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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的动物小说狼王梦读书心得(优秀16篇)

时间:2023-11-26 09:58:11 作者:QJ墨客

读书心得是一种对读书过程中的体验和感受的总结,它可以让我们更加深入地理解和欣赏书籍。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优秀读书心得范文,供大家参考。通过阅读这些范文,我们可以获得一些写作的灵感和技巧,同时也能够进一步拓宽自己的思维和观点。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些读书心得,共同探索书籍的魅力吧!

经典的动物小说《狼王梦》读书心得

在生活中,在学习中,谁都想当强者,在群狼中也不例外,每只狼都梦想着成为狼群的统治者————狼王,《狼王梦》讲述的就是这样一个想当狼王的故事。

从前有两只狼,公狼叫黑桑,母狼叫紫岚,黑桑就有过当狼王的梦想,他身材魁梧,肌肉丰满,聪明机智,帅帅的他一生都想当狼王,他也有这个实力,可惜他却死在野猪的手中,紫岚为了实现他的愿望,一心培养狼儿,期望狼儿中有人能成为狼王。

紫岚妩媚动人,为黑桑产下五只狼崽,第五只刚出生就死了,剩下四只依次起名为:黑仔,蓝魂儿,双毛和媚媚,仅有媚媚是母狼崽,黑仔长相最像黑桑,也最受紫岚的疼爱,他就是紫岚心中未来的狼王,在母亲的溺爱中,黑仔渐渐长大,可惜梦还没有开始就被金雕叼走了。蓝魂儿虽不像父亲,但在紫岚的训练下也是机智勇敢,以往只身冲进狗熊的窝内把狗熊逼出来,在没有食物的冬天救了整个狼族,可是他太冲动太勇敢,观察不仔细最终掉进猎人的陷阱里。双毛自幼受尽黑仔和蓝魂儿的欺负,自卑感很重,紫岚为了教他甚至废了一条腿,双毛长大了,有黑桑的勇敢,比蓝魂儿更有脑子,渐渐成了狼群中最棒的一个,就在他要杀掉狼王成为新狼王的那一瞬间,老狼王的临死庄严的一吼,却唤起了双毛内心的自卑,自卑让他前功尽弃,死于狼王之手。

三只优秀的狼儿,各有自我的优缺点,蓝魂儿如果遇事能够认真仔细一点,他应当能够实现自我的梦想;双毛如果能够克服自我的自卑心理,多一点自信,他也能实现自我的梦想!如果黑仔少拥有一点过分的母爱,也许他能实现父亲的遗愿。人生就是这样无情,我们必须要认真仔细对待身边的每一件事,才能获得成功!我们要克服自我的缺点,吸取别人的长处,用知识武装自我,遇事多想多动脑,努力学习,我们必须会实现我们的梦想,因为我们的身边有最无私的、最伟大的母爱支持我们!

读过《狼王梦》让我明白每个人都有自我的优点和缺点,要记住“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不放弃努力,我们必须会实现我们的梦想的!

自从上次看了《狼王梦》这本书以后,就再也没有看过,今日再拿起它,上头已经蒙上了一层厚厚的灰尘。再度读它,又有了别样的感受。

《狼王梦》主要讲的是:一匹母狼叫紫岚,生了四只小狼崽,小狼崽逐渐长大,紫岚想让自我的一只小狼当狼王,所以,开始了自我的狼王梦。可是,四只狼三只死了,一只和自我的老情人成对了,自我也变成了一只瘸腿狼。

刚开始,我读时,觉得是紫岚把自我的孩子给逼死的。可是,在精读了一遍后,我觉得,紫岚的来源是好的,想让自我的孩子是一匹正直的狼,当狼王,造福狼群。可是,不能培养这个,那个就不管了。他这样做,只能让孩子们认为,紫岚有倾向行为。所以,才会最终捞的一个这样的下场。

所以说,做什么事情都要三思而后行,如果说事先的选择就是错误的,那就打消念头。否则,如果一切都发生了,那么做什么都晚了。

动物小说狼王梦读书心得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叫《狼王梦》,是作家沈石溪写的。故事主要讲了:母狼紫岚想让她的四个狼崽继承公狼黒桑的遗愿——当上狼王。最终三匹公狼都没能如愿以偿,紫岚也跟金雕同归于尽。希望就寄托在母狼崽生下的小狼身上了。

紫岚生下的四匹狼中的是黑仔,他天生好强,拥有黒桑的气概。但在一次玩耍中由于紫岚的疏忽大意被金雕抓走,希望寄托在二崽蓝魂儿身上了。

蓝魂儿的气概也不亚于黑仔,他带领狼群杀死黑熊。但在一次捕猎时被捕兽夹夹住,紫岚无奈的将他咬死。希望又寄托在三子双毛身上。

双毛从小受尽了黑仔和蓝魂儿的嘲笑与欺负,变得非常懦弱。紫岚为了培养他,故意让他用脏水洗澡,将他的本性爆发出来。紫岚也因此失去了一条腿。一天,双毛向狼王洛嘎宣战,在与他搏斗的时候,双毛将洛嘎扑倒在地。洛嘎突然一声吼,又将双毛的懦弱激发出来,双毛最终被洛嘎咬死,成了狼群的盘中餐。

小母狼媚媚将紫岚赶出家门,跟公狼卡鲁鲁交配。紫岚为了让媚媚的后代不被金雕咬死,与金雕同归于尽。希望媚媚生下的狼崽们能争当狼王。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母爱是伟大的、无私的。我以后要听妈妈的话,帮妈妈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多体贴妈妈。

经典的动物小说《狼王梦》读书心得

《狼王梦》是一本动物小说,表面上是在写动物,其实也是在写人。

说到动物小说,大家必须跟我一样,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沈石溪。我想,我也没必要介绍他了,你们对沈石溪必须很了解。

我摘抄一段《狼王梦》中的一段:“它踱到死狼在面前,当它的牙齿触到死狼崽的僵硬的没有知觉的身体时,它忍不住心里一阵悸动,失去了撕咬的勇气。狼崽虽然死了,但毕竟是它的亲生儿子,俗话说儿是娘的心头肉,对人类而言是这样,对狼来说亦是如此。它怎样能吃掉自我的狼儿呢?但除此之外,他又有什么办法能挽救四只还活着的狼崽呢?感情固然重要,但生存比感情更重要啊!”这段文字描述的是母狼紫岚在分娩时遭遇猎人的袭击,随经过奋力战斗幸免于难,但还是有一只狼崽死了。由于身体虚弱不能猎食,她只能忍痛以死去的小狼崽为食使自我和孩子们生存下去。

在弱肉强食的自然界,生存是唯一的法则。母狼紫岚伟大的母性让我肃然起敬和感动。其实人类也一样,虽然不必为生存拼搏,但生活中妈妈为了保护和抚养孩子,无时无刻都会发出超乎寻常的力量:给宝宝换尿片,妈妈会对宝宝的便便一点不感觉恶心;妈妈会整夜照顾宝宝,孩子的一个翻身、一个轻微的哼哼,妈妈会立即觉察惊醒;平时手无缚鸡之力却能够抱着宝宝在公园里走一整天,直到宝宝在怀里甜甜的睡去……妈妈的爱是伟大的,当我们长大时,我们会用我们的爱来反哺报答,但此刻我们依然能够用我们小小的爱,小小的提高来回报妈妈的辛勤付出:妈妈下班回家后一个小小的kiss,帮妈妈递一下拖鞋,倒一杯水,甜甜地叫一声“妈咪”,会让妈妈瞬间除去一天工作的疲劳,浑身充满幸福的力量;我们每一次从学校带回优秀的成绩单和教师的表扬,都会让妈妈开心到流泪呢!

每种物体的心中都有一种信念,小苗如何破土而出?是靠坚定的信念;梅花为什么铮铮傲骨?是源自于一种不服输的信念;飞蛾为什么要扑火?是一种求生的欲望!在人和动物的心里,那份信念便是——梦!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母狼紫岚在被猎狗追击时诞下狼崽,历尽千辛万苦扯大小狼,然而大自然总是残忍的,它的子女一一离开了它。最终这匹母狼为了自我的狼孙要去除掉金雕,以完成那个自我的血统的延续者当上狼王的梦。虽口吐白沫仍坚持不懈;虽伤痕累累仍殊死一搏;虽年老体迈仍竭尽全力。最终它与金雕同归于尽了。这以正常来说是不可能的,但它却做到了。这不为什么,只为它的一个梦。

我相信此刻六年级的学生绝大多数的同学都想考上一所好的中学,然后将来出人头地。这也是一个梦,但梦会不会实现还是另一码事,但没有梦是万万不能的。一颗种子不可能你不去浇水它也会茁壮成长。我们的升中们也需要知识来灌溉,聚沙成塔,即使我们的积累量只是一天一首古诗,那一个月下来便是三十首,一年下来便是365首,《唐诗三百首》也都轻而易举了。万世瞩目的光采后必须有着拼搏过的痕迹;举世无双的辉煌抹盖了心酸的泪水;惊天动地的成就铺复着驳杂的伤痛。铺满心血的梦中有一天会实现,心血倾注入2里面的一棵小苗,小苗会因这倾注的心血而茁壮成长,成为森林中的佼佼者。那时,便能够站在上头俯视这一路的风景。

这个梦会实现的!

每种物体的心中都有一种信念,小苗如何破土而出?是靠坚定的信念;梅花为什么铮铮傲骨?是源自于一种不服输的信念;飞蛾为什么要扑火?是一种求生的欲望!在人和动物的心里,那份信念便是——梦!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母狼紫岚在被猎狗追击时诞下狼崽,历尽千辛万苦扯大小狼,然而大自然总是残忍的,它的子女一一离开了它。最终这匹母狼为了自我的狼孙要去除掉金雕,以完成那个自我的血统的延续者当上狼王的梦。虽口吐白沫仍坚持不懈;虽伤痕累累仍殊死一搏;虽年老体迈仍竭尽全力。最终它与金雕同归于尽了。这以正常来说是不可能的,但它却做到了。这不为什么,只为它的一个梦。

我相信此刻六年级的学生绝大多数的同学都想考上一所好的中学,然后将来出人头地。这也是一个梦,但梦会不会实现还是另一码事,但没有梦是万万不能的。一颗种子不可能你不去浇水它也会茁壮成长。我们的升中们也需要知识来灌溉,聚沙成塔,即使我们的积累量只是一天一首古诗,那一个月下来便是三十首,一年下来便是365首,《唐诗三百首》也都轻而易举了。万世瞩目的光采后必须有着拼搏过的痕迹;举世无双的辉煌抹盖了心酸的泪水;惊天动地的成就铺复着驳杂的伤痛。铺满心血的梦中有一天会实现,心血倾注入2里面的一棵小苗,小苗会因这倾注的心血而茁壮成长,成为森林中的佼佼者。那时,便能够站在上头俯视这一路的风景。

这个梦会实现的!

经典的动物小说《狼王梦》读书心得

在很多人的生活中,都没有真正见到过狼。而狼这一凶猛的食肉动物给人留下的似乎只有残忍这一印象。但一匹真正的狼不止是凶、残,还有它的另一面,还有它经历过的、想到的所有和人十分类似的一面。《狼王梦》这篇小说在沈石溪的笔下描绘出了一匹母狼可歌可泣的生活。

为了争夺狼王的位置,不惜偏心,坚持不懈。紫岚最偏爱黑仔,把所有的爱都放在他身上,因为他想被野猪撞破肚子的黑桑。她常把乳汁先给黑仔吸个够,其余的给蓝魂儿、双毛和媚媚喝。做得不好就对他又撕又咬,尽管自己心很痛。读到这里,我感受到紫岚非常想完成黑桑的心愿。黑仔很小就敢独自闯荡山林猎食野兔了,紫岚担心黑仔的安全,在地面上寻找野兽的踪迹,很安全,附近没有野兽,但最后黑仔还是被来自天空的金雕雕走了。

之后是培养蓝魂儿,蓝魂儿被铁疙瘩砸在腰上紫岚很亲切得舔蓝魂儿,一直守在他身边,为了不让他被猎人嘲笑,一瞬间要断了喉管,尸体带回去埋葬了。这时我心里一阵悲一阵感。

从前,有一只母狼,她肚子圆滚滚的,像吃了个西瓜。她的肚子里有小生命跃动,她还有野心,让小狼们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她叫紫岚。

在捕食的时候,她生了,孩子分别叫双毛,蓝魂儿……这一匹母狼,在给孩子们训练时只许成功,不许失败,只因为在她的心中有一个狼王梦,自己的丈夫没有实现,孩子们便一定要成功。经过一次次严苛地训练,本以为会成功,却在挑战狼王之时,一个个战败,最后紫岚只剩下了的女儿。直到有一次金雕想偷走紫岚的女儿,紫岚和金雕大战一场,最后血洒碧空。

紫岚为了小狼付出如此的很多,就是为了成为狼王吗?紫岚应该给蓝魂、双毛这几个孩子这么多压力吗?想必她到最后也会明白,让孩子们健康成长,选择自己的命运好像更重要呢,最后她也不至于和金雕同归于尽。紫岚经历了许多困难,我相信她一定是爱自己的孩子的,只是方向走错了,可惜管教的机会只有一次,管教不严惹祸上身。狼是这样,我们人同样如此,感恩父母带给我们生命,给予我们爱与关怀,也希望能给我们一些自己称孩子那个的空间,互相扶持,过好自己想要的人生。

从前有一只母狼,她肚子圆滚滚的,像吃了西瓜。她的肚子里有小生命跃动,她希望让小狼们健康快乐成长,她叫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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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小说读书心得

母狼紫岚一直有一个梦想,那就是让自己的狼儿称为地位显赫的狼王。四只狼崽三公一母,分别是:黑仔、蓝魂儿、双毛,和唯一的母狼媚媚。

首先,它培养的是黑仔。一天,黑仔自己出洞口,而紫岚没有惩罚而是奖励。就是因为这次,在一次玩耍中,黑仔不行被金雕叼走了。然后是蓝魂儿。蓝魂儿帮助狼群捕食狗熊。因此,每次捕食都冲在前面。一次狼群在寻找食物的时候,发现了一头岩羊。蓝魂儿扑了上去,一次被夹子夹住了腰。紫岚不想把它留给猎人,所以自己把蓝魂儿杀死。

最后,又是双毛了。双毛因为从小被忽略,所以心灵上有阴影,身材都比同龄狼矮了半个肩胛,紫岚费了很长时间才让双毛克服了这些。就在快成功的时候,狼王洛戛威严的一声嗷叫,双毛又变成了原来那个平庸的草狼了。

就这样,紫岚的最后希望也破灭了。突然间,那已经泯灭的理想,又有了一丝希望。紫岚把最后的希望又放在了狼孙身上。为了确保狼孙的安全,紫岚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读了这本书,我很佩服狼。狼在人类的字典里是恶的代名词。从亘古时代开始,人类就把狼当作对手,追捕围剿,恨之入骨,竭力想消灭掉。可是,千百年来,狼却在强大的人类面前经受住了严峻的考验,生存下来了。可见狼具有非凡的生命韧性和在恶劣的情况下求生存的能力。同时,也有着人类母亲般的亲情,我喜欢沈石溪笔下有血有肉有感情的动物世界。

经典的动物小说《狼王梦》读书心得

假期,是我最开心的时候,不是因为可以出去玩,也不是因为放松了,更不是因为能和爸爸妈妈在一起的时间更长了,而是我可以看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狼王梦》。这本书我已经翻了又翻,看了又看,虽然我有好多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书,什么《斑羚飞度》、《第七条猎狗》、《带银铃的长臂猿》……但唯独钟爱《狼王梦》。

我被狼妈紫岚那无私的母爱所打动。紫岚妈妈为了让孩子成为狼王,有了多大的付出呀!她把自己的所有爱都注入到了孩子们身上,她完全牺牲了自己,几颗门牙在营救孩子蓝魄儿的时候被捕兽器夹断了,她为了孩子们变成了一只丑狼;即使在她生命的最后一刻,她也要与老雕同归于尽!虽然现实生活中人不会和老鹰决斗,但一次次的挫折和艰辛不都是父母使我们站起来吗?全天下的父母都是一样的,为了让自己的孩子成功,谁不是在默默地付出?我们作为孩子,是不是应该马上行动起来,为我们的父母分担一些呢?可以为回家的父母捏腰捶腿,主动分担一些家务。这都是我们可以做的,也是力所能及的!

在生活中,有时候我们嫌父母太唠叨,总动我们的东西,我们有时还对父母大呼小叫,说三道四,有时还在背后说父母的坏话,可我们也要想一想,你说父母容易么?他们工作一天回家后都快累死了,还要硬撑着,给我们做饭、洗衣服、检查作业,他们完全可以不管我们,让我们自己来;他们完全可以不让我们上补习班,天天轻松自在;他们还可以把我们交给姥姥、姥爷来管,他们自己去游山玩水。可他们没有这样做,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爱!

我们生活在爱的“大伞”下,慢慢驶向成功!

动物小说《狼王梦》读书心得

这个暑假,我读了《狼王梦》一书,这本书的内容丰富有趣,情节深情动人,令人读后回味无穷。

《狼王梦》这本书是沈石溪写的,它的主题是:一只母狼它叫紫岚,她的丈夫是狼王,可是前不久丈夫黑桑被狼子夏嘎判杀了。紫岚发誓要夺回皇位不久以后她生下了五只狼仔,紫岚要培养幼狼有夺回权力的能力。可是这几只小狼开始时爱玩,后来大儿子死了,二儿子被杀了,她剩下了一只小狼。她培养着,终于小狼长大了,可是没有夺回皇位。

这本书语言十分具体,用了许多的好词好句,描写狼的形态时非常细致,从而突出母狼对自己夺回皇位的希望。也描写出大自然生物圈中食肉动物的狂傲和草食动物的柔情,写出了大自然的循环。写出了狼的习性。

本书中写出了紫岚的母性之大,希望狼子们望子成龙,希望有个美好的未来。

在人类世界中不也正是这样的吗?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也是能有一番的事业,可孩子从来不理解父母,显得非常的叛逆。每次都不按照父母的意思去做某一件事。

通过我寒假这段时间看的这本书,我知道了做人要尊重父母爱护长辈,不能不听长辈的话,要顺从长辈。不要等到后悔的时候才希望时光可以回才后当初没听长辈的话,才后悔自己当时固执。

《狼王梦》中的紫岚正是因为狼子不听她说的话才没有夺回皇位。

我会继续读下去的因为这本书写得太好了。

经典小说活着读书心得

《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作者的笔触很平静,没有刻意去烘托一种跌宕起伏的气氛,随着作者平实的叙述中,经历着主人公的一生苦乐哀愁。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整合的几篇关于活着读书心得的范文!

再次翻开余华的《活着》,一种莫名的感动再次涌上心头。我不知道作者在写时是怀着一种什么样的心情,但我知道作为一个读者,在品味这篇叙说一代人历程时的深切感受!

作者余华这样解释“活着”: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所以《活着》的主人公徐福贵在谈到死去的亲人的时候,“眼睛里流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徐福贵活着,好像就是为了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个死去。死亡构成了福贵一生不间断的悲剧:儿子有庆死于强制给县长的女人献血,女儿凤霞死于难产大出血,女婿二喜死于建筑事故,外孙苦根死于吃豆子撑着了,这些死亡谁也预料不到。只有他的父亲、母亲和妻子家珍死得尚且自然。

在这出关于残亡的戏剧上演之前,他夜以继日地吃喝嫖赌,在一夜之间由阔少爷变成一文不名的穷光蛋,而他的父亲,在亲手处理掉所有的田产之后,死于由老宅迁到茅屋的当天。破败前的少爷不懂得伤心而破败后的福贵没资格伤心,因为他已经成了佃农,佃种着曾经属于自己的五亩田地。他亲手埋葬了自己的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年仅7岁的外孙苦根。

他身边的人一个个死去了,而他却没有这种“幸运”,他只能活着,因为这是他的命运,一头牛在犁完所有该犁的地之前,一个人在挑足他应挑的担子之前,上天是不会让他的生命提前逃离的。

从表面上看,这一切好像都只能归结于命。而事实上,这些悲剧归根结底来自动荡的社会,不正常的历史,在这个扭曲的年代里,在残酷的历史面前,贫苦的个体生命注定不会有好的前景,死亡便仿佛应运而生。在那个战争的年代,大跃进的年代,福贵是一个象征,他是贫穷百姓缩影,背负着诸多的厄运和沉重的历史悲伤。在那个灰色的年代,创伤充满了整个社会,历史把人类所能承受的所有不幸都压在中国百姓身上,因而他们的生命也才显得那么脆弱。

在失去了其他的亲人之后,福贵与苦根相依为命,他们共同的心愿就是攒钱买一头牛。钱终于攒够的时候,苦根却已经死了。福贵一人买回了牛。那本来是一头正要被宰杀的濒死的老牛,它已经干了很多活受了很多罪,就算不杀它恐怕也活不长了,但是,因为不愿看着老牛在哭,早已不再会哭的福贵买下了它。起个名字也叫福贵。

一过20xx年,“两个老不死的”———徐福贵和老牛福贵———居然都没有死,他们活着。福贵赶着福贵去犁田,在吆喝福贵的时候嘴里也喊着所有死去亲人的名字,好像他们也都是些驾着轭正在埋头犁田的牛。

他变成了一个孤独的的老人,站在老黄牛旁,絮叨他这一辈子的故事!他是多么的无奈,面对亲人的死,他只能眼睁睁看着,没有血泪的控诉,也没有撕心裂肺的叫喊命运不公,有的只是福贵在生活中磨练出来的忍耐和坚强的意志,这无边无际的忍耐包容着一切的悲痛,以致再大的苦难降临,福贵也能将他无声无息地消融在包容之中。生命是脆弱的,生活是残忍的,眼泪是没有用的,而惟有一颗坚定勇敢的心才是永远不老的。在福贵心中,这个世间无所谓无望,他活着是为了活着的本身,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他的亲人死了,生前他们相依为命;死后,福贵知道,不管他死去的亲人化作了泥土还是化作岩石,这都与他无关了,他只有好好的活下去。福贵一生经历种种生与死的转换,他向死而生,在死亡的边缘唤醒对生的渴望,顿悟生的价值与宝贵。在残酷的生活里从容。有人说这是一种对生活的麻木,对死亡的麻木。其实,我想他是在用沉默的方式思考生与死。他懂得了死亡是每个人最终的归宿,而生存是通往死亡的一条路,或许这条路上险象环生,或许平平淡淡,但他依旧在以各种方式考验着活着的人,福贵,他经得起这种考验。在残酷的、不稳定的生存中,福贵也变得越来越坚强,忍耐。福贵顿悟了一切的苦难,在对苦难超强的忍受中,显示他坚忍不拔的品质。

我总认为人世间最伤心的事莫过于亲人对你的不理解,当看完《活着》你会知道,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看着身边一个个亲人慢慢的死去,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

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着是我,我会不会继续生存下去,但是他却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这种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和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我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

当出生在90年代的我们还在为物质上的需求挑三捡四时,我们从来不知道上一代人为了生存而挣扎的情形;当我们还在抱怨命运的不公时,是不是也应该想想这世上更苦难的人,与他们相比,我们是不是更应该感到幸运呢!

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

当一次次邪恶的观念充斥着我们的大脑时,我们是不是应该冷静的思考一下人生的意义呢!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第一件事,千万别为自己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一本名为活着的书,写的却是死去的事。

家道中落,从大院沦落到茅屋,父亲被气死,母亲病死,儿子被抽血过多致死,女儿生子大出血而死,妻子病死,女婿干搬运被水泥板夹死,外孙吃豆子撑死,如果说是因果报应,亲人的离去是报应福贵上半辈子的荒淫烂赌,这报应也未免太大了!而更惨的是他们是在福贵经历的国共内战到这段悲惨时期中一个接着一个离去的,岂不是双重打击么!想都不敢想若我是福贵,恐怕未必能像他一样承受得下来。

有好几次,读到福贵贫困惨淡的生活稍微有点好转,心里稍微舒坦些许,作者马上笔锋一转,无情冷漠的像是特地安排好死神一样把他最亲的亲人逐个逐个勾走,究竟命运要把人折磨成怎样才肯罢手?一次又一次,读都读到似乎麻木了,更不用谈福贵的内心被打击成什么样了。最后,庆幸的是虽然剩下年迈的福贵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他能够平静地坐下来微笑着向一个陌生人轻轻地讲述他的故事,朴实纯真,或许真的得经历许许多多大大小小的挫折磨难,年老了才能到达这份淡然心境,这种放的下放的开的境界。

借用黄子华的栋笃笑「无碳用」中的一个段子自勉或共勉:世界上只有三种人有资格自杀,第一种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都希望他死的人,比如本拉登。第二种是自杀能让后人有假放的人,比如屈原。第三种是超级超级不幸的人,比如连体婴儿,可是连体婴儿成长到连体人,都未曾发生过自杀事件。所以,为何现在的人尤其是年轻人心理承受能力如此脆弱?压力一大就想自寻短见,在寻死之前要考虑清楚自己是否具有自杀的资格!

福贵绝对是一个百分百超级超级不幸的人,经历那么多磨难他想都没想过要自杀,从死人堆里捡了条命回来就发誓能活着回去就得好好活着。活着,比什么都好。当你日后遇到什么不幸,什么困难,什么磨难,想不开想不通悲伤绝望之时,希望你能翻来这本书看看,相信有一定程度上的影响或启发。那些无法将你打败的,终会使你更强大。

很多人都会有这个问题,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呢?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似乎活着也没有什么意思。活着就是个经历的过程,也许总有一天会结束,但是至少在我们经历的过程中,我们应该为自己而活。在《活着》这本书上就阐述了这一点。

《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活着》讲述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量,它没有断,《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主人公曾经嫖赌输光了家产,但是亲人并没有抛弃他,这令他悔悟。这时候他明白只要活着贫穷未必不好,只要有爱,有关怀。然而妻子得病,儿子被害,女儿难产致死,女婿事故死亡,孙子被自己的疏忽害死,一切一切的悲剧接连发生,最后只留下自己活着,然而经历了种种的他却有了超然的心境,面对自己的过去可以冷静的回忆与论述。

他在剩下的日子里与老牛为伴,寄托着自己对亲人的怀念,与对生活的感激,尽管不幸发生在自己身上,但却庆幸自己曾经有那么好的妻子,懂事的孩子。他的人生了无遗憾!

作者没有发泄,没有控诉或者揭露,而是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的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

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先后离他而去,一次次在绝望的边缘徘徊,但是他却有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的乐观态度。当他发现间接害死自己儿子的使自己昔日患难与共的春生是他选择了埋葬仇恨,他们之间互相感激,互相仇恨,但是谁也无法抛弃地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即使是在绝境面前他依旧劝解朋友要坚强地活着,只要活着,只为能够活着。

我们现在的生活中无疑也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也挫折,有的时候我们确实很难以承受,然而每当我想当福贵他依旧感恩生活的时候我就会自惭形秽,觉得自己与福贵的差距,或许我无法在经历这些苦难之后得到内心的升华,然而我却可以通过对福贵经历的观察感同身受,活的同样的感慨!

无论怎样,生活总要继续。只要活着就好,只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或者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一气呵成地看完,当一个人一生的命运、故事,让旁人用几个小时浏览,会有些喘不过气的。这个故事讲述了眼泪,庆幸只是平凡普通的人,不必背负任何压力,书中写得比起电影没那么戏剧化,却如同起雾一样,一层层缭绕,最后伸出五指,却看不见了。悲痛就这样,一下一下,按部就班地席卷。

《活着》是一位农民自述的悲苦经历,以第一人称讲述了福贵在中国封建一直到近代的遭遇——千金散尽、丧夫、贫穷、丧子、丧女、丧妻、丧婿、丧孙。让我感觉,在经历了这一切后的福贵就只是活着,和那头老牛“福贵”一样,无奈悲苦。文中两次写道福贵驱赶老牛耕作,吆喝“二喜(女婿),有庆(儿子),家珍(妻子),凤霞(女儿),苦根(孙子)”这些已死的人,说他们耕作得很好。

第一次:老人又吆喝起来:“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

第二次:两个福贵的脚上都沾满了泥,走去时都微微晃动着身体。我听到老人对牛说:“今天有庆,二喜耕了半亩,家珍、凤霞耕了也有七八分田,苦根还小,都耕了半亩。你嘛,耕了多少我就不说了,说出来你会觉得我是要羞你。话说回来,你年纪大了,能耕这么些田野时尽心尽力了。”

老人对牛说的话更像是对自己一生的叹息。尤其结尾处,福贵唱道——“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更是他一生的缩影,不幸的经历不由得使人悲从中来。

电影《活着》对于我们80后的年轻人来说的确有趣,但内在的价值似乎远不如小说本身,关于共产主义的那个鸡最后变成牛的寓言尤其无趣!不过能把建国前后的很多事情以独特的角度反映出来还是不错的。

正如作者说得,这个故事是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这本书是可以打动人的,最打动的是我们每个人需要承担的原来是如此的沉重。原来我们是值得自己尊重的。因为我们都在坚韧地活着。哪怕转身看着跟在身后的命运如此高大,却也不过只打个哆嗦,转身,走路。直路短,风景少,所以会觉得最终的结果晦涩;弯路长,可以沿途寻花问柳,遍尝春色,以至于掩盖了结果的单薄。或许人在绝望之时总是说要死了,死也许是一种逃避,逃避这不敢去承受的苦难。而活着,才是真正的勇敢。

读着余华的《活着》,我的脑子里一直闪着一个问题:他为什么还能活着?主人翁福贵所遭受的苦难可谓是人世间苦难的总合了。从腰缠万贯到倾家荡产;从一个游手好闲的富家子弟变为每日为三餐奔忙的穷苦农民,又被拉去当了壮丁;好不容易回到家,母亲也不在人世了,女儿却变得又聋又哑,又不得不面对生存的压力;儿子刚懂事,却被医生抽干了血而死;为女儿找到了一个很好的伴侣,她却在生孩子时大出血而死,留下了一个刚出生婴儿;接着妻子生病而亡,女婿搬运时被压死,仅剩爷孙俩相依为命;外孙却因为吃豆子被撑死!一口气读完,久久思考的还是这个问题,那么多的苦难没有使福贵轻生,而是更加坚韧地活下去,他晚年养了一头老牛相伴,生活似乎还更滋有味呢。

他,为什么活着?我想,应该是爱。福贵曾经拥有他当时想拥有的财富、地位和女人,他没有珍惜,他失去了这一切。但是父亲尽管很生气却替他还了所有的赌债,还债的过程等于给他的人生上了最生动的一课,这是一种深沉的父爱。母亲也依然爱他,毫无怨言的和儿子过起了贫农的生活,无私的母爱使他懂得了爱,没有过什么感伤的意念,没有今非昔比的慨叹,他辛勤劳作,终于赢得了妻子对的他忠贞不二。至此他也深深的爱上了这个世上最好的女人。当他被抓了壮丁以后,正是对家人深深的爱使他坚持活了下来,并回到了家中。他爱自己的家人,因此他也拥有他的孩子、女婿对他的尊敬和孝顺。尽管生活使他一次次撕心裂肺,但是希望破碎后的痛楚使下一个希望更加真挚,使得来得幸福更加珍贵。人生来就注定要伴随悲伤,但正是悲伤使他更清醒地活着。在暮年,福贵以“好死不如赖活着”的姿态,与一头老牛相依为命。他唤老牛为“福贵”,在与老牛的对话中,他屡次提到“今天有庆、二喜耕了一亩,家珍、凤霞耕了也有七八分田,苦根还小都耕了半亩地”。对亲人深深的爱,使逝去的亲人,依然存活于他的生命中。无疑,这正是他顽强地活下去的精神源泉。

故事中的春生自杀了。他为什么不活了?福贵的儿子有庆因他妻子生孩子大出血为其献血,被医生盲目地抽血致死。福贵并没有因此而迁怒于他,而且在“”爆发后,春生因为难以忍受无休止的和拷打而决定自杀的时候整夜开导他,他的妻子最终也原谅了他。春生夫妻这种无私的大爱使他放弃了当时自杀的念头,但是,,一个月后,还是传来了春生自杀的消息。他遭受的苦难远没有福贵之多,为什么他最终放弃自己的生命呢?我想,在那更是非颠倒的年代,春生因为而失去了生命的尊严。一个生命如果失去了尊严,生不如死啊!尽管他拥有人间如此无私的大爱,他还是决然而去。

由此我想到,我们不仅要懂得爱,更要学会爱,做为老师首先要尊重学生,给学生以生命的尊严,才能使他们感受到生命带来的愉悦。余华说:“人是为了活着的本身而活着。”我并不同意,我认为:人,因爱而活着,因希望而活着。

生命,因爱而坚韧,因尊严而愉悦,因希望而活着。

经典《狼王梦》读书心得范文

《狼王梦》是一部十分吸引人的长篇小说,它是小说家沈石溪笔下的品藏书系。

本书讲述了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为了实现自己与一只名叫黑桑的大公狼多年以来的一个共同的梦想,一心将自己的后代培育为一只顶天立地的狼王,但是,事情并不顺利,四只狼仔先后死去,它只好将期望寄托在了狼孙身上,为了保护狼孙,它与金雕同归于尽,故事情节精彩,引人入胜。

读了这本书,我深受感悟,狼,在人们心中为什么是罪恶的化身?在汉字中,“狠’’与“狼”只差一个点,意思是再狠一点就是狼了。可以这么说,在人们心中,狼就是恶的带名词。

没错,狼是吃羊,但人也吃羊,狼是袭击人,但更多的是人袭击狼。

有人可能会说,狼可是吃人的。但人也会“吃”人,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人类现在因为金钱和权力,对自己的同类甚至家人进行欺骗与计划谋杀,这和“吃人”又有什么区别?另外,狼吃的东西,人基本全都吃,但人吃的东西有的狼却不吃,比如烟、酒等,所发可以证明狼并不是十恶不赦的逃犯,请不要再猎杀它们,让大自然更加和谐,更加美丽。

狼血非黑,狼心非毒,读了《狼王梦》后,使我明白了这个道理。所以请不要赶尽杀绝,不要让它们的最后一滴血流进干枯的土地。

经典《羊脂球》小说读书心得

莫泊桑是世界着名的短篇小说大师。暑假中,我有幸阅览了莫泊桑的着名作品《羊脂球》。

书中除了《羊脂球》外还有包括我们课本上学习过的《我的叔叔于勒》等三十几篇短篇小说,资料涉及到普法战争;小资产阶级和公务员;农村的生活;怪诞的故事;以及婚姻、家庭生活这几方面。

“艺术是有选择的、有表现力的真实”莫泊桑排除了一切与其主题无关的资料,阐明了本质的、有特点的东西,令其每篇小说都短小精悍又简单易懂。从这一个个平凡的小故事中,作者想要赞美的或是讽刺的,一切想要表达的都传递给了每一位读者。

其中最盛名的自然是本书的同名作品《羊脂球》。主人公羊脂球是一位生活在社会最底层、受人歧视的妓女。作者与众不一样地把她作为正面人物描述,并用其与一群以“正人君子”视人的上流社会资产阶级人物作比较,揭示了后者道貌岸然的外表下,自私虚伪连最基本的爱国情感都荡然无存的肮脏内心。

令我印象异常深刻的是那些拥有高尚身份的人在利益前后那巨大的态度变化。当那些高贵的伯爵、富有的老板们需要羊脂球的帮忙才能脱离德国军官的扣留时,他们“和蔼可亲。心平气和地跟她讲道理,用感情打动她,十分殷勤地恭维她,讨她的喜欢。赞扬她的牺牲将帮了大家大忙,大家将对她有多么感激。”而后,当羊脂球没有利用价值了,这些人“不约而同地掉转头去,好像没看见她一样。”高贵的伯爵挽起他的夫人,“对她避得远远的”老板的妻子傲慢地“瞪了她一眼”,“大家都离她远远的,如同她的裙子里带着什么传染病似的。”

简洁的语言,强烈的比较,把那些拥有高贵身份的人的假仁假意、虚伪做作刻画地如此精准而又深刻,把这些人高贵、雍荣外表遮盖下的丑恶嘴脸毫不留情地揭露了出来,令我们每个读者不禁对这些伪君子嗤之以鼻。

莫泊桑的小说揭示了人性的美与丑。当我们在为其笔下那个世态炎凉、人情淡薄的社会感到悲哀的同时,也会自然地联想到自身。

我们此刻身处的社会与19世纪的法国社会当然相差甚远,可是,从莫泊桑笔下那些假仁假意的伪君子身上,以及那个毫无人情味、充满资产阶级等级观念的社会中,更让我们感觉人与人之间真诚地相待是多么的可贵!充满相互关爱、相互帮忙氛围的社会是多么温暖!我们是幸运的,我们没有生活在莫泊桑笔下那种仅有利益与等级观念,人心却相隔万里的可悲社会中。但如果我们不懂得好好珍惜,与人相处都戴着“假面具”,为人处事都盘算着是否有利可图,那么包围在我们身边的浓情也将变淡,到最终我们也将生活在一个冰冷的世界里。

如果你种下虚情假意的种子,也只可能得到薄情寡义的果实。毕竟,以诚待人是相互的。真心地耕耘也将收获到真心。我相信真诚地对待每一个身边的人才会是最欢乐的,而你身处的那个小小社会也会是最温暖的。

每个人所在的小社会组成一个大社会。莫泊桑大师鞭挞了资产阶级等级观念以及冰冷的人际关系,不正呼吁了一个充满浓情的社会吗?只要我们每个人努力创立一个温暖的小社会,那么必将连成一个光明、完美的浓情世界。

戴着假面具,以金钱利益为主的人际关系是令人感到可怕甚至令人窒息的,我们需要用诚心消除隔膜,用诚意去对待朋友,这样的社会环境才能令人想到温暖,象一个大家庭。

呐喊经典小说读书心得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的名著。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十分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我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医学也只是治标不治本。所以他弃医从文,从此投身文学的知识宝库中。

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终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终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齐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可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终用自我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可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期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经典《羊脂球》小说读书心得

看了莫泊桑的处女作《羊脂球》后,颇觉受益匪浅,在他的笔下,我看到了普法战争中在战火下生活的人民的无奈和悲哀,看到了一个处于社会最底层的风尘女子的爱国心,看到一个个道貌岸然、披着礼仪外衣的资产阶级人物。深深地被莫泊桑字里行间浓厚的悲观主义和妙笔生花的写法震撼了。

小说中的故事围绕着一个旅馆中形形色色的人物而展开。文章先从一辆马车上入手,写到众人因为匆忙没有带食物,而作为风尘女子的羊脂球,出于好心,把食物分给了一些“上层人物”,而在食物的面前,这些平时自谓不凡的人,再也没有一点对于主人的尊重,开始大吃大喝起来。而当他们吃完食物时,又把自我的“尊严”丢得一干二净,和这个之前受他们鄙视的风尘女子套近乎,几为贵妇又开始同情起她来,甚至尊称羊脂球为“女士”“小姐”,变化如此之快,让读者出乎意料,但同时也认清了这些所谓“贵族”的卑鄙面貌。

当他们来到旅馆,德国军官看上了羊脂球,想让他陪自我过夜,羊脂球虽然是一个风尘女子,却有着一颗爱国的心,于是德国军官遭到拒绝后恼羞成怒,不让一行人走,把车上的人们软禁起来。大家就开始对羊脂球憎恨起来,对她展开语言攻势,软磨硬泡,连哄带骗,达成了他们的目的。于是又把她冷落在一旁,把它当成垃圾一样丢在一旁,也不看她一眼,好像生怕自我被玷污了一般。

讽刺的是,当大家都把东西拿出来吃的时候,羊脂球却忘了带吃的,可是这次却没有任何人把食物拿出来给她吃,羊脂球算是看清了这些人的卑鄙面孔,只能一个人抱着篮子抽泣着。

我看不起那些伪君子,更加对他们痛恨不已。他们的两面派,他们的假惺惺也让我无可奈何。那些贵族就好比此刻一些无能的官员一样,看上去忧国忧民,整日只会滔滔不绝的发表爱国言论,却一点实事也不做。这些人带着假面具,以金钱利益为做人做事的方法和核心,这样的人也许会一时得势,可是最终还是免不了走向灭亡。而羊脂球虽然明白自我不是一个高尚的人,可是她却有一颗爱国的心和做人最起码的尊严,她的爱国之心值得我们敬佩。

也许处于社会下层的“小人物”在身份和地位上与所谓的“大人物”有区别,可是,小人物也有爱国心和尊严,甚至大人物的内心比那些小人物还卑微。

狼王梦小说读书心得体会

上个学期,我看了很多课外书,每本都是那么令人着迷,每本都是那么让人赞叹不已。但是,唯有《狼王梦》这本书让我深受感动。

《狼王梦》主要讲述了母狼紫岚因为体态优美而被黑桑选为妻子。因为黑桑一直想当狼王,紫岚就一直帮助他。但是,不幸的是,黑桑在一次与野猪的战斗中牺牲了。临死前,他对紫岚说出的遗愿是让自己的子孙后代当上狼王。于是,狼王梦就这样开始了。第一只狼崽名叫黑仔因为生性勇猛,成了紫岚第一个选出的继承者。他敢于与别的狼崽抢夺食物,总是想要得到更多,利用这一特点,紫岚开始训练他。结果在别的幼狼还在吃奶时,他已经会自己捕猎食物了。

但是,因为不够警惕,最终还是被一只金雕叼走了。第二只狼崽叫做蓝魂儿,因为表现出了对紫岚偏爱黑仔的不满,被紫岚看好。驯化后的蓝魂儿已经可以冲在捕食的狼群的最前面,也立下了赫赫战功,但也是因为这个原因,被捕兽夹夹住,命丧黄泉。第三只狼崽,被称为双毛,因为生性胆怯,紫岚开启暴力式的训练,把他体内的胆怯心理压了下去。但这种胆怯却在狼王争夺战中突然发作,导致死亡。最后一只母狼崽叫媚儿,紫岚把所有希望寄托在她身上。为了女儿,她自己也与金雕同归于尽。

《狼王梦》让我深受感触,紫岚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虽然最后也没能成功,但她对自己的子孙后代当上狼王的欲望是她终身都在为之努力的一个目标。她在训练中,可以为了孩子而牺牲自己,这种母爱是伟大的。所以,它使我百读不厌。

《狼王梦》令我难忘。

经典小说活着读书心得

那天晚上,我闲的没事,然后就拿起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是《活着》。起初,我很好奇,不知道那书里讲的是什么内容。我被迫无奈的翻开第一页,我觉得这本书真的很无聊。所以,我就大概翻了一下,在我烦的时候,我无意中看见了“就这样他的儿子也就死了”。虽然,是几个普通的再也不能普通的文字,但是我有一种感觉,一种非常想了解它的感觉。

终于找到了那页,找到了那也得开始部分开始看,起初,我只看了几句,我发现这个书上讲的和我所看的一个电视剧有一点相像,我就接着往下看,最后终于弄明白了,这部电视剧原来就是这本小说,这时,似乎有一种力量在驱使着我更深一次的了解他它。

那本小说,讲的是叫徐富贵的人的一生,从青年到老年他的家庭的变化及其他周围人群之间发生的故事。

当我读到“他儿子为了献血,也被活活的抽死了,当他的父亲(也就是小说的主人公徐富贵)得知此消息后,非常伤心,伤心过度像是精神不正常的,在自己儿子坟边,给自己儿子跳最后一次秧歌”时,我心里有一种感觉,一种从心里激发出的同情。我想,这种情景如果换作是谁,谁都不会好过,谁都会心里难过甚至伤心过度而失常。真的,他虽然只是本小说,但是他反映了解放前后去穷苦人民生活的状况却是现实的。但是也有人会说,每个人都会有不愉快不顺心的事的时候,只是他的多一些罢了。其实,这样也可以,但老天又为何的那样不公平呢!为何把许许多多的厄运同时抛散在一个人身上呢?那样实在是太不公平了。

生活在那样的环境下,只有有钱的人才能幸福,但事实上,钱并不是万能的。

每个人开始来到这个世界上,有欢笑,也有泪水。凭什么在那个时候贫苦任的泪水就要比富有人的泪水流的多些。

我们也需要公平,我们也需要幸福,因为我们也是人啊!

徐富贵的一生,是我们每个人都难以想象的,在他中年时期,由于他自己,他的家庭因种种原因遭受变迁,接二连三的,他父亲、母亲、儿子、妻子、女儿、女婿,相继去世,最后只剩下他和她的外孙子孤独终老。从一个风风光光的青年到孤苦伶仃的老头,时代的变迁,身份也随之发生变化。每个人的生活都是越来越好,但是主人公,却恰恰相反。

人生,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不经历坎坷,怎能获得希望。

可爱的人间,他总有幸福,只要你又勇气去寻找。

活在世上,快乐也好,痛苦也罢,都会随之远去,而徐富贵正是给了我们一个范本。我们也正也应该思考一下了!

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我们一定要倍加珍惜!要有自己的风格,活出自己的风采,活得精彩!

狼王梦小说读书心得

《狼王梦》主要讲的是:紫岚一生的狼王梦。希望孩子们中能出现像他们的父亲黑桑一样强壮体魄、聪慧头脑和出众胆略的狼,战胜众狼,登上狼王宝座的梦想。

紫岚生下了五小狼,其中一只死了,剩下四只小狼,分别叫: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三只公狼,媚媚是母狼。

我非常佩服紫岚对梦想坚持不懈地追求,直到死亡,依旧抱着美好的狼王梦。面对一次次地挫败,忍受巨大的失狼子之痛,梦想依然!她的坚定、勇敢、智慧、自傲、严格等品质深深地震憾了我。在生活和学习中,我也会遇到大大小小的各种困难与考验,我要拥有梦想,学习紫岚的精神,坚定不移地实现梦想。

女巫经典小说读书心得

已经好久没有读长篇小说了,印象里少说也有20多年。一来是没有那份闲钱去买装潢华丽的小说;二来是没有读长篇小说的耐心和毅力;三来是手捧厚厚的长篇小说,手酸吃力不说,时不时地要翻页,还得换手。再说这些年出的小说,纸张非常好也非常厚,翻页难度大了,也增加书的重量,另外,大概为了让书有厚度感有好的卖点,字间距行间距都弄得很大,且书中天地左右也留得多多的。看不了一会儿就得翻页;四来如果是新的小说,我指的不是新出版的小说,而是新买来第一次翻看的小说,手托着硬硬的,哪哪都较劲,为了爱护书籍,又不敢生折硬压,没看几页就累了,我指的不是看累了,是手托书托累了。最后一条就是近几年出版的长篇小说,粗制滥造的多,为赶短期效应恨不得一个月就创作出一部几百万字的长篇小说,这样的小说根本不值得一看。

上个月,单位宣传部门为了奖励我写稿子有功,发我一个电子阅读器。开始不会从网上下载小说,放一段时间,后来下决心一定要鼓捣会,便在网上摸索。其实并不难,用了不到1小时就搞清楚来龙去脉。于是下载了陈忠实写的长篇小说白鹿原。早就听说这部小说很好,是一部农村史诗般的小说,陈忠实为写这部长篇小说,沉到农村一待就是10多年。

更因为电子阅读器一改传统纸制小说阅读方式。电子阅读器很轻,托在手里好象拿着一张报纸,轻轻一点就翻页了。看完一段放下明天再看,也不用做记号,下次打开就是上次看的那页。还有不受光线制约,外界暗一点也不会损伤视力,电子阅读器版面有亮度。再有就是电子阅读器存储量大,可以存很多小说。如果看一部小说感到有些乏,调整到另一部小说的页面,既可以换换脑子,又可以换一种思路。电子阅读器,真好。

罗嗦的多了点,跑题了,言归正传吧。

用了两个星期的时间,看完长篇小说《白鹿原》,总体感觉旧社会并不那么黑暗、也并不那么万恶;地主没有那么作威作福、穷人也没有那么饥寒交迫。一个社会总有一个社会存在的道理,即使行将灭亡。如果没有战乱;没有土匪就更好了。

地地道道的地主白嘉轩很仁义,很对得起他的那些长工。麦子刚打下来,最先让长工套上牛车,拉上新麦子送回家,一点不克扣。年底该给多少银元就给多少银元,早早就放长工的假,让他们回家过年去。

在白鹿原能当上长工,是一件很光荣的事。因为只有得到主人家的信任才能当上长工,否则的话,永远是短工。短工脸上是不光彩的,说明没有被主人家看上,只能打短工。主人家雇用短工期间,就是考察期间,考察所雇人是否可靠,可靠了才会被雇为长工。

虽然没有动摇中学时代受到的收租院“不忘阶级苦牢记血泪仇”的教育,更没有动摇“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的伟大教导,但我还是感到白鹿原的长工都是幸福的长工,幸福得比现在都幸福。

2011年4月1日《北京青年报》“私人别史”用整版的篇幅登载了题为“收租院像原子弹——少为人知的引爆内幕”的文章,详细记录了60年代中期大型革命雕塑收租院创作亲历。让我回想起上中学那个年代参观收租院的影像。现在想来大概像四川省大邑县安仁镇刘文彩那样的大地主很少很少,所以才作为典型反面人物来宣传教育。

鹿三是白嘉轩的长工。但他俩之间根本看不出一个是地主,一个是长工的样子。下面摘抄第17章和第18章中两小自然段,这两段不仅刻画了白嘉轩和鹿三之间的亲密关系,而且描写得相当细微(如果不愿意看,请跳过去)。

第17章。已是秋末冬初,白日短促到巧媳妇难做三顿饭的季节。太阳坠入白鹿原西部的原坡,一片羞怯的霞光腾起在西原的上空。白嘉轩双手拄着拐杖站在地头,瞅着鹿三一手捉着犁杖一手扬着鞭子悠悠地耕翻留作棉田的地块,黄褐色的泥土在犁铧上翻卷着;鹿三和牛的背影渐渐融入西边的霞光里迎面奔到他眼前来了。白嘉轩手心痒痒喉咙也痒痒了,想攥一攥犁杖光滑的扶把儿,想踩踏踩踏那翻卷着的泥土,想放开喉咙吆喝吆喝牲畜了。当鹿三再犁过一遭在地头回犁勒调犍牛的时候,白嘉轩扔了拐杖,一把抓住犁把儿一手夺过鞭子,说:“三哥,你抽袋烟去!”鹿三嘴里大声憨气地嘀嗒着:“天短求得转不了几个来回就黑咧!”最后还是无奈放了鞭子和犁杖,很不情愿地蹲下来摸烟包。他瞧着嘉轩把犁尖插进垄沟一声吆喝,连忙奔上前抓住犁杖:“嘉轩,你不该犁地,你的腰……”白嘉轩拨开他的手,又一声吆喝:“得儿起!”犍牛拖着犁铧趄前走了。白嘉轩转过脸对鹿三大声说:“我想试火一下!”鹿三手里攥着上尚未装进烟末的烟袋跟着嘉轩并排儿走着担心万一有个闪失。白嘉轩很不喜悦地说:“你跟在我旁边我不舒服,你走开你去抽你的烟!”鹿三无奈停住脚步,眼睛紧紧瞅着渐渐融进霞光里的白嘉轩,还是攥着空烟袋记不起来装烟。

在人家屋里怎么好意思呢?他深信白嘉轩绝不会象村中那些长工的主家那样打发他提早下工,需得自己说话辞别而不能赖着主家来撵出门去。晚饭后,鹿三抹了抹嘴巴点燃旱烟袋,爽声朗气他说:“嘉轩,我今黑回去呀。”白嘉轩平和地说:“回你回喀!有啥事你尽管办。今年冬里没啥紧活路喀!”鹿三料定主家理会错了自己的原意,就挑明了说:“我明日再不来咧!”白嘉轩依然平和地说:“我刚才说了嘛!何止明日?三天五天你尽管走。”鹿三更透彻他说:“从明日往后,我再不来了我下工咧!”白嘉轩这才从椅背上欠起身子:“那咋么了?半路上你就走了不来了?离过年还远着哩嘛!”仙草听见了也凑到桌边问:“三哥你犯了俺屋谁的心病咧?你倒是明说怎么能走哩?”鹿三连忙解释:“地里也没啥活儿屋里也没啥活儿了,我白吃闲坐着不自在喀!”白嘉轩说:“你走了倒是自在了,可把不自在丢给我了!”鹿三愣怔一下。臼嘉轩接着说:“为了省一份口粮撵你出门,人会说我啥话哩?我心里能不自在吗?”鹿三忙说:“不是这话!是没活干了闲下,这谁都看得见的事,不会胡说的。明年春上要是落下透雨地里活儿开场了,我不用你叫就来了。”白嘉轩冷下脸说:“三哥你听着,从今往后你再甭提这个话!有我吃的就有你吃的,我吃稠的你吃稠,我吃稀的你吃稀;万一有一天断顿了揭不开锅了,咱弟兄们出门要饭搭个伙结伴儿——”鹿三咽了一口唾液,粗大的喉圪节猛烈地滑动了两下,没有话说了。白嘉轩随之轻俏地说:“没活儿干了你就歇着睡着,歇够了睡腻了你就逛去浪去!逢集了逛集没集时到人多的地方去说,耍纠方耍狼吃娃耍媳妇跳井,说了耍了再歇再睡……你甭瞪眼!兄弟我不是给你撇凉腔是说正经话:天杀人人不能自杀。年馑大心也就要放大。年馑大心要小了就更遭罪了。”鹿三觉得眼里快要忍不住流泪,没有说话就转身出了院子进了马号。

这分明是兄弟俩,而且还是亲兄弟俩。

我认为黑娃与白嘉轩之间不会有那么深的仇恨,恨得非要把白嘉轩的腰打断。白嘉轩对黑娃很好,白嘉轩给黑娃买了笔墨纸砚叫他念书,可他还要逃学。黑娃说了一句“我嫌嘉轩叔的腰挺的太硬太直”。鹿三叫黑娃来给牛割草,黑娃也说过这话。鹿三叫黑娃替他来顶工,他硬要跟嘉道到渭北去熬活就是不上这儿来,还说了话:“我嫌嘉轩叔腰挺的大硬太直我害怕。”难道就因为这个,就把白嘉轩的腰打断吗?理由不充分。

既然郭举人的小女人小娥可以和黑娃一拍即合脱衣解裤,那么再和鹿子霖上床就不足为奇,再和白孝文如胶似漆地性爱更是顺理成章的事。如果说与前面两个男人还不能算是主动出击,那么在鹿子霖的授意下她凭着她那“三寸金莲”拿下白孝文,则实实在在地把自己地地道道的破鞋本质暴露得一清二楚。这就难怪她的公公、黑娃的爹鹿三亲手把她杀了。深受其害的鹿三为了自己的儿子,也为自己尊敬的主人白嘉轩的儿子。

还有许多与我小时候受到的教育截然相反的内容就不一一列举了。

向敢于还历史真实面貌的著名作家陈忠实致敬!

文档为doc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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