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交易中,合同协议扮演着规范和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角色。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同协议范文,供大家参考。那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网络小说平台签约合同
广告客户: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公司: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v^经济合同法》、《^v^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双方确认:乙方承担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甲方品牌规划、策略、创意和传播工作。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广告及有关的行销传播代理服务,按双方商定的时限完成:
1.广告及广告相关的服务。
(1)提供营销策略与整合传播策略方面的咨询及建议。
(2)提供整体品牌的策划、创意和执行。
(3)媒体计划的建议、分析和拟定、媒体情报的提供。
(4)日常书面作业。
a.会议记录。
b.竞争动态报告。
c.固定作业会议。
2.具体行销传播服务。
(1)各种整合行销传播行动(直效行销、促销、公关等)的策划、创意和执行。
(2)品牌识别系统的建立。
(3)各种市场调研的咨询及支持服务。
各类平面及立体辅助销售制作物的设计。
二、甲方责任。
1.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企业、产品、市场的有关资料,从而有利于乙方全面品牌管理工作的开展。
2.每次相关工作,甲方应积极配合,以确保乙方按期高质完成工作任务。
3.甲方须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相关费用。
三、乙方责任。
(2)合同期内,若甲方需调整经营策略,乙方应积极配合,作品牌策划的相应调整。
四、收费标准。
1.企划管理服务费(一个品牌):
总服务费为rmb____________万元。
第一阶段:为春夏季产品产品营销而准备的先期工作:行业和竞争初步调研、品牌策略报告、品牌命名、标志设计、模特选择、摄影师选择、现场摄影、产品画册设计、产品画册印刷、拎袋设计等。
本阶段工作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服务费用为总费用______%即rmb____________万元。
第二阶段:完整品牌规划、创意及传播计划工作:
市场调查部分:消费者专项市场调查、调研方案设计(含问卷设计、实施方案等)、市场实地调查(经销商调查等)、行业市场资料购买、行业广告媒介投放监测资料购买、竞争品牌电视、报纸广告购买、swot调研报告。
文报告部分:品牌规划(swot分析、核心定位、品牌/产品系列规划等)、品牌策略(市场、广告策略等)、品牌传播(媒介策略、整合传播计划等)。
其他促销活动和event和相关销售工具设计。
本阶段工作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服务费用为总服务费______%即:rmb____________万元。
注:模特费用、拍摄费用均已含于以上总服务费中。模特肖像权仅限用于产品包装及宣传等,使用期为一年。模特为二男二女,拍摄日期为一天。
2.外发制作督导管理费:
此部分工作主要包括:为保证甲方cf影片、印刷等制作的质量,乙方对相应制作公司的评估、选择、监督、管理等。
此部分费用以以下方式收取:乙方向甲方提供制作净价(即乙方支付制作公司成本价),甲方在此基础上加付15%的督导管理费即为乙方收费总额。
五、付款。
1.企划管理服务费,签约三日内付第一阶段服务费(总服务费______%)即rmb____________万元;第一阶段工作完成甲方认可后,甲方付第二阶段费用(总服务费______%)即rmb______万元;第二阶段工作到达计划工作日一半时,甲方付第二阶段费用(总服务费______%)即rmb______万元;工作全部完成后,甲方付清第二阶段尾款______%即rmb______万元。
2.品牌推广媒体费用、制作、印刷、直效行销、促销和公关费用等依据双方签署的具体合同所规定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日期执行。
六、使用权。
1.由乙方为甲方发想的创作概念(意念、文本及图象)所有权归乙方,只要甲方能根据事先认可的服务费支付费用,乙方将赋予甲方独家、无限制及无限界地使用其创作概念。
2.由乙方聘请之第三者,例如摄影师、插图画家、模特儿、演讲者、歌手,甲方可事前就估计费用及确保法律保障方面在区域空间或时间上限制该使用权。
3.由甲方聘请之第三者,例如模特儿、形象代言人等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相关法律的遵循及维护亦由甲方负责。
七、乙方在每一工作阶段,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进行评估,若乙方的工作完全不能达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中止合同。若在工作当中,甲方完全不配合,不及时支付费用造成乙方无法工作,乙方有权要求中止合同。本合同履行地点为甲方所在地。
八、违约责任。
乙方为甲方策划、制作的广告及有关活动,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未经甲方确认而实施的行为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一定的损失;经甲方确认后实施的活动,若甲方提出变更或终止,所产生损失由甲方承担。时间进度按书面规定形式进行,若出现拖延、违约现象,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本合同经双方签盖章后,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两份,作为重要文件存档。
甲方(签章):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签约合同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经充分协商,甲乙双方现就房屋买卖事宜订条约如下:
一、 甲方自愿将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
2、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本合同一经签订,该房屋占
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乙方在 年月 日乙方支付房款具体约定为:
房款全部交齐后,甲方给乙方开据收条,同时将此房手续和合同(由于此房没有房照)和房屋所有钥匙一并交给乙方。
三、甲方于年 月 日前将房屋及附属物正式交付给乙方,交房前因此房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预期不交示甲方违约。甲方负责配合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五、上述房地产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契税由 方承担,向房产交易部门交纳的手续费由方承担。
六、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生效,须共同遵守。本合同未尽事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 月日年 月日
签约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经纪人)。
性别: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艺员)。
性别: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甲方为乙方的经纪人。双方同意按照以下列条款签订经济合同,并严格遵守。有关合约内容如下:
一、合同内容。
乙方聘请甲方为经纪人,在合同期间由甲方全权代理乙方涉及到出版、演出、广播、电视、广告、电影、录音、录象等与演艺有关的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以及与乙方公众形象有关的活动。乙方为此支付甲方经纪费用。
为期十年,自签约后立即生效,开始期以签约当天日期为准。
三、合同期内,甲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1、甲方应努力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及其他方式宣传乙方,尽可能地提高乙方的知名度,通过强有力的宣传运作获得最佳效果,使乙方建立、保持良好的公众艺员形象。
2、甲方在合同期间独家拥有乙方之名称、肖像及声音的商业和非商业的公众活动代理权,并拥有乙方录制演唱之音乐制品(含录音带、cd、vcd、ld、mp3及其他由于科技发展而使用的新型载体之音像制品)出版、发行等相关事项的代理权。
3、甲方有权安排乙方的所有演艺工作并作为乙方的委托代理人签署有关演艺合同,但合同内容应征得乙方的同意。合同期间,甲方对乙方日程、企划、定位、筹备、训练、录音、录象、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演艺活动相关之活动拥有最终决定权,乙方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由甲方安排的演艺活动,但是必须充分考虑到乙方的身心状况和劳动强度,在乙方可以胜任的情况下,乙方应参加甲方安排的演艺活动。
4、乙方从事商业性演艺或非商业性演艺活动的有关工作酬劳,如果第三方拖欠、欠款或拒付时,甲方应尽力协助追讨,并承担相应的损失比例,但不负责赔偿。
5、甲方安排乙方在重要场合演出或参加其他活动时,甲方有义务派出宣传人员陪同前往,以保障宣传效果。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呼机、手机等,以便乙方可以立即与甲方取得联系。
四、合同期内,乙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1、乙方在合同期内,应根据甲方的安排进行演艺活动。
2、乙方有权参加与其本人有关的歌曲创作、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演艺事业有关的相关活动的企划过程并了解收支情况,表达个人意愿。但是一经甲乙双方商定确认,乙方必须遵守,按照甲方提出的方案安排日程、企划、定位、筹备、训练、录音、录象、宣传等内容,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为商业目的为甲方指定范围以外的个人或机构录制任何歌曲,不得以任何目的、任何形式擅自参加与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与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与商业或非商业演出、形象展示有关的照片,不得擅自实施整形手术(包括面部、身体、发型等)。
4、在甲方安排的演出、录音、录象、拍摄专辑、制作mtv等活动中,资金应由甲方负责安排,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
5、乙方在其非演出事业等情况下发生的收入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如乙方的受赠、继承、买卖有价证券、个人投资等。
6、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呼机、手机等,以便甲方可以立即与乙方取得联系。
7、乙方有权在涉及公民的基本权力和义务的领域内享有权力、承担义务,对此甲方不得干涉。
8、乙方有权按照《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劳动的权力、义务以及休息。如果因为演艺事业的特殊要求需要加班加点的,乙方有权进行合理的休息。
9、乙方应自尊、自重、自爱,在甲方的协助下慎重对待自己的言行,以使自身的公众形象得到尽可能的维护和提高。乙方在向新闻媒体以及任何个人、机构公布自身的隐私、立场、观点时,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1、在合同期间,乙方不得聘请任何除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担任其演艺事业的经纪人。
11、方有权对自身的企划、定位、外型等事宜提出建议并与甲方协商解决。
12、乙方将承担保密义务,确保任何与甲方合作的内部事务不以任何形式、渠道对外公布。
13、乙方如果因为不可抗力退出演艺事业,复出后应继续聘请甲方担任经纪人,除非甲方拒绝或因个人问题不能继续胜任。
五、酬金、税费:
乙方从事商业或非商业演出活动及有关工作之酬劳(限于货币、实物等),应有甲方代为收取并支付相关个人所得税。如遇乙方自行收取酬劳之情况时,乙方同样在收取酬金后两周内主动支付甲方。待甲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乙方收取税后酬劳的3%,剩余7%由甲方支配,该7%包括乙方演艺事业运作费用和甲方的经纪人代理费。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不能继续为乙方提供经纪服务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乙方的演艺事业受到不应有的负面影响时,乙方有权决定继续或解除本合同。
3、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变更时应采取书面形式。
4、如因乙方原因使得其不再适合从事演艺事业(身体、名誉等遭受损害),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合同期内,乙方如因意外使身体或外型受到伤害并影响其外在形象时,甲方有权决定继续或终止本合同。
6、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出有损乙方公众形象的行为,否则,乙方有权决定继续或终止本合同。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之原则进行合作,一旦出现纠纷,应尽可能地协商解决,但是发展到只能用终止合同的办法才能解决问题时,应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如不能诚实履行合同及违反合同条款时,视违约情节,按照下列条款单独或并处:
1)延迟或停止违约方一切或者部分演艺、宣传等运作活动;。
2)将部分演出收入全部缴付守约方;。
3)罚款,罚款金额按照签约以来历年累计收入总额的3%计算,并继续履行合同;。
4)终止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人民币1万元整。
八、纠纷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之间的任何合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以诉讼方式予以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北京市公证处保存一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经北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效力溯及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签字)乙方:_______________(签字)。
日期:_______________
小说签约合同
一、合同当事人:
特许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地址:
受许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联系方式:
二、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年。
2、如需续签合同,乙方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双方协商续签,乙方享有续签优先权。
三、特许范围:
__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__”__产品销售、“__”商标品牌标志形象使用;旺铺营销法技巧;“__”__专柜的各类道具、包装物、各类报表。
四、加盟条件与要求;。
1、加盟者必须是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合法公民;。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能力的自然人;。
3、有足够的加盟资金及前期经营资金;。
4、有风险意识;。
6、有一定的管理经验;。
7、能维护特许方的名誉和形象;。
8、有服从和接受特许经营体系管理的意愿和决心;。
9、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10、提供5-8℃的低温储存仓库;。
11、首次不特许区域代理,只允许受许方经营一个专柜,如有区域代理的意向,经甲方考察三个月后,根据受许方的实际能力决定是否授权区域代理。
五、使用与管理:
1、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执行甲方规定的四个统一:
(2)统一营销员培训,服装,调配;。
(3)统一柜台道具(灯箱、招贴画、pop等);。
(4)统一货源生产调配。不得私自进货,如有违反每一个品种罚款人民币5000元。
2、特许经营的营销员全国统一工作规范。
3、特许店面必须每月向市场管理部提供正确各所需报表及资料。
4、乙方不得在特许经营中搭售“__”__以外任何同类产品。
5、受许方首次需向特许方预交加盟费人民币30000元,合同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每年底按净利润的1/3收取应收加盟费用,多退少补。根据前一年的销售情况确定第二年应预交的加盟费;受许方需甲方派员考察,需交纳市场考察费人民币1000元。
6、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地点进行特许经营,不得异地经营。乙方如确需扩大特许经营店面,应征得甲方同意,另行签定合同。乙方不得将特许经营权私自转让。
六、双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所需产品,在保质期内产品变质、变味或有关部门抽检不符合质量标准由甲方包退包换。
2、乙方保管不善(如爆晒、高温、接触生水、二次污染)而引起的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自负。
七、利益分配及送货:
1、甲乙双方按总营销额的50:50分配。体现形式:乙方从甲方进货时,按市场零售价的50%支付现金给甲方。
八、促销:
乙方如遇促销活动,应提前向甲方申请,乙方完全执行甲方的所有促销方案,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促销方案另行协商,费用自理)每年促销时间不低于120天。
九、营销员:
1、特许经营店面营销员必须取得甲方认可的岗前专业培训结业证后分配上岗。培训费自理。
2、乙方为营销员提供良好的住宿环境(住宿费100元/月、超出部分由乙方支付),费用营销员自理。(甲方派营销员时才执行)。
3、营销员工资统一执行甲方营销员工资标准(甲方考核、乙方协助),款项在乙方帐款中扣除,甲方负责发放。(甲方派营销员时才执行)乙方自行招聘的营销员工资由乙方自定。商场、超市收取专柜上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为确保乙方的正常营业,乙方不得无故更换、辞退甲方派出的工作人员,如甲方工作人员违反规章制度,乙方可书面可其它形式反应给甲方,并签名,以示负责。甲方经查实后,由甲方给予调换或处理。(对甲方所派营销员,乙方有监督权、协助权,无直接管理权,甲方派营销员时才执行。)。
十、财务制度: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统一方式记帐,填写报表,定期报告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定期盘点,并将盘点表在盘点后立即寄往甲方。甲方向乙方提供所供货款的增值税发票。
十一、合同终止违约:
1、双方中任何一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需终止合同时可终止合同。
2、乙方开业经营两个月内严重亏损,难以继续经营,经甲方考察后,为考虑乙方利益,可将加盟费及合同保证金全额退回。
3、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不须赔偿,并根据情节处于罚金,罚金在保证金中扣除。)。
(1)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条款。
(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关闭店面或在同一场地经营同类产品(无论何种品牌)。
(3)乙方人员阻止甲方管理人员介入加盟店经营管理的。
(4)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利用甲方的品牌生产,分销货品的。
(5)乙方严重破坏了甲方的商业信誉及形象的。
(6)乙方从事超出甲方特许合同限定范围的。
(7)乙方超越甲方的准许范围私自进行批发业务的。
(8)乙方违反_法律或地方法规的。
4、如甲方因乙方的经营活动造成第三者索赔时,乙方应承但相应责任,此项延伸至合同终止后六个月。
十二、合同违约处理:如有违约,双方按合同法处理,对情节严重的由我方所在地的国家相关部门仲裁。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该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税号:税号:
签约人:签约人:
邮编:邮编:
年月日年月日。
网络小说平台签约合同
甲方:
乙方:重庆索尔企业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根据《^v^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策划并执行“开业庆典仪式”活动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天天美精致生活馆开业仪式”活动的物料制作及执行服务。
二、活动时间。
时间:2009年8月8日。
三、活动地点。
活动地点:锦上华庭销售部及露天场地。
四、合同内容及预算:
所有项目明细详见附件。
五、合同金额:
本次活动金额打包价为人民币元(大写:),以上价格不含税,如需发票:普票为,广告发票为12%。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之日起,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即:元(大写:);
2.2009年月日将余款:元(大写:)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本活动执行期内,项目调整双方协商解决,另订补充协议。
六、双方权利和义务。
a:甲方。
1、甲方负责确认活动方案执行内容,乙方按照确认后的内容执行。
2、甲方负责提供现场安保措施。保障活动现场人员安全。
3、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合理化建议,并帮助乙方解决完成。
4、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完成本次活动的承办工作,并提供一名现场工作人员对接乙方工作。
5、甲方如需要调整项目,应在本次活动举行前为乙方预留合理的准备时间,如乙方确有困难,甲方不得追究其责任。
b:乙方。
1、乙方根据甲方合同及认可的方案、工作计划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2、乙方负责策划、执行本次活动中甲方所委托的项目。甲方增加或删改项目须经双方协商认可后另行签定补充协议,否则乙方按此合同项目执行。
3、乙方若未能按时完成合约中的内容,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视情节轻重对甲方进行赔偿。
4、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增加项目和数量时,应尽力协助解决,增加的费用等活动结束后,连同余款甲方一次付清。
6、甲方如对乙方完成的项目有异议,需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视乙方通过验收。
本活动执行过程中如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政治因素、自然灾害、重大疫情因素、场地提供方因素等)导致本次活动无法顺利完成,甲乙双方可友好协商并终止本合同,否则甲乙双方不得无故终止本合同,如因任何一方无故终止本合同,就相关内容发生争议,可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无效可通过当地法院裁决。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重庆索尔企业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签字代表:签字代表:
签字时间:签字时间:
地址:地址:石桥铺西部商城a栋9---4号。
电话:电话:13883856575。
签约合同
****影视有限公司和中国公民小姐/先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精神,通过友好协商,就影视有限公司为小姐/先生提供演艺经纪服务订立本合同。
一、立约人
1.1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香港地登记注册,其法定登记地在中国香港,商业登记号码为,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
1.2中国公民(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住宅电话,手提电话。
二、甲、乙双方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参与演艺业务有关的经纪服务进行合作。
2.1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乙方从事演艺事业的独家及唯一经纪人。
2.2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甲方独家提供演艺服务。
2.3本条演艺业务的内容包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并为之允许的电影、电视、录影、广告、舞台、演唱、录音、剪彩、广播、灌录唱片、登台演出、模特、电台访问或录音,亲自出席宣传推广工作及有关演艺事业需要的活动。
三、在合同有效期及顺延期,甲方为乙方提供经纪人服务,甲方负责安排乙方演出及有关工作事宜,乙方向甲方提供演艺服务,乙方遵守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合理的工作要求。
3.1经乙方同意,甲方拥有安排、接洽签署一切与乙方有关的演出工作事宜的权利,甲方签订的与乙方演艺工作有关的合约和细则,在守法、合法并事先知会乙方的前提下,乙方应全心全意贯彻执行上述委派的工作。
3.2乙方承诺并保证自签定本合同之日起,无论是否收取报酬,不直接或间接与任何第三者承诺并签订,参与任何与本合同有抵触或损害甲方利益的任何活动、文件或任何演艺事项。
3.3不论有无报酬,在合约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与任何人及公司签订或口头同意参与、发展或允许乙方形象、照片、名字等任何其它与演出及宣传有关的工作,商品及其它事宜。
3.4在合约有效期内,乙方同意甲方拥有一切有关名字,映像、照片、动画、形象及声音的专有使用权,乙方同意甲方拥有一切在世界各地履行本合约的任何演艺工作的产生或由此而产生的表演权、版权及其它知识产权,无论上述产权是否实际存在、产生或出现。
3.5乙方同意为证明甲方拥有本合约内所列各项权益而签订的其它有关证明文件。
3.6乙方自备各种有效旅行证件,甲方协助并负责办理乙方因工作需要而前往中国境内外的旅行事宜。
3.7乙方遵照甲方要求加入有利于工作的非政治性团体,但上述团体应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社会团体。
3.8乙方有权拒绝违法和色情、暴力、身体暴露及其它有损乙方人格、名誉和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表演、演出及其它工作。
四、甲、乙双方除担负本合同内的其它责任外,双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4.1甲方
1、必须全力协助乙方在演艺事业上发展,辅助乙方在各媒体的宣传和推介。
2、负责乙方在中国境内、外工作期间的住宿及差旅补助,具体的补助标准及补助办法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3、提供有利于乙方演艺事业的歌唱、舞蹈及形体健身等专业训练及其他各种训练,其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乙方自行安排的训练由乙方自理。
4、向乙方提供国家规定的劳动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它应当享有的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
5、向乙方提供因演艺事业需要的各种专项保险,其险种和保险费标准视工作情形,由甲、乙双方具体商定。
6、负责乙方在演出及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
7、维护乙方的经济利益和名誉。
8、负责办理乙方委托的其它合理合法的要求。
4.2乙方
1、全力配合甲方安排的为演艺事业需要的宣传活动,尽量配合甲方所提供的专业形象设计建议(包括发型、服饰、化妆等合理建议),如有异议,乙方必须提出适当理由供甲方参考,甲方应考虑乙方的合理要求,但甲方拥有最终决定权。
2、了解及遵守甲方属下演员应有的行为标准,遵照甲方安排参加任何与乙方工作有关的制作会议,拍摄演出,幕后制作或程序,宣传活动等。
3、按照甲方安排,在指定时间,准时守约抵达甲方指定的片场,电视台、录音室等演艺工作场所,按约定完成工作事项。
4、向甲方提供乙方所在地的最新地址及通信联络电话号码,使甲方在合理时间内,不论日夜均能与乙方联络并发出通告。
5、遵守甲方与其它公司、私人或团体所订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演艺合约和协议。
6、若某项演艺工作于本合约有效期内签署,而本合约期满时又未能完成该工作,乙方应继续为甲方完成该项工作,但双方要另行商定合作条件,甲方应以经纪人的身份为乙方争取合理补偿。
7、接受甲方认为有利于乙方演艺事业的如歌唱、舞蹈、形体、表演、化妆及有关的专业培训,其费用由甲方支付,但由乙方自行报读的课程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8、负责办理甲方交办的其它合理事项。
五、乙方承诺承担下列义务:
5.1乙方有绝对法定权利、年龄及自由与甲方订立及履行本合同。
5.2乙方没有在此前及不会与任何人、机构、公司订立任何会与本合同相冲突,或影响甲方利益的合同或类似的任何安排或承诺(不论是否以书面记录或口头承诺),乙方在签定本合同时,向甲方声明本合同生效前与第三者的任何承诺。
5.3乙方获得任何与发展其演艺事业有关的机会或有第三者向其接洽有关该等事宜,乙方需以第一时间知会甲方,不得擅自或容许任何人为乙方接洽任何有关乙方演艺事项的事宜。
5.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弃任何甲方与第三者为乙方安排或接洽的演艺事项及其实施细则。
5.5乙方应当经常保持身体健康,以应付演出事项的工作,不参加对身体或生命有危险或对人寿保险投保有影响的活动。
5.6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弃沿用的姓名或艺名。
5.7乙方不做出任何影响甲方及其子、母公司声誉、形象、商誉的行为或言论。
5.8乙方确认甲方为其独家经纪人公司,甲方拥有安排、洽谈乙方演艺事项的决策权。
六、甲、乙双方的利益分配
6.1甲乙双方的可分配收益包括:
1、电影、电视、录影、广告、舞台演唱、录音、剪彩、广播、灌录唱片、舞台表演、模特儿工作,电台访问或录音,亲自出席宣传推介,创作及其它台前幕后工作得收益br2、名字、映像、照片、动画、形象、声音等权益收益。
3、在履行本合约时产生的或由此产生的知识产权收益。
4、各项其它收益,但非合同约定范围产生的收益除外。
6.2甲方对乙方在合约期内的演艺收入做出保证,负责合约的第一年全年薪酬(扣除佣金外)不低于港币元,第二年全年薪酬(扣除佣金外)不低于港币元,从第三年起,往后每年的全年薪酬收入(扣除佣金外),不低于港币元;甲方同意并保证乙方收取的年薪酬为完税后的净收入。乙方每年演艺收入,没有达到甲方承诺的保证薪酬金额,不足部分由甲方支付,以上有关演出收入在每年结束后的第一个月结算。
6.3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按3:4:3的比例分配6.1条所列各项收入,其中:
1、上述收入的30%作为甲方辅助乙方并致力推介乙方在演艺事业发展,及代乙方安排工作事项的甲方佣金。
2、上述收入的40%份额由乙方获取。
3、上述收入的30%用于乙方的服装、化妆、摄影及宣传广告费用,该笔款项由甲方负责,甲乙双方共同管理。
6.4乙方收取的演艺收入超过甲方承诺的最低年薪酬,乙方应当依照各地政府税务规定,就超出年薪酬的演出收入自行缴纳由甲方根据本合同安排的演出收入的税费,乙方超出年薪酬部分因缴纳税费所引起的任何法律纠纷,乙方负全部责任。
6.5乙方保证并承诺不擅自或经第三者收取任何形式的演出收入。若有任何第三者向乙方给予任何形式的演艺收入,乙方承诺以第一时间通知甲方。
6.6乙方应收取的对外演出及有关工作酬劳,甲方代乙方收取,并在每月首个工作日支付给乙方。
七、转让
7.1经双方协商,甲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可转让、授权甲方在合同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7.2乙方无权转让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有关权利、责任和义务。
八、在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8.1一方故意或疏忽而不尽职尽责,违背或损害另一方的利益或合理要求。
8.2一方严重违反或不遵守本合同的约定条款。
8.3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所列的有关事项。
8.4一方涉入本合同外的法律纠纷而严重影响工作。
8.5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及工作地区。
九、违约
9.1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成履行时,由过失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过失,由双方分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9.2过失方应当赔偿无过失方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
十、不可抗力
10.1由于伤残、战争、天灾人祸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如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知会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照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合同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一、本合同为唯一全部关于甲乙双方于本合同涉及的事宜的协议、承诺,在此之前有任何形式的合约或承诺关于同样或相近事宜,甲乙双方确认及同意本合同由即日取代任何以往的合约或承诺。
十二、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十周年。如甲乙双方愿意继续合作,经协商,可延长合作期限。
十三、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理。
十四、本合同适用文字为中文,合同文本由中文书写。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即时生效,立约时间为公元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网络小说平台签约合同
甲、乙双方根据现行^v^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
第一条、服务内容。
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负责项目准备期及项目实操期的广告策划、创意、设计,建议贵司根据各期间、各阶段乙方负责的广告策划、创意、设计工作内容。
1、推广策略拟定:
1)案名及slogan;
2)全案推广策略建议书;
3)阶段性推广策略建议书;
4)公关活动提纲及宣传提纲。
2、vi系统建设:
1)标识、标准字、标准色、标准组合形式及延展、变异等设计;
2)vi延展(手袋、名片、信封、信纸、传真等)。
3、售楼处、项目现场的平面设计方案:
1)招牌、看板;
2)指引系统;
3)项目现场围档。
4、广告设计(含创意、文案、设计):
1)楼书;
2)户型单页;
3)折页、dm;
4)客户通讯;
5)户外广告;
6)报纸、杂志等平面媒体广告;
7)广播(电视)广告文字创意;
签约讲师合同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签约讲师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本着加强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诚挚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甲方审核,现决定签订乙方为甲方的`合作讲师团成员;
四、乙方在甲方组织的培训或录制节目期间,必须认真完成讲课内容,严格遵守讲课时间;
摄像人工费用。
九、协议有效期内,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主播签约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特别提示:
鉴于乙方的综合发展的需要,鉴于甲方的专业、 权威经纪资源和对乙方的认可,为了更有效地保证乙方在自媒体的发展,维护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和代理方(以下简称甲方)友好磋商,并达成共识,乙方正式委托甲方作为其全权经纪代理人。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协议范围内,双方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为提高乙方的知名度,更好地促进乙方在快手直播平台视频直播事业的发展,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确定担任乙方的全权经纪代理人,负责乙方在快手(含但不限于)平台的直播事务。
第二条乙方可付费使用甲方提供的快手号,并在合同期内拥有账号id更名权,账号费用按粉丝基数每10000(壹万)粉丝收取1000元(壹仟圆整)计算。
第三条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负责乙方直播相关活动的策划、宣传、推广等业务,乙方负责配合甲方完成产品销售等直播活动,直播所得收入按照分成。
第四条甲方需为乙方提供兽药销售相关知识培训,乙方需认真学习甲方提的培训知识,因乙方错误的产品推荐而产生的相关纠纷由乙方个人承担,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乙方需在国家法律、法规及平台规章制度许可范围内开展直播活动,不得提供色情、暴力等直播内容。
第六条甲方对乙方拥有监督权,有权利定期检查乙方的账号是否存在违规情况。
第七条乙方需完成每天1.5小时,月累计45小时的直播任务;粉丝达到十万后,需完成每天2小时,月累计60小时的直播任务。因特殊情况无法直播时,需说明理由,并于当月补足时长。
第八条乙方需在每一个自然日完成线上、线下订单的整理,以及相关账务处理。
第九条如因客户需要安排顺丰发货,扣除甲方补助的金额,其余金额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乙方不得泄露公司内部信息,不得向其他同类平台、同类公司提供同事姓名、电话在内的一切个人信息。
第十一条乙方不得与其他平台、其他公司的签订同类合作协议,不可以代理甲方提供厂家以外的货品,如有违约,乙方违约所得收入归甲方所有,并付违约金30000元(叁万元整)。
第十二条如乙方因个人原因选择终止合同,在合同终止当日起两年内,乙方不得从事与兽药销售相关的行业,竞业禁止期间,甲方每月支付乙方300元的经济补偿金。
第十三条本合同有效期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签约日计。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第十六条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甲方。
第十七条违约处理
第十八条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九条协议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二十条未尽事宜,双方可在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日期:日期:
艺人签约合同
__________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________先生/小姐(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精神,通过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 立约人:____________
1.1 __________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登记地为: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为: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2.1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乙方从事演艺事业的独家及唯一经纪人。
2.2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被为甲方独家提供演艺服务。
2.3本条演艺业务的内容包括:____________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并为之允许的电影、电视、录像、广告、舞台、演唱、录音、剪裁、广播、灌录唱片、登台演出、模特、电视访问或录音,亲自出席宣传推广工作及有关演艺事业需要的活动。
3.1甲方拥有安排、接洽签署一切与乙方有关的演出工作事宜的权利,甲方签订的与乙方演艺工作有关的合约和细则,在守法、合法并事先知会乙方的前提下,乙方应全心全意贯彻执行上述委派的工作。
3.2乙方承诺并保证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无论是否收取报酬,不直接或间接与任何第三者承诺并签订、参与任何一本合同有抵触或损害甲方利益的任何活动、文件或任何演艺事项。
3.3不论有无报酬,在合约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与任何人及公司签订或口头同意参与、发展或允许乙方形象、照片、名字等任何其他与演出及宣传有关的工作、商品及其他事宜。
3.4在合约有效期内,乙方同意甲方拥有一切在世界各地履行本合约的任何演艺工作的产生或由此而产生的表演权、版权及其其他知识产权,无论上述产权是否存在、产生或出现。
3.5乙方同意为证明甲方拥有本合约内所列各项权益而签订的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3.6乙方自备有各种有效旅行证件,甲方协助并负责办理乙方因工作需要而前往中国境内外的旅行事宜。
3.7乙方遵照甲方要求加入有利于工作的非政治团体,但上述团体应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社会团体。
3.8乙方有权拒绝违法和色情、暴力、身体暴露及其他有损乙方人格、名誉和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表演。演出及其他工作。
四、甲乙双方除承担本合同内的其他责任外,双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4.1甲方
1、必须全力协助乙方在演艺事业上发展,辅助乙方在各媒体的宣传和推介。
2、负责乙方在中国境内、外工作工作期间的住宿及差旅补助,具体的补助标准及补助办法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3、提供有利于乙方演艺事业的歌唱、舞蹈及形体等专业训练及其他各种训练,其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乙方自行安排的训练由乙方自理。
4、向乙方提供国家规定的劳动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应当享有的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
5、向乙方提供因演艺事业需要的各种专项保险,其险种和保险费标准视工作情形,由甲乙双方具体商定。
6、负责乙方在演出及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
7、维护乙方的经济利益和名誉。
8、负责办理乙方委托的其他合理合法的要求。
4.2乙方
1、全力配合甲方安排的为演艺事业需要的宣传活动尽量配合甲方所提供专业形象设计建议(包括发型、服饰、化妆等合理建议),如有异议,乙方必须提出适当理由供甲方参考,甲方应考虑乙方的合理要求,但甲方拥有最终决定权。
2、了解及遵守甲方属下演员应有的行为标准,遵照甲方安排参加任何与乙方工作有关的制作会议、拍摄演出、幕后制作或程序,宣传活动等。
3、按甲方安排,在制定时间,准时守约抵达甲方指定片场、电视台、录音室等演艺工作场所,按约定完成工作事项。
4、向甲方提供乙方所在地的地址及通信联络电话号码,使甲方在合理时间内,不论日夜均能与乙方联络并发出通告。
5、遵守甲方与其他公司、私人或团体所订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演艺合约和协议。
6、若某项演艺工作于本合约有效期内签署,而本合约期满时又未能完成该工作,乙方应继续为甲方完成该项工作,但双方要另行商定合作条件,甲方应以经纪人的身份为乙方争取合理补偿。
7、接受甲方认为有利于乙方演艺事业的如歌唱、舞蹈、形体、表演、化妆及有关的专业培训,其费用由甲方支付,但由乙方自行报读的课程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8、负责办理甲方交办的其他合理事项。
五、乙方承诺承担下列义务:____________
5.1乙方有绝对法定权利、年龄及自由与甲方订立及履行本合同。
5.2乙方没有在此前及不会与任何人、机构、公司订立任何会与本合同相冲突,或影响甲方利益的合同或类似的任何安排或承诺(不论是否以书面记录或口头承诺),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声明本合同生效前与第三者的任何承诺。
5.3乙方获得任何与发展其演艺事业有关的机会或有第三者向其接洽等事宜,乙方须以第一时间知会甲方,不得擅自或容许任何人为乙方接洽任何有关演艺事项的事宜。
5.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弃任何甲方与第三者为乙方安排或接洽的演艺事项及其实施细则。
5.5乙方应当经常保持身体健康,以应付演出事项的工作,不参加对身体或生命有危险或对人寿保险投保有影响的活动。
5.6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弃沿用的姓名或艺名。
5.7乙方不得做出任何影响甲方及其子、母公司声誉形象、商誉的行为或言论。
5.8乙方确认甲方为其独家经纪人公司,甲方拥有安排、洽谈乙方演艺事业的决策权。
六、乙方报酬
1、上述收入的30%作为甲方辅助乙方并致力于推介乙方在演艺事业发展,及代乙方安排工作事项的甲方佣金。
2、上述收入的40%份额由乙方获取。
3、上述收入的30%用于乙方的服装、化妆、摄影机宣传广告费用,该笔款项由甲方负责,甲乙双方共同管理。
双方按比例分配的乙方参与非甲方演艺活动获得的收益包括:____________
1、电影、电视、录影、广告、舞台演唱、录音。剪裁、广播、灌录唱片、舞台表演、模特儿工作、电台、电视台访问或录音、亲自出席宣传推介、创作及其他台前幕后工作。
2、名字、映像、照片、动画、形象、声音等权益收益。
3、在履行合约时产生的或由此产生的知识产权收益。
4、各项其他收益,但非合同预定范围产生的收益除外。
乙方参与非甲方演艺活动获得的收益支付时间:____________每半年支付一次。
6.2乙方按6.1条获得的收入超过甲方承诺的最低年薪酬,超出部分乙方应当依法纳税,因缴纳税费所引起的任何法律纠纷,乙方负全部责任。
6.5乙方保证并承诺不擅自或经第三者收取任何形式的演出收入,若有任何第三者向乙方给予任何形式的演艺收入,乙方承诺以第一时间通知甲方。
七、转让
7.1经双方协商,甲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可转让、授权甲方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
7.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转让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有关权利、责任和义务。
八、在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8.1一方故意或疏忽而不尽职责,违背或损害另一方的利益或合理要求。
8.2一方严重违反或不遵守本合同的有关条款。
8.3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所列有关事项。
8.4一方涉入本合同外的法律纠纷而严重影响工作。
8.5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及工作地区。
九、违约
9.1由于一方的损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过失,由双方分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9.2过失方应当赔偿无过失方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
十、不可抗力
10.1由于伤残、战争、天灾人祸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是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旅行时,如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知会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照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合同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一、本合同唯一全部关于甲乙双方于本合同涉及的事宜的协议、承诺,在此之前有任何形式的合约或承诺关于同样或相近事宜,甲乙双方确认及同意本合同由即日取代任何以往的合约或承诺。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十周年。如甲乙双方愿意继续合作,经协商,可延长合作期限。
十三、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理。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
艺人签约合同
乙方从事商业或非商业演出活动及有关工作之酬劳(限于货币、实物等),应有甲方代为收取并支付相关个人所得税。如遇乙方自行收取酬劳之情况时,乙方同样在收取酬金后两周内主动支付甲方。待甲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乙方收取税后酬劳的30%,剩余70%由甲方支配,该70%包括乙方演艺事业运作费用和甲方的经纪人代理费。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不能继续为乙方提供经纪服务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乙方的演艺事业受到不应有的负面影响时,乙方有权决定继续或解除本合同。
3、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变更时应采取书面形式。
4、如因乙方原因使得其不再适合从事演艺事业(身体、名誉等遭受损害),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合同期内,乙方如因意外使身体或外型受到伤害并影响其外在形象时,甲方有权决定继续或终止本合同。
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之原则进行合作,一旦出现纠纷,应尽可能地协商解决,但是发展到只能用终止合同的办法才能解决问题时,应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如不能诚实履行合同及违反合同条款时,视违约情节,按照下列条款单独或并处:
1)延迟或停止违约方一切或者部分演艺、宣传等运作活动;
2)将部分演出收入全部缴付守约方;
4)终止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人民币100万元整。
八、纠纷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之间的任何合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以诉讼方式予以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北京市公证处保存一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经北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效力溯及至xxx年xxx月xxx日。
甲 方:(签字) 乙 方:(签字) 日 期:
xxx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 先生/小姐(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精神,通过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 立约人:
1.1 邢台天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登记地为:
1.2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合作,具体如下:
2.1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乙方从事演艺事业的独家及唯一经纪人。
2.2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被为甲方独家提供演艺服务。
2.3本条演艺业务的内容包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并为之允许的电影、电视、录像、广告、舞台、演唱、录音、剪裁、广播、灌录唱片、登台演出、模特、电视访问或录音,亲自出席宣传推广工作及有关演艺事业需要的活动。
三、签约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合同有效期及顺延期,甲方为乙方提供经纪人服务,甲方负责安排乙方演出及有关工作事宜,乙方向甲方提供演艺服务,乙方遵守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合理的工作要求,具体包括:
3.1甲方拥有安排、接洽签署一切与乙方有关的演出工作事宜的权利,甲方签订的与乙方演艺工作有关的合约和细则,在守法、合法并事先知会乙方的前提下,乙方应全心全意贯彻执行上述委派的工作。
3.2乙方承诺并保证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无论是否收取报酬,不直接或间接与任何第三者承诺并签订、参与任何一本合同有抵触或损害甲方利益的任何活动、文件或任何演艺事项。
3.3不论有无报酬,在合约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与任何人及公司签订或口头同意参与、发展或允许乙方形象、照片、名字等任何其他与演出及宣传有关的工作、商品及其他事宜。
3.4在合约有效期内,乙方同意甲方拥有一切在世界各地履行本合约的任何演艺工作的产生或由此而产生的表演权、版权及其其他知识产权,无论上述产权是否存在、产生或出现。
3.5乙方同意为证明甲方拥有本合约内所列各项权益而签订的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3.6乙方自备有各种有效旅行证件,甲方协助并负责办理乙方因工作需要而前往中国境内外的旅行事宜。
3.7乙方遵照甲方要求加入有利于工作的非政治团体,但上述团体应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社会团体。
3.8乙方有权拒绝违法和色情、暴力、身体暴露及其他有损乙方人格、
名誉和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表演。演出及其他工作。
四、甲乙双方除承担本合同内的其他责任外,双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4.1甲方
1、必须全力协助乙方在演艺事业上发展,辅助乙方在各媒体的宣传和推介。
2、负责乙方在中国境内、外工作工作期间的住宿及差旅补助,具体的补助标准及补助办法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3、提供有利于乙方演艺事业的歌唱、舞蹈及形体等专业训练及其他各种训练,其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乙方自行安排的训练由乙方自理。
4、向乙方提供国家规定的劳动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应当享有的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
5、向乙方提供因演艺事业需要的各种专项保险,其险种和保险费标准视工作情形,由甲乙双方具体商定。
6、负责乙方在演出及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
7、维护乙方的经济利益和名誉。
8、负责办理乙方委托的其他合理合法的要求。
4.2乙方
1、全力配合甲方安排的为演艺事业需要的宣传活动尽量配合甲方所提供专业形象设计建议(包括发型、服饰、化妆等合理建议),如有异议,乙方必须提出适当理由供甲方参考,甲方应考虑乙方的合理要求,但甲方拥有最终决定权。
2、了解及遵守甲方属下演员应有的行为标准,遵照甲方安排参加任何与乙方工作有关的制作会议、拍摄演出、幕后制作或程序,宣传活动等。
3、按甲方安排,在制定时间,准时守约抵达甲方指定片场、电视台、录音室等演艺工作场所,按约定完成工作事项。
4、向甲方提供乙方所在地的最新地址及通信联络电话号码,使甲方在合理时间内,不论日夜均能与乙方联络并发出通告。
5、遵守甲方与其他公司、私人或团体所订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演艺合约和协议。
6、若某项演艺工作于本合约有效期内签署,而本合约期满时又未能完成该工作,乙方应继续为甲方完成该项工作,但双方要另行商定合作条件,甲方应以经纪人的身份为乙方争取合理补偿。
7、接受甲方认为有利于乙方演艺事业的如歌唱、舞蹈、形体、表演、化妆及有关的专业培训,其费用由甲方支付,但由乙方自行报读的课程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8、负责办理甲方交办的其他合理事项。
五、乙方承诺承担下列义务:
5.1乙方有绝对法定权利、年龄及自由与甲方订立及履行本合同。
5.2乙方没有在此前及不会与任何人、机构、公司订立任何会与本合同相冲突,或影响甲方利益的合同或类似的任何安排或承诺(不论是否以书面记录或口头承诺),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声明本合同生效前与第三者的任何承诺。
5.3乙方获得任何与发展其演艺事业有关的机会或有第三者向其接洽等事宜,乙方须以第一时间知会甲方,不得擅自或容许任何人为乙方接洽任何有关演艺事项的事宜。
5.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弃任何甲方与第三者为乙方安排或接洽的演艺事项及其实施细则。
5.5乙方应当经常保持身体健康,以应付演出事项的工作,不参加对身体或生命有危险或对人寿保险投保有影响的活动。
5.6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弃沿用的姓名或艺名。
5.7乙方不得做出任何影响甲方及其子、母公司声誉形象、商誉的行为或言论。
5.8乙方确认甲方为其独家经纪人公司,甲方拥有安排、洽谈乙方演艺事业的决策权。
六、乙方报酬
6.1甲方对乙方在合约期内的演艺收入做出保证,负责合约的第一年全薪酬(含乙方参与非甲方演艺活动获得的收益)不低于 元人民币,第二年全年薪酬(含乙方参与非甲方演艺活动获得的收益)不低于 元人民币,从第三年起,往后每年的`全年薪酬收入(含乙方参与非甲方演艺活动获得的收益),不低于 元人民币。甲方同意并保证乙方收取的保底薪酬为完税后的净收入。乙方每年演艺收入,没有达到甲方承诺的保证薪酬金额,不足部分由甲方支付,以上有关演出收入在每年结束后的第一个月结算。
1、上述收入的30%作为甲方辅助乙方并致力于推介;
2、上述收入的40%份额由乙方获取;
1、电影、电视、录影、广告、舞台演唱、录音;
2、名字、映像、照片、动画、形象、声音等权益收益;
3、在履行合约时产生的或由此产
费用及税费后),甲乙双方按3:4:3的比例分配,其中:
1、上述收入的30%作为甲方辅助乙方并致力于推介乙方在演艺事业发展,及代乙方安排工作事项的甲方佣金。
2、上述收入的40%份额由乙方获取。
3、上述收入的30%用于乙方的服装、化妆、摄影机宣传广告费用,该笔款项由甲方负责,甲乙双方共同管理。
双方按比例分配的乙方参与非甲方演艺活动获得的收益包括:
1、电影、电视、录影、广告、舞台演唱、录音。剪裁、广播、灌录唱片、舞台表演、模特儿工作、电台、电视台访问或录音、亲自出席宣传推介、创作及其他台前幕后工作。
2、名字、映像、照片、动画、形象、声音等权益收益。
3、在履行合约时产生的或由此产生的知识产权收益。
4、各项其他收益,但非合同预定范围产生的收益除外。
乙方参与非甲方演艺活动获得的收益支付时间:每半年支付一次。
6.3乙方按6.2条获得的收入超过甲方承诺的最低年薪酬,超出部分乙方应当依法纳税,因缴纳税费所引起的任何法律纠纷,乙方负全部责任。
6.5乙方保证并承诺不擅自或经第三者收取任何形式的演出收入,若有任何第三者向乙方给予任何形式的演艺收入,乙方承诺以第一时间通知甲方。
七、转让
7.1经双方协商,甲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可转让、授权甲方在合同
中的权利和义务。
7.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转让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有关权利、责任和义务。
八、在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8.1一方故意或疏忽而不尽职责,违背或损害另一方的利益或合理要求。
8.2一方严重违反或不遵守本合同的有关条款。
8.3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所列有关事项。
8.4一方涉入本合同外的法律纠纷而严重影响工作。
8.5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及工作地区。
九、违约
9.1由于一方的损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过失,由双方分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9.2过失方应当赔偿无过失方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
十、不可抗力
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合同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一、本合同唯一全部关于甲乙双方于本合同涉及的事宜的协议、承诺,在此之前有任何形式的合约或承诺关于同样或相近事宜,甲乙双方确认及同意本合同由即日取代任何以往的合约或承诺。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十周年。如甲乙双方愿意继续合作,经协商,可延长合作期限。
十三、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理。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约合同
乙方:_________。
乙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既与甲方建立起了合同约束关系。
在合同期内: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网络电话的通话服务,保证乙方的正常通话服务。
2.在通话服务出现故障时,如果是乙方硬件及网络故障,由乙方负责;如果是甲方的通讯故障,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做出合理解释。
3.甲方负责乙方网络电话硬件设备的维修工作(维修标准执行中国消费者协会制定的维修三包规定)。由于客户人为因素或操作不当造成产品损坏不在包换、保修范围之内,即包括以下情况:
(1)产品有明显的摔/碰、破损或断裂,机壳有明显拆卸痕迹的。
(2)电路有焊接痕迹或水侵、霉变造成设备损坏的。
(3)电源连接错误(包括使用非原装电源)的'。
(4)供电电压不正常造成的供电电源损坏的。
4.如因任何软硬件故障或网络设置问题影响乙方正常使用时,甲方均应在48小时之内上门维护(限_________地区)。如因乙方电脑或系统原因,双方协商另行酌情收费。
5.如因第三方或人为不可抗拒的原因影响使用的,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6.甲方宽带网络电话产品,实行7天保换(人为故障、外观损坏除外);一年免费维修;三年有限保修的原则。
7.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提供乙方详细话费清单或网上即时查询服务。
8.甲方有权利及义务向乙方通报乙方预存话费的使用情况及督促乙方及时预存话费。避免影响乙方正常使用。
9.乙方须按规定向甲方指定的帐户内预存通话费,用于支付乙方端口月租费及通话产生的费用。
10.乙方的预存话费如果不足以支付乙方使用网络电话所产生的端口月租及通话费用时,甲方将终止通话服务。并及时通知乙方预存话费。
11.当乙方预存话费到帐后24小时内甲方将为乙方重新开通服务。
12.如因乙方原因中断服务的,自中断服务之日起,合同自动解除。甲方为乙方保留网络电话号码及端口的期限为2个月。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壹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乙方(签章):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客户填写客户资料(请详细填写)用户名称(姓名)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详细安装地址邮政编码证件名称(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证件号码持证人姓名(个人用户)法人代表(公司用户)用户支付费用的方式银行卡支付()网上银行支付()银行电汇()银行托收()用户开具发票资料发票填写名称(单位/个人)邮寄地址邮编收件人预存话费选择种类100元200元300元500元1000元受理单位填写甲方收款资料银行卡支付
签约合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授权代表)姓名:
联系电话: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人)(授权代表)姓名:
联系电话: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续签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桃源居31-1-502;1〔套〕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建筑面积117.5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2014年4月24日至2015年4月23日止。
第三条租金。
该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
第四条付款方式。
定金按原合同顺延,租金支付方式按原合同约定。
第五条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参照原合同,并按其约定。如另有其他,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该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续签合同共_1页,一式_2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演员签约合同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演员签约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甲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
通讯号码:____________
根据双方协商,就签约代理事项,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____________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乙方即为甲方的签约演员,甲方即为乙方唯一的独家经纪人。乙方为甲方独家提供演艺服务。甲乙双方达成共识,双方共同发展,共同获益。乙方一切与演艺活动的所有商业行为,均应完全依照本合同的相关约定。
2、演艺活动内容包括:____________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并为之允许的录音、舞台、演唱、剪彩、登台演出、模特等有关演艺事业需要的活动。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本合同有效期 _______年,至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合同终止。
二、甲方负责乙方的艺术形象、艺术定位、宣传定位等总体包装的设计策划;
三、甲方负责乙方创作作品的出版、各种演出活动的联系、以及全面代理事宜;
七、甲方安排乙方所参加的演出活动相关食宿行的所有费用,均由甲方负责(按公司规定标准)。
一、乙方自愿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四、合约期间,乙方不得与除甲方外的第三方签订任何与演艺活动相关的合同。乙方保证不以个人身份委托他人,以任何方式收取由甲方代理的演出收入,若发生此类情况,甲方保留其以各种方式追加代理费的权利,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乙方依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自行交纳个人所得税,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1) 演出期间迟到或不到,造成损失者;
2) 演出期间无故离开,影响演出者;
3) 在演出期间给本公司带来声誉及利益损害者;
4) 在组织演出和排练期间无故不到或早退者。
2、甲乙双方的其中任何一方如因违反本合约的相关条款,提出提前终止本合同或违约一方造成守约一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守约一方不得不提前终止本合同,违约一方等于自动放弃合约期间所有相关权利。
1、如乙方因为疾病或伤残、毁容、失声等,无法继续进行演艺事业的,甲方随时有权书面提请终止本合同,而不按违约处罚。
2、经乙方同意,甲方可将乙方转签给其他公司,所有转让费用,由甲方所得。
3、在甲乙双方共同自愿无条件解除本合同的条件下,本合同可提前解除。
1、合约期内,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不经另外一方同意,均不得将本合约的内容向第三方进行披露;甲乙双方由于合作从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对方的机密资料和信息,包括工程流程、商业计划、系统设计、技术等,双方均需为对方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信息。
2、本合同解释权在甲方。有效期 _______年,期满后自动解除。同等条件下,甲方具有续约的优先权。
4、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约,与本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5、此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持一份。
6、本合同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签约人:_____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
签约合同
****影视有限公司和中国公民小姐/先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精神,通过友好协商,就影视有限公司为小姐/先生提供演艺经纪服务订立本合同。
一、立约人。
1.1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香港地登记注册,其法定登记地在中国香港,商业登记号码为,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
1.2中国公民(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住宅电话,手提电话。
二、甲、乙双方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参与演艺业务有关的经纪服务进行合作。
2.1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乙方从事演艺事业的独家及唯一经纪人。
2.2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甲方独家提供演艺服务。
2.3本条演艺业务的内容包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并为之允许的电影、电视、录影、广告、舞台、演唱、录音、剪彩、广播、灌录唱片、登台演出、模特、电台访问或录音,亲自出席宣传推广工作及有关演艺事业需要的活动。
三、在合同有效期及顺延期,甲方为乙方提供经纪人服务,甲方负责安排乙方演出及有关工作事宜,乙方向甲方提供演艺服务,乙方遵守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合理的工作要求。
3.1经乙方同意,甲方拥有安排、接洽签署一切与乙方有关的演出工作事宜的权利,甲方签订的与乙方演艺工作有关的合约和细则,在守法、合法并事先知会乙方的前提下,乙方应全心全意贯彻执行上述委派的工作。
3.2乙方承诺并保证自签定本合同之日起,无论是否收取报酬,不直接或间接与任何第三者承诺并签订,参与任何与本合同有抵触或损害甲方利益的任何活动、文件或任何演艺事项。
3.3不论有无报酬,在合约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与任何人及公司签订或口头同意参与、发展或允许乙方形象、照片、名字等任何其它与演出及宣传有关的.工作,商品及其它事宜。
3.4在合约有效期内,乙方同意甲方拥有一切有关名字,映像、照片、动画、形象及声音的专有使用权,乙方同意甲方拥有一切在世界各地履行本合约的任何演艺工作的产生或由此而产生的表演权、版权及其它知识产权,无论上述产权是否实际存在、产生或出现。
3.5乙方同意为证明甲方拥有本合约内所列各项权益而签订的其它有关证明文件。
3.6乙方自备各种有效旅行证件,甲方协助并负责办理乙方因工作需要而前往中国境内外的旅行事宜。
3.7乙方遵照甲方要求加入有利于工作的非政治性团体,但上述团体应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社会团体。
3.8乙方有权拒绝违法和色情、暴力、身体暴露及其它有损乙方人格、名誉和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表演、演出及其它工作。
四、甲、乙双方除担负本合同内的其它责任外,双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4.1甲方。
1、必须全力协助乙方在演艺事业上发展,辅助乙方在各媒体的宣传和推介。
2、负责乙方在中国境内、外工作期间的住宿及差旅补助,具体的补助标准及补助办法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3、提供有利于乙方演艺事业的歌唱、舞蹈及形体健身等专业训练及其他各种训练,其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乙方自行安排的训练由乙方自理。
4、向乙方提供国家规定的劳动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它应当享有的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
5、向乙方提供因演艺事业需要的各种专项保险,其险种和保险费标准视工作情形,由甲、乙双方具体商定。
6、负责乙方在演出及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
7、维护乙方的经济利益和名誉。
8、负责办理乙方委托的其它合理合法的要求。
4.2乙方。
1、全力配合甲方安排的为演艺事业需要的宣传活动,尽量配合甲方所提供的专业形象设计建议(包括发型、服饰、化妆等合理建议),如有异议,乙方必须提出适当理由供甲方参考,甲方应考虑乙方的合理要求,但甲方拥有最终决定权。
2、了解及遵守甲方属下演员应有的行为标准,遵照甲方安排参加任何与乙方工作有关的制作会议,拍摄演出,幕后制作或程序,宣传活动等。
3、按照甲方安排,在指定时间,准时守约抵达甲方指定的片场,电视台、录音室等演艺工作场所,按约定完成工作事项。
4、向甲方提供乙方所在地的最新地址及通信联络电话号码,使甲方在合理时间内,不论日夜均能与乙方联络并发出通告。
5、遵守甲方与其它公司、私人或团体所订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演艺合约和协议。
6、若某项演艺工作于本合约有效期内签署,而本合约期满时又未能完成该工作,乙方应继续为甲方完成该项工作,但双方要另行商定合作条件,甲方应以经纪人的身份为乙方争取合理补偿。
7、接受甲方认为有利于乙方演艺事业的如歌唱、舞蹈、形体、表演、化妆及有关的专业培训,其费用由甲方支付,但由乙方自行报读的课程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8、负责办理甲方交办的其它合理事项。
五、乙方承诺承担下列义务:
5.1乙方有绝对法定权利、年龄及自由与甲方订立及履行本合同。
5.2乙方没有在此前及不会与任何人、机构、公司订立任何会与本合同相冲突,或影响甲方利益的合同或类似的任何安排或承诺(不论是否以书面记录或口头承诺),乙方在签定本合同时,向甲方声明本合同生效前与第三者的任何承诺。
5.3乙方获得任何与发展其演艺事业有关的机会或有第三者向其接洽有关该等事宜,乙方需以第一时间知会甲方,不得擅自或容许任何人为乙方接洽任何有关乙方演艺事项的事宜。
5.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弃任何甲方与第三者为乙方安排或接洽的演艺事项及其实施细则。
5.5乙方应当经常保持身体健康,以应付演出事项的工作,不参加对身体或生命有危险或对人寿保险投保有影响的活动。
5.6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弃沿用的姓名或艺名。
5.7乙方不做出任何影响甲方及其子、母公司声誉、形象、商誉的行为或言论。
5.8乙方确认甲方为其独家经纪人公司,甲方拥有安排、洽谈乙方演艺事项的决策权。
六、甲、乙双方的利益分配。
6.1甲乙双方的可分配收益包括:
1、电影、电视、录影、广告、舞台演唱、录音、剪彩、广播、灌录唱片、舞台表演、模特儿工作,电台访问或录音,亲自出席宣传推介,创作及其它台前幕后工作得收益br2、名字、映像、照片、动画、形象、声音等权益收益。
3、在履行本合约时产生的或由此产生的知识产权收益。
4、各项其它收益,但非合同约定范围产生的收益除外。
6.2甲方对乙方在合约期内的演艺收入做出保证,负责合约的第一年全年薪酬(扣除佣金外)不低于港币元,第二年全年薪酬(扣除佣金外)不低于港币元,从第三年起,往后每年的全年薪酬收入(扣除佣金外),不低于港币元;甲方同意并保证乙方收取的年薪酬为完税后的净收入。乙方每年演艺收入,没有达到甲方承诺的保证薪酬金额,不足部分由甲方支付,以上有关演出收入在每年结束后的第一个月结算。
6.3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按3:4:3的比例分配6.1条所列各项收入,其中:
1、上述收入的30%作为甲方辅助乙方并致力推介乙方在演艺事业发展,及代乙方安排工作事项的甲方佣金。
2、上述收入的40%份额由乙方获取。
3、上述收入的30%用于乙方的服装、化妆、摄影及宣传广告费用,该笔款项由甲方负责,甲乙双方共同管理。
6.4乙方收取的演艺收入超过甲方承诺的最低年薪酬,乙方应当依照各地政府税务规定,就超出年薪酬的演出收入自行缴纳由甲方根据本合同安排的演出收入的税费,乙方超出年薪酬部分因缴纳税费所引起的任何法律纠纷,乙方负全部责任。
6.5乙方保证并承诺不擅自或经第三者收取任何形式的演出收入。若有任何第三者向乙方给予任何形式的演艺收入,乙方承诺以第一时间通知甲方。
6.6乙方应收取的对外演出及有关工作酬劳,甲方代乙方收取,并在每月首个工作日支付给乙方。
七、转让。
7.1经双方协商,甲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可转让、授权甲方在合同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7.2乙方无权转让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有关权利、责任和义务。
八、在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8.1一方故意或疏忽而不尽职尽责,违背或损害另一方的利益或合理要求。
8.2一方严重违反或不遵守本合同的约定条款。
8.3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所列的有关事项。
8.4一方涉入本合同外的法律纠纷而严重影响工作。
8.5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及工作地区。
九、违约。
9.1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成履行时,由过失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过失,由双方分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9.2过失方应当赔偿无过失方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
十、不可抗力。
10.1由于伤残、战争、天灾人祸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如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知会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照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合同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一、本合同为唯一全部关于甲乙双方于本合同涉及的事宜的协议、承诺,在此之前有任何形式的合约或承诺关于同样或相近事宜,甲乙双方确认及同意本合同由即日取代任何以往的合约或承诺。
十二、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十周年。如甲乙双方愿意继续合作,经协商,可延长合作期限。
十三、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理。
十四、本合同适用文字为中文,合同文本由中文书写。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即时生效,立约时间为公元年月日。
甲方:乙方:
签字: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拿签约费签约主播的合同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甲方系依法注册登记并合法存续的以网络直播为主要经营项目的有限责任公司。乙方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具有歌舞、说唱、脱口秀等形式的才艺和表演经验。
双方为各展其长,互利共赢,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1、乙方自愿接受甲方工作安排,并承诺将甲方指定的网络直播平台作为乙方从事互联网演艺工作的独家平台(包括固定客户端和手机移动客户端等)。
2、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出席或参与各项活动的机会(网络或线下),乙方应服从甲方提出的活动安排,并投入精力完成各项活动以达到预期效果。
3、甲方将乙方加入“实名签约主播”名录,享受“实名签约主播”待遇,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非“实名签约主播”享受甲方提供的宣传资源、人气提升资源等。
4、在甲方未来开拓的新型业务模式中,优先启用“实名签约主播”。
5、乙方保证每月有效直播时间不少于120小时,每月开播天数不少于28天(如遇特殊事由无法开播,需事前向甲方申请并征得甲方同意。),若当月直播时间少于以上约定,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并解约。
5、在合作期内,乙方不得单方面解约,否则需承担违约责任。
6、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为乙方寻找直播表演机会,并将表演信息通知乙方。
7、甲方对于直播账户享有所有权、管理权,但应为乙方表演及时设立进入视频直播的账户及后台权限,乙方只能通过甲方提供的方式登入平台进行表演,不得自行注册账户。
8、甲方应视乙方的个人才艺及表演获利能力根据市场的需要对乙方进行包装和推广宣传。
1、合作期限为叁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除一方在本协议届满前三个月通知对方不再续约外,本协议届满后自动续约三年。
1、在合作期间,乙方在甲方指定网络平台进行直播获赠的虚拟礼物等收益由甲方管理,按月结算和分配。
2、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当月收益,甲乙双方对于收益分配遵循以下约定:
签约之日起12个月:甲方70%,乙方30%。
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甲方60%,乙方40%。
第25个月至合同期满:甲方50%,乙方50%。
本协议期满后双方续约的,收益分配按双方五五分成继续执行。
四、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在甲方指定的直播平台开展表演分享,有权申请使用甲方提供给“实名签约主播”的各项资源。
2、除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在甲方指定直播平台以外的其他互联网平台(包括固定端及移动端)从事表演分享,不论有偿或无偿的。
3、在合作期间,乙方累计三月获赠的礼物收益小于甲方宣传、运营成本的,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解约。
4、乙方授权甲方在甲方指定平台或其他合作平台中为宣传推广而使用乙方的姓名(包括真实姓名及网络用名、艺名等)、肖像、视听影像资料等。
5、本协议终止后,已经保存于相关平台上的与乙方有关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肖像、视听影像资料等)之权利继续归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自行或要求甲方删除,如乙方擅自处分上述内容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赔偿责任。
6、合作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演艺行为进行监督和审查,一旦发现一方不符合视频主播条件或者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解除本协议。
1、合作期间,乙方视甲方为唯一合作伙伴。乙方非经甲方同意擅自在除甲方指定平台以外的任何互联网平台以任何形式进行演出的,构成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或已履行合约期内乙方月收入的`10倍(择高支付)。
2、乙方单方面提前解约的,构成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或已履行合约期内乙方月收入的10倍(择高支付)。
3、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除上述两款外其他义务的,甲方可扣发乙方收益,并可视情况决定是否与乙方解约。
4、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乙方实际损失。
1、甲乙双方均不得对方透露本协议及相关往来文件的内容,但为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所需进行的正当披露除外。
2、未履行本协议涉及的商业活动计划、策划方案以及其他商业信息均为保密信息。
3、本协议下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两年内仍有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之规定履行,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争议,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