[xx]4号),对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学生营养餐监管中的职责进行了明确。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学生营养餐工程实施过程中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管、组织协调和组织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工作;农业部门负责全市范围内奶牛养殖、生鲜奶收购及饲料、兽药和养鸡场的监管工作。在省级有关部门未指定鸡蛋供应企业之前,由农业部门对学生营养餐所用鸡蛋供应企业进行初步筛选,报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审定后,会同食品药品监管、质监、工商、卫生、商务等部门对外公布。负责对鸡蛋供应企业所用饲料、防疫用药及蛋品进行抽样检验,并将检验结论定期公示;质监部门负责乳制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审查学生营养餐所用奶品的配方,对乳品生产企业的乳品组织抽样检测检验,并定期公布检测结论。协助相关部门对奶品中标企业所设置的配送机构及代理商进行日常监控,对配送机构及代理商擅自改变合同约定最小包装规格、再次灌装、分拆等行为依法查处;工商部门负责奶品、蛋品配送机构、中转站及中标企业代理商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制定并监督实施配送机构、中转站及代理商仓储及物流配送质量安全规范,对配送机构及代理商供应的奶品、蛋品进行抽样检验,并公示检验结论;卫生部门负责学生营养餐所涉食品(含饮用水)进入学校之后各环节的日常监管工作,制定并监督实施学生营养餐卫生规范,对蛋奶等品种储藏、加工、食用及食用反应监测等进行技术指导,对奶品、蛋品及饮用水等品种组织抽样检测检验,并定期公布结果。负责学生营养餐食品卫生(餐饮服务)许可工作,对直接接触蛋奶等食品的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上岗培训;教育部门负责学生营养餐的日常管理工作,对总供销合同项下所涉品种定期取样送检,对怀疑品种随时送检。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学生营养餐安全管理规范,落实学校内部相关部门和负责人的管理职责,建立健全确保学生营养餐安全运行的基本制度,并监督执行。结合地域及学生分布情况,逐校或按片区配备学生营养餐专职质量安全管理员,并组织专业培训。负责督促各实施学校加大资金投入,按学生营养餐卫生规范的要求,新增设施设备,改进储藏、加工、分发食用的环境和条件;监察部门负责对学生营养餐实施过程中各县区、各级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执法监察,依法依纪追究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财政、商务、供销、民族宗教事务、审计、旅游等部门在各自法定职能及市政府指定的职责范围内履行相应安全监管职责。

(二)我市食品链条各环节监管职责分工情况

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对全市食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市公安局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各级公安机关依法对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食品、假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立案查处;依法查处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干扰、阻碍、抗拒行政执法活动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市农业局主要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对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畜禽产品和水产品药物残留进行综合整治;负责农产品跟踪检测和蔬菜安检工作;负责定点屠宰场(厂、点)生猪、牛、羊的检疫及其监督。

市经贸委主要负责食品流通、加工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实施“发展绿色产业、建设绿色”战略。

市商务局主要负责酒类市场及生猪屠宰的监督管理。在屠宰环节,全面遏制注水肉、病害肉入市,净化肉品市场监管。在有关县区,此项职责由经贸局承担。

市财政局主要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年度预算,并予以保证。

市卫生局目前仍然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实施餐饮服务许可审查;依法查处餐饮服务环节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开展对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事故的紧急医疗救治和调查处理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根据市政府机改方案及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三定方案”的有关规定,餐饮服务、学校、机关食堂等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职责将有卫生局划转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目前,划转工作已启动,预计本月底可完成。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资格的市场准入审查,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对违法的食品广告和虚假宣传、商标侵权和假冒商品、不正当竞争等行为进行查处。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承担原由卫生部门负责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监管职责)。实施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准入,严格审查和发放生产许可证;组织制定、审批、发布食品地方标准。

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主要负责出入境食品及其装载、包装物和运输工具的检验检疫和监管。

市政府其它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市编办、市法制办、市药监局要根据省、市编办划分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意见,积极推进我市监管体制创新,尽快提出我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划分意见,并抓好落实和衔接工作。

(三)几个特殊情况的处理

1、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管。国家质检总局将小作坊监管的范围界定为:10人以下,有固定生产场所,生产条件简单,从事传统食品生产加工活动(不含现做现卖),没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单位和个人。在实践中,由于食品加工小作坊存在数量多、分布隐蔽、生产条件差、生产设备简陋、管理水平低、生产环境普遍较差等问题,个监管部门在对小作坊的认识上存在差异,因而导致对小作坊的监管存在职责不清的情况。我市在小作坊监管上探索了一些有益的方法。

对主体和特征都很明显的小作坊,由质监部门依据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颁布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本着对小作坊“既要管好,又要便民”的原则,实施许可管理。市质监局在全省率先探索制定了《xx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食品小作坊必须具备和持续满足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7项要求,共计44条(具体内容详见gb/t23734-xx)。食品小作坊生产食品需向县区质监部门提出申请及相关材料。县区质监部门对其必备条件现场审查合格后当场随机抽样。样品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县区质监部门在小作坊申请书上签署“现场审查并产品抽检合格”意见。小作坊业主持签署意见的申请书在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后,县区质监部门为其出具开业生产登记证明。不具备自检能力的食品小作坊应就近就地与法定检验机构签订委托检验协议。理化指标、卫生指标中含有技术参数的项目,每季度委托检验一次。总砷、铅、铝等重金属指标每年委托检验一次。在同级财政经费保障情况下,县区质监部门对食品小作坊每年进行全项目的监督抽检不少于2次。

对存在交叉,不易界定范围的小作坊,按照省政府x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x政办发[xx]130号)明确的部门进行监管。《意见》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不含现场制售食品从业者)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监管;对现场制售食品从业者监管,分两种情形处置:依托食品流通环节经营场所(如商场、超市、食品店、集贸市场等)从事食品现场制售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管。在独立且专属的门店从事食品现场制售的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监管。

2、食品摊贩的管理。食品摊贩指无固定店铺,在集中交易市场或者所在地区县政府允许的场所内从事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的个人。食品零售摊贩的食品安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管。提供餐饮服务的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由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负责监管。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对管辖区域内食品摊贩进行规范管理。(主要指区域规划、场所公共卫生、摊点布局等)

3、城乡集贸市场、超市、食品展销会的食品监管。这几类场所均有较明确的“四至”边界,环境具有一定的封闭性。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立法精神,本着便民高效、责任唯一的原则,城乡集贸市场、超市、食品展销会等场所内的所有食品从业行为,由工商部门统一监督管理。

4、对餐饮服务场所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监管。省政府x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x政办发[xx]130号)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主业以外兼营其他食品生产经营业务的,兼营业务日常监管由主营业务监管部门负责,在监管中发现兼营活动违法违规需要处罚的,应及时移送依法负责的监管部门处理。按照《意见》的精神,餐饮服务单位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销售酒、饮料等非自产及预包装食品的,不再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而由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进行统一监管。

5、运输中食品的监管。生产企业若直接运输食品,运输过程中由质监部门监管;生产企业若设库中转站的,视为流通行为,运输过程中由工商部门监管;企业若委托第三方物流单位运输食品,运输过程中由工商部门监管。对于监管职责归属不清的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由市食安委进行研究、协调后决定。

6、几类农副土特产品的监管。豆腐生产加工属于典型的小作坊,由质监部门监管;豆芽的生产过程非常特殊,虽符合农产品生产的特征,但是未经过充分光合作用,若按初级农产品对待,则可以使用化肥、助长剂、漂白剂等,但是这些成分在其生长过程中降解、转化非常缓慢,残留量较大,留下质量安全隐患,因而,市食安委指定由质监部门监管。木耳、香菇、茶园符合农产品生产特征,应由农业部门监管。

食品药监工作报告篇三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周密部署各项工作。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召开之后,我县及时召开了首届食品药品安全暨商务工作会议,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各乡镇分管领导及部分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了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分析总结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优劣得失和面临的形势,对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做了全面的部署,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工作要求,增强了工作的责任感。

(二)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安全责任。按照上级要求,我县全面落实了食品安全责任制,及时制定出台《20xx年xxx县食品安全工作安排意见》、《xxxxx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工作职责》、《xxxxx县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xxxxx县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和《xxxxx县地产副食品整治方案》等。进一步明确了食品安全工作乡镇一把手负总责的要求和各监管部门的工作职责。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确保人员、管理、措施、经费“四到位”,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面抓,工作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各乡镇政府也相应成立了由分管领导负责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机构,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另外我县严格实行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已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了县对乡镇领导班子和县直部门工作实绩考核内容之中,真正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了县乡两级政府工作议事日程。

(三)加强综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不法行为。针对当前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县积极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强化食品安全执法监管,实施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进一步打击假冒伪劣食品,取缔无证照经营食品行为,深化创建“食品安全无忧”市场环境活动,营造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考虑到夏季是食品卫生安全问题的多发期,我县及时印发了《关于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紧急通知》,并多次组成联合执法组,对夏季时令食品市场进行了专项整治。今年上半年,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536人次,出动检查车辆168辆次,检查食品经营户134户,查处无照经营户34户,罚没金额3。2万元。查获假冒伪劣食品3563公斤,总值5000余元。

(四)加大投入,确保食品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为了确保食品安全工作有序开展,我县在经费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20xx年,将食品安全经费列入县财政年度预算之中,并根据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随时予以追加。为了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积极协调资金6万元,用于配备必须的检验检测设施和定点屠宰网点建设。在检验检测设施配备上,我县充分利用现有的检验检测设备,并已开始着手筹建服务全县、覆盖食品行业、功能完善的检测中心,除普通检测设备外,我县严格避免各部门重复配置。

(五)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力争使食品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我县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乡镇集市集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大造食品安全声势,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xxxxx电视台《法制时空》栏目对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作了4次专题宣传报道,并曝光了xxxxx等一批卫生严重不合格的餐饮企业。另外,我县还将食品安全工作与我县开展的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爱国卫生运动和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在县“两会”期间,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向所有与会代表和委员们赠送了《食品药品安全常识》宣传册,并抓住下乡工作队员深入基层的有利契机,为其印制1万余份食品药品安全宣传资料,千方百计的扩大了食品安全工作的知晓率,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

(六)各司其职,加强协调,全面推进食品安全各项工作。

为了搞好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照《xxxxx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工作职责》的要求,加强协调,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开展了监管工作。

农牧业部门积极开展初级农牧产品的源头治理,严格控制高毒农药的施用,加大了对蔬菜农药残留监测力度。

质监部门以小作坊和无证照黑窝点为重点整治对象,以粮、油、豆制品、儿童食品为重点品种,着力打击长期处于监管薄弱地带的生产条件极差的无证小作坊。全县所有乡镇均设立了定点屠宰网点。上半年定点屠宰生猪4942口,菜牛36头,菜羊6405只,基本杜绝了私屠滥宰现象。

工商部门重点开展了食品流通环节的整治工作,以超市、食品店、农贸市场、粮油店、儿童食品经营店为整治重点,对假劣食品、“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变质食品、化学物质污染食品进行了严厉打击。

卫生部门将学校、民工食堂,旅游餐饮、街头小吃做为整治重点,推行了饮食中毒责任追究制度,并逐步推进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粮食部门将粮食市场整治作为工作重点,严格《粮食经营许可证》审批程序,加大执法力度,使非法收购原粮、出售陈化粮等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下设的办公室,认真履行了其综合监督、组织协调职能,切实发挥了政府“抓手”的作用,根据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安排,积极工作,狠抓落实,多次牵头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大检查,真正做到综合监督有力,组织协调到位。

加强企业信用建设,是搞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治本之策,我县对此十分重视。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期间,我县积极倡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了《诚信宣言》的承诺签名活动,并将引导企业加强自律做为一项重要的监管措施,先后与60余户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加工户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我县还结合食品安全准入工程的实施,为企业建立了诚信档案,积极推进粮油、肉制品等行业生产经营档案示范文本的应用,建立和规范了各食品监管部门的行政执法档案。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市场运作和社会监督等措施,加大了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初步建立了食品安全信用体系。

(一)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整顿依然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和难点,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环节监管,但对无证小作坊监管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导致执法软弱无力,只好由配合部门卫生局套用《食品卫生法》进行监管。

(二)技术力量不足,检测设施、检测手段滞后。

(三)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不系统、不完善,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提高。

(一)加强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民食品安全意识。我县将继续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建立信息平台,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大张旗鼓地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群众知晓食品监管的意义和目的,宣传整治成果,继续曝光典型案例,树立典型企业,使食品安全工作深入民心,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加大协调配合力度,进一步抓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组织协调,明确工作步骤、工作重点,加大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力度,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组织协调作用,搞好衔接,整合监管力量,对食品市场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将整治工作引向深入。

(三)坚持标本兼治,进一步抓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我县将继续抓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坚持“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把信用体系建设与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提高企业素质、提升食品监管水平结合起来,通过食品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管理制度、服务系统与运行机制,逐步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监管的长效机制。

食品药监工作报告篇四

__x街道认真贯彻食品安全工作精神,加强领导,完善组织,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扎实抓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有效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加强领导,在街道营造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对食品安全工作十分重视,成立了由街办主任为组长,综治办、工商、派出所、安检办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__x街道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领导小组。并下设了办公室,配备3名高素质机关人员专门负责协调街道的食品安全工作。同时,从舆论宣传、组织引导、群众参与等多方面入手,组织开展了一系列“食品卫生安全”宣传活动,组织企业开展创建放心餐饮店、绿色食品销售专柜、绿色餐饮业示范店活动;组织工商、公安等部门联手在超市、集贸市场开展“放心菜”、“放心肉”等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咨询活动。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多次到饭店、学校食堂等单位检查食品安全工作,有力地推动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明确重点,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1、严格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加强了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和对食品加工企业监督,实行食品生产巡查、安全监督等监管制度。

2、加强食品流通,消费领域的综合治理。全面落实市场巡查制度,推行餐饮业、学校食堂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制度。强化行业管理。鼓励促进质量优、信誉好、品牌知名度高的食品在市场上流通。

3、采取综合措施,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将监管重点和工作重心下移到办事处10个社区,加大对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等九小场所的监管力度,强化对餐饮业、学校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的检查监督。

三、强化措施,集中开展食品安全市场专项整治

1、加强督查督办,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使食品安全工作落在实处,我们采取多种方式督查督办食品安全有关问题,全面了解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收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有关部门组织核查,解决问题。

(1)、元旦春节期间,办事处领导带队检查节日市场,督查各监管部门工作,强化了部门的责任意识。

(2)、“五一”节前,我们创新督查形式,采取查企业、促监管的方式,对各部门落实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情况进行了督查。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了查办通知书,组织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整改。

(3)、“六一”节前,组织各成员单位重点对各学校、幼儿园、儿童食品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各学校食堂卫生情况指出了存在的不足,提出了改进的要求。

(4)、“中秋国庆”节前,要求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职能,对食品安全重点、难点、热点、焦点问题,进一步增加整治、追踪和打击的力度,同时,要进一步改进和创新工作方法,对假冒伪劣、制假售假食品的违法行为要严厉查处。

2、对食品市场进行了集中整治。按照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工作部署,我们及时制订并实施了食品市场专项整治方案。不断净化食品市场。继续坚持标本兼治、防打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的原则,在日常监管的基础上,抓住重点品种、重点对象、重点区域和重要时段,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边整治边规范,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在企业全面自查的基础上,采取普查与重点查、明查与暗查、定期查与随机查相结合的办法,先后组织20余人次对辖区超市、商场及餐饮业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市场巡查。检查中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和不具备基本生产条件的食品加工小作坊1家。并采取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办法,处罚和教育不法商户5人次等,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果。

3、加强日常监管,深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为进一步促进辖区的食品安全工作,坚持守土有责,强化行业自律,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诚信生产经营意识,营造健康、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我们积极推进食品放心工程的全面实施。

三、积极开展创建潍坊市食品安全先进街道活动

按照创建食品安全工作标准,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卫生评比活动。重点治理九小场所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经营场所,进一步完善各种卫生设施的的配置。进一步加强了社区规划和环境卫生,逐步引导广大企业、经营业户同不良卫生习惯告别。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保障生产、经营企业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提高食品卫生安全质量;继续采取法定检测、市场抽检、企业自检、群众监督等相结合的办法,完善多层次的食品安全监督体系;进一步提高安全食品,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总之,食品是人类生存的必需品,涉及千家万户。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净化市场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社会、打造平安方面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因此,在今后的食品安全工作中,我们要再接再厉,尽职尽责,从严治理,依法整治,促进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迈上新台阶,以实际行动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食品药监工作报告篇五

按照成都市委统一部署,2016年1月4日至2月28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了巡察。5月5日,向市食药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市食药监局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精心组织整改工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管党治党方面的问题

1.关于管党治党不够严格的问题。一是抓好领导班子谈心谈话活动。认真落实“三必谈”制度,采取召开会议集中谈、明确主题专题谈、提前预约个别谈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通过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之间广泛深入的真诚交心,切实增加了沟通与理解,达成了共识与默契,促进了团结与合作。二是把党建工作放在更加重要位置来抓。在局党组会议上把党建工作作为重要议题进行研究,就加强全局党的建设问题,进行重点讨论,研究工作措施,在全局营造重视党建、抓好党建的政治氛围。三是切实加强对基层的指导。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定点联系基层制度,每个局领导对口联系1—2个区(市)县局、3家重点企业、2户对口帮扶家庭,定期深入联系对象和直属单位征求意见建议和检查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

(二)落实“两个责任”方面的问题

2.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及时研究部署。3次召开党组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落实主体责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纳入局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切实把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职务晋升、行政问责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扎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完善制度规定。局党组先后印发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要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分工》等10余份文件,为履职尽责提供制度保障。对落实主体责任工作实行清单式管理,梳理了40余项工作任务,并把责任逐一落实到每名局领导,逐项明确牵头部门、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有力地推进了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三是凝聚落实“两个责任”合力。建立负责主体责任的牵头处室、驻局纪检监察部门联合推动工作的沟通协调机制,厘清责任边界,齐心协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同时,驻局纪检组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紧盯年节假期等关键时间和稽查执法、行政审批等重点领域,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三)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

3.关于制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够完善的问题。一是完善决策制度。及时修订了《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减小了规定上党组会讨论的项目支出金额,降低了廉政风险。二是加强经费监督管理。修订了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明确要求奖金发放必须严格按现行预算管理规定经费开支渠道列支,进一步规范了奖金发放工作。完善了《预算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制度》等制度,加强对事业单位预算、决算的审核监督,不定期开展专项资金检查和绩效评价。

4.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存在跑风漏气、选择性执法和办人情案的现象的问题。一是加快积案办理进度。稽查总队成立积案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门人员加快办理2013—2015年以来的积案,目前已办理完成132件(已发行政处罚决定的101件、移送公安机关和省局13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8件),现仅剩17件正在抓紧办理。同时,依法按时做好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杜绝超时情况。二是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使用。认真落实《成都市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实行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理制度,根据处罚金额由稽查总队集体研究或召开局案审会讨论决定,并记录在案,杜绝随意处罚行为。三是推行案件坐标管理法。修订了《稽查总队案件查处程序规范》,进一步完善案件查处相关环节程序规范,构建完备的稽查工作制度,确保稽查工作及时有序推进。引入第三方律师审查案件,提高案件办理透明度,加强案件查办的追踪回访,确保了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5.关于财务管理不够有力,采购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强化办公用品管理。结合食药监系统机构改革后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办公用品管理办法》,严把办公用品采购关、入库关、领用关、检查关,强化日常办公用品管理,确保了全局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认真落实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要求,修订完善了《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制度,在全局构建了规范透明、公平竞争、监督到位、严格问责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切实规范全局物资申请、采购、配置、领取、保管等关键环节,杜绝超标准采购、超需求采购行为,达到了节约开支、减少浪费、保证正常工作开展的目的。

6.关于少数领导干部组织纪律观念淡薄的问题。针对巡察组在抽查中发现个别领导干部存在不如实填报或填报不规范的问题,局党组责成当事人规范填报后,作出书面说明并报市委巡视联络办备案。同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和市委巡察组建议,对1名违反规定参与经商办企业的干部和1名漏报出国情况的干部作出了批评教育的处理,由局党组书记对其约谈,并责成本人书面检查。

7.关于个别区(市)县局存在行业潜规则的问题。一是狠抓行风建设。局党组将行风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列为年度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明确主管领导和工作要求,狠抓责任落实,切实加强全市食药监系统行风建设,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满意度逐步提升。二是严格规范现场检查。认真落实《成都市食品企业生产管理规范》《成都市药品经营企业现场检查纪律》等制度规范,进一步细化和量化许可标准和要求,统一审查尺度,严格要求现场检查人员按照现场审查“十不准”的要求开展许可检查工作。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对审查纪律进行严格监督,印发廉政监督卡,公布廉政举报电话,签订《许可审查工作纪律承诺书》,审查员严格按照承诺开展审查工作。切实加强对区(市)县局食品药品行政许可相关业务工作事中、事后的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四)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方面的问题

8.关于形式主义方面的问题。一是破除文山会海。修订完善了《公文管理办法》,大力精简文件、会议。各处级单位发文须在近3年发文平均数基础上削减20%,以后视情减少;实行会议限额管理,落实“无会周”制度。二是严格管理干部。制定了《规范假期制度的规定》,对7种请假类别待遇进行了明确,并对请假的程序、管理以及考勤纪律作出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外出公示及职位代理制度。先后3次对全局干部职工日常考勤、工作纪律、着装日着装、会议纪律等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对未按规定着装和集会迟到的干部进行了通报批评。

9.关于官僚主义方面的问题。一是加强调研工作部署。建立调研工作制度,年初对全局调研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处室结合当前改革创新方向和业务工作实际,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以处室名义完成一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同时,鼓励全局领导干部个人积极开展调研,为全局工作贡献智力支持。二是促进调研成果转化。积极组织推荐优秀调研文稿参加省市法学会等各级各类论文征文活动,认真组织评选优秀调研文稿,年底对全局处室文稿和优秀个人文稿结集刊印,供全局干部学习借鉴。三是严格调研工作考核。将调研工作纳入全局目标考核,从选题意义、内容创新、文稿质量等方面细化考核标准,严格进行评分,提升调研工作质量,增强对监管实践的指导作用。四是切实加强印章管理。完善了《机关印章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各类印章的使用范围、用印程序、使用要求,加强对印章制作、保管、使用等各环节的监督管理。

10.关于享乐主义方面的问题。一是扎实开展作风整顿。1月23日,组织召开全局干部作风整顿大会,5名违反工作纪律、服务态度不好的干部职工以及负领导责任的处级领导在大会上作了深刻检查。通过为期半个月的干部作风整顿,切实解决了当前全局干部职工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了干部职工服务群众、监管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二是严肃处理违纪人员。为严明纪律和责任,党组对巡察期间违反工作纪律的3名干部,以及没有正确履职的1名处领导进行了责任追究,分别给予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发挥了应有的警示震慑作用。三是强化干部行为规范。针对巡察期间发现的我局少数干部遵规守纪不严、服务意识不强、工作质量不高的问题,制定了《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试行)》,进一步加强全局作风建设,切实树立食药监干部的良好形象。

11.关于奢靡之风方面的问题。一是开展勤俭节约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积极教育引导全局干部职工以勤俭为荣,以浪费为耻。日常办公用纸尽量双面打印并大力推行无纸化办公,开会自带水杯、减少使用一次性纸杯,杜绝长明灯、长流水。二是严格培训经费管理。培训经费预算经局党组研究确定并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备案,规财处严格按照规定审核培训费开支,对未履行审批备案程序的培训,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三是严控出国(境)培训。认真落实出国(境)培训有关要求,每个出国(境)培训团组的人数和在外停留天数都严格按现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充分利用国家外专局、总局、省局、市委组织部等境外培训和上级调训资源,开展分级分层培训,不断提升干部的整体素质。

(五)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

12.关于个别干部选任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制定了《党组工作规则》和《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进一步规范干部的任免、调整、奖惩等重大事项,严明选人用人的纪律规矩。二是规范干部任用程序。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四川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动议工作办法》《成都市选拔任用市管领导干部动议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在动议环节,加强干部队伍的综合研判,采取多种方式征求班子成员的意见,在充分酝酿后形成动议工作方案提交党组讨论。在考察环节,根据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综合考察情况,形成完整规范、内容全面、实事求是的考察报告。干部选拔任用结束后,及时将有关材料整理归档,完成干部选拔任用纪实,翔实反映选拔任用过程。

13.关于干部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一是推进干部轮岗交流。严格落实《成都市市级部门中层领导干部干部轮岗交流暂行办法》,全面梳理全局干部任职时间,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分两批对14名处级领导干部集中进行了轮岗交流,其中包括重要岗位任职近8年的处长。二是加强监管人员能力建设。制定了《2016年度干部培训计划》《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等文件,坚持处级领导干部上讲台、手机app学习培训等制度,采用集中学习、专题培训、网络培训、专家讲授、座谈讨论等多种形式,不断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增强监管人员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三是严管厚爱干部队伍。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队伍建设理念,制定了《公务员奖励办法》《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制度,加强和改进干部考核工作,强化对干部队伍的日常管理,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持之以恒抓好干部队伍管理和作风建设,在全局营造了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14.关于干部档案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结合全国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仔细核查每名干部人事档案,并对每份补充材料仔细鉴别,确保了最终装档材料真实有效。专项审核期间,共审核机关、稽查总队及直属事业单位班子成员干部人事档案192份,其中公务员及参公人员187人,直属事业单位班子成员 5人,完善补充档案材料575份,组织认定“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档案材料60余人,派出调查组专项调查核实1人,并协助市委组织部补充完善市管干部档案材料80余份。

(一)压实整改责任。以整改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为基础,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结合起来,与全面推进法治食药监建设结合起来,与全面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水平结合起来,坚持责任和目标更明、要求和标准更高、措施和力度更强,切实把整改责任压实、压到位。局党组进一步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同步推进后续整改和日常监管工作。

(二)强化检查督导。局党组对巡察整改工作坚持不松手、不减压,继续巩固和深化整改工作成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组织“回头看”,监督检查相关制度按期修订完成情况,切实将整改成果落实到位;对仍在继续的整改任务,督促有关单位及责任人严格按照整改要求推进整改工作;督导有关单位将未完成的整改工作及时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作为重点内容放在优先地位加以推进,确保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全部整改到位。

(三)严肃纪律问责。在后续整改工作中,将紧紧抓住基层党组织建设这个关键环节,以严肃纪律、强化问责为有力抓手,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触犯纪律“底线”动辄则咎,真正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切实把直属党组织管好、把党的领导干部管好、把全体党员管好。

(四)健全长效机制。努力转化好巡察整改成果,运用整改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在行政审批、稽查执法、选人用人、“三重一大”决策、落实主体责任等方面构建长效机制。认真落实“一把手”上廉政党课制度,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和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以案说法、以案明纪,强化廉洁从政意识,切实在全局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食品药监工作报告篇六

您好!很遗憾在这个时候向中心正式提出辞职申请,或许我还不是正式职工,不需要写这一封辞职报告。当您看到这一封辞职报告时我大概也不在这里上班了。

望领导批准我的辞职申请,并请协助办理相关离职手续(本人在2____年__月__日离职)。在正式离开之前我将认真继续做好目前的每一项工作。

敬请领导同意并批复!

辞职申请人:______

20____年__月9日

尊敬的院领导:

我在毕业后即在贵院工作,对医院的感情不是一般词语可以比喻的,我经历了妇产科从零到我走之前的辉煌中的所有历程,作为一名妇产科正规分配的大学生,作为一名务实上进、肯学肯钻、视医学为毕生事业的年轻人,在二院妇产科的发展老主任这样评价我:妇产科的发展,你的付出是科室其他年轻人比不上的。我也可以自豪得讲:二院培养了我,我也为二院贡献了我的全部。除了最近新进的年轻人外,我是最晚进科的,也是最年轻的,是最晚出去学习的(算上后来调到医院的算上),但我的理论和技术都是二院妇产科秀的!同样的环境中我能崭露头角和我自己的努力是分不开的。包括现在我都敢讲:把妇产科所有医生的专业书加起来都不会有我的多!我在工作之余投入了大量的钱力、物力来武装自己,我为的是什么?为了能够解除病人的痛苦,间接的为了医院有更多的收入,为了医院有更多的病人——我们会的多了,病人就会增加;开展的项目多了,收入自然就会上升!技术提高了,事故纠纷就会下降!不知道我一名小小医生的见解是否和领导的一致。所以在平时艰难的工作中(上级医师没有更多的经验和理论讲给你)我摸索前进,并克服种.种困难,从20____年到我走之前开展了二院妇产科的许多个第一,多少个加班、拖班……但从未求过回报!所以当我决定离开——我的心里是多么的难过!

当时是4月份,我还是什么都没讲,所有的语言当时都是那样的苍白……我默默想:既然我已经成为医院的“毒瘤”,还是自己主动“拿刀切除吧”。但科室人员又是那样紧缺,我怎能说走就走呢?在多少个不眠之夜后,我决定将门诊当时新分配的大学生,也就是我的徒弟进行强化训练,使她在最短的时间能够独当一面后我再离开!领导是难以想象的,那3个多月我是怎样熬过来的,眼看着我亲手建立的许多东西都要舍弃了,我不知道哭过多少次……令我欣慰的是那个大学生终于可以独立进行日常门诊工作了,就算我走了,一定程度上也不会影响科室,不会影响医院的正常工作。

再见了,我工作将近10年的医院!

辞职人: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食品药监工作报告篇七

为了保障元旦、春节及端午期间辖区的食品安全,我街道按照区食安委要求,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制,并开展全方位的检查。重点对粮油、肉及肉制品、饮料、散装食品、和儿童食品等节日消费较多的食品为重点品种进行了排查,对小作坊和可能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居民区进行了集中整治,检查了辖区涉食单位,没有无证照生产加工食品行为的出现;整个节日期间,没有发现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现象,没有出现因食品质量投诉问题,也没有出现食品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年初经济工作会上,街道主任刘著章与各社区(管区)签订了《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状》,各社区(管区)也相应落实专人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确保责任到位,目标明确,任务落实,尽最大努力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1)今春开学期间,我街道食安站走访了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清查了学校周边是否有三无和过期食品,重点是对“魔爽烟”类食品检查,未发现违禁食品。并向广大师生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师生自我防护意识。

(2)根据衡蒸食安委办发(20xx)5号文件精神,我街道食安站迅速行动起来,加大检查执法力度,重点是集贸市场,食品加工作坊,餐饮消费场所,坚决杜绝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流向市场,确保了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3)根据衡蒸食安委办(20xx)7号文件精神,街道食安站马上开展了查处违法生产经营儿童鱼肝油行动,未发现辖区内有违法行为。

(4)全面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对校园周边食品餐饮经营店铺进行摸底排查,杜绝一切食品安全隐患。

(5)6月10日至21日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以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

5月23日我街道特请区食药监局廖斌局长来授课,针对怎样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以及餐饮从业人员要求,农村聚餐注意事项做了详细讲解,社区(管区)食安信息员与乡村厨师参加了培训。大家都觉得受益匪浅,对今后开展食品安全工作更有信心了。

总之今年以来,我街道食品安全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大家的工作积极性也很高,今年五月区人大对我街道食品安全法的执行情况进行抽查,也获得了一致好评,这也是对我们工作的肯定。下半年我们将再接再厉,力争食品安全工作再上一个台阶。

食品药监工作报告篇八

在年初,我镇就成立了食品安全工作监管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安全的副镇长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派出所、畜牧站、镇安办负责人担任,成员为各村(居)委员村主任,并签订了20xx年的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

由镇安办组织工商、派出所、畜牧站、学校对我镇辖区内的学校、超市、副食品店、饮食店、零售的水果副食摊点、销售猪饲料的摊点进行了三次食品安全检查,在检查的过程中未发现有我镇饲料经销商非法瘦肉精和对用猪水喂养畜禽的情况。

副食品经销商没有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没有问题乳粉,只发现一家小卖部由十几袋儿童食品过期,检查组当即要求其整改,并没收其商品进行了集中销毁。

镇聚集地开展了多次的食品安全法的宣传,镇政府开会时,多次组织干部学习了《食品安全法》并要求各村进行宣传,讲解食品安全工作,并组织人民群众学习《食品安全法》,并进行了检查,了解人民群众对掌握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和对《食品安全法》的掌握程度。

企业承包的学校食堂、小卖部进行留样、进货渠道、发票等,以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以上是我镇今年对食品安全方面所做的工作,得到了镇党委、政府的肯定和各单位的认可,总体自评结果为优秀。

食品药监工作报告篇九

根据区教育局的文件精神,我园建立健全了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成立了清河区幼儿园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明确园长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副书记为直接负责人,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明确分工,并配备了专职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做到了责任到人。

1、食堂已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实际经营项目与许可范围相符,并有相关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食堂工作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定期体检,并建立了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2、食堂建筑、设备与环境符合卫生标准及有关要求,设有独立的食品库房、粗加工间、细加工间,洗消间等。有防鼠、防蝇、防尘、防蟑螂、防污染等设施,通风良好,食堂内片环境整洁,能每天清除垃圾。

3、食品原料的采购能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及食品入库登记制度,及时记好进货台账,并与所有的食品原料供应商签订食品卫生协议书,保证其食品的质量。幼儿园食品原材料尽量做到当日采购当日加工,不采购国家禁止使用或者来源不明的原材料。库存食品定期检查保质期,原材料贮存符合国家标准。

4、食堂餐饮用具按照规定定时消毒,配有专门存放餐具的保洁柜。餐具清洗消毒专池专用。刀具、砧板按生、熟严格分开使用,食品的存入能做到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5、清河区幼儿园食堂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进行食品留样,并做好记录,留样的时间和数量符合要求。

6、幼儿园严格执行陪餐制度,幼儿园统一制定配餐表,陪餐人员负责对饭菜口味、质量、数量及食堂卫生进行监督评价,并认真记录。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教师及家长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幼儿园通过发放宣传单,大屏幕、宣传条幅等多种形式加大教育力度,使食品卫生安全方面的知识深入人心,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维护自身健康。

(2)、加大管理力度,杜绝幼儿园大门外出现经营小食品的流动摊点。食堂生产加工加强卫生监管,严格操作规程,加大奖惩力度。

(3)、幼儿园通过上食品安全健康教育课,教育幼儿不吃霉变食品,不买三无产品,不喝生水冷水,使幼儿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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