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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督查实施方案(模板17篇)

时间:2023-12-12 07:42:09 作者:雨中梧

工作方案的设计应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不拘泥于固定的模式。通过参考工作方案范文,我们可以学习到制定工作方案的常用写作技巧和表达方式。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预案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置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现结合本街道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的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处置森林火灾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街道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本预案,同时指导全办及象山村制定本辖区内森林火灾扑救预案,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森林火灾处置责任制。

2、协调配合,快速反应。半专业扑火队和群众相结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快速有效处置森林火灾。

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

4、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特别是特大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三)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街道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所有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

(一)本预案启动后,街道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承担本办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街道森林防火值班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联系电话:xx),负责电话值班、森林火情监测、森林灾火扑救协调等工作,街道森林防火应急分队接到任务后应快速响应,按职责分工,积极做好扑火救灾各项工作。

(二)街道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职责。

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下,街道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尽快扑灭火灾。具体职责是:

1、组织扑火力量,保证通讯畅通,做好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协调等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

2、负责协调扑火队伍调动,确保扑火器具、装备及物资快速运输,协助提供后勤保障。

3、指挥开展扑火救灾工作,负责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解决在扑火过程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三)街道森林防火领导机构组成。

1、成立街道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xx任组长,包村领导xx、分管领导xx为副组长,象山村、防火办、综治办、党政办负责人为成员。

2、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街道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分片抓的要求,实行街道领导包村(居)包村(居)干部及村组干部包组包山场的网格化管理责任机制。

(四)村(居)委会负责本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和完善本村(社区)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做好扑火准备,发生森林火灾时,及时组织扑救和上报信息。

(一)森林火灾预防。

1、街道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宣传要做到重点突出、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着重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典型案例、扑火安全常识、扑火科学知识;要公布街道森林防火办公室值班电话,要在中、小学校开展森林防火教育,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2、要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严禁在林区野外用火;各村(社区)组护林员要坚持巡山护林制度,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口的检查监督,特别是对清明节、冬至、春节前后上坟烧纸等野外用火严加制止,切实消除各项火灾隐患。

3、在重点林区有计划地开设巡护道路和防火隔离带,加强全街办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二)信息报告和处理。

1、发生森林火情后,村居单位要立即向街道防火办上报火情动态及组织扑救,街道防火办接到森林火灾的信息后,要立即做出分析判断,及时向街道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报告,并及时组织扑救。

2、出现重要火情时,街道森林防火办公室应在发现火情半小时内派人到达火灾发生地,并组织人员扑,现场指挥救火,控制火情,并根据灾情的严重性酌情上报。

3、当发生外火烧入或内火烧出的情况时,街道森林防火办公室及时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进行扑救。

(一)火灾扑救分工。

火灾扑救分前线指挥组、山火扑救组、后勤保障组、医疗救助组及现场保卫组,其具体分工如下:

1、前线指挥组:组长xx,负责指挥现场火灾扑救工作,合理安排扑火力量、收集防火情况及灾情数据,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情况。

2、山火扑救组:组长xx,发生山林火灾时,负责协调发动街、村干部、民兵应急分队及周边群众参加扑救,应急队员要携带好救火物资,迅速赶赴火警地点,开展扑救工作。

3、医疗、后勤保障组:组长xx,负责做好车辆调度,发生重大火灾或火势猛烈时负责联系有关部门。保障扑救人员的各项后勤服务,做好送水、送食品及增补扑火设备支援到火灾现场等工作。负责药品发放、现场医疗救护等工作。

4、现场保卫组:组长xx,在明火扑灭后,要组织人员看护火灾现场,清理迹地,并坚持留守观察2小时以上,防止暗火萌发,死灰复燃。火灾扑救结束后,要迅速进行情况调查,查明起火原因,对起火肇事者做好调查笔录,并进行必要的教育,损失严重的要依法进行惩戒。

(二)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为主,其它经常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

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三)扑火安全。

在扑火过程中始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四)群众安全防护。

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村(居)委会应在林区居民区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预先制订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居民安全撤离。当居民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轻微违章野外用火及森林火警案件原则上由街道防火办处理,一般及一般以上森林火灾案件由市林业公安派出所立案查处。

(一)火灾调查及评估总结: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准确掌握火灾面积、森林资源损失、组织扑救森林火灾、起火原因、肇事者等相关情况。街道森林防火办公室将情况汇总统计后,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上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奖励与表彰;对火灾肇事者,报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相关责任。

【商务方案】田东县商务局电动车充电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精选】

188。

号)文件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本方案。

长:卢志荣。

县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赵骏师。

县商务局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

苏一考。

县商务局副局长。

员:县商务局各股室负责人和各有关商贸流通企业的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综合股,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赵骏师同志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检查的组织、督导、实施。

“三合一”等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实现在第。

13。

届中国。

--。

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的目标。

即日起至。

9

8

日。

检查重点:各企业重点场所,电动车是否占用并堵塞消防通道、有否私拉乱接电源线路、停车点周围是否堆放可燃易燃物品等。各场所楼道消防通道有无电动车乱停乱放和违规充电、杂物堵塞或封闭,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是否配齐并完好有效,各场所管理人员是否都会熟练使用灭火器等。

各企业对辖区内的住宅生活小区、经营场所、死角地等逐一全面排查、检查,发现隐患要采取措施及时整改,企业要制定严格的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管理规定,严禁在居住生活小区私拉乱接电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严禁长时间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坚决遏制因电动车充电不当引发的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各企业要在生活小区和超市等重点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加强电动车使用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积极引导居民文明停放电动自行车、注意充电安全。县商务局将配合县消防安全委员会的牵头部门深入企业开展督查活动。发现隐患,督促整改,对未落实电动车充电库(棚)建设和日常维护管理工作,造成消防安全隐患或发生火灾事故的,县商务局将配合县安监局、消防大队和派出所要对管理责任企业或有关人员依法处理。各企业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切实增强做好电动车充电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企业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切实起好示范带头作用。要将

“电动车充电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融入到“三查三保”活动中,不留空挡,不留死角,不出漏洞,明确责任,全面排查、全力整改。

工作中要建立排查整治工作台账,对检查的每个经营场所、生活小区,都要建立实名排查台账,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逐一明确责任人、责任企业单位、整改期限,整改一件,销号一件,定期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各企业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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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日前将工作情况总结上报县商务局;县商务局汇总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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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上报县安委办。

XX镇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xx镇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吸取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县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坚持源头控制,技术防范、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工作目标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重点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专项整治,实现电动自行车的产品质量明显提升、使用管理明显规范、亡人火灾事故明显减少。

三、

整治时间2019年11月15日开始至2019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11月15日至11月30日)。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全面组织发动,广泛开展宣传。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单位和个人自查,排查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停放,充电和管理,并进行整改。

(三)。

总结。

阶段(2019年12月20日至12月25日)。各职能部门对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梳理,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县安委办,固化工作措施,建立常态机制。

四、组织领导我镇成立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邹镇英镇长任组长,由镇分管消防工作领导吴光耀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镇消防办公室成员、派出所、综治办、安监站、物业所、供电所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消防办,由消防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情况汇总、督查考核等工作。

五、整治措施(一)加强物防技防。参照新颁布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等技术标准要求,督促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电动车电器装置、绝缘性能、蓄电池密封性以及欠压、过流保护功能的相关技术标准。

(二)强化执法检查。各行政村、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对辖区小产权房、村民自建房、出租屋、居民住宅、“三小”和“三合一”等场所开展“敲门行动”,排查电动自行车“充电过夜”“进楼人车同屋”“私拉飞线充电”“充电无人看管”等突出问题,杜绝电动自行车在楼梯间、疏散走道等区域停放、充电,实现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区域与楼梯间、疏散走道有防火分隔。发现违规停放、充电且拒不及时整改的,依法严肃处理。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依法倒查生产、销售、改装等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重视宣传引导。各行政村要定期组织村民群众开展电动车火灾防范教育。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群、宣传栏等媒介,广泛宣传电动车火灾事故,引导广大群众停放电动车时要远离可燃物,避免长时间充电,不在门厅、过道充电。

六、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部署。各行政村、镇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切实将此项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落实主体责任,实行群防群治。各行政村、镇相关部门要督促单位自查自纠,提高行业自律、单位主体责任意识。加大执法工作力度,与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严查消防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加强宣传教育,形成强大声势。各行政村、镇相关部门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公共媒体,向社会公告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的内容和要求,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及时发布火灾预警信息,提醒社会单位加强自身安全防范,警示群众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行业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川建安委〔20xx〕6号)、《关于转发〈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段毅君同志在全省消防和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上讲话的通知)的通知》(川安办函〔20xx〕27号)、《关于印发德阳市集中开展城市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德安办〔20xx〕16号)和《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城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的通知》(德建发〔20xx〕83号)要求,结合《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成都市武侯区一汽配仓库火灾情况的通报》(川安办〔20xx〕24号),为切实加强全市建设领域消防安全隐患防范工作,深刻吸取成都武候区汽配仓库“3.6”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防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20xx年全市建设领域消防安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充分发挥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职能作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依法严厉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着力整治火灾隐患,完善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切实提高建设行业防控火灾的能力,努力预防和减少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维护全市建设领域消防安全防控形势持续稳定。

市住建局成立建设领域城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局总工程师冷皓兼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工作的组织协调。

加强在建工程消防安全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等,特别是在建的地下工程、高层建筑、危化品及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区附近的工程:一是检查建设工程项目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工程项目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是否建立,消防安全责任是否层层落实到位,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执行是否到位,应急预案及应急资源的落实情况等,二是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置到位,是否有消防平面布置图,是否组织开展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逃生演练,消防通道设置及通畅情况,消防给水系统的建立及维护情况等;三是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进行电焊、气焊、电气等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和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情况;四是检查施工现场动火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管理制度的建立及其执行情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用火情况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进入施工场地的人员的烟火管理等;五是检查建筑外保温材料和装饰设计施工防火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设单位是否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施工图选用建筑外墙保温系统及装饰装修防火材料,施工、监理单位是否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施工图对建筑外墙保温系统进行施工和监督,严格督促现场排查外墙保温施工工种交叉和和可燃材料的临时堆放造成的火灾隐患;六是检查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消防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临时办公用房、宿舍、食堂、库房、木工房等场所的消防管理责任落实情况,活动板房阻燃等级及大功率电器的使用控管情况。

责任单位:质安站。

督促物业小区既有建筑物业服务企业积极主动联系消防部门,认真做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消防设施巡查养护和消防知识教育宣传等工作。一是地毯式排查小区内生化池、高层建筑、地下建筑、电梯、给排水系统、消防设施等,全面整治楼道堆物、擅自安装铁门隔断应急逃生通道、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消防设施设备损坏不予修复等突出安全隐患;二是排查物业企业服务的办公场所、小区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场所配备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住宅小区地下空间是否违规住人、是否堆放危险物品等;三是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和管理单位、业主委员会落实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四是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健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电器产品、电气线路安装敷设,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责任单位:城建股、住保办。

加强城镇燃气、供水等市政公用设施和企业生产运营的消防安全管理:一是加大燃气行业消防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在前期开展燃气安全大检查的基础上,对燃气高压管网、高中压门站、储配站等重点部位进行排查,确保消防设施配备到位;排除灭火器配置过期失效、消防水池容量和存水量不足、消防水泵不能正常开启、消防栓及消防水带水枪不能正常使用等安全隐患;重点开展入户检查燃气用具的泄漏情况,确保燃气行业消防安全;二是认真开展市政公用消防用水、消防栓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市政公用消防栓被圈占、埋压及缺损、锈蚀、漏水、水压不足等安全隐患;三是对全市城镇供排水运营单位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消防设施设备使用维护情况、应急消防安全教育情况,有条件的单位应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演练。

责任单位:城建股、供排水管理股。

(四)强化宣传。

深入建筑施工现场、物业服务企业和燃气生产经营企业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宣传消防安全知识;要将消防培训纳入职业培训内容,尤其加强对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消防培训;以消防安全重点岗位人员和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为重点,加强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同时依托建筑工地民工夜校、建筑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考核培训班、燃气操作人员安全培训班等平台积极开展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

(五)加强应急演练。

组织以火灾事故预防、逃生、自救技能等为重点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演练,并逐步完善预案。要切实加强应急演练,提高风险意识,落实思想和技术层面的保障,要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火灾、应急和互救能力。

从即日起至20xx年6月底前,分3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即日起至3月26日前)。

相关股室(部门)要及时传达相关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动员到位,将工作责任细化落实到企业及个人。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27至5月31日)。

相关股室(部门)按照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彻底排查各类火灾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台账,及时整改、复查,形成闭环,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4月15日前,完成居住类综合楼排查整治工作,并将完成情况报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汇总统一上报。

(三)建章立制阶段(6月1日至6月25日)。

相关股室(部门)要以此次建设领域城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为契机,对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相关股室(部门)要建立组织机构,开展建设领域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信息互通、会商研判、严格执法等工作机制,形成合力,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全力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

相关股室(部门)要将消防安全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建设行业相关企业落实消防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三)注重实效。

相关股室(部门)从即日起加强检查,督导各生产经营企业、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开展自查,及时整改问题,堵塞工作漏洞,务必将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落地见效,对工作不落实的、发生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四)及时报送信息。

相关股室(部门)在整治行动结束后,要全面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建议等,于20xx年6月18日17时前将工作总结报至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统一汇总上报。

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市委、市政府相关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各类火灾事故教训,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决定在全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结合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属地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总要求,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及时消除隐患、化解风险,坚决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20xx年7月20日至9月20日。

主要检查以下7类场所和单位:

1.易燃易爆及危化企业;

2.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住宅小区;

3.宾馆饭店、商场市场、中小学校、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区域;

4.文物建筑、寺庙;

5.仓储物流、工业企业;

6.校外培训机构、沿街门店、家庭作坊、快递收发点等“三合一”“多合一”场所;

7.农户住房及出租房屋。

重点排查以下11个方面的消防安全隐患:

1.消防设施器材安装配备和完好有效情况;

2.建筑防火分隔、平面布置情况;

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道保持畅通情况;

4.燃气用具、电器设备线路规范敷设使用情况;

5.违规住宿、违章用火用电情况;

6.消防控制室值班落实情况;

7.消防物联网、消防维保运行和实施情况;

8.防火巡查、防火检查和培训演练落实情况;

9.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住宅楼四周及楼梯间堆放杂物整治清理情况;

1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情况。

1.各村负责排查整治辖区内住宅小区、老旧住宅楼、沿街门店、校外培训机构、家庭作坊、快递收发点等“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以及农户住房、出租房等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因地制宜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措施和要求,加强消防宣传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

2.金沙九年制学校负责排查整治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督促开展消防宣传和培训教育。

3.公安派出所落实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排查整治辖区“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4.文化站负责排查整文物建筑、寺庙等领域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5.卫健办负责排查整治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6.市场监管所负责排查整治生产、商场市场、商贸流通领域消防产品、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电气产品质量等消防安全隐患问题,依法督促特种设备制造单位加强特种设备生产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

7.村镇办负责排查整治辖区内所有建筑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8.应急管理站负责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一般单位以及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危化企业、银行、金融领域等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9.其他行业单位按照行业监管职责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一)安排部署阶段(7月20日前)。各村、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排查整治计划,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二)排查整治阶段(8月20日前)。各村、各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分工,针对本辖区、本领域消防安全隐患问题,认真组织排查整治。从7月19日开始,每周五报送1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问题隐患清单》,每次报送在上周的基础上累加统计。各村、各单位问题清单统一报送至镇消防安全管理站。对未按时上报的单位进行通报。

(三)专项督导检查(9月5日前)。镇政府对各村、各单位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主要检查各类场所是否排查到位,隐患问题是否整改到位,工作职责是否落实到位。督导检查情况以及问题隐患清单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消防安全红线意识。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明确具体职责分工、工作措施,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监管责任落实,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水平。

(二)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对发现的问题要联合调查、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对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三)强化督查,落实责任。各村、各单位要加强对本辖区、本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要及时发出限时整改通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工作走形式、隐患未消除导致发生火灾的,要对相关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坚决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城中村消防安全整治实施方案

为有效解决我区城中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提升城中村抗御火灾能力,树立城中村内单位和居民消防安全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切实整改和消除火灾隐患,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有效改善我区城中村消防安全环境,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潘集区现有城中村4处(芦范社区、杨圩社区、刘圩社区、刘庙社区),人口稠密,建筑密集,缺乏消防设施,电线私拉乱接严重,消防通道普遍不通畅,消防安全管理混乱,抗御火灾整体能力薄弱。这些城中村因其优越的地理区位和低廉的生活成本,成为城市谋生者理想的居住地。然而,长期存在的“城中村”消防安全风险,也成为了制约我区公共安全治理的难题。20xx年11月18日,北京大兴区西红门镇新建村发生一起重大火灾,造成19人死亡、8人受伤。此类火灾为典型的城中村亡人火灾案例,分析研究我区“城中村”存在的消防安全现状,如果不尽快治理,极易发生类似群死群伤的恶劣事故。

为确保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区政府成立以区委常委、副区长徐军林任组长,田集街道办事处主任李琪、消防大队大队长丁阳宁任副组长,建委、规划、城管、安监、电力、通信、水务、燃气、公安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中村综合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防大队,李永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田集街道、区政府相关部门要迅速行动,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整治重点和工作要求,强力推进专项行动。

(一)摸清隐患,建立底数。组织对城中村公共建筑、居民建筑现状进行专题调研,掌握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二)制定方案,分步治理。对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区分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整治。科学编制实施城中村火灾隐患整治的近期、中长期工作规划。

(三)逐步清理,降低存量。通过治理,实现老城区和城中村火灾起数、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数“三下降”目标,遏制亡人和影响大、损失严重火灾的发生。

(四)建立机制,形成常态。各有关单位要把城中村消防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明确辖区公安派出所、村(社区)委员会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完善城中村消防管理网络。分析辖区消防安全工作形势,研究解决辖区消防工作问题。

(一)规划方面。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无消防车通道或消防车通道被占用,消防车道宽度不足等影响灭火救援;违章搭建建筑,消防疏散通道堵塞;无市政消防水源,防火间距严重不足等问题。

(二)建筑方面。房屋耐火等级低,发生火灾后易造成火烧连营;安全出口设置不足、设有防盗窗影响人员逃生的“筒子楼”等单体建筑;集生产、储存、经营、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群等问题。

(三)设施方面。缺少室内消火栓、灭火器材或室内消火栓、灭火器材失效;缺少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问题。

(四)线路方面。电气、通信线路老化、敷设不规范、私拉乱接等问题;电瓶车违规充电等问题。

(五)管理方面。消防组织不健全,村(社区)委员会未将消防工作纳入日常管理,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宣传、初起火灾的及时处置等措施不到位,群众消防意识不强,自防自救能力较差等问题。

即日起至20xx年4月,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5月27日)。

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召开动员部署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强力推进综合治理。

(二)综合治理阶段(20xx年5月28日至20xx年3月21日)。

按照样板建设、整体推进的步骤,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工作目标,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分析问题、推动落实、注重实效。综合治理阶段,区政府将根据治理情况,召开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现场会、调度会,适时推进治理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3月22日至20xx年4月20日)。

区政府将组织开展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专项考评。各有关单位要对综合治理进行汇总分析,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巩固成果。健全完善提升城中村火灾防控长效机制。

(一)实施“路改”,保障消防通道畅通。加强对城中村道路的管理,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开辟防火通道,将城中村隔离成若干个防火区域,对确实无法开辟防火通道的,应规划防火带,加强防火分隔。禁止占用、堵塞消防车道;改造不符合条件的道路,使其宽度、转弯半径以及通过高度符合消防车通行及灭火救援的要求,确保有若干条可供消防车畅顺通行的道路。

(二)实施“水改”,保障消防用水需要。已建有市政给水管网的区域,通行消防车的道路应按国家规定标准建设室外消火栓,不能通行消防车的'道路应按每隔50米设置一个外置式室外消火栓,确保消火栓和消防给水管网全面覆盖城中村。无市政给水管网的区域,应建高位水池或在适当位置修建储水池,根据需要配建水泵房或配置消防机动泵,铺设消防给水管网,安装消火栓或配备消防水带、水枪;有天然水源的区域,要因地制宜修建取水平台、取水口,满足消防车吸水需要。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按照“谁使用、谁收益、谁负责”的原则实施。

(三)实施“线改”,保障电气、通信线路安全。规范建筑物内外电气、通信线路敷设,实现强弱电分离,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等违章用电行为。对陈旧老化的电气、通信线路,应按国家有关安全规范及时进行改造、更换,电气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阻燃型硬质塑料管保护,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电气设备应安装在不燃材料上。有条件的地区应对各类管道、管线进行统一规划和开挖埋设,实施电线地下敷设。

(四)实施“气改”,保障燃气使用安全。规范城中村燃气供给使用,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完善配套管理制度,引导群众安全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严禁“九小”场所内违规使用明火。有条件的地区应统筹规划管道燃气管网布局,实现管道燃气入户。

(五)实施“技改”,保障消防设施和装备。建筑物内必须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配备室内消火栓、消防卷盘、火灾自动灭火和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现阶段按国家标准配置确有困难的,可采用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烟感报警等技防改造手段。有条件的城中村,要根据火灾特点,以村(社区)为单位建立小微型消防站,组建志愿消防队,配备“小、灵、巧”的消防车辆,按相应标准配齐消防器材,满足处置初起火灾的需要。

(六)实施规范营业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应与居住场所严格分隔,商贸集中区域应划分商贸、仓储、物流区域,进行分类管理。生产、储存、经营集中区域的建筑,其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数量、宽度、距离等应满足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及相关治理要求。对非营业期间无人员停留和用电需求的场所应实施限时断电。

区发改委要支持城中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项目立项,在审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改造项目时,在项目中必须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内容及规模。

区教育局要对城中村内的中小学、幼儿园及社会办学等教育机构开展检查,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予以整改、取缔。

潘集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要加强对城中村中的网吧、棋牌室等娱乐类场所的检查和排查。消防大队要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提出加强消防安全的意见和建议;严格实施源头管控,严格按照国家技术标准和规范把关审批;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施一次全面排查整治,对其他单位依法实施消防监督抽查;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予以查处。田集派出所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依法对辖区内监管的场所实施一次全面排查和整治;在检查中发现城乡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发现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应书面报告田集街道办事处进行挂牌督办,并跟踪整改情况。

区财政局要加大对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和维护资金的投入,特别是涉及城中村公共消防设施投入,并有计划列入年度预算管理。

区住建委要全力配合消防大队做好市政消火栓维护和增设工作,全面摸清市政消火栓实有数、损坏数、应建数及分布情况,重点考虑城中村内建设,力争年内再增设一批市政消火栓,进一步保障城区消防用水。要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相关规划落实城中村消防站、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房等消防建设用地;已纳入城乡规划的消防站建设用地,一律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或占用。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违规建设施工单位,依法予以查处。要开展一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确保安全措施落实。要排查整治直管公房的消防安全隐患,指导和督促物业管理企业做好物业管理范围内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

区安监局要对城中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含仓储)单位,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点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进行查处;对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建筑内的进行排查,必要时依法提请政府予以关停。

潘集规划分局要协调有关部门编制消防规划并纳入城乡总体规划,保障公共消防设施与其他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对未经规划擅自施工或者投入使用的违章建筑,函告相关部门依法实施查处;对未依法办理规划审批手续的违法建筑进行清查,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函告有关部门依法予以限期整改或者强制拆除;委托具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城中村的消防安全进行重新评估,提出新的规划意见,并作为重点抓好落实。联合相关部门对城乡消防规划落实情况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

区城管执法局要对城中村既有违章建筑进行排查统计,对违法违章建筑,占道经营、堵塞消防车通道、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违法行为进行清理。

首创水务公司要加强对城中村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及其他供消防车取水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管理,确保完好有效;做好建成城中村的消火栓建设和维护保养。

潘集供电公司要定期对城中村供电设施、线路及电气设备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测,对一些陈旧老化的电气线路,应按国家有关安全规范及时进行改造、更换,电气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阻燃硬质塑料管保护,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电气设备应安装在不燃材料上。对用电单位和个人超负荷用电、违规拉线接电等可能引发火灾事故的,及时予以制止;经通知整改仍不整改的,依法中止供电。建设工程竣工后,未经相关部门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予办理接电手续。对违法投入使用的违章既有建筑,依照法定条件、程序中止供电。强化对居民住宅和“九小”场所、出租屋用电安全检查,发现违规用电的,坚决予以制止。

通信部门要对城中村的通信线路进行检查,对一些陈旧老化的通信线路,应按国家有关安全规范及时进行改造、更换,确保线路敷设不影响消防车通行。

田集街道要按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求,落实各级网格负责人职责,组织对所属城中村开展全面排查,分门别类建立各类场所的基础台帐,切实摸清隐患底数;组织对网格内的单位和场所实施消防安全动态管理,对“九小”、“三合一”场所、出租屋、既有建筑等场所进行重点监管,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住人场所进行集中整治;指导、督促社区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宣传活动,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性的消防疏散演练。

村(社区)委员会要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公约,开展消防安全自我检查、自我宣传、自我管理等群防群治工作;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对老城区和城中村内居民楼院(小区)、村组和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单位、小场所开展经常性防火检查,对辖区违章既有建筑进行排查统计并报街道、镇人民政府备案;建立志愿消防队,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组织小网格员开展一次入户宣传,依托社区服务中心、村中文化室,每月组织居民群众开展一次以家庭防火、初起火灾扑救以及逃生常识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和灭火逃生体验。

物业服务企业要保障服务区域内公共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负责管理、维护、保养服务区域内公共消防设施和器材;在服务区域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和进行消防演练;对服务区域内妨碍公共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以及破坏公共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及时制止;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

其他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切实抓好本部门、本行业中涉及老城区和城中村消防安全治理。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城中村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成立相关部门、田集街道有关人员参加的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常设机构。要切实加强领导,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采取坚决果断措施治理,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行书记、主任负责制,实行“一村一方案”,做到推进计划、整改资金“双落实”。

(二)部门配合,形成合力。各有关单位要针对城中村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依法治理。要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及时沟通信息,积极开展联合检查和联合执法,形成强大合力,共同推进工作开展。

(三)加强督查,严格追究。治理期间,区政府将每季度组织对城中村治理情况进行督查。对组织措施不得力、检查治理走过场的,给予通报批评。凡发生城中村亡人火灾和影响大、损失严重火灾的,严格实行问责制和倒查制,对存在渎职失职的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四)建章立制,群防群治。田集街道要组织发动村(社区)为单位组建志愿消防队,配置必备的消防器材,提高群众的自防自救能力。做到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能在最短时间内处置初起火灾,把损失降到最低。要指导村(社区)委员会推广居民楼院“楼长制”,加强防火检查、巡查,按“一楼一档”、“一院一档”、“一场所一档案”要求分别登记建档。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机制,开展城中村建筑物消防安全大普查。对城中村的重大火灾隐患,区安委会要挂牌督办,并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限时整改。在城中村专门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落实“三人三班”24小时不间断值守巡查制度。

(五)加强宣传,提高防范。各有关单位要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七进活动,针对城中村、老住宅火灾特点,组织发动村(社区)委员会通过张贴公告、发放宣传单、广播、组织义务流动宣传队等形式,把消防宣传深入到社区单位、住宅区,切实提高群众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独居老人、留守儿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田集街道、各有关单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潘集区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统计表(附件2)请于20xx年5月27日前报区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李永鹏,电话:4973119),专项行动期间,每月5日前上报月度工作简报和潘集区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3);20xx年4月20日前上报综合治理总结。

中学消防安全排查整治的实施方案

为加强全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整体素质,建立完善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一)全力防控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彩钢建筑、养殖区乱堆乱放、人员密集场所、石油化工企业、物流仓储企业以及老旧场所等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

(二)持续夯实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到2022年,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二、工作任务。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配合完成)。

1.实施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按照县应急管理局《有关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的.通告》文件要求,2021年底前完成高层住宅小区、社会单位、住宅区标线施划、障碍物清理、曝光警示等重点任务。

2.加强联合管理。充分发挥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作用,在消防安全公约中明确停车占用消防车通道的约束惩戒措施,强化群众自治管理。

1.配合完成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任务。按照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要求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印发2021年省列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古政办发〔2021〕56号)要求,2021年,全县完成1000户高层住宅灭火器材箱配备和具备条件的住户逃生缓降装置安装,6个社区、17个高层住宅小区微型消防站消防装备器材配备。同时,全面排查全县高层建筑是否确定管理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自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是否定期开展,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测系统是否接入,微型消防站是否创建达标,是否出台微型消防站队员优抚优待、激励保障等相关配套政策等,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三年整治计划,分步骤逐项整改,2021年重点督办一批高层建筑严重问题,2021年高层建筑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2022年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石化和易燃易爆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全面提升。不断加强石油化工和易燃易爆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重点针对石化企业是否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是否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和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是否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和微型消防站并开展实战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

(三)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

配合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公安派出所结合日常治安巡防、户籍检查、社区警务、群租房排查等工作,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民警点多面广、贴近群众的优势,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安监站适时组织力量对出租屋、老旧住宅等消防安全基础薄弱区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持续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配合相关单位对小微企业、家庭作坊开展检查,重点整治违规搭建、违章操作、危化品存储使用不规范、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等问题,逐级明确监管责任,逐一落实安全措施。

(四)夯实农村消防安全治理。

1.夯实农村消防安全基础。各村要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印发《县农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继续推进落实农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队伍作用,着力解决基础消防设施建设滞后、柴草垛乱堆乱放等问题,督促村民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消除身边的火灾隐患。

2.持续推动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推动落实近年来农村火灾隐患整治经验,各村结合脱贫攻坚和危房改造计划,将电改、灶改纳入改造范围,持续改造农村老旧电器线路,改造农村厨房灶台、炉灶、火炕等明火取暖设施,为烟囱安装防火罩,切实解决烟囱飞火、炕洞余火等生活用火不慎发生火灾的问题。各村要成立志愿消防队,按照标准配备消防器材和装备;镇安监站、村民委员会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重要时段落实24小时防火巡查;组织开展农村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大会和疏散逃生演练,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升自防自救能力。2021年底,全镇16个村组建志愿消防队。2022年,农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农村火灾起数明显减少。

(五)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教育、商务、文旅、卫生健康、宗教、电力等重点行业部门,2021年组织对学校及幼儿园、商场市场、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文物建筑、宗教活动场所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

消防部门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加强工作检查协调,提供消防技术服务。

(六)推行消防安全智能化专业化管理。

加强基层消防管理共建共治。2021年底前,将消防安全工作融入镇政府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范围,纳入基层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基层一体化信息系统和综合指挥平台,整合发动群防群治力量使用手机app确保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完成率达到100%;严格落实《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规定》,开展针对性培训,加强基层网格员队伍建设。依托镇安监站设置1名消防安全专干(兼网格专员),专职调度指导辖区消防检查、宣传培训工作。2021年底前,推行落实消防安全专业化监管。

(七)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制定《有关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作的三年计划》,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网格员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三、时间安排。

从2021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1年7月5日前)。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广泛发动,营造氛围。

(二)排查整治(2021年6月至12月)。各村按照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紧盯工作重点、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村对照前期排查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村结合实际,巩固经验成效,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工作责任。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实施项目化管理,挂表式推进,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2021年12月1日前报送当年工作总结;从2021年起,每年7月15日前报送半年工作总结,12月1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2022年12月1日报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总结。

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6月11日全省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暨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和市、县政府续会的部署和要求,深刻吸取杭州市临平区“6·9”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抓紧抓实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遏制亡人火灾多发势头,即日起至20xx年1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五大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站在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深刻认识抓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突出问题导向,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警觉、极端负责的态度,针对火灾易发多发的领域,抓实抓细消防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有效遏制火灾事故,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紧盯重点场所、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风险大排查,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督促整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有效管控消防风险,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亡人火灾事故、坚决防范一般亡人火灾事故,实现年度“遏较大、控亡人”目标,为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开展“遏较大”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开展老旧小区筑底数“大清查”行动,镇住建、资规、应急等部门要核对清查老旧小区建筑底数,精准确定风险管控对象,重点排查消防设施、消防车道或救援场地、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等方面的消防安全状况,督改各类消防安全问题。20xx年8月底前,依托老旧小区建筑消防安全数字化管理平台,建立动态数据库,有效管控突出风险。开展民宿(农家乐)消防自我管理能力“大提升”行动,派出所、农业农村等部门要组织民宿(农家乐)经营管理主体开展集中培训、集中演练,指导完善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全面提升自我管理和自防自救能力。20xx年12月底前,形成一支民宿(农家乐)消防安全的“明白人”队伍,有效提升民宿(农家乐)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二)开展自建房等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各村社、镇属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两类场所综合治理及城中村消防“隐患大整治、基础大巩固、宣传大提升”三年行动,一并推进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重点排查改为生产经营性合用场所、家庭作坊或沿街店铺的村(居)民自建房,重点整治违章搭建、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等13类重大风险。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基层消防巡防、打更、宣传等活动,引导群众使用“浙里办”的“隐患随手拍”应用,推动全社会参与“清剿火患”。

(三)开展“控亡人”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各村社、镇属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单位(场所)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提升活动,加大《动火作业“十个严禁”》宣传力度,重点整治用火不慎、违规用电、违章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违章动火作业,违规存放、使用危险化学品等行为。普及用火、用油、用气安全常识,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切实整改违规烧荒、乱扔烟头、不文明祭祖等行为。开展小型变压器、配电柜等室外输配电设备隐患排查,加强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检查,推进电气线路改造(套管)提升。全面推广“浙里办”的“消防自主管理”蓝码培训功能,单位(场所)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线上培训、线上考核,掌握消防安全常识、岗位消防安全要求、火灾防范和处置逃生知识。20xx年12月底前,实现“百万员工消防大培训”。

(四)开展工业企业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各村社、镇属各有关部门要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防范火灾爆炸事故专项整治,针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厂房(仓库)进行集中整治,重点打击企业违章搭建、违法改变厂房使用性质等行为,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筑牢生产经营本质安全屏障。要运用“浙里办”的“消防自主管理”提升重点行业的消防自主管理能力,运用“安全在线”录入排查信息、实现隐患“清零”和常态化管理。

“五大行动”从即日起至20xx年12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22日前)。各村社、镇属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计划,并采取多种形式,完成“五大行动”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6月23日至11月底)。各村社、镇属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对重点场所、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开展全面排查,建立工作台账,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排查登记和日常管理,分级分类推进整改、销号。

(三)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12月底)。各村社、镇属各有关部门要梳理工作成效、典型做法和问题不足,完成“五大行动”总结。固化大排查大整治成果,完善制度机制,提高重点场所、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镇属各有关部门要自觉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认真分析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形势,找准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对象,研究针对性的排查整治对策。各村社、镇属各有关部门主要干部要带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抓具体、抓落实、抓督导、抓处置,拧紧压实责任链条、责任体系。

(二)强化部门职责。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综合运用明查暗访、交叉检查、信息化监控和领导督办等措施,切实抓好本行业、本领域的消防安全工作。对职能交叉事项和新业态新风险的消防安全监管,相关行业部门要主动靠前一步,承担起行业监管责任。

(三)强化责任追究。“五大行动”期间,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地区和村居将在年度消防工作考核中视情加分。对工作不力、敷衍应付的,将按照《鹤盛镇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意见》要求,采取通报、警示、约谈、挂牌等手段,予以督促改进。对社会影响较大或属地调查难度较大的火灾事故,坚决实施提级调查、延伸调查、刚性问责。

(四)强化信息报送。6月25日起,各村社、镇属各有关部门及时将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排查表(详见附件)报送镇应急中心。镇应急中心将定期通报进展情况。

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会议、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结合全镇消防工作实际,决定自即日起至10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深刻汲取近年来火灾事故教训,以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为统领,紧密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重点工作,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精准发现和严厉查处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强化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综合治理。各村、社区要结合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紧盯住3人以上这个关键点,严格落实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综合治理“十二条”刚性措施,全面排查、摸清底数、一户一档完善档案。对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分级分类治理原则,及时消除各类隐患,形成整改闭环。8月底前,要完成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十二种情形的整改销案工作。

(二)加强公众聚集场所日常监督检查。相关物业管理部门要紧盯安置小区,将检查重点聚焦到致灾的火源、电源、燃气,以及影响蔓延扩大和人员伤亡的防火分隔、消防车道、疏散通道、消防设施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通、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不规范、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等十一类突出风险。对工业用房、自建房改做公众聚集场所的,要进一步摸排隐患并督促整改。

(三)统筹做好涉疫场所消防安全工作。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要结合疫情防控实际,持续做好涉疫场所风险研判工作。持续紧盯核酸检测点、隔离观察点等涉疫场所,养老机构等封闭管理单位、封闭小区、防疫物资生产企业,聚焦“有人管、防的住”这两个工作基本点,督促管理单位明确专人负责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紧紧盯住用火、用电、防火分隔这些关键因素,制定问题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研究提出“一点一策”,督促单位落实“三自”管理,确保隐患及时消除,内部管理严格有序。

(四)深化拆迁安置小区消防安全治理。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要组织开展安置小区火灾隐患整改“回头看”检查,聚焦消防车通道、消防设施、消防水源、安全疏散、用火用电、日常管理等方面,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值守巡查,常态化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确保拆迁安置小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提升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相关村要督促指导医疗、养老机构聚焦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制度不执行,电器使用、供氧供气、压力容器、安全疏散和因疫情防控临时关闭安全出口等方面风险隐患,落实自查自改,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逐项销案,切实消除一批养老机构火灾隐患存量。特别对于因疫情防控需临时关闭的安全出口,督促落实专人值守,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序组织人员疏散。

(六)强化厂房仓储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要紧盯老旧工业厂房、标准化厂房、电子洁净厂房、物流仓储用房、农村扶贫车间、工业园区、快递配送点等,督促企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对单位的工艺流程、基础设施、技术装备、防控手段等方面开展全面检查,逐个单位建立隐患、措施、时限清单,明确隐患整改经费和整治措施。特别对于各类停产租赁企业,要严格落实厂房仓库禁入清单要求,坚决纠治随意分隔带来的出口不足、分隔不严等突出风险,督促指导企业加强重点部位值班值守,严密各项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带险运营”。

(七)开展重点领域排查整治。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要结合风险研判情况,强化区域性火灾隐患、“不放心场所”等突出风险治理工作,有效遏制火灾多发势头。要持续落实好《六安市消防车通道治理联合执法管理机制》,常态化开展消防车通道联合治理工作。要紧盯电竞宾馆、密室逃脱、剧本杀、电商直播、电化学储能电站等新兴业态和新能源领域,强化源头管控,督促各单位及其所在建筑管理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实行火灾风险分级管控。要加强全镇无水小区整治,推动将无水小区改造分批纳入老旧小区改造等工程同步实施。要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对新建小区,指导同步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对于纳入改造的老旧小区,推动将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纳入统一改造计划。

(一)全面排查阶段。即日起至8月中旬,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全面组织开展大检查,一般性问题隐患要立查立改,重大风险隐患要列明清单、及时上报、销案闭环。县消安委各成员单位将开展查暗访工作,督促全面排查整治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指导单位、场所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二)集中攻坚阶段。8月下旬至10月底,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强化单位协作,针对大检查发现的重大风险和突出问题,加大工作力度,集中攻坚整治。对影响公共安全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场所部位,采取超常管控措施,降低火灾风险。对不放心的薄弱地区、部位和环节,组织开展随机抽查、驻点检查,严防漏管失控问题发生,全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三)巩固提升阶段。11月中旬前,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要对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开展“回头看”检查,推动进一步巩固提升治理成效。

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请于6月14日前报镇应急管理所;自6月起,每月26日前报工作开展情况;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结束后报送工作总结。

社区消防安全整治实施方案

消防宣传进万家,平安连着你我他。为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和防灾自救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须广泛宣传火灾的危害性,全方位普及消防安全知识,传授防火、灭火、逃生和自救技能,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构建平安社区。

1.提高社区居民消防意识,增强社区防火安全能力;

2.让社区居民亲自参与灭火,了解灭火和防火知识;

3.在社会上扩大南京师范大学学生会志愿服务中心的影响力。

“消防进社区防患与未燃”

20xx年11月8日早上7点—中午12点。

南京市5个有影响力的社区和小区。

(一)前期准备。

1、线下准备:

在南京市各选定的社区和小区街道张贴海报条幅等进行宣传;线上准备:在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进行活动宣传推广。

2、联系准备。

联系各大社区社区委员会和物业管理部门借好场地并协调社区居民参与消防演练;联系南京市消防局消防知识讲解员和消防专员进行专业指导工作;联系宣传中心制作活动海报展板。

3、物资准备:

借好音响和话筒,搭建舞台设施设备;准备好“消防进社区防患与未燃”和“共创安全和谐社区”两个条幅、宣传海报和展板;购买知识竞答礼品;准备好黑色水笔;准备好主持稿和知识竞赛题目。

4、人员准备。

邀请消防知识讲解员和消防专员;安排主持人;安排现场组织维护工作人员;安排宣传拍照写稿人员。

(二)中期活动。

7点布置场地,调试话筒音响,放音乐吸引居民前来;

8点主持人宣布活动开始,请消防知识讲解员上台讲解消防知识;

9点请消防专员现场讲解并演示灭火器材的使用并在现场邀请居民进行体验;

9点30进行消防知识竞答活动,和居民互动,给予回答正确的人奖品;

11点倡导社区居民在“共创安全和谐社区”条幅上签字;11点30点主持人宣布活动结束;工作人员整理活动现场。

(三)后期总结。

促进成立社区消防工作中心,请志愿者做好后续消防知识宣传和咨询工作;及时发布活动新闻和照片;做好活动资金的使用公示工作;召开活动小组成员会议,总结活动中的成功和不足。

城中村消防安全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隐患治理,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打牢城中村火灾防控基础,特制订本方案。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分步实施”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健全城中村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预防和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将城中村消防安全治理纳入“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专项规划和城市发展规划,按照“先急后缓、边查边改、先改后建、健全长效”和“属地具体实施、行业监管指导”的治理思路,利用三年时间,逐步解决城中村消防安全隐患突出、消防基础设施欠缺、消防组织不健全等问题,努力实现城中村消防安全人防、物防和技防逐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城中村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20xx年底,全市45%的城中村完成消防安全综合治理;20xx年底前,全市75%的城中村完成消防安全综合治理;20xx年底前,全市城中村全部完成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一)做好城中村消防安全改造计划。针对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等突出风险,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将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列入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内容。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分年度挂牌督办整改一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问题。(责任单位:各县区、园区,市城乡建设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有关部门)。

(二)开展消防安全“敲门”行动。依托乡镇街道、安监办(站)、公安派出所等基层力量,采取敲门入户形式,整合基层监管力量,建立“发现上报、调度处置、跟踪回访”工作流程,加大网格员巡查频次和火灾隐患督促整改力度,分组、分片区逐家逐户实施“敲门”行动,集中开展防火巡查和宣传培训,重点整治小型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数量不足、安全疏散不畅、防火分隔不到位、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用火用电不规范等突出问题。(牵头部门:市消防救援支队;责任单位:各县区、园区,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

(三)严查违章搭建。将存在违章建设的城中村建筑纳入县区违章建设攻坚行动重点内容,严禁各类私自搭建、擅自加建等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各县区、园区,市城管局、市城乡建设局等有关部门)。

(四)规范出租屋管理。制定出租屋火灾风险防范措施。各县区充分发动公安派出所、基层网格组织,进一步规范出租屋源头管控。对于既有出租屋,重点纠治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违规用火用电等突出问题,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指导、监督出租人、管理人、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做好消防安全防范措施。(牵头部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园区,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有关部门)。

(五)实施“路改”。加强对城中村道路的管理,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开辟防火通道,将城中村隔离成若干个防火区域,对确实无法开辟防火通道的,应规划防火带,加强防火分隔。禁止占用、堵塞消防车道;改造不符合条件的道路,使其宽度、转弯半径、通过高度符合消防车通行及灭火救援的要求,确保有若干条可供消防车畅顺通行的道路。(责任单位:各县区、园区,市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等有关部门)。

(六)实施“水改”。有市政管网的,确保消火栓和消防给水管网全部覆盖整个城中村;无市政管网的,应在适当位置修建储水池,并配建铺设消防给水管网并安装消火栓;有天然水源的,要修建取水平台、取水口,满足消防车吸水需要。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实施。(牵头部门:市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园区,市有关部门)。

(七)实施“线改”。按照“谁资产谁负责”的原则,规范建筑物内外电气、通信线路敷设,实现强弱电分离,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等违章用电行为。对陈旧老化的电气、通信线路,应按国家有关安全规范及时进行改造、更换,电气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阻燃型硬质塑料管保护,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电气设备应安装在不燃材料上。有条件的地区应对各类管道、管线进行统一规划和开挖埋设,实施电线地下敷设。(牵头部门: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园区,国网淮南供电公司、淮南市安广网络公司、中国铁塔淮南分公司、中国移动淮南分公司、中国电信淮南分公司、中国联通淮南分公司等有关部门)。

(八)实施“气改”。对于有条件敷设管道燃气并符合安全规范的,应统筹规划管道燃气管网布局,实现管道燃气入户。对于不具备敷设条件的,采取灵活的供气方式,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完善配套管理制度,引导群众安全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牵头部门:市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园区,淮南中燃燃气公司等有关部门)。

(九)实施“技改”。对体量较大的建筑物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消防技术规范标准和管理规定配备室内消火栓、消防卷盘、火灾自动灭火和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现阶段按国家标准配置确有困难的,可采用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烟感报警等技防改造手段。(牵头部门:市消防救援支队;责任单位:各县区、园区)。

(十)加强消防安全组织建设。督促指导建立健全城中村消防安全管理组织,配备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完善网格化管理制度,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推广居民楼院“楼长制”,推广运用网格化巡查终端,加强防火检查、巡查,按“一楼一档”、“一院一档”、“一场所一档案”要求分别登记建档。(牵头部门:市消防救援支队;责任单位:各县区、园区)。

(十一)推进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根据加强乡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要求,因地制宜推动建设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跟进加强业务指导,推动建立定期培训演练的常态机制,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提升城中村抗御火灾水平。(牵头部门:市消防救援支队;责任单位:各县区、园区)。

(十二)加强消防宣传培训。利用广播、宣传栏、微信群、横幅标语等,广泛开展警示性、提示性消防安全宣传。组织小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及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大培训”,提升消防安全意识,提高火场紧急避险与自防自救能力。(牵头部门:市消防救援支队;责任单位:各县区、园区)。

(一)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3月至20xx年6月)。

市政府成立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各县区结合实际,成立政府负责、部门实施、社会动员、居民参与的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研究制订“一村一策”治理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组织开展摸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有计划、有组织地深入开展综合治理宣传报道,定期曝光一批火灾隐患。20xx年6月底前,各县区要建立城中村消防安全风险“布局、建筑、设施、线路和管理”五项问题清单和隐患台账。

(二)集中攻坚阶段。(20xx年7月至20xx年6月)。

1.建强防控基础。结合实际,以社区、行政村为单位,建立微型消防站,组建志愿消防队,配备“小、灵、巧”的消防车辆,按相应标准配齐消防器材,满足处置初起火灾的需要,有条件的建设小型消防站,通过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定期防火检查,常态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处置扑救初起火灾,提升城中村自防自救能力。20xx年6月底前,所有城中村全部建立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并投入使用。

2.集中整治攻坚。坚持“精准实施、试点先行、总结经验、逐步推广”的治理思路,推广实施田家庵区舜耕镇洞山社区城中村消防安全治理经验,采取先易后难、分步实施方式,实施“路改、水改、线改、气改、技改”措施,加大消防违法行为整治力度,开展联合执法,震慑一批消防违法行为。20xx年9月底前,城中村所有经营性场所、出租屋、“三合一”等重点场所全部按要求配备灭火器材。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城中村电动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20xx年6月底前,完成城中村“路改”“水改”,城中村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疏散通道满足基本要求。20xx年5月底前,完成城中村“气改”,确保用气安全。20xx年9月底前,完成“线改”“技改”,城中村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消除。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0月至20xx年11月)。对综合治理阶段工作进行汇总分析,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巩固成果。不断健全完善城中村消防安全治理长效机制。

(一)加强工作领导。要充分认识城中村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重要性,严格落实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主要领导负责制,逐步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将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经费纳入分级财政预算,确保专款专用。强化工作调度推进,定期通报治理进展,统筹解决难题。

(二)强化联动合力。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针对城中村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依法治理。要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及时沟通信息,积极开展联合检查和联合执法,形成强大合力,共同推进工作开展。

(三)深化宣传教育。要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活动,针对城中村、老旧住宅火灾特点,组织发动村(居)委会通过张贴公告、发放宣传单、广播、组织义务流动宣传队等形式,把消防宣传深入到社区单位、住宅区,切实提高群众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独居老人、留守儿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四)严格责任追究。市政府适时组织对各县区治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组织措施不得力、检查治理走过场的,给予通报批评。凡发生城中村亡人火灾和影响大、损失严重火灾的,严格实行问责制和倒查制,对存在渎职失职的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20xx年3月31日前,各县区将本级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名单和20xx年任务清单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行动期间,每年11月底,上报年度工作进展情况报告(联系人:市消防救援支队,卢晗、吴问坤,电话:6674021,邮箱:xxx@)。

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进入春季,高温大风天气增多,林区内干枯的'草木等可燃物增加,我镇森林防火和农村消防工作形势十分严峻,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各村、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正确认识当前森林防火和农村消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对“两防”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为切实抓好工作的落实,经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落实责任,落实“两防”严管期包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一要加强领导。成立以镇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的“两防”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实行主要领导带班制度,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及时组织人员进村入户排查和消除火灾隐患,抓好“两防”严管期间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要实行包保责任制,明确责任。建立主要领导包总,分管领导包村,镇干部(县直部门帮扶单位干部)包组,村组干部包户的层层负责制。全镇划分为8个责任片区,抽调镇干部41名组成8个宣传巡查组,保证每片山头、每片林地、每个50户以上的自然村寨、每一名社会成员都落实包保责任制。

二、大力做好宣传工作。通过悬挂张贴标语、宣传车流动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学校教育、广播宣传等形式大力宣传以《森林防火条例》为主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加强对老人、儿童、智障人员及其监护人的宣传教育,教育群众移风易俗,严禁上坟用火,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不断提高群众安全用火的意识,规划方案《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三、做好设卡检查和村寨、山林的巡查。在进入林区的交通要道口设检查卡,严防火源进山。要进村入户和上山开展火灾隐患安全巡查,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对村寨内柴草乱堆乱放要及时制止,对野外用火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灭”。

四、做好应急准备工作。一是建立应急抢险队伍。镇成立森林防火和农村消防抢险应急分队,严管期间实行24小时待命制度,保障通讯畅通,保证有紧急情况随叫随到,同时各村相应成立民兵抢险应急分队,做到一寨一队伍,一村一培训,登记造册,不走过场,做到人人能使用灭火器,人人能组织灭火求援。二是充分调动各种救火资源,做好应急准备。

五、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公安、林业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快速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依法严惩肇事者。

六、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和农村消防安全的有效工作机制。一要建立森林防火和农村消防治理长效防范机制,包括乡规民约、村规民约、鸣锣喊寨制度等,实行户户联防、组组联防、寨寨联防,形成综合施治、综合管理、综合防范的工作格局。二要普遍建立村级森林防火和农村消防管理组织,每天对村民的安全用火、安全用电、大人和小孩玩火、“低行为能力人群”用火情况监管等情况,实行早提醒晚检查和白天有人看护晚上有人巡查的工作制度。

七、建立火灾扑救联防联勤机制。与周边乡镇建立森林防火联防机制,实现信息互通,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向对方通报火情信息,并协助搞好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八、切实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一是组建镇督查组,加强对镇内“两防”工作的督查,对督查工作中发现麻痹松懈、工作落实不到位、玩忽职守、有令不行或工作飘涪不实、甚至存在离岗或失职的不论是谁,该停职的停职、该撤职的撤职,该移送司法机关的要坚决移送。

二是对工作不力,发生森林火灾的责任片区,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是要讲政治,讲纪律。领导干部要带头到岗到位,对因脱岗缺位造成工作失控,火灾频发的,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四是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实行信息零报告制度,各村工作组明确一名信息报送员,每天14点前报镇森防办,镇森林防火办公室每天15点前向县森林防火办公室报送信息。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重点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镇结合实际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镇敬老院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敬老院。按照“一岗双责”,由组长方芳负责全面工作,副组长袁万才负责敬老院消防安全具体业务工作,明确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完善消防安全制度、措施,确保消防安全各点位工作有人抓,落到实处。其他副组长负责督促、检查、指导敬老院消防安全工作。

(一)开展敬老院消防安全隐患大检查。充分认识做好敬老院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敬老院开展排查、检查,通过检查,彻底摸清底数、消防安全状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责任清单。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整改,从严查处,限时整改。

(二)严格落实敬老院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全面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配备配齐消防设施器材,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措施,提高火灾防控和自防自救能力。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查改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设施、日常值班管理,特别是卧室用火用电、吸烟取暖、私拉乱接,厨房用气用油等方面的安全隐患,严格落实防火措施。

(三)加快敬老院行业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以《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贯彻实施。明确安全“红线”,推进服务高质量发展。

(四)全面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将敬老院的消防宣传、培训作为重要内容,要有针对性的安排培训。一是三年行动期间每半年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管理人员和入住人员消防安全素质。二是利用宣传手册、宣传单、电视视频等播放火灾隐患来引起警示。三是在通过消防安全培训,现场演练,指导疏散逃生技能。

从20xx年5月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5月至6月)。按照《市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确定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责任分工,全面部署,宣传发动。

(二)排查整治(20xx年7月至12月)。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自改,排查出来的问题建立台账,及时整改。明确整改时间和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

(三)集中攻坚(20xx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成效。组织开展排查整治督导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确保专项整治到位。

(四)巩固提升(20xx年)。深入分析敬老院安全方面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原因和矛盾,梳理完善制度,加快形成消防安全常态化长效机制。

(一)提高认识,组织有力。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切实加强敬老院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活动扎实推进,取得成效。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对“三年行动”进行全面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取得支持。

(三)仔细排查,认真整改。按照“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的要求,对敬老院开展地毯式排查,排查出来的隐患,建立台账和责任清单,落实到人、落实到事、落实到岗位,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城中村消防安全整治实施方案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我区先后开展了多次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消除了大批火灾隐患,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城中村”的消防安全问题仍较为突出,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遏止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广东省消防总队《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城中村”消防安全的实际情况,区政府决定从5月上旬起至10月中旬,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进一步推进“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目标,突出工作重点,紧紧围绕全面提升“城中村”消防安全基础建设的战略任务,坚持“落实责任、夯实基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逐步建立和完善“城中村”消防工作责任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提升“城中村”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抗御火灾整体能力,为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成立“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织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3、上步股份公司、田面股份公司、环庆股份公司、岗厦股份公司、皇岗股份公司、水围股份公司、石厦股份公司、新洲股份公司、沙尾股份公司、沙嘴股份公司、上沙股份公司、下沙股份公司、上梅林股份公司、下梅林股份公司。

办公室主任:林玉胜(区消防应急队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副主任:罗伟明(福田消防大队防火科科长)。

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办公室成员:刘宏儒、凌高、巫坚强、符瀛曦。

各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专人负责,抓好落实。

(一)领导小组责任。

2、审定各项工作计划及专项治理方案。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2、部署督促各有关部门落实“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区消防应急队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协调、配合福田消防大队开展“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4、及时协调解决在专项治理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保证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福田消防大队职责。

2、加强对各股份公司消防应急分队的消防业务指导和灭火救援培训工作;

3、收集和整理《“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表,及时将阶段性总结和相应资料向领导小组或上级部门反馈。

(五)区有关职能部门职责。

各有关职能部门在区政府统一部署下,积极协调、配合开展“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在专项治理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和困难,保证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各街道办事处、股份公司职责。

根据“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统一部署,成立相应机构,专人负责,抓好落实,保证本辖区“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按质按量完成。

要紧密结合“城中村”消防安全基础条件,紧紧抓住火灾隐患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专项治理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围绕“四个基础”下功夫,全面加强“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基础组织建设、基础制度建设、基础工作建设、基础设施建设”。

(一)基础组织建设。在区政府领导下,各“城中村”建立由街道办、城中村股份公司、社区工作站、警务室、物业管理单位、辖区单位和城中村居民代表参加的“城中村”消防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协调和组织开展“城中村”消防安全工作。各股份公司法人代表为“城中村”消防安全负责人,股份公司分管安全的领导为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各股份公司消防应急分队开展“城中村”消防安全工作。

(二)基础制度建设。明确“城中村”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办公室、警务室等机构及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各类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和落实“城中村”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工作制度、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消防检查整改、初起火灾扑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和警示制度等。通过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等形式,建立和落实“城中村”消防安全责任制,形成以街道办事处为主导,以“城中村”股份公司、社区工作站为依托,社区单位、行业部门、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城中村”消防工作运行机制。

(三)基础工作建设。要围绕“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遏制亡人火灾发生”的总目标,打牢工作基础,狠抓“三个加强”。一是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注重发挥“城中村”社区街道文化站、社区服务活动室以及公告栏、宣传栏、文化橱窗等现有设施的作用,广泛深入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防火、灭火和自救逃生知识。社区每幢建筑物出入口、楼道内和公共建筑内设置《社区防火安全公约》牌,在显著位置设置消防宣传图板和标志,有条件的要设置灭火器材和消防公益广告牌(箱)等。“城中村”所在社区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教育训练,每年119消防宣传日开展一次居民广泛参与的消防宣传活动,每年组织一至二次灭火和逃生演习。针对不同季节、不同群体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向居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资料。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形成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二是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城中村”消防安全委员会每月要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防火安全大检查,“城中村”社区单位、居民住宅楼院、居民住宅通道每周要检查一次。要充分发挥社区警务室和城中村消防应急分队作用,坚持每日防火巡查,及时纠正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创造良好的“城中村”社区消防安全环境。三是要加强消防技防改造。要将“三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和出租屋作为“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重点,按照“一畅两会”专项整治和既有建筑治理的要求,大力推广应用简易水喷淋系统、独立式火灾报警探头、消防救生梯等消防安全技术产品,推动对“城中村”消防安全技防、物防改造,畅通消防安全通道和安全出口。四是要加强消防灭火演练。“城中村”消防应急分队配备适应“城中村”灭火救援需要的必备的消防器材和设施,要针对“城中村”基本地貌和建筑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灭火救援演练,着力提高处置初起火灾的能力,确保“小火不出村”,遏制亡人火灾的发生。

(四)基础设施建设。依托“城中村”社区单位、治安岗亭、门卫室等单位、场所,设置消防报警电话和消防器材箱,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消防水带、水枪、消防斧、救生绳、应急灯等消防器材,随时接受群众的救助。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消防规划和基础消防设施建设,结合“城中村”消防安全布局和旧城改造,拓宽消防安全通道,尽快补上室外消防管网,配置室外消防栓、消防卷盘等消防设施。要落实管理责任,严格维护保养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建筑消防设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排查摸底(20xx年5月16日至20xx年6月20日,区消防应急队领导小组办公室已于5月16日下发《关于做好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股份公司消防应急分队做好本阶段工作)。全面进行摸底调查,逐一登记建档,准确掌握本区“城中村”的底数,进一步了解“城中村”消防安全状况,研究制订“城中村”消防安全治理方案,制定深化推进“城中村”专项治理的制度措施。区政府组织建设、安监、公安、消防、城管、租赁、城中村改造办等职能部门和街道办,召开“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动员大会,部署开展“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通过各种媒介和手段,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内外宣传工作,努力营造推进“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全面推进(6月21日至8月31日)。福田消防大队要按照“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部署和要求,全面启动专项治理工作。要紧紧抓住专项治理的重点,逐一落实。区“城中村”消防专项治理办公室组织工作组,深入各“城中村”加强指导和检查,帮助建立基层消防组织、基础制度措施,协助各“城中村”逐项落实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任务。这一阶段各“城中村”都要制定专项治理计划和进程表,并报区消防专项治理办公室备案。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检查考评(9月1日至10月10日)。区政府组织消防工作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验收。按照专项治理的内容和要求逐项对各“城中村”进行排查,对达不到治理要求的,及时落实整改。确保各“城中村”按质按量完成专项治理任务,以迎接市、省里的检查考评,并适时召开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全面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探索建立“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长效机制。

(一)周密部署,扎实推进。推行“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关注民生、保障民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进一步推动我区消防工作社会化的重要措施。各级领导要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意义,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街道办事处、股份公司要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机构,层层抓好部署落实。要结合辖区实际,深入摸底调查,找准治理方向,制定周密可行的专项治理方案。要狠抓工作专项治理的部署落实,确保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在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各有关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股份公司、社区工作站等基层组织,构建“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基层负责”的专项治理机制。要充分发挥消防联席会议制度或防火安全委员会作用,及时协调解决在专项治理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保证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指导,督促检查。区“城中村”消防专项治理办公室要指导帮助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建立消防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开展防火巡查和灭火演练;要指导督促各专项治理单位制定并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要按专项治理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夯实基础、扎实推进,确保各阶段专项治理任务的完成。

(四)建章立制,重在长效。福田消防大队要把“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当前正在开展的“一畅两会”专项整治活动和“三小”场所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要深入剖析“城中村”的消防安全状况,创新思路和方法,促进社区消防工作和消防安全技防改造等措施,探索建立“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长效机制。区政府对工作部署推进得力的,将予以表彰;对工作进展缓慢,成效较差的,予以通报批评。

(五)强化督导,及时反馈。区“城中村”消防专项治理办公室对各股份公司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要及时进行督促、检查、指导,确保各项相关工作落实到位。各股份公司每月2日前要将《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区消防专项治理办公室,各阶段结束后要及时将阶段性总结和相应资料上报区消防专项治理办公室,报送有关材料具体安排详见附件(联系人:符瀛曦,联系、传真电话:82917651)。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部署要求,决定在公司在建项目开展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大检查,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切实落实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严厉打击建筑工程消防违法行为,坚决防止各类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和维护安全生产法制秩序,进一步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取得实效,成立安徽东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领导。

组长:周先斌。

副组长:林晓平。

组员:季汝昆、廖胜前、夏秀云、蒋海涛、沈良科。

全面排查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消防安全疏散、自动消防设施、室内装修、外墙节能施工、电气线路设备等方面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具体内容包括:

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

2、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3、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

5、工地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6、建筑物之间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

7、消防器材状况、灭火器配置情况;

8、电气线路敷设及电气设备运转情况;

9、外墙保温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10、室内装修材料防火行能情况;

11、建筑材料堆放场地、易燃物品堆放场地情况;

12、焊接等施工现场有无易燃物品的情况;

13、施工人员生活区的防火隔离、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消防设备正常使用、电器线路敷设及电器设备运转等情况。

1、自检阶段:要求公司各下属项目部根据以上要求立即对在建工程进行消防安全自检活动,在11月20日前完成自检工作,并形成自检情况书面报告,提交公司安全生产部汇总。

2、督查阶段:公司安全生产部将自11月20日至11月21日,根据各项目部自检情况组织专项督查。

(一)各项目部要提高认识,增强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举办培训班等多种方式,普及防火安全知识,使广大民工工提高预防火灾、逃生自救能力。

(二)进一步督促施工单位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把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管城回族区关于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约谈会”会议上针对“河南盛昌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有重大火灾隐患的情况,会议督促我们公司应按照3月15日管城消防大队对我们消防设施大检查四项主要安全隐患,上级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冬季防火工作,严防较大以上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结合我县冬季防火工作实为认真贯彻落实营口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区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切实消除火灾隐患。服务业管理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行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当前形势,深化思想认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等法规文件,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的工作格局。依法落实整治火灾隐患工作责任制,集中消除和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为建设金和谐提供良好消防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明确目标任务,搞好隐患排查,采取辖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坚持落实责任,夯实基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积极开展我区火灾隐患排查,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促使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1、排查摸底(6月30日??7月15日)结合区内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内超市、市场进行重新排查,及时建立工作台账,对有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梳理。

2、集中治理(7月16日??9月1日)逐个超市、市场督促落实整改方针、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

3、检查总结(9月2日??9月2x日)组织有关部门对本辖区内的超市、市场进行跟踪检查。

三、领导机构。

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和省、市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明确要求为方针,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深刻吸取吉林、北京等地火灾事故教训,认真开展冬季防火工作,切实抓好消防安全监管,为全县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市场的副县长任组长,分管消防的副县长和公安局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庆云县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三、整治重点。

本着先急后缓、逐步解决的原则,对前期县安监局、市场建设管理局、消防大队综合评定为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酒水副食城、宝艺服装城、五金市场、蔬菜水果批发市场、金宇建材城、塑料杂品市场等6个市场首先进行整治。

四、工作措施。

(一)坚决取缔“三合一”场所。将“三合一”场所的留宿人员全部清出,并拆除住宿和生活设施。

(二)规范电气线路敷设和电器设备使用。各市场管委会要加强用电管理,合理分区并安装电闸,非营业时间统一拉闸断电。对老化的电气线路进行更换,并对所有入户电线穿管保护。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清除电器设备周围可燃物。

(三)保持疏散通道畅通。规范店内货物摆放,严禁占用、封闭疏散通道、出口,并最大限度地减少货物存量。

(四)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治理车辆乱停乱放行为,规范店外经营和堆放货物,严禁占用消防车通道。

(五)配备完善消防器材。督促各市场配足配齐灭火器、救生绳、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必要的消防器材,以满足发生火灾后的逃生自救和扑救初期火灾的需要。

(六)完善市场火灾防范措施。住宿人员全部迁出后,县市场建设管理局负责督导各市场管委会加强巡逻防范,强化人防技防措施,确保不发生火灾及盗窃案件。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11月16日至11月24日)。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各项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县消防大队在每个市场轮流播放火灾警示片,开展消防教育,营造浓厚氛围。

(二)全面整改阶段(11月25日至12月15日)。县市场建设管理局牵头,联合县商务、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明确工作职责,严格工作措施,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火灾隐患市场提出整改意见并下发整改通知书。对各市场实行分时段限电,确保所有住宿人员全部迁出,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发生反弹。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16日至12月31日)。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作用,由县市场建设管理局牵头,对火灾隐患市场进行全面验收,对整改不到位的要紧抓不放,明确责任,运用法律手段,彻底整改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搞好发动部署。消防安全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目前已进入冬季,风干物燥,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加,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各市场人流、物流集中,火灾事故隐患增多,防控难度加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清醒判断当前消防安全工作面临的严竣形势,针对市场存在的消防薄弱环节,积极开展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及时报道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及整改进展,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市场火灾隐患整治的强大舆论声势。

(二)全面摸底排查,严格整治隐患。县市场建设管理、商务、安监、公安、消防、工商等市场消防安全监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认真履行消防管理职责,全面落实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积极组织开展冬季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扩大整治覆盖面。要按照边摸底、边整治的原则,摸底一个、登记一个、检查一个、整治一个。对排查出来的火灾隐患,要严格消防监督执法程序,用好消防行政处罚措施,该罚款的罚款、该查封的查封、该停业的停业、该拘留的拘留,决不姑息迁就。

(三)强化督导检查,落实工作责任。为确保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县政府办公室将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察。重点督察排查整治措施是否到位,火灾隐患是否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对领导不力、行动迟缓、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结合“11·9”全国消防安全宣传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演习,旨在进一步增强我园全体教职工与幼儿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大家的自救、自护、逃生能力。

20xx年xx月9日(星期五),具体时间不定。

xx市xxxx幼儿园内。

总指挥:xx,发布火警、组织疏散、灭火。

通讯联络员:xx,接警后跑步口头通知,不得使用电话,避免影响对外联络。

现场指挥员:xx,组织现场灭火、报警、与外界联系。

疏散引导员:xx,组织幼儿到疏散点集中、安抚。

1、“失火”地点向总指挥xx报告,出现火警;。

2、总指挥xx通知联络员ss发布疏散通知;。

3、现场指挥员ss与安全员到达“失火现场”勘察、组织灭火、报警;。

4、各班保教人员组织本班幼儿沿安全逃生路线疏散:

小(1)、小(2)班打开活动室两侧门,从活动室东侧到中班活动场地上;。

小(3)班打开活动室两侧门,从活动室西侧到中班活动场地上;。

小(4)、小(5)班打开活动室两侧门,从活动室东侧到小班活动场地上;。

中(1)班打开活动室两侧门,从活动室东侧楼梯下,到中班活动场地上;。

中(2)班打开活动室两侧门,从活动室西侧楼梯下,到中班活动场地上;。

大(1)班打开活动室两侧门,从活动室东侧楼梯下,到小班活动场地上;。

大(2)班打开活动室两侧门,从活动室西侧楼梯下,到小班活动场地上。

要求:

(2)主班教师在前引路,配班教师在后保护,保育教师在中间照顾,不许漏一名幼儿。

5、各班清点人数,向疏散引导员朱惠芬报告。

6、总指挥xx、现场指挥员ss及后勤人员配合消防人员开展“灭火”行动,并根据火情决定是否继续撤离。

7、各班回活动室。复习《安全歌》:小朋友,请记下,如果着火不要怕,不乱跑,不喊叫,跟着老师最重要,低着头,捂住嘴,防止烟气吸入肺,一个跟着一个跑,逃离火场心欢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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