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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合同审查法律意见书的概念 合同审查心得体会(通用9篇)

时间:2023-09-22 13:51:25 作者:LZ文人 最新合同审查法律意见书的概念 合同审查心得体会(通用9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合同审查法律意见书的概念篇一

合同审查是商业交易中极为重要的一环,它可以帮助双方更好地了解合同条款,从而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在我个人的实践中,从事过多个合同审查项目,发现总结并改进自身检查流程是十分必要的。在这篇文章中,我将介绍我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审查前的准备

首先,审查前需要明确双方的交易内容和各自的权益,并明确双方约定的执行细节。通过明确这些关键点,可以更有效地确认合同中的对应条款。此外,合同中可能涵盖条款的种类和数量也是决定合同管理难度的一个重要因素。如果是大规模项目,那么可能需要借助工具和软件,而在小项目中,人工审查通常是足够的。此外,在审查前需要尽可能获取更多的信息和资料,并对一些敏感问题进行风险评估。

第三段:审查流程

审查流程应该合理分阶段,按时间分配优先次序,确定相应员工的工作任务,按步骤执行并监控流程实施质量。例如,我通常先审查合同主体条款,包括合同的执行期限,双方权益,表示双方意思能力等等。然后,我会针对合同的附加条款进行详细审查,包括条款转让,保密协议和知识产权等。最后是合同的附件,这些需要与合同中的规定一一对应。审查时需要特别注意经济条款,如价格,支付条件等。

第四段:审查工具和技巧

合同审查的工作流程需要多个利用工具和技巧,通过这些工具和技巧,能够有效地避免遗漏或误差等问题,提供审查效率。例如,审查人员应该采用一定的标准化流程来避免出现规范性问题。在审查具体条款时,需要积极与合同另一方互动并更好的了解其意图。可以通过对比多个合同,做出更系统性的思考,避免知识重复、冗余、或出现不一致等问题。

第五段:风险评估和审查结论

通过以上步骤,审查员应该能够得出风险评估和审查结论。这些评估结论应该在资产和交易方面确定问题而不是简单的移除条款或否决整个交易。最终评估结果应与各相关各方进行沟通汇报,并为需要的编辑和修改提出方案。审查结果经过所有方面确认后,正式签署合同。

结论

在完整的合同审查过程中,需要考虑如需采用什么工具、如何规定流程、如何解决问题以及如何确定结论。每个具体项目和需求都是不同的,所以需要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变通。总之,合同审查需要关注细节并将细节转化为符合各方利益的最终结果,从而保护合同各方。

合同审查法律意见书的概念篇二

20xx年,公司法律事务处围绕公司“提振精神转作风,优化升级保增长”的总体工作方针,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开展各项法律事务,进一步推进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较好地发挥了对企业生产经营的服务和保障作用。

总结如下:一、全面风险管理和体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年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将全面推动全面风险管理与生产经营管理的融合,推动风险评估常态化,并检查风险管理工作成果。

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公司积极推进全面风险管理系统建设,争取早日实现上线运行。

主要完成了以下几项工作:稳步推进全面风险管理机制的形成,完善全面风险管理制度和体系建设。

2012年,公司按照中葛集团办251号文、中葛集团办223号文印发的《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要求,制定了《水电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和《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确保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有制度保障,有章可循,有可执行的操作办法,逐步形成管理机制和体系建设,同时配团公司做好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按要求开展相关风险管理工作。

今年公司用将近两个月的时间将公司机关十五个部门的流程数据,包括流程图、风险控制数据、风险数据库、控制文档等信息上传系统。

并按集团要求,向公司总部机关各处室收集并上报了《公司年度风险事件调查表》、《2012年度公司层面风险识别调查表》等风险评估和识别信息。

在总结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基础上,高质量完成并及时报送了《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5月份集团公司组织了全面风险管理与内控理论和实务培训,公司分管领导和法律事务处负责人参加了培训。

此外,就系统建设管理员等角色管理配套、资料对接等都进行了沟通,保持系统上下对接,信息更新。

全面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公司根据机构与人事调整情况,确定法律事务处作为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及时调整了公司全面风险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律事务处,有4人专、兼职负责全面风险管理工作。

总部机关各职能管理部门按照规定都配置了风险管理领导和兼职管理员,积极开展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相关工作。

同时按要求在各分公司、重点项目部均相应配置兼职风险管理领导和人员,风险评估常态化工作公司严格按照集团要求,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包括公司职能部门层面风险收集等,集中开展风险信息集中收集和整理,对重大风险与重点风险领域进行风险评估,汇总风险信息并及时向集团反馈。

对于重点领域风险、较普遍性风险,及时予以总结、整理,发出警示,比如法律事务处利用公司召开在建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会等大型会议平台,将阶段性研究整理形成的“主合同履约中应注意的相关风险”、分包合同签订模式及应注意的问题等风险整理、评估成果,在会议上交流学习,对工程项目管理中出现和暴露的重大风险及时进行广泛警示宣传,并汇编入会议交流材料供各单位工程管理人员借鉴。

在建工程项目风险防范实施情况公司转发了《集团公司在建工程项目风险防范指导意见》,用于指导公司在建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工作。

该指导意见基本涵盖了工程项目各阶段和环节的重要风险,适合建筑施工子分公司实施。

为加强和推进集团指导意见在公司实施工作,公司在制定的《全面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中作了专章规定,以保障指导意见的贯彻实施和发挥作用。

公司总部机关各工程项目监管部门,在制定和修订项目管理制度时,都注意贯彻落实指导意见。

公司法律事务处为使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渗透到工程项目,以项目管理为对象,防范工程项目失控风险,研究制定了《水电公司工程项目失控风险法律监控办法》,采取日常监控加重点监控措施,对项目从投标签约到在建管理、竣工收尾管理等各个阶段进行全过程监控和重点监控,通过开展各项法律监控工作,跟踪监督重点项目和重大风险,及时从法律角度提出规范项目管理和防范项目风险的意见、建议及措施,帮助和协助分公司、项目部解决实际问题,防止项目发生管理混乱和失控的风险。

工程管理处针对公司在建项目数量迅速增多、规模做大后因外协队资源不足和自身管理人员紧缺、管控能力不足等因素,所用分包队出现素质实力差、不讲诚信、扯皮闹事增多、分包队管理失控风险凸显的问题,制定了《工程项目劳务分包队伍监控管理规定》,从切实提高对分包队的掌控力出发,对分包商的选择、引进和使用等环节进一步作出了延伸规定和源头把关责任,使这个重大风险的防范增强了制度保障。

、风险管理文化宣传和培育。

通过例会讨论、有关会议、合同评审等形式和途径,加强风险管理文化宣传,增强各级人员的风险管理知识和风险意识教育,树立“控制风险就是创造效益”的观念,逐步培育风险管理文化。

二、法律审核把关更加严格,法律风险防控进一步加强、“三项法律审核”进一步落实,审核把关更加严格。

根据上级关于企业经济合同、规章制度和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率全面实现100%的要求,公司进一步加大落实力度,把相关业务管理流程化,逐步纳入公司统一开发的管理平台,利用现代网络科技和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在线办公,使经济合同、管理制度、重大决策的法律审核及其他一些涉法事项的办理等主要日常管理性法律事务已基本实行系统办公,在制度化的基础上实现系统化、程序化、规范化。

从而大大减少和防止了以前基层单位在报审工作方面的随意性,强化了监控能力。

在合同审核工作中,法律事务处注意统一标准,严格要求,对每一份合同从合法性、严谨性、完备性、风险性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核,并加强内部协作、把关及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商处理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较好地完成了大量日常法律审核工作。

截止目前,共审查承包、分包、标前合作、材料委托采购、保险等各类合同、协议总计396份,其中承包136份、分包合同137份,分包策划90份,其它合同协议32份。

在审查修改的同时,还提出了大量完善合同、加强风险预控的法律意见和建议,积极从源头上加强法律风险防范工作。

、加强合同范本改进,进一步推进合同标准化工作。

当前公司合同管理在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及系统化上已取得较大进展,使合同管理不断得到强化。

在合同标准化建设上,集团和公司已制发和推广国内国外使用的分包、采购、租赁、合作等系列合同范本,在规范合同、防范合同风险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根据经营工作发展变化和使用中发现的.问题,需要不断结合实际加以改进。

我们在合同审核过程中适应管理型项目等经营需要,加强了劳务分包、委托采购等合同范本条款存在问题和不足的收集改进工作,并参与上级部门制定统一标前合作协议文本的研讨和修改工作,目前已推广使用集团公司已形成的国际国内四个标前合作协议文本,使以前不够统一、规范的标前协议签订行为得到有效监管,强化市场开发领域风险防范。

、推广运用信息系统,进一步规范法律事务管理。

公司法律事务管理信息系统已投入运行。

由于公司同时开发运行新的办公oa系统,部分功能重合,集团公司要求我们将法律事务管理信息系统融入到公司oa系统中运行,部门就相关事宜与总办及集团信息中心做了联系和沟通,技术上可以实现,但将导致系统更复杂,运行故障也会增加,就相关情况向集团法务部作了汇报。

当前公司日常主要管理性法律事务已基本实行系统办公,规范业务流程的同时提高了工作效率。

在按要求办理好公司新办公oa系统有关法律事务业务的同时,也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做好法律事务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等工作,确保资料及时更新和上报,以满足工作需要。

三、加强纠纷防控和处理,切实维护企业权益、公司纠纷管理情况良好。

通过积极化解纠纷,做好案件防控,降低发案率。

公司法务部门按照纠纷报告和预防、处理制度要求,对各单位及项目部出现的争议、纠纷苗头加强监控和指导,落实防范和处置措施,及时化解或妥善处理了多起纠纷隐患,把纠纷消灭在未然之时,防止酿成严重后果和发生过多诉讼案件,形成讼累,影响公司良好的经营发展环境。

合同审查法律意见书的概念篇三

第一段:引入法务合同审查的背景和重要性(诱人读者兴趣)

法务合同审查是现代商业活动中不可或缺的环节,它通过对合同条款的审慎分析和评估,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规避法律风险,维护商业伙伴间的诚信关系。作为一名法务人员,我有幸参与了多个法务合同审查的工作,这使我深刻认识到合同审查对企业的重要性,并带给我许多宝贵的经验和体会。

第二段:合同审查的流程与方法(介绍审查方法)

在进行合同审查时,首先要明确审查的目的和范围,以确保审查工作的准确性和高效性。其次,需要仔细研究合同条款并对其进行逐一评估,包括确定责任和义务的界定、法律规定的适用性以及风险的评估等。此外,与合同相关的背景信息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熟悉也是合同审查的必要前提。根据不同类型的合同,采用不同的审查方法,例如比较法、解释法和实务法等,以充分保护企业的权益。

第三段:法务合同审查的挑战与对策(述及挑战及应对方法)

在实际工作中,法务合同审查面临着一些挑战,如复杂的合同条款、法律条文的解释和适用等。对于这些挑战,我们应该注重细节,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估,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或律师咨询以避免漏洞和风险。此外,积极与商业伙伴沟通合作也是确保合同有效性和权益保护的重要策略。通过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及时解决合同纠纷和争议,可以提高合同执行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

第四段:法务合同审查的价值与意义(强调审查的重要性)

法务合同审查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规避风险和保护利益,更重要的是为企业创造长期的商业价值和竞争优势。通过对合同条款的精确分析和评估,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并保持与商业伙伴之间的互信和合作关系,为企业的发展提供稳定和可靠的合作基础。法务合同审查可以帮助企业避免经济损失和法律风险,提高企业的商业效益和竞争力。

第五段:结尾总结与展望(强调合同审查的价值与潜力)

综上所述,法务合同审查是法务人员的一项重要工作,它通过审慎的分析和评估,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规避法律风险,维护商业伙伴间的诚信关系。在实践中,我们需要灵活运用审查方法,应对挑战,并理解合同审查的价值与意义。随着商业活动的不断发展和法律环境的变化,法务合同审查将继续发挥其重要作用,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因此,我们应该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法律知识和综合能力,在合同审查工作中不断创新,为企业的发展贡献更多价值。

合同审查法律意见书的概念篇四

建设方(甲方)审查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工程施工图审查,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4号)、关于贯彻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过程中有关细则的通知(穗建技[2005]317号)。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审查项目的基本情况:名称、规模、投资及审查费等见下表:

第三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交付的审查资料文件:

第五条审查费的支付详见下表。

第六条双方责任:6.1甲方责任:

6.1.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

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

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乙方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审查报告时间顺延。

6.1.2在未签合同前甲方已书面同意,乙方为甲方所做的各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审查费。

6.1.3甲方应保护经乙方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资料、图纸。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资料、图纸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应负法律责任,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

6.2乙方责任:

6.2.1乙方应按广东省建设厅发布的《广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暂行办法》和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印发的《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施办法》及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以及甲方提供的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资料、图纸进行审查。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审查报告,并对审查的图纸质量负相应的责任。

6.2.2乙方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审查报告。

6.2.3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设计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审查工作时,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审查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审查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审查费的全部支付。

7.2.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审查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

7.3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审查资料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审查费的千分之二。

7.4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其他

8.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2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8.3份。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存一份。

8.4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8.5本合同生效后,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资料,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建设方(甲方):审查方(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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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审查法律意见书的概念篇五

对于一家企业来说,合同的签订是最基本的商业交易行为之一。而企业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需要进行合同审查,以避免可能存在的法律纠纷或经济风险。因此,对于现代企业管理而言,合同审查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在合同审查中,需要了解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行业标准以及社会风险等因素,全面把握合同条款的含义和适用范围。

第二段:谈谈合同审查的流程和方法

合同审查可以分为从合同条款出发分析和从外部执行环境的角度看合同两个方面。从合同条款出发分析就是从合同文本本身入手,了解各个条款的确切含义和适用范围,需要有一定的法律基础和实践经验。从外部执行环境的角度看合同则是从宏观经济环境、行业政策、涉及人员关系、涉外合同的相关法律条文等方面来看待合同,了解外界环境对合同执行可能产生的影响,增强合同的可执行性和保障性。

第三段:探讨合同审查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在合同审查的过程中,需要注意诸多问题。首先需要关注合同的细节,因为一些细小的错误或漏洞往往会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其次,在审查合同条款时,需要注意解决条款之间的冲突和矛盾问题,避免条款之间出现交叉和重复。另外,在审查合同的过程中,需要注重合同的保密性和保护隐私,保障企业的商业权益。

第四段:谈谈合同审查的意义和价值

对于企业而言,合同审查的目的是在保证合同甲方和乙方的权益基础上,增强合同的稳定性和可执行性,避免因合同虚假、违反法律规定等问题而带来的损失和法律风险。同时,合同审查的结果能够帮助企业了解市场行情、行业趋势以及合同的风险控制手段。

第五段:总结合同审查的体会和心得

作为合同审查者,需要具备开阔的视野和深厚的法律基础,注重学习和实践,以充分掌握各种关键要素。另外,在实践过程中,还需要标新立异、敢于打破惯例,以求合同更加完善和合规。合同审查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工作,需要不断完善和深化,尽可能提高合同的保障性和执行力,为企业未来的发展和竞争奠定基础。

合同审查法律意见书的概念篇六

公司领导:

我们对公司拟定的20xx年劳动合同初稿进行了认真的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提出如下法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xx劳动合同初稿第十一条所述: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返还为其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用:

1、合同期内员工有严重违反公司制度被公司开除的,乙方应返回甲方为其支付的全额社会保险费用,并按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2、合同期内提出辞职的,乙方应返回甲方为其支付的全额社会保险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社会保险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因此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对用人单位的强制性规定,以员工未满合同期限辞职或被开除,而要求员工返还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无法律依据。因此,建议此条款予以删除。

二、关于公司20xx劳动合同初稿第十七条所述: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按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相应赔偿: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本条款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情形符合法律规定,但当员工出现解除的情形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但不是员工出现上述解除合同情形导致合同解除都得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对员工承担违约责任仅限定在保密、培训、竞业限制这些方面,除此之外不得对员工设定违约责任。其次,20xx公司劳动合同设定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同样在合同中应该增加和明确员工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这一条款,这样体现双方权利和义务平等及合同的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建议增加以下内容: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三、关于公司20xx劳动合同初稿第二十六条所述:

公司20xx劳动合同初稿约定员工原则上请假不超过3天,但在现实生活和工作中,由于种种因素员工请假超过3天的情况并不罕见,如果以3天假期为限,超过3天假期扣双倍工资,有违常理。因此建议内容调整为:、、员工因事请假,假期工资按考勤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每请假一天扣除一天工资。

四、关于20xx劳动合同初稿第二十三条所述:乙方参加甲方统一安排的培训应与甲方签定培训承诺函,参加培训一年内不得离开公司,若违反此规定乙方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培训费用双倍的违约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建议调整为:乙方参加甲方安排的培训应与甲方签定培训协议,在合同期限内乙方不得离开公司,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五、关于20xx公司劳动合同初稿第九条所述甲方发放薪酬时间为每月8日,其中绩效考核工资等变量工资在每月15日发放,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推迟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部1994年12月6日)第七条规定,建议修正为:则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六、20xx公司劳动合同初稿多处出现“处罚”表述,处罚是一种行政行为,而劳动合同的缔约双方的资格是平等的,所以不能表述为处罚。建议表述为处理。

七、20xx公司劳动合同初稿中多处出现“按公司的相关制度”执行,故公司的规章制度和考勤管理制度等制度的告知书应作为合同的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如不履行上述告知程序,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对劳动者无法律约束力。故此建议规章制度、考勤制度等告知书须有劳动者签字确认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以上意见,请予考虑。

法律事务部:xxx

审查人:企业法律顾问:xxx

法务专员:xxx

20xx年xx月xx日

合同审查法律意见书的概念篇七

应届毕业生合同范本网告诉大家怎样审查合同

几类常见合同的审查

(一)买卖合同

1、注意审查对合同项下标的的描述,应当有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或总价),

2、交货条款:交货时间、地点。

3、付款方式:应注意审查付款条件。

4、验收:应注意验收与付款的衔接问题。

5、运输条款:应注意审查运输费用的承担、运输和交货条款的衔接。

6、包装:注意审查是否有特殊的包装要求。

7、检验条款:第4项所列明的验收条款是基于通信类产品、设备往往需要在安装、调试后经过试运行方可确定产品或设备的可用性,因此在通信类产品和设备的买卖合同中与付款相挂钩的往往有初验、终验等条款。而此处检验条款是指《合同法》第157条、158条规定的情形,往往是到货时的检验,对此应掌握《合同法》第157条、158条的规定。

8、安装、调试、初验、试运行和终验条款应注意各个环节的衔接几各环节的处理和对下一环节的影响。

9、培训条款:注意培训费用、培训内容的约定。

10、保修:注意保修期限的起始点和保修期内故障的处理。

11、索赔和违约责任:有关违约责任及赔偿并不一定仅出现在索赔和违约责任这一专章条款中,可能散见在各个条款中,因此在审查违约责任时应注意前述各条款的内容中是否存在出现违约的情形,如果在相关各方义务的条款(如保密条款)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则应在违约责任专章中有所约定。对于违约责任部分,可以列一个帽子条款,将各种违约情形笼统的约定在一个条款中,如:任何乙方违反本合同中的承诺、保证及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12、争议解决注意审查仲裁条款的效力问题。

13、不可抗力条款应注意对不可抗力的界定是否和法律规定的一致。

对于买卖合同,应当掌握合同法关于分期付款买卖、适用买卖、凭样品买卖的特殊规定,尤其是对合同解除方面的特殊规定,这与违约责任有密切关系。

(二)建设工程合同(工程类合同)

有些合同在工程概况条款中约定了合同总额,该数额是确定的,但在付款条款中又约定了经审计后再付款,显然,这样的合同条款是相互矛盾的,因当在合同总额中写明是暂定数额,具体款项案审计结果确定。

2、工程类合同涉及大量的合同附件,要注意与合同的相关条款的一致性。

3、竣工验收条款和付款条款是紧密联系的,因此要注意审查竣工验收条款。此外,竣工验收又关系到交付、保修期等。

4、注意违约责任的约定,特别要注意到工期延误、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无法验收时的违约责任等。

5、对于经过招投标程序的,还需要审查有关的招投标文件与合同约定是否相符。

(三)租赁合同

1、注意《合同法》对租赁期限的特别规定(《合同法》第214、215条),这是租赁合同审查的重点之一。

2、对于出租方对租赁标的是否享有完整的权利。鉴于审查合同时缺乏相关的权利证明材料,因此可以要求出租方对于其享有对租赁标的的完整权利作出承诺,并在违约责任条款中明确若出租方违反该承诺保证的.,视为出租方违约。出租方对租赁标的物是否享有完整的权利,往往影响到合同的效力,因此在审查时应当特别注意。

3、租赁标的的维护问题,《合同法》第220条规定,原则上是由出租人履行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可以约定,因此在审查合同时应注意是否由关于标的物维修的特别约定,如没有,在维修义务属于出租方。

4、租赁合同中如有转租条款的,应审查是否明确转租需经出租人同意。此外,应根据情况提示转租的法律后果,及承租人度于租赁标的的毁损灭失仍应向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5、一部分合同采用的名称是《租赁合同》,但通读合同全部条款后会发现,改合同实质上是一个融资租赁合同,,合同法对融资租赁合同有专门的规定,因此熟悉这些规定才能对融资租赁合同进行全面审查。同时,对融资租赁合同,通常宜采用买卖和租赁两个合同分别进行约定,因此应注意两份合同的呼应一致。

6、违约责任方面,应注意出租人迟延交付租赁标的,交付的租赁标的有瑕疵(包括权利瑕疵和质量瑕疵等方面)的违约责任,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违反合同约定使用租赁标的、擅自转租、擅自改善租赁标的等方面的违约责任。

(四)业务合作类合同

合同审查法律意见书的概念篇八

合同法律审查是我们集团公司及子公司在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中重要的一道屏障,因此在法律事务部在总结工作前,首先对合同的法律审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予以汇总。在汇总的过程中,我们不仅仅是对问题进行简单的总结,同时也提出了我们的一些专业的意见。

一、整体状况:

1、合同的质量总体不高,尚处于业务层面。这是合同业务的最低境界,也就是说,合同只是锁定了交易的标的、交易的时间、地点等正常所需的基本要素。虽然这样类型的合同对业务部门来说很满意,但是这不过是符合了他们的习惯及认知水平。我们要清楚的是,合同的质量与业务部门的满意程度并非完全的对应关系。合适的质量才是好的质量。对于我们已经建立法务工作体系的企业来说,合同的质量应该控制在商务层面甚至是专业层面之上,这样我们才能有效地通过合同的法律审查来控制企业法律风险的要求。

2、己方利益与对方利益的不平衡。在审查的合同中,大部分的合同都是对方所提供的。虽然说合同的双方的利益要均衡,权利和义务一致,但是对方在拟定合同的过程中他们没有义务必须给我们一方设定更多的权利或利益,相反他们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在合同中设定对他们履行合同更有利的条款,限制我方的权利甚至设z合同陷阱。例如在采购合同中,对方往往要求“百份之五十的定金”,合同一旦发生争议,我方就明显处于不利的位z。

3、合同的滞后性依然存在。合同的法律审查过程其实就是企业法律风险控制的过程,可谓“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但是业务部门和某些管理人员不愿意签订合同,不愿意法律审查;即使草草拟定了一份合同,也是为了付款的需要,绝非是要通过法律风险评估。

二、具体问题:

(一)合同条款存在的问题:

1、合同主体方面的问题。合同主体是否具备签订及履行合同的资格,往往是合同审查中首先接触的问题。合同主体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有时通过合同名称及当事人的名称即可确定,而有时有不得不通过对各类证照的审查才能知道。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a、对合同相对方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不明确。b、合同的当事人的名称和最后的公章或签名不一致的情况并不少见,甚至连我们公司的名称都出现错误。需要注意的是,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董事长未必是法定代表人,如果合同的一方既未盖公章、签名者也不是其法定代表人,合同可能存在效力问题。c、合同相对方主体资格无当年度工商管理部门的年审记录,即合同主体资格有效性的问题。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未按规定年检或超过批准期限经营的企业,其本身的合法性存在问题。

的约定。所谓“买的不如卖的精”就是由于产品的供方比需方更了解质量与成本的关系,既可以提供高价格高质的产品,也可以提供低质低价的产品,甚至克扣备品或附件。目前投资公司和度假村公司不断出现部分用品需要提前更换,也正好说明了产品的质量约定不明的问题。

如何约定,还关系到诉讼中举证成本的问题。但是在我们审查的合同中所发现的是,合同对违约责任的约定是不明确的或以非常笼统的字“高度概括”了。当然,至于约定何种行为属于违约、如何承担违约责任,则主要取决于哪一方违约的可能性更大,以及每种违约对于自己是否有利。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对方愿意提供违约责任不明的合同版本了,因为我们在合同的质量、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方面被对方牵着鼻子走了。

另外,争议解决的方式约定往往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或提交某某仲裁委员会仲裁”等约定不明的套话或者干脆没有任何约定。对于这样的合同,一旦发生争议,就有可能使己方处于不利的地位,甚至会出现对方为了争取对其有利的管辖法院,“恶人先告状”。

(二)合同的体系、结构等方面的问题:

1、以罗列的方式安排条款。目前大多数的合同均以权利义务罗列的方式安排条款的内容,合同条款不区分功能、不区分次序地依次排列,条款之间的权利义务盘根错节。这样的行文方式,相当于一栋有100个客房的饭店,其房间的编号方式是简单地从1号编到100号,根本无法判断每号房间是在哪个楼层。

款的不均衡。

3、表述的精度不够。合同的表述不是越精越好。但是有时候,表述的精度比合同的合法性往往更为重要,表述上存在的问题往往会导致相互扯皮甚至反复的诉讼,也会使当事人在其他方面的努力付诸东流。表述精度不够的另一个原因对语言歧义现象重视不够,以致在关键的权利义务条款上出现了无法确定其含义的内容,争议也因此在所难免。

4、合同与交易需求不符。法律事务部在合同审查工作之中接触到部分与交易需求不符的合同,或接触到粗制滥造的合同文本。部分原因是经办的法律知识及工作的经验不足,部分原因是具体经办人的敬业精神,以完成任务为导向而不是达到合同目的为导向。估我们初步的估算,各部门或子公司提交的合同文本中,真正涉及法律问题的并不多,不到20%,而表述问题、逻辑问题、操作性问题等在80%以上。

总之,在我们法律事务部这一年来接触到的合同中,从我们法律事务部的角度分析,确实存在诸多的问题,除上述罗列的问题外,尚有合同的管理方面的问题及我们法律审查过程中的问题,这些都需要我们在日后的工作中需要改进和日益完善的。

以上阐述由于我们学识及其他条件的限制,有不当之处,请不吝指正。

法律事务部

[合同法律审查问题集锦]

合同审查法律意见书的概念篇九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合同审查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服务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在从事合同审查工作的过程中,我获得了一些心得体会,愿与大家分享。

第一段,思考合同意义。合同不是简单的纸面符号,而是双方交流合作的基石。因此需要审查合同中的协议关键点,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识别风险和漏洞,确保协议的平衡和公正性。例如,我曾遇到一个代理协议,其中涉及代理费的结算方式未明确规定,容易导致代理商权益受损。审查发现问题后,我及时建议完善协议。因此,审查者需要切实理解合同背后的法律意义。

第二段,考虑合同法律属性。作为一种法律文件,合同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合同审查应当深入了解相关法律,尤其是合同法、经济法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例如,当一份合同中涉及外商投资规定时,需要格外关注外国投资相关法律法规。当能够理解法律属性后,便能够有效地评估合同中存在的风险及其后果,并在审查过程中更加精准地挖掘合同中的重点问题。

第三段,审查细节问题。合同审查不仅需审查协议各方权利和义务,还需要注重细节问题,如协议的表述是否含义明确,条款使用的措辞是否严谨等。例如,我曾遇到一个技术合作协议,其中一项技术交付时间的条款表述含义不够明确,导致双方对技术交付时间的理解出现分歧。因此,审查中需要充分重视细节问题,注重措辞的准确性与表述的明确性。

第四段,判断合同可行性。合同的可行性是合同审查的重要判断标准,需要考虑到合同的实际可行性,从合同存在漏洞、法律法规的适用性等角度来评估。例如,当一份合同中包含对自然人之间的约定,需要注意是否符合中国民法的规定。当判断合同可行性时,还需要居于公正的立场,更好地为合同审查提供行动指南。

第五段,总结经验教训。合同审查不是一蹴而就的过程,需要长期的积累和反思。通过积极的学习和实践,并结合具体问题发掘问题根源,总结审查经验教训,才能更好地提高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合同审查是一项重要的法律服务工作,需要审查者的深入理解和全面把握,只有具备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和实践经验,才能更好地服务于客户,从而保障合同双方的权利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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