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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热门24篇)

时间:2024-02-12 00:24:09 作者:薇儿

实施方案的内容应该具体明确、有针对性,并考虑到各方面的需求和利益。这些实施方案是经过实践验证的,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和实用性。

蔬菜产业发展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牢牢守住粮食安全底线,切实做好粮食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全面完成今年我省大豆播种面积347.6万亩的目标任务。

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大豆种植农民(含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包括流转土地种植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补贴发放对象。

补贴资金全部采取物化补助的方式进行,原则上集中优先用于大豆种子补贴(含农民自留种),对具备供种能力的县,可采取“统采统发”方式使用补贴资金,其他肥料、农药等物资补助各地结合实际按要求使用。

(一)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助标准。根据农业农村部工作安排,我省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110万亩,按200元/亩标准进行补助,共计220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50元/亩、资金16500万元,省级配套补助50元/亩、资金5500万元(见附件1)。

(二)大豆净作种植补助标准。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xx年粮食大豆生产目标任务的通知》(黔府办发〔20xx〕7号)要求,大豆种植任务347.6万亩中,结合前期已下达国家级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110万亩(折算大豆种植面积为55万亩),剩余292.6万亩大豆种植任务按100元/亩标准进行补助(除净作外、其他间套作方式按折净作后的面积进行补贴),共计29260万元(见附件2)。

(一)提高政治站位。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各地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对本辖区内的补贴工作全面负责,细化落实各项责任分工,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形成工作合力,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规范化开展大豆种植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明确时间节点、责任主体,具体要求、发放程序和保障措施等,做好补贴发放工作。各地结合实际资金要严格按照备耕和生产需求进度及时拨付,不得影响生产工作推进。一旦发现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制定的大豆种植补贴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种植台账、核实种植面积,确保数据信息完整真实,将相关资料及时提交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按照备耕和生产需求进度及时拨付资金,不得影响生产工作推进。严格执行财政补贴资金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制度,掌握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补贴资金发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加强政策宣传。各地要加大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和舆论引导,通过广播、电视以及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做好政策宣传,各村、组要采取组织召开村民大会、群众会、院坝会等多种方式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重点明确此次补贴对象为种植大豆的生产者。要引导基层干部特别是乡村一级干部准确把握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提高政策知晓率。

(四)严格工作要求。各地要加强补贴政策落实,做好补贴资金拨付使用、补贴工作台账的监督管理,制定补贴审核、发放、公开公示等环节的操作规范,属于政府采购或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按政府采购管理和政府购买服务的规定和程序办理。要通过事前现场抽查审核、事中随机抽查、事后专项核查、大数据辅助核对等措施,强化补贴资金的审核和监管。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应在本村、组及乡级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并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高补贴资金发放的透明度。

(五)做好资料报送。各地要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6月中旬将补贴资金发放完毕,各县实施方案于4月10日前报市(州)农业农村局备案。发放情况及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由各市(州)农业农村局汇总后于6月25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

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为顺利完成青蒿产业化扶贫示范工程项目目标任务,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根据我县当前扶贫开发工作实际,以培育、发展新产业为着力点,提高经济收入脱贫致富为主要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不但满足广西仙草堂制药有限责任公司青蒿素的原料需求、促进农民增收,而且为县财政增收作出贡献。

参与项目建设农户3500户,受益人口达13500人。

农户户均增收2800元,人均增收1000元。

项目实施可巩固3000户11350人脱贫成效。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贫困村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三、补助标准和限额。

本项目资金补助由苗木补助和以奖代补种植资金补助两部分组成。

(一)苗木补助:采取统一定点育苗方式提供苗木,委托广西仙草堂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培育苗木,每株0.05元,苗木免费发放给农户。

(二)青蒿种植补助实行“以奖代补”方式补助:建档立卡户每亩补助500元;贫困村非建档立卡户按60%标准每亩补助300元;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三)“以奖代补”种植补助的发放方式:农户种植青蒿,经验收合格后,由乡(镇)统一请款按补助标准发放补助资金。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农户完成种植后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验收;乡(镇)人民政府组成验收组,按照本方案确定的验收标准进行全面验收。

(二)验收标准。

每亩要求种植1000株,验收时成活率要达到90%以上;产量要求,每亩达150公斤(由广西仙草堂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收购农户进厂原料数据)。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计划总投资291万元(往年“十百千”产业项目结余资金),其中苗木补助31万元,以奖代补种植补贴26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科技局负责种苗组织、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立台账,组织验收和发放补助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补助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自治区扶贫龙头企业广西仙草堂制药公司采取“公司+基地+科研单位+农户”的模式,与农户签订保底价为8元/公斤的收购原料合同,为项目实施提供保障。

蔬菜产业发展方案

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由我局牵头起草了《xx区20xx年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

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xx年全省推进设施蔬菜发展项目实施方案》(赣农规计字〔20xx〕1号)和《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20xx年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xx〕23号)文件精神,赣州市下达我区20xx年新(扩)建规模蔬菜基地钢架大棚2500亩和规模露地蔬菜基地2500亩,为推进全区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本《工作方案》。

我局根据赣农规计字〔20xx〕1号、赣市府办字〔20xx〕23号文件精神和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要求,通过对部分蔬菜基地企业的调研,征求区蔬菜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有关单位和区蔬菜产业协会意见建议,形成本《工作方案》。

方案明确了全年目标要求、重点任务、扶持政策和保障措施。需要说明注意的情况如下:

(一)目标要求:全年新(扩)建规模蔬菜基地钢架大棚2500亩、规模露地蔬菜基地2500亩;改造提升现有规模大棚蔬菜基地基础设施,提高运营和种植水平;推广“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基本菜农”生产组织模式,发展壮大职业菜农队伍;推进蔬菜保险投保工作,提高基地防灾抗风险能力;加快补齐分级包装、冷藏保鲜、精深加工和销售体系等短板,推动服务体系向产前产后延伸。

(二)重点任务:包括扩大蔬菜基地规模、提升巩固现有基地、大力培育职业菜农、补齐产业发展链条、拓宽市场销售渠道等。

(三)扶持政策:主要是对新(扩)建大棚设施、喷滴灌设施、新建规模露地蔬菜基地、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大棚修复、引进市外职业菜农、蔬菜基地认证、蔬菜保险等进行奖补。

(四)保障措施:主要有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政策宣传、强化服务指导、严格督导考核等措施。

文稿与20xx年我区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基本相同,不同之处已用下划线标注,主要为:

(一)总结近几年蔬菜发展实际经验,今年主推建设顶部竖式通风型连栋钢架大棚,按建设主体分二类进行奖补:一是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相对集中连片20亩及以上的,按验收面积区级奖补45500元/亩,按基础设施建设实际验收情况进行奖补(奖补金额最高10000元/亩,包含土地平整,喷滴灌设施,水沟,水电到棚等);二是企业等其他主体建设相对集中连片50亩及以上的,按区级奖补标准的60%给予奖补。

(二)企业等其他主体新建基地采用喷灌设施的,奖补标准由600元/亩调整为400元/亩;新建50亩及以上规模露地蔬菜基地采用滴灌设施的,给予200元/亩的奖补。

(三)对新建相对集中连片50亩及以上的露地蔬菜基地,区级奖补标准由600元/亩调整为400元/亩。

(四)因材料上涨,调高了棚膜更换奖补标准,奖补类型分为二类:一是单体大棚按240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助,较去年增加200元/亩;二是连栋大棚按260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助,较去年增加400元/亩。

(五)增加了受自然灾害损坏的设施蔬菜基地的修复补助,钢架大棚棚架倒塌的按8600元/亩的标准,棚膜破损的单体大棚按2400元/亩,棚膜破损的连栋大棚按260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助。

(六)因我区蔬菜基地产权属村集体的比重大,乡村较难筹集运营维修资金,今年重点推广村集体建设顶部竖式通风型连栋钢架大棚(此棚型造价较高),为不影响乡村发展蔬菜产业积极性,奖补比例相比企业等主体更高,奖补标准有升有降,但奖补资金总量可控且不会超出财政预算(详见附件3)。

蔬菜产业发展方案

围绕我县田园综合体创建总体规划,充分利用我县农村特色农业、山水资源、田园景观、地域文化和人文传统,大力发展乡村农业观光休闲旅游业,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实施冬闲田油菜花种植,努力实现粮油增产、地力提高、乡村美化、农民增收的目标,助力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xx年,我县田园综合体冬闲田油菜花种植任务5000亩。

1.核心区。

白圩镇万亩垌缚龙亭周边区域的冬闲稻田约1000亩为核心区。

2.辐射区(面上)。

田园综合体总体规划范围内,澄泰乡下金庄起至白圩镇赵坐村沿清水河两岸区域冬闲稻田以及其他乡镇乡村旅游景点周边区域、公路沿线冬闲稻田共约4000亩,要求交通便利,宜耕能排能灌(详见附件1)。

(二)种植模式。

1.社会一体化服务种植。

核心区采取购买社会化服务种植模式,即通过招投标方式购买包括机耕、播种、施肥、开沟等一体化服务(包括建设观景台、步道等),由中标单位包干实施。

2.“先建后补”方式种植。

辐射区(面上)采取“先建后补”方式进行,政府统一采购供应种子,以村委会或经联社为实施主体分片实施,即村委会或经联社自行组织机耕、播种、施肥和田间管理。

(一)实施时间。

20xx年9月至20xx年3月底。

(二)进度安排。

1.实施方案制定阶段。

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实施方案》制定,要求20xx年10月10日前完成。

2.种子及服务采购阶段。

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油菜花种子采购工作及核心区种植一体化服务采购,要求20xx年10月底前完成。

3.项目实施阶段。

县农业农村局和各相关乡镇政府组织实施油菜花种植项目,要求20xx年11月20日前完成种植任务,拨付项目进度款。

4.项目验收阶段。

县农业农村局和各相关乡镇政府组织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分部验收、总体验收),要求于20xx年2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工作,拨付项目尾款。

5.项目总结阶段。

项目实施结束后,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项目实施工作总结,并以文件形式报告县政府。

(一)项目经费预算(详见附件2)。

1.核心区项目经费。

参照2019年政府采购价格,按450元/亩计,1000亩需45万元。

2.辐射区(面上)项目经费。

参照2019年种植管理补助标准200元/亩,4000亩需80万元;种子采购需27万元;共计107万元。

3.工作经费。

全县安排油菜花种植工作经费2万元。

(二)资金筹措及资金拨付。

资金筹措:油菜花种植项目所需资金共计154万元,由县财政局统筹安排。

资金拨付:核心区种植服务及面上种子采购由县农业农村局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向县财政局申请资金拨付;面上种植由各乡镇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向县财政局申请资金拨付,资金申请材料需经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后才能提交至县财政局。

(一)成立领导小组。

(二)职责分工。

1.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谋划组织实施上林县壮族老家田园综合体冬闲田油菜花项目。

(3)农机股:负责油菜花种植机耕组织服务协调工作,协助农推站制定项目验收标准,参与核心区项目过程监督及分部验收工作。

2.县财政局:负责筹集项目实施所需资金,按进度拨付项目款项,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3.乡镇政府、农林水服务中心。

组织实施本乡镇面上区域油菜花种植项目,负责做好种植技术指导、田间管理指导,项目竣工后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并将项目实施相关材料归档送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备案。白圩镇政府及农林水服务中心还需协助县农业农村局实施核心区油菜花种植项目,参与核心区项目日常监管和验收工作。

4.村委会或经联社:在乡镇政府指导下,具体实施面上油菜花种植项目,组织本村机耕队、贫困劳动力参与种植、田间管理工作。

5.中标企业:在县农业农村局指导下,实施核心区油菜花种植一体化服务,种植管理用工优先使用当地贫困劳动力。

(一)加强领导和指导,共同推进油菜花种植。

各部门、各乡镇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油菜花种植工作。农业部门要早谋划、早准备、早行动,严格按程序做好服务购买及农资采购工作,确保种子及时供应到位;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积极交流沟通,整合相关资源,齐心协力做好冬闲田多功能油菜花种植。

(二)做好宣传和规划,重点打造核心区域。

当地乡镇政府要广泛宣传发动,做好选点规划,加强对油菜花种植工作的监督检查,强化资金监管。村委会(经联社)作为实施主体,要主动作为,加强合作,积极引进公司、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经营,共同推进油菜生产规模化发展。县农业农村局要重点做好核心区的油菜花种植,打造乡村旅游引爆点。

(三)严格技术标准和验收,确保种植效果。农业技术部门要全程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和田间跟踪管理,严格种植技术标准,特别是机耕环节,要切实监督指导到位,做到打碎、耙平、起垄和挖沟排水等,确保田间排水良好,保证种植效果。同时强化监管和考评验收,切实做好补助资金拨付工作,确保项目资金发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蔬菜产业发展方案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一切工作具体化”的总体要求,按照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规模化发展的原则,紧紧抓住亚行开发项目建设机遇和地处城郊的区位优势,大力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大搞农业招商,积极培植高产、优质、高效农产品生产基地、生态农业示范基地。继续扩大优势产业种植规模,在早春辣椒、拱棚西红柿、食用菌、拱棚芹菜、山药等主导农产品上推行标准化生产,进一步提高无公害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加速膨胀以生猪、蛋鸡为主的畜禽养殖业饲养规模,加快推进标准化生产(养殖)基地建设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逐步把我镇建成现代农业生产区。

以路林、辛店、梁桥、岗子、王庄、李街、廉街等村为重点,搞好亚行开发项目建设的规划实施,把岗子方建设成田成方、林成网、渠相通、路相连、机井房、桥涵闸相配套的高标准方田,为投资者创造一个功能齐全、设施完善、配套服务的优良生产环境,制定扶持发展的有关政策,千方百计地引进一批名、优、稀、特作物新品种,逐步把岗子方建成集生态、高效、旅游、观光于一体的生态农业观光园。

前周、中周、后周、陈闸已列入县生态循环经济园区规划区域内。上述四村要按照园区的统一规划和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平源水库和滨河大道建设,搞好绿化美化,充分利用园区内扶持政策,开展农业招商活动,积极引导农民群众发展滨湖农业、观光农业。

以闫村、姬沟、林庄、柳杭为中心区,以山药、西红柿、芹菜为主导品种,积极申报无公害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搞好区域规划布局,积极膨胀中小拱棚和单一连片经济作物种植规模,建成柳杭方20xx亩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辐射带动周边村居,做大做强拱棚西红柿、拱棚芹菜等主导产业。

田庄、李海、凡村、前集、张杭等村居要利用秋季腾茬的有利时机,早规划、早部署、早落实,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采取多种承包形式,在镇确定的规划区域内把大棚建设任务落实到村、到户、到地块。到年把王全方拱棚辣椒基地做成品牌产品。

以杭兴、科育、富源三个良种猪繁育场为依托,大力推行畜禽标准化、规模化饲养,继续壮大柳杭、路街、疃里、前周、小楼等村的生猪养殖规模,加快建设以柳杭管区为中心的标准化生猪养殖示范基地,力争3年内达到生猪年出栏5万头以上,建成全县标准化程度最高、规模最大的生猪养殖基地。年内新建刘铺、岗子、孙庄、梁桥、田庄等村规模养殖场,扩大蛋鸡、肉鸡为主导品种的饲养规模,加快建设以辛店管区为中心的禽类养殖示范基地。

月中旬,由镇蔬菜基地办公室牵头,组织召开重点区域的村干部、村民代表和种棚户参加的座谈会,在此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8月下旬召开全镇农业结构调整动员会议,明确目标,确定重点区域、重点村居。各村居也要迅速召开两委会、群众代表会,层层动员,同时积极组织群众走出去,到先进地区参观学习,学习一些好的经验、做法,引导群众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增强农民群众大搞农业结构调整的自觉性。

根据镇党委、政府制定的实施方案和本村的任务,各村居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搞调整,基地、管区和包村人员要明确任务、明确责任、一包到底。农办要搞好规划设计、物料供应和技术指导,对于需要调整土地的村居要确保土地调整一次成功。本阶段要完成王全方温室育苗棚建设任务,完成大拱棚料物的筹备,完成5处规模养殖场的建设。元旦前完成岗子方基础设施建设。

镇政府将组织专门人员对村居进行验收,验收结果作为年终千分制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根据考核结果,严格兑现奖惩。

农业结构调整工作是全镇当前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今年农业结构调整工作各项任务目标的完成,镇里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镇长任副组长、各管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结构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镇农全镇农业结构调整工作的领导与组织协调。继续实施镇村干部包保责任制,各村居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各部门都要全力配合这项工作,确保完成今年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任务。对今年结构调整力度大、成果明显、任务完成好的管区和村居,镇政府将严格按照汶镇发40号文件兑现奖惩。

蔬菜产业发展方案

突出“名优特新”发展绿色优质蔬菜。突出规模优势,以设施种菜为主。以规模种植为重点。提高经济效益,推动我县蔬菜生产上台阶,推动地方经济快速增长,促进农民增收。

小拱棚4000亩。蔬菜种植面积8400亩,三年计划建成大拱棚1200座(亩)日光温室50座。地膜菜3200亩。发展山地大葱12000亩,产量3.06万吨,产值3100万元,人均收入1614元(详见附表)。

1、搞好规划。科学规划。确定种植适宜片带。西部川区为大葱、黄瓜、茄子种植区,规划要因地制宜。按照不同地形。东部为芹菜、辣椒种植区,中部为甘兰、白菜、西红柿种植区。

2、资金筹集。按照“县投、乡补、群众筹”原则。各自立项,资金是设施蔬菜生产最大制约因素。建议发改、财政、科技、农牧、水务、农综、扶贫等部门按照各自业务特点。归口扶持,整合项目资源,确保大棚建设顺利进行。

3、保证质量。从水泥预制件和棚膜购置、打墙等工作要严把质量关。谁建棚谁把关”共同监督,大棚建设中。做到谁购料谁负责。确保施工质量。

4、品种引进。县上把蔬菜优良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当作重要工作来抓。引进蔬菜、大葱良种,优质良种是蔬菜发展的关键。通过外出考察、网上查询等方法。达到高产优质高效。

1、加强领导。涉及面广。建议县上成立四郎河川区开发领导小组,川区蔬菜开展是一项综合工程。工作量大。为了搞好此项工作。由分管县长任组长,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任成员,具体负责川区开发的有关事宜,相关乡镇、村组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靠实责任。县、乡相关部门要明确任务。定期考核,为了把川区开发工作落到实处。各负其责。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技术人员长年抓,关键环节共同抓的长效机制,齐抓共管,抓出成效。

3、技术培训。坚持“实际、实用、实效”原则,提高菜农素质是蔬菜产业开发的基础。技术部门要采取各种形式。开展行之有效技术培训工作,每年举办2期,每期500人(次)每户培训一名实用种菜技术能手,全面提高我县蔬菜生产管理水平。

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达到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在精准扶贫中推动产业带建设,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加快贫困人口脱贫的目标,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养殖业生产实际,特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项目计划总投资1455万元。

其中,家禽种苗补贴600万元,畜牧养殖补贴375万元,水产养殖补贴450万元,其他品种养殖补贴20万元,雏鸡保育场建设项目补贴10万元。

预计年内参与养殖农户1800户,受益人数7020人,可解决1560户,5835人口脱贫。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xx年贫困户和20xx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xx年和20xx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补贴标准和限额。

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一)家禽类养殖项目(600万元)。

1.土鸡养殖(预计30万羽,补贴450万元)。

2.肉鸭养殖(预计10万羽,补贴100万元)。

养殖要求:(1)建有与养殖规模相应棚舍;(2)做好粪污处理,不造成环境污染。

3.肉鹅养殖(预计2万羽,补贴50万元)。

养殖要求:(1)建有与养殖规模相应棚舍;(2)做好粪污处理,不造成环境污染。

(二)牲畜养殖项目(375万元)。

1.生猪养殖(预计1万头,补贴300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每户购入生猪种苗2-10头养殖,饲养2个月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实数每头补贴300元。

若留养1-5头后备母猪的,待母猪第一次产崽后可再次申请验收,按验收实数每头补贴200元。

养殖要求:(1)建有与养殖规模相应栏舍;(2)做好粪污处理,不造成环境污染。

其它品种的生猪,如香土猪、野猪等养殖项目参照以上母猪生猪养殖补贴标准和养殖要求执行。

2.山羊养殖(预计7500只,补贴75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每户按要求完成栏舍建设,购入种羊20—50只养殖,购羊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实数每只补贴100元。

养殖建设要求:(1)必须圈养;(2)栏舍建筑面积为每只羊不低于1平方米,可为砖混结构或钢架结构;(3)建有相应的饲料房和青贮池;(4)配套建有每只羊50平方米以上的活动场地,并建有山羊不可跃越的固定围栏;(5)种有与养殖规模匹配的牧草,每10只羊需要配套种植1亩牧草;(6)建有相应的消毒、储粪设施、排污达到环保要求。

(三)水产养殖项目(450万元)。

1.网箱养殖(预计1万平方米,补贴50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新建网箱养殖200平方米以内,网箱建设完成,投放鱼苗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网箱面积实数,每平方米补贴50元。

养殖建设要求:(1)必须是新建的网箱,用钢管作框架,焊接牢固。

(3)箱网高(深)不少于2.5米。

(4)做好网箱的防洪、防火等附属设施包,不能影响航道、排洪泄洪及灌溉。

(5)不得在人畜饮水水源管理范围内,不能造成水质环境污染,不得影响市容景观,不得在融江县城段河道内新建网箱。

2.池塘养鱼(预计20xx亩,补贴400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新建或改造池塘养鱼1亩以上至6亩,建设完成,投放鱼苗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面积实数,每亩补贴20xx元。

养殖建设要求:(1)主要用于新建鱼塘或池塘改造以及苗种补贴;(2)要求鱼塘四周护坡平整坚实,塘基坚固,塘底清淤;(3)鱼塘垂直深度达到2米以上,水深达1.5米;(4)养殖品种不限。

(5)所投鱼苗达到投放标准,每亩投放鱼苗数不低于500尾。

(6)投放鱼苗时,必须有所在地的村委干部或包村干部、当地水产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在场,并拍摄放鱼苗照片作为验收佐证材料。

(四)其他品种养殖项目(20万元)。

1.家兔养殖(预计1万只,补贴20万元)。

养殖要求:有相应的养殖房和青贮间。

2.其他品种养殖项目,如竹鼠、豚鼠等参照家兔养殖补贴标准和养殖要求执行。

(五)雏鸡保育场(脱温)建设项目(10万元)。

经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和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年内新建标准规范雏鸡保育(脱温)场,每个场脱温量每批达一万羽以上的,当年向我县养殖户供应4万羽脱温土鸡苗的,一次性给予两万元的奖励资金。

四、验收程序。

20xx年12月1日前,按照方案养殖要求养殖的农户,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乡(镇)政府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补贴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五、资金筹措及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总额为1455万元。

六、项目实施和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水产畜牧兽医局负责全县养殖项目实施管理和协调工作,协助乡(镇)做好养殖计划方案,养殖种苗引进,及对项目实施检查指导、培训和汇报工作;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参观考察和养殖技术指导、技术服务。

县扶贫办负责补贴资金拨付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

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贫困户申请审核,项目验收,发放补贴造册登记审核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蔬菜产业发展方案

按照《xx市关于落实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三精”农业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银农发[20xx]11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扩大培育蔬菜产业,提升蔬菜产业发展能力,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蔬菜产业优化升级实施方案。

围绕“1+2+4”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要求,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深化蔬菜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动力,以高标准蔬菜基地建设为重点,以标准化生产为突破口,以优化布局和科技创新为手段,以提升效益为核心,以提高蔬菜园区“科技转化与应用能力、专业化标准化生产能力、瓜菜综合生产能力、农民抗风险能力、园区经济增长能力、园区的辐射带动能力”六大能力为抓手。通过提高设施装备水平,推行标准化生产技术,加强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构建全程产业链条,提升产业整体发展水平,建立市场倒逼品牌、品牌倒逼品质、品质倒逼品种的产业推动机制,进一步延伸产业链、形成利益链、建立服务链,打造名优品牌,走出一条具有地方特色的现代蔬菜产业发展之路,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通过产业优化升级,实现“稳面积、调结构、增内供、促增收”的目标。

一是稳面积。全市蔬菜种植面积稳定在60万亩左右,产量保持在165万吨以上。

二是调结构。统筹安排日光温室、拱棚及露地茬口布局,丰富蔬菜种植品种,特别是增加冬季叶类蔬菜种植面积,丰富生产供应品种和数量。

三是增内供。确定主导品种,主攻冬春淡季市场供应,努力提高冬春淡季蔬菜自给率,确保冬春季城镇居民主要蔬菜自给率保持在50%以上、夏秋季节主要蔬菜自给率保持70%以上。并通过增加内供数量和比重平抑菜价。

四是促增收。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蔬菜亩效益提高5%以上,节本提质增效10%以上。产业发展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1、开展“三园”创建升级。

科学制定“三园”创建提升规划,鼓励统筹使用各类项目资金,集成技术、集约项目、集中力量,创建升级蔬菜园区的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的生产基地,示范带动蔬菜质量提升和效益提高。培育具备“五有六统一”标准(有生产规模、有生产经营组织、有生产技术规程、有标准装备配置、有蔬菜分拣或冷链设施,统一种植品种、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机械化作业、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商品化处理、统一产品营销)的蔬菜、花卉产业园区建设。

2、加快推进“五优”蔬菜基地建设。

以蔬菜产业联合体及龙头企业为引领的示范区,通过创建“五优”(品种优、管理优、品质优、价格优)蔬菜基地,连接产业链、构建利益链、完善服务链,推行订单生产、分期种植、错峰上市,对接销售。在“五优”蔬菜基地全面推广设施标准化建造、集约化育苗、水肥一体化、秸秆生物反应堆、椰糠无土栽培、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物联网+、设施环境调控、农机农艺融合等提质增效技术,全面提升xx蔬菜产业品牌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3、加快推进老旧农业园区(基地)改造。

按照土墙修复、道路硬化、园区美化、秸秆回收、棚体加固、钢架维护、新材料新机械应用等内容,对老旧农业产业园进行改造提升。改建温室参照自治区农业推广总站设计印发的nxw-4、nxw-5型第二代高效节能日光温室结构图建设要求,修复温室墙面,墙面背砖。增加钢物架,更换锈坏、塌踏钢物架。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提升温室装备水平,温室安装卷帘机、保温被等。

4、新型温室示范试验。

开展新型温室、第三代日光温室、索膜型新型大棚建设示范,实现示范温室高跨比、坚固性等结构更加合理,更利用越冬生产,为新建设施园区及旧棚改造设施园区建立示范标准和标杆。

(一)扶持标准。

“五优”蔬菜示范区建设、老旧农业园区(基地)改造提升工程扶持政策全部通过竞争性评审的方式实行,“三园”创建项目经审核后,奖补资金直接下达给申报主体单位。

1、“三园”创建升级。对当年被评定为国家级、自治区级和市级的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奖补;对当年被评定为国家级、自治区级和市级科技园、创业园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补。

2、“五优”蔬菜示范区建设。达到创建“五优”蔬菜基地标准的示范区,在连接产业链、构建利益链、完善服务链,推行订单生产、分期种植、错峰上市,全面推广设施标准化建造、水肥一体化、病虫害绿色防控、设施环境调控、农机农艺融合等提质增效技术,建立全程产业化链条方面给予以奖代补支持。通过竞争性评审评选出10名,每家给予以奖代补资金10万元。

3、老旧农业园区(基地)改造提升。对集中改造面积300亩以上的园区(基地)进行综合评审,通过竞争性评选评选出5家,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个)、20万元(2个)的奖补扶持。

4、新型温室建设示范。在占地面积200亩以上的设施园区开展新型温室选型示范,对园区(基地)内新建配套设施完善、自动化程度高、土地利用率大幅提升、使用新材料新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新型保温膜可移动日光温棚、全钢架水循环蓄放热日光温棚、第三代日光温室高跨比双层组装式钢架日光温室,每个园区新建2栋以上新型温室的,通过验收,给予每栋5万元的补贴,每个园区以奖代补资金不超过10万元。

(二)申报程序。

3、评审:申报完成后,由市农牧局随机抽取专家进行项目评审,按照评审分数,择优进入项目库;9月底前由市财政、市农牧局及相关部门组成验收组,进行实地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园区给予相应的奖补资金。

(三)项目实施。

达到扶持要求的蔬菜园区(基地)、企业等创建单位向县区农业主管部门提交项目实施报告,由县区农业主管部门进行评价,并将项目实施报告上报市农牧局。由市农牧局会同财政相关处室和农业专家组成验收组对项目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参加项目的申报。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农牧部门要成立项目工作组,深入基层,调查摸底,确定各自的项目实施地点、规模和项目实施的具体内容、数量。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市)区农牧部门在作好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已建、再建、拟建项目的基本情况如实上报,具体内容包括:实施地点、建设规模、占地面积(现有面积和新增面积),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制定好实施方案并上报市农牧局。

(三)加强技术指导。深化农业科技推广改革工作,合理配置科技资源,组建一支技术服务过硬、作风优良的科技服务小组,负责制定技术方案,实行科技承包,搞好技术培训和关键技术措施的组织落实工作。科技承包实行目标管理,对技术人员实行责、权、利挂钩,强化其服务意识。

(四)加强监督检查。市农牧局会同市财政局有关处室组成督查小组,将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督查、指导。对项目实施中存在问题和不足及时向项目实施单位提出,并责令限期改进,以保证项目建设的质量和进度。

蔬菜产业发展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意见》(府发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改变本地蔬菜供应量小、菜新鲜度不高、安全保障率低等问题,加快我市蔬菜产业发展,保障城镇居民蔬菜供应,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四大一新”发展战略和“品种特色化、基地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投入科学化”农业发展思路,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以建立优质规模标准化商品蔬菜基地、满足城镇居民蔬菜供应、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通过市场调节和政府调控,充分发挥群众和企业发展蔬菜产业的积极性,使蔬菜生产基地发展为标准化、优质、安全的商品菜供应基地,菜市场发展为品种丰富、数量充裕、质量安全、价格稳定的优质菜供应市场,全面满足我市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要。

(一)基地建设:“十二五”期间,全市在城郊再建2万亩标准化商品菜生产基地。

(二)市场建设:完善现有的市蔬菜批发市场,强化市场内的场地、道路、电力、供水、网络等基础设施,建立结算便捷的交易系统和方便快捷的物流系统。同时,强化“农-超”、“农-贸”对接,鼓励公司、合作社和农户的时令蔬菜直接进入农贸市场和超市。

(三)安全生产:建立长效的蔬菜生产安全管理机制,设立市蔬菜生产安全检测系统,产品检测和生产监测由市、县(市、区)农业部门和企业共同建立。

(四)良种及农资供应:在县(市、区)建立综合性的蔬菜良种和农资供应体系,使各地供应的蔬菜种植良种合格率和优质品率达到90%以上,农资合格率达到100%。

(一)建立最低菜地保障制度。的城郊划定1万亩的商品菜地作为全市最低菜地保障面积,其中贵溪市不低于0.5万亩、月湖区不低于0.25万亩(含信江新区0.1万亩)、余江县不低于0.25万亩。当县(市、区)的商品蔬菜生产面积低于本地最低菜地保障面积时,必须无条件补足。市政府将最低菜地保障制度纳入“民生工程”,对县(市、区)进行目标考核。同时,建立奖惩制度,对达到最低保障面积的,每1000亩奖励2万元;对未达到最低保障面积的,每减少500亩,处罚2万元(罚金用于奖励超额完成的),并责令限期整改,直至合格为止。

(二)建立商品菜地征收补偿制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抓紧制定“菜篮子”建设发展规划,切实加强对老菜地的保护,在市区周边地区合理规划建设新菜地。依法实行严格的菜地占补平衡和征地补偿机制,征占菜地的补偿标准要严格按当地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执行。

(三)建立应急蔬菜储备制度。为应对灾害性天气等不利因素可能对蔬菜供应造成的影响,原则上每年建立100万元市蔬菜储备金,用于市应急蔬菜储备。充分利用冷链环节的冷库、人防设施进行蔬菜储备,在重大节假日或灾害性天气出现时,将储备菜投放市场,进行市场干预,调控市场。选择生产能力强、科技水平高、基础设施好的蔬菜生产基地,作为鲜菜储备基地,有计划组织生产,按预期进行鲜菜供应,实现市场调控。

(四)建立生产安全控制制度。建立市、县农业部门和定点生产基地三级蔬菜生产安全监控体系。在市农业局蔬菜办设立市蔬菜生产安全监测(流动)站,对全市蔬菜生产基地安全监管进行指导和产品抽检;在县(市、区)农业局蔬菜办(经作站)设立蔬菜生产安全监测点,负责对本辖区产地蔬菜进行生产监管和产品抽检;各蔬菜生产企业按照蔬菜标准园建设要求,设立产品生产检测点,负责对本企业产品的检测。

为强化蔬菜生产安全检测,保障工作持续开展,市财政将安排专项经费,为市级配备蔬菜生产安全监测车辆、设备、仪器等。

(一)加强领导。调整充实市“菜篮子”工程领导小组,增加市交通、质监、食品安全、城管、气象、水利等为成员单位。细化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落实责任,确保“菜篮子”工程整体有序全面推进。

(二)资金整合。多渠道、多形式筹集蔬菜产业发展资金,积极引导和鼓励工商资本、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入蔬菜产业发展,逐渐形成业主投入为主,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政府适当扶持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筹规划,相对集中、用途不变、渠道不乱、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整合现有各类可用资金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划,进一步加大对重点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的'扶持力度。各县(市、区)要安排蔬菜生产专项资金,以县(市、区)为单位整合资金集中发展蔬菜产业。市级财政每年从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支农资金和土地出让金中提取300万元,对蔬菜产业发展好,并直接为中心城区市场常年供应蔬菜的生产基地(企业)进行以奖代补。奖补办法由市蔬菜生产办公室提出具体方案报市“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执行。

(三)市场整合。鼓励有实力、讲信誉的经营企业,参与我市“菜篮子”工程建设中蔬菜基地生产的农资供应,对引进国内外蔬菜优良品种、高科技农药和肥料等生产资料,做出重要贡献的将给予一定的补贴或奖励。利用“数字”信息平台,建立市蔬菜供求系统,及时蔬菜生产、流通和消费等信息,积极引导蔬菜种植户和经营者合理安排生产和经营活动,稳定市场预期。

(四)生产整合。按照5年新建2万亩商品菜基地的目标,在现有土地规划基础上,统筹规划好贵溪市、月湖区、余江县的城郊商品菜基地建设。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突出重点、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品种规划,加快商品菜基地建设步伐,促进蔬菜种植企业(户)生产品种丰富、数量充裕、价格合理、新鲜度高的优质蔬菜。

蔬菜产业发展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打造农业“百亿产业、十亿企业”龙头引领工程要求,在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和产量的前提下,加快培育全县蔬菜(含食用菌)十亿产业,将我县蔬菜产业打造为省内市场的主要集聚地、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农副产品配给地,促进农业持续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我省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xx〕11号)和《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州市蔬菜产业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抚府字〔20xx〕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xx年底,全县新增设施蔬菜面积5450亩,达到8000亩以上;充分利用冬闲田,种植露地蔬菜1.4万亩;全县蔬菜产量达到11万吨,产值达3.3亿元。食用菌产量达到6.68万吨,综合产值达8.6亿元。蔬菜(含食用菌)总产值达到11.9亿元。

(二)年度目标。

1.20xx年全县新增设施蔬菜面积2750亩,力争3000亩,新型设施蔬菜农户达550户;蔬菜总产量9.35万吨,产值达到1.98亿元以上。食用菌产量达到3.2万吨,综合产值达到4.79亿元以上。

2.20xx年全县新增设施蔬菜面积900亩,力争1000亩,新型设施蔬菜农户达650户;蔬菜总产量9.9万吨,产值达到2.42亿元以上。食用菌产量达到4.2万吨,综合产值达到5.46亿元以上。

3.20xx年全县新增设施蔬菜面积900亩,力争1000亩,新型设施蔬菜农户达750户;蔬菜总产量10.45万吨,产值达到2.86亿元以上。食用菌产量达到5.4万吨,综合产值达到7.02亿元以上。

4.20xx年全县新增设施蔬菜面积900亩,力争1000亩,新型设施蔬菜农户达850户;蔬菜总产量11万吨,产值达到3.3亿元。食用菌产量达到6.68万吨,综合产值达到8.6亿元。蔬菜(含食用菌)总产值达到11.9亿元。

(一)优化区域布局。

按照“科学定位、合理布局、因地制宜、规模发展”的原则,在国家政策范围内合理规划设施蔬菜用地,引导制定重点优势蔬菜产品布局。把县城周边,昌厦公路沿线的旴江、甘竹、头陂列为蔬菜产业发展的重点乡镇,以发展设施蔬菜为主,其他乡镇兼顾发展设施蔬菜、规模化露地蔬菜、优质食用菌、地方特色蔬菜,积极开展稻菜轮作,充分利用冬闲田发展秋冬蔬菜或早春蔬菜。各乡镇要依据蔬菜发展任务,因地制宜开展适宜蔬菜种植地块调查,按照“一县一特、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定位,加快区域蔬菜主导品种产业规模化发展,大力发展大宗蔬菜中的高价值品种,做到高产、高质、高效,培育壮大一批设施蔬菜专业乡镇和专业村(组)。(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创新建设模式。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农民参与”原则,创新建设模式,探索“统分结合”(即“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搭建大棚、统一设施配套、统一政策扶持、统一种植品种、统一技术指导、统分结合销售,实行分户经营”),提升设施蔬菜生产的组织化、专业化水平。建设模式采取两种方式,一是利用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建设,由农业农村局作为业主委托县城投集团代建,建成后产权归所在乡镇政府;二是以县城投集团作为业主,农业农村局作为主管单位,融资建设,产权归县城投集团。大棚建成后租给经营主体,租期原则上不低于10年,大棚租金每年20xx元/亩(不含土地流转费,由经营主体自行负责)。融资建设的大棚其中租金1600元/亩由县城投集团还本付息,400元/亩归属所在村集体。大棚的管护由租赁的经营主体负责,具体按租赁协议执行。规划设计建设适合本地条件的大棚棚型。建设的大棚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棚型、统一建设标准,统一验收标准,按当前市场价每平米80元左右,严把质量,控制成本,搭建具备冬保暖、夏遮阳功能,实现水肥一体化、温湿度控自动化水平较高的经济适用大棚,实现蔬菜产业高起点、高品质发展。同时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调动农民投入积极性、主动性,投资建设经济适用大棚,但原则上简易大棚不超过30%。建设蔬菜配套产业园,积极引进专业化社会组织,建立完善“蔬菜基地建到哪里,配套设施就跟到哪里”的机制,高质量推进蔬菜产业配套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投集团,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引进龙头企业。

把引进和扶持发展龙头企业作为推动蔬菜产业化的突破口,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资金和技术,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和配套服务企业,加速蔬菜产、加、销一体化进程。通过加快各类保鲜、冷藏、冷冻、预冷等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逐步推进蔬菜分级分拣及包装、预冷处理。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引进客商服务于品牌建设、市场流通及销售环节,保障县域蔬菜供应,对接华润集团超市、畅通粤港澳大湾区和其他国内高端市场。规范蔬菜加工业,用信息、生物等高新技术提升加工工艺水平,降低蔬菜损耗率,增加产业附加值。突出农资、肥料、农膜、钢材等相关配套产业招商引资,推动蔬菜全产业链发展。要引进设施蔬菜基地建设、种苗供应、农技服务、蔬菜营销等专业化服务企业,建立蔬菜销售配送平台,畅通生资、蔬菜流通渠道,建立互利合作产销关系。(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供销社、县城投集团,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加强科技服务。

加强与农科院、江西农业大学等高校、科研机构合作,与全国蔬菜协会签订长期战略协议,确保蔬菜的种苗、种植技术、订单销售等方面保障落实,实现30亩及以上设施蔬菜棚内水肥一体化,温湿度控制等自动化系统全覆盖,促进设施蔬菜高质量发展。整合县内科研资源与人才,推进研究重心向蔬菜产业转移,实现蔬菜产业标准化、品质化、品牌化发展。加强与国家和省蔬菜产业技术体系、科研院所、高校合作,开展大棚设施、田间栽培、贮藏保鲜技术研究,组装和集成创新一批省工节本、绿色发展的实用技术,推进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加快蔬菜专业技术人员培养,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以师带徒”“田间课堂”等方式,大规模开展蔬菜实用技术培训,构建县、乡、村三级技术服务网络。开展乡镇蔬菜技术人员定向培养、原乡镇农技员提升和种植能手、基地技术员培育。建立技术员联系基地制度,开展常态化蹲点服务,提高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在生产一线的普及率,培育一批懂技术、会经营、能示范的产业能人大户,引进专业种菜能手,示范种植带动。发挥农技人员的作用,实行点对点技术服务,重点乡镇2名技术指导人员、其它乡镇1名。(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委组织部、县科技局、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开展品牌创建。

坚持品牌兴菜、绿色发展。鼓励企业制定蔬菜生产技术规程,打造蔬菜特色品牌。强化蔬菜生产过程监督,积极推动蔬菜基地建立质量追溯体系,实现规模种植基地可追溯蔬菜产品的全覆盖。引导基地开展品牌创建和绿色、有机认证,提高产品商品率和附加值,培育一批知名产品品牌。组织种植户参加上级部门举办蔬菜产品展示展销会,唱响“广昌蔬菜”品牌。瞄准上海、厦门、粤港澳大湾区和其他国内高端市场,重点发展知名度高的地理标志产品和高附加值产品。(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委宣传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投集团,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强化金融支持。

加强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和国有商业银行的合作,争取金融支持,发挥“财政惠农信贷通”、“科贷通”、“产业引导基金”、“企业债”、“政府专项债”等金融产品融资作用,创新蔬菜产业金融产品,撬动金融资金、带动社会资金,共同支持蔬菜产业发展。积极引入保险机制,全面开展设施蔬菜特色农业保险,确保30亩及以上规模基地设施大棚自然灾害险全覆盖,开展县域主导品种产品价格指数保险,做到设施蔬菜种植保险全覆盖。(责任单位: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县财政局、人民银行广昌支行、县农业农村局、县银保监组、县科技局、县城投集团,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统一考核奖补。

加大财政支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力度,财政统筹专项资金对建设蔬菜大棚贷款实行贴息,支持大棚设施建设。对设施蔬菜产业发展成效突出的乡镇进行及时奖励。支持蔬菜生产、加工、营销等关键环节建设,评选一批优秀的经营主体、农业服务组织、种植大户、销售大户予以表彰奖励。规范验收方式,制定下发具体验收细则,并组织联合复验,公开公示无异议后兑现奖补政策。(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城投集团,各乡镇人民政府)。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高位推动。

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各乡镇长为成员的全县蔬菜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各乡镇要把发展蔬菜产业作为乡镇党政“一把手”工程,层层压实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落实部署,抓细抓实,安排能力强、责任心强的分管领导与干部专职抓好蔬菜产业发展中的各项具体工作,构建起县乡村三级党政“一把手”抓蔬菜产业的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要结合本区域实际,科学制定年度工作方案,认真做好宣传发动,趁早落实基地选址,切实推动蔬菜产业加快发展。(各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压实各级责任,注重部门配合。

建立“蔬菜基地建到哪里,配套设施及服务就跟到哪里”机制,县蔬菜办负责全县大棚设施蔬菜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制定、监督指导和考核考评等工作;乡镇政府负责落实经营主体、地块落实、宣传发动、完善生产组织管理等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建设任务分解、菜农培训、支持政策落地、引导培育组织形式、主导品种培育、产品质量安全与农资质量监管等工作;县发改委负责示范基地立项审批;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筹措与项目预算;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调配设施农用地和基地测绘工作;县住建局负责抓好大棚建设材料检测及质量把关;县供电公司负责基地电力建设和供电杆线搬迁;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基地道路工程规划设计、建设材料监管;县林业局负责蔬菜基地所涉林用地的审批;县通讯部门做好通讯杆线迁移工作;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负责协调银行机构落实产业信贷资金;县市场监管局负责蔬菜品牌建设和市场秩序监管,收集提供相关蔬菜供销市场信息;县工信局负责指导建设电商网络蔬菜销售平台;县水利局负责蔬菜基地的水利设施规划设计、指导以及水土流失治理;县防汛指挥部、县气象局要针对蔬菜产业气象灾害,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县金融机构负责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持;县城投集团要积极配合蔬菜办做好资金及基地建设等各项事宜;保险公司负责做好蔬菜大棚和蔬菜价格等保险工作。(各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严格督查考核,注重结果运用。

把蔬菜产业发展纳入全县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考核内容,作为检验干部作风、担当作为、工作业绩、为民办实事的重要考核依据,重视考核结果运用,与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干部提拔使用紧密结合起来,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细化量化考核指标,实行差异化考核,科学制定目标值,重点考核各乡镇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基地生产运营质量、领导重视程度、经费保障等情况。将入户率列入重点考核内容,未达到入户率要求的乡镇不进行奖补,考核列为不合格;对乡镇工作进展采取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的办法,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对措施得力、进展较快的乡镇进行通报表扬,并对前一、二、三名分别给予15万元、12万元、10万元奖励;对工作不力、进展迟缓的乡镇进行通报约谈,并对后一、二、三名分别处予10万元、8万元、6万元的罚款;对不作为,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的干部进行岗位调整,确保全县蔬菜产业发展落地落实。

乡镇蔬菜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蔬菜产业发展工作决策部署,做优做强我县蔬菜产业,综合提升蔬菜产业发展质量,全面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xx年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打造“湾区海西优质农产品加工供应基地”的发展思路和目标,完善蔬菜全产业链体系,全方位抓好蔬菜产业发展。20xx年,全县新建大棚设施蔬菜基地4500亩,新培育本地职业菜农450户,认定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蔬菜生产基地5家,认证绿色、富硒、“圳品”等蔬菜产品5个。通过新建大棚设施蔬菜基地的示范带动,推进全县设施蔬菜产业提质增效。

采取示范基地带动、国企筹资建设、乡(镇)监督管理、村级经营、分户种植、政府服务的模式,明确各方权责,形成合力,确保我县蔬菜产业可持续发展。

(一)新建大棚设施蔬菜基地。

1.科学选址、高标准设计(4月30前完成)。成立大棚选址工作专班,由县蔬菜办、振兴集团、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林业局等单位业务人员组成。选址应优先选择一般耕地、未利用地、荒山荒坡等地块,重点布局在交通便利、农户积极性高、产业发展势头足的乡(镇)。选址完成后由县振兴集团聘请设计单位进行勘测设计,设计需根据地形及风向,按照土地集约利用、节约成本、生产方便、适度超前的原则,充分征求县蔬菜办、水利局、杆线涉及部门和乡(镇)的意见。

2.快速推进土地平整,水、电、路等配套设施建设(5月31日前完成)。各乡(镇)必须在4月30日前完成土地流转,杆线涉及部门必须在5月20日前完成杆线搬迁,施工班组必须在5月31日前完成土地平整,水、电、路等配套设施建设。县振兴集团、县蔬菜办、县水利局、乡(镇)及监理单位要加强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共同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在耕作层剥离、管材接口、路基压实、设备安装等重点环节严格把关。

3.高质量抓好大棚搭建(7月31日前完成)。新建大棚采用顶部竖式通风双膜连栋钢架大棚的设计方案,大棚建设工程由县振兴集团组织实施。建设过程中,成立由县振兴集团、县蔬菜办、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乡(镇)及监理单位组成的质量管理小组,全过程监督大棚建设质量并参与项目验收,对大棚材料质量严格把关,做到材料批批过检,督促施工方严格按照施工工艺要求及合同期限按时保质完成建设,在大棚基桩、水槽、棚膜等重点安装环节加强监管。

(二)种植主体落实及大棚管理。

1.坚决落实分户种植模式。20xx年新建大棚种植主体必须是本地菜农,承包面积一户在10亩左右。乡村两级负责新建大棚种植主体落实。乡村要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召开动员大会、户长会,组织外出参观学习等方式,把蔬菜产业的优惠政策、发展前景宣传到位,动员一批接受能力强、肯吃苦、抗风险能力强的本地农户、返乡农民工、创业青年发展成为职业菜农。种植主体分户落实不到位的,由乡村干部兜底领种。

2.规范大棚建后管护。新建大棚产权归县振兴集团,乡(镇)负责管理,村集体负责经营,大棚承租方是日常管护的主体。在签订大棚承租合同时,县振兴集团要明确村委会、承租方的权责。承租方先预缴1000元/亩的`大棚换膜押金,到户的棚内设施(包含大棚、水、电等)由承租方自行维护,承租期满大棚如因管理不善造成破损,拒不修缮、更换的,按市场价赔偿。基地内的公共基础设施由村委会或者基地合作社牵头负责日常的维护。

(三)技术服务。

1.种植品种选择。新建大棚设施蔬菜基地以辣椒为主,推广大螺丝椒瑞克斯旺37-94、红椒红福8号等高产高效品种;现有大棚设施蔬菜基地根据种植效益及农户意愿分片区引导种植,集中2-3个品种,南片种植红椒为主,北片种植贝贝小南瓜、西葫芦为主,中部种植贝贝小南瓜、油豆为主。

2.技术攻关与培训。县蔬菜办组建一个技术攻坚专班,与赣南科学院、江西农大、西北农林大学等科研院所合作,建立技术服务专家团队,制定一套辣椒、贝贝小南瓜、西葫芦、油豆等品种的种植技术规范;管好一批菜技员队伍,对现有菜技员重新考核,择优选聘,建立县乡双向考核、指导基地成效与日常出勤相结合的考核管理机制;完善一套培训机制,建立县蔬菜办每月集中培训一次菜技员、菜技员每周集中培训一次菜农的培训机制,根据作物生长期,提前培训,提前预防,切实提升农户种植水平。

(四)销售推广。

1.坚持品牌战略。一是打造“国企+基地合作社+本地菜农”的蔬菜产销运营模式,唱响“独好会昌”区域公共农产品品牌。二是新建大棚蔬菜基地必须全面申报绿色有机食品、“圳品”、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蔬菜基地等产品及基地的认证;三是打造富硒品牌。以小密硒谷为中心,辐射西江、文武坝、珠兰等乡(镇)作为富硒种植示范点,打造富硒蔬菜特色品牌,积极创建富硒农业产业园。

2.完善销售体系。充分利用振兴集团现有营销团队,抽调蔬菜办、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单位人员组建销售攻坚专班,同时鼓励蔬菜协会、职业经纪人积极拓展销售市场,重点拓展南昌、长沙、广州、深圳、厦门等500公里内核心目标市场;建立销售信息平台,线上分别建立菜农、收购商微信群,实现供销有效对接,线下设立县级蔬菜销售信息中心,负责提供全县蔬菜供销数据;建立蔬菜销售集散点,每个乡镇设立2-3蔬菜集散点,鼓励当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菜技员提供蔬菜代收、代销服务。

3.强化采后处理能力。一是加快补齐冷链物流短板,支持田头冷库和采后处理场地建设,提高分级、包装、预冷等商品化处理能力。二是推进蔬菜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引进蔬菜产品领域深加工企业,延伸产业链,提高蔬菜产业效益。

(一)组织保障。

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振兴集团、乡村振兴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水利局、林业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融媒体中心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蔬菜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组成人员由相关部门抽调组成。组建大棚建设、技术指导、市场销售三个工作专班,完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体系,大棚建设专班具体负责新建大棚蔬菜基地建设及老旧大棚蔬菜基地改造提升,技术指导专班具体负责县主导品种选择、种植技术推广、菜农培训等工作,市场销售专班具体负责供销信息收集、销售市场拓展、品牌推广等工作。各工作专班要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高效、快速落实各项工作。

各乡(镇)长要亲自落实部署,抓细抓实,安排能力强、责任心强的分管领导与干部专职抓好蔬菜产业发展各项工作,要加强村级组织管理,村支部书记承担主要责任,重点做好基地日常管理与维护,协调做好基地建设、种植管理、市场销售等相关事宜,保障蔬菜产业良性发展,推动村集体经济快速壮大。

(二)资金保障。

新建蔬菜钢架大棚、基础设施资金由县振兴集团筹集保障,蔬菜产业发展奖补资金和工作经费由县财政统筹安排。给予县蔬菜办50万元/年作蔬菜产业发展工作专班经费(包含销售奖补资金,具体的销售奖补方案由县蔬菜办另行研究制定),并纳入县财政预算。加大农户自主发展蔬菜产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对农户发展蔬菜产业的,在产业振兴信贷通政策上给予支持。

(三)风险保障。

推广发展特色产业蔬菜保险。依托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农业巨灾保险、小农户特色农业价格(收入)保险等政策,全力扩大蔬菜种植保险、价格保险、大棚和棚膜保险等覆盖面,降低生产和经营风险。

(四)考核奖惩。

对乡(镇)蔬菜产业发展情况进行考核排名,并列入每月农口重点工作调度,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排位”机制。各乡(镇)蔬菜大棚种植管理情况纳入年度高质量发展考评内容在年终进行考核,对年终考核前三名的乡(镇)人民政府分别奖励10万、6万、3万元,评选出3名先进村集体、3个优秀蔬菜基地、3个优秀合作社、3名优秀菜技员、5户种植能手、3名销售能手,并分别给予先进村集体、优秀蔬菜基地、优秀合作社5000元奖励,分别给予优秀菜技员、种植能手、销售能手3000元奖励。对在规定时间节点内未完成任务、出现空棚撂荒、新建大棚租金不上交等情形的,对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责。

蔬菜产业发展方案

冬季农业生产是防灾减灾的重要举措,也是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把冬季农业生产纳入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并以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抓好我镇的冬季农业生产工作。

1、成立冬季农业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专抓专管,任务到村组,责任到人,镇、村、组层层落实,确保任务顺利完成。果园镇冬季农业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2、办好示范点,以点带面,促进大面积均衡增产。

(1)目标任务:今年全镇冬季农业生产涉及9个村(社区),播种面积为20000亩,其中油菜面积4000亩,马铃薯面积500亩,蚕豌豆面积1500亩,蔬菜(含常年蔬菜)面积10000亩,绿肥面积4000亩。

(2)打造冬季油菜种植示范点。为提高广大农户种植积极性,确保种植效果,我镇重点打造面积约500亩的示范点,主要为浔龙河、瞿杨线、宋水线等主干道沿线,示范点以油菜种植为主,由辖区村(社区)负责组织翻耕,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供种及提供技术支持,农户自行播种管理,以此促进和带动冬季农业生产积极性,实现大面积均衡增产。

(3)强化考核。冬季油菜种植示范点的建设将纳入镇对村农业考核指标,由镇冬季农业生产工作领导领导小组组织农办、财政所、纪委进行专项考核验收,对种植效果好的村(社区)给予一定资金补助。

(一)早作准备,明确任务。要求各村(社区)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抓住时机发动群众搞好冬种,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不让田土闲置,及早做好冬季种子、肥料、农膜等农用物资的准备,适时播种,育苗和移栽。

(二)推广粮、油、菜、肥作物优良品种,提高良种覆盖率。油菜围绕全省油菜主导品种,重点推广高含油率杂交油菜良种;粮食蔬菜重点推广马铃薯、蚕豌豆等品种,蔬菜以今冬明春高产时令菜品为主。

(三)推广高效种植模式和先进实用技术,实现单位面积产量和效益同步提高。我镇采取稻田以稻-油结合为主种植模式,油菜推广播种育苗移栽技术,科学施用生态有机肥技术,化学除草与调控技术;绿肥推广以紫云英种植为主,同时混播满园花(肥田萝卜)、腊菜籽(油菜)的“三花”混播种植模式;蔬菜生产广泛宣传规模化栽培,推广使用生物有机肥药,并全面推广生态绿色标准化生产技术。

蔬菜种植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我市“菜篮子”蔬菜产业,以绿色生产、品质提升、农产品质量追溯、数字化建设、品牌打造为主攻方向,扶持发展建设一批生产规模适度、利益联结紧密的绿色高标准蔬菜生产基地,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为持续巩固加强“菜篮子”生产能力建设,调整优化蔬菜产业结构,坚持种植模式多样化、销售渠道多元化、群众受益最大化的发展思路,充分发挥新型生产经营主体、龙头企业(合作社)的辐射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以绿色生产、品质提升、农产品质量追溯、数字化建设、品牌打造为主攻方向,统筹蔬菜品种、种植区域布局,重点扶持发展一批生产规模适度、利益联结紧密的绿色高标准蔬菜生产基地,推动蔬菜产业提档升级。

(一)基地建设。具备一定的规模化、组织化程度,生产基地(园区)规模露地蔬菜300亩以上(设施蔬菜100亩以上),连续土地流转经营年限不少于3年,生产经营情况稳定。一是选址科学合理,选择地势平坦、交通便利、土地肥沃、集中连片,水、电、路设施配套、排灌便利的地块。二是基地(园区)管理规范,制度完善,档案规范齐全,标识标牌完备,各项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到位,环境整洁卫生。三是具有较强的辐射带动作用,基地(园区)配备至少1名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长期开展田间管理和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技术指导服务,并在重要农时节点组织开展生产技术观摩培训,示范带动周边农户绿色经营。

(二)推行标准化生产。推广应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技术,实现蔬菜生产绿色发展。未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工作的申报主体一律不予通过。一是选用植株生长健壮、无病虫害、苗强苗壮的标准化穴盘苗适期定植,合理安排茬口,根据目标上市时间,科学确定育苗、定植时间。二是大力示范推广应用高产高效栽培技术,推广设施标准化建造、轻简化栽培、集约化育苗、秸秆生物反应堆、蚯蚓粪还田生态种养、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病虫害绿色防控、农机农艺融合等减量增效技术措施,提升蔬菜品质和市场竞争力。三是田间操作管理规范,全过程农事操作和化肥、农药等投入品使用档案记录完整、无误。四是蔬菜商品性佳,根据目标市场要求,明确分级采收标准,产品商品性状优良,唱优唱响“银川蔬菜”口碑。五是采后包装处理规范,有明确的产品品牌标识和统一产品包装。六是.基地生产的农产品纳入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平台管理,落实“合格证+检测+追溯”模式,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近2年没有发生市县区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不合格情况(以区、市及抽检结果为准)。

(三)畅通市场流通渠道。一是坚持品牌兴菜、绿色发展,建设完善质量追溯体系,扩大可追溯蔬菜产品的覆盖范围,鼓励生产经营主体积极注册商标、培育品牌,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二是以规模化蔬菜生产基地(园区)为依托,推进各类保鲜、冷藏、冷冻、预冷等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推广应用蔬菜分级分拣及包装、预冷处理。三是瞄准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内目标市场,推动订单农业发展,鼓励商超、酒店、社区配送等经营方式,减少中间环节,拓宽销售市场,构建集蔬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新型生产销售网络。

(一)申报:7月初,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自愿申报,由所在辖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初选,指导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编写实施方案,通过实地考察,专家论证,综合评定,形成项目档案(包括:项目建设单位基本情况、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土地流转合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行业资质、项目实施方案等相关档案材料)。上年度享受过此类项目补贴的经营主体,本年度不得申报此项目。7月21日前完成项目申报。

(二)初审:7月下旬,企业申报结束后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经初审合格后,在银川市农业农村局网站点选“农业项目申报”栏申报,同时报送纸质件至银川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市农业农村局将会同财政局等部门申报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实地检查。7月31日前完成项目初审。

(三)评审:9月份,在现场检查验收基础上,随机抽取专家库专家组成项目评审考核组,组织对项目进行竞争性评审,依据评审考核结果,兑现项目以奖代补资金。9月30日前完成项目评审。

安排项目以奖代补扶持资金150万元,根据项目申报主体实施情况进行专家评审考核打分,评选出综合得分排名前10家的项目生产经营主体,给予每家15万元的以奖代补资金。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实地调查摸底,确定各项目申报实施主体、地点、规模和具体实施内容等,细化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项目落实落地。

(二)突出指导服务。项目申报实施单位可自行聘请技术人员,也可由辖区农业农村部门进行推荐。技术人员应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和技术规程,开展全程技术指导服务,参与各项具体技术措施落实。

(三)加强宣传引导。项目申报主体要在银川市20xx年绿色高标准蔬菜生产基地设立示范区标识牌(注明实施主体、建设内容、技术负责人、技术指导单位、项目主管单位)。在作物生长关键时期,辖区农业农村部门要选择有代表性、可复制、可示范推广的建设基地(园区)组织进行现场观摩、开展技术交流,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等各种渠道,宣传项目实施的新模式、新方法,扩大示范带动作用,推动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加强监督检查。市农业农村局将会同财政等部门组成项目检查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指导。对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项目实施单位及辖区农业农村部门提出、责令限期整改,全力保证项目建设质量。

蔬菜种植实施方案

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我省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xx〕11号)文件和《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xx年江西省优质稻产业发展(稻米区域品牌)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xx]10号)文件要求,为推进我县设施蔬菜发展,制定本方案。

1.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省政府、市政府发展蔬菜产业为契机,以我县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为重点,强力推进“菜篮子”建设。通过加强蔬菜生产能力建设、扩大蔬菜产业规模、调优蔬菜品种结构、提高蔬菜产品质量和加工水平、加快蔬菜品牌创建,完善蔬菜市场流通体系,实现蔬菜产业向“生产发展稳定、产销衔接顺畅,质量安全可靠,农民稳定增收、市民得到实惠”的可持续发展轨道迈进,更好地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日益增长的需要。

2.发展目标。自20xx年开始,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新增设施蔬菜面积7500亩的目标任务,全县设施蔬菜总面积达10000亩以上。其中20xx年新增设施蔬菜2500亩、20xx年新增设施蔬菜2500亩、20xx年新增设施蔬菜2500亩。

(一)加快蔬菜基地建设。

1.制定发展规划。建设以芙蓉墩镇、芙蓉农场、太泊湖综合开发区、黄花镇、棉船镇的露地和设施蔬菜为主,龙城镇、杨梓镇、定山镇、东升镇、马当镇、太平关乡等乡镇设施蔬菜为补充的蔬菜生产基地,上述11个乡(场、区)镇要制定本地蔬菜基地建设的详规性实施计划,其它各乡(场、区)镇也要做好本地的蔬菜生产基地建设,保障本集镇常规蔬菜的市场供应。

2.扩大产业规模。重点打造芙蓉墩镇、芙蓉农场、太泊湖综合开发区、棉船镇蔬菜生产规模化基地,抓好大棚早春蔬菜、秋季露地蔬菜、冬闲地轮作蔬菜生产。到20xx年全县蔬菜播种面积达7万亩,产量达16万吨,综合产值超8亿元。

3.培育新型主体。以土地流转为工作抓手促进规模化商品蔬菜基地建设。一是加快培育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其在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生产上的示范引领作用。二是大力支持发展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种苗统供、肥料统配、病虫统防、产品统销等系列社会化服务,提高蔬菜产业组织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三是通过招商引进一批有实力,有经营管理经验的企业来我县兴建蔬菜基地,以“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的模式带动全县设施化蔬菜基地建设。

(二)健全蔬菜流通体系。

1.加强产销衔接直销点建设。在加快蔬菜产业发展过程中,鼓励蔬菜基地与县内农贸市场和连锁超市的“场地挂钩”,支持连锁超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超对接”,培育流通组织、经纪人,实现蔬菜生产与市场流通的“产销结合”,大力支持蔬菜专业合作社进农贸市场和连锁超市“办点直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要在农贸市场内预留部分摊位,让城郊菜农进行蔬菜鲜销。农业农村局指导蔬菜基地种植适宜本地产销的新产品,推广新技术,促使早上市。引导和开展蔬菜产品进超市、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食堂,解决蔬菜产品进城“最后一公里”问题。同时,严厉打击欺行霸市的“菜霸”和搞价格同盟的垄断经营行为,建立蔬菜生产、销售网站,链接各大蔬菜基地和批发市场蔬菜生产及销售,及时向市场发布信息。

2.加强批发零售市场建设。建设、规划部门做好蔬菜批发零售市场的规划安排,大力发展蔬菜贮运加工营销一体化。各乡(场、区)镇负责辖区内的批发零售市场建设,构筑以产地交易市场、城区农贸市场、区域性中心批发市场为主,直销点为补充的市场流通体系,畅通蔬菜从田间到市场、从农产品到商品的渠道。

(三)提高蔬菜产业经济效益。

1.调优蔬菜品种结构。引导蔬菜生产企业,大力发展水生蔬菜莲藕、茭白、荸荠和茄果类、瓜菜类、菜用豆类、叶类蔬菜。

2.提高蔬菜产品质量。鼓励蔬菜生产企业或蔬菜种植合作社进行绿色示范基地建设,推广有机肥和绿色防控,加强信息化、智能化技术运用和种植技术培训,加大蔬菜产品抽检力度,全面提升我县蔬菜优质化、绿色化水平,提高蔬菜产品质量,力争蔬菜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8%以上。

3.提升蔬菜加工能力。大力引进蔬菜加工型企业办厂、建仓储和开展物流业务,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投资蔬菜加工项目,开展产品分级整理、蔬菜保鲜冷藏和深加工,推动一批鲜菜加工、腌菜加工、酱菜加工企业的发展,扶持芦笋、黑木耳等特色蔬菜生产加工企业做大做强。通过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的附加值,提升蔬菜产业发展水平。

4.加快蔬菜品牌创建。做好绿色蔬菜基地申报工作,优选一批蔬菜品种创建绿色、有机产品和品牌,实行统一品牌、统一包装、统一宣传。推进标准化生产、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加强市场监管,确保蔬菜绿色安全,提升蔬菜产业的竞争力。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组建专门工作机构,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把推进设施蔬菜建设,保障蔬菜产品稳定供应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头等大事要事来抓,确保不折不扣完成省里下达的年度任务。

2.加大扶持力度。建立以政府投资为引导、农民和企业投资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发展设施蔬菜建设,县政府将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形式,对设施蔬菜发展予以奖补。

3.严格考核体系。“菜篮子”是群众关心的热点、保障民生的重点,是政府为民意识、责任意识的重要体现,各地要对照设施蔬菜建设任务表(见附件)及时将建设任务落实到实施主体,确保不折不扣完成省里下达的年度任务。县农业农村局将设施蔬菜发展建设列为对乡镇三农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年终对各乡镇进行考核,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约谈和通报。

蔬菜产业发展情况汇报

在学习和工作中,汇报和我们的生活紧密联系着,汇报是将某个项目的工作情况和工作结果向领导进行汇报,如何写一份正确的汇报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蔬菜产业发展情况汇报,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xx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对“菜篮子”工作一直十分关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全县的蔬菜生产由此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食用菌、山野菜、特色蔬菜、反季节蔬菜、蔬菜种植加工和蔬菜出口加工等齐头并进。短短几年,我县蔬菜业便基本完成了从单纯种植蔬菜向种植、加工并重的转变。

xx年以来,我县先后建成了10家县级蔬菜加工龙头企业和4家市级蔬菜加工龙头企业和1家省级蔬菜加工龙头企业。加工产品由以前单一的竹笋发展到现在的菜芯、薯类、笋干、豆酱、辣椒酱、山野菜系列等100多个品种,年加工量突破6万吨。

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县先后引进了樱桃番茄、微菜、百合、食用仙人掌、食用菌等数十个品种,其中以食用菌发展最为迅速,短短十几年,全县食用菌从年产几百公斤到年产8000吨,品种从单一平菇生产到目前拥有香菇(200万袋)、平菇(300万袋)、袖珍菇(50万袋)、金针菇、球盖菇、黑木耳、美国灵芝等近十几个品种,市场供应也从依赖外调到大量外销。目前食用菌生产已成为我县蔬菜生产的主要特点之一。其次是充分利用丰富的野生菜资源,发展我县独有的特种蔬菜,目前已有十余个野生菜品种,销往上海、无锡、杭州等周边大中城市,深受消费者青睐。

xx年全县大棚蔬菜和大棚草莓0.3万亩。无公害蔬菜播种面积3.5万亩,绿色蔬菜播种面积2万亩。香菇、笋干、菜芯先后通过了无公害和绿色产品认证,笄山竹荪、笄罩山冬笋、山野菜中的马兰头、马齿苋、蕨菜、野芝麻菜、香椿、鸭儿芹通过了国家有机食品认证。今年我县的大棚辣椒、莴笋、芹菜、草莓正在组织申报绿色产品认证。

xx年我县被省政府确定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试点县以来,先后涌现出10余家种植规模从几十亩到几千亩的蔬菜专业合作社。各合作社实施的.“五个统一”措施,大大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和投资风险,农民在走合作之路上尝到了甜头,申请成立合作社的愿望越来越强。

发展趋势:

一是大力发展蔬菜加工业。近年来苏浙沪市场对净菜、方便蔬菜、速冻蔬菜、美容蔬菜、粉末蔬菜等蔬菜新产品的需求与日俱增。创建蔬菜新品牌,开发蔬菜新产品,发展蔬菜深加工和精加工,延长产业链,是我县蔬菜产业发展的主要方向。

二是大力发展反季节蔬菜。我县每年有4-5万吨的反季节蔬菜缺口,尤其是1一5月份,市场90%的反季节蔬菜依靠外地调入,风险较大。如遇到雪灾等严重自然灾害,造成交通不畅,将会出现市场鲜菜供应不足,市民吃菜困难局面;发展大棚蔬菜,既能弥补我县反季节蔬菜缺口,又能解决农民就业,促进农民增收。

三是大力发展山野菜。我县生态环境好,野生菜资源丰富,全面整合山野菜资源,共建设一个品牌,利于提高我县蔬菜产品的知名度。另一方面加强山野菜的基地建设,积极探索山野菜的改良和驯化技术,提高山野菜的产量和品质。促使我县的山野菜生产由野生化向规模化、产业化方向发展。

四是不断提高蔬菜产业的科技含量。组织建立较为集中的蔬菜生产科技示范园,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全面提高我县蔬菜产业的科技水平。

蔬菜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学生劳动技能和实践水平,增强学生动脑和动手相结合的能力,培养学生艰苦奋斗、不断创新思想意识,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新课程改革和农村学校网点布局调整、寄宿学生增加以及改变住校生“带菜”和“吃干菜”的种种现实情况,现就加快我校蔬菜基地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教育理念,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丰富和繁荣我校的教育内容,培养艰苦奋斗、努力创新的新一代小学生。

二、奋斗目标。

1、“以育人为主、创收为辅”,从小培养学生吃苦耐劳,努力创新精神,提高劳动技能,增加学校经济收入,改善办学条件、服务教育。

教学。

三、具体措施。

1、做好市有关文件精神的宣传落实工作,紧跟中心学校的工作部署,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一是争取领导支持;二是选择好主攻方向,确定学校劳动基地的实际任务和工作内容;三是仔细安排。选择热情高、愿意干的同志开辟蔬菜基地和其他基地。

2、2007年树好同类学校的样板,抓好蔬菜基地。

3、采取鼓励、奖励等措施,抓好蔬菜基地建设,全面改变学校学生带菜、吃冷菜、馊菜现象,发挥学生自己种菜的作用,改变寄宿制学生吃菜状况。把蔬菜基地建工作结合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四、考评奖励方案。

年初将安排把此项工作列入学校考评范围,年终进行评比奖励、加分。

村级蔬菜产业发展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发展蔬菜产业决策部署,推动蔬菜产业优质高效发展,全面助力乡村产业振兴,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20xx年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xx〕23号)精神,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方案。

按照“政府引导、农民主体、绿色发展、提质增效”的思路,坚持提质扩面“两手抓”,开展现有蔬菜基地“回头看”,全面实施蔬菜产业提升战略,进一步延伸产业链、巩固利益链、完善服务链,着力构建现代高效的蔬菜产业体系,推动蔬菜产业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发展。全面推动老旧基地基础设施改造和破旧棚膜更新,力争年内新建规模大棚设施蔬菜基地1500亩、露地设施蔬菜基地2200亩,新培育本土基本菜农165户,新增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蔬菜生产基地1家以上,新认证富硒蔬菜产品1个以上。

(一)巩固提升现有基地运行水平。

1.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对建成蔬菜基地的运行管理,全面摸排存量蔬菜基地运营情况,坚持动态跟踪,建立管理台账;对生产经营不善的基地,分类制定整改措施,实行销号管理;坚决杜绝空棚撂荒现象。

2.推动基地标准化改造。区分类型、因棚施策,全面推动存量大棚设施基地标准化改造,完善排灌设施和道路沟渠等基础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单膜连栋大棚加装二膜,提升保温和设施功能。

3.实施棚膜换新行动。全面清理修复老旧破损大棚,严格把控棚膜质量,推动三年以上老旧基地棚膜更新换代,做好废旧棚膜回收利用工作。

4.科学指导生产管理。指导蔬菜基地合理安排品种、茬口和农事,全面建立和落实年度生产种植计划,推进精耕细作,确保每个大棚有人种、种得好、有效益。

(二)稳步推进新基地建设。

1.及时完成前期工作。围绕年度目标任务,认真做好基地选址和发展规划,选择相对集中连片、排灌条件好、土壤肥沃、土地平整、交通便利、杆线较少、劳动力充足的地块规划建设蔬菜基地,力争20xx年4月底前完成基地选址,20xx年5月底前完成土地流转,并明确投资主体和建设模式,确保20xx年6月底前全面开工建设。

2.创新基地建设模式。在做好老蔬菜基地扩建、招商引资引进龙头企业、县国有企业发展大棚蔬菜的基础上,重点鼓励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入股,学习借鉴龙岗乡组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的方式,由联合社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切实增强乡镇发展蔬菜产业的主动性、积极性和自主性。

3.严把基地建设标准。严格规范基地建设程序,按照《赣州市设施蔬菜基地建设规范》,推动科学选址、标准建园,全面推广“顶部竖式通风双膜连栋钢架大棚(第五代)”,提升基地建设质量和标准。

4.推广高效组织模式。积极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本土基本菜农”生产组织模式,培育龙头企业,发展专业合作社,带动本土基本菜农,通过细化产业分工,切实提高蔬菜产业生产效率。

(三)培育壮大本土基本菜农。

1.落实本土基本菜农。把培育本土基本菜农作为蔬菜产业发展的'“头号工程”,通过召开户主会、上门入户宣传、组织外出观摩等方式,精心比选15户以上本土基本菜农集中到辖区内的蔬菜示范基地,实行“统一种植品种、统一技术指导、统一产品销售、分户种植”的蔬菜生产模式;准确把握基本菜农的遴选标准,优先从大棚蔬菜示范基地所在村或周边行政村的农户、返乡创业人员、党员、村组干部中产生。

2.构建传帮带机制。通过培育本土基本菜农,选出一批种菜致富典型,深入镇村一线巡回宣讲、现身说法,宣传大棚蔬菜种植经历,动员常年在蔬菜基地就业的农民自主创业、承包大棚,逐步培育发展成本土基本菜农。落实引进培育职业菜农政策,招引一批蔬菜技术员或职业菜农,负责对本土基本菜农的技术指导以及周边农户的产业引导、技术帮带,构建“老带新、熟带生”的传帮带机制。

3.大力开展技术培训。根据不同农时和季节,分品种、分茬口开展专项精准培训,普及推广土壤改良、吊蔓栽培、逆境管理等实用技术,推进技术转化落地,力争全年培训蔬菜技术员、基本菜农800人次以上。

4.支持菜农评定职称。鼓励和支持生产一线的本土基本菜农申报农民农艺师、农民助理农艺师职称,建立专门档案,纳入创业致富带头人管理,享受相关培养、扶持和服务政策。

(四)健全完善产业服务体系。

1.合理安排品种茬口。加强各类蔬菜品种试验示范,科学开展品种筛选;强化市场对接,准确把握市场走势,结合市场需求大力推广适种适销优良品种;加强市场分析研判,合理安排种植茬口,在主攻越冬茬蔬菜种植的同时,兼顾早春、越夏、秋延等茬口,抢抓高价期,确保高产高效。

2.强化技术措施落实。加强与江西农业大学、江西省农科院、赣南科学院等科研院校以及周边县市蔬菜技术团队的交流合作,借鉴成熟的经验做法,破解蔬菜产业发展过程中的技术难点和瓶颈问题。用好聘用的蔬菜技术员,切实加强技术员的日常考核管理,落实相应奖惩措施,激发技术好、责任心强的技术员的干事热情,确保县级技术措施能不折不扣落实到户、落实到棚。用好乡镇蔬菜定向培养生,专职从事蔬菜技术推广工作。

3.提升社会服务水平。坚持联农户、带乡村,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大棚设施管护,探索开展农机租赁、劳务派遣等专业服务,拓展大棚维修、农资销售、技术承包等社会化服务,助力乡村产业兴旺和村集体经济发展。

4.推广发展蔬菜保险。依托地方特色农业保险等政策,全力扩大蔬菜种植保险、价格指数保险、大棚和棚膜保险等覆盖面,降低生产和经营风险。

(五)推进绿色有机富硒品牌建设。

1.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加强园区环境整治,及时清理残枝败叶、田间杂草,疏通堵塞沟渠,回收包装袋、塑料瓶等农业废弃物。

2.积极开展品牌认证。坚持品牌兴菜、品质取胜,抓住全域创建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契机,对规模基地实行全过程监管,强化农药、化肥等投入品源头管控,布局建设一批绿色有机富硒蔬菜基地,引导基地开展绿色、有机、富硒认证。

3.加大品牌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网络媒体、公众号等平台宣传蔬菜产业发展;积极引导企业开展品牌推广、直播带货、线上线下互动,组织参加农产品博览会、举办品牌推介会等形式,打响品牌名气、放大品牌效应。

(六)拓宽蔬菜销售市场。

1.强化采后处理能力。加大田头冷库建设力度,积极鼓励经营主体采购冷链车辆、储藏保鲜机电设备、鲜活农产品清冼、分选、装卸等设备,强化分级包装等采后商品化处理,拓展净菜、预制菜配送服务,提高蔬菜采后增值率。

2.深度融入湾区市场。全面对标大湾区,引导企业积极申报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依托大湾区“菜篮子”产品赣州配送分中心,引导绿色、有机和富硒蔬菜产品进入大湾区市场。

3.积极开拓销售渠道。大力引进或培育销售企业、合作社、经理人等流通主体,与基地建立合作关系,以销促产,倒逼科学安排种植茬口和品种。探索组建专业销售队伍,重点拓展南昌、广州、深圳、厦门等目标市场,推动蔬菜产品直接进入大型商超、批发档口。

县财政继续预算安排蔬菜产业发展资金,重点支持露地蔬菜基地、新建大棚设施、老旧基地棚膜更新、田头冷库、品牌认证等,着力解决产业发展关键瓶颈。

(一)露地蔬菜基地奖补政策。

对新(扩)建集中连片30亩以上、土地流转期达到五年以上的露地蔬菜基地,按300元/亩的标准一次性给予奖补。对申报基地零星种植部分、出现撂荒现象的,不予验收。

(二)钢架大棚蔬菜基地奖补政策。

1.对20xx年以前基本建成大棚钢架主体、集中连片30亩以上的蔬菜基地,通过县级验收后,按原规格标准进行奖补;大棚面积按棚内面积540平方米折合1亩计算(下同)。

2.对20xx年新(扩)建集中连片30亩以上的钢架大棚蔬菜基地,按照单体大棚0.5万元/亩、连栋大棚2.5万元/亩、冬暖式大棚4万元/亩的标准予以奖补;具体棚型要按照《赣州市设施蔬菜基地建设规范》标准建设。

3.对依法依规开发滩涂、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建设蔬菜钢架大棚,权属清晰、界址明确,经土地开发立项并审核同意,集中连片面积达5亩及以上的,按照单体大棚1万元/亩、连栋大棚3万元/亩、冬暖式大棚4.5万元/亩的标准予以奖补。

(三)老旧基地棚膜更新奖补政策。

对已建成投产并稳定经营三年以上的设施蔬菜基地进行换膜补助,由县级财政按单体大棚0.05万元/亩、连栋大棚0.1万元/亩、冬暖式大棚0.2万元/亩的标准予以奖补。

(四)新建田头冷库奖补政策。

对新增田头冷库净容积50立方米以上的,由县级财政按200元/立方米的标准给予基地合作社或企业予以奖补。

(五)蔬菜产品品牌认证奖补政策。

对经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工作办公室认定授牌的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由县级财政按1万元/个的标准予以奖补;对经国家有资质认证机构认定授牌的有效期内富硒产品认证,由县级财政按1.5万元/个的标准予以奖补;所需资金从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奖补资金中列支。

以上政策如同时符合市级奖补要求的,可重复享受市级奖补资金。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蔬菜产业作为乡村振兴主要农业产业的重要地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保障人员和经费,定期研判工作进展,解决产业发展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推动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部门联动。

压实部门职责,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推进,县住建局负责基地质量,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材料质检、协助做好品牌培育,县商务局负责市场开拓,形成高质量发展工作合力。切实压实乡镇、村组属地责任,抓好地块落实、本土菜农动员、合作社组建、蔬菜基地监管等工作。

(三)强化资金保障。

统筹整合相关资金,保障蔬菜大棚奖补、设施建设、聘请技术人员等资金需求,按照基地建设进度及时拨付到位。同时,每年预算安排一定的蔬菜产业发展工作经费,用于蔬菜基地第三方评估、科技研究推广、技术培训、服务指导、乡镇绩效奖励及种菜能手、产业发展先进个人奖励等费用。

(四)强化督促考核。

将蔬菜产业发展列为乡村全面振兴行动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评分权重。注重日常工作调度,每月汇总各乡镇工作推进情况,实行每月一统计、每月一通报。连续3次通报位列后三名的乡镇,其主要负责同志作大会表态发言。对在工作中不重视,措施不实,没有完成任务、考核后三名的乡镇,按程序约谈所在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并取消其乡村全面振兴行动评先评优资格。

蔬菜种植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高科技为先导,坚持科学规划、区域布局、规模经营、集中管理的原则,用工业化理念新视角,推动蔬菜种植技术的大改进和蔬菜种植模式的大普及,促进生产方式转变,打造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现代农业标准化品牌,形成市场带动基地、基地联农户的产业发展格局,把农业发展园区建成海拉尔最大的蔬菜种植基地,带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使农民和企业从中受益,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通过实施该项目,进一步提高海拉尔区蔬菜产量和品质,培育一批农业产业化经营基地,打造一批绿色无公害蔬菜品牌,促进蔬菜规范化、标准化、设施化、集约化发展,促进项目区群众增收致富。

(一)经济效益。

蔬菜基地种植标准化示范200亩,亩增产8%,可有效地促进农民节本增收。

(二)社会效益。

通过蔬菜基地种植标准化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可培训农民技术骨干,普遍提高农户的科技素质,可以加快海拉尔区蔬菜产业化进程,实现蔬菜种植标准化、脱毒化、自给化、专用化,进一步抢占蔬菜市场,把奋斗镇建成全市最大的蔬菜种植基地。

(三)生态效益蔬菜基地种植标准化的大面积推广运用,使得农户化肥和农药施用量减少,生态系统化学污染减轻,毒害性物质积累和残留减少。极大地减少了农药、化肥对土壤、空气、水源的污染,同时也增加了植被覆盖,有利于海拉尔地区生态环境的改善和保护。

1、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在广泛收集资料、综合考察分析、科学进行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县情实际,从综合规范、良种推广、种植管理、害虫防治等方面入手,抓好组织实施工作,加强标准推广,实现科技成果转化,推动蔬菜种植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2、全面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相关镇和部门要抓住有利时机,采用各种方法,大力宣传蔬菜种植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建设的重要意义,发动群众,大力发展蔬菜种植产业,尽快将政府的决策变成群众的实际行动,为发展县域特色经济奠定良好基础。加大对蔬菜种植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建设工作的宣传和报道,扩大海拉尔区蔬菜种植标准化的知名度,促进特色产业发展壮大。

4、认真开展检查验收工作。在总结示范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蔬菜种植技术规范和操作技术规程,不断提升标准化水平。严格按照《国家质监总局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考核验收办法》,逐项进行自查完善和巩固提高,保证示范任务全面完成,并按时上报项目验收申请报告,迎接上级对海拉尔区蔬菜种植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的全面考核验收。

1、强化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海拉尔区蔬菜种植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由分管区长任组长,发改、科技、财政、水务、农业、质监等部门和奋斗镇及海拉尔农业发展园区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奋斗镇,具体负责项目立项、规划审核、组织实施、检查督促和验收等工作。各相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全面做好蔬菜种植标准化种植示范区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

2、明确责任分工。蔬菜种植标准化示范区项目是一项以标准为技术支撑的科技示范项目,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严格落实分工负责制,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形成职责分明、运转协调、反应迅速的组织保障体系。

3、强化技术保障,广泛组织推广先进适用新技术,加大示范区内农户的科技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培养一批种菜示范户和种菜大户。积极开展现场观摩交流活动,调动农户科学种菜的积极性,使所有种植户掌握蔬菜种植标准化及综合配套技术。

4、严格督促检查。蔬菜种植示范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汇同相关部门,严格项目建设考核,并定期对项目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按时完成阶段和年度任务的单位和有贡献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责任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蔬菜种植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今年中央1号文件我市实施意见,全面提升本市蔬菜绿色发展水平,根据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上海市乡村振兴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沪乡村振兴办〔20xx〕3号)和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关于加强20xx年市对区“三农”和“基本农田生态补偿”财政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沪农委〔20xx〕59号)要求,结合上海蔬菜生产实际,现制定20xx年蔬菜绿色标准化生产实施方案如下。

通过项目实施,本市主要蔬菜生产基地实现“两减两提”目标(减少化学农药用量、减少化学肥料用量、提高蔬菜品质和土壤质量)。“两减”:20xx年,化学农药较上年减少5%、化学肥料用量较上年减少5%。“二提”:一是产品质量水平不断提升,蔬菜绿色食品认证率不断提高;二是土壤质量不断提升,保护地设施菜田土壤退化问题得到有效改善。

蔬菜绿色标准化生产的主要任务是推广绿色防控技术、水肥一体化技术和生物炭土壤改良与修复技术,不断提高菜田土壤质量和生态安全,不断提高蔬菜质量,不断提高菜田的综合生产能力。

(一)推广绿色防控技术10万亩。推广光诱、食诱、性诱以及防虫网“四诱一网”等物理、生物防治集成技术,减少蔬菜病虫害发生的基数,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数量。

(二)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2万亩次。组织开展设施菜田水肥一体化新技术、新模式和新设备、新产品试验示范,集成示范喷灌、滴灌等水肥一体化技术;推广水溶肥等高效缓释肥,实现精准施肥,提高肥料养分利用率。

(三)推广生物炭土壤改良与修复技术2万亩次。通过增施生物炭,不断改善土壤理化性状,减少单位面积化肥投入量,提高土壤地力和可持续生产能力,促进蔬菜正常生长和改善蔬菜品质。

(四)打造绿叶菜规模化生产基地5万亩。按照产地环境良好、经营主体诚信、品种面积保证、栽培模式生态、档案记录齐全、产品质量安全、长效对接顺畅的要求,推进绿叶菜种植基地全面实施标准化生产,全面应用绿色高效生态栽培技术,确保地产绿叶菜自给率稳定在85%左右。

(五)启动5个蔬菜保护镇建设。开展保护镇农业专项规划编制,促进蔬菜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

聚焦蔬菜生产保护区,尤其是蔬菜保护镇,实施基地一般是已纳入上海市种植业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监管的设施蔬菜生产基地,重点支持已获绿色食品认证的绿叶菜生产基地。

蔬菜绿色标准化生产采用财政补贴方式,由各区根据实际安排资金,主要用于绿色防控技术、生物炭和水溶性肥料等推广补贴以及绿叶菜规模化生产建设、蔬菜保护镇建设补助。其中:

(一)绿色防控技术包括杀虫灯技术、性诱剂技术、食诱剂技术、防虫网技术、地布覆盖技术等。相关技术按市农业技术部门制定的有关规范实施,每亩补贴建议不超过300元。

(二)水肥一体化技术指在菜田中推广使用文丘里施肥器滴灌模式、比例式注肥泵滴灌模式、比例注肥泵喷灌模式等技术模式,通过水肥一体化专用设备,选用适合不同蔬菜品种及其生育期的水溶肥料种类进行追肥。水溶肥种类及使用方法按市级农业技术部门推荐使用,每亩次补贴建议不超过240元。

(三)生物炭土壤改良与修复技术是指在菜田里施用生物炭,利用生物炭提高土壤孔隙度、ph值、阳离子交换量和有机质含量等作用,提高土壤养分的有效性,从而促进作物生长,对土壤的理化性质具有明显的改良作用。每亩次补贴建议不超过500元。

(四)绿叶菜规模化生产基地建设是指全面实施标准化生产,推广应用生态栽培技术,绿色防控技术、机械化生产技术等,确保实现绿叶菜规模化生产基地产品质量100%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每基地补助建议不超过1000元/亩。

(五)蔬菜保护镇建设是指根据《关于推进本市蔬菜生产保护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保护镇编制农业专项规划,优化产业布局和品种结构,加大农业设施装备建设,推进信息化智能化管理,强化蔬菜产销顺畅对接。每镇补助资金建议不少于300万元。

各区和光明食品集团具体任务清单见附件。

实施主体:各区农业农村委和光明食品集团。

实施期限:20xx年3月—20xx年12月。

(一)抓紧编制方案。该项工作采用专项加任务清单的方式,由各实施区和实施单位根据任务清单和项目要求编制项目工作方案并择优遴选实施基地,工作方案在20xx年4月10日前向市农业农村委报备。

(二)积极落实资金。蔬菜绿色标准化生产相关扶持资金可在市对区均衡性转移支付中列支。各区要主动与财政部门沟通,积极争取和统筹整合相关资金,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资金保障。

(三)加强技术指导。建立技术指导员联系制度,对接实施基地,开展现场技术指导。落实好绿色标准化生产各项关键技术,帮助解决相关技术问题,确保技术措施到位。

(四)强化监督考核。要建立严格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相关财政纪律,确保专款专用。相关工作信息要及时上传上海市种植业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市农业农村委会同市财政局不定期对各区和相关单位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五)做好宣传引导。积极开展蔬菜绿色标准化生产宣传活动,依托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系列报道,树立一批示范典型,促进全市蔬菜绿色生产、土壤质量提升。

村级蔬菜产业发展方案

当前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也是春季农业生产的关键时期,为在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全面抓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稳定农业增收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六盘水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编制了《20xx年六盘水市蔬菜春季生产技术指导方案》。目前已将通知下达至辖区内四个县(市、特区、区)农业农村局,后续会将指导手册具体落实到每个有需要的农民或生产大户手中。

露地栽培的甘蓝类蔬菜3月中、下旬至4月上旬定植,瓜类、茄果类蔬菜4月上中旬断霜后定植,定植一般选在晴天上午进行,定植前要整好地,施足基肥,栽苗后要及时浇水,促进缓苗,缓苗后实行蹲苗,促进根系发育。耐寒性较强的速生蔬菜,如小白菜,可在3月中下旬进行大田直播。不育苗的豆类、瓜类、茄果类等喜温性蔬菜也可于4月上旬前后进行大田直播。

加强与重要城市、重点地区和疫区的沟通协调,根据市场需求,及时组织货源、协调调运、保障供应。对有条件组织销售的基地,结球甘蓝、大白菜、萝卜、花菜、胡萝卜、莴苣、青花菜、菜心等达到商品成熟的在田蔬菜,及时采收,整理、分级和包装,及时上市,增加供应。

冬季大部分地区土壤和空气的湿度较大,蔬菜存储损腐率较高,在冷链条件较为完善的基地,根据贮藏能力,对达到采收期的蔬菜,应选择晴天或阴天下午集中采收,采收时适当多留外叶,蔬菜采收后,及时进行分拣包装,入库贮藏,减少搬运次数,减少机械损伤,提高蔬菜商品率。

防止凝冻、阴雨、雨雪或倒春寒等灾害性天气的影响,及时剪去受冻的枯枝,提前增施磷钾肥,或叶面喷施0.2%的磷酸二氢钾溶液1-2次,提高植株抗寒能力;中耕培土,疏松土壤,覆盖稻草或秸秆,提高地温;已定植的早春果菜还应搭建小拱棚,将要定植的蔬菜可采用深窝栽培法,结合地膜加小拱棚栽培。

在田在土的正直生长期的豌豆、蒜、葱、芫荽、菠菜莴笋等蔬菜,及时中耕、松土、除草,追施肥水,合理增施磷钾肥,增强植株抗逆性;对于长势弱的.植株,追腐殖酸、黄腐酸、聚天门氨酸等可溶性有机肥料,或鱼蛋白、生物菌肥,沼液等,促进根系生长,恢复植株长势。

重点加强软腐病、霜霉病、病毒病、根肿病等病害的防治,虫害防治菜青虫、蚜虫、黄曲跳甲等。及时清理老叶、病叶、病株、病果;采用土壤调理、免疫诱抗,灯光诱控,性诱剂诱控;必要时选用高效低毒农药进行防治,如软腐病选用噻霉酮、氯溴异氰尿酸等;霜霉病选用银法利、普力克、丙森锌等;病毒病选用香菇多糖、宁南霉素、氯溴异氰尿酸等;根肿病发病初期用碧净+碧护+安融乐灌根或喷淋茎基部;菜青虫等鳞翅目害虫选用甘蓝夜蛾核型多角体病毒、短稳杆菌等;药剂喷防宜在晴天上午进行,注意安全间隔期,避免农残超标。

不误农时,抓紧利用现代化温室、塑料大棚为春夏季蔬菜储备优质壮苗。做好育苗设施维护管理,检查育苗大棚的密闭性,及时对受损的棚膜进行补修,必要时搭建小拱棚,增加棚温,加强保温防寒。尽量用嫁接育苗、基质育苗、精量播种等先进的育苗技术,苗床温度保持白天20~25℃,夜间12~16℃;苗床湿度干见湿为宜,通风在中午前后气温较高时进行;可通过补光、控水、施用阿速勃钙镁600倍液+磷酸二氢钾300倍液等方式,有效调控植株生长,抑制秧苗徒长,培育壮苗。

做好生产指导和技术服务,适当扩种速生蔬菜面积,包括芹菜、生菜、菠菜、菜心等种类,丰富疫情防控期间急需蔬菜品种和类型,满足市场需求,保障蔬菜均衡供应。

做好夏秋蔬菜管理。

合理安排品种茬口,针对夏季多灾的气候特点,多安排一些市场适销的空心菜、伏白菜、丝瓜等耐高温、抗雨涝品种;加强田间管理,采用高畦栽培,清沟排水,及时追肥,以“少量多次”为原则,追肥可结合灌水进行,延长采收期;在加强田间管理的基础上,利用性诱剂、杀虫灯等诱杀成虫、防虫网覆盖以减少成虫产卵机率,利用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进行病虫害综合防治。

加大蔬菜产品检测力度,重点将蔬菜生产企业、合作社和生产大户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对运往疫区和本地的蔬菜,鼓励企业、合作社和生产大户自检,结合农业农村部门抽查式,对基地蔬菜进行检测。坚持检打联动,发现不合格蔬菜产品的,一律通报并立案查处。实行产地准出制度,产品合格后上市。

蔬菜生产者要增强防护意识,分时段安排务工人员,体温检测后,分时段、分散式进行田间作业,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全程正确佩戴口罩,生产工具专人专用,定时消毒,勤于洗手,蔬菜交易时佩戴口罩和护目镜,转账收费,确保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如有发现疑似病例,不能带病工作。

蔬菜种植实施方案

根据天津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体部署,紧紧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原则,以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为引领,以“保能力、保增收、保安全、保生态”为目标,按照确保“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有效落实,绿色生态和效益提升并重的思路,突出“绿色、精品、高效”的发展导向,全力推进设施农业建设,提升蔬菜等高效经济作物生产能力,满足城乡居民个性化、多样化、高品质化的消费需求。

(一)保障供给与调优结构同步。在确保市场供应基础上,通过调优种植结构,合理安排茬次和品种,不断丰富市场供给。逐步调减传统、零散的低端设施,增加优势产品、绿色产品的规模化规范化生产能力,既满足消费者需求,防止因生产能力不足导致市场供应短缺,又保障农民利益,防止因短期个别品种生产过剩,导致“价低伤农”,通过不断优化结构,提高种植效益。

(二)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结合。突出政府在推动设施农业发展中的引导作用,通过财政、金融、保险等多种扶持方式,引导产业良性发展。同时,切实发挥产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市场主体作用,有效提升其盈利能力,提高产业化发展水平。

(三)产业发展与主体增收共进。为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在制定扶持政策、推动产业发展中既要注重扶持新园区,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以点带面,不断拓展农业功能,发挥多重效益;又要兼顾传统农户生产条件的改善,鼓励小农户升级为家庭农场,做实做强特色农产品生产主业,切实增加农户直接种植收益,让广大基层农户享受产业化发展带来的效益。

(四)扩大面积与提高质量并重。既要着力扩大新建设施农业面积提升产能,又要做好现有设施的提升改造,进一步稳定现有各类设施农业面积,同时不断提高产品品质和质量安全水平,提高品牌农产品销售覆盖率,有效缓解市场需求与供给之间的矛盾。

(五)创新发展与专业服务协同。既要注重产业科技创新,做好新品种、新技术研发和成套技术引进推广以及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科技水平;又要抓好病虫害统防统治、储藏保鲜和市场营销等专业化社会服务体系建设。通过科技创新与专业服务的协同发展,切实提高全市整体产业水平。

(六)耕地保护与设施建设兼顾。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守住耕地红线。按照防止耕地“非粮化”相关要求,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要重点用于粮食特别是口粮生产,在确保粮食安全基础上,引导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合理使用一般耕地发展设施农业,严格控制耕地转为其他类型农用地。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设农业设施。

根据全市蔬菜产业的区域特色、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和生态承载能力,坚持科学规划、主体自愿、实事求是的工作基调,以转方式、调结构、带基地、增效益为重点,通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改善生产条件,提升技术水平,延伸产业链条等措施,重点打造一批规模化设施生产基地。计划20xx年全市新建20万亩设施农业以设施种植为主,并创建一批特色鲜明的设施农业生产基地;打造一批市场知名度较高的设施农业品牌;培育一批市场竞争力强的设施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提升“菜篮子”供给保障能力,助力我市乡村产业振兴。建设设施农业应在严守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确保耕地保有量和粮食安全的前提下合理选址,不破坏耕地耕作层的种植设施可以使用一般耕地,破坏耕地耕作层的设施农业用地应不占或少占耕地,避让永久基本农田,严格管控耕地向其他农用地转换,禁止闲置、撂荒,按照防止耕地“非粮化”的有关要求,引导设施农业按照规划进行布局建设,防止无序发展。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设施农业用地管理要求实施备案和监管,严禁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业用地用于非农建设。

在统筹考虑各涉农区基本保障型菜田面积、产业发展条件和资源禀赋的基础上,20xx年全市20万亩以种植业为主的新建设施农业任务分解如下:蓟州区3万亩,宝坻区3.5万亩,武清区5.5万亩,宁河区3万亩,静海区2万亩,东丽区0.5万亩;津南区0.5万亩,西青区1万亩,北辰区0.5万亩,滨海新区0.5万亩。

20xx年我市设施农业(种植业)的主推棚室类型主要包括以下五类:

(一)智能连栋温室。指用于进行工厂化作物栽培,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配备有加温、遮阳、通风降温、湿帘风机降温或喷雾降温、微灌或滴灌等系统,以及智能自动化控制设备,适合于规模化的机械作业和生产管理。此类棚室投资大,管理要求高,主要用于展示和示范,由各涉农区结合实际,鼓励有实力的大型企业投资建设。此类温室建筑面积应不少于占地面积的40%。

(二)装配式(可移动式)日光温室。一般由镀锌钢结构骨架,特质保温材质墙体及保温棉被等主要结构材料构成,以拼接方式安装,具有安装与拆卸方便快捷,可重复安装使用、可回收再利用等特点的,可进行作物越冬生产的日光温室,是保障冬淡市场供应的重要棚室类型,一般配建有缓冲间(看护房/耳房)。此类温室建筑面积应不少于占地面积的40%。

(三)节能日光温室。指三面有墙体(砖混或土墙结构),具有采光、保温和蓄热结构的农业生产设施,并加装保温被、电动卷帘机,能进行越冬生产的单屋面塑料薄膜温室,是保障冬淡市场供应的重要棚室类型,一般配建有缓冲间(看护房/耳房)。此类温室建筑面积应不少于占地面积的40%。

(四)保暖式钢骨架大棚。指四面无墙体,采用加固钢骨架结构(南北向),棚室中间建有支撑立柱,并加装保温被、电动卷帘机的新型棚室。一般用于春提前和秋延后季节栽培,更适合于机械化作业。此类大棚建筑面积应不少于占地面积的70%。

(五)钢骨架大棚。指采用钢骨架结构,四周无墙体,只有塑料薄膜覆盖的棚室。一般用于春提前和秋延后季节栽培。此类大棚建筑面积应不少于占地面积的70%。

(一)完善资金保障。按照市场化原则,设施农业建设将以经营主体投入为主,各级财政可给予适当补助。为支持我市设施农业加快发展,将采取多方发力共同筹措资金的方式推进设施农业建设任务落地落实。一是财政资金投入,市财政按照亩均5000元标准予以引导,并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对区级实施方案的审核结果,按照“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下达各涉农区统筹使用。二是担保机制介入,充分发挥我市现有涉农融资担保机制优势,在规定额度内向设施农业借款主体提供担保服务。三是金融元素注入,拓宽现有农业龙头企业财政贷款贴息政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鼓励创新金融模式,撬动金融资本投向设施农业。四是社会力量引入,引导融资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强的农业企业与各涉农区深度合作,并积极整合现有支农政策,促进设施农业发展。

同时,各涉农区作为建设主体,要充分发挥自主权,在精准选择市级扶持政策,用好市级资金的基础上,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在确保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加强在设施农业建设方面的投入,因地制宜创新扶持模式、扶持措施,形成政策合力,确保完成建设任务。

(二)做好用地保障。按照《市规划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指导各涉农区做好设施农业用地保障,明确各涉农区在确保完成粮食安全考核任务前提下,新建装配式(可移动式)日光温室、保暖式钢骨架大棚和钢骨架大棚等不破坏耕地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可以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不需要补划;破坏耕地耕作层,但由于位置关系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在补划同等数量、质量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按照有关规定完成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后,允许使用永久基本农田。同时,为解决控沉区水源转换等设施用地需求,将其辅助设施比例由不超过10%调整为不超过12%,有效满足集雨储水、水处理及节水灌溉等辅助设施用地需求。

(三)强化用水保障。针对各涉农区不同情况和设施农业用水需求,市农业农村委与市水务局密切配合,共同督促各涉农区坚持立足当地,节水优先,总量控制,优化配置,做到四水齐抓(天上水、地表水、地下水、外调水),同时,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有效做好设施农业用水保障。一是对蓟州区全境和宝坻区、武清区、宁河区北部等非超采区,合理开发利用浅层地下水、地表水等水源,保障用水需求。二是对超采区具有浅层地下水资源的武清区大碱厂、泗村店、黄花淀、汊沽港等镇;北辰区双街、双口和青光等镇;西青区辛口、张家窝等镇;静海区台头、王口、子牙、独流、梁头等镇,通过合理开发利用浅层地下水资源和地表水等水源,解决用水需求。三是抓好超采区不具备浅层地下水源区域的水源转换工程和节水工程建设。由市水务局指导各涉农区做好南水北调、水库增容、主干河道、沟渠提升改造(斗口以上)等大型水利工程建设,做好全市范围的水系贯通。由市农业农村委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指导各涉农区抓好田间水利设施提升改造(斗口以下),配套建设田间水源转换设施,切实抓好农艺节水,加大集雨水窖、储水罐(池)推广力度,有效保障用水需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市级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制,充分整合我市土地、水利、财政、金融、税收、科技、交通、电力、物流、教育、人才等各类扶持政策措施,共同推动20万亩设施农业建设任务的有效落实。市农业农村委作为设施农业建设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推动、技术规范制定、区级实施方案审核、绩效管理、考核验收以及债券利用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筹集市本级设施农业建设引导资金,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管理,以及指导债券发行工作。各涉农区统筹市财政引导资金用于扶持本区设施农业项目建设,区农业农村委负责项目组织申报、审查核实、验收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专项债券项目申报、立项、实施及监督管理等工作;区财政局重点负责审核项目安排的重复性。

(二)强化项目统筹。各涉农区要根据年度建设任务,在确保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制定本区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明确设施农业建设内容和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并于本方案印发之日起一个月内,将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后的区级项目实施方案报市农业农村委审核。各涉农区应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以保证设施农业相关政策宣传、检查验收、资金审计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强化指导服务。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在关键农时季节,及时开展现场观摩、集中培训、巡回指导等,提高蔬菜栽培管理水平,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同时,积极做好市场价格、供需形势、销售渠道等相关信息服务,引导农民合理安排生产,促进产销衔接。

(四)强化监督考核。市农业农村委将制定考核方案,定期对各涉农区建设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调度,及时掌握全市设施建设进展情况,并会同市级各有关部门不定期对建设单位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组织各涉农区开展互查互看,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各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本着“花钱要问效、无效要问责”的原则,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政策,对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并提请审计部门将其作为审计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重点内容之一,确保资金花在刀刃上,花出效益来。

竹产业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竹林资源是我市的特色优势资源,竹产业是我市的重要支柱产业。为贯彻落实南平市加快竹产业发展行动计划,进一步科学培育竹林资源,增强笋竹加工、流通企业创新能力,加快竹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提升竹产业化经营水平,根据《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平市加快竹产业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南政综(20xx)1号)精神,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按照“提一、攻二、育三”的竹产业发展思路,到20xx年,全市竹业总产值达400亿元以上,其中一产产值35亿元,二产产值320亿元,三产产值45亿元(详见附件1)。力争20xx年实现竹产业400亿元产值目标。分两个阶段推进实施:第一阶段(集中发力阶段,20xx—20xx年)。从20xx年起连续三年,每年新建丰产高效竹林3万亩,累计建成丰产高效竹林面积51万亩以上。加大招商选资力度,新上一批有市场前景、产品附加值高、规模大的笋竹加工企业在我市落户。启动竹文化旅游项目建设。第二阶段(持续发力阶段,20xx—20xx年)。以企业规模化、产业化、集团化“三化”建设为依托,发展笋食品、竹板材、竹餐橱用具、竹炭、竹工艺品、笋竹生化产品等六大类产品生产基地,逐步建成资源相对充足、加工利用率充分、竹文化旅游和笋竹商贸活跃,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产业新格局(详见附件2)。

二、科学培育竹林资源。

以建立优质、高效、可持续经营的竹林资源体系为目标,稳定现有毛竹林面积,着力提高单位面积的产量和效益,适度发展雷竹,到20xx年雷竹面积达2万亩,其中20xx-20xx年新发展雷竹面积5000亩(详见附件3)。以省现代农业(竹业)发展资金项目和南平市节能减排毛竹林优化改造基地建设为依托,开展竹林丰产培育和低产改造,落实竹林丰产培育任务(详见附件4)。大力发展林下经济,鼓励利用竹林空间,种植金线莲、黄精等中药材和套种无患子等阔叶树,养殖牧鸡等家禽和野生鸟类。力争到20xx年林下种植类基地涉及竹林面积1万亩,林下养殖类基地涉及竹林面积0.5万亩。以竹山机耕路、水利灌溉、施有机肥料和套种无患子等年度示范任务为抓手(详见附件5),毛竹林培育重点推广竹阔混交林经营、竹山引水灌溉、施有机肥料、生物防治病虫害等绿色生态培育新技术,保护毛竹林内的阔叶树,实施毛竹林岗顶营造防火林带项目战略,开展毛竹纯林内人工套种阔叶树,新建竹山机耕路一侧和竹山灌溉蓄水池四周套种无患子等阔叶树,有水源条件的毛竹林山场建立灌溉设施,开展竹山灌溉,调节竹山土壤水肥状况,全面推广施有机肥料和生物防治病虫害,力争到20xx年发展竹阔混交林30万亩,竹山灌溉面积10万亩,施有机肥为主的配方施肥面积5万亩,基本实现竹山道路网络。

对毛竹林内种植阔叶树每亩达40株(新建机耕路一侧和竹山灌溉蓄水池四周套种阔叶树按40株折1亩计算),按生态修复补助标准予以补助。毛竹林岗顶种植阔叶树宽度16米,连续长度1公里,种植密度167株/亩,按防火林带建设补助标准予以补助。在松溪、建溪、崇阳溪沿线地势较高河滩地、山坡下部的平坦空地,老化荒芜的柑桔地和房前屋后,因地制宜推广雷竹种植,实行集约栽培,把好新造雷竹林苗木、水肥、覆盖“三关”。对新造雷竹成片面积达5亩以上,亩均种植雷竹60株、当年成活率在85%以上的,经当年年底验收合格后,给予每亩一次性补助300元。鼓励未列入规划种植任务的乡镇、街道发展种植雷竹,经验收合格后,给予同等补助。在房道镇西际村(毛竹)、东峰镇井岐村(雷竹)、小桥镇后塘村(毛竹)和迪口镇迪口村(毛竹)等4个村建立4片集设施、科技示范和生态旅游于一体的现代竹业科技示范园,示范带动全市竹林资源培育上新水平。从20xx年起至20xx年,对达到建设标准的现代竹业科技示范园,除享受南平市竹产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或省现代竹业项目的资金补助外,市政府每年每片给予补助10万元。每个乡镇、街道应择优建立1片竹林示范片,每个乡镇示范片毛生林面积不小于200亩、雷竹等小径竹不小于100亩,每个街道示范片毛竹林面积不小于100亩、雷竹等小径竹不小于50亩。(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财政局、林业局)。

三、推动产业集中集聚。

每年整合安排不少于20xx万元资金建立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项用于竹产业的产业研究、规划、培育、推广、品牌建设及竹林碳汇实验示范区建设等。不断完善笋竹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功能,积极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向园区聚集,加大项目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引进一批规模大、实力强、科技含量高、管理先进、产品市场占有率高的笋竹加工企业投资落户,把笋竹城建成全国具有较强影响力的笋竹产业集群。对新引进的竹产业企业,在税收、用地等方面优惠政策按《中共建瓯市委、建瓯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兴工强市”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瓯委〔20xx〕16号)的规定执行。凡获国家名牌、中国驰名商标称号企业项目落户产业项目区,竣工投产后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建立建瓯市竹产业展示馆,把我市笋竹资源、笋竹加工企业及其笋竹产品通过实物、文字图片、影像等形式集中展示,对外宣传,扩大影响。充分利用现有产业基础,加强外引内联,通过龙头企业增资扩产、中小微企业成长壮大和招商选资新上一批项目,完善产业布局和产业链延伸,推动竹产业全面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雷竹开发,对创办雷竹笋加工、雷竹专业合作社和建立雷竹笋销售市场的企业,在用地、用电、贷款、办证等方面给予优先办理。(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财政局、经信局、商务局、农办、笋竹城管委会、林业局)。

四、精心培育龙头企业。

确定“两重两新”培育机制,建立分类评估机制,根据行业中的影响力、财政贡献率、产品在整个产业中的比重等指标,确定重点行业及龙头骨干企业名单;根据竹产业细分行业发展的态势、企业产品创新能力、即将投产的新项目等情况,确定新兴行业及新兴企业名单。对列入“两重两新”培育对象实行“一企(业)一策”,重点扶持。用好用足中央和省上、南平扶持原中央苏区县、国家节能减排示范城市、循环经济示范城市、低碳试点城市、扶助小微企业、发展现代竹业的有关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合作社,积极帮助策划项目争取资金支持。加快推进上下游企业之间、生产企业与研发机构之间的强强联合,鼓励和帮助竹加工企业通过联营、合并、兼并等方式组建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企业集团,整体包装上市,利用资本市场发展竹加工产业。对于法人实体和注册地在建瓯市范围的工业企业在深交所和上交所上市后,企业税收在建瓯市交纳的,给予重点奖励。(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经信局、财政局、发改局、林业局)。

五、强化科技支撑体系。

积极引进和转化一批先进、成熟的科技成果和适用技术,不断提高竹产业发展的科技含量,加快推进竹产业转化升级。发挥竹产业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器平台作用,加强与科研院校对接合作,建立产业技术研发中心和实验室等,特别是加快推进我市与厦门大学共建“海西竹产业工程技术中心(基地)”,建设“五大工程实验室”(竹材料工程、竹食品工程、竹能源化学品工程、竹工艺品工程、竹文化与健康工程)和竹产业技术中试基地、竹产业人才培养基地和竹产品分析检测中心“三大公共服务平台”,提升竹产业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能力,延伸产业链,推动竹产业创新发展。加快省竹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建设步伐,建立笋竹产品质量标准体系,促进我市笋竹产品朝标准化生产方向迈进。对被评为省优秀新产品奖、省科技进步奖、国家级科技进步奖的竹加工企业按《中共建瓯市委建瓯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兴工强市”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瓯委〔20xx〕16号)的规定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科技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经信局、财政局)。

六、实施品牌带动战略。

积极鼓励企业争创品牌,打造品牌,发挥品牌效应。加大目前我市笋竹产品已获得“福建省著名商标”、“福建名牌产品”、“有机食品”、“绿色食品”等品牌称号的产品宣传,提高知名度,扩大市场占有率。积极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和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龙头企业,提升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带动竹产业快速发展。通过品牌创建,赋予笋竹产品更高的品牌价值和文化内涵,提高附加值。对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福建省著名商标、福建名牌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竹加工企业按《中共建瓯市委建瓯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兴工强市”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瓯委〔20xx〕16号)的规定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局、经信局、财政局、市品牌创建办)。

七、加大金融扶持力度。

金融机构要把竹产业作为信贷重点,制定具体的金融扶持政策,逐步拓宽金融服务领域,扩大信贷规模,降低贷款门槛,扩大对符合条件笋竹生产、加工、销售企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的授信额度,优先安排贷款资金,最大限度地执行优惠贷款利率。创新开展竹林抵押贷款,对毛竹林连片面积达到300亩以上或雷竹林50亩以上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企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绿瓯农林发展公司优先给予林权抵押贷款担保。(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行建瓯支行,市农办、林业局、绿瓯农林发展公司)。

八、大力开发竹林旅游。

开发竹林旅游,提高竹林综合效益,选择条件较好的竹林作为农业休闲观光旅游项目加以开发。举办以竹文化为主题的竹生态旅游节,打造“竹林生态旅游”品牌。鼓励开发“竹园游”、“竹家乐”等竹林旅游,将条件成熟的竹林(园),列入我市一、二日游精品路线,扶持申报星级乡村旅游项目。在房道镇西际村建设以“竹生产、竹观光、竹体验、竹养生、竹文化”为内容的复合型休闲养生旅游项目——“千竹园”景区。以合福高铁开通为契机,开辟竹旅游精品线路,并与根艺城、北津湖、万木林、归宗岩等景区对接,延伸旅游产业链。(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发改局、规划建设和旅游局、林业局)。

九、完善商贸流通建设。

整合资源,合力打造全国最大的笋竹交易中心,完善中心的各项功能,引进“互联网+”,建立o2o电子商务模式,促进产销对接,形成实体店与电商同步运行的交易平台,并为笋竹产业发展提供政策、信息、技术服务。倡导绿色消费、绿色生产,争取将竹地板、竹胶板列入“建材下乡”名录,将竹产品纳入绿色建材采购目录,将竹质办公家具纳入政府采购范畴,充分挖掘竹产品市场消费潜力。本市政府类项目(办公用品、基建、装修等)必须优先使用竹材;景观工程设计方案中,竹景观必须占景观工程量的20%以上。企业类项目,项目主管部门要从低碳环保可持续和建设优雅竹城的角度,大力宣传、引导项目业主单位和采购机构广泛使用竹材。(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经信局、规划建设和旅游局、财政局)。

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建瓯市竹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市政府办主任和市林业局局长为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市竹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协调解决竹产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市竹产业办,设在市林业局),成员由林业、财政、科技、发改、经信、规划建设和旅游、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督查室等单位人员组成,负责贯彻执行全市竹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制定发展规划,分配年度发展计划,组织考核验收,承担日常管理工作。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要从竹产业发展形势和创建绿色生态经济强市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加快竹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性,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凝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在全市上下形成推进竹产业发展的合力。落实挂点帮扶制度,凡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竹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指定一名市领导挂点联系,所在乡镇和引资单位全程跟踪服务;选派专业技术人员挂点扶持竹产业发展,选派人员享受重点项目服务政策,并在评先评优中给予优先考虑。

十一、实行目标考核管理。

将竹产业发展纳入全市创业竞赛和绩效考核的内容,根据各乡镇(街道)和部门实际,制定相应的目标任务。由市竹产业办下达每年竹林培育、招商引资、龙头企业培育等建设任务。竹产业办联合有关部门对乡镇(街道)加快竹产业发展任务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促检查,定期通报情况,每季度公布考评成绩、名次,给予奖励。对考评综合评分60分以下倒数三名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和处罚。

蔬菜产业发展方案

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突出巩固粮食生产的精神,切实加强农业技术指导,抓好农业科技推广和普及,努力实现农业生产新突破,帮助农民增产增收。

1、科学规划调整产业结构。按照宜粮则粮,宜棉则棉的原则,调优农业结构,提高农业效益。粮食生产扩种双季稻,攻单产增总产,控制直播消减一季,提升粮食生产水平。棉花生产稳面积攻单产,推广棉田套种。蔬菜生产推广大棚时令蔬菜,大力发展无公害蔬菜。

2、突出粮食生产。以红星、潘家、星光、下高四大板块以及华钱路沿线为重点,实行集中育秧,严格压单扩双控直播,不能出现一丘一季,一块直播,一处抛荒。其余区域鼓励实行集中育秧、压单扩双控直播,提高种粮效益。

3、稳定棉花生产。推广棉田套种技术,努力提高棉花单产,增加种棉效益。一是做到因地制宜,合理规划,连片成块区域化种棉,杜绝旱水田杂花种植。二是大力推广棉田套种技术,提倡棉田套种豆角、辣椒、西瓜等增加覆种提高效益。三是推广棉田测土配方施肥,提高肥料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四是开展综合防治病虫,逐步推广统防统治。

4、巩固蔬菜产业。发挥城郊优势,扩种蔬菜,大力发展大棚时令蔬菜,确保无公害蔬菜生产。重点提升治河居委会、红光居委会500亩大棚反季节时令蔬菜的品质和产量。

1、搞好农业科技培训。坚持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印发科技资料和病虫情报到村、组、农户。

2、搞好广播技术指导。根据农事季节坚持每周三开好农业生产广播会,抓住各个生产环节及时指导全镇农业生产。

3、搞好作物病虫测报。在全镇范围建好6个固定观察点,搞好病虫测报,并及时发布病虫情报指导全镇搞好病虫防治,把病虫危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4、推广十项农业新技术。

1、加强领导。镇成立农业生产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农业副镇长任副组长,农技推广中心人员、各村村主任为成员。由农技推广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全镇农业技术指导和推广服务工作。

2、加强服务。农技人员、各村主任要经常深入田间地头,搞好技术指导服务。要主动服务、耐心细致,针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对症下药,为群众排忧解难。

3、加强考核。镇农业生产服务领导小组按照工作职责要求,根据各村场农技服务指导情况进行工作考核,对工作成绩出色、群众满意度高的人员,纳入年度表彰。

蔬菜种植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促进设施农业绿色高效发展的指导意见》(京政农发[20xx]157号)、《北京市设施农业发展以奖代补实施办法(试行)》(京政农函[20xx]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稳定我区蔬菜生产面积,切实推动通州区设施蔬菜增产能、优结构、促质量。结合本区实际,以绿色发展、优质安全为导向,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开展宜机化、智能化高效柔性日光温室、连栋塑料大棚和单栋塑料大棚建设工作,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促进设施蔬菜产业布局更加合理,设施结构更加优化,技术装备更加现代,产业体系更加完善,应急保障更加有力,涌现一批经营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较大程度实现设施提档换代、结构优化,全面提升设施的机械化、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稳步提升蔬菜生产能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大力提振从业者的发展信心,让设施农业成为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支撑、“菜篮子”保供稳价的重要保障。

(一)主体自建、先建后补的原则。项目申报主体具有自愿投入建设的积极性,设施建设必须符合本方案所规定的建设标准,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二)同步推进、分类定补的原则。高效柔性日光温室、连栋塑料大棚和单栋塑料大棚同步纳入补贴范围,按不同设施类型实行差异化补贴。

(三)定型设标、先批后建的原则。按照相关棚室类型的建设标准,结合申报主体实际条件,建设经济、实用的设施类型,先申报确认,审核通过后方可施工建设。

(四)主体申报、镇级审核、区级验收的原则。按照主体申请、乡镇初审、区级联审统一验收的程序进行。

根据设施农业用地要求和设施建设标准,结合各建设地点自然条件,坚持科学实用、结构合理、材料设备质量可靠的原则。全面优化温室结构和环境调控性能,适应机械化、智能化、水肥一体化、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等作业需求。开展高效柔性日光温室、连栋塑料大棚和单栋塑料大棚建设工作,确保蔬菜实现周年化生产。主要建设要求如下:高效柔性日光温室建设指标要求:一是温室长度不低于70米,后墙高不低于4.3米,脊高不低于6.1米,温室跨度不低于12米;二是温室缓冲间面积控制在15平方米以内;三是后墙及山墙建议采用内外两层编织膜抗老化面料,中间填充两层喷胶棉保温层;四是棚膜建议采用0.15mm无滴、消雾po膜,透光率90%以上;五是温室建设使用材料为国标以上,主体结构安全使用寿命不低于10年。连栋塑料大棚建设指标要求:一是跨度8米,建议不低于9跨;开间5米,建议不大于10开间,具体跨数及开间数根据地块实情可适当调整,肩高建议不低于4.6米,顶高6.6米,门高应大于2.5米,全钢架结构,单栋建设面积不低于5亩;二是大棚顶部及四周均采用厚度0.15mm以上农业专用薄膜覆盖,薄膜应具有质轻、韧性好、透光率不小于90%(新膜单层)的要求;三是棚室建设使用材料为国标以上,主体结构安全使用寿命不低于10年。单栋塑料大棚建设要求:一是长度不低于70米,脊高不低于4米,肩高1.8米,跨度不低于10米,全钢架结构;二是大棚两侧留有自然通风口,采用电动卷膜方式;三是采用0.13mm厚以上无滴薄膜,透光率90%。具体建设内容、设计要求、建材标准等详见《通州区蔬菜生产设施建设指南》(以下简称建设指南,附件4)。

(一)建设申请。

1.申请主体。

申请主体具有承担自筹资金的能力,有建设积极性,可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镇级土地联营社(公司)、镇级农场、个人种植户(优先支持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范围内的申报主体),并承诺项目建成后用于蔬菜生产。

申请主体要求:申请主体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需在通州区工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且从事农业种植生产经营达三年以上(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范围明确标注蔬菜生产,农作物种植等相关内容);设施建设政策出台后,申报主体为新注册农业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需在通州区工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且企业法人为通州区户籍;个人种植户需为通州区户籍。

2.申请条件。

(2)新建设施项目地块需为耕地;

(3)农业设施因损毁等原因已不具备生产条件需进行翻建的项目,地块按原地类管理;

(4)申报主体为个人种植户,土地承包面积需集中连片达3亩以上,设施建设面积达1亩以上的可进行项目申请;申报主体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镇级土地联营社(公司)、镇级农场、村集体的,土地承包合同面积需集中连片达50亩以上,设施建设面积达10亩以上的可进行项目申请;(低收入村、经济薄弱村根据实际情况一事一议。)。

(6)三年内未出现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3.申请程序。

(1)填写申报书(附件1)并附园区平面图、设施建设布局图、法人证明材料、土地承包合同、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加盖公章(或摁手印),一式三份上报至乡镇政府农业主管部门。

(2)乡镇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对项目内容、建设地点、是否符合乡镇农业发展规划、土地承包合同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主管镇长签字并加盖政府公章,一式三份报区农业农村局进行核查、审定、备案。

(3)区级聘请第三方测绘服务公司对乡镇上报的项目地块进行测绘,包括项目用地平面图(含生产设施建设用地范围)、用地测绘钉桩结果(含矢量坐标,生产设施用地范围)和土地性质。区农业主管部门将测绘结果提交至区级联审会进行数据审核。

4.区级联审。

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区财政局、区规自分局及各相关部门对上报项目进行联合审核。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核实项目建设内容、技术的可行性、布局的合理性,审核是否符合农业发展规划,是否符合用地规定;区规自分局负责核查用地范围及土地性质、占用耕地情况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情况,核实项目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等情况,对审核通过的项目出具审核意见(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图);区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的拨付,并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联审合格的项目,需在乡镇完成备案后,方可启动建设。

5.材料存档。

乡镇政府负责项目申报书、建设方案、测绘结果及区级审核意见等材料的存档工作,并报备区农业农村局与区规自分局。

(二)验收与监管。

1.申请验收。

项目申报主体建设工程按期完工并已开展蔬菜生产后,向乡镇农业主管部门提交书面验收申请(附件2),经乡镇农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区农业农村局。

2.组织验收。

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区财政局、区规自分局、项目申报主体所在乡镇农业主管部门、监理公司等进行联合验收。

3.验收标准。

按照蔬菜生产设施文件要求及建设指南中规定的标准进行验收,凡建设材料、技术参数未达标的,视为验收不合格;超过验收时间未完成全部建设工作的,不予验收。对不符合竣工验收要求、建设方案要求、擅自变更建设范围的,由乡镇政府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方可申请竣工验收。拒不整改的项目取消相关区级政策支持,并追究违法经营者的责任。

4.验收审核。

项目验收合格后,申报主体、乡镇主管部门、监理公司填写验收表(附件3),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报送区农业农村局。

5.建设监管。

(1)区级聘请第三方监理公司进行全程监理,并提供建设前后影像资料、监理日志、监理竣工报告等相关材料。经营者须严格按照建设方案进行施工建设,并接受监理公司的监管,监理公司现场核查是否符合建设方案确定的内容。

(2)未经乡镇政府备案的项目不得动工建设。擅自动工建设的,由乡镇政府责令停工停建,限期拆除整改,并追究违法经营者的责任。

(3)发现违法违规的项目,区规自分局、区农业农村部门将通报项目主体及责任人,纳入违法建设和违法经营黑名单,同时纳入全市失信人员名单和负面清单,并由乡镇政府责令限期整改。

(三)建设要求。

1.质量标准。

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申报类型棚室建设标准进行施工建设,确保棚室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等工作顺利开展。区农业农村局委托专业监理进行全程监督管理,保证棚室建设的质量安全。

2.安全保证。

在棚室建设过程中做好人员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棚室牢固及作业人员的安全。

(一)补贴程序。

建设补贴以项目形式进行管理。项目验收通过后,由区7农业农村局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至项目申报主体所属乡镇,由乡镇拨付至项目实施主体。补贴资金分两年拨付,第一年验收合格的项目拨付补贴资金总额的60%,第二年项目实施主体建设的设施必须正常生产蔬菜且验收合格后,拨付补贴资金总额的40%。

(二)补贴标准。

申报主体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人种植户的补贴标准为:高效柔性日光温室200元/平米,连栋塑料大棚150元/平米,单栋塑料大棚33元/平米;申报主体为村集体、镇级土地联营社(公司)、镇级农场的补贴标准为:高效柔性日光温室260元/平米,连栋塑料大棚200元/平米,单栋塑料大棚46元/平米。

(三)相关补贴政策。

项目建设主体,可享受农业领域贷款贴息等金融扶持政策,给予贷款利息补贴及担保费补贴的政策。项目中生产设施的配套装备可享受水肥一体化、农机补贴及相关政策。

(四)补贴资金要求。

补贴资金拨付到乡镇后,严格按照补贴标准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农户补贴资金实行“一卡通”或“一折通”,企业资金、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镇级土地联营社(公司)、镇级农场补贴资金通过银行转账发放,禁止发放现金;乡镇政府不得挤占、截留补贴资金,禁止用于抵扣其他费用,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一)申报时间。

20xx年7月,乡镇将审核通过的本辖区申请表、汇总表等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

(二)核查时间。

20xx年8月,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单位对乡镇报送的申报主体材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核查。如发现提供不实信息、弄虚作假等情况,将取消申报主体的申请资格。

(三)验收时间。

20xx年11月,按项目工程进度随完工随验收。

(一)加强宣传,积极推进。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布署,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组织村级干部、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等召开培训会,确保设施补贴政策宣传到位,补贴工作有序进行。同时乡镇主管部门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时间完成申报、验收工作。

(二)全程督导,严控质量。

加强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监理公司进行全程监理,确保棚室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棚室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建设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建好的设施牢固、经济、实用。同时棚室建设过程中必须做好人员安全防护,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安全措施到位。各乡镇抓好项目建设进度安排,严格按方案中建设时间进行组织验收。

(三)加强监管,科学利用。

享受补贴政策的新建宜机型高效柔性日光温室、连栋塑料大棚和单栋塑料大棚,要做到常年生产,种满种严,提高生产效率,不得出现撂荒、闲置现象。各乡镇对验收合格的新建、翻建设施,纳入设施农业管理台账进行监管,并做好“一棚一码”关联工作。各乡镇要加强属地日常监管,区农业农村局定期不定期进行实地查验,确保“棚棚”有人管、“地地”有人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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