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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管控工作总结报告范文(18篇)

时间:2023-12-18 17:23:12 作者:文轩

月工作总结是在每个月结束时对过去一个月的工作进行回顾和总结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帮助我们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小编整理了几篇优秀的月工作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精神病人管控工作的调研报告材料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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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是一个特殊群体,不仅其本人要承受疾病的折磨,同时以精神病人为人身侵害主体的犯罪案件常造成人员受伤及死亡,严重威胁公共安全及公民人身安全。政府部门在具体处置中又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是执法中的难点之一。切实加强对精神病人的管控工作,对于维护公共安全,确保社会安定具有迫切而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现状分析。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竞争日益激烈,生活压力越来越大,加上遗传因素的影响,导致精神病患者逐年增多。若不能正视,极易引发肇事肇祸行为,会给家庭造成伤害,给社会带来危害。截止2019年底,xx县在册精神病患者已超过2000人,并有逐年增多趋势。为全面掌握精神病人有关情况,防止精神病人肇事肇祸,xx县不断加强对精神病人的管控工作,对全县精神病患者进行了全面排查摸底,特别是把有暴力倾向的重性精神病患者列为重点人员进行管控。

二、存在困难。

一是控制难度较大。一些精神病患者家属因不堪长期拖累或束手无策,干脆放任不管,导致部分精神病人居无定所,活动轨迹随意性较大,难以摸排管控。另外,由于精神病人肇事肇祸具有暴力性、攻击性、突发性和盲目性,往往在周围人毫无戒备的情况下,随时受任何外部条件刺激实施杀人、伤害和个人极端行为,管控的主动权难以掌握,往往只能在肇事肇祸案件发生后被动地采用处置措施。

二是实时排查较难。由于对精神病人的排查、调查、了解工作不够细致,排查方式方法单一等原因,以及一些家属尤其是新发病的年轻精神病人家属怕患者受人歧视,不配合调查,造成一部分精神病人未能及时发现,导致目前掌握的精神病人名单不全面、不准确。

三是监控责任乏力。精神病人的监护主要力量是直系亲属和亲朋好友,大多数是以家人看管为主。但由于精神病人发病时间长,行为控制难,加之治疗费用较大,一些低收入家庭难以承受。有的年老体弱无力监护,有的不愿履行监护,有的虽有监护能力,但为达到免费收治的目的,对精神病人不管不问,这些都是精神病人在社会上肇事肇祸的原因。

四是处置压力倍增。由于精神病人发病时难以控制,且作案后逃跑路线没有规律,瞎跑乱撞,给堵截和控制带来一定难度,公安机关使用常规手段处置很难奏效。事后由于受害人医药费和财产损失不能及时得到补偿,有可能引发信访事件,或产生其他不确定因素,在后期处理过程中面临很大压力。

五是治疗能力不足。据了解,平均一个精神病人在相关医院每个月的治疗费用在3000-5000元左右,对农村家庭来说,无疑是一笔巨大的开支和负担。由于精神病治疗周期长、费用高、易反复等特点,大多数家庭无力承担巨额的医疗费用,很多家庭因此放弃治疗。由于目前没有有效的精神病人治疗社会救助机制,使多数病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六是监管职责不明。卫生、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财政、团委、妇联以及街道办、社区等部门对精神病人预防、治疗和管理都具有一定职责,但因缺乏有效的组织协调和联动机制,各部门各单位没有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正因为涉及管理部门多,导致很多部门认为自己不是牵头部门,能躲就躲,能推就推,形成了几乎没有部门来具体牵头管理的局面。

三、对策建议。

一要整合管控力量,建立联动协作机制。精神病人管控涉及排查、社区控制、社会面查控、家庭监护、强制治疗、社会安置等诸多内容。要由党委政府主导,各部门共同参与,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履行管理、处置、医疗、救助、保障等具体工作,并通过建立一整套的多部门联动机制,保证各管控措施的衔接互补,使齐抓共管格局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因精神病人肇事肇祸造成的人财物损失及社会影响。

二要摸清病人底数,实施动态核查列管。明确具体牵头部门,建立统一的精神病人调查登记表,将辖区精神病人的基本信息及发病情况登记造册,并对轻微型、狂躁性、暴力。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型精神病人进行分类掌控,坚持动态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出来的发生肇事肇祸行为或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疑似精神病人,在相关机构鉴定确认后要送往精神病院治疗,最大限度避免因精神病肇事肇祸引发的重大伤亡案件;对有过肇事肇祸行为并进行过医治的狂躁型、暴力型精神病人,要在病人家属中确定监护人员,建立监护人、村级组织和派出所民警三级监护体系,确保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行为得到有效控制。

三要完善救助体系,解决病人实际困难。积极争取将精神病纳入城乡医疗保险的病种,在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上给予一定倾斜,尽量做到让精神病人家庭不承担费用。对无监护人的精神病人、流浪精神病人、贫困精神病人,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救济办法,加大救济力度,尽可能做到无钱也要治病。继续加大县级以下医疗设施建设力度,按需求建设精神病人医疗场所,给予精神病人必要的治疗。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中心,统一开展对精神病人的救助、救济工作,集中代养病情相对稳定的无监护人的精神病人和流浪精神病人。

四要健全监护体系,全面落实监护责任。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将监护精神病人的责任落实到精神病人所在的街道办、社区、村委会及其监护人。要同精神病人监护人签订监护责任书,督促监护人自觉履行监护责任,严查遗弃、虐待精神病人的行为,并要求监护人平时注意精神病人的言行和病情发展,及时向村组干部报告动向。村组干部要经常到精神病人家庭进行走访,遇到异常动向及时与公安民警联系处理。在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及特困精神病人发病、有危险或遇到困难时,乡镇、村、公安派出所、监护人应四方联动,及时进行救助和治疗。

建立专业处置队伍,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情况,具有专业能力的民警能够赶赴现场处置,并实现控制、鉴定、收治三个环节无缝衔接,最大限度地降低一线民警的工作压力和精神病人再次危害社会的可能。

六要落实专项经费,提供强力支撑保障。制定地方性的精神病患者强制治疗实施办法,为监护、治疗和管理危害社会的精神病人提供法律依据。要尽快建立精神病人救治体系,建立政府出资、社会捐资、家庭筹资、单位助资、医院让利、增加医疗报销比例等多方参与的专项经费保障机制,努力做到精神病人医疗保险参保率、重性精神病人住院治疗率均达到100%。不断提高专业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对重性精神疾病规范化治疗的能力,真正让精神病人病有所治,减少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的可能性。

精神病管控工作总结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是十一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之一,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要求,在上级各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完成对辖区内明确诊断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管理,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制度和服务流程,现将本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截止20xx年底,排查出重性精神病患者203例,检出率达4.76%,超额完成年度计划。对其中176例患者进行管理,建立一般居民健康档案,按要求填写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

按要求对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健康体检,并分别对病情稳定、基本稳定、不稳定患者按规范要求进行随访管理,准确填写相关表格,及时将随访信息录入国家重性精神疾病基本数据手机系统;根据患者的危险分级机精神症状是否消失,自知力是否完全恢复,工作、社会功能是否恢复,以及患者是否存在药物不良反应火躯体疾病情况对患者进行分类干预,根据随访患者病情控制情况进行康复指导,对家属提供心理支持和帮助。

本年度内,对辖区内8名病情不稳定患者及时转至市精神专科医院住院治疗,并协助申请厦门市在性精神疾病患者个案管理项目免费紧急住院,其中配合精神科医师和派出所民警对1名危险等级5及的患者进行应急医疗处置;接受由是精神卫生中心下发的出院患者名单,并对其进行追踪建档管理;联系厦门市仙岳医院专科医生对19名患者进行诊断复核,排除3名非重性精神病患者;从五显防治站核对精神科住院患者名册,查出55名我镇患者,并及时建档管理;从镇民政处核对精神残疾名单100人,对4名未建档患者建档管理。

每季度均有精防人员参加市精神卫生中心组织的培训,并对乡村医生进行再培训,开展了精神卫生健康教育活动及知识问卷调查。

在我们卫生院没有专业的精神科医生,在患者用药方面尚不能给予正确有效的指导和调整;部分相关表格均由乡村医生填写,存在不规范现象,今后将加强对档案质控,力求做的更好。

精神病人管控工作开展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要求,预防和减少精神病患者对社会危害事件的发生,江安县公安局积极发挥公安机关在精神病患者管控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结合本地实际,从医治、监护、关爱入手,创新推出重型精神病人“四个一”管控机制,即:“建立一条绿色救助通道”、“开通一条生命热线”、“成立一个救助协会”和“确定一名爱心使者”,有效解决了精神病患者“无人管”、“管不实”的问题。

建立一条绿色救助通道。县委政法委每季度将排查出的重型精神病人情况发送到公安、民政、残联、乡镇党委政府报备。一旦辖区内精神病人有发生正在危害社会的肇事行为,迅速开通绿色救助通道,由公安机关先行送往县人民医院治疗,随后通知乡镇民政办办理相关手续,并与县社保、卫生、民政部门接洽,办理相关医疗费用的报销事宜,同时由乡镇政府牵头对精神病人开展困难援助工作。绿色救助通道的建立,减少了公安机关对精神病人的送治过程中的反复联系和协调环节,使承担责任的相关部门迅速履行责任,防止推诿、扯皮,使可能或正在发生社会危害的精神病患者能够得到及时的治疗,解决了精神病患者医治“管不实”的问题。

畅通一条生命热线。将乡镇卫生院、地方派出所、“110”报警电话印发成“生命热线联系卡”,交由精神病患者的家属和监护人,随时接受患者家属、亲友的咨询、报警、求助以及其他相关病理理疗、社会救助等方面的问题,使患者和家属能够找到解决问题的具体部门和人员,解决了精神病患者“无人管”的问题。

成立一个救助小组。专门成立重型精神病人救助工作小组,成员由各乡镇派出所、综治办、民政办、乡卫生院和村组干部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对本辖区重型精神病人实施掌控,落实具体的监护、就医和社会扶助任,参与重型精神病人病发时的处置和收治工作。救助小组的成立,小组成员工作职责的明确,使得精神病患者的救助从“你不管我不管”变成了“大家管一起抓”。

确定一名爱心使者。由公安、民政、综治、卫生等部门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一对一负责对精神病患者的日常联系和帮扶。其日常主要工作是关心重型精神病人的生活状况,协调解决社保、医保、低保和治疗的相关事宜,协助监护人员开展监护工作。爱心使者的确立,将精神病患者的救助与帮扶“落到了人头”、“管到了具体”,既促进了救助工作的落实,又融洽了患者亲友与救助小组的关系。

营口西市公安分局建立四项机制加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

今年以来,西市分局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作为基层基础工作的重点,积极探索管控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不脱管、不失控。

一是建立摸底排查机制,全面清理。积极会同当地卫生、民政、残联和社区等部门,对辖区精神病人开展全面排查梳理,采取家庭、社区、医院三位一体的核对方式,彻底摸清辖区内精神病人的基数和基本情况,全面建立个人档案,并全部录入“警务信息综合平台”、“情报研判平台”系统。

二是建立分级管控机制,动态管控。在全面排摸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分级管控机制。对有现实危害、正处于发病期严重肇事肇祸病人,积极做好其家属和所在社区的争取工作,落实必要的经费送专业医院强制约束和治疗;对有肇事肇祸既往史、病情不稳定,可能造成现实危害的,督促其监护人、近亲属或单位、社区将其送往医院治疗;对病情较稳定、精神状态较为平稳的一般精神病人,以家庭、社区看护为主,督促其家属、单位严加看护,密切监护其言行,并安排民警经常上门走访掌握情况;对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的精神病人,派出所在110接处警、路面巡逻以及群众提供线索过程中发现后,依照有关规程移送民政、卫生等部门落实临时救助和安置措施。

三是建立部门协作机制,整合资源。坚持“党政主导,部门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思路,切实加强与卫生、民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管理合力。由区综治办牵头,建立健全由卫生、公安、民政、财政、残联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动协作机制,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措施,切实做好精神病人调查、通报、治疗、救助、日常管理、紧急处置等各项工作,有效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服务工作。

四是建立责任分解机制,加强督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片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由为主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社区民警直接抓的管控网络,逐级签订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与此同时,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明确凡因监管不落实、处置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严肃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民警的责任,确保管控措施落到实处。

针对近年来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危害公共安全事件日益突出的实际,涪城分局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作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积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加强日常摸排管控,落实各项关爱救助措施,最大限度降低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社会危害性。

一、建立排查走访机制。分局积极协调区综治、民政、卫生、财政、区残联等部门成立了排查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并以乡镇、社区(村委会)为单位,建立由社区区民警、村(居)委会干部组成的走访小组,对辖区精神疾患人员进行统一排查,做到逐人见面、逐人筛查,摸清底数。采取分片包干的方法,逐片区、逐乡、逐镇、逐村地毯式摸排梳理,采集相关信息,建立专门台帐,做到“四清”,即底数清、去向清、治疗状况清、精神状态清,全面掌握精神病人的动态。截至目前,共排查出患有精神病或有精神病史的人员48人。对排查出的人员,均按照一人一档要求建档,并及时录入“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系统”,为日常管控奠定坚实的信息基础。

二、建立分级管控机制。根据精神病人对社会危害性的不同,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实行分类管理,切实掌握工作主动权。对隐性精神病人,由派出所出面,委托其家庭所在村的村干部和周边邻居做好日常监测,如有发现病情复发、情绪不稳,活动范围反常等情况,及时报告,果断采取强制治疗措施;对病情轻微病人,采取社区民警与监护人签订协议的方式,责令监护人对患者做好日常看管,必要时进行医学治疗,确保不闹事、不肇祸;对有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狂躁型精神病人,强制送进精神病康复医院进行治疗。按照“细之又细、慎之又慎”的要求,社区民警对摸排出来的精神病患者做到人人见面、个个摸底,并逐一确定其监护人,并明确监护人的日常看护管控职责,同时与所在单位、村社、监护人逐一签订责任书,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入户访查,密切掌握精神病人症状动态,防止监管工作脱节失控。

三、建立快速处置机制。分局制定了精神病人肇事肇祸应急处置预案,建立了应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处置机制,明确综治、民政、卫生、残联、公安等部门职责分工,做好人员、车辆、药物等处置准备工作,组织民警开展有关技能培训,切实提高民警的现场控制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能快速反应,及时处置,严防事态扩大、恶化,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近年来,三川派出所积极探索和实践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针对辖区内精神病人众多,难以管理的实际,采取警民联动,多部门协同,多举措、多方式、重点管控辖区内重性精神病人,建立起了辖区精神病人管控工作新机制,有效地维护当地社会的和谐和稳定。永胜县三川镇辖19个村委会,人口约68000人,是滇西北人口重镇。可就是这样一个人口近7万的大镇,派出所民警仅有11名,肩负着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管理等各种稳控工作。由于三川坝区内人口多且集中,重性精神病人也较多,据统计,辖区内仅重性精神病人就约有100人次,特别是部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给当地的治安环境构成了潜在的威胁。三川派出所根据辖区现状,结合当地重性精神病人实际情况,积极创新工作思路,系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管控工作。首先,通过对辖区内重性精神病人进行摸底排查,力争底数情,病情明;然后,通过对排查下来的人员信息,多次由所领导组织开展分析研判工作,以信息情报为依托,制定相应的、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

——积极协调,形成派出所—村委会—病人家庭三方联动的管控机制。重性精神病人一般情况都有家属专门管护,但仍然有管护不严或无人管护的情况存在。了解情况后,派出所民警们主动上门,积极组织协调,从家庭开始,再到村委会,全面掌握重性精神病人的一切生活动态,并制定行之有效的管控措施,使之将该类人员的不安定因素消除在萌芽阶段。

——对重性精神病人分门别类,多项措施并举,加大对肇事肇祸病人的管控力度。对有明显社会危害性的精神病人,三川派出所定人定责进行管控。例如,在三川镇三友村委会有一间歇性精神病人,每年三、四月份发病,俗称“桃花疯”。一旦发病,就会前往三友小学朝教室乱扔石头,曾多次砸坏了学校的部分玻璃,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负面影响。该所针对该病人的情况,由三友村委会社区民警专责对其进行管控。未到发病前夕,民警就定期定时到该人员家中走访,了解病人病情。一旦有发病的趋势,家属及村委会人员就积极主动联系该所民警,开展相应的管控工作。视情况,视病情,一方面进行家属看管,一方面采取固定空间控制,病情严重时,则采取强制器械的管控。

中国江西网法治频道严海平记者傅海荣报道:今年以来,河下派出所按照上级公安工作的工作要求积极行动,采取四项强有力的措施,加强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管控工作,共排查出精神病人9余人,保证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不脱(漏)管、不失控,以确保两会期间社会、政治稳定。

二是做好排查摸底。派出所会同河下镇政府综治办、民政、卫生、村委会等部门,在辖区范围内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开展了全面摸底排查,对排查出的精神病人,派出所逐一登记造册,并按照要求录入信息平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采集、录入数据及时鲜活。

三是责任落实到人。按照属地管理、分片负责的原则,管控责任落实到每个民警的身上,并由派出所牵头,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建立了派出所所长、民警、乡镇干部、村委会工作人员或单位负责人员、家属或监护人共同管控的“五级”管控机制,有效预防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对神会治安可能带来的安全问题。对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危害的,实行责任倒查。

四是灵通信息。做好管控工作,对经鉴定是精神病人,或确认发生过肇事肇祸行为,或有现实危害性、暴力倾向的涉嫌肇事肇祸的患者,由派出所协助政府有关部门送往精神病医院治疗。对经过治疗出院的精神病人,督促村委干部、家属或监护人、邻居加强对患者的管控力度,做到信息畅通,确保提前发现病情复发的异常情况,及时做好进一步管控与送治工作。通过集中送治,分类管控,确保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不脱(漏)管、不失控。

近日,辽宁省朝阳县境内连续发生间歇性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的案件,对群众造成身心伤害。他们采取破坏电力设施、放火、持刀威胁等手段,破坏公共安全,其行为危及当地群众人身安全,更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这件事提醒我们,对于精神病人,尤其是有肇事肇祸可能的精神病人的管控工作,时刻不容忽视,否则会给社会和家庭造成危害。为加强对其稳控,警方提示采取以下几种措施: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给予患病者更多的关怀和帮助。凡患有精神病的人(先天性除外),多为性格较内向,有话不愿向别人倾诉,或对某件事情不满,却得不到合适的解决。对于此类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常与其谈心,了解其心理动态,消除其矛盾根源,帮助其树立生活的信心,使其以乐观的态度看待事物。

二是落实以镇政府干部、村干部、责任区民警和其近亲属为主体的“四位一体”包保责任制,分别签订责任状,一旦发生精神病患者制造事端,应在第一时间采取措施。

精神病人管控工作开展情况

案例一:2008年11月2日上午,xx乡李店村间歇性精神病人陈某,因怀疑自己没有得到低保户指标是村支书何某故意刁难,而去村支书家中理论,进而发生争执,最后将何某殴打并将其面部抓伤。

案例二:2008年11月4日上午,xx乡杨寨村何偃湾村民付某因臆想邻居何某一家要害自己,在上学路上将何某5岁的儿子骗到偏远地方,进而将其杀害。

据专家研究,绝大多数精神病与遗传有关,外界刺激只是诱发精神病的一个因素,不是最根本的原因。在精神病的药物治疗方面,目前世界上没有特效药,所有的各种药物只能控制病情,不能根治。精神病人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具有自虐和暴力倾向,人称“武疯子”。发病时,他们带有极强的暴力性,突如其来的伤害让周围的人来不及躲避,而且事态难于控制,往往造成不可想象的惨案,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的威胁。特别是在农村,因经济原因和管理不到位,造成精神病人危害他人和社会的现象层出不穷,且呈上升的趋势,现已发展成为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成为各级政府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

由于我国没有建立强制精神疾病治疗制度,也没有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大量的精神病患者只能依赖自我或家庭的力量进行治疗、康复,事实上,家庭人力和财力的不足使这种治疗杯水车薪,于事无补。同时,由于相关的配套制度不完善,特别是财政资金的供给不足,强制医疗取决于公安机关经济状况和政府的管理力度,而且并没有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最终导致这种监管措施成了一纸空文,很难实施。我认为从以下几点加强管理很有必要性和现实性。

首先,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应切实承担其监护责任,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民法通则》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我国《刑法》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当然,法律对精神病也不是放任不管,该条还规定,“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但是在农村大多数精神病家人务工在外,留在家中都是老人和小孩,监护一说如同虚设。还有的精神病是家族病,家庭中多数人均是精神病,由个别监护人去监护多数精神病人也很难操作。并且立法上并未具体规定监护人如何监护,也没有明确规定如果监护不到位应该承担什么责任,这些都需要立法的完善。家庭监护是第一监护,要切实履行职责,减少对社会的危害。

其次,政府的相关部门都应切实负起责任。一是政府应保证工作经费,将管理精神病人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明确精神病人救治经费支付渠道和结付方式,完善救治经费保障机制,让有管理权的单位大胆的负起责任来,没有后顾之忧。二是加大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民政部门要与定点医院的协作,及时送治重症病人。三是逐步免费为精神病人提供基本的治疗药品,待经济条件发达时,应免费收治无监护人的流浪精神病人。四是尽快完善精神病人医疗保障机制,将精神病纳入城乡合作医疗保险的病种,并可在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上给予一定倾斜。五是国家应建立社会救助中心,统一开展弱势群体救助、救济工作,集中代养病情相对稳定的无监护人的精神病人和流浪精神病人。

第三,公安机关对辖区精神病人登记造册,行使对监护人的监督责任。公安机关应联合村级组织对辖区内精神病人的基本信息及发病情况详细掌握,并登记造册,定期对其监护人举办学习培训班,开展精神病人监护知识学习。无论哪那个环节都应该依法办事,不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监护和看管责任的部门和人员,都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法律责任决不能成为一纸空文。

精神病管控工作总结

xx县自“国家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项目”实施以来,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科学管理”的工作机制,试点工作的稳步推进。县卫健局统筹组织、县疾控中心精心实施,围绕病人发现、规范管理、免费治疗等要点,县乡村三级卫生机构共同努力,使我县的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健康发展,各项工作指标均达到国家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要求,现将20xx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县卫健局成立了严重精神障碍管理项目领导小组和项目办,县疾控中心按照要求成立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项目工作组,明确了人员分工和职责。自治区宁安医院和县人民医院为项目工作提供医疗技术支持,确保项目工作有利开展。

(一)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

为全面推进贺兰县精神卫生事业发展,规范精神卫生服务,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卫健局下发《贺兰县20xx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项目工作方案》〔20xx〕22号,疾控中心下发《贺兰县20xx年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工作计划》〔20xx〕95号,明确了20xx年度工作目标和具体工作任务。

(二)召开联席会议,举办培训班

6月5日召开了全县精神卫生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暨联席会议,23家成员单位全部参加;各乡镇及街道办全部成立了精神卫生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及信息通报工作制度。

7月8日举办全县医疗卫生单位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培训班1期,共有35人参加;并严格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内容要求进行了全面培训。

(三)资金管理

20xx年中央转移支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项目工作经费4万,县财政配套精神卫生试点经费共83万到位后,项目办公室严格按照国家卫健委、财政部的有关要求统一管理和使用经费,做到专款专用、账目清晰。经费主要用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药品购置、筛查和诊断、培训、患者化验补助等工作。

(四)督导检查常态化

为了完善项目质量管理体系,提高项目工作质量,县项目办建立了项目工作月、季例会及项目督查工作制度,以便及时发现、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季度对全县的20家医疗机构的严重精神障碍疾病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导的内容有项目工作开展情况、患者筛查情况、确诊患者的建档立卡以及随访管理情况等,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指导解决。

(一)病人筛查、登记及诊断复核情况

20xx年初筛疑似患者数71例,新增确诊患者59例,全部入组管理。截至目前,全县在册登记管理1162例,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检出率4.37%(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人口数264265人)。

(二)患者管理情况

20xx年累计确诊的1274例患者已全部建档立卡,并录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系统。其中死亡患者112例、失访9人,非再管患者33人。目前在管患者1120人,管理率96.89%,规范管理率95.8%,面访率90.14%,体检率80.19%。

(三)患者治疗工作

20xx年度,全县在管患者1120人,病情稳定率89.18%;登记病人总服药率达91.85%,规律服药率82.08%;精神分裂症服药率89.43%,精神分裂症规律服药率79.29%。病情不稳定患者接受个案管理服务的比例为90%以上。均免费进行季度发药前的肝功、血常规、心电图、血糖等实验室检查。

(四)应急处置情况

落实“点对点技术指导”以贺兰县县医院精神科和银川市精益达戒毒医院精神科为依托,采取强制治疗等紧急处置方式,落实精神专科医院专车接送就医。共开展46人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急处置,其中处置药物不良反应者患25例,病情不稳定患者强制送诊15例。

(五)家属护理教育情况

20xx年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诊断复核和免费发药的同时,为新登记和已登记的病人家属开展了家属护理教育健康教育,还同时向患者家属宣传了国家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和精神卫生综合试点惠民政策。年内参与家属护理教育活动共累计1543人次。

(六)世界精神卫生日宣传工作

10月10日世界精神卫生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弘扬抗疫精神,护佑心理健康”。疾控中心联合全县各医疗机构与街道办、民政、教育局、公安、妇联、残联、司法局等精神卫生成员单位联合在县政协门口设置宣传点,通过主动向过往的群众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国家精神卫生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开展了精神卫生宣传活动。此次联合宣传活动共悬挂横幅27条,发放宣传画400张,各类手册、折页共约4000本,手提袋400个,围裙300条;解答群众咨询40余人次,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一)居家监护以奖代补工作

按照县综治等六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印发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及补贴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已将20xx年度危险性评估三级和贫困精神病患者36人名单整理出来,每人每年2400元,目前奖补资金发放工作正在开展中。

(二)社区康复工作

立岗精神卫生社区康复站邀请自治区宁安医院康复科专家和贺兰县人民医院精神科医师常规开展康复活动。受新冠疫情影响20xx年度共开展活动1期,接受社区康复服务居家患者10人。

(三)危险性评估分级工作

20xx特邀请银川市精益达医院精神科专家和贺兰县人民医院精神科医师为全县在管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集中开展了危险性评估工作,共有877名在管的精障患者参加了危评工作,确定危评3级及以上患者33人。工作结束后,将所有患者评估的结果以信息共享的形式交付各乡镇街道、公安、民政部门。已将集中危评结果中三级以上33人,增加家庭困难和精准扶贫患者共3人,并经过与公安部门核对信息,最终确定无肇事肇祸患者36人为20xx年度以奖代补监护补贴经费的发放依据。

(一)技术力量薄弱,防控队伍不健全

县人民医院精神科门诊已投入使用,按国家要求贺兰县共需3名精神科医师,目前只有2名完成转岗培训的精神科注册医师。全县共有精防专干19人,兼职太多,换人频繁,严重影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管理项目和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的开展。

(二)部门之间、系统内部磨合尚需进一步加强

贺兰县开展的多部门合作尚停留在较小范围,未形成规范的机制,且职责分工不明确,疑似病例筛查工作仍然停留在卫生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未形成共同筛查机制。

(三)宣传力度不够

由于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对项目工作了解不多,加上涉及患者的隐私,患者和家属参与项目工作的积极性不高,给管理工作带来很大难度。

(四)患者家属认识不足,影响了工作的持续性

精神疾病患者家庭由于负担较重,大多生活困难,虽然国家多部门能够对患者的门诊、住院进行救治救助,但是一大部分家属对病情反复发作患者已经失去治疗信心,家属监护也不到位,影响了工作的持续性。

(一)建议补充技术人员,加强防控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建议行政部门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加强各有关部门的沟通,逐渐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协调,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控机制。

(三)建议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精神卫生认知度,努力消除社会大众对精神疾病的偏见和歧视。

(四)邀请专科医院专家定期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属护理教育活动,从监护人的层面出发,履行监护人职责和义务,让更多的患者早日康复,走向社会。

精神病管控工作总结

我社区的工作人员,在社区健康教育中,向患者和家属宣讲药物治疗的种类、作用、服药时间与注意事项,治疗方法等,巩固和提高药物治疗的`效果,增加服药的依从性,学会自我控制和避免各种诱因,从而提高疗效,降低发病率和复发率。在有条件的社区开展社会适应能力训练和文体娱乐活动。我中心的蔡雨兰心理咨询师定期给病人专业的心理指导,促进心理健康,对精神病人进行解释支持性心理治疗,提高对精神病的认识能力,耐心引导、热心关注,帮患者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鼓励病人参加劳动、活动,指导病人正确对待生活、家庭及工作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增加病人对社会心理因素的承受能力和适应能力。

精神病人排查管控工作总结

今年10月10日是第xx个世界精神卫生日,为普及精神卫生知识,提高群众自我精神保健意识,我镇紧紧围绕“发展事业,规范服务,维护权益”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的宣传教育,走访慰问活动,提高了广大居民民的精神卫生知识,增进了全社会对精神病患者的理解和帮助。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为使此项活动顺利开展,我们加强了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副镇长李芸为组长,卫生院副院长李振岭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开展此次活动。

开展走访活动,由副组长安排通知各个村的乡医对患有精神病的村民进行走访。通过这样的形式了解患者的病情和治疗资料,做到让乡医对每个病人合理用药、按时吃药,减轻病人的痛苦,让病人尽早得到康复。开展知识讲座,提高公众精神卫生健康水平。

我院通过精心的组织领导,在10月10日第二十二次“世界精神卫生日”这天,围绕主题,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教育,走访慰问普及精神卫生知识,提高了广大群众的自我精神保健意识,促进了精神疾病的.早期发现及早期干预。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为长期普及精神卫生知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文档为doc格式。

精神病人排查管控工作总结

在20xx年世界精神卫生日即将到来之际,x永安中医医院被授予“全国精神疾病筛查与防治计划”定点医院,并开展一系列的公益活动,从实际关爱百姓群众的精神健康,帮助众多精神疾病患者摆脱疾病困扰,以全新面貌迎接节日到来。响应国家号召开展“全国精神疾病筛查与防治计划”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下发关于《全面开展精神卫生知识教育与防治工作》的通知,号召各卫生主管部门和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举行各种活动促进公众对精神健康的`认识,并有效的做好健康防治工作。为此,国家精神心理卫生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医师协会三大机构共同发起开展“全国精神疾病筛查与防治计划”,联合全国37个精神卫生专业机构,遍及25大城市,真正从实处关爱百姓精神健康。

“全国精神疾病筛查与防治计划”定点医院花落永安成为x分会场。本次活动将紧紧围绕世界“精神卫生日”宣传主题,在x、x、x、x、x、x、xx等全国25大主题会场,开展精神名医义诊、免费心理咨询、知识讲座、有奖知识问答等系统公益活动,范围内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促进心理健康、防治精神疾病的宣传教育活动,力求让大家正确认识精神疾病,消除偏见和歧视,更多的关注和重视精神卫生,采取正确有效的方式进行治疗,并呼吁社会各界给予精神病人更多的关爱和帮助。而x永安中医医院作为全国精神疾病科研攻关中医院,一直是精神疾病医疗行业的翘楚,在多方竞争和层层审核之下,最终脱颖而出,被授予“全国精神疾病筛查与防治计划”定点医院,并被指定为本次活动x分会场。百名名医专家免费坐诊援助治疗给患者实际优惠。

“全国精神疾病筛查与防治计划”得到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x协和医院博士生导师崔丽英、x同仁医院主任医师余华峰、x瑞金医院博士生导师夏翔、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主任李奇林、x中医药大学博士后廖荣鑫、x永安中医医院主任医师崔海岩、x京广医院主任医师肖明武等全国近百位公立三甲医院精神科专家共同参与,在20xx年9月21日到10月10日期间,定期免费坐诊,开展心理咨询。同时,活动期间,有失眠、抑郁、精神分裂、焦虑等精神心理问题的朋友可在各大主题会场享受到检查费用半价、新农合报销治疗费用3000—5000元的援助治疗。

精神病人排查管控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我院在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区重性精神疾病指导中心的正确指导下,在我院精神卫生小组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截止目前我辖区重性精神疾病线索调查:316人,进入国家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网络录入13人,精神分裂12人,双向障碍1人。具体工作如下:

一、加强精神卫生工作组织建设,加强领导力度。切实把精神卫生工作纳入街道日常工作。根据机构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和精防看护网人员,并对精防网护网成员进行精神卫生知识培训。

二、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执行重点精神病患者监护责任制度,对易肇事、肇祸,影像社会治安的患者及时签订监护责任书,落实亲属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提高监护实效。

三、村卫生室兼职人员及居委会精神卫生工作人员对辖区内精神病人做好定期随访、动态管理、督促其就医服药,加强家庭康复指导,做好评估工作。

四、加强精神卫生培训与宣传:每月对辖区乡医召开精神卫生会议,并学习精神卫生相关知识进行考核。年内安排不少于4次对居委会精神疾病防治的培训,提高对辖区精神病患者的监护技能及专业技术服务能力,精心组织4月7日“世界卫生日”及10月10日“世界精神卫生日”及“助残日”的宣传活动,普及精神卫生知识,加强法制观念,反对歧视精神病患者,为精神病患者回归社会提供良好的氛围。

五、加强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对精神病患者的监护和管理,对有肇事、肇祸苗子的患者及时按有关政策落实经费送院治疗,严防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的发生,确保社区治安稳定。

六、认真执行全国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的调整和规范化工作,积极配合区卫生工作的调研。

七、加强对精神病患者的帮困、帮扶力度,切实落实好政府优惠政策,对精神病患者及家庭有经济困难者,每逢重大节日政府给予一定物质及经济方面的补助,以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

八、认真做好区精神卫生工作的监督、考核、评估、各类统计及上报及时、完整、规范、正确。

九、下半年,我院将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管理工作,加大排查、确诊力度,使精神卫生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精神病人排查管控工作总结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是十一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之一,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版)要求,在上级各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完成对辖区内明确诊断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管理,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制度和服务流程,现将本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截止20xx年底,排查出重性精神病患者203例,检出率达4.76‰,超额完成年度计划。对其中176例患者进行管理,建立一般居民健康档案,按要求填写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

按要求对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健康体检,并分别对病情稳定、基本稳定、不稳定患者按规范要求进行随访管理,准确填写相关表格,及时将随访信息录入国家重性精神疾病基本数据手机系统;根据患者的危险分级机精神症状是否消失,自知力是否完全恢复,工作、社会功能是否恢复,以及患者是否存在药物不良反应火躯体疾病情况对患者进行分类干预,根据随访患者病情控制情况进行康复指导,对家属提供心理支持和帮助。

本年度内,对辖区内8名病情不稳定患者及时转至市精神专科医院住院治疗,并协助申请厦门市在性精神疾病患者个案管理项目免费紧急住院,其中配合精神科医师和派出所民警对1名危险等级5及的患者进行应急医疗处置;接受由是精神卫生中心下发的出院患者名单,并对其进行追踪建档管理;联系厦门市仙岳医院专科医生对19名患者进行诊断复核,排除3名非重性精神病患者;从五显防治站核对精神科住院患者名册,查出55名我镇患者,并及时建档管理;从镇民政处核对精神残疾名单100人,对4名未建档患者建档管理。

每季度均有精防人员参加市精神卫生中心组织的培训,并对乡村医生进行再培训,开展了精神卫生健康教育活动及知识问卷调查。

在我们卫生院没有专业的精神科医生,在患者用药方面尚不能给予正确有效的指导和调整;部分相关表格均由乡村医生填写,存在不规范现象,今后将加强对档案质控,力求做的更好。

精神病人管控工作开展情况

为全面加强我办精神病人的管控工作,强化对精神病人的治疗康复与管理工作,提高常态和动态环境精神病人管理工作水平,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确保我办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坚持“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分级管理、突出重点”的原则,全面采集掌握街道辖区内精神病人数据,齐抓共管、全面加强精神病人的管理工作,有效预防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案件发生,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二、组织领导。

组长:xx。

常务副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

各村(社区)党委(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xx街道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办公室,由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科负责日常工作。

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络员:xx;

xx派出所联络员:xx;

综治中心联络员:xx。

三、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精神病人管控工作,进一步规范和提高我办对精神病人的整体管控能力,实现以下目标:

2.按照实际居住地逐一落实管控措施,确保精神病人全部得到有效管治,需要住院的重性精神病人全部落实入院治疗,确保不失管,不失控。

3.及时发现可能对公共和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各类精神病人,做到随发现、随控制,妥善处置。

4.快速反应,妥善处置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案件,避免造成恶劣影响。

5.精神病达到三级以上且符合条件的,申请监护费用。

四、任务分工。

1.街道综治中心:负责对精神病人管控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督促,制定我办精神病人管控工作方案,健全街道、村(社区)管控网络,全面掌握我办精神病人管控情况,召集相关成员单位、各村(社区)联席会议,研究、制定及部署各重点敏感时期工作方向和内容;组织开展精神病人管控工作宣传培训;组织实施精神病人管控各项具体工作;掌握全办开展精神病人管控工作情况,将各村(社区)开展精神病人管控工作情况纳入综治维稳考核。

2.街道残联:严格按照《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要求,做好重性精神病人肇事肇祸危险性评估分级工作;组织对有关人员进行精神卫生知识和应急处置培训工作,落实精神病人的诊疗、访视,做好免费发放精神药品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精神病人的社区康复工作;做好精神病人的残疾等级评定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对急需治疗的精神残疾人实施救治。

派出所:对重性精神病人落实动态管控措施,严防重性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依法对触犯刑法的重性精神病人实施强制治疗,妥善处置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对流浪精神病人进行甄别核实。

4.街道社会事务办:负责全办无法定抚养人和赡养人、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等精神病人的收治工作,对流浪精神病人开展救助、救治。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建立健全三级预防网络,逐步与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相衔接;负责易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入院治疗期间的管理;组织肇事肇祸精神病患治疗和康复工作的监督、检查、评估和技术指导;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调查和信息收集,建立监测、诊断、风险等级评估、定点强制治疗“四位一体”工作体系;普及精神卫生知识,做好重点人群心理干预。

6.各行政村(社区):掌握辖区内精神病人的底数、具体情况、去向和现实表现,及时向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派出所汇报精神病人变动情况(包括新发现、迁入、迁出、住他处、住院、死亡等);做好重点、敏感时期肇事肇祸及其他重性精神病患者的走访和巡查工作,切实掌握精神病患者动向和现实表现,发现失联人员及时报告,对发生肇事肇祸的精神病患者及时处置并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将必须住院治疗的精神病人送院治疗;对在家看护的易肇事肇祸等重性精神病患者与监护人签订责任状,加强看护,并协同监护人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无监护人、生活无着落、流浪社会的精神病人及时与xx派出所和街道社会事务办联系送精神病院治疗。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管控工作,严格落实管控措施。

按照“三个一”(一个重性精神病患者、一个管控帮扶小组、一套管控方案)的工作要求,各村居和职能部门对本辖区内重性精神病人落实监控,全面落实“街道、派出所、村居、家庭”四级救治管控工作小组,切实加强日常管理服务,重点做好心理疏导,帮助其解决好生产、生活遇到的困难,防止病情反复和脱管失控。

(二)加强动态分级管控,建立信息反馈机制。

对必须入院治疗的重性精神病人要开展强制治疗和落实集中收治;对建议住院精神病人,积极动员其监护人或近亲属送院治疗,并提供便利服务措施。要严格落实精神病人情况月排查制度,对有肇事肇祸、滋事闹事倾向的病人,落实经常走访,掌握动态,并建立每月联络制度,通报病人情况。对每次走访、排查出来的情况实时进行录入上报,对工作情况进行动态更新。对未能入院治疗的易肇事肇祸及其他重性精神病患者,应由街道、村(居)与其监护人或近亲属签订责任书,积极落实四方管控措施,同时村级精防干部、精防医生等相关工作人员应认真落实定期回访制度,确保精神病人不脱管失控。对一般精神病人,要加强日常走访和关爱帮扶,切实采取措施解决他们的生活问题和病情救治。

(三)强化“一站式服务”,切实做好生活救助和政策扶持。

对排查出的精神病患者要联合其他部门开展核实诊断、危险性评估,对符合条件的精神病患者从优从快办理残疾证和低保手续,对符合条件的即时开通免费服药政策。

(四)强化应急处置,确保不发生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案事件。

街道综治中心、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xx派出所、社会事务办、村居、监护人强化联动,落实信息共享机制,信息及时反馈、定期通报,一旦发现精神病患者有肇事肇祸的苗头,及时预警管控,迅速出警稳控并妥善采取看护治疗措施。

精神病管控工作总结

我中心在5-6月份对精神病患者进行了免费体检,对于不配合的我们要耐心解释宣传政府及上级规定及管理意义争取合作,享受到政府提供的免费公共卫生服务。对在我中心就诊的精神病人实行优惠,力所能及的.减免费用。

精神病管控工作总结

重性精神病是高复发、高致残的疾病,并且重性精神病人始终潜伏着不稳定因素,面对这些庞大的精神病患者的群体,加大社区的健康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早期识别重性精神疾病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对于重性精神疾病的.应对能力,预防向慢性和残疾转化,实现患者回归社会。我中心工作人员深入开展健康教育,通过大家都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健康教育工作总结如下:

精神病障碍患者管控工作总结

20xx年我院继续加强辖区精神病病人督导管理工作,现将20xx上半年精神病防治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20xx上半年全镇管理重性精神病病人32人,规范管理率100%,督导管理是精神病防治工作的重点,我们除了通过电话对病人进行服药指导和督促外,还定期组织人员到病人家中和监护人进行面对面沟通交流指导病人进行治疗和服药。

对病人服药情况的督导管理,我院将病人的督导工作进行了下放,由村卫生室人员负责其所属区域内的精神病病人督导及定期进行随访,由于他们和病人居住场所比较近,服务的对象又主要就是本村居民,因此相对比较熟悉病人的情况,比较容易和病人沟通交流,督导起来也比较便利,有效地提高了病人的服药依从性。

生室医生到病人家中给他们进行现场指导。

(一)精神病防治工作基础较为薄弱。这不仅严重影响精神病病人的发现率,也严重制约了整体的精神病防治工作。

(二)精神病培训指导力度尚嫌不足,培训指导的内容、频次和力度上还须加大。

(三)精神病防治宣传力度还需加强。虽然开展了一些初步的精神病防治健康教育宣传活动,但是无论在宣传手段、对象和宣传的区域上还是太过于单一和局限。

易肇事精神病人管控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工作,消除精神病人对社会的危害,确保社会治安大局稳定,根据市、区综治办的要求,九里街道在全处范围内开展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摸底管控工作,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严防精神病人肇事肇祸。

一、调查摸排、分级管理。

12月下旬,街道综治办、派出所对所属辖区内的精神病患者展开全面性的调查,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层层落实管控,实行责任人、监护人双项责任制。办事处、村(社区)委会、责任区民警是主要责任人,精神病患者的近亲属是主要监护人,落实监护人的看管责任;对没有监护人或近亲属的,所在单位、社区、村委会要相应履行监护职责;对生活无着落,流浪街头的精神病患者要积极护送到民政部门并妥善救助。平时密切关注一般性精神病人的动态,落实药物治疗、心里疏导、生活安定措施,加强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二、及时监控,迅速处理。

街道制定了防控工作预案,在遇突发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事件时及时出警并控制局面。今年以来,街道加大了对间歇性精神病人的管控力度,对辖区内精神病患者逐一落实监控责任、稳控责任,对病人实行实时监控,一旦发现其病情加重,立即上报,迅速处置,确保其发病前得到有效监护和及时治疗,避免了患者危害社会行为的发生。

三、及时汇报,社会联动。

各村(社区)对摸排调查出的精神病患者的具体情况特别是重点管控人员,做到及时向办事处汇报,一方面联系患者所在社区工作人员,稳定患者情绪,另一方面协调民政部门实施医疗救助,如美尔社区蒲某一人生活,性格孤僻且经常在社区广场转悠,对社区内幼儿园师生人身安全存在着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龟山派出所协同办事处、美尔社区和二处落实管控措施,商讨解决办法,将其送往医院治疗,以确保社区居民、学生的人身安全。

四、积极动员,根除隐患。

为从根源上消除隐患,龟山派出所民警会同办事处和患者所在社区干部,主动联系患者监护人认真协商,动员监护人及时将病人送往医院治疗,监护任家庭确有困难的由街道筹集医疗费用,由警方护送患者前往精神病院医治或由其监护人带离本地回老家保守治疗。目前,辖区内蒲某、程某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已在医院接受治疗,郜某回山东老家进行治疗,情绪稳定。

2012年12月25日。

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集合

实施方案是指对某项工作,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文体。实施方案其中最常要用到是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也叫项目执行方案,是指正式开始为完成某项目而进行的活动或努力工作。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集合3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按照“全面摸排、重点管控”的原则和“精准、完整,鲜活、到位”的要求,综合运用多种工作措施,对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开展摸排管控,实现底数清、情况明,全救治、全救助、管得住。对每名摸排确诊的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逐人建立社区关爱帮扶小组,落实着护人员及其责任,采取针对性救助和服务管理措施,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推动建立健全全覆盖、责任化、精准化、动态化的摸排管控工作机制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以及社区康复服务体系,进一步细化部门职责任务、工作流程,强化医疗救治和保障,加强患者信息共享、实战应用,提高预警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件的发生,有力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加强摸排管控工作的组织领导,镇平安办成立全镇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管控工作领导小组,镇人大主席任领导小组组长,政法委员担任副组长,综治办、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民政办、财政所、人社所、卫生院负责同志等为领导小组成员。

综治办:负责此次摸排管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将此次摸排管控工作融入市域社会治理、基层社会治理推动;督促指导各村(街)和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好摸排管控工作。

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对摸排出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开展危险性评估工作;牵头逐人建立关爱帮扶小组,牵头落实救治、救助、收治工作。

镇公安派出所:负责此次摸排的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名单汇总和信息交换工作;梳理在公安机关治安重点人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公安库”)中的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及时将核实或者补充的患者信息反馈给卫生健康部门;对卫生健康部门通报的符合录入公安库条件的患者,及时入库管控;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对摸排出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开展危险性评估工作。

卫生院:组织人员对摸排出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诊断、危险性评估;逐人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档案并视情会同公安、民政、残联等部门按要求随访,提出就诊指导意见,加强服药管理;将司法所、公安派出所通报的由司法鉴定机构、监管场所提供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及时录入卫健库;对确诊并危险性评估3级(含)以上患者信息,及时通报公安派出所、民政办。

民政办:督促指导社会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摸排收留的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及时通报公安派出所;根据公安派出所、卫生院提供的入库人员信息,按职责做好符合条件的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做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等工作。梳理办理精神类别残疾人证的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及时通报公安派出所;配合卫生院等部门做好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随访、走访工作;掌握符合残疾标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情况;配合指导做好社区康复工作。

司法所:及时将社区矫正人员、安置帮教对象中摸排出的以及司法鉴定机构掌握的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通报公安派出所,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机制。

财政所:按照现行经费开支渠道做好相关工作的经费保障,支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正常开展。

人社所:按规定做好参保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基本医疗保障工作,加强医保基金支付管理。

此次摸排、采集、诊断、评估、管理等工作,按照居住地为主、户籍地为辅的原则开展,患者在省内人户分离的,由发现地发现单位的县级部门报请对应上级部门通报患者主要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患者跨省人户分离的,由发现地发现单位的县级部门逐级报请对应省级部门通报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摸排管控的范围是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祸类、肇事类、其他高风险类等3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疑似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其他高风险类患者是指除肇祸、肇事类外其他危险性等级评估在3级(含)以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为加强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监护、治疗和管理,保障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市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按照市统一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综合运用多种工作措施,扎实做好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排查、救助、服务、管理工作。按照“以人为本、属地管理、底数摸清、处置有力、救助到位、依法管理”的原则,做到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有人管、不脱管、管得住、管得好”。

到2012年底,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救助服务与管理工作协作联动机制,形成以“预防为主、收治为先、及时处置、后续管理”的服务管理工作格局,提升我区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的科学化、系统化、制度化水平,实现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实行动态管理,保障其合法权益,有效预防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的工作目标。

区成立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综治工作的副区张铁炎任组,综治、公安、民政、财政、卫生、残联、人社、司法等部门和街道(乡、镇)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综治办,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陈海东担任。

(一)区综治办:牵头组织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落实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对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工作情况及有关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督办。

(二)区公安分局:牵头组织民政、卫生、残联等相关部门和街道(乡、镇)、社区(村)开展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排查,制定排查方案。协调相关部门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进行诊断和风险评估,制定管控方案。组织相关部门对治愈出院后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进行跟踪管理。移送有暴力倾向或正在实施肇事肇祸行为的精神病人到定点医院救治。对正在实施违法犯罪、对本人及他人的安全有威胁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在保证其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对其采取保护性的约束措施。

(三)区民政局:负责协助公安、卫生部门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排查工作。收集、梳理民政系统所属福利机构和救助站收治的精神疾病患者相关信息及时通报公安、卫生部门。督促指导所属精神卫生机构协助卫生部门开展走访、诊断和风险评估等工作。负责精神病人医疗救助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对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精神病人予以相应的社会救助。协助做好流浪乞讨精神病人的救助工作。

(四)区卫生局:负责协助公安部门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工作。组织精神病医疗机构或有执业资质的医生对公安机关移送或本部门排查出的精神病人进行诊断和风险评估,并将评估等级为3级以上的重性精神病人及时通报公安部门。向社会公布有资质对精神病人进行诊断和风险评估的医疗机构。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积极开展医疗救治、病员信息采集和监测工作。监督精神病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

(五)区残联:负责排查掌握本系统中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底数,将基本信息及时通报公安、卫生部门。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社会防治康复工作。向符合残疾条件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发放该病人的残疾人证件。

(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和完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社保政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做好该类病人的医疗参保工作。按政策落实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医疗费用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报销。为康复后有劳动能力的该类病人提供就业服务。

(七)区司法局:应加强与有肇事肇祸行为精神病人家属及监护人的联系,协调司法鉴定机构对符合条件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进行法律援助,并加强对鉴定机构的监督管理。

(八)区财政局:负责落实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医疗救治经费。对无法查清原籍或外市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发生的救治费用,审核拨付并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九)各街道(乡、镇)及社区(村):协助公安机关对本辖区内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进行排查,发现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及时向公安、卫生、民政等部门报告。协助相关部门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危险性评估、随访管理、应急处置工作。落实本辖区内贫困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医疗、生活救助政策。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事关社会稳定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街道(乡、镇)、区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以加强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为基础,摸清底数;以建立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治疗与监管的社会联动机制为根本,实施综合治理;以提高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收治与医疗为手段,改善和稳定患者病情;以全面做好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监管为重点,强化管理工作;以增强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处置工作为保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完善措施,认真履职。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在2012年3月底前完成对本实施方案的细化,制定出台具体落实措施;街道(乡、镇)要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辖区内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的管理工作。

(三)依法操作,注重配合。各部门在实施服务管理工作中要严格依法办事,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切实保护精神疾病患者个人隐私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在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发现、评估、服务、管理、信息报告等环节加强信息互通,密切配合,共同推进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救助和管理工作的开展。

为建立综合预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病人肇事肇祸行为的长效机制,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现就加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和管理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1、有本省户籍或外省(市、自治区)流入本省又无亲属、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发生以下肇事肇祸行为之一的精神病人应予以收治监护。

(1)杀人、伤害等严重侵害他人人身权利的;

(2)放火、爆炸、投毒、破坏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3)抢夺、损毁公私财物的;

(4)严重扰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常工作、生产秩序的;

(5)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后果的;

2、遇有重要活动或重大突发事件期间,收治管理对象范围可酌情扩大。

1、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有法定监护人(单位)的,其监护人(单位)不得随意放任流落社会,造成危害行为发生。发生危害结果的要追究监护人(单位)的责任。

2、街道、社区居(村)委会要对辖区内重性精神病人进行有效监控,如精神病人发生肇事肇祸行为或出现肇事肇祸倾向,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报告。

3、公安派出所接到街道、社区居(村)委会报告后,对发生肇事肇祸行为(或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疑似精神病人,应及时与设区市精神病院联系进行精神医学鉴定。

4、经鉴定确认发生肇事肇祸行为或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病人,公安派出所应强制送精神病院治疗,同时逐级上报,并由设区市公安机关签发《收治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入院通知书》,交由精神病院治疗。

5、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经一个疗程治疗后,病情难以稳定且反复发作的,由精神病院继续给予住院治疗。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病情已稳定或痊愈需出院,由监护人或患者所在单位领回。

(二)对流落社会的精神病人的收治管理。

1、对流落社会的精神病人,公安部门应将其送精神病院进行精神医学鉴定,精神病院要无条件接收。

2、经鉴定确认无肇事肇祸倾向且病情稳定的精神病人,由公安部门送民政部门流浪乞讨救助机构给予救助。民政部门流浪乞讨救助机构可视患者情况商公安、精神病院协助送返原籍。

3、经鉴定为肇事肇祸或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病人,给予强制留院治疗。经一个疗程治疗后,病情难以稳定且反复发作的,由精神病院继续给予治疗。病情已稳定或痊愈,可查清其身份、监护人或所在单位的,由监护人或患者所在单位办理出院手续后领回;因其监护人家庭贫困、无力抚养而拒不领回或无法查清原籍、监护人或所在单位的,经设区市民政部门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赣府发[2007]21号文件精神,由民政部门所属精神卫生机构接收和治疗。

(三)对家庭贫困的重性精神病人和经公安部门送治后出院的贫困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由各级残联对其免费发放维持治疗期间的基本治疗药品,社区居(村)委会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实施日常管理,确保其按时用药。

1、对公安机关强制送治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精神医学鉴定费用、基本治疗用药费用由财政给予报销,住院床位费减半,伙食费等其他费用由个人负担。

2、凡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治疗费用由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符合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条件的,还可给予相应的医疗救助,救助金额从宽掌握。未参加医疗保险,但家庭有支付能力的由家庭负担。

3、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属城乡低保户的,除按规定在城乡合作医疗和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中报销部分费用外,当地政府还可视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4、对无法查清原籍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精神医学鉴定、收治应急处置、住院治疗和收容期间相关费用由财政负担。

5、对交由民政部门安置和病情长期无法稳定仍由精神病院监护住院治疗、且无法查清其法定监护人(单位)的精神病人,财政部门按城镇低保标准核拨其生活费,按基本治疗用药标准核拨其免费用药费用。

6、对家庭贫困的重性精神病人和经公安部门送治后出院的贫困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免费发放维持治疗期间的基本治疗药品,所需经费由财政负担。

7、按每强制收治一名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补助100元的标准,适当增加公安部门强制收治管理专项经费。工作经费由公安部门按收治人数据实申报,并提交设区市公安机关签发并有收治精神病院盖章确认的《收治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入院通知书》和精神病院同意精神病人出院的证明,送财政部门审核后予以核拨。经费每半年结算一次,上半年结算时间为6月20日,下半年为12月20日。

8、建立省、市两级负担机制。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管理经费由省、设区市二级财政按6:4比例负担,省级负担的经费从2008年列入预算基数。设区市应严格按规定落实配套资金,并在财政专户中设立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管理经费专账,实行专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9、建立简便的费用结算机制。精神病院凭送治病人的精神医学鉴定书、设区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收治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入院通知书》、住院费用清单、出院小结等凭证,定期将强制收治的精神病人治疗费用报设区市财政部门审核,审核后确认的经费由财政直接拨付至精神病院。

为落实责任,由设区市政府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内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管理的所有工作。省级只对经费实行专项补助,指导工作开展。各设区市要建立由综治办牵头,公安、卫生、民政、残联、劳动保障、财政等部门参加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专项负责此项工作,确保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1)综治办:牵头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落实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对辖区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工作情况及有关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2)公安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进行全面深入的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对危害公共安全的肇事肇祸精神疾病患者实施强制收治。

(3)卫生部门:承担精神卫生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的指导、预防、监测工作。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费的审核、报销、拨付工作。

(4)民政部门:承担在服役期间患精神疾病复员、退伍军人的救治任务;认真做好流落社会的精神病人救助及送返原籍等相关工作;对因监护人家庭贫困、无力抚养而拒不领回,以及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查清原籍和监护人的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由民政部门所属精神卫生机构接收和治疗;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实行城乡大病医疗救助,报销有关费用。

(5)残联:认真完成精神疾病社会防治康复任务,对家庭贫困重性精神病人和治疗出院后贫困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免费发放维持治疗的基本治疗药品。

(6)劳动保障部门:按政策落实重性精神病患者的医疗费用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报销,促进康复后有劳动能力的精神病患者就业。

(7)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精神卫生工作需要,逐步增加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管理工作的财政投入,核拨有关经费,加强资金监管。

(8)社区居(村)委会:协助开展精神病患者的肇事肇祸危险性评估、随访管理、应急处置;落实本辖区内贫困重性精神病人和治疗出院后的贫困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医疗救助政策。

(9)精神病院:对精神病人进行鉴定;凭设区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收治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入院通知书》办理交接入院手续,制定治疗方案。严格执行物价部门的相关规定和基本用药目录,控制有关费用,实行保本微利原则。完善安全设施,防止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住院治疗期间外逃、伤害和自杀等事件发生。

易肇事精神病人管控方案

在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管控工作中,安徽省宿松县公安局汇口派出所社区民警在实践中总结出了“入户访、家属控、共同盯、积极治、真情帮”的收治管控“五步工作法”。截至目前,汇口派出所共列管肇事肇祸精神病人16名、其他精神病人42名,没有发生一起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管控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第一步:“入户访”。

今年3月,该所积极牵头镇综治、民政、卫生、财政等部门成立了排查行动领导小组,制订工作方案,组织社区民警按照“村不漏组、组不漏户”的要求,对精神疾患人员进行全面调查,做到逐人见面、逐人筛查,摸清底数。

通过认真细致的排查,摸清了辖区患有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等精神疾病的人员,以及严重精神发育迟滞的精神疾患人员底数,并积极开展危险性评估,逐人制订救治、服务、管控措施,落实监管人、看护人员和责任。同时,全面采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详细信息和照片资料,逐一建立档案,更新相关信息系统数据,为日常管控奠定坚实的信息基础。

第二步:“家属控”。

将排查出的42名病情较轻、家人能自行管理且日常活动范围都处于家人可控的视线范围内的精神病人,采取辖区民警与其家属签订协议的方式,提出要求,明确责任,做好日常自行看管,保证不闹事、不肇祸。

第三步:“共同盯”。

将间歇性、病情相对稳定、有一定工作和生活自理能力的精神病人列为关注级。这部分人员日常活动能力较强,但范围相对稳定,在发病时有可能会发生一些过激行为。对于他们,通过工作,委托其家庭所在村的村干部和周边领导做好日常监测,如发现病情复发、情绪不稳、活动范围反常等情况,要及时报告,果断采取强制治疗措施。今年5月11日,辖区三洲村村民反映该村精神病人员何某近来情绪不稳定,有肇事肇祸的倾向。何某患精神病多年,病发后曾有持刀追人、砍人的现象。为防止何某病发后肇事肇祸,该所社区民警在镇综治办的协助下及时将其送往医院进行治疗,及时消除了隐患。

第四步:“积极治”。

对病情较重、有暴力倾向、曾有肇事肇祸史的精神病人进行严控。针对该类人员具有较大的潜在危害可能、其家人和周边干部群众管控难度较大的特点,该所积极协调当地党委、政府及民政部门,向家属讲明利害关系,动员他们支持精神病人管理工作,将重症患者集中到精神病康复医院进行治疗。今年以来,共有3名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被其家人送往精神病医院治疗。第五步:“真情帮”。

针对部分病人家庭条件困难、无力支付后续服药治疗费用等实际情况,该所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由镇民政部门结合实际给予患者家庭力所能及的帮助,将暴力性精神病人纳入农村低保范畴,列入农村医疗合作对象实施关爱救助,减轻了监护人的经济负担,增强监护人的监护责任心;协调卫生部门,积极动员暴力性精神病人家属配合做好病人的医治救助工作,对暴力性强、社会危害倾向大的精神病人,配合监护人送往精神病医院进行医治;对无经济来源医治的家庭,开辟绿色救助渠道,协调政府部门给予救助。

精神病管控工作总结

根据相关根据健康教育有关文件要求,制定了《健康教育工作年度计划》,课件安排表,组织开展各类人员的重精管理治疗的'相关知识培训:1为重精患者及家属在后街社区开展《精神病分裂症的相关知识》、釜江社区《精神病的社区康复与护理》、西湖社区《老年人抑郁症的早期治疗与康复》,5月28日在本中心为工作人员开展《精神卫生法》的相关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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