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工作计划>实施防止返贫工作方案(热门17篇)

实施防止返贫工作方案(热门17篇)

时间:2024-01-17 16:39:02 作者:JQ文豪

制定一个合理的工作方案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把握工作重点和优先级,避免盲目和漏洞。在下面的范文中,可以看到一些较为成功的工作方案实例,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启示和借鉴。

防止返贫致贫工作总结实施方案

各乡镇(街道)、各县直单位、各驻村工作队:

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为消除贫困存量、主动遏制贫困增量、防止脱贫不稳定人口返贫、边缘易致贫人口致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两个确保和全面小康目标,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__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防返贫致贫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州决策部署,把防止返贫致贫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扶贫工作的重要任务,按照“事前预防与事后帮扶相结合、开发式帮扶与保障性措施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外部帮扶与群众主体相结合”的原则,围绕“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主要指标,明确程序和内容,建立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统筹政府、市场和社会资源,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易致贫边缘人口在项目、资金、政策方面靶向施策,及时跟进补齐措施,堵塞漏洞,补上缺项,防止脱贫人口返贫、边缘人口致贫,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高质量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监测方法。

(一)监测对象范围。全县所有农村人口,以家庭为单位,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省扶贫标准1.5倍左右的户。重点监测以下对象:

1.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脱贫监测户和未脱贫户。

2.已纳入扶贫信息系统的边缘户。

3.建档立卡之外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大病重病户、重度残疾户等特殊对象户。

4.因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或主要劳动力突发重大疾病、交通事故、水灾、火灾等偶发性事故,导致家庭主要劳动力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引发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度缩减的户。

全县监测对象规模为建档立卡人口的5%左右,各乡镇(街道)原则上保持相应的比例规模,对于已经出现返贫和新致贫,且问题十分突出,短期难以消除返贫致贫风险的,及时纳入建档立卡,享受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实施精准帮扶,确保稳定脱贫。

(二)监测内容。围绕“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饮水开展监测。

1.家庭收支和生活情况。监测收入达标、收入稳定、大额支出等情况,即:监测家庭人均纯收入是否达到最低标准;跟上年比,是否因疫情影响、因劳动技能缺失、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产业或就业收入下降的情况。同时,监测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是否存在下降的情况;是否存在因病、因学、因灾、因意外事故、因自然灾害等因素导致家庭产生大额支出,超出家庭承受能力,继而导致家庭生活出现困难的情况。

2.“三保障”和安全饮水情况。监测建档立卡贫困户中脱贫监测户和未脱贫户的教育、健康、住房、安全饮水的政策落实是否连续稳定,是否存在返贫风险点;监测档外群众在教育、健康、住房、安全饮水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是否存在致贫风险点。

(三)监测程序。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开展,通过农户申报、乡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走访排查、相关行业部门筛查预警等途径,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监测对象,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

1.村组日常监测。从4月份开始,全县所有有农业人口的村(社区)需确定一名包村乡镇干部牵头,由帮扶责任人、驻村工作队长、包村乡镇干部、村支两委、村民小组长等干部负责日常监测,每月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对本村开展1次全面摸排,并建立村级动态监测台账,所有负责日常监测的干部共同开会评定,将初步拟监测对象名单报乡镇审核。

2.各级预警监测。县扶贫办、县发改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残联等相关部门加强数据共享与比对分析,由县扶贫办适时通报收入及“三保障”和安全饮水存在短板问题户家庭的预警信息。同时对各级督查、检查、暗访、__发现的各类疑似问题集中由县扶贫办反馈。乡村两级负责受理群众自主申请。对县级反馈的疑似问题户和群众自主申请户,由乡村两级进行重点监测,并自收到信息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核查,乡镇召开党委会审核后上报县扶贫办。

3.乡镇初审研判。乡镇收到村级上报的监测对象名单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乡镇包村领导、扶贫专干等完成入户复核。根据复核结果,召开党委会审核研判监测对象易致贫返贫风险,按照因病、因学、重大灾害、突发事件等易致贫返贫因素,建立乡级动态监测台账,进行分类预警,提出需要解决事项,原则上每月底前将监测对象信息报县扶贫办进行汇总,特殊情况随时汇总上报。

4.县级审定交办。县扶贫办根据乡镇上报监测对象名单,3个工作日内前完成大数据比对审核,对存在疑点问题及时反馈,由相关部门及乡镇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复核完成后由县扶贫办将拟监测对象提交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审定后的名单由县扶贫办及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对监测对象需要解决的事项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相关职能部门,限期解决,并将解决落实情况15个工作日内报县扶贫办。

5.跟踪帮扶销号。未脱贫户和有返贫风险的脱贫户,由驻村工作队和村支两委承担帮扶责任,结对帮扶干部是具体责任人;有致贫风险点的非贫困户,由乡村两级明确帮扶责任人进行联络和帮扶,并负责跟踪需要解决的事项落实情况,待返贫致贫风险全部稳定消除一段时间后,按照村评定、乡审核、县审定的程序,评估退出监测范围,县扶贫办及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进行销号管理,相关行业部门相应做好本行业信息系统数据更新。

三、帮扶措施。

保持现行扶贫政策总体稳定,统筹利用政府、市场和社会扶贫资源,对未脱贫户和有返贫风险的脱贫户加大扶贫政策倾斜支持力度,对有致贫风险的非贫困户用活用足各类普惠性政策资源,特别是可支持非贫困户发展的扶贫政策,在坚持现行扶贫标准和防致贫返贫实际需要的前提下,精准落实对监测对象的帮扶措施。

1.产业帮扶。坚持“四跟四走”路子,深化“四带四推”举措,优先对具备发展产业条件的监测对象,加强生产经营技能培训,提供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动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等优先带动监测对象发展生产。鼓励监测对象以土地流转、直接帮扶、委托帮扶、生产资料入股等多种形式参与产业发展,多渠道增加收入。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动员机关、学校、医院和企事业单位通过以购代捐、以买代帮,优先集中采购监测对象生产的农产品和带动监测对象发展的企业、合作社农产品。

2.就业帮扶。深化扶贫劳务协作,提高劳务就业组织化程度,加强就业信息服务,推动监测对象就业意愿、就业技能与就业岗位精准对接。组织有劳动力的监测对象参加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支持其边培训边上岗。拓展建设扶贫车间,优先支持有劳动力的监测对象就近就业。多渠道开发就业公益性岗位,新增和腾退的就业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监测对象,建立稳定的托底帮扶机制,促进监测对象稳定就业增收。鼓励通过以工代赈、以奖代补等方式,动员监测对象参与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获取劳务报酬。

3.“三保障”与安全饮水帮扶。开展常态化控辍保学,确保监测对象学前教育、义务阶段教育无辍学;落实建档立卡监测对象雨露计划、助学金、职业教育、高中教育各项免补政策;对于监测对象中当年考取全日制专科、本科的大学生通过教育基金分别给予3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补助,并对大学阶段的监测对象安排勤工俭学岗位、提供生源地助学贷款、社会帮扶等多种渠道实现稳定就读。通过建立医疗救助基金等方式,帮助监测对象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经实施“三提高、两补贴、一减免、一兜底”健康扶贫综合保障措施后,住院合规自付费用较高、影响基本生活、返贫致贫风险较高的,通过商业保险、临时救助、社会捐赠,确保得大病重病后基本生活有保障。对监测对象危房进行安全性鉴定,因地因户因人制宜开展危房改造或采取其他安置措施,确保监测对象不住危房。动态解决安全饮水问题,加强水源点建设和工程管护,有效解决季节性缺水、提高供水保证率,重点帮助解决无劳动力监测对象取水困难问题,保障监测对象安全饮水有保障。

4.社会帮扶。依托中国社会扶贫网,加大对防返贫致贫需求对接帮扶,引导社会组织及爱心人士向监测对象倾斜众筹。深入开展“户帮户亲帮亲,互助脱贫奔小康”行动,引导社会力量对监测对象进行帮扶。围绕“扶贫日”组织开展“我想有个家”等公益募捐活动,募捐资金主要用于监测对象。开展“万企帮万村”活动,引导社会力量助力帮扶监测对象。组织动员各类社工机构、志愿服务团队、社会爱心人开展监测对象帮扶志愿活动。积极开展“扶智扶志”“四扶四建”、创办“爱心超市”等活动,通过物质与精神双重激励,激发监测对象内生动力。

5.综合保障帮扶。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养老保险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确保应保尽保,并及时足额落实补助资金。对因病、因残、因灾等意外变故返贫致贫的家庭,及时落实健康扶贫和残疾人、灾害、临时救助等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对于单独分户生活的老人户,由乡镇负责向县民政部门和其法定赡养人反馈,签订赡养人、被赡养人和村委会监督的三方赡养协议,履行赡养义务。对有条件但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由乡镇和县司法部门配合,通过公益诉讼落实。对因行动不便等原因无法通过诉讼维护权益的,由县司法部门组建“流动法庭”、“院落法庭”,简易程序,快速处置。

6.防贫保险。多渠道筹措帮扶资金,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原则,为监测对象购买精准防贫保险,并参考脱贫收入标准设定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赔付启动线,实行阶梯型保险赔偿。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各级责任。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并承担主体责任,县委书记、县长为第一责任人。县直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落实好行业扶持政策。乡村两级要具体抓好监测对象识别上报、帮扶措施落实。帮扶责任人要加强对监测对象的帮扶和联络,做好监测跟踪。

(二)强化作风纪律。依托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现有成果,充分发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村两委、驻村工作队作用,加强监测对象家庭信息、收入状况等信息共享,同时结合脱贫质量“回头看”等入户排查整改等工作,防止重复入户采集信息,尽量减少填表报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县乡村三级要严格按照监测标准和程序精准识别对象,做到符合条件的应纳尽纳、不符条件的一个不纳,坚决杜绝优亲厚友、弄虚作假。

(三)严格监督检查。将防止返贫致贫和帮扶工作纳入全县脱贫攻坚年底考核范围,同时县扶贫办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地各单位识别、帮扶、退出等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将日常监督检查情况纳入年度考核重要依据,对年度考核或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贯彻落实不力、责任落实不力等突出问题的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实行责任倒追,严肃追责相关单位和个人,坚决防止出现返贫和新的致贫,以过硬的质量保证脱贫攻坚圆满收官。

防止返贫致贫工作实施方案

(街道)、各县直单位、各驻村工作队:

2020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为消除贫困存量、主动遏制贫困增量、防止脱贫不稳定人口返贫、边缘易致贫人口致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两个确保和全面小康目标,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防返贫致贫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州决策部署,把防止返贫致贫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扶贫工作的重要任务,按照“事前预防与事后帮扶相结合、开发式帮扶与保障性措施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外部帮扶与群众主体相结合”的原则,围绕“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主要指标,明确程序和内容,建立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统筹政府、市场和社会资源,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易致贫边缘人口在项目、资金、政策方面靶向施策,及时跟进补齐措施,堵塞漏洞,补上缺项,防止脱贫人口返贫、边缘人口致贫,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高质量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监测方法(一)监测对象范围。全县所有农村人口,以家庭为单位,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省扶贫标准倍左右的户。重点监测以下对象:

1.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脱贫监测户和未脱贫户。

2.已纳入扶贫信息系统的边缘户。

3.建档立卡之外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大病重病户、重度残疾户等特殊对象户。

4.因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或主要劳动力突发重大疾病、交通事故、水灾、火灾等偶发性事故,导致家庭主要劳动力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引发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度缩减的户。

全县监测对象规模为建档立卡人口的5%左右,各乡镇(街道)原则上保持相应的比例规模,对于已经出现返贫和新致贫,且问题十分突出,短期难以消除返贫致贫风险的,及时纳入建档立卡,享受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实施精准帮扶,确保稳定脱贫。

(二)监测内容。围绕“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饮水开展监测。

是否存在因病、因学、因灾、因意外事故、因自然灾害等因素导致家庭产生大额支出,超出家庭承受能力,继而导致家庭生活出现困难的情况。

监测档外群众在教育、健康、住房、安全饮水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是否存在致贫风险点。

(三)监测程序。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开展,通过农户申报、乡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走访排查、相关行业部门筛查预警等途径,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监测对象,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

1.村组日常监测。从4月份开始,全县所有有农业人口的村(社区)需确定一名包村乡镇干部牵头,由帮扶责任人、驻村工作队长、包村乡镇干部、村支两委、村民小组长等干部负责日常监测,每月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对本村开展1次全面摸排,并建立村级动态监测台账,所有负责日常监测的干部共同开会评定,将初步拟监测对象名单报乡镇审核。

2.各级预警监测。县扶贫办、县发改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残联等相关部门加强数据共享与比对分析,由县扶贫办适时通报收入及“三保障”和安全饮水存在短板问题户家庭的预警信息。同时对各级督查、检查、暗访、**发现的各类疑似问题集中由县扶贫办反馈。乡村两级负责受理群众自主申请。对县级反馈的疑似问题户和群众自主申请户,由乡村两级进行重点监测,并自收到信息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核查,乡镇召开党委会审核后上报县扶贫办。

3.乡镇初审研判。乡镇收到村级上报的监测对象名单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乡镇包村领导、扶贫专干等完成入户复核。根据复核结果,召开党委会审核研判监测对象易致贫返贫风险,按照因病、因学、重大灾害、突发事件等易致贫返贫因素,建立乡级动态监测台账,进行分类预警,提出需要解决事项,原则上每月底前将监测对象信息报县扶贫办进行汇总,特殊情况随时汇总上报。

4.县级审定交办。县扶贫办根据乡镇上报监测对象名单,3个工作日内前完成大数据比对审核,对存在疑点问题及时反馈,由相关部门及乡镇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复核完成后由县扶贫办将拟监测对象提交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审定后的名单由县扶贫办及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对监测对象需要解决的事项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相关职能部门,限期解决,并将解决落实情况15个工作日内报县扶贫办。

有致贫风险点的非贫困户,由乡村两级明确帮扶责任人进行联络和帮扶,并负责跟踪需要解决的事项落实情况,待返贫致贫风险全部稳定消除一段时间后,按照村评定、乡审核、县审定的程序,评估退出监测范围,县扶贫办及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进行销号管理,相关行业部门相应做好本行业信息系统数据更新。

三、帮扶措施保持现行扶贫政策总体稳定,统筹利用政府、市场和社会扶贫资源,对未脱贫户和有返贫风险的脱贫户加大扶贫政策倾斜支持力度,对有致贫风险的非贫困户用活用足各类普惠性政策资源,特别是可支持非贫困户发展的扶贫政策,在坚持现行扶贫标准和防致贫返贫实际需要的前提下,精准落实对监测对象的帮扶措施。

动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等优先带动监测对象发展生产。鼓励监测对象以土地流转、直接帮扶、委托帮扶、生产资料入股等多种形式参与产业发展,多渠道增加收入。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动员机关、学校、医院和企事业单位通过以购代捐、以买代帮,优先集中采购监测对象生产的农产品和带动监测对象发展的企业、合作社农产品。

2.就业帮扶。深化扶贫劳务协作,提高劳务就业组织化程度,加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强就业信息服务,推动监测对象就业意愿、就业技能与就业岗位精准对接。组织有劳动力的监测对象参加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支持其边培训边上岗。拓展建设扶贫车间,优先支持有劳动力的监测对象就近就业。多渠道开发就业公益性岗位,新增和腾退的就业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监测对象,建立稳定的托底帮扶机制,促进监测对象稳定就业增收。鼓励通过以工代赈、以奖代补等方式,动员监测对象参与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获取劳务报酬。

落实建档立卡监测对象雨露计划、助学金、职业教育、高中教育各项免补政策;

对于监测对象中当年考取全日制专科、本科的大学生通过教育基金分别给予3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补助,并对大学阶段的监测对象安排勤工俭学岗位、提供生源地助学贷款、社会帮扶等多种渠道实现稳定就读。通过建立医疗救助基金等方式,帮助监测对象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经实施“三提高、两补贴、一减免、一兜底”健康扶贫综合保障措施后,住院合规自付费用较高、影响基本生活、返贫致贫风险较高的,通过商业保险、临时救助、社会捐赠,确保得大病重病后基本生活有保障。对监测对象危房进行安全性鉴定,因地因户因人制宜开展危房改造或采取其他安置措施,确保监测对象不住危房。动态解决安全饮水问题,加强水源点建设和工程管护,有效解决季节性缺水、提高供水保证率,重点帮助解决无劳动力监测对象取水困难问题,保障监测对象安全饮水有保障。

4.社会帮扶。依托中国社会扶贫网,加大对防返贫致贫需求对接帮扶,引导社会组织及爱心人士向监测对象倾斜众筹。深入开展“户帮户亲帮亲,互助脱贫奔小康”行动,引导社会力量对监测对象进行帮扶。围绕“扶贫日”组织开展“我想有个家”等公益募捐活动,募捐资金主要用于监测对象。开展“万企帮万村”活动,引导社会力量助力帮扶监测对象。组织动员各类社工机构、志愿服务团队、社会爱心人开展监测对象帮扶志愿活动。积极开展“扶智扶志”“四扶四建”、创办“爱心超市”等活动,通过物质与精神双重激励,激发监测对象内生动力。

5.综合保障帮扶。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养老保险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确保应保尽保,并及时足额落实补助资金。对因病、因残、因灾等意外变故返贫致贫的家庭,及时落实健康扶贫和残疾人、灾害、临时救助等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对于单独分户生活的老人户,由乡镇负责向县民政部门和其法定赡养人反馈,签订赡养人、被赡养人和村委会监督的三方赡养协议,履行赡养义务。对有条件但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由乡镇和县司法部门配合,通过公益诉讼落实。对因行动不便等原因无法通过诉讼维护权益的,由县司法部门组建“流动法庭”、“院落法庭”,简易程序,快速处置。

6.防贫保险。多渠道筹措帮扶资金,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原则,为监测对象购买精准防贫保险,并参考脱贫收入标准设定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赔付启动线,实行阶梯型保险赔偿。

县长为第一责任人。县直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落实好行业扶持政策。乡村两级要具体抓好监测对象识别上报帮扶措施落实。帮扶责任人要加强对监测对象的帮扶和联络,做好监测跟踪。

(二)强化作风纪律。依托精准扶贫精准。

脱贫。

现有成果,充分发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村两委、驻村工作队作用,加强监测对象家庭信息、收入状况等信息共享,同时结合脱贫质量“回头看”等入户排查整改等工作,防止重复入户采集信息,尽量减少填表报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县乡村三级要严格按照监测标准和程序精准识别对象,做到符合条件的应纳尽纳、不符条件的一个不纳,坚决杜绝优亲厚友、弄虚作假。

小组实行责任倒追,严肃追责相关单位和个人,坚决防止出现返贫和新的致贫,以过硬的质量保证脱贫攻坚圆满收官。

防止返贫致贫工作实施方案防返贫工作措施

为认真落实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关于“防范脱贫人口返贫、防止边缘人口致贫”的要求,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防止返贫致贫加强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的意见〉的通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防范返贫致贫确保稳定脱贫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对全县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边缘农户、脱贫不稳定户、家庭突发重大变故户(以下简称“四类户”),及时摸排掌握,强化监测管理和救助帮扶。通过在思想上扶志、能力上扶智、发展上扶技,提高“四类户”的内生发展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家庭人均纯收入达到稳定脱贫标准,确保全面完成我县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落一户、不少一人。

(一)医疗救助。对“四类户”当年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合规医疗费用过大的,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可享受医疗救助政策。(责任单位:县医疗保障局)。

(二)临时救助。对因特殊原因造成阶段性困难的,每年给予一定数额临时救助金补助,临时救助金由民政部门审核并打卡发放。(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三)饮用水安全。保障困难群众的饮用水安全,优先安排并享受贫困户同等政策。(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四)教育资助。“四类户”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纳入教育资助,在我县义务教育学校上学实行“两免一补”。在我县公办幼儿园上学除每学期享受国助外还享受每学期500元园内资助;在我县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就读的(在籍在校),享受最高档国家助学金、免学费和校内资助。(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五)住房保障。对“四类户”住房安全情况进行摸排鉴定,把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危房改造纳入住房安全保障补助对象。(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六)产业帮扶。对具备发展特色种养业条件的贫困边缘农户、脱贫不稳定户和家庭突发重大变故户,鼓励支持发展特色种养业到户项目,对达标户给予贫困户同等补助(资金由财政支付);安排专家组及产业指导员对发展的到户项目进行技术帮扶、指导。(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七)就业扶持。对具备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贫困边缘农户、贫困户、脱贫不稳定户、家庭突发重大变故户加强技能培训,帮助提供就业岗位。(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八)社保兜底救助。贫困边缘农户家庭中重度残疾人纳入精神残疾人药费补贴、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范围。将符合条件纳入低保、特困供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农户、脱贫不稳定户和家庭突发重大变故户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畴。(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九)开发公益性岗位。利用“金钥匙”工程平台,积极鼓励贫困边缘农户、脱贫不稳定户、家庭突发重大变故户主动参与,享受贫困户同等政策。(责任单位:团县委、县人社局)。

(十)“两癌”救助。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2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贫困妇女,救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救助10000元。(责任单位:县妇联)。

(十一)实施99光明救助基金。免费救治因白内障而丧失劳动能力困难人口。(责任单位:县红十字会)。

(十二)社会帮扶。设立“健康•助学”爱心基金,针对困难群体实行个性化帮扶。具体操作办法见附件。(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红十字会、各镇)。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防范返贫致贫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把防范返贫致贫问题摆到脱贫攻坚工作的突出位置,作为实现精准脱贫、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确保有效防范返贫致贫现象。

(二)积极对接,加强帮扶。对未脱贫户实行四级包保制度,市、县、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村两委负责人结对包保;边缘户实行三级包保制度,由县级包村联系单位的科级干部、分工到村的镇班子负责人和村两委负责人进行结对包保;脱贫不稳定户原有帮扶责任人不变,持续进行帮扶包保;家庭突发重大变故户由村两委负责人进行结对包保。

(三)强化考核,推进工作。各帮扶单位督促本单位帮扶责任人加强走访帮扶工作,对家庭困难符合救助条件的,将相关信息及时报至镇、村;各镇党委对“四类户”享受的帮扶措施认定负总责,各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负直接责任。县直有关部门在实施精准帮扶和政策支持过程中不积极配合支持的,追究县直相关部门责任,并计入年度考核分值。

防止返贫致贫工作总结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全县金融固脱贫防返贫工作取得实效,根据省委、省政府扶贫攻坚安排部署及全省开展金融巩固脱贫防返贫试点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脱贫减贫目标,持续推进“1236”金融精准扶贫工程。坚持金融精准扶贫和支持防返贫两条工作主线,将金融精准扶贫工作重心向金融“输血”与“造血”并重转变,向支持贫困户脱贫解困与支持产业发展带动并重转变。通过金融服务与产品创新,把金融支持__县固脱贫防返贫工作作为实施普惠金融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进一步强化金融精准扶贫功能,提升金融精准扶贫功效。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兼顾与因地制宜相结合原则。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扶贫攻坚行动的统一部署,针对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体的实际,各金融机构结合自身的信贷投放特点,因人因地施策、因贫困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

(二)重点扶持与区别对待相结合原则。坚持以产业发展为引领,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激发产业脱贫致富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大对有发展意愿和发展潜力较大的贫困户的金融扶持力度,优先支持具有带动脱贫作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三)精准扶贫与风险防控相结合原则。加强银行信贷与涉农保险的深度融合,扩大贫困农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涉农保险的覆盖面,拓宽“农业政策保险+农业商业保险”保障服务,建立贷款风险分散机制。

三、目标任务。

各金融机构要遵循金融发展规律,把固脱贫防返贫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抓紧抓实,积极探索多元化、可持续的扶贫服务。着力推动扶贫工作由“大水漫灌”转为“精准滴灌”,对脱贫村、脱贫户实施“保姆式”跟踪服务,切实加大金融精准扶贫力度,坚决防止“数字扶贫”,力争使金融支持脱贫一户、巩固一户、富裕一户,不断提高脱贫质量,增强脱贫的稳定性和持续性。截至末,全县涉农贷款(含各类扶贫贷款)增速不低于上年。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一)围绕重点扶贫项目,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支持。各金融机构应根据自身业务实际,加强对全县重点扶贫项目工程的对接,大力支持以下工程的实施:北海子国家级湿地治理与保护项目;骊y文化产业园等基础设施扶贫项目;圣容寺至红山窑一日游和新城子七彩花谷乡村旅游项目;南坝寺儿沟滑雪场项目和全国生态乡镇及全省环境优美乡镇乡村旅游项目等;全县c、d级危房改造工程;9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搬迁项目(计划对接时间:5月份)。

(二)围绕重点农业产业,加强可持续的信贷投入。坚持把发展富民多元产业作为扶贫攻坚的核心任务,支持全县高原夏菜、草食畜牧业、制种、食用菌等主导产业,培育壮大藜麦、中药材、油料、饲草、马铃薯、花卉等接续产业,加快发展以牛羊为主的规模高效草食畜牧业,持续发展高效节水农业,不断调优产品结构,促进农业稳产、提质、增效。使已建成的15个贫困村农业科技试验示范点、90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87个家庭农场、15个贫困村组的产业化合作经济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实现农业科技支撑能力持续增强、新型农业主体壮大发展与群众脱贫致富的互利共赢(计划对接时间:5月份)。

(三)围绕普惠金融政策,开展多层次的金融宣传。各金融机构要根据人民银行的工作部署,整理和印制信贷产品和服务宣传资料,加大对金融支持固脱贫防返贫工作的宣传,切实把各项普惠金融政策原原本本地带进村、交到户、传给人,真正使政策叠加优势转化为贫困村_发展难题、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的强大动力(计划完成时间:9月底)。

(四)围绕扶贫信贷政策,提供差异化的金融产品。县农商银行继续推进扶贫担保贷款业务,并运用扶贫再贷款资金加大对贫困户、具有扶贫带动作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普惠金融支持;农发行要重点支持粮油收储和农业产业化发展,优先支持__县金穗麦芽有限公司、甘肃三洋金源农牧公司等省级以上重点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围绕全县粮食安全工程建设规划,积极支持省、县两级储备粮增储,做好__县东盛粮油有限公司对贫困户收购小麦的信贷支持,切实加强产业扶贫力度;甘肃银行要积极争取更多的产业扶贫专项贷款资金,兰州银行要进一步加强对扶贫专项贷款的发放和管理力度(计划完成时间:全年)。

(五)围绕农业风险保障,开展广角度的保险服务。各保险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参与固脱贫防返贫工作,结合贫困户的特点创新保险产品和服务。关注特殊人群的保险保障,积极发展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推广低保、五保、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的意外保障制度,缓解贫困群众因病致贫、因灾返贫问题。继续发挥好能繁母猪、奶牛、玉米种植、马铃薯种植、森林保险等政策性农业保险作用,扩大保险覆盖面。建立“政府+保险公司+农户”三位一体的农业灾害风险分摊机制,提高县域保险机构的农业保险密度和深度。加大对贫困户保险政策性优惠补贴,鼓励贫困农户及时参保,让更多农户享受到固脱贫防返贫中的农业保险红利(计划完成时间:全年)。

(六)围绕便民惠农政策,实现全覆盖的支付体系。农业银行要将电商进农村、电商精准扶贫与“四融”平台建设紧密结合,增设“四融”平台等便民金融服务点,大力推动城乡支付服务一体化进程,打通农村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工商银行要积极推广互联网融e购产品,把贫困区特色产业向外推广,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建设银行要通过发放“商融贷”、“融易贷”小企业网络循环贷款,对贫困村所在地小微企业予以优先支持。邮储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要加强对贫困村惠民、便民服务终端的布设,力争实现全部贫困村支付结算设施的全覆盖(计划完成时间:上半年)。

(七)围绕金融生态建设,建立较完善的信用体系。县农商银行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贫困户信用等级评定和推动农户信用体系建设。相关金融机构要积极推广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的应用,大力发展供应链核心企业应收账款业务,盘活应收账款资金,为小微企业提供新的融资渠道(完成时间:全年)。

四、组织保障。

(一)建立和完善扶贫工作联动机制。建立由县金融办牵头,扶贫办、财政局、人民银行以及金融机构共同参与的整体联动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金融支持固脱贫防返贫工作会议,形成金融支持脱贫攻坚合力。各乡镇应加强对乡规民约的宣传教育,协助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扶贫信贷风险的防范工作。

(二)建立和完善扶贫信息互通机制。县发改局、扶贫办、财政局及人民银行应建立扶贫信息互通和共享机制,及时掌握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及扶贫信贷等信息。各金融机构要每月向人民银行报送扶贫信贷措施、服务、产品及信贷数据,并建立精准扶贫金融服务档案。人民银行应建立《金融支持__县固脱贫防返贫工作信息》,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及上级行反馈工作情况,各金融机构要每月向人民银行提供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梳理、总结精准扶贫金融服务工作中的典型经验、成功案例、工作成效,注重树立典型、宣传励志脱贫,营造有利于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建立和完善动态监测考核机制。人民银行应联合相关部门实时督查督办工作,不定期走访金融机构、企业及农户,调查了解金融支持固脱贫防返贫情况,研究解决金融精准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效降低返贫率。每半年对金融支持固脱贫防返贫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将金融支持固脱贫防返贫工作作为地方政府对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评奖励的重要依据。

防止返贫致贫工作总结实施方案

各乡镇(街道)、各县直单位、各驻村工作队:

20__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为消除贫困存量、主动遏制贫困增量、防止脱贫不稳定人口返贫、边缘易致贫人口致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两个确保和全面小康目标,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__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防返贫致贫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州决策部署,把防止返贫致贫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扶贫工作的重要任务,按照“事前预防与事后帮扶相结合、开发式帮扶与保障性措施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外部帮扶与群众主体相结合”的原则,围绕“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主要指标,明确程序和内容,建立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统筹政府、市场和社会资源,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易致贫边缘人口在项目、资金、政策方面靶向施策,及时跟进补齐措施,堵塞漏洞,补上缺项,防止脱贫人口返贫、边缘人口致贫,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高质量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监测方法。

(一)监测对象范围。全县所有农村人口,以家庭为单位,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省扶贫标准1.5倍左右的户。重点监测以下对象:

1.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脱贫监测户和未脱贫户。

2.已纳入扶贫信息系统的边缘户。

3.建档立卡之外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大病重病户、重度残疾户等特殊对象户。

4.因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或主要劳动力突发重大疾病、交通事故、水灾、火灾等偶发性事故,导致家庭主要劳动力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引发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度缩减的户。

全县监测对象规模为建档立卡人口的5%左右,各乡镇(街道)原则上保持相应的比例规模,对于已经出现返贫和新致贫,且问题十分突出,短期难以消除返贫致贫风险的,及时纳入建档立卡,享受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实施精准帮扶,确保稳定脱贫。

(二)监测内容。围绕“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饮水开展监测。

1.家庭收支和生活情况。监测收入达标、收入稳定、大额支出等情况,即:监测家庭人均纯收入是否达到最低标准;跟上年比,是否因疫情影响、因劳动技能缺失、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产业或就业收入下降的情况。同时,监测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是否存在下降的情况;是否存在因病、因学、因灾、因意外事故、因自然灾害等因素导致家庭产生大额支出,超出家庭承受能力,继而导致家庭生活出现困难的情况。

2.“三保障”和安全饮水情况。监测建档立卡贫困户中脱贫监测户和未脱贫户的教育、健康、住房、安全饮水的政策落实是否连续稳定,是否存在返贫风险点;监测档外群众在教育、健康、住房、安全饮水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是否存在致贫风险点。

(三)监测程序。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开展,通过农户申报、乡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走访排查、相关行业部门筛查预警等途径,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监测对象,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

1.村组日常监测。从4月份开始,全县所有有农业人口的村(社区)需确定一名包村乡镇干部牵头,由帮扶责任人、驻村工作队长、包村乡镇干部、村支两委、村民小组长等干部负责日常监测,每月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对本村开展1次全面摸排,并建立村级动态监测台账,所有负责日常监测的干部共同开会评定,将初步拟监测对象名单报乡镇审核。

2.各级预警监测。县扶贫办、县发改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残联等相关部门加强数据共享与比对分析,由县扶贫办适时通报收入及“三保障”和安全饮水存在短板问题户家庭的预警信息。同时对各级督查、检查、暗访、__发现的各类疑似问题集中由县扶贫办反馈。乡村两级负责受理群众自主申请。对县级反馈的疑似问题户和群众自主申请户,由乡村两级进行重点监测,并自收到信息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核查,乡镇召开党委会审核后上报县扶贫办。

3.乡镇初审研判。乡镇收到村级上报的监测对象名单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乡镇包村领导、扶贫专干等完成入户复核。根据复核结果,召开党委会审核研判监测对象易致贫返贫风险,按照因病、因学、重大灾害、突发事件等易致贫返贫因素,建立乡级动态监测台账,进行分类预警,提出需要解决事项,原则上每月底前将监测对象信息报县扶贫办进行汇总,特殊情况随时汇总上报。

4.县级审定交办。县扶贫办根据乡镇上报监测对象名单,3个工作日内前完成大数据比对审核,对存在疑点问题及时反馈,由相关部门及乡镇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复核完成后由县扶贫办将拟监测对象提交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审定后的名单由县扶贫办及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对监测对象需要解决的事项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相关职能部门,限期解决,并将解决落实情况15个工作日内报县扶贫办。

5.跟踪帮扶销号。未脱贫户和有返贫风险的脱贫户,由驻村工作队和村支两委承担帮扶责任,结对帮扶干部是具体责任人;有致贫风险点的非贫困户,由乡村两级明确帮扶责任人进行联络和帮扶,并负责跟踪需要解决的事项落实情况,待返贫致贫风险全部稳定消除一段时间后,按照村评定、乡审核、县审定的程序,评估退出监测范围,县扶贫办及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进行销号管理,相关行业部门相应做好本行业信息系统数据更新。

三、帮扶措施。

保持现行扶贫政策总体稳定,统筹利用政府、市场和社会扶贫资源,对未脱贫户和有返贫风险的脱贫户加大扶贫政策倾斜支持力度,对有致贫风险的非贫困户用活用足各类普惠性政策资源,特别是可支持非贫困户发展的扶贫政策,在坚持现行扶贫标准和防致贫返贫实际需要的前提下,精准落实对监测对象的帮扶措施。

1.产业帮扶。坚持“四跟四走”路子,深化“四带四推”举措,优先对具备发展产业条件的监测对象,加强生产经营技能培训,提供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动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等优先带动监测对象发展生产。鼓励监测对象以土地流转、直接帮扶、委托帮扶、生产资料入股等多种形式参与产业发展,多渠道增加收入。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动员机关、学校、医院和企事业单位通过以购代捐、以买代帮,优先集中采购监测对象生产的农产品和带动监测对象发展的企业、合作社农产品。

2.就业帮扶。深化扶贫劳务协作,提高劳务就业组织化程度,加强就业信息服务,推动监测对象就业意愿、就业技能与就业岗位精准对接。组织有劳动力的监测对象参加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支持其边培训边上岗。拓展建设扶贫车间,优先支持有劳动力的监测对象就近就业。多渠道开发就业公益性岗位,新增和腾退的就业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监测对象,建立稳定的托底帮扶机制,促进监测对象稳定就业增收。鼓励通过以工代赈、以奖代补等方式,动员监测对象参与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获取劳务报酬。

3.“三保障”与安全饮水帮扶。开展常态化控辍保学,确保监测对象学前教育、义务阶段教育无辍学;落实建档立卡监测对象雨露计划、助学金、职业教育、高中教育各项免补政策;对于监测对象中当年考取全日制专科、本科的大学生通过教育基金分别给予3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补助,并对大学阶段的监测对象安排勤工俭学岗位、提供生源地助学贷款、社会帮扶等多种渠道实现稳定就读。通过建立医疗救助基金等方式,帮助监测对象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经实施“三提高、两补贴、一减免、一兜底”健康扶贫综合保障措施后,住院合规自付费用较高、影响基本生活、返贫致贫风险较高的,通过商业保险、临时救助、社会捐赠,确保得大病重病后基本生活有保障。对监测对象危房进行安全性鉴定,因地因户因人制宜开展危房改造或采取其他安置措施,确保监测对象不住危房。动态解决安全饮水问题,加强水源点建设和工程管护,有效解决季节性缺水、提高供水保证率,重点帮助解决无劳动力监测对象取水困难问题,保障监测对象安全饮水有保障。

4.社会帮扶。依托中国社会扶贫网,加大对防返贫致贫需求对接帮扶,引导社会组织及爱心人士向监测对象倾斜众筹。深入开展“户帮户亲帮亲,互助脱贫奔小康”行动,引导社会力量对监测对象进行帮扶。围绕“扶贫日”组织开展“我想有个家”等公益募捐活动,募捐资金主要用于监测对象。开展“万企帮万村”活动,引导社会力量助力帮扶监测对象。组织动员各类社工机构、志愿服务团队、社会爱心人开展监测对象帮扶志愿活动。积极开展“扶智扶志”“四扶四建”、创办“爱心超市”等活动,通过物质与精神双重激励,激发监测对象内生动力。

5.综合保障帮扶。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养老保险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确保应保尽保,并及时足额落实补助资金。对因病、因残、因灾等意外变故返贫致贫的家庭,及时落实健康扶贫和残疾人、灾害、临时救助等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对于单独分户生活的老人户,由乡镇负责向县民政部门和其法定赡养人反馈,签订赡养人、被赡养人和村委会监督的三方赡养协议,履行赡养义务。对有条件但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由乡镇和县司法部门配合,通过公益诉讼落实。对因行动不便等原因无法通过诉讼维护权益的,由县司法部门组建“流动法庭”、“院落法庭”,简易程序,快速处置。

6.防贫保险。多渠道筹措帮扶资金,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原则,为监测对象购买精准防贫保险,并参考脱贫收入标准设定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赔付启动线,实行阶梯型保险赔偿。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各级责任。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并承担主体责任,县委书记、县长为第一责任人。县直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落实好行业扶持政策。乡村两级要具体抓好监测对象识别上报、帮扶措施落实。帮扶责任人要加强对监测对象的帮扶和联络,做好监测跟踪。

(二)强化作风纪律。依托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现有成果,充分发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村两委、驻村工作队作用,加强监测对象家庭信息、收入状况等信息共享,同时结合脱贫质量“回头看”等入户排查整改等工作,防止重复入户采集信息,尽量减少填表报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县乡村三级要严格按照监测标准和程序精准识别对象,做到符合条件的应纳尽纳、不符条件的一个不纳,坚决杜绝优亲厚友、弄虚作假。

(三)严格监督检查。将防止返贫致贫和帮扶工作纳入全县脱贫攻坚年底考核范围,同时县扶贫办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地各单位识别、帮扶、退出等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将日常监督检查情况纳入年度考核重要依据,对年度考核或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贯彻落实不力、责任落实不力等突出问题的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实行责任倒追,严肃追责相关单位和个人,坚决防止出现返贫和新的致贫,以过硬的质量保证脱贫攻坚圆满收官。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我镇防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工作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根据略阳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略阳县镇防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工作方案》(略脱贫办发〔2021〕8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对象和范围。一是建档立卡已脱贫户;二是已消除风险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三是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户。

(二)监测内容。持续跟踪收入支出情况,监测是否收入大幅缩减或刚性支出较大;“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是否存在隐患;因突患重病、受自然灾害、出现意外事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等。

(三)监测对象认定程序。通过农户申报、镇村干部走访排查、相关行业部门筛查预警、信访及媒体监督反馈、省市县监测预警平台实时分析和应急专项排查等途径,对各渠道摸排反馈的预警信息,由村两委核实研判、镇级审核上报农户信息清单,经县扶贫办审核通过后,由镇级信息员按照名单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省市监测预警工作平台。

1.农户申报。向工作对象敞开大门,根据监测对象识别纳入标准,农户直接向村两委申请,农户递交申请5个工作日内,经村两委核实研判、镇级审核确认后,将确定的监测预警对象上报县扶贫办。

2.镇村排查。由镇脱贫办组织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入户走访排查,重点核实行业部门、信访及媒体监督反馈、系统平台推送的可能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并实时跟踪农户收入支出、“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存在隐患和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出现生活困难情况,对排查出来的对象经村级研判、镇级审核后,镇脱贫办将确定的监测预警对象上报县扶贫办。

3.信访及媒体监督。对信访、扶贫监督电话,以及各级媒体反馈的相关问题线索,镇脱贫办组织各村核查研判,并将确定的监测预警对象上报县扶贫办。

4.平台分析。根据《镇巩固脱贫成果防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发[2020]31号)确定的方式开展,利用市监测预警平台实时分析脱贫户家庭指数,按照返贫风险程序不同,确定监测预警对象,以“红色、黄色、蓝色”分级推送监测预警信息;对省市县监测预警平台分析反馈的信息,镇脱贫办及时组织村四支队伍核查研判,并将确定的监测预警对象上报县扶贫办。

5.应急专项排查。针对灾情等突发情况,镇脱贫办将县应急管理局提供受灾群众对象名单反馈各村,组织各村核查研判,并将确定的监测预警对象上报县扶贫办。

(四)监测对象的管理。监测预警对象实行线下台账和信息系统同步管理。镇、村要分级建立帮扶台账,准确记录监测预警对象的基础信息、风险类型、监测责任人、帮扶措施和风险消除情况等内容,帮扶台账每月要动态更新。镇脱贫办每月组织各村开展一次动态管理和风险消除评估,及时将新纳入的监测预警对象信息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省市监测预警平台,已消除风险的在系统中进行标记,实现动态清零,监测对象的家庭成员自然变更每月在信息系统进行动态调整。

各村要综合利用现行行业扶贫政策、社会保障政策、社会扶贫力量等优势资源,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按照《镇巩固脱贫成果防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发[2020]31号)要求,针对监测预警对象的返贫致贫风险分类落实帮扶措施,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致贫。

(一)收入下滑风险户:主要包括建档立卡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存在收入连续两年以上下滑、每年下滑幅度较大的,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下滑幅度较大的,或家庭刚性支出较大的情况。由各村及帮扶人负责,制定切实有效的帮扶措施,可采取产业发展、创业就业、开发公益岗位等方式增加收入。

(二)家庭变故风险户:主要包括农户家庭遭受重大灾害、交通事故等造成房屋损毁、家庭成员意外伤亡或家庭财产重大损失的,以及其他突发事件导致家庭陷入困难的情况。由各村将名单报镇脱贫办,镇脱贫办汇总后报县脱贫办及相关部门落实解决帮扶措施,各村四支力量对此类户做好后续发展规划,防止主要劳动力遭遇变故导致户下收入或“两不愁三保障”出现不达标情况发生。

(三)重病或重残风险户:主要包括农户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或重度残疾,导致家庭陷入困难的情况。由各村报镇脱贫办汇总,分类上报县卫健局、医保局、民政局、县残联,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兜底保障政策,同时各村四支队伍对此类户落实好后续发展规划,确保不发生返贫、致贫现象。

(四)产业发展失败风险户:主要包括建档立卡户家庭发展产业过程中,出现自然灾害、经营不善、市场影响、产品滞销、或其它原因,导致产业发展预期收益差,对家庭生活影响较大的情况。由各村负责,一是充分发挥村产业合作社带动及能人大户带动发展机制,转变发展途径,帮助发展短中产业、畅销产业;二是发挥好三产平台作用,依托农村电商网络等平台、消费扶贫、订单扶贫等模式,拓宽销路,加快滞销产品的销售;三是落实金融扶贫等政策,解决产业发展资金瓶颈,鼓励发展产业。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防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工作专班,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党委其他班子成员、各村四支队伍、镇乡村振兴办为成员,专班设在镇乡村振兴办,镇乡村振兴办干部负责专班工作日常事务。各村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细化落实责任,落实专人,确保此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协调联动。各站所要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有问题及时反馈镇乡村振兴办和各村,各村要对监测预警对象户内帮扶措施成效及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影响大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及时解决。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村要充分发挥职能,把防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工作列入重要工作任务。镇政府对防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工作列入年终成效考核,并成立督查组,对各村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实不细、信息不精准、监测不到位、帮扶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将予以通报。

防止返贫致贫工作总结实施方案

各村、镇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防止返贫和继续攻坚同样重要”的重要指示及工作要求,根据省市县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要战略思想,激发贫困对象自身发展动力、提高脱贫稳定性,为打好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要求。

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着眼长远,实施“两个转变”即由精准帮扶向稳定脱贫转变,由脱贫向致富转变,坚持“输血”与“造血”结合,坚持帮扶与自力更生结合,坚持扶贫与扶智、扶志结合,千方百计保增收减支出,构建防范返贫风险机制,提高脱贫质量,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水平,确保在脱贫攻坚的基础上推进乡村振兴,让贫困户成为乡村发展主力军。

三、主要措施。

(一)实施产业扶贫,确保经营性收入。坚持把产业扶贫作为脱贫攻坚的基础性措施,确保各村都有主导产业,贫困户根据实际制定产业扶持计划。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和贫困群众意愿,因地制宜、因人因户因村制定产业扶贫措施,大力开展特色种养业扶贫,稳步推进光伏扶贫,着力开展乡村旅游扶贫,积极推进商贸流通扶贫。采取“四带一自”等模式,实现产业扶贫科学覆盖。

(二)加大就业扶贫,确保工资性收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创新培训方式,确保有条件的贫困户通过技能培训掌握1项以上劳动技能。积极搭建贫困劳动力和用人单位对接平台,大力开发适合贫困劳动者的公益性岗位、居家就业岗位和辅助性岗位,吸纳更多贫困劳动者就业。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贫困群众就地就近就业。

(三)强化资产收益扶贫,确保财产性收入。盘活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和资金,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让贫困户获得稳定分红收益。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其他经营主体通过多种方式,带动贫困户增收。

(四)保障兜底力度,确保政策性收入。全面实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对“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残疾人、孤寡老人、低保对象等贫困人口给予基本保障。加大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社会救助力度。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全面落实“351”和“180”等健康扶贫政策,减轻就医负担。构建到贫困村、贫困户、贫困人口的教育精准脱贫体系,落实多元扶持和资助政策,推进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全覆盖。大力实施“雨露计划”,对在中、高等职业院校就读的贫困家庭子女给予资金补助。扩大综合保险覆盖面,扶持村级特色产业和贫困户家庭种养业保险发展,提高贫困户防范风险能力。

四、巩固脱贫成效。

(一)继续保持政策稳定。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出列后,在攻坚期内原有的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金融扶贫等脱贫攻坚政策继续保持不变,支持力度不减。

(二)继续开展精准帮扶。贫困村出列以后,在攻坚期内帮扶单位与贫困村不脱钩。贫困人口脱贫以后,继续落实帮扶责任人月走访机制,对脱贫户的生产生活予以指导和帮助。

(三)继续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引导群众克服“等靠要”思想。按照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的要求,创新扶贫工作方式方法,加大德治扶贫、法治扶贫力度,全面树立“脱贫光荣、争贫可耻”的宣传氛围,着力帮助群众愿脱贫、能脱贫、敢脱贫、会脱贫。

(四)继续改善生产生活水平。全面实施贫困村和偏远自然村提升工程,完善偏远村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继续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解决行路难、运输难的问题。加快推动水利建设扶贫工程,实现自来水“村村通”,保障贫困群众安全饮水。加快农村电力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全面提升农网供电能力和质量。加快村级信息化建设,实现宽带网络全覆盖。

五、建立返贫预警制度。

(一)建立健全返贫预警机制。通过帮扶干部定期跟踪走访、返贫户个人申报、系统信息自动比对等途径,及时掌握返贫情况。各扶贫工作队要依托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加强返贫信息管理,要通过现场调查、群众评议、乡镇审核、区级认定,对返贫户及时予以确认,对信息有误的及时进行更正。

(二)加强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建立健全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机制,强化扶贫对象信息动态变更的日常规范,坚决杜绝“两该两不该”现象。对返贫户和新增贫困户,要及时落实帮扶措施,确定帮扶责任人,确保稳定脱贫。

六、强化责任落实。

(一)强化组织保障。充分发挥党委领导和政府主导作用,各村、各帮扶单位要把防范返贫作为实现精准脱贫、打好脱贫攻坚战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充分认识到扶贫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持续性,把防范返贫问题摆到脱贫攻坚工作的突出位置,确保实现稳定脱贫。

(二)强化作风建设。要以开展扶贫领域工作作风专项治理为契机,积极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四个意识”,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促进工作措施更精准、资金管理使用更规范、工作作风更扎实。

(三)强化督查指导。加大督查巡查力度,把防范返贫作为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杜绝政绩脱贫、急功近利现象,对形式主义、虚报脱贫数据等问题进行追责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号)精神,按照《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中农组发〔2021〕7号)、《中共重庆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重庆市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委农组〔2021〕6号)要求,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及县委农村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筑牢底线思维,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持续压实责任,持续精准施策,补齐短板、消除风险,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奠定坚实基础。

(一)监测对象。全县农村人口(含易地扶贫搬迁及同步搬迁等已转为城镇户籍但没有享受到城镇居民相关保障措施的人口)中,以家庭为单位,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等。重点关注有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群体的家庭。

监测对象家庭成员原则上以公安机关登记的户籍人口为参考,对“户在人不在”“人在户不在”的情况,以实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为准。

(二)监测范围。2021年以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000元(参考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1.5倍)的家庭为监测范围,今后年度综合物价指数变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和农村低保标准等因素每年调整。

有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纳入监测,特殊情况由村民代表会议组织评议认定。

1.家庭成员拥有享受型用车、船舶、工程机械及大型农机具的;

4.家庭成员办有或投资企业,长期雇用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正常经营纳税的;

5.家庭成员有大额的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债券、储蓄性保险的。

(三)规模性返贫监测。各级各部门实时监测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火灾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参考《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带来的影响,全力防范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搬迁人口就业和社区融入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发现解决因工作、责任、政策落实不到位造成的返贫现象,及时排查预警区域性、规模性返贫风险,制定防范措施,落实帮扶举措,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

(一)识别认定程序。针对通过农户自主申报、干部走访排查、部门筛查预警以及媒体反馈曝光、群众信访等渠道发现的可能存在返贫风险的对象,应及时按照“农户申请、入户核实、村级评议(公示)、乡镇(街道)联合审核、县级审定”五步流程,开展识别认定。相关流程涉及样本参考附件1。

第一步:农户申请。农户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含在线申报),签字捺手印,并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对开展家庭经济状况等信息核查授权。干部排查和部门筛查预警发现的对象,由村(社区)干部或驻村干部指导农户提交申请。

第二步:入户核实。村组干部和驻村干部等按照“两人同行”原则,及时组织开展入户核实,采集相关信息(采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导出表)。

第三步:村级评议(公示)。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组织村民代表、监督人员、村组干部、驻村干部等,对入户核实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并在村政务公示栏内公示5个工作日(样本详见附件1)。

第四步:乡镇(街道)联合审核。对村(社区)公示无异议的名单,乡镇(街道)组织教育、住建、水利、医疗等部门人员联合审核,并报县级审定(样本详见附件1)。

第五步:县级审定。县乡村振兴局将各乡镇(街道)上报的拟纳入名单,通过重庆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信息管理系统、重庆防止返贫大数据监测平台等,按照相关部门规定工作流程,与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等部门进行数据比对,核验是否有享受型车辆、是否有大额存款、是否有财政供养人员、是否有商品房、是否经商办企业、经商办企人员是否正常纳税等。核验审定后,将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名单(样本详见附件1)反馈乡镇(街道),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二)风险消除程序。对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的,应当标注“风险消除”。对纳入监测的对象,原则上监测帮扶半年以上才能标注“消除风险”。对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持续稳定、“三保障”指标持续巩固的监测对象,在系统中标注“风险消除”,并不再进行监测帮扶;对收入不稳定、刚性支出不可控、风险消除稳定性较弱的监测对象,在促进稳定增收等方面继续给予帮扶,待风险稳定消除后再标注“风险消除”;对整户丧失劳动能力的,暂不消除风险,长期跟踪监测,并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

风险消除按照“怎么进怎么出”的原则,实行“村(社区)提名、入户核实、村级评议(公示)、乡镇(街道)联合审核、县级审定”五步流程(样本详见附件2)。村(社区)“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对本村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风险专题研判,及时调整优化帮扶工作方案。

(一)落实监测帮扶联系人。对新识别的监测户(含现有风险未消除对象),至少安排1名乡镇干部或驻村干部作为监测帮扶联系人。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等,帮助落实相关政策,及时协调解决其生产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监测对象风险消除前,监测帮扶联系人入户走访原则上每月不少于1次,并将监测帮扶情况录入“渝防贫”app,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实地走访的,可采用电话、微信等方式监测。

(二)干部排查监测。坚持集中排查和网格监测相结合,全年至少统一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排查。建立村(社区)干部“吹哨人”机制,由乡镇(街道)组织乡镇(街道)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村(社区)“两委”干部、村民小组组长等实施网格化监测,对照监测范围,结合群众反映、日常走访、各级反馈和部门比对预警等线索,及时靶向入户排查。

(三)部门监测预警。由县乡村振兴局牵头,切实发挥相关行业部门筛查预警作用,每月与县委网信办、县教委、县民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应急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部门开展数据比对和监测预警,重点比对农户在教育、住房、饮水、医疗、残疾、产业就业、意外事故、经济状况等方面的数据信息,筛查出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的信息,反馈基层核实及时纳入监测帮扶。同时,依托“重庆防止返贫大数据监测平台”,将预警线索及时反馈各乡镇(街道)核实,实现数据共享比对和在线预警。

(四)实行动态管理。按照“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应消尽消”原则,在常态化识别管理基础上,每年集中开展一次监测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包括监测对象识别、标注风险消除、人口自然增减、采集更新信息等。

(一)强化政策支持。各级各部门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可使用行业政策、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对所有监测对象开展精准帮扶。

(二)坚持精准施策。按照行业主导、缺啥补啥的原则,各级各部门根据监测对象的风险类别、发展需求等开展针对性帮扶。对风险单一的,实施单项措施,防止陷入福利陷阱;对风险复杂多样的,因户施策落实综合性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促进稳定增收;对整户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依规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好兜底保障;对内生动力不足的,持续扶志扶智,激发内生动力,增强发展能力。

(三)加强社会帮扶。各级各部门充分发挥社会帮扶资金优势,主动覆盖财政资金的盲区。深化枣丰协作、水利部定点帮扶、区县对口帮扶机制,发挥中国社会扶贫网作用,坚持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组织引导社会力量精准有效对接监测对象现实需求,落实消费、产业、就业等帮扶措施。

(一)县委网信办。

实时监测全县农村人口网上涉贫舆情,及时将其所属乡镇(街道)及村(社区)名称、姓名、联系方式、具体舆情内容等预警信息,反馈至县乡村振兴局开展核查。

(二)县教委。

实时掌握农村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失学辍学信息,及时将失学辍学人员所属乡镇(街道)及村(社区)名称、姓名、身份证号码、失学辍学原因等预警信息,反馈至县乡村振兴局开展核查。对义务教育持续巩固的监测对象,风险消除时予以县级审定。

(三)县民政局。

实时监测农村低保人口、特困供养人口、失能老年人口等群体,及时梳理其中存在返贫风险的对象,并将其所属乡镇(街道)及村(社区)名称、姓名、身份证号码、人员类型等预警信息,反馈至县乡村振兴局开展核查。对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持续稳定的监测对象,风险消除时予以县级审定。

(四)县人力社保局。

依托重庆市农民工统计监测系统实时掌握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相关信息,按月推送农村劳动力失业人员名单至县乡村振兴局开展核查。

(五)县住房城乡建委。

实时掌握全县农户长期居住的唯一住房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特殊情况成为cd级危房,或经认定的无房户,及时将其所属乡镇(街道)及村(社区)名称、户主姓名、户主身份证号码、家庭人口数、危房等级、群体类型等预警信息,反馈至县乡村振兴局开展核查。对住房安全持续巩固的监测对象,风险消除时予以县级审定。

(六)县水利局。

实时掌握全县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特殊情况导致水质、水量、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障率等出现问题的农户信息,及时将其所属乡镇(街道)及村(社区)名称、户主姓名、户主身份证号码、家庭人口数等预警信息,反馈至县乡村振兴局开展核查。对饮水安全持续巩固的监测对象,风险消除时予以县级审定。

(七)县农业农村委。

实时监测因农业产业受灾、大宗农副产业价格大幅下跌、乡村产业项目失败给农户带来的影响,及时梳理其中存在返贫风险的农户,并将其所属乡镇(街道)及村(社区)名称、户主姓名、户主身份证号码、家庭人口数、风险因素等预警信息,反馈至县乡村振兴局开展核查。

(八)县卫生健康委。

按月梳理核实全县农村患病人口一次性自付医疗费用超过1.5万元、全年累计自付医疗费用超过3万元的预警信息,将患病人口所属乡镇(街道)及村(社区)名称、患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费用总金额、自付医疗费用支出等预警信息,反馈至县乡村振兴局开展核查。对基本医疗持续巩固的监测对象,风险消除时予以县级审定。

(九)县应急局。

实时监测全县因重大自然灾害造成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的农户信息,及时将其所属乡镇(街道)及村(社区)名称、灾害类型、生命和财产损失情况等预警信息,反馈至县乡村振兴局开展核查。

(十)县医保局。

根据卫生健康部门确定的大病重病病种和负担较重的慢病病种,按月推送一次性自付医疗费用超过1.5万元、全年累计自付医疗费用超过3万元的患病人口姓名、身份证号码、就诊医疗机构、医疗类别、入院时间、出院时间、结算时间、住院天数、费用总金额、统筹报账金额、大病报销金额、医疗救助金额、现金支付、自付医疗费用支出等预警信息,推送至县卫生健康委汇总。

(十一)县残联。

实时监测农村重度残疾人特殊群体,及时梳理其中有返贫风险的农户,并将其所属乡镇(街道)及村(社区)名称、姓名、身份证号码、残疾类别、残疾等级、残疾详情、发证日期等预警信息,反馈至县乡村振兴局开展核查。

其余县级各相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能职责,及时提供可能导致农户返贫的相关预警信息。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对全县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牵头抓总,成立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乡村振兴局局长为副组长、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专项工作组。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对本区域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负主体责任,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具体工作人员,定期研判、调度,结合实际细化实施方案,安排必要工作经费,确保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时,各乡镇(街道)要将民政部门开展的农村低收入群体排查工作与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统筹安排,建立联动机制,整合人员队伍。

(二)强化协作联动。建立健全县、镇、村三级联席会议制度,强化行业部门配合协作,建立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行业数据共享共用和快查、快核、快办机制。县委网信办、县教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医保局、县残联、县税务局等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切实发挥行业数据筛查预警和比对作用,按月反馈预警信息和比对结果,开展信息核查,落实行业帮扶责任,督促指导乡镇(街道)抓好工作落实,共同做好监测帮扶工作。

(三)健全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要组建工作专班。按照乡镇(街道)不少于2名、村(社区)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备专兼职信息员队伍,并报县乡村振兴局备案。进一步优化监测对象帮扶政策措施、创新工作方法和手段,积极推进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与低收入人口帮扶机制有效衔接。

(四)加强宣传培训。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县乡村振兴局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相应的业务培训,各乡镇(街道)也要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灵活多样的培训,确保相关工作人员全面掌握防止返贫相关政策、操作流程和软件操作方法。县乡村振兴局将市级统一编制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手册》印发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利用入户走访、召开会议、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抓好宣传,提高群众政策知晓度,确保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五)严格考核评估。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成效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的重要内容,纳入各乡镇(街道)和县级相关部门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严格落实“月比对、季调度、年考核”机制,加强数据质量清洗和工作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解决突出问题。对弄虚作假、失职失责造成规模性返贫的,严肃处理,追究问责。

(六)减轻基层负担。各乡镇(街道)要结合《重庆市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实施方案》,进一步优化监测指标体系,统筹利用信息资源,避免重复填表报数采集信息。按照统一安排,开展集中排查,防止层层加码。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

该方案从目的、要求、方法、方法、进度等方面都是一个具体、周密、可操作性强的方案。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民政领域巩固脱贫成果的工作措施,进一步防止返贫,致贫现象发生,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建立我局与扶贫办,残联等相关部门数据比对机制,对存疑数据再进行复查。将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完全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确保边缘户和脱贫户及时得到救助,做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认真落实“四个一批”政策,对于不再符合低保和特困条件的对象,要及时做好收入评估,确保持续稳定脱贫后,再予退出,防止返贫现象发生。全面实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落实“两线合一”制度,确保标准同步提高。

建立对乡级临时救助人数,救助原因,满意程度的台账。加强督促乡级对已脱贫人口的动态监测和跟踪管理。对“两户人员”要加强日常走访,主动发现其生活困难,及时跟进实施临时救助,认真落实“先行救助”“一事一议”“分类分档救助”等措施。一是对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贫困人口等困难群众,视情况实施急难型、支出型临时救助。二是对未脱贫户、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重点核实生活必需支出,不再进行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调查。三是通过扶贫部门提供的“两户”人员名单,对返贫风险较高的已脱贫人口,建立随访制度,乡、村两级民政部门要认真落实随访制度,主动发现其生活困难,及时有效跟进临时救助。四是对收入略高于贫困户的农村群众,根据家庭实际困难给予临时救助。五是对返贫人口,根据致贫原因和困难程度,采取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方式,适当提高救助标准。

加强新时代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强化举措、完善机制,着力提升群众的科学意识与文明素质。引导贫困群众摒弃大操大办、天价彩礼、薄养厚葬、笃信迷信、非法宗教、农闲赌博等陈风陋习,改变慵懒生活习惯,倡导科学文明生活方式。加强诚信监管,将有故意隐瞒个人和家庭重要信息申请社会救助、具有赡养能力却不履行赡养义务、虚报冒领扶贫资金、严重违反公序良俗等行为的,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并予以惩治。对参与黑恶活动、黄赌毒和非法宗教活动且经劝阻无效的社会救助对象,取消社会救助资格。

(一)增强日常工作使命感。区,乡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

导,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高度重视防返贫防致贫工作。强化低保信息系统的应用,逐步实现运用低保信息系统办理各类社会救助的申请、审核、审批、资金发放及数据统计等业务,实现低保信息系统、财务台账和业务台账数据线上、线下保持一致,促进防返贫,致贫规范、高效开展。

(二)增强社会媒体责任感。区乡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政策,使广大群众知晓政策的适用范围、服务对象、救助措施和救助程序等,确保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受益权,提高精准防返贫防致贫的全面性。

(三)增强贫困群众归属感。区民政部门要对平西乡进行调度、检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建立数据互通、信息共享的工作衔接机制,高度重视社会救助风险预防,扎实抓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密切关注群众留言来信,妥善做好舆情处置,切实化解民生领域重大风险。

为扎实推进全县金融固脱贫防返贫工作取得实效,根据省委、省政府扶贫攻坚安排部署及全省开展金融巩固脱贫防返贫试点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脱贫减贫目标,持续推进“1236”金融精准扶贫工程。坚持金融精准扶贫和支持防返贫两条工作主线,将金融精准扶贫工作重心向金融“输血”与“造血”并重转变,向支持贫困户脱贫解困与支持产业发展带动并重转变。通过金融服务与产品创新,把金融支持__县固脱贫防返贫工作作为实施普惠金融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进一步强化金融精准扶贫功能,提升金融精准扶贫功效。

(一)统筹兼顾与因地制宜相结合原则。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扶贫攻坚行动的统一部署,针对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体的实际,各金融机构结合自身的信贷投放特点,因人因地施策、因贫困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

(二)重点扶持与区别对待相结合原则。坚持以产业发展为引领,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激发产业脱贫致富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大对有发展意愿和发展潜力较大的贫困户的金融扶持力度,优先支持具有带动脱贫作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三)精准扶贫与风险防控相结合原则。加强银行信贷与涉农保险的深度融合,扩大贫困农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涉农保险的覆盖面,拓宽“农业政策保险+农业商业保险”保障服务,建立贷款风险分散机制。

各金融机构要遵循金融发展规律,把固脱贫防返贫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抓紧抓实,积极探索多元化、可持续的扶贫服务。着力推动扶贫工作由“大水漫灌”转为“精准滴灌”,对脱贫村、脱贫户实施“保姆式”跟踪服务,切实加大金融精准扶贫力度,坚决防止“数字扶贫”,力争使金融支持脱贫一户、巩固一户、富裕一户,不断提高脱贫质量,增强脱贫的稳定性和持续性。截至2017年末,全县涉农贷款(含各类扶贫贷款)增速不低于上年。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一)围绕重点扶贫项目,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支持。各金融机构应根据自身业务实际,加强对全县重点扶贫项目工程的对接,大力支持以下工程的实施:北海子国家级湿地治理与保护项目;骊y文化产业园等基础设施扶贫项目;圣容寺至红山窑一日游和新城子七彩花谷乡村旅游项目;南坝寺儿沟滑雪场项目和全国生态乡镇及全省环境优美乡镇乡村旅游项目等;全县c、d级危房改造工程;9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搬迁项目(计划对接时间:5月份)。

(二)围绕重点农业产业,加强可持续的信贷投入。坚持把发展富民多元产业作为扶贫攻坚的核心任务,支持全县高原夏菜、草食畜牧业、制种、食用菌等主导产业,培育壮大藜麦、中药材、油料、饲草、马铃薯、花卉等接续产业,加快发展以牛羊为主的规模高效草食畜牧业,持续发展高效节水农业,不断调优产品结构,促进农业稳产、提质、增效。使已建成的15个贫困村农业科技试验示范点、90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87个家庭农场、15个贫困村组的产业化合作经济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实现农业科技支撑能力持续增强、新型农业主体壮大发展与群众脱贫致富的互利共赢(计划对接时间:5月份)。

(三)围绕普惠金融政策,开展多层次的金融宣传。各金融机构要根据人民银行的工作部署,整理和印制信贷产品和服务宣传资料,加大对金融支持固脱贫防返贫工作的宣传,切实把各项普惠金融政策原原本本地带进村、交到户、传给人,真正使政策叠加优势转化为贫困村_发展难题、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的强大动力(计划完成时间:9月底)。

(四)围绕扶贫信贷政策,提供差异化的金融产品。县农商银行继续推进扶贫担保贷款业务,并运用扶贫再贷款资金加大对贫困户、具有扶贫带动作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普惠金融支持;农发行要重点支持粮油收储和农业产业化发展,优先支持__县金穗麦芽有限公司、甘肃三洋金源农牧公司等省级以上重点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围绕全县粮食安全工程建设规划,积极支持省、县两级储备粮增储,做好__县东盛粮油有限公司对贫困户收购小麦的信贷支持,切实加强产业扶贫力度;甘肃银行要积极争取更多的产业扶贫专项贷款资金,兰州银行要进一步加强对扶贫专项贷款的发放和管理力度(计划完成时间:全年)。

(五)围绕农业风险保障,开展广角度的保险服务。各保险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参与固脱贫防返贫工作,结合贫困户的特点创新保险产品和服务。关注特殊人群的保险保障,积极发展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推广低保、五保、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的意外保障制度,缓解贫困群众因病致贫、因灾返贫问题。继续发挥好能繁母猪、奶牛、玉米种植、马铃薯种植、森林保险等政策性农业保险作用,扩大保险覆盖面。建立“政府+保险公司+农户”三位一体的农业灾害风险分摊机制,提高县域保险机构的农业保险密度和深度。加大对贫困户保险政策性优惠补贴,鼓励贫困农户及时参保,让更多农户享受到固脱贫防返贫中的农业保险红利(计划完成时间:全年)。

(六)围绕便民惠农政策,实现全覆盖的支付体系。农业银行要将电商进农村、电商精准扶贫与“四融”平台建设紧密结合,增设“四融”平台等便民金融服务点,大力推动城乡支付服务一体化进程,打通农村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工商银行要积极推广互联网融e购产品,把贫困区特色产业向外推广,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建设银行要通过发放“商融贷”、“融易贷”小企业网络循环贷款,对贫困村所在地小微企业予以优先支持。邮储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要加强对贫困村惠民、便民服务终端的布设,力争实现全部贫困村支付结算设施的全覆盖(计划完成时间:上半年)。

(七)围绕金融生态建设,建立较完善的信用体系。县农商银行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贫困户信用等级评定和推动农户信用体系建设。相关金融机构要积极推广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的应用,大力发展供应链核心企业应收账款业务,盘活应收账款资金,为小微企业提供新的融资渠道(完成时间:全年)。

(一)建立和完善扶贫工作联动机制。建立由县金融办牵头,扶贫办、财政局、人民银行以及金融机构共同参与的整体联动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金融支持固脱贫防返贫工作会议,形成金融支持脱贫攻坚合力。各乡镇应加强对乡规民约的宣传教育,协助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扶贫信贷风险的防范工作。

(二)建立和完善扶贫信息互通机制。县发改局、扶贫办、财政局及人民银行应建立扶贫信息互通和共享机制,及时掌握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及扶贫信贷等信息。各金融机构要每月向人民银行报送扶贫信贷措施、服务、产品及信贷数据,并建立精准扶贫金融服务档案。人民银行应建立《金融支持__县固脱贫防返贫工作信息》,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及上级行反馈工作情况,各金融机构要每月向人民银行提供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梳理、总结精准扶贫金融服务工作中的典型经验、成功案例、工作成效,注重树立典型、宣传励志脱贫,营造有利于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建立和完善动态监测考核机制。人民银行应联合相关部门实时督查督办工作,不定期走访金融机构、企业及农户,调查了解金融支持固脱贫防返贫情况,研究解决金融精准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效降低返贫率。每半年对金融支持固脱贫防返贫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将金融支持固脱贫防返贫工作作为地方政府对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评奖励的重要依据。

按照_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防止返贫巩固提升脱贫质量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镇为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建立完善稳定的防止返贫长效机制,现制定如下方案:。

严格按照县脱贫办要求,每月开展动态调整工作,切实做好脱贫户的动态监测工作,严格审核数据质量,做好系统内贫困人口自然变更和扶贫对象信息采集录入和信息更新等工作。

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将脱贫户分为一般监测户、重点监测户、边缘脱贫户三类,进行分类管理。

对家庭有较大的医疗、教育等开支,返贫可能性较大的脱贫户,帮扶措施为:加强走访,随时关注,能享受的政策“应享尽享”,家庭中有劳动力的,积极推进产业扶贫或推荐就业。对家庭无较大的医疗、教育等开支,返贫可能性较小的脱贫户,帮扶措施为:加强走访,巩固已享受的政策,继续推进产业扶贫,加强劳动技能培训,鼓励自主就业。对于无返贫风险的脱贫户,帮扶措施为:按期走访,给予生活、生产上的关心和帮助,继续享受原有政策,帮助其建立良好的生活习惯并进行感恩教育。

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一超六有”对已脱贫户进行持续扶持,按照“在攻坚期内原有支持政策保持不变”的规定,继续落实相关政策,对原安排帮扶项目未实施完的脱贫户,按照贫困退出政策继续实施,确保其稳定脱贫;对原享受政策的脱贫户坚持脱贫不脱政策的原则继续享受原政策。

对已经脱贫的群众,帮扶干部要定期上门回访,建立档案进行跟踪,准确掌握其脱贫后的生产生活状况,持续增强其“造血”功能,加大对脱贫户的技术和产业扶持,打牢不返贫的产业基础,让脱贫户有持续、稳定收入,切实做到让贫困群众思想观念有转变、环境条件有变化、劳动技能有提升,有稳定的收入渠道,彻底防止脱贫户返贫。

对摘帽村已实施的产业帮扶,继续给予大力支持,积极扶持致富带头人,同时继续探索发展新路径,打造新产品,促进资源良性发展。对未完成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继续按原有政策加强建设,同时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发挥乡贤道德感召力量,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守望相助、崇德向善的文明村风,为群众稳定脱贫致富创造良好的环境。

防止返贫致贫工作总结实施方案

按照_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防止返贫巩固提升脱贫质量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镇为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建立完善稳定的防止返贫长效机制,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扎实开展动态调整工作。

严格按照县脱贫办要求,每月开展动态调整工作,切实做好脱贫户的动态监测工作,严格审核数据质量,做好系统内贫困人口自然变更和扶贫对象信息采集录入和信息更新等工作。

二、做好贫困户分类管理。

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将脱贫户分为一般监测户、重点监测户、边缘脱贫户三类,进行分类管理。

对家庭有较大的医疗、教育等开支,返贫可能性较大的脱贫户,帮扶措施为:加强走访,随时关注,能享受的政策“应享尽享”,家庭中有劳动力的,积极推进产业扶贫或推荐就业。对家庭无较大的医疗、教育等开支,返贫可能性较小的脱贫户,帮扶措施为:加强走访,巩固已享受的政策,继续推进产业扶贫,加强劳动技能培训,鼓励自主就业。对于无返贫风险的脱贫户,帮扶措施为:按期走访,给予生活、生产上的关心和帮助,继续享受原有政策,帮助其建立良好的生活习惯并进行感恩教育。

三、建立“回头看、回头帮”返贫监测机制。

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一超六有”对已脱贫户进行持续扶持,按照“在攻坚期内原有支持政策保持不变”的规定,继续落实相关政策,对原安排帮扶项目未实施完的脱贫户,按照贫困退出政策继续实施,确保其稳定脱贫;对原享受政策的脱贫户坚持脱贫不脱政策的原则继续享受原政策。

对已经脱贫的群众,帮扶干部要定期上门回访,建立档案进行跟踪,准确掌握其脱贫后的生产生活状况,持续增强其“造血”功能,加大对脱贫户的技术和产业扶持,打牢不返贫的产业基础,让脱贫户有持续、稳定收入,切实做到让贫困群众思想观念有转变、环境条件有变化、劳动技能有提升,有稳定的收入渠道,彻底防止脱贫户返贫。

对摘帽村已实施的产业帮扶,继续给予大力支持,积极扶持致富带头人,同时继续探索发展新路径,打造新产品,促进资源良性发展。对未完成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继续按原有政策加强建设,同时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发挥乡贤道德感召力量,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守望相助、崇德向善的文明村风,为群众稳定脱贫致富创造良好的环境。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xxx总书记扶贫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省、市脱贫攻坚战略决策,以打赢脱贫攻坚战为目标,防止因灾、因意外伤害、意外事故致贫返贫,充分发挥保险保障作用,提高贫困人口抵御风险能力和防意外保障能力,为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一单式”保险服务。

运用市场机制创新公共服务方式,利用商业保险的经济杠杆作用,通过政府在组织推动、财政补贴、防灾减灾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引导保险资源向贫困地区贫困户倾斜,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量身打造,制订全方位的保险保障计划,提供优质快捷的保险服务,实现商业保险对脱贫攻坚的助推作用,逐步建立起保险扶贫兜底和防返贫机制。

以**市2016已脱贫和年末未脱贫建档立卡人口、**年至2020年新增贫困人口、返贫人口为对象(不包含集中供养五保户、稳定脱贫户,以全国扶贫信息系统数据为准),在各县区广泛推广“助农保”保险扶贫,为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风险保障,努力实现“贫困路上少风险,致富路上多保障”目标。

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农业生产保险、家庭成员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家庭成员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家庭财产保险等综合保险保障,充分发挥保险公司的社会责任。

1、农业生产保险。由于火灾、爆炸、疾病、疫病以及自然灾害原因直接造成贫困户养殖牲畜死亡、种植作物受损、林木受损、种养场地及农业设施受损,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涉及中、省补贴品种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贫困户,在保成本的基础上按实际损失确定赔付)。

2、意外伤害保险。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保险人负责意外身故、残疾、烧伤给付保险金。

3、意外住院医疗保险。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保险人给付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补偿。

4、家庭财产保险。被保险人所有的房屋主体及附属设施、室内装潢、家用电器等,由于火灾、爆炸、地震及自然灾害等造成的损失。

(一)签订项目协议。县、区扶贫办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确定承办保险公司,并签订《“助农保”兜底扶贫保险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对象、保费标准、保险责任、保险期限等内容。

(二)办理投保手续。保险公司根据县、区扶贫办提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核发“助农保”保险服务统一保险单,并按户向参保贫困户发放保险服务明白卡,明确保障范围及理赔流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助农保”

兜底扶贫保险扶贫协调推进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扶贫办牵头,市金融办、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安排相关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二)明确责任分工。市扶贫办做好牵头协调工作,各县、区也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县区扶贫办要将“助农保”推广工作纳入扶贫工作计划,主动加强与农业、金融、财政、民政、保险公司的沟通协调,在政策指导、资金安排、工作协调、数据共享等方面支持保险公司开展工作。

(三)强化监督指导。市、县(区)扶贫保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对各县区“助农保”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承保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骗取保险费补贴资金,若发现通过虚假承保等方式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加大政策宣传。保险公司要制作宣传材料,发放各基层单位。各县、区扶贫部门、保险公司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宣讲、集体宣讲、入户宣讲等方式,有重点的宣讲兜底扶贫保险产品的相关要点,让建档立卡贫困户了解产品的主要内容和风险保障。

(五)及时总结经验。保险合同期满前,由扶贫保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与承办保险公司对项目年度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对上年度保险扶贫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改进措施,确保兜底扶贫保险效果。

防止返贫致贫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消除贫困的家庭和边缘家庭的动态监测,立即警告因病返回贫困的风险,有效防止和解决风险,全面巩固消除贫困的成果,提高消除贫困的攻击效果,根据《**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发行》的消除贫困的成果,巩固消除贫困的消除贫困的监测警告的动态援助处理方案的通知》(城医保发行(2020)28日)的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1、**年以来建立卡户中的所有脱贫家庭。

2、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输入标记的边缘家庭和扶贫监测家庭。

3、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和家庭重大疾病的变化,有可能有很高的贫困和新风险的普通农家。

2、镇村研究判断警告。镇上的贫困处理,各村负责调查有返贫风险的人口,监视警告对象逐户研究判断,制定有针对性的协助处理措施的镇上的村子二级可以解决的情况下,镇上的村子容易消除贫困的风险点的镇上的村子解决不了的情况下,建立镇上的动态管理会计,警告,提出需要解决的事项。镇卫健对县医疗保险局通过医疗数据的研究判断,产生大量费用的住院患者的筛查清单立即反馈给各村(社区),各村(社区)必须进行警告监视。

3.镇级调度。镇健康扶贫集团负责指导,督促各村(社区)对警报对象的分类措施,正确执行医疗保障行业扶贫政策,根据村(社区)。

报告。

警报名单和警报信息,组织相关机构研究解决问题,制定措施形成解决方案,实现警报风险动态援助销售号码。

2、虚报家庭开支、隐瞒家庭财产等情况的过度医疗治疗、未经许可超过清算清单范围的营养类药物、进口类药物和进口类材料的违法行为及其家属故意行为造成伤害的,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地方政府救助保障范围的,不予协助。

(一)压实各级责任。全员保险费是防止贫困工作的基础工作,建立警告机制实施正确援助是防止贫困的重要线索。各村(社区)作为消除贫困的重要措施,对有消除贫困风险的消除贫困风险的消除贫困风险和消除贫困风险的边缘人口,逐一找到短板,逐户提出合作措施。

(二)加强监督问题效果。各村(社区)严格执行贫困预防机制,细分工作流程,落实责任人,镇卫健康,镇贫困预防办公室将该工作纳入村级重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跟踪效果,逐一监督执行,消除预防风险。

(3)建立长效机制。各村(社区)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建立消除贫困不稳定的人口和边缘容易消除贫困的人口,防止贫困的警告长期机制,作为常态化工作,一定要把握责任、政策、工作的执行,监视问题完全结束,警告风险完全清除,实现两种人口的动态监视、动态警告、动态援助、动态销售号码,以严格的质量保证全镇消除贫困的工作。

防止返贫致贫工作实施方案

不断提高消除贫困的稳定性,确保不出现返回贫困的人口建立社会保障网,确保不出现新的贫困人口。探索建立贫困警报监测机制,有效防止贫困回归,增加贫困人口,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巩固稳定贫困消除基础,有效联系乡村振兴,确保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小康。

(一)抓住产业就业增收。以培育领导、建设基地(园区)、加工、创造品牌、促进市场营销为重点,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形成规模发展农业产业,稳步提高菜篮产品自给力,大力培育现代农业10t2产业体系,推进传统农业跨越现代农业。坚持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建立仁达乡勒格村集体经济组织,完善产业扶贫效应机制,推进龙头企业与村集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强村集体经济。探索产业发展的新模式,对于良好的经济发展模式,可以相互借鉴,扩大产业链,促进产业发展。健全扶贫产品销售体系,以扶贫公益性集团商标标识,组织生产销售对接,开展消费扶贫,多渠道解决农产品销售难题。推进劳动技能培训、转移就业等工作,建立贫困大众就业平台,优先吸收贫困劳动力,实现当地就业,促进贫困大众就业增收。

(二)保障大众住房安全。严格执行(二)保障群众住房安全。严格执行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保证新住房选址科学,农房建设功能合理,辅助完善,质量安全。组织开展农户住房安全摸排行动,建立农户住房信息台帐,实行台帐管理制度,重点调查建立卡贫困家庭、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重点对象和非建立卡特殊困难家庭群体。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支持力度,着重于产业发展,制定实行产业支持、公共服务、劳动力训练和就业服务等后续发展措施,激发搬迁大众内生动力。积极获得易于扶贫搬迁的搬迁政策支持,确保大调查发现的搬迁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3)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根据相关政策,实施民族地区15年免费教育和藏区9薪3免费职业教育,实现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补助政策,100%补助建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持续巩固辍学控制成果,全面压实六长责任制,加大对小学、中学等重点学段、流动儿童、留守儿童生病儿童、家庭经济贫困儿童、困境未成年人、城市工人农民工儿童等重点群体的监视力度,确保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学岭儿童全部入学,大力实施补偿教育、技能培训、司法援助三项行动,培养藏区实用人才,使儿童上好学,就业,坚决阻止贫困代际传播。

(四)落实医疗保障政策。深入推进宣传健康2030和健康扶贫五大行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不断推进落实贫困人口医疗救助政策,全面落实十免四补两保三救三基金医疗保障扶持政策,确保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和慢性病门诊治疗医疗费用个人支出均控制在5%以内,减轻贫困群众医疗负担。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包虫病、结核病、高原性心脏病、类风湿关节炎等慢性病的综合防治和救助力度,确保贫困群众能看到疾病,能看到好病。统筹运用大病保险、卫生扶贫救助基金等方式,进一步降低大病重病贫困患者的医疗负担,构筑医疗保障防线。

(六)凝聚社会援助力量。统一社会合作力,整合资源优势,建立健全合作长期机制。深入推进省内对口援助和定点援助,充分发挥省内对口援助的作用,有效利用集团式、集团化的正确援助优势,抓住防止贫困的各项工作。深化东西部扶贫合作和对口支持。

加强产业发展等交流合作促进教育、卫生等各类人才交流学习夯实脱贫奔康人才基础。加力发展“飞地经济”探索创新规划、建设、管理和税收分成等合作机制充分借力“飞入地”功能区位、资源环境、规划和产业配套等优势实现区域经济高质量稳定发展。

(七)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坚持扶贫同扶智、扶志相结合,注重激发内在活力,不断提高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改进帮扶方式和动员方式,通过落实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机制,推广“劳动收入奖励计划”“星级激励”和积分奖补等做法,增强贫困群众自主脱贫意识和能力。大力实施“润育工程”五大行动,打造特色品牌,全方位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持续深化“感党恩、爱祖国、守法制、奔小康”“同心共筑中国梦”主题教育,让群众明白“惠从何来、恩向谁报”。鼓励学习群众身边先进典型,营造“比学赶帮超”浓厚氛围,引导贫困群众树立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统筹推进协调发展,让全部农牧民共享政策红利,确保群众满意度、认可度达到95%以上,持之以恒推进移风易俗,充分发挥村级自治组织和村规民约作用,引导群众摒弃陈规陋习。

(八)集中攻坚重点难点。聚焦集中攻坚,统筹整合资源,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产业支撑,优化服务保障,全面补齐短板。压紧压实攻坚责任,全面落实住房保障,教育医疗、产业就业、基础设施等帮扶政策,切实解决困难问题,确保责任、政策、工作落实到位。持续深入抓好“两不愁三保障”大排查和“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回访工作,同步抓好脱贫攻坚巡视督查、成效考核、第三方评估、审计监督等反馈问题整改。开展脱贫攻坚普查,深入调查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获得帮扶情况和参与脱贫攻坚项目情况等,全面检验脱贫攻坚成果。

(九)抓好脱贫攻坚总结宣传。全面系统总结勒格村脱贫攻坚历史成就,讲好脱贫攻坚故事。认真梳理提炼在开展“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攻克深度贫困等方面的经验做法,用客观事实、鲜活案例充分展示脱贫攻坚奋斗历程。开展系列宣传报道,充分发挥各级主流媒体和新兴媒体作用,通过文字、视听、图志、史志等方式,推出一系列具有影响力的脱贫攻坚深度报道,大力宣传脱贫攻坚中涌现出的典型模范,在全村上下形成感恩奋进的浓厚氛围。

(十)探索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坚持目标导向和精准理念,系统谋划2020年后的扶贫思路,将扶贫工作重心从解决绝对贫困向解决相对贫困转变,扶贫工作方式由集中作战调整为常态推进,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抓好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机衔接,把脱贫攻坚作为乡村振兴的前提和基础,把脱贫攻坚的智慧和经验作为乡村振兴的巨大精神财富,将有效的、长远的脱贫攻坚举措逐步调整为支持乡村振兴的常态化帮扶措施,统筹推进在规划编制、政策制定、机制设计等方面的深度融合、协调发展。把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安排,将针对绝对贫困的脱贫攻坚举措逐步调整为针对相对贫困的常态化帮扶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局上下要深刻认识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致贫返贫的重要意义,将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致贫返贫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脱贫攻坚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加强统筹谋划、周密安排部署、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提高脱贫质量和成色。

(二)抓好工作落实。各位帮扶责任人要结合实际,逐项逐条研究制定措施,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总要求和户脱贫“一超六有”、村退出“一低五有”、县摘帽“一低三有”标准,加大预警监测力度,及时补差补短补弱,推进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致贫返贫工作落实落地。

(三)严格督导检查。要定期不定期对贯彻菠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贯彻落实工作不力、主体责任严重缺失的严格追责问责,确保贯彻落实工作与继续攻坚、防止致贫返贫同频共振。

(四)切实改进作风。要从实际出发,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防止搞形式、走过场,防止扩大范围、吊高胃口、引发攀比,既不留死角,也不“养懒汉”。要切实用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重点任务清单和台账资料,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況,灵活开展入户走访、现场核查,切实减轻基层填表报数负担。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贵州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办法》(黔扶领〔2020〕11号)、《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通知》(黔扶领办函〔2020〕4号)、《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黔东南州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黔东南党办发〔2020〕1号)等通知要求,建立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落实“四个不摘”,有效防止边脱贫、边返贫,不断巩固提升我县脱贫成果,特拟定本工作方案。

(一)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主要监测建档立卡已脱贫的不稳定户,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边缘户。

(二)监测范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5倍左右的家庭,以及因病、因残、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或其他原因等引发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的家庭。监测对象规模一般为建档立卡人口的5%左右。

(三)监测内容。

1.农户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导致的返(致)贫风险监测。由县扶贫办根据农户实际情况和工作实际,会同相关部门对农户“一达标”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因收入、支出导致的返(致)贫风险。(牵头单位:县扶贫办(县移民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工信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2.吃、穿等基本生活保障有困难导致的返(致)贫风险监测。重点对孤寡老人、孤儿、残疾人等生活不能自理或其它丧失劳动力的特殊困难群体,持续跟踪基本生活保障情况,做好备案。(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残联、县水务局、县卫健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3.生产经营监测。对当地畜牧业、种植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监测,因牲畜疫情、农作物种植面积受自然灾害影响过大等可能导致农户生产经营性收入降低的风险,应积极评估影响范围影响程度,纳入返(致)贫风险监测。(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政府办(原金融办),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4.扶贫产业项目带贫不力导致的返(致)贫风险监测。对收益骤减、项目效益不高、扶贫带贫效果较差的产业项目,县扶贫办及时组织项目关联脱贫户收入达标风险评估,对存在生产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利益分红)风险的脱贫户开展监测。(牵头单位:县扶贫办(县移民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县政府办(原金融办),各乡镇党委、政府)。

5.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监测。将义务教育阶段辍学或失学的农户纳入监测,将九年制义务教育外的建档立卡贫困生教育资助落实情况纳入监测。(牵头单位:县教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6.基本医疗保障监测。跟踪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覆盖情况,遏制农户因病返(致)贫风险。(牵头单位:县卫健局、县医保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8.住房安全监测。定期采取排查和农户申请相结合的方式,以保障农户现居住住房安全为重点,对农村住房进行动态监测,排查发现有住房安全隐患的农户。(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县移民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9.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等导致的返(致)贫风险监测。依托民政、应急等安全监管部门灾害监测,结合救灾救济工作措施与成果,对受灾范围内的建档立卡农户返(致)贫风险开展监测。(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扶贫办(县移民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10.特殊农户监测。对有涉毒、涉邪等人员的建档立卡家庭开展监测,督促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打击犯罪的同时,落实其他家庭成员帮扶措施,确保不漏一人。(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四)监测程序。以乡(镇)级为单位组织开展,采取农户自愿申请、部门预警监测、乡村干部走访排查、对象认定录入、实行动态管理等方式进行。

1.农户自愿申请。由农户向村“两委”提出书面申请,农户申请不属于必要条件。

2.部门预警监测。相关行业部门针对因病、因残、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易返贫致贫关键因素,动态开展预警,分析研判其返贫致贫风险区域和对象,及时提供给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乡镇开展走访排查。

3.乡村走访排查。在农户申请和部门监测的基础上,由村“两委”召开会议,在预警监测对象范围内,集体研究确定初步名单上报乡镇。乡镇组织驻村工作队、帮扶干部、网格员入户走访,共同研判返(致)贫风险,纳入预警监测对象上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4.对象认定录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预警监测对象后,提请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进一步研判,确定预警监测对象名单,组织落实相关干预帮扶措施。县乡负责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开展持续跟踪监测。

5.实施动态管理。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根据预警监测对象需求,精准制定相应的帮扶干预措施,并逐一建立工作台账。县扶贫办跟踪预警监测对象,待监测对象情况缓解稳定后,提请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判认定,移出预警监测名单,县扶贫办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予以调整。对返贫风险已经消除的检测对象,在系统标注后保留信息。

(一)继续落实增收政策。把产业扶贫和就业扶贫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和帮扶监测对象的重要措施,坚持产业革命不松劲,全面落实产业选择、培训农民、技术服务、资金筹措、组织方式、产销对接、利益联结、基层党建“八要素”并贯穿脱贫攻坚始终。

1.全力推进产业扶贫。一是认真落实产业扶贫政策,围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和贫困户持续增收的目标,大力发展“十大”特色农业产业,紧盯林下产业,大力推进林菌、林药、林鸡、林蜂等短平快产业,按照精准到村到户和“造血式”扶贫的要求,对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脱贫户,继续落实产业扶贫资金和项目。二是建立健全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机制,大力抓好农产品产销对接,大力培育壮大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扩大产业扶贫项目对贫困群众的覆盖面,加快发展对已脱贫人口稳定脱贫有明显带动作用的种养植(殖)业、农产品加工业、特色手工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以及森林康养、林下经济,不断延伸生态产业链。三是对无新型经营主体带动的出列村和脱贫户,要做好技术指导和市场销售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组织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能职责及时研究、落实产业扶贫相关政策,实现有产业发展能力和意愿的脱贫户通过发展扶贫产业稳定增收。四是对具备产业发展条件的监测对象,加强生产经营技能培训,因地制宜动员引导其参与10大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增加劳动务工、入股分红等收益。对有发展意愿但缺乏资金的监测对象,提供小额扶贫信贷、“脱贫成效巩固提升e贷”等金融政策支持。对有劳动力但无生产资料的监测对象鼓励发展易地产业。对财政扶贫资金、涉农整合资金等投入扶贫项目形成的村级集体资产,可按不同比例优先支持贫困户和监测对象发展。(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责任单位: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扶贫办(县移民局)、县政府办(原金融办),各乡镇党委、政府)。

2.全力推进就业创业扶贫。一是依托杭州市和省州内中心城市,推动就业意愿、就业技能与就业岗位精准对接。继续提供公共就业服务,积极开展帮扶,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开展多形式就业培训,提高培训针对性;多渠道发布就业信息,并作好就业全过程服务、管理工作。二是县人社局负责牵头组织就业扶贫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及时研究、落实就业扶贫相关政策,实现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户通过就业创业稳定增收。围绕贫困群众发展扶贫产业需要,组织贫困家庭劳动力开展实用技术和劳动技能培训,确保每个有培训意愿的贫困人口都得到针对性的培训,采取案例教学、田间地头教学等方式进行实战培训,增强稳定脱贫致富本领。三是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培训意愿的监测对象,加大劳动技能培训,实现技能培训全覆盖,提供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确保掌握一门以上技能。优先组织劳务输出,增加工资性收入。对外出意愿不高的监测对象,优先推荐到当地园区、企业和扶贫车间等就业,鼓励就近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和扶贫项目建设。对弱劳动力中有就业意愿的监测对象,积极安置其参与保洁、治安、护路、管水等公益岗位工作。对有创业意愿并有一定创业条件的监测对象,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资金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有关县直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二)全面落实“3+1”政策。一是认真落实教育扶贫政策,继续做好义务教育阶段脱贫户子女控辍保学工作,保障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的适龄儿童和少年全部在校、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和少年全部送教上门;落实脱贫户学生资助政策,实现应助尽助。县教科、人社等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及时研究、落实教育扶贫相关政策,实现人人有学上、上学有保障。二是认真落实健康扶贫政策,继续加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监测和精准参保,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制度覆盖范围,实现应保尽保;确保个人参保定额资助全部到位;落实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即时结报等政策;加强县、乡(镇)、村医疗机构管理和标准村卫生室建设,选派合格村医,提高服务质量。县卫健局和县医保局要根据职责及时研究、落实健康扶贫相关政策,确保脱贫户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纳入三重医疗保障全覆盖,基层医疗机构基本满足看病需要。三是对农村危房改造实行动态管理,对脱贫户开展住房安全保障全覆盖排查,坚持住人的房屋要安全、不安全的房子不住人,确保脱贫户住上“安全房”“放心房”;对因灾造成房屋受损或新增4类重点对象等情况,要及时查缺补漏,建立改造台账,发现一户、解决一户。县住建局要根据职责及时研究、落实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确保脱贫户都有安全住房。四是持续巩固饮水安全保障工作成果,进一步压实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三个责任”“三项制度”,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立农村饮水工程长效管护机制;及时查缺补漏,确保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到位。县水务局要根据工作职责及时研究、落实水利扶贫相关政策,实现户户安全饮水有保障。(牵头单位:县教科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三)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一是要紧紧围绕着力构建基本公共服务、培训和就业服务、文化服务、社区治理、基层党建“五个体系”建设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清单,强化后续扶持。县扶贫办要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今年6月底前全部搬迁入住。要按规定完成旧房拆除、复垦复绿工作;要继续推进后续扶持调度、协调、督查、联动机制落实;要根据职责及时研究、落实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相关政策,实现搬迁群众“搬得出”向“稳得住、能致富”转变。二是以安置点为单元,组织开展拉网式“回头看”,重点针对教育医疗保障、就业增收、搬迁人口稳定居住、特殊困难家庭帮扶、承包地流转开发和受益、各项后续服务等开展“回头看”,确保搬迁户搬得出、稳得住。三是利用农民讲习所等开展教育培训,重点培育搬迁群众感恩意识,提升搬迁群众工作技能,培养搬迁群众市民意识等,帮助尽快实现农民向市民的转变,尽早适应城镇生活。加大同新闻媒体、科研机构和社会各界的沟通协作,宣传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定期通报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展,讲好搬迁故事,宣传典型经验和典型人物,强化舆论正面导向,营造积极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县扶贫办(县移民局)、县人社局、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教科局、县卫健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四)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2018-2020年),以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为目标,动员各方力量,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不断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1.美化乡村生产生活环境。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促进城乡资源良性运行,实现城乡融合发展。打造“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小康行动计划升级版。加快推进“厕所革命”,因地制宜普及不同类型的卫生厕所。加快推广农户生活污水分散式处理技术。探索建立村庄保洁制度。建立农村垃圾处理机制。持续开展贫困村改水、改厕、改厨、改圈等,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工信局、县环保局、县扶贫办(县移民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2.树立新时代乡村文明新风尚。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发挥好新时代农民讲习所、道德讲堂等阵地作用,强化感恩教育,引导农村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坚持正面引导、强化教育引导,对积极参与村内公益事业、保持良好生活和卫生习惯、营造优良文明家风等的家庭给予奖励。积极推行移风易俗,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全面提升农民群众精神风貌,大力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3.构建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增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能力,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不断拓宽自治范围和途径,丰富自治内容和形式。深入推进村务公开制度,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脱贫攻坚重大建设事项、财务收支、集体经济发展状况、公益事业等进行公示,加强农村法治建设,以法治扶贫为抓手,加快推动扶贫与扶志相结合,凝聚向上向善的强大正能量。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发挥乡贤道德感召力量,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守望相助、崇德向善的文明乡风。发挥基层党员干部在讲文明、树新风等方面的示范作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全面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组织文明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结对帮扶贫困村。(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扶贫办(移民局)、县民宗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4.建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护长效机制。大力推广自建、自管、自营等以工代赈方式,引导农村群众通过投工投劳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工作指导,督促地方切实组织和动员当地贫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改善贫困乡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推动以工代赈回归政策初衷。积极探索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护长效机制和项目资产管护收益提留机制,增设公益岗位,增加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和资产性收入。(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委,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民宗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扶贫办(县移民局)、县工信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五)强化综合保障政策。一是各乡镇要精准落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做到应保尽保,杜绝“一兜了之”;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和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避免返贫;认真落实养老保险政策。二是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负责根据职责及时研究、落实兜底保障相关政策,确保脱贫户稳定实现“不愁吃、不愁穿”目标。三是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全面落实农村低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特困人员救助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对因灾、因病、因残、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意外变故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及时落实相应的政策帮扶支持,适度提高临时救助额度,一段时间后生活仍然困难的,按规定纳入低保范围。(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六)深入推进社会扶贫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加强与东部帮扶城市杭州西湖区的沟通协调,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建立扶贫长效机制,结合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相关要求,确保东部帮扶城市持续加大对我县的帮扶力度,继续在资金投入、人才支援、产业合作、招商引资、消费扶贫,劳务协作等重点领城加大工作力度。县扶贫办要牵头研究、落实好东西部扶贫协作相关政策,进一步提高协作成效。二是鼓励引导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采取定向或包保等方式加大对监测对象的帮扶力度。动员组织各类社工机构、志愿服务团队、社会爱心人士开展防贫志愿服务。支持公益慈善组织设立防贫慈善项目、防贫专项救助基金,开展公益慈善捐赠。鼓励使用“10.17扶贫日”等活动捐赠资金,加大对监测对象帮扶力度,切实解决其实际困难。充分用好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资源,加强中国社会扶贫网推广运用,推动资金项目向监测对象倾斜。(牵头单位:县扶贫办,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有关县直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七)不断提升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一是各乡镇要坚持扶贫与扶智相结合,使脱贫具有可持续的内生发展动力。要重视发挥贫困群众的首创精神,通过农民夜校、讲习所等平台帮助他们增强发展本领。改进帮扶方式,多采取以工代赈、生产奖补、劳动补助等方式,组织动员贫困群众参与扶贫项目的实施,不搞简单的发钱发物和包办代替。二是引导监测对象通过生产和就业脱贫致富,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对自强不息、稳定脱贫致富的监测对象,探索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加大先进典型选树宣传力度,带动更多监测对象通过自力更生走出困境。对依赖思想严重的监测对象,通过感恩教育、政策宣传、心理疏导等方法,引导其摒弃“等、靠、要”的落后思想。三是积极开展乡风文明建设,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倡导赡养老人、扶养残疾人,营造守望相助、互帮互爱的和谐氛围。教育和引导群众改变陈规陋习、并加强典型示范引领,用身边人、身边事示范带动,营造勤劳致富、脱贫光荣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一)强化责任落实。

1.主体责任落实。县委县政府承担全县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责任制,层层压实各级领导干部责任。保持脱贫攻坚总攻态势,保持脱贫攻坚指挥体系,坚决防止脱贫摘帽后干部松劲懈怠。统筹抓好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建立健全巩固脱贫长效机制,对全县扶贫对象稳定脱贫情况进行月调度。继续开展遍访贫困对象行动,按照要求做好贫困人口动态筛查和防贫监测预警工作,及时补齐贫困人口和监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存在问题和短板。(牵头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扶贫办(县移民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2.行业部门责任落实。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责任不松、政策不变、力度不减、监管不脱”的要求,对本行业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负责。坚持脱贫攻坚政策和标准,稳定对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职责,进一步压实责任,主动研究“四个不摘”工作,积极落实相关政策,加强对各乡镇指导和监督,切实支持各乡镇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牵头单位:县各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3.帮扶责任落实。

  (1)进一步明晰帮扶工作职责任务。一是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根据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形势任务和返贫帮扶工作需要,建立完善结对帮扶单位、结对帮扶干部工作任务清单,结对帮扶单位工作重点是帮助帮扶村进一步改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帮助发展产业和壮大村集体经济;结对帮扶干部工作重点是对照“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对帮扶户和监测户生产生活情况进行了解,及时反映并帮助其解决困难。二是由县委组织部牵头,根据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形势任务需要,进一步优化配齐驻村第一书记,着力完善驻村干部管理办法和职责任务清单,落实好“一任务两要点三清单”和“一宣六帮”职责任务;做好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育和农村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牵头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2)各帮扶单位要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和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目标,在政策、项目、资金上加大倾斜力度。一是各帮扶单位党组(党委)应切实履职尽责,压紧压实责任,每年专题研究定点帮扶工作不少于2次,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每月至少听取1次定点帮扶情况报告。二是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尽锐出战的要求选派定点帮扶单位、结对帮扶干部、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并保持帮扶队伍稳定。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帮扶单位或帮扶干部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明确新的帮扶单位和干部,调整后5个工作日内告知帮扶对象;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的,应按程序及时报组织部门审批。新选派的结对帮扶干部、驻村干部,应与原结对帮扶干部、驻村干部共同履行帮扶责任、开展帮扶工作不少于1个月,确保帮扶工作不断档。三是建立帮扶单位领导干部驻村轮战制度,班子成员轮流到帮扶点指导推动工作。加强干部结对帮扶的绩效管理,督促帮扶干部用心、用情帮扶,力戒形式主义。关心关爱帮扶干部,为他们创造良好工作和成长条件。把结对帮扶单位和结对帮扶干部帮扶工作情况、第一书记和驻村帮扶干部作用发挥情况纳入各级各单位目标考核,实行定期通报。组织部门要牵头相关部门做好帮扶工作的指导、监督,确保帮扶力度和成效不减。(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及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二)继续保持资金投入。一是要根据脱贫规划和巩固脱贫成果的需要,建立健全稳定的扶贫投入机制,在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等范围内,区分轻重缓急,确定扶贫项目和建设任务,并安排好相关涉农整合资金,增强涉农整合资金对脱贫户的带动和巩固作用。县财政部门负责牵头相关行业部门,根据职责及时研究、落实财政资金投入的相关政策,确保财政投入资金稳定。二是坚持现行金融扶贫政策,引导脱贫户用活用好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发展生产增收,杜绝“户贷企用”行为。三是中国人民银行镇远支行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及时研究、落实金融扶贫政策,保持扶贫再贷款政策稳定;组织金融机构加大信贷资金投入力度,强化金融支持力度,巩固提升脱贫攻坚金融服务水平。县政府办(原金融办)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及时研究、落实扶贫小额信用贷款相关政策,实现脱贫户按需贷款、应贷尽贷。四是探索设立县级防贫救助专项资金,由财政资金、对口帮扶资金、社会公益资金等组成,统一管理,单独核算。防贫救助专项资金实行滚动发展,不断注入增多。重点对因灾、因病、因残等新返贫致贫对象,通过相关政策和公益资源帮扶后,仍然无法达到“两不愁三保障”要求的防贫对象,及时启动防贫救助,确保不在脱贫攻坚期内出现一例返贫、不发生一起致贫。(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政府办(原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镇远支行,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和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三)强化保险防贫帮扶。加强与商业保险公司的合作,开发符合防贫重点的“防贫保”“救助险”等保险产品,可根据实际情况设定因病、因灾等赔付启动线,实行阶梯性保险赔偿、鼓励各地多渠道筹措资金,为监测对象购买一定比例的商业保险,提高监测对象的保险保障水平。鼓励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边缘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县级财政按照贫困户补贴标准予以补贴,实现边缘户基本医疗参保全覆盖。(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移民局),责任单位:镇远县各保险公司,各乡镇党委、政府)。

  (四)强化问题整改。持续用好脱贫攻坚专项督查、明察暗访、专项审计、扶贫专线等问题发现渠道,及时发现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逐级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提出明确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挂牌督办,及时解决问题。对拒不整改、整改不力和搞变通的严肃问责,对违纪违法的坚决严肃处理。(牵头单位:县扶贫办(县移民局),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和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五)强化监督管理。一是加强脱贫攻坚项目库管理,将提升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巩固脱贫成效的项目纳入项目库;县扶贫资金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运用“人工+智能化技术”手段,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实行动态实时监控,对扶贫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方式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日常监督,进一步规范扶贫资金管理。二是审计部门要加强审计监督,推动各地进一步规范管理扶贫资金和项目。三是各级各部门要围绕脱贫攻坚目标实现,实行常态化监管,在不增加基层负担的基础上,加强督查、指导、暗访等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对账销号。四是要加强省、州、县扶贫专线和“12317”热线宣传力度,加强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五是要引导群众参与脱贫攻坚全过程监管,增加脱贫攻坚工作透明度,提高群众满意度。六是要将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落实情况作为重点考核内容纳入综合目标绩效考核。(牵头单位: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委宣传部、县委办,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和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六)强化协作调度。一是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建立“四个不摘”落实情况工作台账,进行月调度和月分析,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二是各乡镇各部门统筹抓好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定期组织开展走访摸排,严格认定程序,抓好各项扶持政策落实,每季度末月25日前将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情况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是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每个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制度,分析和解决“四个不摘”、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存在问题。“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返贫致贫监测工作,强化横向沟通和数据共享分析比对,及时通报支出骤增或收入骤减家庭预警信息。四是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落实“四个不摘”、返贫致贫监测及帮扶工作情况进行季调度,并适时开展督促指导。对工作落实不力,出现工作重点转移、投入力度下降、驻村帮扶力度减弱、干部精力分散等现象,或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影响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严格依照《贵州省脱贫攻坚问责办法(试行)》、《镇远县脱贫攻坚问责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牵头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教科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七)加强宣传报道。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精准脱贫、产业就业、易地扶贫搬迁、壮大村集体经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东西部协作、民政兜底保障、返贫致贫监测预警等方面经验和典型,每个乡镇每年要围绕以上工作内容总结2个以上经验或典型、各有关部门围绕部门职能职责总结1个以上经验或典型上报县委宣传部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择优在全县进行推广学习。县委宣传部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配合国家和省级层面做好宣传和报道,充分展示我县落实“四个不摘”,建立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机制,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的经验和典型。

防止返贫致贫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防返贫监测工作,确保防返贫基金用好用实,特制定防返贫监测机制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建立防返贫监测机制可以及时、有效掌握全区建档立卡脱贫户和非贫困户因灾、因病、因突发事故导致返贫的基本信息,为区委政府针对拟返贫群众采取有效措施提供决策依据,有效跟踪和监督防返贫基金使用效果,提高全区稳定脱贫的精准率和群众满意度,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全面脱贫不返贫。

二、监测对象。

__区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已脱贫人员和因灾、因病、因突发事故导致返贫的普通农户。

三、组织实施。

全区防返贫监测由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区脱贫攻坚办、各乡镇办委、帮扶单位为防返贫监测工作的责任单位,村组负责人、帮扶责任人为防返贫监测的第一责任人。通过发挥区脱贫攻坚办、乡镇办委和帮扶单位的力量,着力构建防返贫常态化三级监测网络体系。

(一)构建三级监测网络。

1.乡(镇)村(组)一级监测。由乡镇办委统筹安排,各村组具体负责落实。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和各村民小组组长具体抓。每月17日前,由村民小组组长逐户摸排收集小组内可能贫困对象的情况,对存在返贫困风险的对象,第一时间上报村委会汇总审核,村委会初审后,20日前报乡镇扶贫办审核,并注明易返贫的原因、风险点和需解决的相关事宜等情况。经乡镇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将汇总名单报表于每月30日前报至区脱贫攻坚办。

2.帮扶单位和结对帮扶人员二级监测。每月20日前,各单位帮扶责任人,通过实地走访或电话访问等形式对贫困户至少开展一次沟通交流,及时了解贫困户现状,掌握贫困户生产生活状况、家庭收支情况等,随时掌握了解贫困户是否有返贫现象。若存在返贫风险,由帮扶责任人据实将贫困户信息名单上报帮扶单位。各帮扶单位25日前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将汇总名单和申报表报区脱贫攻坚办。

3.区脱贫攻坚办常态化督导三级监测。由区脱贫攻坚办牵头,按照区脱贫攻坚常态化督导方案从区及相关部门抽出专人,每月25日前对督导中发现存在返贫人员的情况直接报区脱贫攻坚办。

(二)行业归口补齐短板。

按照“缺啥补啥”原则,区脱贫攻坚办将审定核实后的返贫人员情况以发点球的形式转交给相关行业部门,行业部门第一时间研究针对性解决方案。如因灾导致的无安全住房返贫现象则交由区住建局、发改局或区国土局等相关部门核实解决;因病导致的返贫现象应交由区人社局、卫计局核实办理;因学导致的贫困现象则交由区教科局核实办理;如因突发事故导致的残疾现象则交由区民政或区残联协调解决;该使用防返贫基金的及时督促申报解决。总之,具体问题具体办理,确保不返贫。

(三)联席会商逗硬通报。

区脱贫攻坚办要督促乡镇办委、帮扶单位、区脱贫攻坚办督查组三级防返贫监测主体收集分类汇总易返贫情况,建立返贫对象监测台账。要定期组织区级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及时通报收集汇总发展问题,集体研究解决办法。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对三级监测网络主体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月通报制,对工作落实不力、办事推卸敷衍的单位和个人将在全区通报,对未发现的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和个人绩效管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乡镇办委、区级帮扶部门要把防返贫监测工作作为2018年脱贫攻坚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办委党(工)委书记、乡(镇)长、帮扶单位主要负责人、区脱贫攻坚办督查组各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村(社区)组干部、驻村工作组、结对帮扶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二)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各乡镇办委、各帮扶单位、区委督导组要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制定开展防返贫监测工作的具体方案,明确具体责任人、任务分工和每阶段工作的完成时限,并按月上报监测情况。按照“走访、分析、比对”等方式,区脱贫攻坚办实行每月一研究、每月一解决,并结合乡镇、帮扶单位上报花名册,逐一走访据实核对,确保防返贫监测不漏一人、不错一人。

(三)严肃纪律,追责问责。乡镇村民小组、帮扶单位及结对帮扶人员、区脱贫攻坚办督查组三张网络监测体系要严肃认真对待返贫对象的监测工作,绝不掉以轻心,敷衍了事,凡是存在工作不实,对返贫对象事例存在瞒报、虚报、谎报而导致防返贫基金用于不当之处或基金流失的,区纪委将严肃追责。对标补短的指导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协调,按照“一超六有”补齐短板,确保不出现任何返贫现象。

防止返贫致贫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关于“防范脱贫人口返贫、防止边缘人口致贫”的要求,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防止返贫致贫加强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的意见〉的通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防范返贫致贫确保稳定脱贫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对全县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边缘农户、脱贫不稳定户、家庭突发重大变故户(以下简称“四类户”),及时摸排掌握,强化监测管理和救助帮扶。通过在思想上扶志、能力上扶智、发展上扶技,提高“四类户”的内生发展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家庭人均纯收入达到稳定脱贫标准,确保全面完成我县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落一户、不少一人。

(一)医疗救助。对“四类户”当年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合规医疗费用过大的,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可享受医疗救助政策。(责任单位:县医疗保障局)。

(二)临时救助。对因特殊原因造成阶段性困难的,每年给予一定数额临时救助金补助,临时救助金由民政部门审核并打卡发放。(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三)饮用水安全。保障困难群众的饮用水安全,优先安排并享受贫困户同等政策。(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四)教育资助。“四类户”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纳入教育资助,在我县义务教育学校上学实行“两免一补”。在我县公办幼儿园上学除每学期享受国助外还享受每学期500元园内资助;在我县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就读的(在籍在校),享受最高档国家助学金、免学费和校内资助。(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五)住房保障。对“四类户”住房安全情况进行摸排鉴定,把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危房改造纳入住房安全保障补助对象。(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六)产业帮扶。对具备发展特色种养业条件的贫困边缘农户、脱贫不稳定户和家庭突发重大变故户,鼓励支持发展特色种养业到户项目,对达标户给予贫困户同等补助(资金由财政支付);安排专家组及产业指导员对发展的到户项目进行技术帮扶、指导。(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七)就业扶持。对具备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贫困边缘农户、贫困户、脱贫不稳定户、家庭突发重大变故户加强技能培训,帮助提供就业岗位。(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八)社保兜底救助。贫困边缘农户家庭中重度残疾人纳入精神残疾人药费补贴、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范围。将符合条件纳入低保、特困供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农户、脱贫不稳定户和家庭突发重大变故户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畴。(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九)开发公益性岗位。利用“金钥匙”工程平台,积极鼓励贫困边缘农户、脱贫不稳定户、家庭突发重大变故户主动参与,享受贫困户同等政策。(责任单位:团县委、县人社局)。

(十)“两癌”救助。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2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贫困妇女,救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救助10000元。(责任单位:县妇联)。

(十一)实施99光明救助基金。免费救治因白内障而丧失劳动能力困难人口。(责任单位:县红十字会)。

(十二)社会帮扶。设立“健康•助学”爱心基金,针对困难群体实行个性化帮扶。具体操作办法见附件。(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红十字会、各镇)。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防范返贫致贫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把防范返贫致贫问题摆到脱贫攻坚工作的突出位置,作为实现精准脱贫、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确保有效防范返贫致贫现象。

(二)积极对接,加强帮扶。对未脱贫户实行四级包保制度,市、县、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村两委负责人结对包保;边缘户实行三级包保制度,由县级包村联系单位的科级干部、分工到村的镇班子负责人和村两委负责人进行结对包保;脱贫不稳定户原有帮扶责任人不变,持续进行帮扶包保;家庭突发重大变故户由村两委负责人进行结对包保。

(三)强化考核,推进工作。各帮扶单位督促本单位帮扶责任人加强走访帮扶工作,对家庭困难符合救助条件的,将相关信息及时报至镇、村;各镇党委对“四类户”享受的帮扶措施认定负总责,各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负直接责任。县直有关部门在实施精准帮扶和政策支持过程中不积极配合支持的,追究县直相关部门责任,并计入年度考核分值。

本实施方案由县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

按照省、州要求,为认真落实党的四中全会关于“坚决打贏脱贫攻坚战,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精神,强化返贫预警监测,探索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全面完成“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确保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2020年持续稳定达到脱贫退出标准,有效防止出现新的绝对贫困,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夺取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一)脱贫监测户: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返贫风险的建档立卡已脱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的已脱贫户。

(二)边缘户: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对监测对象的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收入、就业、生活状态等变化情况进行监测。

根据《州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帮扶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实行县、乡、村三级联动、形成合力,建立从上到下、自下而上的双向监测、靶向预警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并在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以下简称为“大数据平台”)上完善相关信息数据。监测对象不申请,评定工作不宣传,结果不公示。

第一步:排。2019年“两摸底”摸排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不纳入排查范围。县攻坚办组织“两不愁三保障”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研究制定相关行业部门初步监测对象的标准。各行业部门和乡(镇)根据标准,将“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不够稳定的,以及平时掌握的上访、信访、群众反映较多的家庭困难户作为拟监测对象。县攻坚办汇总后对拟监测对象开展信息比对工作,将比对后审定名单分发到各行业部门和各乡(镇)。

第二步:访。县级攻坚办统筹组织力量对照初步监测名单开展进村入户走访,重点核实“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情况,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在进村入户过程中,对发现其他家庭生活实际困难的农户,应纳入初步监测对象并入户核实。

第三步:评。根据走访核实的情况,乡(镇)组织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开展评议,共同研判致贫、返贫风险,将拟监测对象的名单报县级攻坚办审定。

第四步:录。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根据审定的名单,入户采集新增边缘户信息,由乡(镇)组织人员在国家系统中录入新增边缘户,标注新增脱贫监测户。对监测过程发现的新增监测对象,及时按程序在国家系统补录。待省扶贫开发局将国家系统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录入的边缘户导入大数据平台,平台自动汇总后形成全县防止返贫监测台账。

第五步:测。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2020年每月对监测对象进行一次动态监测。对“两不愁三保障”出现缺项的,由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及时在大数据平台上标注预警,乡(镇)初审后上传至县攻坚办,县攻坚办审核后确定为预警监测对象,并根据其实际困难反馈至相关行业部门。

第六步:补。各行业部门要根据预警监测对象实际困难情况,会同乡(镇)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应限时完成补短帮扶。对预警的脱贫监测户,对照2020年脱贫退出的标准,对标补短,全面达标;对预警的边缘户,要及时落实帮扶救助。

第七步:销。完成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后,各行业部门在大数据平台中提出销号申请;县攻坚办组织核实后,在大数据平台中批准销号。销号后,各行业部门应将相关情况在本行业信息系统内及时更新。

(二)评定录入。4月上旬前,完成新增监测对象的评定工作。4月中旬前,完成新增监测对象的信息录入工作。

(三)补短帮扶。6月底前,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全面完成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四)成效巩固。7月至12月,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对新发现的预警监测对象,及时开展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立行立改。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大排查成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乡(镇)、本部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实施方案,细化完善帮扶措施,建立健全动态帮扶机制和限时办结制度。

(二)认真组织实施。县攻坚办要加强工作统筹,认真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分级分类分层解决问题,及时回访销号,形成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各行业部门要制定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措施并督促指导。各乡(镇)要认真做好监测对象的摸底和动态监测工作,落实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三)强化督查问效。坚持问题导向,对直接影响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实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工作中需进一步改进的问题,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持续整改。县纪委、县攻坚办要加强监管指导,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纳入日常督查巡要范畴,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政策落实。

相关范文推荐
  • 01-17 运动会米长跑加油稿(优质16篇)
    运动会以其积极向上的运动精神和激烈的比赛氛围在学生中间享有很高的声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运动会总结的范文,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写作提供一些启示和帮助。
  • 01-17 疫情关怀员工方案(热门23篇)
    范文范本的撰写需要结合具体的写作要求和目标,以满足读者的需求。在这里,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一些写作范文,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参考和借鉴。为进一步做好我区新冠
  • 01-17 我的牙大班教案(通用21篇)
    大班教案是教师在教授大班学生时按照教学内容和目标编写的一种详细教学计划。以下是一些优秀的大班教案实例,供教育工作者们共同学习。目标:1、正确对待换牙现象,了解乳
  • 01-17 端午节文化活动策划(实用18篇)
    通过活动策划,我们可以为参与者带来一个充满意义和价值的活动体验,提升他们的参与动力和满意度。在这些范文中,我们可以看到活动策划的重要性和对活动成功的影响。
  • 01-17 文具盒小学生同步(汇总20篇)
    优秀作文是一种艺术,它在思考和表达的过程中,传递着人类的智慧和情感。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作文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给大家一些灵感和启示。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
  • 01-17 小鬼当家五年级(专业14篇)
    优秀作文要有独立思考的能力,能够通过对问题的深入分析和思考,展现出作者的个人见解和独特观点。下面是一些优秀作文的范文,小编认为这些范文在思想和语言方面值得借鉴和
  • 01-17 2024年管理理念心得体会报告(通用14篇)
    心得体会是在一段时间内对自己的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感悟和总结。如果你正在写心得体会,可以参考一下以下的范文,或许能够找到一些新的写作思路和技巧。
  • 01-17 心愿小学级(实用18篇)
    优秀作文要有独特的文采和情感表达,令人过目难忘,并让读者产生共鸣。掌握好写作的技巧和方法非常重要,以下是一些优秀作文范文,供大家学习借鉴。心愿,犹如一盏灯,点亮
  • 01-17 2024年大学职业规划书(通用17篇)
    职业规划有助于我们不断激发潜能,追求更高的职业成就。接下来是一些职场精英们的职业规划心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引言: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大学生就业前景不容乐
  • 01-17 浅谈如何开展中学英语课外活动论文(通用18篇)
    英语是一门让我们更加自信的语言,通过良好的英语能力我们可以展示自己的才华和能力。以下是一些提高英语听力和阅读能力的练习和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摘要:随着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