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道路工程分包合同篇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遵循公平、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分包工程名称:
2、分包工程地点:
3、分包工程内容:
4、分包工程范围:
第二条:合同价款元,最终以结算定案值为准。
第三条:合同日期
根据总包合同要求,分包工程合同工期为天。 月月日竣工,如遇下列情况,由分包方及时与发包方办理签证,并由发包方出具工期顺延证明,工期顺延。
1、因发包方原因未能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开工;
2、发包方未能在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4、一周内非总、分包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工期延误签证或工期顺延证明原件须及时交总包方。
第四条:承包方式
本工程按下列第项方式承包:
1、包工包料;
2、包工包部分材料;
3、包清工;
第五条:质量标准
该工程必须达到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总包合同所规定的质量等级担,与发包方计取的优质优价奖,由分包方计取。
第六条:结算方式
本工程按照总包合同约定方式进行结算。总包方向分包方收取工程结算总造价%的管理费,代扣代交工程结算总造价的税金。
工程结算总造价含发包方供料及优良奖。
第七条:工程款支付
1、按照已完工程量和总包合同约定的付款比例,发包方付款后,总包方在扣除第六条所列总包方应收的费用后,余款全部向分包方拨付。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并经发包方审定结算报告后,根据发包方付款情况按比例向分包方拨付,工程款付至价留足全额应收管理费和税金,剩余的款项作为保修金,保修期满根据责任进行清算。
2、分包方不得私自从发包方收取工程款。向发包方收取工程款,必须使用总包方的收款收据,并及时将收取的工程款全额交回总包方。
第八条:双方驻工地代表
1、总包方:
2、分包方: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材料负责人:
第九条:材料设备供应
1、分包方负责供应以下材料设备:
2、分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优先从总包方公布的合格材料分承包方名册的单位采购,其中允许找差价的材料由分包方与发包方共同看样核价订货,并与发包方办理价格认证手续。所购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并附有合格证、化验单。材料的实验费由分包方承担。
3、发包方供料由分包方按总包合同要求及时向发包方提交供料计划,并与发包方办理质量、数量验收及价格认证等手续。
4、分包方租赁的大中型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及当地有关部门对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
5、分包方租购材料、设备、招募劳务时,均不得以总包方名义进行。
第十条:总包方负责事项
1、选派工地代表,履行相关岗位职责。
2、参加发包方组织的施工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审核优化分包方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质量通病防治方案、技术改进方案和质量整改措施。
3、对分包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现场安全文明卫生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对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生产具有奖罚权。
4、负责施工技术资料、安全资料的检查、签证,协助分包方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及结算定案工作。
第十一条:分包方负责事项
1、选派具有施工管理专业资格和业务素质的技术员、施工员、预算员、安全员、技术资料员等,组建项目施工班子,有关人员应熟练掌握工程施工规范,具备持证上岗条件,履行相关岗位职责。
2、组织技术水平高,工种搭配合理的劳力进场施工。
3、负责施工场地平整,施工界区内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4、认真编制施工方案,严格按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规范、规程组织施工,及时向总包方提供全部完整的技术及管理的原始资料,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服从总包方管理。保证工程工期质量达到合同规定要求,对总包方负全面责任。
5、按合同规定及时编制工程预结算、施工进度计划、每月25日前向总包方和发包方提供下月计划和本月工程割算各两份。负责催促发包方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定案、支付工程款。对发包方未付部分的工程款,无权在发包方支付前向总包方索要。
6、按照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文明卫生达标现场的标准组织施工,服从总包方达标现场的规划及其管理,对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由其雇员引发的诉讼责任负责,在承担其经济损失的同时还应转承总包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7、负责编制《施工技术资料》、《施工安全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8、及时与发包方办理工程变更、隐蔽工程验收、材料价格认证及工期延误及各种索赔等手续。
9、按照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文明卫生达标现场的标准组织施工,服从总包方达标现场的规划及其管理。
10、对招募人员及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工程施工前向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详细说明安全施工技术要求,要求签字确认。对危险岗位人员,应书面告知其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危害。
11、承担属本工程施工单位应缴纳的上级有关部门收取的各项管理费用及社会费用,以及自身原因造成的上级有关部门、发包方、总包方处罚带来的经济支出。
12、发包方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与所用民工和材料、机械等供应单位签订劳务和供货合同。因分包方原因造成的拖欠工程款问题,由分包方自行解决,对于因此而造成的影响和责任由分包方承担,必要时总包方有权从工程款中扣除。
13、分包方有义务执行总包方制定的iso9002质量体系文件的有关规定,服从总包方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及时与发包方及有关各方联系进行竣工验收。
14、合同签订前,分包方一次向总包方交纳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其中%用作工期保证。
第十二条: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28天内,总包方会同分包方向发包方提出竣工结算报告,发包方与总包方审定结算报告之日起20天内,总分包方根据本合同第六条约定办理分包工程结算手续。
第十三条:工程保修
1、工程保修期内,分包方应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总包合同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负责对工程进行保修,并承担发生的有关费用。
2、分包方接到修理通知后,必须在两日内及时派人修理,否则总包方可自行修理。返修费用,总包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分包方向总包方交付。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总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主要义务,影响工程施工并造成损失的,由总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2、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质量要求的,分包方除承担发包方的罚款外,另按工程结算造价的向总包方支付违约金。
3、分包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竣工,造成工期迟延的,承担总包合同约定的工期每拖一天按工程造价罚%的 违约金。不能及时与发包方办理工期延误签证或工期顺延证明的,罚款300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工程拖期发包方的罚款。
4、收取工程款不能按约定时间交回总包方的,按收款额的10%罚款。
5、分包方不得将分包工程进行转包。否则,总包方将有权解除分包合同,并除以工程总造价10%的罚款。分包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五条:合同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有权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标。
2、总包方在资金拨付方面严重违约。
3、分包方私自从发包方拨款的和分包方在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劳力配备、现场管理、安全保障方面履行合同的能力不足以实现合同规定的目标,经总包方两次书面催告合理期限内仍不能解决的。
发生上述第3项情形的,分包方应在接到总包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五日内自行撤出现场,终止合同。割算工程款余款 自发包方拨付后30天内付清。主体施工期间解除合同的,除按照第六条规定结算外,总包单位再扣除已完工程结算造价的10%,用于弥补装饰阶段亏损。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调解不成时,向总包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工程竣工交付,双方办理完一切经济往来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有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十八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道路工程分包合同篇二
住所:
法定代表人:乙方:
名称: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分包事宜协商一致,于年12月4日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机房
2、工程地点:杭州市
二、分包范围
机房系统工程()
三、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年11月15日
2、竣工日期:年12月31日
3、乙方应当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甲方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4、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按合同金额1%/日支付违约金。
四、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乙方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甲方在收到该验收申请后经业主确认后组织竣工验收。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整改;整改期间,工期不予顺延。乙方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全套竣工资料,数量由甲方根据工程情况确定。
5、验收期限为乙方完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如超过一个月甲方仍无法组织验收,则视同验收合格。
五、安全施工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乙方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六、合同价款及支付
1、本合同金额(大写)为:圆整(人民币),如工程量发生变化,以双方工程结算确认的金额为准。
2、甲方在收到业主支付的相关工程款后十个工作日内凭乙方提供的收据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工程完工前甲方付清工程款,乙方不承担质保金,工程结算完毕后乙方一次性提供给甲方全额工程发票。
3、乙方收取工程款的指定帐号:。
七、质量保修
1、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2、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甲方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八、合同解除
8.1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故意损害甲方名誉或有其他行为导致甲方名誉受损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3甲方因上述两项原因解除合同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此项目的预期利润。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
若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和金额付款而造成工期延误由甲方负责,且每延期壹天应支付乙方应付款0.1%的滞纳金,总滞纳金金额不大于合同额3%。
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与大楼设备安装等单位的关系协调,若未及时协调好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误工工期不得超过5天,若误工期超过5天则每超一天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误工费每天1000元,总延误罚金不超过合同额3%。
甲方因更改原设计超出5%以上而造成多余的预算内材料,甲方须承担多余材料的运输、搬运费用(按实结算),并同时承担多余材料价值10%的搬运退货折旧等费用。
(二)、乙方:
若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交付使用,每延期壹天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0.1%的违约金总金额不超过合同额3%。
工程质量确保优良,若由于用材及施工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返工的一切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乙方必须按合同附件清单提供材料,若有更改须提前通知甲方并得到确认后方可使用,未经甲方认可的非合同内容材料甲方有权不予使用,以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争议解决
如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争议。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公章后生效。甲方在承接本项目过程中向业主所作的一切书面承诺,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书、评标意见、合同及其附件,均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约定的或约定与前述文件不一致的,以前述文件约定内容为准。
甲方:(章)
授权代表:
乙方:(章)
授权代表:
年月日:
道路工程分包合同篇三
十二、安全责任
1、乙方进场后,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安全纪律。对其务工人员必须进行遵章守纪和安全教育。
2、乙方必须确保所有施工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3、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生产安全,杜绝事故发生。
4、乙方务工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此导致甲方承担连带经济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在乙方的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5、乙方务工人员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安全纪律,甲方可根据其规章制度和纪律,对乙方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十三、工程质量、工程验收、工程检修
1、工程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国家规范,要求达到标准。
2、工程竣工后15天内,乙方应将工程验收所需资料整理齐全交甲方。对于验收不合格的,由乙方负责返工整改。返工整改后经复验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期限内再次整改或者解除本协议。由于工程验收不合格进行返工整改的工期延误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责任。
3、工程完工经各方面质量检查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结算资料,甲方协助办理结算。
4、工程保修
本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为修期内,因施工造成的质量缺陷乙方应无条件及时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四、工程结算:
1、本工程计价按并以审核后的施工图预算和决算为依据。
2、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有设计变更,应根据设计部门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调整总造价。
3、乙方提供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协助办理结算。
4、乙方按本工程总造价的向甲方上交管理费和税费等费用,甲方在支付给乙方的进度款中予以扣除。
十五、质量保证金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元质量保证金。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日内无息退还。
2、施工期间未经允许不得向甲方要工钱和不听指挥的一旦发现作清场处理。
3、工程质量通过甲方验收合格为准、方可结算工资。
4、质量保证其为一年、义务修补。
十六、违约责任
1、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双方必须全面覆行合同所规定的事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十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合同。
十八、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十九、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分包合同范文3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政策法规;为明确双方责任,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承包方式及范围:主体钢筋。
1、乙方分楼号编制钢筋用量计划,提供一份详细的钢筋明细表;
2、施工内容包括图纸范围内主体钢筋内容,既施工现场所有的钢筋配料、加工、制作、绑扎、对焊、套丝、钢筋到场卸车、分型号堆放整齐、防雨雪的覆盖等,所有工序环节必须保证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质检站验收合格。
三、工程单价:
1、本工程负一层、负二层及标准层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结算;基础按580元/吨结算;所有车库部分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80元结算(基础不单独结算);整个屋面、花絮部分按标准层面积的60%结算,本单价后期不再调整。结算面积按照图纸标准规定的工程计算规则计算(包括电梯间)。
2、甲方准备施工机具:弯曲机、切断机、对焊机、弯箍机、电焊机、套丝机;乙方准备施工过程中为确保安全所需用的安全帽、安全带等。
3、本承包价格只包含施工所需绑扎丝、水泥垫块,其他辅材乙方不负责。
四、施工要求:
1、总工期:自月年日,具体分项施工日期以甲方现场安排的进度计划为准。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进度要求及劳动力投入计划进行施工。
3、甲、乙双方在施工中紧密配合,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五、材料管理及施工机具的使用: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须根据工程进展将所需的材料计划提前五天上报甲方,经甲方相关人员审核后购置所需材料。
2、乙方领用材料,须经甲方批准,由施工员、保安员、领用人员办理签字记账手续后方可认领。
3、每项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对施工中所用材料进行核算,对超出预算部分,乙方按照剩余原材料价格的1.2倍赔偿甲方,此费用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六、安全、文明施工:
1、本工程必须达到滨州市文明工地及省级安全文明工地标准,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及验收时,乙方须配合甲方整理现场。
2、工程施工中,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指定的安全、防火、防盗等有关规章制度,本工程现场严禁烟火,严禁乱动配电箱,否则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3、文明施工,严禁随地大小便,乱抛杂物,保持作业面清洁、卫生,垃圾一日一清并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堆放,否则造成的清理费用由一方承担。甲方对施工现场整理不满意时,甲方派人负责整理,费用按200元/工日从乙方分包费用中扣除。
4、乙方进行高空或危险作业时,必须按照国家操作规定执行,觉不得擅自作业、违章作业。
七、结算及付款方式: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施工项目,若乙方施工的主体框架工程质量经甲方、简历及建设主管部门验收达不到规范要求和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暂扣相应单位工程应付的工程款,待乙方整改或返工后经验收达到相应国家质量标准时再付,整改或返工所发生的费用及工程延误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2、工程款结算乙方项目经理签字认可的工程量单据(明细表)为准。
3、工程款结算单位对施工进度割算审定完成、工程款到位后,甲方按照以下方式给予乙方拨款:地下负一层完成、地下负二层(正负零)完成;主体阶段按照六层完成、十二层完成、十八层完成(含花架)完成共五次拨款,每次拨款至完成建筑面积割算工程价款的80%,主体框架全部完工并经甲方、质检站验收达到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到总价款的100%。
4、在施工过程中如因设计变更、建设单位及甲方额外要求施工的项目,由甲方项目经理签字认可的单据为准,进入工程总价。
八、甲方职责:
1、甲方根据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要求安排施工进度,并对工程质量、安全进行监督,实行统一管理。
2、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两套图纸,并根据图纸和规范要求进行现场技术交底。
3、甲方根据工程进度及时提供材料。
4、根据合同所述以及工程进度,甲方应及时拨款,由于甲方拨款不及时,所造成的工程延期或其他损失,由甲方全权负责。
九、乙方责任:
1、乙方进场人员必须带身份证及复印件,进入工地后必须把施工人员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上报给甲方。未成年人及55岁以上老人严禁参与作业,凡患有心脏病、冠心病、高血压、精神病、身体残疾等不宜从事施工操作的人员严禁进场施工作业。
2、乙方须严格执行甲方与建立单位的各项规定,按甲方编制的工程进度按时完工。
3、乙方必须积极配合安全文明施工,接受各级领导安全文明检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4、乙方施工人员一定要认真组织材料计划,乙方所提材料计划以书面形式提前报甲方材料员;乙方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控制废料比例(按国家规定),超出部分按原材料价格扣款;坚决杜绝工人将剩余加工成型的成品料随意剪断扔至废料堆的恶劣行为,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如出现剩余成品料应分类堆放整齐并上报甲方管理人员,由甲方管理人员决定材料如何处理)。
5、乙方人员严禁打架、斗殴,发生一次打架事件每人罚款500---5000元,并承担一切后果,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如发现有偷窃工地材料、工具、物资者,每人每次罚款3000元,情节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签字生效,工程竣工后,所有款项全部付清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道路工程分包合同篇四
承包单位(甲方):
分包单位(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编制及使用说明
一、本示范文本主要以集团公司已下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部分地区公司的专业工程分包合同示范文本为基础编制。文本编制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法律规定与企业实际相适应。通过合同条款将公司的生产经营实践和业务流程加以规范,使合同文本更加符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需要。
2、通用性与针对性相统一。示范文本既满足地区公司对合同的共性需要,又尽可能增加合同针对性条款约定。
3、原则性与操作性相结合。文本的通用条款一经确定,不应随意更改。需要特殊约定的个性条款,可由地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
二、示范文本主要适用于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分包合同。
三、示范文本由合同文本及相关附件构成,使用中应注意文本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四、示范文本中关于词语定义的内容各地区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添加。
五、分包合同的签订应以本示范文本为基础。地区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可根据需要组织对示范文本进行细化,并报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法律事务部备案。
六、填写要求:
1、条款必须齐全,不能缺项。
2、填写语言应简练、准确。
3、填空条款填空处不能为空白。
目录
1.总则3
2.词语定义3
3.工程概况4
4.工程分包方式和范围4
5.合同工期4
6.合同价款与结算5
7.材料设备供应7
8.双方权利义务8
9.工程技术资料的提供9
10.工程验收和保修10
11.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11
12.技术成果权归属11
13.保密12
14.权利瑕疵担保12
15.对外关系12
16.保险12
17.工程转包与再分包13
18.不可抗力13
19.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3
20.违约责任14
21.争议的解决15
22.通知16
23.合同效力及其它约定16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
承包单位(甲方):
住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分包单位(乙方):
住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1.总则
1.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根据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关内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非主体工程的分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2.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2.1业主:是指将本分包工程所属的总体工程项目以招标或其他方式发包给承包单位(即本合同甲方)的建设单位。
2.2承包单位:是指通过投标或其他方式确定的与业主签订本分包工程所属总体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的施工单位(即本合同甲方)。
2.3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承包单位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完成的活动。
2.4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承包单位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
2.5工程师:是指为完成本合同所涉分包工程由甲方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
2.6项目经理:是指为完成本合同所涉分包工程由乙方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2.7监理工程师:是指甲方或业主确定的监理单位派驻现场负责履行监理合同的代表。
2.8总包合同:是指承包单位与业主就本分包工程所属的总体工程签订的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
2.9合同价款:指甲乙双方约定的,甲方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2.10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2.11图纸:指由甲方、业主提供或由乙方提供并经甲方批准,满足甲方或乙方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2.12施工场地:指由甲方或业主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甲方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2.13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3.工程概况
3.1工程名称
3.1.1总体工程名称:
3.1.2分包工程名称:
3.2分包工程地点:
3.3分包工程内容:
3.4分包工程资金来源:
4.工程分包方式和范围
4.1分包方式,按下列第种方式执行:
4.1.1专业工程分包
4.1.2劳务作业分包
4.2分包范围:
5.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阶段工期:
5.1开工及延期开工
5.1.2因甲方或业主原因不能按约定日期开工,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相应顺延工期。
5.2工期延误
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到下列情况,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损失承担责任,相应顺延工期:
5.2.1因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非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小时内,双方就损失情况和工期延期进行协商,形成书面协议。
5.2.2因业主或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设计、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未按约定支付工程备料款、工程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等业主或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5.2.3因业主提出变更计划或设计、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未提供施工现场水、电源、道路接通条件,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等业主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于业主原因造成窝工,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准备相应索赔资料向业主索赔,索赔费用分配双方另行协商。
5.2.4一周内非甲、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小时。
5.2.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采取赶工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承担相应处罚。若延误工期长达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根据总体工程进度安排另行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6.合同价款与结算
6.1本工程价款按(选择6.1.1款或6.1.2款)确定:
6.1.1本工程为招标工程,合同价款为元(大写:——元;本合同及本工程所形成的一切税金,由乙方自行负责;在业主要求的情况下,可由甲方代扣代缴)。此价作为拨付承包款项、材料、设备、工程备料款的依据,除甲方同意工程量增减或设计变更外,结算时不再进行调整。
6.1.2本工程为非招标工程,在全部工程的施工图预算未审定前,合同价款(暂估价)为元(大写:——元;本合同及本工程所形成的一切税金,由乙方自行负责;在业主要求的情况下,可由甲方代扣代缴)。此价作为拨付承包款项、材料、设备、工程备料款的依据,但不作为结算的依据。结算价款以甲方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为准。
6.2价格调整的因素
工程遇到下列情况乙方应在日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_____天内不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6.2.2招标工程甲方或业主同意工程量增减或设计变更。
6.2.3价格调整的其他因素:。
6.3价格调整的依据
6.3.1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政策文件;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工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文件。
6.3.2本工程为工程,适用下列款定额及取费标准。
6.3.2.1安装工程(包括与土建工程配套的安装工程),适用《石油建设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石油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石油建设安装工程其它费用定额》。
6.3.2.2土建工程(包括与安装工程配套的土建工程)适用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定额与费用标准。
6.3.2.3公路工程适用《工程预算定额》(jtg/tb06-02-2007)、《1996调整配套计价表》、《机械台班费用定额》([1996]610号)。
6.3.2.4上述定额不足部分可参照套用。
6.3.2.5工程师工作量签认单。
6.4工程拨款与结算
6.4.1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甲方按业主的拨款情况向乙方支付除合同价格10%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以外的工程进度款。甲方收到业主支付的进度款后15天内,依据甲方审批的乙方进度款支付材料向乙方支付。如果乙方没有填报工程细目的单价或价格,则甲方将不支付这些细目的费用,并认为这些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的价格中。乙方提供甲方审定数额合格的税务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进度款。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6.4.2经甲方书面确认的追加合同价款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6.4.3其他结算方式:。
6.5其他约定
6.5.1甲方委托乙方施工的分包工程,在经甲方同意后,依照有关规定单独编制费用预算。
6.5.2特殊工程的技措费应当按甲方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6.5.3甲方有权对现场签证进行复核、审查,定额包含的不应再编入预算。
6.5.4工程施工中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窝工,乙方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负责安排解决工作量或补偿待工人员人工费,机械费按停滞台班费处理;乙方没有及时通知的,甲方不负责。
6.5.5乙方应对其指定的下列账户信息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
收款人:
开户行:
账号:
7.材料设备供应
7.1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7.1.1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见附件1(主要内容包括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7.1.2甲方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乙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
7.1.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到货后24小时内,由甲乙双方共同清点,并由乙方负责保管。因乙方原因发生毁损、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1.4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乙方应在使用前提出异议,甲方负责解决,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否则甲方不承担责任。
7.1.5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检验或试验的,检验或试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7.2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7.2.1乙方采购除本合同7.1.1条规定以外的分包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应按图纸要求和标准采购,并要求“三证齐全”,乙方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7.2.2乙方应负责自行运输其所供应的材料设备并妥善保管。
7.2.3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图纸或质量标准要求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7.2.4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也可以委托甲方进行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材料设备无合格证明或经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7.2.5甲方发现乙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质量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有权要求乙方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7.2.6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须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7.2.7如甲方不能将其所供应的`材料设备(包括业主供应)运到施工现场,可由乙方负责运输、装卸及保管,运输费、装卸费及保管费按标准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8.双方权利义务
除本合同其它条款约定以外,双方具有以下权利义务:
8.1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的,甲方在开工前日内将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乙方。监理工程师行使以下职权需甲方批准:。
监理单位更换监理工程师,甲方在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8.2甲方委派为驻工地代表,行使工程师的权利。甲方在更换驻工地代表前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8.3乙方委派为本项目经理,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的履行。乙方在更换项目经理前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8.4甲方义务
8.4.1按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和施工所需的应由甲方办理的证件、批件。
8.4.2编制施工组织总体设计安排,全面负责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技术、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
8.4.3根据乙方需要,甲方为本分包工程的实施提供施工机具和运输条件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甲方不能提供部分施工机具和运输条件时,应由乙方自行解决。
8.4.4按时向乙方提供工程技术文件和施工图纸;组织乙方参加业主方图纸会审;按时向乙方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8.4.5统筹安排乙方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具体费用由乙方承担。
8.4.6组织分包工程的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
8.4.7负责与业主进行分包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沟通与协调。
8.4.8其他约定:。
8.5乙方义务
8.5.1在合同签订生效后日内,按施工组织总设计安排的要求,编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参加甲方的综合平衡。
8.5.2在工程开工前日内向甲方提交技术措施、材料供应计划等施工技术文件。
8.5.3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编制分包工程的预决算、施工进度计划。
8.5.4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或损失,乙方应予以修复或赔偿。
8.5.5乙方需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按时向甲方提交每月工程计划、当月已完成工作量统计等各种报表。
8.5.6遵守业主和甲方有关的管理制度及监督、检查。接受业主或甲方聘请的监理公司的监督和管理。
8.5.7确保分包工程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并就分包工程质量与甲方共同对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8.5.8乙方应保证其工商营业执照及各种资质的真实性,如发生借用第三方的相关证件导致权利纠纷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8.5.9其他约定:。
8.6甲方可以随时书面通知乙方暂停乙方在本合同下全部或任何部分工作。乙方应立即暂停对工作的进一步实施,并应在上述停工期间,照料需由乙方监管的所有在建工程及业主/甲方财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向乙方发出通知终止暂时的停工,且乙方应尽其最大努力在收到上述通知后立即恢复履行其义务。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停工使乙方延误其工作的实施,各方应对上述延误对进度的影响和必要的停工、复工费用进行协商,并在考虑上述延误后进行调整。
9.工程技术资料的提供
9.1开工前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套,非标图套,国家标准一律由乙方自备。
9.2引进成套设备,甲方向乙方提供原版图套、中文图套、施工要领书或技术标准套。
9.3一切设计变更、材料代用、技术问题联系单均采用书面形式,且经设计人签字并加盖设计部门公章,方为有效。
9.4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时,乙方应在小时内通知甲方,由甲方及时通知业主,待解决方案确定后小时内将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提交乙方,乙方按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由此增减的费用双方协商,工期相应顺延。
10.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本分包工程验收按适用的专业工程建设标准、规范执行。甲方与业主有特殊约定的,从其约定。
10.2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0.2.1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小时内、项目(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小时内,乙方将验收内容、时间和地点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到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小时内,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方可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
10.2.2工程师接到通知小时内未验收的,乙方可顺延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损失;验收合格小时后,工程师未在验收记录上签字,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0.3重新检验。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其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或业主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0.4工程试车
10.4.1在设备安装前小时内,乙方必须会同业主、甲方和设计单位对设备、结构、几何尺寸进行检查,并对基础上的轴线、标高进行复核,同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和中间交工手续。设备安装应按照安装的次序及施工进度陆续组织设备进场,并在安装前由甲乙双方共同开箱清点,做好记录。安装验收后,将有关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和随机配件交给甲方,工程师在验收单上签字。
10.4.2联动设备的单机试运转工作由乙方负责组织,并在试车前小时内将试车内容、时间、地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业主,由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联合试运转由甲方或业主组织,乙方配合进行,其费用按有关规定执行。
10.4.3其他约定:。
10.5竣工验收
10.5.1分包工程完工后日内,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验收报告。分包工程经竣工验收(包括中间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后,由甲方在验收文件上签字,作为乙方向甲方交工的凭证;验收不合格时,由乙方返工或修理,并负担全部返修费用。
10.5.2甲方收到验收申请日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日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分包工程验收合格。但甲方根据业主对主体工程的竣工验收安排,通知乙方顺延验收日期的除外。
10.5.3甲乙双方对分包工程验收合格,不能免除乙方在总体工程验收时对分包工程所应承担的责任。
10.5.4分包工程完工后日内,乙方应绘制竣工图一式份,工程变更不大的由乙方在原施工图上加注核定单编号,提交甲方存档。在工程交(竣)工后日,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工程交(竣)工资料一式份。
10.6工程接收
分包工程验收合格后,应当办理工程交接手续。自接收之日起,甲方承担其照管责任。并负责工程的维护、保养、维修,但不包括需由乙方完成的缺陷修复和零星扫尾的工程部位及其区域。甲方也可委托乙方对验收合格的分包工程进行照管,发生的费用双方协商处理。
10.7质量保修
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前,与甲方签订《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见附件2)。
10.8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乙方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审核,报经业主同意(重大改变需取得设计单位同意),其节约部分的比例分成由甲方会同业主与乙方协商确定;乙方采取新工艺、新技术等措施实现的节约部分归甲乙方所有,具体比例由双方确定。
10.9其他约定:。
11.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
与本分包工程相关的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事宜按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分包hse合同》执行。
12.技术成果权归属
在施工过程中所取得的专利或专用技术等权属按下列种方式中执行:
a、甲方所有。
b、乙方所有,甲方有权无偿使用。
c、甲乙双方共有(收益分成比例双方另行协商)。
d、甲乙双方与业主协商成果归属及收益比例分成,并达成协议。
13.保密
13.1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所获得的图纸资料及在施工过程中所取得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工作成果属甲方所有,乙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以任何方式泄露。
13.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把与合同有关的资料给出版社和新闻机构发表或学术引用,或者使用本合同任何部分进行促销和做广告宣传。
13.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应用本工程图纸资料。
13.4对于乙方使用的新技术和新方法,甲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
13.5本合同的保密条款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保密资料依法定途径公开前,同样具有约束力。
14.权利瑕疵担保
因执行本合同的需要,合同一方提供的与本合同工程技术有关的设备、材料、工序工艺及其他知识产权,应保障对方在使用时不存在权利上的瑕疵,不会发生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业机密等情况。若发生侵害第三方权利的情况,提供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因侵权给合同相对人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15.对外关系
15.1乙方与业主、其他专业服务队伍之间的工作关系由甲方负责协调,其他对外关系由乙方负责。
15.2其他约定:。
16.保险
16.1乙方应为下述事项办理保险,保险期从开工日期起至保修期结束之日止:
16.1.2施工设备、进场的材料的损失或损坏;
16.1.3乙方的雇员的意外伤害;
16.1.4施工现场第三方责任险。
16.2保险额度不得低于甲方的要求。如果业主为工程、工程设备和材料办理了工程一切险,但乙方应负担该保险的免赔额以内的损失。在开工日期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保险单和保险证明的复印件。
16.3所有保险均应对所发生的损失或损坏以人民币提供补偿。如果乙方未能提供所要求的保险单和保险证明,甲方可以办理本应由乙方提供的保险,并从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回甲方支付的保险费;如果没有应支付的款额,则已支付的保险金将成为乙方的到期欠款。
16.4在发生理赔事件后,乙方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和甲方,并抄送业主,乙方应将理赔的详细过程和结果及时通知甲方和业主。如果由于乙方失误和疏忽造成理赔的失败,甲方有权评估上述损失或损坏的费用,并从应支付或将支付乙方的进度款中扣除。
17.工程转包与再分包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所涉及的全部工程项目或劳务作业转包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
18.不可抗力
18.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一方未尽通知义务或未采取措施避免、减少损失的,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9.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9.1合同变更
19.1.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内容涉及总包合同相关权利义务调整的,应经业主同意。
19.1.2总包合同变更涉及本分包工程的,甲方双方应签订变更协议。
19.2本合同可因以下因素解除:
19.2.1总包合同的解除
19.2.1.1如在乙方未全面履行分包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解除,则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解除分包合同。
19.2.1.2因本合同第19.2.1.1款原因解除分包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完工程价款等必要支出的费用。
19.2.1.3在本合同第19.2.1.1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况下,乙方经甲方同意为分包工程已采购或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应全部移交给甲方,由甲方按实际采购价格(或工程所在地造价部门确定的价格)支付给乙方。
19.2.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19.2.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19.2.4因一方违约(包括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根本无法履行。
19.2.5依本合同第5.2.5款,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逾___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9.2.6其他
19.3合同变更或解除,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0.违约责任
20.1甲方违约责任:
20.1.1未按时拨付工程备料款,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20.1.2未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并相应顺延工期。
20.1.3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20.1.4未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或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按下列计算方法赔偿乙方损失:,并顺延工期。
20.2乙方违约责任:
20.2.1未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每逾期日,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作为违约金;甲方可在结算时予以扣除。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赶工措施,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行为对整体施工进度已造成严重影响,甲方有权将其未完成的工程内容交由其他单位完成,并与乙方解除合同或另行签订合同补充协议。
20.2.2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期限负责整改,并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或工程质量保证金的%作为违约金;甲方可在结算时予以扣除。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总体工程质量事故隐患,且无法修复的,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损失计算方法为:。
20.2.3未经甲方允许,乙方私自与业主就本合同项目达成协议,或直接接受业主指令,损害甲方利益的,视为乙方违约,并按合同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0.2.4乙方未用其本体员工进行施工,而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视为乙方违约,按合同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构成违约,且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20.2.5乙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按下列计算方法赔偿甲方损失:。
20.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0.4如果乙方严重违约造成合同终止,且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违约金,则现场的所有材料、乙方拥有的设备、施工机械、临时工程可由甲方留置。甲方有权为继续实施该工程之目的允许其他乙方使用。在合同终止时,甲方应对所有扣押的乙方的物品自行估价,在甲方自行或雇佣他人完成该工程并在扣除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各类款项后,将剩余的款项(如果有的话)退还乙方。
20.5因主合同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将自动解除或终止,乙方不得主张任何索赔。
21.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方式解决:
21.1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仲裁规则在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双方都应执行。
21.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1.3因关联交易合同发生争议,提交双方上级领导机构裁决。
22.通知
甲方:
通讯地址、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
乙方:
通讯地址、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
23.合同效力及其它约定
23.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3.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3.3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其优先解释顺序约定如下:。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通知、会议纪要、备忘录、补充文件、指令、传真、电子邮件、变更和洽商等书面形式的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3.4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执______份,乙方执______份。
23.5其它约定:。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负责)人法定代表(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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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工程分包合同篇五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二、 承包内容
1、 厂房地脚螺栓,主钢结构,次钢结构和维护结构的制作和安装,具体工作内容:(按图纸所包含的所有钢构相关的内容)。
2、 乙方包,材料采购供应,加工制作,运输安装等,以单价包干形式承包该工程。(本合同内容不包含窗、楼梯护手、土建、水电及所有装饰部分)。
三、 工期
1、 以本合同生效,施工人员和主钢结构件进场的第二天开始算,总工期为____天完成制作安装,并达到验收标准。(在施工过程中如因甲方原因,或遇雨天、停电和不可抗拒因素工期相应顺延)。
四、 质量和材料采购要求
1、 主钢结构材质(除吊车梁、抗风柱为q235b)以外,其他所有主钢结构材质均为q345b,所有材料厚度下差不得低于50丝。
2、 所有次钢结构材质均为q235b。
3、 屋面和墙面彩板厚度均按图纸要求加工安装。
4、 乙方所采购材料要符合国家相关规范。
5、 施工质量按照国家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其他标准及施工图设计要求施工。(工程质量等级要求为合格)。
五、 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
1、 本合同工程单价为:___________计算,工程全部完工按实际建筑四周滴水为界收方,以现场实际所收方量为准(夹层不另行计算)。
2、 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约为_____________工程总造价约为_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 整)。
3、 合同结算方式为:(合同约定单价包干)。
六、 付款方式
1、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工程总造价的30%作为主钢构材料的预付款,款到开始购料。
2、 主钢材料进入工厂并通知甲方,甲方须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最迟不得超过(二)个工作日到工厂取样送检。
3、 甲方取样后乙方开始正式加工生产。
4、 主钢构全部进场并开始正式安装,(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本工程总造价的30%作为次钢材料的购料款。
5、 所有次钢和檀条安装完毕,(七)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本工程总造价的30%作为维护材料的购料款。
6、 余下本工程总造价的10%作为工程质量保质金。
7、 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自验收之日起(一十二)个月内,无其他质量问题。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本工程10%保质金,合同终止。
四、甲方责任
1、负责协调工作。
2、负责为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电源、水源。道路场地平整、职工住宿等与本工程相关的良好施工条件。
3、负责协调乙方和土建、设计及其他部门的配合工作。
4、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如未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每日工程量总造价的0.5%比例付给乙方作为逾期违约金,直至按约定付清为止,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和所有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5、超过合同约定日验收,结算,按每日工程量总造价的0.5%比例付给乙方作为逾期违约金,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6、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及时采取措施弥补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经济损失,并顺延工期。
7、工程未验收,甲方提前或擅自使用,由此造成的质量和其他问题,由甲方全部承担责任,同时视为(本工程合格)。
五、乙方责任
1、在施工中乙方应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安全施工管理,避免一切质量和安全事故发生,因乙方自身原因发生的一切意外伤亡事故及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乙方的工程质量达不到国家规范,甲方有权勒令停工、返工,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工程拖期,每日向甲方支付每日工程量的0.5%违约金。
4、服从业主、监理及甲方的监督、管理并随时提供施工资料和工程实物检查。
5、遵守业主,甲方的规章制度。
6、施工安全设备、劳保用品和机具由乙方自行承担所有费用。
六、工程变更
1、设计图纸经会审后,原则上不准变更,如需变更时,应提前十五天办理变更手续,书面通知对方。因变更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造成的追加工程量应及时签证,并加以计算。
2、在施工中,如承包方发现施工图纸或说明不符合设计要求,要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处理,若不能正常施工,应顺延工期。
道路工程分包合同篇六
承包单位(甲方):
分包单位(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编制及使用说明
一、本示范文本主要以集团公司已下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部分地区公司的专业工程分包合同示范文本为基础编制。文本编制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法律规定与企业实际相适应。通过合同条款将公司的生产经营实践和业务流程加以规范,使合同文本更加符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需要。
2、通用性与针对性相统一。示范文本既满足地区公司对合同的共性需要,又尽可能增加合同针对性条款约定。
3、原则性与操作性相结合。文本的通用条款一经确定,不应随意更改。需要特殊约定的个性条款,可由地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
二、示范文本主要适用于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分包合同。
三、示范文本由合同文本及相关附件构成,使用中应注意文本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四、示范文本中关于词语定义的内容各地区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添加。
五、分包合同的签订应以本示范文本为基础。地区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可根据需要组织对示范文本进行细化,并报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法律事务部备案。
六、填写要求:
1、条款必须齐全,不能缺项。
2、填写语言应简练、准确。
3、填空条款填空处不能为空白。
目录
1.总则3
2.词语定义3
3.工程概况4
4.工程分包方式和范围4
5.合同工期4
6.合同价款与结算5
7.材料设备供应7
8.双方权利义务8
9.工程技术资料的提供9
10.工程验收和保修10
11.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11
12.技术成果权归属11
13.保密12
14.权利瑕疵担保12
15.对外关系12
16.保险12
17.工程转包与再分包13
18.不可抗力13
19.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3
20.违约责任14
21.争议的解决15
22.通知16
23.合同效力及其它约定16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
承包单位(甲方):
住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分包单位(乙方):
住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1.总则
1.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根据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关内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非主体工程的分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2.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2.1业主:是指将本分包工程所属的总体工程项目以招标或其他方式发包给承包单位(即本合同甲方)的建设单位。
2.2承包单位:是指通过投标或其他方式确定的与业主签订本分包工程所属总体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的施工单位(即本合同甲方)。
2.3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承包单位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完成的活动。
2.4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承包单位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
2.5工程师:是指为完成本合同所涉分包工程由甲方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
2.6项目经理:是指为完成本合同所涉分包工程由乙方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2.7监理工程师:是指甲方或业主确定的监理单位派驻现场负责履行监理合同的代表。
2.8总包合同:是指承包单位与业主就本分包工程所属的总体工程签订的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
2.9合同价款:指甲乙双方约定的,甲方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2.10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2.11图纸:指由甲方、业主提供或由乙方提供并经甲方批准,满足甲方或乙方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2.12施工场地:指由甲方或业主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甲方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2.13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3.工程概况
3.1工程名称
3.1.1总体工程名称:
3.1.2分包工程名称:
3.2分包工程地点:
3.3分包工程内容:
3.4分包工程资金来源:
4.工程分包方式和范围
4.1分包方式,按下列第种方式执行:
4.1.1专业工程分包
4.1.2劳务作业分包
4.2分包范围:
5.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阶段工期:
5.1开工及延期开工
5.1.2因甲方或业主原因不能按约定日期开工,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相应顺延工期。
5.2工期延误
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到下列情况,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损失承担责任,相应顺延工期:
5.2.1因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非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小时内,双方就损失情况和工期延期进行协商,形成书面协议。
5.2.2因业主或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设计、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未按约定支付工程备料款、工程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等业主或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5.2.3因业主提出变更计划或设计、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未提供施工现场水、电源、道路接通条件,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等业主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于业主原因造成窝工,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准备相应索赔资料向业主索赔,索赔费用分配双方另行协商。
5.2.4一周内非甲、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小时。
5.2.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采取赶工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承担相应处罚。若延误工期长达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根据总体工程进度安排另行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6.合同价款与结算
6.1本工程价款按(选择6.1.1款或6.1.2款)确定:
6.1.1本工程为招标工程,合同价款为元(大写:——元;本合同及本工程所形成的一切税金,由乙方自行负责;在业主要求的情况下,可由甲方代扣代缴)。此价作为拨付承包款项、材料、设备、工程备料款的依据,除甲方同意工程量增减或设计变更外,结算时不再进行调整。
6.1.2本工程为非招标工程,在全部工程的施工图预算未审定前,合同价款(暂估价)为元(大写:——元;本合同及本工程所形成的一切税金,由乙方自行负责;在业主要求的情况下,可由甲方代扣代缴)。此价作为拨付承包款项、材料、设备、工程备料款的依据,但不作为结算的依据。结算价款以甲方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为准。
6.2价格调整的因素
工程遇到下列情况乙方应在日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_____天内不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6.2.2招标工程甲方或业主同意工程量增减或设计变更。
6.2.3价格调整的其他因素:。
6.3价格调整的依据
6.3.1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政策文件;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工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文件。
6.3.2本工程为工程,适用下列款定额及取费标准。
6.3.2.1安装工程(包括与土建工程配套的安装工程),适用《石油建设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石油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石油建设安装工程其它费用定额》。
6.3.2.2土建工程(包括与安装工程配套的土建工程)适用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定额与费用标准。
6.3.2.3公路工程适用《工程预算定额》(jtg/tb06-02-2007)、《1996调整配套计价表》、《机械台班费用定额》([1996]610号)。
6.3.2.4上述定额不足部分可参照套用。
6.3.2.5工程师工作量签认单。
6.4工程拨款与结算
6.4.1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甲方按业主的拨款情况向乙方支付除合同价格10%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以外的工程进度款。甲方收到业主支付的进度款后15天内,依据甲方审批的乙方进度款支付材料向乙方支付。如果乙方没有填报工程细目的单价或价格,则甲方将不支付这些细目的费用,并认为这些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的价格中。乙方提供甲方审定数额合格的税务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进度款。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6.4.2经甲方书面确认的追加合同价款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6.4.3其他结算方式:。
6.5其他约定
6.5.1甲方委托乙方施工的分包工程,在经甲方同意后,依照有关规定单独编制费用预算。
6.5.2特殊工程的技措费应当按甲方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6.5.3甲方有权对现场签证进行复核、审查,定额包含的不应再编入预算。
6.5.4工程施工中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窝工,乙方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负责安排解决工作量或补偿待工人员人工费,机械费按停滞台班费处理;乙方没有及时通知的,甲方不负责。
6.5.5乙方应对其指定的下列账户信息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
收款人:
开户行:
账号:
7.材料设备供应
7.1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7.1.1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见附件1(主要内容包括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7.1.2甲方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乙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
7.1.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到货后24小时内,由甲乙双方共同清点,并由乙方负责保管。因乙方原因发生毁损、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1.4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乙方应在使用前提出异议,甲方负责解决,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否则甲方不承担责任。
7.1.5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检验或试验的,检验或试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7.2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7.2.1乙方采购除本合同7.1.1条规定以外的分包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应按图纸要求和标准采购,并要求“三证齐全”,乙方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7.2.2乙方应负责自行运输其所供应的材料设备并妥善保管。
7.2.3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图纸或质量标准要求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7.2.4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也可以委托甲方进行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材料设备无合格证明或经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7.2.5甲方发现乙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质量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有权要求乙方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7.2.6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须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7.2.7如甲方不能将其所供应的`材料设备(包括业主供应)运到施工现场,可由乙方负责运输、装卸及保管,运输费、装卸费及保管费按标准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8.双方权利义务
除本合同其它条款约定以外,双方具有以下权利义务:
8.1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的,甲方在开工前日内将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乙方。监理工程师行使以下职权需甲方批准:。
监理单位更换监理工程师,甲方在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8.2甲方委派为驻工地代表,行使工程师的权利。甲方在更换驻工地代表前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8.3乙方委派为本项目经理,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的履行。乙方在更换项目经理前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8.4甲方义务
8.4.1按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和施工所需的应由甲方办理的证件、批件。
8.4.2编制施工组织总体设计安排,全面负责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技术、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
8.4.3根据乙方需要,甲方为本分包工程的实施提供施工机具和运输条件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甲方不能提供部分施工机具和运输条件时,应由乙方自行解决。
8.4.4按时向乙方提供工程技术文件和施工图纸;组织乙方参加业主方图纸会审;按时向乙方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8.4.5统筹安排乙方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具体费用由乙方承担。
8.4.6组织分包工程的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
8.4.7负责与业主进行分包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沟通与协调。
8.4.8其他约定:。
8.5乙方义务
8.5.1在合同签订生效后日内,按施工组织总设计安排的要求,编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参加甲方的综合平衡。
8.5.2在工程开工前日内向甲方提交技术措施、材料供应计划等施工技术文件。
8.5.3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编制分包工程的预决算、施工进度计划。
8.5.4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或损失,乙方应予以修复或赔偿。
8.5.5乙方需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按时向甲方提交每月工程计划、当月已完成工作量统计等各种报表。
8.5.6遵守业主和甲方有关的管理制度及监督、检查。接受业主或甲方聘请的监理公司的监督和管理。
8.5.7确保分包工程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并就分包工程质量与甲方共同对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8.5.8乙方应保证其工商营业执照及各种资质的真实性,如发生借用第三方的相关证件导致权利纠纷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8.5.9其他约定:。
8.6甲方可以随时书面通知乙方暂停乙方在本合同下全部或任何部分工作。乙方应立即暂停对工作的进一步实施,并应在上述停工期间,照料需由乙方监管的所有在建工程及业主/甲方财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向乙方发出通知终止暂时的停工,且乙方应尽其最大努力在收到上述通知后立即恢复履行其义务。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停工使乙方延误其工作的实施,各方应对上述延误对进度的影响和必要的停工、复工费用进行协商,并在考虑上述延误后进行调整。
9.工程技术资料的提供
9.1开工前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套,非标图套,国家标准一律由乙方自备。
9.2引进成套设备,甲方向乙方提供原版图套、中文图套、施工要领书或技术标准套。
9.3一切设计变更、材料代用、技术问题联系单均采用书面形式,且经设计人签字并加盖设计部门公章,方为有效。
9.4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时,乙方应在小时内通知甲方,由甲方及时通知业主,待解决方案确定后小时内将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提交乙方,乙方按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由此增减的费用双方协商,工期相应顺延。
10.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本分包工程验收按适用的专业工程建设标准、规范执行。甲方与业主有特殊约定的,从其约定。
10.2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0.2.1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小时内、项目(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小时内,乙方将验收内容、时间和地点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到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小时内,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方可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
10.2.2工程师接到通知小时内未验收的,乙方可顺延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损失;验收合格小时后,工程师未在验收记录上签字,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0.3重新检验。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其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或业主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0.4工程试车
10.4.1在设备安装前小时内,乙方必须会同业主、甲方和设计单位对设备、结构、几何尺寸进行检查,并对基础上的轴线、标高进行复核,同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和中间交工手续。设备安装应按照安装的次序及施工进度陆续组织设备进场,并在安装前由甲乙双方共同开箱清点,做好记录。安装验收后,将有关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和随机配件交给甲方,工程师在验收单上签字。
10.4.2联动设备的单机试运转工作由乙方负责组织,并在试车前小时内将试车内容、时间、地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业主,由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联合试运转由甲方或业主组织,乙方配合进行,其费用按有关规定执行。
10.4.3其他约定:。
10.5竣工验收
10.5.1分包工程完工后日内,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验收报告。分包工程经竣工验收(包括中间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后,由甲方在验收文件上签字,作为乙方向甲方交工的凭证;验收不合格时,由乙方返工或修理,并负担全部返修费用。
10.5.2甲方收到验收申请日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日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分包工程验收合格。但甲方根据业主对主体工程的竣工验收安排,通知乙方顺延验收日期的除外。
10.5.3甲乙双方对分包工程验收合格,不能免除乙方在总体工程验收时对分包工程所应承担的责任。
10.5.4分包工程完工后日内,乙方应绘制竣工图一式份,工程变更不大的由乙方在原施工图上加注核定单编号,提交甲方存档。在工程交(竣)工后日,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工程交(竣)工资料一式份。
10.6工程接收
分包工程验收合格后,应当办理工程交接手续。自接收之日起,甲方承担其照管责任。并负责工程的维护、保养、维修,但不包括需由乙方完成的缺陷修复和零星扫尾的工程部位及其区域。甲方也可委托乙方对验收合格的分包工程进行照管,发生的费用双方协商处理。
10.7质量保修
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前,与甲方签订《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见附件2)。
10.8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乙方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审核,报经业主同意(重大改变需取得设计单位同意),其节约部分的比例分成由甲方会同业主与乙方协商确定;乙方采取新工艺、新技术等措施实现的节约部分归甲乙方所有,具体比例由双方确定。
10.9其他约定:。
11.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
与本分包工程相关的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事宜按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分包hse合同》执行。
12.技术成果权归属
在施工过程中所取得的专利或专用技术等权属按下列种方式中执行:
a、甲方所有。
b、乙方所有,甲方有权无偿使用。
c、甲乙双方共有(收益分成比例双方另行协商)。
d、甲乙双方与业主协商成果归属及收益比例分成,并达成协议。
13.保密
13.1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所获得的图纸资料及在施工过程中所取得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工作成果属甲方所有,乙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以任何方式泄露。
13.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把与合同有关的资料给出版社和新闻机构发表或学术引用,或者使用本合同任何部分进行促销和做广告宣传。
13.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应用本工程图纸资料。
13.4对于乙方使用的新技术和新方法,甲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
13.5本合同的保密条款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保密资料依法定途径公开前,同样具有约束力。
14.权利瑕疵担保
因执行本合同的需要,合同一方提供的与本合同工程技术有关的设备、材料、工序工艺及其他知识产权,应保障对方在使用时不存在权利上的瑕疵,不会发生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业机密等情况。若发生侵害第三方权利的情况,提供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因侵权给合同相对人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15.对外关系
15.1乙方与业主、其他专业服务队伍之间的工作关系由甲方负责协调,其他对外关系由乙方负责。
15.2其他约定:。
16.保险
16.1乙方应为下述事项办理保险,保险期从开工日期起至保修期结束之日止:
16.1.2施工设备、进场的材料的损失或损坏;
16.1.3乙方的雇员的意外伤害;
16.1.4施工现场第三方责任险。
16.2保险额度不得低于甲方的要求。如果业主为工程、工程设备和材料办理了工程一切险,但乙方应负担该保险的免赔额以内的损失。在开工日期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保险单和保险证明的复印件。
16.3所有保险均应对所发生的损失或损坏以人民币提供补偿。如果乙方未能提供所要求的保险单和保险证明,甲方可以办理本应由乙方提供的保险,并从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回甲方支付的保险费;如果没有应支付的款额,则已支付的保险金将成为乙方的到期欠款。
16.4在发生理赔事件后,乙方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和甲方,并抄送业主,乙方应将理赔的详细过程和结果及时通知甲方和业主。如果由于乙方失误和疏忽造成理赔的失败,甲方有权评估上述损失或损坏的费用,并从应支付或将支付乙方的进度款中扣除。
17.工程转包与再分包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所涉及的全部工程项目或劳务作业转包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
18.不可抗力
18.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一方未尽通知义务或未采取措施避免、减少损失的,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9.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9.1合同变更
19.1.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内容涉及总包合同相关权利义务调整的,应经业主同意。
19.1.2总包合同变更涉及本分包工程的,甲方双方应签订变更协议。
19.2本合同可因以下因素解除:
19.2.1总包合同的解除
19.2.1.1如在乙方未全面履行分包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解除,则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解除分包合同。
19.2.1.2因本合同第19.2.1.1款原因解除分包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完工程价款等必要支出的费用。
19.2.1.3在本合同第19.2.1.1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况下,乙方经甲方同意为分包工程已采购或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应全部移交给甲方,由甲方按实际采购价格(或工程所在地造价部门确定的价格)支付给乙方。
19.2.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19.2.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19.2.4因一方违约(包括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根本无法履行。
19.2.5依本合同第5.2.5款,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逾___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9.2.6其他
19.3合同变更或解除,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0.违约责任
20.1甲方违约责任:
20.1.1未按时拨付工程备料款,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20.1.2未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并相应顺延工期。
20.1.3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20.1.4未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或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按下列计算方法赔偿乙方损失:,并顺延工期。
20.2乙方违约责任:
20.2.1未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每逾期日,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作为违约金;甲方可在结算时予以扣除。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赶工措施,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行为对整体施工进度已造成严重影响,甲方有权将其未完成的工程内容交由其他单位完成,并与乙方解除合同或另行签订合同补充协议。
20.2.2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期限负责整改,并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或工程质量保证金的%作为违约金;甲方可在结算时予以扣除。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总体工程质量事故隐患,且无法修复的,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损失计算方法为:。
20.2.3未经甲方允许,乙方私自与业主就本合同项目达成协议,或直接接受业主指令,损害甲方利益的,视为乙方违约,并按合同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0.2.4乙方未用其本体员工进行施工,而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视为乙方违约,按合同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构成违约,且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20.2.5乙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按下列计算方法赔偿甲方损失:。
20.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0.4如果乙方严重违约造成合同终止,且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违约金,则现场的所有材料、乙方拥有的设备、施工机械、临时工程可由甲方留置。甲方有权为继续实施该工程之目的允许其他乙方使用。在合同终止时,甲方应对所有扣押的乙方的物品自行估价,在甲方自行或雇佣他人完成该工程并在扣除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各类款项后,将剩余的款项(如果有的话)退还乙方。
20.5因主合同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将自动解除或终止,乙方不得主张任何索赔。
21.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方式解决:
21.1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仲裁规则在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双方都应执行。
21.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1.3因关联交易合同发生争议,提交双方上级领导机构裁决。
22.通知
甲方:
通讯地址、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
乙方:
通讯地址、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
23.合同效力及其它约定
23.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3.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3.3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其优先解释顺序约定如下:。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通知、会议纪要、备忘录、补充文件、指令、传真、电子邮件、变更和洽商等书面形式的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3.4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执______份,乙方执______份。
23.5其它约定:。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负责)人法定代表(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道路工程分包合同篇七
分包单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杭州 弱电工程
2、 工程地点:杭州市 街道
3、 工程内容和范围:
甲方将 弱电工程委托乙方进行施工、安装、调试和技术培训。工程包含下列系统:楼宇可视对讲系统、公共广播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和巡更管理系统。
二、 工程时间和进度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实际以开工报告与竣工报告日期为准。
三、 合同金额
1、 本合同总价以《 弱电工程预算清单》为依据。本合同确定为人民币(大写) ,合同范围内工程量一次性包干,包括完成工程的所有费用。
2、 因甲方要求增设设备和材料数量以工程联系单为准,设备和材料单价参照市场信息价,且同比例优惠,作为工程总造价的决算依据。
四、 付款及付款条件
合同签订一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合同预付款,待工程主体验收合格后一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作为设备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在15天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5%,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的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全部余款。
五、 施工环境
1、 乙方应服从甲方的施工管理。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施工时造成甲方基建设备损坏,需由乙方按原价赔偿。
3、 甲方应根据工程进度完成配套工程、设施的建设,为乙方施工提供必备的环境条件。
六、 设备和材料
1、 乙方应保证提交的设备和材料都是全新的合格品,并附有完整的随机资料。
2、 乙方若使用替代品必须以书面形式说明并经过甲方同意。
3、 工程实施变更中所发生的设备和材料增减,以联系单和竣工图为准。
七、 工程质量
1、 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2、 经甲方确认有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地方,甲方有权提出整改,整改费用由乙方自负。
3、 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接受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全过程的质量监督。
八、 检验和验收
1、 乙方按照规定的检验内容进行检验,并向甲方提供检验记录。
2、 乙方承建的工程全部完工后,并且乙方完成了设计方案书中的规定检验内容后,乙方将下列验收资料提交甲方:竣工图三套、操作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3、 甲方收到上述资料后,应当场签收,并组织验收,若通过验收则出具终验报告,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
九、 工程决算
根据第三款办理竣工决算。
十、 培训
乙方为甲方提供现场免费培训二人。甲方要求培训人员应能达到熟练操作及管理本系统的能力。
十一、保修和维护
1、 乙方为所提供设备提供保修和维护服务,免费保修期为12个月,免费保修期自工程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
2、 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对因非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设备故障(如自然灾害、供电事故、鼠害、虫害、人为故障等),乙方将按成本价收取费用。
3、 乙方收到甲方事故报告后,24小时内进行响应。
4、 在免费保修期外,乙方将继续提供维护服务,并按成本价收取费用。签订维护合同。
十二、违约责任
1、 若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违约方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2、 若因乙方过失,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按逾期天数偿付每天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
3、 若因甲方未能付款,甲方按逾期天数偿付每天合同总金额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
4、 任何一方支付的逾期违约金最大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五。
十三、不可抗力
1、 乙方因遇到不可抗力如: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及其它由双方确认的不可抗力,而不能按期履行合同时,不应承担逾期责任,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问题。
2、 发生不可抗力后,被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快地书面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当不可抗力消除后,被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传真形式通知对方,并以书面形式证实。
十四、仲裁
在履行合同中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讼。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道路工程分包合同篇八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分包工程。
1、分包工程名称:2、分包工程地点:
第二条:分包工程范围、内容及承包方式。
一、施工范围、内容。
1、按甲方规定的施工量及提供相应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施工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作为合同附件另附。
2、乙方代表甲方,按甲方与建设方所签的合同的要求进行施工,包材料、包人工、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竣工验收与资料编制。
第三条: 工期要求。
按工程建设方提供的工程要求执行。
第四条:工程款的支付、结算约定及工程量计算。
1、本工程施工分包费用暂定价为
2、分包费支付方式:
(1)、开工一周内支付工程总价的约 为预付款;
(2)、现场施工完毕,系统进入试运行,初验通过后一周内,付总价的约
(3)、工程竣工验收通过,资料移交完毕,系统交付建设方正常使用,甲方与工程建设方结算完毕收齐款(不包括质保金)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余下款项。
第五条:甲方责任
1、负责与工程建设方的商务沟通。
2、按合同约定对乙方进行管理、监督,检查乙方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工程进度。
第六条、 乙方责任。
1、在施工现场,代表甲方按合同要求与建设方、监理方及其他施工或协作单位进行沟通协调工作。
2、代表甲方参加日常的施工协调会,编写和上报各类施工资料,包括竣工资料。
3、工程进度:在约定时间内进行施工,按时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保证工程如期竣工。
3、按工程建设方要求,提供符合要求(包括质量和数量)的设备和材料。
5、负责教育员工自觉执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相关劳动纪律的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乙方进场施工的所有人员都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6、乙方自带施工机具,有关机具的耗材由乙方负责。
7、工程竣工后,负责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已竣工工程未办理移交和交付使用前,乙方负责其承包范围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8、严禁破坏或有意触动与本工程无关的材料及设备,否则损坏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9、乙方未履行以上各项义务而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第七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甲方发现质量问题时,经质监部门、甲方现场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三方任一方确认后,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进行返修工作,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工期不予以顺延。否则,甲方有权采取措施补救,直致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安全施工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建设防程安全生产条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侧》和其它的相关法规,严格遵守工地的规章制度,服从现场人员的管理,对易燃、易爆物品加强管理,施工中由乙方原因出现的工伤事故由乙方负全责。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后果。
第九条:售后服务。
乙方提供二年的现场免费保修服务。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本着友好原则,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满并结清款项后自行失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道路工程分包合同篇九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程、段分包给乙方施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的协商,达成以下一致意见,双方共同遵守。
第1条 总则
1.1 乙方对本合同段工程的设计文件、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安全交底、技术交底在本合同签约前均已详细研究及完全明了,并已按需要到现场实地勘察,日后不得以不熟悉工程设计、施工技术等其它种种借口而降低质量标准、拖延工期或要求增加价款。若有上述情况发生,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2 乙方在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接受甲方下达的各项工作指令。乙方须接受业主方或监理方发出的各种指令。
1.3 在施工中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理由的索赔。
1.4 业主和监理方召开的会议、进行的检查,甲方通知乙方参加的,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参与,并承担相应的义务与责任。
1.5 乙方必须建立健全独立的甲方认可的施工作业组织机构,乙方必须配备能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且经甲方认可的技术人员和生产设备。
1.6 乙方必须配备甲方满意的、能够胜任本工程施工管理的项目负责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必须常驻现场,不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离开施工现场。如特殊情况必须更换时,须经甲方同意。
第2条 工程概况
2.1 工程名称:
2.2 工程地点:
2.3 乙方分包的工程范围:
2.4 乙方分包的工程内容:
第3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3.1.1按双方商定的单价为,合同价款金额暂定(大写) (按实际长度计算)。甲方暂扣承包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验收合格后 一次性拨付给乙方。
3.1.2 分包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由甲方按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中的计量方法,以甲方和监理人认可的长度、断面计量。
3.1.3 分包工程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驻地建设、搬迁、劳务、机械、安装、缺陷修复、管理、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以及合同约定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
3.1.4本分包工程由乙方先垫资施工,待甲方资金到位后再拨款。拨款时乙方须提供甲方会计认可的国家正式发票。
第4条 工期
4.1 工程开工时间 年 月 日;竣工时间 年 月 日。
4.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滞后并导致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第5条 质量
5.1分包工程质量应满足甲方设计图纸和交底要求。
5.1由于乙方原因导致质量问题,除责成其返工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并承担返工的损失外,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经甲方警告后工程质量仍不能在甲方指定的时间扭转时,甲方有权令其退场,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全部承担。
第6条 安全施工
6.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和甲方涉及安全的规章,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业主、监理、甲方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2 甲方对乙方分包工程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对存放的安全隐患提出警告,乙方应在指定时间内消除隐患。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其施工,由此造成的工期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此条不免除乙方的安全责任。
6.3 劳动保护用品及施工中的安全措施,依据安全施工要求由乙方负责配备和建设并承担费用。
6.4 乙方如果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及意外伤害等事故,由乙方处理善后,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发生的经济补偿等所有费用。
第7条 材料供应
7.1 甲方供应水泥混凝土。
第8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8.1负责向乙方提供下述相关资料:设计图纸、技术交底等。
8.2 及时向乙方发送或转发业主、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指令。
8.3 协调地方关系。
8.4 甲方组织资料整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9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9.1服从甲方的管理,执行甲方下达的各项指令,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会议以及其他相关活动。
9.2 随时接受业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的工程质量、安全和施工进度等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业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的各项指令。
第10条 保险
由乙方为现场施工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其保险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11条 违约、争议
11.1 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乙方必须无偿进行返工、修理,承担返工、修理的经济支出和损失。
11.2 合同签订生效后,不经过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解除合同。如出现单方变更、解除合同。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其责任方承担一切损失和后果。
11.6 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以诉讼方式解决。
11.7 如乙方对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给双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拖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8 乙方及时足额方放农民工工资。当因此发生纠纷时,由乙方对其后果负责。
第12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合同全部条款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第13条 附则
本分包合同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代表人: (签字) 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道路工程分包合同篇十
承包人(全称):
分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元,
小写:元。
三、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年月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年月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分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总承包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分包方。
双方根据分工负责、配合协作的精神,共同完成_____________工程之建筑安装任务,经充分协商,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指分包部分之工程名称)。
第二条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可用列附表办法)。
(可依照工程施工详图、施工说明书及《安装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列出)。
(如按预算实行包工包料,属于总承包人及发包人负责供应之材料,分包人应将材料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时间、技术要求等用附表详细注明)
第六条 工程总价
本工程包价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七条 工程包价
本工程包价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本工程全部总造价减去发包人及总承包人供应材料总值)
第九条 工程期限
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工程范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全部完工。
第十条 中间交工
本工程项目范围内的________________工程,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成交工。
第十五条 合同有效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办理交工验收款项结清后失效。
第十六条 合同份数
总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订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