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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保全股权申请书(优秀6篇)

时间:2023-10-05 22:12:07 作者:笔尘 最新保全股权申请书(优秀6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保全股权申请书篇一

20xx年保全部在中心经理室的带领下圆满完成了全部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绩,为了20xx年工作顺利进行,现将20xx年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不足做如下几方面总结,并对20xx年工作思路进行安排。

一、20xx年工作总结(一)保全部工作完成情况

自20xx年1月份至20xx年10月,审核保全业务工单528件,集团辖外转移31件,代服务64件。年金险超权限业务277件,短期健康险490件,老业务补录4件,集团股份超权限业务606件,银行质押114件,强制复效、非正常退保26件。保全档案归档1670件,保全部员工20xx年每个岗位均完成了自己的日常工作,并能够积极的投入到其它工作当中去。

为了切实有效的提高业务技能及考核成绩,20xx年1月我部针对20xx年保全考核标准,制定了保全业务申请书填写样单,及填写注意事项,统一下发至全辖各柜面。20xx年7月,按照新《保全实务》规定,及时制作了新保全业务申请书填写指导课件。制定了nbps系统保险合同补换发操作流程,使集团补发上收后的流程更顺畅、提高业务处理时效。制定了《关于永泰团体年金印章使用申请的流程》,规范了业务处理流程。完成了20xx年红利通知书打印测试,指导支公司进行红利通知书打印。每月、每季度省公司下发的精算数据分析及修复,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制定了每周保全业务质量提示,通过每周提示使各级柜面熟练掌握日常业务处理技能,随时指导柜员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同时提高考核成绩。20xx年3月份制定了短险业务处理、团体年金业务处理规范。制定了工单上报流程。制定并统一了全市obps老业务系统内的退保金额表并下发基层公司。

(二)日常保全考核

按照省公司下发业务质量考核成绩进行点评及分析,督促各级柜面及时整改,按照《哈尔滨分公司a/b柜面管理办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全辖通报及经济处罚,以提高全市业务质量及保全考核成绩。组织学习考核要点,加强对b柜面经理辅导,利用每周客服经理周报的契机进行沟通,随时解决b柜面的保全问题。

我部制定了《20xx年保全业务档案质量检查方案》,每月对全辖各柜面进行保全档案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处罚。通过近一年的运行,已有效提高全市保全业务质量,降低差错率,提高考核成绩。

保全部针对各支公司的经营特点,通过专人专管,专人负责制,对支公司保全员有针对性的一对一服务,及时指正不足,并进行定期检查及业务指导。

(三)业务技能培训

为了使全系统内保全员能够在工作技能上有所提高,20xx年1月和3月组织了两次较大规模的全辖保全业务培训,涉及团体年金、保单转移、工单上报、疑难问题解决、20xx年考核项目、各系统超权限上报的方式及注意事项等内容。20xx年6月结合新《保全实务》的实施,我部组织全辖进行了新实务的现场学习和讨论,培训后组织了考试,以巩固对实务的理解。20xx年9月和10月,我部对双向选择后新上岗人员进行了一对一现场指导,从基础培训,使新人快速掌握基本技能,达到上岗要求。20xx年10月全辖保单服务岗及综合处理岗参加了总公司组织的保全实务考试,通过考试加深了对新实务的理解。

在大家共同学习的过程中,对新保全实务及新保险法颁布后的一些新规定进行重新梳理,通过多次培训,使保全员全面提升了服务技能,扎实掌握保全实务及在行文件,更好的为客户及业务员提供高效率、高品质的服务。我部在授课中以耐心、细致的讲解取得了基层保全员的一致好评。

(四)业务质量检查

20xx年4月13日根据省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第二次财务业务数据真实性自查工作方案》制定客服中心《第二次财务业务数据真实性自检自查工作》方案,进行保全业务退保数据的核查。检查中掌握和分析了所辖机构保单退保件数、金额,以及其它重要信息;退保金数据不真实,改变条款约定退保、虚假退保等情况。通过近二周时间的核查全辖未发现有退保不真实情况发生,但在检查中发现有个别业务申请书填写不完整,申请资料不齐全等问题,已即时进行整改。对检查出的结果认真学习、讨论,避免再次发生类似问题。20xx年5月份针对遗留已久的平房老业务问题,由市公司客服中心邢宏伟副经理带队,客服中心保全部及财务中心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工作组,进驻平房支公司现场办公。通过十天的加班加点详细核查,平房公司积压多年未处理的老业务问题已初步核查,将东轻厂部分业务核查完毕,总结出工作思路,工作方法,指导平房支公司进行下阶段核查,并将核查报告向总经理室及中心经理室汇报,待上报省公司处理。

(五)数据清理

在市公司总经理室,中心经理室的全面领导下,20xx年5月对t03少儿一生幸福保单状态进行全面核查。对obps、nbps系统内复效未z生效保单进行清理、对集团业务客效保单进行清理。20xx年8月及10月按照总省公司的要求,将清单下发至各受理柜面,分别对股份及集团系统借款业务进行逐笔核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及时整改。以上检查及清理结果均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反馈至省公司业管中心。

(六)省级集中优化

根据省公司下发的《关于开展业务管理省级集中优化工作的通知》(国寿人险发〔20xx〕57号)要求,为积极稳妥、按时保质地完成优化项目,我部自接到省公司关于保全集中优化实施的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等相关文件,及时转发县区支公司,并组织县区公司进行学习并讨论。保全部组织了两次视频培训,一次现场培训,20xx年3月18日针对出生日期变更涉及保费保额变化的批改、变更投保人等业务进行培训。20xx年4月26日针对各系统超权限操作、工单及上收方案20xx年考核要点等以视频形式对全辖进行培训;20xx年10月对超权限上报业务专门进行了现场培训,配合省级集中优化保全部分顺利上收。

(七)配合其它部门工作

上半年配合内控合规进行保全业务穿行测试;配合道里公司清理学平险投保资料;配合综合部进行业务档案扫描等工作。

二、20xx年工作思路

(一)提高认识,保证业务质量

从20xx年的保全业务质量看,全辖保全业务质量仍有待提高,认真工作的同时,还需加强自身学习。20xx年将组织一次或多次针对股份业务、代理业务、日常保全操作,及保全档案管理等方面的现场检查。通过检查能够直接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可以有效管控风险。使保全工作质量更上一个新台阶。

(二)细化培训内容,加强人员素质,强化服务理念20xx年保全部全年培训计划仍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对业务技能较弱,差错率较高的柜员一对一指导、面对面授课。针对各支公司的经营特色,延伸培训进职场,让每位业务员了解相关规定和制度。定期对一些常见问题、特殊问题进行研讨分析,由此提高服务技巧,树立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技能。

(三)加强监管,防范风险,化解风险

继续组织学习业管条线的保全业务各项考核指标,切实提高考核成绩。严格管控风险,对于风险较大的付费类业务,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并定期抽检。对借款业务、不允许委托代办业务重点监控,随时进行提示,及时防范风险、化解风险。

(四)配合省公司集中管理上收

省级集中相关工作仍未结束,保全部将继续积极配合省公司部分业务集中优化,并按照总省公司关于集中管理的相关文件贯彻执行。

客服中心保全部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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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股权申请书篇二

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和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法院保全送达工作变得越来越重要。作为一名执业律师,我经历了很多关于法院保全送达的案例,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体会。在这里,我将分享我对于法院保全送达的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对法院保全送达工作要有深入的了解和准确的把握。法院保全送达工作是一项细致入微的工作,要求律师对相关法律法规有着深入的了解和准确的把握。在具体案件中,律师需要结合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判断保全需求的合理性和适用性,从而提出合理的保全申请书。此外,律师还需对送达程序有充分的了解,确保保全措施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执行。

其次,法院保全送达工作要注重细节和操作规范。在保全送达过程中,律师需要注意细节,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操作。首先,在起草保全申请书时,律师要对案件事实和法律条款进行仔细分析和研究,确保保全申请书的内容准确、完整。其次,在保全申请书的送达过程中,律师要严格按照法院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确保送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最后,在保全措施执行的过程中,律师要及时跟进,确保保全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达到预期的效果。

第三,法院保全送达工作要注重沟通和协调。在保全送达过程中,律师需与法院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密切的沟通和协调。首先,律师需要与法院工作人员进行充分的沟通,了解保全申请书的审核流程和送达的具体方式,以便及时调整和完善相应的工作方案。其次,律师需与对方当事人或代理人进行积极的沟通,争取对方的理解和支持,以便顺利完成保全送达的目标。

第四,法院保全送达工作要注重技巧和创新。在现实工作中,律师需要掌握一定的技巧,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创新,以提高保全送达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例如,在保全送达的流程和方式上,律师可以根据具体案件的特点和需要,采取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进行送达,以提高送达效率和节约成本。同时,律师还可以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手段,如网络平台、手机短信等,进行保全申请书的起草和送达,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最后,法院保全送达工作要注重反思和总结。在每一次保全送达工作结束后,律师都要进行反思和总结,查找不足之处,总结经验教训。通过反思和总结,律师可以及时调整和改进自己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同时,律师还可以将自己的经验和体会分享给其他律师同行,促进行业的共同进步。

总之,法院保全送达是一项细致入微的工作,需要律师具备深入的了解和准确的把握。在实践中,律师需注重细节和操作规范,注重沟通和协调,注重技巧和创新,注重反思和总结。只有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才能更好地完成法院保全送达工作,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社会法治进程。

保全股权申请书篇三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写明当事人及案由)一案,本院作出(_____________)……号财产保全/行为保全民事裁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委托你院采取保全措施。请接到本函后,立即进行保全,并将保全情况及时函复我院。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写明姓名、部门、职务)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

附:_________________

1.诉讼案件立案材料

3.有关委托保全财产情况的材料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保全股权申请书篇四

第一段:引言(200字)

法院保全送达工作是保证司法公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也是我作为法院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之一。在参与法院保全送达工作的过程中,我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体会。今天,我将分享一些关于法院保全送达工作的心得体会,希望对其他从事类似工作的同行有所帮助。

第二段:能力培养与提升(200字)

要想在法院保全送达工作中做得更好,必须不断培养和提升自己的能力。首先,要熟悉法律法规,了解相关法律程序和要求。其次,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辨别能力,能够准确理解当事人的意思并识别涉及的法律问题。此外,还需要具备一定的谈判技巧,能够与当事人达成合理的协议。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我逐渐提升了自己在法院保全送达工作中的能力。

第三段:方法策略与经验总结(200字)

在法院保全送达工作中,灵活运用各种方法和策略是取得成功的关键。首先,要根据不同案件的特点和要求,选择适当的送达方式,例如邮寄送达、公开公告等。其次,要善于利用社会资源,与相关机构和个人进行合作,提高送达率并加快送达速度。此外,要注重信息共享和技术应用,利用现代化手段提高工作效率。通过总结前期工作经验,我积累了一些成功的方法策略,并不断完善和优化。

第四段:心态与情绪调控(200字)

法院保全送达工作的特点决定了我们需要时刻保持积极的心态和良好的情绪状态。在面对较为复杂的案件和困难的送达对象时,要保持冷静和理智,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工作。同时,要懂得换位思考,尊重当事人的权益和隐私,并采取适当的沟通方式缓解冲突。通过调控自己的心态和情绪,我能够更好地应对各种工作挑战,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

第五段:展望与感悟(300字)

通过参与法院保全送达工作,我深刻认识到司法工作的重要性和责任感。法院保全送达工作是维护公正和权益的一道坚实防线,也是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工作之一。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坚持不懈地提升自己的能力,不断拓展工作思路,努力为当事人提供更好的法律保护。同时,我也期待通过与同行的交流和合作,共同提升法院保全送达工作的水平和效能,为司法公正作出更大的贡献。

总之,法院保全送达工作是一项重要且具有挑战性的工作。通过不断培养和提升能力、灵活运用方法策略、调控心态和情绪,我们可以更好地完成这项工作,为司法公正和当事人权益服务。希望我的经验和体会能够为其他从事法院保全送达工作的人员提供一些启示和帮助。

保全股权申请书篇五

随着社会发展的不断进步,证据保全在司法实践中的重要性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作为公民,我们应该增强证据保全意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下是我在实践中得出的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是增强证据保全意识的关键。只有对相关法律法规有所了解,才能准确判断什么是有效证据,什么是无效证据。在了解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我们还要学习如何正确提取、保存和提交证据,以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当我们明白证据保全的法律意义和要求后,自然会更加注重证据保全工作。

其次,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是保全证据的前提。个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采取行动保护自己的利益至关重要。在现场发生事故、纠纷或争议时,我们首先应当保持冷静,不要慌乱。然后,要迅速采取措施,确保专业人员及时到场进行勘察和调查。此外,我们还要收集现场证据,如拍照、录音、录像等,以便事后使用。对于重要的证据,我们还可以寻求相关专业人士的协助,确保证据被正确保全。

同时,我们要善于利用科技手段来保全证据。如今,智能手机、摄像监控等技术手段已经非常普及,能够为我们提供有力的证据。当争议发生时,我们可以利用这些科技手段来收集证据,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在使用这些科技手段时,我们要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以免侵犯他人权益。

最后,我们应当积极参与证据保全工作,保护自己的利益。证据保全并非只能由专业人士来承担,作为当事人,我们同样有权利和义务来保护自身的证据。当我们发现证据可能被篡改、破坏或丢失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足够的证据以备查证。同时,我们也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来获取更多的法律支持和帮助。只有积极参与证据保全工作,我们的权益才能得到应有的保护。

综上所述,增强证据保全意识是维护自己权益的关键。通过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善于利用科技手段,积极参与证据保全工作,我们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证据保全不仅仅是法律问题,更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每个人都应该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不放过任何可能对自己有益的证据,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合法权益。

保全股权申请书篇六

1.1行为保全概念分析

“行为保全”是我国民事诉讼理论界特有的概念,但并不是民事诉讼法上新出现的制度。英美法系的中间禁令制度、大陆法系的假处分制度都对行为的临时救济进行了较为健全与完善的规定。“行为保全”这个概念在我国的产生,有特定的历史背景。由于立法者认识的偏差,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中关于诉讼保全的规定仅限于财产保全一种类型,不能涵盖保全措施指向对象是行为时的情形,但是随着诉讼实践的发展,出现了越来越多需要对行为进行保全案件。现行的诉讼保全制度对当事人权利的保护存在着漏洞与缺陷,不能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所以理论界呼吁建立以行为为保全对象的诉讼保障制度,有学者就作为财产保全的对应概念提出了行为保全的.概念[1]。

所谓行为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为了保障生效判决的内容切实得到实现,避免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受到不应有的损害或进一步的损害,法院得依他们的申请,命令相关当事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民事特别程序。行为保全所保全的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不是行为,命令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是达到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手段和方法。通过命令相关当事人作为或不作为,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损害,使其利益因受到保护而变得安全,从而达到保全当事人正当权利的目的。

1.2行为保全概念分析

对于某项制度的研究来说,要想把对问题的认识深入下去,准确的定性是一项首要的基础性的工作。行为保全属于诉讼保障制度,其目的是保障生效判决所确定的内容得到切实的实现。对于这一制度的定性存在不同的观点,可以说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主要有“强制措施说”、“非讼程序说”、“特别诉讼程序说”、“简易程序说”、“执行程序说”、“并行说”等等。

1.3行为保全概念分析

因为行为保全事件具有紧急性,为了达到保全将来执行以及预防权利发生损害的目的,法院可仅依申请人的申请和申请人对保全的事实理由的释明,无须通过法庭辩论程序而直接作出行为保全裁定,这与通常的诉讼程序相比,有显著的区别,具有紧急性、简易性、秘密性、暂定性、附属性的特点。

第二章我国应确立并完善行为保全制度

2.1我国行为保全制度的现状分析

2.1.1我国现行相关规定的介绍及其原因分析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中的保全制度规定体现为对财产保全与先予执行的相关规定,先予执行制度包括对行为的先予执行,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行为保全的作用,但并没有建立起较为系统和完善的行为保全制度。这有特定的历史原因。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程序试行通则(草案)》把诉讼保全称之为“暂先处置”,包括财产保全和行为保全的内容,但不知为何此后关于完善诉讼保全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对行为保全都没有作出规定。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规定了诉讼保全的概念,但没有财产保全与行为保全的分类。随着诉讼实践的发展,《民诉法(试行)》关于诉讼保全的规定,不能满足起诉前对财产进行保全的需要,因海事诉讼中对诉前保全的需要迫切,所以1986年《关于诉讼前扣押船舶的规定》中规定在海事诉讼前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扣押船舶。1991年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进行修改时,考虑到起诉前、起诉与受理之间的7天间隔内仍有可能发生紧急、需要保全的情况,纷纷呼吁增加诉前保全的规定,为了将诉前保全纳入到诉讼保全制度中来,91年民诉法以财产保全的概念取代诉讼保全的概念,根据申请的时间,将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中的财产保全两类。至此,我国的诉讼保障制度形成了财产保全与先予执行并列的状态。这一立法中的创举,虽然纵向上把保全制度的时间维度拉长,将起诉前需要保全的情形纳入了立法,但横向上却缩小了保全制度调整的范围,把行为这一类保全客体完全排除在立法之外。因采用了财产保全这一概念,使得91年民诉法颁行十余年来都无法在财产保全中增加对行为采取保全措施找到法律依据或者作出扩大性司法解释。毕竟“财产”无论怎样解释都不能包含“行为”。所以欠缺行为保全制度成为了现行民事诉讼法中一个结构性缺陷[2]。

2.1.2建立系统的行为保全制度势在必行

我们在为现有立法和司法解释突破民事诉讼法关于保全客体仅限于财产的局限,及时对司法实践作出回应,对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而感到欢欣鼓舞的同时,也应该看到在海事诉讼和知识产权诉讼中有关行为保全的现有规定因其适用范围有限,尚不能满足目前司法实践的需要。根据民法上将债分为财物之债和行为之债的最基本的分类,对于行为之债都存在申请行为保全的基础。并非只有海事诉讼、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诉讼需要进行行为保全,实践中其他行为之债的履行也有进行行为保全的必要性,所以需要在民事诉讼法中建立的行为保全制度。举例来说,知识产权领域中的侵犯商业秘密、反不正当竞争等案件也都需要有关行为保全的裁定,现有规定尚不能完全解决知识产权领域需要进行行为保全的情形。所谓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商业秘密的价值在于它的秘密性,以其秘密性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按资本论原理,商业秘密是个别资本家获得相对剩余价值的一个重要原因。若一旦被公开,成为公众所知的知识,其价值就丧失殆尽。因此,对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最有效的救济是在侵权行为发生前,在发现有侵权之虞时就及时进行防范,等到侵权行为发生后再行救济对于保护商业秘密而言已无实际意义。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采用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是行为法,所调整对象是行为,其立法目的主要是约束经营者之间的竞争关系,所以针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救济首先是停止侵害行为,然后才是损害赔偿,行为保全对反不正当竞争具有重要的意义。对于这些侵权行为一旦发生就具有无法挽回性的案件而言,行为保全制度对于保护权利具有独特的价值。在诉讼过程中,通过作出行为保全的裁定,及时制止侵权行为,有效预防侵权行为的发生,避免损失的扩大,从而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2建立行为保全制度的必要性

定,而对有关财产采取的保全措施”。该解释明确将财产保全的对象限定为“有关财产”,很明显,李某申请保全请求的对象是对方当事人旨在破坏现时法律状态的行为,若刻意适用财产保全的规定,显然是对财产保全意义的扭曲。而作为旨在维护申请人的生活或生产经营的先予执行制度,从立法精神看,其适用是被严格控制的。不仅当事人提出先予执行的申请必须在诉讼开始后、判决产生以前,案件范围受到法律明确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即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及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事实上,很多案件在判决作出前,当事人权利义务都处于纠缠不清的状态,勉强适用先予执行,难免会造成对对方当事人利益的藐视和不尊重。更何况保全和先予执行本就是两项立法意旨不同的司法制度,若人为互相替换,无疑也是对法律权威和尊严的践踏。

2.3设立行为保全制度的合理性

2.3.1将行为保全制度放入保全制度的宏观体系中

欲讨论行为保全,首先应将其放入保全制度的宏观体系中,从整个制度的功能、目的来探讨。进一步讲,保全程序属诉讼保障程序的一种。所谓诉讼保障程序是指在诉讼理论上,对保障民事诉讼程序得以顺利进行以及诉讼任务得以圆满完成的保全程序、先予执行和强制措施所做的概括性表述。基于此,保全制度的立法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判决作出既而依法生效以后能顺利得到全部执行,并以此维护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保障胜诉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其权益落空。对于一个具体的案件而言,由于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不同,涉诉标的各不相同,可以是财物,也可以不是财物,如人身。非财产的请求对象遭破坏时,一般都是对既存事实状态或法律状态的破坏,并且破坏后具有不可回复的潜在危险,如离婚诉讼中一方在判决前将子女转匿,致使取得监护权的一方无法行使其权利,又如民事合同中对方当事人继续为侵权或违约行为,使当事人面临损失或损失扩大的危险。针对此种情况,应考虑人身遭受一方当事人违反法律或合同约定义务的行为侵害而可能导致的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情况,禁止相对人的侵害行为,维持现有的事实状态或法律状态,以求得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确定后判决的有效执行。完整意义上的保全,不仅包括财产,也包括非财产的请求对象。其实保全对象的差异并不是保全制度的核心问题,其更深层次的意义在于这一立法目的的彻底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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