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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风险防控工作方案(精选19篇)

时间:2023-11-19 07:05:12 作者:XY字客 金融风险防控工作方案(精选19篇)

工作方案是指在实施某项工作过程中,为达成预期目标而制定的详细步骤和措施的计划。以下是一些经验丰富的专家总结的工作方案样本,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有益的指导和启发。

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

该方案从目的、要求、方法、方法、进度等方面都是一个具体、周密、可操作性强的方案。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进一步推动物价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完善廉政预警和内控防范机制,健全预防腐败工作长效机制。特制定物价局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廉政风险是指党员干部在执行公务和日常生活中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是把现代管理科学中的风险管理理论和质量管理方法应用于反腐倡廉工作实际,针对因教育、制度、监督不到位和党员干部不能廉洁自律而产生的廉政风险,以有效防范或及时化解为核心内容,通过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理等措施,对预防腐败工作实施科学管理的过程。

查准找全廉政风险点是有效防范廉政风险的首要前提,也是实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关键。我局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按照“梳理履职用权业务流程—明确岗位职责—找准廉政风险点(重点环节和岗位)和风险表现形式—组织审定、公示风险点排查结果”的程序,采取上下结合、内外结合,自己找、同事帮、领导点、管理服务对象提、集体研究定等形式,紧密结合单位和岗位工作特点,再进行一次认真细致的排查廉政风险点,使其做到准确到位。

(一)强化教育培训。继续通过各种方式方法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风险防控基本知识教育,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风险意识,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为该项工作的深入开展打下扎实的思想基础,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编制职权目录。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单位机构改革新定方案,对单位职权进行全面梳理,并按照规范格式编制出单位职权目录。

(三)明确岗位职责。根据职权运行流程,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特别是具有行政管理、执纪执法、管人、管财、管物和有行政审批权、业务处置权、自由裁量权问题较多的重要岗位的岗位职责,切实把职责明确到岗,落实到人,增强岗位人员的责任意识、履职意识。

(四)排查廉政风险。在2014年廉政风险点查找的基础上,突出领导岗位、中层岗位和其他重要岗位,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

1、全面深化五类廉政风险的查找。针对存在的问题,全面深化五类风险的查找:一是思想道德风险,主要表现思想道德素养不高、自律不严、品行不端、生活习惯不良和懒、散、软、等、拖、冷、浮、俗等不良作风引起的风险。二是岗位职责风险,主要指不履行“一岗双责”或履行不到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违反民主集中制,独断专行或软弱放任;失职渎职、不作为或滥用权力。三是业务流程风险,主要指执行制度不严格、操作程序不到位,缺乏工作程序的明确规定,缺乏工作时限、标准、质量的明确约定,权力相对集中,自由裁量空间较大,缺乏有效制衡和监督制约可能造成行使权力失控,行政行为失范,构成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等严重后果;权力界限不清楚造成越权失权。四是制度机制风险,主要指未能根据改革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的需要,及时完善和认真执行各项制度,造成部分制度可操作性不强,贯彻执行不到位;部分机制缺乏相互支撑、相互制约,约束力和监督力的作用不明显,不能形成有效的常规性工作措施。五是外部环境风险,主要指为了达到行政结果有利于自身利益的目的,行政管理对象可能对相关行政人员进行利益诱惑或施加其他非正常影响,导致行政人员行为失范,构成失职渎职或权钱交易等严重后果。

2、重点深化三个层面廉政风险的查找。一是深化岗位风险排查,继续按照全员参与的要求,组织党员干部对照履行职责、执行制度情况,通过自己找、领导提、群众帮、集体定等多种方式,再次查找个人在各个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内容及其表现形式,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审核后由本单位备案。二是深化科室风险排查,对照职责定位情况,分别查找出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并认真细化、分析风险的内容和表现形式,报本单位领导班子审核。三是深化单位风险排查,要结合实际,围绕“三重一大”的具体事项(要突出个性化内容),重点查找因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存在漏洞和薄弱环节等客观因素而引发廉政风险的内容及其表现形式,并形成规范材料。

3、综合评议各类廉政风险。召开中层以上干部大会,邀请行风评议员代表、廉政监督员等参加,采取大会讲解和设计民意问卷等形式,对岗位、科室、单位查找出的所有风险进行综合评议,确定各岗位、各科室及本单位的风险内容及其表现形式,并形成《廉政风险综合评查记录》。

4、评析确定廉政风险等级。结合单位职权,分析风险危害程度和发生几率,着重分析每一项权力发生腐败问题后会带来哪些经济损失和政治影响,在什么时期、哪些环节发生廉政风险的可能性和几率等等。按照风险表现、发生几率和危害大小进行风险排序,形成《廉政风险点和等级目录汇总表》。廉政风险等级一般分为三级:存在风险,可能产生违纪违法行为的是一级风险;存在风险,可能产生违章违规行为的是二级风险;存在苗头,可能产生轻微违章违规行为的是三级风险。对分析评定的风险和等级目录报单位党组织审定,形成规范材料备案。

针对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从教育、制度、监督等方面制定一系列防控措施,形成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有效阻断岗位廉政风险演变成违纪违法事实。

(一)深化廉政教育,增强抗风险能力。只有将防范廉政风险意识植根于广大党员干部内心,才能筑牢廉政风险的思想防线。坚持把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贯穿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始终。要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载体,活化教育形式,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要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着力营造贪耻廉荣的良好社会风尚;要在加强正面教育、警示教育的同时,创造性地规划和开展珍惜岗位、廉洁履职的岗位廉政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从思想上确立“从政有风险,防范除隐患”的意识。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风险防控制度体系。首先,要对查找到的廉政风险点进行认真分析,分析廉政风险在什么行政环节、什么业务环节、什么管理环节、什么岗位、什么人身上存在或可能发生。然后,要对现有的制度措施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控风险的相关规章制度,明确防控风险任务要求和工作标准,形成上下一体、左右联动的通畅、有效运行机制,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风险查找和防控管理就跟进到哪里。针对排查出的风险点及风险表现,进行梳理分析,深入检查现有预防腐败制度建设情况,已有完善制度的,要抓好落实;已有相关制度但不完善的,要修订完善制度;还没有相关制度的,要创新建立制度。每个重要岗位都要有规范权力运行、限定自由裁量权等防范廉政风险的防控措施。同时,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把强化问责作为提升制度执行力的重要抓手,对损害或违反制度的人和事坚决予以严肃查处,切实维护制度的权威性,促使各项防控制度措施得到有效贯彻和执行,以避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演变为违纪违法行为。

(三)认真总结规范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一是对去年以来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对比实施前后的效果,检查在制度的完善和执行上存在的不足,写出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前后效果对比经验分析材料。二是按照要求编制《物价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汇编》(主要内容:1、规范权力运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流程图及风险防范;2、规范权力运行配套保障、预防制度;3、规范权力运行制约、监督、追究制度;4、单位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相关文件等)。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继续强化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的要求,“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领导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新格局。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在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要强化对人事行政、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资金和资产监管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权力行使过程的监控,探索建立和完善体现针对性的防控制约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对廉政风险的防范和控制,进一步推进我院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根据省纪委《2011年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晋纪办发[2011]18号)和省高校工委《关于在全省高等院校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晋高工纪[2011]5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完善职权运行机制为重点,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密围绕学院中心工作,服务学院改革发展大局,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完善监督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切实形成健全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扎实推进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我院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通过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增强全院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自觉接受监督、参与监督、廉洁自律的意识,促进全院各单位、各部门建立职责明确、决策民主、程序公开、管理规范的权力运行机制,形成一套规范管理权力运行和廉政风险管理体系,逐步形成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长效机制,促进学院制度化建设,营造廉洁从教、健康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

全院所有职能部门、单位和在岗人员;各附属医院参照本方案,结合本单位情况同步进行。

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为加强对全院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领导,学院成立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领导组及办公室。学院党政主要领导是全院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推进全院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负总责;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是各自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推进分管部门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要把廉政风险排查防控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周密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实施;二级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推进本单位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带头抓好自身和所分管工作的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

学院纪委协助党委具体负责廉政风险排查防控的组织协调工作,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全面实施,扎实推进。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把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任务和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要周密安排,认真实施,切实增强主动性和责任感,确保实效。

2.突出重点,强化管理。排查及防范工作要确定重点部门、重要领域和重点环节,突出抓好人、财、物等权力运行的关键岗位,从具体业务流程入手,细化到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融入到业务工作的全过程。重点查找制度机制缺陷,及时发现潜在的廉政风险和管理的薄弱环节,防范措施要落实到具体工作岗位,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

3.有序推进,确保实效。全院各二级单位要认真按照学院廉政风险排查防范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广泛发动,迅速行动,按时完成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并确保在12月底之前完成风险排查及整改工作。单位领导要带头分析查找班子和个人存在的廉政风险环节,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同时要细化和分解责任,抓好岗位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4.有效监督,加强考核。各二级单位的排查防控领导小组要注意收集群众意见,加强群众监督,通过自查、检查等方式,将廉政风险防范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不断拓宽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工作领域,确实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1、检查时讲情面,发现问题不要求整改。

2、检查时接受被检单位吃请。

3、对检查对象索要财物。

4、公车私用。

1、通过日常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树立指导服务思想。领导带头示范,动员全员在检查工作中按照规范和标准,对发现的问题一律下发限期整改通知,避免讲情面,做好人,发现问题不要求整改的现象发生。

2、重温八项规定。坚决杜绝利用工作之便接受服务对象吃请,发现接受服务对象吃请行为,服从组织处理决定。

3、认真学习党员干部准则条例,加强法制教育,严明纪律。对索要检查对象财物的行为,一经发现,无论是谁,毫不姑息,完全接受组织处理。

4、严格执行公车使用登记制度。设专人管理车辆,驾驶员根据安排的出车任务如实填写建管中心公务车使用单(出车事由、地点、里程等),并经用车人签字确认,管理人员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2018年5月24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全面推进清廉xx建设,根据《关于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意见》(市委办发〔20xx〕x号)及《中共xx市xx区委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x委办〔20xx〕xx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紧紧围绕区委深入开展“三大攻坚”、加快推进“六大提升”的决策部署,聚焦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以监督制约公权力为核心,以单位岗位职责为基础,以科级及以上党员干部为重点,把廉政风险排查防控贯穿于xx工作始终。通过落实落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抓紧抓实廉政风险的排查评定、预警防范、动态处置、监督问责、考核评估等工作,力争经过三年左右的努力,使管党治党的意识更加自觉,公权力运行更加规范,清廉教育更加深入人心,公职人员不廉洁行为得到有效防控,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一体推进,全局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基本建成,全局政治生态持续优化净化,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纪律严谨,业务精通的xx干部队伍。

(一)制定明细化清单,找准廉政风险。

1.全面排查。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融入xx工作改革与发展的进程中,对照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逐项厘清权力和责任事项的名称、类别、行使依据、责任主体、监督方式,重新梳理制定履职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从局本级、科室(队)、公职人员岗位三个层面入手,从议事决策、权力运行、制度机制、工作流程、岗位履职、纪律作风等六个方面,全面深入排查廉政风险。

2.评定风险。根据权力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权的大小、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和危害程度等因素,按照高、中、低三个类别评定廉政风险类别。风险类别的评定和各等级比例由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审定,一般高风险类别控制在20%左右。

3.细化清单。在风险评定的基础上,制定局本级和科室(队)“两张廉政风险清单”(参考样表见附件)。同时,结合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将廉政风险清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监督。

(二)注重点线面结合,健全防控机制。

1.岗位定措施。对照廉政风险清单,将防控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领导班子成员和各个科室(队)、各个岗位,让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对照岗位职责和自身实际,针对性提出防控措施,从岗位“点”上防控廉政风险。

2.科室(队)定流程。各科室(队)要以解决权力运行缺乏制约、公开透明度不高、自由裁量权过大、标准化程度过低、工作效率低下等突出问题,对现有的工作程序、业务流程、管理方式进行认真梳理,制定防控措施,实施流程再造,使得每项权力运行过程做到可查可控可追溯,从科室(队)“线”上防控廉政风险。

3.单位定制度。要深入研究分析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系统风险,针对制度机制、内控管理、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短板不足,及时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从单位“面”上防控廉政风险。

(三)加强动态化管控,实时预警处置。

1.动态收集信息。坚持问题导向,善于从政治上审视业务问题,通过巡察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舆情信访、民主评议等渠道,全面收集局本级和各科室(队)的廉政风险信息,动态完善廉政风险清单。

2.全程跟踪研判。对防控措施、防控机制实施情况和效果,跟踪开展分析、研判和评估,对于议事决策、权力运行、制度机制、工作流程、岗位履职、纪律作风等方面仍存在廉政风险或薄弱环节的,要及时预警、及时校正、及时纠错。

3.实时预警处置。对于公职人员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七种方式,及时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对于因廉政风险引发的违规违纪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组织调整或党纪政务处分,避免廉政风险发展成严重的违纪违法行为。

(四)突出精准化监督,严格执纪问责。

1.落实监督责任。要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健全预警处置、动态管理和检查评估等长效机制。

2.加强日常监督。要把两张廉政风险清单,纳入日常监督全面了解掌握,与政治生态评估分析、廉政档案、监督执纪等工作结合起来,促进各科室(队)对廉政风险精准发现、精准处置、精准防控。

3.严格问责处理。对各科室(队)因未按规定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或工作落实不力,导致廉政风险升级,甚至引发违纪违法问题的,严格按规定开展执纪问责。

(一)动员部署、深入排查分析阶段(20xx年x月前)。

认真对照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各项任务要求,及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贯彻落实措施,部署工作开展。组织全局公职人员学习《廉政准则》、《中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和上级相关会议精神,在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的基础上,通过全员找、相互点、专家议、公众评等多种形式,全面深入排查廉政风险。

1.逐级排查廉政风险点。排查要认真、细致,做到不漏项、不漏岗、不漏人。一是岗位自查。科室工作人员根据自己所在的工作岗位,认真剖析行使职权过程中的每个环节,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查找,确定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二是科室排查。在岗位自查的基础上,对本科室行使职权的主要环节、关键部位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排查,并面向管理服务对象等社会层面征集意见,确定本科室的廉政风险点。三是分管领导审核。分管领导对科室自查情况进行审核,确认分管范围内的廉政风险点。四是单位汇总。各科室将排查情况及时报送局办公室,办公室进行梳理、汇总,组织召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单位确定的廉政风险点进行认真审定,在征求第五纪检监察组意见后,制定局本级和科室两张廉政风险清单,在局微信公众号和局公告栏进行公示。

2.设定风险类别。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局属各科室所排查上报的风险点按风险点发生的概率大小、社会关注程度、权力行使程度、影响危害程度等设定高、中、低三个风险类别。

对已排查出的廉政风险问题,能及时整改的,应立行立改。

(二)动态防控、完善制度机制阶段(20xx年x月前)。

加强风险排查成果的运用,分类完善防控措施,分层落实防控责任,实现“制度、责任、人员”防控三同步,做到预警分析精准识别,动态处置及时有效,变“要我防控”为“我要防控”,切实将防控廉政风险化为内心认同,不断增强防控的行动自觉,确保实现廉政风险控得住、防得好。

一是健全内控机制。针对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和问题,认真进行研究分析,分别制定防范风险的具体措施、工作制度,形成严密的内控机制。二是落实防控责任制。对排查出的每一个廉政风险点要逐个明确防控责任,做到岗位责任明确、分管领导明确,落实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责任制,实行下管一级,上究一级的责任追究原则进行管理。三是建立督查机制。各科室要建立符合本科室实际的督查制度,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提出风险预警,堵塞漏洞,化解廉政风险,避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演化为违纪违法问题。四是制定防范措施。根据不同廉政风险等级,分别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重点防范等级较高的廉政风险点,对属于集中度较高的权力要进行合理分解和科学配置,建立权力运行不同环节之间的有效监控、制约机制。

(三)巩固成果、形成防控体系阶段(20xx年x月前)。

及时总结排查防控工作经验,将各个阶段工作形成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归纳,建立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体系,定期研究分析,组织“回头看”检查,通过“三个看”,全面评估防控工作成效:一看组织领导、任务分工是否健全明确,廉政风险有无遗漏项;二看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是否到位,监督检查是否有力;三看廉政风险防控效果是否显现,进一步加强“查、防、控、评”动态管理,形成有效管用的防控体系,确保廉政风险抓在经常、形成长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将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加强工作统筹,认真组织实施。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突出重点,抓好落实。结合xx工作实际,将廉政风险防控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要求、同落实。在全面排查、全面防控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领域,抓好xx数据质量管控,xx数据发布等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突出重点对象,规范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权力行使,抓好选人用人、xx执法、资金分配使用、财物管理、物资采购等重要权力岗位的防控工作;突出重点环节,围绕“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健全完善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有效防止决策失误、行为失范、权力失控。

(三)完善机制,总结提升。坚持创新思维,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务实管用的好经验、好做法,提升固化为制度机制,推动防控工作实践;坚持系统思维,处理好廉政风险防控与xx业务工作的关系,定期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准确把脉,分类推进,落实动态绩效评估,实现全局谋划、一体推进、系统治理,不断巩固深化排查防控成果,推动形成具有可操作性强,切实管用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为进一步推动物价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完善廉政预警和内控防范机制,健全预防腐败工作长效机制。特制定物价局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廉政风险是指党员干部在执行公务和日常生活中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是把现代管理科学中的风险管理理论和质量管理方法应用于反腐倡廉工作实际,针对因教育、制度、监督不到位和党员干部不能廉洁自律而产生的廉政风险,以有效防范或及时化解为核心内容,通过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理等措施,对预防腐败工作实施科学管理的过程。

查准找全廉政风险点是有效防范廉政风险的首要前提,也是实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关键。我局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按照“梳理履职用权业务流程—明确岗位职责—找准廉政风险点(重点环节和岗位)和风险表现形式—组织审定、公示风险点排查结果”的程序,采取上下结合、内外结合,自己找、同事帮、领导点、管理服务对象提、集体研究定等形式,紧密结合单位和岗位工作特点,再进行一次认真细致的排查廉政风险点,使其做到准确到位。

(一)强化教育培训。继续通过各种方式方法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风险防控基本知识教育,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风险意识,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为该项工作的深入开展打下扎实的思想基础,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编制职权目录。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单位机构改革新定方案,对单位职权进行全面梳理,并按照规范格式编制出单位职权目录。

(三)明确岗位职责。根据职权运行流程,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特别是具有行政管理、执纪执法、管人、管财、管物和有行政审批权、业务处置权、自由裁量权问题较多的重要岗位的岗位职责,切实把职责明确到岗,落实到人,增强岗位人员的责任意识、履职意识。

(四)排查廉政风险。在2014年廉政风险点查找的基础上,突出领导岗位、中层岗位和其他重要岗位,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

1、全面深化五类廉政风险的查找。针对存在的问题,全面深化五类风险的查找:一是思想道德风险,主要表现思想道德素养不高、自律不严、品行不端、生活习惯不良和懒、散、软、等、拖、冷、浮、俗等不良作风引起的风险。二是岗位职责风险,主要指不履行“一岗双责”或履行不到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违反民主集中制,独断专行或软弱放任;失职渎职、不作为或滥用权力。三是业务流程风险,主要指执行制度不严格、操作程序不到位,缺乏工作程序的明确规定,缺乏工作时限、标准、质量的明确约定,权力相对集中,自由裁量空间较大,缺乏有效制衡和监督制约可能造成行使权力失控,行政行为失范,构成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等严重后果;权力界限不清楚造成越权失权。四是制度机制风险,主要指未能根据改革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的需要,及时完善和认真执行各项制度,造成部分制度可操作性不强,贯彻执行不到位;部分机制缺乏相互支撑、相互制约,约束力和监督力的作用不明显,不能形成有效的常规性工作措施。五是外部环境风险,主要指为了达到行政结果有利于自身利益的目的,行政管理对象可能对相关行政人员进行利益诱惑或施加其他非正常影响,导致行政人员行为失范,构成失职渎职或权钱交易等严重后果。

2、重点深化三个层面廉政风险的查找。一是深化岗位风险排查,继续按照全员参与的要求,组织党员干部对照履行职责、执行制度情况,通过自己找、领导提、群众帮、集体定等多种方式,再次查找个人在各个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内容及其表现形式,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审核后由本单位备案。二是深化科室风险排查,对照职责定位情况,分别查找出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并认真细化、分析风险的内容和表现形式,报本单位领导班子审核。三是深化单位风险排查,要结合实际,围绕“三重一大”的具体事项(要突出个性化内容),重点查找因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存在漏洞和薄弱环节等客观因素而引发廉政风险的内容及其表现形式,并形成规范材料。

3、综合评议各类廉政风险。召开中层以上干部大会,邀请行风评议员代表、廉政监督员等参加,采取大会讲解和设计民意问卷等形式,对岗位、科室、单位查找出的所有风险进行综合评议,确定各岗位、各科室及本单位的风险内容及其表现形式,并形成《廉政风险综合评查记录》。

4、评析确定廉政风险等级。结合单位职权,分析风险危害程度和发生几率,着重分析每一项权力发生腐败问题后会带来哪些经济损失和政治影响,在什么时期、哪些环节发生廉政风险的可能性和几率等等。按照风险表现、发生几率和危害大小进行风险排序,形成《廉政风险点和等级目录汇总表》。廉政风险等级一般分为三级:存在风险,可能产生违纪违法行为的是一级风险;存在风险,可能产生违章违规行为的是二级风险;存在苗头,可能产生轻微违章违规行为的是三级风险。对分析评定的风险和等级目录报单位党组织审定,形成规范材料备案。

针对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从教育、制度、监督等方面制定一系列防控措施,形成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有效阻断岗位廉政风险演变成违纪违法事实。

(一)深化廉政教育,增强抗风险能力。只有将防范廉政风险意识植根于广大党员干部内心,才能筑牢廉政风险的思想防线。坚持把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贯穿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始终。要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载体,活化教育形式,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要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着力营造贪耻廉荣的良好社会风尚;要在加强正面教育、警示教育的同时,创造性地规划和开展珍惜岗位、廉洁履职的岗位廉政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从思想上确立“从政有风险,防范除隐患”的意识。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风险防控制度体系。首先,要对查找到的廉政风险点进行认真分析,分析廉政风险在什么行政环节、什么业务环节、什么管理环节、什么岗位、什么人身上存在或可能发生。然后,要对现有的制度措施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控风险的相关规章制度,明确防控风险任务要求和工作标准,形成上下一体、左右联动的通畅、有效运行机制,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风险查找和防控管理就跟进到哪里。针对排查出的风险点及风险表现,进行梳理分析,深入检查现有预防腐败制度建设情况,已有完善制度的,要抓好落实;已有相关制度但不完善的,要修订完善制度;还没有相关制度的,要创新建立制度。每个重要岗位都要有规范权力运行、限定自由裁量权等防范廉政风险的防控措施。同时,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把强化问责作为提升制度执行力的重要抓手,对损害或违反制度的人和事坚决予以严肃查处,切实维护制度的权威性,促使各项防控制度措施得到有效贯彻和执行,以避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演变为违纪违法行为。

(三)认真总结规范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一是对去年以来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对比实施前后的效果,检查在制度的完善和执行上存在的不足,写出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前后效果对比经验分析材料。二是按照要求编制《物价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汇编》(主要内容:1、规范权力运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流程图及风险防范;2、规范权力运行配套保障、预防制度;3、规范权力运行制约、监督、追究制度;4、单位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相关文件等)。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继续强化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的要求,“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领导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新格局。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在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要强化对人事行政、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资金和资产监管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权力行使过程的监控,探索建立和完善体现针对性的防控制约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全面深化局系统廉政建设,根据《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意见》(市委办发〔2019〕39号)精神和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围绕市委“干好一一六、当好排头兵”决策部署,总结近几年局系统开展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岗位廉政教育等廉政建设做法,聚焦局系统廉政防控的重要岗位、关键环节,以监督制约公权力为核心,以处级以上党员干部为重点,以岗位职责为基础,在全局系统组织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通过落实落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抓紧抓实廉政风险的排查评定、预警防范、动态处置、监督问责、考核评估等工作,力争经过三年左右的努力,局系统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意识更加自觉、公权力运行更加规范、清廉教育更加深入人心、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基本建成,政治生态持续优化净化。

(一)排查廉政风险,做到评定风险清单化。

1.厘清权力清单、职责清单。结合深化机构改革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对照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重新梳理制定权力清单、职责清单,逐项厘清细化权责事项的类别、行使依据、责任主体。

2.制定《廉政风险清单》。从单位、内设机构、公职人员岗位三个层面入手(分局、直属单位参照执行),深入排查议事决策、权力运行、制度机制、工作流程、岗位履职、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分类制定廉政风险清单。

3.进行公示、接受监督。结合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将廉政风险清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健全制度机制,做到工作流程规范化。

4.完善风险防控措施。根据排查制定的廉政风险清单,构建完善及时发现问题的防范机制、精准纠正偏差的矫正机制。

5.做到工作流程规范化。运用政务网络和信息化手段,促进数字信息技术与审批、执法等岗位履职的深度融合,实现制度机制和业务流程优化再造,使得每项权力运行过程做到可查可控可追溯,有效规制自由裁量权,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6.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围绕选人用人、审批监管、执法、资金分配使用、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管理等重要事项、关键环节、重点领域,切实将防控的责任措施层层分解落实到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各个岗位,确保制度建到岗、责任落到人、风险防到位。

(三)及时发现问题,做到管控处置动态化。

7.坚持问题导向。善于从政治上审视业务问题,通过内部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舆情信访、民主评议等渠道,全面收集局机关、城区分局和直属单位的廉政风险信息,及时开展分析、研判和评估。

8.做好动态管控处置。对于议事决策、权力运行、制度机制、工作流程、岗位履职、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廉政风险或薄弱环节的,要及时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对于公职人员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注重教育提醒、抓早抓小,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及时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对于因廉政风险引发的违规违纪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组织调整或党纪政务处分,避免廉政风险发展成严重的违纪违法行为。

(四)严格执纪问责,做到日常监督精准化。

9.常态化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局机关纪委和各党总支(支部)作用,切实加强对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督促检查。

10.严格执纪问责。局机关纪委要加强对局系统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监督,督促局系统对廉政风险精准发现、精准处置、精准防控。对未按规定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或工作落实不力的,局党组、驻局纪检监察组将按规定开展执纪问责。

(一)动员部署、深入排查分析阶段(2019年12月前)。

1.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局党组会,研究细化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廉政风险排查工作步骤方法、年度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间节点等具体内容,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和具体工作人员。方案于6月底前报市纪委。

2.开展动员部署。适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传达学习全市会议精神,把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排查防控部署上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主动参与廉政风险排查工作。

3.梳理职权目录。逐项厘清权力和责任事项的名称、类别、行使依据、责任主体、监督方式,重新梳理制定履职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形成权责目录。针对各个岗位的工作性质和业务特点,按照深化“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固化权力和责任事项运行程序,绘制工作流程图,并结合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管”应用,使得每项权力行使过程做到可查可控可追溯。

4.查找廉政风险。针对重新梳理完成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议事决策、权力运行、制度机制、工作流程、岗位履职、纪律作风等六个方面,通过全员找、相互点、公众评等多种形式,全面深入排查廉政风险。廉政风险排查要立足于单位(部门)职责,结合单位(部门)特点和生态环境系统违法违纪案件原因剖析,包括对照市委巡察发现十个方面典型问题(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以行政会代替党组会;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党组织活动没有常态化,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申报核查瞒报漏报现象,处理不到位;因公出国境超规定次数,存在照顾性安排;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要求不严,超标准接待、会议培训审批不规范,变相发放补贴等情况仍有发生;作风建设方面的一些规定要求落实不到位,“四风”问题依然禁而不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还有不同程度表现;工程招投标不规范,工程预决算管理不严格,建设成本管控不严,工程项目久拖不决,竣工验收长期不决算;市直单位房产管理问题较多,有的未按市政府要求及时清理单位房产,有的房产底数不清、管理不规范,存在国有资产流失;专项资金管理问题比较突出,专项资金沉淀较多,绩效不理想),注重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确保廉政风险找得准、认得清,不求数量、重在精准。

5.评定风险类别。对于排查出来的廉政风险,根据权力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权的大小、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和危害程度等因素,认真分析再现形式和形成原因,按照高、中、低三个类别评定廉政风险类别。一般高风险类别控制在20%左右。

6.制定廉政风险清单。在风险类别排查审定的基础上,制定局本级、城区五分局和直属单位“两张风险清单”(参考表见附件1、2),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分解落实到责任部门和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分解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岗位。上述两张清单(书面稿和电子稿各一份)分别于8月10日前报局机关纪委。经局党组研究后,于9月底前报市纪委,抄送驻局纪检监察组。

(二)动态防控、完善制度机制阶段(2020年12月前)。

7.动态处置防控。局机关处室、城区分局和直属单位要坚持深入排查与动态防控相结合,把预警防范、动态处置、有效防控贯穿始终。对已排查出来的廉政风险问题应立行立改。要分解廉政风险清单,分解落实防控责任。要针对性开展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纪律规矩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要建立防控措施,加强风险排查成果的运用,分类完善防控措施,分层落实防控责任,实现“制度、责任、人员”防控三同步,变“要我防控”为“我要防控”,不断增强防控的行动自觉,确保实现廉政风险控得住、防得好。

8.健全廉政档案。要把开展的廉政风险排查防控与政治生态评估分析、廉政档案、监督执纪等工作结合起来,对两张廉政风险清单,要作为单位(部门)廉情信息,纳入日常监督全面了解掌握,并将相关信息分别纳入个人廉政档案。

(三)巩固成果、形成防控体系阶段(2021年12月前)。

局机关纪委和局机关处室、城区分局和直属单位要及时总结排查防控工作经验,定期研究分析,组织“回头看”检查,通过“三个看”,全面评估防控工作成效:一看廉政风险有无遗漏项;二看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是否到位;三看廉政风险防控效果是否显现,由此进一步加强“查、防、控、评”动态管理,制定形成有效管用的防控体系,确保廉政风险抓在经常、形成长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市局成立局党组书记、局长劳新祥为组长,局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处室、五城区分局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党总支(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局党组成员、巡视员马卫国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好分管范围和领域的排查防控工作。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要加强对全局面上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安排见附件3)。

(二)抓好任务落实。局机关处室、城区分局和直属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年度工作计划,将廉政风险防控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要求、同落实。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纳入日常监督的范畴,并作为市委“大党建”综合考核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内容。市局将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作为局系统党建考核和内部绩效考核的依据。

(三)注重总结提升。要坚持创新思维,加强调查研究,边实践、边探索、边创新,及时总结务实管用的好经验、好做法,提升固化为制度机制,推动防控工作实践;要坚持系统思维,处理好廉政风险防控与本单位业务工作的关系,处理好与管理服务的行业、领域、系统存在廉政风险的关系,定期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准确把脉,分类推进,落实动态绩效评估,实现全局谋划、一体推进、系统治理,不断巩固深化排查防控成果,从而推动形成切合局系统实际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有关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加强全省教育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扎实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有关印发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教育系统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提出的三个更加注重和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要求,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岗位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提高教育系统预防腐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为推动我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效服务和有力保证。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贯穿于教育系统各个领域,体现在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的各个方面,融入到教育系统各项业务工作和管理流程之中,规范权力运行,提高行政效能,实现廉政风险防控与教育系统各项工作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二)坚持以人为本、教育为先。推进反腐倡廉关口前移,关心和爱护党员干部,把以人为本贯穿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全过程,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引导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强化廉洁从政、勤政为民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坚持突出重点、改革创新。紧紧抓住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融入各项措施之中,着力推进教育体制机改革和制度创新,不断探索防治腐败的有效途径。

(四)坚持科学推进、系统防控。用系统的思维、统筹的观念、科学的方法谋划、部署和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积极学习借鉴国内外有益经验,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大力推进教育系统廉政风险防控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廉政风险防控的科学化水平。

(五)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单位、不同岗位的特点,合理确定廉政风险防控目标任务和工作方法,分类管理、循序渐进、逐步深入。

(一)总体目标。通过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优化权力配置,改善权力结构,规范权力运行,强化制约监督,逐步建立覆盖全省教育系统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形成配套完善、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的制度体系,使预防腐败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更加突出、工作更加规范、成效更加明显。

(二)阶段目标。xxxx年至xxxx年为组织实施阶段,主要是制定出台实施意见,全面部署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在全省教育系统实现风险排查、风险定级、评估预警和防控措施全覆盖。xxxx年至xxxx年为深化提高阶段,主要是建立健全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的相关制度,实现廉政风险防控的常态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长效机制,形成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一)梳理职权清单。

省属各高校、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要按照职责范围、岗位要求,对各自职责职权、每个岗位和每个人的职责权力进行梳理,全面清理和分项梳理对管理、服务对象行使的各类职权,以及部门单位内部人、财、物管理等职权,摸清职权底数。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编制职权目录,明确职权名称、内容、行使主体和法律依据,对职权交叉的项目进行调整,理清权力边界。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于2021年2月15日前将主要职能、主要工作事项(参照附件x)和《岗位设置和岗位职责登记表》(附件x)报厅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并在厅内公示。

省属各高校和厅直属高校于2021年1月15日前完成本校及校内机关各部门和各院系职权清理工作,厅直属高校同时将校领导班子成员《岗位设置和岗位职责登记表》(附件x)报厅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规范权力流程。

逐项规范职权运行程序,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权力行使的条件、程序、期限和制约监督方式。特别是要围绕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健全议事规则和工作规则,规范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决策权限、决策内容和决策程序。并重点对干部任用、行政支出预决算、财务报销、政府采购、工程建设、资产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利用网站、公报、公开栏、办事指南和新闻媒体等途径,依法向社会公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务于2021年1月15日前将各自主要职权运行流程图绘制完毕(参照附件x),报厅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省属各高校和厅直属高校于2021年1月15日前完成学校及校内机关各部门和各院系规范权力流程工作,厅直属高校同时将领导班子主要职权运行流程图报厅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排查廉政风险点,确定风险等级。

根据权力运行流程,通过自己查找、群众评议、专家建议、案例分析和组织审定等方式,深入查找在思想道德、权力行使、制度机制和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确定风险点。

1.思想道德风险。思想道德方面,重点查找由于理想信念不坚定、工作作风不扎实和职业道德不牢固,以及外部环境对正确行使权力的影响,可能诱发行为失范的风险。思想道德风险的主要表现为理想信念动摇、贪图享受、漠视群众、以权谋私、形式主义、脱离实际、我行我素等。省属各高校、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各单位的每位工作人员结合自身岗位职责,本着对组织、对工作、对自己负责的态度,采取自己找、领导提、群众帮、组织审四个程序,认真查找和分析个人在履行岗位职责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

2.权力行使风险。权力行使方面,重点查找由于权力过于集中、运行程序不规范和自由裁量幅度过大,可能造成权力滥用的风险。权力行使风险的重点是管人、财、物和具有审批审核权等重要岗位的人员,不履行一岗双责或履行不到位、违反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等制度和规定,独断专行;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制度要求,软弱放任,失职渎职、不作为或滥用职权等。要把单位、部门集体讨论和岗位具体工作人员自身查找相结合,细化、分析权力行使风险点的内容和表现形式。

3.制度机制风险。制度机制方面,重点查找由于规章制度不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可能导致权力失控的风险。制度机制风险点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忽视制度建设,造成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未能根据改革发展、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的形势需要和工作实践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及时完善各项制度;可操作性不强,相互监督制约机制的作用不明显,不能形成有效的常规化工作措施;由于人员思想认识上的偏差等因素,造成制度得不到认真贯彻执行或落实不到位,导致出现损失和工作疏漏等。

对每个岗位查找出的风险点,根据可能发生风险的机率和危害程度客观进行等级评定。等级评定应遵循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先由个人和处室、单位自我评定。一般工作人员和岗位的风险点等级由处室负责人审核;处室、单位负责人和处室、单位风险点等级由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厅领导小组审定。省属各高校和厅直属高校参照以上程序执行。

廉政风险等级按风险发生率或危害(损失)程度,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

凡可能出现和滋生严重违纪违规或违法犯罪行为的风险点,评定为高风险等级。主要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涉及人财物等调配权力、操作较灵活、有较大自由载量权的岗位,一旦发生将产生严重的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的风险。

凡容易出现和滋生违规违纪行为,并且可能受到责任追究及党政纪处分的风险点,评定为中风险等级。主要是不直接拥有人财物的支配权,但可借助职位影响和工作机会谋取私利的岗位,一旦发生会在单位内外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的风险。

凡是容易出现一般违规违纪行为,并且可能受到内部责任追究或被通报批评、诫勉、提醒谈话的风险点,评定为低风险等级。主要是不涉及人财物等权力,工作内容较公开的岗位,一旦发生造成的影响程度较低,在单位内部通过一定手段很快能处置或解决的风险。

认真填写《个人岗位职责廉政风险表》(附件x)、《单位岗位廉政风险等级一览表》(附件x),并于2021年1月15日前按以下要求向厅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材料:省教育厅各处室报送处室《单位岗位廉政风险等级一览表》和处室人员《个人岗位职责廉政风险表》,厅直属各单位报送《单位岗位廉政风险等级一览表》和领导班子《个人岗位职责廉政风险表》,厅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将对以上材料集体审定。

省属各高校和厅直属高校于2021年2月15日前完成学校及校内机关各部门和各院系排查廉政风险点,确定风险等级等工作,厅直属高校同时将学校《单位岗位廉政风险等级一览表》报厅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四)制定防控措施和制度。

针对廉政风险和风险等级,依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廉政要求、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具体管用和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特别要突出对高等级风险的防控。个人岗位风险,由本人对照与业务工作相关的各项法规制度,明晰职责,提出防范控制风险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各部门和各单位的风险,由本部门、本单位负责人围绕决策、执行过程和监督、检查、考核等关键环节,研究制定具体防控措施,并认真填写《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登记表》(附件x)。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于2021年2月15日之前上报《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制度登记表》。

省属各高校和厅直属高校于2021年2月15日前完成制定防控措施和制度工作,厅直属高校同时将《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制度登记表》上报厅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定。

1.在防范思想道德风险方面:属于思想道德方面的,通过开展专题党课、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等方式,着力抓好党员干部和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的经常性学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2.在防范权力行使风险方面:属于权力行使方面的,要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程序规定,探索完善分权、控权的有效方法,规范权力行使;明确各岗位人员职责、权限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及考核方法、标准,做到权责明确,特别是明确不履行职责将要承担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3.在防范制度机制风险方面:属于制度机制方面的,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堵塞制度和监控机制方面存在的漏洞,采取多种形式抓好规章制度的宣传和学习,提高规章制度的可操作性,保障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运行和全面落实。

(五)强化监督管理。

根据权力运行的不同风险内容和风险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审定为高风险的,在分管领导直接管理的基础上,由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审定为中风险的,在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直接管理的基础上,由部门和单位分管领导负责;审定为低风险的,由部门和单位分管领导直接管理和负责。

(六)实施预警处置。

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通过巡视监督、审计监督、干部考察、述职述廉、舆论监督、电子监察、效能监察、执法监察、纠风治理、信访举报和案件分析等渠道,全面收集廉政风险信息,探索建立预防腐败信息分析和预警系统,对可能引发腐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风险预警,综合运用风险提示、诫勉谈话、责令纠错等处置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及时化解廉政风险。

省教育厅和各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要根据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对国家公职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采取谈心疏导、批评教育、信访约谈、发函询问、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预警处置;对部门和单位,采取对责任领导诫勉谈话、发送纪检监察建议书、责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发问廉问责书、限期整改等方式进行预警处置;对新发现的腐败风险,责成有关单位和个人及时制定防范措施,必要时,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可直接对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实施预警处置。

1.建立预警处置结果回告制度。有关单位和个人接到预警后,应在规定时限内对廉政风险成因进行剖析,制定整改措施,形成书面报告,及时回告实施预警的纪检监察部门。

2建立腐败风险预警处置督查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和单位及时督导。高风险单位和岗位的腐败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每年至少抽查一次。

3.建立预警处置情况通报制度。纪检监。

学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宝丰县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特制订我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四个重在”的实践要领,学先进,比创新,看实效,坚持“全面覆盖、有序推进、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构建惩防体系为目标,通过进一步界定权利范围,优化权利流程,排查廉政风险,完善监督措施,构建预警在先、防范在前的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利运行管理机制,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科技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深入推进我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全体教职工。

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分学习动员阶段、权利梳理阶段、风险排查和评估阶段、制定防控措施阶段、迎接检查验收阶段“五个环节”。

(一)学习动员阶段(5月20日-5月31日)。

廉政风险防控的组织实施、协调指导、检查考核等工作。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采取办宣传栏、专题培训、重点辅导、创建qq群等形式,广泛宣传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主要精神和基本内容,宣传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使全体教职工思想上进一步确立“风险无处不在,防控人人有责”的风险意识。

(二)权力梳理阶段(6月1日-7月10日)。

该阶段主要是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全面清理学校各个工作岗位对管理和服务对象行使的各类职权,对依法确定的职权进行分项梳理摸清职权底数,明确职权名称、种类、内容、行使主体和法律依据,编制《职权目录表》,对审定的每一项职权,要科学的界定职权范围,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并绘制权责明晰的“权力运行流程图”,通过公开栏、qq群等途径进行公开。

(三)风险排查和评估阶段(7月11日至9月10日)。

1.查找风险点。主要从权利行使、制度机制、思想道德三方面查找。权利行使方面,重点查找造成权力过于集中,运行程序不规范,可能造成权利滥用的风险。主要看是否存在权力配臵不科学、流程不清晰、事项不透明、等因素带来的风险。制度机制方面,重点查找规章制度不健全制约机制不完善,可能导致权力失控的风险。主要看制度是否缺失,现有制度是否存在职责不清,监督措施不具体、不完备等制度缺陷导致的风险。思想道德方面,重点查找师风师德建设和作风建设等可能诱发行为失范的风险。班子成员重点重点结合职责分工,查找在执行制度、履行职责中存在的廉政风险;中层科室负责人根据职责定位,查找在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制度、行使业务处臵权和内部管理权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非领导岗位和工作人员对照岗位职责,认真查找个人在执行制度和职权行使方面存在的风险。

2.评估风险等级。在查找廉政风险的基础上,依据权利的重要程度、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及危害程度等因素,分三个等级评估廉政风险。发生可能性大,后果严重(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或造成重大损失、重大不良影响)的,为一类风险;发生可能性较大,后果较严重(可能承担党纪、政纪责任或造成较大损失、不良影响)的,为二类风险:发生可能性较低、后果较轻微的,为三类风险。

3.审定排查结果。在各科室及个人排查的基础上,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小组要对排查的风险点通过评议会、案例分析会、班子集体评审会等形式进行评议,审定,对风险点不全、不深、风险等级划分不合理、不准确的责令重新查找、评估。在审定排查结果的基础上,领导班子成员、中层科室负责人及各个工作岗位人员填写《岗位廉政风险登记表》,并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制定防控措施阶段(9月11日—11月10日)。

职、渎职的,进行问责;属于传统手段难以有效监控的,积极运用现代科技和管理手段。同时,要坚持内部监督和外部监控相结合,形成防控合力。群众通过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进行监控。

(五)迎接检查验收阶段(11月11日—12月10日)。

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回顾总结,提炼成功经验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拾遗补缺。迎接县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充分认识到廉政风险的客观存在性与现实危害性,主动融入,有效作为,切实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学校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明确工作依托的具体机构及其责任人、联系人,统筹安排工作,确保每个阶段的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关键岗位和重点人员,同时要抓好延伸,做到不漏岗、不缺项,使排查防控工作做到多层次、全方位。同时,要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与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相结合,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与教学业务工作相结合,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某市金融风险防控工作报告

省金融办:

根据、市政府“促发展,防风险”的决策部署,按照“主动防控、预警到位、及时化解、妥善处臵”的原则,我们加大了对全市各类金融风险的预警、监测和处臵工作。

一、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机构建设,理顺工作机制。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先后起草了《关于成立**市金融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完善金融风险防控工作机制方案》、《关于**市金融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加挂**市打击和处臵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牌子并充实成员单位的通知》等文件,建立起由33个相关部门组成的金融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对全市金融风险防控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协调配合、共同应对。

(二)加强监测预警,强化风险排查。建立了金融风险全方位监测预警机制,市级层面实行监测预警信息月报送制度,县级层面落实监测预警“零报告”制度,银行机构重点监测本层级信贷组合风险和重点客户风险,市、县两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通报各归口管理部门提供的风险信息。先后在全市开展了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活动和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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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处置流程。完善了《金融风险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针对民间非法集资风险、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互联互保风险、担保圈(链)风险等不同风险类型,分别制定了相应的处臵机制和处臵流程。针对涉及面广,影响重大的潜在风险隐患,制定了专项应急预案。

(四)分级化解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县市区层面,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涉及本地企业的金融风险,由各县市区领导小组牵头化解处臵;对涉及多个区域、社会影响面广、金额特别巨大的重大风险案件,由属地领导小组上报至市领导小组协调处臵。

(五)建立银行债委会,坚持多方联动。针对风险企业,由最大债权银行牵头,及时组建债权银行委员会,建立起政、银、企沟通对话机制,加强对企业信息的收集分析,全面把握其行业前景、管理能力、经营活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交叉违约和风险状况等重要信息,协调各方统一行动,对风险进行有效管控和分类处臵,保护银行信贷资金安全和企业正常经营活动。

二、全市金融风险状况分析

截至目前,市县两级金融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监测存在金融风险点企业74家,重点监测企业58家,涉及金融机构28家,涉及资金额**亿元,不良贷款**亿元。

(一)全市金融风险分布情况。

险事件11起,占27.5%,恶意逃废债事件5起,占12.5%,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案件**起。

从地域分布来看,经济发展较快、金融活跃的区域,金融风险频发。其中,**市、**市、**市、**区、**区金融风险事件共计**起,占全市金融风险事件的62.5%。金融风险事件具有普遍性,除***等之外,各县市区皆有金融风险事件发生。

从行业属性来看,传统落后产业金融风险事件较多,主要集中在纺织、机械、食品等行业,其中,纺织行业4起,食品行业6起,机械制造13起,化工行业3起,合计占全市金融风险事件的**%。

从金融机构分布来看,涉及金融机构较多,共计**家,全市有**家银行机构牵头成立了**个债权银行委员会,其中,以农业银行为主任行的**个,**银行为主任行的4个,以中国银行为主任行的**个,占全部债权委员会的83%。

从化解结果看,全市共化解处臵金融风险事件**起,其中,县市区牵头化解**起,市级层面牵头化解**起,重点化解了**、**、**等一批全市重点企业的金融风险事件。尚有10起金融风险事件正在化解中。

(二)应重点关注风险点。通过对我市金融风险事件全面分析,目前,应重点关注以下问题:

扩散等金融风险。

二是重点关注恶意逃废债行为。不少企业在市场不景气、自身经营混乱、资不抵债的情况下,选择转移资产、脱壳经营、法人跑路等,同时,由于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银行无序竞争导致多头开户,贷款审查不严格、过量放贷,为恶意逃废债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而恶意逃废债行为有极强的突发性、隐蔽性,打击难度大。

三是重点关注个别县市潜在区域风险。截至目前,**市**家贷款余额5000万元以上的客户,在各家银行贷款余额**亿元,其中贷款列入关注的31家企业涉及**亿元,分别占比21.2%和11.26%,贷款纳入不良核算的14家企业涉及**亿元,分别占比5%和3.88%。且随着担保圈(链)的延伸,有可能逞扩散趋势。

四是重点关注大额欠税企业。根据国税局、地税局反馈信息来看,截至3月末,全市共有拖欠税款5万元以上企业84家,主要集中在房地产、纺织、机械、化工等行业,拖欠税款100万元以上的企业9家,其中5家企业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下步工作中,要加强对房地产企业和传统行业风险信息的`监测,抓早抓小,有效避免风险事件发生。

五是重点关注非法集资风险问题。目前,金融犯罪活动方式、手段变化多样,有的非法组织打着正规金融机构、农民合作社的名义,通过承诺支付高息为诱饵,非法吸收社员存款;新型网络借贷平台、理财平台纷繁复杂、真假难辨,网络金融犯罪方式隐蔽、地域范围广,而网络金融风险监管体系不成熟,难以进行有效监管和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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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引导企业科学发展防范金融风险。从我市金融风险事件发生的原因来看,不少企业贪大求快、盲目扩张、管理落后、融资方式单一等是导致金融风险发生的主要原因。在经济新常态下,要大力引导企业准确把握市场规律,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立足本业、合理摆布资金,提升整体战略规划,实现发展的梯度性和持续性,从源头上减少风险。

二是进一步完善金融风险处置机制。从前期处臵金融风险事件的成功经验来看,及时掌握信息、把握处臵时机,银行、企业、政府加强合作对有效处臵金融风险十分重要。要继续完善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和处臵流程,加强各方协调合作,确保风险发生后及时、有效处臵。

三是创新金融风险处置的政策工具。加大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的补偿力度,由**集团组建政策性金融资产运营公司,配合处理银行不良贷款。推进市县两级担保公司增资扩股,做强做大政府引导的担保公司;充分发挥市再担保集团职能,建立和完善再担保机制,逐步以专业担保机构融资担保替代企业之间的互保联保关系。

四是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认真落实市政府《全市银行业借款纠纷案件处臵推进工作专题会议纪要》(第**期)要求,联合司-法-部门,在全市开展集中处臵银行业借款纠纷案件行动。加强金融机构行业自律,完善管理制度,加强资产流向监管。提高金融机构风险防范意识,完备抵押、质押手续,降低放贷风险。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增大恶意逃废债的违法成本。

五是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宣传工作。继续开展金融风险防范 5

宣传活动,利用微信平台、互联网等新型媒体和广播、电视、报刊等,大力普及金融知识,强化风险提示,特别是引导正确投资理财,提高群众风险鉴别力,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等各类非法金融活动。

附表3:

附表4:欠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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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风险防控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工作要求,指导地方国资委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有效防范化解企业重大债务风险,坚决守住不引发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现提出以下意见:

加强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举措;是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和地区经济平稳运行的客观需要;是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推动国有企业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各地方国资委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当前加强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的重要性、紧迫性,督促指导地方国有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增强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依法合规开展债务融资和风险处置,严格遵守资本市场规则和监管要求,按期做好债务资金兑付,不得恶意逃废债,努力维护国有企业良好市场信誉和金融市场稳定。

各地方国资委要加快建立健全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完善重点债务风险指标监测台账,逐月跟踪分析,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各级企业债务风险的动态监测,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应对。可参照中央企业债务风险量化评估体系,结合地方实际情况,探索建立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量化评估机制,综合债务水平、负债结构、盈利能力、现金保障、资产质量和隐性债务等,对企业债务风险进行精准识别,将债务风险突出的企业纳入重点管控范围,采取特别管控措施,督促企业“一企一策”制定债务风险处置工作方案,确保稳妥化解债务风险。

各地方国资委可参照中央企业资产负债率行业警戒线和管控线进行分类管控,对高负债企业实施负债规模和资产负债率双约束,“一企一策”确定管控目标,指导企业通过控投资、压负债、增积累、引战投、债转股等方式多措并举降杠杆减负债,推动高负债企业资产负债率尽快回归合理水平。督促指导企业转变过度依赖举债投资做大规模的发展理念,根据财务承受能力科学确定投资规模,从源头上防范债务风险。加强对企业隐性债务的管控,严控资产出表、表外融资等行为,指导企业合理使用权益类融资工具,对永续债券、永续保险、永续信托等权益类永续债和并表基金产品余额占净资产的比例进行限制,严格对外担保管理,对有产权关系的企业按股比提供担保,原则上不对无产权关系的企业提供担保,严控企业相互担保等捆绑式融资行为,防止债务风险交叉传导。规范平台公司重大项目的投融资管理,严控缺乏交易实质的变相融资行为。

各地方国资委要把防范地方国有企业债券违约,作为债务风险管控的重中之重。探索实施债券发行年度计划管理,严格审核纳入债务风险重点管控范围企业的发行方案,严禁欺诈发行债券、虚假披露信息、操纵市场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地方国有企业严格限定所属子企业债券发行条件。可参照中央企业债券发行管理有关规定,对纳入债务风险重点管控范围的企业实行比例限制,引导企业做好融资结构与资金安全的平衡、偿债时间与现金流量的匹配。将企业发债品种、规模、期限、用途、还款等关键信息纳入债务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并实施滚动监测,重点关注信用评级低、集中到期债券规模大、现金流紧张、经营严重亏损企业的债券违约风险,督促指导企业提前做好兑付资金接续安排。对于按期兑付确有困难的,各地方国资委要指导企业提前与债券持有人沟通确定处置方案,通过债券展期、置换等方式主动化解风险,也可借鉴央企信用保障基金模式,按照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妥善化解风险。

对于已经发生债券违约的,各地方国资委要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属地责任,指导违约企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妥善做好风险处置,通过盘活土地、出售股权等方式补充资金,积极主动与各方债权人沟通协调,努力达成和解方案,同时要努力挽回市场信心,防止发生风险踩踏和外溢。对于已无力化解风险、确需破产的,要督促企业依法合规履行破产程序,强化信息披露管理,及时、准确披露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资产划转、新增大额债务等重大事项,保障债权人、投资人合法利益。

各地方国资委要加强地方国有企业债务融资资金用途管控,督促企业将筹集的资金及时高效投放到战略安全、产业引领、国计民生、公共服务等关键领域和重要行业,原则上要确保投资项目的回报率高于资金成本,切实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作用。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金融监管政策,按照融资协议约定的用途安排资金,突出主业、聚焦实业,严禁过度融资形成资金无效淤积,严禁资金空转、脱实向虚,严禁挪用资金、违规套利。探索对企业重大资金支出开展动态监控,有效防范资金使用风险。

各地方国资委要坚决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要求,立足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长效机制建设,督促指导企业通过全面深化改革破解风险难题。通过加强“两金”管控、亏损企业治理、低效无效资产处置、非主业非优势企业(业务)剥离等措施,提高企业资产质量和运行效率。严控低毛利贸易、金融衍生、ppp等高风险业务,严禁融资性贸易和“空转”“走单”等虚假贸易业务,管住生产经营重大风险点。加快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加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市场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各地方国资委要把加强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作为一项系统性工程,从投资规划、财务监管、考核分配、资本预算、产权管理、内控管理、监督追责和干部任免等国资监管的各个环节综合施策,完善监管体系,发挥监管合力,筑牢风险底线。加强与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证监局等部门的合作,推动债务风险信息共享,共同预警防范企业重大债务风险。国务院国资委将按照推动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的要求,督促指导地方加强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加快建立工作联系机制、日常监测机制、风险评估指导机制和重大风险报告机制。

各省级国资委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督促指导地市和区县级国资监管机构做好监管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

银行案件风险防控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加强金融风险防控工作,维护全市金融稳定,有效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按照全国、全省金融工作会议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摆在全市金融工作重要位置。通过完善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工作机制,积极稳妥处置和化解风险隐患,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推动朝阳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坚持用发展的思维解决金融风险,推动防风险与促发展协调共进。通过制定落实务实管用的措施,有针对性的开展地方法人银行机构不良资产(含隐性及表外业务)化解、企业债务风险化解等“五个专项行动”,利用三年左右时间,逐采取多项举措,化解风险隐患,确保我市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

(一)妥善处置地方法人银行机构风险。规范地方法人银行机构经营行为,清理不良贷款,引导重点银行机构加强表外业务风险管控,提高地方法人银行机构资产质量。推动农信社改制,确保地方法人银行机构规范经营风险可控。

(二)有效化解部分企业债务风险。结合实际,突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企业负债率,促进企业逐步化解各类风险隐患。

(三)坚决遏制非法集资风险。开展“无非法集资”创建活动,落实机构建设、宣传引导、风险排查、案件处置及“三级联动网络建设”等工作,加大对非法集资活动的整治,化解非法集资风险。完成公职人员拖欠银行机构债务清理工作,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

(四)引导民间融资有序发展。进一步深化宣传,活跃民间资本,引导民间融资向规范化法制化转变,有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一)实施重点领域风险整治行动。

结合实际,重点开展“五个专项行动”:

1.开展地方法人银行机构不良资产(含隐性及表外业务)风险化解专项行动。(20xx年2月至20xx年末完成)银行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地方法人银行机构隐性不良贷款监管,依规分类、认定,规范银行经营行为,并要求从其每年盈利中抽取部分资金,用于处置隐性不良贷款,提高资产质量,化解不良风险;列出农信社改制农商行工作时间表、路线图,加快推进完成改制工作;推动个别村镇银行风险化解工作,采取主发起行增资扩股等方式,化解个别村镇银行不良资产。(牵头单位:市银监局,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农信社、朝阳银行、各村镇银行及相关县(市)区政府)。

2.开展企业债务风险化解专项行动。(20xx年2月至20xx年末完成)一是推动建立企业债务风险化解责任制度。对全市30户债务风险企业,明确由贷款银行牵头,属地政府,市银监局、人行及相关部门配合,一企一策,制定措施,尽快化解风险。二是成立银行债委会共商进退。统一协调、部门联动,共同对企业风险债务进行分类处置和有效管控,保护银行信贷资金安全和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三是推广使用“封闭贷款”业务。加大对符合条件企业融资支持,解决企业暂时性融资难题,支持企业走出困境。四是设立中小企业转贷资金。由市建投公司出资设立转贷资金,为贷款企业提供过桥资金支持。五是引导企业健康发展。引导企业准确把握市场规律,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科学谋划发展布局,实现理性发展,避免盲目追求大而全;实行多元化的融资策略,扩大直接融资比例,从源头减少风险。(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相关银行机构,各县(市)区政府,市人行、银监局、公安局、国资委、工业信息化委、法院、检察院及相关部门)。

3.开展公职人员拖欠银行贷款清理专项行动。(20xx年2月至20xx年末完成)坚持舆论先行、合理分类,联合行动,加大清收公职人员不良贷款(担保贷款)力度。利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公职人员拖欠银行贷款问题,使金融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机关工委、营商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相关金融机构、市公安局、政府金融办、法院、检察院及相关主管单位)。

4.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清理专项行动。(20xx年2月开始,长期保持)市银监局负责对p2p网贷,市人行负责第三方支付,市政府金融办负责股权众筹,市保险协会负责互联网保险,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互联网金融广告的非法集资风险进行排查清理。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业重点企业非法集资风险进行排查清理。坚持打早、打小,采取多项举措予以整治,维护全市金融和社会稳定。(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处非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5.开展规范民间融资专项行动。(20xx年2月至12月末完成,并将长期坚持)重点规范部分房地产和工业企业中民间融资额度较大的企业、有牌照的小额贷款公司、从事民间融资业务机构及个人融资行为。引导民间资本向实体经济有序流动。落实小贷公司风险检查监督机制,控制数量,提升质量。加强对民间融资违规违法行为依法处置。组织相关部门协调推动房地产和重点企业摆脱融资困境。(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地税局、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委、工业信息化委、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人行、银监局及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二)有效防范保险市场风险。(20xx年2月至12月末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加强对保险代理人的审查和管理,整顿保险市场秩序,规避无序竞争带来的行业风险。预防和消除理赔和给付风险。深化保险与银行等有关行业部门的合作,落实联防责任机制,堵塞保险市场风险漏洞。(牵头单位:市保险行业协会;责任单位:相关保险机构)。

(三)把好市场准入关。(20xx年2月开始,并将长期坚持)严格落实金融机构准入条件,严厉打击无牌照、超范围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加强复杂金融产品的检查监督,对不符合监管条件的金融产品,一律不准对外发售;加强金融高管人员资质准入管理,强化任职资格审查。(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市银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安局、保险行业协会及相关部门)。

(四)明确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主体责任。(20xx年2月至12月完成)按现行监管要求,明确各部门金融风险主体职责。市银监局、人行负责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市保险行业协会负责保险机构;市政府金融办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社会众筹机构;市商务局负责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市银监局负责地方资产管理公司、p2p网络借贷机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投资公司;市农委负责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负责地方各类交易场所、互联网金融、非法集资等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对高负债实体企业金融风险化解负主体责任。把金融风险防控工作纳入政府考核重点指标体系和领导干部选拔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出考核标准,实行“一票否决”。以上排查处置工作中,市政府相关部门予以配合。(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国资委、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五)大力发展直接融资。一是积极推动企业上市挂牌。支持企业登陆各类股权交易市场挂牌融资,推动企业做大做强。二是运用多种融资工具扩大直接融资规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三是加快建立专项基金服务体系。推动市重点项目投资基金正式注册,加快设立现代农业产业、旅游发展、绿色环境发展等专项基金。发挥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融资作用,促进产融深度融合。(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农委、工业信息化委、旅游发展委及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六)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20xx年2月至20xx年末前完成)立足信贷征信体系,健全全市信用管理系统,逐步建立完善金融业统一的征信平台,促进征信信息共享;加强诚信宣传教育,落实对金融领域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列出“红、黑”名单,让诚信者通行天下,失信者寸步难行。(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人行、市委宣传部及各县(市)区政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朝阳市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分管金融工作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为副组长,各县(市)区和市(中省)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金融办。二是实行“五个专项行动”季度调度制度。每季度由牵头部门分别将各自负责的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三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金融办牵头,市人行、银监局等各牵头单位及相关部门参加,召开联席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分析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四是加强监管机构建设。按国家、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全市金融监管部门职责配置,赋予必要的监管手段,加强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建设,充实人员队伍,与省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有效对接,依法运用监管手段,履行各类机构监管职责。各县(市)区对应我市监管力量配备要求,加强本地区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监管力量建设,履行工作职责,达到综合防控目的。(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市编委办、人行、银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及各有关单位)。

(二)加强舆论宣传。各牵头部门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围绕主要任务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要让全社会了解全市开展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工作会议精神的举措。要采取各种方式,运用各种手段,加强宣传,扩大影响。(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银监局、公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三)全力协调配合。20xx年启动的“五个专项行动”是推动全市防范金融风险的开局行动。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加强协同。各牵头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定期分析研究工作形势,细化责任分工,20xx年2月末前完成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3月15日前完成各具体方案的制定工作,于3月18日前将“五个专项行动”的具体方案报市政府金融办汇总,提交领导小组研究部署。(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市公安局、银监局、人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机关工委、营商局、地税局及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四)加强工作督导。将金融风险防控工作“双纳入”考核体系。即:纳入政府考核重点指标体系和领导干部选拔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出考核标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工作机制,对履职不力,引发金融风险、造成较大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根据情节依法追责。(牵头单位:市政府督查室;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政府金融办、市场监管局、人行、银监局及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银行案件风险防控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全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金融风险防控,完善金融风险监管、防控机制,维护良好的经济发展秩序和金融生态环境,严厉打击金融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薄弱环节监管制度建设,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按照省、市关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属地责任和部门职责,进一步优化金融市场秩序,稳妥化解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风险隐患,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规范各类互联网金融业态,扭转互联网金融某些业态偏离正确创新方向的局面,遏制互联网金融风险案件高发频发势头,提高投资者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全县经济、金融业健康发展。

(一)政府债务风险。

1、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和财政部《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对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xx〕23号)规定,完善地方债务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地方融资平台管理,严防以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牵头单位:财政局,配合单位:金融办、审计局、国资办)。

2、为切实加强全县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规范政府债务的举借和使用,有序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严控新增债务,完善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中发〔20xx〕27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办法〉的通知》(中办发〔20xx〕46号)文件精神,制定桦南县隐性债务化解方案。(牵头单位:财政局,配合单位:金融办、审计局、国资办)。

3、为建立健全我县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预案的通知》(黑政办函〔2017〕43号)规定,制定《桦南县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设立政府性债务领导小组,制定桦南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负责全县政府性债务日常管理工作,当出现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时,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负责组织、协调、指挥风险事件应对工作。(牵头单位:财政局,配合单位:金融办、审计局、国资办、人民银行)。

4、县财政需将当年债务还本支出等列入年度预算草案,报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将上级政府转贷的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列入预算调整方案,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牵头单位:财政局)。

(二)流动性风险。

5、综合运用定向降准、再贴现、再贷款等央行货币政策工具,提高金融机构的资金实力。(牵头单位:人民银行,配合单位:各商业银行)。

(三)信用风险。

6、为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体制,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治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xx〕33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治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桦南县20xx年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桦南县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治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做好金融风险的舆情监测,抓好商业银行资产质量和不良资产风险排查工作,紧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过剩产能等重点领域信用风险和重点企业的信用风险,实施全方位、全链条监测,加大风险的管控,积极防范新增不良贷款。(牵头单位:市监局、人民银行,配合单位:财政局、工信局、住建局、人民银行、各商业银行)。

(四)融资担保风险。

7、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企业关联担保风险的识别与监测,建立健全监测台账。对存量担保圈贷款,根据确定的核心客户和关键节点,综合运用多种措施拆圈解链。对已出现风险的担保圈,及时向监管机构和地方政府报告,并启动相应预案。(牵头单位:人民银行,配合单位:金融办、各商业银行)。

(五)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咨询类公司和典当行业风险。

8、做好对小额贷款公司摸底排查、借贷风险预警监测等工作,严防借贷主体非法集资、暴力催收、高息长期放贷、逃废债务,超范围经营。(牵头单位:金融办,配合单位:公安局、市监局、社区办)。

9、加强对投资咨询类公司监管,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对现有投资咨询类公司进行排查,发现非法集资的,金融办牵头会商,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受理。(牵头单位:市监局,配合单位:公安局、金融办、工信局、社区办)。

10、加强对典当行的业务监管,防止典当行超范围经营、超比例发放当金、超标准收取利息费、从事非绝当物品的销售以及旧物收购、寄售。(牵头单位: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商务局),配合单位:金融办、公安局、市监局、社区办)。

11、非金融机构以及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得使用“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资产管理”“理财”“基金”“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财富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网贷”“网络贷款”“p2p”“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支付”“预付卡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等字样。(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市监局)。

(六)非法集资风险。

12、强化行业监管,加强风险排查,建立新增、存量非法集资台账,做好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工作,开展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的专项整治,对非法集资案件线索提供奖励政策,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侦查,快侦、快破、快诉已发案件,及时处理新发案件,注意挖掘隐案,减少案件存量,形成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的高压态势。(牵头单位:公安局,配合单位:人民银行、金融办、市监局、社区办)。

(七)突发金融案件等风险。

13、做好非法集资案件的善后工作,强化信访维稳,积极引导涉案群众依法依规正确维权,防止群体性的`事件和极端情况发生。(牵头单位:公安局,配合单位:信访局、金融办、市监局)。

14、加强反洗钱监管力度,突出风险导向和问题导向,综合运用各类反洗钱监管手段,着力提升反洗钱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完善反洗钱合作机制,人民银行要紧密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交流和联系,加强信息共享与联合分析,进一步发挥反洗钱在预防和打击洗钱及其上游犯罪中的积极作用。加强领导,做好突发事件引发辖区支付清算系统危机及处置工作。(牵头单位:人民银行,配合单位: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各商业银行)。

(八)互联网金融风险。

15、p2p网络借贷风险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强化部门协同,落实责任,规范从业机构市场行为,保护行业合法权益,引导互联网金融行业规范健康运行。(牵头单位:人民银行,配合单位:公安局、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商务局)、市监局、金融办)。

16、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互联网企业未取得相关金融业务,开展业务的实质应符合取得的业务资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不得将私募发行的多类金融产品通过打包、拆分等形式向公众销售。金融机构不得依托互联网通过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嵌套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规避监管要求。同一集团内取得多项金融业务资质的,不得违反关联交易等相关业务规范。(牵头单位:人民银行,配合单位:公安局、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商务局)、市监局、金融办)。

17、第三方支付业务。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挪用、占用客户备付金,客户备付金账户应开立在人民银行或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连接多家银行系统,变相开展跨行清算业务。开展支付业务的机构应依法取得相应业务资质,不得无证经营支付业务。(牵头单位:人民银行,配合单位:公安局、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商务局)、市监局、金融办)。

18、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行为。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宣传行为应依法合规、真实准确,不得对金融产品和业务进行不当宣传。(牵头单位:市监局,配合单位:人民银行、公安局、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商务局)、金融办)。

成立桦南县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县长梁庆民同志担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国宏利、县委常委张凤军、县政府副县长徐景新担任副组长,县金融办、财政局、人民银行、市监局、公安局、信访局、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商务局)、行政审批局、社区办等单位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办,由县金融办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推进金融改革,防范金融风险,优化金融生态,不断提高金融业竞争能力、抗风险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实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聚焦金融机构、地方政府债务、融资担保、非法集资等风险,研究建立风险识别、预警、监测和处置机制。指导督促各有关部门压实金融监管责任,强化监管协同,形成监管合力,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加强沟通交流,联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及时妥善处置金融风险案件。各单位对照任务分工,认真抓好落实,每季度向金融办提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进展情况,每年12月20日前上报全年工作落实情况。

(二)加强防范监控。逐步建立群众举报、平台监测、监管排查等多途径的监测预警体系,探索建立防范处置金融风险问责机制,推动形成职责明确、协同配合、齐抓共管、高效务实的防控化解金融风险工作格局。对金融风险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报告、早处置,力争把苗头性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风险总体可控。

(三)加强诚信建设。各部门要利用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资源,健全征信“红黑名单”公示制度,落实守信激励措施,加大对金融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开辟诚实守信市场主体信贷优惠支持的“绿色通道”。深入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活动,提升公众对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金融风险的认识和鉴别能力,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社会经济秩序,打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四)加大整治力度。加大整治不正当竞争工作力度。对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为抢占市场份额向客户提供显失公平的超高回报率以及变相补贴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清理规范。高风险高收益金融产品应严格执行投资者适当性标准,强化信息披露要求。

(五)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加强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鼓励互联网金融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创新发展。加强舆情监测,强化媒体责任,通过网络、广播、电视等多种宣传形式,引导合理合法反映诉求。采用典型案例加以引导,深化警示教育,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全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金融风险防控,完善金融风险监管、防控机制,维护良好的经济发展秩序和金融生态环境,严厉打击金融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薄弱环节监管制度建设,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学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教育局《推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学校党委和实训基地党支部(以下简称校党委)决定在学校和实训基地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学校实际,以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为载体,以积极预防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前提,以完善措施为手段,建立融制度、监督于一体,从源头上有效防控廉政风险的新机制,推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与岗位职责、业务工作流程紧密结合,以本学期将实施的岗位职责考评为切入点,以清权确权和廉政风险排查、评估、防控为主线,以监督制约和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建立思想防线、制度防线、科技防线为主要内容,积极构建“政策阳光化、权力明晰化、责任全员化、风险明示化、管理精细化、防范科技化”的防控体系。

以保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为目的,围绕业务工作运行中的各个环节,着重从三个方面查找廉政风险:

(一)岗位履责风险。党员干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由于受自身思想水平和外部环境的影响,可能发生在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和工资绩效等方面的潜在风险。如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一岗双责”,违反廉政准则和廉洁自律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独断专行或软弱放任,失职渎职、不作为或滥用职权等问题。

(二)业务流程风险。因未能对业务流程各环节进行细化分析和固化,致使在权力运行过程中存在潜在风险。如分工不明确、流程不清晰、衔接不紧密、标准不统一、监督不到位等问题。

(三)规章制度风险。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变化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任务的发展和管理的需要,查找学校以及部门制度设计陈旧滞后或执行不力等方面的潜在风险。如完善制度不及时,制度设计有漏洞,制度可操作性不强,落实制度不到位,权力运行失去有效监督等问题。

根据学校、处室(含教学部)业务职能和个人岗位职责,对行政管理权和业务处置权进行全面梳理。认真剖析业务职能和岗位职责演化出来的权力运行轨迹,从三个层次排查岗位风险:。

(一)领导岗位风险。领导班子成员重点查找在“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廉政风险及表现形式,填写《党委班子成员廉政风险识别和防控表》。

(二)中层处室(含教学部)负责人岗位风险。根据职责定位,查找处室(含教学部)负责人在履行职责、执行制度、行使业务处置权和内部管理权等方面存在和潜在的廉政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填写《处(科)室岗位廉政风险识别和防控表》。

(三)一般岗位风险。非领导岗位和工作人员对照岗位职责、工作制度,查找个人在履行职责、执行制度和职权行使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填写《个人岗位廉政风险识别和防控表》。

对查找出的风险点,从风险发生的几率、危害程度、形成原因等方面进行评估,划分为三个等级,一级表示风险大,二级次之,三级较小。同时,根据岗位职权大小和风险点多少确定风险等级:

三级指一般风险岗位。指基本没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项目审批权,较少或基本不掌握人、财、物管理权的岗位。

(一)分级自控完善制度。个人针对查找出的风险点,制定具体的防范措施。学校、处室(含教学部)在对每项业务流程梳理、查找风险点的基础上,针对工作规程和监督管理上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机制。

(二)进行业务流程再造。通过风险排查,对岗位职能设置中存在的流程不科学、衔接不紧密、职责不明确、监管不到位等问题,重新设计和构建制度,完善和明确工作程序,确保岗位职能设置和业务流程顺畅、精简,做到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有效规避风险。

(三)开展岗位风险教育。结合学习中央新颁布的《廉政准则》,有针对性地开展与岗位职责相关的党纪条规、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教育。通过学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风险无处不在、防范人人有责”的全员责任风险意识,提高在实际工作中发现、防范风险的能力。

(四)建立和完善高风险岗位定期交流轮岗制度。对风险等级高或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重点岗位,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和完善干部定期交流轮岗制度,并做好干部的内部轮岗、跨处室交流,形成科学、合理、规范的用人机制。

(一)动员部署(9月17日)。

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认真学习局党委有关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打好思想基础。

(二)风险排查和评估(9月下旬)。

在风险点的排查和评估中,主要采取“个人找、互相查、处室审、群众评、班子定”的办法,围绕领导岗位、中层岗位、一般岗位三个层次,查找岗位履责、业务流程、规章制度方面的风险。对查找出的风险点,要通过一定形式征求社会各界尤其是管理服务对象的意见。

(三)风险防控(10月份至12月份)。

针对查找并确定的廉政风险点,进行风险剖析,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并认真做好完善工作流程、细化工作标准、修订完善制度、健全监控手段等方面的工作。适时召开教代会,审议岗位督查考评工作相关文件,成立督查考评小组,将日常考核与廉政风险防控结合起来。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强化部门主体意识,形成依靠群众、各负其责、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校党委成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明确责任分工。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行按级负责的原则。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单位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要各负其责,根据责任分工抓好分管处室、教学部和自身的党风廉政建设,对分管处室、教学部负责人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处室、教学部负责人要对所属人员岗位廉政风险点的查找、风险等级的划分严格把关审核,对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三)强化评估考核。对查找的风险点不全、不深,风险等级划分不合理、不准确,防控措施不具体、不完善的,要责令重新查找、评估。要实施动态化管理,结合岗位职责变化、行政职能转变和预防腐败工作新要求,及时调整风险防控内容,修订完善防控措施。要把此项工作纳入对处室、教学部、个人的岗位目标考核,开展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考核。

风险防控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有效落实医疗机构院感防控各项制度措施,提高院感防控工作水平和能力,根据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院感防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筛查大培训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持续加强院感防控,最大限度降低院内感染发生风险,坚决做到院内“零感染”。

组长:

副组长:

(一)院感防控风险隐患大排查。

1、查感控专职队伍的建设。500张床位以下的机构至少配备3名感控管理人员。

2、查预检分诊制度的落实。查预检分诊设置是否规范,患者筛查、发热患者登记和引导就诊等工作是否及时、完整、规范。

3、查发热病人全封闭管理制度的落实。院内通道设置是否规范,查发热门诊是否独立设置ct、检验、药房、挂号收费等设备设施,查发热患者就诊信息是否及时上报,查发热门诊隔离留观病房是否充足并实行单人单间管理。

4、查集中过渡病房设置。查集中过渡病房是否单人单间设置。查医疗机构患者入院前是否在集中过渡病房等待核酸检测结果。

5、查陪护探视管理制度的落实。查住院患者陪护是否每天报告个人健康状况,查陪护、探视记录是否完整、及时。

6、查消毒隔离和医疗废物处理制度的落实。院内环境和设备消毒是否规范,查医疗废物管理和处置是否规范及时。

(二)院感防控风险隐患大筛查。

1、立即对医院全体医务人员、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全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并常规每周一次核酸检测,做好记录。

2、开展全院环境重点部位新冠病毒监测。根据人员接触、流动情况,适度扩大监测区域和密度。

3、加大医院环境中新冠病毒的监测频次,重点部位每周至少监测一次。

4、医疗机构每日进行院感巡查,发现问题,台帐管理,及时整改,及时销号。

(三)院感防控风险隐患大培训。

1、线上培训。充分运用远程会诊平台、互联网等平台对医务人员进行院感防控内容培训。

2、院内培训。针对不同人群、不同岗位特点,制定实用性、操作性强的新冠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内容,不断强化进行穿脱防护服实操演练,制定考题全员过关。不定期开展传染病疫情医院内暴发技术演练,全面提高医院感染暴发的防控和处置水平。

3、骨干培训。加强对科室感控督查员等骨干人员的培训力度,并充分发挥其感控督导作用,带动科室的院感防控水平,从而不断提高医疗机构整体感染防控能力。

4、现场培训指导。对门诊部、诊所等分散小型医疗机构采取实地检查指导和现场培训的方式开展感控培训。

1、医政医管与体制改革科、中医药管理科负责对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同康医院、康和护理院每月进行巡查。

2、基层卫生和妇幼科负责对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每月进行巡查。

3、职业健康与综合监督科会同卫生监督所负责对个体诊所每月进行巡查。

(一)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务必高度重视院感防控工作,指定专人负责院感防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筛查大培训工作,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列出工作时间表,认真组织实施。

(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负责人要切实担起院感防控第一责任人责任,务必高度重视此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开展自查、筛查和学习,确保工作组织周密细致,工作开展有力有序。

(三)各单位、各科室要根据职责分工全面开展自查、抽查和指导,针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销号管理。

(四)各科室对巡查中发现各医疗机构院感防控等方面的问题和风险点做到及时发现、立即纠正和限期整改,并于每月6日前将巡查情况(详见附件)报送至局医政医管与体制改革科,第一次上报时间为20xx年2月6日,以后每月6日上报前一个月的巡查情况。医政医管与体制改革科负责汇总各科室巡查情况后,上报至市卫生健康委。

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各科室、社区、党小组:

近期,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印发了《关于认真贯彻中央纪委〈指导意见〉深入推进我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宁纪发〔2012〕15号),对《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为做好我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现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各科室、社区、党小组要充分认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以学习贯彻《指导意见》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断提高预防腐朽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岗位职责明确、廉政风险清楚、化解措施得力、防控管理到位。

(一)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三结合”

1、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与岗位职能职责相结合

对医院内部的人、财、物管理等职权进行清理、规范,明确内部职权行使的岗位、权限、程序和时限等。要针对权力运行的.“关节点”,内部管理的“薄弱点”,问题易发的“风险点”,建立健全相关防控措施和制度规范。

2、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与行风效能建设相结合

针对腐朽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通过行风建设和行风政风民主评议,全面收集廉政风险信息,制定有效措施,综合运用风险提示、诫勉谈话、责令纠错等处置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及时化解廉政风险。

3、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与党务政务公开相结合

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公开内部职权行使情况、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特别是对干部任用、支出预决算、财务报销、政府采购、工程建设、资产管理等,加大公开力度。要明确公开内容,如:公开医院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规范、行为准则、服务标准、服务承诺;收费依据、项目、标准。

(二)扩大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覆盖面

要积极、有针对性的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管理措施,使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覆盖方方面面,在我院形成自觉预防腐朽的良好风气。

各科室、社区、党小组要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要求,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切实把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常抓不懈,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把“三好一满意”活动落到实处,切实见成效。

学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以有关规定为基准,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进一步增强预防腐败工作实效,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制度建设,着力抓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重点的廉政风险防范,最大限度降低腐败发生的风险,建立健全职权明晰、风险公开、制度防范、层层监管、责任落实的廉政风险防范体系,努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促进我校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在全校范围内,从学校、部门、岗位三个层次,全面排查并切实找准找全廉政“风险点”,认真查找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等防控措施,着力形成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的覆盖所有岗位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科学化、系统化水平。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

全体教职工,重点是学校行政领导、中层干部,财、物、人事、招生等管理人员。

(一)动员部署:

召开党支部会议,制定廉政风险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形成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廉政风险监控推进机制。通过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明白实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接受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运用校园橱窗、专栏等形式,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工作氛围,为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重点推进:

1、清权确权,绘制工作流程。

梳理明确学校、处室及个人的工作岗位和岗位职责。(1)清权确权,编制“岗位目录”。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机构“三定”方案,按照“权职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和“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对学校、部门和各岗位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明确各岗位名称、职责、内容和法律依据等。(2)制定流程图。按照“程序法定,流程简便”的要求,对每一项职权认真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包括名称、内容、职责等。并经审定后,在单位内予以公示。

2、严格审核,层层把关。

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从涉及到用人、用权、用钱、招生、收费、评优、职评等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特别是涉及到一些容易发生问题、反映较多的微观环节和具体的重要岗位,通过自己找、群众帮、领导提、集体定等方式,逐一排查廉政“风险点”,经组织严格审核把关后,将风险点登记汇总,在本单位内公示。

3、查找廉政风险点,评估风险等级。

通过自己找、群众帮、领导提、专家评和组织审等方式,围绕权力运行,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和内外结合,分岗位、部门和单位三个层面,全面深入查找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所存在的廉政风险点。

4、健全防控措施。

围绕排查确定的岗位廉政风险等级,有针对性的制定并推进廉政风险防范措施,通过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等措施,对可能发生的腐败行为实施有效控制。

(1).针对个人岗位风险制定防范措施。由本人对照与岗位职责、业务工作相关的各项法规制度,结合自查出的风险点,提出防控风险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针对部门风险制定防控措施。由部门全体人员围绕人、财、物、人事、招生管理和行政审批等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研究制定具体防控措施和相关工作程序,作出廉政风险防控承诺,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备案。

(3)、针对学校风险制定防控措施。由领导班子围绕决策、执行过程和监督、检查、考核等关键环节,特别是要结合查找出的风险点,研究制定具体防控措施和相关工作程序。学校主要负责人代表本单位作出廉政风险防控承诺,要报学校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检查验收:

按照定期自查与动态检查相结合、阶段性评估与综合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全面系统地检查考核风险防控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把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要成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指导。

(二)领导带头,以身作则。学校领导班子尤其是主要领导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定防控措施,带头落实防控责任,确保预防腐败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同时要注重工作过程资料的收集,建立专项档案,接收市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考核评估。

(三)加强学习,做好宣传动员。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提高认识,使全体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正确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掌握查找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的方法、步骤,提高干部职工参与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四)突出工作重点。要把教育收费、招生、教师流动、校安工程建设、职称评聘、评先评优、财务管理等作为工作重点。在范围上,要突出领导班子和尤其是主要负责同志;要突出权力集中部门以及财、物管理等重要岗位。在内容上,要突出本部门本单位涉及民生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要以重点带全面,抓关键促整体,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五)注重工作实效。要结合实际,从查找廉政风险上下功夫、从健全防控机制上做文章、从切实管用上想办法。要把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与惩防体系建设、与师德师风建设、与“廉洁文化进校园”等结合起来,统筹推进。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要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不断创新加强预防腐败工作的新举措;要统筹兼顾、廉勤结合,既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又提升工作效能。

[收藏]风险防控工作方案

教育局按照市委意识形态联席会议文件部署,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对教育系统2019年可能出现的意识形态风险点、薄弱点进行了认真地排查梳理,并提出了风险应对策略与预案、解决问题的建议措施。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风险隐患问题一:

教育系统战线长,人员涉及面广,全市目前有教职员工126987人,学生21.2万人。仍然面临着非法宗教、邪教渗透问题。党员干部信教、搞封建迷信活动有可能回潮问题,阵地失守风险依然存在。

解决问题的建议措施:

一是严格落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报告制度;二是严格落实一事一报制度,加强对学校报告会、研讨会、论坛、讲座的管理,严把政治关、导向关、内容关;严肃学校课堂纪律,切实加强课堂教学管理。三是对全市各学校开展的对外文化交流、学术研究等项目和活动进行全程监管。四是把好学校教师入口关,加强对学校重点人群的管控。五是继续加强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把是否信教、搞封建迷信活动作为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个人说明事项。六是全面排查党员信教问题,对信仰动摇、参加宗教活动的党员,及时帮助教育,经教育后仍不改正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七是深入开展互联网信息平台和净化舆论环境专项治理,确保权责明晰、管理规范、信息安全。八是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大海市教育局相关要求使用教材,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

需要相关部门协助解决的问题:

需要各乡镇办事处和民主宗教事务管理部门加强对宗教场所的规范管理,严格履行禁止未成年人进入宗教场所的管理职能。

学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断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教工委办函)〔20xx〕23号)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广东省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有关决策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开展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从源头预防和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在学校现有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基础上,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稳步推进、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以有效防控为目标,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全面排查各二级单位、各岗位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厘清岗位职责、明确工作流程,促进决策民主、程序公开、管理规范、监督到位,规范权力运行,提高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参与监督和积极化解廉政风险的意识,逐步形成以工作岗位为点、以工作程序为线、以工作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学校成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校长、纪委书记担任,成员由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廉防办)设在纪检审计部,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学校将廉政风险机制建设纳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实行主要负责人负总责任,班子成员、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负“一岗双责”,廉防办负监督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学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范围为全校各二级单位及领导干部和管理公共资源、行使管理权力的工作人员,特别是涉及干部人事、基建工程、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资产管理、招生录取、放管服工作、职称评审、后勤管理、校企合作与社会服务及二级单位绩效分配等涉及人、财、物权力运行相对集中的部门及工作人员;在关键环节中涉及“三重一大”决策职权运行的核心组成程序、议事规则和工作规则中的关键节点;履行日常业务时存在较高廉政风险的关键节点等。

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稳步推进、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于20xx年9月上旬正式启动并全面开展,分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9月上旬)。

学校召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动员部署,各二级单位召开部门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责任到岗到人。

(二)排查风险阶段(20xx年9月上旬至10月中旬)。

各二级单位按照“谁行使、谁梳理,谁分管、谁审核”的原则,对权力运行、岗位职权进行全面梳理,开展廉政风险排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编制权责清单。

各二级单位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三定”方案确定的机构职能,围绕权力行使及监督制约,基于单位和岗位职责及工作任务,对单位和岗位现有涉权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和规范,逐项确认,编制《二级单位职权清单》(附表1),明确职权名称、职权内容、行使主体和行使依据等。

2.制定职权运行流程表。

各二级单位对照职权清单中的每一项职权,优化权力运行流程,绘制权力运行流程表,明确办理主体、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监督方式等。

按照“全员参与、不留死角”的原则,各二级单位结合自身职能和工作实际,通过岗位自查、群众评议、集体研究等方式,组织本部门全体人员认真分析权力的运行环节、影响程度、自由裁量权幅度等因素,查找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重点查找权力行使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和思想作风风险,分析风险表现形式,填写《二级单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一览表》(附表2)、《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一览表》(附表3)。

4.划分风险等级。

各二级单位要组成评估小组,对查找出的廉政风险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依据权力的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权的大小、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以及危害程度、紧急程度等因素,对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点,划分为高、中、低3个风险等级。风险等级经二级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审定后,填入《二级单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一览表》、《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一览表》相应栏目中。

(三)制定措施阶段(20xx年10月中旬-20xx年11月中旬)。

各二级单位要围绕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和确定的风险等级,认真梳理已有的制度措施,制定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形成前期有预防、中期有监控、后期有处置的防控机制。属于权力行使方面的,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程序规定,探索完善分权、控权的有效办法;属于制度机制方面的,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抓好落实;属于思想作风方面的,通过开展专题党课、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等形式,增强党员干部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防控措施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审定后,填入《二级单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一览表》、《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一览表》的相应栏目中,经本二级单位分管(联系)校领导签审后于20xx年11月16日之前将附表1、2、3报送廉防办。

学校廉防办将各二级单位职权清单、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一览表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监督评议,并将修改意见反馈至相关单位补充完善。

(四)检查完善阶段(20xx年11月下旬开始)。

1.单位自查。

各二级单位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对比措施实施前后的效果,检查目标是否实现,对没有实现预定目标的,要分析查找原因并完善有关措施,20xx年11月底之前将总结报送学校廉防办。

2.检查考核。

学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各二级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纠正存在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召开总结会,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总结。

3.修正完善。

各二级单位要结合教育事业发展、职能转变和预防腐败的新要求,及时修正调整风险点的排查确定和风险防控措施。总结运用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经验,积极探索符合自身特点的防控腐败新路径、新内容、新方法,不断提高廉政风险防控科学化水平。

修正完善后的风险点排查确定和风险防控措施制定(附表1、2、3)经分管(联系)校领导签审后,及时报学校廉防办备案。未及时修正完善风险点排查确定和风险防控措施制定的,按本实施方案第六条第(二)款承担相应责任。

(一)提高认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各二级单位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廉政风险防控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二)压实责任。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查找廉政风险,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各项工作。廉防办要及时了解防控工作进展情况,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得到有效落实。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当二级单位发生违纪违法案件,违纪违法者被给予警告及以上党纪、政纪、政务处分时,将对照本二级单位排查确定的风险点和制定的风险防控措施,检查是否落实到位,决定是否需要问责;对于违纪违法事项在本二级单位排查确定廉政风险点和制订风险防控措施(本方案附表1、2、3)时未有列出者,除按有关规定问责之外,对本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成员一律在全校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一年之内,本部门党政领导班子集体和成员自动丧失各类评先推优资格(含年度考核)。

(三)注重实效。各二级单位要围绕重点领域和权力运行的重要环节,突出抓好人、财、物管理等关键岗位,紧密结合本单位职责任务和实际情况,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政风险防控,防范措施要落实到具体工作岗位,细化到权力行使的各个环节,确保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互联网金融风险及风险管理分析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的政府关于开展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打击和整治互联网金融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鼓励和保护有价值的互联网金融创新,切实防范和化解风险,建立监管长效机制,促进规范有序发展。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出台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5〕22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及《省的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6〕53号,以下简称《省方案》)有关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

落实《实施方案》、《指导意见》和《省方案》要求,规范各类互联网金融活动,优化市场竞争环境,扭转互联网金融某些业态偏离正确创新方向的局面,遏制利用互联网开展非法集资案件高发频发势头,提高投资者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和完善适应互联网金融发展特点的监管长效机制。

实现规范与发展并举、创新与防范风险并重,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切实有效地发挥互联网金融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作用。

(二)工作原则。

打击非法,保护合法。

明确各项业务合法与非法、合规与违规的边界,守护好法律和风险底线。

保护支持合法合规行为,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区别对待,分类施策。

对持有金融业务牌照,合法合规经营但有较大风险隐患的,要及时整改,加强风险管控;对持有金融业务牌照、但出现违规经营活动的,应停止业务,限期整改;对持有金融业务牌照、但业务实质与牌照资质不符的,应停业整改,回归资质业务;对没有金融业务牌照,风险隐患较小的,采取有效方式,逐步化解;对没有金融业务牌照、业务极不规范、有意逃避监管的,坚决予以取缔;对没有金融业务牌照、涉嫌恶意欺诈、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厉打击,绝不姑息迁就。

积极稳妥,维护金融市场秩序的稳定。

针对不同风险领域,明确重点问题,根据违法违规情节的轻重和危害程度,区别对待,做好风险评估,依法、有序、稳妥处置风险,防范整治过程中的次生风险。

坚持整治工作的公平、公开,不搞例外。

明确分工,强化协作。

根据《实施方案》、《指导意见》、《省方案》以及本方案的工作分工及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承担相应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采取“穿透式”监管方法,根据业务实质明确各项业务的认定标准,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对当前互联网金融主要风险领域开展整治,有效整治各类违法违规活动。

充分考虑互联网金融活动特点,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协作,共同承担整治任务、落实整治责任。

远近结合,边整边改。

立足当前,切实防范化解互联网金融领域存在的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着眼长远,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形成制度规则,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

二、工作重点和要求。

(一)p2p网络借贷业务。

1.p2p网络借贷平台应守住法律底线和政策红线,落实信息中介性质,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发放贷款,不得非法集资,不得自融自保、代替客户承诺保本保息、期限错配、期限拆分、虚假宣传、虚假标的,不得通过虚构、夸大融资项目收益前景等方法误导出借人,除信用信息采集、贷后跟踪、抵质押管理等业务外,不得从事线下营销。

2.p2p网络借贷平台未经批准不得从事资产管理、债券或股权转让、高风险证券市场配资等金融业务。

p2p网络借贷平台应实行客户资金与自有资金的分账管理,遵循专业化运营原则,严格落实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保护资金安全,不得挪用或占用客户资金。

3.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不得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取得相关金融资质的,不得违规开展房地产金融相关业务。

严禁开展“首付贷”性质的业务。

(二)第三方支付业务。

1.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挪用、占用客户备付金,客户备付金账户应开立在人民银行或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

人民银行或商业银行不向非银行支付机构备付金账户计付利息,防止支付机构以“吃利差”为主要盈利模式,理顺支付机构业务发展激励机制,引导非银行支付机构回归小额、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务的宗旨。

2.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连接多家银行系统,变相开展跨行清算业务。

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跨行支付业务应通过人民银行跨行清算系统或者具有合法资质的清算机构进行。

3.开展支付业务的'机构应依法取得相应业务资质,不得无证经营支付业务,开展商户资金计算、个人pos机收付款、发行多用途预付卡、网络支付等业务。

(三)股权众筹业务。

1.股权众筹平台不得发布虚假标的,不得自筹,不得“明股实债”或变相乱集资,应强化对融资者、股权众筹平台的信息披露义务和股东权益保护要求,不得进行虚假陈述和误导性宣传。

2.股权众筹平台未经批准不得从事资产管理、债权或股权转让、高风险证券市场配资等金融业务。

股权众筹平台应将客户资金和自有资金实施分账管理,遵循专业化运营原则,严格落实客户资金的第三方存管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保护客户资金安全,不得挪用或占用客户资金。

3.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不得利用股权众筹平台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取得相关金融资质的,不得违规开展房地产金融相关业务。

规范互联网“众筹买房”等行为。

(四)互联网保险业务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应遵循安全性、保密性和稳定性原则,加强风险管理,完善内控系统,确保交易安全、信息安全和资金安全。

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应当坚持服务互联网经济活动的基本定位,提供有针对性的保险服务。

保险公司应建立对所属电子商务公司等非保险类子公司的管理制度,建立必要的防火墙。

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销售保险产品,不得进行不实陈述、片面或夸大宣传过往业绩、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等误导性描述。

(五)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

1.互联网企业未取得相关金融业务资质不得依托互联网开展相应业务,开展的业务实质应符合取得的业务资质。

互联网企业和传统金融企业平等竞争,行为规范和监管要求保持一致。

采取“穿透式”监管方法,根据业务实质认定业务属性。

2.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不得将私募发行的多类金融产品通过打包、拆分等形式向公众销售。

根据业务属性执行相应的监管规定。

销售金融产品应严格执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标准,披露信息和提示风险,不得将产品销售给与风险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客户。

3.金融机构不得依托互联网通过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嵌套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规避监管要求。

应综合资金来源、中间环节与最终投向等全流程信息,采取“穿透式”监管方法,透过表面判断业务属性、监管职责和应遵循的行为规则与监管要求。

4.同一集团内取得多项金融业务资质的,不得违反关联交易等相关业务规范。

按照与传统金融企业一致的监管原则,要求集团建立“防火墙”制度,遵循关联交易等方面的监管规定,切实防范风险交叉传染。

(六)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行为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宣传行为应依法合规、真实准确,不得对金融产品和业务进行不当宣传。

未取得相关金融业务资质的从业机构,不得对金融业务或公司形象进行宣传。

取得相关业务资质的,宣传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经有权部门许可的,应当与许可的内容相符合,不得进行误导性、虚假违法宣传。

(七)各类交易场所业务各类交易场所应严格遵守国家及省有关规定,不得违规开展业务。

未经批准,不得设立各类交易场所;市内、外各类交易场所不得在我市擅自设立分支机构;未通过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验收省份交易场所发展的会员单位及未取得注册地省份人民的政府或授权部门批准文件交易场所发展的会员单位,不得在我市开展业务。

(八)民间投融资机构投资理财、非融资性担保、第三方理财、财富管理等各类民间投融资机构不得开展金融业务,不得从事非法集资活动。

三、综合施策,提高整治工作效果。

(一)严格准入管理。

设立金融机构、从事金融活动,必须依法接受准入管理。

未经相关有权部门批准或备案从事金融活动的,由金融管理部门会同工商部门予以认定和查处,情节严重的,予以取缔。

工商部门根据金融管理部门的认定意见,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非金融机构、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使用“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资产管理”、“理财”、“基金”、“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财富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网贷”、“网络借贷”、“p2p”、“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支付”等字样。

凡在名称和经营范围中选择使用上述字样的企业(包括存量企业),工商部门将注册信息及时告知金融管理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工商部门予以持续关注,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发现识别企业擅自从事金融活动的风险,视情采取整治措施。

(二)强化资金监测。

加强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资金账户及跨行清算的集中管理,对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的资金账户、股东身份、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等情况进行全面监测。

严格要求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落实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存管银行要加强对相关资金账户的监督。

在整治过程中,特别要做好对客户资金的保护工作。

(三)稳妥建立举报制度。

针对互联网金融违法违规活动隐蔽性强的特点,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各区可根据工作实际稳妥建立举报制度,视情出台相应举报规则,设立举报平台,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有效线索,加强失信、投诉和举报的信息共享。

(四)加大整治不正当竞争工作力度。

对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为抢占市场份额向客户提供显失合理的超高回报率以及变相补贴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清理规范。

高风险高收益金融产品应严格执行投资者适当性标准,强化信息披露要求。

明确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不得以显性或隐性方式,通过自有资金补贴、交叉补贴或使用其他客户资金向客户提供高回报金融产品。

高度关注互联网金融产品承诺或实际收益水平显著高于项目回报率或行业水平相关情况。

互联网金融不正当竞争行为由省互联网金融协会建立的专项评审委员会进行评估认定。

(五)加强内控管理。

由“一行三局”、省及市有关部门批准设立并监管的机构应当对机构自身与互联网平台合作开展的业务进行清理排查,严格内控管理要求,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与未取得相应金融业务资质的互联网企业开展合作,不得通过互联网开展跨界金融活动进行监管套利。

各有关部门在分领域、分地区整治中,应对由其监管的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开展业务的情况进行清理整顿。

(六)用好技术手段。

研究建立互联网金融监管技术支持系统,通过网上巡查、网站对接、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摸底互联网金融总体情况,采集和报送相关舆情信息,及时向有关单位预警可能出现的群体性的事件,及时发现互联网金融异常事件和可疑网站,提供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安全防护服务。

四、健全机制,落实责任。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及市金融办、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主要负责同志、江苏银监局、江苏证监局、江苏保监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维稳办、市发改委、市信访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房产局、市法制办、市金融办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及各区人民的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指定相关处室或部门负责同志作为联络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市金融办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部门统筹。

根据《实施方案》、《指导意见》以及《省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成立八个整治工作办公室。

相应的牵头部门为:市金融办牵头负责p2p网络借贷领域的专项整治,江苏银监局给予指导、协调;市金融办牵头负责股权众筹领域专项整治,江苏证监局给予指导、协调;市金融办牵头负责互联网保险领域的专项整治,江苏保监局给予指导、协调;市金融办牵头负责各类交易场所和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等两个领域的专项整治;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牵头负责第三方支付领域专项整治;市工商局牵头负责互联网金融广告的专项整治;市维稳办牵头负责全市投资理财类机构的普查工作;市委宣传部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强清理整顿工作的正面报道,并防范清理整顿工作中网络、自媒体等传递不实消息。

各分领域牵头部门负责制订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设计工作表格,负责统一政策口径、指导督查、信息报送以及工作总结,并督促各区按照统一部署做好工作,各区人民的政府统筹成立联合工作组,整合力量、形成合力,联合开展规范整治工作。

对于交叉嵌套领域企业和业务的专项整治责任由领导小组根据“穿透式”监管要求,研判本质属性,确定责任部门,切实解决“监管真空”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及以后的日常监管、长效管理全覆盖。

(三)属地负责。

各区人民的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为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实施单位,负责对注册在本辖区内各类互联网金融平台开展专项整治,承担组织协调、风险处置、维护稳定等各项工作职责,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各区、开发区(园区)应结合实际,制定本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确定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并建立相关领导和工作机制。

(四)协调配合。

加强市政府与相关金融监管部门之间、市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八个分领域牵头部门提出要其它部门配合的,有关部门应予以全力支持,原则上市公安局、市工商局两部门应参与到各个分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

(五)督促指导。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全市实施方案,各牵头单位负责制定相应领域的工作方案,指导各区、开发区(园区)开展工作,并适时开展督查。

强化上下沟通、左右衔接,定期将工作动态报送至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领导小组汇总至省领导小组,重要情况、重大事项及时报送。

第一阶段:准备部署阶段(5月20日—5月31日)制定我市总体实施方案并报送省领导小组,召开各区和领导小组成员参加的部署会议,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第二阶段:摸底排查阶段(6月1日—7月20日)各区、开发区(园区)、各有关部门对各类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档案。

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制定完善本地区清理整顿方案。

各区、开发区(园区)、各部门于6月17日前将工作方案和联合工作小组情况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7月10日前将相关工作情况、风险状况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并经市领导小组审定,于7月20日前报送至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清理整顿阶段(7月21日—10月20日)各区、开发区(园区)、各有关部门对本地、牵头领域的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和业务活动开展集中整治工作。

对清理整顿中发现的问题,向违规从业机构出具整改意见,对违规情节较轻的,要求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违规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予以关闭或取缔;涉嫌犯罪的,移送相关司法机关。

各区、开发区(园区)、各有关部门对照前一阶段的专项整治工作分别组织自查,市领导小组对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开展督查和评估。

各区、开发区(园区)、各部门于10月10日前将清理整顿情况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并经市领导小组审定后于10月20日前报送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四阶段:建章立制阶段(10月21日—11月20日)各区、开发区(园区)、各部门及时总结清理整顿工作经验,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监管规则。

第五阶段:验收总结阶段(11月21日—201月10日)市领导小组组织对各区、开发区(园区)、各领域清理整顿情况进行验收。

各区、开发区(园区)、各部门形成本地、牵头领域的整治工作总结报告,12月31日前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并经市领导小组审定后,与2017年1月10日前报送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场力度空前的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拉开大幕,这将令近几年勃然兴起、亦乱象丛生的互联网金融业态面临变局。

《财经》记者获悉,4月14日, 国务院组织14个部委召开电视会议,将在全国范围内启动有关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专项整治,为期一年。当日,国务院批复并印发与整治工作配套的相关文件。据悉,文件由央行牵头、十余个部委参与起草。

在这份统领性文件之下,按照“谁家孩子谁抱走”的原则,共有七个分项整治子方案,涉及多个部委,其中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将分别发布网络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和互联网保险等领域的专项整治细则,个别部委负责两个分项整治方案。由于此次整治涉及打击非法集资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将密切配合参与其中。

据了解背景的权威人士介绍,这场专项整治行动是针对互联网金融在迅速发展过程中的各种乱象,经过广泛征集意见,酝酿近一年之久,在2015年9月前后形成了方案初稿,原计划今年春节前后发布,后因计划调整至今。

在全国性专项整治正式启动之际,相关地方政府部门主导的打击非法集资活动一直在进行中。

2015年底,“e租宝”被深圳警方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侦查。官方报道称,“e租宝”非法吸收存款500多亿元,涉及投资人约90万人。

今年4月,百亿级理财平台“中晋资产”被上海警方查封,20余名核心成员在机场被截获。近日,上海浦东警方对上海融宜宝积家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部以涉嫌“非法吸收存款”刑事立案。

有消息称,今年以来,北京、上海以及深圳等地先后暂停有关互联网金融公司、金融投资类企业的注册。3月底,北京市更是出台了群众举报涉嫌非法集资线索最高可获得10万元奖励的政策。4月12日,深圳互联网金融协会要求会员企业全面暂停房地产众筹业务。

3月25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正式挂牌成立,由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支付清算协会、证监会等牵头组建。业界认为,这打破了金融分业监管的格局。该协会旨在通过自律管理,推动形成统一的行业服务标准和规则,引导互联网金融企业规范经营。

在经历了几年的爆炸式成长后,互联网金融行至十字路口,曾经的虚热将退烧。而在过去一段时间,政府部门和业界就互联网金融是否应该监管、如何监管,一直存在争议,也曾尝试将其纳入监管范畴,不过进展并不顺利。

直至去年以来,以p2p倒闭风潮所代表的互联网金融风险飙升,社会压力和经济连锁反应明显,引致监管层痛下决心整治乱象。

2015年7月,央行等十部委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按照分类监管原则,各类业态分由不同的金融监管部门负责。截至目前,网络支付已经形成相对成型的监管制度,银监会发布了网络借贷征求意见稿,保监会于去年7月发布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其他监管法则仍未最终落地。

业界普遍认为,互联网金融行业尚处在“弱监管”状态,存在明显监管漏洞和监管空白。

一位接近银监会的权威人士对《财经》记者透露,正在征求意见的p2p网络借贷暂行管理办法已暂时搁置,将吸收这次整治经验,修改完善后再发布。与此同时,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等其他领域的监管细则未能发布,业界预期这次专项整治活动,将使得这些监管政策的出台面临调整。

《财经》记者接触的多数专业人士认为,全行业整肃和清理固然必要,有助于肃清行业乱象、规范业务模式,业界可以系统梳理过去几年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脉络,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为监管部门下一步行业规范发展建章立制提供参考,尽可能避免系统性风险出现。

这几年国内的实践证明,互联网金融花样翻新很快,常常是监管政策尚未落地,行业便会迅速“变种”。互联网金融在注重用户体验和追求极致效率的过程中,容易忽视金融安全与风险控制,偏离金融的本源。因此多数业界人士希望厘清互联网金融的本质,科学搭建监管框架,前瞻性设计政策体系并准确评估政策影响。

对互联网金融乱象进行整治,监管层实际上早就在放风。

3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全国“两会”答记者问时表示,针对互联网上一些动机不良或者经营手段不正确,特别是欺诈,要有一些专项整治,有问题的机构不仅需要监管和自律,还需要整治。

回溯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出现“互联网金融”的字眼,“包容”和“创新”是当时的关键词。进入2016年,更明显的是“整治”和“监管”,《财经》记者接触的多位业界权威人士,亦从实践层面证实了这一点。

普遍看法是,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有其内在原因和积极意义。互联网金融的定位主要在“小微”,具有“海量交易笔数,小微单笔金额”的特征,这使得其具有典型普惠金融的特征,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传统金融覆盖面的空白,有助于降低成本,提升资金配置效率和金融服务质量。与此同时,规范的互联网金融业务,还有助于过去游离在正规监管体系之外的民间融资走向合法化和阳光化,遏制民间高利贷和非法集资现象频发的势头。

近几年来,互联网支付特别是移动支付的快速发展,催生了电子商务行业的快速繁荣,电子商务所需的创业融资、周转融资需求和客户的消费融资需求,推动了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形成。

但是2015年以来,行业发展问题不断暴露,强化互联网金融监管提上日程。

据第三方网贷资讯平台网贷之家统计,自2011年p2p网贷平台上线以来,截至今年3月,国内累计成立的p2p理财平台达3984家,已有1523家公司倒闭或者跑路,问题平台占比高达38%。

目前各监管部门正在加速制定监管细则之际,业界人士相信,这场突如其来的专项整治,必将深刻改变中国互联网金融格局和业态。

据悉,这场专项整治的具体工作由国务院主管领导牵头统筹。一位知情人士透露,相关部门曾考虑采取“一刀切”的.模式,先关闭所有互联网金融相关的平台和业务,再将符合相关标准和监管要求的机构和业务逐渐放开,不过这一思路很快被否。

到2015年10月前后,这次专项整治的初稿基本形成,进入部委之间征求意见和修改阶段。

据一位权威人士透露,由于涉及部委较多,各方对一些具体的工作有不同意见,原计划的发布时间一再延后。直到今年全国“两会”期间,相关部委还在讨论是否将互联网金融企业广告治理、首付贷等互联网金融相关的业务纳入这次专项整治的范畴。

再比如说,p2p网贷的整治工作到底是由银监部门牵头还是地方金融办牵头,也曾存在争议,最终方案确定按照非法集资防范和处置工作进行属地管理原则,p2p网贷的专项整治由地方金融办主导,其他金融部门配合。

据悉,这次整治的重点将涉及网络投资理财、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互联网金融业态,以及互联网金融企业广告治理等相关业务。各界普遍关心的p2p网贷等新型互联网金融理财,将是这次整治的重点领域。

这次专项整治的一大特点是,公安部门将深入参与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2015年4月,国务院处置非法集资联合办公室联合公安部、央行、证监会等在内的11部委开始联手整治p2p非法集资,处置了一大批涉嫌非法集资的p2p机构。例如去年9月以来,深圳 p2p 网贷平台融金所、国湘资本等被经侦调查,12月“e租宝”涉嫌违法经营被调查。

“e租宝”揭开了行业违规操作的真相。据新华社报道,“e租宝”通过“假项目、假三方、假担保”障眼法制造骗局,非法吸收存款500多亿元,涉及投资人约90万人,资金除了部分被用于还本付息外,相当一部分被个人挥霍、维持公司巨额运行成本、投资不良债权和广告炒作。

一位地方金融办主任对《财经》记者透露,目前已经收到相关部门要求启动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的相关文件,p2p网贷是风险高发领域,将是这次专项整治的重点领域之一。

互联网保险也是本次专项整治的一大范畴。据悉,互联网保险专项整治方案由保监会发改部牵头和统筹,人身险监管部、财产险监管部、中介监管部和稽查部等部门参与。一位接近保监会的知情人士透露,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主要包括整治从事互联网保险和类互联网保险业务的机构的资质和经营方式。

近年来,互联网保险获得迅猛发展,各种形式的互联网保险产品和形态纷呈,鱼龙混杂,既有各种所谓奇葩险种,也有很多假借互联网保险之名、行集资欺骗之实,更有在组织形式上试图突破现有监管的底线。由此显现出很多来自互联网以及其他领域的互联网保险从业者,对于保险以及互联网保险的认识还有待完善。

上述接近保监会的知情人士表示,经营互联网保险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因此本次整治的一个重点便是检查经营互联网保险的机构的资质。

4月6日上海市公安局发布信息,对“中晋系”相关联的公司进行查处,实际控制人徐勤等人在出境时被公安人员在机场截获,其余20余名核心成员于4月5日也被全部抓获。

警方信息显示,自2012年7月起,以徐勤为实际控制人的“中晋系”公司先后在上海及其他省份投资注册50余家子公司,并控制100余家有限合伙企业,租赁高档商务楼,雇佣大量业务员,通过网上宣传、线下推广等方式,利用虚假业务、关联交易、虚增业绩等手段骗取投资人信任,并以“中晋合伙人计划”的名义变相承诺高额年化收益,向不特定公众大肆非法吸收资金。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互联网金融风险及风险管理分析

落实《指导意见》要求,规范各类互联网金融业态,优化市场竞争环境,扭转互联网金融某些业态偏离正确创新方向的局面,遏制互联网金融风险案件高发频发势头,提高投资者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和完善适应互联网金融发展特点的监管长效机制,实现规范与发展并举、创新与防范风险并重,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可持续发展,切实发挥互联网金融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积极作用。

2、工作原则。

打击非法,保护合法。明确各项业务合法与非法、合规与违规的边界,守好法律和风险底线。对合法合规行为予以保护支持,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

积极稳妥,有序化解。工作稳扎稳打,讲究方法步骤,针对不同风险领域,明确重点问题,分类施策。根据违法违规情节轻重和社会危害程度区别对待,做好风险评估,依法、有序、稳妥处置风险,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同时坚持公平公正开展整治,不搞例外。

明确分工,强化协作。按照部门职责、《指导意见》明确的分工和本方案要求,采取“穿透式”监管方法,根据业务实质明确责任。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对当前互联网金融主要风险领域开展整治,有效整治各类违法违规活动。充分考虑互联网金融活动特点,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协作,共同承担整治任务,共同落实整治责任。

远近结合,边整边改。立足当前,切实防范化解互联网金融领域存在的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着眼长远,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形成制度规则,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

二、重点整治问题和工作要求1、p2p网络借贷和股权众筹业务。

期限拆分、虚假宣传、虚构标的.,不得通过虚构、夸大融资项目收益前景等方法误导出借人,除信用信息采集及核实、贷后跟踪、抵质押管理等业务外,不得从事线下营销。

(2)股权众筹平台不得发布虚假标的,不得自筹,不得“明股实债”或变相乱集资,应强化对融资者、股权众筹平台的信息披露义务和股东权益保护要求,不得进行虚假陈述和误导性宣传。

(3)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未经批准不得从事资产管理、债权或股权转让、高风险证券市场配资等金融业务。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客户资金与自有资金应分账管理,遵循专业化运营原则,严格落实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保护客户资金安全,不得挪用或占用客户资金。

(4)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等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不得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取得相关金融资质的,不得违规开展房地产金融相关业务。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的企业应遵守宏观调控政策和房地产金融管理相关规定。规范互联网“众筹买房”等行为,严禁各类机构开展“首付贷”性质的业务。

2、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

(1)互联网企业未取得相关金融业务资质不得依托互联网开展相应业务,开展业务的实质应符合取得的业务资质。互联网企业和传统金融企业平等竞争,行为规则和监管要求保持一致。采取“穿透式”监管方法,根据业务实质认定业务属性。

(2)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不得将私募发行的多类金融产品通过打包、拆分等形式向公众销售。采取“穿透式”监管方法,根据业务本质属性执行相应的监管规定。销售金融产品应严格执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标准,披露信息和提示风险,不得将产品销售给与风险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客户。

(3)金融机构不得依托互联网通过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嵌套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规避监管要求。应综合资金来源、中间环节与最终投向等全流程信息,采取“穿透式”监管方法,透过表面判定业务本质属性、监管职责和应遵循的行为规则与监管要求。

(4)同一集团内取得多项金融业务资质的,不得违反关联交易等相关业务规范。按照与传统金融企业一致的监管规则,要求集团建立“防火墙”制度,遵循关联交易等方面的监管规定,切实防范风险交叉传染。

3、第三方支付业务。

(1)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挪用、占用客户备付金,客户备付金账户应开立在人民银行或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人民银行或商业银行不向非银行支付机构备付金账户计付利息,防止支付机构以“吃利差”为主要盈利模式,理顺支付机构业务发展激励机制,引导非银行支付机构回归提供小额、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务的宗旨。

(2)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连接多家银行系统,变相开展跨行清算业务。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跨行支付业务应通过人民银行跨行清算系统或者具有合法资质的清算机构进行。

(3)开展支付业务的机构应依法取得相应业务资质,不得无证经营支付业务,开展商户资金结算、个人pos机收付款、发行多用途预付卡、网络支付等业务。

4、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行为。

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宣传行为应依法合规、真实准确,不得对金融产品和业务进行不当宣传。未取得相关金融业务资质的从业机构,不得对金融业务或公司形象进行宣传。取得相关业务资质的,宣传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经有权部门许可的,应当与许可的内容相符合,不得进行误导性、虚假违法宣传。

三、综合运用各类整治措施,提高整治效果。

1、严格准入管理。

设立金融机构、从事金融活动,必须依法接受准入管理。未经相关有权部门批准或备案从事金融活动的,由金融管理部门会同工商部门予以认定和查处,情节严重的,予以取缔。

工商部门根据金融管理部门的认定意见,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非金融机构、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得使用“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资产管理”、“理财”、“基金”、“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财富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网贷”、“网络借贷”、“p2p”、“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支付”等字样。

凡在名称和经营范围中选择使用上述字样的企业(包括存量企业),工商部门将注册信息及时告知金融管理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工商部门予以持续关注,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强协调沟通,及时发现识别企业擅自从事金融活动的风险,视情采取整治措施。

2、强化资金监测。

加强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资金账户及跨行清算的集中管理,对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的资金账户、股东身份、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等情况进行全面监测。严格要求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落实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存管银行要加强对相关资金账户的监督。在整治过程中,特别要做好对客户资金的保护工作。

3、建立举报和“重奖重罚”制度。

针对互联网金融违法违规活动隐蔽性强的特点,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举报制度,出台举报规则,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设立举报平台,鼓励通过“信用中国”的网站等多渠道举报,为整治工作提供线索。

紫薇中学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根据**《关于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进一步增强实效,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围绕**中心工作,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有效遏制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进一步推动****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

二、组织机构。

在党工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

三、工作原则。

1、按照****的统一部署,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各部门齐抓共管,全体工作人员共同参与,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

2、把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纳入****反腐倡廉工作之中,坚持与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业务工作、队伍建设及考核相结合,增强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的有效性。

3、运用风险管理理论和质量管理方法,坚持制度落实。

与创新相结合,吸收借鉴反腐倡廉的有益做法和经验,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和宣传培训阶段(2月—3月)。

(二)清权确权阶段(4月—5月)。

认真梳理本岗位职权、职责,依据法律法规,清理涉权事项。

(三)查找风险点阶段(6月—7月)。

按照全员参与的要求,组织党员干部通过自己找、领导提、群众帮、集体定等方式,对个人、单位在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岗位职责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进行认真分析和查找。

(四)制定防控措施和监督执行阶段(8月—9月)针对查找出的风险点,实行分级管理,制定防控措施,建立廉政防控档案,好风险管理和监督执行工作。

(五)交流经验和总结完善阶段(10月—12月)通过部门、个人自查自评,组织检查考评,其结果记入个人考核表。总结有成效的做法,找出差距不足,巩固成果,提高防控水平。

八、工作要求。

范管理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议程。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结合自身业务工作,认真抓好落实。

3、讲究方法,务求实效。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任务重、要求高,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坚持统筹推进,保证质量,把握进度,务求实效。

年学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适应新的工作需求,根据上级关于做好新一轮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学校校院两级管理体制下的学校工作职能和承担的任务,针对在履行学校职能职权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和监督过程中的薄弱环节,通过进一步厘清职权事项、优化工作业务流程、明确岗位职责、查找评估岗位和办事机构的廉政风险点、强化内部管理控制,促进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落实责任和建立完善监控体系,通过形成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确保完成学校任期目标,推动学校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新一轮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学校成立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x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

联络员:xxx。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1月20日—2021年3月10日)。

1、成立工作小组。为更好地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学校成立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校长任副组长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各个阶段的工作。

2、学习动员。学校组织所有管理岗位人员认真学习中共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提高思想认识,充分把握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方法步骤以及有关要求,提高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参与监督和积极防范廉政风险意识。

3、制定工作方案。学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小组召开会议,依据上级关于做好新一轮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要求,制定学校具体实施方案。

(二)查找风险点及风险等级评估阶段(2021年3月11日—4月10日)。

依据学校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能、管理权限以及学校领导班子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任务,重点围绕学校党支部和领导班子成员落实民主集中制、落实“两个责任”制度、落实“三重一大”等廉政风险事项,针对工作业务流程的主要环节,确定风险科室、风险岗位、岗位责任人、风险事项负责人。填写《部门(单位)职权事项目录表》、《部门(单位)廉政风险识别防控表》和《岗位廉政风险识别防控表》,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并在学校网站公示。

(三)制定措施阶段(2021年4月11日—5月10日)。

1、规范工作流程(5月1日前)。在厘清职权事项基础上,对梳理出的权力事项进行流程优化和完善,使同一业务不同岗位、同一流程不同环节的工作相互监督和制约。针对每项业务,绘制业务流程图,明确业务承办科室岗位、运作程序、监督制约,确保简明清晰、程序规范、易于操作、方便办事。在此基础上,编制《廉政风险业务流程目录》在学校校务公开栏上公示。

2、制定防控措施(5月10日前)。围绕排查确定的各类风险点和风险等级,修订完善原有的规章制度,完善办事公开机制等防范措施,建立健全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处置三道防线,形成《部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监督表》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工。

学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学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各科室负责人具体负责本部门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做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带头明晰职责边界、查找岗位职责的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落实好“一岗双责”。

(二)严格工作进度。

每位管理人员和各科室要严格按照各阶段的工作进度,按时完成阶段工作任务,把问题找准,把工作做细。注重调查研究,多听师生意见,通过学校网站、宣传张贴栏、召集会议等形式广泛发扬民主,集中教职工的智慧,收集各种信息。做到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与做好业务工作相结合,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要通过扎实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找出学校管理上的漏洞与薄弱环节,纠正问题,调整方法,完善措施,推动工作。

(三)信息公开和接受监督。

在各阶段工作实施过程中,利用学校各种宣传渠道向全校师生宣传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完成本轮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阶段性工作后,在学校网站公示,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

xxx中学党支部。

修水县地方重点企业金融风险早期识别工作方案【范文

187。

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当前经济下行背景下,通过建立健全以地方政府为主导,人民银行推动,政府相关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企业共同参与,重点企业广覆盖、风险信息全共享的地方重点企业金融风险早期监测识别与预警机制,提前识别和获取地方重点企业经营发展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潜在的金融风险信息,及时采取帮扶等应对措施。通过对地方重点企业金融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实现政、银、企三方共赢,有效避免地方重点企业金融风险不断累积扩散,确保不出现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切实维护一方金融平安,更好地服务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领导小组”,具体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中国人民银行修水县支行,由中国人民银行修水县支行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困难和问题,审定对问题企业的风险处置方案,决定是否启动对问题企业采取风险处置等措施。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加强与各成员单位日常沟通协调,收集、整理、上报企业金融风险早期识别信息,综合分析研判企业金融风险,组织实施金融风险预警、企业风险事项实地调查和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处置企业金融风险等工作。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定期报送并录入有关企业风险信息,并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参与对问题企业的风险研判、帮扶救助等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

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报送企业所在行业风险预警信息和企业入选评选信息;县财政局负责报送融资平台企业风险信息,在可能的情况下协调运用财政资源帮扶企业渡过难关、实现可持续发展;县国家税务局、县地方税务局负责报送重点企业的纳税、欠税情况;县环境保护局负责报送获贷企业环评和环保处罚情况;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报送获贷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县人民法院负责报送企业有关的诉讼信息和案件强制执行信息;县公安局负责报送有关经济金融案件侦破情况及企业高管人员的违法违纪情况;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负责报送企业变更信息和违法违规经营情况;县供电公司负责报送重点企业的用电情况;县供水公司负责报送重点企业的用水情况;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报送企业名单、贷款金额、贷款形态和企业开工率及工资发放、用工人数等信息。根据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风险预警信息,独自或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共同赴企业实地进行风险调查核实,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调查核实内容,以充分发挥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监测预警的重要平台作用。

重点企业选取辖区资产负债总额居高、资产负债率偏大、企业贷款占银行资本份额较多,或涉及互联互保、民间融资等融资链条复杂的企业(集团)及其重要关联方纳入重点监测范围,并实施名单制管理,及时掌握重点企业金融风险信息的类型和特征。具体包括但不仅限于:

(一)属于重点行业领域且用信额度(含表内外,下同)达到。

3000。

万元及以上的企业(集团)客户。具体行业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产能过剩行业、房地产行业、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等行业领域。

(二)前。

10。

大用信企业客户,或用信额度达到。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客户。

(三)市、县级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且用信额度达到。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客户。

(四)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且用信额度达到。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客户。

(五)跨区域经营的集团性客户且用信额度达到。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客户。

(六)对当地税收、民生等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民营企业。

(七)与上述。

1

5

界定企业有重要关联的企业,包括但不仅限于:

1

.相互间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

25%。

或者以上的;

2

.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拥有或控股股份达到。

25%。

或以上的;

3

.企业与另一企业之间借贷资金占企业自有资金。

50%。

或以上,或企业借贷资金总额的。

10%。

是由另一企业提供担保的。

(八)企业涉及大量民间债务或引发纠纷的。

1

50%。

以上;

2

3

.发生重大涉诉、仲裁、被监管处罚责令停产、停业等事件;

4

.非新建企业连续两个会计年度及以上亏损,或年亏损额达到。

2000。

万元及以上或达到近三年平均利润总额;

5

.发生净现金流下降幅度达到。

20%。

以上或为负值、净资产益率下降幅度达到。

20%。

以上等重大财务风险,造成由政府、其他第三方介入救助或重组;

6

.资产损失总额超过上年度利润总额而不能获得赔偿,或应收账款无法收回金额超过上年度利润总额。

7

.可能影响区域金融稳定和社会稳定造成较大影响的其他经营风险信息。

1

.新形成不良贷款,或原有不良贷款五级分类形态向下迁徙;

2

.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次数超过。

2

次;

3

4

.银行账户被冻结或查封,或征信系统信用出现不良;

5

.办理。

2

次及以上展期、重新约期或借新还旧业务;

6

.新发生关注类贷款余额达到。

1000。

万元及以上;

7

.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用于炒作房地产或进行股市、汇市、期货等投机交易;

8

1000。

万元及以上;

9

.可能对区域金融稳定和社会稳定造成较大影响的其他信用风险信息。

1

2

3

.企业股东及重要关联企业发生关停、倒闭或破产等现象;

4

.企业及重要关联企业对外担保单位发生关停、倒闭、破产、已经发生不良信用和代偿等重大不利变化,造成保证能力明显下降或者抵(质)押价值大幅度贬值或者无效。

5

.可能对区域金融稳定和社会稳定造成较大影响的其他关联风险信息。

1

2

.可能对区域金融稳定和社会稳定造成较大影响的其他舆情经营信息。

1

.企业出现道德风险,发生未按承诺事项履约偿还贷款等风险事件信息;

2

.监管机构、外部审计机构等部门发现的重大风险事项信息;

3

.发生因债权债务纠纷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4

.其他需要报告的金融风险早期信息。

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开发重点企业金融风险早期识别系统,设立用水、用电、用气、用工、纳税、贷款、销售、利润以及涉案、涉诉等指标,搭建专业化的主要针对企业风险的监测预警平台,实现对企业金融风险的持续跟踪监测,并区分不同风险状况采取风险提示、帮扶、报告等措施,有效防范企业风险。

按月在监测系统中录入有关企业风险信息,有关企业重大风险和事项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形式报告。收集汇总各成员部门有关企业的风险信息,及时进行分析研判,在确认企业异常信息后,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并组织协调赴企业实地进行调查核实。按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独自或联合开展实地风险调查核实,结束后按照

“一企一报”的原则及时完成《企业金融风险早期识别信息报告》,内容涵盖企业背景情况、与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往来情况、风险事项概况以及其他事项。具体包括:

1

.企业背景情况:组织架构、主要管理人员、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关联企业等情况;

2

.业务往来情况:企业与本单位及其他同类金融机构业务往来情况;

3

4

.其他事项:需要地方政府、金融监管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予以支持或配合的事项等。

采用对企业风险信息进行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法,按照风险从小到大即蓝、黄、橙、红四个级次的形式进行预警。对早期识别的企业金融风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并提示预警相关风险。对涉及共性的早期风险隐患,可能引发较大损失,需要多部门共同予以关注和协调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进行风险提示预警的基础上,提出风险防控的建议,防止损失和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和恶化。

1

.领导小组对帮扶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采取“一企一策”给予帮扶解困。加大政府应急周转资金使用力度,鼓励采取企业应急转贷服务、行业应急互助等帮扶措施,缓解企业的资金周转困境;支持企业盘活土地、房产等不动产偿还债务;指导企业积极开展生产自救、采取资产重组、债权转股、存量盘活、收缩对外投资等方式,积极化解风险。

2

.对主业经营良好,暂时出现资金链紧张,或涉及担保、个别银行机构抽贷造成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协调银行机构统一行动,尽量不抽贷、不压贷、灵活办理企业转贷,不搞“一刀切、急刹车”,避免未经协商,甚至担保企业在毫无准备情况下受到债权银行起诉、司法保全等情况的发生。

3

.对过度融资、高杠杆率引发风险但产品有市场、有影响的企业,及早介入,采取行政协调、破产重整、各债权银行司法集中管辖、市场重组等手段,加大救助力度。

4

.对产能过剩、救助无价值的企业,大力推行破产清算,发挥市场优胜劣汰功能。

5

.对出现多头授信、融资渠道复杂、担保链条过多的涉险企业,协调相关部门摸清涉险企业融资额度、按照“切割处理、降低风险、存优汰劣”的工作原则,制定总体处置方案、分类灵活快速处置,防止风险蔓延。

6

.中国人民银行修水县支行将通过争取支农再贷款、扶贫再贷款、支小再贷款等措施,增强银行业金融机构资金实力,引导其加大对企业的信贷支持,帮助企业走出困境。

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金融风险信息后续进展和下一步风险处置措施、意见及建议等,直至该风险事项妥善解决或处置。

1

2

3

.根据辖区实际,部署上线运行重点企业金融风险早期识别监测系统,围绕数据采集、录入、处理以及数据信息丢失备份、系统恢复等开展测试和应急演练,确保从制度、人员、技术设施,等方面做好工作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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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过程中,要加强上下联动,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和中国人民银行修水县支行交流反馈早期识别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研究解决的措施和办法,促进早期识别工作顺利开展。

及时开展工作评估,总结早期识别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以及经验成果,提出完善早期识别工作意见建议。各成员单位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重点企业金融风险早期识别工作,严格按规定准确、及时报送所负责有关企业的风险信息。各成员单位的专门人员名单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确保通讯顺畅和沟通及时。根据统一部署,制定早期识别工作

将各成员单位对地方重点企业金融风险早期识别工作的参与和配合程度纳入县人民政府对其年度工作考核。对报送及时且质量较高的单位,在年度考评时给予通报表扬;对迟报、漏报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故意不报的,给予通报批评。另外,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拒报、瞒报、漏报、迟报、误报或报告内容不真实的情况,中国人民银行修水县支行将采取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约见高管谈话、加大执法检查频率、不予批准、暂停、取消加入中国人民银行修水县支行相关金融服务项目或其它措施。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实施工作方案

一直牵动着互联网金融行业神经的专项整治方案终于曝光。昨日,一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在业内流传,引发关注。由于网传的是电子版,加之没有落款,文件真实性成为焦点。

昨日下午,南都记者从广东一位监管人士那里求证到该方案的真实性。

据此份经南都记者求证确实由国务院发文的整治方案,对于当前包括p 2p、股权众筹、第三方支付在内的互金行业提出了明确整治方案,其中特别提到,对于互金行业将采取严格准入管理,为了防止互联网金融创新带来的监管盲区,方案多次提到对互金要采取“穿透式”监管。

“若按监管的要求,90%的p 2p平台存在违规行为,必须进行整改或者被清除出去。”广东互联网金融行业副秘书长朱明春昨天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

方案:一年期整顿将分四个阶段

4月14日国务院召集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随后,互金行业陷入监管风暴来临的阴影中。但由于方案迟迟未对外公布,业内尽管风声鹤唳,各家平台均不敢轻举妄动,但监管的每一个动作无疑都牵动着行业敏感的神经。智能理财平台神仙有财ceo惠轶表示,在风险爆发与监管升级的大环境下,p2p网贷经历了一场信任危机,整个行业进入到必要的调整期,业务开展处于相对低谷。

第二、第三阶段为实施清理整顿和督查和评估,时间到2016年11月底,要求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的政府对牵头领域或本行政区域的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和业务活动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同时进行自查;第四阶段为验收和总结,要求对各领域、各地区清理整顿情况进行验收,于2017年3月底前完成。

准入:未取得资质不得开展业务

南都记者留意到,在专项整治中,此前一直对互联网金融行业采取备案制的监管思路出现较大变化,方案提出要“严格准入管理”,要求设立金融机构、从事金融活动,必须依法接受准入管理。内文同时强调“互联网企业未取得相关金融业务资质不得依托互联网开展相应业务,开展业务的实质应符合取得的业务资质。”

据悉,对于未经相关有权部门批准或备案从事金融活动的,由金融管理部门会同工商部门予以认定和查处,情节严重的,予以取缔。方案同时要求,凡在名称和经营范围中选择使用上述字样的企业(包括存量企业)。

工商部门将注册信息及时告知金融管理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工商部门予以持续关注,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强协调沟通,及时发现识别企业擅自从事金融活动的风险,视情采取整治措施。从各地看,年初以来,北京、上海、深圳等省市的工商部门先后停止“投资类”、“互联网金融类”等企业注册登记。

新联在线副总经理陈智诚对南都记者表示,从方案看,尽管具体标准未明确,但未来,p 2p等互金平台可能要走牌照制或者准入制,但具体标准未明。

红线:不得设资金池、不得放贷

在此次方案中对于p2p和股权重申多条红线,包括:p2p网络借贷平台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发放贷款,不得非法集资,不得自融自保、代替客户承诺保本保息、期限错配、期限拆分、虚假宣传、虚构标的。

不得通过虚构、夸大融资项目收益前景等方法误导出借人,除信用信息采集及核实、贷后跟踪、抵质押管理等业务外,不得从事线下营销。股权众筹平台不得发布虚假标的,不得自筹,不得“明股实债”或变相乱集资,应强化对融资者、股权众筹平台的信息披露义务和股东权益保护要求,不得进行虚假陈述和误导性宣传。

那么,上述要求会让哪些平台面临被整顿的可能性呢?

“若按监管的要求,90%的p2p平台存在违规行为,必须进行整改或者被清除出去。”广东互联网金融行业副秘书长朱明春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仅资金池、不承诺本息保障、不得进行资金错配三项,就让大多数的p2p平台面临被整治的风险。

广州e贷联合创始人朱青山表示,关于不得发放贷款这一现象,尽管大部分p2p平台都已回归信息中介的定位,但也有少部分平台,如活期产品的p2p平台,会有发放贷款的嫌疑。陈智诚表示,方案中指出,对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的资金账户、股东身份、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等情况进行全面监测,意味着自融、资金流向不清晰、税务等问题都将全面暴露,目前的p2p平台大部分都要先开始内部整改了。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老生常谈的问题外,方案对于p 2p特别指出,p 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未经批准不得从事资产管理、债权或股权转让、高风险证券市场配资等金融业务。此举被解读为将导致不少平台备受考验。

“现在大部分p 2p平台都是用债权转让模式运作的。”陈智诚表示,债权转让模式成为主要模式的原因在于,如果让借款人独立在平台发布融资需求的话,主要是工作量太大,而且时间太长,对于实际业务影响比较大。目前的平台中,特别是车贷、个人信贷、消费金融,都是以债权转让运作。

跨界:严禁“首付贷”性质业务

除了对平台划出红线,方案还注意目前房地产、私募等行业通过互联网运作存在的问题。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等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的,不得利用p 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特别要求规范互联网“众筹买房”等行为,严禁各类机构开展“首付贷”性质的业务。

此外,对于部分平台通过互联网将私募发行的多类金融产品通过打包、拆分等形式向公众销售提出明确禁止。

“互联网对金融进行了创新式的改造,但这个过程中,不少平台通过互联网打合规擦边球,在业内非常常见。”陈智诚表示,这些行为在方案中均被明令禁止。

而除了不同行业打擦边球的跨界产品将成为整治对象外,互联网金融中涉及到的集团化风险也被方案提及。根据方案,同一集团内取得多项金融业务资质的,不得违反关联交易等相关业务规范。

按照与传统金融企业一致的监管规则,要求集团建立“防火墙”制度。对此,陈智诚认为,某些多牌照金融集团原来可以通过在p2p挂保险资产等方式,实现相对合法的资金通道,现在随着集团“防火墙”制度的建立,估计将会受到较大影响。

重点整治措施

1、“穿透式”监管思路明确

南都记者从方案中看到,为了防止互联网金融创新带来的监管盲区,方案多次提到对互金要采取“穿透式”监管。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广州e贷总裁方颂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意味对于互金的监管将打破“身份”的标签,从业务的本质入手。不管一家创新金融机构的名称、标签是什么,模式有多创新,按照穿透式监管原则,它的每一步行为都可以找到相应的监管条例去约束。

据悉,按照此前的分类,股权众筹归证监会管、网络借贷平台由银监会负责、互联网保险业务则由保监会来管。方颂指出,相比互联网金融的创新速度而言,监管总是滞后的,更严峻的问题在于。

互联网金融机构中各种金融业务的交叉、混业也给以机构监管为主的监管方式带来了极大的挑战。穿透式监管透过互联网金融产品的表面形态看清业务实质,将资金来源、中间环节与最终投向穿透联接起来,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甄别业务性质,更有利于监管快速地跟上金融创新的步伐。

2、建立“重奖重罚”制度

从方案看,配合专项整治,还将建立举报和“重奖重罚”制度。方案指出,针对互联网金融违法违规活动隐蔽性强的特点,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举报制度,出台举报规则,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设立举报平台,鼓励通过“信用中国”的网站等多渠道举报。

为整治工作提供线索。推行“重奖重罚”制度,按违法违规经营数额的一定比例进行处罚,提高违法成本,对提供线索的举报人给予奖励,奖励资金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强化正面激励。

方颂认为,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即将上线,设立的互联网金融举报平台,除了给到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一个举报的窗口外,一些较大规模的非法集资案件,也需要群众提供线索侦破。

3 。强化资金监测

方案要求,加强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资金账户及跨行清算的集中管理,对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的资金账户、股东身份、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等情况进行全面监测。

严格要求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落实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存管银行要加强对相关资金账户的监督。在整治过程中,特别要做好对客户资金的保护工作。

陈智诚认为,对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的资金账户、股东身份、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等情况进行全面监测,意味着自融、资金流向不清晰、税务等问题都将全面暴露,目前的p2p平台大部分都要先开始内部整改了。

方颂表示,目前互联网金融平台资金来源都比较容易调查清楚,问题主要是资金去向,到底钱流到哪里去了,资金去向应该是未来监管的重点。

不过对于银行存管的问题,不少平台认为短期推进较为困难。朱青山表示,由于银行存管的推进受限于多方,不是p2p平台单方面能决定,目前确实还有不少平台暂时无法做到资金托管。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1、工作目标

落实《指导意见》要求,规范各类互联网金融业态,优化市场竞争环境,扭转互联网金融某些业态偏离正确创新方向的局面,遏制互联网金融风险案件高发频发势头,提高投资者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和完善适应互联网金融发展特点的监管长效机制,实现规范与发展并举、创新与防范风险并重,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可持续发展,切实发挥互联网金融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积极作用。

2、工作原则

打击非法,保护合法。明确各项业务合法与非法、合规与违规的边界,守好法律和风险底线。对合法合规行为予以保护支持,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

积极稳妥,有序化解。工作稳扎稳打,讲究方法步骤,针对不同风险领域,明确重点问题,分类施策。根据违法违规情节轻重和社会危害程度区别对待,做好风险评估,依法、有序、稳妥处置风险,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同时坚持公平公正开展整治,不搞例外。

明确分工,强化协作。按照部门职责、《指导意见》明确的分工和本方案要求,采取“穿透式”监管方法,根据业务实质明确责任。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对当前互联网金融主要风险领域开展整治,有效整治各类违法违规活动。充分考虑互联网金融活动特点,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协作,共同承担整治任务,共同落实整治责任。

远近结合,边整边改。立足当前,切实防范化解互联网金融领域存在的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着眼长远,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形成制度规则,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

二、重点整治问题和工作要求 1、p2p网络借贷和股权众筹业务

期限拆分、虚假宣传、虚构标的,不得通过虚构、夸大融资项目收益前景等方法误导出借人,除信用信息采集及核实、贷后跟踪、抵质押管理等业务外,不得从事线下营销。

(2)股权众筹平台不得发布虚假标的,不得自筹,不得“明股实债”或变相乱集资,应强化对融资者、股权众筹平台的信息披露义务和股东权益保护要求,不得进行虚假陈述和误导性宣传。

(3)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未经批准不得从事资产管理、债权或股权转让、高风险证券市场配资等金融业务。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客户资金与自有资金应分账管理,遵循专业化运营原则,严格落实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保护客户资金安全,不得挪用或占用客户资金。

(4)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等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不得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取得相关金融资质的,不得违规开展房地产金融相关业务。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的企业应遵守宏观调控政策和房地产金融管理相关规定。规范互联网“众筹买房”等行为,严禁各类机构开展“首付贷”性质的.业务。

2、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

(1)互联网企业未取得相关金融业务资质不得依托互联网开展相应业务,开展业务的实质应符合取得的业务资质。互联网企业和传统金融企业平等竞争,行为规则和监管要求保持一致。采取“穿透式”监管方法,根据业务实质认定业务属性。

(2)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不得将私募发行的多类金融产品通过打包、拆分等形式向公众销售。采取“穿透式”监管方法,根据业务本质属性执行相应的监管规定。销售金融产品应严格执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标准,披露信息和提示风险,不得将产品销售给与风险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客户。

(3)金融机构不得依托互联网通过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嵌套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规避监管要求。应综合资金来源、中间环节与最终投向等全流程信息,采取“穿透式”监管方法,透过表面判定业务本质属性、监管职责和应遵循的行为规则与监管要求。

(4)同一集团内取得多项金融业务资质的,不得违反关联交易等相关业务规范。按照与传统金融企业一致的监管规则,要求集团建立“防火墙”制度,遵循关联交易等方面的监管规定,切实防范风险交叉传染。

3、第三方支付业务

(1)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挪用、占用客户备付金,客户备付金账户应开立在人民银行或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人民银行或商业银行不向非银行支付机构备付金账户计付利息,防止支付机构以“吃利差”为主要盈利模式,理顺支付机构业务发展激励机制,引导非银行支付机构回归提供小额、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务的宗旨。

(2)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连接多家银行系统,变相开展跨行清算业务。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跨行支付业务应通过人民银行跨行清算系统或者具有合法资质的清算机构进行。

(3)开展支付业务的机构应依法取得相应业务资质,不得无证经营支付业务,开展商户资金结算、个人pos机收付款、发行多用途预付卡、网络支付等业务。

4、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行为

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宣传行为应依法合规、真实准确,不得对金融产品和业务进行不当宣传。未取得相关金融业务资质的从业机构,不得对金融业务或公司形象进行宣传。取得相关业务资质的,宣传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经有权部门许可的,应当与许可的内容相符合,不得进行误导性、虚假违法宣传。

三、综合运用各类整治措施,提高整治效果

1、严格准入管理

设立金融机构、从事金融活动,必须依法接受准入管理。未经相关有权部门批准或备案从事金融活动的,由金融管理部门会同工商部门予以认定和查处,情节严重的,予以取缔。

工商部门根据金融管理部门的认定意见,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非金融机构、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得使用“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资产管理”、“理财”、“基金”、“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财富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网贷”、“网络借贷”、“p2p”、“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支付”等字样。

凡在名称和经营范围中选择使用上述字样的企业(包括存量企业),工商部门将注册信息及时告知金融管理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工商部门予以持续关注,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强协调沟通,及时发现识别企业擅自从事金融活动的风险,视情采取整治措施。

2、强化资金监测

加强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资金账户及跨行清算的集中管理,对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的资金账户、股东身份、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等情况进行全面监测。严格要求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落实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存管银行要加强对相关资金账户的监督。在整治过程中,特别要做好对客户资金的保护工作。

3、建立举报和“重奖重罚”制度

针对互联网金融违法违规活动隐蔽性强的特点,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举报制度,出台举报规则,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设立举报平台,鼓励通过“信用中国”的网站等多渠道举报,为整治工作提供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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