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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协议 外委施工安全协议(通用8篇)

时间:2023-10-08 13:29:11 作者:FS文字使者 2023年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协议 外委施工安全协议(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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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协议篇一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合同期限:改造合同期限内

为保证乙方在甲方区域生产安全,依据相关法规条款,经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协议:

一、各自的权利、义务及应遵循的原则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安全法规以及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在安全管理方面上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协调、管理。

2、乙方的作业区域范围为*****区域,应对该区域的安全负责。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超区域活动。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作业情况进行安全检查,有权询问有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乙方作业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违规违制有权责令其立即整改,并根据甲方相关制度进行考核。

4、甲乙双方应各自指定安全负责人,及时沟通和协商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安全问题,乙方安全负责人同时负责生产期间的安全。

5、未经允许乙方禁止动用甲方的各种设备设施、备件辅料或产品等物资,以及动火作业。

6、乙方发现甲方生产活动可能影响其安全施工时,应及时提出,在解决以前应停止施工并撤离现场。

7、乙方应对所雇用的人员依法缴纳工伤保险。

8、乙方自行操作或与第三方产生的人身伤害事故与甲方无关。

9、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旧物资归甲方所有,由乙方负责清洁处理。

二、乙方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1、乙方应根据甲方所能给予条件依照甲方要求指定改造工程的各项安全文件并落实。

2、生产前乙方应将甲方告知的安全要求,生产区域危险告知等对全体施工人员应进行安全教育,落实相关法规规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以及防止高空坠物的安全措施。

3、乙方在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素质,同时要有安全监督、监护人员。

4、高处作业中使用的工具、物料,要妥善存放防止坠落,传递物品禁止抛掷。

5、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协议范围之外区域甲方设备、设施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确需进行停送电或拆接临时线时,应通知甲方安排具操作资质电工进行。

6、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如:电气焊作业、天车电葫芦作业等)必须具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做到持证上岗,并依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操作,乙方在施工工程中使用的甲方设备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设备操作规程与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使用乙方自带设备、工具应依照该设备、工具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否则因此引发事故,甲方不予负责。

7、在吊装、运输备件、材料或其他物品时,乙方应安排具该作业操作资质的人员进行,并安排具操作资质的司索工指挥,若确需使用指定起重设备之外的起重设备,应提前通知甲方,安排人员进行监护。

8、进入车间区域,必须佩带安全帽,并系牢帽带,穿戴好劳保防护用品。

9、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每班下班时对现场进行打扫,达到甲方现场6s要求,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现场整理情况作出考核。

10、改造完成后试车必须由甲方安排组织。

11、注意天车作业。天车吊重物时,不得站在重物下面及天车下面,防止重物坠落砸伤。

12、注意叉车作业。叉车工作时,注意不要站在叉车运行线路上,尽量离叉车远点,不要被叉车压伤,碰伤等。

13、双方之间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方仅可保留向责任方比例追讨工伤保险依法赔付以外损失部分的权利。

14、甲乙双方交叉作业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由直接原因方对事故上报安全主管部门。如双方对事故直接原因有争议时,由事故受害方上报事故。

15、乙方在本协议签字前,对甲方各项制度要求及工作区域危险因素全部清楚,并知道了防范风险的相应措施。

16、甲方生产作业可能对乙方产生危险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及时协商制定防范事故的措施。

17、乙方因违反法律、法规、标准;违反甲方各项安全管理要求;违反本协议中相关义务、约定,造成自身、甲方、第三方的人身伤害以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三、乙方在自行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生效。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五、附则:主要危害因素告知:

1、乙方生产区域,存在叉车、过跨平车、外来运输车辆的挤伤伤害,钢结构的碰伤伤害、气瓶爆炸、燃气爆炸、热轴烫伤、行车高空坠物伤害、地面水井无盖碰伤、电机及配电箱、电线漏电伤害及行走跌倒等伤害,需引起乙方注意。

2、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天车行走高空坠物导致砸伤、碰伤、电动工具挤伤、电焊、气焊灼伤、燃气、气瓶爆炸、设备碰伤、挤伤,钢砂击打、漏电触电等伤害,需引起乙方注意。

3、附:《****公司危害因素告知书》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协议篇二

发包方(公司、甲方)与承包方(施工队等、乙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有关外包工程安全管理事宜制定协议,其内容应包括以下有关事项:

一、人身安全管理:

(一)施工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防碍工作的疾病。参加粉尘等

有害工种工作人员,必须提供健康证明,长期接尘工作人员必须定期轮换;

(三)施工单位不得使用未成年工和老弱病残人员,更换人员要

办理手续。

二、施工机具(含登高用具)的安全管理:

(一)施工单位自带施工机具,需经过安全检查、检验合格。施

工用大型电动、气动机具、压力容器、起重挖掘等设备必须向电厂登记备案;

(二)施工单位向甲方借用的施工机具,借方必须检验合格后方

能使用,使用时负责机具的安全性能,还时保证机具完好;

(四)施工现场所搭脚手架,实行挂牌制度。使用脚手架作业时,作业者应遵守相关规定,安全责任自负。

三、作业坏境安全管理:

(一)甲方有责任向乙方提供安全的作业坏境。如工作现场附近

(二)乙方有责任做好施工人员的劳动安全保护工作,包括劳动

安全技能培训教育,劳动保护用具的发放及正确使用,作业坏境的安全交底,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四、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

(二)迸入厂区的机动车辆必须保证安全性能完好,禁止车辆带病作业;

(三)机动车驾驶人员必须持证驾驶,不得借证冒名顶替。违反规定者,电厂有权进行处理或处罚。

五、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

(二)施工人员必须在有公司人员允许和带领下方能进入危险区

作业,不得随意动用危险品。作业前双方应共同做好安全措施;

(三)施工人员带入公司的危险品必须登记,并按公司的有关规

定妥善保管。在现场使用危险品必须得到公司有关部门的同意,并做好安全措施;

(四)在禁火区动火作止,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并做好安全措施。

工作完毕必须检查火种隐患,防止发生火灾。

六、公用设施的安全:

(一)施工人员必须爱护公司的公用设施、道路、绿化、建筑物

等,遵守分公司的文明施工规定,不得损坏和污染公用设施;

(二)施工人员使用公司的电力、水源、气源、建筑物等,必须

(三)施工人员不能随意改动、移动、破坏公用设施。如妨碍施

工需要变动者,须经公司有关部门同意。

七、电厂设备及作业安全管理:

(一)施工人员应爱护公司的发电设备和附属建筑物,不得损坏

(二)施工人员不得随意开启、关闭公司运行设备,不得随意接

(三)施工中动火作业应按公司的规定办理动火工作票,并做好

防火措施;

(五)公司有权纠正和制止违反操作票管理的行为和现象,必要

时可以暂时停止施工作业并处以罚款等处理;

(六)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必须提出作业安全措施,经甲方审查

同意后,由乙方组织实施,并负责安全;

(七)施工人员的作业安全由施工方面负责,工作负责人即安全

负责人。30人以上的施工队应设专职安全员。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自上而下向作业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全体施工人员均须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学习与工作有关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部分,并进行考试。分公司(电厂)的安监部门有权检查和监督乙方的施工安全,有权纠正违章冒险作业和不安全行为并进行罚款、停止工作、辞退等处理。

八、公司安全保卫管理:

(一)进入公司的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公司保卫部登记,发放通行

证件,并在有效期间使用。离开公司时应交回证件,不得将证件转借他人;

(二)施工人员应经过公司保卫部教育,了解公司的安全保卫要

求,不得在公司做违反社会治安的活动。对违反规定者,公司有权制止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九、事故处理:

(一)施工现场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人员中毒事故,公司设备损

坏事故,双方有责任保护事故现场。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调查。必要时可呈请上级主管部门或专业机构鉴定。目的是查明事故原因,落实防范措施,分清责任。因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事故的责任方负责。对肇事单位和个人,公司有权进行经济处罚、清退,必要时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火灾事故,双方应通力合作,防止事

故扩大,并按劳动、公安部门的规定及时统计上报。

十、甲、乙双方根据管理需要,可填写如下表格,作为安全协议之附表,登记备案:

(一)施工人员登记表;

(二)施工机具登记表;

(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登记表;

(四)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教育、考核登记表;

(五)入厂危险品登记表。

十一、违反公司安全保卫规定经济处罚条款时,按所附规定处罚。

十二、安全协议应明确协议所列内容的执行人或负责人姓名。协

议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协议篇三

甲方单位名称:

联系人电话:

乙方单位名称:

联系人电话:

一、目的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安全、卫生环境,依据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的要求,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定本施工安全协议。

二、施工项目:

三、施工地点:

四、施工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协议内容:

1、乙方进厂施工,须经甲方领导同意,并指定施工负责人,施工现场设立安全监督,便于施工过程中的协调、联系。同时,在不影响甲方安全生产运行的前提下,甲方需为乙方提供施工便利条件和服务。

2、乙方施工前,必须经甲方安全部门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与甲方公司签定《施工安全协议书》,安全协议书未签订,工程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3、开工前施工作业区域安全防范措施和动火作业申请须经甲方安全部门审查通过,办理相关证明方可施工作业。

4、施工人员进厂必须确保安全防护,不得携带烟火等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司,必须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及相关安全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乙方进入厂区的车辆必须遵守甲方厂区内交通管理规定,运输施工材料及设备的车辆一律从厂北门进出,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须佩戴好防火帽。

6、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要做封闭处理,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

7、施工队伍的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则将不得开工作业;施工中因违章操作等原因造成意外的人身伤害或事故损失由乙方负责。

8、施工过程中如需使用水、电、气(汽)等资源时,施工单位应向甲方项目负责部门提出申请,经有关人员现场勘察同意后,按指定方式接入施工现场,并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使用。

9、施工过程中如需动火作业,应根据动火级别由施工单位向甲方安全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并确认达到动火条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同时做好现场安全监护。

10、在生产区域内进行的施工作业,若生产中出现影响施工安全的因素时,甲方生产部门应事先通知项目负责部门,紧急情况下可直接通知乙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停工、撤离,施工人员应听从甲方有关部门的指挥。

11、施工过程中甲方实行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甲方有权随时进行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或责令施工队伍停工整顿。

12、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甲方负责检查和监督。

13、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乙方违反本协议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及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由乙方承担。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协议篇四

施工单位(乙方): 委托单位(甲方):

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施工区域: 合同金额:

开竣工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开工前,甲方应向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基本的安全技术交底:介绍施工区域内的工艺设备、能源介质管网、安全设施、现场环境等情况,通报甲方有关安全等规章制度。

2、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或分包给不具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开工前,乙方必须作好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辩识、风险控制,制定完善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环境污染控制措施,报甲方审查后严格实施;乙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相关的安全管理台帐,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及时查处本单位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与隐患,确保现场安全生产设施的可靠性;乙方应建立安全专项资金帐户,确保安全管理费用的投入、使用。

3、项目开工前,乙方必须作好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保留相应记录;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应有统一的标识(如工作服或安全帽上有相应的标识),管理人员与操作人员应予以区分。

4、按照甲方《外委工程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要求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并服从相关管理。

5、乙方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甲方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发生下述情况,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考核:

5.1未经甲方认可,乙方转包或分包冷钢外委工程的,每发现一次考核10000元,并限期整改。

5.2乙方(总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每发生一次考核50000元(风险抵押金不够扣的以扣完风险抵押金为准),并限期整改。

5.3 乙方的分包单位不得再次将工程转包(分包),每发生一次考核乙方30000元(风险抵押金不够扣的以扣完风险抵押金为准),并限期整改。

5.4乙方在施工现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如下标准考核相关单位:

5.4.1发生工亡事故,考核20000~50000元/人次;

5.4.2发生重伤事故的考核2000~5000元/人次;

5.4.3发生重大险肇事故(主要责任)的考核4000~10000元/次;

5.4.4发生较大事故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考核;

5.4.5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后15分钟内未向湘钢安全管理部报告或故意隐瞒的考核5000~10000元/次,不及时向湘钢工程主管部门、安全管理部和业主单位提交事故分析报告的,考核1000元/次。

5.4.6以上事故发生后,按照标准的50%考核监理公司。

5.5乙方在开工前,未按要求到业主单位或工程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以及超出协议中的工期时间而未重新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的,考核乙方3000元/次;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未在施工进场前到湘钢安全管理部备案的,考核乙方1000元/次;未经甲方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先行开工的,考核乙方2000元/次;施工人员没有配戴统一的标识的考核200元/人次,管理人员未配戴明显标识的考核500元/人次。

3000元/项。

5.7乙方完成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梯安装、维修、改造项目后,未通过质量技术监督局监督检验,未取得合格验收报告或使用证就使用(或交付使用)的,考核乙方3000元/项,导致事故的,考核乙方20000~50000元/项。

5.8乙方所有进场的施工设备、设施、机具等必须符合本质安全化的要求,安全防护装臵齐全有效,未做到考核乙方2000元/处;特种设备的使用符合国家的相关管理规定,施工用特种设备(起重机、升降机、压力容器等)应经过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取得使用证后方可投入使用,未做到考核乙方3000元/台次。

5.9乙方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规定编制、落实总体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高风险作业的专项措施方案(如吊装作业、重点防火部位动火、现场临时用电)的,考核乙方5000元/项(次)。未按照湘建[2015]354号《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识别和控制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编制详细名录经监理单位确认后,在施工现场显要位臵公示、悬挂警示标志制定控制措施、制度和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的,考核乙方2000元/次,并勒令整改;高风险作业未按湘钢作业许可管理程序的要求办理相应手续而施工的,考核施工单位2000元/次。

5.10日常安全施工督察中发现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作业或无证上岗的,高处作业无防护的,考核2000元/人次。现场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和违章作业行为,考核乙方500~2000元/项。施工中拆除、损坏的安全设施未及时恢复的考核乙方5000元/次,并责令整改。未按法律法规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交底就安排其上岗的,考核乙方3000元/人次。以上发现的问题连带考核监理公司500元/次。

5.11乙方不按照经湘钢安全管理部下达的《停工通知书》停工整改的,考核乙方5000元/次。

5.12乙方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对成立了指挥部的技改工程或检修工程,外委施工单位必须按时参加指挥部安全会议和安全专项检查,否则考核200元/次。

5.13 乙方不按照要求及时补足风险抵押金的,按照500元/天进行考核;乙方无故拒绝落实甲方考核意见的,每延期一天增加考核200元,直到扣完全部风险抵押金为止。

5.14乙方未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在施工现场配备专(兼)职安全员的,考核5000元/次,并勒令整改。

5.15监理单位未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2015]248号《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和建设部第81号令《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要求实施监理的,考核5000元/次,在事故中负有监理不到位责任的',按照本协议5.4.6条款考核。

5.1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要求作业的,根据违法程度不同,考核乙方2000—50000元/项,并限期整改。

5.17环保、厂容绿化的考核参照湘钢当年绩效考核办法的相关条款进行考核。

6、乙方施工人员严禁随意动用、操作甲方各种机械和电气设备、仪器仪表、阀门开关等;未经甲方业主单位许可,乙方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甲方生产作业区域(施工、逗留)。

7、乙方所需能源介质,必须与甲方能源部门(或设备部门)联系,按要求在指定地点和允许的容量连接、使用;乙方如需在防火重点部位动火,必须按甲方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采取消防安全措施。

8、甲方需启动、运行施工区域内的设备设施时,必须确保事先通知乙方施工人员,并经乙方主管人员同意,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9、乙方需使用甲方设备设施时,应提交书面报告经甲方审批,并经甲方岗位操作人员允许、确认后方可按甲方规定操作使用,如有违反考核乙方2000元/次。

10、若施工日期推迟或施工完毕后返工,乙方应通知甲方,双方继续执行协议内容。

11、外委施工项目完工,外委施工单位在办理外委工程竣工结算手续时,或外委劳务结算前,应到外委工程主管部门、业主单位办理《施工安全管理签证单》,工程合同金额五万元以上项目须经安全管理部签字审批盖章,工程或劳务合同金额五万元以下项目由业主单位安全部门办理。

12、维检修、运行(营)年度总承包项目可以签订年度安全协议,其他按照合同对应签订安全协议。

协议补充条款:

本协议一式四(五)份。甲方工程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工程管理部)一份、工程金额伍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外来施工单位在开工前交安全管理部一份、业主单位安全部门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工程负责人(签名): 工程负责人(签名):

安全负责人(签名): 安全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外委单位,顾名思义,就是协助企业委托其进行生产和服务的外部队伍,外委外协已成为国际上通行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是发达国家常见的用工方式。我国外委用工模式发展迅速,在推动企业发展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因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战斗力,已成为我公司劳动力市场的发展方向。

几年来,设备维修中心各级领导始终把外委单位作为安全监管的重点强加防范,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外委单位安全管理严把“准入关、责任关、稳定关、监督关、验收关”五个关口,执行“统一实行本安体系、统一实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统一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统一开展班组建设、统一检查考核”五个统一的原则,真正将“预防在先,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形成了“全员全过程重点防范、定岗定职责严把五关”的安全监管模式,安全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外委单位的安全生产周期在不断延长。

一、目前外委承包单位普遍存在的安全状况。

1、大部分的外委单位都具有一个共同的特性,人员组成多为农民工,职工文化素质整体偏低,不具备掌握安全生产知识的能力,维修技术水平参差不齐。

2、年龄结构呈老龄化发展。

3、技术人员流动频繁。外委单位由于其待遇不很优厚,社保、福利、培训等保障机制不健全,人员流动性大,不能形成技术人才的阶梯储备。

4、安全基础管理薄弱,由于其工作的不稳定性,在制度形成和落实上存在漏洞。

针对这些问题,设备维修中心在加强外委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上,经过多年的摸索总结,紧密结合外委施工单位自身特点,严格认真执行外委队伍入厂程序,从责任划分、人员安全管理、机动车及驾驶员、本质安全管理考核四个方面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先后出台《设备维修中心外来服务单位安全管理办法》、《设备维修中心外来服务人员现场管理办法》,已形成一套完整的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二、坚持原则,注重优选外委施工队伍。

外委单位必须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安全资质证书,经审查合格,方能参与承包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并由上级相关部门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

通过符合程序的招投标,方可与公司签订承包商安全生产责任状,与设备维修中心签订外委外协施工单位(承包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协议书明确了外委单位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义务和责任,并根据合同金额按比例缴纳安全抵押金;严格执行《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办法》及设备维修中心有关的安全生产规定、制度;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用工合法性;必须为施工人员缴纳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保障从业人员人身安全与健康;通过各类制度约束,有力的保证了外委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设备维修中心根据《本质安全管理考核办法》的规定,专门建立了外委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台账。凡是与设备维修中心签订维修承包合同的施工单位,安监部门对各施工队伍名称、法人代表、项目经理的各类资质文件,特种作业人员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企业信息登记在案。通过建立档案,进一步加大对外委队伍的安全内业档案管理,延伸管理链条,提升总体安全水平。

三、强化教育,认真实行入厂“三级”教育。

安全教育培训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因素之一,通过建立合理高效的教育培训体系,以及行之有效的安全培训制度,不断提高外委单位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增强安全生产法制观念,熟练掌握安全操作技术要求和预控事故的能力,从而建立起防控、预控的坚固屏障。

外委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由于其从事的施工项目具有设备老化、技术含量较高、工作环境复杂等特点,而且受培训人员年龄结构偏大、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在实际安全培训中,设备维修中心根据受培人员的来源,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定向性安全培训。通过采取专项培训的方式,用最浅显易懂的语言培训施工人员,使他们懂得如何防范事故,保障自身安全。并组织安全觉悟高、技术熟练、经验丰富的老工人进行安全操作示范,边示范、边讲解,重点讲安全操作要领,说明怎样操作是危险的,怎样操作是安全的,不遵守操作规程将会造成的严重后果,收到了较好的培训效果。在中心—车间—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模式下,今年以来,已对外委单位完成81人次的中心级安全培训,为这部分新生力量安全进入维修状态奠定了基础。

四、加强监管,严格维修现场安全管理。

在检修现场,设备维修中心实行全过程、双监管安全监督制度,由维修中心和外委单位分别委派安全监护人,负责维修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监护,并加强安监人员对外委队伍作业现场进行巡回检查力度;车间安监员和监理员跟班检查;各级主管领导、群监员、青安岗员进行流动检查,重点监管检修工作单是否填写标准,现场交底会是否按时召开,高空作业安全带是否正确悬挂,现场停车是否停在安全范围内,高风险、高难度维修项目是否有安全管控措施等一些基础项目,对于有些应知应会反而屡禁屡犯的习惯性违章,必须从源头上加强约束。对外委单位统一实行本质安全管理考核没,并认真执行到位,及时发现和控制无痕不安全行为,逐步减少有痕不安全行为,确保现场维修工作的正常有序。

五、统一管理,强化本质安全体系考核。

设备维修中心还将外委单位纳入本质安全体系统一考核,要求他们完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中心从现场考核、指标、安全内业和文明生产四个方面做出详细考核规定,并及时将考核内容录入本质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公开。考核兑现分为单位和个人两项,对单位的考核实行百分制,对得分在90分及以上的外委单位为本安一级达标单位,全额提取安全结构工资,本安二级及以下达标,每降低一分扣减本单位安全结构工资2%(外委单位承包费中人员工资性收入的40%/12作为月安全结构工资考核基数)。大大提高了外委承包商安全施工的积极性。

中心还专门设立了本质安全奖励基金,每年初通过外委单位上缴相应比例的资金做为奖励基金,实行按月考核,季度兑现。单位考核得分=本季度三个月本安考核得分之和/3,按得分排名,对一、二、三等奖车间职工分别奖励500元、400元、300元/人,如考核期内某车间有一次考核成绩为“非本质安全车间”则否决季度本质安全奖励。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加强本质安全“三级”考核,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参与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设备维修中心增设了对领导班子安全工作执行力考核,同时制定了《考核扣分标准》。实行月考核季兑现方式,根据外委单位领导班子季度考核平均得分,按排名兑现。对领导班子的考核分两部分,一部分是外委单位季度考核结果,另一部分是单位领导班子安全工作执行力考核结果,考核得分为:外委单位季度考核得分*0.8+安全工作执行力考核得分。通过对各外委单位领导班子安全工作执行力的考核,整体安全管理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对检查组提出的问题和不足能够及时改进,各项工作能够按照要求稳步开展,调动了管理人员的安全工作积极性。通过这种正向激励手段,携手外委单位共同建设安全,共同收益安全。促进外委员工的安全荣誉感和集体凝聚力,有利于外委单位的自主管理,从而使外委单位不断地适应维修中心的安全管理,并最终融入到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中来,切实做到本安统一管理,同建共享安全的目标,促进企业健康平稳发展。

外委单位安全管理,是与企业发展唇齿相依的,企业必须持续不断地加强外委单位的安全管理,才能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总体水平,更好地为企业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为加强企业内部施工队伍安全管理,提高进厂劳动者的安全防护技能,切实做到作业中“零事故、零风险”,力争实现年度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为“零”的总目标,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五、外来施工队伍必须设立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报公司安全处备案,未设置安全管理人员的不得再进行施工。

六、外来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安全教育台帐,对施工人员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必须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台帐,较大安全隐患必须先制定整改方案报到公司安全处审核后方可作业进行整改;涉及到特种作业岗位的员工必须坚持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我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相关制度,同时施工方要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及台帐。

七、外来施工人员在作业过程中需要我公司相关设备或人员时,必须上报公司相关部门,公司指派专人进行配合作业后施工方方可施工作业,严禁施工方人员私自作业,如乱接、乱用电器等设备或设施。

八、外来提料车辆进入现场后,司乘人员要及时撤离现场,送货司乘人员要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做好装、卸车准备后离开生产现场,违者罚款300元。

安全处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协议篇五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合同期限:合同期限内

为保证乙方在甲方区域生产安全,依据相关法规条款,经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协议:

一、各自的权利、义务及应遵循的原则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安全法规以及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在安全管理方面上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协调、管理。

2、乙方的作业区域范围为区域内。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超出上述区域活动。

3、乙方应指定安全负责人,及时沟通和协商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安全问题,乙方安全负责人同时负责生产期间的安全。

4、未经甲方允许,乙方禁止动用甲方的各种设备设施、备件辅料或产品等物资,以及动火作业等。

5、乙方发现甲方生产活动可能影响其安全施工时,应及时提出,在解决以前应停止施工并撤离现场。

7、乙方应对所雇用的人员依法缴纳工伤保险。

8、乙方人员在甲方区域内维修施工过程中自行操作或与第三方产生的人身伤害等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二、乙方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1、生产前乙方应对全体施工人员应进行安全教育,落实相关法规规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以及防止高空坠物的安全措施。

2、乙方在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素质,同时要有安全监督、监护人员。

3、高处作业中使用的工具、物料,要妥善存放防止坠落,传递物品禁止抛掷。

4、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协议范围之外区域甲方设备、设施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确需进行停送电或拆接临时线时,应通知甲方安排具操作资质电工进行。

5、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如:电气焊作业、天车电葫芦作业等)必须具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做到持证上岗,并依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操作,乙方在维修施工过程中使用的设备、工具应依照该设备、工具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因操作不当而引发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7、在吊装、运输备件、材料或其他物品时,乙方应安排具该作业操作资质的人员进行,并安排具操作资质的司索工指挥,若确需使用指定起重设备之外的起重设备,应提前通知甲方,安排人员进行监护。

8、进入工作区域,必须佩带安全帽,并系牢帽带,穿戴好劳保防护用品。

9、在维修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下班时对现场进行打扫,达到甲方现场要求,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现场整理情况作出考核。

10、乙方在本协议签字前,对甲方各项制度要求及工作区域危险因素全部清楚,并知道了防范风险的相应措施。

11、甲方生产作业可能对乙方产生危险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及时协商制定防范事故的措施。

全部承担.三、乙方在自行维修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生效。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

代负责人签字:

年日责人签字:年日 乙方(盖章)月月

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协议篇六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权利、义务及安全责任

1、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施工前的现场状况、安全基础设施交底,并协助为乙方全过程施工提供安全供电、运输材料、安全环境条件。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制定整体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措施,并在施工前一周内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

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

4、甲方指派专管人员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的检查。

6、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对有损害甲方利益的电气、设 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处理。

7、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9、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施工现场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10、胶带更换安装施工时,甲方全力提供辅助方面的人力、物力及现有的设备配合。

第二条 乙方权利、义务及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负责胶带更换安装的全面工作。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和财产损失及延误工期影响正常生产等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执行。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乙方必须指专人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严格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向施工人员安全交底严禁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一并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开工前,乙方应到 甲方安监部门办理临时升入井证件并随身携带进入施工现场,证件严禁转借他人,待工程结束后交于甲方。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识。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源、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乱接设。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开关电源。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和质量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3、为确保主井一号胶带机更换安装胶带后按期正常生产,乙方必须做好皮带机的调试工作。

14、乙方应确保作业工期、在2017年4月30日—2017年5月3日内完成。

15、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设备事故或危及生命安全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第四条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六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

自乙方进现场作业起至安装试运转合格后截止。第七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九条 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第十条 以下五项为本协议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乙方项目经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施工人员名单;

3、乙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4、乙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5、甲、乙方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资料。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协议篇七

甲 方:朝阳金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 方: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原则,保障乙方工人的人身安全,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现签订如下安全协议:

工程名称: 施工区域: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

2.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章、违纪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3.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是施工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

2.在工作过程中如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3.乙方必须为所有工人、雇佣人员及其他施工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并购买保险赔偿额不低于当地最低标准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4.乙方必须在工人上岗前进行相应的安全知识培训。

5.乙方参加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及相关资质证书。

6.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安全施工需要时,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7.乙方应对现场安装施工的行为完全负责,乙方施工人员不得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能疲劳作业,并按规定做好保护工作。

安全协议编号:2015第 号

乙方必须要求施工人员严格遵守和服从现场生产安全规定及安全管理,在施工现场必须做到:

1.必须在施工前对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和防护用品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确认,保证性能完好。

2.不得拆除已架设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装置和安全标牌。3.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保护工地上临时用电电缆及配电箱的完好,不得用材料、工具等压砸电缆电线,确保用电安全。

4.在施工过程中需搭接临时电源、水源、气源等能源介质时,必须经甲方生产科同意,并由专业人员实施,且必须符合行业相关标准。

5.施工中需在易燃易爆易中毒区域动火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制定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

6.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疲劳作业。

乙方和甲方签订安全合同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缴纳两千元

安全保证金,甲方按合同条款对乙方进行监督。(备注:安全保证金2000元)

当乙方安全保证金余额不够扣款最大项目时,乙方必须交齐保证金后方可继续施工,否则甲方将无条件与乙方解除合约,且所有扣款不予返还。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甲 方(签章):

年 月 日

甲方安全部(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协议篇八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保护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以及甲乙双方的财产安全,防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签订此安全责任书。

一、安全管理内容

1.乙方必须具备法人资格,有合法的经营执照,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2.乙方应招用身体健康、无所从事岗位禁忌症的作业人员。

3.禁止乙方招用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或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到甲方公司参与生产作业活动。

4.乙方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为所属的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及其他相关意外伤害保险。

5.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必须对所属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和定期安全培训,并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6.乙方设备进入甲方作业场所须经甲方安全部门对设备进行检验,对浪费能源和不能保障人身安全的设备禁止进入甲方生产作业场所,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的要求进行检测检验,保证合格和在有效期内使用,同时对设备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保证安全生产。

7.乙方应按国家规定为所属人员提供足额、正规厂家生产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规定进行正确配戴。

8.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备,必须遵守甲方有关设备的管理规定,对设备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保障设备安全和人身安全。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殊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无证或证书超过有效期作业者,按违章作业处理。

9.乙方需设立专/兼职安全员,乙方委派 为专职安全/环保/防火员。

10.乙方应按照安全自主管理要求,开展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并同时遵循甲方的统一管理原则,制定一整套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如与甲方相关制度相违的,必须以甲方的制度为准。

11.乙方在甲方的生产场所在施工作业时,不经甲方设备和安全管理部门同意,不得私自动用甲方的设备设施,防止出现安全事故。

12.切实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甲方厂区或施工过程中,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财产损失、火灾事故及环境事故的,所有责任由乙方负责。13.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安全技术人员的监督管理,甲方有权对乙方违章人员进行处罚。乙方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发生安全事故,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4.乙方所有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甲方的交通安全规定,休假及外出时必须乘坐具有资质的正规交通工具。如有违反规定的,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

15.乙方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的,必须向甲方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伤者,重伤以上事故,必须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不得隐瞒。

二、环境管理防治责任

1.乙方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应实施预防污染措施,控制并减少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2.乙方应有效控制环境事故,降低可能造成的风险。乙方应节约资源、能源,做好废物的回收和管理工作。

3.乙方应强化对员工的教育和引导,提高其环境保护防治意识。

三、治安防范责任

1.乙方应严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实行治安保卫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2.乙方应建立健全治安信息报告制度,群防群治,对内部出现的或可能发生的各类不安定因素及治安事件,要做到及时发现和控制、上报。严格杜绝暴力伤害、偷盗或集体闹事等群体恶性事件。对违法、违规的,甲方可给与处罚,甚至可直接终止乙方的项目承包权,追究刑事责任。

3.乙方应经常开展法制教育,杜绝员工参与非法组织和从事非法活动,及时做好违纪人员的帮教工作。

四、其它

1.甲乙双方均应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消防及治安防范的法律法规,本责任书条款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执行。

2.本责任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

3.本责任书适用于乙方经甲方授权的在甲方厂区的所有作业活动。4.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与乙方在甲方作业场所内承包经营期限一致。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盖 章 盖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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