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法院强制执行申请书篇一
被申请人:_________
申请请求:
1、依法强制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土地补偿费________元整。
2、依法强制被申请人支付原告垫付的案件受理费________元整。
申请依据: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________)晋0802民初5864号民事判决书。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一案,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经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审理终结,双方均未上诉。(________)晋0802民初586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申请人拒绝执行该判决的给付义务。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恳请贵院依法强制执行。
申请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法院强制执行申请书篇二
一、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
1.首部。
(1)写明文书名称;(2)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正文。
(1)请求事项:写明申请强制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的案由、制作机关、日期、案件编号以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要求。
(2)事实与理由。
3.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名称;(2)申请人签名或盖章;(3)申请日期;(4)附项。
二、格式:
法院强制执行申请书篇三
申请执行人:____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电话:____
申请事项
1、请求强制执行____民事判决书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支付____款____元及其利息____元(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及一审案件受理费____元,以上共计____元人民币。
2、请求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该判决确定义务期间的债务利息。
3、本案执行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____纠纷一案,贵院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已作出____民事判决,该民事判决现已生效。根据____民事判决,被执行人应于该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申请执行人____款____元及利息____元(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付)。被执行人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____元由被执行人负担。该判决已经向被执行人送达,且已经生效,但被执行人并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特依法提出以上请求,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被执行人履行生效的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法院强制执行申请书篇四
被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武汉市人,住武汉市。。区桥。。。
请求事项:
2、强制被执行人向我支付逾期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与迟延履行金。
事实和理由:
20xx年月日,由于被申请执行人拒绝依法履行生效判决判定的义务,我依据月日生效的。。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向武汉市。。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决定立案执行,案号为。
截至今日,。。区法院收到申请执行书已经超过6个月,但在我无数次的催促下,该法院仍未执行。
法院强制执行申请书篇五
被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武汉市人,住武汉市。。区桥。。。
请求事项:
2、强制被执行人向我支付逾期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与迟延履行金。
事实和理由:
年月日,由于被申请执行人拒绝依法履行生效判决判定的义务,我依据年月日生效的。。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向武汉市。。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决定立案执行,案号为。
截至今日,。。区法院收到申请执行书已经超过6个月,但在我无数次的催促下,该法院仍未执行。
申请人:,男,1955年12月1日生,汉族,住址: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南园街xx栋x单元xxxx号。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1,男,1969年7月28日生,汉族,住址:河北省藁城市张家庄镇三邱村永兴街xxxx号。联系电话:
执行请求
1、请求执行被申请人给付申请人借款15500元;
3、请求执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诉讼费用94元;
4、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于年2月11日由河北省藁城市人民法院作出2012年藁民初字第00552号民事判决书,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收到判决书后均未上诉,现该判决已生效,且也超过了判决书确定的还款期限,但被申请人至今仍未履行判决,申请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致
河北省x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xx月x日
法院强制执行申请书篇六
联系电话:87______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业经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于__年9月2日作出(____)上民三初字第___号民事判决。现该判决书已生效,但被申请人拒绝执行判决。为此,特申请你院给予强制执行。
此致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时间:
法院强制执行申请书篇七
被申请人:____
1、强制被申请人支付________元劳务承包款;
2、强制被申请人支付诉讼费用_______元;
4、强制被申请人支付执行费。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劳务承包合同纠纷一案,____县人民法院已于____年___月___日作出了(____)____民初字第____号民事判决书,被申请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又于____年___月___日作出了(____)____中民一终字第____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申请人于第二审判决生效之日起向申请人支付上述_____元劳务承包款。第二审判决已经生效,但被申请人仍拒不履行支付义务。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提出上列请求,请予以支持。
此致
敬礼!
xxx
20xx年xx月xx日
法院强制执行申请书篇八
申请人:***男汉族1952年11月生。农民。现住北林区新华村。
申请人认为北林区人民法院(2007)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决书,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明,属于错判。但此为再审解决的问题。申请人(***)就本案所谓权利人申请执行一审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提出如下终止执行意见:
一、上诉期间达成协议真实、合法、有效。在程序与实体上表明原告(***)失去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
申请人(***)不服北林区人民法院(2007)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决书上诉中级人民法院因双方达成协议,其协议内容为“原告与被告建筑合同纠纷一案,现经原告人***与被告***协商,上诉人撤诉,原告人不申请执行(2007)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书。双方拿原始证据(收据、合同)去起诉欠款人张勇,双方是真实意思表示,共同遵照履行要不回来,***可继续上诉。”该协议经中级人民法院审查符合法律规定,准许上诉人***撤回上诉。中级人民法院下发了(2009)绥中法民一终第263号民事裁定书。
1、双方达成的协议真实有效。
该协议产生不是双方当事人私下达成的,其产生的时间、地点的特殊性,决定其真实、合法、有效。业经中级人民法院审查确认。
该协议产生的时间是上诉期间,其地点是在中级人民法院。并经中级人民法院审查,认定合法有效。民诉意见190条规定:“在二审程序中,当事人申请撤回上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或者双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的合法权益的,不应撤诉。”反过来讲,准予撤诉就是没有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的合法权益,应确定为合法有效。
2、民事诉讼是公权利介入私权利,评价私权利的过程。其在诉讼中确定的权利义务,如权利人主张此权利,义务人就必须履行此权利,否则公权力介入将强制执行。但如权利人放弃诉讼中确定的权利,义务人则不须履行,如判决后义务人没有履行义务,权利人在申请执行有效期间内没有申请法院执行或明确告知不申请执行,放弃此项权利,此案就此了结,法院依不告不理原则,不可能在没有申请人的申请的情况下强制执行。
本案虽然一审判决确定了权利人的权益,但双方已在上诉时达成“上诉人(***)撤诉,原告(***)不申请执行(2007)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书。”协议。协议确定了原告人(***)不申请执行(2007)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书。是原告人(***)以书面的形式表示放弃(2007)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书对其赋予的权利。申请人(***)既然放弃了申请的权利,人民法院在程序上就不能再接受其申请,从而起动强制执行程序。
3、民法从法理上说是私法,权利人有权处分自己的权益。现在上诉阶段原告人***与被告***协商,“双方拿原始证据(收据、合同)去起诉欠款人张勇,双方是真实意思表示。”原告人***这一真实的意思表示,是对被告***法院确定的权利的一种变更处分。处分的结果是不再向被告***主张权利,而向实际欠款人张勇主张权利。这一改变是实体上改变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从而免除了被告人责任。人民法院在被告人责任由原告免除后,不是义务主体情况下,不能强制执行被告人(***)。
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协议的审查认定真实、合法、有效。使一审法院执行局接受执行申请失去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二百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止:(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
回上诉没有违背当事人的处分权力,因此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中级人民法院在审查时确认了双方在上诉期间达成的协议真实、合法、有效。就是说原告人(***)不申请执行2007)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决书是经中级人民法院确认的。其中级人民法院的确认可以认为是对原法律文书的撤销,也可认为是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止执行的其他情形。符合《民事诉讼法》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
反之,如果认为中级人民法院的准许撤回上诉,对协议的内容“原告人(***)不申请执行2007)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决书”的审查,不是对一审的撤销或对执行终结的认可,那么中级人民法院的准许撤回上诉的裁定就是错误的,中级法院就不能准许撤诉,只能继续审理或调解。
综上: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2009)绥中法民一终第263号民事裁定书。确认了(2007)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书权利人不能申请执行。原告(***)与申请人(***)签定的协议,原告(***)放弃了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本案应当终止执行。
此致
北林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