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品味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需要好好地对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如何才能写出一篇让人动容的读后感文章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读后感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生吞读后感篇一
只有孩子,才会把“未来”和“美好”误解成一个意思。并非被任何人强行拆散,而是生命的洪流注定将饿哦们天各一方。共犯过罪孽的人,无论时隔多少年,依然能够达成某种共识,那就是假装一切从来没发生过。水面波澜不惊,映射着比社区更繁密的星光。这个夜晚,它只接受一个生命的陪伴,唯一干净的生命。为了照亮她的生命,你将自己付之一炬。他不是那光,乃是要为光做见证。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
——《圣经·新约·约翰福音》
这是扉页上的一句话,初看书时,粗略看了一眼,只觉有些晦涩,并没太明白这句话是何意义。看完书,再次重头翻看,发现这不就契合了秦理和黄姝吗?两个人视对方为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唯一。
其实昨晚我看完书总觉得胸口闷得慌,有一口气堵在那,不上不下。
最开始出现的老宋就让人有些阴郁了。我难以想象那个因为女儿被欺辱所以拿着剁骨刀坐着公交去为女儿报仇的单亲父亲在监狱得知唯一的女儿因为失恋跳楼之后的心情。那时候我站在从考场回家的公交上,看到这段话,我想把那个女儿扯出来骂一顿,我甚至有些怨恨她,可是我只是在书里看到她,我永远不可能跑到她的面前,质问她有没有想过自己的老父亲。于是,心里更闷了。
黄姝的尸体在鬼楼下的大坑里被发现。继续往下看,我知道了黄姝的故事,也知道了秦理的故事,还有王頔(di),他和秦理一起长大,秦理是那么聪明的孩子,他是个天才。多好啊,这样的孩子,正常长大一定会拥有美好的前程不是。我甚至愤恨秦理他爸死之前为什么要当着媒体的面说对不起自己的儿子秦理,为什么要把名字说出来???让这个孩子之后的路那么坎坷。可是到后来,我才发现,那不过是这个孩子成长路上小小的折磨,与他后来经历的那些想比真是不值一提。小孩子的恶是纯粹的恶,成年人的善是复杂的善。黄姝是一个多好的女孩子呀,正如王頔说的,她的美丽是她最不值一提的优点。可就是这样的女孩子,却偏偏被那样对待。而在那之后,小姑娘先去给秦理买了助听器,然后告诉了那个男孩子这一切,并且将这世上于自己而言唯一的那份善意,那个火炬,用刀片刻在了自己身上。而秦理,他的耳聋以及学校为了躲避责任压迫王頔写了假的确认书也让人难受,更难受的应该是王頔真的没办法,他不可能拒绝学校为他加20分的条件,他知道,他的父亲母亲拿不出那八千块钱。这些孩子的早慧,让人心疼。
接到了小邓的那个电话,是不是,秦天就不会枉死,伤害黄姝的老拐和另一个人就能早十年收到惩罚,那么秦理…不,不论冯国金有没有接到小邓的那个电话,黄姝都会选择离开,而秦理只会选择陪着黄姝。哪怕秦理会被哥哥所救,在知道伤害黄姝的人接受惩罚之后他都会去陪黄姝。当悲剧发生以后,故事的结局早已注定。不过是时间早晚罢了。在黄姝死后十年,秦理也死了之后的同学聚会上,高磊和王頔终于光明正大的为秦理出了一次手,看到这里的时候我想这个时候又有什么意义,可是现在我想至少活着的人还要继续生活下去啊!
为了照亮她的生命,你将自己付之一炬。
生吞读后感篇二
虽然有一些披着刑侦外壳的青春疼痛文学作品的嫌疑,但小说大部分时候还是依靠紧凑的节奏和交叉的时间线抓住了我的阅读兴趣。看到有些认为情节穿插过于混乱的评论,我反而觉得这样挺好的,零零碎碎透露出的一些线索,让人一边整理猜测一边等待最后拼成一个完整故事的阅读体验,很有乐趣。
还有与大多数先扬后抑的青春作品不一样的,“五人组”的青春无论是从哪条线来说,都从一开始就是在一片灰暗里,只是偶尔窥见一些光亮。对于秦理和黄姝来说,青春更只是相互点燃的两根火柴棒,来的太早太明亮,又燃得太快烧得干干净净。
个人认为作者对五人组人物和情感的刻画都稍微单薄了一些,总觉得差点意思,但是从困难家庭的小孩王頔和一线警察冯国金的视角切入,把“人间疾苦”的基调铺得扎扎实实,整个故事都处在一种压抑的氛围里。也导致我结尾的部分看得很草率,想要快一点从这个故事里出去,但是隐约觉得作者也是这么想的....
在东北的初雪里站着听了一遍中岛美嘉的《曾经我也想过一了百了》,作为我本人对这场虚构青春的疼痛收尾。
生吞读后感篇三
《行尸走肉》至今没看完,停留在不记得是第几季的地方——剧情推进到那个农场,农场主把变成丧尸的家人关在自己的仓库里,带着一丝丝的希望与坚定的信念等着他们恢复过来,结果这群丧尸被主角一群人枪杀。我在那里关掉了电视——这个情节和场面带来的情感冲击太大,感觉自己快要溢出了,于是停止了追剧。
《生吞》在某几个情节点给我的感觉大概就是这样:在你面前将美好的愿望与期待撕碎——即使在一开始就告诉你结果会是这样。
这让我想到另一个事,每当在一篇简短的新闻报道里听闻某个事故时,感觉是,哦,这样啊。就像故事开头在大坑里发现那具无名女尸时的感觉一样。随着后续报道的出现,一个杂志、报刊记者的深挖,理出背后的线索与故事,把一个活生生的人呈现在面前时,才会有更加浑厚与深沉的情绪与感情。
这就像作者一步一步道出黄姝、秦理、王頔、冯雪娇的故事一样,跟着作者的视角,一点一点把美好和绝望推到面前,把美好生吞活剥成绝望,才能感到这种无声的、排山倒海的情绪与情感。
郑执文笔不差,绝不无病呻吟,扬长避短,用相对比较简洁的文字完成对情节称得上是很好的把控与推进。
整个小说节奏紧凑、环环相扣——虽然这个环比较浅白,但在我看来,郑执也并不意在悬疑与推理,只是以悬疑与推理为外衣来讲述“黑白之争”的人性——在你的命运来临之际,你会怎么选择,选择的后果你要如何承受。
但同样的,与悬疑与推理这件外衣一样,在“黑白之争”的人性描述中,可能是考虑节奏的问题、可能是确实不愿或无力深写的原因,很多东西点到为止、隔靴搔痒,甚至称得上是单薄,虽然对我而言算不上意犹未尽,但总感觉有点可惜。
这让我想起很多年前看《澜本嫁衣》时的感觉,那时我还在读大学,本来我是很喜欢作者的,但看完这本书之后,就感觉是她在跟我开玩笑一样——将一些“黑暗”的画面呈现在你面前,却无法像《大地之灯》时一样进入相对深刻严肃的探讨,让人无所适从。
而《生吞》则像站在了《澜本嫁衣》的对面——当然,无论是完成度还是内核《生吞》都远远强于后者——它已经触及了那种深沉严肃的内核,但却止步于此,实在是让人觉得可惜——当然可以认为作者是在留白,如果真是这样,这留白也留的太宽广了点,余味也因此淡了太多。
生吞读后感篇四
郑执算是东北文学的年轻代表之一。可能是成长环境相似,作品又都涉及犯罪题材,他的文字和双雪涛,班宇很有些相似之处,尽管不如后面两位成熟。读这本书的时候觉得好的小说还是很难写的,能让读者进入那个虚构的故事其实需要很深的功力,每一个人物塑造的是否立体,情节有没有不合理之处,情感的铺垫是不是到位,每一点都要把控好。
可能在一点细节之处让读者感知到了某种不合理,就非常容易使人出戏。这本书整体而言是塑造了一个有着浪漫表层的黑暗故事,大面上的情节还不错,但有些小细节和人物塑造上的硬伤,让我觉得有些可惜。有些文字略显夸张,可能情感还没有渲染到那一步,生硬的拉高就会让人产生不适感。人物的塑造又都有些单薄。
比如说黄姝,在那样的成长环境下,她有点过于美好和温柔了,因为小小年纪的她,就需要独自去面对很多复杂的场景,她要如何保护她自己?还有人物的个性前后矛盾的地方,如果高磊是大家的哥哥,是照顾大家的人,那么在夜店里他就不会对黄姝说那样冒犯的话,醉了也不是理由。至于情节上的硬伤,我最无法接受的是两点:黄姝用受尽屈辱得来的钱给秦理买了助听器,她这么珍惜秦理,又怎么会轻易就答应一起赴死。还有秦天,作者在最初塑造的他一定是对黄姝有好感的,也曾保护过她,那他后面用钩子扎进她的尸体我觉得就很没有必要又不合理。
尽管整体上有生硬的地方,还是有被感动之处,那种少年时觉得自己爱上的人是全世界最好的,别人甚至都不配了解的好,这种情愫就很动人,只有在那个年纪才会有。那是罗密欧与朱丽叶,梁山伯与祝英台的年纪,只有在那个年纪,人才会为了爱不顾一切。秦理和黄姝都是可怜人,可好在他们曾拥有彼此,彼此的爱意曾照亮了他们的生命。
生吞读后感篇五
书刚看完,哭了两遍。同为那个年代过来的东北人,不觉得故事矫情,因为从小到大,听的见的认识的,加上自己,身边太多不同面貌的秦理王頔冯雪娇黄姝高磊李扬胡开智了。
那些人那些事儿,作者可能加了些浪漫主义的青春滤镜,但底色还是现实的雪白血红。千禧年前后的那几年,东北败亡了,不是一家一户的潦倒,而是一大片一大片的走投无路。
所以我猜觉得双雪涛或者郑执矫情的,多半不是东北人,至少不是长在那个年代的东北人。
东北作家笔下的痛,在外人看来是太夸张了,但其实这才是真实且正常。青春的那点疼痛一旦跟家庭乃至社会的倾覆搅和在了一起,结果能整出个什么滋味儿,不是东北人不会明白,就像我们现在回头看伤痕文学,心里也不痛不痒。
我不是沈阳人,但也对书里的故事特别熟悉,这本身就挺说明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