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轮胎承包合同篇一
乙方:_________
签订代理协议如下:
一、资格认定
乙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乙方须为具有独立财务核算资格的企业或经销处。
乙方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甲方提供产品,以保证其合作之合法性。
二、乙方需提供之相关资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
法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
三、授权销售代理
轮胎承包合同篇二
购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售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
2、轮胎价格包含发票税、运费等。
1、乙方按照轮胎质量三包要求(鼓包、脱层、开胶)为质量。
2、本合同中每套轮胎必须全新,在使用过程中,当花纹磨损过一半时,出现质量问题免费调换同等轮胎,并按实际磨损程度收取相应磨损费。
1、乙方填制轮胎销售清单,经甲方授权人验收签字后结算。
2、由乙方按双方确定地点时间免费送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南京区域内)。
1、甲方在收到乙方下批次货物时,一次性付清上批次轮胎货款,年终时,付清所剩余所有货款。
2、甲方须按约定日期向乙方支付所有货款,逾期支付货款,则每日按拖欠总额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甲乙双方应当共同维护双方企业形象,严守商业机密,不泄有商业信息。如出现违反协议的行为或由此产生损害另一方利益,任何方有权终止协议。
2、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不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及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后,允许延期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免予承担责任。
3、如发生合同纠纷,应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由法律仲裁。
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_____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甲方(盖章):
地址:_____地址:_____
开户银行:_____开户银行:_____
账号:_____账号:_____
联系人:_____联系人:_____
联系电话:_____联系电话:_____
签订日期:_____签订日期:_____
轮胎承包合同篇三
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销方: (以下简称已方)
第一条 产品名称、品牌、规格、价格和质量
一、本合同购销产品为适合甲方需求的车辆轮胎。品牌为****轮胎,具体供货规格型号、价格详见轮胎价格表。
二、轮胎价格表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其中轮胎价格包含增值税费、运费等。
三、乙方确保销售给甲方的轮胎均符合国家3c强制安全认证及相关质量检验标准。
第二条 信用承诺
一、乙方按照服务承诺,做好相应的售后服务工作(附售后服务承诺书)。
二、乙方有义务免费对甲方车辆轮胎的正确使用方式进行指导、培训,提高甲方车辆轮胎使用的安全性和经济效益。
第三条 交付方式及验收
一、甲方所需轮胎采购,应由乙方填制轮胎销货清单,经甲方授权人验收人签字确认后结算。
二、乙方销售轮胎的交付方式为:
1、由乙方按双方商定的交货时间负责免费送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
2、甲方车辆直接到乙方营业工作场所,由乙方作业人员现场对所需更换轮胎免费安装更换。
四、甲方应由指定人员负责对乙方交付的轮胎进行验收。验收中发现不符合项目的,乙方应及时进行整改解决,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相应赔偿。
第四条 费用结算支付
甲方在收到发票后30天内以支票或电汇的方式一次性支付发票全额货款。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付款额及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因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致使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乙方不能按甲方需求按时交货,造成甲方客运车辆不能正常营运的,乙方赔偿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因错发、错装轮胎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甲方相应的损失。
五、因乙方轮胎质量问题,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双倍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六条 其他
一、甲乙双方应当共同维护双方企业形象,严守商业机密,不泄露有关商业经营信息,一方出现违反协议的行为或由此而产生损害另一方利益,任何一方有权终止该协议继续履行。
二、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三、如发生合同纠纷、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仲裁。
四、本合同生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效期两年,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 方: 代表:
(盖章)
地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联 系 人:
轮胎承包合同篇四
1.养殖保险_____险保险单(正本)
鉴于_________(以下称被保险人)已向本公司投保养殖保险____________险并按本保险条款约定交纳保险费,本公司特签发本保险单并同意依照养殖保险________险的规定,承担被保险人下列标的的保险责任。
标的分类
投保数量
何价投保
投保成数
保险金额
费率
保险费
储 金
附加险
合 计
标的座落地点
经度: 纬度:
总保险金额
(大写)
总保险费
(大写)
储 金
(大写)
保险责任期限
1.自 年 月 日零时起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时止
2.
本保险标的有无向其他保险公司投保相同保险?
备注
被保险人地址及邮政编码: 保险人: 保险公司(签章)
电话号码: 地址:
所有制及占用性质: 邮码:
电话:
年 月 日
2.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养鸡保险条款
投保条件
第一条 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养鸡场均可投保:
(一)鸡舍饲鸡10000只以上;
(三)投保鸡只的品种必须在当地饲养1年以上,投保鸡只应为无伤残、无疾并营养完全、饲养密度合理。
保险责任
第二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鸡只死亡,保险人依照本规定负责赔偿:
(一)特定传染病(选定责任);
(二)特定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选定责任);
(三)经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确诊患本条中的特定传染病,并且经当地县级(含)以上政府命令需要扑杀、掩埋、焚烧的。
(注:选定保险责任原则见通知)
责任免除
第三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鸡只死亡,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饲养人员及其家属的故意或过失行为;
(二)保险鸡只互斗、中暑、冻、饿致死,淘汰宰杀;
(三)战争、军事行动或**;
(四)在观察期内因第二条中特定疾病所致死亡;
(五)违反防疫规定、拒绝防疫或发病后不及时治疗;
(六)保险责任规定以外的其他疾并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致死亡以及其他任何损失。
第四条 保险人对下列损失也不负责赔偿:
(一)保险鸡只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二)鸡场设施发生保险责任外的意外、管理不善导致保险鸡只损失;
(三)由于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所致的损失(但属于第二条列明的原因除外)。
保险期限
第五条 根据鸡的饲养用途及生长阶段,划分为:
(一)肉用鸡:从10日龄起保至56日龄为止;
(二)产蛋鸡:
育成阶段:从43日龄起保至140日龄为止;
产蛋阶段:从141日龄起保至500日龄止;
(三)种鸡:
育雏阶段:从1日龄起保至42日龄止。
育成阶段:从43日龄起保至140日龄为止;
产蛋阶段:从141日龄起保至500日龄止。
第六条 保险肉鸡,从保险单生效之日起7天为传染病观察期;保险产蛋鸡和种鸡从保险单生效之日起15天为传染病观察期。
第七条 保险鸡只中途部分或全部出售、宰杀或调离约定的保险地点,该部分或全部保险责任自行终止。
保险金额、保险费
第八条 保险金额:
(三)每只种鸡的保额最高不超过购雏费和生长至140日龄投入的饲料费之和的八成。
第九条 保险费:
按保险人规定的费率标准计收。
赔偿处理
第十条 保险鸡只发生保险事故时,以每栋鸡舍一次性事故(其出险天数最长定为连续7天)计算死亡数。若死亡数低于或等于实际存栏数的15%时,不负赔偿责任;若死亡高于实际存栏数的15%时,按死亡数扣除死淘数予以赔付。
肉用鸡、产蛋鸡育成阶段、种鸡育雏阶段和育成阶段:
产蛋鸡和种鸡的产蛋阶段:
赔款=死亡只数×(1-死淘率)×每只保额×赔付百分比-残值
一般肉鸡死淘率为5%;产蛋鸡育成阶段、产蛋阶段死淘率为10%;鸡种死淘率分别是:育雏阶段为5%,育成阶段为10%,产蛋阶段为8%。
若保险金额高于保险鸡只出险时的市场实际价值时,则按出险时的市场实际价值计赔。
第十一条 发生保险事故时实际饲养只数大于投保只数,按投保数与实际饲养只数比例赔付。
第十二条 被保险人在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政府畜牧兽医部门和所属兽医师出具的真实合法的诊断和治疗证明、死亡证明、防疫证明。
第十三条 因第三者对保险鸡只损害而造成鸡只死亡,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被保险人必须协助保险人向第三者追偿。若被保险人已取得部分赔款,保险人应在赔偿中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保险人在行使代位追偿权时,不影响被保险人就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损失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第十四条 保险鸡只发生部分死亡经保险人赔偿后,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但其保险鸡只数应相应减少,具体由保险人出具批单批注。
第十五条 被保险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被保险人欺诈行为给保险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七条 被保险人应当在保险合同生效前按约定交付保险费。
第十八条 被保险人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保险鸡只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第十九条 被保险人必须遵守有关部门加强鸡只饲养管理的规定,搞好饲养管理,建立、健全和执行防疫、治疗的规章制度,防疫注射要有记录,接受畜牧兽医部门和保险人的防疫防灾检查及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切实做好防疫、治疗及安全防灾工作。
第二十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如有被保险人名称变更、保险标的地址变动、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保险标的数量变动等情况,被保险人应当事前书面通知保险人,并根据保险人有关规定办理批改手续。
第二十一条 保险鸡只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当积极救护,使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通知保险人以及当地畜牧兽医部门到现场查勘,未经保险人同意不得擅自处理死亡鸡只。
第二十二条 被保险人如不履行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一条约定的各项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从解约通知书送达15日后终止保险合同。
其他事项
第二十三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因本保险事宜发生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项办法解决:(1)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四条 凡涉及本保险的约定均采用书面形式。
轮胎承包合同篇五
乙方 :________
根据甲乙双方*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试用期为 _______,本合同生效日期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二、 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 _______工作。
甲方对乙方进行入职前的培训,乙方参加考核合格后进入两周实习期,不合格者甲方予以解聘,合格后进入试用期。
三、劳动纪律
详见附表《公司考勤制度》并签字确认。
四、劳动报酬
入职前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培训期间无底薪。试用期底薪(基本工资) + 交通补 助 + 话费补助 +提成,基本工资:_______元 /月;交通补助:_______元;话费补助:_______元; 提成:详见企业销售人员管理办法。出差补助:详见企业销售人员管理办法。
五、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两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乙方劳动未达到劳动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数量, 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 仍不能 胜任工作的。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乙方不能胜任甲方安排的工作, 或有其他原因需要解除劳动关系的, 需提前一周提 交书面辞职报告待批准后离职。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 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 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按劳动部《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甲方损失。
本合同期满,试用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六、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签字) :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轮胎承包合同篇六
一、轮胎品牌、规格型号及单价、数量、金额以订单形式确认作为合同附件。
二、商品的质量
1、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的质量应当符合该商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2、在甲方每次向乙方供应商品时,双方可在订单上对该商品的具体质量标准进行约定。甲方在供应乙方商品的同时应当提交所供应商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
三、商品的价格
1、甲方供应的商品交易价格以双方确认的订单价格为准,订单为每一具体商品供货合同的组成部分。
2、合同期内,如遇价格调整,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认后,执行新的价格。
四、验收标准
按照协议第二款进行验收,如轮胎数量、外观质量时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如在保质期内出现轮胎质量问题,甲方需免费予以更换。
五、供应商品的期限、地点、方式
1、乙方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向甲方采购货品。
2、供货的地点由具体的订单指定。
3、供货方式采用甲方一次性送货,除非乙方要求甲方分开送货。
4、送货的运费有甲方负责
六、货款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在每月5日前核对甲方商品的实际数量。在双方对单后3天内为甲方结算货款。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多交或少交商品,乙方有权拒收多交的商品,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负担;甲方少交商品,如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甲方应负赔偿责任。如果乙方仍然需要少交部分的商品,甲方应当继续供应少交的商品。
2.乙方不得无故拒收甲方按合同供应的商品,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八、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选择常熟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定补充协议书,该补充协议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销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产品、名称、品牌规格、价格和质量
2、轮胎价格包含发票税,运费等。
二、包装样式及标准:
1、无包装、无售后服务。
2、乙方有义务免费指导车辆轮胎正确使用方法,提高甲方车辆使用轮胎安全性和经济效益。
三、交付及验收
1、机房所需轮胎采购,应由乙方填制轮胎销售清单,经甲方授权人验收人签字确认后结算。
2、由乙方按双方确定地点时间免费送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成都区域内)。
四、结算方式
1、甲方收到发票,一个星期内以支票或转账的方式一次性付发票金额贷款。
五、其他
1、甲乙双方应当共同维护双方企业形象,严守商业机密,不泄有商业经营信息,乙方出现违反协议的行为或由此产生损害另一方利益,任何方有权终止协议。
2、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不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报对方,及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以行,允许延期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免予承担责任。
3、如发生合同纠纷,应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由法律仲裁。
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销方: (以下简称已方)
第一条 产品名称、品牌、规格、价格和质量
一、本合同购销产品为适合甲方需求的车辆轮胎。品牌为轮胎,具体供货规格型号、价格详见轮胎价格表。
二、轮胎价格表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其中轮胎价格包含增值税费、运费等。
三、乙方确保销售给甲方的轮胎均符合国家3c强制安全认证及相关质量检验标准。
第二条 信用承诺
一、乙方按照服务承诺,做好相应的售后服务工作(附售后服务承诺书)。
二、乙方有义务免费对甲方车辆轮胎的正确使用方式进行指导、培训,提高甲方车辆轮胎使用的安全性和经济效益。
第三条 交付方式及验收
一、甲方所需轮胎采购,应由乙方填制轮胎销货清单,经甲方授权人验收人签字确认后结算。
二、乙方销售轮胎的交付方式为:
1、由乙方按双方商定的交货时间负责免费送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
2、甲方车辆直接到乙方营业工作场所,由乙方作业人员现场对所需更换轮胎免费安装更换。
四、甲方应由指定人员负责对乙方交付的轮胎进行验收。验收中发现不符合项目的,乙方应及时进行整改解决,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相应赔偿。
第四条 费用结算支付
甲方在收到发票后30天内以支票或电汇的方式一次性支付发票全额货款。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付款额及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因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致使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乙方不能按甲方需求按时交货,造成甲方客运车辆不能正常营运的,乙方赔偿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因错发、错装轮胎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甲方相应的损失。
五、因乙方轮胎质量问题,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双倍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六条 其他
一、甲乙双方应当共同维护双方企业形象,严守商业机密,不泄露有关商业经营信息,一方出现违反协议的行为或由此而产生损害另一方利益,任何一方有权终止该协议继续履行。
2结算方式和付款
2.1双方以月结为结算方式,即买方当月购进的轮胎须于次月的号前全部向卖方结清,支付方式为支票、现金、或银行转账。
3货物产地及标准
3.1卖方提供的货物必须为制造商全新完整的原装产品
4交货时间和地点
4.1自买卖双方签定购买协议之日起,当买方向卖方提出供货需求时,卖方须在小时内将合同规定的货物送到 深圳市买方指定的地点。
5货物供应及包装、运输、保险
5.1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卖方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卖方负责。 5.2运费、保险已包含在合同价内。
6货物的检验与验收
6.1在货物抵达交货目的地后,买方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如验收不合格视同卖方不能履行合同,买方有权拒收货物。
6.2为收货人,签名式样为身份证号:
7质量保证
价格随市场的变化而变化
7.2卖方自货物生产之日起三年内保证质量,如发生质量问题,按量理赔标准》进行理赔。
8违约罚则
8.1卖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买方有权拒收,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卖方自行负担。
卖方偿付违约金。
9售后服务
9.1买方除享有货物原厂承诺的无偿和/或优惠有偿服务所述的要求外,卖方还须提供以下的优质服务。
9.2为买方免费提供最佳的轮胎使用方案和建议,并向买方在使用过程中提供技术咨询等服务。
9.3在轮胎因制造因发生故障时,卖方免费上门提供理赔服务。 9.4提供轮胎免费更换服务。
10争端的解决
11.1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答案盖章后生效,有效期2019年 月 日至2019年 月 日止。 11.2本合同一式二份,买方和卖方各执一份。
买方:深圳福彩物流有限公司 代表人: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销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产品、名称、品牌规格、价格和质量
1、购销产品,双星集团生产东风轮胎。
2、轮胎价格包含发票税,运费等。
二、信用承诺
1、乙方按照轮胎质量三包要求(鼓包、脱层、开胶)为质量。
2、乙方有义务免费指导车辆轮胎正确使用方法,提高甲方车辆使用轮胎安全性和经济效益。
三、交付及验收
1、机房所需轮胎采购,应由乙方填制轮胎销售清单,经甲方授权人验收人签字确认后结算。
2、由乙方按双方确定地点时间免费送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成都区域内)。
四、结算方式
1、甲方收到发票,一个星期内以支票或转账的方式一次性付发票金额贷款。
五、其他
1、甲乙双方应当共同维护双方企业形象,严守商业机密,不泄有商业经营信息,乙方出现违反协议的行为或由此产生损害另一方利益,任何方有权终止协议。
2、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不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报对方,及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以行,允许延期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免予承担责任。
3、如发生合同纠纷,应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由法律仲裁。
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供方:龙江县龙江大鑫鹏轮胎商(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以下简称已方)
一、本合同购销产品为适合甲方需求的车辆轮胎。
二、轮胎价格表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其中轮胎价格包含增值税费、运费等。
三、乙方确保销售给甲方的轮胎均符合国家3c强制安全认证及相关质量检验标准。
第二条 信用承诺
一、乙方按照服务承诺,做好相应的售后服务工作(附售后服务承诺书)。
二、乙方有义务免费对甲方车辆轮胎的正确使用方式进行指导、培训,提高甲方车辆轮胎使用的安全性和经济效益。
第三条 交付方式及验收
一、甲方所需轮胎采购,应由乙方填制轮胎销货清单,经甲方授权人验收人签字确认后结算。
二、乙方销售轮胎的交付方式为:
1、由乙方按双方商定的交货时间负责免费送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
2、甲方车辆直接到乙方营业工作场所,由乙方作业人员现场对所需更换轮胎免费安装更换。
四、甲方应由指定人员负责对乙方交付的轮胎进行验收。验收中发现不符合项目的,乙方应及时进行整改解决,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相应赔偿。
第四条 费用结算支付
甲方在收到发票后30天内以支票或电汇的方式一次性支付发票全额货款。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付款额及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因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致使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乙方不能按甲方需求按时交货,造成甲方客运车辆不能正常营运的,乙方赔偿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因错发、错装轮胎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甲方相应的损失。
五、因乙方轮胎质量问题,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双倍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六条 其他
一、甲乙双方应当共同维护双方企业形象,严守商业机密,不泄露有关商业经营信息,一方出现违反协议的行为或由此而产生损害另一方利益,任何一方有权终止该协议继续履行。
二、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三、如发生合同纠纷、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仲裁。
四、本合同生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期两年,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 方:(盖章)代表:
地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乙 方:(盖章)代表:
地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供方:南靖县三力汽车轮胎店 需方:南靖县自然美汽车美容店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含税)
二、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和生产厂家的三包理赔政策进行三包。 三、交(提)货地点:指定仓库。
四、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供方免费送至需方指定仓库。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收货当日提出异议。 六、结算方式:款到发货。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起生效。
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销方: (以下简称已方)
第一条 产品名称、品牌、规格、价格和质量
一、本合同购销产品为适合甲方需求的车辆轮胎、铝圈。品牌为普利司通、邓禄普、三角轮胎,具体供货规格型号、价格按市场涨幅结算。
二、其中轮胎价格包含普通发票、安装费。
三、乙方确保销售给甲方的轮胎铝圈均符合国家3c强制安全认证及相关质量检验标准。
第二条 信用承诺
一、乙方按照服务承诺,做好相应的售后服务工作,甲方车辆轮胎更换时间以5万公里左右为标准(上下2019公里)。
二、乙方有义务免费对甲方车辆轮胎的正确使用方式进行指导。提高甲方车辆轮胎使用的安全性和经济效益(针对司机本人)。
三、轮胎质量保证以轮胎花纹磨损壹半以上为准。
第三条 交付方式及验收
一、甲方所需轮胎采购,应由甲方填制轮胎更换派工单,经甲方授权人签字确认后加盖公章,乙方才可更换轮胎、铝圈。
二、乙方销售轮胎的交付方式为:
1、甲方车辆直接到乙方营业工作场所,由乙方作业人员现场对
所需更换轮胎免费安装。
四、甲方应由指定人员负责对乙方交付的轮胎进行验收。验收中发现不符合项目的,乙方应及时进行整改解决。
第四条 费用结算支付
1、 所有费运按3个月结一次,第三月月底结清。
2、 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5天内以支票或电汇的方式一次性支
付发票全额货款。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付款额10%计算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因错填车号、车型,致使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更换轮胎价值损失。
三、乙方不能按甲方需求按时更换,造成甲方车辆不能正常营运的,乙方赔偿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因错发、错装轮胎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甲方相应的损失。
五、因乙方轮胎质量问题,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如出现质量问题,甲、乙双方都有权向权威鉴定机构鉴定。
第六条 其他
一、甲乙双方应当共同维护双方企业形象,严守商业机密,不泄露有关商业经营信息,一方出现违反协议的行为或由此而产生损害另一方利益,任何一方有权终止该协议继续履行。
二、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三、如发生合同纠纷、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仲裁。
四、本合同生效期为 年月日至 年月日,有效期壹年,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 方:代表:
(盖章)
地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乙 方:代表:
(盖章)
地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月 日
甲方: 乙方:
一、销售区域、轮胎品牌:
1、甲方作为厂方授权的四川省总代理商,同意并限定乙方在区域内不低于甲方限定的市场价格经销轮胎,同时负责该品牌轮胎在该区域内的售后服务工作;甲方代理品牌乙方只能以甲方为唯一进货渠道。
2、品牌任务量:
3、乙方在销售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全部自理。
二、产品价格
1、甲方的供货价格按甲方价格表执行。
2、若厂方价格变动,甲方有权按相应比例调整。 三、结算方法及期限
1、原则上要求现款现货,对信誉良好的客户,甲方提供少量资金周转且周转金不能大于双方约定的乙方月平均销售额,当月回款小于周转金的客户甲方次月将停止供货;周转金必须于当年12月25日前全部结清,结清货款方能签订下一年度合同。
四、售后服务
1、甲方只对本公司售出的三包轮胎提供售后服务(以出库胎号为理赔依据),若因乙方窜赔导致甲方无法给予理赔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负责售后服务的人员,必须按照厂方“三包”政策认真执行,同时保存好三包胎,定期送往甲方交厂方复检。
3、乙方若在三包胎是否有质量问题与甲方有不同意见时,以厂方鉴定结果为准,若对厂方鉴定结果仍存异议,交由相关技术部门鉴定。
五、合同期限、效力
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经办人:
电话: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产品名称、型号、价格
一、本合同购销产品为适合甲方需求的车辆轮胎。
二、乙方确保销售给甲方的轮胎均符合国家3c强制安全认证及相关质量检验标准。
第二条 交付方式及验收
一、甲方所需轮胎采购,应由乙方填制轮胎销货清单,经甲方购买人验收签字确认后结算。
二、乙方销售轮胎的交付方式为:
由乙方按双方商定的交货时间负责免费送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
三、甲方应由指定人员负责对乙方交付的轮胎进行验收。验收中发现不符合项目的,乙方应及时进行整改解决,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相应赔偿。
第四条 费用结算支付
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0天内以现金的方式一次性支付全额货款。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付款额及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支付违约金。
二、因乙方轮胎质量问题,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双倍赔偿甲方的损失。
本合同生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 方: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账 号:62021452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乙 方: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轮胎承包合同篇七
乙方:宁波市新庄物流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公开、公平、互惠的原则,为切实降低乙方现使用轮胎的使用及管理维护成本,充分体现甲方所提供的轮胎的性能,在乙方非常完善的轮胎管理优势下,乙方做为甲方在宁波市固特异315/(18pr)轮胎的测试单位。具体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规定。
乙方浙b8b963整车全部使用固特异315/(18pr)轮胎。轮胎原始花纹深度充气后毫米。
临时价3100元。甲方保证总里程数576万公里。若甲方提供的固特异315/(18pr)轮胎达不到规定的总公里数,则乙方轮胎的里程损失金额按规定里程数重新计算轮胎价格。
非正常使用的轮胎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解决,如有争议则由该轮胎厂家技术服务部确认,由其出具的报告为准。
公里数的确认,以甲方公司测量的数据为主,以乙方的测量的数据为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