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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非遗活动主持稿(精选9篇)

时间:2023-09-29 20:06:55 作者:影墨 2023年非遗活动主持稿(精选9篇)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非遗活动主持稿篇一

非遗即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具有深刻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传统文化遗产,包括口头传统和表演艺术等方面,是我们中华民族的宝贵精神财富。为了传承和推广非遗文化,最近我参加了一次非遗达人培训,收获颇丰,下面就和大家分享一下我的心得体会。

一、 感受非遗文化的深厚底蕴

作为一名学生,我对非遗文化并不是很了解,只知道一些表面知识,但在此次培训中,我深刻感受到了非遗文化的深厚底蕴。例如,在学习传统书法艺术时,我不仅学到了怎样用毛笔写好字,更深刻地了解到了书法的起源、演变和文化内涵。

二、 强化传承非遗文化的责任感

通过非遗达人培训,我意识到传承非遗文化不仅是一种使命,更是一种责任。作为新时代的青年人,我们有义务和责任传承和发扬非遗文化,让更多的人了解、参与,让非遗文化在当代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做好非遗文化的传承工作不仅是国家的需要,也是我们每个人的使命。

三、 培养强烈的保护非遗文化的意识

在非遗达人培训中,我们不仅学习了非遗文化的基本知识,更重要的是了解了非遗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我们应该积极参与非遗文化的保护工作,制定合理的保护措施,让非遗文化得以长久地流传下去。同时,我们还应对任何破坏非遗文化的行为保持高度警惕,保护好我们的民族文化遗产。

四、 学会非遗文化的传播与创新

虽然非遗文化的传承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如果仅仅是一味地沿袭传统,是很难吸引到更多年轻人的。我们需要创新非遗文化的传承方式,让更多的人喜欢和接受非遗文化,通过多种形式进行传播,让更多人了解我们的非遗文化。通过深入学习和了解,我明白了我们要学习和继承传统,但更必要的是赋予它新的时代内涵和创新。

五、 产生更强的民族自豪感

在非遗达人培训中,我学到了非遗文化的多元性和独特性,深刻地了解到非遗文化的内涵和价值,使我产生了更强的民族自豪感。身为中华民族的一员,我们应该学会了解和传承非遗文化,为我们的文化遗产感到自豪和自信。同时,我们还要祈愿非遗文化在新时代更好地传承和发扬光大。

在非遗达人培训中,我不仅学到了非遗文化的知识,还培养了我对非遗文化的深厚热爱和责任感。我相信,通过我们的努力和奋斗,非遗文化会在新时代得到更好的传承和发扬。

非遗活动主持稿篇二

1、留住文化根脉,托起民族未来。

2、保护文化遗产,珍藏历史精华。

3、保护昨天的遗产就是扞卫明天的文化。

4、文化遗产是我们的财产,我们要保护我们的财产。

5、先人神力绝技,鬼斧神工天姿。

6、保护文化遗产,风华精神家园。

7、保护文化遗产共同心愿,和谐精神家园人人受益。

8、文化遗产,让中国更有魅力。

9、文化恒久远,非遗在人间!

10、文化传承文明,遗产不再遗憾。

11、文化遗产是稀世珍宝,一旦毁坏将万世遗憾。

12、中国的文化,世界的遗产。

13、留住文化古迹,给子孙点回忆。

14、让文化遗产完整无缺,让中华文明源远流长。

15、非遗千古传,文泽天地间。

16、保护文化遗产靠大家,保护文化遗产为大家。

17、共享文化遗产,彰显非遗魅力。

18、保护文化遗产,创造新的辉煌。

19、人人参与保护中华民族遗产,人人继承传统华夏文明文化。

20、保护文化遗产,造福子孙万代。

21、保护古文化,遗产遍天下。

22、保护文化遗产,共建和谐社会。

23、群策群力保护文化遗产,同心同德构建精神家园。

24、保护文化遗产,传承华夏精神。

25、珍惜文化遗产,构筑和谐文化、和谐社会。

26、保护文化遗产,共享文化遗产。

27、弘扬文化遗产,构建文明世界。

28、中华文物传承华夏文明,炎黄子孙共建和谐社会。

29、同护文明薪火,共享和谐生活。

30、保护文化遗产,传承历史精华。

31、文化遗产是个宝,社会发展离不了。

32、文化成就文明,精神铸就精彩。

33、承遗风古训,传文化薪火。

34、金贵银贵文化遗产最贵,千好万好精神家园最好。

35、文化遗产,世界骄傲,宣传保护,构建和谐。

36、携手历史文化,爱我锦绣中华。

37、同撑文化遗产保护伞,共筑精神家园防火墙。

38、文化见证中国,遗产惠及子孙。

39、文化遗产,东方神韵,用心呵护,源远流长。

40、传承祖国文化遗产,保护中华精神家园。

41、文化见证兴衰,非遗彰显魅力。

42、认识保护意义,增强保护意识,完善保护机制。

43、同护文化遗产,共建和谐家园。

44、文化流芳百世,保护永记心间。

45、发展国民经济是硬道理,保护文化遗产是软环境。

46、凝聚历史精神,熔铸文化辉煌。

47、文化成就未来,遗产不容忘怀。

48、保护文化遗产,惠泽万代千秋。

49、保护文化遗产,彰显文明中华。

50、保护文物就是保护文脉,保护文脉就是保护国脉。

51、保护文化遗产刻不容缓,传承华夏文明不遗余力。

52、手牵手保护文化遗产,心连心共筑精神家园。

53、千古文化留遗韵,一代文明展新风。

54、让民众亲近文化遗产,共构建和谐民间文化。

55、留住历史天地间,再现华夏五千年。

56、薪火相传,文明不灭,爱我遗产,共建和谐。

57、文化遗产,人类的精神家园拉着遗产手,文明同心走。

58、保护文化遗产人人有责,享用精神财富家家受益。

59、遗产是传家宝,文化是宣传机。

60、文化遗产五千年的珍藏,薪火相传每代人的责任。

61、传承昨日文明,延续明天辉煌。

62、保护文化遗产,建设和谐家园。

63、薪火相继承千年底蕴,放眼未来谱和谐华章。

64、弘扬祖先文化,构建现代和谐。

65、传承文化遗产,飞扬华夏丰采。

66、神奇与伟大相映,智慧与力量天工。

67、承前启后保护文化遗产,继往开来放飞和谐梦想。

68、文化遗产是民族的血脉,让她融入我们的生活。

69、保护文化遗产需要您的参与,保护文化遗产需要您的努力。

70、丝路明珠多非遗,文化传承入万家。

71、挖掘整理文化遗产,努力造福人类文明。

72、守卫精神财富,保护文化遗产。

73、生命痕迹,历史脚步;文化遗产,共同关注。

74、同心强化遗产保护意识,牵手创建遗产保护机制。

75、麒麟献瑞,保护文化遗产;鲲鹏展翅,构建和谐社会。

76、文化遗产铸硕果,精神文明开新花。

77、感受文化色彩,领悟遗产真谛。

78、继承文化遗产,和谐当今社会,泽披华夏万世。

79、保护历史文化,启迪现代文明。

80、一手抓文化遗产保护,一手抓物质文明建设。

81、保护人类的精华部分,为子孙留下教育素材。

82、文化,文物的灵魂,保护文物,守护灵魂。

非遗活动主持稿篇三

今天下午,我们在学校报告厅里进行了社会实践拓展活动启动仪式。启动仪式上,校长讲述了社会实践活动的意义,并安排了具体的程序。我们班安排到的是去乐清青少年宫参观非物质文化遗产。

2:00,我们准时坐上大巴车,说说笑笑中,很快就到达目的地,我们直奔三楼的乐清市非物质遗产馆,刚一踏进门里,就看到墙上龙飞凤舞地刻着非物质文化遗产几个大字,可真气派啊!

往前走,映入眼帘的是一个漂亮的土黄色工艺品。与我们一起走的解说员姐姐介绍道:这是黄杨木雕,是著名的浙江三雕之一,被誉为华东一枝花,许多雕刻家都想求而难得,是珍宝中的珍宝。大家再看看,里面还有用榆木做的呢!我心生疑惑,为什么呢?姐姐看出我的疑惑,就解释说,因为黄杨木太珍贵了,目前只用于小物件的雕刻,大物件会用榆木或樟树木。原来如此!

我们继续向前前,看到了一只超大型的龙首饰龙,龙身上还有五层楼阁,上面有70多个亭台,300多个人物造型。龙身还有木制齿轮的转动装置。所有的人物栩栩如生:艄公摇橹、农妇织布组成了一幅幅生动有趣的风土画卷。我和同学一起转动齿轮装置,只见上面所有的小人都转了起来。亭台里面还有一个舞台,舞台打开时,四壁上都是些细纹刻纸的作品,这也是我们乐清特有的文化遗产呢!里面孙悟空三打白骨精等故事活灵活现地跃然纸上,有趣极了!

再往前走,我看到了一些金漆圆木作品,它们集镂、刻、镌、漆于一身,做工精细,色彩丰富,看得我眼花缭乱。旁边还有两个微刻,就是在一个蚂蚁大小的玉石上面刻上各种图案,我们观赏时,还要用上放大镜呢!咦,那不是我们二年级做过的扎染吗?看到这些大师们的作品,再对比我做的,简直就是天壤之别!

文化是一个民族的根,智慧的劳动人民,给我们留下了丰富的文化遗产,我们因此而骄傲、自豪!我们更要保护好这些智慧结晶,并发扬光大!

非遗活动主持稿篇四

1、凝固的历史,活态的非遗。

2、非一般的文化遗产,不一样的魅力

3、传承多彩非遗,筑梦美丽慈溪。

4、心手传承,鲜活匠艺。

5、心与慈溪律动,情与非遗共融。

6、文化滋养心灵,非遗点亮城市。

7、美慈溪,魅力非遗。

8、慈溪美如画,非遗名天下。

9、慈护非遗,溪迎天下。

10、传承多彩非遗,筑梦文化慈溪。

11、青瓷故里,魅力非遗。崔秀珍

12、慈孝名天下,非遗灿古今。

13、“瓷”情“慈”景,“遗”常精彩。

14、保护非遗文化,传承慈溪文明。

15、文化深呼吸,非遗零距离。

16、美慈溪,魅力非遗。

17、保护非遗,留住乡愁。

18、千年慈孝地,魅力非遗城。

19、精于工匠于心,传于世品于行。

20、用心灵感悟慈溪,以行动保护非遗。

21、心与慈溪律动,情与非遗共融。

22、文化滋养心灵,非遗点亮城市。

23、活力慈溪,魅力非遗。

24、保护非遗,让慈溪更有魅力。

25、传承非遗文化,品味人文慈溪。

26、走进美慈溪,品味非遗魅力。

27、凝固的历史,活态的非遗。

28、慈护非遗,溪迎天下。

29、传承多彩非遗,筑梦美丽慈溪。

30、文化遗产人人保护,非遗成果人人共享。

31、泉城美丽如画,非遗博览天下。

32、非遗传雅韵,省会聚知音。

33、人类失去记忆,世界将一片荒芜。

34、共享文化遗产,彰显非遗魅力。

35、文化恒久远,非遗在人间!

36、保护文化遗产,传承历史精华。

37、非遗千古传,文泽天地间。

38、保护发展推广非遗文化人人有责。

39、传承非遗,坚守文化!

40、丝瞒珠多非遗,文化传承入万家。

非遗活动主持稿篇五

第一段:引言(120字)

南通是一座历史文化悠久的城市,拥有丰富多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我最近有幸参观了一些南通的非遗项目,并深感其独特魅力。今天,我将和大家分享我对南通非遗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传承的意义(240字)

南通的非遗项目源远流长,代表着这座城市丰富的历史和文化。这些项目既包括手工艺品制作,如刺绣、剪纸,又包括表演艺术,如秧歌、古琴演奏。这些非遗项目不仅是一种宝贵的文化遗产,更是连接过去与现在的桥梁。通过传统的技艺和艺术表演,人们能够了解自己的文化根源,并在当下中找到归属感。

第三段:非遗项目的独特之处(240字)

南通的非遗项目之所以与众不同,是因为它们保留了独特的工艺和风格。例如,南通传统的刺绣技艺以花纹繁复、色彩鲜艳而著称,这种技艺需要细致耐心的手工操作,每一针每一线都凝聚着工匠们的心血。此外,南通的秧歌表演以其独特的舞蹈动作和激情四溢的节奏,吸引了无数观众的眼球,成为城市文化盛宴中的一颗明珠。

第四段:非遗传承面临的挑战(240字)

尽管南通的非遗项目拥有独特魅力,但传统技艺的传承却面临诸多挑战。随着现代工业化的发展,传统手工艺的市场需求逐渐减少,年轻一代对非遗项目的兴趣也在减少。此外,一些传统工艺的技艺并没有得到有效的保护和传承。因此,保护和传承非遗文化已经成为当务之急。我们应该加强非遗项目的宣传推广,提高公众的意识和认识,同时也要注重培养年轻一代对非遗项目的热爱和传承。

第五段:对非遗传承的展望(360字)

作为南通非遗的见证者和体验者,我为这座城市拥有如此丰富的非遗文化感到自豪。我希望未来南通的非遗项目能够得到更好的保护和传承,能够与时俱进地融入现代生活中。我们可以通过举办非遗展览和活动来增加公众的参与度,同时也要加强与学校和社区的合作,培养年轻一代对传统文化的兴趣和热爱。同时,政府和社会机构也应该提供更多的支持和资源,为传承非遗项目创造更好的条件。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传承和弘扬南通非遗,让这一宝贵的文化瑰宝在时代的长河中闪耀光芒。

结尾:总结(120字)

南通非遗项目作为城市的独特文化符号,具有深厚的历史底蕴和独特的魅力。它们不仅是一种文化遗产,更是一种连接过去与现在的桥梁。然而,非遗项目的传承面临诸多挑战。我们应该加强保护和传承力度,让这些宝贵的非遗项目在当代得到更好地传承和发展。

非遗活动主持稿篇六

今天,我们全班师生满怀期待地在校长妈妈的带领下参观了雨花非遗博物馆,度过了充实又快乐的一天。

下午,我们从学校出发,经历了大约半小时的车程,到达了目的地――雨花非遗博物馆。在博物馆门口我们排好队之后就见到了讲解员阿姨,在同讲解员阿姨和校长妈妈一起合影之后我们就开始了雨花非遗博物馆的参观旅程。

第一个馆是湘绣馆,湘绣是湖南地区的传统美术也是中国四大名绣之一。湘绣馆里挂着雨花非遗馆的镇馆之宝――《开国大典》。只见画中的人物栩栩如生,特别是爷爷,看上去特别自然、亲切。

接下来我们来到了“走进非洲”馆,非洲馆给我们展示的是一个真实、全面的非洲,非洲馆中完整还原了整个非洲,就是活脱的一个迷你小非洲。在馆中还摆放了许许多多的非洲鼓,大的、小的、兽皮的……各种颜色、式样、材质的应有尽有。

随后我们去的是皮影戏馆,讲解员阿姨让我们全班同学都体验了一下,我排在第五个,我玩的角色是一个清朝的皇帝,我和接下来的同学玩的皮影撞来撞去,把其他同学逗得都笑趴下了。

跟着讲解员阿姨我们陆续还参观了许多不同主题的展馆,不知不觉都到了要返校的时间了,走出博物馆那一刻,我心中感慨,非遗文化真是人类珍贵的`历史财富,了解他、掌握他才能真正地保护和传承它。

非遗活动主持稿篇七

第一段:介绍南通非遗的背景和意义(200字)

南通作为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拥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从传统的手工艺与舞蹈乐曲到工艺技艺和剪纸技术,南通的非遗传承自古至今,展示了中国悠久的历史和独特的文化风貌。这些非遗文化不仅是南通人民的宝贵财富,也是世界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传承南通非遗文化,不论是对于南通市民还是对于整个国家乃至世界来说,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二段:介绍南通著名非遗项目(250字)

南通非遗多种多样,每一个项目都有其自身的独特之处。其中,康宁刺绣被誉为中国刺绣的“国宝”,以其精湛的技艺和细腻的手工艺而闻名于世。康宁刺绣要求绣工们精雕细刻,每一针都用心,以表达出绣工的情感和母亲的爱。此外,南通渔歌也是南通著名的非遗项目之一。渔歌流传下来的不仅仅是一首首美丽动人的歌曲,更是一段段感人至深的故事。另外,南通剪纸、陶艺、园林建筑等非遗项目也各具特色,引人注目。

第三段:体验南通非遗带来的乐趣和收获(350字)

亲身体验南通非遗文化的乐趣非常丰富多彩。我曾有幸参加过康宁刺绣的手工制作课程,深刻感受到了绣工们的细致和耐心。一根根细针穿梭于织物之间,展现出了女性温柔与力量的结合。在剪纸的课程中,我学会了对纸张进行精确的剪裁,并创造出了自己的独特设计。这种创意和艺术的结合让我觉得无比欣喜。除此之外,我还体验过南通渔歌的编唱和表演过程,感受到了渔民们对大海的敬畏和爱意。这些非遗项目的体验让我深刻领悟到了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以及它对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

第四段:非遗项目的保护与传承(300字)

南通非遗文化的保护与传承任务重大。作为后起之秀,我们有责任将这些宝贵的文化遗产传承下去。首先,要加强非遗项目的保护工作。政府部门应制定相关政策和规定,保护非遗项目的知识产权,并提供相关的经济支持。其次,应加强非遗项目的传承教育。学校和社区应增设非遗课程或活动,让更多人了解和学习非遗文化。同时,需要鼓励非遗传承人参与传统文化的演出和展览,提高非遗项目的知名度和认知度。

第五段:非遗文化的未来发展(300字)

南通的非遗文化不仅有着光辉的过去,更有着广阔的未来。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进步,非遗项目也在不断创新和发展。刺绣、剪纸和渔歌等传统非遗项目已经与现代科技相结合,创造出了更多更具创意性的作品。此外,非遗项目的传承已经延伸到社交媒体等新媒体平台上。通过这些新的传播途径,非遗文化得以更好地走近年轻人,并在年轻一代中产生影响。可以预见的是,未来南通非遗文化一定会有更加美丽的发展。

结尾:总结对南通非遗的体会和感受(50字)

南通非遗文化是南通人民宝贵的财富,也是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亲身体验和了解南通非遗文化给我带来了巨大的乐趣和启发。通过保护和传承,我们可以使这些非遗项目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得到传播,为中国文化的繁荣做出自己的贡献。

非遗活动主持稿篇八

作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代表之一,河北省拥有丰富多样的非遗项目。借着一次参观和学习的机会,我深入了解了河北非遗的魅力和价值。以下是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河北非遗展示了中国悠久的历史和文化底蕴。在参观河北非遗展览时,我了解到这些非物质遗产的渊源可以追溯到几百年前乃至更古老的时代。无论是华夏文明的传承还是民间艺术的流传,这些非遗项目无疑是河北地区历史发展的见证。通过河北非遗,我们能够更好地了解中国传统文化的根源和脉络,增进对历史文化的认识。

其次,河北非遗体现了中国人民的智慧和创造力。在河北省的非遗项目中,我尤其被其独特的工艺和技巧所吸引。例如,河北的剪纸艺术以其精巧的刀法和独特的造型设计而闻名,而绘画作品则展现了非凡的艺术水平和丰富的想象力。这些非遗项目展示了中国人民在实践中对美学的追求和创新,彰显了中国文化的独特魅力。

此外,河北非遗传递了人们对生活的热爱和情感表达。通过非遗项目,我们能够感受到中国文化的独特特点和民族精神的传承。举例来说,河北的评剧是一种融合了舞蹈、音乐、戏剧和传统文化的表演艺术形式,它以其深厚的感情表达和生动的叙事能力而闻名。评剧通过角色和故事表达对人性的思考和对社会问题的关注,引发观众共鸣。这些非遗项目体现了中国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渴望,也展示了中国文化对人性情感的关切。

最后,河北非遗传承了社会团结和家族纽带的重要意义。许多非遗项目都与家庭、村庄和社区的传统生活息息相关。比如,河北的染织工艺传统上是由家庭中的妇女们传承的,这不仅传递了技艺,更强化了家庭纽带和家风家训。同样,民间戏曲团队也是由多代人传承下来的,它们起到了社区联系和文化交流的重要作用。河北非遗的传承不仅是技术的传承,更是对社区精神和价值观的传承。

总之,河北非遗给予我深深的感动和启示。它不仅展现了中国历史文化的丰富内涵,还传递了人们对生活和情感的热爱。对于我们每个人而言,了解和学习非遗项目不仅是对传统文化的尊重,更是对我们自身文化认同的体现。通过欣赏和学习河北非遗,我们不仅能够更好地感受中国文化的独特魅力,还能更好地传承和发扬传统文化的珍贵财富。

非遗活动主持稿篇九

第一条为了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

(一)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

(二)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

(三)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

(四)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活动;

(五)传统体育和游艺;

(六)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本条例所称保护,是指对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的传承、传播等措施;保存,是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的认定、记录、建档等措施。

第四条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当注重其真实性、整体性、传承性,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长远规划、稳步实施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保护、保存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逐步加大财政投入,保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需要。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的领导,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协调机制,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队伍建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教育、民族、宗教、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环境保护、新闻出版广电、体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旅游等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提高全社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

每年的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次年二月初二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集中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展示等活动。

第八条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

对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中作出显著贡献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调查,全面掌握本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数量、现状、传承、传播等情况;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对其工作领域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调查。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应当妥善保存相关实物和资料,并予以记录、建档;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调查结束后六十日内,将实物图片、资料复制件汇交同级文化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文化主管部门提供非物质文化遗产线索,依法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并在调查结束后将实物图片、资料复制件,提交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应当报经省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批准,并在调查结束后,将调查报告以及实物图片、资料复制件及时提交省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

境外组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应当与境内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术研究机构合作进行。

第十三条对濒临消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抢救性措施,予以优先保护、保存。

第十四条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应当征得调查对象的同意,尊重其风俗习惯,不得损害其合法权益,不得违法占有或者损毁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和资料。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档案以及相关数据库。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档案以及相关数据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三章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第十六条省、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二)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

(三)在一定区域内世代相传;

(四)具有鲜明地域文化特色,并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将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中的项目,推荐列入上一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并依法提交有关材料。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某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建议。

第十八条相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其形式和内涵在两个以上地区均保持完整的,可以同时列入上一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由较高学术水平和良好职业道德的专家组成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库,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审委员会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并区分各个领域设立专家评审小组。专家评审委员会和专家评审小组人数为五名以上单数。

对推荐或者建议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文化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专家评审小组进行初评,初评意见应当经专家评审小组成员过半数通过;对初评意见,文化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审议,提出审议意见,审议意见应当经专家评审委员会成员过半数通过。

项目评审应当制定评审标准。评审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将专家评审委员会通过、拟列入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二十日。

公示期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异议的,应当书面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进行调查,并书面告知提出异议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根据专家评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和公示结果,拟订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对濒临消失的项目予以重点保护。

第二十三条对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公布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保护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相应的机构和人员;

(二)有代表性传承人或者掌握相对完整的项目资料;

(三)具有实施项目保护的能力和措施;

(四)具备开展项目传承、传播活动的场所或者设施。

第二十四条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实施项目保护规划,并按照规定报告规划实施情况;

(二)全面收集与项目有关的实物、资料,并登记、整理、建档;

(三)保护与项目有关的实物、场所和资料;

(四)开展项目传承、展示、展演、学术研究等活动;

(五)培养项目传承人。

第四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传播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对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可以依法组织专家评审和公示,根据专家评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和公示结果认定代表性传承人,并将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传播活动:

(一)提供必要的传承场所;

(二)提供必要的经费资助;

(三)组织开展交流、培训等活动;

(四)支持其参与社会公益性活动;

(五)支持其开展传承、传播活动的其他措施。

第二十七条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开展技艺展示、传授以及创作、研究等活动;

(二)自主选择、培养传承人;

(三)依法使用项目的实物、场所和资料等;

(四)依法获取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

(五)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出意见或者建议。

第二十八条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保护、保存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技艺和有关实物、资料;

(二)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三)配合文化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

(四)参与有关的社会公益性活动。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单位、传承人,在有效保护和传承的基础上,开发具有地方、民族特色和市场潜力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生产性保护;鼓励其他组织和个人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规划,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建设。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承场所,保存和宣传当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设立展示、传承场所,宣传、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第三十一条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术研究机构、保护机构以及利用财政性资金举办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等,应当根据各自业务范围,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传播活动。

第三十二条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校、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设置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建立教学和研究基地,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校,培养、培训非物质文化遗产人才,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传播和科学研究工作。

第五章文化生态保护区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在传统文化历史积淀深厚、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集中、形式和内涵保持完整的区域设立本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实行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整体保护。

设立文化生态保护区应当尊重当地居民的意愿,并保护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实物和场所,避免遭受破坏。

第三十四条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申请设立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省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专家对申报的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进行评审,并予以公示,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申请设立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区工作协调机制,并将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纳入本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设立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原生态,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基础设施建设,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所涉及的实物、场所,推动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

第三十七条在文化生态保护区内从事生产建设,开展特色文化旅游和其他特色文化项目等开发经营活动,应当遵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规律,符合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不得破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所涉及的实物、场所。

第三十八条文化生态保护区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遭受严重破坏,不再符合文化生态保护区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撤销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九条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文化生态保存完整的村、镇,省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可以命名为文化生态名村、名镇。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规定法律责任的,依照其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未规定法律责任的,依照本条例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截留、挪用、挤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经费的;

(二)违法占有、损毁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场所和资料的;

(三)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时损害调查对象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后,未将调查取得的实物图片、资料复制件汇交同级文化主管部门的,由本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本级人民政府通报批评,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过程中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取消参评资格;已经被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由公布该名录的人民政府予以撤销;已取得代表性传承人资格的,由认定该资格的文化主管部门予以取消,并全额收回其获取的补助经费。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不履行职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取消其保护单位资格。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规定义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可以取消其代表性传承人资格,重新认定该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文化生态保护区内从事生产建设或者开发经营活动时,破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所涉及的实物、场所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非物质文化遗产所涉及的实物和场所,属于文物的,适用文物保护法律、法规。

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涉及知识产权的,适用知识产权法律、法规。

对传统医药、传统工艺美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保存,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四十八条本条例自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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