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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辅警饮酒心得体会(汇总18篇)

时间:2023-10-27 09:49:30 作者:纸韵 专业辅警饮酒心得体会(汇总18篇)

通过总结心得,我们可以从中发现自己的优势和不足,进而有针对性地进行改进。以下的心得体会范文,是一些优秀的案例和参考,希望能够对大家写作有所帮助。

辅警人员严禁饮酒心得体会

第一段:引言(100字)。

作为辅警人员,严禁饮酒是我们职责所在。酒精的存在往往使人丧失理智,影响职业表现,并可能给工作及安全带来严重后果。在过去的工作经验中,我亲身感受到了饮酒对我们职责的影响。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对辅警人员严禁饮酒的体会和心得。

第二段:工作目标受阻(200字)。

饮酒过量会对我们的工作目标产生直接的负面影响。曾有一次,我参与了一个夜间巡逻任务。事情进行得很顺利,但途中恰巧遇到一群喝醉酒的人在路上大吵大闹,引起了很多人的围观。当我尝试与他们进行交涉时,我因为酒气弥漫而引起了他们的反感。由于不得不呕吐,我甚至无法继续工作的情况下,我才意识到饮酒对工作目标的影响有多么严重。

第三段:自身形象受损(200字)。

辅警要从酒精中得到的教训之一是,饮酒会直接影响我们的形象。我曾经亲眼目睹了一个同事,在某个重要活动上喝醉了酒。他的言行失控,失去了理智。此外,他还犯了一些严重的错误判断,导致了巨大的损失。这件事进一步说明了辅警饮酒对个人形象的毁坏,作为警察的辅助力量,我们的形象是至关重要的。

第四段:对职业操守的冲击(300字)。

饮酒不仅会影响我们的形象,还会对我们的职业操守产生深远的冲击。一次,我接到了一个紧急求助电话,需要尽快赶到报道一起家庭暴力案件。由于我的同事当晚参加了一个庆祝活动而酒精中毒,他坚持参与任务。然而,在处理案件时,他的思维和行为都受到了限制,结果导致了警方不适应办案流程,无法提供及时帮助,这是极不负责任的行为。这次事件让我认识到,饮酒不仅会影响我们个人形象,还会危及他人的安全。

对于辅警人员来说,严禁饮酒不仅是一种职业要求,更是对职业操守以及职业素养的要求。作为执法工作者,我们的第一要务是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饮酒会削弱我们的意识和反应能力,严重妨碍我们对危险情况的判断和处理,从而无法履行我们的职责。同时,饮酒还会严重损害我们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和信任度。只有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我们才能以更好的状态服务公众,成为社会的守护者。

总结(100字)。

辅警人员严禁饮酒是职业要求,也是我们作为法律执行者的职责所在。饮酒对工作目标、形象和职业操守构成威胁。只有时刻保持清醒意识,我们才能为社会提供更好的服务,履行我们的职责。让我们深刻认识到严禁饮酒的重要性,并时刻警醒自己不要因为一时的放纵而危害我们的职业形象和社会形象。

民辅警饮酒问题心得体会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民辅警是执勤交通、维护治安等方面的重要力量。他们每天都要面对种种危险和压力,需要保持高度的警觉和专注。然而,有些民辅警在工作外的私人时间里会纵容自己大量饮酒,这不仅有可能影响他们的工作表现,还会对他们的身体健康和家庭生活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本文将对民辅警饮酒问题进行探讨,并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饮酒会影响工作表现。

作为一名民辅警,他们需要在工作中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敏捷性,以保障公共安全。然而,过量饮酒会降低民辅警的工作效率,影响他们及时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酒后驾驶、搏斗、扰乱公共秩序等行为也可能会由此而引发,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三段:饮酒会对身体健康造成影响。

饮酒过量不仅会影响工作表现,也会对身体健康造成很大的伤害。除了明显的健康问题,如肝脏疾病、消化系统受损等,过量饮酒还可能导致中毒和意外伤害,极端情况下甚至可能危及生命。正如我们所知道的,民辅警是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基石,因此,保持良好的身体健康状况对于他们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第四段:饮酒对家庭生活的影响。

民辅警的工作显然是非常繁忙和紧张的,但是工作之余的时间,还需要好好照顾家庭生活,和家人共度时光。饮酒过多会使民辅警无法专注于家庭生活,无法满足家庭的需求,从而导致家庭矛盾和不和睦的关系,并可能给配偶和孩子造成精神上的压力和伤害。因此,民辅警需要在合理的节制下享受饮酒的乐趣,而不是陷入酗酒的状态。

第五段:结论。

总之,饮酒问题对于民辅警来说是一个极为严重的问题。他们需要在日常工作中和私人时间中合理地控制自己的饮酒量,保证工作效率、身体健康和家庭生活的和谐。作为其他社会人群的一员,我们也应该认识到饮酒对身体和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积极地参与到为社会稳定与和谐贡献力量的行列中去。

违规宴请饮酒心得体会辅警

在工作中,违规宴请和饮酒行为是绝对不能有的。然而,在实际的工作当中,时有发生。作为辅警,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准确判断形势和自己的工作职责。在这里,我分享一下我的心得体会。

违规宴请和饮酒不仅是对执法职责的不负责任,更会影响到公司形象和信誉。而且,过量饮酒还会影响工作效率和身体健康。因此,我们在工作和生活中都要坚定地抵制这种不良行为,不断提高自身的责任心和规矩意识。

第三段:维护公司形象和信誉的重要性。

作为辅警,我们每个人都是公司良好形象的重要代表,我们的每一项行为都代表着公司的形象和信誉。所以,我们在任何场合都要注意维护公司的形象和信誉,严格按照规定行事。只有这样,才能让我们的公司更加健康稳定地发展。

第四段:牢固树立法律意识。

法律法规是我们工作的基石,每一个坚守法律的人都能快乐地工作和生活。因此,我们要牢固树立法律意识,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纪律,不断提高观念和素质,保持警惕。

第五段:总结。

违规宴请和饮酒不仅是违反规定和法律的行为,更会影响到我们的健康和公司形象。因此,我们要时刻提醒自己,保持清醒的头脑,坚持守规矩、守法律、守公德,永远保持良好的工作风貌。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合格的辅警,更加优秀地完成工作。

辅警宴请饮酒规定心得体会

随着辅警队伍建设的不断发展,辅警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重要力量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然而,随着其权力的增大,一些辅警也可能会在职业中遇到烦恼和挑战。其中一个就是对饮酒的规定,不当的饮酒可能会对其职业生涯和社会形象带来负面影响。

辅警的职责是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治安。因此,公安机关对辅警的饮酒严格管理,明确规定辅警不能在工作时间饮酒,不能带酒驾驶,不能饮酒后参加公共安全任务,也不能以公安机关的名义进行宴请饮酒。

第三段:应该如何理解这些规定。

对辅警饮酒的规定不是对其权利的限制或对个人生活的干涉,而是对其工作的负责。精神和肉体状态的缺失无法胜任工作,尤其是在处理复杂案件或重大事件过程中,更需要辅警保持最佳的状态。此外,明确规定也强调了公安机关的形象和威信,减少了公权力泛滥的可能。

第四段:如何正确对待这些规定。

辅警的职业生涯依赖于公安机关的信任和支持,因此,规定应被当做是一种职业道德的体现。辅警应该以端正的态度面对这些规定,增强自身的职业素养和道德修养。同时,辅警也可以如实向宾客介绍公安机关的规定,以避免尴尬的场面。

第五段:总结。

作为公共服务领域的重要人力资源,辅警的生产生活与职业形象关系紧密,公安机关的饮酒规定虽然暂时会让一些辅警感觉受到限制,但是从长远考虑一定会对他们事业产生积极影响。每个辅警都应该充分认识到这一点,以谦虚和勤奋的态度创造出更加优秀、高效的警务工作。

辅警饮酒个人心得体会

【导语】在辅警这个职业中,遵守纪律是我们的基本要求,而饮酒却是我们必须杜绝的恶习。作为辅警,必须时刻谨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不断提醒自己遵守纪律,不断教育自己,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与能力,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使命。在此,我谈一谈我的个人心得所感。

第一段:规定中的禁忌。

辅警作为一名公务人员,必须在履行职责时有节制地饮酒,或者干脆不喝酒。饮酒过量易引发恶性事件,给自己和公众带来严重的后果,会使警察机关声誉受损,导致公众的不信任,这是辅警不能承受的后果。据规定,公安机关工作人员饮酒应遵守以下规定:不得在工作时间、在警车、在警务场所、在执勤岗位上饮酒;不得因开车等工作需要而饮酒;不得醉酒影响工作。也就是说,只有在非工作时间、在非执勤状态下,才可适当饮酒。

第二段:饮酒真的有必要吗?

有些辅警可能会认为,在一些正式场合,饮酒是表现自己的一种方式,但实际上这是非常错误的想法。辅警身上罩着公务员的光环,必须时刻注意自己言行的影响,树立良好的形象。而且,警察是履行执法职责的人,醉酒的情况下难以在关键时刻果断处置大局,甚至可能引起关键状况的不必要所以,对于辅警这个特殊职业,饮酒就更加不应该了。

第三段:为什么要杜绝饮酒?

饮酒现象在社会上比较普遍,但是,在各种社会事件中,饮酒都是导致不幸最多的因素之一。尤其是在警察执勤中,特别需要警觉性、反应速度和思维敏锐性,所以执勤中禁止饮酒是非常必要的。作为执勤者,必须时刻保持清醒,警觉,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社会的治安。因此,辅警一定要杜绝饮酒这个恶习。

第四段:在工作中如何避免饮酒?

辅警必须时刻谨记自己的职责与使命,时刻注意工作中的规定和禁忌,做到明确自己的责任。如果在工作结束后需要与朋友欢聚一下,应尽量在履行好职责后再进行,更好的途径是通过服务社会和做出自己贡献来实现内心的满足感,而不是通过逃避来寻求短暂的欢乐。

第五段:总结。

作为一名辅警,不饮酒并不意味着形式主义,而是我们应该时刻保持清醒、警觉、反应灵敏,以便在关键时刻全心全意地保障社会的和谐与安全。综上所述,作为一名辅警,我们必须时刻谨守杜绝饮酒的原则,在工作中持之以恒,将日复一日的守约置于内心深处,最终以良好的行动奉献社会。

辅警人员严禁饮酒心得体会

近年来,随着社会治安形势的不断发展,辅警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辅警人员中的酒驾、醉驾等问题日益突出。作为维护治安的一员,辅警应当时刻保持清醒状态,绝不饮酒驾驶。在日常工作中,我深切感受到了严禁饮酒所带来的重要意义。下面将从自身经历出发,探讨这一问题。

第二段:严禁饮酒的工作要求和责任感。

作为辅警,严禁饮酒是一项必须严格遵守的工作要求。在我首次接受辅警培训时,着重强调了严禁饮酒驾驶的重要性。这是因为辅警的工作本质决定了我们需要时刻保持头脑清醒、反应敏捷。如果饮酒后上岗,不仅会影响工作效率,还会威胁到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例如,在快速处置交通事故时,饮酒会使判断力下降,影响反应速度,导致处理错误,进而引发更大的安全隐患。面对这样神圣而光荣的职责,我们不能忽视严禁饮酒的责任感。

第三段:饮酒驾驶的后果及其警示。

饮酒驾驶不仅是对法律的蔑视,更是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许多人的人生轨迹因为酒驾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身为辅警,我们应该从这些惨痛的案例中吸取教训,警醒自己严禁饮酒驾驶。饮酒驾驶往往是因为贪图一时快感,不顾自身和他人的安危,结果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我们应该时刻提醒自己,饮酒会严重损害反应能力、视觉能力和判断能力,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身为辅警,我们责无旁贷地要以身作则,既保护自己,也保护他人。

在我自己的工作生涯中,我深切感受到了严禁饮酒的重要性。一次夜间执勤中,我遇到了一起交通事故,现场处置的效率和准确性对于案件的进展至关重要。幸运的是,我及时到达现场,没有发生更严重的后果。然而,我注意到有些同事在夜间执勤结束后去饮酒,他们无法获得充足的休息。第二天上班时,他们出现了反应迟钝、疲劳、注意力不集中等问题。这不仅影响了他们的工作效率,也对整个队伍的形象产生了负面影响。因此,我自愿加入了一个严禁饮酒的团队,与志同道合的同事一起保持清醒的状态,坚决拒绝一滴酒,以保证工作质量和安全。

第五段:总结严禁饮酒的重要性和效果。

在新的工作岗位上,我深刻体会到严禁饮酒的重要性对于辅警工作的提高。坚持远离酒精,不仅提高了我的专注力和机动性,也提高了同事们的团队合作能力和效率。饮酒不仅仅是个人的问题,更是关乎整个队伍和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问题。作为辅警,我们时刻以一个模范示范者的身份出现在人民面前,应该树立正面的形象,积极传递正确的信仰。严禁饮酒是我们作为辅警的责任和使命,也是我们不断提升自己、为人民服务的表现。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能够影响身边的人,减少酗酒和酒驾的发生,为社会的长治久安做出贡献。

辅警饮酒八个严禁心得体会

近年来,社会发展日新月异,辅警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在维护社会治安、交通管理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一些辅警在饮酒问题上出现了一些不良行为,对整个队伍形象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为了更好地规范队伍行为,保持辅警队伍形象的纯洁性,制定了“辅警饮酒八个严禁”的规定。本文将结合我的经历和体会,以连贯的五段式为读者展开讲述,探讨“辅警饮酒八个严禁心得体会”。

首先,饮酒八个严禁是对辅警党纪党规的进一步强化,将党员辅警的权力运行过程规范化。辅警作为内勤职工,其权力运行过程本身存在合法性的问题,如果对其工作心态不加强、管理手段不规范,将很容易误导辅警从事违纪违法行为。通过制定饮酒八个严禁,使得党员辅警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同时也纠正了一些党员辅警中的不正之风,为辅警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其次,饮酒八个严禁是对辅警的约束和规范。无论辅警还是普通市民,在饮酒过程中都应该遵守一定的规范,不酗酒、不怠工、不因饮酒影响工作等都是作为公职人员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然而,由于一些辅警长时间工作繁忙,为了解压常常选择饮酒,导致酗酒问题越来越严重。通过饮酒八个严禁,对辅警的行为和心理进行规范,使他们意识到酗酒对工作和生活的伤害,进而改正错误行为。这也为队伍的整体形象和稳定作出了巨大贡献。

再次,饮酒八个严禁对辅警自身的成长和进步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辅警是社会治安稳定的守护者,他们的行为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安宁。饮酒问题是影响社会正常运行的重要因素之一,对辅警队伍来说,如果饮酒问题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将无法对社会秩序起到更好的维护作用。饮酒八个严禁对辅警的成长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帮助辅警从根本上解决了影响他们工作和身心健康的问题。

然后,饮酒八个严禁让辅警更好地树立了自我形象。作为辅警,应该时刻保持良好的形象,做到言行一致,严格遵守党风廉政教育和党纪党规。饮酒八个严禁通过对辅警的行为进行规范,使他们不仅在工作中充满活力,也在生活中树立了良好的榜样。这样的辅警形象既给人民群众带来了安全感,也对辅警自身的职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最后,我个人对于辅警饮酒八个严禁也有一些体会。作为辅警,我坚决拥护该政策的实施,我认为这对于我们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社会形象塑造和职业发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同时,我也深刻领悟到只有在饮酒问题上明确了自己的底线,才能在工作和生活中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作用。因此,我将始终严格按照饮酒八个严禁的要求行事,做到言行举止得体、奉公守法、勤政务实,为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贡献自己的力量。

总之,辅警饮酒八个严禁是一项对党员辅警行为的规范,对整个队伍的形象和稳定都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辅警的行为和心态进行规范,使他们认识到饮酒问题的严重性,并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树立良好形象。对于个人而言,我也深刻领悟到这对于自身的成长和进步至关重要。通过严格遵守饮酒八个严禁,我将一如既往地为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贡献自己的力量。

辅警饮酒个人心得体会

随着社会的发展,辅警在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作为一名辅警,在工作中,我们时刻都在感受着工作带给我们的压力和挑战。很多时候,为了缓解工作和生活的压力,一些辅警不可避免地会选择喝酒。然而,饮酒对于辅警的工作和生活都会带来极大的影响,下面我将分享自己的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饮酒与健康。

饮酒不仅影响生活,还对身体健康产生威胁。从医学上来讲,饮酒过量会对中枢神经、内分泌等系统产生损害,从而影响身体健康。即使是在工作压力大的情况下,我们也应该意识到保护身体健康的重要性。

第三段:饮酒与工作。

在工作中,清醒的头脑和稳定的心态是极为重要的。饮酒虽然可以缓解工作带来的压力,但是却会影响辅警的工作效率和安全。尤其是在执勤和协助现场处置突发事件的时候,我们需要保持高度的警觉,不能让酒精影响工作表现。

第四段:饮酒与社会公德心。

作为一名辅警,我们承担了维护公共安全和秩序的重任。饮酒过量不仅会影响我们的工作表现,还容易引发不良后果,影响公共秩序。在饮酒时,我们必须要有社会公德心,做到自律自尊,以身作则,引导社会潮流。

第五段:总结。

在辅警的岗位上,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稳定的情绪,保持健康的身体。每一个人都是社会公德心的表率,只有心中有责任、心中有爱,我们才能做好我们的工作。因此,我们应该珍惜我们自己的生命和时间,努力做到尽职尽责,为社会稳定和谐做出更多贡献。

辅警宴请饮酒规定心得体会

辅警作为社会治安的维持者和公共秩序的维护者,必须始终保持高度的警觉性和责任感。然而,就在不久前,中国公安部发布了《公安辅助人员管理规定》,明确了公安辅助人员的出勤、训练、工资、职业道德、纪律等方面的规定。其中涉及最多的就是饮酒规定。作为一名辅警,我深深认识到了这些规定的重要性,同时也深刻体会到了饮酒规定的意义所在。

第二段:饮酒规定的重要性。

饮酒对于任何一个社会公众人物来说都是非常敏感的问题,而对于公安辅助人员来说其更加敏感。酒后驾车、醉酒闹事等反社会行为不仅会给社会带来巨大的危害,同时也会让整个警察队伍抹黑。因此,《公安辅助人员管理规定》对于辅警的饮酒行为,作出了严格的要求,规定辅警应当具备高度的职业道德素质,不得有饮酒后参与公安执法、带班值班、检查警务设施等工作的行为。

规定是为了规范和约束行为,对于公安辅助人员也同样适用。遵守规定是履行职责的基础和前提,而忽视规定则会给辅警的工作产生不良的影响。遵守规定,不仅能保障辅警的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同时也有助于提升辅警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提高监管和处置能力。另一方面,忽视规定,则会影响辅警的形象和信誉,不仅威胁到自身的职业生涯,更有可能损害整个公安队伍的形象。

第四段:个人心得与感悟。

作为一名公安辅助人员,我深感,时代在进步,警务工作日新月异,所面临的问题也是不断增多的。而我们辅助人员之所以存在,就是要为公安警察队伍的日常工作和基础管理做支持和保障。因此,我们必须时刻保持高度的职业道德、政治素质和工作纪律。不能因为私人的饮酒行为而影响到公安警察队伍的正常工作和正常形象。同时,我们还要不断地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技能,努力成为一名优秀的公安辅助人员。

第五段:结语。

通过本次的学习和体验,我深刻认识到,作为公安辅助人员,我们必须时刻保持职业道德、政治素质和工作纪律,并且全面遵守饮酒规定。担任辅警的职责并不是简单的事情,每一个辅警都应该充分认识到其职业的意义和使命,努力提高自我修养、提高工作能力,让自己的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始终受到群众的信任和认可,为公安队伍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违规宴请饮酒心得体会辅警

近年来,各个行业对宴请和饮酒的管控越来越严格。而在辅警这个职业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更是必不可少的。然而,仍有一些辅警因为私人利益或者其他原因进行违规宴请饮酒,严重影响了工作纪律和形象。本文将从一个辅警的角度出发,谈谈自己在这方面的体会和感悟。

第二段:认识到问题。

我是一名辅警,工作需要接触各种场合和人群,有时会有领导或同事邀请我参加一些聚餐或者喝酒。起初,我并没有太在意这些,认为这是一种社交行为,可以拉近彼此之间的距离,提高人际关系。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我逐渐发现自己对于这些喝酒和宴请的事情越来越依赖,甚至成为了一种惯性的行为。我开始意识到这样的问题,决定进行反思和改变。

第三段:影响和后果。

违规宴请和饮酒可能会对个人和工作产生严重的影响和后果。首先,这会成为一个消耗时间和金钱的习惯,让你的生活失去重心和节奏。其次,这样的行为往往会轻视职业形象和职业道德,给别人留下不好的印象。最后,更为严重的是,这会严重威胁到自己和他人的身体健康,甚至可能引起交通事故和其它安全事件,对生命造成威胁。因此,我们必须时刻警惕和自我约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慎重对待酒桌文化。

第四段:反思和改变。

为了防止自己偏离正确的道路,我开始进行反思和改变。首先,我意识到要正确看待聚餐和喝酒的问题,不能把这当成一项义务或者比赛,而是要把工作和私人生活分清楚,有目的和原则地选择参加聚餐和喝酒的场合。同时,我也明确了科学饮酒的方法和注意事项,如不饮酒驾车、避免过量等。最后,我还加强了自我对于违规宴请和饮酒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工作日志和档案,形成长效机制,及时记录和汇报自己的行为。

第五段:结语。

在这个多元化和开放的时代,饮食文化不但是一个人的生活方式,亦是对人格和职业道德的考验。我们要为了自己的身体健康和职业未来,积极改变对于饮食文化的态度和行为,私人和工作分开,减少违规宴请和饮酒的现象,以提高自己的职业素养和形象,更好地为社会服务。

辅警心得体会

5月10日分局召开“对标找差创先争优”活动动员部署大会后,我所全体民警、辅警认真学习了分局党委及主要领导有关“对标找差创先争优”活动重要讲话精神,用上级党委及主要领导的讲话统一大家的思想认识;用先进单位的经验做法作为自身对照检查的镜子;对照职责任务、对照建设标准、对照重点工作、对照上级要求;围绕怎样做人、做一个什么样的人开展了专题讨论活动,并提出“做人要做有心人、做一个有作为的人”,要求全体人员工作生活中要树立信仰、尽心尽责并能做到正直正派。

辅警队伍是公安机关加强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的一支重要辅助力量,在缓减警力不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警民—联系沟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而派出所辅警素质的强弱、能力的大孝水平的高低,不仅直接反映派出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而且还体现着本级公安机关的形象和权威。作为派出所辅警,如何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胜任本职工作,成为一名政治坚定、业务娴熟、作风优良的优秀人员,本人结合“对标找差,创先争优”,围绕树立“一个信念”、强化“四种作风”、提高“四个能力”,谈几点拙见。

政治信念是派出所辅警政治是否成熟的具体表现,起着决定和导向作用。所谓信念,是指一个人对一种思想、一种理论或一项事业坚定的信仰和长期的坚守。派出所辅警的政治信念,是其世界观的客观反映,它决定着每名同志的政治主张、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决定着为谁工作、为谁服务。忠诚是政治信念的集中体现。“忠诚带来信任,你将被委以重任,获得梦寐以求的广阔舞台”。作为派出所辅警要忠诚于组织、忠诚于公安事业、忠诚于本职工作岗位,更要忠于人民、忠于群众。实践证明,一个人没有信仰和忠诚,就不会有良好的品质,政治就不合格,组织就不会重用,你个人越有能力,越与组织的需要背道而驰。所以,派出所辅警要始终围绕“服务辖区、服务人民”的要求,做到心中有组织、工作为人民、办事顾大局,在大是大非面前不糊涂、在政治原则上不动摇,始终做一名让群众欢迎的人,做一名让同事信得过的人,做一名让领导放心的人。

作风是指在工作和生活中表现出来的态度和行为。作为一名派出所辅警更要强化“四种作风”,树立基层辅警良好形象。

一要有无私奉献的作风。派出所的性质任务,决定了派出所辅警大量的、经常的工作是为所队服务,为辖区人民群众服务。因此,要牢固树立服务观念,甘为人梯,时时处处以人民群众为重,以辅警形象为重,在个人利益上,不斤斤计较、不患得患失。加班加点是辅警常有的事,失去了很多与家人团聚的时间,与朋友相聚的机会,常常受亲人埋怨和朋友误解;在工作中,为了坚持原则,有时还要得罪人,遭非议;如果没有牺牲精神,甚至必要时的忍辱负重精神是不行的。

二要有细致周密的作风。派出所辅警日常要做大量辅助性性工作,如接处警、日常巡逻、协助办理各类刑事行政案件、协助民警深入辖区开展工作等,事情虽小,涉及面却很广。待人接物、说话办事不谨慎,就可能直接影响到公安机关形象、影响到群众信任度。有些事情处理不好,甚至会造成很坏的影响。因此,每个派出所辅警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必须细致周密,做什么事情都要力求天衣无缝,考虑问题尽可能周到全面,说话办事尽量得体适当。

三要有正派的作风。长期在基层工作,不少派出所辅警靠正派的作风,得到了群众的肯定,赢得了人民的信赖,机关文职人员往往会把派出所辅警的一举一动当成效仿的对象。因此,派出所辅警要有光明磊落、不循私情的宽广胸怀;要有坚持原则、一丝不苟的严肃态度;要有严于律已的思想品德。一切言行以维护公安机关声誉和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对群众一视同仁,做到不以个人恩怨、好恶待人,不谋取任何私利,做好榜样,树好形象。

四要有狠抓落实的作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抓好工作落实是派出所的重要职责。这就要求辅警在协助民警开展群众工作时要具体、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关键是提高自身开展各方面群众工作的能力,没有理论的指导,没有认识的深化,就不会有自觉的行动。同时,要深入辖区接触群众,不断增长群众心中的知明知信度,善于交流和处事,善于探索把握规律。

作为一名称职的派出所辅警,不仅要精通群众工作,还要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了解掌握整体公安业务工作,这就必须努力提高“六个能力”。

一是提高协助执法办案能力。派出所辅警要主动参与协助办案,在各类案事件发生后,不能光靠民警去办理,要主动配合抓好信息研判,主动发现和研究案件中有价值的信息。同时,对每一个案件,善思考,善于学习如何面对嫌疑人切入案件关键;善模仿,开动脑筋,回想过去的执法办案中有无类似案件,第一时间找到案件的关键点给办案民警提供帮助;善总结,更好地掌握办案规律,吃一堑,长一智,干一事,进一步。

二是提高文语表达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是派出所辅警基本要求,更是其思维深度、知识广度和灵敏程度的综合反映。派出所辅警从事的是协助巡逻处警、协助民警执法办案、接触群众的工作,离不开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这两种形式。协助巡逻处警、接触群众,大都是通过口头表达进行的。口头表达,要力求做到谈吐把握分寸,说话讲究艺术,语言恰到好处;文字表达能力是派出所辅警的基本功,或叫“看家本领”。一名合格的辅警必须具备较强的写作能力,能够熟练地驾驭文字,准确地表达言辞,作出主题鲜明、观点正确、层次清楚、文从字顺、简洁明快的各种文章信息。

三是提高调查研究能力。具备调查研究的素质和能力,是对派出所辅警的基本要求。这种能力主要表现在:对辖区情况的深入了解和透彻分析的正确把握上,从而得出具有真知灼见的正确结论,向所领导提供有价值的情报信息,为所领导决策服好务。每位派出所辅警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根据中心工作,深入群众开展调研,尤其是维稳工作,把上级指示与本单位实际相结合,提供情报,作出解决,为上级机关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四是提高处理事务能力。派出所辅警是基层派出所的重要辅助力量,既要站在领导们的角度想大事,也要作好全所每项工作的落实,做到既要想大事,又要干小事。努力在“快、准、狠、严、实”五个字上下功夫:“快”,就是领会领导的意图快、工作落实快、完成任务快,对领导交办的事项反应快速,做事干净利索,雷厉风行,快节奏,高效率;“准”,就是准确领会领导的要求,准确掌握真实情况,准确地把握自己位置,吃透上级精神,正确地处理领导交办的各种事项;“狠”,就是面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要本着服务人民的精神,坚决狠打严打违法犯罪活动,有效的降低各类案事件的发生;“严”,就是严格要求,严格标准,严格规章制度,严守工作纪律,严格检查督促;“实”,就是求真务实,工作扎实,狠抓落实,做到说实话、办实事、讲实效,解决实际问题;做到“言必行、行必果”,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回音。

辅警

近年来,随着社会治安形势的不断演变和人民群众对安全稳定的需求增加,辅警在社会治安维护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作为执勤一线的辅警,我深深地体验到了这份责任的沉甸甸,也汲取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体会。

首先,作为一名辅警,最重要的是要有正确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观念。法律是社会的红线,也是我们上岗执勤的底线。我们要不断学习法律法规,熟悉执法程序,增强法律运用能力,以正确处置各类案件。同时,作为一名辅警,我们要时刻保持职业道德,遵守纪律规定,维护形象和利益,严禁超越权限和滥用职权,要求自己始终是法律的执行者和人民的保护者。我记得有一次,在执勤岗位上,路过一对正在争吵的夫妻,我主动上前调解,结果双方完全不予理会。急躁的情绪下,我犯下了非职务犯罪的行为。我意识到自己在那一刻偏离了自己作为一名辅警的初心,感到非常愧疚和惭愧。因此,以后我更加努力地学习法律知识,充实自己,提高自己的执法水平,更加谨慎地对待每一个案件,力争做到公正执法。

其次,守护社会治安需要我们与人民群众形成紧密的联系。在岗位上,我们经常与人民群众有各种各样的接触,这就要求我们要有亲和力和沟通能力。我们要时刻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尊重每一个人民群众的权益,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我记得有一次,接到举报电话,前往一家酒吧核实。当我与酒吧的保安交涉时,我上前主动与保安交流,在进行沟通的过程中,我了解到,他们也是为了维护酒吧的秩序,工作环境复杂,才使得他们的工作难度增加。经过一番沟通,我将问题解决得得了,两方都满意离开。通过这个案例,我深切体会到,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与人民群众保持良好的关系是非常重要的,只有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才能更好地了解人民群众的需求和真实情况,在保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同时,也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

再次,一名优秀的辅警需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执勤能力。在社会治安维护工作中,我们常常面临着各种艰难险阻和突发事故,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执勤能力。我们要时刻保持冷静、自信,在各种突发事件和情况下能够迅速做出正确的反应和处置。同时,我们还要具备执勤能力,包括技术操作和各种应急处理能力。只有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执勤能力,我们才能更好地应对各种复杂情况,保障我们的工作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最后,作为一名辅警,我们要不断提高自我修养和专业素质。社会治安形势不断变化,我们必须不断提升自己的知识水平和职业能力。我们要加强学习,不断丰富专业知识,开展各种训练,提高执勤能力和反恐警戒能力。同时,我们还要注重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培养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树立崇高的职业操守和追求卓越的精神品质。只有不断提高自我修养和专业素质,我们才能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为社会治安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安全作出更大的贡献。

总之,辅警是社会治安维护的一支重要力量,承担着巡逻执勤、突发事件处理、安全防范等多项任务。通过多年的工作经验和体会,我深刻地认识到一名优秀的辅警需要具备正确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观,与人民群众形成紧密联系,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执勤能力,并不断提升自我修养和专业素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守护社会的安全稳定。让我们为了更加美好与安全的社会共同努力!

辅警心得体会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刚才我聆听了高政委的讲话,深受教育和鼓舞,高政委为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政治教育课。赵书记、邱主任宣读的《条令》和《规定》为我们今后如何担当辅警工作提出了规范性的要求。回想一年前,我们带着稚雅与好奇、带着希望与执着,共同加入到公安这个庞大的队伍中。今天,经过历练的我们早已褪去了稚嫩的外衣。回首过去,留下的不仅是辛劳的忙碌和默默的奉献,可以说过去的一年,我们成长了、成熟了??,经过一年的辅警生活,我们真正的懂得了辅警的内涵。

辅警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辅助力量,在人民警察的带领下执行服务群众、巡逻防范、协助社会管理、处理后勤事务等工作。而作为辅警在这一年的工作中经历过“跳楼女”的第一现场;处理过棘手的杀人案件;也接到过报警人自首的特殊电话。我们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对警察这个神圣的职业有了全新的认识和解读。我们深知,警察需要的是睿智的头脑,足够的胆识和机敏的观察,而绝非肤浅的完成任务。只有为百姓办实事、办好事、解民扰、救民困,才是一名警察的神圣职责。

为此,我们要按照局领导的要求不折不扣的去履职尽责,一是在工作中要努力提高业务素质。每天8小时的工作要合理安排,拒绝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决不脱岗,决不在上班时间玩游戏。8小时之外要坚持学习。要想成为一名符合新时代所要求的名副其实的人名警察,只有不断的.学习法律知识,提高业务能力、增强个人素质才能达到最终达到目标。同时,我们不仅要在工作中做出表率,维护自身形象,而且在公共场合也要做到表里如一,严于律己。二是在服务上要树立良好形象。我们每天面临的人群是老百姓,我们要严格要求自己。我们要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有礼节、有修养、不混装,不使用粗鲁语言、不滥用职权。对前来办事的群众要来有迎声、去有送声、问有答声,并以耐心、热心、细心的态度接待。严格杜绝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而影响到公安形象的现象发生。三是在纪律上要严格遵守辅警条令和规范。刚才高政委提到的饮酒、打扑克、麻将,还有酒后开车等,我们这个群体中确实。既然提出我们就改,有问题我们就解决。规范自己的不良行为不仅能提高警察这个职业的形象,而且对自己来说也是增强了个人涵养的过程。在任何一个岗位上的辅警都是做到“三守”。即遵守三项纪律、四项铁规、五条禁令;遵守辅警纪律条令;遵守警容风纪规定。

我们不能忘记警察的职责就是为人民服务;我们更不能忘记警察的忠诚就是无私坚守。所以,做为新一代有朝气的青年人。我们要立场坚定,时刻铭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局党委及前辈们的带领下,严守纪律,恪尽职守,努力做一名合格的辅警,用实际行动向局党委和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辅警,我在工作中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和心得。通过这段时间的工作,我深刻地认识到了作为一名辅警的重要性和责任,经历了许多挑战和考验,同时也收获了很多,这些经历让我更加成熟和坚定。以下是我对作为一名辅警的体会心得。

首先,作为一名辅警,要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社会治安问题日益严峻,作为辅警不仅仅是承担一份工作,更是承担了社会的责任。我们要时刻保持警觉,为群众提供安全保障,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在工作中,我们要始终坚持公正、廉洁,依法执法,做到充分倾听、全面了解,热心帮助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

其次,作为一名辅警,要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在工作中,我们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同时要不断提高自己的沟通、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正是通过这些技能的提升,我们才能更好地开展工作,处理各种突发事件,有效地化解矛盾和纠纷。因此,我们应该积极参加相关培训,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不断学习,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第三,作为一名辅警,要善于倾听和沟通。在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和纠纷时,与当事人的沟通和解答是非常重要的。只有充分了解当事人的心理需求和意见,才能更好地开展工作,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我们要虚心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与其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协助他们解决问题。

第四,作为一名辅警,要保持乐观积极的态度。在工作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和挫折,但是我们不能气馁,而是要保持积极的心态,坚持不懈地努力。只有保持乐观的心态,才能在困难面前永不退缩,不断提高自己,完成好自己的工作任务。因此,我们要时刻关注自己的情绪状态,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勇敢面对挑战。

最后,作为一名辅警,要团结协作,与同事们保持良好的关系。在工作中,我们要相互扶持,相互帮助,共同进步。只有形成团结一致、齐心协力的工作态势,才能更好地开展工作,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使命。因此,我们要注重与同事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共同解决问题,共同进步。

作为一名辅警,我将继续努力,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发扬“服务、奉献、友善、敬业”的辅警精神,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注:本文为人工智能生成的文章,仅供参考。)。

辅警

作为一名辅警,在工作的过程中积累了很多经验和体会。辅警是执法机关的重要助手,参与社会治安维护和交通管理工作,为社会的安宁和秩序作出贡献。在这段时间里,我深刻地感受到了辅警工作的挑战和意义。下面我将从工作责任、协助执法、公民合作和自我提升等方面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作为一名辅警,我深刻意识到自己的工作责任。维护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是我们的工作职责,我们要确保市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每当我在岗位上,就是为了保护社区、保护市民的安全感。我会保持警觉,及时发现并处置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辖区的安全。同时,我还要向市民普及法律法规的知识,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其次,协助执法是辅警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在日常工作中,辅警必须与执法机关密切合作,共同维护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我们会全力配合警方的工作,积极配合执法行动。有时候,我们需要协助警方进行勘验、安排现场的交通疏导等工作,确保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工作中,我们要保持与执法人员的良好沟通,相互支持,共同完成任务。

此外,辅警的工作还需要获得广大公民的合作和支持。我们会积极宣传警民互动,将警方的一举一动传递给市民,表达社会治安维护工作的意义和必要性。我们也会倾听市民的意见和建议,了解社会的需求,不断改善自己的工作方式和方法。只有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

最后,作为一名辅警,个人的自我提升也是必不可少的。我深知自己的承担着辅助的职责,但我也要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执法水平。我会积极参加相关培训课程,了解最新的执法知识和技能。我还会与其他辅警交流经验,学习别人的优点,改正自己的不足。只有不断学习和提升,才能更好地完成自己的工作,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总之,辅警是社会治安维护和交通管理的重要力量,他们承担着维持社会秩序和市民安全的责任。在工作的过程中,他们体会到了责任的重大和职责的艰巨。要想做好这份工作,辅警必须具备良好的工作责任感、执法配合性、公民合作性和自我提升意识。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履行公职,更好地为社会作贡献。相信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辅警的工作会得到更多的重视和认可。

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辅警,在过去几年中,我有幸参与了社区治安维稳工作。通过这段时间的工作经历,我深刻体会到了辅警工作的艰辛和意义,也从中获得了一些宝贵的心得与体会。

首先,作为辅警,我们要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社区治安是全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辅警,我们肩负着维护社区稳定和人民安全的重要责任。在工作中,我时刻保持着警觉,随时准备应对突发事件。在值班期间,我经常在社区巡逻,注意观察是否有可疑人员或异常情况,并及时上报。同时,我也参与了一些社区活动,帮助组织维护秩序,增强社区居民的安全感。尽管工作中可能会面临一些危险和压力,但我始终牢记自己的使命,为社区的和谐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其次,辅警工作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与协调能力。在社区工作中,我与社区居民建立了良好的关系,互相信任和理解。在处理纠纷和争端时,我总是采取公正、平等的态度,与各方进行耐心的沟通和调解。我还积极参与社区会议和座谈活动,与居民代表共商社区治理之道。通过这些合作和交流,社区的治安得到了明显的改善。因此,我认为,良好的沟通与协调能力是辅警工作中不可或缺的品质,它能够帮助我们处理好各种社区问题,并达到和谐稳定的目标。

再次,作为辅警,我们要保持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辅警工作不仅仅是一份职业,更是一种为社会服务的责任和义务。我坚信,只有以积极向上的态度对待工作,才能够更好地完成自己的职责。在工作中,我要时刻保持冷静、专注的状态,对待每一个需要处理的问题都要认真细致地解决。同时,我也要保护好自己的形象和行为举止,不仅要严守工作纪律,还要向社区居民树立良好的榜样,树立辅警形象。作为一名辅警,我们不仅要整顿社会治安,还要自己严格约束自己,提高自身素质,取得居民的尊重和信任,为社区治安做贡献。

最后,辅警工作需要通过不断学习和提升来适应社会变化。社会在不断进步,治安维稳工作也在不断发展。作为辅警,我们要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在过去几年的工作中,我参加了各种培训和学习班,学习了处理突发事件的方法和技巧,掌握了一些基本执法知识。我还积极参与队伍竞赛,与同事们相互交流,互相学习。通过持续的学习和提升,我不仅提高了自己的工作能力,也为社区和居民提供了更好的服务。

综上所述,通过这段时间的辅警工作,我深刻体会到了辅警工作的意义和价值。具备责任感与使命感、良好的沟通与协调能力、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和职业道德、不断学习和提升能力,这些都是作为辅警应该具备的品质。我将继续努力,为社区治安做出更大的贡献,为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幸福奋斗终身!

辅警心得体会

内容提要:辅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安全治理力量,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具有基础性的作用。对公安机关而言,辅警起到了重要的补充和替代作用。警察主要从事实质性和高权性的执法工作,而由辅警从事简单事务性和机械程序性的工作,实现有限警力资源的优化配置。然而,由于缺乏法律的明确规定,公众对辅警主体合法性的质疑一直在持续,辅警的法治化之路势在必行。该路径应该在遵循法律保留原则的前提下,应用行政辅助理论,建构辅警合法性基础。辅警的主体立法可以通过公安部的部门统筹立法、地方区别立法的两种具体方案展开,在清理文件的同时规范立法。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口等生产要素流动性更加普遍化,阶层分化导致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愈发显现,违法和犯罪严重冲击着正常社会秩序,安全不再是触手可及的公共品,而是需要在精巧设计和严厉执行下的奢侈品。警力不足既是现有安全和秩序不尽如人意的借口,也是警察寻求更多关注、更多宽容,进而谋求制度变革的源动力。应对警力不足的最佳方式当然是无增长改善,[1]苏州的警务创新在很多具体做法上与之契合,[2]但是,无增长改善在大部分时候不具有普遍应用的效果,在创造力短期内提高有限的情况下,有效应对警力不足的方式就是增加警力。更多的警察需要同比例的扩大财政支出,这与政府机构改革的基本原则背道而驰,也不符合有限政府和服务政府的理念。同时,一个不断膨胀的警察机关既可能创造出更好的安全和秩序格局,也可能成为自由和效率等更高位阶价值的破坏者。因此,长期以来,警察机关采取招募治安联防队员、辅警等称谓不同但内涵一致的警察辅助力量予以应对。由于缺乏相关法律规定,在行政法主体理论匮乏的情况下,警察辅助力量的合法化解释显得捉襟见肘,只做不说、只看效果不看授权,成为警察辅助力量的基本生存样态。

一、定位依据:基于公民安全和公共安全的治理思路。

警察权力来源的依据在于实现法的安全和秩序价值,与此同时,安全和秩序也是人类不同主体共同捍卫的价值,在实现安全和秩序的目的过程中,警察从来都不是唯一的选择。对于私法主体的安全和秩序而言,个人、法人、其他组织必须首先承担起自我保护的职责,警察只有在其自身力有所不及的情况下才承担责任;而在公共领域,完全开放或者半开放的时空内部,警察是第一责任主体,对于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负有义不容辞的义务。警察权行使不仅来源于警察法的直接授权,也来源于其他行政法或者公法的间接授权,在城市综合执法中警察往往担当强制力保留的角色,通过行政协助的方式实现城市管理中综合执法的整体目的。当警察、社会中间层、私人等不同主体同时拥有对安全和秩序的诉求时,各自所占据的位阶、比例、原则、方式、手段等即成为法治国家的基本规范,警察起着重要的示范和引导效能,这也是治安联防、辅警、保安、私家侦探等主体存在的合法性依据。警察辅助力量来源于人民群众,基本任务是协助警察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并逐渐成为国家和民间通力协作的典范,从国家到地方均受到普遍重视。不过在国家强化其控制社会的功能后,协作逐渐变成领导与组织,警察辅助力量基本丧失其自治性,通过国家和地方性文件对治安联防和辅警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这一发展脉络。

(一)辅警前身—治安联防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软法规范。

(二)辅警渐进:治安联防与社区警务战略的一体化。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区改造与重建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社区警务战略也在不断推进,治安联防成为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社区防范机制和防控网络的主要组成部分。具体工作目标和方法则是“依托社区居委会等基层组织,挖掘和利用社区资源,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以社区保安、联防队员为主体,专职和义务相结合的巡逻守望、看楼护院等活动”。[6]农村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也在借鉴社区警务的基本理念,同样强调安全防范的立体化和网格化,“逐步建立以驻村民警为主导,以群防群治队伍为补充,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安全防范机制和防控网络。要依托社区资源,组织开展以社区保安、联防队员为主体,专职人员和义务志愿者相结合的邻里守望、看楼护院、看村护家等活动。”[7]治安联防的工作目标显然不同于封闭式空间内部的安全和价值追求,因为“城市社区物业管理公司要发挥协助维护居民住宅区治安秩序的积极作用。保安服务公司要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逐步推进保安服务专业化”。[8]小区的物业管理和保安服务公司主要靠市场化机制运作,其服务对象是特定的,工作目标指向的则是封闭的时空,不具有公共性、开放性,这一点全然不同于警察及警察主导的治安联防,他们的存在和使命是以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为目标。

二、辅警主体定位的法治化路径。

依法行政是现代法治国家所奉行的基本准则。在国家权力中,警察权力横跨行政和刑事领域,最具广泛性、主动性、强制性和自由裁量性,与普通民众联系最为紧密,必须成为法律监督的重点。警察权的行使的前提是警察执法主体资格的界定,无论是行政执法还是刑事执法,均需要通过制定并完善警察组织法,规范警察主体的设置、编制、职权、职责,并对各警察主体的法定职权作明确划分和界定。《人民警察法》和《人民警察组织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警察主体及警察权力做了基本规范。基于依法行政的压力,治安联防队员在实践中面临的诸多问题迫使公安机关调整思路;各地均在探索如何更加规范地运用警察辅助力量,很多地方开始采纳辅警这一源自于英美法系的概念改造和规范治安联防队伍。

(一)怀疑、两难、否定:准确定位的必要性。

警察辅助力量,长期以来并没有明确的成文法规定,似乎也不需要法律的明确规定,针对治安联防比较书生气的反问是:为什么要对群防群治的民间力量进行规制呢?如同私人权利,只要法律没有禁止性的规定,其边界就不受限制。公安部和各地方公安机关也只能以内部文件的形式概括描述警察辅助力量的主体及职责任务,“治安联防队是群众性的治安防范组织,是协助公安机关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9]实质性问题则是:治安联防队真的是群众性的自治组织吗?从公安部文件已经可以看出,治安联防队可能根据警察的要求参与到反扒窃等侦查任务中,甚至于在一段时期内,治安联防队员可以像警察一样行使警察权,冒充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以抓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行为为名,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强调,违法者冒充警察和冒充治安联防队员的行为之间具有本质区别,“行为人冒充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抓赌‟、„抓嫖‟,没收赌资或者罚款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以招摇撞骗罪从重处罚。行为人冒充治安联防队员„抓赌‟、„抓嫖‟、没收赌资或者罚款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10]但是毫无疑问,治安联防队员的辅助警察功能其实被大大拓宽,在违法犯罪猖獗肆虐时期,治安联防队员享有警察权,不仅得到了被辅助的警察的承认,而且获得了普通老百姓的默认。

然而,传统行政法观念强调行政主体及行政授权的实体性合法,治安联防的主体定位和权力来源均无明确依据,其执法当然不会获得名义上的合法性。实体性非法执法如果能够披上程序性合法的外衣,辅之以合法律目的性内涵的解释,也许不会遭遇太大的非议。但是实体性违法恰好是程序性违法的一大前提,良莠不齐的治安联防和模糊不清的权力,使得治安联防在执法时流于恣意和无序,以致于到了2000年,公安部还要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对本地区的执法队伍进行清理整顿,凡有合同工、临时工、联防队员、保安人员等非人民警察从事公安行政执法任务的,必须一律停止,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清理和整顿。对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要严肃查处,及时清理”。[11]尽管并没有确切的统计数据来证明治安联防队员和警察在程序性违法上的恶性,但在执法人员比、执法数量比、执法的高权低权比等数据理性参照下,治安联防是否更应该被批判和否定。

(二)合法性障碍与合法律目的性:主体定位的破解之道。

警察辅助力量的主体性地位从当下的成文法系统内部很难找到依据,左右摇摆的定位和模棱两可的权限不仅影响警察辅助力量的自身发展和权益,更从根本上动摇其辅助的主体—警察目的性的实现。从规范意义上说,不具有明确法律授权和委托的主体是无法以警察的名义执行法律的,警察辅助力量不是独立的执法主体,其执法效果当然归于警察。问题在于,法律法规通常会明确规范执法主体的权责、程序等要素,也会明确规范具体的执法方式和手段,譬如对于枪支、手铐等警械都有概括的授权和在一定时空内的自由裁量权,警察可以基于不同的情境区别使用并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警察辅助力量即便没有行政主体地位,也不能彻底剥离其主体性的特征,也会参照警械等警用装备使用的规定来执法。公安机关和地方政府之所以对警察辅助力量情有独钟,反复清理整顿却又周而复始,主要还是因为辅助力量具有的警力直接替代作用。

行政主体在理论和成文法规定上的匮乏和混乱则进一步加剧了警察辅助力量执法的合法性困局。警察辅助力量和警察之间的表面的皮肉分离,以及内里的骨肉相连,映衬着行政主体和行政行为理论的阴影,必须打破现有法律文本和实践观念的阻碍,按照合法律目的性予以重塑,让警察辅助力量的光芒正式闪耀。这也契合了王锡锌的观点,“传统意义上的依法行政逻辑,在面对行政立法兴起的现实时,面临着合法化解释能力的匮乏。回应这一挑战,需要对传统依法行政的合法化逻辑进行扩展,如果能够通过一系列的程序和机制保障行政规则与法律之间在形式上或者目的上的一致性,那么行政规则依然可以获得形式合法性并具有正当性。”[12]这要求我们必须从关注行政行为及行政主体权力的合法性,回归到行政主体设立时的功能及价值判断中。对于警察辅助力量而言,立足于协作及整合的服务型功能定位,捍卫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基本价值取向,是建立其合法性的关键。

三、主体定位的相关理论。

在大陆法系国家,行政权的基本原则主要是来自于对警察国的批判和改造,并渐渐形成法律优先和法律保留两大原则。法律优先原则,要求行政必须受法律的拘束,一切行政活动均不得与法律相抵触,此处的法律采取广义标准,包括成文法与不成文法。法律保留原则,要求在某些领域中,行政机关必须有法律的授权才能采取行动和做出行为,法律保留原则中的“法律”一词,一般仅作狭义的理解,即议会或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所制定的法律。但是,“议会民主的发展、给付行政意义的扩大以及基本法对所有国家领域的约束都要求扩大法律保留的范围”。[13]虽然调整尺度有限,并且必须遵循必要的限度,“完全重要的事务需要议会法律独占调整,重要性小一些的事务也可以由法律规定的法令制定机关调整,一直到不重要的事务,不属于法律保留的范围。”[14]警察权和辅助警察权的根本目的都是为了实现安全,满足公民、法人、组织等不断增长的安全需要,在遵守法律优先和法律保留范围的原则下,准确理解和应用法律原则,就成为安全实现的必经之路。

(一)法律保留原则在辅警法治化中的应用。

长期以来,在我国行政执法实践中,不能准确区分组织法和行为法,一般认为,只要行政机关拥有某方面的事务的管辖权,就可以采取实现管辖权目的的一切必要措施,一度喧嚣尘上的城管可能是这一观念现实映照的极致。不惟城管,其他行政机关和行政辅助人员,也有类似的疯狂举动,交通协管员、计划生育协管员和治安联防队员等也深受此观念的影响。法律保留原则要求安全和秩序主要赋予警察承担,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逾越法律授权,行使维护安全和秩序的职责。但是随着社会变迁,警察无法面对爆发性和突发性增长的安全事件,增加执法主体成为必然的选择。由于国家基本治理理念和现实法律的双重限制,警力不能随意增长,将一些不重要的事务直接赋予辅助警察人员执行,就成为必然的选择。

我国《立法法》给予国务院以较大的立法权限,公安部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可以制定部门规章,同时该法第73条还对地方性规章予以概括授权,可以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而制定规章;以及制定属于本行政辖区内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15]辅警的部门或地方立法是为了实现警察维护秩序和安全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在制定辅警的角色定位和工作职责时,只要遵从《立法法》等立法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规则,就可以通过清晰定位和明晰职责帮助警察主体更好地履行其职能。

(二)行政协助理论对辅警立法的借鉴意义。

行政机关原则上应各有所司,在其职权范围内独立行使其职权、执行其职务,以共同达成国家行政目的,但是基于行政一体化的要求,必要时,赋予行政机关请求其他机关予以职务上协助的权利,课予行政机关之间在职务上相互协助的义务。如《行政监察法》第22条规定:“监察机关在办理行政违纪案件中,可以提请公安、审计、税务、海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协助。”《海关法》第7条规定:“海关在执行公务受到抗拒时,可请求公安机关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提供职务协助。”在行政协助关系中,“协助主体与被协助主体均以各自独立的名义进行行为或以共同的名义实施共同行政行为,而且各自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或共同对它们的共同行政行为负责。”[19]据此,警察行政协助,是指非警察机关在执行行政职务时,遇有特定情形,而依法请求与其无隶属关系的警察机关予以协助,警察机关不得任意拒绝。当然,依据相关法律,警察也会请求其他机关协助其执行行政事务。从行政法理论来判断,这些行为都是属于典型的公权力之间的互助,与私人和社会毫无干系。警察在执法工作中偶然请求公民、法人、组织的协助以实现执法目的,在行政协助理论的内涵确定无疑后,应该另谋他路,而行政辅助理论恰逢其时。

(三)行政辅助理论在辅警规范中的应用。

我们姑且将临时响应警察命令、指示或授权的私人视为偶然性的行政辅助人,这与经过合同签约而成为长期性的行政辅助人本质并无区别,都是私人辅助警察之公务行为,并且一般会有一定的报酬和奖励。无论是偶然性还是长期性的行政辅助,均“意指私人作为行政机关行使公权力时的帮手,其并非如被授权人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行使公权力,而是直接受行政机关的指挥命令从事活动,犹如行政机关的„延长之手‟。”[20]“行政助手系在行政机关指示下,协助该机关处理行政事务(包括公权利之行使),性质上为机关之辅助人力。”[21]行政辅助人在中国的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如交通协管员、税务机关聘用的协税员、城管部门聘用的城管员等,但是由于其公私不明,理论上一直未有明确定性和显著突破。

行政辅助人产生的前提是合同的订立,行政主体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的目的,从社会上招聘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经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并订立合同,行政辅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的职责、义务,行政主体依据合同对行政辅助人进行监督、管理。有时候虽然没有书面合同,但双方已经就主要事项达成合意并实际履行,仍然视为行政辅助合同成立。其次,通常实践中的行政辅助人不享有独立的行政执法权,由于行政辅助人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只能在行政机关的监督、指导下履行相应的职权。以税务机关聘用的协税员为例,国家税务总局在2000年7月6日发布的《税务检查证管理暂行办法》中第6条明确指出“各级税务机关聘用的从事税收工作的临时人员、协税员、助征员、代征员等不核发税务检查证。”2003年7月11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农业税收征管机构和队伍建设的通知》中也明确指出“对必须聘请协税员的,要制定严格的聘用标准,经过规定的聘用程序,并签订协议。协议中要写明:协税员不得直接征收税款,如有违反,一经查明,立即解聘。”最后,行政辅助人的行为结果归属于所属的行政机关。[22]行政辅助人只在行政机关监督、指导下辅助参与执法,其行为应被视为行政机关行为的延伸,行为的结果也理应归属于所属的行政机关。

关于行政辅助的契约性质当无异议,无论是临时性的协助抓捕、扣押,提供工具、信息,参与疏导、引导等警察行为,还是长期性的固定职业合同,均需要警察和辅警对从事的辅助行为意思表示一致。但是武断认定行政辅助人完全不具有独立的执法权,并不妥当。通常,辅警的辅助行为的履行方式和限度有别于警察正式行为,但在一些不涉及到合法公民权益的事例中,尤其是紧急事件的处理中,辅警应该被赋予更多的代理公权力,这一方面是基于法治国家的私人权利需求,也是作为警察辅助公权力的需求。毕竟,辅警作为行政辅助人,是由政府部门统一招聘或公安机关自行招聘并以合同的形式加以规范,协助公安机关履行各项职能的辅助性力量,协助的分寸和尺度只有在具体事例中才会有准确清晰的判断。无论辅警是在公安机关和警察的监督、指导下进行一定的辅助工作,还是特定情形下,独立和部分地参与执法,其行为结果都同样归属于公安机关。

四、相关规定的清理和规范。

目前对辅警进行规范的绝大部分是内部文件和政策性规定,虽然在内容上基本属于宪法和立法法体系内的法律保留事项,但还是因为制定部门错综复杂,暴露出各自为政,职责不清等问题。辅警规范的混乱必定会导致其协助执法时的尺度不均衡,严重挑战构建公正文明的法治社会的发展目标。而在我国目前的立法体例下,并不乏针对辅警进行立法的空间,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辅警法律法规的清理和制定。首先,国务院有权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委员会有权制定和发布行政规章(部、委规章),因此,公安部可以根据需要制定辅警规章;其次,省、直辖市和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立法机构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辅警的地方性法规;最后,如果可能,在理念统一和现实接纳的情况下,借鉴英美法系对辅助警察的法律规定,将辅警纳入到警察序列,启动修法程序,建议全国人大修改《人民警察法》,规范辅助警察的法律地位、职责和权限等。

(一)统筹立法:公安部制定《辅警条例》。

由公安部负责制定《辅警条例》符合《立法法》的法律保留原则,公安部的部门立法可以最大程度的反映公安实践需求。该条例的制定可以参照《人民警察法》等法律,对辅警的性质、组织原则、行为规范、经费来源、责任义务、监督奖惩等做出概括的规定。这就要求该条例应该对各种辅警或者协管员进行统一概括规定,分散在公安部其他文件中的辅警规范必须符合该条例的要求,不得抵牾。

与警察执法所面临的主要困惑一样,由于缺乏可操作性的辅警辅助行为的依据和分寸,再加上本身的知识储备和训练水平有限,辅警的辅助执法充满挑战。“职权法定”是行政主体获得行政职权的基本原则。行政主体有没有对某项事务进行管理的行政职权,关键要看该行政主体有没有法律法规授权依据。以《警察法》第8条为例,警察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可以采用强制措施。但是当辅警在此情境下协助公安机关维持辖区治安管理工作时,在没有法律授权的情况下,如果单独对涉嫌违法行为人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将其带离现场,即属于因没有职权依据而主体违法的情形。从实践来看,辅警显然不能剥离其作为人的主观能动性,类比为警察的执法工具,而应该在区分高权性警察权和低权性警察权、强制性警察权和任意性私权利等的基础上,遵循合法、合理、准确、灵活等原则发挥其实际效能。辅警协助执法同样面临怎么去掌握自由裁量权的具体尺度,在诸种情形下辅警的职责如何具体行使等依然模糊,这实际上不仅涉及到辅警行为的基本定性、自由裁量权的法理基础和应用规范,也涉及到辅警行为的理想分类和具体展开。

(二)区别立法—地方制定《辅警条例》。

在现有制度下,由于公安部不能解决辅警的人员编制和经费来源,这使得《辅警条例》的法律规范必须进一步做出保留,具体的规范和操作则通过地方立法的方式予以有效解决,在某种意义上,《辅警条例》类似于美国联邦的模范法典,成为地方立法的主要参考。有立法权限的地方应该根据社会管理需要制定《地方辅警条例》,一般情况下,省级立法机关制定的条例与《辅警条例》基本原则和体例保持一致,在公安部《辅警条例》允许的概括授权范围内,省级地方立法机关可以结合地方特色予以具体化。在《立法法》等上位法的规定中,我国地方立法主体还包括省会城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它们可以在省级《辅警条例》的权限范围内予以适当调整。已经制定省级政府规章的地方,可以通过人大立法将规章升格为法规的形式,从而解决长期以来辅警法律地位空白或者模糊的问题,正式确定辅警的定位和性质。

第二,区别立法必须防止地方利益的非理性以及任意性。地方必须严格遵循立法的基本原则,即便是公安机关内部制定的文件,也不得违反上位法。安徽省滁州市在其政府文件中提出,各区县应依据《安徽省公安机关社会治安辅助人员管理规定(暂行)》,按照、„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分类清理、务求实效”的原则,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对现有社会治安辅助人员进行进一步清理整顿,“将公安机关直接使用管理的协管员、辅警等治安员统一纳人各市、县保安公司管理,身份置换成保安,以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执法行为和协管员、辅助人员行为,推动公安队伍正规化、制度化建设”。[28]这种方式模糊了辅警和保安的界限,因为保安在性质上是完全不同于辅警的治安力量,保安制度的独立运行对于社会管理创新是一种非常好的机制,而将辅警潜伏进保安队伍,名为保安,实为辅警,很可能使公安机关对安全和秩序的社会管理趋于一元化。不仅没有推进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制度化建设,相反,由于辅警藏身于保安队伍之中,警察和保安的关系,由此前的间接指导变成了直接管理,警察任务被扩大、警察权限则被稀释。对于没有立法权限的地方,必须严格依照地方性法规或者政府规章(未升格前),不得予以扩大或者限制解释。如甘肃省金昌市在制定交通协管员规定时,明确“依据警力配置等因素,核定协管人员数额”的情况下,提出“适当增加协管人员定额,有效缓解交通管理警力不足的问题”,[29]就超越了上位法规定的权限。区别立法的关键不在于地方的经济、人口基础和人事安排的惯例,而是地方安全和秩序的现实需求,这样,地区的文明程度、历年的发案数目和群众的安全指数等将成为核心评价标准,以此可以相对合理的确定地方辅警总量,也可以确定辅警具体任务和工作权限。

辅警心得体会

我从小的梦想是能成为一名人民警察,然而时光流转岁月有加却未随心愿。在机缘巧合下,我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了人民警察辅警队伍中的一员,也算是让我离自己的梦想更靠近了一步。我加入九龙县公安局辅警队伍已将近三个月,其中有太多的所闻所感,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离我理想的职业如此近,让我感触良多。

刚上班时我被分配在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初来乍到,我对一切未知的事物充满了新鲜感。新的工作坏境、新的工作性质以及新的同事都让我感到新鲜和好奇。正式上岗之前,指挥中心负责人对新进人员进行了一周的业务培训,刚开始培训时,觉得这些业务并不是很复杂,听起来都懂,但让自己独自操作时,又会觉得很陌生,常常因出现突发状况无法处理而不知所措,只能请教有经验的同事,感谢那些帮助过我的同事,让我学会了很多业务知识和做人道理。

在还没有到公安局上班以前,我一直以为我们所在的小县城治安各方面都比较安稳,并不知道暗地里有那么多违法犯罪。上班之后才知道,九龙县有这样一支默默无闻,坚守岗位的人民警察队伍,才保得县城一方平安。其中,110指挥中心的作用不容小觑,这就要求我们在遇到报警电话时,第一时间了解情况,定位准确,要及时将信息汇报给上级领导,并及时传达领导指令和交办事项,做好上传下达。要做到谨言慎行,准确无误,时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以前自己的所作所为只代表个人形象,但自从加入公安局以后,我才懂得,个人的行为举止直接影响着整个公安局,影响着人民警察的荣誉。

古人言:“才不称不可居其位,职不称不可食其禄。”对工作,抱有兢兢业业的敬业态度。对做人,我更注重自身的修养和言谈,谨言慎行是我一直保持的做人习惯,这点在单位里尤其显得重要。

最近领导安排了新的排班制度,我在五楼的县局办公室里学习了近一个月。刚开始到这里上班时我还不太习惯,因为没有夜班,上班的制度也变成朝九晚五,不用值夜班。和110指挥中心不一样,但正因为如此,更应当保持认真、负责的态度。我每天都会接触其它部门的同事和办事的群众,有盖章、取文件、咨询事情。不管来的是同事还是群众,我都热情接待,问清事由。盖章的,第一时间将文件交给领导过目,由领导决定是否给予盖章,执行好领导的指示;取文件的,做好相关文号的登记,以及取件人的登记情况。

在工作上做到认认真真、一丝不苟,同时我也清醒地认识到自己需要学习和提高的地方还有很多,学无止境。俗话说:“师傅领进门,修行靠个人。”我刚来公安局时,什么都不懂,110指挥中心和县局办公室里的老同事对我耐心教导和帮助,经过这段时间的学习和实践,我逐步掌握了业务上的知识和工作上的方法,相信我通过自己的努力和虚心的态度我会尽快成长为一名合格的九龙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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