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最新阳光保险合同精选篇一
联系地址:
乙方:
联系地址:
本合同书签署日期: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
1、合同有效期:。
甲乙双方有权在合同履行期间经双方友好协商后要求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合作时间、衡量标准等,但应以书面文件或邮件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同意后,依照变更后内容执行,涉及该项目合作内容、付款方式、服务费用等内容的变更,甲、乙双方必须另行以书面合同的形式盖章确认后方可执行。
甲方有权规定乙方导流服务范围及所使用产品展示素材,并应提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形式)提供给乙方;乙方需根据甲方要求安排配合进行导流及调研服务。乙方获取上述客户信息应采取合法方式,不得出现违法、侵犯他人隐私等合法权益的情形。
2、乙方需保证获取客户名单数据应采取合法方式,不得出现违法、侵犯他人隐私等合法权益的情形。
3、双方约定在合作过程中重要的来往文件包括:双方或各方盖章的书面文件、双方以邮箱形式发送的电子邮件。上述文件均可作为合作执行的依据(乙方以甲方“”邮箱发出和接收的电子邮件为有效,甲方以乙方“ ” 邮箱发出和接收的电子邮件为有效,若一方联系邮箱发生变更,该方必须及时通过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另一方,以更改后的邮箱发出和接收的电子邮件为有效)。
1、乙方有义务提供满足甲方项目所需的信息;并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完成数据整理后将数据提交给甲方。
最新阳光保险合同精选篇二
第一条 下列小麦可列入保险标的范围内:
(一)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管理的小麦;
(二)由被保险人合法租种的小麦;
(三)代他人管理的小麦。
第二条 下列小麦不在保险标的`范围内:
(一)新开垦土地上种植的小麦;
(二)经济林内间种的小麦。
第二章 保险责任
第三条 由于雹灾直接造成保险小麦的产量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的约定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四条 下列原因造成保险小麦的产量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发生雹灾后,被保险人管理不善或故意、违法行为;
(三)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原因。
第三章 保险期限
第五条 从小麦返青起至小麦收获离开田间止,具体起止日期以保险单上的约定为准。
第四章 保险产量、保险价格
第六条 每亩保险产量按被保险人所在县(市)前3至5年平均亩产量的30%至60%(含)确定。保险价格是指上年度国家小麦最低保护价格。
第五章 保险金额、保险费
第七条 每亩保险金额按每亩保险产量与保险价格确定。
第八条 保险费按保险人规定的费率计收。
第六章 赔偿处理
(一)全部损失
保险小麦发生下列雹灾损失时视为全部损失:
1.收获期前:
(1)90%(含)以上的小麦植株倒折;
(2)保险小麦损失严重,以至县级(含县)以上政府部门决定改种其他作物。
2.收获期:实际产量不足正常产量的10%(含)。
全部损失时,保险人按下列赔偿标准计算赔款:
保险小麦面积高于实际播种面积时,按实际播种面积计算赔偿金额。
保险小麦绝产经一次性赔付后,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二)部分损失
保险小麦遭受雹灾损失,凡未达到全损标准的为部分损失,部分损失按保险产量与实际产量的差额和保险价格计算赔偿金额,实际产量根据政府有关部门测定的结果确定;实际产量达到或超过保险产量时,不发生赔款。小麦保险面积等于或高于实际播种面积时,按实际播种面积计算赔偿金额;小麦保险面积低于实际播种面积时,如无法区分保险面积部分,按保险面积与实际播种面积的比例计算赔偿金额。
第十条 如果保险小麦在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时,同时遭受非保险责任灾害损失,对非保险责任灾害造成的损失,应从保险损失中扣除。
第十一条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索赔时,应当提供保险单(证、分户清单)、损失清单和有关部门的证明,各项单证、证明必须真实、合法,不得有任何欺诈。被保险人欺诈行为给保险人造成损失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收到单证后,应当迅速审定、核实。
第七章 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二条 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生效前按约定交付保险费。
第十三条 投保人应当按实际播种面积投保所有符合承保条件的小麦。
第十四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如有被保险人名称变更、保险小麦发生权利转让或者保险小麦遭受其他原因损失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根据保险人的有关规定办理批改手续,或者协助保险人做好损失程度等记录,以便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时,合理确定赔款。
第十五条 保险小麦发生雹灾损失时,被保险人应当采取必要施救措施,同时在24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并协助查勘。
第十六条 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第十二条至第十五条约定的各项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从解约通知书送达15日后终止保险合同。
第八章 其他事项
(1)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凡涉及本保险的约定均采用书面形式。
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_________作物种植险保险单(正本)
保险单号码:_________
被保险人:_________
户数:_________
最新阳光保险合同精选篇三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餐厅为甲方员工提供餐饮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 服务的形式、期限和主要事项
1、服务形式:乙方负责组织、管理本公司员工在乙方餐厅内,为甲方提供餐饮服务,自负盈亏。
2、服务期限: 壹年,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
3、服务对象:甲方全体员工。
4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
5、供餐服务时间、消费结算方式:
(1)甲方员工自行到餐厅用餐,供餐实行明码标价,甲方员工持餐卡购买。
供餐时间:
(2)乙方为甲方所有员工统一办理餐卡和充值。
(3)餐卡内金额只限于在乙方餐厅内就餐、小卖部消费。
(4)乙方餐卡初次办理不收取工本费和任何押金。甲方员工应妥善保管卡片,如有丢失或损坏责任由使用人自行承担。如需要补办应交纳卡片工本费人民币贰拾元整。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自主管理、经营餐厅,包括但不限于组织、管理本公司派驻的员工、原辅料的采购、餐厅管理制度的制定等。
(2)乙方有权要求用餐人员遵守餐厅用餐秩序,维护餐厅卫生。
(3)乙方有权拒绝为在规定的用餐时间外用餐的人员提供服务。
2、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餐饮服务中,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龙岩市饮食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以及甲方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建立食品卫生管理制度,杜绝食品卫生事件的发生。
(2)乙方派驻的员工应体检合格,持有健康证方能上岗。
(3)乙方应在餐厅中配备餐厅主管,负责餐厅的现场管理,及时了解乙方员工的需求,及时处理乙方员工的投诉,组织员工改善服务,提高用餐人员满意度。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检查乙方是否执行甲方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有权随时检查乙方餐厅的卫生、食品的质量、进货发票。对不符合规定的可以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将就餐人员的正当意见和投诉向乙方反映,要求乙方协调处理。
(3)甲方有权就在用餐时间外需临时加餐事宜同乙方协商处理。
2、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的员工进行上岗前关于甲方的安全、环保、卫生规定的培训。
(2)甲方用餐人数在增减在十人以上时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出调整。
四、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1、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需变更或解除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第(1)项约定,造成重大食品安全、卫生事件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第(1)项约定,造成食品安全、卫生事件的,经卫生部门认定属乙方责任的,应按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第(1)项约定,在提供的食品中发现头发、线、菜虫等一般异物,乙方应重新免费提供一份等值食品或退还餐费。如在同餐次同一菜品中多次发生类似异物,甲方应立即停止该食品的售卖,并向甲方做出书面整改意见。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第(1)项约定,在提供的食品中发现苍蝇、蟑螂、蚊子、玻璃、金属等严重异物,甲方应立即停止该食品的售卖,并向甲方做出书面整改意见。
(4)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1项约定,无故终止本合同应赔偿甲方损失人民币10000元。
2、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1项约定,无故终止本合同应赔偿乙方损失人民币10000元。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2款第(2)项约定未提前通知乙方,使得乙方不能及时调整供餐造成甲方员工无法用餐的,乙方不承担责任,如造成乙方收入减少的还应予以补偿。
六、附则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2、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续签的优先权。
2、如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诉至有管辖权的法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最新阳光保险合同精选篇四
1.家庭财产保险单
保险单号:
被保险人姓名:
保险财产地址:
保险期限:年自年月日零时至年月日二十四时止
保险财产名称保险金额是否附加盗窃保险
家用电器及照相器材
衣物
床上用品
家具
其他物品
总保险金额:
总保险金额:保险费:
备注:
投保人对保险人的除
外责任条款明确无误签字:
日期:年月日
________保险有限公司
出单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
出单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家庭财产保险条款
本条款分为基本险和盗窃险两个部分,保险人(即xxxx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下同)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相应承担保险责任。
第一条保险标的
凡是存放在本保险单上载明的地点,属于被保险人(即参加本保险的城乡居民,下同)自有的下列家庭财产都可以向保险人投保。
一、衣着用品、床上用品;
二、家具、用具、室内装修物;
三、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
四、农村家庭的农具、工具、已收获入库的农产品、副业产品;
五、非机动交通工具;
六、口粮;
八、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第二条不保财产
下列财产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二、烟、酒、食品、保健品、药品、化妆品;
三、本保险条款第一条保险标的中未列明的其他家庭财产、非法占用的财产和正处于紧急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第三条基本险责任
一、火灾、爆炸;
四、季节性、区域性暴雨积水倒灌;
五、管道爆裂;
六、在发生上述保险灾害事故时,为了防止灾害蔓延,或因施救、保护所采取的必要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损失和支付的合理费用。
第四条盗窃险(附加)责任
存放在保险地点室内,本保险单上载明的财产(各种表、笔、眼镜、打火机、无线通讯工具、手提电脑、电脑笔记本、随身听等经常随身携带的物品除外),因遭受外来人员的撬门、砸窗、掘墙,有明显被盗窃痕迹的损失,保险人负赔偿责任。
第五条责任免除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抗议;
二、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五、地震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六条保险金额、保险价值和保险费率
二、家庭财产的保险价值是出险时的实际价值。
三、基本险、附加险年保险费率均为2‰。
第七条保险期限
保险期限为1年,从签单次日零时起至保险到期日24时止。期满续保,另办手续。
第八条赔偿处理
一、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根据实际损失,按损失当天出险地的市场平均价格及损失财产的购置年限计算赔偿金额,但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若本保险单所载财产不止一项时,应分项按照本条款规定处理。
二、本条款第三条第六款规定支付的施救保护费用,应与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分别计算,各以保险金额为限。
三、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协议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在赔款中扣除。
四、被保险人在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险单、保险标的损失清单、技术鉴定证明、出险通知书、救护费用发票以及必要的单据和有关部门(如所在单位、街道、乡镇及公安、气象部门等)的证明,各项单证、证明必须真实可靠,不得有欺诈行为。被保险人的欺诈行为给保险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收到单证后应当迅速审定、核实。对手续齐全,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履行赔偿义务。
最新阳光保险合同精选篇五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定律师
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
二、法律顾问的责任是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其工作范围是:
1.提供各类法律咨询;
2.审查、起草、修改各类法律文书;
3.受托进行调查、见证、论证,出具相关的见证书、法律意见书;
4.根据授权参与有关项目、事项的谈判、签约;
5.帮助委托人制订、建立各类经营管理制度;
6.根据委托人需要签发律师函;
7.提供法律知识培训;
8.代办各类法律手续;
13.法律允许的其他法律服务事项。
三、乙方提供法律服务的具体事项,由甲方根据需要提出要求,乙方应优先予以满足。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也可主动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四、甲方指定_________先生/女士为法律顾问工作联系人,配合、协同法律顾问工作。
五、费用:
法律顾问费的收取标准和方式按照本合同的附件《常年法律顾问工作收费规则》执行。
六、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七、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公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履行地在乙方住所地。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______律师事务所(盖章)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订立
最新阳光保险合同精选篇六
地址:
乙方(受聘方):
地址: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为甲方项目提供融资服务,推荐资金方与甲方开展合作,并促使甲方顺利完成项目融资。
协助甲方与相关机构进行谈判;
协助甲方设计和实施融资方案;
为甲方融资相关事宜提供咨询建议;
乙方为甲方提供融资资金总额为 2 亿元,资金约定使用期限 1 年,(以实际融资额度和资金约定使用期限为准)并使得甲方融资年综合成本不超过 18 %(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方收益、乙方融资服务费及其他中间机构费用)。
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要求来完成融资顾问工作。
应向乙方及时如实地提供乙方从事融资顾问工作所必须的相关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融资项目情况等。
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及时支付融资服务费用。
按照当期融资要求提供乙方所需相关文件。
在甲方与乙方推荐的资金方融资成功,甲方收到资金之后,乙方有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作为甲方融资的特聘顾问,为甲方旗下权按照本协议约定收取融资服务费用。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从事融资服务的工作便利。
对甲方提供的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如乙方促成有出资意向的出资方与甲方签署融资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融资服务费为实际融资额的 %。
融资服务费的具体支付方式:乙方促成有出资意向的出资方与甲方签署融资合同,该出资方资金到位后,甲方则在到达甲方指定帐户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按实际到帐总额的 %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如融资资金分批到达甲方指定账户的,甲方按资金实际到账日,三个工作日内分别向乙方支付实际到账资金 %融资服务费。
乙方收取融资服务费指定帐户:
户 名:
账 号: (如有账户更改,乙方会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收到款后,乙方应于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符合财务规定的正规合法发票。
如在本协议生效后4个月内,乙方未能促成融资资金到达甲方指定账户的,则本协议自动终止,且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乙方承诺,乙方对其人员获悉的关于甲方的保密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终止、解除或无效而终止。
如乙方推荐的资金方要求提供抵押担保的,则乙方需保证在抵押人办理完毕抵押物抵押手续后4个月内促成相应融资资金全部到达甲方指定账户;否则甲方有权调整或相应解除抵押物。
甲方逾期支付顾问费用,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2 开户银行:
对由于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最大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应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最新阳光保险合同精选篇七
1.乙方应指派专业胜任的律师优先处理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勤勉尽责地为甲方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2.乙方根据甲方的具体要求和授权开展工作,但甲方要求与法律、职业道德以及本合同约定相悖的除外。
3.乙方应依照可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经验,为甲方提供稳健、谨慎的法律意见或建议。乙方对提供给甲方的报告、意见、建议等工作成果的合法性负责。
4.在甲方提前合理时间通知的情况下,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通知按时处理甲方委托之事项。如系紧急事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通知,在可能的第一时间赶赴指定地点处理甲方委托之事项。
5.未到人民法院起诉和被诉的,但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人事纠纷仲裁案件,甲方提供相关材料后,由乙方全权代理。
6.遵守其他基于诚信义务而产生的合同义务。
最新阳光保险合同精选篇八
项目地点:
编号:
委托方:xx(集团)深圳地产公司
受委托方:
日期:
合同编号:
日期:
委托方: x(简称甲方)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xx大厦
受委托方: x(简称乙方)
地址:
一、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项目规模:平方米
二、甲方责任:
2.2负责协调本工程与建筑设计单位及其他相关专业衔接的有关事宜;
2.3负责安排有经验之施工单位按乙方设计要求及效果进行施工;
2.4负责本工程各阶段的政府申报、审图盖章事宜及费用;
2.5负责按照本合约条款规定的设计费用和支付方式,支付设计服务费。
2.8甲方要求乙方比本合约规定时间提前提交设计图纸时,甲方应支付相应的赶工费。
三、乙方责任:
3.3乙方未知会甲方或其全权代表,且未得到书面认可时,不得就已获甲方批准的设计做出任何修改。
3.6为配合施工,乙方人员有责任接受甲方或施工方的设计咨询;
3.9乙方各阶段的设计,要与建筑设计公司进行沟通,其中建设性意见做为景观设计的参考依据。
四、乙方工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