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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供职发言意思(汇总5篇)

时间:2023-09-24 16:24:18 作者:GZ才子 最新供职发言意思(汇总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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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职发言意思篇一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拉萨市医保局坚持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和拉萨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始终坚持“群众至上、服务第一”的宗旨理念,围绕拉萨市经济发展新常态,构建覆盖面广、保障水平高、享受人群多,资金筹集多元化、保障机制社会化,适合不同群体参保的多层次医疗保险制度体系。现将2020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市医保局高度重视思想政治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和拉萨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将每周四定为雷打不动的学习日,全年共召开理论、业务学习会20次,读书会3次,专题讲座1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8次,专题研讨5次,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

(三)履职尽责,扎实推进日常工作。一是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全年共报送简报信息147期,其中专报11期。二是做好文件处理工作。全年共处理日常文件943份,秘密文件83份,机要文件72份,下发各县(区)医疗保障局文件5份。三是做好“三公”经费的使用。1.公款出国(境)费。今年市医保局没有出国(境)事项发生,无此项费用支出。2.公务用车费。市医保局现有公务用车3辆,全年车辆维修、加油、保险、保养共支出万元。3.公务接待费。市医保局公务接待严格执行三定、四不准制度,今年无此项费用支出。四是做好为基层减负工作。2020年,市医保局下发正式文件严格按照年初计划的文件、会议精简量化表进行,共下发文件5份,召开会议1次,全年未赴各县(区)开展督查检查工作。

(四)积极作为,全力以赴开展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一是开展集体约谈。市医保局3月27日召集19家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召开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体约谈会。通报了2019年底自治区医保局组织的飞行检查、专项检查以及今年2月新冠疫情期间落实医疗保障制度的抽查情况,并对存在问题的医药机构扣除相应保证金万元,追回已支付的不合规医药费用万元。二是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前期通过西藏商报、微信平台、广播电视台等载体大力宣传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并向社会发放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折页(单)13931册、各类政策汇编(问答)41000册、张贴宣传海报2180张、悬挂宣传横幅38条。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各定点医药机构及局属经办机构按照相关要求对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情况开展自查,共认领非政策原因导致的违规金额万元,已责令相关医疗机构予以退回。接群众举报并查实,有2家定店零售药店存在违规行为,根据《服务协议》相关条款,解除1家药店的服务协议,扣除相应分值19分,追回违规资金16669元;另1家限期6个月时间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医保刷卡系统,并扣除日常考核分值16分,追回违规资金元。并向举报人发放首例欺诈骗保行为举报奖励金500元。三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为积极推进我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体制改革,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医保监管,健全医疗保障社会监督机制,共同规范医疗保障领域医药服务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我局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22名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并且举行了拉萨市首批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培训及颁证仪式,后期这22名监督员持证上岗,将对冒名住院、刷卡套取现金、虚假参保、超物价标准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四是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基金监管工作。我局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市本级部分定点医药机构就2019年1月-2020年9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执行、服务协议履行、医疗服务提供和医疗费用管理及参保人员就医购药行为开展飞行检查及日常考核工作。目前,相关工作正有条不紊开展,计划10月—11月完成专项治理检查工作。五是推进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今年申请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共18家医疗机构和45家零售药店,经过初审材料、现场评估及理论考试,最终46家医药机构被纳入医保定点并签订服务协议。

(五)医疗待遇保障机制日臻完善。一是整合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20年3月6日,拉萨市出台了《拉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文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管理,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拉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出台,整合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农区医疗制度,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原农牧区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重复取消后,确定了拉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统一为23种病种。二是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待遇进一步提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病种从原有20种扩至34个大类49个病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8万元提高至60万元。对个人仍有难以负担的自付医疗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可通过医疗救助资金“兜底”解决。三是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按照《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的通知》(藏政办发〔2019〕65号)精神,我市遵循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总体思路,推进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实现参保同步登记、基金合并运行、征缴管理一致、监督管理统一、经办服务一体化,确保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不变,确保制度可持续。

(六)夯实医保基础工作,保障群众医疗待遇。一是做好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2020年全市参保人数达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万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万人。二是做好审核结算及待遇支出工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出7823万元,个人账户支出388万元,公务员补助支出650万元,其中:住院5602人次,住院总费用7968万元,统筹基金支出6375万元,个人账户支出309万元,公务员补助支出395万元;门诊特殊病16267人次,总费用1968万元,统筹基金支出1448万元,个人账户支出79万元,公务员补助支出255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出15370万元,个人账户支出454万元。其中:住院17033人次,住院总费用21069万元,统筹基金支出14579万元,个人账户支出412万元;门诊特殊病8033人次,总费用万元,统筹基金支出791万元,个人账户支出万元。普通门诊(药店)月结算:职工430795人次,个人账户支出12192万元,统筹支付(a类医疗证门诊)万元;居民22837人次,统筹支出万元,个人账户支出275万元。职工生育:待遇结算2617人次,生育基金支出1737万元。医疗救助:住院救助人数1742人,其中重点救助对象842人;住院救助资金871万元,其中重点救助资金325万元。门诊救助141人,其中重点救助对象52人;门诊救助资金28万元,其中重点救助资金17万元。职工申报大病保险赔付34人次,理赔金额为234万元; 城乡居民申报大病保险赔付1021人次,理赔金额为3343万元。

(八)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一是主动作为,确保贫困人员应保尽保。市医保局积极与财政、民政、残联、税务等部门沟通对接,扎实做好贫困人员参保工作,并在2020年制定印发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中明确了对重度残疾人员、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低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参保缴费全额或定额由医疗救助资金代缴,减轻贫困人员的缴费压力。二是强化措施、确保提升医保服务水平。我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及门诊医疗费用实现“一站式”结算服务,并且住院全部免交押金。让贫困群众住院“只跑一次”,最大限度减轻贫困人口就医负担。三是精准发力,确保落实医疗扶贫倾斜政策。对贫困人员符合规定的住院、门诊特殊病医疗费用提高5%的报销比例;全面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封顶线;对贫困人口实施倾斜性医疗救助政策,提高年度救助限额,普通医疗救助限额较原有规定提高4万元,达到每年10万元;在此基础上,对个人及家庭自付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的,进一步加大救助力度,实行重特大医疗救助,救助限额较原有规定提高5万元,达到每年20万元。四是营造氛围,确保医保政策落实到位。率先在全区制发15000张藏汉双语版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医保政策明白卡,并借助驻村工作队、扶贫干部等力量,对贫困人员面对面宣讲、一对一解读,做到政策一户一张逐户发放,确保全市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对医保政策家喻户晓。

(一)信息系统建设不完善。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使用的系统为两套系统,且两个系统之间无任何业务及数据共享,在业务经办使用过程中极为不便。

(二)经办审核中无确切、统一的诊疗目录及服务设施目录。全区医保“三个目录”除药品目录外,无详细统一的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目录清单,目前,诊疗项目及服务项目报销分类均使用排除法对医疗费用清单进行手工分类,且在审核过程中由于经办人员专业化程度不同,对政策把握的精准度不一,存在经办人员对项目进行分类时把握不准或凭感觉分类的现象。

(三)无统一支付标准。目前,我市公立性定点医疗机构诊疗项目及支付标准基本上按照2012版《西藏自治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执行,但非公立性定点医疗机构未严格执行,收费价格均高于同等级公立医院。非公立性医疗机构自纳入医保定点以来,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实行市场调节价,因未明确规定医保诊疗项目清单及支付价格标准,目前系统诊疗项目清单及价格较2012年版《西藏自治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相对宽泛。在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开展的飞行检查等专项检查中以2012年版《西藏自治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为衡量标准,出现了实际执行与检查标准不一的问题,对此,我局于2019年11月下发了《拉萨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药品、诊疗项目、高值耗材最高支付价格标准及医保系统动态库改造工作的通知》(拉医保局发﹝2019﹞17号)文件。但随着医疗水平及物价水平的不断提高,现行2012年版《西藏自治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项目及价格较为滞后,与目前医疗技术水平的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不相适应,致使我局文件下发后执行困难,影响非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的正常结算,增加定点医疗机构资金垫付压力。

(四)基金监管难度大。基金监管力量薄弱、专业人员缺乏、没有智能监控系统,不能实时监控,监管手段落后等原因,监管力量与医疗保险事业迅速发展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监管效果仍不够理想。

1.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当前,我国社会老龄化呈现出失能人群剧增、长期护理需求不可避免地为社会和家庭带来很大负担,相比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能提供生活照料服务,也能覆盖失能人员医疗护理。下一步将积极探索适应我市实际需要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健全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增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2.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目前,我市已成为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城市,下一步,在自治区医保局牵头下,积极配合开展好试点工作,促进医疗资源有效利用,着力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

供职发言意思篇二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医疗管理工作会议,旨在全面贯彻落实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2019年全省医政工作会议和全市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2018年医疗管理工作,研究部署今年医疗管理工作重点,推动我市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增进人民健康福祉。前面相关大内作了交流发言,请大家相互借鉴学习,后面袁主任还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这里,我讲三点意见。

(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

2018年,全市医疗管理工作紧紧围绕“深化医疗改革,优化医疗服务,推进高质量发展”这条主线,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务实创新,不断提升群众看病就医的获得感。

一是深化分级诊疗制度建设。配合xxx与省政府督查组完成对我市的分级诊疗工作的督查工作,制定《2018年全市家庭医生签约实施方案》,推进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的签约服务工作,开展有偿签约服务试点。建立家庭医生团队1248个,签约常住人口万人,重点人群万人,建立了“3344”签约服务新模式,形成了“市指导、县(区)统筹、乡实施、村参与”的工作格局。

三是深化医疗费用控制。印发《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十条措施的通知》,制定差异化控费目标,完善以医疗费用、药品、耗材使用为重点的监管体制,建立医疗总费用月通报、季分析、年总结工作机制,全市医疗费用增长得到有效控制。公立医院医疗总费用亿元,同比增长,增速较上年降低。7个县区和市中医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保健院年度控费目标完成较好。

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市新增民营医院5家,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率;医师电子化注册率;护士电子化注册率,其中医师电子化注册激活率被省卫健委红榜表彰。

五是深化评审模式改革。制定我市医院等级评审办法,完善医院等级评审专家库,规范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标准。配合省卫健委完成了市中心医院大型医院巡查和青川县人民医院巡查式评审。

六是深化重点领域的改革。巩固取消药品加成成果,调整227项医疗服务价格。取消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项目79项。开展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整治活动,调查处理涉嫌乱收费事件9起。持续推进单病种付费工作,持续开展儿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健全儿童服务体系,儿科队伍建设得到优化,儿科医生执业环境与待遇有所改善。

(二)高质量发展全面发力

供职发言意思篇三

(一)全面有序开展巡察整改工作。4月9日至5月9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医疗保障局党组进行巡察,7月17日向医保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同志为副组长,各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三方面10个大项25个反馈问题的整改措施、期限和责任人员,局班子成员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和责任清单,限时销号。巡察整改过程xxx教育谈话7人,新制定制度1项。

(二)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部署要求,全县企业执行阶段性单位缴费减半征收政策, 2-6月减半征收企业825家单位,共计减免1306万元;向县人民医院拨付疫情治疗预付资金合计600万元,专项用于定点医疗机构抗疫支出;并为疫情防控人员提供最高保额10万元的健康保障,累计办理9980人次;及时落实相关政策文件,明确对因疫情接受治疗的参保人员实行综合保障,解决参保群众的后顾之忧。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疫情防控亮码、测温管理工作,通过现场巡查和视频监控方式对定点药店进行监督检查,抽查暗访定点药店27家。

(三)不断扩大参保覆盖面。截止12月31日,26县考核指标、市对县考核指标“户籍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为 %,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正有序进行当中;全民健康补充医疗保险“浙丽保”完成参保人员120839人(含财政全额减免人员),参保率为。

(四)持续增强医保扶贫力度。2020年医疗救助万人次、发放救助金万元;积极推进县民生实事“困难群众高额医疗费补助政策”,对低保、低边及因病困难人员自付医疗费用超过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上部分予以一定补助,发放补助金万元,受惠146人。

(六)提升基金监管水平,创成“示范型”清廉机关。

目前职工医保基金累计结余24263万元,可支付月数33个月;城居医保基金累计结余8598万元,可支付月数7个月,基金支付能力处于全市前列。2020年度查处欺诈骗保4起,追回基金万元。审核医疗费用明细万条,扣回违规费用万元;追回医疗机构自查违规费用万元。对定点医疗机构予以诚信扣分6家、暂停医保服务1 家。开展非正常疾病案件核查992件,阳性件达121件,拒付医保基金50余万元。

(七)深入推进医保三大改革。3家医院住院医疗费用实行drgs点数法付费管理,完成2019年度总额预算清算工作;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价格收费项106项,增加技术劳务型医疗服务项目36项;公立医院医用耗材实行“零差率”销售;组织实施第二批、第三批国家集中药品带量采购工作,88种药品平均降价幅度达53%;将定点民营医药机构纳入采购范围,政府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省药械采购平台的药品采购率达到100%。

供职发言意思篇四

(一)完成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征缴工作。根据县政府《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知》,按照医保部门职责,我局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开展征缴工作,全县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总人数为548094人,参保率,圆满完成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费征缴任务。

(二)持续实施民生工程,全力做好医疗保障。2021年县医保局承担三项民生工程: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截止5月30日,全县医保基金共支出万元,占全年筹资总额的,其中住院支出万元,门诊支出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综合实际补偿比达。

2、城乡居民大病保险。2020年凤台县新农合大病保险由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办。截止5月30日,凤台县大病保险住院补偿6035人次,医疗总费用万元,基本医疗实际补偿万元,实际补偿比,大病保险实际补偿万元,实际补偿比。

享受大病保险万元以上补偿的141人次。其中,1-3万元的119人次;3-5万元的14人次;5万元以上的8人次。

3、困难人员医疗救助。截止5月30日,共救助困难群众3034人次,救助资金万元,其中一站式救助2854人次,救助资金万元,手工救助180人次,救助资金万元。

(三)大力打击欺诈骗保,有力维护基金安全

1、全面开展“宣传贯彻条例、维护基金安全”主题宣传月活动。今年是《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之年,我局制定印发了《凤台县“宣传贯彻条例 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在西城河公园开展集中宣传日活动,印制发放政策解读、宣传海报、折页等,采取租用宣传车、站台宣传栏及电视台滚动字幕等多种方式开展线上线下同步宣传;充分动员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学习宣读条例,组织开展条例宣讲培训活动。宣传月期间,张贴传画700余幅,制作展板、板报200余块,发放宣传材料3万余份,累计播放宣传短片1000余小时,在县城和乡镇主干道树立8块巨幅打击欺诈骗保宣传牌,在公交站台设立led电子显示屏20块,利用qq群、微信群推送信息130余条次,积极引导公众正确认知、主动参与基金监管工作,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打响医保基金监管“人民战争”。

2、扎实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太和县欺诈骗保事件发生后,根据省、市局统一部署,县医保局立即行动,组织监管人员对全县28家住院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同时结合县区交叉互查、省局飞行检查,共检查各级各类医院36家次,处理违规定点医疗机构12家次,其中2家乡镇卫生院、2家民营医院被暂停医保结算服务。

3、深入开展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一是召开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印发了《2021年凤台县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凤台县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全覆盖检查工作方案》、《关于开展2021年度医保违法违规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3月份以来,共检查住院定点医疗机构15家次,其中行政处罚3起,罚款元。

二是开展定点医药机构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截至4月20日,全县120家定点药店、28家定点医疗机构均进行了自查整改,其中19家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违规费用共计元并进行退缴。

三是开展基金监管“清零行动”。根据省市局要求,对建局以来经飞行检查、信访举报、自查自纠发现但未查处完结的问题,建立“清零行动”工作台账,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逐项明确线索来源及查处情况,5月底全部结案,清零任务提前完成。至5月底,共处理违规医疗机构14家次,暂停四家医疗机构医保结算服务,追回违规医保基金元。

四是开展专项抽审及定点医药机构年度考核。印发《关于对2020年度医保基金专项抽审的通知》,组织经办机构审核人员、医共体牵头单位医保办主任、有关医学专家组成的专项抽审小组,集中对2020年度农村居民报销病历进行专项审核,初核违规费用近20万元。组织开展全县“两定医药机构”2020年度考核,共考核定点医药机构144家,其中医疗机构28家,药店114家,诊所2家。对其中9家考核结果为b类的定点药店予以扣除50%年度质量保证金处理,共扣除质量保证金元。

供职发言意思篇五

会议指出,2020年全省医疗保障系统始终坚持深入学习贯彻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一以贯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向基层延伸;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以纠治“四风”为重点,持续加强医疗保障系统作风建设,为坚决夺取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两场战役的胜利,为推进全省医疗保障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纪律保障。

会议强调,全省医疗保障系统要深刻认识中央和省委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重要性,深刻认识医疗保障系统反腐败斗争形势的严峻性,持续深入学习相关会议精神,坚决抓好贯彻落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夯实政治根基,涵养政治生态,防范政治风险,永葆政治本色,提高政治能力。

会议要求,全省医疗保障系统要紧紧围绕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思路和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确保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实见效。要深入开展“两项教育”,将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有效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医疗保障发展新举措,奋力开启医疗保障事业新征程。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

会议要求,全省医疗保障系统要扎实开展“基金监管年”行动,坚决抓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深化医保基金监管制度改革,切实履行医保基金监管法定职责,完善监管制度,压实监管责任,维护基金安全,坚决杜绝系统性、普遍性、聚集性恶性欺诈骗保案件发生。要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行动,推动全省医疗保障系统工作作风和制度全方位深层次变革,打造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忠诚干净担当医保干部队伍,营造风清气正、奋勇争先的干事创业氛围。

会上,省医疗保障局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所分管处室以及直属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省医疗保障局在职厅级干部、各处室、直属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州)医疗保障局班子成员、各科室有关负责同志,各县(市、区、特区)医疗保障局主要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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