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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的申请书(模板5篇)

时间:2023-09-26 09:26:09 作者:影墨 律师事务所的申请书(模板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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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的申请书篇一

一、申报条件

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章程;

(二)有10万元以上人民币的资产;

(三)有三名以上的律师(发起人必须有三年以上的执业经历,并在申请之日前三年未受过停止执业以上的处罚)。

二、申报材料

(一)呈报材料目录;

(二)律师事务所登记表;

(三)申请书;

(四)合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订立的合伙协议;

(五)律师事务所章程;

(六)开办律师事务所资金证明;

(七)办公场所的使用证明;

(八)发起人个人资质证明材料;

1、居民身份证和户籍材料复印件;

2、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

3、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包括证号页和年审注册页);

5、能够专职从事律师业务的保证书;

7、原所在单位出具的过去三年内工作业绩和执业道德鉴定;

8、个人简历。

(九)拟聘用的财会人员的身份证和有效执业证书复印件。

(十)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

三、申报程序

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由县级司法局或直接(限于设立市直律师事务所,下同)向地市级司法局提交申报材料,经审查同意后上报省司法厅。

四、《律师事务所登记表》的领取

设立律师事务所的申请人可直接到律师管理部门领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自行前来领取表格。

五、申报材料规格:

申报材料所用纸张规格应统一为a4纸,对不符合规格的纸张应进行装裱,报送的材料必须装订整齐,编好目录,逐页编码,排列整齐。申报材料应报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为原件,其他两份为复印件。

律师事务所的申请书篇二

本人:,律师执业证号:,至今已经执业 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合伙人入伙有关规定,现申请成为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以上内容系申请人真实意思表示,如提供虚假材料,由申请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入伙会议决议

经本所合伙人会议研究决定,同意 律师入伙申请,成为本所合伙人,请予备案。

合伙人签名: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年 月 日

以上签名系本人所书,如提供虚假材料,由本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的申请书篇三

2008年修订的《律师法》,明确了个人律师事务所经营模式的合法化,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更加多样化。目前,大部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独立执业的律师之间很难建立起信任机制,通常都各自为政,单枪匹马拓展案子,根本谈不到团队合作,律师事务所内,不同律师的业务能力、职业道德和业务领域可能完全不同,没有交叉点,也谈不上互补,不容易让外界对律师事务所形成一个统一的认识。

就个人而言,比较看好个人律师事务所,从《律师法》法规草案阶段就蠢蠢欲动,个人律师事务所作为“一人公司”,“人身属性”的特征更加突出,律师业务的开展倚重个人能力和声誉,从珍惜声誉的角度,必然会全力以赴,有助于律师专注于某一行业,通过个人努力迅速提高知名度,成为行业“头牌”。

按照《律师法》的规定,成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的条件是: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

四、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

五、设立人还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

六、设立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个人律师事务所设立资产,律师人数等内容《律师法》以委托立法的形式,并没有直接说明,个人律师事务所应比合伙律师事务所更高、更严苛的设立标准。同时,为了确保个人律师事务所对外承担责任的能力,还特别规定了“执业风险保证金制度”。

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的资产要求是:副省级市有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资产、其他城市有人民币30万元以上的资产、县(市)有10万资产、国家级贫困县有7万元资产。

执业风险保证金由省律师协会设立专用帐户,负责保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算利息,律师事务所存续期间不得提取。与上述资产要求相对应,保证金金额分别为:副省级市20万元风险保证金、10万元风险保证金、县(市)5万元风险保证金。

律师事务所不等于律师事务所只有一个人,必须有3名(含3名)以上专职聘用律师。在县(市)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可以聘用律师1-2名。

而按照《律师法》的规定,成立律师事务所的程序:

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设立的决定。准予设立的,向申请人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准予设立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按照《律师法》的规定,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律师事务所的名称、章程;

(三)律师的名单、简历、身份证明、律师执业证书;

(四)住所证明;

(五)资产证明。

律师事务所的申请书篇四

申请人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执业证号 所属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申请人符合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的条件,特提出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申请,请依法予以许可。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以上签名系申请人本人签署,如提供虚假材料,由本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的申请书篇五

一、特别提示

(一)律师事务所作出增加合伙人变更协议后15日内,必须将合伙人变化情况报送司法行政机关备案。请先登陆本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并在3日内将符合要求的书面材料交至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各地司法局批准后送省司法厅备案。逾期不提交书面材料的,本系统将不保留网上申请信息。

(二)律师事务所申请增加合伙人的,必须提交附有全体合伙人签名的同意的合伙人决议原件及复印件,司法行政机关确认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后,将原件发回。

(三)律师事务所申请增加合伙人的,须同时提交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由司法行政机关更改后发回。

(四)律师事务所新增加的合伙人必须为本所的专职律师。非本所律师的,须先履行转所手续。兼职律师入伙的,须先换领专职律师执业证。

(五)律师事务所发展律师为合伙人的,该律师必须执业满3年。在我省执业未满3年的,应提交原执业注册地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执业年限证明。

(六)非律师人员不得为合伙人,律师事务所将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发展为合伙人的,按照《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进行处罚。

(七)申请人须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申请人 1

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违法行为的,除不予批准外,系统将自动保存记录。

二、申报材料清单:

(一)律师事务所入伙变更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在网上打印)

(二)入伙申请书一式三份

(三)附有全体合伙人签名同意入伙的合伙人会议决议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四)新的章程、协议或入伙律师同意遵循原章程、协议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

(五)辞职证明或档案挂靠保管证明及托管凭证一式三份。

(六)能专职从事律师业务的保证书一式三份。

(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三年内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鉴定一式三份。

(八)省内执业未满3年的,还须提交原执业地司法厅(局)律师管理部门的执业年限证明。

(九)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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