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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情况 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工作方案(模板5篇)

时间:2023-09-30 01:07:27 作者:雨中梧 2023年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情况 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工作方案(模板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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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情况篇一

此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爆发突然,为充分发挥物质保障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理顺疫情防控的物资保障工作机制,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2020年2月14日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华中师范大学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方案》,现将方案通报如下。

在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疫情防控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拨、配送、监管体系,使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高效、科学、透明进行。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按照积极的物资保障原则,及时采购近期防控物资,同时做好中长期物资采购计划,做到有备无患。

1、协同作战,分工负责。防控物资有关保障工作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协同作战和分工负责,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工作当责无旁贷,其他单位需配合的工作应积极配合,共同服从疫情防控大局。

2、统一调度,专物专用。当前疫情防控进入持久战,社会对疫情防控物资需求量大、消耗量大,学校疫情防控物资的保障工作由指挥部统一领导,合理调度,科学安排学校防控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拨、配送、监管等,确保防控物资专物专用。

3、厉行节约,保障一线。各单位在防控工作中,要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使用物资,杜绝浪费。节约使用口罩、酒精、防护服等消耗性物资,爱惜使用体温计、消毒设施等非消耗性物资。所有防控物资首先确保一线防控工作人员,非一线防控工作人员不使用如n95医用口罩等高标准防控物资(个人购物除外)。

4、公开公示,接受监督。学校指挥部定期公开防控物资采购清单、调配清单、库存清单、接受捐赠清单,接受社会和师生监督。各单位也可在本单位内部公开防控物资使用清单,及时吸纳师生群众对防控物资使用的意见建议。

1、总协调工作由学校办负责。

2、防控物资采购工作。财务处负责落实购买疫情防控物资所需的经费及后续财务报销事宜;后保部负责防控物资的运输配送;国资办(招标办)负责防控物资的战时购买流程,采取多方比对的采购方式,并落实购买。按照统分结合的原则,大宗物资由国资办统一采购,各单位需要的零散物资自行采购。

3、防控物资储备工作。防控物资存放在校医院,校医院负责防控物资日常管理。

4、防控物资调配工作。学校办负责核准各单位报送的物资需求,国资办根据核准的清单发放防控物资。

5、防控物资监管工作。纪委办负责防控物资的监管工作,确保防控物资用在一线、公平使用,对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理;审计处负责对物资保障工作中的经费问题进行监管,必要时提前介入。

根据当前学校防疫工作需要,工作小组尽快采购目前至开学前的物资,做好开学后两周的物资储备工作,同时保障好长远防控工作物资需要。

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情况篇二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1月2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鲁教办字〔20xx〕4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强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通知》(鲁教办字〔20xx〕5号)要求,为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校园传播流行,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校园稳定和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应急预案,请务必遵照执行。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采取坚决有力举措,切实做好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

(一)预防为主。加强疫情防控,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采取措施,切断传播途径,迅速控制疫情,严防疫情在学校的传播和蔓延。

(二)联防联控。疫情防控实行条块结合、联防联控、分工负责,共同落实防控措施。

(三)及时处置。确保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对防控对象及密切接触者按规定进行医学观察。对疑似病例及时送指定医院进行诊断和治疗。

成立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亭同志担任。

(一)学校办公室。执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负责汇总学校各部门每日报告情况,对接上报省卫健委、省教育厅;与烟台市卫健委、烟台市教育局、牟平区卫健局等地方政府卫生健康部门保持紧密对接,及时协调处理疫情突发情况;与学校各部门保持紧密沟通,负责防控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统筹加强寒假期间各部门值班值守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二)宣传统战部。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变化,通过学校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发布学校相关防控要求和信息,加强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引导师生科学理性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好舆情监控工作。

(三)学生工作处。及时发布学校相关防控要求和信息,通过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家长群、学生群等渠道及时发布假期生活提示和学校开学工作安排,开展健康教育,引导学生和家长居家、外出或返校时主动做好防控工作,发现疫情及时报告。

(四)离退休工作处。及时发布学校相关防控要求和信息。对离退休教职工要指派专人对开展宣传教育,做好防控工作。要通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等网络渠道及时发布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引导其居家、外出时主动做好防控工作。执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发现疫情及时报告。

(五)附属医院。要积极配合驻地卫生健康部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做好疫情防控有关条件和应急药械的必要准备。要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及时有效处置疫情。要积极落实学校相关防控措施,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帮助师生提高防范意识、掌握防治知识,引导师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六)总务处。春季学期开学前,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进一步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切实抓好教学楼、宿舍、食堂、公共场馆、实验室、洗手间、水房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七)安全保卫处。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禁止外来车辆、人员入内,联防联控,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学校和谐稳定。

(八)各部门及时对本部门教职工发布学校相关防控要求和信息,要指派专人开展宣传教育,做好防控工作。要通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等网络渠道及时发布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掌握教职工寒假外出及身体健康情况,执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发现疫情及时报告。

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要进入应急状态,全面落实好各项管控措施;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以极端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迅速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对涉及疫情方面的信息迟报、不报、瞒报、谎报的,将严肃问责。

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情况篇三

根据区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应对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全面落实物资保障工作,按照职责分工,特制定物资保障组工作方案如下:

按照“依法依规、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完善机制、合理应对”的原则,以及物资保障组职责任务,部门联动、协同配合,共同推动落实应急物资保障工作。

物资保障组由区工信局牵头,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研究解决物资保障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全面掌握物资保障工作综合情况,确保应急物资保障到位。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工信局。负责统筹防控应急物资保障工作。根据区卫健局提供的防控物资需求清单,向市工信局及省工信厅申请调拨应急防控物资;了解调度省内应急物资生产企业情况,协调采购我区应急物资;全面掌握应急物资保障工作综合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应急物资采购,运输、储备,资金准备等工作;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制定保障措,跟踪保障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汇总整理情况,向区政府反馈保障信息;承担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区卫健局。负责调度全区应急物资需求动态,并及时向省、市卫健委提出申请;负责物资采、运、资金申请及到位物资调配。

3、区财政局。负责安排落实防控应急物资(含仪器设备)紧急生产、采购(进口)、储备物资等专项资金。

4、区发改局。负责指导市场价格监测,稳定物价。

5、区交通运输局。负责保障应急防控物资(含仪器设备)采购(进口)、储备物资等工作的运输保障工作。

6、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查处违规经营应急防控物资行为,监测应急药品及医疗防护物资的市场动态,查处违规生产,维护市场秩序。

7、区商务局。负责监测与群众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必需品和卫生清洁用品的市场动态及供给保障工作;组织协调境外采购有关事宜。

8、铁路。负责配合做好涉及铁路货物相关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物资保障工作对全区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具体保障措施,全力保障工作落实。

(二)突出重点,强化责任落实

各成员单位要紧密围绕物资保障工作,结合各自任务分工,抓住工作重点和关键环节,落实责任到人,采取有力措施,统筹谋划,做好各项工作。

(三)紧密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物资保障工作涉及面广,头绪多,各单位要紧密配合,横向主动加强对接联系,把各项工作有机联系起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应对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物资保障工作高效开展。

(四)完善机制,加强跟踪调度

建立应急物资调用机制,完善突发事件发生时本级调用、请求支援、紧急支援和响应结束等程序,规范物资调用工作。完善保障机制,建立重大事项协调会议制度,针对物资保障工作中出现需多家单位协调解决的问题,各成员单位可随时报小组办公室召开重大事项协调会议,协商解决有关问题,如需市政府解决,可由小组统一上报市政府解决。建立日调度机制,各成员单位要指定明确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对接落实各单位物资保障工作,并将本单位具体落实措施以及工作进展情况以日报的形式于每天下午4点前报送至区工信局,我局将统一汇总向区联防联控综合组报送。

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情况篇四

为进一步保障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引导高校学生有序返校的通知》要求,努力做好疫情期间物资保障工作,制定本方案。

1.疫情防控物资优先采购原则。先采购与疫情防控相关的'物资,其他无关物资可以延后采购。

2.采购效率优先原则。为提高采购效率,可以采取先采购后补审批的方式采购。

3.拓展渠道保证采购效能原则。为保证采购效能,除向定点供应商采购外,还可以通过附属医院采购渠道、网上电子商城、其他合法途径等渠道进行采购。

4.统筹协调、相互调剂原则。根据两个校区防疫工作需要,对防疫物资进行统筹采购和调剂。

成立防疫物资储备工作小组,由招标采购办主管领导任组长,资产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采购中心和资产中心人员组成。

工作小组职责:制定防疫物资储备工作机制,确定防疫物资种类、数量,完成防疫物资采购任务,统筹防疫物资采购调剂,定时向上级汇报防疫物资储备情况。

工作小组联系人:杨宗强

防疫物资储备种类和数量根据学校医务室指引,结合工作岗位需要进行确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个人防护装置: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

2.医护人员防护装置:n95或kn95口罩、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一次性防护服、护目镜。

3.健康检测用具:红外线体温计、水银体温计。

4.环境消毒用品:紫外线灯、医用酒精、二氧化氯消毒粉。

5、其他物资:室内灭蚊装置、检测用具电池、工作手套、消毒品喷壶。

防疫物资储备所需资金由学校财务处协调解决,以保证疫情防控需要为原则。

支付方式:可以采取日常的货到付款方式,凭发票等票据以公对公转账方式结算;也可以采取采购人刷公务卡支付,再凭发票等票据报销;紧急情况下,经防疫物资储备工作小组组长同意,采购人可以以现金、电子支付等形式支付,再凭发票等票据报销。

物资采购完成后要立即登记和汇总,并定时向上级部门汇报防疫物资储备情况,汇报内容见附表。

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情况篇五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发生时的生活物资保供工作,落实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责任,确保本地区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平稳运行,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指南(试行)》等,制订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设立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生活物资保障组

组长:xxx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xx

成员:xxx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改委,xxx任办公室主任,xxx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专班日常组织协调。

(二)主要职责

统筹做好米面、食用油、蔬菜、肉类、水产品、蛋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方便食品、饮用水、饲料、能源等生活物资的应急监测、生产调度、物资运输、储备投放、终端销售、市场监管、宣传引导等工作,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一)启动和中止条件

根据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工作指令及时启动和中止生活物资保障机制。

(二)监测预警制度

1、每日监测菜肉蛋奶等重点生活物资价格。

2、跟踪监测粮油、蔬菜、肉类、水产品、鸡蛋、奶类、生猪等生产和流通相关情况,及时掌握供销状况和存在问题。

(三)报告处置制度

1、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本县生活物资保障情况。

2、高风险区粮油菜肉蛋奶等重要民生商品供给、需求、库存、价格等动态情况实行日报制度。

3、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协调处置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生活物资保障有关情况。

(四)经费保障

统筹调度可使用的既有资金和储备物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给予经费保障支持。

(一)粮油方面

城区成品粮油储备要达到15天以上(含15天)市场供应量,并提高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比例。(粮储中心、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配合)

(二)猪肉方面

猪肉储备规模原则上不低于城区常住人口3天消费量,发生疫情的地区要通过加强调运、投放猪肉储备等方式,切实保障猪肉市场供应。(经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蔬菜方面

因地制宜建立蔬菜应急库存,确保冬春季节重要的耐储藏蔬菜品种库存满足7天消费量,以满足突发情况下的调控需要。(经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四)水电气暖及成品油方面

保障水电气暖及成品油正常供应。(城管局、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配合)

(五)农村地区比照城区执行。

(一)抓好生产保货源

1、组织好粮油菜肉蛋奶等产品相关的种养、采摘、屠宰、加工、运输、销售等生产活动。加强种子、肥料、农药、农膜等农资和仔畜雏畜、饲料等供应,为粮油菜肉蛋奶稳定供应提供保障支持。(农业农村局牵头,粮储中心、交通局配合)

2、保障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对接采购蔬菜、肉类等农产品时,严把食品安全关,鼓励索要查看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等可溯源凭证、产品质量合格凭证。(市场监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经信局配合)

3、加强成品油调配,满足汽柴油(含乙醇汽油)需求,保障民生用气需求,应对电力需求。(城管局、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配合)

4、解决农业企业、农资生产企业等涉农经营主体、能源企业在落实防控措施、交通运输、原材料供应等方面的具体困难。(农业局牵头,交通局、经信局配合)

(二)健全重点企业保障

1、建立参与政府价格调控的重点企业名单并进行动态调整。(发改委牵头,农业农村局、经信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2、采取储备轮换、协议储备等方式,提前与重点保供企业和运输保障企业签订保供协议,做好货源、运力组织和物资储备。(粮储中心牵头,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委配合)

3、动员生产、流通和物流重点企业承担应急物资的代储、代购、运输保供,引导企业增加商业库存,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和代储。(交通局牵头,经信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委、应急管理局配合)

4、组织上下游保供企业建立联供联储机制,推动代储代购物资有序轮换和产能储备提升。(经信局牵头,粮储中心、农业农村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配合)

5、对承担重大任务的骨干企业,采取生产流通资质应急审批、原材料供应保障、运输保障等措施,帮助企业解决稳产增产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经信局牵头,粮储中心、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做实货源对接

1、组织商超、批发市场与规模种植、养殖企业(合作社)对接,进一步拓宽货源,加大采购力度。(经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配合)

2、充分发挥大型电商平台筹措物资、对接产销的作用。(经信局)

3、协助超市、商场等零售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与生活必需品批发市场高效对接。(经信局)

(四)组织应急储备投放

1、组织投放政府储备物资,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先投放地方储备物资。(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局配合)

2、当储备物资无法满足事发地需求时,在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做好工作的同时,及时向上级报告。(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局配合)

3、储备粮动用出库、划转、核销等手续可于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补充完善。(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局配合)

(五)增加经营场所供应

1、组织引导批发市场、连锁超市、社区菜店等做好货源组织,有序营业。组织引导大型商超、社区菜店,倡议承诺价格不涨、供应不断、质量不降。(市场监管局牵头,经信局配合)

2、通过落实好国家对商户的有关优惠政策、大型批发市场阶段性免收进场费等措施,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增加市场供应量、稳定市场价格。(交通局牵头,市场监管局配合)

3、商贸经营场所适当增加蔬菜特别是土豆、白菜等耐储蔬菜及粮油、肉类、方便面、瓶装水等生活必需品供应。(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粮储中心、农业农村局配合)

4、商贸经营场所应加大进货量,提高补货、补架频次,存货在店、存货在架。(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配合)

5、一旦发现缺货,商贸经营场所应尽快补充货源并上架。(经信局牵头,交通局配合)

1、依托骨干流通、物流等企业,切实组织建立好疫情风险区“配送网”。(交通局)

2、建立健全应急配送机制,为配送骨干企业以及重点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大型商贸企业自有车辆,提供专用通行证,打通生活必需品运输全链条堵点,及时协调解决流通企业出现的运输、物流、配送等方面问题,减少“最后一公里”“最后一百米”梗阻问题。(交通局)

(一)做好封闭小区终端配送

1、制定封闭小区居民生活物资配送规范,在小区内划出固定接收点,实现“最后一公里”无接触配送。封闭小区内或邻近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实施封闭的,应纳入封闭小区终端配送统筹安排。其他区域实行封闭管理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物资配送问题,由民政部门报请当地联防联控机制统筹协调解决。(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2、鼓励引导广大党员、社区工作者、机关干部、志愿者等担任“采购员”“配送员”,建立“专业物流公司+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的“最后一公里”配送队伍,按每10户配备1名配送人员的标准,提高配送组织效率。(交通局牵头,宣传部、民政局配合)

3、组织大型商超、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社区一一对接,根据企业供应能力,分包社区定向供应生活物资。(经信局)

4、鼓励临近超市、社区菜店等提供线上订购线下配送、移动售货车销售等服务,在配送环节采取配送柜收货、志愿者帮助派送等方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经信局配合)

5、鼓励商贸企业、生鲜经营个体户在社区指定地点设立临时售卖点,满足居民多种购物需求。(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经信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配合)

6、鼓励居民利用电商app、社区团购群、商超微信群等进行线上购物。(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经信局配合)

7、在配送保障能力难以满足居民个性化需要时,采取标准化“蔬菜包”等方式派送,减少后端订单处理、分拣包装、运输配送的工作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交通局配合)

(二)做好困难群众帮扶

1、认真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可结合本地实际,适当向困难群众发放临时生活补助或粮油菜肉蛋奶等民生商品。(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2、对线上购物操作困难的居民,由社区或物业收集汇总居民购物需求信息,统一下单代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3、对鳏寡孤独和行动困难群众等群体给予特殊关怀,安排专门人员按时、足量配送相关生活物资。(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4、摸排社区患有重大慢性病的人员,定期收集购药需求,由社区统一对接药房,及时配送。(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

(一)引导稳定消费预期

1、利用新闻发布会、专家解读、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加强生活物资供应情况方面的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宣传部牵头,粮储中心、经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2、重点宣传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测、兜住民生保障底线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提振市场和群众信心,引导合理消费,鼓励官方和重点企业对外发布重要生活物资价格水平。(宣传部牵头,粮储中心、经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二)畅通诉求反馈渠道

1、开通24小时保供服务热线电话,组建热线工作专班,及时接听、处理居民来电,密切关注物资品种短缺等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并迅速采取措施解决。(宣传部)

2、坚决遏制和打击不实传言和恶意炒作,对于故意造成社会恐慌情绪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采取果断措施处置。(公安局)

(三)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加强生活必需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和价格巡查,对以次充好、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并曝光。(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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