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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和装修队签的协议篇一
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特定本合同。
一、甲方将房产属于权属于自己的坐落于租赁给乙方使用,房屋内有:两个床、沙发、茶几、热水器、吸烟机等,乙方在租赁内如有损坏按原价赔偿。
二、年租金___,现交__定金,_日后一次性付清其余___,押金___。
三、租赁期限为一年,从___年_月_日至___年_月_日。
四、乙方在房屋使用过程中,不能破坏房屋结构,损坏房屋设施:乙方要爱护室内所有设施,自行维修,如有损坏按原价赔偿,如因维护不利而造成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乙方无权在租赁期内对房屋转租。如有此情况,甲方有权要回房屋并不归还押金。
五、乙方在承租期间,不得做违法行为,如造成严重后果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在承租期间承担物业费和水电费。
七、次年乙方要续租赁,必须提前一个月前告知甲方,甲方有权按二连市场情况上下调动价格。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业主和装修队签的协议篇二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共有权人:
甲方与共有权人之间的关系:
根据《_合同法》、《_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状况
(一)甲方所售房屋(以下称“该房屋”)为楼房/平房,具体地址为,该房屋所在楼总层数为_______层,该房屋所在楼层为_________层,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平方米,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为准。
(二)该房屋规划设计用途为___________。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附件一。
第二条房屋权属情况
(一)该房屋性质为下列选项中第_______种情形:
1、商品房;
2、已购公有住房;
3、向社会公开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
5、其他房屋。
(二)该房屋产权证号为:。
(三)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第____种:
1、该房屋未设定抵押;
2、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_______________,抵押登记日期为:年月日,他项权利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卖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四)该房屋的出租情况为第_____种:
1、甲方未将该房屋出租。
2、甲方已将该房屋出租,承租人为:,出租时间及租期,甲方应在日内要求承租人腾出该房屋。
第三条成交价格、付款方式
(一)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二)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等甲乙双方选择
1、甲方赠与乙方;
2、甲乙双方另行约定,以的价款卖给乙方。
(三)乙方付款方式:
1、全款支付,于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以(现金或银行转账的方式)向甲方支付
2、分期付款,合同签订时支付元(大写元整)人民币,年月日前支付(大写元整)元人民币,年月日前支付(大写元整)元人民币。
第四条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
(一)甲方应当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等)。
(二)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出售的该房屋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屋。
(三)甲方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的状况。
(四)在年月日以前房屋使用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费用,由甲方承担;年月日以后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同意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的账面余额转移至乙方名下。
(六)乙方和甲方对房屋目前的质量状况表示认可,甲方保证没有隐瞒房屋潜在的质量问题。
第五条房屋的交付
甲方应当在年月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手续:
2.甲乙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逾期交房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买方的,按照下列第(1)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2)逾期超过×日后,买方有权退房。买方退房的,卖方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方全部已付款的×%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二)逾期付款责任
买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第(1)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2)逾期超过×日后,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解除合同的,买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日内按照累计的逾期应付款的×%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并由卖方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卖方在退还款项时,可直接将违约金扣除。
(三)房屋质量状况发生变化的处理
在双方正式交接前,如果房屋质量出现明显变化(如遭受水淹、火灾、车辆撞击等),双方对合同价格重新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如上述状况是由于一方故意造成,实施上述行为的一方应当向另一方承担相当于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七条甲方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乙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退房,甲方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10___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并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
第八条税、费相关规定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的相关规定缴纳各项税、费。因一方不按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其应当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房价款___10_%的违约金。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政策原因须缴纳新的税费的,由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政策中未明确缴纳方的,由甲方/乙方缴纳。
第九条权属转移登记
(一)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日内,甲乙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二)乙方未能在房屋交付之日起________日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买方不退房,自买方应当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止,卖方按日计算向买方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二点一的违约金,并于买方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起10日内向买方支付。
(三)卖方应当在该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原有户口迁出手续。如因卖方自身原因未如期将与本房屋相关的户口迁出的,应当向买方支付______________元的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日未迁出的,自逾期超过_______日起,卖方应当按日计算向买方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二点一的违约金。
第十条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2、双方确认,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及市场行情的变化均不构成不可抗力。
3、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所有权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买方。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一)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违约方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支出的一切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仲裁)费用、差旅费。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补充,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各方确认,本合同中书写的联系方式作为各方日后联系的依据,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当书面通知其他方,否则,他方在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联系方式送达相关文书时,视为送达。
第十四条本合同及附件共_______页,一式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_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房屋权属登记部门_______份。
卖方:
买方:
共有权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业主和装修队签的协议篇三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把________________承包给乙方管理,为了明确双方责任及义务,并根据《xxx消防法》、《xxx安全生产法》及兰州市安全整治标准,为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为使小区物业规范化、使小区居民享受完善的物业服务。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小区进行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物业管理的范围:
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付赢亏,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承包管理期限:
承包期限:10年。
自20___年3月1日至2___年2月28日。
三、交付押金:乙方要向甲方交付押金伍拾万圆整。
四、本合同期间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费用50000元/月;此费应在每月月底结清。
五、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
1、甲方的权利:法定代表人不得变更,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管理经营状况及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2、甲方义务:甲方给乙方提供公司印鉴及各种证照,并协助乙方做好证照年检及帮助乙方承接物业,为乙方提供前期已接管物业小区的资料及介绍情况,为乙方提供办公用房。
3、甲方为乙方提供原有的保安亭、保安宿舍及监控设施。
4、甲方有权不定期对小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二)乙方
承保责任期内以_____________________名义承担一切相关法律责任。
1、乙方权利:乙方有权利用兰州上河苑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名义承接物业小区管理经营,为上河苑小区、百合苑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有权主持公司全面工作,对公司人员有权调换,对公司财务有权支配。
2、乙方义务:乙方有义务理顺公司管理体制,加强公司人员、财务、资料档案及各项工作管理。对所接管的物业小区加强管理,提高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达到让业主满意。乙方应重视公司员工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要求物业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等。
3、乙方负责公司(除法定代表人外)所有人员的工资福利,办公经费等一切开支,确保公司正常运转。承包期内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有乙方承担。
4、乙方负责承包期内接受政府部门的管理;协调工作。协助部门做好小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协助消防部门做好上河苑小区、百合苑小区消防安全工作。
5、乙方必须在本月15日前交清小区上月水电费到甲方指定账户内,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6、乙方负责征收小区的物业管理费,及公共维修基金管理。
7、乙方负责承包期间内业主与业主之间发生的纠纷、业主于他方由乙方发生的纠纷负责协助解决。
8、乙方负责公共环境(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门厅)的卫生清洁。如有居民投诉卫生较差时,乙方应有责任处理此事。
9、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任何公共设施和占用消防通道。任何个人及集体不得在任何公共地方搭建,特别是消防通道、楼顶搭建,如有违反乙方要负一切责任。
10、乙方负责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的安全,并按相关规定收取费用。
11、乙方负责小区院内的公共设施、绿化带、建筑物、公共水电设施管理。
12、乙方负责小区公共秩序,维护社会治安。乙方承担小区公用面积的巡逻检查,确保小区所有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及时盘查和监控可疑人员,发现案情要及时报警或上报镇党委、政府。
13、乙方负责公共卫生区的环境卫生、垃圾清运。小区内不得焚烧垃圾,禁止院内垃圾存留。负责化粪池清理和室外管道的疏通。
14、乙方在管理期内,负责收小区内公共设施维修基金。并动员小区业主自选7—9位业主代表负责监督小区内工作及公共设施维修的开支。
1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物业管理委托或承包给第三方。
五、违约责任
合同履行期间,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另一方的经济损失。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业主和装修队签的协议篇四
甲方: 深圳市罗湖区__x住宅区业主委员会(代表本住宅区全体业主)
代表人:__
乙方: 深圳__发展公司
法人代表:__x
经__x住宅区业主大会 年 月 日投票表决同意:直接聘请深圳康发发展公司为__x住宅区(以下简称“本住宅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为保障管理服务正常运行、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v^经济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合同的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1、住宅区位置: 深圳市罗湖区_______。
2、占地面积: _____平方米。
3、建筑面积: 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_____平方米(分别为别墅_____平方米、复式别墅_____平方米、高层_____平方米、多层_____平方米);商业面积:_____平方米;服务楼面积:_____平方米(含首层停车库);其它面积(配电房、地下室等)_____平方米。
4、 住宅户数:_____户(截止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业主入伙户数_____户,_____户未入伙)。
5、物业类型: 混合住宅小区。
第二条 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1、本住宅区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本住宅区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污水管、垃圾房、共用照明、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供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住宅区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住宅区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篮球场、儿童游乐园、康乐设施、中心广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本住宅区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小区消杀;公共区域绿化等。
6、本住宅区交通、车辆行驶、停泊及管理。
7、本住宅区的安全管理,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对规划红线内范围进行全天候安全监控和巡视,实行外来人员检查登记出入制度,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做好小区的保安工作。
8、本住宅区的社区文化的开展建设。
9、本住宅区物业、业主、管理服务档案、资料的建立、保管和使用的管理。
10、以及相关法规和行业政策规定的,和在本合同签订后新规定的应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管理服务期限为3年。自200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审定乙方提出的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
2、对乙方的管理服务水平进行季度或年度全面考核评定,如聘请专业公司需要支付费用的,则该费用从物业收费中支出。如未达标或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本住宅区业主公共利益的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提前单方终止合同。
3、聘请独立审计机构每年对有关账目进行审计,审计费用在物业收费中列支。如乙方提供虚假或失实的账册、传票等致使甲方利益严重受损的,甲方有权提前单方终止合同。
4、支持乙方向不按合同规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业主催缴物业管理服务费;不怂恿、煽动业主不缴物业管理服务费;反对业主无理拖欠物业管理服务费,致使其他缴费业主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行为。乙方应作好对欠费业主的催缴、统计、记账工作,确保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缴率不低于总应收费的98%,如无故达不到该收缴率,则低于的部分以乙方的佣金抵扣。
5、业主应自觉按时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得拖欠。逾期欠费业主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缴纳滞纳金。乙方有权对欠费超过1个月的业主进行公示通报;对欠费超过3个月的业主,可提起讼诉追讨,败诉方除补缴物业管理费外,还应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用。
6、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8、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的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全面执行本合同附件《深圳市罗湖区__x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以下简称“服务方案”)。
2、完善并制订与“服务方案”相匹配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以履行本合同。如超出业主公约与本合同以外制订涉及业主权利义务的物业管理办法的,以及向业主收取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的,应事先报告并获得业主大会批准。
3、有权选聘有资质的专业公司承担本住宅区的单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整体管理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不得将任何单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4、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乙方应在本住宅区显著位置长期公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内容。
5、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6、购买本住宅区的公共财产及公众责任险。
7、作为提供物业管理和服务的对价, 乙方每年年度终了时按年度物业管理总支出的10%计提物业管理服务佣金(以下简称“佣金”)一次。
8、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所有收支账目,按政府规定由乙方每3个月向业主公布一次,张贴时间不少于15天,账目公布前送交甲方审核备存。账目公布时间为每季度后的次月15日以前,特殊情况延迟公布账目需书面告知甲方。
9、鉴于乙方一直是本住宅区的事实物业管理人,乙方有权力追缴历年来业主欠缴的物业管理费用。
10、对本住宅区的公共或共用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乙方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住宅区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11、为使本住宅区物业的保值、升值,乙方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阻止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擅自改变本住宅区既定的使用用途及功能。尤其阻止将住宅用作商业、办公、集体宿舍或其他非一般住宅的用途。
12、建立本住宅区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并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3、开展积极向上、健康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4、本合同终止时,及时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住宅区的公共财产,包括物业管理费结余、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等。
1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六条 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本住宅区定位为高档次的住宅区,乙方应执行与之相匹配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具体按《深圳市罗湖区__x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第七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及管理
1、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按如下标准收取:别墅物业每平方米5。20元/月;复式别墅每平方米3。55元/月;高层物业每平方米3。60元/月;多层物业每平方米2。30元/月;商业物业每平方米5。00元/月—6。00元/月;服务楼每平方米2。50元/月(以上物业面积均按建筑面积计算)。
2、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月直接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乙方应在每月10号前,向已缴费业主提供上月物业服务收费明细账单并接受业主查询。乙方必须按政府规定和程序收费,不得乱收费,做到计费准确,收费公开透明。
3、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结余部分归全体业主所有,用于弥补以后物业管理费的不足,未经业主大会同意,乙方不可支配使用。
第八条 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收支管理
1、本住宅区专项本体维修基金按政府收费标准收取:高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25元/月;多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15元/月(别墅除外)。随物业管理服务费一齐由乙方直接向业主收取,管理处对本体基金以房屋本体每栋为单位进行专(记)帐管理,并设立专用账号存储本物业的本体基金。
2、本住宅区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使用,按政府规定的专项本体维修基金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乙方先立项报价,甲方审核签字后实施的程序进行运作。
3、本住宅区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收支、使用账目,每3个月由甲方向业主公布一次,张贴时间不少于15天,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账目公布前由甲方送交乙方核查备存。账目公布时间为每季度后的次月15日以前。
4、业主拖欠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由乙方按照拖欠物业管理服务费的规定办法进行处理。
5、本住宅区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交纳、使用、续筹、管理等,按《深圳市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规定》执行。
第九条 公共设施及业主共有物业收入及管理
1、本住宅区属业主私家车位以外的所有室内、室外停车位实行统筹使用,暂定每车每月车位使用费(含车场管理费)为220元。
2、本住宅区的业主私家车位,每月每个车位需缴纳车场管理费30元,与物业管理费合并使用。
3、本住宅区产权属于乙方的室内停车位(除已出售的部分)共计76个,由乙方有偿提供给全体业主使用,每月由乙方按每个车位每月200元(不含车场管理费)的固定标准净提取76个车位使用费。
4。 本住宅区的临时停车的收费按市政府指导价执行。
5、本住宅区严格控制外来车辆的停放,除极其特殊的情况外,禁止外来车辆停泊过夜。
6、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7、本住宅区公共区域的电梯广告及相关收入、除乙方权属之外的停车场收入、特约服务收入等,归全体业主所有,和物业管理费合并使用。
第十条 合同的终止、续约与交接
1、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到期后,双方合同关系即终止。乙方应提前30天按政府、行业法规,填报固定资产、办公、设备、住宅区资料等交接清单,送甲方审核。住宅区物业收费财务账目,应于合同终止后的10日之内,送交甲方审核,由甲方聘请专业财务公司进行审计。
2、乙方愿意续约的,应在合同到期前60天,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合同到期前30天召开业主大会决定续约与否。如本住宅区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同意续约的,将直接与乙方续签合同。
3、本住宅区业主大会表决结果达不到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的,原合同到期后自行终止。由甲方另行招聘物业管理服务公司。
4、新老物业管理公司的交接过渡期最长为2个月,乙方应提供过渡期物业管理服务;2个月过渡期满后,必须按规定进行交接、撤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服务标准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服务标准或损害物业共同利益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给业主个人造成损害的,应向业主个人赔偿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
3、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物业管理服务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物业管理服务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4、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5、甲乙双方以及业主因物业服务发生争议的,应尽量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结果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6、合同期未满,乙方擅自提前停止物业管理服务的;乙方不按时交接、撤离的,均应向甲方赔偿实际损失。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进一步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深圳市罗湖区__x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方案》是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含附件)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对甲乙双方及本住宅区全体业主均具约束力。
甲方:深圳市罗湖区__x住宅
乙方:深圳__发展公司
区业主委员会
负责人:
负责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业主和装修队签的协议篇五
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据《^v^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第二条 公司名称为:_________。
第三条 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第四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第五条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整(rmb_________)。
第七条 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第八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_________。
第九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_________。
第一节 股东
第十条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二节 股东会
第十五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六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 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有关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每年召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一节 董事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
第二十二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十三条 董事由股东会推选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非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批准,不得同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条 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
第二十六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二十七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二十八条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会未就董事选举作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条 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三十条 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 公司不以任何形式为董事纳税。
第三十二条 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十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第三十四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五条 董事会应当聘请经验丰富的,在高新技术领域内有造诣的技术专家及其他管理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辅助董事会进行对管理层递交投资项目的决策。公司董事会可以自行决定以不超过公司总资产80%的资金进行投资,但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产生或决定罢免。
第三十七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董事长应当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三十九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董事长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或监事提议时;
(四)总经理提议时。
第四十一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条第(二)、(三)、(四)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第四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董事须在赞成、反对或弃权项中选择一项举手投票。董事会作出的决议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条 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书面或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四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留期限为五十年。
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所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条 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由会议记录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的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四十九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五十一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可连聘连任。
第五十二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三条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五十四条 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对外投资项目,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贷款与担保。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总资产50%(含50%)的单项短期投资,但须按照公司制订的决策程序进行。
第五十五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五十六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第五十七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的组成方式及成员的产生由股东会另行通过决议。
第五十八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五十九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六十条 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应由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六十一条 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合同第四章有关董事辞职的规定,适用于监事。
第六十二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六十三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四)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五)列席董事会会议;
(六)公司合同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十四条 监事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六十五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股东会决议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布破产;
(四)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续经营的原因。
第六十七条 公司因前条第(一)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股东会决议确定。
公司因前条第(二)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
公司因前条第(三)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因前条第(四)项情形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六十八条 清算组成立后,董事会、总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六十九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二)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七十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至少一种报刊上公告三次。
第七十一条 债权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七十二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三条 公司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公司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交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五)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公司财产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
第七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七十五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六条 清算组应当自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七十七条 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八条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由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署。
第七十九条 本合同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签约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业主和装修队签的协议篇六
乙方:_________
依照《_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及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安全使用及日常维护保养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投入使用的电梯基本情况
甲方现将______座编号为______的电梯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移交给乙方使用。电梯移交后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安全使用电梯,并承担相应义务。
移交电梯相关物品、设备状态
设备名称
数量设备
状态备注
轿厢控制按钮
楼层外呼
轿厢空调
空调接收器
电梯地坎
操作箱钥匙
乙方在交回电梯时,按照上述设备数量和状态交回(合理损耗除外),否则须赔偿相关费用给甲方。
第二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会安排人员不定期对电梯使用情况进行巡查,如发现乙方不遵守上述协议,将做好记录,并通知乙方负责人进行整改。如不整改甲方有权暂停乙方的使用。
积极配合协助处理乙方提出的其他相关事宜。
业主和装修队签的协议篇七
购买方:(以下称:甲方)销售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_政府采购法》、《_民法典》、招标文件的要求,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特订立本合同。
一、产品订货内容
以上产品共合计人民币费。
二、合同金额
1合同总额人民币大写:2合同总额包含运输、安装费用以及含税点。
货物必须包安装、调试和验收。
3价格为固定不变价。
三、交货时间、地点及安装方式:
年月日前,货送镇以上各地点并安装完毕。
乙方负责送货到甲方指定地址,并负责安装。
若安装地点超出该范围安装,则安装费酌情增加。
四、包装
包装完好,货品无任何损伤。
五、付款方式
六、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家具质量保证期不少于壹年,在项目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
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解决(因甲方使用不当或期他人为因素造成的故障除外)。
质保期内乙方提供上门免费服务。
质保期后,乙方须为甲方提供终身的保修期,保修期内,提供免费技术咨询及维护,如须更换故障零部件,则只收取优惠的零件费。
七、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业主和装修队签的协议篇八
身份证号:(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依照《^v^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房屋装修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工程预算报价》.)。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乙方包工包料承包方式。
由双方甲协商同意并签名确认后增减该部费用。
第二条 施工日期
施工日期____年10月1日至________年4月15日.
第三条 甲方义务
负责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场所,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四条乙方义务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五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双方签名确认,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六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第一次:签定本合同时,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的20%即180000 元;
第七条《工程预算报价》。以及双方协商一致,签名确认的其他文件,作为全同附件与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提起诉讼。
甲方负责。
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全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 房装修改造工程预算报价》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签字日期:20xx年10月1日
签字地点:
业主和装修队签的协议篇九
为维护合同双方合法权益,根据《_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按下列条款成交所订家具的买卖。
一.家具名称、数量及金额
1、订购商品明细: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颜色、数量、单价详见报价表。
2、订购商品总额为::。不含税金。
二、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即:
2%余款元,于乙方生产完成,甲方在乙方工厂验货合格后支付,乙方收到货款发货。
3、尾款计:元,甲方于验收结束后半年内支付。
三、交货日期
1、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预付款及签字确认图纸、色板、布板及其他相关技术要求后
2、乙方关于以上交货期的承诺是建立在甲方按时支付预付款,以及甲方对图纸、色板、布板及其他相关技术要求确认的基础上的,如果以上推迟,则交货期顺延。
四、交货方式、地点及验收:
1、乙方负责送货到:。
2、乙方上门安装,验收标准按双方认可的图纸及文字说明为准。
3、过程验收要求:
木作基础完成后,油漆之前甲、乙双方先验收。
油漆色样需甲、乙方双方核对。
油漆光泽需甲乙双方核对。
五、质量保证
1、对所售货物乙方提供一年的保用期,在保用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致使不能正常使用,乙方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保用期后的维修酌情收费。
3、保用期内非产品质量原因,而因其它原因造成产品损坏,乙方维修酌情收费。
六、违约责任
1、如甲方逾期付款超过七天,乙方有权每日按照应付款的千分之二计收违约金。
2、如乙方逾期交货超过七天,甲方有权每日按照不能交货货款的千分之二计收违约金,不可抗力原因除外。
七、合同
与本合同相关的订货单、提货单、验收单、报价表、设计图纸等相关文件为合同。
八、本合同的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达成。
九、本合同适用 _法律,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