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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细则(优质19篇)

时间:2023-11-17 08:08:26 作者:BW笔侠 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细则(优质19篇)

职工是有着专业技能和经验的人才,具备较高的工作素质和能力。让我们共同来看看一些值得学习和借鉴的职工总结范文吧。

幼儿园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细则【】

值周六:8:30——11:00(幼儿园无幼儿)。

幼儿园根据季节作适当调整。

二、教师入岗规定。

幼儿园实行打卡制度。教师要自觉遵守幼儿园的上下班时间,按规定时间进入工作岗位,按规定时间离岗。

对教师的上班,园长和教研主任要经常性地进行检查,及时而准确地记录教师的出勤情况,对于缺勤情况要及时登记。

三、教师离岗请假规定。

教师在工作时间内未到岗,都要事先向园长请假,遇有急事不能及时请假,事后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1、按规定时间未到又未请假的算作迟到,早些离岗的算作早退。迟到、早退要向园长口头说明,一月内迟到一次不计入考勤。

2、教职工在一天工作中,有私事临时请假外出的,一月内一次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不计入考勤,超过1小时按事假半天计算。

3、事假在一小时到半天的按半天计算,超过半天按一天计算,

事假在一天以上(包括一天),必须写上请假条,向园长请假,说明请假理由,请园长签批。

4、病假半天,必须写上请假条,说明病因,向园长请假。病假在一天以上(包括一天),送上医院建议休息证明,向园长请假。

5、教职工参加学校同意的各类培训,每次学习以通知为依据,向园长请假,带班教研主任安排。

6、教职工的婚假、产假等法定公假,写上请假条,向园长请假,同时送上有关证据。

7、教职工要公出,必须向园长说明登记,待园长同意后方可公出。未经同意私自外出,按旷工计。

8、请假未批准而不上班,按旷工计;假满未续假而又未上班,按旷工计。

9、事假一般一次不超过7天,一学期不超过一个月。

10、教职工的结婚、分娩、探亲、丧事假,均按有关规定给假,但仍需办理请假手续。

11、教职工如提前结束请假期,应向批准人销假,请假时间予以更正。

四、教职工在岗工作规定。

教师进入岗位,必须坚守岗位。要坚持人在心在,人在业在,人在情在。

不得电话聊天或客串别班,其他教师也不得在教室内聊天影响上课秩序。

2、开会。每次开会,参加对象无特殊情况必须到会,且不得迟到、早退,开会时认真听讲,做好笔记。

3、活动。幼儿园组织的各种活动,如开放活动、课外活动、教研活动,辅导活动,环境整改等,教师要热情参加,投入活动,不得抱怨、推托、有情绪。

4、对于学校分配的其他工作岗位、任务,如值周、加班、兴趣活动指导等,教师要尽职尽责,积极配合,不得离岗、推托、抱怨。

五、检查、记录规定。

加强教师出勤的管理,园长及教研主任必须如实地进行考勤登记管理,而且要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合理,不得包庇、隐瞒、弄虚作假。

1、教研主任对教师的'出勤要随机检查,按实统计,定于每月初三号向领导汇报上月考勤。

2、园长要督促私事请假、病假的教师办好手续,及时的交予教研主任登记作好统计。

4、园长根据需要,对某一项或几项内容进行抽查,对有问题的教师及时记录和教育。

六、对考勤奖惩的规定。

1、教师职工每月内迟到一次不计入考勤,第二次本月全勤奖扣除,第三次起(含第三次)每次扣基本工资5元,以此类推。

2、教职工在一天工作中,有私事临时请假外出的,每月内一次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不计入考勤,超过1小时按事假半天计算。请假后本月全勤奖扣除,请假一天扣除基本工资平均到实际工作日的平均数。

3、每周的随机检查发现教职工没有请假而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现象。事后教师首先要向园长口头说明原因,然后根据教师离岗时间的长短和离岗的性质,视作一定的事假处理。一般情况下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作一天的事假处理。情节严重的按旷工计。

4、经检查,上课、下课、午间、当班期间有没有按时到岗、离开学生与人聊天、客串别班、体罚学生等不规范现象,若有发现一次扣除基本工资20元,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辞退处理。

5、每月无病、事假,计作全勤,对全勤教师奖励30元。

七、出勤统计管理。

1、每月由园长对教师出勤情况进行统计,造好教师出勤奖发放册,交给会计审核,然后发放出勤奖。

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教职员工遵章守纪的意识,规范劳动纪律,明确考勤和员工请销假工作流程,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中心培训部(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一)行政、教辅、后勤等员工,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考勤。

(二)专职教师在正常教学周内按授课日和教研活动时间考勤,中心培训部(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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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的其他工作时间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考勤。

(三)中心培训部(学院)按国家规定执行双休日(每周周六、周日),法定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值班人员执行轮班休息制。

(四)员工考勤采取部门负责、统一管理的办法,由各部门指定考勤员(各系由教学管理干事担任)。每月5日前将考勤表汇总交人力资源部。

(五)考勤员必须每天做好考勤记录,真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瞒报、漏报。

(六)各部室负责人必须督促考勤员履行职责,认真审核本部室上报的考勤表。

(七)各部室考勤员要对员工的迟到、早退、请假、旷工等情况作好记录,人力资源部将以部室记录核发当月工资。如记录有出入个人必须写出申诉报告,部室签署意见交人力资源部核查。

二、请销假制度

(一)请销假程序

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按要求办妥请假手续并进行工作移交后方可离岗。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及时以电话形式请假并获批准,事后补办请假手续。请假条一式二份,一份交部门考勤员考勤,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存档。请假期满应及时到部室及人力资源部(人事处)销假。凡未按上述要求办理请销假手续或手续不全的,一律按旷工(旷课)处理。

(二)请假的类别、期限及审批权限

1.公假

请公假应提供合法的证明材料,须经中心培训部(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同时按规定报相关部门。其假期按相应证明材料办理。

由中心培训部(学院)工会组织安排的员工疗休养,按公假办理。

由本人申请,经中心培训部(学院)批准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人员,每年给予10天公假,超过10天以上者,按事假处理。未经批准的,全部按事假处理。

员工在公假期间待遇不变。

2.事假

(1)员工因办理私事请假为事假,须办理请假手续、工作移交后方可请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各部门对事假要严格控制,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2)事假一天由部室负责人批准;三天以内由分管院领导批准;三天及以上由主任(院长)批准;部室负责人请假,由主管院领导批准。

(3)员工请事假按天数扣发绩效工资(计算方法:本人月绩效工资/20.83,下同)。

(4)员工在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公婆、岳父母)病危期间需请假,假期在十天以内按病假处理,超过十天(从第十一天起)按事假处理。

3.病假

(1)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可请病假。

(2)员工请病假必须持定点医疗机构的诊断书或病休建议单(病休建议单须经校医务室鉴定认可),办理请假手续、工作移交后方可请假。在外地生病应及时电告或通知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回单位后必须凭就诊医院证明补办病假手续;急诊住院者,可在入院后补办请假手续。

(3)病假在三天以内(含三天),本部门负责人批准;病假超过三天,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主管院领导批准,七天以上由主任(院长)批准。

(4)员工每月病假三天以内不扣绩效工资,从第四天起扣绩效工资。

(5)请长病假者,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如下:

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年功工资、薪点工资发给,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薪点工资的90%,满十年的发给本人薪点工资的100%。

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薪点工资的70%,满十年的发给本人薪点工资的80%。

4.婚假

(1)适龄员工结婚,可凭结婚证请婚假3天;男女双方均按法定婚龄推迟3年以上(男年满25岁,女年满23岁),可增加婚假12天,员工到外地结婚(不含旅行结婚)可根据实际情况另批给路程假。婚假应一次连续休完,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

(2)婚假期间工资绩效照发。需超假者必须按事假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工资待遇比照事假标准执行。

5.丧假

(1)员工的`子女、配偶、父母(含公婆、岳父母)死亡,可请假三天,另给往返路途假。

(2)丧假期间工资绩效照发。需超假者必须按事假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工资待遇比照事假标准执行。

6.探亲假

(1)符合国家探亲规定的员工,可请探亲假。

(2)中心培训部(学院)实行寒暑假制度,根据有关规定,学院员工探亲假原则上利用寒暑假探亲(不另补休寒暑假),特殊情况按有关政策办理。

(3)探亲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往返路费按财务制度报销。超假者必须按事假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工资待遇比照事假标准执行。

7.年休假

根据湘电公司人资[]938文规定,已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寒暑假待遇的员工不再享受带薪年休假待遇。

8.产假和计划生育假

(1)女员工请产假须持本单位定点医疗机构的证明,并由中心培训部(学院)工会备案后方可办理请假手续。

(2)生育产假为90天(含产前休假15天)。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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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孩子,增加产假15天;符合晚育条件的,增加产假30天;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产假30天。

(3)女员工怀孕2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产假15天;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产假30天;怀孕4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产假42天。

(4)女员工生育期间,采取节育或绝育措施的,可分别请计划生育假7天和15天

(5)按有关规定,女方生育,若平产,男方可休陪产假7天;若难产,男方可休陪假15天。

(6)产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生育保险相关规定执行。

9.离职哺乳假

(1)哺乳期间,女员工按规定每天可给两次喂奶时间,每次30分钟(包括路途往返时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喂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可增加30分钟。领取了独生子女证且需要长期哺乳的,按国务院文件规定,可请离职哺乳假至小孩满周岁时止。

(2)请离职哺乳假,须写出申请报告,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经中心培训部(学院)主管领导批准方可休假。

(3)离职哺乳假期间不享受绩效工资及福利待遇,工资按(年功工资+岗位薪点工资)80%标准发放。

10.工伤假

(1)员工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需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后,可办理工伤假(即工伤治疗期)。

(2)工作治疗期的待遇按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三)请假的其他规定

1.中心培训部(学院)领导请假,按省公司有关规定执行。部门负责人请假,须填写请假条,经主管院领导批准,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2.病假、产假期间的公休日、法定假日及寒暑假计算在假期天数之内。婚假、丧假、事假期间的公休日和法定假日,不计算在假期天数之内。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旷工:

(1)不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不上班者;

(2)假期已满不续假或未获批准逾期不上班者;

(3)假后查明请假理由确属伪造欺骗者。

三、此制度自行文之日起执行,原职工考勤、请假制度同时废止。

四、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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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根据各级文件精神,同进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此规定。

1、教职员工必须准时上下班。

2、教职员工必须准时参加升旗仪式,学校集会、部门、教研组会议。

3、教职员工必须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学校或部门安排的工作。

4、教职员工必须严格按照请假制度进行请假。

1、部门主任直接管理并检查本部门教职员工的劳动纪律,每周上报一次综合考勤情况到校长办公室。

2、校长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进行不定期的劳动纪律检查或抽查,原则上每月不少于四次。

迟到、早退,指不按时上班、上课、晚修、早读、不按时参加升旗仪式,学校集会,部门、级组、科组会议。

1、部门主任、年级组长劳动纪律检查中发现教职员工无故迟到、早退达四次及以上的,当月的全勤奖不发放,同进,按无故旷工处理,并扣除相应工资。一个学期内迟到、早退超过十次的,年度考核不得评先评优,并扣除相应工资、岗位津贴及年度考核奖金的50%。

2、校长办公室在劳动纪律检查中发现教职员工无故迟到、早退达三次及以上的,当月全勤奖不发放,同时,按无故旷工处理,并扣除相应工资。一个学期内迟到、早退超过六次的,年度考核不得评先评优,并扣除相应工资、岗位津贴及年度考核奖金的50%。

1、教师因病假误课,当周的全勤奖不发;因事假,除当周的全勤奖不发放外,无故旷课一节取消当月所有津贴,旷课两节的扣除当年年度考核奖金,旷课三节及以上的,级给予行政处分并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2、教职员工因病假、事假未参加升旗仪式,学校集会、部门、给级组、科组会议的,当月病假累计超过十天、事假累计超过五天、旷工一天者不发当月全勤奖。

3、教职工无故不参加升旗仪式,学校集会,部门、级组、科组会议的,凡超过五次的,按无故旷工处理,并扣除相应工资及当年年度考核奖金,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先评优。

4、教职员工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请假制度规范请假,校长办公室在劳动纪律检查过程中,如果发现有部门违规批假的,除按规定处理当事人之外,部门负责人做违纪处理。发现教职员工不按请假制度规范请假的,如通过部门请假后,请假条不交校长办公室存档的,按旷工处理。

1、请假时间、审批程序及权限。

请假时间

审批程序及权限

半天

主管主任

半天以上、三天以内

主管主任——主管校长

三天以上,一个月之内

主管主任——主管校长——校长

一个月以上

主管主任——主管校长——校长——隶属教育局领导

2、请假程序。

1、非教学人员请假审批程序为主管主任至校长。

2、请假人到办公室领取统一的校制的教职工请假申请表。

3、逐级审批后,请假人须向审批人销假。

4、假期期满后,请假人须向审批人销假(请开门见山假的须持有医院证明)。不经销假而造成考勤统计失误等,由请假人自行负责。

请假人假期间的相关待遇按请假制度执行。

凡参加各级各类教研、学术活动的教师,应首先按上列第一条提出申请,逐级审批后方可参加,否则,一律按旷课处理。

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增强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学校全面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在规定的学期时间内,除法定节假日外均为教职工工作时间。

2、根据有关规定,在节假日、寒暑假进行的政治业务学习、进修培训及正常的社会活动也作为教职工的工作时间。

1、婚假、产假、丧假等按国家相关规定批假。

2、公差(指因公外出办事、开会、学习培训及参加其它公务活动):凭文件或有关单位负责人的通知批假。

3、住院病假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等,按实际情况批假。

4、事假、门诊病假按实际情况批假。

1、校长请假由督导办主任审批,并报副校长知晓。

2、副校长和中层干部请假由校长审批。

3、教职工请假由校长审批,校长不在校时由副校长审批。

4、请假三天以上(含三天)的须另报督导办审批,一月以上的还须报教科局审批。

1、公差、短时请假(四小时以内)采用口头方式,其他请假采用书面方式,书面假条由办公室统一印制。所有请假经审批后报值周领导登记。

2、住院病假由分管领导安排人员代理工作,其他假项由请假人自行联系人员代理工作并报分管领导备案,否则不予准假。

3、请假须提前进行。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书写假条,假后归校应及时补上;续假的按请假程序提前办理。

4、请假手续办理完毕后,请假人应口头向没有参与批假的领导说明请假情况,以便于工作安排。

1、上班考勤分为出勤、旷工、请假(公差、病假、事假)、迟到、早退等项目;会议活动及岗位工作分为出勤、旷课、迟到、早退等项目。

2、岗位工作考勤时,教学人员出勤以节为单位,由值周领导和教导处负责登记;行政后勤人员出勤以天为单位,由值周领导和副校长登记;各种会议、学习培训、活动以次为单位,由办公室和组织者负责登记。所有教职工出勤情况由办公室统计汇总。

3、相关领导必须严格、准确考勤,以便于落实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另行制定《教职工出勤考核办法》)。

4、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学校分配的工作,按旷工论。经常旷工者,学校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5、本制度从xx年2月25日起执行。

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为强化职业意识,严肃工作纪律,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学校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根据工作分工和岗位要求,对各岗位人员必在岗时间做如下规定:

1、任课教师严格按照作息时间表的要求到岗,其中上、下午第四节课有课上课,没课的按照学校的要求可在规定时间离校。

2、职员上、下午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上班,上午1-4节、下午1—4节必须到岗。

3、节假日和周末值班教师和领导必须严格按照值班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教职工因事、因病请假要按程序事前请假,事后销假。

1、教师请假:请假半天以内由所属级部主任批准,请假半天以上由副校长批准。请假批准后,所在级部必须保留请假条存根,教师出校门时,将假条交给门卫。有关级部要负责安排好课。

2、职员请假:请假半天以内由处室主任批准,请假半天以上由副校长批准。请假批准后,所在处室必须保留请假条存根,职员出校门时,将假条交给门卫,有关处室要负责安排好工作。

3、处室兼职干事请假:请假半天以内由处室主任和级部主任一同批准,请假半天以上由副校长批准。请假批准后,所在处室或级部必须保留请假条存根,教师出校门时,将假条交给门卫,同时级部和处室要负责安排好相关工作。

4、领导干部请假:中层干部请假由校长批准,并将假条主动送办公室记录。离校前要妥善安排好有关工作,出校门时将假条交给门卫。

5、处室主任为处室职员考勤人员,级部主任为该级部考勤人员,各处室、级部每周五将本周考勤记录交办公室统计,其中办公室对考勤实行不定时抽查。

1、迟到或早退每次扣1分(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为旷工)。

2、事假每天扣2分(按节请假的,每8节课折算为一天)。

3、病假(以医院假条为凭)每天扣1分。确因大病住院治疗的不扣分。

4、旷工每节扣5分;旷课每节扣10分;旷会每次扣2分。

5、国家规定的婚假、丧假、产假,考核不扣分。

6、出现旷工或旷课三次以上或事假超过15天者,不能参加本年度评先选优。

7、对于每月出满勤的教职工,每月考勤奖2分,一学期全部满勤者,期末总奖励5分。

8、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10%。

(1)学期内无故旷工1天的;

(2)月内事假累计超过3天的;累计病假达到10天不足15天的;

(3)工作时间打扑克或从事网上聊天、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

9、教职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20%。

(1)学期内无故旷工达到1天的,月内无故迟到、早退超过3次的;

(2)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5天不足11天的;

(3)学期内病假累计达到15天;

(4)无故不参加家长会、其他集会和理论学习等集体活动超过2次的;

10、教职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30%。

(1)学期内无故旷工达到2天的;

(2)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10天不足16天的;

(3)学期内病假累计达到16天不超过30天的。

11、教职工出现下列情行之一的,扣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50%。

(1)学期内无故旷工达到3天的;

(2)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15天不足21天的;

(3)学期内病假累计达到31天不超过60天的;

(4)因个人原因导致单位年终考核扣分的。

12、教职工出现下列情行之一的,扣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80%。

(1)学期内无故旷工达到4天的;

(2)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20天不足26天的;

(3)学期内病假累计达到61天不超过90天的;

(4)经查实,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社会产生恶劣影响的。

13、教职工出现下列情行之一的,本学期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1)学期内无故旷工达到或超过5天的;

(2)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25天的;

(3)学期内病假累计达到91天及以上的;

(4)受到行政处罚的。

将考勤结果累计后,按实际分值计入教职工学年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对教职工物质奖励和荣誉奖励的依据。

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1、婚假:教职工符合法定年龄,婚假为7天。

2、产假:女教师产前产后给假98天,凡符合晚婚晚育生育第一胎,并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增加30天,如系难产或多产者,产假增加十五天。男教师妻子在政策内生育,可给护理假10天。

3、丧假:凡教职工父母、公婆、岳父母病故者,给丧假7天,主要亲属的给丧假3天。

4、住院假:教师因病住院,凭医保结账单据,可按住院时间给予批假,属于手术治疗的,花费在一万元以上,可增加15天修养假。

5、考试假:教职工参加教学业务方面的各类培训、进修,考试期间一律为公假(提供相关证明)。

说明:(1)以上五种情况在固定期限内属于公假,超出标准的按病事假对待,记扣标准按固定标准执行。(2)住院超过10个工作日,进修、培训超过30个工作日的,不享受学期考勤奖。

1、病事假:教师在家休病或有特殊情况,不能正常上班,按以下标准给予扣除:1---5天内为公休假,学校将给满勤教师每天奖励40元;6天以上每天扣除60元,不超半个月者,可去休息日记扣;超过半个月者连同节假日连续记假。

2、哺乳假:教师产假满后,由于身体原因可给一学期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间不享受30%的校管绩效工资。

3、亲情假:教师父母、子女在城内医院住院期间,教师向教导处提出申请,学校只考勤教师的上课和会议情况,不考勤其在岗情况。如外出治疗者,按事假对待;子女当年高考,教师每天可提前离校一节,但不能影响正常工作。

1、守职管理:

(1)学校在随机查岗时,教师不在学校,且未向教导处请假,进行不同标准的经济惩处。凡在晨读或数辅时间返校的,每次扣除10元,在综合评价中扣除一分;其他时间查岗不在单位的,每次扣除50元,扣除综合评价分5分。

(2)凡一学期内,在学校临时查岗中有四次不在学校的教师,停发一个月的校管绩效工资;超过10次的,停发半年校管绩效工资。

(3)教师旷工一天者扣除200元,超过三个工作日或累计5个工作日的停发一个月的绩效工资,并按上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教师经常性迟到早退,经教育仍不改正者,可进行一定程度的经济或组织处分。

2、课堂管理:

教师随意脱离课堂,按旷工半天对待,扣除100元,一学期超过三次停发一个月绩效工资。

3、会议管理:

(1)教师因事不能参加学校的各类会议,请假一次扣除40元,旷会一次扣除100元,如当日请假者不累加扣除。

(2)会议尚未结束,提前请假离会的扣除30元,擅自离会的按旷会对待。

(3)教师因为顶课误会的需向组织会议的领导提前请假,方不予扣除。

4、公开课管理:

(1)学校安排的公开课活动,本教研组的人员必须全员参与。因请假不到者,除不累加扣除外,每节扣除20元;擅自不到者,按旷课对待;因为顶课或领导成员外出工作,不能听课的需向教研组长提前请假,方不予扣除。

(2)校长按每学期听课40节标准考核,少一节课扣除20元;专职总务人员不考核听课情况。

教职工请假5天内由教导处审批登记,并负责安排教学任务;6——30天由校长审批;一个月以上由本人写申请,学校提出意见,报教育局审批。校委会成员请假在一个月内由校长审批,一个月以上由本人写申请,校长提出意见,报教育局审批。

1、学校每学期给满勤教师奖励200元,作为考勤的基础性津贴。其他缺勤按考勤管理办法在学期绩效工资中扣除。

2、临时代课教师请假的记扣标准为其他教师的一半,旷工旷职同其他教师一样。

3、教职工一学期内请假在一个月以上者取消当年年度考核及职称评优资格。

4、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上的教师,如因病需请假,由本人提出申请,通过县级四部门审批,方可请假或提前离岗,财政工资全发,学校待遇不给。

5、班主任请假在10天以上者,每天另扣除班主任津贴10元,满一个月者,班主任本月津贴全部取消。

6、临时替代班主任工作者,每天补助10元,连续兼任一个月,领取本月班主任所有津贴。

7、由学校安排教师临时接替他人上课者,每节课补助20元(含作业批改;辅导课不另外计课时),如通过多人相互调课的,按照课时差距给予补贴。如不进行新课教学,照班者每节课补助5元。

8、学期中途因人事变动,学校进行的工作调整,教师新增加的课时不按上条对待,如工作量较重的可给予一定工作补贴。

9、学校集体安排的加班、开会等,教师出现缺勤、旷工情况,一律按上班时间缺勤、旷工对待。

幼儿园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细则【】

1、每位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违反一次扣十元,迟到半小时扣五十,7:20以后请假扣一百。1年累计3次以上取消评先进资格。

2、有事要提前书面请假,领导批准签字后方能生效。不经批准擅自离岗作旷工处理,矿工1小时扣10元,旷工一天扣100元,累计2天给予警告处分,累计3天予以辞退。

3、事假一天扣40元,奖金扣完后扣工资,半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6天,超过六天每天扣60元,超过30天作自动离职。工作期间原则是不准外出办私事,特殊情况急需在工作时间办理的必须向园长或副园长请假,累计超过半天按事假处理。

4、间断请病假,必须持有医院出具诊断书和病历以及休假条,每请一天扣10元,长期请病假(满1个月以上)停发工资,同时不再享受幼儿园内的福利待遇,满6个月按自动离职处理。特殊病症酌情处理。

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神木县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切实严格管理、严明劳动纪律,根据《神木县教师队伍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学校工作特点,制定本制度。

每位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神木县教师队伍管理办法(试行)》,违者按《神木县教师队伍管理办法(试行)》相应条款对应处理。

教职工上下班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若有事不能按时上班,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1天以内由教务主任批准,2天教务主任同意报分管副校长批准,1个月以内病事假由校长批准,请假都要提前办理审批手续。一个月以上的报请教育局审批、备案;“三查”女工须同时提供计生干职办审批手续。会假(例会、教研活动等)由主持人或负责人批准,升旗请假(与会假每次均扣30元)由校长批准。

1、教职工本人结婚可享受3天婚假。要求婚礼在假期举行。

2、育龄女教职工生育第一子女的可享受法定产假90天,24周岁以上女职工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增加产假15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另增产假20天。

3、教职工直系亲属死亡,在料理后事期间,可享受3天假期。(另加往返路程时间)。

1、事假:开学时、放假前、3次(不含3次)以上或7天以上事假(而这谁先到按谁执行)、工作紧张时等加倍扣。

2、病假:因病住院治疗的教职工,出院后持住院手续,病历复印件,医药费发票,公疗手续等证明材料到单位和教育局销假。请病假后未住院治疗或虽住院治疗但不能提供以上手续或手续不全的按事假对待,门诊病假按事假对待。

3、教职工婚假、产假、丧假等期间的工资照发,但不计工作量,不发奖金,绩效考核中不计出勤。超假部分按事假对待。

4、教职工请假期间,绩效工资,工作量奖励、奖金、福利不予发放。

1、学校实行出勤奖金,每学期每人500元,请假(包括婚嫁、产假、计生等假)3天以上(不含3天)不予发放。

2、迟到、早退、脱岗。

从打预备铃后10分钟之内进入校园为迟到。

从打上下午最后一次铃前10分钟之内离开校园为早退。

进入、离开工作场所(课堂、会场等)迟到、早退的时限为2分钟。

脱岗为中途离开工作场所或无课出校外办事。

迟到、早退、脱岗一次扣50元,查岗一次不在岗扣100元,因特殊情况提前向校长请假者一次扣20元,迟到、早退、脱岗每学期累计15次以上者不予发放出勤奖。

3、旷工:距上班(课)超过10分钟,进入校园(课堂)视为旷工(课),职工旷课1节(含升旗、各种会议)扣款50元,旷工半天扣款200元,1天及以上按事假的2.5倍扣款,3天及以上取消绩效奖,实行待岗。

五、本制度从xx年2月开始执行。

六、本制度由消委会负责解释。

幼儿园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细则【】

教师要按时上下班,一天的一般工作时间如下:

周一至周五:

幼儿园根据季节作适当调整。

二、教师入岗规定。

教师要自觉遵守幼儿园的上下班时间,按规定时间进入工作岗位,按规定时间离岗。

对教师的上班,园长要经常性地进行检查,及时而准确地记录教师的出勤情况,对于缺勤情况要及时登记。

三、教师离岗请假规定。

教师在工作时间内未到岗,都要事先向园长请假,遇有急事不能及时请假,事后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1、按规定时间未到又未请假的算作迟到,早些离岗的算作早退。迟到、早退要向园长口头说明,一月内迟到一次不计入考勤。

2、教职工在一天工作中,有私事临时请假外出的,一月内一次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不计入考勤,超过1小时按事假半天计算。

3、事假在一小时到半天的按半天计算,超过半天按一天计算,事假在一天以上(包括一天),必须写上请假条,向园长请假,说明请假理由,请园长签批。

4、病假半天,必须写上请假条,说明病因,向园长请假。

5、教职工要外出,必须向园长说明登记,待园长同意后方可公出。未经同意私自外出,按旷工计。

6、请假未批准而不上班,按旷工计;假满未续假而又未上班,按旷工计。

7、事假一般一次不超过3天,一学期不超过10天。

四、教职工在岗工作规定。

教师进入岗位,必须坚守岗位。要坚持人在心在,人在业在,人在情在。

1、上课。教师和辅课教师在上课时间内,必须在班级认真教学,与幼儿同在。要准时上下课,不得迟上课,不得提前下课,上课期间不得电话聊天或客串别班,其他教师也不得在教室内聊天影响上课秩序。

2、开会。每次开会,参加对象无特殊情况必须到会,且不得迟到、早退,开会时认真听讲,做好笔记。

3、活动。幼儿园组织的各种活动,如开放活动、课外活动、教研活动,辅导活动,环境整改等,教师要热情参加,投入活动,不得抱怨、推托、有情绪。

4、对于学校分配的其他工作岗位、任务,如值周、加班、兴趣活动指导等,教师要尽职尽责,积极配合,不得离岗、推托、抱怨。

五、检查、记录规定。

加强教师出勤的管理,园长及教研主任必须如实地进行考勤登记管理,而且要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合理,不得包庇、隐瞒、弄虚作假。

六、对考勤奖惩的规定。

1、教师职工每月内迟到一次不计入考勤,第二次起(含第二次)每次扣基本工资10元,以此类推。

2、教职工在一天工作中,有私事临时请假外出的,每月内一次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不计入考勤,超过1小时按半天计算。请假一天扣除基本工资平均到实际工作日的平均数。

4、经检查,上课、下课、午间、当班期间有没有按时到岗、离开学生与人聊天、客串别班、体罚学生等不规范现象,若有发现一次扣除基本工资20元,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辞退处理。

七、出勤统计管理。

每月由园长对教师出勤情况进行统计,将出勤情况归入教职工年度考核。

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规范化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市教委《关于加强教职工队伍管理的暂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对考勤作如下规定:

1.考勤内容:教职工的出勤、缺勤、公差、面授、婚事、丧事等情况。

2.考勤时间:上课及晚自习,值班领导及班主任包括早自习。

3.考勤人员:在校全体教职工。(其中有课教师考课,无课教职工一天两次签到、签退,不签到无课人员视为空岗)。

1.负责考勤的领导每天不定时进行抽查,并于次日将考勤结果报分管校长。

2.对上课、例会等具体的考勤作如下规定:

1)上课,每旷一节罚款20元,并提出批评。

2)上课及考试监考,迟到或早退每次罚款(占上课时30%)。

3)例会,每旷一次罚款20元,并提出批评。一般性请假罚款10元。

4)考勤情况由政教处登记,每月公布一次。年终从工资中扣除罚金。

全体教职工因事请假(包括函授、婚事、丧病事),须依序办理请假手续,记录以请假条为准,任何领导或教职工个人不得凭口头请假代替请假条。

1.批假人及批假权限。

1)半天之内为教导主任;

2)一天之内为分管校长;

3)二天以上为校长;

4)例会请假的'批假人为校长;

5)公差一律由校长批准。

2、未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有课教师空课每节罚款20元,无课教职工每小周签到至少满三天,否则少签一次罚款20元。

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强化和严肃工作纪律,切实加强学校工作管理,保障教学、行政、后勤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运作,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积极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师法》有关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修订本制度(简)。

1、签到:学校要求全体教职工上、下午在规定时间内签到。不可出现代签现象。

2、出门证:正常上班时间内,签到时间截止后,教职工因事确需外出的,直接到考勤办签发出门证。如是公事,教职工需要分管主任出具书面证明。

3、校长室牵头处室、年级部、值周组组成检查组,将不定期抽查全体教师或部分教师或个人,凡未经批准或未拿出门证强行外出的教职工,视为脱岗。

1、因公外出开会、听课、学习者,凭通知到有关部门批假条。经校长室和教务处、年级部批准,后到校长办、考勤办备案,如是班主任还需要到政教处批假条。

2、病、事假:教师到年级部、教务处,教辅后勤人员到教务处、总务处请假,待批准后,再交校长办、考勤办备案(班主任还需到政教处备案),如未到相关处室说明后果自负。教干请假还须经校长室批准。病假需要持相关医院证明,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在当天补办请假手续。(长期请假的需经县教育局审批)。无医院证明视为事假或旷职处理。如请假2天要到分管校长处,3天或以上要到校长处履行请假手续。

3、婚假、丧假、产假:婚假、丧假、产假的假期按有关文件执行;

4、会议和活动:学校规定必须参加的会议、政治学习、业务教研活动以及其它的一些集体活动(如升旗仪式活动)。如有事或生病请及时履行请假手续,不可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公事除外,但需要校长室或处室、年级部证明)。

5、请假要履行销假手续。销假到原请假处办理,凡未销假的视为旷职。

1、凡上级委托学校组织的中考、高考、高二水平测试、自学考试和期中、期末测试以及阅卷工作、运动会、义务劳动等大型活动均属于学校重大集体活动。

2、全体教职工必须无条件服从学校安排的监考、阅卷、裁判员和义务劳动等工作。如有事或生病请及时履行请假手续,不可无故缺席、迟到早退。

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教职工考勤管理,建立规范的考勤管理秩序,根据上级部门教职工管理办法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1.婚假:教职工符合法定年龄,婚假为15天。

2.产假:女教师产后给一个学期产假。或者凭孩子出生证明,从出生第一天起含寒暑假连续放假168天。男教师妻子在政策内生育,可给护理假15天。

3.丧假:凡教职工父母公婆、岳父母病故者,给丧假7天,其他亲属的给丧假3天。

4.住院假:教师因病住院,凭医保结账单据,可按住院时间给予批假,属于手术治疗的,报销后自费在一万元以上的,可增加15天修养假。

5.考试培训假:教职工参加教学业务方面的各类培训、进修,考试期间一律为公假。

6.小产假:女职工怀孕2个月以内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的产假;怀孕3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20天产假;怀孕4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30天的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者,给予42天产假。具体细则补充如下:

(1)小产假期间,含双休日,含五天公假。

(2)流产时间认定以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为准。

7.关于公假的补充说明:

(1)以上六种情况在固定期限内属于公假,超出时间的按病事假对待。

(2)进修、培训超过20个工作日的,其他公假超过10个工作日,不享受学期满勤奖。

1.病事假:教师在家休病或有特殊情况,不能正常上班,按以下标准给予扣除:1—5天内为公假,学校将给满勤教师每天奖励1000元;6天以上每天扣除50元,不超半个月者,可去休息日记扣;超过半个月者连同节假日连续记假。

2.亲情假:教师父母、子女在县城内医院住院期间,教师向教导处提出申请,学校只考勤教师的上课和会议情况,不考勤其在岗情况。如外出治疗者,按事假对待;子女当年参加高考的教师,在高考学期可提前离校一节,但不能影响课堂、会议、公开课听课。

(1)学校在随机查岗时,教师不在学校,且未向教导处请假,进行不同标准的经济惩处。凡在工作时间查岗不在单位的,每次扣除100元。

(2)一学期内,在学校临时查岗中有3次不在学校的教师,停发一个月的绩效工资;超过5次的,停发半年绩效工资。

(3)教师旷工一天者扣除200元,超过连续三个工作日或累计5个工作日的停发一学期的绩效工资,并按上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教师经常性迟到早退,经教育仍不改正者,可进行一定程度的经济或组织处分。

2.课堂管理。

教师随意脱离课堂,按旷工半天对待,扣除100元,一学期达到3次停发一个月绩效工资,3次以上停发一个学期的绩效工资。

3.会议管理。

(1)教师因事不能参加学校的各类会议,请假一次扣除20元,旷会一次扣除100元,当日请假者不累加扣除。

(2)会议尚未结束,提前请假离会的扣除10元,擅自离会的按旷会对待。

(3)教师因顶课误会的需向组织会议的领导提前请假,方不予扣除。

4.公开课管理。

学校安排的公开课活动,本教研组的人员必须全员参与。请假不到者,每节扣除20元;擅自不到者,按旷课对待;因为顶课或领导成员外出工作,不能听课的需向教研组长提前请假,方不予扣除。

教职工请假5天内由教导处审批;6—30天由校长审批;一个月以上本人写申请,学校提出意见,报教育局审批。

1.学校每学期给满勤教师奖励1000元,作为考勤的基础性奖励。

2.校聘教师满勤奖励与在编教师相同,请假在六个工作日以上每天按50元计扣,请假超过一个月按天工资平均数计扣,旷工旷职同其他教师一样。

3.教职工一学期内请假在一个月以上者取消当年评优晋级资格。

4.班主任请假在10个工作日以内,班主任津贴正常发放,超过10个工作日每天扣除班主任津贴20元,满一个月者,班主任本月津贴自然取消。

5.临时替代班主任工作者,按具体工作日每天补助20元,连续兼任一个月以上,领取本月班主任所有津贴。

6.教师临时顶课标准为:有作业科目(语数英科)每节课为20元;无作业科目及数辅、晨读每节课为15元;一般性照课每节为10元。

7.学期中途因人事变动,学校进行的工作调整,教师新增加的课时不按上条对待,如工作量较重的可给予一定工作补贴。

8.学校集体安排的加班、开会等,教师出现缺勤、旷工情况,一律按上班时间缺勤、旷工对待。

9.教师有事需要提前向教导处请假,在岗位检查过程或签到期间打招呼者,请假无效。

10.实行四签到计扣办法:学校实行四签到后,教师未签到20次以下,每次扣除10元,超过20次后,每次扣除20元。

11.日常考勤由值月领导或其他领导负责;集体会议由教导主任负责;教研会、公开课由教研组长负责。

12.教职工请假在42天以下,由本人自己选择临时代课教师,学校支付代课补助;如本人拒绝安排,由学校安排代课教师,代课补助从本人绩效工资中扣除。

考勤管理制度细则

为维护良好的经营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使员工保持良好的身体素质和旺盛的精力,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

1、公司内各部门的考勤管理统一接受人力资源部管理,每日需在考勤机上进行出勤记录(出差人员除外)但需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2、人力资源部应在次月3号之前将当月考勤记录汇总成表,递交总经理签字审批后报交财务部汇总结算当月工资。

3、公司内标准考勤时间为:

公司实行每周五个半工作日,每天工作七个半小时,即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00

根据季节变化,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工作时间,各部门经理根据工作需要有权利安排加班(需到人力资源部考勤处办理加班手续)。

4、考勤包括考勤记录和考勤报表:

5、员工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随意离岗,更不得矿工;

6、考勤员应严格按考勤制度,跟据实况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

9、有以下行为之一者,记为矿工:

(1) 当日未到岗,且无正当理由的;

(2) 未到岗而提供的证明材料经核查为虚假的;

(3) 到岗后擅自离岗时间累计超过两小时的;

10、有关考勤管理的规定:(1元/分)

(1)迟到、早退按一次每人次扣除5分;

(2)矿工半日,扣除20分,矿工一日,扣除40分;

(3)当月矿工累计3日,全年矿工累计10日的,全公司通报警告一次;

(4)当月累计旷工5日,全年矿工累计15日的`,予以待岗;

(5)公司设立全勤奖,对每月出勤满的员工进行奖励,30分/月;

(7)考勤员虚报、漏报的,每次扣除50分;当月超过4次,全公司通报警告一次;

(8)员工刁难考勤人员,视情节给与部门批评或全公司通报批评;

(9) 私自涂改、毁损考勤记录的,给与员工大会上通报批评。

11、脱产学习的有关规定:

(1)公司指派的中短期培训学习和因本单位工作需要,有针对性的业务学习,按出勤管理。

(2)其它的如成人学历教育学习(包括函授、自学考试的短期的脱产学习等)及经单位同意的个人外出培训等,不享受公司里的奖金,按实际学习天数扣除当月工资。

1、公司内规定休假包括两大类:福利假和非福利假。

每周公休日、每年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产假等。

:病假、事假等。

2、各类休假均含公休假日,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3、病假系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病休息所申请的时间,除急诊外,病假须事先(不晚于当日工作时间开始后的25分钟)申请,且需持有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

4、病假的批准权及要求:

员工因病请假一般不超过两天,超过时间需延长假期者,须持县区级正规医疗机构医师的证明及病历,且加盖医院公章。

(1)病假2日以内,经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并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5、事假须事前书面申请,经批准后,进行临时性工作交接,而后方可享假。

6、事假的批准权限:

(1)事假2日内,经部门经理室签字同意后,并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员工结婚请假七天,子女结婚请假三天,兄弟姐妹结婚请假一天。

:三代以内直系血亲丧假三天,其他一天。

:实行晚婚晚育的产假为3个月,违反计生政策的不享受产假,产假期内每月享受基本生活费300元。

8、除公休假、法定节假日、急诊请假外,职工休假必须提前填写“请假条”,按程序申请,经批准后休假。确有急事不能提前请假者,可电话请假,但事后必须到人力资源部补办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者,一律以旷工论处。

10、请假条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存查,请假人应按期到岗,到岗后注明销假。

12、职工请假事由被证实为伪造的,假期按照旷工处理;

1、各部门根据本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工作管理需要,可制定各自的劳动纪律管理规定或实施细则,但必须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经研究由总经理批准后统一下发执行。

2、员工违反劳动纪律管理规定的处罚标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征求各部门负责人意见后,报总经理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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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细则

因工作需要执行晚班和倒班的员工 , 特别工作制为 8:00-17:00 或 10:00-19:00, 此项工作制需要部门经理和 ceo 的批准后,再到人力资源部登记后,方可实施。

午休为一个小时 (11:30 - 2:00 之间任选时段 ) 。

2 )、 打卡 : 员工每天上班、下班,午休出入均需打卡 ( 共计每日 4 次 ) 。

员工应亲自打卡 , 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者 , 无论是否迟到 , 均按 c 类迟到计算 .

忘记打卡的员工 , 需要其直接上级把员工漏掉打卡的时间 email 给 *@*, 人事部会给予补签 .

3 )、 公出 : 一个工作日内的公出需在前台登记 , 方便转接电话和留言。 出差、事假等需事前得到部门经理批准 , 并到人力资源部登记 .

2 、请假 : 任何类别的假期都需部门经理事前批准,并到人力资源部登记

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本部门经理和人力资源部并在上班当日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计。

1 )、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 )、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实,无有效证实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实加倍处罚;病假每月 2 日内扣除 50 的基本日工资;超过 2 天按事假扣薪。

3 )、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 30 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4 )、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实而请的假别;

5 )、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 3 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 7 天,非凡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6 )、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 )、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给假 7 天

配偶或子女伤亡给假 10 天

3 、批假权限

1 )、病事假: 1 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 3 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治理员处备案。

2 )、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付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治理员处备案。

4 、 迟到、早退、脱岗、睡岗和旷工的奖惩制度 :

全勤奖 : 每月 100 元 , 以考勤卡为准 .

特别条款 : 在一个自然月份里,允许二次迟到 ( 不晚于 10:00), 给员工应急时使用。超过 10:00 ,扣除缺勤时间的工资。

迟到细则 : 在一个自然月份里,第三次或更多的迟到处理如下:

d: 10:00 以后 , 按旷工一天计

d: 17:00 以前 , 按旷工一天计算。

2 )、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 20 元。

3 )、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 20 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5 )、旷工

a 连续三个工作日无故缺勤,或未经批准休假者将被视为旷工。直接主管将亲自联络本人查明原因,并于满三天后的二天内交出 " 辞退处分报告 " 。

b在 30 天内未经批准缺勤总计 6 天( 48 小时)者被视为旷工,并予以辞退。

4 、考勤统计

a 各种休假单,加班单应于每月 27 日前交至人力资源部 , 由人力资源部统计 .

无论是什么样的单位,只有在一个有序而和-谐的环境中办公,才能更好的保证员工的利益以及公司的正常运营。从而保证有一个良好的运营秩序,以实现社会经济稳定、平衡、健康的发展。

一、总则。

为加强员工劳动纪律,保证员工合法劳动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我司《员工手册》制订此制度。

除特别规定外,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公司各项考勤管理工作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若有未详尽规定之事项,按补充条例或实施细则办理。

二、工作时间。

1.1 正常工作日工作时间: 8:30--17:00,中午12:00—14:00为午休时间。

1.2 公司实施六天工作日,每周日为公休日。

1.3 店面工作时间、考勤规定、假期方案可由各分店自行制定,并报公司人事培训部备案。

三、考勤相关规定。

1.1 全体员工采取打录指纹的方式考勤,员工上班、下班、加班必须打录指纹。

1.2 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需外出的(包括出差),必须填写《员工公出单》,并得到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高级领导的批准后,方可外出。下班前未能按时回公司考勤者需在次日填写《考勤说明单》。

1.3 每月月末由人事培训部负责统计全月出勤情况,制作《月度考勤情况统计表》提交财务部,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奖罚处理。

公司除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领导批准的执行特定工作的员工外均须考勤。

3.1 迟到:上班迟到3分钟以内者,不以迟到论处,但每月不得超过三次;超过三次者,从第四次开始,前三才也以迟到论处;上班迟到3分钟(含)至30分钟以内者,按迟到处。

3.2 早退:

3.2.1提前下班30分钟以内者,按早退处。

3.2.2如下班时间未打录指纹、且未出具由部门负责人批准的《考勤说明单》,则视同早退。

3.3 旷工:下列情况之一均属旷工

3.3.1 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请假未获批准、请假期满未续假、续假未获批准及其他未交人事培训部备案的缺勤按旷工处理。

3.3.2 迟到超过30分钟(含)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3.3.3 早退超过30分钟(含)者,按旷工一天论处。

3.3.4 未打录指纹的规定: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打录指纹的,须于当日或次日向人事培训部递交由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的《考勤说明单》,过期补单视同无效;如上班时间未打录指纹、且未出具由部门负责人批准的《考勤说明单》,则视同旷工半日。

4.1迟到、早退每次罚款10元,旷工半日每次罚款50元,旷工1日罚款100元。

4.2 员工连续旷工2天视同自动离职处理,公司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4.3员工累计旷工2日公司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4.4 员工累计旷工超过2日,公司做开除处理。

4.5 罚款由财务部在每月工资中扣除。

4.6 正常工作时间内人事培训部随时有权进行考勤抽查,如发现员工无请假外出或有正当理由外出但未在人事培训部做相关登记,视同旷工1日;如每月部门出现3次上述情况的,在部门负责人的当月工资中扣除100元。

5.1公司要求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分内工作,一旦发生加班,公司尽量安排员工补休。

5.2 周一至周六加班计算:从当日18:00起开始计算加班,加班以半小时为基数计算。

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加班计算:从上班打录指纹开始考勤,至下班打录指纹为加班结束。

5.3 加班前应填写《加班申请单》,并得到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高级领导的.批准后,方可加班,否则不视为加班。遇特殊情况临时决定加班的,则需在加班后的次日填写《加班申请单》,否则不视为加班。

7.1 员工发生加班,补休一般应在加班一个月内完成。

7.2 员工补休前需填写《补休申请单》,并得到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高级领导的批准后,方可补休,否则未上班时间以旷工论处。遇特殊情况临时决定补休的,则须在补休后的次日填写《补休申请单》,否则未上班时间以旷工论处。

7.3 如补休半天或几小时,员工在到达公司上班时,仍需照常打指纹考勤。

7.4 补休期间可享有全额工资和奖金。

因工作特殊性,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的特定部门和员工可根据工作需要灵活处理考勤,如在特定时间内连续加班的品牌策划部员工、财务部部分员工等。

四、休假相关规定

公司根据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合理安排员工每月正常休假,如当日因公事未能休假的员工,公司将为其安排补休。

员工享有国家法定假期(如元旦、春节、国庆、五一等),如因工作需要公司要求员工在法定假期上班,将按法律规定计算、发放加班工资。

3.1.1 因身体健康问题不能正常工作的员工,可申请病假。

3.1.2 员工可用电话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当天由同事代为办理请假手续。凡请病假者须于原定上班日之前或者上班时间二十分钟内,亲自致电部门负责人,否则以旷工论处。如因重病不能亲自打电话者,可由家人或其他同事代为请假。

3.1.3病假一次超过两日须有区级以上医疗部门的证明,否则以事假处。

3.1.4 病假工资扣除标准是4元/小时。

3.1.5病假合同年度全年累计超过15日者,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3.2.1 员工可凭《结婚证》享有七天有薪婚假,期间可享有全额工资。

3.2.2 员工休婚假应提前一个月申请。

3.3.1 女员工生育,符合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政策,手续齐全者可按有关规定一次性享受九十天有薪产假,产假期间领取全额基本工资,但不享受或者相应扣减公司奖金与补贴。

3.3.2 女职员流产,可按有关规定一次性享受七天有薪流产假,期间领取全额基本工资,但不享受或者相应扣减公司奖金与补贴。

3.3.3 在公司服务满三个月以上且已转正的男员工,如因妻子生育,可享受十天的陪产假。期间领取全额基本工资,但不享受或者相应扣减公司奖金与补贴。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给予三天以内丧假。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可给予三天以内丧假,丧假期间可享有全额工资。

员工因工作受伤,必须在受伤当日持本人书面事故报告(伤情严重的,可由部门办理),经副总裁以上领导认可,报人事培训部备案;工伤假必须有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休假证明;如因违章操作造成伤害,不能出勤者,按事假处理,并根据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工伤假期间员工工资发放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6.1 公司员工可按在公司服务的工龄时间享受有薪年假,具体见下表:

3.6.3 主管以上员工休年假必须提前七天将书面申请送交董事长审批;

3.6.2 员工休年假须提前五天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经董事长审批方可休假;

3.6.4 休年假的时间原则上安排在经营淡季。

3.6.5 年假应在当年休完,当年不休,第二年不予累计。

3.6.6年假期间可享有全额工资。

3.7.1 除以上几类假期外,员工需占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请假的,按事假处理,事假以部门领导批准时间为准。

3.7.2 员工请事假需提前五天填写《请假申请单》,并需得到部门领导及上级领导批准。如因突发事情不能预先申请,员工应于请假之日上班时间20分钟之内亲自打电话向部门领导或上级领导请假,并于当天由同事代为填写《请假申请单》办理请假手续。

3.7.3 员工请事假一次不应超过2天,全月累计不应超过4天,合同年度全年累计不应超过15天。如超过此限,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特殊情况报副总裁以上领导批准。

3.7.4 员工请事假期间工资扣除标准是8元/小时。

有薪假期原则上应一次休完,特殊情况需要分批休假者,需将详细理由报部门领导或上级领导审批。

法定节假、工伤假无须申请;其他福利假及事假、病假的申请,员工应事先填写《请假申请单》,并附上相关证明,再按审批权限逐级上报,请假三日以上(含),应报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公司领导批准。经批准后报人事培训部备案方可执行。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办法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细则

第一条为加强考勤管理,规范员工上下班时间,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一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每周6个工作日,根据员工工种和所担负的任务,公司各部门视情安排、调整所属员工轮休。

第三条朝霞营业厅、百灵营业厅实行两班工作制。早班自上午8时至下午5时;晚班自上午11时至晚上8时。

第四条公司对员工的考勤,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朝霞营业厅,百灵营业厅,公司财务部,电脑、空调事业部所。

属员工,统一到总经理办公室签到。办公室员工每一天上、下班签到四次。营业厅早班员工每一天上、下班签到两次;晚班员工上午11点签到一次,下班考勤由各营业厅负责人监督执行。

第六条员工上、下班签到,不许弄虚作假,找人代签到或替其他人签到,一经发现,扣发代签人半天工资,当事人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七条员工于上班时间后1~10分钟内签到出勤者,视为迟到;10分钟后签到出勤者视为旷工半天;当月累计迟到三次者,视为旷工一天。员工于下班时间前,非为公司业务之需要,擅自下班者,视为早退;员工早退或下班时间不签到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旷工一天,扣发两天工资;连续旷工三天以上,作自动离职处理。

第八条公司所有人员务必先到公司签到后,方可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状况需经总经办批准,否则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九条员工因公外出办理业务,需提前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回到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员工休假(轮休)应提前申请,填写申请单。由部门主管批准,交总经办备案,作为考勤依据,否则,以未签到作旷工处理。

第十一条公司提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讲究工作效率;确因公司需。

要或任务紧迫,员工放下休假,视为加班。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送交考勤部门备案,作为考勤和计发工资的依据。加班薪酬的计发,参见《薪酬发放办法》。

第十二条员工在下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出勤,以双薪计发工资:

a、元旦(1月1日)一天。

b、“五一”国际劳动节(5月1日、2日、3日)三天。

c、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三天。

d、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天。

第十三条员工因病或因事请假,须提前一天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休假;事假、病假期间不计发员工工资。

第十四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对公司各部门人员的出勤在位状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或抽查。

第十五条嘉祥、汶上三联商场,嘉祥工业园,参照本规定制定相应的考勤管理和薪酬发放办法。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8月1日起执行,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小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在当下社会,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小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1、婚假:教职工符合法定年龄,婚假为7天。

2、产假:女教师产前产后给假98天,凡符合晚婚晚育生育第一胎,并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增加30天,如系难产或多产者,产假增加十五天。男教师妻子在政策内生育,可给护理假10天。

3、丧假:凡教职工父母、公婆、岳父母病故者,给丧假7天,主要亲属的给丧假3天。

4、住院假:教师因病住院,凭医保结账单据,可按住院时间给予批假,属于手术治疗的,花费在一万元以上,可增加15天修养假。

5、考试假:教职工参加教学业务方面的各类培训、进修,考试期间一律为公假(提供相关证明)。

说明:(1)以上五种情况在固定期限内属于公假,超出标准的按病事假对待,记扣标准按固定标准执行。(2)住院超过10个工作日,进修、培训超过30个工作日的,不享受学期考勤奖。

1、病事假:教师在家休病或有特殊情况,不能正常上班,按以下标准给予扣除:1---5天内为公休假,学校将给满勤教师每天奖励40元;6天以上每天扣除60元,不超半个月者,可去休息日记扣;超过半个月者连同节假日连续记假。

2、哺乳假:教师产假满后,由于身体原因可给一学期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间不享受30%的校管绩效工资。

3、亲情假:教师父母、子女在城内医院住院期间,教师向教导处提出申请,学校只考勤教师的上课和会议情况,不考勤其在岗情况。如外出治疗者,按事假对待;子女当年高考,教师每天可提前离校一节,但不能影响正常工作。

1、守职管理:

(1)学校在随机查岗时,教师不在学校,且未向教导处请假,进行不同标准的经济惩处。凡在晨读或数辅时间返校的,每次扣除10元,在综合评价中扣除一分;其他时间查岗不在单位的',每次扣除50元,扣除综合评价分5分。

(2)凡一学期内,在学校临时查岗中有四次不在学校的教师,停发一个月的校管绩效工资;超过10次的,停发半年校管绩效工资。

(3)教师旷工一天者扣除200元,超过三个工作日或累计5个工作日的停发一个月的绩效工资,并按上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教师经常性迟到早退,经教育仍不改正者,可进行一定程度的经济或组织处分。

2、课堂管理:

教师随意脱离课堂,按旷工半天对待,扣除100元,一学期超过三次停发一个月绩效工资。

3、会议管理:

(1)教师因事不能参加学校的各类会议,请假一次扣除40元,旷会一次扣除100元,如当日请假者不累加扣除。

(2)会议尚未结束,提前请假离会的扣除30元,擅自离会的按旷会对待。

(3)教师因为顶课误会的需向组织会议的领导提前请假,方不予扣除。

4、公开课管理:

(1)学校安排的公开课活动,本教研组的人员必须全员参与。因请假不到者,除不累加扣除外,每节扣除20元;擅自不到者,按旷课对待;因为顶课或领导成员外出工作,不能听课的需向教研组长提前请假,方不予扣除。

(2)校长按每学期听课40节标准考核,少一节课扣除20元;专职总务人员不考核听课情况。

教职工请假5天内由教导处审批登记,并负责安排教学任务;6——30天由校长审批;一个月以上由本人写申请,学校提出意见,报教育局审批。校委会成员请假在一个月内由校长审批,一个月以上由本人写申请,校长提出意见,报教育局审批。

1、学校每学期给满勤教师奖励200元,作为考勤的基础性津贴。其他缺勤按考勤管理办法在学期绩效工资中扣除。

2、临时代课教师请假的记扣标准为其他教师的一半,旷工旷职同其他教师一样。

3、教职工一学期内请假在一个月以上者取消当年年度考核及职称评优资格。

4、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上的教师,如因病需请假,由本人提出申请,通过县级四部门审批,方可请假或提前离岗,财政工资全发,学校待遇不给。

5、班主任请假在10天以上者,每天另扣除班主任津贴10元,满一个月者,班主任本月津贴全部取消。

6、临时替代班主任工作者,每天补助10元,连续兼任一个月,领取本月班主任所有津贴。

7、由学校安排教师临时接替他人上课者,每节课补助20元(含作业批改;辅导课不另外计课时),如通过多人相互调课的,按照课时差距给予补贴。如不进行新课教学,照班者每节课补助5元。

8、学期中途因人事变动,学校进行的工作调整,教师新增加的课时不按上条对待,如工作量较重的可给予一定工作补贴。

9、学校集体安排的加班、开会等,教师出现缺勤、旷工情况,一律按上班时间缺勤、旷工对待。

大学的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大学教职工考勤是为了确保员工到岗情况,保证每天的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大学的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实行坐班制的非教学科研人员(包括党政管理、教辅及工勤岗位),按规定工作时间考勤。

(二)教学科研人员按下列应到工作时间考勤:

1.课表规定的授课(含辅导、实验、实习、设计等)时间。

2.学校规定的政治、业务学习时间,校、院通知的会议、集体活动及临时安排的工作时间。

(三)“双肩挑”人员原则上除按规定的授课时间外,其余时间均按坐班制人员考勤。

(四)特殊岗位因工作需要不能按规定作息时间坐班的,经学校同意后,可根据岗位性质和要求制定作息时间。

(一)教师的教学时间、管理教辅人员的办公时间以及学校、职能部门、学院(部)规定的学习、会议和活动等时间,均视为教职工的工作日,应按时到岗。

(二)长宁、松江两校区上下班时间均为每个工作日的8:00、17:00。院(部)及部门有特殊工作时间的,需报人事处备案。

(三)教职工应按学校规定的作息制度严格考勤,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中途擅离工作岗位。需请假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各类假期,起止时间是工作日的,假期中所逢公休假、寒暑假、国定假均视为假期的.构成部分,但产假期间逢寒暑假的可顺延;起止时间有一头不是工作日的,可扣除一头的公休假、寒暑假、国定假。

(五)考勤结果实行月报制度。各部门、院(部)考勤工作实行主管领导负责制,应及时做好教职工考勤统计(考勤表可在人事处主页上下载),每月8日前汇总上一个月考勤情况报人事处。

(六)各部门、院(部)应切实落实考勤规定,不得超越审批权限擅自作出准假决定。因部门、院(部)未能严格执行管理规定而给学校造成的利益损失由部门、院(部)承担,并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及主管领导的责任。

(七)考勤结果是学校审定发放工资和津贴补贴、定级、晋级、年度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

(一)因故不能上班的教职工,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二)教职工请假,应根据请假类别,提前填写《华东政法大学教职工请假审批单》(以下简称请假单),写明请假类别、原因及时间,并附相关证明,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凡未经批准休假的,按旷工处理。

请假期满仍不能上班者,应于假期期满前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手续同请假手续。如遇特殊情况确实无法事先请假、续假时,事后应按规定补办请假、续假手续,理由正当且经批准的,按请假对待。

(三)教职工休假完毕,应在上班当天销假。休假时间超过1个月(含1个月)的,应填写《华东政法大学教职工销假单》(以下简称销假单)。销假时间以报人事处批准的销假日期为准。

(四)人事处对教职工请假情况进行监督及抽查,对于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即休假的,按本办法第二十一条处理。

1、零星请假:指未经本组、室或者部门主管准许,请不够半天假,要以课时为单位请假,累计5课时为病或事假半天。

2、迟到:指未经本组、室或者部门主管准许,过了规定的15分钟到岗时间。(因恶劣天气、车辆故障、交通事故除外)

3、早退:指未经本组、室或者部门主管准许,未到规定的时间离岗。

4、中途离岗:指未经本组、室或者部门主管准许,工作或者活动中途离岗后又返回岗位。

5、旷工:指未经本组、室或者部门主管准许,工作或活动全程缺岗。

一、奖励

(一)凡认真执行考勤办法,工作认真负责,坚守工作岗位,年度内全勤,在教学科研、管理和后勤等工作中成绩优异、贡献突出的教职工,由各院(部)或部门给予表扬或奖励。

(二)各部门或院(部)负责人和考勤员对考勤工作认真负责,实事求是,汇总表准确无误且按时送交的,由学校给予年度表彰和奖励。

二、惩处

(一)教职工经常迟到、早退,影响工作,经教育无效,视情况扣发工资、津贴,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二)凡因本人过错发生重大教学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的,按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扣发1个月至1年的工作量津贴,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三)受行政警告或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7天以下的,扣发3个月工作量津贴;受行政记过或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7天以上的,扣发6个月工作量津贴;被判刑的,停发工资、津贴并可解除聘用合同。受其他党政处分的,对其停发工资、津贴的处理,由处分机关提出建议。

(四)部门或院(部)负责人对本部门或院(部)人员教育和管理不严,连续发生事故,或不按规定考勤,纪律松弛,影响工作,学校视情节对部门或院(部)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或扣发1至3个月的工作量津贴。

(五)未经学校同意,擅自外借编内正式职工的,停发被外借人员工资、津贴等所有福利待遇,并扣发部门或院(部)负责人1至3个月工作量津贴;情节严重的,扣减该部门或院(部)编制数,并扣发部门或院(部)负责人3至6个月工作量津贴。

(六)不执行计划生育者,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小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1、按照国家规定,学校执行每周5天,每天8小时工作制,教师每天具体到校与离校时间由学校根据季节另行规定。

2、教师每天上、下午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上下班。值日领导与值日教师按学校规定的值班时间到校,并履行值班职责。

3、值日领导每天按上午、下午到校时间定时清查两次人数,凡规定时间内未到教室、办公室等工作场合者,视为迟到;提前15分钟以上离校者,视为早退;未请假或无故不上班者,视为旷工。另外,上午、下午不定时至少清查一次,未见者视为脱岗事故一次。

1、教师因事因病请假要办理请假手续(病假须有对口医院的医生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请假前须先自行协商调好课,并报教导处备案后,再凭书面请假条办理有关请假手续。

2、请假半天以内由分管考勤工作的领导批准;半天以上两天以内由校长(或指定的领导)批准,中层以上干部请假需由校长批准,二天以上由学区批准。

3、婚假、产假、丧假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4、假期完毕或提前中止假期须及时找相关领导办理消假手续,提前终止假期而未消假,视为休完全假;超假未按时上班,视为旷工。

1、教师须按教导处安排的课表上课,凡因私事请假须将协商调课情况报教导处备案,凡因公事调课由教导处发调课单。

2、无论因公因私,调课行为一旦成立,上课教师须对课堂教学负完全责任;若不经过教导处而私自调课或各种原因造成误课,课堂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学校课表所规定的教师承担。

3、课堂教学“十不准”:不准坐教(因病除外);不准串门聊天;不准接听拨打电话;不准看报刊杂志;不准织毛衣、带小孩;不准以任何借口(如拿粉笔、拿作业本等)离开教室;不准不带教材、备课本上课;不准拖堂;不准酒后上课;不准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1、学校实行教师坐班制,除了上课或学校指定的其它工作外,上班时间均要到办公室坐班,因事外出无论时间长短均要向分管考勤工作的领导请假,并告知当日值日领导,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2、办公期间,不准串门聊天,不准打牌下棋,不准带小孩,不做与办公或教学无关的事情。

3、讲文明,讲礼貌,举止文明,不说脏话,不大声喧哗,不干扰他人工作。

4、使用电脑时不玩游戏,不聊天,不浏览不适宜的`网站。

5、讲究公共卫生,不随地乱丢乱扔乱吐,不乱写乱画乱张贴,整理好个人办公桌上物品,做到存放有序,整洁美观。

1、按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会议,不准迟到早退,不随意进出。

2、带好会议笔记本,作好会议记录。

3、会议期间,将移动电话调为振动(或无声方式),会场内一律不允许接听或拨打电话。

4、不讲小话,不看报纸杂志等,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5、每周教师例会原则上不批假。

1、教师考勤将记入教师个人档案。

2、婚、丧、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给假,各项工资照发。

3、病、事假须按规定办理好请假手续,不得电话请假,否则视为旷工。

4、值日领导秉公办事,认真履行当日职责,上、下午各查岗一次。并作好迟到、病、事假、旷工、脱岗失职记载,若出现失职地方,视为脱岗事故一次。

5、每学期迟到、早退、旷工、事假累计最多者,期末综合评估定为最低等。

6、病假超过一个月无法上班者,停发年终第十三个月奖励工资。

1、学校每年从学校勤工俭学收入中提取专项资金用于教职考勤管理,奖励对象为在学校上岗的教职员工。

2、设全勤奖,当月无迟到、早退、旷工、请假等现象的,视为全勤。在本校上岗的教职工,学校根据每月的考勤记载,凡出全勤者发给10元的全勤奖,当月考勤奖共发50元。(凡由于学校或上级安排而因公误勤者,不扣全勤奖。)

4、误课一次扣10元。

5、每人每月允许请事假(病假)半天,不扣全勤奖,超出部分,无论事假和病假,每请假一天,扣全勤奖金10元。旷工半天或发生严重教学事故的取消该教师当月考勤奖。

教职工考勤考核细则

为了加强教师职业操守建设,建立学校的工作秩序,我们特制订本细则。

一、管理依据:

本细则是依据容桂教育组关于“教师请假管理制度”和学校教师工作实际制订的。

二、考勤内容

教师考勤的内容包括:依时上下班、准时参加师生集会活动等。

三、出勤状态管理。

(一)教师出勤

1、硬性出勤设全勤奖。硬性出勤是指按时上下班。

全勤概念是事假不超过学校规定的幅度即为全勤。学校规定:每月教师一般性的事假允许有二次,一般性事假每月从第三次起计算。一学期的事假累计不超过两个半天,事假从第三个半天起计算。

凡教师每月一般性事假在三次或以上的,事假一学期累计在三次或三次以上的扣发一定的全勤奖。三次以下一般性事假,按学校教师绩效评估细则扣绩效评估分。

全勤奖的奖金为公办教师工资余留用于管理部分的金额。全勤金额暂定两百元。

代课教师的请假,在期末在工资中扣与公办教师管理等同金额。

2、病假和其他婚、丧、产、育等假,按上级规定执行。

3、说明:一般事假是不超过半天的请假,通常指的是已上完上午或下午的课,有事临时出去,或者是有事要先出去,可以回来再上课的请假。

事假是指半天和半天以上的请假。一天之内的事假,要求要自己调好课。

(二)师生活动考勤——以会议、活动开始或学生到场为考勤记录时间。

1.教师会议管理——哪个部门召开,由哪个部门管理记录。每周的教师例会由副校长负责考勤。

2.升国旗仪式考勤。室外升旗,由当周国旗下讲话的领导管理点名。室内升旗,由政教处负责管理巡视,并组织学生参与巡视记录。仪式中聚在一起聊天的当缺勤。

3.广播操考勤。由教导处管理,同时可组织学生参与记录。

4.学生外出活动考勤——哪个部门组织,由哪个部门管理。体育、美术、电脑、学科竞赛,由教务处管理;文艺、学生德育活动,由德育处管理。安全处要参与管理。

5.教师值日考勤——由正、副校长管理。值班时在门口聊天的当缺勤。

6.其他活动考勤管理,由主管部门和安全处管理。教师上课考勤另类处理。教师外出活动和学校在休息时间组织的教师活动考勤,列入全勤管理系列。其余考勤按学校教师工作绩效评估方案管理。

三、教师请假程序

1.一般性的事假在校长处登记。校长不在家,在副校长处登记,正、副校长均不在家,在主任处登记。

2.事假在教务主任处取事假条,然后安排好课务,交由校长批准。其他情况参照上述。

3.其他假取相关证明请假或电话说明请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4.按照教育组规定,教师事假超过三天(含三天)的,要报教育组批准和备案。

四、考勤管理要求

1.每月统计一次,适时公布。

2.每学期评价一次,交由政教处汇总并公布。解释权归各主管部门。

3.印制专门的会议和活动考勤记录本。由部门、科级长、门卫等使用。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严肃工作纪律,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保证教学计划、教学目标的贯彻实施,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考勤项目

对到校、办公、上课、自习辅导、教研活动、监考、升旗、班校会、班主任例会、年级(处、室)例会、教职工周前会及学校通知参加的各种集会或活动均作考勤。

二、考勤时间

1、坐班时间:上午预备铃响至第四节下课铃响(当天延时值班教师除外);下午第一节课前预备到下午第三节课后(辅导学生教师除外),第四节上课铃响后方可离校,职员与后勤人员第四节下午铃响后方可离校。

2、上课:上课前2分钟到下课铃响。

3、辅导:早、晚自习上课到下课。

4、监考:每场考前点名到下场后试卷装订完毕。

5、升旗:从升旗开始到结束。

6、会议:各种会议开始到结束。

三、缺勤界定

1、迟到:上课铃响后到岗,上课10分钟不到按请假一节论,10分钟以上按旷工论,各种集会两次点名后到会均视为迟到。

2、早退:办公时间内不说明事由离校10分钟以上,上课时间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或提前下课,各种会议不说明事由中途退场,均视为早退。

3、旷工:不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上班,不参加有关活动且无正当理由,超假未归不上班,不参加有关活动且无理由,超假未归又未办理续假手续,且无重大突发性事由,请假未准而擅离职守,因工作安排或其他理由拒不上班者,班主任在学生清校前离校,职员不按规定时间离校者,均视为旷工。

4、旷工:不请假无故不上课,未经年级主任批准随意安排他人上课,上课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均视为旷课。

5、请假规定:

(1)教职工有事或有病,需在坐班时间内离岗处理或就医,经批准后离岗为请假,2节以内(含2节)由级部(科室)主任批准,2节以上由校长批准,学校办公室备案。一天以上向镇教办请假,两天以上必须向镇教办主任请假,学校、教办同时备案。干部直接向校长请假。

(2)凡请假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注明开始结束时间,说明工作如何安排,并由批准人签字后方可离岗。请假条一式二份,一份由批准人留存,一份交办公室。无请假条一律视为旷工。

(3)急病或重大特殊情况可例外,但返校后到校长室说明事由,并补办请假手续。

(4)无特殊情况,不得电话请假。随意让他人代请者,视为旷工。

6、哺乳期及学习

(1)子女未满周岁的女职工,每天给予两次累计1小时的哺乳时间。

(2)对口专业在职进修人员的面授和考试,需持通知按请假程序办理手续,面授或考试期间视为出勤。

7、婚假:教职工符合国家法定结婚条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假三天。若双方均到了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可请婚假一周。

8、产假:女职工符合国家及教育行政部门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可请产假三个月(含假期)。男教师陪产假三天不作请假处理,多者须办理有关请假手续,并按事假处理。

9、丧假:父母(公婆)和配偶丧假一周,祖父母、岳父母丧假三天(含双休日),如果家系外籍,另加来回路途所用天数。

10、公差按出差论。

11、教职工盖房、子女结婚等原因,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可适当照顾3-5天的累计假期,视为出勤。

12、严禁上班时间会客、带小孩到教学区。需赶集的教师,必须在不影响上班情况下,请假最多不能超过一节课。

四、考勤奖惩

1、请假一节扣2分,旷工一节扣5分,空堂一节扣3分,迟到一次扣2分,早退一次扣2分。

2、市教育局、镇教办及学校组织的外出学习、教学教研、考试阅卷、会议(例会、教研组长会、班主任会、升旗等)请假一节扣5分,早退一次扣3分,旷工扣10分(由活动和会议组织者做好考勤送办公室存档)。

3、事假每学期超过10天,病假每学期超过15天,考勤分记作末等。

4、事假或病假一学年累计一个月,年度工作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请假累计起超过2个月或没有教学成绩,年度考核自动降为末级或者等外。

5、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违犯学校工作制度和纪律,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聘用单位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6、职工有严重疾病,长期不能坚持工作者,按照镇教办及市教育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严禁教师弄虚作假,以病假为由,不安心本职工作,在家或到其他单位从事其它职业,一经查出,按旷工处理。

7、关于人事改革方面的政策(如个人的晋级、增资等),因病假而受到的影响,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

五、监管措施

由学校、办公室、教导处、政教处与级部办共同落实此项工作。各级部(处室)每天至少检查一次,由各级部(处室)作好记录,在每周五下午3:00前报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将考勤汇总并公布。核准后一式两份报校长签字,一份在校长室存档,一份在各办公室存档,同时在田柳一中网上公示。

1、坐班考勤实行级部各口考勤制,时间为上课前10分钟,各年级教师在年级主任办公室考勤,教辅人员在教导处考勤,后勤人员在后勤处考勤,伙房人员在伙管室考勤。考勤要作好记录,对有事外出人员,从干部到教师到职员一律实行请假登记制,利用办公室黑板一周一公布,做到公开公正透明。

2、上课和自习实行即时检查制,学校及各年级主任随时检查记录,并与当天公布。

3、监考、会议及其他活动均采用点名制。

4、考勤汇总公布:各年级、处室考勤情况由各年级、处室提供,教职工集会、例会考勤由办公室提供,升旗、班校会考勤由政教处提供,学校办公室负责汇总公布。

5、教职工必须按照学校规定按时在岗,确需请假,要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填好请假条,上交办公室存档。不足一节的要填好离岗登记。不能电话请假。

6、全体教师必须在预备钟前全部到达工作岗位,预备铃不到达工作岗位,以迟到计算,如迟到超过15分钟按旷工一节计算。工作时间不能离开教学区。

7、请假必须安排好工作,如果工作没安排以旷工计算。

8、总务后勤人员请假办法与教师相同,因工作需要外出的,要填好离岗登记。伙房职工请假办法另文(伙房人员先经生活管-理-员批准再经总务主任批准)。

9、请假必须以请假条为依据,无请假条以旷工计算。

10、学期结束,汇总各级部教师考勤情况,作为各级部干部的管理成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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