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报告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报告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水库管理工作报告精辟篇一
一、指导思想
按照区水务局和市相关业务部门的工作部署,水库管理所人员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形势教育和作风建设,进一步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紧紧围绕“管理上水平,效益上台阶”的总体工作目标,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动员,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努力提高职工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为保障长远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提供坚实的思想基础和政治保障。
从20xx年开始,每年在局党组的组织下,都要开展小(1)型和小(2)型水库管理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培训会议。通过现场讲授与实践结合,更深一步的了解了水库大坝安全运行方面的相关知识,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做好水库运行管理工作的责任感,为完成水库管理各项工作提供了保证。
二、水库安全管理工作
水利管理工作牢固树立了以“安全贵如生命、责任重如泰山”的安全管理理念,对工程安全运行工作高度重视,通过强化水库运行安全管理,保证了水库安全运行。
1、水库运行管理人员在工作中,牢固树立“安全贵如生命、责任重如泰山”的安全管理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定时巡逻值班,切实履行水库大坝巡视检查岗位职责,及时发现并掌握工程运行中出现的异常情况,为保证水库安全运行提供了保障。
2、加强上传下达及水库安全检查工作。定期对各水库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明查暗访,每年签订安全责任书等。
3、针对水库周围村民安全意识淡薄的情况,水库管理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沿各库区设置了统一的安全警示标识;值班人员对库区出现有游玩、嬉水的情况,及时跟踪、劝告、宣传。
三、水库灌溉管理工作
水库灌溉工作按照区每年召开的灌区灌溉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相关的灌溉管理规定进行灌溉用水,不断增强灌溉的服务意识,强化内部管理,根据时节适时灌溉,合理配水,确保了春夏冬季灌区的用水和蓄水,较好地完成了近年来灌区的蓄水、用水、保水任务。根据记载,灌区内每年的蓄水量约为768万立方米;灌溉面积约为0.3万亩;为农村饮水安全提供200万立方米。
四、开展多种经营工作
我区将水库承包给个人,实行“清水养殖”,开展垂钓、农家乐等娱乐活动。同时,我区将开发松滩桥、锅匡岩风景区。
五、以后工作思路及重点
1、继续加强水库安全运行管理,牢固树立“安全贵如生命、责任重如泰山”的安全管理理念,坚持水库安全运行巡视制度,认真履行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工作职责,确保水库运行安全。
2、加强农村饮水安全水源地水库建设,严格执行清水养鱼工程,执行好相关制度。配合好卫生、环保等部门做库区相关企业及污染面的宣传和治理工作。
3、进一步加强灌区用水管理,严格按照相关灌溉用水实施办法实行管理,在灌溉用水中切实提高服务意识,强化内部管理,根据时节适时灌溉,合理配水方针,做到计划用水,合理用水,科学用水。
4、开拓思路,大胆创新,做好多种经营工作,转变观念,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充分发挥水库的水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多种经营。
5、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注重队伍建设,增进团结,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树立水库管理所的良好形象。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关心库区工作,努力改善管理所工作、生活条件,营造良好地工作环境。
水库管理工作报告精辟篇二
我公司组织人员认真学习自查文件,在全面领会掌握自查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组织人员按照“市场行为、质量安全、执业人员行为、完税情况、获奖情况、社会贡献、其他”共七个方面26条内容,对我公司近年来的建筑施工管理情况,逐项进行认真自查。在自查工作中,要求参加自查人员,端正工作态度,进行认真细致的全面自查,确保自查工作到位,不走过场。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公司,采取措施限期整改,使我公司建筑施工管理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在社会上树立我公司建筑施工管理品牌。
一是农民工管理方面第9条“总承包(或专业承包)的项目工地是否配备了专职农民工管理员(民管员)并持证上岗,农民工管理负责人是否持证上岗”,我公司只在20xx年报名,未参加民管员培训考试,因此民管员和农民工管理负责人未做到持证上岗。
二是农民工管理方面第10条“是否及时、准确填报并上传农民工实名信息至“天津市建筑业农民工综合管理系统”,是否存在因未及时准确上传而被封网的记录”,我公司没上传农民工实名信息等,而且被封网。
三是配合管理方面第20条“每月是否及时、准确上报企业月报”,我公司没有及时、准确上报企业月报。
四是配合管理方面第21条“是否积极配合每月短信互动”,我公司没有积极配合每月短信互动。
针对自查出来存在的四方面问题,我公司积极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1、农民工管理方面第9条问题,我公司要在今年报名参加民管员培训考试,要求民管员认真学习、考试合格,切实做到民管员和农民工管理负责人持证上岗。
2、农民工管理方面第10条问题,我公司已指定专人负责上传农民工实名信息等至“天津市建筑业农民工综合管理系统”,确保不再被封网。
3、配合管理方面第20条问题,我公司已指定专人负责上报企业月报,要求做到及时、准确。
4、配合管理方面第21条问题,我公司已指定专人负责,积极配合每月短信互动。
我公司要以本次自查、整改工作为契机,树立依法依规意识,加强建筑施工各方面管理,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各项工作发展,力争取得优异成绩,为城市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水库管理工作报告精辟篇三
一、水库基本情况
xx区现有在册小(1)型水库1座,xx水库位于xx镇。流域面积13km,总库容120万方,兴利库容60万m。根据国家及省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xx区先后对徐旺水库进行了多次除险加固,使xx区在册小型水库消除了安全隐患,达到设计洪水30年一遇、校核洪水300一遇的防洪标准,提高了水库防洪能力。目前xx水库蓄水量总计为35万m。
知识,在此基础上只要针对主要设备进行进一步培训,技术人员就可以管理和维护系统,为管理和防汛及其他工作服务。督促做好巡视检查、工程养护,按照防洪方案实施水库调度。
水库的技术负责人及时掌握工程建设及管理情况,每天仔细查看自动测报设备,了解水情测报系统的运行情况并且熟悉报送范围、内容、方式、信息共享和工作机制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管理单位在工程验收后迅速落实了专门的管理维护人员,明确职责,培训技术人员,很好的管理和维护系统。同时,加强水库各项管理措施的落实,落实专人管理,定期做好检查巡查,抓好资料的汇集和整理,确保发挥出水库的综合效益。要继续加大信息化管理建设步伐,不断完善水情测报的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测报工作的精确性与实用性,统一整合水情测报的各种资源,建立一套科学先进、简洁实用的水情实时信息报送系统,为水库的安全度汛以及现代化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水库管理工作报告精辟篇四
层级关系
直接上级:饮料部经理
(工作内容)
负责酒水仓库的酒水及饮料的验收、保管、发货、记帐、盘点等工作,做到帐物相符,确保酒店营业所需的各种酒水、饮料能得到及时供应。
(岗位职责)
5.对于报损酒水要严格按财务手续及报损工作程序办理;
6.按酒水、饮料品种及储藏要求分类保管,整齐排列;
7.严格按温、湿度等要求调节控制库内环境,保证酒水、饮料质量;
8.定期清理打扫仓库,消灭“三害”,保持仓库的整洁、卫生。
水库管理工作报告精辟篇五
一是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报刊、杂志、电视等媒体,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二中全会、三中全会精神,努力学xxx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进一步认清形势,增强了政治鉴别力、政治敏锐性,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二是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认真开展教育学习,深入群众收集、听取意见,认真查摆,制定措施,切实整改,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确保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三是认真学习与工作实践密切联系的新知识,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用新知识、新理论指导工作,明确思路,强化措施,努力做到“发展有新思路,改革有新突破,各项工作有新举措”,不断增强为人民服务的工作能力。
(一)、做好防汛工作,保障防洪安全。
1、认真做好汛前检查,保障防洪安全。我管理处按照“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的要求,对所有水利工程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报告,立即整改,同时对防汛物资进行清点,做好登记,及时上报,及时补充,认真做好汛前安全各项准备工作。
2、修订完善预案,科学防灾减灾。我管理处把防汛预案的制定作为安全检查工作的支撑点来抓,确保预案制定工作落到实处。
3、强化防汛值班,适时掌握汛情。强化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注意天气变化及水库的蓄水情况,重要气象及时向下传达,出现险情及时向上报告,做到“五个到位”,即:水情、雨情、工情掌握报告到位;值班巡查、通信畅通、记录台帐、情况反馈落实到位;依法清障、行动到位;抢险救灾、准备到位;会商协调、调度到位。
由于工作到位,我管理处有效化解了台风“尤特”造成的各种险情。
(二)、狠抓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清除安全隐患。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我管理处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层层落实了安全责任,切实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营造一个人人、事事、时时讲安全的氛围。
2、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了《安全生产法》,并结合水利行业实际,继续开展对《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依法保安全的能力。同时,利用各种形式、各种醒目位置书写或刷新安全生产标语和安全警示牌,宣传水利安全、教育群众、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能,提高了依法监管的能力和水平。
3、认真实施,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化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水利设施、建筑工地及消防设施的安全检查,做到领导带队检查与日常巡查相结合、专项检查与突出检查相结合、隐患排查与整改提高相结合。
(三)、全面开展“打非治违”和水质巡查工作,严格查处水事违法行为。
按照水务局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我管理处积极开展“打非治违”和水质巡查工作。
1、加强领导,认真部署。我管理处高度重视“打非治违”和水质巡查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方案,认真部署,层层落实,保证工作到位,责任到人。
2、广泛动员,加强宣传。按照工作方案,我管理处召开了动员大会,阐明目标,强调落实,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定制宣传横额、板报等宣传形式,使“打非治违”和水质巡查工作的重要性深入人心,为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3、加强检查,严格执法。全体职工按照方案,按照责任段,加强检查,严格执法,积极开展“打非治违”和水质巡查工作。具体如下:第一,加强辖下管养站、电站检查,摸清商铺和电站居住人员底数,杜绝违法经营,杜绝违规用火、用气、用电等消防安全隐患。第二,加强水库巡查,杜绝违法采砂、强行偷挖水库白泥等违法行为,杜绝违法排污行为,确保水源质量。第三,加强渠道巡查,杜绝抢种抢建等侵占水利设施行为。第四,加强建设工地检查,杜绝不规范建设行为,确保生产工作安全。经全体职工努力,暂无发现上述违法行为。
4、加强监督,准时上报。我管理处成立检查小组,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的方式,检查“打非治违”和水质巡查工作的落实情况,保证工作到位。同时,我管理处按照文件要求,准时上报情况总结。
(四)、精心组织水利工程建设,同时加强养护监督工作。 在水务局的领导和支持下,近三年年共完成 工程建设,资金额达xx元。同时加强水利设施检查工作,发现问题,立即通知养护公司进行修复,保证水利设施的安全运行。
水库管理工作报告精辟篇六
第一条 为加强水库大坝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坝高15米以上或者库容100万立方米以上的水库大坝(以下简称大坝)。大坝包括永久性档水建筑物以及与其配合运用的泄洪、输水和过船建筑物等。
坝高15米以下、10米以上或者库容100万立方米以下、10万立方米以上,对重要城镇、交通干线、重要军事设施、工矿区安全有潜在危险的大坝,其安全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条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大坝安全实施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坝安全实施监督。
各级水利、能源、建设、交通、农业等有关部门,是其所管辖的大坝的主管部门。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大坝主管部门对其所管辖的大坝的安全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
第五条 大坝的建设和管理应当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大坝安全的义务。
第七条 兴建大坝必须符合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大坝主管部门制定的大坝安全技术标准。
第八条 兴建大坝必须进行工程设计。大坝的工程设计必须由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大坝的工程设计应当包括工程观测、通信、动力、照明、交通、消防等管理设施的设计。
第九条 大坝施工必须由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大坝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图纸要求和有关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应当派驻代表,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必须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条 兴建大坝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设计,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国家规定划定管理和保护范围,树立标志。
已建大坝尚未划定管理和保护范围的,大坝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安全管理的需要,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
第十一条 大坝开工后,大坝主管部门应当组建大坝管理单位,由其按照工程基本建设验收规程参与质量检查以及大坝分部、分项验收和蓄水验收工作。
大坝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申请大坝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第十二条 大坝及其设施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坏。大坝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大坝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十三条 禁止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打井、采石、采矿、挖沙、取土、修坟等危害大坝安全的活动。
第十四条 非大坝管理人员不得操作大坝的泄洪闸门、输水闸门以及其他设施,大坝管理人员操作时应当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干扰大坝的正常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禁止在大坝的集水区域内乱伐林木、陡坡开荒等导致水库淤积的活动。禁止在库区内围垦和进行采石、取土等危及山体的活动。
第十六条 大坝坝顶确需兼做公路的,须经科学论证和大坝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维护措施。
第十七条 禁止在坝体修建码头、渠道、堆放杂物、晾晒粮草。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的,须经大观主管部门批准,并与坝脚和泄水、输水建筑物保待一定距离,不得影响大坝安全、工程管理和抢险工作。
第十八条 大坝主管部门应当配备具有相应业务水平的大坝安全管理人员。
大坝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第十九条 大坝管理单位必须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对大坝进行安全监测和检查;对监测资料应当及时整理分析,随时掌握大坝运行状况。发现异常现象和不安全因素时,大坝管理单位应当立即报告大坝主管部门,及时采取措施。
第二十条 大坝管理单位必须做好大坝的养护修理工作,保证大坝和闸门启闭设备完好。
第二十一条 大坝的运行,必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发挥综合效益。大坝管理单位应当根据批准的计划和大坝主管部门的指令进行水库的调度运用。
在汛期,综合利用的水库,其调度运用必须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以发电为主的水库,其汛限水位以上的防洪库容及其供水调度运用,必须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水库的调度运用。
第二十二条 大坝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大坝定期安全检查、鉴定制度。
汛前、汛后,以及暴风、暴雨、特大洪水或者强烈地震发生后,大坝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其所管辖的大坝的安全进行检查。
第二十三条 大坝主管部门对其所管辖的大坝应当按期注册登记,建立技术档案。大坝注册登记办法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四条 大坝管理单位和有关部门应当做好防汛抢险物料的准备和气象水情预报,并保证水情传递、报警以及大坝管理单位与大坝主管部门、上级防汛指挥机构之间联系通畅。
第二十五条 大坝出现险情征兆时,大坝管理单位应当立即报告大坝主管部门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并采取抢救措施;有垮坝危险时,应当采取一切措施向预计的垮坝淹没地区发出警报,做好转移工作。
第二十六条 对尚未达到设计洪水标准、抗震设防标准或者有严重质量缺陷的险坝,大坝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分类,采取除险加固等措施,或者废弃重建。
在险坝加固前,大坝管理单位应当制定保坝应急措施;经论证必须改变原设计运行方式的,应当报请大坝主管部门审批。
第二十七条 大坝主管部门应当对其所管辖的需要加固的险坝制定加固计划,限期消除危险;有关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安排所需资金和物料。
险坝加固必须由具有相应设计资格证书的单位作出加固设计,经审批后组织实施。险坝加固竣工后,由大坝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第二十八条 大坝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对险坝可能出现的垮坝方式、淹没范围作出预估,并制定应急方案,报防汛指挥机构批准。
(四)在库区内围垦的;
(五)在坝体修建码头、渠道或者堆放杂物、晾晒粮草的;
(六)擅自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的。
第三十条 盗窃或者抢夺大坝工程设施、器材的,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由于勘测设计失误、施工质量低劣、调度运用不当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导致大坝事故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治安管理处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三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