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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买卖合同(通用5篇)

时间:2023-09-25 09:58:55 作者:LZ文人 中介买卖合同(通用5篇)

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中介买卖合同篇一

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 地址:

乙方(受委方):

地址: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为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房屋信息,双方达成如下看房协议:

甲方需购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产, 出售报价__________元,占地面积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乙方促成买卖交易的,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房产成交总价1.5%作为服务报酬,甲方须在签订买卖合同时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甲方(包括甲方的亲属、朋友、同事、授权人、合作伙伴、所在单位、关联单位)须邀请乙方参加与房主的谈判并见证签约,不得就乙方所提供之看房信息私下与房主以任何理由成交或告知他人成交,亦不得就同一房屋另行通过其它任何单位、人员成交,如果违反本协议,甲方除须支付本协议约定的佣金外,还须另行支付售价的3%作为违约金。

甲方(签章):

联系电话:

时间:年月日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时间:年月日

中介买卖合同篇二

中介服务是指为交易活动提供咨询、价格评估、经纪等行为的总称。中介服务合同又是怎么一回事?以下是本站小编整理的中介服务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希望通过乙方推荐投资人,使甲方获得融资(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可转债等)机会,乙方愿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经双方商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融资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一、融资服务事项

(一)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为甲方推荐投资人,并提供相关融资服务。

(二)甲方同意,甲方确认乙方所推荐的投资人后,甲方或其股东或其他关联机构或人员与该投资人达成各种投融资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可转债融资等)并获得融资的,均视为甲方在乙方服务下融资成功。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

二、融资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一)甲方自乙方所推荐的投资人处获得融资的,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

(二)甲乙双方确认,甲方自乙方所推荐的投资人处获得的每笔融资款项到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到账金额的 %作为融资服务费支付给乙方。如甲方逾期支付融资服务费,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应付融资服务费总额的 %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三)双方约定上述融资服务费全部付至乙方银行帐户:

户名:

乙方帐号: ;

开户银行: 。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须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对外融资所需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基本资料(营业执照、企业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商业计划书、身份证等资料,并如实填报有关表格内容等。

2.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须就融资事宜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3.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经有效签章的确认函,确认乙方对投资人的推荐。甲方出具确认函后,方可与乙方推荐的投资人进行接触。

4.甲方应当向乙方及时通报投资接洽、谈判及合作情况,特别是重要合同的签署、投资款项的到位情况等。

5.按照本合同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6.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各项费用。

(二) 乙方权利和义务

1.就甲方融资事宜提供咨询服务并提出初步建议和指导。

2.协助甲方对融资所需资料进行整理,协助甲方制作融资所用的商业计划书(如有必要)。

3.根据甲方融资项目信息对照投资人资料信息进行投资人筛选。

4.向国内外投资人定向推荐甲方项目。

5.在甲方向乙方出具对乙方所推荐投资人的确认函后,向甲方提供投资人信息,协助甲方与投资人取得联系。

6.协助甲方与投资人签订借款合同、投(融)资合同等合同,相关合同签署后,尽乙方所能,协助甲方督促投资人资金到位。

7.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四、项目联系人

甲、乙双方各派一名代表作为本次合作的联系人,联系人以书面形式表达的观点视为甲、乙各方的观点、意见。联系人有权代为接受双方互发的文件、信函,有权在相关文件、信函上签字。

甲方联系人信息如下:

联系人姓名:

地址:

邮编:

电话号码: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乙方联系人信息如下:

联系人姓名:

地址:

邮编:

电话号码: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五、声明与保证

(一)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1.甲方具备合法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获得授权,接受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签署及履行本合同。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资料等均真实、准确、完整。

(二)乙方的声明与保证

乙方具备合法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获得授权,接受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签署及履行本合同。

六、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及其顾问应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得的对方的保密信息等保密,除非(a)根据本合同包含的交易的合理需要披露给其顾问;(b)为了完成本合同所预期的交易所必需的完成和提交任何档案或其他提交物所必需的披露;和(c)法院或政府部门强制的披露;(d)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披露。

七、其他约定

(一)乙方仅负责向甲方推荐投资人。甲方与乙方推荐的投资人接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产生的纠纷以及责任等,均由甲方与投资人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双方办理乙方所推荐投资人确认函手续时发生异地差旅费由甲方承担。

(三)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制作商业计划书、参加谈判、进行调查等的,由双方另行协商,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应甲方的要求,乙方可向其推荐与融资活动相关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甲方与乙方推荐的中介机构接触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产生的纠纷以及责任等,均由甲方与中介机构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非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内容。

(二)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

(三)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义务。本合同的保密条款在合同终止后仍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九、争议的解决

(一)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管辖。

(二)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争取各方之间友好协商解决。如果未能协商解决,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双方争议。

(1)由 法院诉讼解决;

(2)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通知和送达

(一)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函件、文件等资料,应按照本合同第四条所载明的联系人、地址、传真等送达,当面递交的,签收日为送达日;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为送达日;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回执上记载的收件日或拒收日为送达日,电子邮件送达的,电子邮件发送日为送达日。

(二)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的,应提前2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向以上述载明地址和方式送达的仍为有效送达。

十一、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不得口头修改或补充,只有经合同各方签署书面文件后方可修改或补充。本合同的任何补充文件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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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买卖合同篇三

(以下称甲方)和(以下称乙方)就保存户籍关系问题,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根据乙方要求,同意对乙方的档案和户口关系个人人才登记进行管理,乙方愿意遵守甲方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甲方责任:

1、负责对派出所办理乙方落户手续。

2、负责乙方委托代理期间档案和集体户口的管理,协助户籍管理机关做好集体户口的管理工作。

3、负责为乙方办理集体户口的相关手续,办理落户时间为六个月,期间不能办理借用。

4、负责为乙方开具档案相关证明。

5、负责为乙方登记人才信息。

三、乙方责任:

1、自觉遵守户籍管理机关及甲方有关户籍管理的相关规定。

2、乙方按规定向甲方提供所需材料,签协议同时缴纳中介服务费为2400元/年。今后乙方应于合同终止前一个月交纳次年费用。乙方中途迁出户口,服务费不退还。逾期未缴纳费用的,甲方不再提供相关服务,且甲方有权将乙方户口和档案转至封存户。从封存户转出时,需补齐所欠费用并按每月5%缴纳滞纳金。

3、乙方与甲方结束委托服务关系时,乙方应先将集体户口迁出。

4、甲方集体户不具备存放和管理落户人员子女的户口的条件。乙方因结婚、购房等已有固定住所并具备落户条件时,须及时到甲方办理其户口迁出手续。

5、乙方户口迁出时,需本人带身份证、本协议书及1200元迁出押金前来办理。如本人不能亲自办理并请他人代为办理时。受托人需携本人身份证、本协议书及乙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办理相关事宜。甲方办理迁出手续后,乙方即可到拟落户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乙方落户后持户口本复印件及户口迁出押金收据办理退还押金手续。

6、乙方需要向甲方借用户籍卡时,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本协议书、借用押金1200元(归还后退还)前来办理,借用时限为10个工作日,乙方户籍卡借出未在规定时间内归还者,即视为违约,甲方将按月扣除押金,直至扣完为止。并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责任。乙借用户口卡期间,如户口卡丢失、损毁,需补办户口手续,乙方需写出书面检查并缴纳罚款1200元。

7、乙方的客观情况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责任。 本协议甲、乙方各执一份,协议自乙方户口关系转入甲方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介买卖合同篇四

一、何x“借名买房”“借名买房”,是指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并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所有权的行为,房屋的实际出资人为事实购房人或者真正购房人,被借名之人为登记购房人。借名买房具有以下几种含义:

(一)事实购房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

(二)事实购房人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所有权;

(三)事实购房人出资购买房屋;

(四)事实购房人行使对房屋的权利。

(二)如果登记购房人有对外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法院查封并拍卖该房产;

(三)如果名义产权人意外死亡,该房屋可能会因为继承关系而被其他人继承;

(四)如果xx最后查实实际购房人与借款人不是同一个人,xx也可以依据贷款合同的有关规定,要求提前解除贷款合同。

(二)选好“借用之名”“借名买房”并非绝对不可,但一定要有事先防范其法律风险的意识。顾名思x,“借名买房”,先有“借名”再有“买房”,那么先要选好“借用之名”,比如:母亲、亲戚、朋友等亲近之人,这样可大大降低其法律风险。

(三)签订好“借名协议”选好“借用之名”,建议先不用急于“买房”,事实购房人与名义购房人最好签订一份“借名协议”,把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在书面上,就可能降低法律风险的发生,即使发生也不会令自己陷入非常被动的境地。

中介买卖合同篇五

甲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电话:

乙方:湖北盛加因私出入境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吴家湾邮科中路民营高科技综合楼1栋20层001室(联合国际20层西)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和《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澳大利亚因私出境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合同目的

经甲乙双方协商,按照澳大利亚移民法规定,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其办理申请澳大利亚(以下称目的国)402技术移民培训签证(以下称签证)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二条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为: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乙方收到甲方交付的第一期中介服务费用之日生效(以乙方出具的收款凭据时间为准),乙方办理完毕移民签证,甲方交付所有中介服务费终止。

2.甲方确认已经得到签证批复,但未获得正式签证手续,合同办理期限届满,本合同时间自动延期。

第三条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结合项目要求和自身条件确认是否符合移民申请条件。

2.根据乙方要求及时提供一切移民需要的资料和文档,并确保申报的背景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全部责任,积极配合乙方申请办理移民的工作。

3.按照本合同约定将中介服务费用交存至乙方指定专用账户或乙方指定财务部。

4.甲方自行承担本国和目的国政府收取的申请费等须甲方支付的费用,具体金额以本国或目的国政府的收费为准。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负责对甲方的材料进行复审,并提出补充或修改意见。

2.负责对甲方进行签证培训指导。

3.负责与目的国政府有关部门联系及沟通,完成甲方移民签证申办手续。

4.协助甲方机票预订和负责接机,协助甲方了解目的国的风土人情,风俗习惯。

5.保证甲方获得目的国移民签证的合法性。

第四条合同的履行

(一)办理流程

1.面试初审

乙方对其进行面试初审,甲方通过乙方的面试初审并与乙方签订合同。

2.签订合同

甲方与乙方签订中介服务合同,并准备甲方办理移民事宜的文件档案资料。

3.递交资料

乙方收到甲方所递交的项目申请所需的全部材料后,对资料进行翻译、整理和完善,并按照目的国法律规定开始递交程序。

4.下达邀请函

根据目的国海外合作方要求,乙方递交甲方所交全部申请资料至海外合作方,海外合作方下达邀请函。

5.申请签证

乙方根据海外合作方下达的雇主邀请函,申请目的国签证。

(二)办理期限

1.甲方材料递交齐全后,办理期限初步约定为六至十二个月,因不可抗力因素可顺延。

2.以上办理期限如有变更,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协议约定。

(三)境外安排事宜

1.乙方负责提供甲方到达目的国的职业、收入标准和其他后期的安排事宜信息。

2.甲方到达目的国的职业、收入标准和其他后期的安排事宜,由乙方在目的国的合作方负责落实。

3.乙方在目的国的合作方提供的职业、收入标准和其他后期的安置信息如下:

甲方行业:;收入标准:澳币/小时;每周工作5天,每天8小时,总计不超过40小时.超出部分算加班,加班工资以日常的1.25-1.5倍计算,海外合作方提供住宿,每个月提供人民币大写叁仟元整生活补贴。

4.乙方海外合作方安排的雇主按照目的国法律法规之规定,提供每二年签订一次就业合同,非不可以抗力因素和甲方自身的原因可以续签二年,每年提供两周的带薪年休假(含在途时间)。

5.甲方的最终就业待遇以甲方与目的国合作方协商为准。

(四)办理费用:

1.费用总额:甲方预交付的中介服务费合计大写玖万捌仟元整,分三期交付。

2.该费用为预收款性质,待甲方成功办理后予以结算。

3.中介服务费包括:中介费、评估费、广告费、律师费、国际机票费和手续费等,不包括:签证申请费、个人证照费、材料公证和体检等费用。

4.乙方指定专用账户:

开户名:湖北盛加因私出入境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420xx2245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武汉市学苑分理处

开户名:湖北盛加因私出入境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320xxxx3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武汉邮科院支行

(五)交付方式:

1.第一期中介服务费:乙方收到甲方的面试费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后,若甲方未能通过面试,乙方收取的面试费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予以退还;若甲方通过面试,由于自身原因不愿意办理项目,乙方收取的面试费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不予退还。甲方通过面试,其前期办理材料通过审核并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须交付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贰万捌仟元整(含面试费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

2.第二期中介服务费:甲方获得海外合作方提供的《邀请函》后(以甲方收到邀请函时间为准),在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交付中介服务费用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

3.第三期中介服务费:甲方登陆目的国后(以甲方到达目的国飞机落地时间为准),十个月内须交付乙方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每月交付乙方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在乙方为甲方办理签证期间,由于非乙方的原因,甲方中途解除委托退出签证申请、不提供办理签证的文件档案、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相关登陆手续或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签证事项后,再委托第三方办理该签证事项等行为,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收取办理服务费用不予退还,合同即告终止。

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方不能成功获得签证,乙方收到甲方书面申请后,在十四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所交全部中介服务费用,同时归还甲方提供的有效证件。合同即告终止,甲乙双方均不负任何责任,互不提出赔偿。

3.乙方在为甲方办理签证期间,由于甲方体检不合格、提交的资料不真实等原因导致签证不成功,乙方收到甲方书面申请后,扣除甲方人民币大写叁仟元整,余款在十四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合同即告终止。

4.在乙方为甲方办理签证手续期间,由于甲方身故、遭受重大疾病和残疾等原因要求退出申请,乙方在收到甲方及直系亲属书面申请,以及县级以上医院的病情证明、医院缴费清单和具有鉴定资格机构的鉴定意见后,扣除甲方人民币大写叁仟元整,在十四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所交付的中介服务费用,合同即告终止。

5.乙方在甲方准备齐全材料和八个月办理期满提供不出《雇主邀请函》,甲方在期满后要求退出申请,乙方收到甲方书面申请后,在十四个工作日内应退还甲方交付的中介服务费用,合同即告终止。

6.甲方已获得乙方的海外合作方发出的《雇主邀请函》,但未获得签证,十二个月办理期限届满后,办理期限自动顺延三个月。自动顺延期间,甲方要求退出申请,扣除甲方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余款在十四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合同即告终止,甲乙双方均不负任何责任,互不提出赔偿;若顺延期满后,仍未获得签证,甲方要求退出,乙方在收到甲方有效的书面申请后,在十四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所交全部中介服务费用,协议即告终止。

7.从签订合同之日起,甲方未能按时签收《雇主邀请函》或者不及时提供齐全的办理签证文件和档案不及时交付后续中介服务费用等,视为甲方违约,乙方办理时间按甲方逾期时间顺延,顺延期间甲方不得退出申请;如甲方执意提出退费申请,扣除甲方所交付的前期中介服务费用,合同即告终止。

8.若双方约定的最后办理期限届满或目的国的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甲方不能赴目的国,经甲乙双方同意延期,乙方可为甲方继续办理或转办其他项目签证,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若甲乙双方未达成延期或转办其他项目协议,乙方按照以上“退费与违约”退费。

9.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将应交付中介服务费足额交存到乙方指定专用账户,致使本合同未正式生效或甲方履行合同不全,视为甲方违约,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0.办理期限届满,乙方收到甲方有效的退款申请手续后,未按本合同约定退费,每逾期一日,乙方按未退还甲方交付的办理费用金额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和本合同解除后的一年内,双方对本合同涉及的内容和甲方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一方因泄露造成对方损失的,对方有权追究其赔偿责任。

第七条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产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须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的,通过以下第(一)种方式处理:

(一)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由武汉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八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方双方签字盖章,乙方收到甲方交付的第一期中介服务费用之日起生效(以乙方出具的收款凭据时间为准)。

第九条其他约定

1.乙方已向甲方说明交付的所有费用项目,并明确告知甲方:不得因办理移民而辞职、借贷、变卖动产、不动产以及其他任何有价物品,如因上述行为而造成损失自行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索赔。

2.甲方承诺:本合同书是在本人完全清醒明白的状态下完全自愿签署,本人对所有合同条款已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对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有充分的认识和知晓,合同是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整个合同签署过程完全公开、透明、公正,乙方绝无对本人胁迫、诱导的过程和其他不合法操作程序。

3.乙方已向甲方说明不能完全确保成功办理赴目的国和退费无息等风险。

4.本合同中不可抗力因素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等自然灾害、动乱、战争和中国以及目的国政策和法律改变等)。

5.甲方承诺遵守目的国的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如果由于甲方个人行为违反目的国的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合同目的不能完全实现,则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6.本合同涉及的外币折合成人民币以合同签订日或退费日的汇率计算。

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第十条附则

1.本合同共7页,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履行中有关条款的协商、变更等形成的传真、信函和短信等,须经双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为准。

3.甲乙双方认可可以以电子扫描件或传真件签订本合同,电子扫描件与合同原件具有同等效力。(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乙方:

代表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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