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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旅游总结报告 旅游行政执法年终总结(通用8篇)

时间:2023-10-13 19:14:00 作者:温柔雨 行政旅游总结报告 旅游行政执法年终总结(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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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旅游总结报告篇一

一年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旅游局的关心和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依法行政纲要》和《延安市级行政执法机关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使今年旅游工作取得了历史最好成绩,全年全市接待海内外游客达到1024.3万人次,同比增长37%,旅游综合收入达到53.8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5%,超额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根据《延安市20xx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旅游局调整了延安市旅游行政执法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赵熙盛担任,副组长由崔泉平副局长、白怀君副局长担任,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政策法规科。

2、与我局下属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和旅游监查大队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层层落实责任,使依法行政责任到人。

3、落实了执法内容和对象。主要依据国务院颁布的《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省人大颁布的《陕西省旅游管理条例》,对旅游市场以及旅游从业人员进行依法管理。为了加大旅游行政执法力度,在各县区都成立了旅游执法监督组织,做到了有法可依,执法必严。

4、做到了行政执法工作有计划和有落实。在年初,年底以及旅游黄金周期间分别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旅游市场专项检查工作,处理一些违法单位和个人。全年受理旅游咨询服务406余次,投诉21起,投诉均得到妥善解决,无重大投诉案件。

5、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尉然成风。今年4月份,组织了市旅游局机关旅游行政执法人员率先对修改后的《旅行社管理条例》、省人大颁布的《陕西省旅游管理条例》进行了培训。

6、积极与市法制办、财政局协调,经市政府审批,由我局制定出台了《延安市旅游营销奖励办法》,今年在7省15市举办了延安旅游推介会,成功运作了10趟包机、专列、大巴车队等大型旅游团队。今年11月,我局根据全市乡村旅游发展需要,制定出台了《延安市“农家乐”星级划分及评定标准管理办法》,管理我市专家猛发展的乡村旅游工作。

我们通过业务年检和质量信誉等级评定工作,对旅行社的机构设置、人员资质、服务质量财务管理、经营收入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对没有达到规定要求的三家旅行社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对年检的整体情况进行了公示,并严格按照《陕西省国内旅行社质量信誉等级评定办法》和“陕西省国内旅行社质量信誉等级评定标准》,进行了百分制考核。在旅游饭店管理方面,我局和旅游相关部门联合执法24次,对全市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进行了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取消1家二星级饭店资格,对4家星级饭店进行了年度资格复查,新评定三星级饭店7家、二星级旅游饭店1家。初审四星级饭店1家。在导游人员管理方面,我们加强了导游ic卡管理工作,健全了全市导游档案,对416名导游人员进行了年审,暂缓通过年审5人,按规定收回了38位不在岗导游的ic卡证,为56位新上岗导游办理了ic卡证。

今年以来,我们先后在旅游企业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建立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法律顾问队伍和服务质量监督员队伍等组织机构,完善了法制学习日、法律顾问咨询、服务质量监督、企业诚信、法制档案等制度。在旅行社企业内部推行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旅游合同范本、导游劳动合同制度和佣金制度;在旅行社企业之间建立了公开合法的“公对公”银行账户往来结算制度,从管理体制上有效地扼制了旅游经营单位和导游之间暗折暗扣等违法行为。同时,我们还建立了旅行社经理人员和导游人员的信誉档案制度和管理信息联网公示制度,对有严重违规行为的经理人员和导游人员采用内部通报、新闻媒体暴光和互联网公告。

1、定期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评议考核,建立执法人员档案,实行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

2、6月中旬,我局举办了新颁布的《旅行社条例》和《实施细则》宣贯培训班,各县区旅游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全市各旅行社总经理和市旅游局、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全体人员共80余人参加了培训。

3、在今年初和年底,利用旅游淡季,对全市旅游景点,饭店、旅行社的从业人员进行了分期培训,同时在延安大学等四所旅游定点学校,对学生进行旅游政策法规的专项教育。分层次,分类别,对旅游行政执法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法律培训,提高全行业的法制意识、执法水平和遵纪守法的能力。

在各极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市纠风办的支持下,在全市旅游从业人员中开展了“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促发展”专题教育活动。针对旅游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由旅游局牵头联合公安、工商、卫生、物价、交通、质检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检查,综合治理,收到了较好效果,全年没有出现一起上访或复议事件。在旅游安全方面,与各相关单位签订了《延安市旅游行业20xx年安全生产暨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印发了《20xx年度全市旅游景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在全市旅游景区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采取全市联动、县区督查、景区落实、责任包干的方法,督促各有关单位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专职安全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严密、完整、有序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安全生产和急救操作规程及预案;开展安全宣传和教育活动,对员工进行全面安全法规、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训练;排查景区内及其周边区域的安全设施,确保齐全有效;普查、登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措施等。

总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旅游局的大力支持下,延安市旅游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增强法制意识,提高执法水平,加大依法治旅的力度,为延安旅游产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行政旅游总结报告篇二

依法行政是行政工作的重要抓手。半年来我局按照部门工作职能,在县委、政府法制部门监督和指导下,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完善法规及规章制度建设,使全局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得到了较大提升。现将20**年上半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业务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

一是坚持集中学习制度。认真学习上级部门有关加强法制工作、推进依法行政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规定。局机关则组织大家认真学习了依法行政和行政法律制度方面的知识,特别是行政诉讼法内容,从而切实增强了全局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法律知识水平。不断提升广大干部的政治素质,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抓好日常培训工作。进一步学习了与日常执法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明确了执法工作流程,增强了依法执法和执法为民的理念。

二、建章立制,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加强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活动。今年以来,继续坚持局中心组及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定期学习制度,以学习《干部法律知识读本》为重点,促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领导班子成员带头研究学习分管业务的法律法规,建立了科学、法制、民主的决策机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依法行政工作,在依法行政工作中起到了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2、组织学法用法教育。党组非常重视法制教育工作,年初就制定了教育计划,并结合我局星期一上午和星期三下午的学习制度,严格落实教育计划,先后进行了反腐倡廉教育、依法行政、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旅游安全知识、党章等教育活动。通过教育活动,使大家深刻领会到加强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程序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构建和谐、高效政府机关的基本措施,是加强我党建设的重要保证。

3、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4、积极参加法制宣传活动。

半年来,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依法行政工作和行政审批服务工作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全市经济快速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由于人力物力极为有限,有的工作开展还不够到位。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大依法行政和行政审批工作力度,促进我县旅游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行政旅游总结报告篇三

20xx年,景洪市旅游行局政执法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各项要求,围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标准,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坚持行政执法的公开、透明、公正,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全力做好旅游市场整治,全面推进依法治旅工作,促进旅游业又好又快地发展。根据景洪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报送20xx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总结的通知》(景府发电〔20xx〕5号)文件要求,现将20xx年行政执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市场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全面贯彻落实省、州关于旅游行业“打非治违”和打击强迫及变相强迫消费专项行动会议及全州第七次旅游产业大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旅游服务水平,维护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景洪市旅游整体形象。一是按照全市依法行政目标考核的有关要求,成立了由单位第一责任人负总责一手抓,执法大队长具体抓的景洪市旅游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旅游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形成了至上而下的行政执法监督、实施体系。并按照国家《旅游管理条例》、《云南省旅游条例》等相关规定,细化了执法标准、明确执法范围责任和执法程序,执法事项做到以事到岗、依法定责,将执法责任明确到每个具体岗位,确保了法律职责的有效履行。二是按照省、州、市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要求,市旅游局充分发挥市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多次筹备召开全市旅游市场整顿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部署工作任务并根据《景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景洪市旅游行业“打非治违”和打击强迫及变相强迫消费专项行动方案》以及《景洪市旅游行业“打非治违”和打击强迫及变相强迫消费专项行动方案任务分解的通知》,围绕“规范经营行为,提供优质服务,提高游客满意率”工作主题,按照“强化责任、属地管理、部门协作、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方针,通过整合全市旅游行政执法资源,有计划、按步骤地开展日常检查和“打非治违”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促使旅游企业规范经营,有效治理了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问题。一是依法查处旅行社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变相转让经营权,“零负团费”,委派无资质人员上岗,擅自增加或减少旅游项目,不制作旅游团队行程计划书,团队拆散交给非营运资质的车辆或出租车运营等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二是整治和规范导游违规带团行为。对导游在带团过程中未佩戴导游证,未着当地少数民族服装,讲解中曲解少数民族文化和风俗习惯,引诱、欺骗、胁迫旅游者购买商品,私自承揽导游业务、擅自更改行程和降低服务标准等违规行为,依照相关条例由旅游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进行查处。三是开展旅游客运市场专项检查。对部分旅游景区(点)、宾馆酒店、旅游汽车公司、旅行社等旅游企业存在的回佣、旅游汽车不规范经营、景区(点)门票价格虚高、未取得旅游营运资质从事旅游客运业务等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和整治。四是强化景区(点)、购物点和机场专项检查。对景区(点)门票虚高、旅游购物点和水果摊点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欺诈行为,商务中心及旅行社营业网点的不规范经营行为,导游人员违规接送机行为等进行查处和整治。五是开展旅游市场检查周活动。按照《关于开展西双版纳旅游市场检查周活动的通知》要求,对辖区旅游企业开展了“旅游市场检查周”活动。有力地打击了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了旅游从业人员的经营行为,为建立旅游市场的长效机制和健康有序的旅游市场秩序奠定了基础。六是做好旅游投诉受理工作,畅通旅游投诉渠道,24小时为游客解答疑难问题及投诉,确保游客投诉渠道畅通,游客合理诉求得到解决。同时,依法积极稳妥处理好“4.10 旅游道路交通事故”和做好“汽车公司驾驶员邀约上访”、“涉日游客平安统计”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年共出动检查人员1909人次,出动检查天数224天,出动检查车辆224辆。检查旅游车辆2780辆,检查司导人员3778人,检查购物企业400次,检查景区(点)444次。发放宣传资料25426份,为游客提供旅游咨询服务344起。受理旅游投诉17起,结案率100%。查获违法违规案件193起,已办结183起,正在办理10起,结案率95%。通过集中行动和专项打击,旅游市场秩序明显好转,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违规经营行为有所收敛,服务质量得到有效提升,游客投诉得到及时处理,旅游市场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加强行业管理建设,服务水平迈上新台阶

结合政府四项制度的推行,不断提升行业内管理水平,一是配合州旅游局对全州1000余名导游人员进行年审培训,开展导游基础知识、导游业务知识等内容的学习考试,旨在提高导游人员的服务意识及职业道德。二是配合州旅游局对各旅行社的200余名外联人员开展以旅行社管理趋势与经营策略、旅游市场营销、旅游礼仪概述、旅游交际用语、公关基本礼仪等内容的岗前培训,通过培训使旅游从业人员增加旅游服务意识,提高职业道德,做到诚信经营。三是制定案件审查领导小组会议议事规则。明确案审议事程序,切实把依法行政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领域,对重大事项进行科学民主决策,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进行修改和完善,保证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四是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认真执行执法案卷的管理制度,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关检查记录、证据材料和执法文书及时归档,做到统一、规范。五是对案件采取网络、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累计公开123条,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六是采取执法人员每周开展案例分析、业务学习和案件审查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的会议学习的方式,把相关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吃深、吃透,熟悉并熟练运用到行政执法过程中和案件处理结果中,确保我局2008年以来处罚案件无一例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建立建全行政执法体系

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强化行政执法体系建设。一是制定《景洪市旅游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试行)并下发到相关旅游企业。通过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排除不相关因素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干扰,杜绝违法裁量、随意裁量、滥用自由裁量的现象,并以此为突破口,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二是制定了执法人员上岗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等10个相关制度在内的景洪市旅游局行政执法责任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体系初步建成。

(四)规范、完善执法程序

按要求规范使用云南省旅游局统一执法文书。对查处的违法违规案件,一是填写立案审批表。对受理的案件进行初步核实,确认有违法事实的,对案件展开调查,向第一责任人提出书面审批文书。二是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事实或与案件有关的地点和物证场所进行查证并记录。三是进行询问笔录。执法人员为查明案件的事实,收集证据,而向当事人、证人或其他有关人员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并经过当事人的质证所做的'记录,做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四是下发违法行为通知书。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告知当事人将要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应当享有权利的文书。五是填写案件呈批表。在下达通知书后,当事人未陈述申辩后执法机关作出的处理审批执法文书。六是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违法违规案件,根据情节轻重及景洪市旅游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文书。七是送达回执。将违法行为通知书、处罚决定书送交有关当事人证明受送达人已收到的凭证。八是填写结案审批表。对立案调查的案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履行或执行后,或不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件,在行政处罚案件结束后,履行结束时使用。九是填写案件首页。案件完毕后将案件材料装订成卷时所作的有关案件内材料总的提示封面。十是填写卷内目录案件完毕后将案件材料装订成卷时所作的有关的提示性文书。

一年来,市旅游局通过大力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确保执法人员无违法违规发生,旅游行政执法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有效打击了违法经营行为,为规范经营的旅游企业创造了更好的经营环境,维护了广大游客的合法权益。

一年来,市旅游局行政执法工作虽然取得了突出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现行的旅游法规不够健全,行政执法依据不足,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有一定难度;旅游市场行政执法涉及了交通、运政、公安等多个部门,需要协调联系单位较多,单靠旅游部门难以开展执法工作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今后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和落实:

(一)狠抓落实,完善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省、州有关文件精神,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健全旅游执法机构,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

(二)扩大宣传,营造氛围。建立舆论监测、引导、处置机制,积极关注舆论动向,对舆论的热点问题进行处置和引导。对旅游行业中涌现的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树立景洪市旅游行业的正面典型。对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损害我市旅游形象,扰乱我市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予以公开曝光。

(三)加强执法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及相关人员参加执法学习培训和旅游质量监督工作培训,认真学习有关旅游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提升干部职工依法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加大执法证件的管理力度,坚持持证上岗,按规定办理年度审验。正确认识依法行政与加快旅游业全面协调发展的关系,转变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人员“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意识和能力,做到依法文明执法,树立旅游执法的良好形象。

行政旅游总结报告篇四

3.案件递交银行送审

4.协助银行等出同贷书

5.复印相关资料给担保公司

离职原因:

公司名称:

公司性质:

私营企业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担任职务:

跟单员

工作描述:

1.开出发单和到达单

2.货物跟踪,服务于客户

3.制出发,到达各明细表

4.货物的入库及出库的盘点

离职原因:

教育背景

毕业院校:

广州大学城建学院

最高学历:

大专

毕业日期:

所学专业一:

物流管理

所学专业二:

受教育培训经历:

起始年月

终止年月

学校(机构)

专业

获得证书

证书编号

广州大学城建学院

物流管理

毕业证书

广州大学城建学院

物流管理

助理物流师

广州大学城建学院

物流管理

会计从业资格

广州大学城建学院

物流管理

跟单员技术资格

语言能力

外语:

英语一般

国语水平:

精通

粤语水平:

精通

工作能力及其他专长

能熟练的`应用办公操作系统.掌握现代物流管理理论,对物流配送体系的建设、仓库管理、企业物流管理等有深入学习;具备一定的物流配送系统的设计、配送方案的开发基础;对运用人工智能方法进行物流运作流程优化有一定研究.

详细个人自传

本人有很强的责任心和时间观念,性格活泼开朗;对工作认真负责,与同学,朋友相处和谐;有一定的社交能力和较强的适应能力,能吃苦耐劳,敢于面对困难与挑战。我一直认为没有办不到的事,只有不想去办的事,没有解决不了的困难,只有没想到的解决方法。

我知道在茫茫人海中我不是最优秀的,但是我会努力做好工作,做您优秀的员工!

个人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家庭电话:

手机:

qq号码:

电子邮件:

个人主页:

行政旅游总结报告篇五

市法制局:

一年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旅游局的关心和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依法行政纲要》和《延安市级行政执法机关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使今年旅游工作取得了历史最好成绩,全年全市接待海内外游客达到1024.3万人次,同比增长37%,旅游综合收入达到53.8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5%,超额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根据《延安市20xx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是做好旅游行政执法管理工作的关键

1、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旅游局调整了延安市旅游行政执法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赵熙盛担任,副组长由崔泉平副局长、白怀君副局长担任,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政策法规科。

2、与我局下属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和旅游监查大队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层层落实责任,使依法行政责任到人。

3、落实了执法内容和对象。主要依据国务院颁布的《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省人大颁布的《陕西省旅游管理条例》,对旅游市场以及旅游从业人员进行依法管理。为了加大旅游行政执法力度,在各县区都成立了旅游执法监督组织,做到了有法可依,执法必严。

4、做到了行政执法工作有计划和有落实。在年初,年底以及旅游黄金周期间分别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旅游市场专项检查工作,处理一些违法单位和个人。全年受理旅游咨询服务406余次,投诉21起,投诉均得到妥善解决,无重大投诉案件。

5、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尉然成风。今年4月份,组织了市旅游局机关旅游行政执法人员率先对修改后的《旅行社管理条例》、省人大颁布的《陕西省旅游管理条例》进行了培训。

6、积极与市法制办、财政局协调,经市政府审批,由我局制定出台了《延安市旅游营销奖励办法》,今年在7省15市举办了延安旅游推介会,成功运作了10趟包机、专列、大巴车队等大型旅游团队。今年11月,我局根据全市乡村旅游发展需要,制定出台了《延安市“农家乐”星级划分及评定标准管理办法》,管理我市专家猛发展的乡村旅游工作。

二、规范旅游企业行为,完善激励机制

我们通过业务年检和质量信誉等级评定工作,对旅行社的机构设置、人员资质、服务质量财务管理、经营收入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对没有达到规定要求的三家旅行社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对年检的整体情况进行了公示,并严格按照《陕西省国内旅行社质量信誉等级评定办法》和“陕西省国内旅行社质量信誉等级评定标准》,进行了百分制考核。在旅游饭店管理方面,我局和旅游相关部门联合执法24次,对全市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进行了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取消1家二星级饭店资格,对4家星级饭店进行了年度资格复查,新评定三星级饭店7家、二星级旅游饭店1家。初审四星级饭店1家。在导游人员管理方面,我们加强了导游ic卡管理工作,健全了全市导游档案,对416名导游人员进行了年审,暂缓通过年审5人,按规定收回了38位不在岗导游的ic卡证,为56位新上岗导游办理了ic卡证。

三、强化依法治旅、依法兴企意识

今年以来,我们先后在旅游企业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建立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法律顾问队伍和服务质量监督员队伍等组织机构,完善了法制学习日、法律顾问咨询、服务质量监督、企业诚信、法制档案等制度。在旅行社企业内部推行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旅游合同范本、导游劳动合同制度和佣金制度;在旅行社企业之间建立了公开合法的“公对公”银行账户往来结算制度,从管理体制上有效地扼制了旅游经营单位和导游之间暗折暗扣等违法行为。同时,我们还建立了旅行社经理人员和导游人员的信誉档案制度和管理信息联网公示制度,对有严重违规行为的经理人员和导游人员采用内部通报、新闻媒体暴光和互联网公告。

四、强化教育,努力提高执法水平。

1、定期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评议考核,建立执法人员档案,实行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

2、6月中旬,我局举办了新颁布的《旅行社条例》和《实施细则》宣贯培训班,各县区旅游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全市各旅行社总经理和市旅游局、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全体人员共80余人参加了培训。

3、在今年初和年底,利用旅游淡季,对全市旅游景点,饭店、旅行社的从业人员进行了分期培训,同时在延安大学等四所旅游定点学校,对学生进行旅游政策法规的专项教育。分层次,分类别,对旅游行政执法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法律培训,提高全行业的法制意识、执法水平和遵纪守法的能力。

在各极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市纠风办的支持下,在全市旅游从业人员中开展了“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促发展”专题教育活动。针对旅游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由旅游局牵头联合公安、工商、卫生、物价、交通、质检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检查,综合治理,收到了较好效果,全年没有出现一起上访或复议事件。在旅游安全方面,与各相关单位签订了《延安市旅游行业20xx年安全生产暨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印发了《20xx年度全市旅游景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在全市旅游景区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采取全市联动、县区督查、景区落实、责任包干的方法,督促各有关单位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专职安全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严密、完整、有序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安全生产和急救操作规程及预案;开展安全宣传和教育活动,对员工进行全面安全法规、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训练;排查景区内及其周边区域的安全设施,确保齐全有效;普查、登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措施等。

总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旅游局的大力支持下,延安市旅游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增强法制意识,提高执法水平,加大依法治旅的力度,为延安旅游产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行政旅游总结报告篇六

依法行政是旅游行政工作的重要抓手。一年来,我们按照部门工作职能,在市政府法制部门监督和指导下,积极推进旅游依法行政工作,完善旅游法规及规章制度建设,使全市旅游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得到了较大提升。结合《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考核目标》有关规定,我们于月对全市旅游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汇报:

一、基本情况

(一)开展行政执法清理工作

一是开展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规章管理工作的通知》,我们对旅游部门纳入清理范围的市政府规章、市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按照市政府法制办要求对《武汉市一日游管理办法》、《武汉市旅游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印发武汉市旅游局行政处罚执法依据、步骤及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的通知》等3件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修订。目前,《武汉市一日游管理办法》已申报了市政府规章立法计划,《武汉市旅游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正在征求市财政部门意见,《关于印发武汉市旅游局行政处罚执法依据、步骤及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的通知》已上报市法制办和省旅游局进行合法性审查。

二是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及依据清理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依据、执法职责清理工作的通知》,我们完成了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等法制基础信息的清理工作。在行政执法主体方面,我局现有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1个(市旅游局),依法受委托进行行政执法的组织1个(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在行政执法依据方面,我局现行有效的行政法规2件,地方性法规2件,部门规章14件,地方政府规章2件。目前,以上行政执法主体及依据的清理结果已通过武汉旅游政务网进行了公示(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武汉市旅游局行政执法职责汇编(试行本)》)。

(二)强化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一是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规章,对我局行政执法职权进行了全面清理,并确认我局现有行政执法职权24项,其中,行政许可权1项,行政处罚权23项;行政处罚权主要集中在旅行社管理、景区管理、旅游交通管理、导游管理和饭店管理等5个方面。

二是对我局依法行政相关制度进行了清理和规范,梳理并形成了法制学习宣传类,行政决策类,执法类,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信访及社会监督类,依法行政类等5大类共17项系列工作制度,其中,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行政违法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行政调解制度、纠纷排查制度等6项制度为新增制度,其余11项制度为修订和完善的制度。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武汉市旅游局行政执法职责汇编(试行本)》(详见附件),比较系统地规范了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职权、执法流程、执法制度等五个方面的内容,进一步健全了旅游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由于行政执法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全市旅游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规范、透明和严谨,2018年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或行政应诉案件。

(三)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根据《武汉市旅游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规定,我们制定了案卷评查工作计划,采取了以自查和集中评查相结合方式开展年度案卷评查工作。在执法部门自查的`基础上,局案卷评查小组于2018年12月28日对局20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现场集中评查。从案卷评查数据来看,2018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进行市场执法检查80余人次,共检查了99家旅游单位和340多名导游人员,其中,共查处了9家违法违规经营旅游业务的单位和45名在带团过程中存在严重违规的导游人员。从案卷评查结果来看,以上案卷均符合行政执法“三步式”程序和旅游自由裁量权标准的相关规定,未发现1件案卷不合格情况,案卷合格率达到100%。

(四)加大行政执法宣传力度

一是强化依法行政宣传。结合全市旅游工作特点,我们一方面按时按量向市政府法制办报送部门法制信息,另一方面积极开展部门、行业和社会的法制宣传工作。在部门宣传方面,定期组织市、区旅游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依法行政学习培训,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在行业和社会宣传方面,定期通过旅游红黑榜的形式借助各种媒体将行政执法结果进行社会公示,强化行业和社会法律监督。2018年,我们共公布了四期旅游红黑榜,对54起严重旅游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公示曝光,有效地规范和整治了旅游市场,有力地打击了无证照经营、承包挂靠、“零负团费”、虚假广告等旅游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贯彻落实旅游条例。结合市人大执法检查工作要求,我们进一步贯彻落实《武汉市旅游条例》,指导各区在旅游综合协调机制、旅游资源开发机制、旅游规划管理机制、旅游项目管理机制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等方面加大投入和完善保障。截止目前,武汉市13个区均成立了区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落实了人员和经费;武昌、东西湖、新洲、汉阳、黄陂等8个区还专门设立了区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市、区旅游业发展外部环境不断优化。

总体来看,一年来,围绕市政府下达的部门依法行政考核目标,我们开展了大量的基础性工作,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全市旅游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得到明显较快提升。由于旅游部门职能特点,目前我市旅游行政执法工作还存在着执法依据较少、执法案例不够、执法手段不多等问题,同时,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一些旅游新业态和运营新模式不断涌现,旅游市场监管和依法行政工作面临着的难点、疑点和盲点,因此,我们需要结合以上新情况、新特点,加****制基础研究,调整法制工作思路,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提升依法行政的科学决策水平。

下面,简要地介绍一下我局迎检资料的有关准备情况。目前,我们已清理完成了规范性文件管理,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机制及制度化管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4项目标内容的工作资料,并全部立卷、归档,较好地完成了部门依法行政考核目标(因未发生1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目前暂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卷和依法参加行政应诉活动等2项目标内容的工作资料)。

二、下步工作打算

根据我局2018年法制工作计划,结合目前旅游依法行政工作进展情况,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宣传工作力度。我局编印的《武汉市旅游局行政执法职责汇编(试行本)》,是第一部比较系统、完善的旅游依法行政制度化手册,我们拟于近期将该手册印发给市、区旅游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并指导学习和贯彻落实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我市旅游依法行政的制度体系建设。

二是尽快组织全局旅游依法行政培训工作。我们拟于2018年上半年举办一次全局行政执法人员法规及标准培训班,组织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分期分批参加学习培训,进一步强化旅游行政执法队伍的法制意识。

三是尽快完成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工作。我们将在省旅游局和市法制办的指导下,按照立法工作程序,加强调研论证,进一步做好《武汉市一日游管理办法》、《武汉市旅游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及旅游自由裁量权标准等3件地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法修订工作。

行政旅游总结报告篇七

20xx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共县委关于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悟发[]2号)的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全面贯彻落实依法行政,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增强局机关依法行政意识,提高旅游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优化我县旅游环境,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为全县旅游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实施“依法行政”为总揽,以开展“法律六进”主题活动为载体,以“法治文化培根工程”建设为重点,创新法治文化建设,深化法治创建活动,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依法行政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列入党支部、行政的重要议事日程。我局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局长谈九红担任组长,副局长付胜生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监督、考核、检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部署我局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日常工作有人管,具体工作有人抓。建立健全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定期会议、议事协调、聘请法律专家培训、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督查等制度;完善局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法律知识培训及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审核等制度。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和定期检查考核制度;建立健全监督激励机制,开展规划实施年度和阶段性考核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要求依法行政,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分类宣教,注重实效

1、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守法用法。认真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把局机关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和考试考核结果以及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领导干部任免、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切实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自觉性和实际能力,有效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努力提高旅游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

2、加强旅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学习宣传与旅游管理、旅游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增强旅游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大力培养旅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实守信、规范服务、依法办事的观念。采取多种形式,结合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开展本级和组织参加上级旅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培训,并把旅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守法用法考试考核结果作为旅游诚信企业创建的重要标准和内容。

3、加强旅游企业从业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旅游企业用工单位对从业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责任,用工单位要将企业从业人员法制教育作为本单位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建立从业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及民主管理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满足旅游从业人员的学法需求,培养他们信仰法律、崇尚法律的法治观念,自觉遵纪守法。

4、营造学法懂法知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中国旅游日”等活动载体和重要节日,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宣传展板、设立咨询台等形式,向社区群众、旅游企业广泛宣传与旅游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旅游者文明旅游、理性消费、依法维权意识,引导旅游经营者诚实守信、规范服务、依法经营意识,促进我县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三、多策并举,标本兼治

1、认真受理旅游投诉,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20,共受理旅游投诉共计2起,其中有效投诉2起,结案率和满意率均为100%。

2、认真开展旅游服务质量现场检查,提升旅游服务水平,杜绝旅行社虚假广告宣传,优化旅游消费环境。

3、认真开展旅游行政执法,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我局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旅行社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推进旅行社、旅行社分社、服务网点实现“四统一”管理,全面规范委托招徕零售商业务操作规程,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

4、认真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围绕企业经营和改革发展,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法律素质。开展旅游诚信企业创建,倡导旅游企业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制作宣传展板,印制宣传册,发出“诚信旅游”倡议书,宣传诚信典型。

四、深入开展、成效显著

通过不断加强政治理论、执法业务技能的学习培训,切实将执法培训成果转化为坚定依法行政的信念决心、提高科学管理的能力水平、塑造文明执法新形象的基础保障。以执法学习培训推动旅游管理的新变化、新气象、新进步,使管理成果惠及广大群众,切实做到“三个转变”。

(一)执法理念的转变。通过学习培训,不断强化科学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做好旅游执法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科学谋划工作思路和发展举措,不断提高研究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以人为本,服务奉献意识,着力提升旅游业形象,大力解放思想,大胆改革创新,为推进我县旅游管理工作实现科学规范、全面协调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障。

(二)执法作风的转变。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全面加强队伍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承诺必践、首问首办、限时办结、考核评议和追究问责等工作制度,坚持将转变工作作风与旅游管理执法和服务工作相结合,把人民满意不满意、群众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提高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执法方式的转变。围绕中心工作及阶段性重点工作,经常性地开展各类专项专项治理活动;建立健全各项督查制度,对重点工作实行全程跟踪问效,保证各项工作有序有效推进;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通过对执法方式和方法的改进和创新,力争取得管理各方的理解和支持,逐步实现团结协作、和谐统一的执法局面。

一年来,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断总结经验,正视不足,开拓创新,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努力培育法治文化,为旅游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0xx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元年,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指导,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中共xx县委关于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大悟建设的实施意见》(悟发【2015】2号)文件精神,以依法行政、规范执法、铸造新型房管执法队伍,树立房管部门良好形象为目标,注重建立完善执法制度,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努力提升执法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人员素质,提高执法水平

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不断加强对行政执法队伍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2015年我局有19人参加行政执法培训,19人执行行政执法证到期通过验审。

通过教育培训、研讨、交流等方法,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坚持政治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实践科学发展观,明确依法行政工作目标,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坚持法律法规学习,平时自学、集中学习、考试相结合;坚持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积极组织参加各类法律法规及业务培训,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都有了明显提高,以坚定的政治信念、扎实的工作作风、良好的职业道德,在社会上赢得了较高的满意度和信誉度。

二、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权限和依据合法情况

我局目前所实施的行政处罚主要是商品房预售管理。行政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行政处罚主体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权限是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开发企业不按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款项的、开发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采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

我局在行政处罚实施工作中,均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实施行政处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没有委托行政处罚事项,没有制定行政处罚规范性文件。

在所有行政处罚案件中,均执行了告知制度和听证制度,罚没款试行罚缴分离制度,收支实行两条线管理,行政处罚案卷由专人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执行。

三、坚持规范执法,实行责任追究。

在依法行政工作中,我局积极应对新形势、新情况,从建立完善制度入手,推进执法规范化,监督经常化,管理制度化,全面提高执法质量。一是以政务公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借助电子政务网、报纸电视等媒体,公开执法依据、依法行政承诺、服务承诺、办事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以评议考核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将依法行政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考核体系考核,将评议考核结果与年终综合评比奖惩挂钩,促进房管执法规范化,提高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行政旅游总结报告篇八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进一步推进交通系统依法行政进程,我局在县政府法制办和上级交通部门的指导下,围绕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按照合法行政、程序正确、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一致的要求,狠抓制度落实,强化行政监督,进一步提高交通依法行政能力,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坚持科学、民主的决策

按照县政府和上级交通部门的要求,在实施依法行政纲要的过程中,结合交通行业管理的难点、热点问题,健全、完善交通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落实决策跟踪与反馈、决策监督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凡涉及全县交通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如:县道改(扩)建、县乡道路大中修、乡村道路、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等,都事先经过规划设计、可行性论证、项目招投标等程序。涉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决策,如:城市公交实行老年人乘车优惠政策等工作,都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公开征求意见、招投标等程序,使行政决策更加切合实际,符合群众利益。逐步把依法行政贯穿到道路客货运输管理、公路路政管理、交通工程管理等各个领域、环节,解决行业管理和自身建设中的实际问题,使交通行政决策、管理日趋科学、民主,面向社会。

(二)坚持以人为本,加强队伍建设

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是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根本。为了提高执法队伍素质,我们通过三个方面,努力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一是加强法制培训和教育,根据“六五”普法,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活动,认真落实《行政许可法》、《突发事件应对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公共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组织全员法制培训、学习、考核等活动。各执法单位举办培训班对行业从业人员加强法制培训教育,陆续学习了《农村公路管理条例》、《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及法律文书的制作,学习取得较好效果,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增强了依法行政的意识,提升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严格执法证件管理,我们按《交通行政执法规范》相关内容,对所有持执法证件人员对照持证条件,按照相应规定对申领、换领、执法证件的人员严格把关、审核。三是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以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核心,各行政执法单位都实行了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队伍的积极性。

(三)规范管理,树立行业文明形象

1、规范交通行政许可行为。我们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对许可的环节、许可程序、申报材料、收费标准,予以进一步明确,并减少了部分许可项目的办理时间,提高办事效率;对非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清理。

2、通过文明行业创建活动,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在交通系统各执法单位深入推广政务公开、创建文明示范岗、使用文明用语等各项活动。用优质高效的服务,使全系统文明执法形成氛围,有力地促进执法队伍素质的提高及依法行政水平的提升。同时,交通运输局今年还申报并顺利通过了区级文明单位评选。

(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改善交通行政执法环境

我局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交通法制宣传教育。以法制宣传月、等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的作用,认真组织开展交通政策法规的宣传等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半年来,我局及交通系统各单位利用车站、车辆集散地、各乡镇主要路口、各运输企业等场所作为交通法制教育阵地,悬挂法制宣传教育横幅18余条,将《公路法》、《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制宣传、教育,为交通行政执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一是认真组织落实交通行政执法检查考核制度、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制度、行政损害案件备案审查制度、行政损害赔偿制度、行政执法公开办事制度、行政案件罚缴分离制度、行政案件调查人员与作出处理人员相分离制度等各项制度。加强监督及检查,我局聘请了行风监督员,行风监督员由人大、纪检、政府、政协、群众车主等多层面的代表组成,随时接受他们举报执法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不定时召开座谈会,充分听取他们对执法工作的意见,以促进行政执法工作,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一)深化货运、维修市场的专项整治

配合公安交警、运管局对道路运输市场开展了“三乱”、“打黑”专项整治。着重打击擅自改装货运车辆、无证车辆装载危险品、“外挂”车辆逃漏规费、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同时,为维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秩序,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信用建设,引导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诚实守信,规范服务,创造良好的运输市场。

(二)深化非法营运和超限超载整治

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步骤,运管、路政会同公安交警持之以恒地抓好非法营运和超限超载的查处工作。联合运管局对车站、贸易市场、城乡无证经营密集地及各乡镇、街道“黑车”活动的重点区域、等地段进行了调查摸底,加强对“黑车”的突击稽查, 路政部门持续开展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采用白天和夜晚、定点和流动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对超限超载打击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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