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家庭农场转让合同篇一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监督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制止乙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2、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及时规范办理好因国家征收、征用、集体占用土地及农户流转土地的相关手续,搞好土地档案管理。及时调处土地承包经营中发生的矛盾和纠纷,维持正常的生产秩序。
5、执行市、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生产设施建设。
6、负责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家庭农场转让合同篇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该土地位于上海市________区(县)________乡(镇)村________组(具体情况见下表)。
流转期限: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该土地以租赁方式流转给乙方经营,具体项目为:粮食种植,流转期内,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流转用途或用于非农建设。
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将流转土地交付乙方。
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3种方式确定。
1、流转单价为每年每亩________元,合计________元。
2、第一年流转单价为每亩________元,以后每年递增比例为________%,合计________元。
3、每年流转单价按每亩525斤稻谷的当地政府收购指导价进行计算。
4、其他。
双方同意流转价款按下列第2种方式支付。
1、一次性支付: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全部支付完毕。
2、分期支付:乙方应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第一年度流转价款,以后每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付清下年度流转价款。
3、其它。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________元作为定金,定金在合同终止时返还。乙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1、甲方有权获得流转收益,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土地,制止乙方损坏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
3、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双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4、甲方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甲方保证其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法、真实、有效。
6、乙方不得损害农田基础设施,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土地再一次流转。
8、合同期满后,乙方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双方同意按以下第1种方式处理。
(1)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作补偿。
(2)双方协商通过折价方式由甲方给予乙方补偿,归甲方所有;协商不成的,由乙方在________日内拆除,恢复原状,甲方不作补偿。
9、流转土地交还时,双方关于土地恢复原状的约定:________。
1、乙方逾期支付流转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元违约金。
2、甲方逾期交付土地的,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_元违约金。
3、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1)乙方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
(2)乙方从事掠夺性经营,造成土地永久性损害的。
(3)乙方在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抛荒土地达到6月的。
4、甲方非法干预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5、其他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土地承包经营权灭失的,双方约定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双方和解、调解不成或者不愿和解、调解的,可以向松江区(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
家庭农场转让合同篇三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承包地被国家依法征收、征用和集体道路、水利建设等公益事业占用,应自觉服从,但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承包村镇规划区内耕地,因农户建房需要的,应当服从甲方的安排。
3、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弃耕抛荒,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积极配合村集体经济组织搞好项目农业园区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
4、采取转让、互换方式流转土地的,须经甲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或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的,流转合同报甲方备案。
四、违约责任
1、甲方干涉乙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乙方违法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的,由市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制止,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涉及国家征收和征用、集体占用和规划区内农户建房等需要,乙方不服从安排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乙方承包土地发生变化的,应于当年去甲方处办理合同、清册、证书等相应变更手续。乙方放弃办理,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拒绝办理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五、其它事项: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颁发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原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同时作废。
2、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姓名: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立、合并的,应当变更土地承包合同。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发包方、承包方和乡镇经管站各执一份。
甲 方: 村委会(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乙 方: (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发包方: (甲方)
承包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承包项目及数量:
甲方以山田及山地约 亩。(杨家庄深笼片)租给乙方开发,农、牧、林基地。
二、承包期限:(30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在合同期内,乙方拥有土地使用权,乙方在使用期内,承包或转让部分股权甲方无权干涉,应协助乙方供电照明(线路费用由乙方负责)开路、指明路线、路道通过农作物不能索赔。
五、租金计算:
按每亩(山地30元/亩,山田150元/亩) 人民币计。
从开始20xx年后,以10%提升,5年一提,如此类推。
付款方式:1年按金,1年上期(即一次付2年租金)以后租金每年1月份交付。
六、在乙方使用期内,国家如征收土地作其它使用,赔偿土地由甲方所有,土地上农作物、固定财产赔偿归乙方所有,不得争议。
七、合同期满后,土地动产,不动产,农场设施(不包括资金)以股份制共同合作,乙方占股份51%,甲方占股份49%股权,保持原状,共同发展、管理,再重新签合约。(注:双方不再合作的情况下,果树,建筑物归甲方所有。土地上的动产一切由乙方处理,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甲、乙双方应共同协助交接事项。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九、本合同书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20 年 月 日)之日起生效。
立约人: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地址:
签约时间:
家庭农场转让合同篇四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完善乡域内部土地承包体制,充分调动农牧民的积极性,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现就有关土地承包问题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供双方遵守。
一、甲方辖区土地权属为国有,现承包给乙方种植经营,乙方在承包期内享有土地使用权,其承包面积为亩,(具体位臵: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合法从事农、林、牧、副业经营。
二、本合同承包期三十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费及其他费用的交纳方式: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承包土地必须向甲方缴纳土地承包费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费用。
乙方因生产经营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水费、电费等由乙方负责承担,自行向相关部门交纳。
2、乙方自年起开始向甲方交纳土地承包费,土地承包费为年至年每亩每年元;年至年每亩每年元;年至年每亩每年元。
3、乙方必须于当年十一月三十日前交清土地承包费,逾期不交者,按所欠承包费每天3‰加收滞纳金。
如一年不交纳承包费或连续两年弃荒者,承包合同白行终止,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其承包土地,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另行发包。
四、由于政府规划建设需要征用乙方所承包的土地,乙方应积极配合,征用土地造成的损失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五、在履行合同期间,如果国家调整物价及有关指数,甲方有权调整收取乙方缴费标准,由于政策的变动,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时,必须终止合同。
六、本合同由负责监督执行,并负责代收本合同规定乙方应缴纳的各项费用。
七、甲方在改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及相关项目的实践中,乙方应承担部分建设资金,由甲方对人、财、物进行统一管理。
八、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承包户进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进行宣讲,并组织实施,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
2、甲方计算承包地面积按实有面积计算,扣除主道路、宅基地面积。
3、甲方有权对全乡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种植业结构、畜牧业发展等进行调整,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合理开发利用。
4、甲方有权对乙方及雇工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如违反宪法、刑法、土地法、计划生育政策、综合治理条例等)进行处理,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5、乙方在当年如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甲方应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根据实际情况和乙方申请做出相应缓减措施。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有义务协调乙方与其他相邻土地承包户的关系。
同时协助乙方解决相邻纠纷。
2、甲方应保障乙方在承包期内的合法生产经营权。
3、甲方应为乙方协调用水,用电等问题,实行统一管理。
4、甲方应以市场为导向,引导或指导乙方的农作物种植及产业结构调整。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向甲方咨询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
2、乙方在当年如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可根据实际情况向甲方申请相应缓减措施。
3、乙方有权对农业生产等事宜进行建议,甲方在具体实施中应
充分考虑其意见。
4、乙方有权监督甲方的管理效能。
甲方在处理矛盾纠纷工作中,乙方对不合理现象在尊重事实的情况下,可实事求是的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解决办法。
5、乙方在承包期间,如果甲方无故终止或变更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及雇工必须依法生产、合理经营,必须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国家、自治区、自治州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条例规定,服从统一管理。
2、乙方必须按时交纳国家规定的各项费用和承包费,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否则甲方有权按违约责任第3款执行。
3、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超越土地经营范围擅自改变土地农业用途和非法开荒,防止承包土地水土流失、沙化、盐碱化等现象发生,必须按照土地开发有关规定在所承包土地范围内栽种适当比例的防护林,合理保持当地生态平衡。
否则甲方有权按违约责任第3款执行。
4、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出租、抵押,土地。
若需转让、出租、抵押和继承的。
需报甲方审核批准备案后方可进行,并按程序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否则转让、出租、抵押和继承手续无效。
甲方有权按违约责任第3款执行。
5、乙方应接受甲方对农作物的种植引导或指导工作。
甲方可根据政府宏观调控种植的任务调整乙方的种植计划。
乙方必须服从。
6、乙方在承包期内所建房屋、栽植的林木、及其他固定设施归乙方所有,如合同变更,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7、在本合同期内,乙方如发生意外死亡或病逝,其家属和子女有权继承。
在无经济实力和能力经营的情况下,必须通过甲方同意后方可按程序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否则转让无效。
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条款,不得违反、如有一方违反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由过错方负责赔偿。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不得随意变更合同条款,如有违反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并终止合同。
3、乙方如出现违反本合同第九条所列的款项情形之一,甲方可限期乙方l5日内改正,逾期不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无偿收回土地,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乙方自负。
十一、本合同不随双方人事变动而随意改变,若遇国家政策、法律、条例等变动造成本合同与之相违背抵触的,按国家政策、法律、条例规定执行。
双方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达成书面协议随本合同附后,作为本合同补充条款,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自以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之前甲乙双方所签定的所有土地承包合同作废。
甲方单位公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单位公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土地基本情况
该土地位于上海市 区(县) 乡(镇)村 组(具体情况见下表)。
二、流转期限
流转期限: 20xx年 11 月 1 日至 20xx 年 10 月 31 日。
三、土地的用途该土地以 租赁 方式流转给乙方经营,具体项目为: 粮食种植 ,流转期内,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流转用途或用于非农建设。
四、土地交付时间
甲方应于 20xx 年 10 月 31 日前将流转土地交付乙方。
五、流转价款
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 3 种方式确定。
1.流转单价为每年每亩 \ 元,合计 \ 元。
2.第一年流转单价为每亩 \ 元,以后每年递增比例为 \ %,合计 \ 元。
3.每年流转单价按每亩 525 斤稻谷的当地政府收购指导价进行计算。
4.其他 \ 。
六、支付方式
双方同意流转价款按下列第 2 种方式支付。
1.一次性支付:于 \ 年 \ 月 \ 日前全部支付完毕。
2.分期支付:乙方应在 年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第一年度流转价款,以后每年 月 日前付清下年度流转价款。
3.其它 \ 。
七、定金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 \ 日内向甲方支付 元作为定金,定金在合同终止时返还。
乙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八、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获得流转收益,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土地,制止乙方损坏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
3.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双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4.甲方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甲方保证其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法、真实、有效。
6.乙方不得损害农田基础设施,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土地再一次流转。
8.合同期满后,乙方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种方式处理。
(1)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作补偿。
(2)双方协商通过折价方式由甲方给予乙方补偿,归甲方所有;协商不成的,由乙方在 \ 日内拆除,恢复原状,甲方不作补偿。
9.流转土地交还时,双方关于土地恢复原状的约定: 。
家庭农场转让合同篇五
出租方:
承租方:
为了充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甲方受户等承包农户的委托自愿将承包土地租赁给乙方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合同法》、《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网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土地用途
出租的土地用于高效农业(种植业、林业、牧业、渔业)生产或规范化的农业园区建设,不得挪作非农建设。
二、土地出租面积及方位
土地面积以林业局勾划的面积(或按实际丈量的面积)为准,甲、乙双方认可的面积共亩,其中:田亩,地亩。座落在万州区镇(乡、街道)村组,小班号为号,其中:号小班号面积亩,号小班号亩,号小班号亩,号小班号亩;四周边界: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具体方位详见土地平面图)。
三、土地租赁期限
土地租期为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土地流转期内,如遇国家征占土地,甲、乙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协商终止合同,其征占土地的附属物补偿实行谁投资谁享受,土地补偿费归土地所有者。
四、土地租赁遵循的原则
(一)、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要充分尊重承包农户的意愿,不得采用行政干预或欺诈胁迫等手段强迫租赁。
(二)、租赁期满土地复耕。由于租赁可能导致土地耕种条件受损的,乙方应当参照复耕所需费用(10672元/亩)缴纳复耕保证金。复耕保证金由万州区农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门(区农业局农经站)代为收取,实行专户管理。租赁期限届满,未造成耕种条件损害或者乙方已经自行恢复土地耕种条件的,复耕保证金应当如数返还。乙方未自行复耕的,按规定收取土地复耕费。复耕保证金可以抵作土地复耕费。
(三)、土地租赁后的土地所有权和承包关系不变;乙方只有使用权。乙方在租用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租用的土地自行转让给第三者。
(四)、租赁的土地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修建永久性的建筑物。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租赁土地上的水利设施、道路等公益事业由乙方保护和维修,并保证水系和道路的畅通。
五、土地租金及结算
1、土地流转租金:
(1)租金:每亩每年按大春(稻谷)公斤,小春(小麦)公斤计算实物量;价格按当地市场中等价(或按当年国家最低保护价格)计算土地租金或直接以每亩xxx元现金支付。
(2)收益分成:乙方在甲方柑桔盛产期大量上市收获(收购)后,乙方一是按照国家退耕还林的补助政策每年225元支付给甲方,二是按照收入利润总额的开,将%的利润支付给甲方。
2、租金支付办法及时间:乙方每年分二次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补给农民。采取先交后租办法,大春在每年1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小春在每年7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
3、甲方小班面积亩土地已实施退耕还林,由乙方享受退耕还林政策补助,由于国家对退耕还林的补助采取直补农户的办法,农户直接享受退耕还林政策补助应冲减乙方的租金。
六、土地附着物的补偿
租赁土地上的附着物,应由甲、乙双方当面清点核实,由乙方按国家有关政策(或《土地法》)或当地政府(区政府)文件规定的有关补偿标准,一次性用现金补偿给农民。
七、双方的权利义务
1、在租用期内,乙方在国家政策范围内,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经上级批准,并按国家规定办理必备的手续后,可在租用土地内修建道路和排灌等水利设施,修建必需的生产及管理用房,所占用土地,甲方应无条件允许。甲方经上级批准,需新建公路或其他公益设施,所需乙方已租用土地,乙方应无条件支持,甲方根据实际占用量协商调减租地面积,并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调整土地租金。
2、甲方农户在政策规定范围内,经批准,需在乙方租地内新建农用生活用房,经乙方允许后,建房所占土地面积,乙方不再支付土地租金。但农户必须酌情补偿乙方的损失(协商)。
3、甲方将土地出租给乙方后,由乙方享受国家有关农业开发的各种优惠政策。乙方享有自主经营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正常用工、购物、施工等。同等条件下,乙方普通用工应优先考虑甲方。
4、乙方在租用期间,其用电、取水、排水应享受当地社员同等待遇。
5、乙方在经营期间,甲方应协助乙方搞好社会治安及其安全,未经乙方允许,人畜不得进入租界,造成损失由甲方当事人承担。
八、在租地期间,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甲方土地损毁,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乙方固定建筑用地到合同期满后由乙方按国家《土地管理法》规定负责复耕(标准见前面四条二款)。
九、乙方生产经营期间不得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十、违约责任:本合同一经签字,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1、土地租赁期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终止合同,若甲方终止合同,赔偿乙方投资开发的全部费用;若乙方终止合同,投资的建设设施、设备在该土地上的一切,一律归甲方所有,同时负责土地的复耕。
2、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交清土地租金。
(3)若甲方违约,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经营的损失,乙方退回租金(或不付租金),损失由甲方赔偿。
十一、本合同期满,乙方是否租用应在期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用权。
十二、合同清偿,若乙方不再续租或无法履行合同时,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双方达成协议解除合同。
乙方投入的基础设施:
(1)退耕还林的土地租赁按退耕还林政策处理,林权证归甲方所有;
(2)固定的建筑物(不含公益设施)如房屋等固定资产经相关部门专业人员评估其价值后,拍卖或抵偿部分复耕费,差额部分由乙方用现金找补给甲方。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的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乡(镇)、村各一份,农村承包合同主管部门和鉴证机关各一份。
十五、本合同一经社员大会讨论通过形成决议,乙方就要交纳复耕保证金。交了复耕保证金才由双方当事人正式签订合同;交了租金才由甲方在约定的时间交出租赁土地,本合同才正式生效。以前凡与本合同相矛盾的一律废止。
出租方:
承租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